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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范文1
关键词: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医疗法律
一、临床医学教育的现状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法律体系也日益健全。医疗法律法规无法与医疗卫生条件形成配套关系的问题已经逐渐引起了我国有关部门的特别关注。就目前现有的医疗法律来看,有关部门只对患者的利益保障和权益维护有着足够的重视,而忽略了临床工作者的应享权利和待遇。因此如何合情合理、合法合规的在维持新医疗环境发展的前提下开展临床教学工作,已经成为了当下医疗、教育、法律等多方领域的工作者们需要认真面对并加速解决的问题。虽然从事临床医疗的执业医师们得到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制定与实施提供的部分法律保障,但并未见有关部门出台任何法律法规有关于当前的临床医学教学方面,这种情况已经对我国当前的临床医学教育体系造成严重影响,致使相关法律法规对临床实践教学方面的保障缺乏严重的现象甚为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详细规定了有关理论知识、技能水平、工作能力和研究内容等方面的内容,规定中明确要求了不同学历、不同层次、不同学习阶段的学士、硕士、博士等学生对应该接受的理论和实践知识的教育基础标准。临床医学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对实践操作能力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临床医学学生各方面的素质培养和能力培训都是由临床教学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决定的。因此,高等医学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将临床教学规定为全部学习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阶段,只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充分满足培养方案中的要求,才能培养出优质合格的医学人才。
二、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受到相关医疗法律法规的影响
(一)从临床医学教育现状分析
临床教学作为高等医学教育体系中最常产生冲突,最易发生矛盾的一个阶段,在此阶段的教学过程中要求医学生对患者的临床医疗工作有直接的针对性和专门性,并循序渐进熟悉工作内容。由于我国当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医学生操作临床试验的标准过程或者划定具体临床医疗的工作范畴,因此,临床教学大纲和依序的教育培养方案的制定都是当前医学生所遵循的临床教学的准则。其中包括对查房工作进行规范教学,对疑难病例进行深入讨论,对大病历的书写进行规范练习,对基础临床进行实践操作,对医疗文书进行标准化书写等。我国当前所具有的医疗方面的法律法规尚未对医学生可以承担的医疗工作内容和能够承担的医疗操作的程度进行明确规定。这直接导致了许多尚待改正的地方存在于目前临床医学生的医疗工作中,例如在出现紧急医疗发生的情况下,学生能否获得处置权;由医学生所书写的医疗文书所具有的效力能否得到法律的认可;若学生承担了一些本应由职业意识才能操作的医疗诊疗,能否获得法律的许可。针对以上常见问题,还未在当前的法律法规中得到明确的规定。合理合法的临床教学工作能否在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下顺利展开,在很大程度上都影响着教学质量和医疗效果。若诸如此类的问题无法合理的处理,将会引发一系列的医患纠纷等问题。
(二)从相关医疗法律法规现状分析
通过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分析就会发现,临床教学过程中所面临的对象多有差异。不同的情况承担着不同主体在医疗活动中的医疗责任,不同的医疗责任之间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别。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医疗工作者应该担负的法律责任和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临床带教教师都以详细的法律和全面的法规作为标准来实行医疗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在临床实习期间的医学生实在没有完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医疗活动的,因此,也无法对操作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或是受到法律的保护,仅仅通过提高学生的医风医德教育和加强医学伦理方面的知识,对医学生的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并不能满足医疗工作中的约束力度和对医学生们的保护力度的需求。众所周知,临床医学最大的特点就是风险大、技术含量高,其中风险因素充斥于医疗诊疗工作中的方方面面。由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中详细规定“:在医学教育临床实践过程中发生由医方原因造成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经鉴定后,事故责任应由相关医疗机构和临床教学基地承担。因指导医师或临床带教教师指导不当而导致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事故责任应由指导医师或临床带教教师承担。”除此之外,若有不合医疗规章制度的操作在临床教学过程中出现,其临床带教教师和所在教育基地也要担负一部分责任,因此,临床教师与临床教育机构也背负着巨大的压力。
三、临床医学管理教育针对受到相关医疗法律影响的解决对策
(一)加强医德医风教育
目前为止,独生子女占据了在医院实习的大部分医学生,沟通能力薄弱、不善于主动关心他人、对人文关怀的缺失、为人处世太过自我等诟病是他们常犯的弊病。在培养医学生的过程中,首要的任务是对临床能力的培养,同时,能与之比肩的即是医风医德的教育。医务工作者以“维护患者利益,保证治疗效果,摒除杂念怨言,全心全意服务。”为临床工作过程中的首要职责。临床医学教育者要将对医风医德的教育贯穿于教育学生过程的始终,加强建设医风的意识,规范遵守医德的行为。同时,临床带教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约束自身,言传身教,使医风医德的教育始终贯穿于实践操作教学过程中,并与实践操作紧密的连接在一起。教育机构对临床带教教师的选择也要要求严格,选择一些自身心里素质过硬,富有强烈的使命感和积极的责任感,崇高的道德品质和纯洁的职业操守,只有这样的教师,才能合理有机的结合医学教育和德育教育,向医学生们传授专业的知识和积极向上的职业情操。在授课过程中,能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潜移默化的融入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临床带教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秉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坚持以身作则,在临床教学过程,中充分把握好每一个示教的机会,树立榜样,维持医患之间和谐的关系,引导学生换位思考,多站在患者的角度考虑问题,建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同时,要让学生了解具备充满正能量的社会责任感,救死扶伤,治病解痛,疗病治伤是医生的天职。除此之外,还要做好为医学生进入临床实践学习做好准备工作。首先,要心怀感恩,感谢患者为我们创造学习的机会,还要树立正确的认识,要认识到患者不是临床医学教育过程中的试验品,而是临床学习过程中教授我们实践经验的特别教师,让我们能从中学习到专业知识,得到专业技能。若想对患者的治疗起到作用,就要获得患者的理解、信任与支持,而只有对患者完全尊重,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得益于此,才能有机会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疗工作者。
(二)强化法制观念,树立法律意识
医学诊断在科学技术水平的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日益专业化,治疗过程也随之日趋复杂化,通过法律手段对医疗行为进行规范就成了迫在眉睫的任务。临床带教教师在教学方面要跟随时代步伐前进的要求已然成为了当下临床医学教育管理所要面对的关键问题。强化法制观念是临床带教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所要灌输给学生的主要思想之一。为不断提高临床带教教师的法律意识,应定期为临床带教教师安排与医疗法律法规有关的培训和针对医院规章制度内容的检测。从而达到使每一位临床带教教师都能熟识在临床教学过程中会遇到的有关法律知识的目的。也只有充分做到知法懂法,才能正确的为学生传道授业解惑。临床带教教师要将法制意识从始至终的贯穿于临床教学的方方面面,将规范临床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落实,例如:书写医疗文书必须及时,且保证内容的准确性,若在医疗文书的书写过程中私自篡改病历、对病历内容进行隐瞒、对检查结果进行伪造、在未得到许可的前提下,对医疗文书材料进行销毁、出具超出本人职业范畴之外的医学证明文件等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严重者甚至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进行医疗诊疗的过程中,要将详情依依告知患者,不得隐瞒,让患者对自身疾病有知情权,并要求患者本人及其监护人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签字确认,同时,应反复对学生强调法律效力对医疗文书的影响。临床带教教师需严格检查指正学生书写的医疗文书,对文书中发现的错误要及时纠正并要求其加以改正。除此之外,带教教师要带头做好榜样,使正在经历实践过程中的同学们能够逐步熟识到自身在参与各种诊疗工作过程中所能涉及到的最大范畴,能够对与患者接触的过程中的分寸掌握得恰到好处,进而能够从多个角度全方面的考虑问题,避免擅做主张和擅自行动的情况发生,从而培养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临床医学教育阶段不断对学生渗透医风医德的必要性,加强医风医德的教育,提高学生们对医疗法律法规的熟悉度和对医德医风的认知度,同时还要强化学生们的法制观念,树立法律意识,加强学生严格对自己来自法律角度的医疗行为和来自伦理道德角度的言谈举止的约束力,对缓解当前紧张的医患关系,改善不良的医疗背景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我们不难发现在连续出台的多部法律法规中,虽然有部分法规可以作为医疗工作者的工作行为的准则和保障的依据,但就处于当下医疗环境中的临床教学工作,目前出台的法律法规不足以满足当前医疗教育工作的需求。支持在临床教学过程中教师从事临床工作和教学工作,保障医学学生能够充分学习到临床知识和医疗技能,维护患者的多元权益,为患者接受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保障,是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的最终目的,因此,寻求法律机制对临床教学进行保护和建立法律法规使临床教学工作有法可依已成为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梁秀文.医疗改革给临床医学教育带来的机遇和挑战[J].健康大视野,2007(1):105.
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范文2
关键词:医疗纠纷;医学生;法学教育
时有发生的医疗纠纷给即将走上医疗岗位的医学生带来了许多不利影响。因此,要加强医学生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识和能力,就必须从医学生法律教育抓起。作为医学生对医疗纠纷的认识究竟到什么程度、需要怎样的与之相应的教学方式,目前国内还没有公认的模式。因此,引入循证医学思想,通过问卷调查得到医学生对医疗纠纷认知情况的客观结果,并以此为依据来制定相应的教学措施应该是比较符合实际的。
一、医疗纠纷现状及原因分析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公民自身和家人健康的期望与医学科学之间越来越多地存在各种矛盾,这就使医疗纠纷在医疗机构及社会生活中大量出现,医疗纠纷成为公众生活中关注的热点。正确处理医疗纠纷是一个非常严肃的法律问题,它既关系到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又关系到医疗机构的生存与发展以及临床医学的进步,同时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对大量医疗纠纷发生原因进行分析后发现,其本质还是医务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知识欠缺,造成医生没有恰当履行诊疗义务、说明告知义务、医院的安全保护义务,或没能及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利等而引起的相关纠纷。因此,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律素养,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合理合法履行救死扶伤的职责显得尤为重要。
二、调查问卷及结果分析
本次问卷调查采取整群抽样法,抽取河南中医学院2009级在校医学生为研究对象。问卷调查包括六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学生基本情况统计,第二部分为对待医疗法律的认识,第三部分为执业医师法知识的考核,第四部分为医生权利和义务知识的考核,第五部分为医疗纠纷处理知识的考核,第六部分为对医疗法律知识教学的意见。
1.对医疗法律认识的统计
这部分包括学生对医疗纠纷发生原因的认识、对医学与法律之间联系的认识以及对获取相关法律知识途径的认识等。对医疗纠纷发生原因的认识,认为患者抵触情绪强烈的占33.5%,认为患者法律意识增强的占34.7%,认为医务人员业务不熟练的占18.1%,认为医生缺乏相应法律知识的占13.7%。这表明,学生将医疗纠纷的发生更多地归于患者,而对自身原因的认识并不深刻。对希望从哪些途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认为电视和网络的占35.6%,认为报刊的占22%,认为参加普法活动的占42.4%。这表明,很多学生愿意通过参加普法活动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2.医疗法律相关知识的统计
这部分包括对执业医师法、医生的权利和义务、医疗纠纷处理等知识的考核。从问卷调查的结果来看,医学生的整体法律基础薄弱,对相关法律知识掌握不够,但经过法律培训的学生相对其他学生有更大的优势。
3.对医疗法律教学意见的统计
这部分包括学生对医学相关法律课程及培训方式的意见。对开设医疗纠纷课程的必要性调查结果表明,绝大多数医学生希望学校开设与医疗纠纷相关的课程。调查结果显示,赞同开设必修课的占18.5%、选修课的占32.8%、讲座的占32.2%,其他的占16.5%。这表明,医学生希望以更加灵活开放的形式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对开设医疗纠纷课程教学形式的意见调查结果显示,41.8%的学生要求采用“以案例为基础、以问题为中心”的教学模式,29.8%的学生希望用多媒体展示真实处理医疗纠纷的场景,26.6%的学生希望参与案例分析,其他的占1.8%。这表明,大多数医学生希望学校实行“以案例为基础,以问题为中心”的模式开展教学。
通过调查我们得知,医学生对医疗纠纷了解程度普遍偏低,这对他们未来走上工作岗位极为不利。因此,学校有必要开设相关课程,使医学生对医疗纠纷有更深层次的认识,提高医学生防范医疗纠纷的能力。但作为医学生,面对医学专业五年制繁重的课程和临床实习的要求,将法学教育作为一门专业课无疑加重了其课业负担。那么,学校以什么样的形式开展医学相关法律知识的教学,既能够满足学生从医的需要,又不影响本专业的学习是非常重要的。
三、医学法律知识培训方式探讨
以调查结果为依据,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七种方式开展医学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一是自学法规。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医学生法律基础薄弱,对医学相关法律知识更是知之甚少,如果直接开展讲座、案例讨论等活动就无法达到较好的学习效果。因此,在学习之初,首先要向学生发放相关的法律法规材料,并配以法条释义,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自学,对法学的框架、门类、基本概念等理论知识有初步的了解,汇总疑点、难点,在案例沙龙中由指导老师统一解答。
二是通过飞信发送法律常识。为进一步扩大法律知识普及的范围,我们利用飞信这一现代化的通讯方式,将琐碎的、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以每天一条飞信的形式发送给学生。学生阅读一条短信即获得一个法律常识,最大限度地减少普法教育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
三是专家讲座。通过自学法规和发送法律常识,学生已经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对法学框架有了初步认识,但相对零散不成体系。此时,由法学专业教师、法官、临床医生结合医疗纠纷实践,以讲座的形式分析本质和精髓,从理论上进一步归纳升华,就能够结合法学理论和社会现状为学生提供系统的医疗法律知识。
四是案例沙龙。医学生缺乏法律学习的环境和氛围,为加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沟通和交流,可定期组织案例沙龙活动。提前选择合适的医疗纠纷案例下发,由学生自己通过翻阅书籍、查询法律条文得出纠纷处理的结论。在沙龙中展开探讨,阐述对医疗纠纷的认识,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及法律条文选择应用。最后由指导教师进行总结分析,给出实践中的通行做法。案例沙龙活动能很好地调动起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学会运用法律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并在分析案例的同时对实践中容易出现纠纷的环节有所了解,在未来的工作中能够更加警醒,有效避免纠纷的发生。
五是视频观摩。法律知识的学习是比较枯燥的,对课业已经非常繁重的医学专业学生而言无疑又增加了一项负担。适当播放法律方面的视频,如《今日说法》医疗纠纷案例等,可使学生在相对放松的状态下学习,同时对法庭场景再现、医疗法律在实践中的应用有了更深的体会,潜移默化中让每一个学生学习法学知识。
六是模拟法庭。在学生掌握了较多的医学与法律相关知识后,可自行举办模拟法庭。由指导教师挑选具有典型性的医疗纠纷案例,学生根据案例提示的基本情况讨论相关医学、法学知识点,查找相关法律法规,制作对应的证据。根据司法实践设计安排审判长、原告与被告、双方律师等角色,布置审判庭,真实还原庭审全程,演绎完整的法庭审判。在筹备及表演的过程中,学生对整个司法诉讼的流程、法律法规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都有了更加深刻、直观的感受。
七是法院参观。为使学生对医疗纠纷的司法实践有更直观的了解,可利用法院公开审理案件的机会,组织学生听审医疗纠纷案例,让学生真正从思想上重视法律法规的学习,时常以法律警醒自己在工作中合法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以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综上所述,医学生法律知识的学习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怎样在不影响专业学习的基础上完善医学生法律教育体系,以提高医学生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养,明晰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合理合法履行救死扶伤的职责成为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以上方法是对医学生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的初探,怎样有效地开展活动,并使之持续、延伸,成为能够借鉴推广的教育模式,最终获得更好的效果,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探讨。
参考文献:
[1]高祥阳,陈宇.医患纠纷医疗事故赔偿患者维权[M].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3.
[2]刘国祥,赵万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辩证思考[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5,(7).
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范文3
一、医学生法制教育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1.医疗纠纷的范围和处理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凸显医学生法制教育的紧迫性。在以往的法律实践中,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主要是指医务人员的责任事故或者技术差错,而近年的纠纷的范围已经全面延伸到医务人员服务不到位、医院管理缺陷以及实习、带教存在漏洞等领域。对于医疗事故的具体处理方式,也产生了相当大的变化。由于医疗赔偿金额较以前大大提高(动辄十几万到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医疗事故所牵扯的经济利益纠纷更加明显,所涉及的责任认定也更趋复杂。因此,医疗事故和纠纷处理程序已由过去双方“协商和行政调解”为主发展到法院。同时,在医疗诉讼中,医院方面必须提供免责证据,否则难免将会承担高额的医疗赔偿。医疗纠纷数量的增多(据调查,全国范围内每年以10%的速度增长)、范围的扩展、处理方式的变化、医疗赔偿额度的增加和医疗诉讼中的举证责任,都提示我们必须加强学生在校医学教育期间的医疗法制教育,使他们跟上急速发展变化的医疗纠纷处理形势。
2.医学生相关法律知识严重匮乏,医疗法制意识较为淡薄。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医疗卫生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其自身的不断发展,医学院校对医学生专业知识的培养水平有了快速的进步和提高,但目前我国医学院校对医学生相关法律知识的教育却明显滞后于法制社会建设和医学专业知识教育。笔者在所在学校随机抽取200名学生进行了调查问卷,问卷显示:有176人(比重为88%)对医生执业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感兴趣,但几乎没有学生了解其中具体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有148人(比重为74%)不知道临床见实习阶段所面对的法律问题。由此可见,当前医学生相关执业法律知识严重匮乏,法制意识较为淡薄,还无法适应复杂的实践环境,很容易引发和陷入医疗纠纷。例如,2004年5月,徐州市一年轻女子在医院做人流手术时,被一群男实习生的围观,愤而提出抗议,并通过法律程序;2007年11月14日的《广州日报》刊登了题为《实习医生代主治医生开药,开错药致4龄童死的文章》,对广州市某医院没有行医执照和处方权的实习医生代替主治医生开药,并擅自换错药,导致4岁患儿死亡的情况进行了报道。
3.医学生法制教育体制严重滞后,其重要性和专业性被严重忽视。一方面,多数医学院校忽视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认为仅仅加强医学生专业技能学习及道德教育便可培养出合格的医学专业人才,因此,将各种医学专业课程、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从医职业道德等课程设置为必修课,而将《法律基础》等课程开设为选修课,更没有专门开设与“医疗事故防范”等有关的专门性卫生法律法规课程。这些教育内容大都旨在提高医学生医疗服务水平,牢记医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内容,对待病人要有爱心、耐心等。不可否认,专业技能培养及道德教育对医学生将来从事工作、树立自身从业观、加强自律意识是十分有帮助的,但仅仅依靠专业培训和德育教育还是无法培养出适应当前法制社会要求和复杂医患关系的合格的医学人才。另一方面,一些医学院校虽然认识到医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但由于教育观念落后,出现了教育内容不够深入、方法不到位、方式太单一、重理论轻实践等问题,使法制教育仅仅停留在课堂上,停留在书本中,从而使医学生在当前法治社会中无法从容面对复杂的行医环境和医患关系,不能切身树立“病人至上”的服务理念,导致了种种损害医患关系事件的发生。如某些医疗单位机构中病人病史记录不准确、不真实;临床操作责任性差,误诊率高;对病人的痛苦、、请求冷漠甚至无动于衷等,这些行为无疑会严重损害病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医生与病人之间应有的信任感,损害了医生在社会、在人民心中的良好形象。
二、医学生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1.法制教育是保障医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作为尚处于青春期和后青春期阶段的大中专医学生,在心理和生理上都没有完全成熟,与社会接触少、处事经验不够丰富,辨别是非曲直的能力不强,同时还具有依赖性强、自控力差等特点。他们在高中阶段由于学习任务繁重,接受的法律知识教育相对匮乏,个人法律意识普遍较为淡薄,在进入大学学习阶段如果没能及时接受有效的法律知识教育,就很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据调查,大专校园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不仅破坏了校园的和谐稳定,更严重地损害了大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而良好的法制教育不仅可以使大学生形成自觉守法的意识,还可以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才有可能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医学专业人才。
2.法制教育是培养专业医学人才的需要。医学是一门十分复杂严谨的学科,涉及的法律问题较多,同时还在不断地发展、更新;疾病本身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病患也存在着较大的个体差异,只有具备扎实医疗技能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医生才能做好分析、诊断工作,同时还必须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治疗。只有加强医学生的法制教育,全面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才能为他们日后走向医生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
3.法制教育是医疗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的卫生事业已经成为社会保障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已全面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行医行为乃至病人的求医行为都逐步纳入了法制化管理。因此,医学生只有努力学习专业相关法律知识,明确自己在医患关系中所具有的权利和义务,才能有效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推动我国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医学生法制教育的实践路径
为使我国高等医学教育更好地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需要,适应人类对健康权利的日益关注,造就高素质的医学人才,通过对国内外医学生法制教育研究对比分析,笔者认为,有必要对目前医学生法制教育的认识和定位进行变革。
1.提高医学院校对法制教育的认识。医学生在法制方面出现的各类问题,首先归咎于医学院校对学生法制教育实施的疏忽。为了规范我国医疗市场的健全,维护医疗市场的稳定,我国先后颁布了《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法规详细规定了医生和病人所具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医学生只有深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才能培养出良好的法律意识,规范诊疗行为。因此,医学院校应当将国家颁布的各种法律法规纳入日常教学,将其设置必修课、选修课。同时还应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学生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如法律知识讲座、辩论赛、征文比赛、专题晚会、参观监狱、旁听大会等,应用灵活多样的形式从知识上丰富在校医学生,真正做到依法治校,这样才能增强医学生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让在校医学生知法,懂法,更好地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在日后遇到的医疗纠纷中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维护良好的医患关系作出应有的努力。
2.利用教学途径加强法制教育。课堂是医学生吸取知识的主要场所,法制教育要充分利用好课堂,发挥课堂教育的优势,使学生在课堂上能够充分接触吸取法律知识,并学会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因此,教师应积极探索,加强研究,让枯燥的法制教育生动起来。一方面,组织在校医学生亲身参与实践教学,鼓励医学生在学习法律法规条文的同时亲身参与各种实践活动或临床案例,来加强其法律意识和对法律制度的认识;另一方面,医学院校可以举办各种讲座活动,聘请长期从事在医疗工作第一线的资深医生为学生做报告,以医生自身的经验教训作为同学们学习的内容,同时还可以采取各种渠道加强医学生与资深老医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利用老医生依法行医的行为准则潜移默化地影响在校学生,帮助他们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范文4
一、加强对急诊医护人员三基三严强化培训的认识。
我科成立由科主任担任科室培训、考核小组长,具体负责科室培训考核工作。经常利用科室会议,晨会交班时间对全科人员进行三基三严培训意义、目的、重要性的宣讲教育,提高对培训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自觉性。开展“三基三严训练,培训覆盖率>;100%,三基考核合格率≥90%。
二、培训及考核内容:
(1)基础理论:包括与疾病诊断、治疗有关的医学基础理论。如:人体解剖、生理、病理、药理学、输液、输血、水电解平衡的基本理论,休克、感染、发热等病因及发病机理,常见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和处理原则,危重病人营养、热量供应以及护理基础理论。
(2)基本知识:包括为疾病诊断、治疗直接提供科学依据的临床医疗知识。如:医疗护理诊疗规范、各种疾病的阳性体征、各种检验检查的标本采取方法及临床意义。各种药物的基本成分、禁忌、作用方法、使用及适应症等。
(3)基本技能:包括医护人员应具备的诊断、治疗的基本操作技能(如各种注节、穿刺技术、心肺复苏技术。手术的基本操作方法:包括洗手、穿脱手术衣、手术器械的正确使用、打结、基本缝合方法等)和能根据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结合病人的病情,拟定出诊断治疗计划等的思维判断能力(如病历、医嘱、处方的书写能力、体格检查能力、诊断与鉴别诊断能力、门急诊处理能力、阅读辅助检查报告能力等)。
(4)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医师法》、《输血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条例》、《病历管理规定》等。
(5)技能培训与考核内容:
徒手心肺复苏技术;
心电监护仪的使用技术;
电除颤仪器的使用技术;
呼吸机的使用与维护技术;
三、培训方式方法:
采用职工自学与科室集中学习、训练两结合的方式方法。要求医护人员利用一切工体,班余及空闲时间学习医学及急诊急救基础知识及新技术、新理论知识。并定期进行考核记录在案。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科室利用科主任查房晨会交班及每周业务学习时进行新理论知识讲解讲座,并对急救常用技术采用现场操作演练考核,定期举行急救模拟演练。
四、具体培训考核计划:
一月份:
内容:针对冬季呼吸系统疾病,呼吸衰竭增多及一氧化碳中毒高发季节特点,安排医护人员对呼吸机及co中毒知识进行学习培训。
方法:由科主任主办讲座1次,然后选高年资医师一名讲座一次。每名医护人员在icu室操作呼吸机并进行现场考核。
二月份:
春节前配合急救换服装后的崭新面貌举行一次较大规模的院外急救演练,演练前先进行心肺复苏强化训练,并复习相关知识,最后考核打分记录在案。
三月份:
安排全科医护人员积极参加医院医疗文书规范书写专题讲座。同时结合本科特点及医院要求,对各种申请单、知情同意书、急危重症患者抢救记录等医疗文书规范书写进行强化学习。由科主任或高年资医师举办讲座一次,并在3月底由科室质控小组对本季度医疗文书进行检查,进行综合评分并记录在案。
四月份:
主要是血液净化技术培训。科主任主持,复习灌流相关知识及适应症、禁忌证。必要时采用幻灯教学进行讲座。然后由每位医护人员上机操作。进行考核。
五月份:
学习培训各种农药中毒治疗基础知识及相关进展专题学习。参加全院性徒手心肺复苏操作强化训练。
六月份:
主要是卫生法规,法律学习月。由科主任主持在晨会交班及科行政会议上系统学习相关卫生法律法规,依法行医。
七月份:
组织全科参加医院临床医师基本技能操作的理论辅导培训。科内举办医生查体训练,使所有医生过关,并进行考核记分。
八月份:
结合夏季游泳者增多特点,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淹溺、中毒及电击伤的专题学习。
九月份:
主要是意外伤害常见处理技术的培训。包括创伤的包扎、止血、固定、搬运。要人人动手,个个过关。严格考核。
十月份:
进行医疗安全及医疗法规,法律知识学习。除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活动外。科室要举办相关学习2~3次,并安排考核记录。
十一月份:
呼吸道急救管理技术培训。重要放在气管插管方面。利用模具或尸体进行训练,人人过关。
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范文5
【摘要】 临床实习是医学教育的重要阶段,如何防范临床实习教学中的医患纠纷是当前教学实习医院面临的新课题。影响临床实习教学中的医患纠纷包括社会因素、医院因素、患者因素和实习生因素。在临床实习中加强对实习生处理医患纠纷的教育,提高实习学生综合素质是防止医疗差错,减少医患纠纷的关键。
【关键词】 临床; 实习生; 医患纠纷; 对策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台,患者在诊疗过程中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经济意识不断加强,广大医护人员面临巨大压力,新形势下潜在许多的医患纠纷隐患。临床实习生法律意识不强、人文素质不高、缺乏医患沟通能力,往往容易导致医患纠纷的发生。在此,对临床实习教学中医患纠纷的成因及对策谈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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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
1.1 社会因素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台,对临床医师进行医疗活动中的资格、执业、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都有了比较详细的法律规定,而对医学生在医疗活动中的责任尚无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1],给医疗纠纷的发生留下了极大的隐患。②新闻媒体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特殊性了解不够,致使涉及医疗卫生方面的社会舆论和宣传报道存在一定的片面性,是引起医患纠纷高发的一个主要诱因。
1.2 医方因素①随着医疗体制改革和医疗市场化的不断深入,医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加大了医疗质量、医疗环境和服务态度上的改革,各科室采取了经济承包制;另外随着高科技在临床医疗中的应用,医疗费用较过去明显提高,而政府对医疗费用的投入较少,对于花费巨额医疗费用后并未达到预期效果,从而加剧了医疗纠纷的发生。②部分医务人员素养差,导致患者对医务人员的信任度降低。少数医务人员使用服务忌语,不注意方式、语气,缺乏同情心;有收受红包或接受吃请等现象;对患者的尊重和隐私保护不够;不执行规章制度和常规,违反操作规程,擅离职守;病历资料记录不完善、不及时、不准确。
1.3 患方原因①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患者的法律意识提高,特别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允许患者复印病历资料以及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给处于弱势地位的患者解决医患纠纷提供了一条相对畅通的途径。②有些患者对医疗的期望值过高,以为只要到了医院就进了保险箱,缺乏对疾病诊断、特殊检查和治疗的正确认识;有的患者因在诊疗过程中的医疗风险过高,患者及家属不愿承担风险而不配合治疗,有时会导致失去最佳的治疗或抢救时机,事后又将责任推给医院。③部分患者看到医疗纠纷赔偿有利可图,以各种借口要求医院给予经济补偿。
1.4 实习生因素①实习生法律意识不强,对医疗中所面临的一些法律问题知之甚少,关于医疗纠纷方面的案例也不知晓,以至于不能防范潜在的医疗法律问题,不能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有的学生认为出了差错有带教老师承担,与己无关,对自己应负的法律责任不明确,因而说话做事不够严谨,是引起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②由于受传统医学教育的影响,在多数学生中存在着重医学专业知识,轻社会文化;重智力,轻人文的思想,从而导致学生高分低能,缺乏情商,没有完全适从“以疾病为中心”向“以病人为中心”的转变,对医生职业精神的含义以及医患关系中医生的义务,缺乏全面的认识。③国内外权威统计资料表明:约70% 的医患矛盾、医疗纠纷是由于医患交流不够、缺乏互相理解造成的。目前的临床教学中多重视临床医学知识的掌握,忽视医患沟通能力的培养,使得医学生缺乏与患者沟通的心理准备,对复杂的人际关系无所适从,进入临床实习后常常表现为对医患关系认识不深,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不强,在医患沟通技巧上缺乏应对策略。
2 对策
2.1 强化政府和社会责任①面对医药卫生法律法规与临床教学法律法规的脱节,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医学生在临床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做出详细的司法解释,使临床实习教学有法可依。②强化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正视生命现象的复杂性与医疗行为的风险性。新闻媒体在报道医患纠纷时要客观、公正、全面、真实,并加大力度对医疗行业的高风险性的宣传和引导,使公众增强对医疗行为高风险的认识,从而使医患双方关系得以沟通和融洽,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
2.2 完善医院医疗管理体制教学实习医院应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常规,强化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医务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以救死扶伤为天职,时刻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 使广大医务人员增强法制观念, 依法规范自己的医疗服务行为[2]。强化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拒收红包、回扣。健全医疗信息公示制度,提高医疗服务透明度,规范医疗服务收费,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2.3 加大普法教育的力度在广大民众中宣传卫生知识,进行普法教育,提高国民素质,也是减少医患纠纷的一个要素。如广大民众要知道,虽然医患纠纷中采用举证责任倒置,但患方并非不承担其它举证责任。患方必须能够证明自己受到医疗行为侵害的事实确实存在,必须证明自己接受了该医疗机构的某种检查或治疗。
2.4 提高实习学生综合素质①加强实习生对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特别是与医疗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实习生懂得学法、守法的重要性,增强其法律意识,提高工作责任心,明确自己的责任与身份,懂得如何尊重、保护病人,也懂得如何应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在临床教学过程中必须更加强调医学生医德医风的培养,要教会他们怎样做人,让他们在实习过程中能吃苦耐劳、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在工作上做到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做一个品格高尚、医德良好、作风严谨的医生。②新的医学模式的转变,对实习生的文人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习生应掌握更多人文方面的知识,具备更高的人文素养,才能在治疗和关心病人中处理好医患关系。医学院校在课程设置上,一要注重增加人文社会科学课程,改变目前人文课程短缺的状况;二要促进医学与人文科学的有机结合,如在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中补充心理学、社会知识[3]。这样学生在临床实践中,自觉学习心理学与社会学的相关知识,在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过程中,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既考虑到生物学方面的因素,也考虑心理学和社会学方面的因素,使学生的医疗水平有较大提高。③注重实习生医患沟通的训练,强化爱伤意识,加强医学生医患纠纷防范教育。强化实习生的语言沟通技巧培训,做到在治疗操作前,一定要向患者讲明利害关系,征得患者的理解和配合[4];向患者解释时,要使患者有信心,家属心中有底;要加强自身修养,换位思考,多为患者着想,充分理解患者和家属的心情。这样才能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增进医患间的信任,有助于化解矛盾并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从而保证医患双方的利益,全面提高医疗质量。
参考文献
1]梁勇.我国医药卫生法律法规现状与临床教学面临的问题[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03, 1:48.
[2]傅增合.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之我见[J].中国医院管理,2008,28 (10):60.
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范文6
【摘要】医院医疗优质服务在临床实践中直接影响和决定医疗质量。进行细化分解至最基本的元素和便于医务人员的考核,其目的在于查找影响诊疗质量的薄弱环节,以便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突出重点,做到有的放矢。
【关键词】医院 医疗质量管理 现状 措施探讨
一、医疗优质服务环节现状
1、医疗诊疗服务环节
我院属于慈善医疗机构,根据省二级医院十大指标管理考核,将医疗服务分为门诊、慈善门诊、急诊和住院医疗四种类型,医疗过程分解为检查、治疗、用药三个环节。其急诊医疗服务管理分为院前急诊医疗和院内急救医疗管理两部分内容。探讨我们将平时院前急救服务分解为:医疗人员接通电话至接听电话听用的时间)、从接受电话者发出指令到急救人员接受指令需要的时间、接到急救电话能派出救护车次数占总需求量的比重、地址准确率四项考核。从医技科室发报告时间看,影像科各类急诊检查按规定时间发报告率,检验科各类检查项目均能在规定时限内发出报告。
2、医疗法律法规制度:
医院医疗等环节都需要有严格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合理的法律法规的建立可以确保医疗统计数据受不良方因素的干扰,才能保持其客观性、真实性。为了避免虚报、伪造、瞒报、篡改、多次迟报、甚至拒报医疗统计信息,等违法行为,更需要建立健全医疗统计法规制度。
3、医疗体现技术规范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并将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由好到差进行了排序,其中落实较差的制度有病房医疗制度中的病人随访、手术等级、术前讨论和手术审批、手术核查、病人陪送、陪检制度,医疗制度中的会诊、转诊和转院制度,医护人员提前10分钟上岗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文书管理制度,麻醉管理中的重大手术麻醉前参加临床科室讨论、术后随访制度。业务查房制度以及实习、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4、医院感染管理
(1)医院感染管理分为医院感染和合理使用抗生素两方面,能够达到卫生部规定的有关要求。但因我院属于特殊慈善医疗机构合理使用抗生素情况落实较差,主要表现为抗感染药物使用率为80%,超过卫生部规定的标准要求,医院感染管理重点科室工作制度落实好的次序分别为供应室、手术室、监护室、检验科、慈善血液净化救助中心。
(2)强化对全院职工及医务人员《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使每个职工、医医务人员牢固树立医院感染管理的意识和熟练掌握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及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知识,其重点是传染病的院内感染知识。要加强对医院感染易发人群、重点科室的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医疗的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 密切观察院内感染要进行全面综合性监测和目标性监测,掌握医院感染动态,发现感染管理的薄弱环节,为医院感染管理评价、指导、整改和领导决策提供相应的依据。
二、措施
1、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与改进并完善相关各项制度,使其可追溯性,及监督、评价和改进机制。随着现代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要发挥各类专业技术方面的优势 。制定新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标准,废弃一些过时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同时,随着医院现代诊疗设备的不断更新改进,对原有或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持续改进,以适应现代医院质量管理模式的需要,一旦终末质量出现差错,能够根据制度的逻辑链追查出差错的原因。须建立起制度的监督、评价机制。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反馈。根据反馈的问题,对每个医疗服务环节,须及时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和原因,整改医疗质量服务环节内不断完善提高。
2、制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技术规范
对临床用药,坚持“三线”用药的原则,加强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和合理治疗的规范教育,加强技术考核。对医技检查,应制定合理临床路径病种管理及实验室和功能检查标准,在适宜的基础上为患者提供医疗优质服务。务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随着现代医疗技术的发展,以及医院经营管理的实际需求,如何能较好地利用现有的医疗技术,建立起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体系至关重要。经过探讨以后提取出有效的医疗质量管理统计反馈现状信息、措施,成为新形势下做好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首要目标。
此外,加强院内感染,还要注意合理使用抗生素,同类抗生系不重复使用,减少预防性使用抗生素。最后,加强院内感染,应作好院内感染者的调查、消毒、隔离等医疗质量控制工作,预防感染的扩大和传播,提高医疗质量。
参考文献
[1]孙秀明·浅谈如何提高统计工作质量[J]·医学理论与实践, 2004, 17(10): 1236·
李君明.用质控点管理医疗过程质量.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l,16(2):114
[2]胡立民·浅议卫生统计工作[J]·卫生政策, 2004,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