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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专题培训范文1
一、以单位公职人员为重点,深入推进机关、单位法制宣传教育
1、在门户网站开设普法专栏,公布本单位法律咨询电话。由局信息中心在局互联网站开设普法专栏,公布单位法律咨询电话,此项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
2、每年组织一次公职人员岗位法律知识考试或考核,以考促学。由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和事业人员管理股制定规划、列出时间表,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轮流一次考试或考核,此项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
3、组织新招录公务员到法纪教育基地接受法纪警示教育,把法律知识纳入岗前培训内容。由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此项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
4、建立法律顾问机构或聘请法律顾问。由局办公室组织实施,此项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
5、法制股长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按照县法制办的培训通知要求,组织单位法制股长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二、以管理服务对象和村民为重点,深入推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
1、利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春节返乡和劳务技能培训时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一是利用春节务工人员返乡之机,开展“春风行动”,宣传法律法规和劳务输出,由县就业局主办。二是利用劳务技能培训开展法律法规宣讲,由就业促进股、政策法规股负责。
法律法规专题培训范文2
4月20日,由书记主持的全县依法治县工作推进会召开后,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强力推进统计系统依法治县工作。现将我局贯彻落实县依法治县会议精神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部署。一是领导带队亲自抓。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陈雨珍为组长,班子其余成员为副组长的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任务。二是专班专职具体抓。落实一名班子成员和二名工作人员,成立推进依法治县办公室,制定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开展专题督导强化该项工作的日常绩效跟踪管理。三是股室联动合力抓。县局将依法治县工作下达到各股室,提出具体要求,做到任务明确,上下联动,全员参与,形成了巨大合力。
二、完善法制学习。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县局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局长办公会、干部职工会、统计年报会等形式开展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实行会前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的政策和法律素质,提升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二是建立法制常态培训机制。通过定期培训与常态培训结合、业务培训结合等方式,立足统计工作实际,积极参加省、市法制培训,扎实开展统计法制培训。
三、严格统计执法。结合依法治县、依法治统,严格执行统计方法制度及统计录入、审核、查询、修改数据的权限,把统计立案检查、专业巡查、日常监管结合,严格统计“四条红线”,强化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与备案管理,有效解决统计“真实”与部分统计数据“失真”的问题。
四、加强法制宣传。一是以案讲法宣传。成立普法授课组,深入基层单位、服务企业、挂包指导村等讲授统计法律知识,发放企业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结合实际案例宣传统计法,扩大统计法律法规在群众中的影响,促进企业领导和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二是编印材料宣传。组织编印《统计工作务实》,把《统计法》及《实施细则》、《省统计管理条例》等重要内容编辑成册,面向群众进行发放,接受群众的咨询,有效地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认知,收到很好的效果;三是以会代训宣传。坚持周五学习制度,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结合各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联系统计法规知识,精心讲解如何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认真讲解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四条红线”的法律依据,促进干部依法行政;四是网络专栏宣传。在局统计信息网络上开辟了统计法律学习园地,将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省统计管理条例》、《统计违纪违法处分规定》、《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内容,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县统计局网站的统计法律法规栏目公开,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了解统计法律法规的渠道。
法律法规专题培训范文3
一、指导思想
全县旅游系统以“依法规范旅游,构建和谐景区”为主题,全面贯彻党的十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建设和谐社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小县大城”战略工作部署,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同日常工作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同管理、服务相结合,不断提高旅游队伍的法律素质,并促使各旅游从业者学法用法,使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有效的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县旅游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管理,经营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公平执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理和服务游客的水平。
三、工作内容
(一)举办法制培训。利用旅游大讲堂、学习会、旅游质量提升活动等平载体,排出学习计划,定期举办法制培训,邀请县法制办及旅游法律相关专家来单位授课,分批次对全县旅游从业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学习的内容包括《宪法》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的十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有关社会法治建设等新要求、《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旅行社条例》等旅游系统法律法规。
(二)举行法律考试。每一期培训班结束后,举行有关培训班授课内容、旅游系统法律法规等内容的考试,并将考试结果作为个人年终考核的参考指标。
(三)开展普法宣传。借助400周年纪念活动等旅游节庆活动和“12.4”法制宣传日的活动影响面,集中举办一次旅游系统法制宣传活动和法律咨询活动,向社会宣传旅游系统的各项法律法规;开展旅游法律法规“三进”活动,景区监察大队、行业管理科、旅游质量监督所等职能科室带着法律法规宣传材料走进景区、企业,与游客、市民面对面宣传交流,在国赤环线等通景公路以及城区道路上悬挂、设置旅游法制内容的横幅和广告牌;利用山旅游官方网站、微博、《旅游报》、旅游阳光工程专栏等宣传渠道持续有效开展旅游法律法规的宣传,扩大宣传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全系统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工作网络,具体协调相关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以主要领导为责任主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法制宣传工作组织。通过健全组织,强化沟通,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法制宣传组织格局。
法律法规专题培训范文4
(一)推进法律进机关
1.加强机关法律学习。重点学习《宪法》,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州、县各级领导关于依法治理重要讲话;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相关法律法规;公务员履行职责相关法律法规;廉洁从政相关法律法规。局党组中心组坚持定期学法制度,每年集中学习法治1次,党组成员每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学法用法守法情况;完善机关干部定期学法制度。每年组织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要做好学习笔记,强化学习效果。
2.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讨论、审核,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
3.加强机关普法阵地建设。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为抓手,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为宗旨,以普法宣传和统计执法为手段,全力打造县级、乡镇、企业三位一体统计法治宣传阵地,以点带面,促进全县统计规范化建设。
(二)推进法律进学校
参与学校法律宣传培训。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手册,重点开展《宪法》、《刑法》、《民法》、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了解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培养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引导学生严格遵守与其日常行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公民义务。
(三)推进法律进乡村
重点开展《宪法》、《刑法》、《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居民学法、懂法、用法意识,利用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法律进社区
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8”妇女节、“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0·20”世界统计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节点深入社区开展《宪法》、《刑法》、《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采取带法律、带案例、带普法资料,参与社区的普法活动。
(五)推进法律进企业
1.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0·20”世界统计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法治宣传月等节点为抓手,深入开展统计普法主题宣教活动,进一步增强统计普法宣教的针对性,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依法统计的认知度。创新理念,改进法治宣教的方式方法,促进“七五”普法在基层末端、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上产生良好的效果。努力拓展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鼓励、支持和引导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2.增强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充分利用普查、平台巡查、统计常规检查等契机,深入乡镇、社区、企业、单位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让社会公众和统计调查对象更加了解统计、支持统计、依法统计,避免统计数据的误解、误读和误用,提升依法统计意识,规范统计行为。
(六)推进法律进寺庙
联合相关部门,重点学习宣传关于依法治县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寺庙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宗教教职人员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
(七)推进法律进单位
县统计局将根据有关要求,利用网络、微信、宣传窗、电子屏、展板等传播载体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每季度举办一次普法讲座,制定学法计划、举行一次学法考试、开展一次学法知识竞赛活动。
法律法规专题培训范文5
教育常态化,夯实依法行政的队伍基础。各级干部职工是依法行政的主体,提升队伍素质是依法行政的基础。近年来,质监局以各级领导干部、一线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对象,以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质监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采取全员培训与骨干培训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等方式,多角度、多手段、全方位开展培训教育工作。
宣传特色化,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是依法行政的客观需要,强化普法宣传是依法行政的关键。结合质监工作实际,局将普法工作与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突出质监特色,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例如,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等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等活动,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咨询服务;结合“质量安全年”、“质量提升活动”,在《日报》开辟了“产品质量安全评析”专栏,对区域性和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进行评析,曝光违法行为,宣传法律法规;与地方主要报刊联合举办“万人百题”知识竞赛,向社会普及质监法律知识;实行企业免费培训制度,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共计对各类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人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管理人员等进行了近万人的法律法规培训,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制度体系化,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保障。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质监执法体系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局积极探索、创新思路,大力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和行政执法协调,实施了《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制度》,较好地解决了交叉执法、多头执法、执法空缺等问题;围绕规范自由裁量权,制定了《市质监局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试行)》,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围绕规范执法程序,制定实施了《市质监系统质监行政案件办理工作规则》,对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处罚的各个环节明确了工作职责和程序要求,确保责任到人。制度之间环环紧扣、拉紧链条、不留缝隙,起到了较好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监督立体化,强化对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规要追究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强化内外监督是依法行政的必要手段。局积极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机制。一方面,坚持行政执法例会制度,实行大案要案督察督办制度等,强化内部监督。另一方面,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项依法行政措施的有效实施和落实,使全市系统的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省市质监局将推进依法行政作为提升履职能力的重要抓手,坚持做到教育常态化、宣传特色化、制度体系化、监督立体化,切实筑牢依法行政的基础和保障体系,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教育常态化,夯实依法行政的队伍基础。各级干部职工是依法行政的主体,提升队伍素质是依法行政的基础。近年来,质监局以各级领导干部、一线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对象,以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质监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采取全员培训与骨干培训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等方式,多角度、多手段、全方位开展培训教育工作。
宣传特色化,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是依法行政的客观需要,强化普法宣传是依法行政的关键。结合质监工作实际,局将普法工作与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突出质监特色,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例如,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等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等活动,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咨询服务;结合“质量安全年”、“质量提升活动”,在《日报》开辟了“产品质量安全评析”专栏,对区域性和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进行评析,曝光违法行为,宣传法律法规;与地方主要报刊联合举办“万人百题”知识竞赛,向社会普及质监法律知识;实行企业免费培训制度,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共计对各类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人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管理人员等进行了近万人的法律法规培训,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制度体系化,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保障。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质监执法体系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局积极探索、创新思路,大力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和行政执法协调,实施了《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制度》,较好地解决了交叉执法、多头执法、执法空缺等问题;围绕规范自由裁量权,制定了《市质监局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试行)》,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围绕规范执法程序,制定实施了《市质监系统质监行政案件办理工作规则》,对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处罚的各个环节明确了工作职责和程序要求,确保责任到人。制度之间环环紧扣、拉紧链条、不留缝隙,起到了较好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法律法规专题培训范文6
一、普法指导思想:
在2015年里,为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纳双方的法律素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国税工作宗旨,继续在全社会普及税收法律知识,深入在国税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促进,大力推进依法治税进程,加强法治国税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二、普法总体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有效的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依法诚信纳税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税收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公平执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国税机关依法治税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纳税人的水平。
三、普法对象和任务:
全县国税系统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对社会,负有宣传普及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加强税法宣传教育的任务;对国税系统内部人员,负有学习宣传各种通用法律法规以及税法的任务。
(一)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我局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按照市、县普法办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税收法制宣传,深入开展以打击偷税、骗税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
(1)要通过举办税法专题讲座、赠送税法知识出版物、依托地方学校开设税法讲堂、呈报专题信息和报告、召开专题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大力宣传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中做出的重要贡献,使他们了解税收工作,支持国税机关依法治税。
(2)要采取国税公告、国税网站在线咨询、送税法进机关、举办税收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题展览及讲座等形式,引导他们了解税收在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了解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意义。
(3)要以普及税收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进一步推动税法宣传教育内容进课堂、进教材、进课外读物、进趣味活动的工作。通过法律知识读本、影视专题片和小板报、小广播、小活动等教育形式,发挥好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
(4)要大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和“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内容,加强办税服务和税法咨询,积极展示国税机关推进依法治税的积极成效,积极引导企业自觉遵从税法、依法诚信纳税、依法经营管理。
(5)要通过丰富宣传内容,优化宣传方式,强化分类宣传,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税收权利和义务。针对税收常识、办税流程、难点问题、典型案例等内容,制作丰富多样的税法宣传资料。发挥互联网优势,突出面对面税法培训辅导,加强培训辅导宣传。通过税务网站、短信平台等途径,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税法宣传订制服务。针对大、中、小学学生的不同接受能力,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普及税法知识。积极发挥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厅人员和税务稽查人员等直接接触纳税人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分类宣传。
(二)国税系统内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各种通用法律法规及税法的学习宣传。坚持以讲促学、以用查学、以考督学的学法机制,学习宣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新修改的法律法规,着力培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要进一步完善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切实落实全员学法每年每人不少于学时的要求,并把学法情况和考试考核成绩记入档案,作为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要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长期任务来抓,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树立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观念。
四、普法内容和步骤:
(一)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努力提高国税人员法律素质。重点学习宪法、行政法、经济法、物权法以及与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增强国税人员遵纪守法、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注重提高国税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税收的水平和决策能力。
(二)学习经济建设相关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坚持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会计基础知识》、《财务会计》、《财务审计》、《税务稽查知识》等知识,大力宣传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
(三)学习税收专业类法律,大力推进依法治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大力宣传《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条例》、《消费税条例》、《发票管理办法》等系列税收法律知识,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大力组织税收收入,确保应收尽收,切实保障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学习行政执法相关法律,努力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税收执法责任制、执法监督制和执法考核制。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应诉和税务听证的水平,通过法制培训以案释法活动,促进法治国税建设。
(五)“六五”普法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宣传阶段,2011年月前,根据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五年普法规划,报县普法备案;组织阶段,2011年月至201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合理、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验收阶段,2015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做好资料收集和迎接市局、县普法办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顺利通过上级的验收。
五、普法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实施。
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六五”普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统一考虑,统一部署。要健全组织,完善工作机制,充实力量。要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具体负责我局的“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法制宣传载体建设
要注意发挥宣传作用,推出一批有特色、内容新、形式活的名牌栏目。利用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等,办好税法宣传专栏、专题节目、系列讲座、公益广告,既为社会大众喜闻乐见,又能够增强税法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针对性。与行风评议、专项培训、支持新农村建设等热点工作相结合,坚持不懈开展宣传教育,实现普法工作的综合效应。
(三)坚持普法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
在利用每年“全国税收宣传月”和“·”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抓好集中宣传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日常宣传工作力度,确保税法、政策咨询、办税服务内容的宣传不间断,依法诚信纳税要求的宣传不间断。对社会公众知悉、涉及税收政策或税收管理内容的文件,与新闻宣传稿件同步宣传。要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以满足纳税人的新期待、新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以纳税人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四)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认真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要将普法宣传工作列入基层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和税收管理员的基本工作职责,增强在执法中普法、在服务中普法的意识。要严格税收执法监督,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加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要围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深入开展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树立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严厉打击和曝光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等涉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