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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培训内容范文1
回顾“四五”普法教育工作,我们主要做法是:
一、全面发动,为“四五”普法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三五”普法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并且使“四五”普法的开展有经可取,能够准确把握方向,合理安排资源,做到有的放矢。在总结“三五”普法经验基础上可以看出,在“四五”普法工作中,基础性工作仍是关键,做好基础工作,也就等于为“四五”普法工作铺平了道路,定好了方向。因此,我们主要通过四个方面全面落实基础性工作:
一是抓宣传发动。“三五”普法虽然开了个很好的头,也在社会各层面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是“四五”普法的开展又是一个全新的开始,是法制宣传教育更高的一个台阶,所以仍需进行大力宣传,营造更加和谐的氛围。为此,我们高度重视,把宣传发动作为启动的中心环节来抓。为在全镇上下营造更好的“四五”普法工作氛围,镇党委、镇政府召开全镇党员干部和各界群众1000余人参加了“四五”普法动员大会,紧接着又召开了广播电视会议和各种会议,大张旗鼓地宣传从中央到地方的有关文件精神、决议及“四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对象、方法、步骤、要求等。在宣传发动阶段,除刊出黑板报,开辟宣传栏,书写和张贴各种标语、悬挂横幅外,还组织司法、法庭、公安等部门利用集市在街头设点开展法律咨询,进行图片展览,同时,开展法制教育电影展映活动等。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发动,统一了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提高了人们对“四五”普法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使“四五”普法有了非常扎实的群众基矗
二是抓普法机构的健全。为了加强“四五”普法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将它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建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党委宣传委员为副组长,司法所、法庭、派出所、共青团和妇联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四五”普法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办事处、行政村和重点单位也相继建立了普法领导小组。普法领导小组不定期地召开会议,分析、检查、研究、交流普法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各种措施。建立了杜桥镇普法学校,杜桥镇外来人口普法学校,大汾东岳宫武校普法学校作为普法教育基地,并在临海市真空镀膜厂等五家外来人口聚集企业内建立外来人口普法学校,加强外来人口在工作生活中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使他们自觉遵纪守法,促进社会面稳定。几年来,我们还根据人员变动频繁的实际,及时抓好领导小组的调整充实工作,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思想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为普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矗
三是抓规划制定和责任落实。镇党委、镇政府根据《临海市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结合本镇实际,制订了《杜桥镇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分年度工作计划,并建立健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工作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办事处、驻村干部、村干部身上,纳入综治管理的责任考核。对镇行政企事业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奖惩机制,促使“四五”普法真正纳入镇、村和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并落到实处。
四是抓普法师资培训。根据“三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来看,造就一支合格的普法师资队伍,是搞好“四五”普法教育的关键。我们先后请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的行家来镇举办了师资法律培训班,专题讲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处罚法》等11部法律法规知识,来自全镇的机关干部、村两委成员、村团支部书记、村妇女主任、村治保调解主任、镇行政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共1000多人参加了培训。同时,我们还从镇司法所、派出所、法庭聘请了法律基础好、授课能力强、热爱普法工作的十余名同志为镇师资骨干,并选送镇宣传员和司法助理到市里接受《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明读本》等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培养了一支素质较好的师资队伍,为“四五”普法有效地开展创造了有利的人力资源条件。
二、总结经验,使“四五”普法目标明确,针对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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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财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确定成效。总体要求是:一是突出工作重点,根据财政工作实际、中心和群众需要,确定财政普法工作重点内容,保证普法工作有成效。二是营造普法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财政干部、财务工作者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乐于接受、自觉学习的氛围。三是各乡镇财政所(分局)都要结合县局总体要求,制度符合自身工作职责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方法和步骤。
二、围绕中心,不断加大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结合宣传党的十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组织开展好四月份法制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宪法宣传周和江淮普法行活动,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努力提高财政干部的宪法意识,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层次和水平,进一步形成崇尚法制的社会氛围。
三、切实抓好财政法制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财政干部法律意识
1、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一年内至少举办一次中心组集体学法活动、一次财政法制专题讲座和一期财政法制培训班,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法律课程设置制度。在财政重大事务决策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
2、认真组织学习新的财政法律法规和财经政策知识,全年财政干部集体学习法制活动不低于2次。同时县局实时组织法制学习测试,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3、积极利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开展送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制度,提高企业财务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和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四、认真做好迎接“六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工作
按照县普法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照各项验收指标,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做好补差补缺工作。精心准备普法台账、相册等档案资料,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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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农村法制建设的现状
1.有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立法相对滞后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农村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制定了10多部农业法律、40多部农业行政法规、340多部部门规章。但是,在这些农业法律法规立法单一,覆盖的领域比较窄,导致许多领域无法可依,对农业发展产生了制约。例如,在产业发展方面,随着农业产业的发展,五味子、刺五加等各类经济作物产业基地越来越多,但由于传统农作物除草药的使用,使各类产业基地造成很大损失,双方经常发生矛盾,他们于是找政府、找法院,可由于缺少相关的法律依据,最终也没有使该问题得到解决,正因为这样,使许多准备发展产业的农户和外商望而止步。
2.农村执法不规范,执法效率不高
由于种种原因,司法不公和司法效率不高的问题目前在农村依然存在,导致农民对法律失去信心,影响法律的权威。例如,当前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被侵占问题非常普遍,通常在村、组巷道两侧,河边甚至公路两侧的集体空地,大部分被村民占用,而且村民之间经常发生因占用集体土地而发生纠纷,在小城镇建设时,被占用的集体土地需要进行规划和利用,而一部分村民拒绝退还私自占用的集体土地,相关行政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在村民拒绝履行的情况下,申请法院执行,法院也因为执行难而不愿受理,即使勉强受理了也只是说服教育,问题得不到解决,导致农民对法律失去信心,该类问题在农村出现恶性循环的现象。
3.农村普法不够深入,效果不理想
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还没有引起各级领导的足够重视,普法宣传所需的书籍、资料等无法满足,宣传设备过于陈旧,普法宣传方式过于单一,群众不乐意参与。而且农民在法律的学习上存在“一知半解”和“断章取义”的现象。
这些就使得农民依法办事的能力普遍偏低。现如今,大多数农民都知道要依法办事,但怎样做到依法办事,如何依法把事办好的农民却并不多,例如,借钱借物不打借据、买卖物品不签合同、老人不立遗嘱、婚前不做财产公证等等,导致纠纷数量不断增多。纠纷发生后,他们往往不知道及时寻求法律的帮助,而是采取暴力、威胁、上访等办法。
二、如何加强新农村法制建设
加强新农村法制建设,总的来说,要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为指导,本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原则,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确定农村法制建设的思路和办法。
1.加快新农村的立法步伐,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的农业法律体系
长期以来,党对农村社会关系的调整主要是通过政策调整实现的。现在法制要求我们,要通过法律的调整来实现。而实现法律调整的前提是必须有法可依。目前,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或地区几乎都有完善的农业立法,如美国以《农业调整法》为中心,辅之以80多个重要的农业法律;日本以《农业基本法》为农业“母法”,配之以200多个法律;韩国以《农业基本法》为“农业宪法”,制定和颁布100多个法律、法令;法国以《农业指导法》为基础,制定了有8编1336条的《农业法典》,上述当今世界上农业发达的国家或地区都已成功地建立和健全了农业法规体系,真正实现了以法治村。在我国,尤其在农村城市化、市场化以后,农民的法律地位发生了很大变化,与此相联系的各种利益诉求,必须在法律制度上做出安排。比如,农民工的工资待遇、劳农村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社会保障问题。
2.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农村行政执法队伍,妥善解决执法人员待遇
农村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是直接行使农村行政执法权的行政主体,农村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素质如何,对农村依法行政的影响极大。建立高素质的农村行政执法队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做大量工作。包括加强农村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农村行政执法人员追偿制度;妥善解决农村行政执法人员待遇等。通过高素质的农村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促进农村行政执法工作效能的提高,从而为农村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条件等。
3.加强新农村普法工作,营造良好的农村法制环境
普法教育是做好农村法制建设的重要保证。改变现在的普法形式是做好普法工作的关键:
首先,要加强对村干部的普法教育,提高村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村干部直接和农民打交道,他们能否依法办事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任程度,对村干部培训要形成制度,制定短期和中长期培训规划,并根据工作特点制定培训内容。例如在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期间,培训森林法相关内容,土地延包时期就培训土地承包法内容,换届选举期间培训村民委组织法和选举法相关内容,以确保村干部依法办事。
其次,要结合本地农村的实际,开展多种形式、丰富多彩的送法下乡活动。一是根据农民的需求,适时开展普法宣传,要以居民组为单位,农闲时期或中午晚上深入到村民组和居民家中,适时了解农民生产生活中需要的法律法规和需要帮助解决的矛盾纠纷,然后,有的放矢,向农民进行普法教育;二是可以讲解发生在农民身边的案例,向农民进行普法教育;三是引导农民收看中央电视台和其他省台的法制节目,围绕法制节目定期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四是充分利用板报、法制文艺节目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五是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普法形式,以学校为阵地,首先向青少年学生进行普法教育,然后再由学生宣传给家长,一举两得,会收到很好的效果。
第三, 普法工作要坚持做到长期性、实效性。一方面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解决他们对普法教育不够重视的问题。另一方面有计划地开展一些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如由文化部门多组织排练法制节目和戏剧小品,在各村巡回演出等。
4.建立健全完善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基层司法承担着农村大部分的法律服务工作,除此以外,基层司法所还要承担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大量的繁重工作任务,目前,大多数基层司法所一般为2~3人,办公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再加上缺少必要的培训,司法行政干警人员素质不高,法律服务工作并没有很好的开展,因此,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1)增加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和增加办公经费,按照辖区人口每4000人一个司法行政编,办公经费按辖区人口每人1.00元列入财政预算。这样平均16000人的乡镇应配备3~4名司法行政编,最少不能少于3人,办公经费为16000元,最少不能少于10000.00元;(2)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定期对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每年根据工作需要,不少于10学时;(3)增强对司法所的管理,包括对人和业务的管理,要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所长竞聘制,加强对司法所各项业务的管理,使各项工作都能够充分的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而更好的适应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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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边疆少数民族地区 培养 新型农
发展现代农业,必须造就一大批有道德、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强化农民科技培训工作。和田地区的少数民族占到总人口的96.5%,因此少数民族农民是本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培养提高少数民族农民的整体素质,是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
一、少数民族农民素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尽管经过这几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熏陶和农民教育培训的不断加强,少数民族农民素质有了一定提高,但大多数农民还不能适应新时期的要求,特别是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倡的有道德、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还存在着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与科技素质普遍较低
1.1农民文化素质较低
随着自治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普通初级中学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农村学生的学习条件得到不断改善,全地区高中阶段入学率44.9%,普通高中阶段入学率仅为14%。绝大多数青少年返回农村,成为了新一轮农村富余劳动力。
1.2农民科技素质较低
从就业角度上看,这些新增农村劳动力只有初中文化,又缺乏一技之长,大多属于体力型和传统经验型农民,不具备现代化生产对劳动者的初级技术要求。
2.法律意识淡薄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全民的普法教育,使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普法教育活动在农村的开展相对滞后,农民知道一些法律知识,都是零散的,不成系统的。农民缺乏法律知识,没有法律意识,不会运用法律,就容易导致打架、偷窃等一些恶性案件的发生,非法宗教活动猖獗,也容易被民族分裂主义分子所利用。
3.经营管理能力不强,市场竞争意识淡漠
3.1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是一家一户的农民,面对农业市场化的挑战,规模小、效率低、经营管理粗放、能力不强等问题日益突出,使得农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无法实现利润最大化。
3.2农民的经济意识和竞争意识淡漠,小农意识浓厚,思想保守,容易知足,小富即安,加之语言上的障碍,不愿意走出去,学习经验、开拓视野。致使农村劳动者与加快农业科技发展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这就从观念方面制约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接受新事物较慢,应用科技能力不强
4.1农民接受新事物较慢
由于地处祖国边远地区,又以少数民族占绝大多数,语言上有障碍,加之部分农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通讯不畅,使得农民对外来的新事物接受速度慢、程度低,有的甚至抵触。
4.2农民应用科技能力不强
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各民族农民不仅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水平,而且要具有较强的应用科技的能力。而现实中大多数农民受文化程度限制,很少应用科技。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的发展,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
二、立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际,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
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农民的素质教育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本质和核心内容,是促进各民族农民增收的有效之策,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也是从根本上解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三农”问题的必由之路。因此我们必须立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际,采取积极有效的对策,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
1.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农民的素质教育
1.1加强普及义务教育,增强农民对教育的重视程度
提高农民素质归根结底还是要增强教育体系。要从小抓好教育问题,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的质量。抓好“双语”教学,从孩子着手进行素质教育,让孩子带动大人提高素质。大力支持、鼓励农村的学校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并鼓励学生回到家里带动父母共同进步。
1.2开展各类技能培训班
普及加强基础教育的同时,应着重强调农民教育的多元化,增加农民受教育的方式并丰富其内容,避免培训教育存在形式化现象。积极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抓好农民的科技培训。
2.整合培养新型农民的资源,构建培养新型农民的网络
2.1整合培养新型农民的资源
在培训主体上,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要以各县市农广校、农民科技培训中心为依托,集中社会所有培训力量于一体,把各县市农广校、农民科技培训中心建成培养新型农民的重要载体;在培训内容上,以提高农民科技素质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民科技培训活动,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培养农村实用人才为重点,积极参与“百万中专生计划”,以培养双语人才为重点,积极开展双语教学。
2.2构建培养新型农民的网络
首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远程教育培训手段的优势,对农民开展文化、实用技术、经营管理知识的培训;其次,要积极抓住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广校)实施新型农民教育培训“三进村”行动,进一步发挥好统筹、协调、组织和服务的功能,搭建好工作平台。
3.加大培养新型农民的投入和力度
3.1加大培养新型农民的投入
首先,抓住国家政策向西、向农村倾斜以及对口援疆这一机遇,争取国家和援疆资金的投入;其次,拓展投入渠道,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使培养新型农民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3.2加大培养新型农民的力度
首先,加大绿色证书培训力度,使各民族农民能尽快掌握“一技之长”,获得致富的本领;其次,加大对农村科技能人和经营大户的培训力度,幅射带动周边农民。
4.创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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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新观念,完善机制,确保来厦务工人员法制教育的制度化
为使来厦务工人员法制系统教育活动得到贯彻落实,我们在已往制定的《关于开展全区外来人口法制系统教育的实施意见》和开展“四个一”(即一本法律书、一堂法制课、一次法律考试、一本普法合格证)普法教育工程的基础上,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人员法制教育的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学习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明确实行“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即治区办负责编写教材,培训骨干和处理日常事务;辖区市属“三资”企业由各企业负责,特区劳务公司负责监督落实;区属“三资”企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工商部门负责。明确企业、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较为完善的教育管理责任机制,保障整个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贴近实际,编印教材,为来厦务工人员提供及时适用的学习材料
普法实践给了我们深刻的启迪,普法不仅是法律知识的传播,更主要的是法律意识和法律理念的培养,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应以满足来厦务工人员对法律的要求作为根本的出发点。我们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进城务工人员在日常生活中反映出的普遍规律问题,提出了“权利义务并重,服务管理结合”的法制教育思路,加大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年,我们结合区情,组织编写了《*区进城务工人员法律知识读本》的文字和视听教材,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先后三次重新修订。《读本》分社会管理篇(涵盖如何求职、如何办理相关证件、*市城市管理等),劳动保障篇(包括如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安全、医疗保障等)、婚姻家庭篇(包括婚姻登记、外来人员的计生管理、财产继承等),社会治安篇(包括《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服务篇(包括如何聘请律师、办理公证、申请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等),集知识性、实用性、可读性于一体,使进城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内容丰富,贴近实际,系统规范,更具有针对性。几年来,共印发《*区进城务工人员法律知识读本》70多万册,为来厦务工人员提供了及时适用的法制学习材料,收到了好的社会法制宣传效果。
三、密切合作,分层实施,整体推进来厦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工作
由治区办牵头,公安、工商、特区劳务公司密切配合,本着“抓大、带中、促小”的原则,紧紧抓住大型“三资”企业这个重点,分片三次召开来厦务工人员法制系统教育动员培训会,要求街道、社区以及辖区具有20人以上进城人员的经营企业,选派一名主管领导和一名政治文化素质高、有授课能力的人员参加动员部署和统一培训,厦华、灿坤等大型企业积极参与,带动辖区近*家“三资”企业的主管领导和法制宣传员接受统一培训,使之成为各街道、社区和各企业单位来厦务工人员法制系统教育的骨干队伍。各企业根据各自不同的实际情况,利用非生产时间,采取集中授课,辅以自学、观看录像等形式,开展系统法制教育培训。治区办每周五对辖区小型企业新招聘的来厦务工人员进行岗前法律培训。团区委积极发动优秀外来青年,组建来厦务工人员普法联络员队伍,通过组织法律知识竞赛、专题活动或发放宣传材料,进一步拓展来厦务工人员系统法制教育的辐射面。街道指导社区对流动外来人口进行宣传。形成“目标明确,有的放矢,分层实施”的良好格局。几年来,全区已有37万多名来厦务工人员接受了系统法制教育培训。
四、与时俱进,创新载体,不断把来厦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引向深入
坚持在充分运用传统的,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手段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普法载体,在针对性和实效性强的宣传形式上下工夫,努力搭建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平台,提供多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服务。
以*市进城务工人员服务中心为依托,创建*区来厦务工人员法制培训基地,并成立来厦务工人员法制教育讲师团,制定法制培训计划,以《*区进城务工人员法律知识读本》为主要内容,每月四次(每周日下午)举办法制讲座,同时,根据不同的教育培训对象,穿插补充相关法律知识,把法制教育与培训中心的业务培训紧密结合在一起;建立基地“法制长廊”、“法制图书室”开展法制宣传;与此同时,我们还在部分企业建立“外来员工之家”,在来厦务工人员居住相对集中的社区和外口公寓建立了“外来人员法制学校”,利用这一阵地举办开放式的法制讲座,发放法制宣传材料。
针对来厦务工人员范围广,结构复杂、接受能力千差万别的特点,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举办“新闻大篷车”进社区,“关注外来员工”活动,为来厦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就业指导等相关服务;创办《*外来青年》和《新家园》等刊物,以报刊为载体,开展法制宣传,在刊物上增设“政策解读”“维权之窗”“以案说法”“感悟人生”;与*市来厦务工人员服务中心合作,开设网上法制视频栏目,以满足来厦务工人员对法律的要求;成立外来青年文学社,举办“法在我心中”征文活动;组建外来青年艺术团,由外来青年自编自导法制文艺节目到各社区巡回演出。以贴近群众为指导,摒弃教条式、纯理论的宣讲,采取不同的形式和载体,分类施教,既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寓教于乐,又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生动活泼,深入人心。逐步形成“多方位、成网络、相互补充、密切配合”的来厦务工人员系统法制教育培训模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五、服务维权,以人为本,增强来厦务工人员学法用法成效
在来厦务工人员的问题上,我们始终坚持“劝导式的教育、人性化的管理、亲人般的服务”,在法律宣传教育的措施上,坚持以服务来厦务工人员法制实践为原则,寓宣传于法律服务和解决法律问题之中,并将“抓维权、抓监督、树典型”三者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抓维权。区人劳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编写《用人单位法人(经营者)必读》和《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律法规汇编》等,把有关的法律书籍送到企业,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意识;建立来厦务工人员维权热线平台和法律援助站,为来厦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成立“外口调解委员会”,为来厦务工人员排忧解难,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几年来,共受理来电咨询近*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70多人,调解劳动纠纷*起。
抓监督。区人劳和社会保障、工会、妇联等部门,每年还在宣传《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基础上,加强劳动监督和劳动仲裁,运用法律途径解决久拖克扣员工工资、超时加班、单方面中止或变更劳动合同等侵害来厦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的问题。几年来,共补签《劳动合同》*万份,为来厦务工人员追回被拖欠工资*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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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重实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法律进机关、进单位不断深化。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县委中心组集中学法13次,乡镇中心组每年学法6次以上。县级领导参加全市统一的普法考试3次,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组织干部职工年度普法考试3次,参加14520多人次,参考率98%以上,合格率100%。二法律进乡村扎实推进。开展了农村法制宣传月、农民法律法规集中教育培训、“建设新农村,送法进万家”、送法进乡村等活动,把普法触角延伸到基层农户,进行零距离、贴近式宣传教育。三是法律进社区内容丰富。以“六进社区”为依托,以广场周末文化活动为契机,以社区文化节为平台,突出社区青少年、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流动人口等重点,构建完善的社区普法网络,不断丰富社区普法内容。四是法律进学校形式多样。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县各中小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14名、法制辅导员113名。先后开展了“崇德明法,立志成才,共促和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月、“法在我心中,德伴我成长”主题法德教育宣传月、学校法制宣传周、“小手拉大手,普法一起走”等学校系列法制教育活动,提高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五是法律进企业逐步加强。以普法宣讲团成员和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骨干,有组织地开展企业学法活动。共有28户重点企业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举办企业法制讲座50多场次,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全县统一的年度普法考试,参考率达到98%。
2、完善机制,保障普法依法治理稳步推进
一是科学制定《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的基层上,科学制定了《高台县第五个法制宣传教育暨第三个依法治县工作五年规划》,县人大作出《关于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暨第三个五年依法治县工作的决议》,为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制定了各自的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规划》,“五五”普法全面启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三是加大普法投入。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坚持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到位,共计拨付普法经费10.8万元,年均达到3.6万元,人均0.23元,保证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运转。四是健全完善制度。根据全县各行业的实际情况,区分不同学法对象,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等六项制度,同时、普法考试合格证制度、干部学法档案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起学法用法刚性机制,用制度保证普法效果,规范了学法用法活动。
3、推广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五”普法启动后,我们按照“贴近百姓生活,深化法德宣传,培养法治理念,提高道德素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县,构建和谐高台”的工作思路,及时在全县各乡镇总结推广合黎乡“法德进家”活动的经验和作法,“法德进家”活动得到广泛普及。目前,法德宣传版面基本遍布城乡,法律资料袋、以案释法教材已进入60%的农户家中,法德教育宣讲直接延伸到了村社,以一版、一袋、一匾、一案、一讲“五个一”为主要形式的“法德进家”活动,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营造了浓厚的法德教育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1、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少数乡镇和部门对普法工作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摆上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日常普法工作开展不力,常把它看成“软指标”、“软任务”,存在“重形式、轻效果”等“走过场”的现象。
2、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整体推进有欠账。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普法工作认识不一致,出现“一头热,一头冷”的现象,在检查中发现,抓普法工作“乡镇政府热、县直单位冷,条条部门热、块块部门冷”。二是城镇下岗职工、流动人口、企业干部职工等人群仍然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三是农村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难落实,效果不理想,特别是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难以有效开展。至使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城镇下岗职工及民营企业职工、社会无业人员成为普法宣传教育的“死角”和“盲点”。
3、队伍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局核定编制18人,实有编制10人。基层司法所的人员还没有完全充实到位,按照规范司法所建设要求,9个司法所人员编制达到要求的只有3个,尚有6个司法所人员编制不够,缺编9人。
4、部分单位普法档案资料不规范。从调研的单位看,部分乡村及不少单位不注重档案资料的管理、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现有的档案经不起检查。
5、“五五”普法经费投入仍显不足。我县目前普法经费标准今年虽已达到0.2元/人,但这一标准无论是与发达地相比,还是与“五五”普法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都还有一定差距,并不能满足“五五”普法工作需要。同时,各乡镇对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缺少经费投入,少数乡村的法制宣传阵地等硬件建设跟不上,印发资料、开展活动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普法工作的开展。
三、建议和意见
1、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总要求,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到责任到位,精力到位,投入到位,奖惩到位,层层落实普法依法治理监督、考核、验收机制。
2、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积极推动工作创新,提高普法依治理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普法依法治理的过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实现全体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也是一长期的过程。各级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做到普法工作与发展经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具体工作相结合,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要根据不同地域、不同群体、不同阶段,结合中心工作和本地区、本部门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使宣传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人民调解工作要与法制宣传相结合。司法机关要把提高办案质量与教育群众相结合,切实解决普法依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普治并举,整体推进,一手抓普法,一手抓依法治理。普法是基础,依法治理是目的。普法与依法治理是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一个整体。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解决重普法轻治理的问题,切实按照《规划》要求,做到普治并重,整体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