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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相关知识范文1
作者:何晓璐 唐英姿 李芳 阳娟 单位:湘潭职业技术学院
讨论
法律知识方面1993年3月26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对护士的工作职责和义务及执业资格等一些事宜作了规定。2002年2月20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自2002年9月1日施行,规定了医疗事故的定性和处理等原则,是卫生行政处理和法律裁决的依据。该条例中增加和改变了许多内容。2002年,4月1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将本属于原告应负的部分举证责任分担给被告承担,举证倒置不但把责任的行为转移给了被告,而且也把举证的结果责任转移给了被告,在规定的期限内,被告拿不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因此护理人员在临床工作中一定要熟知护理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以减少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1]。大部分护生缺乏相关法律知识本次调查结果表明,护生对护理相关法律知识掌握程度低,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如医疗事故的处理办法回答问题正确率大专仅为19.1%,中专更低,仅为13%,在所调查的十个问题中,回答问题正确率达到50%以上的仅有三个问题:护理侵权行为与犯罪、疏忽大意与渎职罪和品与物品的管理,而这个问题是《护理学基础》课程中涉及的重点及考点,因此护生掌握程度较好。而其他问题课堂内容涉及比较少,不是课程的重点与难点,学生不重视,因此调查中护生掌握程度低。护生对护理相关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存在明显学历差异,学历不同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也不同,专科护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比中专护生好,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学历层次不同,护生年龄、理论知识掌握程度、综合素质均有所差别。一般情况下,中专护生由于起点较低,且学校护理专业教育时间有限,其对护理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度较差,另外中专护生年龄偏小,责任心也欠佳,故对护理相关法律知识掌握程度较低。而专科护生大多已成年,学习能力及意识均优于中专护生,并关心专业相关知识,故对护理相关法律知识掌握程度较高。大部分护生对护理相关法律知识有需求从表2中可以看出,大部分护生对护理相关法律知识有需求,但也存在明显的学历差异。在所调查的护生中,大专护生仅有3个、中专护生仅有6个持无所谓态度,而大专护生有61.7%表示有强烈需求,中专护生仅有27%有强烈需求。这说明学历层次高的护生对工作质量要求高,学历层次低的护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欲比较低。同时护生对护理相关法律知识有学习的欲望,只要有合适的途径,会取得良好的效果。护生希望增加法律教育在调查中,如表3所示,护生获取相关法律知识现有的途径及希望获取途径排前三位的均为:课堂教育、讲座及医院培训。这说明调查的护生中,大部分喜欢采取被动的受教育方式,这也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而主动的通过关注新闻媒体、法律法规来获取相关知识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手段。
建议
课堂授课增加相关法律知识目前,护理专业学生只开设了《法律基本知识》,而没有专门的与护理有关的法律课程,只有在《护理学基础》基础中涉及一些散在的、不系统的相关法律知识。而在德国护理基础教育中设有《与职业有关的法律》、《公民法》两门法学课程,总共140个学时,占全部理论课学时的5%[2]。因此,在护理专业授课过程中,增加护理相关法律知识是非常有必要的。定期举办护理法律相关讲座大学学习生活应该是多样化的,讲座已成为现在大学学习的一种重要形式,通过讲座可以让学生学习到很多专业相关知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为了让护生认识到护理相关法律的重要性,提高护生的法律意识,可以定期举办护理相关法律讲座,这是护生获取护理相关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实习医院定期法律知识进行培训要提高护生对护理相关法律的掌握程度,医院与学校有着同等重要的作用。在护生进入医院前,可以进行岗前培训,不仅培训护生的护理专业知识及护理操作实践,同时也要注重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在实习期间,可以不定期的组织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护生的法律意识,使护生明确护理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已降低实习期间法律纠纷的发生率。
法律专业相关知识范文2
【关键词】护士;证据意识
【中图分类号】R19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814-8824(2009)-03-0051-02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07年1月~2007年12月急诊科护士20名,其中护理本科5名,大专7名,中专8名,均为女性,平均年龄30岁。
1.2 方法
1.2.1 调查护士有关证据知识现状 对急诊科20名护士进行书面调查,内容为11项涉及证据相关知识。
1.2.2 确定教学目标及内容 目标:使护士熟悉证据方面的法律知识,明确医疗纠纷中常用的证据形式,各个证据形式包括的内容及正确取证的方法。内容:证据相关知识及在性质护理中的应用。医疗纠纷中常涉及的证据形式包括书证、物证、鉴定结论。书证是指凡是因文字、符号、图表等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行为,其内容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包括门诊病历、留观住院病历、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病程记录单、化验检查报告单等有关医疗文书记录。物证是指以其形状、质量、规格及损坏的程序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包括针头、针管、输液器、药品、器械设备等与患者医疗护理有关的所有物品。鉴定结论是指鉴定人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根据案件事实的材料,对某些专业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定所得出的结论和意见。包括文书鉴定、药物鉴定、医学鉴定、尸体解剖鉴定等,以及如何正确收集和保存这些护理证据的知识。
1.2.3 实施教学 方法包括:①分发书面资料,让护士知学相关法律知识。请教有关法律专家,精心挑选和护理证据相关的法律知识,涉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事故处理案例证据的特征。内容:定型正确取证的方法,护理操作规范等,印成书面资料,分发给护士,并解答学习中遇到的有关问题。②采用小讲课的形式,提高护士理论方面的证据意识。在每月一次的小讲课内容中,增加有关举证责任倒置,民事诉讼举证规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法律知识的培训和学习[1]。③应用典型案例分析法,增加护士有关证据知识的感性认识[2]。经过收集在工作中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分析案例中哪些是重要的护理证据说明如何正确取证、举证不能的后果及经验教训。④在实践中个别指导,提高护士实际操作中的举证能力。在实践操作中,指导护士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保证书证的客观,合理性、完整性。在发生药物或输液输血反应时,在护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封存剩余的液体、针管、针头等,按法定要求送检,对需要鉴定的药品、药液等及时送至法律认可的鉴定机构鉴定。⑤进行评价。根据教学目标,对护士进行书面答卷,口头问答及实行操作中护理证据的处理、评价效果。
2 结果
急诊科的护士证据相关知识调查结果显示:护士对护理证据的相关知识比较模糊,护士对如何正确收集和保存书证方面的知识的正确率为78%,物证52.2%,鉴定结论方面的知识的正确率为25.2%。为探索急诊科提高护士证据意识的教学方法,对采用该组方法的护士从证据意识的提高,证据相关理论知识,实际操作3部分对护士进行测评。①经问卷调查,认为通过该教学方法,较大地提高了证据意识的护士占100%。②对护士进行法律证据相关知识理论考试,该部分正确率为98.6%。③操作考核中,结合具体案例,增加护理证据如何正确收集和保存的内容。结果显示:收集和保存书证的正确率为98%,物证的正确率为92.8%。鉴定结论的正确率为94.6%。④护士对该组教学方案比较满意,提高了今后实际工作中的举证能力。
3 讨论
3.1 急诊科患者病情重、周转快,护理人员人手缺乏,工作任务重,常忙于抢救患者及完成操作,不能充分说明急诊护理中涉及的有关证据问题。从而使护士缺乏在急诊环境中正确获得及保存护理证据的意识和能力。
3.2 急诊科提高护士证据意识的重要性 目前动辄几万甚至几十万的医疗纠纷,对医院及医护人员个人均可造成极大的压力和负面影响,医疗纠纷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如果乙方不能举证则面临败诉的风险,故护士在急诊高风险的环境中,培养并提高证据意识及举证能力,有着极大的现实意义和重要性。急诊科危重患者多,病情复杂,涉及临床各科病种,是医疗纠纷高发科室,急诊护理中必须时时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充实证据[3]。在这样的环境中采用多种方式提高护士的证据意识,极大地提高了护士的举证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护士如何地去解决了护理证据方面的问题,培养了护士在今后的工作中及时正确地收集和保存证据,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应对举证责任倒置,更好地保障患者、护士自身乃至医院的合法权益。
3.3 急诊科提高护士证据意识的措施 首先,在每月小讲课中增加有关法律知识内容,把法律证据知识纳入考试内容。其次,提高护士的法律证据意识。再次,护士必须认识到法律证据意识的重要性,具有学习的欲望,学会正确收集和保存护理证据。
参考文献
1 苏美若,谢淑娟.1078份护理记录中相关法律性问题的分析与对策[J].中华护理杂志,2004,3P(9):68-688.
法律专业相关知识范文3
关键词:电大;会计专业;技能培养;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3-0-01
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及速度,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更有一些人将终身学习纳入到生活计划中。为了能有更好的发展空间,各行各业的人们都利用空余时间进行“充电”,广播电视大学就是这些人“充电”首先的学校。而电大会计学专业更是近年来十分火爆的专业,全国各地的电大会计学专业为社会培养了大批留得住、用得上的专业会计人才。
一、现阶段影响我国电大会计专业学生技能培养的因素
(一)学员自身的文化基础、专业素质差异较大
电大会计学专业的学生来自社会上的各行各业,每个人的文化知识水平各不同,他们中有一大部分是来自中专的毕业生,其次是未考入大学的高中生,还有来自各大院校毕业的本科生,以及电大自己的毕业生。另外,每个人学习的专业基础和目的也不同,他们中有的是出于爱好进行学习,有的是出于提高业务素质进行进修,而有的则出于充实自己而进行学习。这些学生中有的完全没有接触过会计,有的虽然在做会计但是没学过会计,有些学生学过会计但目前没有做会计,更有一些既学过而且目前也在从事会计这一工作的学生。专业基础不同,这就会导致在教学进度上很难满足所有的学生,因为对于一些会计理论和操作问题,有的人本身就会或者一听就会,但有的人却需要很长时间进行消化和吸收。
(二)教学计划的设置有欠合理化
尽管我国很多地区在2008年秋季入学的学生中已经采用了新的教学计划,可是依然没有脱离重理论教学、轻实践技能培养的教学传统。会计学的专业课程中一般只有基础会计涉及一部分的实践操作,例如,手工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薄等等,而其他的则基本上都是理论教学。虽然长时间的讲授比较深的课本理论知识能让学生全面地理解会计的专业知识,但一到实践层面,很多学生根本无法熟练地掌握基础会计技能。
(三)电大会计专业的教材更新相对滞后
由于会计人员必须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的经济业务进行处理,所以会计人员的所学课程必然涉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会计法、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等等相关法律法规,一旦这些法律法规有所改动和更新,电大会计专业的课程教材的相关知识点就要更新,而电大在这方面的工作显然做得远远不够。电大教材的更新往往滞后于法律法规的更新,其更新速度远远跟不上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速度,这不但引起了广大学生的不满,更为教师的教学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四)师资力量薄弱弱
电大的会计学专业学生相对较多,但是专业的教师却相对缺乏,部分学校的一些课程需要从外校聘任专业的教师来教学,这也就造成了师资队伍的素质参差不齐。就学校内部来讲,通常一位教师要担任好几门课程的教学,教学任务十分繁重,从而客观上减少了外出培训的机会。专业的教师队伍中,有一些教师有着丰富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经验,但也有一些刚刚毕业的年轻教师,他们虽然知识结构比较新,但却缺乏实践经验,这就使得他们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培养偏于理论化,从而影响电大会计学专业对学生技能的培养。
二、如何加强电大会计专业对学生的专业技能培养
(一)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素质制定专业课程
针对电大会计学专业学生专业素质有所差距的情况,学校在招收学生的时候对其进行详细的了解求学目的及重点想要学习的内容,从而制定出适合多数学生学习的教材及课程方案。这样不仅会节省很多经费、师资及学生时间,更能够更好的培养学生所需的专业会计技能,从而提高教学质量,为社会培养出更多实用型会计人才。
(二)打造适合培养电大会计专业学生专业技能的教材和实践课程
电大会计学专业教材相对滞后,这就要求主管部门时时关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颁布信息,以最快的速度整合到新的教科书中,而不是一套教科书一直用到底,或者只凭借教师通过口述讲解新的相关知识点,这样就会提高学生理解相关知识的能力,也能使学生所学知识同社会发展和需求相一致。另外,会计专业是一项实践性特别强的工作,只有让学生在毕业之前能够熟练地掌握会计学的专业技能,才能使其在毕业后能够迅速找到适合的工作,为我国的经济发展贡献一份力量。所以,不仅要有经验丰富的教师带领学生进行实践,学校的相关部门也必须尽全力为学生开辟实践环境,增多实践课程,与社会上的相关企业和单位建立人才实践供应基地,这样才能够达到学校、学生和社会共赢的目标。
(三)增强电大会计学专业教师队伍的建设
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重要性可谓重中之重。为提高电大会计学专业学生的职业技能培养,必须强化教师队伍力量。对于那些刚毕业的年轻教师,注重培养其实践能力,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对于那些教学任务过重的教师,要适当减少其教学任务,并定期对其进行教学技术培养。只有教师的整体素质提高了,电大对会计专业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才能有一个大的提升。
结论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社会上对于专业型的会计人才需求越来越大,影响电大会计专业对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因素不仅有学生素质、教师水平,还有课程设置和实践资源短缺,只有从多方面努力,共同解决这些影响因素,电大会计学专业才能培养出更多适应社会发展的会计人才,以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雷中浩.成人高等教育会计专业“学历 +技能”培养模式的探索[J].宁波教育学院学报,2010(04).
[2]张瞳光.会计人员职业能力框架构建研究[J].鸡西大学学报,2010(12).
法律专业相关知识范文4
【关键词】高职院校;财经法规;教学设计
1.财经法规课程目标设计
1.1 总体目标
通过财经法规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财经法规的基本理论,熟悉我国会计活动中常见的法律制度,使学生在会计业务活动中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和操作原则;拓展学生的思维和视野,培养学生的分析运用能力,熟练运用会计职业岗位群所要求的经济法律制度;从容应对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资格;培养学生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素养。
1.2 知识目标
(1)知道会计法律制度相关知识;(2)了解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3)掌握税收法律制度相关知识;(4)了解财政法律制度相关知识;(5)理解会计职业道德的相关规定。
1.3 能力目标
(1)通过完成会计机构设置、记账、岗位设置、会计工作交接,学生能运用会计法律制度的相关知识,能正确进行会计业务工作。(2)通过完成开立账户,填制票据及背书和付款,正确办理各类支付结算及解决结算中出现的问题,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学习,使学生能正确地进行支付结算,为未来就业打下基础。(3)通过对主要税种、税收法律制度、税收征管的学习,使学生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及办理纳税申报、胜任税务、税务登记的工作。
2.财经法规课程教学单元项目设计
2.1 会计法律制度
(1)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与工作管理体制。能力目标:能进行三种制度和三种管理体制的案例分析;知识目标:掌握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三种会计工作管理体制;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按照效力从高到低将不同类型的会计法建制度结构图;可展示的结果:法律层次机构图;考核内容与方法:通过对我国现有各类法建立法律层次结构图,以结构图以及分类依据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2)会计核算与监督。能力目标:能分析会计核算的过程及其监督;知识目标:掌握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的相关内容;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通过对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的流程分析判断,确定会计核算过程的正确性;可展示的结果:会计实务案例分析说明;考核内容与方法:小组讨论、教师点评,通过对操作过程和案例分析的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3)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能力目标:能进行会计岗位设置、交接工作的案例分析;知识目标:掌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设置原则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分组模拟设置会计机构;可展示的结果:机构模拟设置图。考核内容与方法:小组讨论、教师点评,通过对操作过程和案例分析的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2.2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1)支付结算与现金管理。能力目标:能熟练进行支付结算;知识目标:掌握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模拟票支付结算据操作练习;可展示的结果:实训资料;考核内容与方法:通过对现金管理的具体要求进行操作的案例分析的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2)银行结算帐户。能力目标:会进行银行结算帐户的开立、变更和撤消;知识目标:掌握银行结算帐户的开立、变更和撤消程序;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通过案例分析,制定分组-任务-讨论-总结;可展示的结果:案例分析结论;考核内容与方法:通过对帐户的开立、变更和撤消程序的模拟操作,提出正确建议,判断建议的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3)票据结算方式。能力目标:能进行票据的办理;知识目标:掌握商业汇票、信用卡、汇兑的办理;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模拟票据办理;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资料;考核内容与方法:通过对商业汇票、信用卡、汇兑的办理,提出正确建议,判断建议的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2.3 税收法律制度
(1)税收常识。能力目标:能进行税收分类、区别税法的构成要素;知识目标:掌握税收的概念、分类、税法的构成要素;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通过案例分析,制定分组-任务-讨论-总结;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资料;通过对案例分析,制定分组-任务-讨论-总结;考核内容与方法: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建议的正确与否打分。
(2)主要税种。能力目标:能正确计算5种主要税种;知识目标:会进行5种主要税种的计算;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利用配套习题分别计算5种税种;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资料;考核内容与方法:通过小组讨论,互评任务单进行打分。
(3)税收征管。能力目标:会进行税务登记开具发票、纳税申报税担保、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程序;知识目标:掌握税务登记的时限、手续和相关规定了解发票的种类;掌握发票的申领、使用、缴销程序;纳税申报;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利用配套习题;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税务登记表已填制发票复印件及发票登记簿;考核内容与方法:通过小组讨论,互评任务单进行打分。
2.4 财政法律制度
(1)预算法律制度。能力目标:能正确了解国家预算法律制度;知识目标:掌握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预算管理的职权程序;掌握发票的申领、使用、缴销程序;纳税申报;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利用配套习题;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资料;考核内容与方法:利用配套习题,模拟政府采购案例,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2)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能力目标:能正确进行政府采购;知识目标:掌握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利用配套习题,模拟政府采购案例;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资料。考核内容与方法:利用配套习题,模拟政府采购案例。
(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能力目标:会进行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支付的操作;知识目标:掌握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支付方式程序;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利用配套习题,模拟政府采购案例;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资料。考核内容与方法:利用配套习题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2.5 会计职业道德
(1)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能力目标:会进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案例分析;知识目标: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八个方面内容;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利用配套习题,模拟案例分析;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资料;考核内容与方法:利用配套习题,模拟案例分析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2)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能力目标:能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相关案例分析;知识目标: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的内容、建设;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利用配套习题,模拟案例分析;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资料;考核内容与方法:利用配套习题,模拟案例分析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参考文献:
[1]中国会计学会编写组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11.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写组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12.
法律专业相关知识范文5
关键词:高职院校;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
一、引言
如今,依法治国理念深入人心,日益凸显出经济法的重要性,经济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财经类专业必开课程,是专业核心课程之一,这门课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同我国的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有着密切的联系,与我们每个人的经济生活和今后从事经济类工作息息相关,搞好该门课程教学有助于提升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律意识,有助于提高学生在工作中遵守经济法的自觉性,有助于培养经济法专门人才,根据学校课程教学实施改革计划,在学校领导的指导下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经过这一学年的课程改革实践,现结合教学工作实际,总结如下:
二、高职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目标的确定
设置该课程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有关经济法律知识方面的基本技能,熟悉经济活动中经常用到的经济法律法规的内容;掌握与其工作、生活紧密联系的劳动法、公司法等部分内容。接受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基本训练,培养学生应用经济法律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和创新意识,熟悉经济法、民法、行政法、劳动法等相关部门法,并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所以,在制定教学目标时,要求学生在掌握基本的经济法律概念和理论的基础上,能够将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具体的生活实际情景中。在课堂内,教师广泛运用教学素材和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将枯燥的理论知识讲授变成通俗易懂的情景课堂,寓教于理,正确引导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学习,积极去寻找法律学习中的乐趣,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达到教学的目标,进而促进学生人格的塑造,构建以培养实用型、技能型人,适应社会岗位需要的总体教学目标。
三、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1.课程内容枯燥乏味。经济法基础课程涉及大量的概念和理论知识点。教材中所讲授的内容同时涉及到学生将来的切身利益,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这部分内容,有很多的小知识点需要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同时又有涉及到具体的数据,同学们稍不注意就很容易混淆,因此学生压根难提起学习的兴趣,甚至有同学出现有厌学的情绪,不利于正常的教学,这同时也是学生学习的拦路虎。2.教材选用与学生知识需求教学之间的矛盾。目前我们选取教材的标准,必须是学校指定目录内的规划教材、获奖教材或者是自己学校教师所编写的教材,这些教材编写水平很高,但是在实际教学中还是有不足,并不能满足教学的需求;因成绩好的学生需要有针对性的进行考试(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因此他们所采用的教材是面向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而购买的考试指定用书,导致学校所使用的教材内容和学生职称考试内容无法相对统一,加之我国目前法律体系的修改多,教材内容的出版跟不上法律修改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在教学中要贯穿学生初级考试的知识点,但在专业教学计划中难免不能满足学生的知识要求,没法共同完成教师和学生之间的教学任务。3.教学方式与培养目标之间的差异明显。目前我们课程教学方式主要还是采用多媒体教学,基本上还是以理论讲授为主。学生也是被动的接受听课,属典型的填鸭式教学。多媒体教学中,老师将教学知识点用漂亮的图展示,学生按照图示进行记忆,一节课结束,学生好似看了一场精彩的电影,这种教学没有很好的发挥学生参与到课堂中来,他们只是机械性的按照老师说的照着做就好,这样很容易导致课堂教学效果不理想。4.教学内容与教学课时的偏差大。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内容非常丰富,本学期理论课程讲授仅46学时,加2学时的考核,一共为48学时。课程开设安排在大二年级教学,学生面对既熟悉(与将来生活相关的内容,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又很陌生的内容,学习很费劲,教师既要讲解理论知识点,同时又要求通过教学来帮助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改进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的策略
1.根据学生需求不同,适当调整好授课内容。在课程讲授过程中,教师以专业培养目标为依据,结合会计与审计专业初级职称考试大纲标准,对所授课的内容进行精讲,使其既适合专业培养要求同时也符合学生考试标准的内容。如在讲授票据法这个部分的内容时,可以用某一银行具体的票据进行展示教学。另因这个部分的内容同学们在刚接触专业课时就有讲授,可以适当调整进度,着重强调票据的时间问题,这样不仅能有效解决课时和教学内容的矛盾,同时还可以为会计初级职称考试提供指导,使学生在真实的情景中学习将理论知识掌握牢固。2.采用丰富多样的教学方法。教学方法是教授方法与学习方法的统一,教授法必须依据学习法,否则便会因缺乏针对性和可行性而不能有效地达到预期的目的。但由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所以在教法与学法中,教法处于主导地位。在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中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几种:2.1讲授式教学。这是一种古老而传统的教学方法,这种方法是最常用的。任何方法都离不开教师的“讲”,其它各种方法在运用时都必须结合“讲”,它主要是运用语言方式,使深奥、抽象的课本知识变成具体形象、通俗易懂的东西,直接系统地向学生传授科学知识,传播思想观念,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发展学生的智力。避免了学生认知过程中的许多不必要的曲折和困难。2.2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中,其案例作为教学的主线,要贯穿到课堂的始终,能够实现教学相长。教学前,教师要提前找出相关知识点对应的案例,这也是难点所在。教学中,教师不仅是教师而且也是学生。一方面,教师是整个教学的主导者,掌握着教学进程,引导学生思考、组织讨论研究,进行总结、归纳。另一方面,在教学中通过共同研讨.不但可以发现自己的弱点,而且从学生那里可以了解到大量感性材料。教学中能够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通过具体的案例生动具体、直观易学。案例教学的最大特点是它的真实性.由于教学内容是具体的实例,加之采用是形象、直观、生动的形式.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易于学习和理解。学习中能够集思广益。教师在课堂上不是“独唱”,而是和大家一起讨论思考,学生在课堂上也不是忙于记笔记,而是共同探讨问题。由于调动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容易开阔思路,收到良好的效果。2.3实践教学法随着信息化教学的进一步发展,实践操作教学越来越重要了。当理论课程开设到一定量的时候,学生已经基本掌握了相关知识和概念,有一定的分析思路,就可以进行实践教学了。其实这也是对案例教学的检验。具体可以借助教学软件进行教学,譬如通过情景再现,让学生查阅相关知识点来解决问题,教师最后再进行教学总结。同时布置相关的知识阅读,开阔学生学习的知识面。3.建立一套有效的考评机制。改变一卷定成绩的单一评价方式,采取阶段式考评结合方法,当一个难点和重点知识点问题出现的时候,教师可以结合同学们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来检测学习效果,并纳入期末成绩评定;再结合学生平时的表现,如预习和复习情况抽查、作业完成情况、答题情况、课堂内(学习的积极性、参与度等)情况等结合评定成绩。这样可以打破“一卷定成绩”的成绩评定模式,实现以书面考试成绩和学生平时成绩加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结合的评定方式。
五、结语
综上所述,在高职院校经济法基础教学过程中,教师运用合理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学习,可以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同时也有利于学生掌握相关知识。
参考文献:
[1]邱海萍.“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构建改革[J]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17.04:107.
[2]唐菀阳.高职会计类专业经济法教材建设缺陷与完善思考[J].高教论坛,2016.09:29.
法律专业相关知识范文6
关键词:国际商法;教学问题;改革实践;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12-0105-02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而《国际商法》是我国从事国际商务活动及国际经济往来的最基本规则,理应成为经济管理类学生,尤其是学习国际经贸类专业学生所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与技能之一。然而,在当前的专业教学中并未受到足够的重视,且其传统教学存在着诸多缺陷,使其难以满足用人单位的实际要求。特别是在计算机、互联网普及的今天,如何充分利用信息化条件强化对《国际商法》教学功能和效果的要求,是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问题。
一、《国际商法》的在国际经贸类专业中的课程定位问题
1.《国际商法》在国际经贸类专业知识架构中的地位。在国家教委即将出台的《国际经贸类专业本科教学质量标准(草案)》讨论稿中,认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以及国际商务专业是交叉型学科专业,学生理应掌握经济、管理以及法律的相关知识。概述了掌握经济知识是为了更有效的配置资源,参与竞争;掌握管理知识是为了更有效的发挥企业运作效能,降低成本;掌握法律(特别是《国际商法》)知识能够更好地遵守和适应交易规则,降低交易风险,三大知识缺一不可。
2.《国际商法》知识对用人单位和学生就业的意义。在我国日渐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并成为世界第三大对外国际投资国(2012年)和世界第一外贸进出口大国(2013年)的背景下,用人单位(尤其是企业)在招聘大学生时已将学生是否具备国际视野,是否了解国际商事交易规则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指标之一。尤其是针对国际经贸类学生而言,能否掌握国际商法规则并进而利用这些法律规则(如通过合同条款设定)去降低自身风险,维护自身权益,不仅是其学识能力的表现,也是增强自身就业竞争能力的客观需求。
3.《国际商法》在国际经济贸易类专业中的课程定位。结合前述需求,《国际商法》这门课程至少应被设置成为国际经贸类专业学生的限定选修课程,甚至应与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等一道成为国际经贸类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如果将其置于学生的任意选修课程甚至根本不开设本课程,必将导致学生在知识结构上的重大欠缺,进而严重降低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二、当前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早在2002年国内学者就分别从国际商法的问题导向、教育模式、案例教学、实践应用性培养等诸多角度分析了相关问题,但结合实际分析,《国际商法》教学仍存在着下列诸多顽疾,表现在以下方面。
1.教材内容的缺陷性。由于我国传统的专业条块分割,经济类国贸专业的《国际商法》教材偏重于对世界重要国家相关法律规则的介绍,每个问题都会列出英、美、德、法外加一个联合国公约等五大部分介绍,却忽视了对我国具体适用情况的阐示,使同学们极易产生混淆且缺乏应用价值。而法学专业以《国际经济法》替代《国际商法》的教材,虽然强调了中国所参加生效的国际条约和国际公约,但在具体阐述“国际经济组织法”与“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以及“国际税收法”四大国际商事行为法时,又犯了含大求全的错误,重点不突出,难以深入。
2.教学方式的陈旧性。无论是经济类的《国际商法》,还是法学类的《国际经济法》课程,均存在所涉内容十分庞杂的特点,而要想在当前高校36学时(最多54课时)内学完教材的全部内容,必然使教师趋向于传统的“填鸭式”灌输教学,即使有较好的多媒体资料及案例也不能充分的运用到课堂上,更谈不上与学生进行互动式的案例研讨了。教学方式的陈旧导致教学效果有限。
3.考核方式的单一性。由于课程内容本身缺乏实践性,加之教学方式局限于陈旧的灌输,导致学生对《国际商法》知识的不求甚解,囫囵吞枣,生搬硬套。这样又会导致要想对学生进行本门课程的实践性、应用性的灵活考核也就无从谈起。而传统单一的考核方式又会反过来促使学生更不求甚解,缺乏深入钻研的动力,进一步影响《国际商法》的学习价值和教学效果。
三、信息化对《国际商法》教学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1.“海量信息”带来的《国际商法》教学资源选择中的困境。伴随着计算机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普及,由数据电讯方式存储的信息本身容量就比传统的纸质媒体扩充了亿万倍,而互联网的兴起更加据了这种趋势。以《国际商法》教学中所涉的内容为例,无论是涉及国际商主体的IMF、WBG、WTO等国际经济组织以及各类跨国公司的网站、视频及其他资料,还是涉及相关国际贸易、国际投资以及国际金融税收等商行为的案例、资源等电子信息资源,都是如烟似海,而这种“海量信息”大大增加了教学中相关资源取舍的成本与难度。
2.信息化带来的教学摸式上的从“跟我学”到“互相学”的转变。由于学生从网络上足以获得足够的相关《国际商法》的基础知识,使得我们传统的填鸭式的灌输失去了意义。如何引导学生从“浩如烟海”的相关网络资源中选择对自己最为适用和最有利于理解的信息知识,并进而初步掌握相关技能成为了教师的主要任务;而老师也可能在学生选择自学的过程中获取自身所没有注意到的新信息,从而丰富今后的教学内容,即从根本上实现“互相学”,实现教师的教学工作从“工具”到“价值”的引导转变过程。
3.传统考核模式在信息化条件下受到多样性与及时性要求的冲击。传统教学模式下的考核采取固定化考核的方式(如期中、期末),即使有所谓的平时考查亦只能是有限的几次,不可能对每一位同学《国际商法》知识的掌握程度进行及时考核。而利用计算机与互联网,我们就完全可能随时随地的对每一位同学进行考查,并且可以充分利用现有已开发出的国际贸易相关ERP软件对学生进行电子单证、交易流程及相关制度规则的模拟实训,在一个近乎于真实的环境下考核学生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
四、《国际商法》的教学改革措施与建议
1.选择符合本专业需求的《国际商法》教学内容体系。确立符合国际经贸类学生的知识储备与需求实际,详略得当的《国际商法》教学内容体系;结合经济、管理类同学的实际需求以及其已有的知识储备与认知能力,设定内容合理,各有侧重的《国际商法》教学内容体系,以及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特色的《国际商法》课程。具体以国际经济组织和跨国公司为国际商主体法的核心内容,以国际贸易所涉及的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法律制度为国际商行为法的核心内容,兼涉国际金融及税收的相关法律知识为补充,以保证学习本门课程过程中内容的完整性、逻辑性,并保证详略得当,重点突出。
2.强化所授知识的系统性、逻辑性,提高学生的理解、识记能力。根据学生的特质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是自古以来我国教学的优良传统,即所谓的“有教无类,因材施教”。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根据学生的本身特质和自身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结合当前大学生普遍存在的机械记忆力差而逻辑记忆力强的识记特点,我们需要强调教学内容的系统性与逻辑性,强调《国际商法》知识与其以往所学《世界经济》、《经济法》等课程的联系,使其通过已掌握的知识,联系学习掌握新知识,以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优势,提高自身的学习效果。
3.多管齐下,综合运用各种教学手段,以求使学生达到最佳的学习效果。传统的教学是从概念出发,先特点、再原则、再应用等,信息量有限,且形式呆板,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如果在教学中将其与资源丰富、形式多样的“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多媒体视频、音频及图表等内容鲜活丰富、信息量大的优点,即可使相关基础技能课程的教学在相当程度上减轻枯燥、乏味的状态。如果将“案例教学法”引入课堂教学,通过一个个活生生的案例,可以使学生切实了解所学知识的应用价值。继而,如果再将“参与式教学法”、“角色演练法”以及“研讨式教学法”等新式教学方法引入,通过学生结合案例进行角色扮演、角色互换等方式,亲身参与到相关案例中去,互相研讨案件的处理思路与应对、解决办法,更会强化学生对相关知识及应用的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增强学生的理解、掌握及应用能力。
4.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大幅度提升《国际商法》的教学效果与功用。在课时有限的情况下,可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尽量选择权威的、有代表性、有启发意义的信息化资源,课前即提供给学生供其自学,使其在上课时已对相关知识达到表面掌握。如在讲授国际商主体法时,以IMF、WBG的官网作为介绍资源的提供点,以使学生获得最为权威的数据及认识;在讲授国际投资法时,以英法海底遂道的BOT建设案例作为讲解BOT投资方式的核心案例,均可使学生较好地掌握相关学习内容。同时,通过课后的网上答疑和软件的实时沟通增强对学生考核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以大幅度提升《国际商法》的教学效果与功用,达到促进学生对知识的灵活掌握和应用能力提升之目标。
参考文献:
[1]冯敏,宋彩萍,等.英国国际商务英语专业教学之现状及其启示――以英国中兰开夏大学国际商务英语专业为例[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