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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整治方案范文1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年”和“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强化监管,严查漏洞,打击农机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农机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巩固我县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
二、行动时间
从8月20日至10月31日,在全县集中开展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主要内容
(一)查处未按照规定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的行为。
(二)查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行为。
(三)查处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
(四)查处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
(五)查处经检验、检查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拒不排除并继续使用的行为。
(六)查处未取得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过期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从事农机维修经营的行为。农机维修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等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8月下旬)。各镇(街)、开发区要结合实际,相应制定出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打击活动的目的和重要意义。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上旬至10月上旬)。按照县农业局制定的实施方案,各镇(街)、开发区配合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会同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对本辖区内所有农机生产和经营者进行一次普查,各镇(街)、开发区做好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整改工作。
(三)督导检查阶段(10月中旬至下旬)。县农业局届时将组织督查组对各镇(街)、开发区开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农业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同时,各镇(街)、开发区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岗位和人员。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县数字农业、农民信箱、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进一步提高农机从业人员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使其不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要加强对重点地段、重要场所和重要农业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突出以专项行动的六项内容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
农机安全整治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宣传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为总抓手,以大幅度提高农机“三率”水平为目标,按照“宣传教育要切实,摸底排查要认真,执法治理要坚决”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农机“三率”专项整治活动,加大牌证管理和安全检查力度,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增强安全发展理念,为保障全区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农机“三率”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执法,严厉打击无牌无证、不参加年度检验、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力争农机“三率”水平在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促进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前)。
各有关街道要针对本地农机“三率”的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村,明确整治负责人和整改期限,全面做好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和部署工作。针对农业机械量大面广的特点,结合年度农机检审工作,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印发材料、刷写标语等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12月10日)。
在广泛宣传发动和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深入街道、村开展农机“三率”整治工作。农机监理执法人员上门服务,依法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培训发证、检审验手续。凡无牌、无证、脱检、漏检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员,一律补办相关手续。
(三)考核验收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
活动开展期间,区监理站将会全力搞好服务。活动结束后,区农机中心将对各街道农机“三率”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农机安全整治方案范文3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甄仔文副区长任组长,经贸、安监、农机、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工商、技监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东交警大队,翟玉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工作。
二、整治重点
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是:
1、非法制造、改装、拼装、销售报废车辆的个体经营户及相关企业;
2、无牌、无证、挪用牌证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
3、已达报废年限车辆、拼装车辆上路行驶运输的;
4、农用车、拖拉机载客的;
5、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车辆。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6日-10月30日)
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大集中整顿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和张贴公告、标语,悬挂过街帘等多种宣传形式将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要求和精神传达到有关村居、企业和车主。争取群众对集中查处报废、拼装、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强大声势和浓厚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
各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深入辖区村居、企业、车主户进行调查摸底,各职能部门对主管行业进行调查摸底,托清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车辆保有状况和非法生产制造车辆网点情况,对整治范围内车辆的状况、生产网点、驾驶员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属于整治重点的单位和个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12月26日)
主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对不听劝阻继续非法生产、拼装车辆的经营户,依法吊销有关执照,没收非法生产和拼装的车辆。
二是加强路面巡查,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报废、拼装车辆和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拖拉机,一经发现立即暂扣,对违法驾驶员依法从严处理;对查扣的报废车辆集中停放,由交警、农机等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予以报废。
三是加强学校和幼儿园自备及单位自备专用车的管理。交警大队要加强与学校及有关单位的联系,强化对各类专用车辆的管理,对接送学生的专车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达到报废年限的坚决报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无牌、无证、报废拼装车辆上路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机动车辆经过报废、拼装后,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系数低,驾驶违法车辆的人员大都没有接受过正规的驾驶技术和交通法规的培训、学习,驾驶技术不过关,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尤其是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多,社会影响极大。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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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省政府决定2015年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农机安全管理和监督,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查找农机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源头,严查隐患,重点整治,探索健全农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实现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促进全县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现经费保障、人员落实、制度健全、机制完善、考核逗硬;建立常态化管理队伍,净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农村群众交通安全常识进一步普及,交通安全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有效遏制,力争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安全要素保障。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组织机构,强化责任倒查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有序进行,县农牧和科技局成立以局长的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农机股、农机监理站等相关同志为成员的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整治行动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和科技局农机监理站。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成立相应的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各乡(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农业部门负责人为行业监管第一责任人。落实经费,组织、指导我县活动的顺利开展。在认真分析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找准薄弱环节,对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及发展趋势做到总体把握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治方案和系列活动的具体计划。
(二)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责任体系
我局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着力构建由地方政府负总责,我单位主抓和乡(镇)“交管办”协助参与的管理体系,明确定位工作职责,县、乡(镇)、村、村民层层签订拖拉机、运输型拖拉机安全责任书,逐级量化工作任务和目标,切实从源头落实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人员不缺位。
(三)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保障体系
我单位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争取财力和物力支持,配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所需的软、硬件装备设施。一是争取地方政府积极给予乡镇“交管办”安排专门的办公场所,配置必需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为提高“交管办”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提供条件。二是协助乡(镇)村委会要落实专门的劝导人员,负责对辖区拖拉机及拖拉机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三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行动要求,对近年来制定的相关管理工作制度进行清理,并认真修订、充实和完善。四是各县农业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当地政府部门、公安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并主动参加召开专门会议,总结工作,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四)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及时清理拖拉机在前阶段清理统计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存量运输型拖拉机、拖拉机底数,建立相关拖拉机驾驶员档案,积极与各乡(镇)“交管办”和相关部门配合,及时准确地采集录入拖拉机、驾驶人员基础信息、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及其驾驶人员基础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等基础数据,建立一套完整准确的共享资料。
(五)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结合实际,制订操作性和针对性强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并充分利用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年”活动、“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创建“平安农机”等活动契机,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弘扬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六)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
依托当地公安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资源优势和执法优势,协同乡(镇)“交管办”大力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对上道行驶的拖拉机重点查纠辆超载超限、黑车非驾、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改、拼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七)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坚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结合“百日安全生产月”、“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整治力度,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同时,建立明细台帐,制订整治计划和完成时间表,随时为公安交警和安监部门提供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及其驾驶人基础信息,并保证数据及时、准确,配合完成共享平台建设工作,提供应用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突出重点,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扎实开展,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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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着力预防和遏制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广大农民群众及拖拉机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安监、公安(交警)、交通、农业(农机)部门协作配合的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安全管理信息互通长效机制得到强化。
(二)拖拉机上牌率、年检率及驾驶人员持证率明显上升,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拖拉机安全技术状况明显好转。
(三)农村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三、组织领导
区成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办张林副主任担任,区农业局黄封仁副局长、安监局谢炎忠副局长、公安局马少雄副局长、区经贸局陈义明副局长、交警二大队林汉川副大队长和三大队郑瑞雷副大队长为成员。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由黄封仁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马少雄副局长、交警二大队林汉川副大队长、三大队郑瑞雷副大队长任副主任,各局安排一名业务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兼联络员)。
四、整治内容与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从现在起至2012年3月底)
各有关部门、街道要根据本地实际,充分发挥街道、派出所、农业(农机)部门的预防事故工作机构的作用,采取适应农村实际的交通安全宣传的方法方式,结合“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交通安全村”、“农机安全村”、注册登记等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手机信息、简讯、专栏、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尤其要针对农村集市、农时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拖拉机出行率较高,人流、车流较多的特点,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法制观念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要积极支持配合市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扩大覆盖面,提高实效性,使专项整治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参与,努力推进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4月1日至6月15日)
各有关部门、街道要按照2011年7月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依法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做到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重点路段设点检查与重点时段流动巡查相结合,重点查纠拖拉机载人、超速、超载和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及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验等违法违章行为,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尽最大努力预防和遏制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6月16日至6月底)
1、各有关部门、街道要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查漏补缺,巩固和提高整治效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安监、公安(交警)、交通、农业(农机)等部门各司其职和共同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安全管理信息互能长效机制。
2、区安监、公安(交警)、交通、农业(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区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注重实施,防止走过场。
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适时派出督查组,按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工作要求,对各有关街道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整治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有关街道及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充分认识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安监、公安(交警)、交通、农业(农机)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推动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
各有关街道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和领导机构成员名单于3月28日前报送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
(二)属地管理,各司其职,综合整治
1、各街道一是要把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和农机安全生产列入工作考核内容,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并给予人员、经费等支持。二是要进一步完善预防事故工作机构,充实专职人员,在街道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在村居委设立交通安全工作站,在自然村设立专职交通安全员,强化拖拉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三是区要与街道、街道与村居(社区)、村居(社区)与拖拉机驾驶人逐级签订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2、区安监局要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管,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并把该项工作纳入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年度责任制考核。通过检查、督促、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
3、区公安(交警)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管理工作,依法查纠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4、区交通部门要组织对乡村道路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治理,完善区乡公路防护设施,努力提高公路安全技术水平。要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切实解决农民出行难的问题,实行疏堵结合。
5、区农业(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的注册登记、核发牌证、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上考试发证等源头管理,积极配合市整治办、农机监理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开展上道路检查和整治工作。
农机安全整治方案范文6
一、明确目标,狠抓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2013年1月25日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后,我局认真对照市局下达的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状考核细则,积极组织农机监理人员展开学习讨论,努力总结经验,排找差距和不足,在此基础上将市局下达的六项考核内容分解细化,以责任状的形式落实到每个执法人员,针对不同岗位制定了百分考核细则,做到农机安全人人有责,监理重担个个分担。同时根据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并按照农业部和省所相关规范要求,规范了新车入户、牌证换发、年度检验等各项工作程序,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强化了全体监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3月2日,县局又组织召开了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学习省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农机法律法规,并和各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人签定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大部分镇政府与镇农服中心、各中心与村均订了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责任状,真正做到了农机安全生产目标明确,责任落实。
二、明确职责,狠抓农机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省市农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农机集中年检、农机安全宣传月及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农机集中检审。由县主管局和公安局联合下发了检审通知,县、镇两级常年建立健全农机检审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均由政府发文成立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明确农机集中检审任务、目的和要求,并全方位多层次地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基本上建立了县、镇、村三级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月上旬,我局统一印制了检审通知书4000多份,对检审范围及工作重点、时间安排、检审工作要求及组织领导作了明确要求,由镇监理员和村干部送达到每个机手,并收回签名回执,同时积极向机手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机手法制意识和自觉参检意识。在集中年检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农业机械检验技术标准,坚持见机、见证、见人,台台过堂,不走过场。做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一律不予年检;不参加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的不予年检;私自改装的不予年检;变型机不经过市所检测的不予年检;整治转入的变拖不经过二级保养的不予年检。由于宣传发动及组织到位,今年一次年检率同比提高10%以上。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6个全省第14个安全月。按照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与公安、安监、质监等部门配合,先后开展了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和田间作业安全检查、6月10日安全日咨询及送农机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下乡镇等系列活动。同时还和各镇通过电视,办宣传栏、书写标语、设点咨询、出动宣传车等多种途径,深入到中小学校、人口密集场所和机手家中进行宣传,6月份共散发由我局编印的宣传材料2000多份,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安全意识。三是积极开展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安全检查,组织联合收割机专项整治“四夏”和“三秋”期间,我局抽调精干力量,在淮江线子婴河入口处开展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安全检查,检查分两班,坚持12小时不断人。期间共检查收割机2500多台次,纠正违法行为260多人次,处罚违章机手180多人。为提高收割机年检率,减少夏秋农机事故隐患,今年4月27日,我局还组织召开了全县农机监理员会议,集中布置无牌无证和未按时年检收割机的专项整治工作。全县农机监理人员发扬吃苦精神,利用劳动节节假日时机,会同村组干部深入机手家中,了解收割机转卖、过户等异动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动员机手依法申领牌证和参加年检年审,提高了收割机检审率,保障了夏秋收割作业安全。
三、严格要求,深入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专项整治活动
5月29日省局沭阳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以后,特别是省农机局、安监局苏农机【2013】13号、市农机局扬农机【2013】35号文件下发以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研究部署,针对我县今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的难点和重点问题以及当前变拖专项整治要求,着力狠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六月十五日组织召开了全县农机监理员工作会议,传达了省局沭阳变拖专项整治座谈会精神,学习了苏农机【2013】13号、扬农机【2013】35号文件精神。通过学习使全体监理员认识到:只有加强变拖整治,特别是外挂超标变拖的排查整治,只有按新的整治登记工作规定办事,才能及时消除农机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变拖亡人事故易发、高发的态势!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首先与县安监局联合下发了宝农机【2013】25号《关于印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及驾驶证申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其次成立了由农机局局长任组长,安监局、农机局各一名副局长任副组长,安监局及农机监理所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镇也相应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相关责任和措施。第三是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和重点、方法和步聚以及措施和要求等,为全县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措施保证。三是积极排查,严格整治。根据省局、市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管理特点,重新制作了相应的登记排查表下发到各镇,由乡镇监理员进村入户进行登记排查,做到严肃认真,不漏一台,登记结束后再报县所进行分类汇总。在摸清各类安全隐患的基础上,我所及时主动地向主管局和公安、安监等部门进汇报,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市局文件要求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对变拖及驾驶人进行“严管”:一是对符合整治转入规定要求的以及已经由市所转入的四缸变拖,在三季度办理转入手续和年检时,必须提供有资质的修理单位出具的二级保养合格证明,再进行技术检测,合格后方可转入和年检,同时其驾驶人还必须与监理所签定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二是对技术参数严重超标的外挂变拖一律不予转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恢复参数后方可上路行驶。三是对所有由市所发牌的四缸变拖驾驶人进行登记摸底,了解其准驾资格,并实行严管。凡仅拥有A、B、C机动车驾驶证的一律按省所、省交警总队的文件要求进行严格培训和考试,核(换)发变型拖拉机驾驶证,不换证的不予年检。同时要求驾驶人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证书,通地发放学习卡要求每季度参加一次农机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学习,缺学一次扣3分,下年度年检时记分满12分的一律参加强制教育学习。6月份以来,我县共登记排查外挂变拖37台,收割机9台,非“G”照驾驶人40多人。截止目前,由市所按整治登记工作规定,新发变拖号牌25台,符合要求的转入15台,机动车驾驶证核换发变拖驾驶证42本。通过一段时间的整治,驾驶人安全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变拖、收割机事故明显下降,农机安全生产秩序有了明显改善。四、完善机制,长效管理。对排查出的超出规范要求不能转入的24台变型拖拉机,由局以宝农机(2013)37号《超标变型拖拉机通报》文件,分别向县政府、县公安局、安监局作了通报,得到了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县公安局主管局长和分管局长分别批示,要求县交警大队拿出整改方案。11月8日,由公安牵头,召开了公安、农机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变拖管理的长效机制。会议要求对这部分超标变拖,由公安机关进行再进行排查,摸清去向,调查其牌证的来源及合法性,把驾驶人纳入交警大队严管范围,今后对其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实行严管重罚,让外挂变拖在我县无立足之地,从而杜绝异地领牌现象的发生,有力控制变拖事故高发的态势。
四、注重成效,积极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今年以来,我县结合农机安全工作实际,注重成效,努力按照省、市验收考核要求,认真研究部署,积极组织实,以、、4个镇、23个村、230户为“平安农机”示范点,扎扎实实地推进农机安全示范镇、示范村、示范户创建活动。全年创建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强化组织管理网络,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齐抓共管机制。各镇将“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狠抓农机、公安、综治、镇村组织、学校教育五根主线,建立健全了“平安农机”创建机制。一是抓住一个“建”字。健全组织网络,成立了由分管副镇长或副书记为组长,相关部门、村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成立了由村民委员会主任任组长的村级农机安全领导小组,初步形成了农机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新格局。二是突出一个“统”字。由镇政府组织,安监、公安、农机、村委会中小学等部门明确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密切,形成了“政府主导,综治牵头,农机为主,部门配合,多方参与”的齐抓共管机制。三是强化一个“管”字。强化基础台账及基础信息管理工作,健全了拖拉机、收割机、插秧机、农副产品加工、机电排灌等主要农业机械及操作人员牌证管理台账,建立农机安全基础设施情况登记台账和各项农机管理规章制度及农机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提高各种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监管效率,搭建了科学管理平台。四是深化一个“防”字。为防患于未然,出台了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成立了应急救援小组,有效提高防控处置能力。二、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创建镇立足镇情实际,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着力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关心、全员参与的社会化农机事故防范体系。一是抓面上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警示牌、黑板报、标语、宣传栏和倡议信等多种渠道,普及农机安全法规和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机安全宣教活动,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二是抓农机驾驶人员的宣传教育。始终将农机驾驶、操作人员作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对机手开展农机安全宣传、讲解事故案例和安全常识,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重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月份由专职农机监理人员将年度检审通知书和“平安农机”公开信到机工家中;六月份配合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到创建镇开展农机安全巡回宣传;每镇结合年检、农忙、节日前举办农机安全培训3期以上,发放《农机交通事故警示》、《农机安全操作规程》等农机安全宣传资料2000多份;充分利用镇、村现有的场地和相关设施建立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活动场所,努力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法律观念和安全意识,机驾人员受教育面达80%以上。为使农机安全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各创建镇还向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示范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采取适合农村特点的有效形式,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根据农时季节特点,对村民开展了安全用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教育,村民群众受教育面达75%以上。三是抓中小学在校生的宣传教育。各创建镇分别在中、小学开展农机安全知识讲座,展出农机安全宣传挂图,散发农机安全法规宣传资料,中小学生受教育面达到90%以上。三、狠抓措施落实,开展安全检查,从源头消除隐患。一是落实创建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专题联席会议,对照创建目标和考核评分标准,制订农机安全镇、村创建工作计划。二是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加强对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核发牌证和定期检审工作。三是强化联查共管机制。2013年4月份,我们积极联合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强化联合执行监管力度,集中力量对县乡道路进行整治和对基层农机经营点、维修网点进行“打假护农”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行为。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车辆50台次检查上路拖拉机400台次,纠正违法违章行为100台次,创建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员核发牌证率达95%以上,定期检审率达95%以上,90%以上的农机维修点取得技术合格证,各类指标比去年同期有了较大的提高。
五、明确目标责任,完善考评机制,不断巩固创建成果
各创建镇将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纳入镇政府对相关部门及行政村的考核内容,与镇安全生产达标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实行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与相关部门、行政村以及机驾人员均签定了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签定率达100%。通过近两年的创建,一是农机手安全法规意识有明显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氛围逐步形成,机驾人员主动办牌办证的数量较过去有明显增加;小学生搭、爬拖拉机上学的现象大幅度减少;利用拖拉机载人赶集、办婚丧事等违法行为被有效遏制;镇、村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开始有人问、有人抓、有人管。二是无牌无证、逃避年检、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大大减低,农机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安全生产形势日趋稳定。一年来,所有创建镇未发生一起农机亡人事故。
五、明确规范,狠抓农机监理执法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2013年,我局紧紧围绕依法行政、服务机手、优化环境这一大局,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认真开展规范执法和为农服务工作,积极加强农机监理人员思想作风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在具体措施上:一是严格执行农业部“两个规定”和“两个规范”和《联合收割机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特别是省局制定的变拖管理工作规范,做到不超标发牌,不异地发牌。对变拖驾驶人,做到培训和考试分开,并严格考试,杜绝核发关系证和人情证,由于严格把关,有效提高了驾驶人的素质。今年在我县发生的六起变拖亡人事故中,仅一起是本籍G照驾驶人肇事。二是面向社会推行执法“三公开,一承诺”制度,即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执法依据,承诺服务限时制,规定凡手续齐全的一般性业务1小时内办结,考试合格当日内即可领取驾驶证。二是面向社会公开服务监督电话,机手在家打1个电话都能得到满意答复。三是实行办理业务首问负责制,对机手做到不刁难、不拖延、不推诿,让机手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四是坚持走村入户搞检审的好传统。对拥有10台机具以上的工矿企业、村组以及用户,做到送检上门,登门服务。并实行周六上班、周日值班制度,真正做到想机手所想,急机手所急,树立农机部门的良好形象。通过开展文明监理、质服务活动,今年没有发生一起机手投诉现象,全所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思想作风有了明显改进。
今年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经过全所同志的共同努力,虽说取得了一点成绩,但对照省市目标管理要求还有不足,与先进市、县相比仍有差距:一是联合收割机检审率不高,整治力度还不大;二是变拖异地挂牌现象还未得到有效遏制,伤亡事故时有发生;三是“农机安全镇”的创建工作措施还不扎实,为了创建而创建,没有真正建立起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四是对跨区作业收割机的监控,措施不多,还缺乏管理力度。针对上述差距和不足,2013年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加以改进,确保迎头赶上。
2013年工作目标及工作思路
(一)工作目标
1、上道路拖拉机年检2100台,核发牌证率和年检率达90%以上;
2、联合收割机年检550台,驾驶员年审550人,核发牌证率和年检年审率达95%以上;
3、农用拖拉机年检1800台,年检率达80%以上;
4、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2个,安机安全村12个,平安农机示范户240户。
5,农机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控制在市下达控制指标以内。
4、完成省市下达的其他各项目标任务。
(二)工作思路
1、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认真搞好农机集中检审工作。2013年,我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农业部两个《规定》、《规范》及《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及规章,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和优质服务,通过宣传与教育相结合;集中检审与上门检审相结合;检审与服务相结合,努力提高一次检审率。
2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安全检查,努力控减农机事故。2013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农机安全生产这一中心工作,在做好集中检审工作的同时,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路检路查及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本地农机作业特点,大力整治上道路拖拉机无牌无证,超速超载,私自改型等违法行为。在手段上,通过部门配合、县乡联动,加大乡村道路拖拉机的检查密度和力度;对违章车辆比较集中的工矿企业与公安、安监等部门组织联合专项整治;对县以上道路的安全检查,争取与公安部门组织联合执法检查。通过查检结合,提高检审率;通过专项整治,减少驾驶人违法行为,从而达到控减农机事故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