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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面临的问题范文1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几十年来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并且率先实现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的减贫目标,在为之欣喜与自豪的同时,我们也深刻意识到,虽然总体经济发展了,但是我国的城乡差距却在进一步拉大,这一问题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国家召开的重要会议上,“统筹城乡发展,进行城乡一体化改革”的思想更是多次被提及,成为今后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在学术界,城乡一体化研究已成为社会科学领域最前沿性主题之一。然而,涉及到对于城乡一体化改革的认识层面,也存在着截然相反的两派观点。
倡导者认为,城乡发展的差距威胁中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应该尽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
倡导城乡一体化改革的学者们认为,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以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城乡二元结构,目前看来已经造成严重后果,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城镇化发展受阻。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使城市的企业占据先天优势得以快速成长壮大,而乡镇企业的发展则是举步维艰。一方面,对企业发展极其重要的资金、技术、人力资本等生产要素无法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企业的发展受到严重束缚;另一方面,乡镇企业面临的市场狭小,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投入再生产。而农村地区少了产业的支持,搞城镇化只是空谈,是不切实际的“乌托邦”理想。
第二,“三农”问题突出,已成为制约我国现代化发展的瓶颈。农村方面,强征土地、强拆房屋事件频发,农民主体与基层政权的矛盾日益恶化,常常需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维稳;农业方面,小农经营生产技术落后,农药与化肥的大量使用造成严重的土壤污染,甚至危害到食品的安全;农民方面,农业收入微乎其微,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造成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第三,城乡分割的局面日益严重,协调难度增加。计划经济时期,一方面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使得城乡差距逐步扩大;另一方面,在城乡二元结构发展模式的主导下,国家政策出现倾斜,表现为资源配置不平均:城市获得了大量优质的医疗、教育、卫生以及公共资源,保持了长足稳定的发展;而农村不仅没有从该项政策获得利益,反而为政策付出了巨大成本,农村长期处于落后贫困的状态,农民生活苦不堪言。改革开放后,虽然城乡二元结构有了相应改进,国家放松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限制,但是导致城乡发展差距的根本原因――城乡二元结构仍然存在,城市的农民工饱受歧视性待遇,农村还有不少人口处于贫困边缘,城乡分割的局面仍在日益加深。
这部分学者认为,如果继续无视城乡发展的差距,任由这一问题逐步恶化,那么一旦城乡矛盾激化,将会引起巨大的社会动荡,严重威胁中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该尽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乡一体化改革,消除城乡差距。
反对者认为,与农村户籍挂钩的土地发挥了强大的失业保险和社会保障功能,不建议打破城乡二元制度
反对城乡一体化改革的学者们认为,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这其实是对农民的一种保护。由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存在,拥有农村户口的农民都依法享有国家分配的土地。在农村,土地不仅是农民物质资料的来源,更承载了强大的社会功能。其中最为突出的两个功能是失业保险和社会保障功能。
第一,土地的失业保险功能,为农民的就业提供了一条“进可攻、退可守”之路。现有的城乡二元结构,已完全不同于计划经济时代,主要区别在于:农民可以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可以选择进城务工、经商,甚至通过自身努力成为市民,过上体面的城市生活。土地的失业保险功能,免除了农民在城市就业失败的后顾之忧,从而提高了农民选择在城市务工、创业、从事高风险活动的几率,为农民向市民的成功转化创造了有利条件。即使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在城市继续生存,这些人仍然可以选择回到农村,因为他们还有农村的土地和宅基地作为基本的生活和社会保障,有农村世代的熟人社会提供情感的安慰与扶持,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在城市里失业给务工人员带来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打击。农民面临的“进可攻、退可守”的城乡流动路径,为城市内部以及城乡之间的对抗与冲突的消解提供了保障,同时为城市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繁荣与稳定奠定了基础。从中国对经济危机的应对与成效可以看出,农村为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缓冲作用。
第二,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在城市,80%以上的人享有养老和医疗保险,这些人在生病或年老时均可得到相应的保障。然而在农村,农民们随时可能要面临“病无所医、老无所养”的生活困境。在目前农村的医疗和养老保障匮乏的情况下,土地的社会保障作用便凸显出来:一是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农民通过土地耕作,投入物质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土地的产出一方面为农民提供了基本的食物消费,解决了温饱问题,相当于最低生活保障;另一方面,剩余的物质产出可以通过市场转化为货币,相当于农民的“工资性”收入,赋予了农民抵御风险、追求更高需求的权利。二是土地为失去劳动能力的老年人提供养老保障。农村地区的储蓄倾向要高于城市,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民要为今后的养老做准备。农村普遍为家庭养老,农民在青壮年时期努力耕作,尽可能多地攒钱,等到丧失劳动能力以后,用存下的钱维持后续生活,或者将这笔钱转交给子女,由子女支配并承担养老义务。另外,没有后代的年老者也可通过土地流转,获得一笔可观的租金,作为今后自身的养老保障。
这部分学者认为,正是由于与农村户籍挂钩的土地发挥了强大的失业保险和社会保障功能,我国的经济和社会才能持续稳定发展,没有出现其他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城市贫民窟问题。如果打破城乡二元制度,目前有序发展的城乡经济将混乱失控,国家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城乡一体化改革既有利也有弊,只有趋利避害,才能最终实现城乡的统筹协调
上述两派观点都有一定的可取之处,但是正如一枚硬币的两面,城乡一体化改革既有利也有弊,上述两派只看到了其中一面,而忽略了另外一面,他们的观点是片面的。只有从全局的视角出发,在充分分析改革形势的基础上趋利避害,才能最终实现城乡的统筹协调、经济的繁荣稳定、社会的长治久安。
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改革的必要性。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将导致城乡差距的鸿沟始终无法逾越,城乡矛盾进一步激化。城乡一体化是我国社会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也是现代化终将实现的目标。但是改革不能一蹴而就,只有沿着正确的方向,采取有效的措施,在分步骤稳步推进的过程中达成目标。
其次,对城乡一体化还存在诸多误解。城乡一体化不是简单的城市化,不是一纸公文宣布“不再区分城市与农村户籍,大家都是居民”就可以达成的;也不是简单的城镇化、“一刀切”,片面强调城镇化率,为了城镇化而城镇化,强行把农民的承包地和宅基地收回来,然后给些补贴,把他们赶到城市去。这些想法和措施都是不可取的,应该警惕这种简单搞一体化的路径,积极稳妥地进行推进。真正的城乡一体化,不是剥夺农民从土地获得的保障,而是将隐性的福利显性化,使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资源,真正消除隐藏在户籍制度背后的资源与权利分配的不平等,包括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方方面面。
城乡一体化建设既要消除二元户籍背后的福利差异,又要重点解决城镇的承载力与产业支撑问题
真正的城乡一体化,是“人的城乡一体化”。从整体上来说,城乡一体化建设既要消除二元户籍背后的福利差异,解决农民工就业、住房、社保等后顾之忧,又要通过财税、用工体制等各项改革,重点解决城镇的承载力与产业支撑问题。具体来说,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消除城乡二元户籍背后的福利差异,确保城乡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公共资源与服务。在二元户籍制度下,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背后的涵义截然不同。城市户口背后隐藏着巨大的隐利。在城市,80%以上的职工享有医疗、养老以及失业保障,而进城务工人员由于是农村户口,从一开始就被排除在这些保障之外。虽然目前农村也在推行“新农合”“新农保”,但是其明显的地域性特征削弱了其保障性特征。农民工在城市生病,回到农村医治显然不太现实。城市户籍的福利在教育方面也体现得很明显,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要想在城市接受教育可谓难上加难。近年来,虽然国家积极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来消除教育藩篱,但是如果不想办法从户籍制度这一根源入手消除教育的不平等,那么其他的措施只能是治标不治本。因此,要实现城乡一体化,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必须消除隐藏在户籍制度背后的隐利差异,使得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均等化的公共服务。
第二,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将农民的隐利显性化。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民自身也面临抉择,一方面,城市良好的福利政策和现代舒适的生活,使得农民有强烈的意愿融入其中;另一方面,融入过程的不确定性,使得农民不愿意放弃农村户口,不想失去“最后的保障”,因此表现出“两头靠”的特性。所以想要实现城乡一体化,想办法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将农民的隐利显性化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城市自身容纳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农村人口的就地城镇化”将成为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基本解决路径。在此情况下,就要考虑三类农民主体的利益问题,即城市务工农民工、郊区农民以及农村现有居民。对于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急需解决他们在住房和社保方面的后顾之忧;对于郊区农民,应通过郊区与城市的融合发展,给予郊区农民城市户籍,使其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与福利;对于留在农村的人来说,则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
第三,提升中小城市就业吸纳功能,增强农民工自身竞争力。城乡一体化并不是简单地打开大门让农民进来即可,要考虑的最主要问题是要让农民“进得来、留得下、过得好”。城乡一体化要解决5亿多农民的就业问题,单靠几个大城市显然是不够的,甚至会引发严重的“大城市病”,因此必须提升中小城市的就业吸纳功能,使其创造足够多的就业岗位。同时,想要农村移民在城市实现稳定就业,就要解决“鸡生蛋”的问题。农民工积累的人力资本普遍较低,必须重视对农民工及其后代的终身教育与培训工作,逐步增强其就业竞争力。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博导;硕士研究生焦贝贝对此文亦有贡献)
【参考文献】
城乡一体化面临的问题范文2
论文摘要:建认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不可少的部分浙江的农村社会保障面临挑战,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不容乐观,存在不少的问题二因此,应当建立城乡一休化的二位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以推进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的改革发展、
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浙江省不仅进入厂老龄化社会,而且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位居全国第二位,由于浙江的社会经济较发达、计划生育工作成绩显着,农村人口的老龄化速度上升迅速,浙江乡村衡量老年型人口的四项指标均高于城市地区‘可见,浙江乡村的老龄化程度比城市地区严重,面临的挑战比城市地区更大(见下表)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浙江作为全国第一个人均GDP超过2000美元的省份,更应在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方面先行一步。
一、浙江省农村养老保障的现状
20世纪80年代以来,浙江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在传统家庭养老的基础上有了拓展:一是集中在敬老院供养,由所在村提供粮食资金,由乡镇企业收人、乡村提留和地方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二是老年人分散供养,由村级基层组织给予照顾。但这一保障项日所涵盖的老年人口比重较小。农村老年人的社会救济,主要是建立在.“三提五统”基础上的“五保”制度。此外,浙江从2001年起,将农村居民也纳入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中。当然,能享受到这一制度的人,目前所占比重较小。
目前,浙江的农村老人养老模式大致有三类:
一是家庭养老模式——养老经济上的支持力来源主要是来自家庭成员;二是自我养老模式——主要的经济支持力来自自我的储蓄或者其它的劳动所得和投资所得;三是社会养老模式——主要的经济支持力来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养老金支持或者是社会人道主义的帮助。在上述三类养老模式中,又以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为主。
在社会养老模式中,其主要经济支持力来自以下几种类型:
(一)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是浙江农村的一个新型养老模式,1995年在全省展开。由于目前农村养老保险正处于过渡期(由民政部转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管理),有此交接工作还没有完成,所以农村养老保险基本没有大的发展。
(二)农村社区农民退休金制度这是富裕农村社区为保障本社区老年农民养老的一种形式,其资金主要来自村办企业的利润、出让土地款或其他集体经济资产。村养老基金实行退休金制度,其标准根据当地的经济条件而定,不同程度地解决了本社区农民的养老需求。
(三)计划生育养老保险与计划生育公益金等计划生育养老保险的保险对象是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家庭,尤其是独生子女与纯女户父母养老保险。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浙江提出了在全省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重点对有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进行社会救助.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障近年有所发展,但目前浙江农村仍以家庭养老和以个人自养为主,作为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核心部分的社会保险仍处于起步阶段,城乡养老社会保障的差距仍然十分明显。其存在的问题十分尖锐和复杂。
(一)认识偏差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设计深受城乡二元结构理论的影响,从而形成了浙江省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最大误区:由农村解决自身的社会养老保障问题。
(二)立法滞后农保工作至今尚没有一部完整规范的、由人大通过的法律,导致实际工作中体制关系难以理顺,法律责任不明确,政策尺度难把握(如开展农保与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等矛盾,直接影响农保制度的确立。
(三)基本方案尚需完善首先,方案需进一步精算。现行方案缺乏令人信服的坚实依据,尤其是在一些具体测算指标上尚无完整的体系。其次,如何体现风险共济的保险原则。目前浙江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种“完全个人账户制”,这种方案权益关系明确、符合农民的心理。但它背离了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于政府、单位和个人的基本特征。同时,完全的个人账户制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无法统筹、难以体现风险共济。这又背离了社会保障的根本性质。
(四)社会化水平低,投保人数占应保人数的比例小国家规定农村养老保险对象为20 - 60岁的农村居民,但是目前浙江农村20-60岁的投保人数占应投保人数的比重不足50 % 。
(五)人均参保值低,根本不能满足农村老年人基本养老的需求到1999年底,全国有8000多万人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累计收人保险金仅为184亿元、1998年向59.8万参保人发放养老金“人均42元”(中国社科院《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课题组,2000),略高于各地支付给“五保”老人的平均费用。这对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只能起补充作用,而不能起保障作用。
(六)养老金缺乏适当的保值增值措施,投资渠道单一目前浙江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渠道主要有两条:一是存人银行,二是购买政府债券。这两条途径的收益率都非常低。在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如果不能实现当初农民投保时国家承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12.9%的利率,则养老金不仅不能保值和增值,反而会贬值。
(七)公平性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般是补干部不补群众,干部补得多、群众补得少。
(八)管理不规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分散,城乡分割、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缺乏专业人才和严格的管理制度,机构设置不健全,使得管理水平低下。加之将社会保障基金征缴、管理、使用集于一身,有悖于国际上将征、管、用分离的通行做法,致使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难以得到保障。
三、发展趋势——对策思考
对于农村养老问题,如果仍然局限于从农村寻找解决的途径,必然会陷入一种恶性循环。我们应当看到,正是农村特别是广大的农民工对城市经济的无私贡献,推动了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21世纪,农民的养老问题陷人了困境。如果不能及时建立以社会公平为前提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仍然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来推动城市的发展,势必会极大地挫伤广大农民的积极性。
笔者认为,要最终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只有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前提下逐渐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只有这样,广大农民才能真正公平地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真正体会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社会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有一个重要原则:损益补偿。也就是说,在此政策中受损的群体在彼政策中应得到相应补偿,以利于维护各种利益的均衡。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就是“损益补偿”的具体表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大势所趋。浙江作为一个经济大省和一个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省份,理应为全国树立榜样。浙江以强大的经济后盾来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可行的。
(一)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支持条件
1理论支撑
(1)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符合社会保障的基本理念。社会保障有两个基本理念:生存权和社会公平。首先,生存权具体表现为社会保障的普遍性和全面性。其次,社会的发展追求两个目标:即“公平和效率”。市场经济自动倾斜于效率,社会保障则是通过国家干预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而向公平倾斜的制度。当然,这两者之间需要实现最佳组合。
从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上看,社会保障的第一责任人是政府,其基本要求是保障每个公民基本生活的尊严。只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国家可以根据具体的地区条件,采取不同的方式,以体现保障水平的区域性差异等。但是,差异性必然以普遍享有社会保障为基础,必须以“社会公平”为前提。
基于社会保障的上述理念,构造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模式必须以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为前提。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以人为本,代际和谐,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发展目标。农村老年人同样是法定公民,政府和社会有责任来保障其晚年的生存状态;而他们无固定的养老收人、其生活风险和困难程度要甚于城镇老年人,从而更需要社会保障。
(2)浙江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迫切性和必然性。第一,浙江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水平日益提高的过程,实质上是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城乡社会保障的一体化不仅是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消除城乡壁垒的重要突破口之一。
第二,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是应对农村老龄化的需要。浙江农村正面临自然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双重压力。大多数老年农民既无积蓄(或少得可怜)、又无保障(没有退休金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覆盖面小且保险水平低,其生活基本上依赖子女的供养。这种供养缺乏“制度”刚性,弹性余地很大)。农村老年人口的“老有所养”成为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政府对这个问题的解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论文关键词:小康社会 农村养老模式 农村养老方式 农村养老保障
论文摘要:建认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不可少的部分浙江的农村社会保障面临挑战,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不容乐观,存在不少的问题二因此,应当建立城乡一休化的二位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以推进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的改革发展、
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浙江省不仅进入厂老龄化社会,而且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位居全国第二位,由于浙江的社会经济较发达、计划生育工作成绩显着,农村人口的老龄化速度上升迅速,浙江乡村衡量老年型人口的四项指标均高于城市地区‘可见,浙江乡村的老龄化程度比城市地区严重,面临的挑战比城市地区更大(见下表)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浙江作为全国第一个人均GDP超过2000美元的省份,更应在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方面先行一步。
一、浙江省农村养老保障的现状
20世纪80年代以来,浙江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在传统家庭养老的基础上有了拓展:一是集中在敬老院供养,由所在村提供粮食资金,由乡镇企业收人、乡村提留和地方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二是老年人分散供养,由村级基层组织给予照顾。但这一保障项日所涵盖的老年人口比重较小。农村老年人的社会救济,主要是建立在.“三提五统”基础上的“五保”制度。此外,浙江从2001年起,将农村居民也纳入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中。当然,能享受到这一制度的人,目前所占比重较小。
目前,浙江的农村老人养老模式大致有三类:
一是家庭养老模式——养老经济上的支持力来源主要是来自家庭成员;二是自我养老模式——主要的经济支持力来自自我的储蓄或者其它的劳动所得和投资所得;三是社会养老模式——主要的经济支持力来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养老金支持或者是社会人道主义的帮助。在上述三类养老模式中,又以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为主。
在社会养老模式中,其主要经济支持力来自以下几种类型:
(一)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是浙江农村的一个新型养老模式,1995年在全省展开。由于目前农村养老保险正处于过渡期(由民政部转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管理),有此交接工作还没有完成,所以农村养老保险基本没有大的发展。
(二)农村社区农民退休金制度这是富裕农村社区为保障本社区老年农民养老的一种形式,其资金主要来自村办企业的利润、出让土地款或其他集体经济资产。村养老基金实行退休金制度,其标准根据当地的经济条件而定,不同程度地解决了本社区农民的养老需求。
(三)计划生育养老保险与计划生育公益金等计划生育养老保险的保险对象是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家庭,尤其是独生子女与纯女户父母养老保险。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浙江提出了在全省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重点对有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进行社会救助.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障近年有所发展,但目前浙江农村仍以家庭养老和以个人自养为主,作为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核心部分的社会保险仍处于起步阶段,城乡养老社会保障的差距仍然十分明显。其存在的问题十分尖锐和复杂。
(一)认识偏差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设计深受城乡二元结构理论的影响,从而形成了浙江省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最大误区:由农村解决自身的社会养老保障问题。
(二)立法滞后农保工作至今尚没有一部完整规范的、由人大通过的法律,导致实际工作中体制关系难以理顺,法律责任不明确,政策尺度难把握(如开展农保与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等矛盾,直接影响农保制度的确立。
(三)基本方案尚需完善首先,方案需进一步精算。现行方案缺乏令人信服的坚实依据,尤其是在一些具体测算指标上尚无完整的体系。其次,如何体现风险共济的保险原则。目前浙江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种“完全个人账户制”,这种方案权益关系明确、符合农民的心理。但它背离了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于政府、单位和个人的基本特征。同时,完全的个人账户制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无法统筹、难以体现风险共济。这又背离了社会保障的根本性质。
(四)社会化水平低,投保人数占应保人数的比例小国家规定农村养老保险对象为20 - 60岁的农村居民,但是目前浙江农村20-60岁的投保人数占应投保人数的比重不足50 % 。
(五)人均参保值低,根本不能满足农村老年人基本养老的需求到1999年底,全国有8000多万人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累计收人保险金仅为184亿元、1998年向59.8万参保人发放养老金“人均42元”(中国社科院《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课题组,2000),略高于各地支付给“五保”老人的平均费用。这对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只能起补充作用,而不能起保障作用。
(六)养老金缺乏适当的保值增值措施,投资渠道单一目前浙江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渠道主要有两条:一是存人银行,二是购买政府债券。这两条途径的收益率都非常低。在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如果不能实现当初农民投保时国家承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12.9%的利率,则养老金不仅不能保值和增值,反而会贬值。
(七)公平性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般是补干部不补群众,干部补得多、群众补得少。
(八)管理不规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分散,城乡分割、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缺乏专业人才和严格的管理制度,机构设置不健全,使得管理水平低下。加之将社会保障基金征缴、管理、使用集于一身,有悖于国际上将征、管、用分离的通行做法,致使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难以得到保障。
三、发展趋势——对策思考
对于农村养老问题,如果仍然局限于从农村寻找解决的途径,必然会陷入一种恶性循环。我们应当看到,正是农村特别是广大的农民工对城市经济的无私贡献,推动了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21世纪,农民的养老问题陷人了困境。如果不能及时建立以社会公平为前提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仍然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来推动城市的发展,势必会极大地挫伤广大农民的积极性。
笔者认为,要最终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只有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前提下逐渐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只有这样,广大农民才能真正公平地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真正体会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社会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有一个重要原则:损益补偿。也就是说,在此政策中受损的群体在彼政策中应得到相应补偿,以利于维护各种利益的均衡。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就是“损益补偿”的具体表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大势所趋。浙江作为一个经济大省和一个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省份,理应为全国树立榜样。浙江以强大的经济后盾来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可行的。
(一)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支持条件
1理论支撑
(1)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符合社会保障的基本理念。社会保障有两个基本理念:生存权和社会公平。首先,生存权具体表现为社会保障的普遍性和全面性。其次,社会的发展追求两个目标:即“公平和效率”。市场经济自动倾斜于效率,社会保障则是通过国家干预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而向公平倾斜的制度。当然,这两者之间需要实现最佳组合。
从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上看,社会保障的第一责任人是政府,其基本要求是保障每个公民基本生活的尊严。只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国家可以根据具体的地区条件,采取不同的方式,以体现保障水平的区域性差异等。但是,差异性必然以普遍享有社会保障为基础,必须以“社会公平”为前提。
基于社会保障的上述理念,构造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模式必须以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为前提。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以人为本,代际和谐,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发展目标。农村老年人同样是法定公民,政府和社会有责任来保障其晚年的生存状态;而他们无固定的养老收人、其生活风险和困难程度要甚于城镇老年人,从而更需要社会保障。
城乡一体化面临的问题范文3
关键词:统筹城乡;一体化;城镇化经济
世界经济发展的规律表明,当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及社会事业发展达到一定程度时,实行城乡统筹发展,走一体化发展之路是必然趋势。我国在21世纪之初就确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这个目标的重点之一,就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一、确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基本方略
围绕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就是要构建农村变革和城市化进程相互依存的关系,使一部分农民在依托农村而较少后顾之忧的前提下,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迈进,逐步经历由“离土不离乡”向部分“离土离乡”和完全“离土离乡”的过渡,使传统的城乡矛盾在国家控制下逐步得到化解,避免大批失地、无业、无资农民盲目涌向城市。
(一)协调推进城镇化和产业发展转型。城镇化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重大战略问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融合作用,对于促进工农和城乡协调发展,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城乡居民收入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同时,城镇化需要不断强化产业支撑,两者具有双向互动的功效,因此,需要协调推进城镇化和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一是实施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战略。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和保障国家安全的高度出发,着眼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的变化,统筹研究制定和实施与中国实际相符合的城镇化战略。二是加快产业发展转型。产业发展是城镇化的有力支撑,也是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基础。产业发展必须实体产业和服务业两手抓,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完善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改善服务业发展质量,提高服务业整体发展能力。
(二)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是十明确提出的要求。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关键问题是要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公共资源,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提高配置效率,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我认为应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是公平和效率的关系。推进城乡一体化,既要着眼于公平,使农村居民可以像城镇居民一样公平地获取公共资源,享有公共服务,同沐公共财政的阳光;更要着眼于发展,提高城乡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城乡发展能力。
二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进城乡一体化,应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通过政府行政力量和公共资源,统筹城乡规划,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社会事业向农村侧重,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
三是输血与造血的关系。推进城乡一体化,需要加大对农村的财政投入力度,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更要提高农业和农村的发展能力,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增强“造血”机能。
四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关系。推进城乡一体化,经济发展是前提,是基础,是重点,同时城乡一体化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
二、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
(一)统筹城乡发展。在战略指导思想上,要以化解城乡矛盾为重点,使农村的发展不断靠近城镇化目标,用“城”的定位引导和把握好同“乡”的建设。同时要克服就村建“村”的狭隘认识,改变短期行为、重复建设、低水平维持型发展的工作思路,切实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
(二)推动综合变革。我国沿海发达地区的实践证明,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实际上是一个包括有农业产业化、生产标准化、机制市场化、发展城镇化等在内的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综合性变革过程。这诸多变革既各有侧重又相互依存,仅靠农业一个方面的发展和变革是无法完成的。谋求在全方位、深层次上推动“乡”与“城”发展方式的有机统一,是从根本上化解城乡对立的必经之路,也是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战略抓手。
(三)破除体制障碍。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也是一场城乡之间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大变革。由于长期以来采取城乡分割管理体制和城乡不同的治理模式,我国城乡一体化面临一系列的体制,缺少合理规范的融通促进机制。当前,应以户籍制度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改革,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人口之间的均等享有,让农民切实分享经济改革与社会发展的成果。
三、推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将是长期艰巨的任务
在一个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实现城乡一体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本身就是人类社会发展史的一个壮举,没有样板可循。尽管现在已经有了一个比较好的发展基础,但面临的挑战也是巨大的。人口众多且呈现老年化趋势,城镇化的质量不高,产业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粗放,农业基础薄弱,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依然存在较大差距,城乡一体化制度建设刚刚起步等等。因此,推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将是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从思想、政策、制度建设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城乡一体化面临的问题范文4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苏南模式;土地集约利用率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7.17.007
1引言
1.1问题的提出
城乡一体化是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进程的一个新阶段,城乡一体化是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综合研究,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促进城市和农村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市场信息、政策措施、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的一体化,改变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在政策上的平等、产业发展上的互补、国民待遇上的一致,让农村居民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样的文明和实惠,使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得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2017年的《社会蓝皮书》暨中国社会形势报告会上,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培林表示:2016年中国城镇化率已超过57%,A计在2020年将超过60%,但是从目前我国城镇化发展的趋势来看,乡村人口向城镇大规模集中的时期已经过去。城镇化的速度可能会有所放缓,进城农民工的数量增长幅度已经大大减弱。而未来中国城镇化会实行什么样的形式,需要观察和研究。逆城镇化、城乡一体化、乡村生活的复兴,是未来发展新型城镇化的一大趋势,新型城镇化并不意味着农民都栖身于城市,而是让生活在乡村的人达到城镇的生活品质,同时还能享受乡村的美好环境。
1.2研究意义及研究现状
苏南地区是我国城乡一体化模式的发源地,而无锡作为是“苏南模式”的核心区域,研究“苏南模式”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无锡市城乡一体化其不断转型创新的演变过程,对于我国当代城市化路径的研究探索具有重要意义。
在当前环境下,无锡市已进入“城市提质、内涵发展;城乡统筹、融合发展”的发展转型新阶段。《无锡市“十三五”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的报告中提出,推进形成无锡市“一体两翼、一轴两带”、市区“一主双群、两带三心”的空间架构,加速实施区域融合策略、城乡一体化策略、提升城市品质和城市安全保障策略,同步开展七大城乡空间布局优化行动。
2无锡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现状
2.1城乡一体化在无锡的历史模式
20世纪80年代初,位于长三角地区的苏州、无锡、常州地区(即苏南地区),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和集体经济,从而形成了“乡镇企业发展带动”的城乡一体化的方式和路径,即所谓的“苏南模式”。
“苏南模式”的本质是以乡镇企业为基础的城乡产业协调互动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模式,采取“以工补农、以工建农”的方法,以达到协调工农关系,稳定农业生产的目的。这一模式也激发了当地农业机械化、水利化、良种化和服务社会化的发展,也促使了苏南地区一、二、三产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据相关调查研究显示,凭借持续的城乡一体化模式,在2007年,苏南地区就已先后达到了全面小康的水平。
尽管无锡市通过“苏南模式”中的“三个集中”方针(即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小城镇集中)的实施、“农业现代化、工业集约化、农村城市化”的发展方式、坚持农工结合、统分结合、产销结合的运行轨制、和建立“以工补农、以工建农”的农业投入制度,确实实现了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一体化发展。但不可避免的是,这一模式也存在着一定问题。一方面,当地的乡镇企业规模较小,不利于形成规模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很难实现;另一方面,由于不能提供先进的技术支持,企业的商品质量很难保证,同时也会造成当地的环境污染,特别是2007年的无锡蓝藻事件的发生,才使得无锡工业发展对环境破坏的问题得到广泛关注。
2.2无锡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现状及面临的主要问题
2.2.1耕地后备资源紧张,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有待提高
截至2016年,无锡市域土地开发强度已超过326%,是江苏省内最高,单位面积建设用地产出为51088万元/公顷。而世界上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较高的地区如新加坡,虽然早在2008年达到了25%土地开发强度水平,但其单位面积建设用地产出高达363万美元/公顷。可见,无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上升的余地。
同时,无锡市耕地后备资源十分紧张,有着较高的土地开发强度,而国际上对区域开发强度的警戒线是30%,使得无锡市必须走存量用地开发的城市更新之路,节约土地开发已势在必行。
2.2.2城乡发展存在区域性不协调
无锡市在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在产业发展方面缺乏有效的统筹规划。以锡澄沿路产业带为例,惠山新城计划发展新兴产业园区,主要发展锡澄联动的现代化战略中心,而江阴将南部六镇发展为生态农业、观光农业,两地产业无法形成一体化互动;而对于环太湖产业带,宜兴计划打造以环太湖为中心的低碳生态经济带。但由于行政区的阻碍,环太湖产业带没有和市区形成直接的高速连接,使得无锡与宜兴环太湖产业的共同发展成为空谈。
2.2.3节能减排面临较大压力
通过多年的不懈整治和努力,无锡地区在环境基
础设施建设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无锡市域内太湖水域总体水质已经有所改善;市区新增绿化面积自2016年已达200万平方米,湿地修复面积4500亩;完成100个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效管理示例。但同时,因为无区域的工业基础大,所以节能减排压力依旧较大。目前全市危险废物焚烧能力缺口较大,畜禽养殖量小、分散、点多,其空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形势依然严峻。
3无锡市城乡一体化的实现路径
通过对无锡地区的城乡一体化发展历史及现状进行整理分析,可以看出,无锡地区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是以,在研究完善o锡城乡一体化实现路径时,要充分联系当地的实际水平和发展近况,因地制宜、对症下药,从而进一步推进、优化无锡市城乡一体化的实现路径。
3.1乡村城镇化
在无锡城乡一体化的过程中,主要的特点就是乡村城镇化,而无锡城乡一体化的成功之处则是以小城镇为建设重点的乡村城镇化发展。无锡的乡村城镇化应以发展小城镇为主要方法,加速发展小城镇,从而促进和引导乡镇企业转向小城镇,促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小城镇居住、就业,施展小城镇的聚集人口、经济效应,从而对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起重大意义。无锡应持续注重小城镇规划建设,确保每个乡镇都有正确规划,着重关注重点小城镇的规划,确保了城乡一体化的科学规范及可持续发展。
3.2融入长江三角洲,打造无锡都市区
在2010年《长江三角洲区域规划》出台之后,长三角地区城市群有了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城市群的机会。而无锡地处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群的中心位置,更要加快融入长江三角洲一体化进程的速度。在社保、医疗、公共交通等政策方面,要积极做好与其他城市的对接与融合工作。
同时也要着重打造无锡都市区。通过完成以无锡为主,江阴宜兴为辅,其他小城镇共同组成的无锡都市区,扩大无锡都市区的影响力,从而进一步推动锡澄一体化、锡宜一体化进程。
3.3加快生态城市、低碳城市、智慧城市建设
截至到目前为止,在生态城市建设方面,无锡已经建成国家生态城市群。在接下来,无锡应加大建设国家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力度,从而形成国家生态城市、乡镇、村庄统一系列的生态结构,并完成各区域主体功能规划。在低碳城市方面,持续推进低碳产业体系、低碳产业园区、低碳社区的建设脚步。在智慧城市建设方面,要积极主动使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兴的信息技术,完成城市资源的配置优化配置,及促进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以推进传统城市一体化途径和现代信息技术的统筹融合。
参考文献
[1]刘兴萍.成都市城乡一体化的实践研究[J].西南交通大学,2007.
[2]聂磊.苏北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路径探析[J].江苏社会科学,2016,(6).
城乡一体化面临的问题范文5
关键词:资源开发城市;城市转型;能源支配;环境治理
中图分类号:F407.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5-0000-01
引言
有学者通过研究发现,煤炭资源型城市各项发展指标全面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尤其是中部和北方地区更是突出。过度依赖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产业价值链分配不均等、自然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是当前煤炭城市普遍面临着的发展威胁和挑战[1]。在开发煤炭资源过程中,对周边土壤、空气、地下水等都会造成严重污染,如何修复煤炭城市被污染的自然生态系统,是当前煤炭城市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2]。目前,煤炭型城市转型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不仅是地方政府的重点工作,而且已上升到国家层面。本文将对煤炭城市产业转型发展进行深入分析,并从体制改革、生态修复等方面提出治理对策。
一、资源型城市经济发展与评价研究
国内煤炭城市发展模式最早借鉴了苏联的地域综合体模式,随着国内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推进,这种模式逐渐暴露出了各种弊端。在体制改革过程中,煤炭城市由于过度依赖煤炭资源发展,其原始资本积累明显要比其他城市少得多,这使得其遭遇了体制不公平待遇。一直以来,国内资源型城市发展受到了太多市场外因素影响,例如税收、价格、产业政策等,对城市发展模式和路径产生了深远影响。资源型城市在推进体制改革过程中遇到了巨大阻力,要弥补其历史资本积累亏空不仅要依靠市场手段,同时也亟待期待非市场力量的帮助。目前,大多数资源型城市面临着政企不分的困境,根据国外发展经验,城市转型发展必须要理顺政企关系,明确城企权责和义务。资源型城市长期倾向于资源开发利用领域,最产业结构、经济制度和产权制度缺乏足够重视,这是当前其发展过程中需要认真面对的问题。
国内学者主要从经济角度来研究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产业升级和转型成为学者们关注最多的问题。在国内资源型城市中,东北资源型城市最引人注意,产业衰退引起的失业率生生、经济发展倒退以及贫困问题,引起了政府、学术界等高度关注。对于资源型城市来说,资源产业结构优化与地方经济发展、资源产业链利益分配与城市发展关系是当前学术界研究存在的较大空白。从当前文献梳理情况来看,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亟待补充和完善:
首先,大多数学者将资源型城市发展危机归为资源枯竭、技术落后等方面的影响,鲜有学者从制度角度来分析资源型城市发展困境;
其次,目前学者大多倾向于经济、规划、环境等角度来研究资源型城市发展问题,很少有人从城市居民社会心理、行为角度来分析问题;
最后,现有研究文献将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简单的等同起来,显然这种做法有失科学合理性,因为可持续发展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一直以来学者们都侧重于经济转型角度来分析煤炭型城市发展问题,而产业转型只不过是通往可持续发展的一条途径而已,可持续发展对经济、技术、制度、环境等同时提出了要求。
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分析与方案
这里以淮北市作为案例分析,淮北是我国著名的“煤都”城市,为国家经济发展输送了大量煤炭资源。为了走出过度依赖煤炭资源发展模式限制,淮北市未雨绸缪进行了发展转型规划:从单一的煤炭行业向多元化产业转型、从传统农业向向现代农业转型、从传统商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从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发展、从煤炭产业主导发展模式向生态绿色城市发展,从传统行政管理模式向服务型政府转型。经过多年努力和转型,淮北市产业多元化发展收到了良好成效,煤炭产值占比逐渐下降。在中部崛起以及振兴淮北战略推动下,淮北立足地方发展实际,以六大转型发展为龙头,稳扎稳打,取得了十分突出的成就。总体来说,淮北市转型方案主要有如下特点:
1.拓宽炭产业辐射范围,走多样化产业发展道路
为提高煤炭产业产值,大力发展煤炭深加工产业基地,通过不断扩大产业规模形成规模效应,不断拓宽产业链辐射范围,延长产业链长度,大力发掘传统产业增长空间。以拓宽煤炭产业辐射范围为导向,大力推进煤炭产业深加工,利用地方传统产业聚集效应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大力引进煤炭洗选加工、煤化工产能,发展煤泥奸石发电,投资粉煤灰项目,打造煤焦化电一体化产业链。在立足传统产业链基础上,大力推进“煤化盐化一体化”产业。截止到目前,煤炭产业产值规模显著增长,同时绿色发展、环境保护观念得到了强化。
2.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不断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
以推进城乡一体化为推手,加快城市转型发展步伐,大力提高城乡规划一体化、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城乡科教文卫一体化、城乡社会保险体系一体化、城乡劳动和就业一体化、城乡自然环境保护一体化以及城乡组织文化一体化。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发展体系,在发展传统产业基础上,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业规模化生产水平。
3.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格局,开展外向投资合作
不断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打造高效、务实、公平市场环境,提高政府部门行政管理效率,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政策支持。通过招商引资、校企合作、产业政策等途径,引入外部经济发展资源和要素,不断夯实本地经济发展基础。
三、结束语
本文对煤炭城市的定义、特点进行了介绍和阐述,从产业发展角度出发,提出了煤炭城市转型发展思路和对策。煤炭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特点,煤炭城市必定要通过产业转型升级来寻求新的发展机遇。本文最后提出了煤炭城市产业转型具体对策,阐述了产业转型基本路径、方向,并采取案例分析方法,吸取了其他煤炭城市转型发展经验。
参考文献:
[1]汤建影,周德群.中国煤炭城市全要素生产率变动的实证研究[J].中国矿业大学学报,2007,22(11):58-63.
城乡一体化面临的问题范文6
我国人口的聚集呈现出两种趋势:
第一个趋势,也是最主流的一个模式,即大规模人口向一二线城市聚集,形成大型、超大型城市群,我们称之为“中心化聚集模式”。目前我国一线大型城市群的房价都保持着良性的增长,而三四线城市则遇到了很大障碍,出现了大量的住房剩余,正是这一聚集模式的反映。未来,城镇化还有近二十年的持续发展过程,而大型城市群将成为城市发展的主要风向标。人口聚集推高房价,因此,“地王”的产生是必然的。但类似北京的“圈城”发展结构已经很难维持,需要更合理的城市结构。
另一个趋势是以旅游为方式,以人的空间位移为主导,由大量的养生、养老、商务、会议、体育运动等出游而形成的,由城区向城郊、乡村等自然环境良好的区域聚集的模式,我们称之为“逆城市化聚集模式”。与第一种“以生活、工作为主体的永久性的居住化”正好相反,这种趋势是以短期流动为特征,人口聚集的规模也非常大。据统计,中国人均出游次数达到了2.3次,2012年的出游量达到了30亿人次。未来,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整体增长、消费趋势的变化以及健康老人人群的增长,这种趋势将更加明显。
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四大重点问题
面对传统城镇化中出现的问题,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四大要求:产城一体化、解决好“人”的问题、实现城乡统筹和优化城市格局。
产城一体化:未来的新型城镇化应摆脱当下以住宅为核心的城市化,有效结合产业来带动,形成人口聚集,配套公共服务、商业,形成产业、居住与城市一体化发展的格局。
解决人的问题:使外来人口享受与本地城镇居民平等的公共服务待遇,真正实现农民的“市民化”。
城乡统筹: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功能、城乡关系,这样的发展包括就地城市化,是未来中国最重要的、也是解决农民出路最重要的方向。
优化城市格局:摊大饼的城市格局一定不会持续,未来应以城市群的同城化为主体,以卫星城为发展重点,并与就地城镇化的特色城镇发展相结合。
市场主导是未来新型城镇化的基本逻辑
面临新型城镇化的要求,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显得有些薄弱。而随着国家对市场地位的确定,市场主导将成为未来新型城镇化的基本逻辑,地产开发商将在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他们要完成的“造城”、依托于产城一体化生长出来的城镇化,不仅仅是综合体,而是经营性地产项目带动所形成的综合体延伸,以及居住一体化、城乡配套一体化、城乡社会保障和社会公共服务一体化形成的城镇结构,我们称之为市场化下生长出来的城市化,这将成为未来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模式和结构。
市场化生长出来的城市最有生命力,但在市场主导下的新型城镇化趋势下,城市规划与管理却面临着较大的挑战。现在的城镇村体系完全不能概括如今蓬勃发展的具有城镇结构的综合体,他们既不属于城市,也不属于乡镇,而是一个独立的结构。因此,政府必须改变原有观念,出台政策,将大规模的这一城镇类型纳入到城市结构中来。从而形成城市群、城市带、大中城市、小城镇、综合体、新农村社区等多样化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城镇体系。
未来地产商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