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教育法律的渊源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教育法律的渊源范文1
〔中图分类号〕 G633.41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4―0463(2008)06(A)―0037―01
我国西部是人文资源的富集区,拥有大量的历史文化遗存和丰富多彩的文化资源。为了适应西部人文旅游资源的开发需要,我们对旅游英语专业实践教学进行了相应的改革,一改以往单一的景点介绍,把自然景点与人文知识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提高了学生在导游方面的职业技能及职场综合素质。
实践教学的改进方向及待解决的问题
1. 改进方向
(1)以多媒体为主,把与旅游景点有关的人文资料与自然景观融合在一起,制作成多媒体课件,建成动态的课程体系。让学生在直观的景象中自然地把人文知识导入到解说词中。
(2)引导学生自制课件。以Powerpoint为主,自制多媒体演示文稿,模拟实地场景,进行导游的基本讲解,以此帮助学生增强对旅游景点的记忆及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
(3)通过一系列实际操作,提高学生的导游技巧,同时促进学生的语言应用能力、计算机操作技能及人文综合素质。
2. 待解决的问题
利用现代化技术,尤其是多媒体技术,改进传统的实践教学模式,建立英语旅游专业的实践革新模式,提高旅游英语专业学生的综合职场素质,是本试验的目的所在,也是本试验需要解决的问题。
研究内容
1. 实践课程设计
切合实际,安排实践课程。将与旅游英语有关的实践课程、旅游路线策划、导游实地讲解、人文历史沿革等关键部分制成多媒体课件,先让学生直观了解,以加深学生的记忆,增强学生对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吸收。
2. 实践考核
让学生选择相关的人文旅游景点,自制课件讲解,并制定相对应的考核标准,评比打分;而后引导学生开发周边资源,现场实践评比;最后结合两项给出综合成绩。
实践教学的具体操作方法
1. 旅游路线设计
我们就西部旅游资源,让学生自己设计旅游路线,并进行英文讲解。大致让学生以丝绸之路为主,分为东段、中段和西段,并以此向南北延伸,合理设计旅游路线。我们把实验班的学生分为了五组,各组都设计出了相对合理的路线。在此仅给出一个小组的路线:
兰州出发,途经武威―张掖―酒泉―嘉峪关到敦煌。主要游历武威文庙、雷台汉墓,张掖大佛寺,嘉峪关长城遗址,敦煌莫高窟、鸣沙山、月牙泉等景点。学生将景点涉及的人文地理知识进行融合。说到文庙自然谈到儒家;说到雷台汉墓、嘉峪关长城遗址,就简单介绍中国古代建筑风格;说到张掖大佛寺就联系到佛教;说到敦煌莫高窟就讲石窟壁画艺术;说到鸣沙山、月牙泉就解释其地理成因。
2. 模拟场景讲解考核
依据现有的导游实训基地,聘请专家,利用学生自制的多媒体演示文稿,模拟场景,让学生进行讲解。考核中不仅考虑景点的常规讲解与人文知识的结合,还核查线路设计的合理性以及英语语言的应用程度。就此三方面,专家和培训教师给学生评判打分,同时及时提出问题,以便以后改进。通过这样的操练,不仅强化了学生的记忆,同时也锻炼了他们实际操作能力,激发了他们的竞争意识。
教育法律的渊源范文2
摘要:随着发展中大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提高能源效率日趋迫切。对能源效率的科学认识有助于指导我国能源战略的实施。本文运用超效率DEA方法测算了十个发展中大国1992-2009年的能源效率,结果表明我国粗放的增长模式,能源领域技术落后以及可再生能源利用不足使得我国能源效率显著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
关键词:能源效率;DEA;超效DEA
一、引言
能源作为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资源,是整个世界发展和经济增长的最基本的驱动力,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能源安全已上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各国都制定了以能源供应安全为核心的能源政策。世界国别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也给能源政策及安全带来新的挑战,经济发展与能源政策密不可分,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看待能源问题有着不同的视角。我国经济快速增长,能源消费也出现了快速增长的局面,2009年一次能源消耗量达22.103亿吨油当量,首次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能源消费大户并且逐年增加,另一方面,能源效率低是我国经济由粗放加工型向高效集约型转变的一个瓶颈。为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经济发展模式的同时,如何提高我国能源产业效率已成为能源研究领域学者关注的焦点。
目前国内关于能源效率的研究文献不少,综合起来说主要有单要素法和多要素法。最常见的以单要素法衡量的单位GDP能耗,魏楚,杨红亮等认为基于单要素生产率结构的能源效率指标没有考虑其它投入要素的影响,无法反映劳动力、资本、技术以及其它要素对能源的替代作用,也没有反映出染污、环境破坏等负产出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大的局限性。[1]全要素能源效率源于微观经济学中全要素生产理论,由于其考虑到社会生产中各投入要素之间的替代作用,综合评价影响能源效率的各种投入要素,使能源效率的评价更加科学、更加接近实际。[2]全要素能源效率用特定的统计方法构造出效率前沿,近年来由于有关学者从国外引进了DEA(数据包络分析Date Envelopment Analysis)无参数估计法,其在效率评价方面的科学性与便宜性得到了学界的认可,相关研究文献中也大多使用DEA模型。如国内开启了基于全要素能源效率的研究先河的Hu和Wang,采用考虑能源、资本、劳动、生物质能四种投入与产出的DEA模型,测算了我国29个省市1995~2002年能源效率,得出东部能源效率最高,中部却最低的结论。[3]本文使用超效DEA模型对样本中十个发展中国家的能源效率进行测度,通过与处于同一发展阶段与发展背景的国家进行比较分析,试图找到更符合发展中国家国情的、与经济发展条件相适应的政策建议。世界上对发展中大国的定义主要是从国地面积、政治影响力、经济总量、人口总量几个方面进行衡量,代表性的有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泰国、俄罗斯、南非、埃及、墨西哥、巴西、阿根廷。
二、变量选取与模型建立
(一)变量选取与说明
本文样本涵盖了发展中大国(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泰国、俄罗斯、南非、埃及、墨西哥、巴西、阿根廷),考察区间为1992-2009年。
在各国家(地区)全要素能源效率评价的变量选取上,本文沿袭前人的研究成果选取劳动力(L)、资本存量(K)、能源消费量(E)、经济产出(GDP)作为我们模型的评价指标。
劳动投入一般采用人力资本存量概念,由于我们的分析也是基于发展中国家,教育水平相差不是很大,因此本文使用劳动力总人数来衡量。数据来源为联合国数据库,以2005年美元不变价格折算。
(二)超效DEA模型:
三、模型结果与分析
下面是我们用数据包络分析中超效率DEA-Malmquist模型,以各国资本、劳动、能源消耗量为投入,国内生产总值为产出计算出的各国1992-2009年度相对能源效率。
相对于其他几个发展中大国来说,能源效率较高的有墨西哥、南非、巴西,而中国、印度、印尼、泰国则相对较低。中国的能源效率在以上十个国家中则处于相对最低的第十位仅次于印度,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中国能源效率DEA值与效率前沿的差距在逐渐缩小。1992年中国为0.363,处于第一的墨西哥为1.716,2000年中国为0.474,同期处于第一的墨西哥为1.832,到2009年中国为0.392,同期处于第一的墨西哥为1.541。这说明我国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方面有所成绩的,但仍然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从地理布上可以发现,亚洲国家如中国、印度、印尼、泰国相对DEA效率较低,这可能是由于亚洲国家生产技术落后人口众多的同时可利用的自然资源却相对丰富,形成了一种粗放式的经济模型,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利用效率低下。俄罗斯、墨西哥、埃及则较早的吸收利用先进的技术,俄罗斯继承了前苏联发达的工业基础,墨西哥得益于美国的技术溢出,埃及则利用欧洲的技术优势使得其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能源利用率比较高。阿根延、巴西作为南美洲国家,1992-2009年间巴西的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耗的比重平均达14.37%,阿根延为7.28%,领先于十个样本国家5.2%的平均水平,而中国与印度则都在4%以下。可见技术上并无太大的优势但由于其能源结构中可再生能源比重较大,其能源效率也能处于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
四、政策建议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产业结构对能源效率的影响主要是由于各产业能源强度的不同,其中工业的能源强度远高于农业与服务业,因此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随着世界面临的能源形势日益严峻,可替代能源由于其可再生性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其在提高能源效率方面的作用相当巨大,因此应该继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大对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投入。
增加研发投入,提升技术水平。技术水平与研发能力能够从根本上改善能源使用效率,也是实现长远节能目标的必经之道。因些,应该大加研发力度提升技术水平使整个经济系统运行更加效率。(作者单位: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魏楚,沈满洪.能源效率研究发展及趋势:一个综述[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3)。
教育法律的渊源范文3
1.如今法治社会,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步强化,多数民众都学会了用法律保护自己。相比之下,医护人员的维权意识并不是很强,还需要很大的提升。护理管理工作,除了发扬救死扶伤的岗位精神,做好本职工作,承担所属的社会责任,还应维护好自己的各种合法权益。医患关系是一种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患者各不相同,一旦发生纠纷,护理人员应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但由于法律知识的匿乏,护理管理人员往往不知如何正确运用法律,以致于损失惨重。
2.原因分析护理管理人员缺乏法律意识的原因涉及很多方面,首先是护理教育体系不够完善,在专业的护理教育中,往往更注重专业护理知识,而法学课程的开设极其有限。据有关资料显示,本科教育中,法学占了全部课程的1%左右;大中专则占有约2%一3%;除时间不够外,法律课堂内容好也相当缺乏,大多只是一些基础的知识,而与护理专业有关系的内容则少之又少;以致于护理人员与法律接触少,学习途径也较为单一,多是通过电视、杂志等获得,由于没有系统学习,掌握的知识比较零碎,很不全面。再加上工作环境较为封闭,缺少相关培训,都最终导致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十分薄弱。
其次,护理管理人员自身对法律教育有所忽视。实际中的临床护理存在着很多问题,人力资源短缺就是其中一项。由于护理管理人员有限,护理人员工作量增多,责任和压力也不断扩大,为保证护理工作能够正常运行,多数护理人员都将精力放在了如何熟悉临床业务知识、如何提升临床操作水平和速度等方面,无暇顾及法律教育,对法律意识自然就有所忽视。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护理管理人员对本职工作与法律之间的关系认识不清,即缺乏与护理相关的法律知识,认为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才是起主导作用的,才应该担负应有的法律责任,护理人员只是起辅助医生的作用,负责照顾患者,工作不出差错即可。即使有纠纷,也是医院进行调解,无需自己承担。这种错误观念使得护理管理人员对法律很淡漠,除应付责任外,也不利于自我保护。
二、如何做好护理管理人员的法律教育工作
1.转变教学理念一般而言,护理管理人员在正式上岗之前都有过专业的学习或培训,在这一阶段,就应该开始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对于那些旧的教学观念应作一番改革,包括内容、方法等方面,将法律教育的地位提高。需根据医疗市场的变化,确定相应的教学内容,加大力度进行法制教育。法律内容除了基本的法律知识,应将重点放在与护理相关的法律方面,如《医疗护理法》等,这样才能使其上岗之后有所保障。
2.重视实际应用在学习阶段,护理管理人员学的大都只是理论知识,到医疗机构上岗后还应继续学习,并和实际联系在一起。所以,继续教育除了护理学、行政管理,还应包括法律教育。日常工作中,既要进行专业护理培训,也应督促护理人员学法懂法,熟悉相关法律知识。
3.提高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护理管理人员和患者接触时间较长,对其病情转变有着莫大关系,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护理规范行事,做好为患者服务的工作,尽量保证患者能够尽早康复。学习法律、了解法律,能够让护理管理人员更加深刻地明白自身所该承担的责任,从而强化法治观念,认真对待护理工作,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事护理服务。此外,在满足了患者需求的同时,护理管理人员还应加强维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除了医院的普法宣传和相关培训,护理人员也需在闲暇时间加强自主学习,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使双方利益同时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教育法律的渊源范文4
论文关键词:法律保护 学生权利 开放教育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是指通过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具体内容作出明确界定,使国家、社会、学校和学生知道各自的行为界限。当某项行为超越法律界限而侵害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的权利时,权利人可以获得法律救济,国家机关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是一个特殊的学生群体,他们在一种虚拟校园环境下接受教育,完成学业,与学校教师准永久性分离,学习的方式与条件和传统教育形式下的学生完全不同。由于这种特殊性的存在,他们基于学生身份所享有的权利往往容易被忽视。为了促进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健康地向前发展,我们应当特别关注学生权利的保护。因此,探讨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问题,具有特别的现实主义。
一、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与学校的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不受任何国家计划的制约和行政权力的干预。这和传统教育形式下的学生与学校的关系存在很大的差别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与学校关系的合同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关系的建立以学校和学生双方自愿选择、协商为基础。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其他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学校,学校可以按照自己的标准选择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双方的选择是同时自愿完成的。一般来说,学生考虑比较多的是专业是否符合自己的兴趣和发展方向,学习方式是否便利,学校的教育服务是否齐全,收费是否合理等,而学校则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学习基础,能按规定交纳学费,办理验证手续等。这种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偶然性和随意性,双方在选择时均不受任何外部力量强制。通过这种双方自愿选择、协商—致所形成的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关系体现了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具有合同的本质属性。
2、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关系是学校和学生双方互为对价给付的平等、等价关系。一方从对方取得利益时,必须给予对方对等的利益。学生接受教育服务,必须向学校交纳学费;学校收取学费,则必须向学生提供相应的教育服务。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双方相互给予对方的对等利益只是具有概括的等价性,是经过双方协商以后一致认可的等价,而并非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完全相等。由于双方互为对价给付,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校和学生之间必然形成某种直接的价值交换关系。这种价值交换关系不包含任何行政权力因素,不受国家指令性计划的限制,完全遵循自由市场交易的平等、等价原则,体现出有偿合同的基本特征。
3、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关系中,学校与学生的关系是一种教育服务与消费的关系。这种关系具体体现为:学校向学生提供教学服务、管理服务和必要的教学资源、学习场所、学习环境等,同时向学生收取学费;学生在接受教育服务、进行教育消费时,以交纳学费的方式向学校支付服务费用。在这里,学校对学生没有行政管理权力,只有提供服务的义务。即使学生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学校一般也是以“不承认考试成绩”、“不认可学分”等方式处理,而不作出处罚。学校对学生进行管理的权力来自于学生对某些条件的承诺和对学校规章制度的认可,而不是来自于政府授权。因此,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关系是学校与学生双方之间的一种教育服务与教育消费关系,符合服务合同的基本特征。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与学校关系的合同性质,决定了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特殊性与具体内容,影响着学生权利法律保护的深度、广度、方式与途径。
二、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的基本权利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作为特殊的学生群体,除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权利以外,还基于和学校之间的教育服务合同关系,享有内容独特的教育消费者权利。
1、学籍权。学籍是学生在教育活动中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是学生身份的基本标志。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取得学籍,便意味着与学校建立正式的教育服务合同关系,标志着享受所获学籍学校学生权利的开始。学籍权是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进行教育消费、享受教育服务的基础。学籍权的取得是以注册的方式完成的。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对学生的人学条件基本上没有限制,学生只要具备入学的基础性学历,即具有接受高一层次学历教育的知识基础与学历层次,便可通过自由选择,与学校达成合意而取得某个学校的学籍。由于学籍的取得主要是学校与学生双向选择,协商致的结果,而不是根据国家计划和行政部门确定的条件来操作的。因此,终止学籍也应当由学校与学生共同商定。对于学校单方面取消学生学籍、剥夺学生学籍权利的行为,应当设定严格的法律限制和学校章程限制。
2、获得良好的教育服务权。学生一般是为了解决工学矛盾而选择了现代远程开放教育这种学习方式,学校在提供教育服务、组织教学活动时,除了教育内容必须正确和符合培养规格要求以外,还应当全面考虑和照顾不同学生的实际情况,既在时间上满足学生的需要,又在教育方式、内容、深度、广度上适应学生的基础水平与兴趣爱好。教学资源、教学设备必须向学生开放,技术服务和管理服务必须到位。学生支付教育成本以后,便获得相应的教育消费权利。如果学生没有获得良好的教育服务,学校就可能构成违约。
3、自主参与教育教学活动权。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有权自主参与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是否参与教学活动、参加哪些教学活动,在何时何地参加教学活动等,都由学生自己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学校无权限制学生自主学习的活动,也无权采取任何强制性手段迫使学生参加教学活动。学生如果不参加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基本教学环节,其后果只是得不到相应的学分,此外不承担其他任何后果。这是由双方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性质所决定的。
4、获得公正评价权。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获得公正评价主要是指在学业成绩和品行方面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公正评价既包括日常管理中的公正评价,又包括评选各类荣誉称号过程中的公正评价。学校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价一般通过考试打分的方式进行。在还没有找到替代考试的其他评价方式之前,学生的学业成绩都通过分数来表达。为了实现公正评价,考试评分标准必须明确和公开,评分过程必须公证。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注重学习过程的考核与测评,学校在考评时必须客观、公正,评价标准要统一和具有可操作性,任何随意评价的做法都是对学生权利的侵犯。学校对学生品行的评价一般通过对学生在校内外思想品德、行为规范等表现的考察,以打评语的方式进行,学校应当有一套为学生所接受的评价标准与评价办法,以确保考核者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原则评价学生品行,避免以喜恶和情绪去评价一个学生。在评选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和各类单项荣誉称号时,学校应当确保评选过程的客观、公正、公平。
5、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权。我国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实行教育考试制度、学历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学校依照一定标准对学生进行学业、品行上的评价,对成绩合格,并具有相应学术水平的学生授予相应的学位,并颁发相应的学历证明。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是学生的一项重要权利。学生学业达到条件后,学校应当向学生颁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是对学生在学校修读的效果所作的总结与证明,是学生被社会了解与承认的重要凭证。学校不能随意单方面剥夺达到条件的学生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
6、组织和参加学生社团权。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和高等学校其他类别的学生一样,享有组织和参加学生社会团体的权利。在学校内组织和参加学生社团,是学生的一项重要权利,这是基于宪法赋予公民的结社权而派生出来的。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虽然不在现实的校园内学习,但有虚拟的校园环境,有现代化的联络方式,同样可以组织各种学生社团,在网络环境下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营造校园气氛,丰富文化生活,培养各方面的兴趣与能力,促进学生相互之间的交流与交往,应用所学知识服务社会。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校对学生组织和参加学生社团的管理可能难度较大,但是,决不能因此而剥夺学生应当享有的这项权利。
三、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法律保护的基本原则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法律保护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政策和法律规范的制度与实施过程中,对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法律保护起指导作用的基本规则和准则。根据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特点和规律,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法律保护的基本原则应当包括平等保护原则、特殊保护原则和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1、平等保护原则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虽然在教学手段、方式、组织管理等方面与传统的高等教育差别很大,但是,在本质上与传统高等教育是相同的,都是要培养达到一定规格的高等人才。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是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在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问题上,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决不能人另册,他们基于高等学校学生身份所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应当同其他类别的高校学生一样平等地受到保护。宪法和教育法律、法规关于高校学生权利保护的原则及各项规定,对于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同样适用。
2、特殊保护原则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是一种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我国还处于试点探索阶段,其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机制尚未形成。学生在维护其权利时,往往处于劣势地位。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是一个弱势群体。为了在高等教育领域为所有学生创造真正平等的社会态势,在一定时期内,完全有必要对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的权利进行特殊的法律保护。
3、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中,学生权利的取得是基于学生与学校之间形成的教育服务合同关系。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政策和法律赋予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一定的权利同时,必须要求其承担相应义务。在依法保护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时,同时应当要求其履行相应的义务。
四、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法律保护的途径
1、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立法保护
立法保护是权利保护的首要方式。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立法保护,是指国家以法律文件的形式,将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保护的范围、原则、内容、实施保护的组织机构与职责、解决权利争议的途径与程序、侵害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法律责任等确定下来,并由有关的国家机关、组织、学校和学生予以实施、遵守的保护方式。与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保护有关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等。目前,我国还没有行政法规以上层次的法律文件对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保护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其他层次的规范性文件也没有专门的规定,这种状况不利于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保护。本人认为,从现实情况来看,可以按照以下思路来完善这方面的立法:首先,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几年来初步探索的结果,制定反映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实际情况的行政规章,规定学生权利保护的各项内容,颁布试行;然后,根据行政规章试行的情况,在整理、修订的基础上,由国务院制定《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条例》,对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保护作出专门一节的规定;当条件成熟时,由立法机关根椐行政法规(即《条例》)的实施情况,制定和颁布《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法》,以专门一章对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保护作出全面的规定。以上三个步骤的立法,都必须以宪法和教育法为依据,分别对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保护的各个方面作出规定,消除立法上的空白。
2、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行政保护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行政保护是指国家各级行政机关通过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手段,使有关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保护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学生权利得以实现。行政保护的主要手段有行政决定、行政命令、行政检查监督、行政制裁、行政强制执行、行政裁决等,具体包括:
(1)制定有关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管理规定,规范这方面的办学行为,维护学生权利;
(2)对举办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学校及其学习中心、教学点进行资格审查和认定,确保办学的基本条件,防止不具备条件的学校进入这一领域而损害学生的权利;
(3)对举办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学校及其学习中心、教学点的办学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教学质量,如进行教学检查,抽考,整合教学资源,向学生提供咨询渠道等;
(4)查处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侵害学生权利的行为给予行政制裁,如对于违规收费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纠正,对于虚假宣传、欺骗学生的行为进行行政制裁,取缔不符合条件的学习中心、教学点,取消不按规定办学的学校招生资格等等;
(5)调解和裁决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中发生的纠纷,确保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实施。
教育法律的渊源范文5
论文关键词:远程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性教学;缺陷;实践实习模式
一、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特点及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的现状和缺陷
作为成教学院的广播电视大学,具有许多与普通高校不同特点。首先,在校学生大多为在职成人,实行的是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教师集中面授为辅相结合的教学形式。学校与学生、教师与学生之间,基本上处于准分离的状态。其二,在校学生之间因各自的工作学习时间的不一致,学生学习时间与公检法等部门工作时间的冲突,导致学校无法按照既定的教学计划,组织和安排学生在固定的时间内参加集中的实践性教学,即社会调查各类实习、见习等相应的社会实践实习活动,实践性教学活动无法落实到位,整个实习环节形同虚设。因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缺失,学生毕业前的作业,如社会调查报告往往是,虚拟、摘抄一个案例分析,随便找个单位盖章了事;论文也多般是没有任何社会调查事实的基础和自己独立的观点,东抄西凑他人作品的敷衍结果。其三,法学专业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的定位存在极大的缺失和反差(错位)。法学专科开设的18门选修和必修课程中,只有律师实务,法学本科20门课程中,也只有法律文书这二门与具体法律实务有关的课程,而以培养和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为主要目的的实践性课程几乎就没有开设。课程的设置仍然是以通识教育为主,缺乏实践技能的训练和应用性的考虑。通过在校期间的学习,学生最大收获就是拿到了预期文凭,而没有学到多少东西。专科的学生毕业后,连起码的法律文书都不会制作,更谈不上“熟练掌握法律辅助岗位所需的技能”了。非法律专科的法律本科生毕业后,连起码的诉讼流程都不了解,就更谈不上熟练操作和运用了。这样的学生毕业后,普遍缺乏实际操作能力,无工作的在就业时处处受阻、困难重重,已经在职的也因缺乏实践技能和竞争力,压力巨大,危机四伏,难以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故现行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的现状,既不适合远程开放教育状况和特点,又不适应电大学生个性化的需求,存在严重的缺陷及弊端。
二、探索实践性教学改革,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专业素质的必要性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这决定了其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很强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我国无论是哪种高校的法学教育,均存在着学校教育与职业教育脱离的弊端,至今仍未有较大的突破和改观。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法律职业者必将成为一个专业化的职业群体,专门的法学教育也必然成为通向这一群体的必经之路。法律职业教育的任务,必然要由高校法学教育来承担,法学教育向职业化转型势在必行。以笔者所在的课题小组,对本校08秋至11秋三年七届的学生的调查研究为例,其中有85%以上的学生为在职人员,且大多数已经在本单位从事与法律事务相关的具体工作。这部分学生将获取文凭和学以致用或现学现用,为主要追求目标。他们多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往往都带着在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实际问题来学习,把学习过程看作是一个能迅速提高自己处理问题的能力并发挥其潜能的过程。希望所学知识与对提高其本职工作技能有直接的效果和作用,并且能迅速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实践中的能力。理论知识的掌握,实践操作能力的提高,直接影响到了他们的职业生涯和生活条件。另外15%的学生,也大多都抱有将来从事法律方面工作的择业期待,选择了法律专业,希望通过学习获得入职的学历条件和竞争就业的基本技能。他们在实践性教学过程中既不缺乏学习能力也不缺乏参与热情,其缺乏是参与锻炼的条件、机会和场所。“重理论,轻实践” 或者说实践教学环节的缺位,一直是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学生较为明显的缺陷,也是造成学生“学无所获”、“学无所用”的主要原因之一。故在进行理论基础知识传授和学习的同时,将能力的培养提高到与知识的获取具有同等甚至更高的地位,是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学校不仅要传授给学生必要的、精深的法学原理和基于现行法律规范的法律知识,而且要使学生掌握现实生活中灵活运用法律的各种技巧、方法、能力的能力和素质,学会如何与各种人物和机构打交道的能力,学会如何分析、查证事实的能力。构建一种既能适合远程开放教育状况和特点,又能适应和满足电大学生个性化需求,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专业素质的法学专业社会实践实习模式,注重学生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培养,成为推动电大法学教学改革的深化,弥补电大远程开放教育法律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不足,提高教学效率,实现教育部提出的构建“专业学习与法律服务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课题和必经之路。
三、实践性教学模式的构建和应用
实践性教学指的是培养和训练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和技能解决社会实际生活中发生的法律问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能力的活动。学生在此过程中必须完成由一个被动的听课者到一个主动的办案者的身份转换,通过对具体而实际的问题的解决,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并在此过程中获得技能的提高。
(一)根据人才培养定位的要求,调整法律专、本科实务性教学课程的设置和安排。我国法律教育目前存在的框架为:专科、本科、研究生、博士生等四个层次。为社会提供了从事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的学术类法律人才和包括律师、法官、检察官等应用类法律人才、和以辅助律师、法官、检察官工作为职责的法律辅助类应用人才等三个类型的法律人才。法学专、本科教育在上述格局中位于应用类法律人才、初级应用人才和法律辅助人才培养的底端。据此,电大法学本科的人才培养定位应该是:有必要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法律应用能力,熟练掌握各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和初级应用人才。法学专科的人才培养定位则是:辅助律师、法官、检察官工作为职责的法律辅助类人才。但现实中电大法学专、本科与法律实务有关的课程的设置和其法律人才培养的定位却存在着较大的反差。
司法考试改革后,所有法学专科毕业生都被排除在了司法考试的门槛外,这一变化对我国原有的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的格局形成了强大的冲击。法学专科毕业生如不继续深造,提高自己的学历,则无法参加司法考试,无法获得律师资格,更不可能去从事律师工作。故全国各类高校法学专科在此变化后,都纷纷取消了《律师实务》这门课程。而笔者所在省的电大系统,在司法考试改革实施多年后,在法学专科仍然沿袭老的教学计划,继续开设本应在本科开设的《律师实务》专业课程,这显然是与其培养目标和专业定位存在着相当大的反差。经学校领导同意,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笔者结合电大法学专科人才培养定位和需要,开始在本校着手对法学专、本科《律师实务》和《法律文书》课程设置和具体的教学内容及方式等进行了改革尝试。将《律师实务》调整到法学本科,取消法学专科《律师实务》代之以《法律实务》,增开法律文书和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加大了实践教学的比重。这样更便于专、本科的学生,根据其择业和职业发展的需求,有针对性的进行实践锻炼,更好的掌握基本技能。
(二)根据教学计划在基础性阶段对规定的课程,在制作多媒体课件中同步推出手机课堂和网上模拟法庭。根据教学计划学生在入学的第一学年,主要的学习任务是通过对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掌握系统的理论知识的基础性阶段。笔者所在的课题小组成员,在基础性阶段对规定的课程,除举办案例设计、法律文书制作等多种竞赛外,还在所教学科的多媒体课件制作中同步推出便于学生学习的手机课堂和网上模拟法庭的设置。课件中设有课程介绍、课程学习、课堂讨论、案例分析和经典判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规章,法律文书样本,常见合同范本,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等参考资料、在线作业、网上模拟法庭、课程日历等18个栏目,同时还导入了中央大电、省电大、南昌电大学习平台和在线课堂的链接,同步推出的手机版移动课堂和网上模拟法庭,拓展和延伸了传统实践性教学活动的空间和实训模式及条件,拓宽了学生的学习渠道和视野,便利了学生的学习,促进了教学方式的改革,创设了一个具有学习设备小巧轻便、资源传输方便灵活、物理空间布局自如、人际交流直观真实等特性的实践性教与学的环境,将原来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分化穿插融入到了学习过程的各个环节中。
教育法律的渊源范文6
一、项目教学法
项目教学法是通过实施一个完整的项目而进行的教学活动,其目的是在课堂教学中把理论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充分挖掘学生的创造潜能,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蒋述东,2012)。在项目教学中,以典型的职业工作任务为依托建构学习内容,有效克服传统教学中理论与实践相脱离的弊端。通过“做中学”、“学中做”的模式,学生不仅清楚自己未来所从事职业的工作内容和过程,而且切实锻炼职业岗位所要求具备的能力,从而为更快更好地适应工作岗位奠定坚实的基础,这正是高职院校培养人才的目标。在项目教学中,教师只是整个教学活动的引导者、管理者和帮助者,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这种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改革是旅游英语这种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迫切需要的。教学活动的组织采用小组合作方式。分组时在学生自由组合的基础上教师再进行合理调整,确保每组不同学习程度学生的比例。采用这种方式不仅能使学生相互学习,而且能增强程度不好学生的自信心。这种充分发挥每个学生能力的教学方法避免了传统教学中程度较好学生占绝对优势的局面。在项目教学中,学生不再是被动接受知识的学习者,而转变为积极探索的学习者。学生参与项目教学的整个过程:明确任务、收集信息、制订计划、实施方案、评价成果。这种主人翁角色的赋予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学生由“要我学”变成“我要学”,这正是教学改革追求的目标。项目完成后对项目成果进行展示评比。在评价成果时采取自评、互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项目教学的整个过程是一个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累经验、学习提高的过程。通过项目教学法的实施,学生学会必备的职业知识、技能和态度。
在旅游英语专业的核心课程《酒店英语》的教学中可以尝试项目教学法。《酒店英语》项目课程,其标准以就业为导向,通过对涉外酒店的前厅和客房岗位进行任务分类和职业能力测评等系统分析,并以工作任务为引领确定本课程的结构,以职业能力为基础确定本课程的内容。教学实施通过把本课程所要求掌握的基本技能按工作过程分解成12个项目并创设工作情境,进行项目化教学;再通过大量模拟实训操练,使学生在仿真环境中尽快进入角色,清晰岗位职责,熟悉相关工作内容,明了未来的职业发展方向。教学组织总体采取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教学模式,注重以任务引领型案例或项目激发学生的兴趣。对于项目任务的教学,主要采用案例分析、启发引导、英语讨论辩论、情景模拟、角色扮演、自主学习等教学方法,加强对学生实际职业能力的培养。通过项目教学法的实施,学生不仅可以打下扎实的英语语言功底,熟练掌握酒店前厅和客房等重要部门各种场景中的专业英语知识,更重要的是能在对客服务中较好地应用酒店英语及其专业知识与基本服务技能。学生具备从事酒店和旅游服务的英语交际能力,很快适应岗位要求,进行业务更新,从而为进入酒店工作奠定必备的英语基础。
二、情境教学法
“情境教学法是指教师为学生营造一个接近于真实的工作氛围,让学生在这个氛围当中去体验、去感受、进一步去消化教材中的知识”(孙钰,2008)。只有真实的语言环境才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传统的英语教学教师“一言堂”现象比较严重,课堂教学活动缺乏真实语境,不利于学生旅游英语交际能力的培养。
高职院校旅游英语专业教师可以在本专业的核心课程《餐厅服务与管理》教学中尝试情景教学法。教师首先利用校内实训基地包括西方文化体验中心、餐饮、客房实训室等为学生创设接近真实工作场景的情境,同时利用多媒体等现代化信息技术优化教学过程,借助专业现有的语音实验室和多媒体教室等硬件设施,由于高职院校旅游英语专业建立了长期校外实训基地合作关系的涉外酒店等提供相关视频素材及教学软件,模拟仿真教学,让学生进行网上演练,从而在虚拟的数字化课堂中提高学生的应用实际操作能力。通过情境教学法的实施,学生全面熟练掌握餐厅服务与管理的具体业务内容、工作标准,具备餐饮服务意识与管理意识,做到动手能力强、管理意识强,能够胜任餐饮酒店服务、营销和管理工作。
三、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方法,是教师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的需要,采用案例组织学生进行学习、研究、锻炼能力的方法”(田朝侠,2009)。案例教学法是通过案例准备、分析与讨论、案例总结、撰写案例报告等一系列步骤实施的。在案例准备阶段,教师要精选紧扣教学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多样化、具有一定代表性和普遍性的案例。案例的选择直接关系到案例教学的效果。在学生充分预习案例的前提下,组织、引导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对案例所提供的材料和问题进行分析、讨论,然后各个小组选派代表,发表本小组对于案例的分析和处理意见。教师要及时、灵活地进行点评总结,并且引导学生对案例从不同角度和层次进行归纳、分析、综合,撰写案例报告。相比传统的教学方法,第一,案例教学法要真正体现教学改革以学生为中心的思想,无论是案例阅读、案例分析还是案例讨论,学生参与教学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第二,理论与实践要更好地结合。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对选自旅游实际业务活动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讨论,提出解决方案,促使学生由被动接受理论知识转变为主动把所学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第三,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正是旅游企业所需要的:具备分析能力、处理能力及应变能力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