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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环境治理体系范文1
【关键词】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建筑行业
建筑企业一体化的管理是我国建筑企业管理的发展趋势,同样也是顺应着国际的标准化发展趋势。这对我国的建筑一体化实施具有深远的意义。我国颁布的《质量管理体系要》、《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规范》等条例中均与国际的标准相同,这给企业提供了许多切实的管理手段,现已成为我国建筑行业一体化管理模式的主要参考依据。这些在管理标准上达到的共识,为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
一、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的一体化管理的必要性
在我国建筑企业的管理中,面临了许多比较现实的问题,本文就将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融入到建筑企业的管理中去,实现管理的一体化构架,尽量做到满足顾客的质量要求,同时还可以保护到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而建筑企业的一体化管理体系,就是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问题考虑进去,明确管理的目标,构建合理的管理体系,合理的对管理人员进行分配和利用,最终使得建筑行业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都得到有效的管理。
因此,我们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为建筑企业提供一个连贯的管理思路,在内部管理系统制定的过程中,结合各个影响因素和相互关系,以整体的协调作用来完善对管理行业的补充;第二,充分的利用人力资源这一优势,组建合理的管理体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对人力资源的要求较高,在对岗位的设定和职权的限定方面都比较严格。尤其是在建立单独的组织机构中,对人员的调整和整合都是较为重要的;第三,要有效的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这就要求管理人员对资源设备的运行进行充分的考虑,在对文件和管理进行审批后,结合实际的标准进行有预防性的考虑,进而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第四,要注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计划,在对整个企业的管理中,最重要的就是对员工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培养工作,通过整合管理体系的构建和学习,切实做好培养综合素质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第五,切实做到对工程成本的降低,在实现了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后,减少日常检查和审批工作,就可以降低工程的管理成本,这样可以使工程利益的最大化实施。
二、建立合理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管理
(一)建立合理的质量体系管理
在对我国建筑企业的质量管理方面,主要是着重与工程的设计方面,也就是在工程的产品质量上和工程项目的价值方面进行管理。在我国制定出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其中明确的指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制定了明显的规范,其目的是促进施工项目的管理规范和科学。在建筑企业中要充分发挥管理和技术的力量,做好全程的施工项目管理工作。在对建筑管理模式的建立中首先要掌握其框架的构成。要根据市场的需求和变化对管理的内容和范围也要进行不断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目标的完成。在对质量管理的体系中,可以看出建筑企业的质量是管理的方向,为了实现产品质量的完整,企业也是在不断的引进管理人才。
(二)建立合理的环境体系管理
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时期,这样给我国的经济带来了飞速的增长,但是,对我国的环境又带来了严峻的考验。我国目前的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是较为严重的了,其重点是在对水环境的污染。城市的空气质量和环境质量明显受到污染,在城市居住的市中心明显出现扰民的现象,在我国的176个城市中,有一半以上都处于中度污染地区。建筑施工行业虽然在我国经济的发展中扮演者较为重要的角色,但是,其给环境带来的污染也是较为严重的。因此,在对环境方面的管理就更应该受到重视,建筑企业可以调动组织来对污染进行环境的保护,改善环境的绩效。这样可以有利于对自身的约束,还可以降低事故的发生。还可以应用一些先进的工艺技术对建筑产品进行改造,减少建筑材料废物的污染,降低资源的浪费,减少废物的产生,进而减低生产成本。员工也可以自觉的对环保意识进行加强,自觉的遵守法律规则,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管理人员可以定期的对企业排放的物体进行检测和测量,对不合格排放物体进行在加工处理,直至符合排放标准后才可以排放,还要对排放物体进行严格的记录和审查,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进行有效的培训和交流,在对文件和文件的控制方面也做到严格、有序,对企业的应急设备也做到了如指掌。
(三)建立合理的职业健康体系管理
在我国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中明确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是根据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所指定的。建筑企业在对职业的健康管理中,要明确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首先,作为建筑企业的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全的劳动卫生管理制度,严格贯彻国家的劳动安全卫生有关规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意识的教育,以免劳动事故的发生,对从事有较危险性质的劳动者来说,要对他们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工作。在我国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主义包括:安全生产当中的职责,安全技术方面的制度,安全生产教育方面的制度,以及安全卫生检查方面的制度。在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其核心就是实现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建筑企业在施工的过程中,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政策。同时,企业要定期的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意识的教育工作,制定健全的安全教育工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早在2002年我国颁布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规范》中就将建筑企业的健康安全管理提出了有效解决措施,该项规范的制定是同《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质量管理体系及要求》共同完成的,这样有利于企业对三个管理系统的统一管理。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通过对建筑企业管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进行阐释,对其一体化的管理模式进行分析,并提出建筑企业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在建筑企业一体化的构建过程中个,要考虑到思路、管理等方面的运用,给我国建筑企业的管理提供了理论依据。在对建筑企业质量的管理方面,要做到自我国评价和自我监督,这样对企业的发展才有利;在对建筑企业环境的管理方面,要加强企业对环境的保护意识,根据质量的管理体系,建立起具有保护环境的管理模式,为我国的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王雪荣,韩之俊,唐小丽.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在建筑行业中的运用[J].建筑经济,2004(02).
[2]瞿焱.建筑企业质量环境安全一体化管理框架的构建及运用[D].浙江大学,2002.
健全环境治理体系范文2
【关键词】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一体化
引言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国际上兴起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它与ISO9000和ISO14000等标准体系一并被称为“后工业化时代的管理方法”。企业必须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使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在内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这是近年兴起的现代管理制度。无论是事业单位、企业、政府都想要通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整合来减少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从而实现利益最大化。本文就对实现三者的整合的必要性及面临的困难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专业化的建议和方法。
一、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整合的必要性和方法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一些国外的管理理念也随之传入国内,一些企业为了寻求持续发展开始改革,许多企业进行了人力改革、财务部门改革、奖惩制度改革、福利制度改革等多方面的改革,但很少有企业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整合和一体化方面改革。如果企业进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整合和一体化改革会有什么好处?
1.1 有利于减少企业不必要的支出、节约成本
在没有提出将三者整合的概念之前,企业会设立三个不同的部门分别来管理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但此概念的提出后企业只需设立一个部门来管理,这样可以减少在部门办公费、人工费、员工福利方面的支出,节约成本。同时提高企业的办事速度、效率,就如前段所提及一样,在此概念的提出后,企业只需设立一个部门来管理,这样就避免了像之前会出现相互推诿、办事效率低下的情况,从而提高企业的办事速度、效率。
1.2 为企业提供了一个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
建立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一体化要求企业生产管理在内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都要实行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管理,这样就为企业提供了一套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增强了企业的管理水平。促进和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建立,促进国际化进程,实现三者整合的话,建立一套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制度,有利于建立起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促进企业的国际化进程。
1.3 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建立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可为员工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为员工提供了福利保障,这一举措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效益,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同时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建立、健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话,会增加对产品质量的监管,这样就可以提高产品的质量,使得企业依靠产品质量取胜,从而增加企业的盈利。
二、整合与一体化面临的问题
2.1 思想认识不到位,全员参与程度不高
主要表现为一些企业管理层及员工对体系建设意义认识不深刻,对体系文件理解不透彻,对体系运行监管不严格,致使政令不畅、执行不力,体系运行情况不佳,持续改进效果不太理想。
2.2 文件编写脱离实际,对工作指导作用不大
一些企业的体系文件框架虽然已构建起来,对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应急响应等环节进行了规范要求,但从体系运行效果来看,存有职责界定不具体、管理权限不清晰、规章制度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导致标饰募执行效果不够理想,体系运行存在偏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较低。
2.3 内容更新不及时,缺乏动态管理意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自我监督、自我发现、自我完善的动态科学管理体系。企业只有根据实际,及时更新,才能确保体系得到持续改进。企业若缺乏动态管理意识,机械地更换日期而不变更内容,就会影响体系的运行质量。
2.4 对内审人员管理不到位,缺乏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
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的内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内审队伍不稳定,人员更换频繁,缺乏对内审工作的绩效考核,或考核内容不切实际,致使内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三.建立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过程
3.1 坚持认真、严肃、科学、务实的态度
正如伊利牛奶的广告词一样:态度决定品质,其实,态度真的会决定一切,所以在建立该体系的过程中要坚持严肃认真、科学务实的态度。积极动员、争取实现全员参与,要问21世纪什么资源最可贵?那肯定就是人力资源了,人是生产力中最具决定性的因素,要想管理体系得到推广的话,就必须要得到员工的支持、理解。不仅仅得到普通员工的支持,更要得到公司高层的支持。争取做到全员理解、全员支持、全员践行的效果。
3.2 坚持全面考核,实行绩效管理,认真抓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审队伍建设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是管理层与基层沟通的纽带,是体系持续运行的监管者,是第三方监督审核的联络员,在整个体系运行中起着关键作用。因此,提升体系内审员的综合素质,加强体系内审队伍建设,是确保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重要环节。企业要建立起一整套内审员培训计划与方案,使之深入理解体系文件,了解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本单位的管理机制和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过硬的管理技能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同时,企业还要对内审员加强考核,实行绩效管理,从而激发内审员参与体系建设的热情,使其真正以优化体系管理为己任,促进企业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3.3 后期企业可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关注国外新技术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信息技术也在不断的发展,信息之间也实现了共享。企业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时的关注国内外学者关于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及社会上该方面的信息,就此企业也能随时了解该方面的最新动态,不断地学习相关技术,不断地注入新鲜血液。
四.关于三体系数整合与一体化管理体系建立的建议
4.1 坚持认真落实的态度
前文谈到建立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全管理体系的过程中思想认识不到位、全员参与度不高,对此,企业内部应建立一套监督体系,加强对内部员工、高层落实力的监督。同时建立建立企业文化,就从文化的角度来说,优秀的文化于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如果一个企业想要效益不断的提高,光靠技术革新、缩减开支等是不够的,企业还应建立企业文化,就拿我们所熟知的苹果、三星、海尔、小米、华为等等来说,它们都有自己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对于员工来说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它给员工一种精神动力,它对员工具有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激励着员工不断的为企业服务,形成一种企业认知。
4.2 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与国际管理接轨
随着我国加入WTO、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许多大型的企业在我国建立起跨国公司,跨国公司的管理制度可能存在效率低下、人员过多等现象,但不得不承认跨国公司一些管理制度值得我们去学习,跨国公司的管理制度大多是比较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这样不但有利于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还能提高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企业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培养专业型的人才,企业应加大在员工培训方面的资金投入,定期组织员工培训,聘请专业人才到公司定期组织培训,从而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知识技能,为建立、健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人才保证。
4.3 了解、学习政府在此方面的政策
十三五期间我国政府提出了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的目标,为此我国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为此,我国企业应抓住这个良好的机遇,了解、学习相关政策,积极响相关政策,利用好国家政策,发展自身。
4.4 企业建立起完善的福利制度、建立一个统一的管理部门
在建立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过程中,企业应完善福利制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体检,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降低员工患上职业病的风险性,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从而也会提高,工作态度也有保障了,产品的质量也会随之提高。此外,实现三者的融合有利于减少之前工作中会出现的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提高了办事的效率,也减少了不必要的人员开支费用、办公费等资金的支出,也建立了一套高效管理体系。
4.5 借鉴国内外成功的经验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起源于国外,所以说在方面,我们还是学生,要积极地向经验丰富的企业取经,可以派遣相关人员去这些优秀的企业学习,借鉴经验,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最早起源于国外,所以就经验来说,我们国内肯定比不上国外的一些跨国公司,所以国内的企业要想在此方面取得成就的话,就要积极地学习国外一些企业的管理经验,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我所用,提高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
4.6 深入调研,优化文件管理
认真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日常管理工作。文件是保证体系有效运行、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持续改进体系绩效必不可少的依据,是体系运行的前提和基础。如果企业的管理体系文件不准确、不完善,则有可能造成体系运行失效,或使体系运行工作成本增加,影响体系的实施效果。因此,企业务必要把体系文件管理放在重要位置,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同时,企业要充分结合自身实际,对企业规模、危害因素、技术工艺、职工素质等进行科学细致的分析,建立易于执行、务实高效的文件体系构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简洁的、高效的、科学的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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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安全生产标准化 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一、安全管理要求概述
2010年4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自2010年6月起实施,之后,相关部门下发了各行各业指导意见、实施指南等,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与考评要求,2014年施行的新《安全生产法》中,第四条明确提出“生产经营单位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如何有效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其与本单位现有安全管理体系相融合,成为了各个单位关注的焦点。
环境和职业健康(Environment Health and Safety以下简称EHS)管理体系,自GB/T24000与GB/T28000实施以来,成为了很多企业安全管理的模板,代表着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最高层次。我单位于2010年通过了EHS管理体系认证,在以往安全管理的基础上,建立了院EHS管理体系,以目标指标、环境因素危险源辨识等要素作为系统设计依据,各要素间存在很强的逻辑关系,相互关联,相互作用,承前启后,形成了一个有机的统一体。
近年,随着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日趋严格与完善,越来越多的行业与企业需求在以往的安全管理体系中,增加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要求,将标准化工作引入和延伸到安全工作中来,要求企业生产的各岗位、生产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符合法律和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使单位生产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满足职工安全健康与文明生产的要求。这在本质上与EHS体系要求是一致的。但在新形势下,与以往传统意义上的EHS体系相比安全生产标准化具有继承性、规范性、科学性、系统性和创新性的新特征。因此,只有全面、正确地理解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涵,才能很好的将标准化运行与以往安全管理体系融合,真正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杜绝形式化、烧牌さ认窒蟮姆⑸。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与EHS体系的异同
作为现代化的安全管理方式与手段,安全生产标准化与EHS体系二者既相通又各有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二者均是通过对企业生产各环节要素进行管理,持续改进安全形势,以达到安全生产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与EHS体系都是针对不同的企业,要求企业结合实际或视能力确定方针和工作目标,在生产过程中,对风险进行控制,通过隐患排查等方式,不断消除隐患,做好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工作,自觉的不断完善提高自身的安全能力和水平,是一个长期持续渐进的过程。
2、二者建立的原则与要求存在差异。EHS体系建立的原则是在企业自觉自愿基础上,体系的建立充分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求或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规范运行,EHS体系作为一套推荐性的标准是非强制执行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是强制性的要求。它是政府或企业的上级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迅速改变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而采取行政手段强制推行的一种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和规范。用行政强制的方式为企业提供一个必须执行的管理标准或规范,是一种被动执行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对起点规定的比较明确,起点和终点有一定的局限性,评价审核过程中主观意识和行为的做法较浓厚。
3、二者运行的侧重点与适用性不同。
EHS体系重点通过对企业的系统化的要求,完善管理制度,促使形成一套自上而下的可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运行的侧重点在于通过标准规范不断加强现场安全,但其适用期短,政府、企业的上级需要视发展和变化及时完善修订规范或标准。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与EHS体系融合要点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具有广泛的知名度和国际的认可性,是显示生产经营单位管理层次水平公认的证据,它的宣传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与认可性。安全生产标准化对企业改变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具有突击性的作用,直观、通俗、易接受和使用,是强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依据。
因此,EHS体系与标准化是具有很大互补性的,有很好的可融合性,是一个框架与内容的结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点来做好体系和标准化的融合:
第一、在内容上,EHS体系作为融合的基础与框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EHS体系的要素中,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必须要素。例如,体系要素之一为“目标、指标”,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同样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可将二者要求进行对比,将安全生产标准化特有的要求丰富到体系要求之中,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这也是体系持续改进自身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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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施,中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农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由于发展过程中对环境保护的疏忽,伴随着经济发展,农村生态环境破坏、农业生态环境恶化、农村生活环境呈“脏、乱、差”的样态。在这种情况下,农村环境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农村环境治理已经迫在眉睫。党的十报告提出要“要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强调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这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抉择,是在发展理念的与发展实践的重大创新。新的时期对农村环境的治理与保护是推进农村现代化变迁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对于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农村环境治理的现实困境
(一)农村环境的持续恶化制约农村社会的发展
近来年来伴随着经济发展,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恶化。随着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应用,给土壤及地下水资源带来极大的危害。由于农药、化肥、农膜的大量应用,中国1.5亿亩耕地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土壤耕种能力对化肥、农药的依赖性增大。在农业耕种过程中大量的农药使用造成农作物药物残留问题,农产品质量下降。虽然农村社会的生产方式与经济水平大幅度提高,但是农村居民的生活方式仍停留在传统阶段,生活垃圾随处倾倒,白色垃圾随处可见。很多地区的池塘都受到生活垃圾的污染,农村整体环境呈现“脏、乱、差”的景象。一些污染大的企业向农村地区转移,如造纸厂、化工厂等污染大的企业污水随意排放,对地上河流、地下水资源等造成极大危害。如一些化工厂急于追求经济利益,不顾环境危害,将污水直接排向地下,由于地下水的隐蔽性,一时难以发现,但是对农村整体地下水资源的危害确是毁灭性的,造成了农村生态环境的恶化。
(二)重城市、轻农村的环境治理政策导致农村环境治理缺位
由于农村地区幅员辽阔,长期以来农村地区的环境污染一直处于隐蔽状态,在中国的发展战略中,一直对城市环境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在城乡二元结构的背景下,对于农村环境污染的严重态势缺乏科学、客观的认识。加之地方政府发展理念中的重经济因素的偏向,导致对农村环境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方面,农村是城市工业生产的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输出地,消耗了农村大量环境资源。另一方面,由于城乡产业结构的不同,城市环境排放的废物远远大于农村,不断向农村转移,导致农村环境不断恶化,而由此造成的损失,城市并未向农村按“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支付治理补偿费。一些农村地区成为环境污染的受害者,并未得到应有的补偿。中国的“排污收费”制度,一些污染物排向农村却不包括在治理范围之列,并且对于农村小水体、水源地、耕地等治理和保护也未加考虑。作为环境治理的政策长期主要用来治理城市环境,对广大农村环境的治理长期处于被忽视的地位。
(三)缺乏农村环境治理的机制
中国环境治理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城市地区,对农村环境关注较少。在中国城市地区,基本上建立了完善的环境治理机制。在广大农村地区,环境治理机构不健全,农村环境治理、监督体制不完善。这源于多年以来城乡二元结构的社会体制,以及对农村环境问题的忽视。政府在农村环境领域的公共管理职能长期缺位,未能充分发挥市场在农村环境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环境利益是一种公共利益,个人或企业不能代表公共利益,只能由公共的权力机关来代表公共利益。在环境治理的框架中,政府不但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公共的利益,而且基本垄断了环境制度的供给,应当充分发挥公共管理职能,积极推动农村“环境良治”的实现。因此应发挥政府在农村环境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在政府的引领下,发挥群众在环境治理中的监督作用,积极参与到环境治理的行动中来。
(四)农村居民环保意识仍需提高
长期以来,农村居民一直沿袭传统的生活方式,他们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对环保的知识掌握不足、环保意识较弱。在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他们大多关注自身经济条件的提高。对环境的重要性并未上升到重要地位,甚至一些居民认为环境保护是政府的事情,与居民无关。在这种错误的认识下,难以发挥环境治理的主体与监督作用,导致环境治理难以收到科学的反馈信息,环境治理效果较差。
三、对策分析
(一)以政府为主体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意识
随着经济发展造成的全球生态环境恶化,环境问题被世界各国广泛关注。以可持续发展观为引领,生态文明观、环境公平观、环境正义、与自然和谐相处等环境保护新理念开始深入人心。在此背景下加大环境治理和保护力度,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当前农村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之一。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应以政府为主体,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意识,强化环境观念。转变过去经济发展优先忽视农村环境保护的不合理的思想,树立环境是农村发展的根本的理念,在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基础上切实维护农村居民的环境权益。
(二)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多方参与与监督的环境治理体制
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工程,作为公共事务的人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根据国家发展的长期战略制定农村环境治理的目标体系。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多方参与与监督的环境治理体制。对环境治理的力度纳入政府考核的主要目标,同时在地方发展中坚持环境为本的发展策略。在环境治理过程中,农村居民及各级组织既是环境保护的参与者,同时也应积极发挥他们的主体性作用,提高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把环境保护与社区发展结合起来,让村民在环境治理中监督治理的效果,并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环境治理的行动中来。
(三)健全环境治理的法律法规
从目前来看,农村环境治理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虽然在某些方面存在环境保护的法律条文,但是总体来看,呈碎片化的状态。因此应从农村长远发展的角度,逐步健全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 强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是改善农村环境状况、加强农村环境监督管理切实有效地防治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法律依据。为了适应农村环境保护的需要,尽快修改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建立健全农村居民环境权益诉求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同时健全和完善权利保障法律机制,使农民在农村环境保护实践中发挥更大作用。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农民的各项环境权利,这是实现农民参与环境保护的法律基础和根本保证。在微观层面,对于农村环境治理应该以村委单位,建立建立农村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并有效落实制度。
四、结论与讨论
自然环境是农村和谐发展的根本保证。中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导致生态环境急剧恶化。农村环境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农村环境治理已迫在眉睫。要改变传统的发展理念,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多方参与与监督的环境治理体制。从农村长远发展的角度,逐步健全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发挥农村居民环境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农村居民环境权益诉求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
参考文献:
李书舒,陈锐.农村环境治理关键问题分析.生态经济,2012,(6):186.
健全环境治理体系范文5
[论文摘要]发达国家城市环境治理的经验主要有:完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保证治理措施的有效实施;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环境行政管理;注意推动自愿性行动来保护环境,积极推动公众参与环境治理;运用经济手段,制定激励奖惩措施,提高环境治理的效率;合理划分环境治理权限,建立权威性的管理机构;大力发展环境教育,通过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形成民族心理;加大科技投入,注重科技进步,发展环保产业。
城市环境治理是指各级管理者依据国家和当地的环境政策、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和教育等各种手段,调控人类生产生活行为,协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限制人类损害城市环境活动的有关行为的总称。城市环境治理具有综合性、区域性、群众性与动态性等特征,其本质是影响人的行为,转变城市经济发展模式。发达国家在20世纪50~60年生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但通过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治理后,如今城市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性改善。发达国家积累了不少城市环境治理的经验,这些经验及其教训留给人们诸多启示,值得中国学习与借鉴。
一、完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保证治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和个人的目标都是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由于环境是公共物品且环境污染具有外部性,因此企业和个人总是想方设法地逃避环境责任,避免环境成本的内部化。所以通过设计完备周密、可操作性强、适时进行调整的环境法律制度,规范人们和企业的行为,降低生产和消费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就成为保护环境最重要的手段。美国自1970年,环境立法开始大规模展开。经过30年的发展,到目前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环境法律体系,仅在污染控制方面,就先后制定了《清洁空气法》、《清洁水法》、《固体废物处置法》、《安全饮用水法》、《联邦农药法》、《有毒物质控制法》、《综合环境反应、赔偿和责任法》、《海洋倾倒法》和《噪声控制法》等等。除联邦一级法律外,各州也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有的比联邦法律还要严格。
发达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不仅系统完备,呈不断强化、细化趋势而且能够有效地实施。荷兰的环境立法涉及了污染控制和自然资源保护的各个方面。从1960年开始,荷兰陆续制定了大量的环境法律法规。针对各种环境污染和环境问题的法律,如地表水污染控制法、地下水法、海域污染控制法、空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治理法、危险物质法、化学废料法、杀虫剂法、噪声治理法、废弃物污染防治法、核能法等,构成了荷兰环境法比较完整的体系。
发达国家环境治理历程表明,政府对于环境保护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并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主要利用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等强制性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发达国家各种环境保护措施都是依据相关法律政策来发起和推进的。中国在20多年的环境保护进程中,建立了一套法律政策体系,对防止环境恶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我国环境法律制度在领域完备性、可操作性和执行强度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因此,在环境立法方面,我们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加强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建设,走依法管理的道路。
二、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环境行政管理
美国的环境管理体系较为健全。联邦政府中除设有环境保护局外,在总统办公厅之下还设立了总统环境质量委员会。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委员人选须由总统任命并经参议院批准。该委员会是总统的一个环境咨询机构,协助总统编制国家环境质量报告,收集、分析和解释有关环境条件和趋势的情报,向总统提出有关改善环境的政策建议,帮助总统起草有关对外环境政策的报告。同时该委员会还是一个行政机关间的协调机构,帮助总统协调解决行政机关间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分歧。总统环境质量委员会在美国环境事务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协助总统对外处理环境外交事务,对内协调行政机关间的意见分歧和提出环境政策建议,是总统的高级环境助手和参谋。这一点很值得我们借鉴,随着环保工作在国家事务中越来越重要,建议在国务院下设一个环境委员会或环境领导小组,协助总理处理对内对外的环境事务。
法国的环境管理体系也颇具特色。法国环境保护部的行政部门分为以下几个机构:行政管理和发展总局、水利局、预测污染和公害局、自然和风景局、经济和国际事务研究局,专业化的环境考察团、最高防务官、前景预测办公室、部级办公厅和新闻局。法国全国划分为6个流域区,每个区设立一个水流域管理局。水流域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保护和改善法国水流域的水环境。具体做法是:一方面依法征收各种排污费;另一方面通过补贴、贷款等形式,鼓励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其工艺设备的合理选择。1995年,法国6个水域管理局征得税款达72亿法郎,总经费达82亿法郎,除去其中5%~9%用于支付机构运行、测量网络管理及有关研究费用外,其余的全部用于治理水污染和改善水资源。
环境保护工作是政府各部门的共同责任。大家都管,而不是环保部门一家来管,政府的各个部门都设有环保机构,都负有保护环境的法定职责。相比之下,中国的环境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除国家环保局外,其他政府部门环境管理机构还相当薄弱,与其所承担的环境保护任务不相适应,亟待加强和完善。
三、注意推动自愿性行动来保护环境,积极推动公众参与环境治理
1.注意推动自愿性行动来保护环境。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以环境标志、ISO14000认证以及各种环境计划等为形式的自愿性环境保护行动,成为发达国家环境管理中的一种新兴的趋势。这种行动对企业而言,有利于树立企业环境保护形象,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对消费者而言,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环境意识,促进绿色、环保产品的购买和消费;对于政府而言,有利于弥补强制性管制手段的不足,降低环境治理的成本等。总之,倡导企业和公众通过自觉行动来保护环境,是发达国家保护环境的一个重要经验。
2.积极推动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在发达国家环境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社会公众始终是一支重要力量,发挥着关键作用。社会公众推动环境保护运动发展,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已经成为发达国家环境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势和特征。实际上公众参与环境治理也改变了传统的只有政府和企业的“二元”污染控制结构,形成了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三元”污染控制结构。在这种结构中,公众在环境保护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处于既监督企业又监督政府的位置,而且也能通过市场消费行为直接影响企业的环境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为使公众能有效参与环境保护,发达国家一方面是政府公开有关环境信息和政策信息,企业公开有关污染物排放信息,保证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另一个方面是在制定、实施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时,通过听证会、说明会等形式,接受公众质询,征求意见和建议,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相应的制度安排。在中国,虽然近年来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有所加强,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存在参与渠道少、参与程度较浅等问题。因此,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重视公众在解决环境问题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主要应从以下方面人手:一是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渠道。要加强立法,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法律制度支持。使公众能通过正当有效渠道,了解环境问题的状况,为环境问题的解决提供意见、建议以至提出环境诉讼,从而促使环境问题的解决。二是公开环境信息,保护公众环境知情权,公众只有了解环境问题现状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才会积极主动地参与解决环境问题,因此,必须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让公众了解真实情况,这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重要前提。三是加强环保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手段,宣传环境保护的政策、方针和环境知识,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素质,形成全社会都关心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风气和机制。
四、运用经济手段,制定激励奖惩措施,提高环境治理的效率
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和环境制度标准,是发达国家治理环境的根本手段。但是强制性的手段,具有成本高、相对僵化、不利于激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等缺点。因此,发达国家也越来越重视通过排污交易、征收生态税、财政补贴等经济激励性手段来解决环境问题,以降低治理成本和激励企业持续进行技术创新,达到提高环境治理效率和灵活性的目的。
欧盟及其所属成员国的环境保护在世界上起步较早。其中环境税收、排污收费和押金返还这三种有关环境的经济手段比较典型:1.环境税收。环境税是对有害环境的产品征收的费用,目的在于通过提高有害原料的成本,鼓励生产者和消费者使用对环境更为安全的产品。环境税除了具有筹资功能外,对改善环境资源有着显着的刺激作用。2.排污收费。排污收费是对向空气、水或土壤排放的污染物,或噪声征收的费用。这种收费设计通过使污染者偿付至少一部分对环境造成危害的代价,来削减污染物数量并改善环境质量。3.押金返还。押金是对可能造成污染的产品的销售征收的附加费。当符合某些条件时,如把用过的或废弃的物品送到集中地,从而避免了污染,这笔费用就可退还。押金退款制有助于防止有毒物质从电池的处理、塑料的焚化或农药容器的残余物中释放到环境里,值得推广和提倡。中国较多运用行政命令手段来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经济激励手段相对不足,目前以排污收费为主的经济手段标准太低,效果有限。所以,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注重利用经济激励方法来实施环境治理政策措施,当前除了进一步完善已有的排污收费(税)政策外,要引进和推广排污权交易、押金退款等发达国家行之有效的经济手段,来强化环境治理的成效。
五、合理划分环境治理权限,建立权威性的管理机构
1.合理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中的权限。在环境治理中,为解决跨地区或跨国环境问题以及保持全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和标准的相对一致性,需要中央一级政府具有统一管理和协调的职能和权力。同时,许多环境问题同各地自然、经济和技术状况密切相关,具有地域性特征,这需要地方自主、灵活地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因此,在环境治理中,应该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限及各自发挥作用的空间,才能协调二者的行动,形成共同治理环境的合力。发达国家在环境治理中重视根据环境问题所涉及的范围和层次,来划分各级政府权限,实现中央统一管理和地方自主的有效结合。如在美国环境治理体制下,联邦机构制定污染控制基本政策和环境标准,各州负责实施,这种集中、强制的管理模式有利于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加强各地之间的分工合作,有利于对跨界污染问题进行统一整合治理。在中国,由于各级政府部门间的利益冲突,使得许多环境管理政策和目标不能顺利执行和实施,这是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原因,如地方政府为追求政绩,不惜以资源破坏和环境退化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增长,不同地方政府对于跨界污染问题相互推诿,地方政府为财政收益放弃对污染严重企业的环境管理等等。因此,我国在环境治理中应该学习发达国家的做法,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权限和职能,形成中央统管和地方政府自主管理的有机结合,避免地方为了局部的、短期的经济效益,而牺牲整体的、长期的环境效益。
2.建立权威性的管理机构,进行行政直接干预。建立权威性的管理机构,进行行政直接干预是西方发达国家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经验。大多数国家环境管理体制都有一个从分散到集中、从松散到强化、从低级到高级,强化总体协调的过程,从而使环境监管体制逐步得到加强。日本在1960年就成立了“公害对策特别委员会”,但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它表现得软弱无力。为强化环境管理,日本政府于1970年取消了“公害对策特别委员会”,成立了由总理大臣直接领导的日本环境厅,对环境问题进行行政的直接干预,从而在投资量不多的情况下,使日本环境状况大为改善。美国于1970年12月成立了环境保护局,直属联邦政府。其他一些国家如法国、英国、加拿大也相继成立了相当于我国部一级的环境保护机构。据不完全统计,发达国家中建立部一级环境管理机构的占85%。
六、大力发展环境教育,通过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形成民族心理
环境教育措施或手段是落实城市环境治理内容的思想保障。所谓环境教育就是使学习者认识和理解人同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防止环境污染,将系统的环境科学知识予以大众化,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环境教育内容涉及到自然、社会、技术、管理、政法等多种学科的知识,各学科领域都与环境科学兼跨、包容,具有较强的综合性。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指出“教育是环境发展过程的核心”,提出了“发展环境教育”的口号。环境教育由此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学科教育的重要主题。
美国环境教育立法始于1970年,该年10月美国通过了《环境教育法》。《环境教育法》将环境教育定义为:围绕着人们的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与人之间关系的理解过程。其中包括人口、污染、资源分配和枯竭、自然保护、运输、技术、城市及乡村的开发计划、人类与环境具有怎样的关系等。环境教育涉及学习生态的概念以了解人类行为与环境质量之间的关系,并获得分析环境问题和找到解决方案的知识和能力。1990年美国重新制定了《环境教育法》,这部法律重申了国家对公众进行环境教育的责任和任务;确认了国家对教育和培养有环境保护知识和技能,有环境保护责任感和正确的环境决策能力的高素质公民的迫切需求;对提高美国公众环境道德水准、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主要作用。
中国应该制定专门的环境教育法规,用具有国家强制性的法律手段来确保环境教育的开展。环境教育法规的内容,应当具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应包含以下内容:设立专门的行政管理、监督机构,保障并监督环境教育法规的实施;设立环境教育基金,吸收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捐助,用以资助重点环境教育项目和环境教育科研活动;设置环境教育奖项,认可做出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的努力,调动全民投身环境教育的积极性;将环境教育设定为学校的必修课程。
健全环境治理体系范文6
【关键词】城市环境;管理;国外
一、完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以保证治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发达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不仅系统完备,呈不断强化、细化趋势而且能够有效地实施。荷兰是世界上环境管理和环境标准最严格和国际环境领域最为积极和活跃的国家之一。其法制建设有三个特点:(1)环境立法体系完整,从1960年代开始,荷兰针对各种环境媒体和环境问题陆续制定了大量的环境法律法规。如地表水污染控制法、地下水法、海域污染控制法、空气污染防治法等。(2)重视各项法律制度协调。(3)制定了一步综合性的《环境管理法》。该法典是目前除法国《环境法典》外世界上综合性最强的一步环境法。日本在迅速推进工业化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所存在的环境污染的严重问题。这个时期日本政府主要的对策是通过制定、完善与环境相关的法律对企业进行排污限制。如1967年制定了《公害对策基本法》,1968年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噪音规则法》,1970年日本国会又全面修改了《公害基本法》,并制定了《海洋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14项法律。1993年11月,日本颁布了新的《环境基本法》,从而使作为位世界经济大国的日本,从重点解决国内环境问题转向积极参加国际环境合作,共同应付全球环境问题的新挑战。发达国家环境治理过程说明,政府在环境保护中发挥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主要采用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等强制性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发达国家各种环境保护措施都是依据相关法律政策来发起和推进的。
二、健全环境管理体系以加强环境行政管理
美国的环境管理体系较为健全。在联邦政府中除设有环境保护局外,在总统办公厅之下还设立了总统环境质量委员会。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委员人选须由总统任命并经参议院批准。该委员会是总统的一个环境咨询机构,协助总统编制国家环境质量报告,收集、分析和解释有关环境条件和趋势的情报,提出有关改善环境的政策建议,帮助总统起草有关对外环境政策的报告。同时该委员会还是一个行政机关间的协调机构,帮助总统协调解决行政机关间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分歧。德国的环境行政管理体制也值得我国借鉴,其构成主要包括:环境管理的权责体系、环境保护机构设置、环境管理的运行机制。根据法律规定的不同权责体系在联邦、州和地方3个不同层次设定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同时有相应的运行机制予以保障。
三、积极推动公众参与环境治理
在发达国家环境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社会公众始终是一支重要力量,发挥着关键作用。社会公众推动环境保护运动发展,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已经成为发达国家环境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势和特征。实际上公众参与环境治理也改变了传统的只有政府和企业的“二元”污染控制结构,形成了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三元”污染控制结构。在这种结构中,公众在环境保护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处于既监督企业又监督政府的位置,也能通过市场消费行为直接影响企业的环境行为。
四、利用生态税收改善环境质量
从世界各国经验来看,运用财税政策解决环境问题的主要手段有价格政策、税收和收费政策、补贴政策等。德国、荷兰和美国等国家使用征收生态税的办法解决了环境污染问题。生态税的征收对象是汽油、柴油、天然气等。不同用途。不同品种采用的不同税率,平均税额占油价的12%~15%。与此同时,生态税改革鼓励开发和利用清洁能源。相比之下,美国的生态税更为多样化,包括对损害臭氧层的化学品的征税、与汽车使用相关的税收、开采税和环境收入税4类。美国的生态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税收减免、投资税收抵免、加速折旧等税收支出措施上。税收手段在美国环境经济政策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优越性。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一份报告显示,对损害抽样测得化学品征收的消费税大大减少了在泡沫制品中对氟利昂的使用;汽车税收则鼓励了广大消费者使用节能型汽车,减少了汽车废弃物的排放;开采税通过抑制处于盈利边际上的资源开采活动,减少了约10%~15%的室友总产量。有关资料显示,虽然美国汽车使用量大增,但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却比1970年代减少了近一倍,而且空气中的一氧化碳减少了97%,二氧化硫减少了42%,悬浮颗粒物减少了70%。可见美国生态税收政策成效显著。
五、发展环境教育强化民众环境保护意识
环境教育是以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为核心,以解决环境问题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的,以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和有效参与能力、普及化境保护知识与技能、培养环境保护人才为任务,以教育为手段而展开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过程。简而言之,环境教育就是以人类与化境的关系为核心而进行的一种教育活动。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指出“教育是环境发展过程的核心”,提出了“发展环境教育”的口号。环境教育由此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学科教育的重要主题。美国环境教育立法始于1970年,该年10月美国通过了《环境教育法》。标志着美国环境教育走向法制化轨道的开始。《环境教育法》将环境教育定义为:围绕着人们的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与人之间关系的理解过程。1981年,政治格局的变化导致美国1970年的《环境教育法》到期失效。这段时间环境教育活动的开张主要依靠那些有较高环境意识的人和相关NGO的参与,这也奠定了NGO阻碍美国环境教育的主导地位。1990年美国重新制定了《环境教育法》,这部法律重申了国家对公众进行环境教育的责任和任务;确认了国家对教育和培养有环境保护知识和技能,有环境保护责任感和正确的环境决策能力的高素质公民的迫切需求;对提高美国公众环境道德水准、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主要作用。《环境教育法》特点在于:一是环境教育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性强;二是教育经费来源稳定,渠道多样;三是以法律规范明确环境教育奖励。
六、加大科技投入发展环保产业
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的提升离不开科技进步,环境问题的解决同样也离不开科技进步。发达国家在环境治理中也很重视通过促进技术研究,开发污染控制、节能、节水等新工艺和技术,在降低污染的同时,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使企业在经济和环境保护上实现“双赢”。而环保产业的兴起,不仅为发达国家经济注入活力,也成为发达国家经济的新增长点。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重视科技进步,加快环保技术和产品的研发,积极发展环保产业,是治理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同时,根据环境问题研究的进展,对机构及经费也不断地进行调整。此外,还有大量的民间环境科研机构,由于联邦政府对环境科研的支持,提供较为充足的经费来源。因此,几乎所有大学都设立了环境研究机构。1996年德国政府用于环境保护和改善环境领域的经费约为192亿马克,占GDP的1.8%。德国认为,应通过技术和立法促进环境质量的提高,而环境技术必须成为整个工商业的一部分,由市场带动它的发展。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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