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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范文1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通过召开各种类型的会议、发放宣传单、进行产品卫生质量公告、借助《食品卫生法》宣传周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每年定期召开食品卫生工作会议,不定期组织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召开培训会、现场会,发放宣传资料,对经营户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卫生知识培训,增强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平时,与各新闻单位配合,采取追踪报道,现场检查,食品监测公告等形式,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宣传,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同时借助“食品卫生宣传周”、“××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利用咨询台、板报、标语、发放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卫生法规、卫生知识,引导消费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年共召开培训会×××次,培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食品从业人员×××余人次,累计发放培训教材×××余本,共召开各式各种类型的食品卫生专题会议×××次,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两次,设咨询台×××个,展出宣传板面×××个,印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余人次,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次,产品卫生质量监测公告及食物中毒预警公告×××次。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使执法人员学法、懂法、用法,依法行政,我局制订了卫生监督员定期培训制度,坚持岗前培训,合格者上岗,平时,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各科室每周举行一次业务学习,监督办公室每月举行一次集中学习,**年共组织业务学习×××余次,并进行了×××次业务考试,考试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并将考试成绩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培训工作中,组织监督员进行现场评分、现场考核,理论联系实际,有效地提高了卫生监督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督队伍的执法水平。同时,还不定期邀请省卫生领导、省卫生监督所专家授课,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研究食品执法案例,探讨卫生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几年来,我局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分别举办了“卫生监督员培训班”及“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班”多起,对食品卫生监督、法律、规范及食物中毒等知识进行了系统的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全员业务素质。
加强政治,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完善勤政廉政制度,制定了“公务活动十条禁令”、“禁酒令”、“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规章制度,并编印成册,做到人手一份,制作“卫生监督员上岗证”×××余份,全体执法人员佩证上岗,亮证执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将卫生执法程序、办证程序、行政处罚程序制作成板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从根本上完善队伍建设,规范内部管理机制,树立卫生监督良好形象。
(三)依法行政,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卫生条例》要求,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加强巡回监督力度,加大管理指导力度,在日常卫生监督中采取监督与指导、执法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执法监督员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辖区经营户季监督覆盖率达×××,从**年起,对市区所有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业实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把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的可能性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序进行量化评价,将卫生许可审查与经常性卫生监督结合起来,促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自主管理,强化对高风险、低信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提高全市食品卫生的整体水平。
(四)加强许可审查,严格市场准入。
根据《食品卫生法》、《×××卫生厅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许可证发放管理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做到验收合格一个发放一个,在许可审查过程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生产车间布局、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管理、规范性操作、原材料管理、产品卫生质量等进行全面监督,**年共受理食品卫生许可申请×××份,经审核发放卫生许可证×××份,其中食品加工×××份,饮食×××份,副食×××份,食品摊点×××份。同时,加强对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管理,开展了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各类经营户×××户次,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份,提出监督意见×××余条,责令限期整改×××户,有效地规范了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五)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净化食品市场。
几年来,我局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深入开展食品专项治理整顿活动,严厉打击了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年共组织开展茶叶、食品添加剂、散装白酒、乳及乳制品、饮料、水发产品、散装食品、冷饮、月饼、保健食品、非法功能饮料等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00×××余户次,制作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300×××余份,警告×××余户次,限期整改×××户次,指导整改卫生设施、布局×××余处,查获不合格食品200×××余公斤,全年共立案×××起,结案×××起,罚款×××元。
二、深入开展国家卫生城创建活动
几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开展国家卫生城创建活动,去年在食品卫生创建工作中以小型饭店专项整治活动为主,制定创建整治工作方案,每月确定重点路段,每周有创建进度安排,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进一步完善创建标准,落实各项奖罚措施,充分调动监督员的工作积极性,掀起中小型饭店创建活动,全年累计共检查中小饭店×××余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余份,改造卫生设施×××余处,使小型饭店的卫生管理工作得到明显改观,有效地提高了我市餐饮业整体卫生水平。
三、存在问题
(一)执法力量分散,没有统一,高效的专职卫生执法机构,造成卫生监督执法不力,卫生执法缺乏应有的社会地位和形象。
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范文2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卫生综合监管水平,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狠抓落实,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我认为,目前我市食品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总体状况良好。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是一种动态管理,特别是在餐饮消费环节表现的尤为突出,餐饮消费环节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
1、多数食品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卫生知识贫乏,很多业主食品安全意识不强,认为只要人员经体检身体健康就可以从事食品行业工作,而不注重对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造成食品从业人员卫生操作不规范,有些人甚至不懂得为什么要消毒、如何进行消毒,不知道什么是生熟分开,为什么成品与半成品要进行隔离等等,造成人为的食品安全隐患,且食品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给监管工作也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有些餐馆的业主只追求经济利益,忽视食品安全与卫生,甚至有些人非法在食品中添加违禁药品、或购买使用劣质原料,如使用泔水油、口水油加工食品等,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3、中小型餐馆暴露出的问题较多,特别是一些小型餐馆硬件卫生设施不到位,如:操作间布局不合理;无餐具消毒设施或消毒工作流于形式;无冷藏设施或冷藏设备使用不规范;凉菜间设置不合理或无凉菜间擅自加工销售凉菜等,存在食物中毒隐患。近年来,在卫生城创建活动中,我们开展了多次小型饭店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部分单位整改不到位。
4、集贸市场监管不到位,目前,集贸市场餐饮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无有效的体检培训合格证,经营场所布局不合理,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厨房、库房、冷藏冷冻、“三防”及消毒等设施;其次是熟肉等重点食品的制售中普遍存在露天售卖熟肉制品,无专用房间及冷藏设施,生熟不分、货款不分,交叉污染严重等,根据《食品卫生法》和《河南省食品卫生条例》规定,集贸市场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应由市场举办者负责,而市场举办者多数只收取费用不进行管理,造成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脱节;另外一些散在的小饮食摊点、自发形成的早夜市摊点也是管理中的难点。
5、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卫生管理是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生产加工更具有隐蔽性,且由于执法力量不足,给一些不法分子造成可剩之际。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下面我结合日常监管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宣传加强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各种类型的会议、设咨询台、发放宣传单、进行产品卫生质量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强化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动员消费者积极参与,在全社会形成打假扶优的浓厚氛围。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人员,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建设,保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能够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同时,要充分保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必需的经费,配备食品安全执法必需的装备,以保证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范文3
食品安全是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保障食品安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颁布后,国家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把食品安全和营养纳入了法制化管理。当前,我国食品卫生法规、标准体系日臻完善,已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体系,大多数食品企业根据《食品卫生法》和相关规章、标准的规定,采取了保证食品安全的措施,食品卫生总体状况在向好的方向发展。然而,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一是食源性疾病仍然是危害公众健康的最重要因素;二是食品中新的生物性和化学性污染物对健康的潜在威胁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三是食品新技术、新资源(如转基因食品、酶制剂和新的食品包装材料)应用给食品安全带来新的挑战;四是我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自身管理水平仍然偏低;五是防范犯罪分子利用食品进行犯罪或恐怖活动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六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条件、手段和经费还不能完全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年,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食品安全决议》,制定了全球食品安全战略,将食品安全列为公共卫生的优先领域,并要求成员国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最大程度地减少食源性疾病对公众健康的威胁。许多国家据此采取行动,加强了食品安全工作。
我国是一个食品生产和消费大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加入WTO后,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更加关注,食品安全与食品贸易的关系更为密切,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为深入贯彻《食品卫生法》,充分保障食品安全,在总结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并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制定本行动计划,用于指导今后5年我国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行动目标
总目标:控制食品污染,减少食源性疾病,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经济发展。
具体目标:到2008年,在保障食品安全的水平上实现以下目标:
(1)建立较完善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
(2)建立和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与信息系统。
(3)建立和完善食源性疾病的预警与控制系统。
(4)建立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身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5)建立有效保证食品安全的卫生监督体制和技术支撑体系。
三、行动策略
(一)健全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
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是企业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是政府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的重要法律依据。只有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才能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目的
(1)为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食品贸易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2)为加强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提供法律与技术依据。
(3)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提供行为准则。
2、内容
(1)起草《食品卫生法实施条例》,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保证食品安全中的责任,分清“食物链”全过程各阶段的监管职责,更好地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
(2)依据《食品卫生法》,结合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现行有关食品安全的规章和规范进行系统修订,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新的食品安全规章、规范,完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体系。
(3)依据《食品卫生法》和食品行业发展的需要,采用“危险性评估”的原则与方法,系统修订国家和地方食品卫生标准。科学、及时制定新的卫生标准和基础卫生标准。
(4)按照WTO的有关协定和相关国际标准,适时审查和修订有关食品安全的部门规章、标准,使食品卫生规章和标准在保护消费者健康的前提下,不断满足食品进出口贸易的需要。
3、指标
(1)*-*年完成以下法规、规章的制(修)订和工作:
─《食品卫生法实施条例》;
─《食品卫生抽检管理规定》;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办法》。
(2)*—*年制定或修订以下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完成现行(316项)食品卫生国家标准的修订和工作;
─制定乳制品、饮料、肉类制品等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制定《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特殊营养食品卫生标准》;
─制定主要(19种)化学污染物在各类农产品(食品)中的限量标准,主要(132种)农药品种在农产品(食品)的残留限量标准,各种(*余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卫生标准等基础标准;
─起草并《食品中常见污染物、致病菌快速检验方法》。
(3)2006-2008年完成以下法规、规章与标准的制定或修改:
─起草并《中国食品卫生标准体系建立指南》与《食品卫生标准制定原则与方法》;
─制定或修改食品卫生理化检验方法和微生物检验方法;
─开始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有关食品安全的规章和标准项目。
(二)建立和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络
食品污染物数据是控制食源性疾病危害的基础性工作,是制定国家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标准的重要依据。建立和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络,有效地收集有关食品污染信息,有利于开展适合我国国情的危险性评估,创建食品污染预警系统。在保护国内消费者健康与利益的同时,提高我国在国际食品贸易中的地位。
1、目的
(1)确定国家食品污染水平和对健康的危害。
(2)鉴定常见污染物的污染来源与污染原因。
(3)提供监测数据,为食品生产者和政府进行污染控制和法规制定提供指导,验证食品安全政策、措施的实效性。
(4)为“食物链”各阶段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提供技术依据;促进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以及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防止国外不安全食品进入我国市场。
2、内容
(1)开展食品中化学污染物监测与评价。依照WHO推荐的监测目标,通过对指示性食品和危害人体健康的有害物质进行监测,了解污染水平,建立食品污染状况数据库和数据分析系统,进行危险性评价。重点开展监测的化学污染物包括:有害重金属、农药和兽药残留、环境污染物(如多氯联苯和二恶英)以及食品加工过程形成的有害物质(如氯丙醇、丙烯酰胺、亚硝胺、多核芳烃等)。
(2)开展食品中生物污染物监测与评价。在全国建立致病菌及真菌毒素的监测网络,对重点食品实施主要食源性致病菌和真菌毒素污染状况的主动监测,及时发现潜在的和正在发生的食品中生物性污染问题,进行危险性评价,用于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指导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引导食品生产和消费。
(3)开展总膳食研究。通过对中国居民的总膳食研究,获得我国主要和特定污染物的实际膳食摄入量,通过与安全摄入量比较评价我国居民膳食安全水平,为国家制(修)定食品卫生标准提供重要依据。
(4)进行化学和生物污染物的连续和主动监测。开展污染源的追踪调查,利用网络技术平台和相应微机软件,系统分析全国食品污染物的污染水平和动态变化,从而提出食品污染物危险性管理的重点及防治措施。建立食品污染的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
3、指标
(1)污染物监测点建设:在现有污染物监测网的基础上,*年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40-50个监测点;*年在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50-60个监测点;2006年在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60-80个监测点;2007年在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140-150个监测点;2008年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180-200个监测点。
(2)实验室能力建设
─*-*年,化学污染物监测国家级中心实验室通过WHO的核心监测项目分析质量保证(AQA)考核,12个省级实验室要达到WHO的全球环境污染监测规划/食品部分(GEMS/Food)规定的核心监测项目名单要求,并通过国家中心实验室的AQA考核。其中,5-8个实验室选择性开展15种常用兽药残留(克仑特罗、抗生素等)或氯丙醇监测。
在生物污染物监测方面,国家级中心实验室通过WHO的室间质量控制考核(EQAS)。
─2006-2007年,化学污染物监测有20个省级实验室达到GEMS/Food规定的核心监测项目名单要求,12个省级实验室达到GEMS/Food规定的中级监测名单要求;其中,10个实验室选择性开展氯丙醇或兽药残留或60种以上农药残留的监测。2-3个监测点实验室能选择性开展鱼、蛋、奶中二恶英和多氯联苯监测或油炸食品中丙烯酰胺监测。5个实验室有能力通过WHO的AQA考核。
生物污染物监测方面,有12-20个监测点实验室通过国家中心实验室的EQAS考核。
─2008年,化学污染物监测有30个省级实验室达到GEMS/Food规定的核心监测项目名单要求,20个省级实验室达到GEMS/Food规定的中级监测名单要求,10个省级实验室达到GEMS/Food规定的全面监测名单(包括多氯联苯或二恶英和硝酸盐/亚硝酸盐的监测)要求,6个实验室通过WHO的AQA考核。10-12个实验室选择性开展兽药残留、农药残留、氯丙醇、多核芳烃或丙烯酰胺监测。20个监测点能够监测100种以上农药残留。
(3)监测工作和监测数据
─*-*年,开展有害重金属、农药残留、霉菌毒素监测,获取5万个污染物监测数据;
生物污染物监测方面,监测肉与肉制品、蛋与蛋制品、乳与乳制品和水产品中的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性李斯特菌、弯曲菌、大肠杆菌O157:H7,玉米、花生及其制品中的黄曲霉毒素,玉米中的伏马菌素。
─2006-2007年,获取10万个污染物监测数据,初步绘制我国食品中主要污染物污染状况趋势图;
生物污染物监测方面,增加副溶血性弧菌,苹果与山楂制品中的展青霉素。
─2008年,获取15万个污染物监测数据,绘制出我国食品中主要化学污染物污染状况趋势图。
生物污染物监测方面,增加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谷物中的呕吐毒素和棕曲霉毒素A。
(4)每2-3年一次,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中国总膳食研究,监测指标能够满足GEMS/Food规定的全面监测名单。
(三)建立和完善食源性疾病预警和控制体系
建立食源性疾病的报告与监测系统是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重要基础。通过完善食源性疾病的报告、监测与溯源体系,借助于食品污染物监测数据,在全国建立起一个能够对食源性疾病暴发提前预警的系统,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提前消除由于食品中的有害因素所造成的危害,以更有效的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暴发,提高我国食源性疾病的预警和控制能力。
1、目的
(1)确定我国食源性疾病监测的种类,通过分析污染水平与食源性疾病的关系,评估特定食品污染物及其对人群健康的危害程度。
(2)提高食源性疾病的快速诊断、溯源及处理能力。
(3)加强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公布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为政府和消费者提供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控制的科学依据。
(4)建立食源性疾病暴发预警系统,预测和预报食源性疾病发生和发展趋势,制定控制食源性疾病的针对性措施。
(5)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食源性疾病预防和控制的信息交流,预防和防止国外新的食源性病原菌进入我国。
(6)推广建立社区食品安全宣传点,加强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
2、内容
(1)建立并完善我国的食源性疾病报告体系。在我国现有食物中毒报告和法定急性肠道传染病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我国的食源性疾病报告体系,运用现代化电子网络手段,实现快速、高效、准确的资料上报和数据分析。
(2)建立我国的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网络。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监控单位,下设市、县监测点,对重要的生物性、化学性食源性疾病的暴发与流行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
(3)提高对生物性食源性疾病病原的溯源能力。利用DNA指纹图谱分型(PFGE)等现代分子生物学技术,建立我国的食源性致病菌溯源与信息网络。
(4)开展食品中病原危害的危险性评估。对某些高危、特定食品,实施生物性危害(如禽肉中的沙门氏菌)、化学性危害(三氯丙醇、伏马菌素等)的危险性评估,提出保护我国人群健康与安全的食品中病原菌适量水平(ALOP),或化学性危害的每日最大耐受摄入量(PMTDI)。
(5)建立食源性疾病的网络数据库。建立食源性疾病暴发的预警模型,对可能发生的食源性疾病的暴发与流行提出准确的预报;建立我国食源性疾病的预警和控制系统,针对预报的食源性疾病暴发的特征制定不同的管理措施及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以指导控制工作。
(6)将食源性疾病预防作为卫生宣传的重要内容,在社区中设立食品安全宣传点。
3、指标
(1)*年制(修)订我国食源性疾病报告制度,*-2006年完善并全面实施国家食源性疾病报告体系。
(2)食源性疾病监测点建设:*年建立10个省级食源性疾病监测点;2006-2008年扩大到全国15-20个省、市级监测点。
(3)*年强化国家级食源性疾病病原确证与溯源实验室。2006-2008年建立3-5个具有食源性疾病溯源能力的省级实验室,初步形成中国的食源性疾病溯源、监测与控制网络。
(4)*年开展危险性评估技术培训;*年完成我国禽肉和鸡蛋中沙门氏菌的危险性评估;2006-2008年根据我国重大食源性疾病暴发和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资料的科学性分析,完成我国1-2项高危食品中生物或化学性危害的危险性评估。
(5)2007年起,在对我国主要或常见的食源性疾病进行连续监测的基础上,结合我国食品中污染物监测(化学和生物性污染)的数据和资料,以及其他数据库资源信息,对我国食源性疾病的暴发与流行趋势进行准确的分析和预警。
(6)*年开始,定期向社会和基层单位预警信息,科学指导食品生产和消费。
(7)2006年起,县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均建立一个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预防宣传培训点。
(四)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的行业管理及企业自身管理
为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从源头上保证食品安全,必须加强食品企业诚信管理,全面实施食品卫生规范(GHP)或者良好生产规范(GMP),积极推行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方法,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的行业及自身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1、目的
(1)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提高其责任意识,实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
(2)激励食品企业增加投入,不断改进食品加工工艺和生产条件。
(3)食品企业自觉实施有效食品安全控制措施,确保食品生产企业向消费者提供安全的食品。
(4)提高食品的可溯源性,增强消费者对食品供应的安全感。
2、内容
(1)建立企业诚信机制。加强食品行业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和加强食品企业的诚信和食品安全承诺制度。对采用先进管理技术和方法,并具有良好信誉和确保食品安全的企业予以鼓励和表彰。
(2)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收回制度。制定不合格食品收回制度,企业自身及行业管理规范,加强市场监督抽检,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不合格食品收回制度。
(3)推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考核及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有取得资质的食品卫生管理员,实行食品卫生管理员责任制度。
(4)建立食品安全溯源制度,提高食品的可溯源性,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3、指标
(1)2003年开始推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
(2)*年开始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公告制度。
(3)*年所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达到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
(4)*年制定并实施不合格食品收回管理规范及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规范。
(5)*年在乳制品、饮料、罐头食品、低温肉制品、水产品加工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卫生部制定的国家食品卫生规范(或食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要求。
(6)2006年所有餐饮业、快餐供应企业、食品储藏运输企业实施卫生部制定的国家食品卫生规范要求。乳制品、果蔬汁饮料、碳酸饮料、含乳饮料、罐头食品、低温肉制品、水产品加工企业、学生集中供餐企业实施HACCP管理。
2006年在酱油、食醋、面粉加工、食用植物油、肉品屠宰、熟肉制品、酒类、糖果、蜜饯、糕点等食品加工企业实施卫生部制定的国家食品卫生规范(或食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要求。
(7)2007年酱油、食醋、植物油、熟肉制品等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业、快餐供应企业和医院营养配餐企业实施HACCP管理。
(五)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验能力建设
提高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能力,包括加强卫生监督、检验的基本装备、加快危险性分析方法的应用,提高卫生监测能力和应急反应速度,完善食品安全监督信息网络,加强卫生监督、检验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检验人员素质。
1、目的
(1)提高现场食品卫生监督的装备水准。
(2)提升食品卫生监督、检验队伍的素质和执法能力。
(3)加强食品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
(4)提高食品卫生监测和检验能力。
2、内容
(1)更新现场监督执法技术手段。加快研制和装备卫生监督现场快速监测设备,不断改善卫生监督机构的交通、通信和执法取证的条件,以提升食品安全监督的执法能力。
(2)加强食品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信息、监管信息、监测信息、诚信信息、不良记录信息等有关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库,加强信息交换,提高食品安全的监督水平。
(3)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对国家、省、地、县不同能级的实验室进行设备更新,强化检验人员的培训和质量控制,提高资源综合利用能力。
(4)改进食品安全监督模式。
实施食品卫生量化监管制度,引进危险性管理的理念,探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食品安全监督模式,提高卫生监督的效率和效益。
建立企业不良记录档案。对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行为,将其纳入不良记录档案,并在全国卫生执法网络中予以通告,实施重点监督管理。对严重违法的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向社会公示,充分调动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5)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加快卫生监督人员培训和培养,规范卫生监督人员工作考核,完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
(6)提高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做好人力、设备、技术的储备,随时预防和应急处理重大食品污染、食物中毒及食品安全恐怖事件。
3、指标
(1)*年地市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达到食品安全现场快速监测设备的装备要求;2006年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达到设备装备要求。
(2)*年在地市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建立食品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年在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立食品卫生监督信息网络。
(3)*年建立省际不良记录企业通告网络。
(4)*年对省级卫生监督机构的食品卫生监督员进行业务知识轮训一次;*年对地市级食品卫生监督员轮训一次;2006年完成县级食品卫生监督员的轮训。
(5)2007年前具备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监测检验实验室。
四、保障措施
(一)将食品安全列为卫生事业优先发展的领域
卫生部要依法行使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的职责,加大监管力度,组织制定全国食品卫生监管人员、经费、装备的标准,确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优先地位。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食品安全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作计划,加强领导,重点扶持。
(二)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和技术保障体系的建设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卫生监督体系和技术保障体系的领导,严格按照卫生部确定的改革思路、原则和步骤实施,改革到位,充分发挥其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
(三)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部门协调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依法履行食品卫生监督职责时,要注意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在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基础上,逐步形成适应中国国情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四)充分发挥社会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作用
建立有效的机制,保证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监督渠道畅通;建立全国统一的消费者举报投诉接受系统,设立全国统一的监督电话,营造一个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食品安全新秩序。充分发挥新闻机构的作用,运用新闻媒体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大食品卫生法规的透明度,把食品安全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五)将保证食品安全列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工作内容
各地在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中,应当将保证食品安全作为重要的内容和目标,继续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六)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的监管能力
认真实施国家“食品安全关键技术”重大科技专项,学习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
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范文4
1资料与方法
资料来源于2004年南通市卫生监督所承办的237起一般程序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案卷。案由、案件来源等按照《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2001年版)的方法分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江苏省食品卫生条例》、《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结果与分析
2.1案件来源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案件占62.9%;监督抽检发现的占22.4%;社会举报投诉的占14.3%。可见大部分违法案件的发现还要靠卫生监督机构主动出击。随着群众食品卫生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举报投诉也将成为违法案件的重要来源(表1)。
2.2违法主体分类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餐饮业发展势头越来越快,数量不断增加。一些经营者片面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在卫生管理和卫生设施上的投资是能省则省,造成食品卫生隐患。某些食品批发零售业、食品摊贩、食品生产加工点的经营者由于食品卫生知识的缺乏、法律知识的淡薄,导致无证经营、未及时核换证、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经营劣质奶粉。一些职工食堂、学校食堂由个人承包经营,导致食品卫生管理水平下滑。本所承办的237起食品违法案件违法主体分类见表2。
2.3案由分类
在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中,有无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场所)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有无必要的卫生防护设施、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是易查出问题的环节,违法事实容易认定,调查取证相对简单,能及时得到立案查处。2004年,我所在开展水产品、豆制品、卤菜、奶粉的专项整治活动中查出了一批大案、串案。其中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卫生要求)食品案占22.36%;生产经营不符合营养(卫生)标准的婴幼儿食品案占5.06%(表3)。
2.4罚种分类
罚款是运用最多的处罚种类。2004年承办的237起处罚案件中,234起采用了罚款。罚款金额最低500元,最高40 000元,共计525 100元,平均2 244元。我们在执法中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确定罚款金额主要根据违法情节、后果,并适当考虑被处罚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避免以罚代管、滥施处罚(表4、表5)。
2004年承办的237起处罚案件中,仅1起实施了没收违法所得。原因是实践中,由于卫生监督执法取证手段、工具等多方面原因,对无证经营、生产经营禁止食品的取证工作不易到位,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对非法所得的认定困难。
在237起食品卫生处罚案件中,229起自动履行,占96.6%;强制执行案1起,占0.4%;无法执行7起,占3.0%。无法执行的案件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被处罚人逃逸,使行政处罚案件难以执行。
对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的单位或个人,我们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告知其拟予以取缔,而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再根据具体情况,不是一刀切。对一些有能力、有条件整改、态度配合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对其进行食品卫生法宣传教育和相应的处罚后,使其合法生产经营。
3讨论
总结2004年食品卫生处罚案件,我们认识到:① 进一步加大卫生执法力度,从快、从严处理群众反映大、危害严重、影响大的大案要案串案,并加大处罚幅度,以警示不法惯犯,提高法律的威慑力。
② 严格按照国家创建卫生城市标准,制订合理的培训目标,提高相对行业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对食品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增强其遵纪守法意识,促其提高自律和诚信水平。
③ 在加强卫生监督检查的同时,不断加大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树立卫生监督执法的威信,使食品生产经营者能够遵法守法,自觉履行义务,达到卫生监督事半功倍的效果。
④ 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严格准入要求,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⑤ 善于从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检查发现的表象中发掘线索,加大源头打击力度,增强追根溯源能力,重处一批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应强烈的大案、要案。
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范文5
我区的食品卫生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大力支持和监督下,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为主线,注重宣传教育,强化执法监督,适时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治理,切实把食品安全做为政府的职责和责任抓在手上,食品卫生总体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基本保障了全区人民的食品安全。下面,将我区食品卫生工作开展情况作以简要汇报,请予审议。一、基本情况
目前,由区属管理的各级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34家,其中食品生产单位56家,食品销售单位518家,餐饮业户428家,各类食堂32家(其中学校食堂6家)。
我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总体特点是:卫生硬件基础差、家庭小作坊式的小型单位占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总数的98;地域分散,生产经营不景气,经营时间超过两年以上的较少。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注重宣传教育,群众的卫生健康意识进一步提高。
宣传工作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卫生知识水平,守法经营意识以及群众自我保护意识的重要途径。一是认真组织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及食品卫生宣传周期间的良好社会氛围,集中组织大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现场展示假冒伪劣产品,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条幅等各种形式,增强群众的认知度。两年来,开展全区性的食品卫生集中宣传活动4次,受教育群众近2万人。通过广泛的舆论宣传,群众的关注和监督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为食品打假工作打下了广泛的群众基础。二是加大对采样监测结果不合格单位公开曝光力度。增加对餐具消毒监测频次,及时对不合格单位进行公开曝光。同时对地产冷冻饮品、水发产品、肉灌制品、绿豆芽等监测结果不合格单位、不合格项目进行公开曝光,引起市民关注,加强经营者自律,正确引导安全消费。三是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普及程度。为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扶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法、守法、为广大消费者负责的企业,举办培训班1期,培训生产、经营业户60余人,组织执法人员下基层、入企业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0余次,提高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遵法守法意识。
(二)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形成集中治理的高压态势。自20__年6月在我区开展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及食品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为了加大协调领导力度,成立了以主管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龙凤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召开了食品放心工程集中整治工作动员会,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开展了食品卫生整顿工作。一是开展了取缔黑加工点专项治理活动。借助节日期间食品生产销售的高峰期,由区卫生局牵头,联合工商、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以打击食品黑加工点为重点,统一行动,多方协作,广泛搜索信息源,对群众举报的黑加工点进行突击性捣毁,避免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食品卫生安全受到损害。两年来,共取缔各类食品黑加工点8处,收缴并销毁各类假冒伪劣食品820余公斤。同时,加强节日市场的监督频次,对售假现象进行规范,收缴售假食品300余公斤,严厉地打击了食品制假、售假者的不法行为。二是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活动。以贴近人民群众生活,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相关的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工作。共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35家,对企业所经营的各种食品添加剂产品进行了索证管理,对出售食品添加剂索证不全、标识不清4大类8种产品依法进行了查封,并责令限期加以改正,维护了食品添加剂市场的正常秩序。三是开展了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治理活动。为防止肠道传染病,避免学校和工地食堂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格执行市卫生局下发的《开展全市学校食堂和工地食堂专项治理的紧急通知》、《学校食堂卫生规范》和《建筑工地食堂卫生规范》等文件,明确要求由区卫生局负总责,组织区卫生监督所、教育局、建设局等有关单位,深入到学校、工地食堂,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认真监督检查。对食品卫生安全存在问题的十九中学校、建设武装部宿舍的江苏盐城第二建筑工程队等食堂,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单,规定了完成时限,确保了学 校和建筑工地的食品卫生安全。同时,我们还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不合格食品、坑害学生的违法行为,组织监督执法人员先后开展了4次大规模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学校门前食品摊点36处,依法取缔无证食品摊贩123个(次),没收销毁盒饭300余盒,其它各类伪劣不合格食品10多种300多公斤,受到了师生及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四是开展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为提高消费者的食品购买满意率,我区集中开展了整顿和规范集贸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年初以来,全区先后出动车辆83台次,人员800多人次,工商、卫生联合对全区范围内集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按时进行督导检查工作,及时反馈工作情况。重点整顿了厂西农贸市场、龙北农贸市场等4个城乡结合市场,检查了食品生产经营和食品商贩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监督查处定型包装,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地点的“三无”产品和无规定检疫证明的肉类食品650公斤,及时进行了销毁。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专项治理活动,有效地净化了我区的食品卫生市场,确保了食品卫生治理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三)提高执法监督能力,适应新时期食品卫生工作需要。不断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在提高人员素质,优化服务质量上下工夫,努力适应新形势对食品卫生工作的要求。一是及时完成了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适应新时期卫生工作发展需要,我区在借鉴市卫生防疫站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原龙凤区卫生防疫站进行了体制改革,组建了区卫生监督所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现了卫生执法监督与卫生技术有偿服务的合理分离。并对监督所实行全员聘任制,基层领导及工作人员竞争上岗,优化了干部队伍,强化了岗位责任制,提高了整体执法的能力。二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国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了卫生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政能力。重点对行政许可(审批)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严肃的自查和审评,认真查找不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餐饮服务业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改变以往强调定性为主的工作方式,在量化评分的基础上,分级管理,实行A、B、C、D等级挂牌制,共检查餐饮业703家(次),取缔无证行为18起。改革卫生审批制度,进一步精简审批项目,简化健康证办证程序,两年来共办理健康证6200个,发放卫生许可证1451个。三是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卫生监督人员是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者,提高执法队伍业务水平及法律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两年来,我区积极为卫生监督工作人员提供学习机会,及时选送人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专业知识培训班,同时通过举办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执法文书制作比赛等活动,多角度,多层面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尽管我区的食品卫生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形势的发展和社会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食品卫生最有效的管理方式是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涉及食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和销售等各环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政府、企业和广大消费的共同努力,我区还难以统筹安排,存在薄弱环节。二是食品卫生工作横向涉及卫生、工商、技术监督、动检、农业等各部门,纵向涉及市、区两级的责权划分,工作机制和工作体制制约了工作效率和效能。三是区级监管范围内绝大多数属于小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实情况与国家有关的卫生法律法规要求有较大差距,政策界限难以把握。四是随着科学的进步和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卫生监督结果要以科学数据为依据,需要各种现场检验检测设备,做为区级卫生监督执法单位,难以配齐配全。以上问题还需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三、下步工作打算
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进一步清理整顿食品经营单位,加强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三个体系,促进我区食品卫生工作健康发展。
(一)建立社会监督反馈体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在区闭路台开辟专栏与专题,定期公示卫生监督监测动态。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单位,实行“黑名单”制度,公开予以曝光,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促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地规范行为、守法经营。开展全民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制定食品安全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通过各种宣传工具和宣传形式,有针对性、分期分批的对不同人群进行食品卫生知识的健康教育,以及假冒、伪劣食品的鉴别,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摈弃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让假冒、伪劣食品在市场中无立足之地。建立社会卫生监督队伍和食品卫生监督哨卡,聘请社会中热心于卫生监督管理的市民为食品卫生监督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赋予相应的权力与义务,拓展食品卫生监督领域。设立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查处举报内容,扩大监督辐射半径。建立食品卫生群众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卫生的监督与管理。
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范文6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不断加强法制观念,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我局在广泛宣传组织有关人员的同时,本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全心全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权益,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严格依法办事,从法律的源头上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各项法律条文,对照本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依法办事,有效地实施行政管理,为维护我国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宣传力度,从理论上强化行政执法水平。我局对整个系统内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制定情况,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情况,作了一次认真的清理自查,同时对一些典型的违法事例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从而使法制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从舆论上强化了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思想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二年来,我局先后派人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执法培训5期,参加培训12人。行政执法人员均分期分批参加法制办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全部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确保依法行政质量。
四、行政处罚执法主体明确,办事程序规范,促进了依法行政的良性循环。我局作为食品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职业放射卫生、母婴保健、献血、医师执业执法的行政主体,能依法行使其法定职能,做出行政处罚。对案件的处理按以下顺序依法办理:案件受理、立案审批、现场调查取证(包括调查笔录)、拟写调查终结报告、提出行政处罚初步意见、局所组织合议、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行政处罚执行、结案报告、行政处罚案件归档等等,促进了依法行政的良性循环。
五、规范行政处罚,严格依法行政,使得行政处罚合法、合理、高效。我局在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按照合法、合理、高效的要求,坚持五项原则:即:一是合法原则,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内容合法、执法程序合法;二是依据充分原则,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三是合理原则,在做出处罚前充分考虑案件情节、后果等多种因素给予适当、较为合理的处罚;四是效率原则,提高工作效能;五是接受监督原则,公开办事结果,以及申辩、陈述、听证等规定,强化了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领导重视,组织齐全,实行罚缴分离,完善行政处罚制度。我局为全面推行、落实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其工作班子,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一方面,将执法责任制作为抓业务工作的龙头,把行政执法检查、办案权、监督权全部纳入了责任制,并层层分解,做到责任到岗,人人有责。另一方面,加强内部监督,局疾监处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进展进行检查,认真把关,使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执行及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与个人工作实绩相结合,于年终进行考核评比,以促使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几年来,我局所承办的行政执法案件中无一败诉案件、无一过错案件,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收到了显著良好的效果,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我局还实行了罚缴分离制度,做到罚没款执法人员不过手,直接缴到银行罚没专户,从而健全了行政处罚工作的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