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的渊源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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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的渊源

教育法律的渊源范文1

〔中图分类号〕 G633.41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4―0463(2008)06(A)―0037―01

我国西部是人文资源的富集区,拥有大量的历史文化遗存和丰富多彩的文化资源。为了适应西部人文旅游资源的开发需要,我们对旅游英语专业实践教学进行了相应的改革,一改以往单一的景点介绍,把自然景点与人文知识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提高了学生在导游方面的职业技能及职场综合素质。

实践教学的改进方向及待解决的问题

1. 改进方向

(1)以多媒体为主,把与旅游景点有关的人文资料与自然景观融合在一起,制作成多媒体课件,建成动态的课程体系。让学生在直观的景象中自然地把人文知识导入到解说词中。

(2)引导学生自制课件。以Powerpoint为主,自制多媒体演示文稿,模拟实地场景,进行导游的基本讲解,以此帮助学生增强对旅游景点的记忆及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

(3)通过一系列实际操作,提高学生的导游技巧,同时促进学生的语言应用能力、计算机操作技能及人文综合素质。

2. 待解决的问题

利用现代化技术,尤其是多媒体技术,改进传统的实践教学模式,建立英语旅游专业的实践革新模式,提高旅游英语专业学生的综合职场素质,是本试验的目的所在,也是本试验需要解决的问题。

研究内容

1. 实践课程设计

切合实际,安排实践课程。将与旅游英语有关的实践课程、旅游路线策划、导游实地讲解、人文历史沿革等关键部分制成多媒体课件,先让学生直观了解,以加深学生的记忆,增强学生对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吸收。

2. 实践考核

让学生选择相关的人文旅游景点,自制课件讲解,并制定相对应的考核标准,评比打分;而后引导学生开发周边资源,现场实践评比;最后结合两项给出综合成绩。

实践教学的具体操作方法

1. 旅游路线设计

我们就西部旅游资源,让学生自己设计旅游路线,并进行英文讲解。大致让学生以丝绸之路为主,分为东段、中段和西段,并以此向南北延伸,合理设计旅游路线。我们把实验班的学生分为了五组,各组都设计出了相对合理的路线。在此仅给出一个小组的路线:

兰州出发,途经武威―张掖―酒泉―嘉峪关到敦煌。主要游历武威文庙、雷台汉墓,张掖大佛寺,嘉峪关长城遗址,敦煌莫高窟、鸣沙山、月牙泉等景点。学生将景点涉及的人文地理知识进行融合。说到文庙自然谈到儒家;说到雷台汉墓、嘉峪关长城遗址,就简单介绍中国古代建筑风格;说到张掖大佛寺就联系到佛教;说到敦煌莫高窟就讲石窟壁画艺术;说到鸣沙山、月牙泉就解释其地理成因。

2. 模拟场景讲解考核

依据现有的导游实训基地,聘请专家,利用学生自制的多媒体演示文稿,模拟场景,让学生进行讲解。考核中不仅考虑景点的常规讲解与人文知识的结合,还核查线路设计的合理性以及英语语言的应用程度。就此三方面,专家和培训教师给学生评判打分,同时及时提出问题,以便以后改进。通过这样的操练,不仅强化了学生的记忆,同时也锻炼了他们实际操作能力,激发了他们的竞争意识。

教育法律的渊源范文2

关键词:佛教文化 旅游开发 桃花岛

“天下名山僧占多”,佛教自东汉初年传入我国后,至今已发展成为我国传统文化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其文化的主要载体――佛教建筑大多与我国的美丽山水相结合。这笔有形的遗产和无形的佛教文化逐渐成为吸引成千上万游客的重要旅游资源。桃花岛是佛教四大菩萨之一观音菩萨出家修行之地,拥有得天独厚的佛教文化旅游资源,如何提升桃花岛佛教旅游地形象,将是桃花岛进行深度旅游开发的重要课题。

佛教文化与旅游

(一) 佛教与旅游的关系密切

一部分佛教艺术和佛教活动是旅游资源。佛教旅游资源包括佛教物质景观和佛教礼仪活动两大部分。佛教物质景观主要是两千多年来的佛教艺术遗产,如佛教建筑、佛教雕塑、佛教绘画、佛教文学经籍等。佛教礼仪活动主要包括佛教的佛事,如念经、供佛、放生等,佛教仪式,佛教人事和佛教节日等方面。我国的四大佛教名山,以及三大石窟等现以成为引人注目的佛教名胜。佛教建筑之所以美,除了其空间艺术之美外,诚如基督神学家圣•托马斯•阿奎纳所言:“是由于神住在里面。”各类佛教活动之所以吸引游客,是因为它们代表着人与神的沟通。

佛教文化与旅游互有渗透互相促进。佛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和文化现象,深刻影响甚至决定着人们的旅游消费行为方式和审美特点,渗透在人们的旅游过程中。旅游业是关联性很强的产业。它对交通、住宿等基础设施和旅游设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从而带动了这些方面的发展。交通、住宿条件的改善,方便了香客的朝拜活动。同时,佛教文化的旅游开发能使佛教文化得以更好地保护和彰显。

(二) 佛教旅游越来越受青睐

人们拥有宗教或宗教式情感,佛教旅游资源成为他们的情感寄托。人们的宗教心理,按照大多数人的看法,是一种希望与恐惧交织的双重心理。信徒在膜拜活动过程中所体验的宗教感受,就其心理学的内容和动态来说,跟亚里士多德率先提出的审美的净化很仿佛。礼拜、祷告及其它膜拜活动,从心理学角度来看,正是人们用来排遣郁积于心的消极感受的一种方法和手段。人们参加宗教活动,能使他们精神舒畅,感到安慰。人们渴望寻求一种温柔情感,一种至爱亲情,一种轻松超脱。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能满足人们的这种需求。

桃花岛佛教旅游开发的现实条件分析

(一)桃花岛旅游资源开发现状

桃花岛位于舟山群岛东南部,以岛建镇,有悠久的开发历史,在商周时就有人类活动的足迹。因其独特的渔、港、景资源优势,1993年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第三批省级风景名胜区,并确立了“以海洋渔业为主导、旅游业为先导”的经济发展战略方针,也是浙江省实施“蓝色工程”的试点之一。桃花岛是先秦时安期生的修炼之地,也是金庸先生所著《射雕英雄传》和《神雕侠侣》中描绘的美妙神奇的东海上的一方悬水岛屿,被誉为“海上仙山”,是海岛文化、武侠文化、宗教文化的完美集合。现已开发多处景区、景点,有桃花女龙、观音传奇、武侠文化等多条旅游专线。岛上基础设施和旅游设施配备齐全。一个滨海型的旅游度假区正在逐步形成。

(二)桃花岛开发佛教旅游的资源条件

桃花岛旅游资源无论是从资源的丰度、品位度,还是资源的集中度来看,都具备相当好的开发优势。岛上既有原汁原味的海岛生态,又有神奇壮观的海滨胜景;既有鬼斧神工的奇峰怪石,又有得天独厚的海崖沙滩;既有源远流长的宗教文明,又有引人入胜的游侠文化。全岛旅游资源分布成片,布局合理,景区面积约占全岛面积的三分之二强,形成了点、线、面结合的网状分布格局。可以说,桃花岛开发佛教旅游的资源条件已很优越,而更关键的是,岛上有白雀寺的存在。据《中国二十四史演义》记载,桃花山仙人岭下白雀寺是观世音出家修行得道之处。相传妙庄王的三公主妙善立志修行,终于在白雀寺修成正果,去普陀山建立观音道场,成为中国佛界首席菩萨。至今在桃花岛上还流诵着当地独有的记录妙善公主修行成正果的《观音经》。这些为桃花岛佛教旅游开发提供了物质基础和文化渊源。

(三)桃花岛佛教旅游开发的区位条件

桃花岛与主要客源地的距离不远,较为适中。目前,桃花岛的主要客源地是舟山本地区、杭州、宁波、上海等地。它们与桃花岛虽有大海相隔,但桃花岛仍处于这几个重要旅游客源市场的影响和辐射圈内。其次,桃花岛连接客源地的交通条件较好。目前,采用自备车、快客、快艇、车渡甚至飞机等许多交通方式均可至桃花岛。

根据旅游地相互作用关系理论,某一旅游地与其附近旅游地之间的空间相互作用关系可分为互补与替代两种,这两种关系与两个旅游地的性质(类型的异同)和是否属于同一级别(资源价值)相关联。桃花岛与周边的主要旅游地之间的关系结构可粗略地划分为一级相邻地与二级相邻地。一级相邻地主要是舟山本地区的沈家门、普陀山、朱家尖等旅游地。很明显,沈家门打“渔都”牌,普陀山以“海天佛国”饮誉中外,而朱家尖则大作“沙雕文章”。桃花岛资源结构及特征,决定了它与这三个地方存在一种互补关系,即这三个地方在吸引游客的同时又对桃花岛获益产生单向促进作用,这种互补关系的确立根源于旅游资源及主体旅游形象定位的差异性。二级相邻地主要有宁波、杭州、上海等周边大城市。这三个城市是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的城市,也是国内有名的旅游城市。桃花岛从级别上来说,不能与它们相比,但这并不会造成负面近邻效应,原因在于宁波、杭州、上海均为一种大陆风格的都市旅游,而桃花岛却是一种全新的海岛型旅游风格,他们之间不仅毫无冲突,而且三个大城市还会成为桃花岛的重要客源市场。

桃花岛佛教旅游开发的策略

良好的区位和资源是旅游地开发成功的必备条件,二者缺一不可。桃花岛在二者兼备的情况下,如何变资源、区位优势为产业、经济优势,兹从市场开发与产品定位两方面分析。

(一)市场定位策略

海外市场重点是东南亚市场。桃花岛位于世界著名的渔场舟山群岛上,所在地域知名度高,交通条件,包括水、陆、空三方面都很便利。这些为桃花岛“走出去”提供了必备的物质条件,可以说,舟山群岛良好的经济发展状况及区位条件是桃花岛旅游业腾飞发展的航母。

佛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全球信徒甚众。普陀山作为佛教三大菩萨之一的观音菩萨显灵说法的道场,已吸引了众多海外游客,尤其是东亚地区的日本。日本与中国是一衣带水的近邻,在文化上有许多相似性和传承性。在佛教文化上,中国佛教更是它的母体。朝鲜也是如此。他们为了寻求佛教真谛,感受佛教文化,每年都会有大量的人来到中国佛教胜地。

国内市场是其基础客源市场。桃花岛的白雀寺作为观音菩萨的出家修行之地,有古语云:山不在高,有仙则名。这一独特的文化存在,为桃花岛的旅游业增添了不少魅力。观音菩萨据《法华经•普门品》载,是大慈大悲的菩萨,众生遇难只要诵念其名号,“菩萨即时观其音声”,前往拯救解脱。这对古今中外的人都颇有吸引力,尤其是试图摆脱苦难的人,观音菩萨成为人们最受欢迎的宗教神灵之一。在我国形成“家家佛陀,户户观音”的局面,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民间信仰氛围。

普陀山是我国四大佛教名山之一,在国内国际市场上都已有广阔的客源市场。桃花岛与普陀山同处一岛,都以观音菩萨为其信仰依托,二者具有同质性,重要的是,二者一为观音菩萨的出家修行之地,一为其显灵说法的道场,两者具有历史上的连续性和文化上的传承性,二者应是一体的,不可人为地割断。因此,在桃花岛的市场开拓上,应充分利用与普陀山佛教文化的相关性与互补性,加上地域临近,更可利用普陀山的空间辐射效应,在客源市场定位时,同时瞄准国内和国际市场。

(二)产品开发策略

旅游资源,不管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都必须外化为产品,才能在市场上销售。针对桃花岛的现实情况,则要以满足旅游者休闲、娱乐和求知的需要为前提,开发出以自然风光或人文景观为基础,佛理佛艺作渲染,可亲身体验和参与的多层次、多功能的立体型佛教文化旅游产品。

1.佛教观光旅游。这种观光层次的产品,根据观赏的不同,可分为佛教人文景观旅游和佛教自然风光旅游,是指旅游者为了参观游览佛教建筑及周围的自然山水而进行的以观赏性为主的佛教文化旅游。岛上以白雀寺为主的佛教文化园林就是典型的佛教人文景观。楼、阁、殿、堂、塔、柱等,在全园布局有序,既体现了寺庙建筑的规则性,又体现了园林建筑的自然性。整个碧海金沙的桃花岛,是其占据的好山好水。游客在欣赏佛教文化景观的同时,又可趁此机会饱览桃花岛的神奇山水。佛教文化及其载体,即佛教人文景观,增添了桃花岛自然山水的神秘与神奇;而桃花岛的奇山秀水,又增添了佛教文化的无穷魅力。

教育法律的渊源范文3

1.如今法治社会,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步强化,多数民众都学会了用法律保护自己。相比之下,医护人员的维权意识并不是很强,还需要很大的提升。护理管理工作,除了发扬救死扶伤的岗位精神,做好本职工作,承担所属的社会责任,还应维护好自己的各种合法权益。医患关系是一种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患者各不相同,一旦发生纠纷,护理人员应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但由于法律知识的匿乏,护理管理人员往往不知如何正确运用法律,以致于损失惨重。

2.原因分析护理管理人员缺乏法律意识的原因涉及很多方面,首先是护理教育体系不够完善,在专业的护理教育中,往往更注重专业护理知识,而法学课程的开设极其有限。据有关资料显示,本科教育中,法学占了全部课程的1%左右;大中专则占有约2%一3%;除时间不够外,法律课堂内容好也相当缺乏,大多只是一些基础的知识,而与护理专业有关系的内容则少之又少;以致于护理人员与法律接触少,学习途径也较为单一,多是通过电视、杂志等获得,由于没有系统学习,掌握的知识比较零碎,很不全面。再加上工作环境较为封闭,缺少相关培训,都最终导致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十分薄弱。

其次,护理管理人员自身对法律教育有所忽视。实际中的临床护理存在着很多问题,人力资源短缺就是其中一项。由于护理管理人员有限,护理人员工作量增多,责任和压力也不断扩大,为保证护理工作能够正常运行,多数护理人员都将精力放在了如何熟悉临床业务知识、如何提升临床操作水平和速度等方面,无暇顾及法律教育,对法律意识自然就有所忽视。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护理管理人员对本职工作与法律之间的关系认识不清,即缺乏与护理相关的法律知识,认为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才是起主导作用的,才应该担负应有的法律责任,护理人员只是起辅助医生的作用,负责照顾患者,工作不出差错即可。即使有纠纷,也是医院进行调解,无需自己承担。这种错误观念使得护理管理人员对法律很淡漠,除应付责任外,也不利于自我保护。

二、如何做好护理管理人员的法律教育工作

1.转变教学理念一般而言,护理管理人员在正式上岗之前都有过专业的学习或培训,在这一阶段,就应该开始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对于那些旧的教学观念应作一番改革,包括内容、方法等方面,将法律教育的地位提高。需根据医疗市场的变化,确定相应的教学内容,加大力度进行法制教育。法律内容除了基本的法律知识,应将重点放在与护理相关的法律方面,如《医疗护理法》等,这样才能使其上岗之后有所保障。

2.重视实际应用在学习阶段,护理管理人员学的大都只是理论知识,到医疗机构上岗后还应继续学习,并和实际联系在一起。所以,继续教育除了护理学、行政管理,还应包括法律教育。日常工作中,既要进行专业护理培训,也应督促护理人员学法懂法,熟悉相关法律知识。

3.提高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护理管理人员和患者接触时间较长,对其病情转变有着莫大关系,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护理规范行事,做好为患者服务的工作,尽量保证患者能够尽早康复。学习法律、了解法律,能够让护理管理人员更加深刻地明白自身所该承担的责任,从而强化法治观念,认真对待护理工作,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事护理服务。此外,在满足了患者需求的同时,护理管理人员还应加强维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除了医院的普法宣传和相关培训,护理人员也需在闲暇时间加强自主学习,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使双方利益同时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教育法律的渊源范文4

论文关键词:法律保护 学生权利 开放教育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是指通过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具体内容作出明确界定,使国家、社会、学校和学生知道各自的行为界限。当某项行为超越法律界限而侵害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的权利时,权利人可以获得法律救济,国家机关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是一个特殊的学生群体,他们在一种虚拟校园环境下接受教育,完成学业,与学校教师准永久性分离,学习的方式与条件和传统教育形式下的学生完全不同。由于这种特殊性的存在,他们基于学生身份所享有的权利往往容易被忽视。为了促进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健康地向前发展,我们应当特别关注学生权利的保护。因此,探讨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问题,具有特别的现实主义。

一、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与学校的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不受任何国家计划的制约和行政权力的干预。这和传统教育形式下的学生与学校的关系存在很大的差别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与学校关系的合同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关系的建立以学校和学生双方自愿选择、协商为基础。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其他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学校,学校可以按照自己的标准选择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双方的选择是同时自愿完成的。一般来说,学生考虑比较多的是专业是否符合自己的兴趣和发展方向,学习方式是否便利,学校的教育服务是否齐全,收费是否合理等,而学校则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学习基础,能按规定交纳学费,办理验证手续等。这种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偶然性和随意性,双方在选择时均不受任何外部力量强制。通过这种双方自愿选择、协商—致所形成的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关系体现了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具有合同的本质属性。

2、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关系是学校和学生双方互为对价给付的平等、等价关系。一方从对方取得利益时,必须给予对方对等的利益。学生接受教育服务,必须向学校交纳学费;学校收取学费,则必须向学生提供相应的教育服务。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双方相互给予对方的对等利益只是具有概括的等价性,是经过双方协商以后一致认可的等价,而并非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完全相等。由于双方互为对价给付,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校和学生之间必然形成某种直接的价值交换关系。这种价值交换关系不包含任何行政权力因素,不受国家指令性计划的限制,完全遵循自由市场交易的平等、等价原则,体现出有偿合同的基本特征。

3、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关系中,学校与学生的关系是一种教育服务与消费的关系。这种关系具体体现为:学校向学生提供教学服务、管理服务和必要的教学资源、学习场所、学习环境等,同时向学生收取学费;学生在接受教育服务、进行教育消费时,以交纳学费的方式向学校支付服务费用。在这里,学校对学生没有行政管理权力,只有提供服务的义务。即使学生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学校一般也是以“不承认考试成绩”、“不认可学分”等方式处理,而不作出处罚。学校对学生进行管理的权力来自于学生对某些条件的承诺和对学校规章制度的认可,而不是来自于政府授权。因此,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关系是学校与学生双方之间的一种教育服务与教育消费关系,符合服务合同的基本特征。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与学校关系的合同性质,决定了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特殊性与具体内容,影响着学生权利法律保护的深度、广度、方式与途径。

二、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的基本权利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作为特殊的学生群体,除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权利以外,还基于和学校之间的教育服务合同关系,享有内容独特的教育消费者权利。

1、学籍权。学籍是学生在教育活动中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是学生身份的基本标志。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取得学籍,便意味着与学校建立正式的教育服务合同关系,标志着享受所获学籍学校学生权利的开始。学籍权是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进行教育消费、享受教育服务的基础。学籍权的取得是以注册的方式完成的。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对学生的人学条件基本上没有限制,学生只要具备入学的基础性学历,即具有接受高一层次学历教育的知识基础与学历层次,便可通过自由选择,与学校达成合意而取得某个学校的学籍。由于学籍的取得主要是学校与学生双向选择,协商致的结果,而不是根据国家计划和行政部门确定的条件来操作的。因此,终止学籍也应当由学校与学生共同商定。对于学校单方面取消学生学籍、剥夺学生学籍权利的行为,应当设定严格的法律限制和学校章程限制。

2、获得良好的教育服务权。学生一般是为了解决工学矛盾而选择了现代远程开放教育这种学习方式,学校在提供教育服务、组织教学活动时,除了教育内容必须正确和符合培养规格要求以外,还应当全面考虑和照顾不同学生的实际情况,既在时间上满足学生的需要,又在教育方式、内容、深度、广度上适应学生的基础水平与兴趣爱好。教学资源、教学设备必须向学生开放,技术服务和管理服务必须到位。学生支付教育成本以后,便获得相应的教育消费权利。如果学生没有获得良好的教育服务,学校就可能构成违约。

3、自主参与教育教学活动权。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有权自主参与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是否参与教学活动、参加哪些教学活动,在何时何地参加教学活动等,都由学生自己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学校无权限制学生自主学习的活动,也无权采取任何强制性手段迫使学生参加教学活动。学生如果不参加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基本教学环节,其后果只是得不到相应的学分,此外不承担其他任何后果。这是由双方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性质所决定的。

4、获得公正评价权。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获得公正评价主要是指在学业成绩和品行方面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公正评价既包括日常管理中的公正评价,又包括评选各类荣誉称号过程中的公正评价。学校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价一般通过考试打分的方式进行。在还没有找到替代考试的其他评价方式之前,学生的学业成绩都通过分数来表达。为了实现公正评价,考试评分标准必须明确和公开,评分过程必须公证。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注重学习过程的考核与测评,学校在考评时必须客观、公正,评价标准要统一和具有可操作性,任何随意评价的做法都是对学生权利的侵犯。学校对学生品行的评价一般通过对学生在校内外思想品德、行为规范等表现的考察,以打评语的方式进行,学校应当有一套为学生所接受的评价标准与评价办法,以确保考核者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原则评价学生品行,避免以喜恶和情绪去评价一个学生。在评选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和各类单项荣誉称号时,学校应当确保评选过程的客观、公正、公平。

5、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权。我国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实行教育考试制度、学历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学校依照一定标准对学生进行学业、品行上的评价,对成绩合格,并具有相应学术水平的学生授予相应的学位,并颁发相应的学历证明。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是学生的一项重要权利。学生学业达到条件后,学校应当向学生颁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是对学生在学校修读的效果所作的总结与证明,是学生被社会了解与承认的重要凭证。学校不能随意单方面剥夺达到条件的学生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

6、组织和参加学生社团权。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和高等学校其他类别的学生一样,享有组织和参加学生社会团体的权利。在学校内组织和参加学生社团,是学生的一项重要权利,这是基于宪法赋予公民的结社权而派生出来的。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虽然不在现实的校园内学习,但有虚拟的校园环境,有现代化的联络方式,同样可以组织各种学生社团,在网络环境下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营造校园气氛,丰富文化生活,培养各方面的兴趣与能力,促进学生相互之间的交流与交往,应用所学知识服务社会。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校对学生组织和参加学生社团的管理可能难度较大,但是,决不能因此而剥夺学生应当享有的这项权利。

三、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法律保护的基本原则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法律保护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政策和法律规范的制度与实施过程中,对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法律保护起指导作用的基本规则和准则。根据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特点和规律,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法律保护的基本原则应当包括平等保护原则、特殊保护原则和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1、平等保护原则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虽然在教学手段、方式、组织管理等方面与传统的高等教育差别很大,但是,在本质上与传统高等教育是相同的,都是要培养达到一定规格的高等人才。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是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在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问题上,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决不能人另册,他们基于高等学校学生身份所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应当同其他类别的高校学生一样平等地受到保护。宪法和教育法律、法规关于高校学生权利保护的原则及各项规定,对于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同样适用。

2、特殊保护原则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是一种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我国还处于试点探索阶段,其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机制尚未形成。学生在维护其权利时,往往处于劣势地位。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是一个弱势群体。为了在高等教育领域为所有学生创造真正平等的社会态势,在一定时期内,完全有必要对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的权利进行特殊的法律保护。

3、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中,学生权利的取得是基于学生与学校之间形成的教育服务合同关系。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政策和法律赋予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一定的权利同时,必须要求其承担相应义务。在依法保护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时,同时应当要求其履行相应的义务。

四、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法律保护的途径

1、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立法保护

立法保护是权利保护的首要方式。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立法保护,是指国家以法律文件的形式,将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保护的范围、原则、内容、实施保护的组织机构与职责、解决权利争议的途径与程序、侵害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法律责任等确定下来,并由有关的国家机关、组织、学校和学生予以实施、遵守的保护方式。与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保护有关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等。目前,我国还没有行政法规以上层次的法律文件对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保护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其他层次的规范性文件也没有专门的规定,这种状况不利于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保护。本人认为,从现实情况来看,可以按照以下思路来完善这方面的立法:首先,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几年来初步探索的结果,制定反映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实际情况的行政规章,规定学生权利保护的各项内容,颁布试行;然后,根据行政规章试行的情况,在整理、修订的基础上,由国务院制定《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条例》,对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保护作出专门一节的规定;当条件成熟时,由立法机关根椐行政法规(即《条例》)的实施情况,制定和颁布《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法》,以专门一章对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保护作出全面的规定。以上三个步骤的立法,都必须以宪法和教育法为依据,分别对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保护的各个方面作出规定,消除立法上的空白。

2、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行政保护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行政保护是指国家各级行政机关通过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手段,使有关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保护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学生权利得以实现。行政保护的主要手段有行政决定、行政命令、行政检查监督、行政制裁、行政强制执行、行政裁决等,具体包括:

(1)制定有关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管理规定,规范这方面的办学行为,维护学生权利;

(2)对举办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学校及其学习中心、教学点进行资格审查和认定,确保办学的基本条件,防止不具备条件的学校进入这一领域而损害学生的权利;

(3)对举办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学校及其学习中心、教学点的办学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教学质量,如进行教学检查,抽考,整合教学资源,向学生提供咨询渠道等;

(4)查处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侵害学生权利的行为给予行政制裁,如对于违规收费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纠正,对于虚假宣传、欺骗学生的行为进行行政制裁,取缔不符合条件的学习中心、教学点,取消不按规定办学的学校招生资格等等;

(5)调解和裁决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中发生的纠纷,确保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实施。

教育法律的渊源范文5

论文关键词:远程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性教学;缺陷;实践实习模式

一、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特点及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的现状和缺陷

作为成教学院的广播电视大学,具有许多与普通高校不同特点。首先,在校学生大多为在职成人,实行的是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教师集中面授为辅相结合的教学形式。学校与学生、教师与学生之间,基本上处于准分离的状态。其二,在校学生之间因各自的工作学习时间的不一致,学生学习时间与公检法等部门工作时间的冲突,导致学校无法按照既定的教学计划,组织和安排学生在固定的时间内参加集中的实践性教学,即社会调查各类实习、见习等相应的社会实践实习活动,实践性教学活动无法落实到位,整个实习环节形同虚设。因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缺失,学生毕业前的作业,如社会调查报告往往是,虚拟、摘抄一个案例分析,随便找个单位盖章了事;论文也多般是没有任何社会调查事实的基础和自己独立的观点,东抄西凑他人作品的敷衍结果。其三,法学专业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的定位存在极大的缺失和反差(错位)。法学专科开设的18门选修和必修课程中,只有律师实务,法学本科20门课程中,也只有法律文书这二门与具体法律实务有关的课程,而以培养和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为主要目的的实践性课程几乎就没有开设。课程的设置仍然是以通识教育为主,缺乏实践技能的训练和应用性的考虑。通过在校期间的学习,学生最大收获就是拿到了预期文凭,而没有学到多少东西。专科的学生毕业后,连起码的法律文书都不会制作,更谈不上“熟练掌握法律辅助岗位所需的技能”了。非法律专科的法律本科生毕业后,连起码的诉讼流程都不了解,就更谈不上熟练操作和运用了。这样的学生毕业后,普遍缺乏实际操作能力,无工作的在就业时处处受阻、困难重重,已经在职的也因缺乏实践技能和竞争力,压力巨大,危机四伏,难以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故现行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的现状,既不适合远程开放教育状况和特点,又不适应电大学生个性化的需求,存在严重的缺陷及弊端。

二、探索实践性教学改革,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专业素质的必要性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这决定了其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很强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我国无论是哪种高校的法学教育,均存在着学校教育与职业教育脱离的弊端,至今仍未有较大的突破和改观。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法律职业者必将成为一个专业化的职业群体,专门的法学教育也必然成为通向这一群体的必经之路。法律职业教育的任务,必然要由高校法学教育来承担,法学教育向职业化转型势在必行。以笔者所在的课题小组,对本校08秋至11秋三年七届的学生的调查研究为例,其中有85%以上的学生为在职人员,且大多数已经在本单位从事与法律事务相关的具体工作。这部分学生将获取文凭和学以致用或现学现用,为主要追求目标。他们多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往往都带着在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实际问题来学习,把学习过程看作是一个能迅速提高自己处理问题的能力并发挥其潜能的过程。希望所学知识与对提高其本职工作技能有直接的效果和作用,并且能迅速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实践中的能力。理论知识的掌握,实践操作能力的提高,直接影响到了他们的职业生涯和生活条件。另外15%的学生,也大多都抱有将来从事法律方面工作的择业期待,选择了法律专业,希望通过学习获得入职的学历条件和竞争就业的基本技能。他们在实践性教学过程中既不缺乏学习能力也不缺乏参与热情,其缺乏是参与锻炼的条件、机会和场所。“重理论,轻实践” 或者说实践教学环节的缺位,一直是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学生较为明显的缺陷,也是造成学生“学无所获”、“学无所用”的主要原因之一。故在进行理论基础知识传授和学习的同时,将能力的培养提高到与知识的获取具有同等甚至更高的地位,是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学校不仅要传授给学生必要的、精深的法学原理和基于现行法律规范的法律知识,而且要使学生掌握现实生活中灵活运用法律的各种技巧、方法、能力的能力和素质,学会如何与各种人物和机构打交道的能力,学会如何分析、查证事实的能力。构建一种既能适合远程开放教育状况和特点,又能适应和满足电大学生个性化需求,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专业素质的法学专业社会实践实习模式,注重学生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培养,成为推动电大法学教学改革的深化,弥补电大远程开放教育法律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不足,提高教学效率,实现教育部提出的构建“专业学习与法律服务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课题和必经之路。

三、实践性教学模式的构建和应用

实践性教学指的是培养和训练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和技能解决社会实际生活中发生的法律问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能力的活动。学生在此过程中必须完成由一个被动的听课者到一个主动的办案者的身份转换,通过对具体而实际的问题的解决,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并在此过程中获得技能的提高。

(一)根据人才培养定位的要求,调整法律专、本科实务性教学课程的设置和安排。我国法律教育目前存在的框架为:专科、本科、研究生、博士生等四个层次。为社会提供了从事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的学术类法律人才和包括律师、法官、检察官等应用类法律人才、和以辅助律师、法官、检察官工作为职责的法律辅助类应用人才等三个类型的法律人才。法学专、本科教育在上述格局中位于应用类法律人才、初级应用人才和法律辅助人才培养的底端。据此,电大法学本科的人才培养定位应该是:有必要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法律应用能力,熟练掌握各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和初级应用人才。法学专科的人才培养定位则是:辅助律师、法官、检察官工作为职责的法律辅助类人才。但现实中电大法学专、本科与法律实务有关的课程的设置和其法律人才培养的定位却存在着较大的反差。

司法考试改革后,所有法学专科毕业生都被排除在了司法考试的门槛外,这一变化对我国原有的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的格局形成了强大的冲击。法学专科毕业生如不继续深造,提高自己的学历,则无法参加司法考试,无法获得律师资格,更不可能去从事律师工作。故全国各类高校法学专科在此变化后,都纷纷取消了《律师实务》这门课程。而笔者所在省的电大系统,在司法考试改革实施多年后,在法学专科仍然沿袭老的教学计划,继续开设本应在本科开设的《律师实务》专业课程,这显然是与其培养目标和专业定位存在着相当大的反差。经学校领导同意,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笔者结合电大法学专科人才培养定位和需要,开始在本校着手对法学专、本科《律师实务》和《法律文书》课程设置和具体的教学内容及方式等进行了改革尝试。将《律师实务》调整到法学本科,取消法学专科《律师实务》代之以《法律实务》,增开法律文书和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加大了实践教学的比重。这样更便于专、本科的学生,根据其择业和职业发展的需求,有针对性的进行实践锻炼,更好的掌握基本技能。

(二)根据教学计划在基础性阶段对规定的课程,在制作多媒体课件中同步推出手机课堂和网上模拟法庭。根据教学计划学生在入学的第一学年,主要的学习任务是通过对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掌握系统的理论知识的基础性阶段。笔者所在的课题小组成员,在基础性阶段对规定的课程,除举办案例设计、法律文书制作等多种竞赛外,还在所教学科的多媒体课件制作中同步推出便于学生学习的手机课堂和网上模拟法庭的设置。课件中设有课程介绍、课程学习、课堂讨论、案例分析和经典判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规章,法律文书样本,常见合同范本,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等参考资料、在线作业、网上模拟法庭、课程日历等18个栏目,同时还导入了中央大电、省电大、南昌电大学习平台和在线课堂的链接,同步推出的手机版移动课堂和网上模拟法庭,拓展和延伸了传统实践性教学活动的空间和实训模式及条件,拓宽了学生的学习渠道和视野,便利了学生的学习,促进了教学方式的改革,创设了一个具有学习设备小巧轻便、资源传输方便灵活、物理空间布局自如、人际交流直观真实等特性的实践性教与学的环境,将原来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分化穿插融入到了学习过程的各个环节中。

教育法律的渊源范文6

关键词 高校教务员 效率 措施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高校改革的深入,教学改革也不断受到高校师生的关注,教务员作为教学改革中的推动力量,其工作的效率直接了影响了教学改革的成效。加强和不断提高高校教务员的工作效率,对于高校日常教学工作的展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促进学校能够更好、更快地发展。

1 高校教务员的工作特点

高校教务员主要负担着学校的学籍管理、教学管理、考务管理、成绩管理等工作,①和高校中的其它工作相比较,其工作繁重琐碎。教务工作作为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它参与了教学工作中的各个过程,是高校管理工作的重点。教务员作为教务工作的直接参与者,要把握好自己的工作定位,合理确定教务工作的角色。教务员的工作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服务性的特点

教务员作为教学管理工作中的执行者,直接面对广大的师生,需要在工作中搜集教学中的信息,和广大师生的意见,同时进行及时的反馈和更改。还需要解决学生和老师在教务工作中存在的疑问和问题,需要及时、正确地为师生提供所需要的服务。

1.2 管理性的特点

教务员作为平时教学管理工作的基本员工,是具体教务工作的第一执行者,是高校教务工作开展的排头兵,也承担了重要的管理工作。②其主要参与了这三个方面的管理工作:(1)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教学档案作为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基本资料,它主要服务老师的教学工作,和其科研工作的开展,教务员需要对进行档案进行系统的分类、归档和管理工作。(2)教学秩序的管理工作。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秩序是高校正常运行的首要条件,教务员工作的一部分就是要保证教学秩序能够井然有序。在具体的工作中主要表现在期末考试的安排、成绩的登录、教学课程的安排、教材的征订、教学质量的评估、教学检查等比较琐碎的工作,教务员需要在平时的工作中直觉地遵从学校的教学计划展开自己的工作。(3)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学籍管理工作也是高校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点,它是学生毕业证书的发放的依据,是学生学历证明的基础性的资料;它也是学生作为高校中正式一员的凭证,是学生每年缴纳学费的依据。学籍管理是维护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的保证,也是教务员工作的一个重点内容。③教务员要负责学生的考试成绩、各种证书的发放和补办,以及退学、休学、毕业及结业证书的办理等工作,为正常的教学秩序的进行提供了保障。

1.3 教育性的特点

教务员作为直接服务师生的管理人员,还对学生有一定的教育意义。学生作为学校的主体,学习是其主要的任务,教务工作和学生的工作息息相关,需要做到服务育人。

2 提高高校教务员工工作效率的措施和方法

(1)学校的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教务工作的重视。高校教务员承担了教学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高校领导要认识到教务员工作的重要性,不仅要服务师生的教学工作,还要负责师生的教学工作工作,是学校管理中不可缺少的有机部分。只有学校领导能够积极重视教务员工作的重要性,才能为教务员工作的效率打下了一个坚实的管理基础,才能有效提高教务管理工作的效率。④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教务员的业务素质。随着高校规模的扩大,其教务员的素质高低不一,管理水平也参差不齐,影响了正常教学管理工作的展开。高校要利用自己的独特的优势资源——师资资源,加强对教务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业务素质能力,熟悉工作中的各个流程,为师生提高良好的教务服务。同时,高校管理工作也面临着很大的变化,例如信息化系统的使用等;高校的教务管理工作还有着管理内容的复杂,管理对象多元化的特点。这就需要教务员要在平时的工作中加强自己的创新能力,在平时的工作中总会有新的情况出现,新的问题需要面对和解决,没有创新能力是不能够成为一个合格的教务员的。教务员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也要学会自觉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自我激励,自我完善,不断提高自己工作的理论水平,不断加强对教务工作的实践总结,不断提高自己工作能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

(3)完善教务员的考核制度,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教务员作为高校工作人员的一部分,加强和完善对其考核工作也是高校管理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对教务员的工作考核,也可以有效提高其工作的效率。对于平时工作能力,表现突出的教务员要进行公开的奖励和鼓励,包括物质手段,激发获奖者工作的荣誉感,提升其工作使命感,帮助其认识到其工作的意义,从精神和物质上上教务员认识到教务工作的重要性,为提高教务工作提高了精神上的基础。⑤还要制定优胜劣汰的制度,对于工作水平低下而又不能够努力提升自己水平的教务员,要给予一定的批评,对于屡教不改而又确实不能满足学校教务工作要求的,要给予辞退处理。通过优胜劣汰的制度,帮助教务员认识到平时工作中的差距,提高了其竞争的意识,从而进一步提高了教务员的工作效率。

3 结束语

教务员是高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部分,其工作能力和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了学校的正常的管理工作,影响了整个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要充分认识到教务员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其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教务员优秀的素质和高效率的工作方式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学习和磨练,通过不断的总结才能提高工作的效率,同时还要不断进行理论学习,用理论来指导平时的实践。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学校的教学效率,才能为广大师生提供更好的服务,才能有效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提高学校的名誉。

注释

① 张意丽,高志荣.高校教务员工作效率提升的途径和方法[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6):35-37.

② 朱张毓洋.新形势下高校教务员工作实践与思考[J].华章,2009(14):25-26.

③ 陈玉叶,孟庆莉,赵海莹,李运堂.以学生为本提高高校教务员工作效率[J].科教导刊(上旬刊),2012(5):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