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护理礼仪的认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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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护理礼仪的认识

对护理礼仪的认识范文1

责任制护理虽以病人为中心,但实际护理工作做不到,流于形式而整体护理是以病人为中心以护理程序为核心以现代护理观为指导病人实施身体、心理等全方位的护理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护理模式。这就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要求责任护士从思想素质到业务素质都要到位才能有效地开展高质量的临床医学护理。

1.思想观念要更梳妆打扮

以往旧的医学模式,护士在思想上有一种附属随从的观念,认为自己做的工作只是打针、发药、输液、测体温,这纯属一种被动的护理是以疾病为中心的阶段护理现在实行护理工作的革新已是大势所趋,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实现护理观念的根本转变。

2.工作方法要创新

规范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行为,实现工作模式的根本转变。传统的护理工作是以完成任务为中心护士机械地执行医嘱,它的最大弊端是使护士形成只关心工作不关心病人的行为模式系统化整体护理工作模式要求以病人为中心护士要在为病人提供主动、全面、系统的护理服务中形成关心病人围着病人转的行为模式。

3.要具有强烈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责任护士的职业道德表现在对病人要诚恳、热情、礼貌;对工作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机智果断;对同事要热情帮助,平易近人,不偏激独断。视病人如亲人,并把对病人的爱心、同情心、关心、耐心、责任心贯穿于曰常工作中。

4.医疗护理知识要全面

责任护士不仅要掌握基础理论知识,而且还要具备丰富的专科理论知识和临床经验。另外护理技术操作要熟练敏捷,如静脉穿刺、灌肠、洗胃、吸氧、换药等。动作要轻巧、麻利,所以掌握熟练的护理技术是对责任护士的基本要求,也是做好医疗、护理工作的必备条件。

5.工作要有灵活性

护理工作繁忙,事比较多经常在有限的时间内从一项工作转向另一项工作。所以责任护士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边工作中边处置、边思考,做到各项工作都准确无误。

6.要有高度敏锐的观察力

责任护士除观察病人的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生理指标外还要观察病人细微的行为IE体动作和语调等变化。责任护士要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去获得病人的直观资料,以便在治疗护理过程中,提出并解决病人的护理问题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7.要有敏锐丰富的想象力

在开展整体护理过程中,不仅要求责任护士具有准确的记忆力而且还要有勤于思考、善于想象的能力这样才能对病人有一全面的认识,以作出正确的评估,将发生的、可能发生的、潜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才能达到实施有效完美护理的目的。

8.要有良好的心态,保持稳定的情绪

责任护士的情绪变化尤其是面部表情病人及其家属都有直接的感染作用。因此在护理工作中,要始终保持积极而稳定的情绪,对病人做到一视同仁,以乐观、和蔼可亲的态度去影响病人,以自身的积极言行去感染病人j敦励病人鼓起战胜疾病的勇气。切忌因个人生活、家庭、工作中的烦恼和不快去迁怒病人影响病人的情绪。

9.要有正确的沟通技巧

责任护士在与病人交谈时,要耐心倾听,不可随便插话。谈一些自己对问题的看法和感受,使病人得到关怀与帮助,以得到病人的信任月得病人的积极配合,空余时间多与病人交流,使其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对护理礼仪的认识范文2

【关键词】 高血压病;高危人群;社区护理干预

近年来,我国高血压病的发病率逐年上升,但人们对于高血压的预防、控制等相关知识的认知及防治行为的依从性却处于较低水平。高血压病的流行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现象,研究显示,不良生活方式是导致近年来高血压病发病率不断上升的主要原因[1]。因此,高血压的防治应针对影响高血压的危险行为因素而采取措施[2]。国内外研究表明预防和控制高血压病最有效的方法是社区防治[3]。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07年1月-2009年12月,对所在辖区范围内随机筛选了343例易患高血压病的高危人群进行社区护理干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本文旨在通过回顾性分析研究,探讨社区护理干预对易患高血压病的高危人群的影响,为高血压病的高危人群的社区化干预提供依据。

1 临床资料

1.1 资料来源 本中心于2007年起对辖区内的居民全面建立健康档案,经统计筛查后筛选出易患高血压病的高危人群进行社区护理干预,干预时间为2年。2007年1月-2009年12月期间共随机筛选了343人接受本中心的社区护理干预,其中男195例,女148例,平均年龄均>45周岁,BMI指数均≥24,均有高血压病家族史。

1.2 资料筛选依据 国际公认的高血压发病危险因素是超重、高盐膳食及中度以上饮酒。本中心所筛选的指标为:(1)超重:中国成人正常体重指数(BMI=kg/m2)为19~24,体重指数≥24为超重,≥28为肥胖。人群体重指数的差别对人群的血压水平和高血压患病率有显著影响。(2)高盐膳食:我国人群食盐摄入量高于西方国家。南方人群食盐摄入量每人每天约为7~8g。膳食钠摄入量与血压水平呈显著相关性,在控制了总热量后,膳食钠与收缩压及舒张压的相关系数分别达到0.63及0.58。人群平均每人每天摄入食盐增加2g,则收缩压和舒张压分别升高2.0mmHg及1.2mmHg。(3)中度以上饮酒:按每周至少饮酒一次为饮酒计算,我国中年男性人群饮酒率约30%~66%,女性为2%~7%。男性持续饮酒者比不饮酒者4年内高血压发生危险增加40%。(4)其他指标:①父母患高血压者;②食用饱和脂肪酸(如动物脂肪)的人;③ 从事需高度集中注意力工作、长期精神紧张、长期受噪音等不良刺激者;④ 吸烟者。

2 方法

2.1 干预形式

2.1.1 设立护理干预小组 护理干预小组由若干护士组成,每位护士分管一定数量的干预对象,由责任护士完成自己所干预对象的全部干预措施,做到医护了解配合。

2.1.2 开展健康教育讲座 我中心与辖区街道居委会合作,由高年资医师和护士每年下社区开展高血压的健康教育讲座至少2次,干预对象保证全部通知到,具体参与情况不强制。

2.1.3 定期上门跟踪监测血压 对干预对象定期上门测量血压,同时进行健康宣教。有发病倾向者增加上门干预力度,一旦发现高血压发病者立即转入社区慢性病监控组继续监控。

2.1.4 制作、发放宣传资料 在辖区内大面积发放宣传资料,其中干预对象保证资料到手,做到点面结合。

2.1.5 组织干预对象开展经验交流座谈会 分居委组织相邻的干预对象在小区的卫生服务点开展座谈会,预者可互相交流预防高血压的经验,相关负责护士进行现场记录和指导。

2.1.6 不定期电话回访宣教 责任护士对所分管的干预对象进行不定期的电话回访,及时了解干预对象的血压监控情况并释疑。

2.2 干预的内容

2.2.1 饮食干预 高危人群的膳食应限盐,每日控制在6g 以下,减少膳食脂肪,总脂肪

2.2.2 运动干预 增加运动量,BMI(体重指数,kg/m2)保持在20~24,高血压患者普遍偏胖,高危人群通过降低体重能有效降低高血压病的发生率。一般来说,每周运动3~5次,每次保持20~60min ,如运动后自我感觉良好,且能保持理想体重,则表明运动量和运动方式合适[ 4 ] 。

2.2.3 不良行为方式干预 戒烟限酒,尽量不吸烟,男性每日饮酒量

2.2.4 起居干预 良好的生活习惯是预防高血压病的重要保证,起居干预内容主要包括:(1)定时就寝,保证充足的睡眠。(2)注意保暖,冬季室温最好维持在15℃左右。(3)穿着要宽松。(4)居住环境应安静,尽量避免噪声和干扰[5 ] 。(5)居住空气要新鲜。(6)注意季节变化,冬春季及秋冬季是高血压病的高发期,干预对象应对此给予高度重视,由于寒冷是高血压的克星,所以应特别注意在早上起床、如厕、等车、沐浴时尽量避免骤然接触寒冷空气。(7)预防便秘。

2.2.5 心理干预 许多高血压病病人都具有A型性格特征[ 6 ]。 矫正A型行为,运用放松训练,如音乐治疗、兴趣培养、气功、催眠、暗示等方法可以放松人的紧张情绪,能有效降低高危人群中高血压病的发病率[ 7 ]。

3 结果

343例干预对象在经过2年的社区护理干预后,至2009年12月共有10人被确诊为发生高血压病,其中男6例,女4人,发病率为2.9%,确诊患者随即纳入社区慢性病管理监控,社区护理干预的总有效率达97.1%。

4 讨论

在我国高血压病普遍存在着患病率高、死亡率高、残疾率高的“三高”和知晓率低、治疗率低、控制率低的“三低”的特点。2004年10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新闻会上的“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报告”中指出:我国成人高血压患病率为18.8%,估计全国现患病人数为1.6亿,比1991年增加7000多万,而人群高血压知晓率、治疗率和控制率仅为30.2%、24.7%和6.1%。这些数字使我国成为世界上高血压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通过对易患高血压病的高危人群进行持之以恒的社区护理干预, 可改变预对象的不良行为方式,提高其对高血压病防治的认知和自觉实施干预措施的依从性,提高其生存质量,有效控制高血压病的发病率,减少了因患高血压病而产生的开支, 减轻了家庭和社会的负担,也提高了自身的健康指数。因此,对易患高血压病的高危人群实施社区护理干预是一种切实、可行、积极的方法。

参考文献

1 张旋,姜小鹰. 高血压人群社区护理干预形式研究现状及发展方向. 护理学杂志(综合版),2005 ,20(11):76-79.

2 黄敬亨. 健康教育学,第3版.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205.

3 陈晓华,傅爱瑛. 社区高血压病人的家庭护理. 中国康复,2002,17(4):249-250.

4 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修订委员会.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05年修订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1-47.

5 马桂芬,罗薇,张华平.对高血压病实施护理干预效果分析.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2003,12(4):421-422.

对护理礼仪的认识范文3

【主题词】预防接种;流动人口,护理宣教

【摘要】目的: 探讨预防接种室开展流动人口宣教的护理效果。 方法:对2010年1月到2011年4月接受预防接种的流动儿童家长开展护理宣教并观察分析。结果:流动人口预防接种率平均达到90%,开展宣教期间无一例医患纠纷,无一例投诉,不良反应只有14例。结论:开展宣教以后明显提高了预防接种率,提高了预防接种安全性,减少了接种后不良反应,减少了医患纠纷,提高了社区流动人口的群众满意度。

通过对我社区儿童实施有计划的预防接种,有效地控制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对保障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起到了无法估量的作用。但一个特殊群体“流动儿童”却影响着我社区计划免疫工作的发展。自从国家扩大免疫预防接种以来,流动儿童也加入了社区免疫预防免费接种的队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变革,我社区又处于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迅速增加,流动儿童群体不断庞大,成为本社区疫苗接种儿童中的主力军。由于各种原因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不能及时有效安全的全程落实,成为我社区计划免疫工作持续深入发展的突出问题。我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别在具体实施疫苗接种的关键岗位预防接种室设立观察宣教室,重点对流动儿童家长开展免疫预防护理宣教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我预防接种室2010年1月到2011年4月期间共有16159人次接受预防接种,其中流动儿童就达到14416人次,占89.21%。由此可见流动儿童日益成为我们社区预防接种室服务对象的“主力军”。这期间我们在对接受预防接种的流动儿童进行护理观察的同时对其家长开展了护理宣教工作。

2 观察结果

在对流动儿童进行预防接种后的护理观察及对其家长进行免疫预防宣教工作时发现的问题:

2.1 在社区预防接种室,我们护理人员充分利用护理留观的三十分钟,加强和家长的沟通,做好日常宣教工作,同时收集到我社区流动儿童不能完成免疫规划疫苗全程安全接种的几个主要原因。

2.1.1 大部分流动儿童家长来自偏僻的农村,文化水平相对偏低,缺乏对儿童进行全程预防接种知识的了解,主观认为少打几种疫苗无关紧要。

2.1.2 部分流动儿童是计划外生育,儿童家长顾虑计划生育部门前来调查超生罚款而拒绝为超生儿童接种,只带家里有准生证的儿童接种.

2.1.3 一小部分家长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只给家里男宝宝接种不给女宝宝接种。

2.1.4 有的儿童家长不了解现在社区预防免疫接种方面的优惠政策,害怕经济方面的原因,不能及时来全程接种。

2.1.5 护理人员和家长进行面对面交谈时还发现,少数爷爷奶奶照顾的流动儿童,其爷爷奶奶身边有各个省的几本预防接种证,本来预防接种证是儿童免疫接种的记录凭证,儿童家长妥善保管好预防接种证是很正确的,然而令人意外的是他们流动到一个省就新办理一个预防接种证,前来登记时竟然并不出示以前的预防接种证,还刻意隐瞒以前接种史,认为不花钱的疫苗就多打点,打的次数越多小孩就越少生病。对于这种预防接种史无据可查且家长矢口否认已经接种过疫苗的儿童,有多次重复接种疫苗的现象

2.1.6 流动人口是一组动态人群,居无定所,搬迁频繁。家长由于不重视常常造成儿童预防接种证的丢失或残缺不全,使这部分儿童由于预防接种记录不全或丢失而极易造成误种、错种或漏种,从而对其身体健康造成隐患。而且大部分家长意识淡薄,常常有时间或想起来了才带孩子接种疫苗,经常人为的推迟宝宝的接种时间,致使预防接种难以及时到位,严重影响了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接种率,致使这部分人群成为传染病多发、爆发与流行的高危人群。

2.2 尽管计划免疫用的疫苗质量都比较好,是安全有效的,但由于种种原因,总会有个别儿童发生严重的接种反应。因此我社区接种室对接种疫苗后的儿童加强护理留观并给予家长相应护理指导。在护理留观中发现几点问题。

2.2.1 有些家长在儿童口服小儿麻痹症糖丸后不听正确的护理指导,偷偷给儿童喂奶或喂食开水,她们主观认为冰箱里拿出来的糖丸疫苗太凉,小孩肠道受不了,必需喂些温热食物。这样影响了疫苗的效果。

2.2.2 接种卡介苗后部分儿童局部形成脓疱是正常现象。有些农村来的文化水平低的流动儿童家长认为是医疗感染,并私自切开排脓,由此造成脓疱不易愈合,家长引起不满,造成不必要的医患纠纷。

2.2.3 有些流动儿童注射百白破疫苗后注射部位出现红肿、硬痂。家长认为是小孩皮肤嫩,接种后对局部皮肤产生刺激引起的,怕再次刺激皮肤拒绝给小孩做适当的热敷,造成局部无法消肿,时间长了引起感染,给儿童带来不必要的伤痛。

2.2.4 有的流动儿童上次接种疫苗回家后出现头痛、头昏、乏力、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泻等现象。虽然症状不重也没有做特殊处理,经过2~3天渐渐地好了,但是家长却过于小心,间隔好几个月才来给宝宝再次接种,造成儿童不能及时的接种疫苗现象。

2.2.5 少数流动儿童家长预防知识一知半解,不够全面。在宝宝生病服药的情况下仍然在预约接种日里带宝宝前来接种。登记时为了能接种到疫苗,这些家长不如实回答计划免疫登记人员的问询,谎称宝宝很健康。家长主观认为打预防针可以少生病,觉得孩子没有接种很可怕,就一定要接种。既然以前被告知服药期间不能接种疫苗,那就停一天药,预防针一定要及时打。这样增加了流动儿童接种后异常反应的发生,容易伤害流动儿童的身体健康。

2.2.6 极个别农民工家长怕宝宝接种疫苗后有发热现象,居然回家给宝宝预防性服用少量退热药和抗生素,给儿童的健康造成人为的不利因素,容易引起一些异常反应。

3 方法

3.1 在三十分钟的接种留观时间里,护士积极宣传预防免疫的知识,使家长了解预防接种的重要意义,什么时候接种什么苗,有哪些情况不能接种,接种后可能出现什么反应,需要怎么处理,取得家长配合与支持。

3.2 抓住这个面对面交流的机会来纠正家长的种种不正确思想,提高预防接种的安全性和及时性。

3.3 接种室护士留观接种儿童时,因为接种对象主要是小孩,往往会哭闹,不合作,有恐惧感,因此护士一定要态度和蔼,细致热情,服务周到。这样在对流动儿童家长做宣教工作时才能让家长乐意接受。

4 讨论

4.1 影响流动儿童全程免疫接种的主要因素在儿童家长方面,预防接种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未被充分认识。儿童家长由于各种原因或意识不到位,未能按规定程序为其儿童适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使这些儿童不仅自身受到了疫苗针对传染病传播的潜在威胁,还危及了其他的易感人群,影响了整体预防接种效果。

4.2加强社区预防接种室流动儿童家长免疫预防宣教工作既能起到接种疫苗的宣传效果,帮助儿童家长了解接种疫苗的知识,要求家长如实反映儿童接种史、过敏史及目前健康情况等,以降低疫苗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配合计划免疫人员做好儿童的预防接种;又能对计划免疫人员起到保护作用,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医疗纠纷,更有利于预防接种工作的开展。

4.3 在我们开展护理宣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们科室流动人口预防接种率平均达到90%,比往年有了明显的提高,而且开展宣教期间无一例医患纠纷,无一例投诉,不良反应也减少到14例。社区流动儿童家长的满意度也达到历史最高点。年终考核我社区在全区排名第一,工作得到上级的肯定与表彰。

对护理礼仪的认识范文4

【关键词】隐私权;个人信息;立法启示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4-117-01

一、个人信息的合理界定

个人信息是指自然人个体所拥有的,能够直接或间接识别其本人的特定资料所反映出来的内容,其具有人格属性。

(一)个人资料

英文中,资料与数据是同一个词,代表了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状态,是涉及个人的已被识别或可被识别的一切数据。该种资料或数据是已被物化的个人信息的载体。

(二)个人隐私

1890年萨缪尔・沃伦和路易斯・布兰戴斯将隐私权定义为“静静地不被惊扰的权利”,隐私权是指个人自由地决定在何时、用何种方式、以何种程度向他人传递与自己有关的信息的权利主张。

二、国外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一)德国――联邦数据保护与信息自由专员

联邦数据保护与信息自由专员是德国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自由法律实施的监督机构。专员不仅不隶属于任何私营机构同时也独立于其他公共部门。拥有独立法律地位的专员对其他公共部门进行的监督就显得十分有效。

(二)法国――国家信息与自由委员会(CNIL)

由17名成员组成的国家信息与自由委员会是法国监督《数据处理、数据文件及个人自由法》实施的独立机构。同时,《数据处理、数据文件及个人自由法》第21条还规定:“CNIL成员在执行任务和行使权力时不应受任何其他权力机关的命令影响。

三、国外立法经验构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的启示

参酌各国的有益经验,应当通过修订法律或制订新法等方式,确立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地位。明确个人对其信息资料所享有的权利,规定采集个人信息的条件、内容和程序、信息资料的管理和处理措施。此外,还要对个人权利遭受侵害时的救济途径、侵权人的法律责任等予以明确。

(一)规定信息采集的主体、范围和程序

1.信息采集的主体,对于个人征信机构必须设立较高的市场准入条件

一方面要规定征信机构具有从事征信活动的硬件条件,另一方面,对征信机构的组成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手段也要予以详细规定,实行任职人员资格准入制度。

2.信息采集的范围

(1)信息内容上的限制。可采集的个人信息应当包括且仅限于以下内容:一是个人身份识别信息,二是商业信用记录,三是社会公共信息记录,四是行政司法记录,五是其他已经依法公开的个人信用信息。

(2)信息时间上的限制。个人的信用状况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发生变化,按照国际惯例,一般的负面信息保留7年,但特别严重和明显恶意的负面信息保留10年。美国、日本都有同样规定,我国《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中也规定负面信息的保留期限最长为7年。

3.信息采集的程序

(1)信息采集以征得被征信人同意或授权为原则。征信机构采集个人信用信息应当征得被征信人的书面同意或明确授权。

(2)信息采集以不经被征信人同意为例外。在信用交易活动中受侵害一方当事人提供的对方不良信用记录,通过政府政务公开信息渠道直接采集的信息,不利于个人信用状况的涉及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和行政处罚及其执行情况的记录等已经依法公开的个人信用信息,征信机构可以不经被征信人同意直接采集。

(3)采集方式的禁止。征信机构不得以欺诈、窃取、贿赂、利诱、胁迫、侵入计算机系统等非法或不正当手段采集信用信息。

(二)规定信息披露及使用的目的、范围和程序

1.为公共利益需要披露和使用个人信用信息无需经被征信人同意。为国家、民众等公共利益需要,可以披露和使用个人信用信息,并且可以不征得被征信人的同意和授权。如作为候选人参加人大代表等公众选举、取得与信用状况有关的特定行政许可等。

2.为被征信人之利益披露和使用个人信用信息必须经被征信人同意。主要范围包括:一是用人单位招聘员工的;二是公用事业单位对被征信人提供服务的;三是金融机构对被征信人提供信贷、保险等服务的;四是商业企业或个人与被征信人发生赊销、借贷等到与信用有关民事关系的;五是机关企事业单位评选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等荣誉称号的;等等。

(三)规定个人的合法权利

如保密权、使用权、知情权、更正权、求偿权。

(四)建立完善相应的配套机制

1.建立科学的个人信用征信服务定价机制。征信机构在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和审慎原则的前提下,依法开展征信活动,盈利是其经营目的。

2.建立完善安全严密的信息存储、管理、流转机制。一是要有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保护措施和程序,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二是要制订信息的更新程序,三是要限制个人信用信息流转的渠道,四是要有个人信息泄露的预警和防范措施,以及信息泄露后及时补救和减少损失的措施。

对护理礼仪的认识范文5

[关键词]债权人利益;法人人格否认;平衡居次;债权人派生诉讼

我国2006年新修订的《公司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虽然新公司法引入了英美法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等制度来加强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但是目前我国的公司法律制度依然是以股东本位思想为核心,对出资者和债权人的保护时有厚此薄彼现象出现,一旦出现了公司股东滥用有限责任等侵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债权人很难及时有效维护其自身利益不受损害。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我们必须从股东本位思想转变到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兼顾的立场上来,确保我国公司融资渠道的多样和畅通。

一、完善公司法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必要性

(一)公司债是指公司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通过发行有价证券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并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一种债务。[1]债券与股票的收益不同,持有公司债券的债权人依法获取的利益是利息,其数额事先由公司债券发行合同确定,与公司的经营状况没有直接关系,但是持有股票的股东依法获取的收益是股利,其数额事先并不确定,依赖于公司的经营状况,由公司董事决定分配的数额,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可见,债券对于投资者来说风险较小,收益稳定,即便是公司宣告破产,债券持有人的债权本利也会在公司股东收回出资之前优先清偿。从表面看,债券总体上的风险性较小,从而也不像股票那样具有投机性的利益。但是,从实施操作中来看,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债券期限相对较长,而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债权人不能像股东一样通过行使投票权来牵制公司行为,当公司经营陷入困境时,股东通常会运用对公司的控制权牺牲债权人的利益而维护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可见,在公司实际的运营过程中债权人所面临的危险远超过其所获得的利益,进一步加强对债权人利益的法律保护有利于维护我国稳定的资本市场,也有利于保护公众投资利益。

(二)利益相关理论认为公司是由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组成的特殊契约,涉及不同产权主体的利益关系;公司影响着比股东范围更大的一批利益群体,同时也反过来受到他们的影响。[2]因此公司应该从它所有的利益相关者而不仅仅是股东的利益出发采取行动,公司的经营除了要考虑股东利益外,还要考虑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不仅要为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服务,而且还要为利益相关者创造财富服务,债权人就是这其中的相关利益者之一。公司的设立和经营需要大量资金,公司融资两种重要的途径即发行股票和发行债券。虽然公司债券到期时公司会面临着支付本金和利息的巨大压力,但是通过债券融资对于公司来说也具有股票不可比拟的优势,比如,在公司经营状况不好时债券对于投资者来说比股票更有吸引力,是公司首选的融资方式;到期债权利息不作为公司盈利在税前扣除,合法的为公司减轻税收负担;在公司盈利较好时,公司给债权人的利益依然是固定的,从而使大部分盈利留在公司等等。公司债券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具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加强对债权人的法律保护不仅是平衡利益相关者关系的需要,也是维护一个稳定的融资环境,保持融资多渠道的需要。

二、我国在保护债权人利益方面应当借鉴的西方法律制度

(一)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美国法院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诉密尔沃基冷藏运输公司案中[3]创立的法律原则,其含义是指在承认公司具有独立法人人格的前提下,为了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众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在权人或社会公众直接负责,即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突破了公司的有限责任。这一制度的设立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公司有限责任制度对债权人保护不足的问题,并为许多国家学习借鉴。我国在2006年颁布的新公司法中也有体现,在其二十条第三款中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是由于我国在公司法立法方面经验尚浅,这一条款只是在法人人格否认上只做出了过于笼统的原则性规定,在现实操作中对法官裁量提出了过高的要求,同时也会大大降低这一制度对债权人实际保护。而美国法院在长期的司法审判实践中发展出一系列原则指导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这些原则对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美国法院通常认为在三种场合适用该原则[4]:

1、因支配股东的不当行为或不法行为,如母公司为自身利益命令子公司为经营行为致其资本减少或股东通过不合理分红、工资等方式抽走公司资本,导致公司资本与公司的营业性质及经营活动所面临的风险或与公司的经营规模相比过低。

2、公司未履行必要的程序,如当公司开始经营时,公司尚未具备完整的组织结构或未发行股票;不召开股东东大会或董事会,或者有关决议没有达成合意;股东决策方式更类似于合伙企业;股东财产和公私财产没有作明确区分;公司资金被用于支付个人开支;个人费用被当做公司费用,且没有明确账目记载等等。

3、公司与股东的关系不清晰,即公司完全由股东控制或支配,致使公司成为股东的工具,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包括财产混同、业务混同和组织机构混同。

(二)衡平居次原则

衡平居次原则通常被称为深石原则,是美国法院在审理泰勒诉标准电气石油公司案[5]中确立的一条衡平法原则,由于该诉讼涉及深石石油公司,“深石原则”由此得名。

在通常情况下,公司破产债权人受偿顺序为:先是几种不同种类的优先债权,然后是担保债权,最后是无担保债权一起按债权比例就剩余的资产清算价值分别受偿。但是,深石原则则规定如果控制股东存在不公平行为其债权者落后于其他债权人或者优先股股东受偿。在该案中,法官在裁定深石公司重整债权计划时发现该公司大股东即标准电气石油公司也是其巨额债权人,且深石公司在成立之初有资本不足和业务经营完全受该大股东控制的事实,因此法院判决被告标准电气石油公司对深石公司的债权次于深石公司的其他债权人和优先股东受偿。这一原则有效的控制了少数大股东通过投票权来维护自己的债权利益而侵害其他债权人。美国法院审查“不公正行为”通常包括:(1)公司资本显著不足;(2)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行使,违反了诚信义务;(3)股东无视公司独立人格而违反公司法规范性的规定;(4)资产混同或不当流动。一旦发生以上情况之一,相关股东的债权将在公司破产中居于其他债权人之后受偿。

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拥有控制权,他们可以利用这种优势使各种利益向自身倾斜,但是债权人作为公司的外部人对于公司的经营和决策没有控制力,这常常会导致股东侵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出现,因此我国应积极的研究和借鉴该项原则探求公平的公司分配方式。

(三)债权人派生诉讼制度

债权人派生诉讼是指债权人基于公司合法权益受他人损害,而公司和股东怠于或客观上不能追究侵害人责任时,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代表公司向致害人提起要求其停止致害或赔偿损失的一种特殊诉讼制度。这一制度的产生源于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利益相关者理论。该理论认为包括股东在内所有企业利益相关者都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注入了一定的专用性投资,同时也分担了一部分企业经营风险,因此也是企业的所有者,其中当然包括了公司的债权人。公司的经营状况直接影响到其偿债能力,公司债权人应当拥有一定的权利对于侵害其债权利益的行为进行防范,但是这种权利如果过于强大则会干扰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要通过法院来保证债权人这种权利实现的,最典型的加拿大商业法238、239条规定,公司任何关联人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准其代表公司及其附属法人团体提起或介入这些法人团体为当事人的诉讼。

我国在这方面目前尚未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一方面是因为我国进行公司制探索的时间不长,对于公司的治理和规范还有很多不足;另一方面,我国的公司法一直奉行着“股权本位”思想,股权之上,对于债权人的保护不尽完善,不能做到合理的平衡股东、债权人和公司高管之间的利益关系。因此,我国应尽快结合我国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在债权人派生诉讼上制定出适合我国司法实践的具体规定,为公司债权人利益寻找一条切实可行的司法救济途径,平衡公司利益相关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有效维护一个繁荣稳定的投资市场。

参考文献:

[1] 沈四宝,《西方国家公司法原理》 法律出版社 2006.08 194页

[2] 胡显莉,《公司法中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 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7.12

[3] US v.Milwaukee Refrigerator Transit Co.,142F.2D 247 255

对护理礼仪的认识范文6

抑郁症是一类以情感障碍为主的精神疾病,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情绪低落;其二,精神意志减退;其三,思维迟缓;其四,对未来充满绝望;其五,孤独感和绝望感充满内心。部分抑郁症严重者会出现自杀想法,抑郁症严重者会给患者以及患者家属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1]。笔者将根据相关工作经验,综合分析心理护理联合功能锻炼在抑郁症患者中的应用价值,为治疗抑郁症患者提供科学的数据参考。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取我院在2014年6月-2016年12月收治的抑郁症患者临床资料92例,按照不同的护理干预方法分为实验组与对照组,每组均为46例。实验组中有16例女性患者、30例男性患者;该组患者的平均年龄为(39.98±2.49)岁,平均体重为(68.12±5.55)kg。对照组中有17例女性患者、29例男性患者;该组患者的平均年龄为(40.01±2.52)q,平均体重为(68.36±5.48)kg。实验组与对照组两组患者在一般资料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1.2.1 实验组

实验组认知行为护理疗法,具体方法如下:

开展机体讲座,讲述抑郁症出现发展以及治疗效果、康复措施等,目的是为了让病人熟悉抑郁症,同时熟悉个体的应对方式、看法以及态度,鼓励病人和病人家属积极的面对疾病;其次,帮助病人识别自动思维和歪曲认知的基本模式,积极有效的指导病人坚持记录自己相关的感受、活动以及想法,特别要详细的记录病人抑郁情绪时间、自动想法以及行为反应等。作为治疗师可以从病人之前处理生活事件的习惯等研究病人常常使用的应对方式;其次,采用角色扮演的方法,将病人出现的负面事件实施情景模拟,同时治疗师要指导病人通过一种或者多种的解释来模拟之前的认识。

1.2.2 对照组

对照组应用常规护理方法.仅仅采用个体化运动疗法,在专家指导下,根据患者的兴趣爱好和身体基本状况来进行合适的运动项目,每一种运动项目都达到一定的持续时间和运动强度。

1.3 观察指标

分析实验组与对照组两组患者的依从率以及护理前后焦虑评分量表评分、抑郁评分量表评分等参数指标。

依从性判定标准[2]:住院期间高度配合医生的相关治疗且高度配合心理护理为依从性高、住院期间屡次外出且拒绝服用相关药物等为依从性差。

焦虑评分:50分-59分为轻度焦虑,60分-69分为中度焦虑,70分以上为重度焦虑。

抑郁评分:50分-59分为轻度抑郁,60分-69分为中度抑郁,70分以上为重度抑郁。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6.0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用(±s)表示,组间差异、组内差异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比较采用检验,P

2.结果

2.1 两组患者的依从性比较

实验组患者依从率为93.48%(43/46,43例依从性高、3例依从性低),对照组患者依从率为78.26%(36/46,36例依从性高、10例依从性低),实验组患者依从率远远高于对照组患者(P

2.2两组患者护理前后焦虑和抑郁评分比较

护理前,实验组患者焦虑、抑郁评分分别为(66.25±6.25)分、(65.14±6.18)分,对照组患者焦虑、抑郁评分分别为(65.99±6.33)分、(65.28±6.15)分,两组患者的焦虑评分、抑郁评分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护理后,实验组患者焦虑、抑郁评分分别为(40.00±1.15)分、(42.26±0.08)分,对照组患者焦虑、抑郁评分分别为(56.87±5.48)分、(57.12±5.51)分,实验组患者焦虑评分、抑郁评分显著低于对照组(P

3.讨论

相关研究证明,让抑郁症患者保持轻松且愉悦的情绪能够帮助其树立强大的治病信心[3]。合理运用好认知行为护理疗法能够取得良好的治疗效果,与此同时通过认知行为护理疗法能够建立起战胜疾病的I型内心,改变患者的不良心理状态,继而督促患者能够早日康复。那么,相对于抑郁症比较轻的患者,采取功能锻炼方法能够起到有效作用;对于重度抑郁症患者,加上认知行为护理疗法能够得到有效治疗效果。本文研究结果显示实验组患者依从率远远高于对照组患者(P0.05);护理后,实验组患者焦虑评分、抑郁评分显著低于对照组(P

参考文献

[1]张阔,王春梅,王敬欣等.抑郁症患者认知重评和分心情绪调节的有效性:ERPs研究[J].心理学探新,2016,36(3):245-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