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幼儿园法律培训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幼儿园法律培训范文1
关键词: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战略研究
中图分类号:G45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44-0049-02
一、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现存问题
1.教师身份定位不明、数量少。由于幼儿园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的一部分,这就使得幼儿园教师的身份比较特殊,幼儿园教师同样属于教师的一种,但是在待遇方面却与中小学教师有着极大的差异,有的幼儿园教师甚至没有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身份定位不明确直接影响了幼儿园教师的社会地位。我国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的现状是在一些公立幼儿园和高档幼儿园,专职教师与保育员数目较多,但是在一些民办幼儿园里缺少专职教师,教师数量根本达不到基本要求。有的幼儿园班级中甚至出现一名教师负责多门科目的现象,这不仅加剧了教师的工作任务,也降低了教学质量。
2.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民办幼儿园中,有百分之二十左右的教师是初中学历,其余一些教师虽然学历稍微高些,但是缺乏专业培训,缺乏一定的专业技能。很多幼儿园教师都是在初中毕业之后便到幼师学校进行短暂的学习,过一段时间在简单的考评之后便直接参加工作。初中学历的教师自身的素质修养与文化水平本身就不具备优势,短暂的幼师学校的培训并没有使他们掌握全面系统的专业教学知识与技能,因此难以保证教学质量。
3.幼儿园教师待遇低。我国幼儿园教师的工资水平与其他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水平相比仍有着较大的差距,一些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工资才一千左右,更不用说农村幼儿园的教师工资了。幼儿园教师的工资水平低,社会福利待遇也比不上其他中小学教师,这就会导致幼儿园教师的社会地位低,幼儿园教师感觉自己不受重视,在教学时难免会产生不良情绪,严重影响教学效果。
4.幼儿教师发展机会少。在我国幼儿园中,许多青年教师都有着提高自我的想法,但是在工作过程中却缺少这样的机会。因为目前幼师培训机构数量少,现有的培训机构大都是收到钱之后便给学员发放相关的资格证书,培训机构本身也专业性不强,不能对教师进行专业、系统化的培训。另外,幼儿园教师的日常工作比较繁忙,易产生疲惫,平时的休息时间也不多,在下班之后往往还要操劳家务,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参加幼师培训。我国幼儿园给教师提供的发展机会也较少,因此幼儿园教师接受再教育的机会不多,难以进行自我提升与发展。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战略分析
1.做好教育立法工作。做好幼儿园教育的立法工作有利于促进幼儿园教育的健康发展。随着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律体系逐步健全,但是缺少幼儿园教育方面的法律。在当今社会,做好幼儿园教育的立法工作十分必要,国家应该从法律层面提高社会对幼儿园教育的重视程度,将幼儿园教育归纳到义务教育的体系中。应该用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幼儿园教育的意义、地位以及各部门在幼儿园教育工作中的职责与义务。幼儿园教育立法工作可以规范幼儿园教育各部门之间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幼儿园教师的社会地位与薪酬待遇,有利于幼儿园教师的再教育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水平,有利于促进幼儿园师资队伍的健康发展。
2.合理配置优秀师资。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落后,对教育的财力、人力投入不足,对幼儿园教育更是不重视,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严重制约着幼儿园教育的发展,因此需要实现幼儿园教学资源的合理分配,实现地区教育均衡发展。政府不能只将注意力放在普及幼儿园教育上,还要能够均衡各地区教育发展。政府要加大教育资金的投入,在欠发达地区与农村落后地区建立幼儿园,为这些幼儿园提供师资力量,将一些优秀的幼儿园教师合理分配到这些幼儿园,对其他教师进行指导,从而提高幼儿园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幼儿园教学质量。
3.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我国很多地区的政府部门对幼儿园教育不够重视,教育部门缺乏对幼儿园教育的关注,相关职能定位不明,这就导致幼儿园工作进展不顺利。我国教育改革明确指出政府部门在幼儿园教育方面的职责,政府要对幼儿园教育加强引导,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的发展,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政府部门要加强重视,对幼儿园教育进行宏观指导并进行综合管理。要提高对幼儿园教育的资金投入,提高幼儿园教师的工资水平,提高幼儿园的办学条件,从而减少优秀教师人才的流失,提高教学水平。
4.构建幼儿园师资培训体系。提高幼儿园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是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因此我国需要加大对幼儿园教师的再教育力度,构建幼儿园师资培训体系,进一步提升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养与教学水平。我国需要办好师范类幼儿园教育专业,在课程设置上合理安排专业课程,为幼儿园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技能的教师。此外,国家还可以开办一些幼儿师范学校,有针对性地进行学员的招募,严格制定学业考评制度,确保上岗教师具备一定的资质水平。幼儿园要提高幼儿园教师的录用门槛,提高幼儿园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对在岗教师要进行定期培训,加强与师范学院和幼师培训机构的联系,获得更多的幼儿园教师人才储备力量,从而确保幼儿园师资队伍质量。
幼儿园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幼儿园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是提高幼儿园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优化师资队伍建设,确保幼儿园教育的健康发展。我国教育事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状态,新课程标准改革推动了幼儿园教育的发展,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成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要做好立法工作、人才资源配置工作,充分发挥政治的作用,健全师资培训体系,从而保障幼儿园教育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幼儿园法律培训范文2
一、制约我国民办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因素分析
(一)社会性因素分析
1.先行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完善
虽然国家出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教育法》为我国民办幼儿教育提供了大体的法律框架,然而由于部分法律自身存在不足,导致民办幼儿教育在税收与盈利方面存在问题,这就对民办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产生影响。此外,虽然我国近些年来出台了新的法律法规,但多数法律政策都限制了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并且一些地区的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民办幼儿教育存在很大偏见,这些都制约了我国民办幼儿教育的正常发展。
2.民办幼儿园管理体系不合理,缺乏足够的管理力度
我国近些年民办幼儿园的数量有所增加,但管理方面的人才却并没有增加,当前民办幼儿教育的管理工作依然是教育事业中的一大弊病。在相关的教育部门中,原本负责直接管理幼教的工作人员一般都挂靠在基教科、成教科或职教科名下,对于民办幼儿教育的监督工作落实不到位,同时部分地方政府在幼儿教育管理工作中还存在多头管理现象,从而出现岗位职责不够明确等问题。
(二)民办幼儿园自身问题分析
1.部分民办幼儿园投入力度不足
由于部分民办幼儿园在资金投入方面不足,且卫生条件及硬件设施较差,存在很多安全隐患,部分民办幼儿园由于门槛设置过高,但幼儿园市场需求又十分庞大,这就导致很多未注册的不正规幼儿园屡禁不止。这些幼儿园不仅硬件设施及卫生条件较差,并且教育的质量也难以保障,这就对孩子的安全健康及学习生活产生很大影响。
2.保教工作不够科学与规范
一些民办幼儿园由于过分追求经济效益,或一味满足家长的各种要求,不顾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律,强行灌输知识技能教育,从而影响了儿童的全面发展。还有些幼儿园因过分担心安全问题,对儿童的正常活动加以限制,这些都对儿童的学习生活及全面发展造成很大束缚。
3.师资力量不强,师资队伍不够稳定
由于幼儿园教师的待遇并不是很高,甚至低于中等收入水平,并且一些民办幼儿园并没有为幼儿园老师缴纳社保,对教师的重视力度不够,从而导致教师跳槽的现象屡屡发生,最终使民办幼儿园的教师队伍不够稳定,师资力量也较为薄弱。
二、促进民办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相关对策
1.全面贯彻落实民办幼儿园教师的社保及劳保制度
相关部门应当构建科学的幼师准入制度,可通过推行人事制度来管理民办幼儿园教师,同时对民办幼儿园的教师聘用制度进行改革,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贯彻落实现有的幼师社保制度,切实维护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
2.开启民办幼儿园教育立法,构建科学完善的管理体系
通过开启民办幼儿教育立法,能够对民办幼儿教育事业的法律地位进行确定,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及各级政府的职责,从而为民办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法律基础。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民办幼儿教育事业的监督与引导,并加强宏观调控,切实保证民办幼儿的保教质量,使幼儿园的开办更加规范化。此外,民办幼儿园可以通过设立民办幼儿教育专项经费,引导与促进民办幼儿教育健康、均衡及快速发展。
3.幼师要加强自身管理,提升综合素质与教学能力
幼儿园法律培训范文3
(1)过于重视知识教育的难度与数量。幼儿园机构为增加收入与扩大生源,多以特色班相辅助。幼儿在接受一般教育后,还要在舞蹈、书法、钢琴、英语、计算机、绘画上花许多时间,因而幼儿的生活也是忙碌的。幼儿园课程内容的增加与幼儿家长攀比心有关,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别人面前表现得聪明绝顶、知识渊博。某些课程内容不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给幼儿的身心造成了伤害。
(2)游戏被课堂教学代替。游戏是儿童的天性,却被幼儿园剥夺了。通过游戏,幼儿可了解周围的世界。游戏就是幼儿学习的方式。在教育部颁发的幼儿教育法规中,要求幼儿有足够的游戏活动时间,以个别活动、小组活动与集体活动等辅助。幼儿园要创造条件满足幼儿游戏。但是,幼儿园机构为向家长交付其理想成果,多在课堂上教授知识,让儿童听天书。
(3)制度“小学化”。幼儿在幼儿园的生活应该参考幼儿的发展特点做好组织安排,保证其健康成长。游戏活动、学习活动、生活活动等是幼儿的主要生活,要分配好时间比例。学习活动时间要控制,游戏活动与生活活动的时间要充裕。但是,幼儿园借鉴小学管理体制,作息时间基本和小学相同,幼儿活动场所多为教室。计算、拼写、朗读等课程内容占据多数时间。某些幼儿特长班时间更长,多的一天中有4~5节,这让幼儿无处获得欢乐,其天性发展受到制约。幼儿教育的“小学化”道路是对国家关于幼儿教育目标的公然违背。教育活动违背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培养出来的儿童多为“老态龙钟”,毫无生气。长时间地看书、写字,儿童的视力与骨骼被严重侵害,造成不良的体态与姿势。
二、幼儿教育小学化纠正对策
(1)转变教育观念。随着社会的进步,西方思想观念的融入,幼儿教育的全新教育观念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比如,幼儿是独立的人,和成人一样享有平等发展权利。成人应尊重幼儿个性,认识幼儿发展规律,不能将其与成人等同。幼儿教育应该分析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不可盲目强加成人教育观念。人的一生分为几个发展阶段,各阶段有不同的认识、需求,幼儿阶段的孩子好奇好问、活泼好动,是形成个性初级阶段,教育内容及形式应该考虑幼儿各项身心特性。
(2)规范现实操作。教育部门应切实行动起来,发挥法律赋予的职能,监督各幼儿园对法律规范的履行情况。定期抽查幼儿园在艺术、语言、社会、健康等教育内容的施行情况,做好办园标准审核,合格审批后方向其发放准办证。加强培训教师,教师素质是幼儿教育质量的保证。培训的目标在于让教师树立新时期的幼儿教育观念,帮助幼儿建立高尚人格。幼儿园主办人的办园目的要端正。在入学上,幼儿园要加强以下认识:幼儿入学接受教育不只在于知识的学习,也包括学习方式、社会性与情绪、语言发展等。对于示范性幼儿园,更应该发挥导向、辐射以及示范作用。此外,幼儿园还要发掘资源,走特色化道路。幼儿园应该认真分析自身优势,研究课程开发,为幼儿良好习惯养成打下基础。
(3)做好理论工作。理论是实践的指导,科学理论就是成功实践的一半。研究“幼小衔接”的方法,幼儿园与小学的过渡要自然、平顺,要重视教学内容、方式的研究,分析幼儿心理,避免“陡坡”情况出现。在大学学前教学专业,也要加强和实际幼儿园教育的联系研究。将我国整体幼儿教育状况以及地区教育现实向专业学生详细阐述,便于专业学生“心里有数”。
幼儿园法律培训范文4
高职学前教育专业校企合作开发课程,是指在对幼儿园相关岗位需求、就业环境、发展前景等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利用高职院校与合作幼儿园在教育资源、教育环境等方面的不同优势,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共同开发各类课程,以培养出高素质的学前教育工作者的实践过程。校企合作开发课程是扭转以高校为办学主体的思维模式,打破学科系统化的固有观念,实现职业教育改革的新突破,是职业教育改革的必由之路[1]。为此,笔者拟对高职学前教育专业理论课程的校企合作课程开发做些探讨。
高职学前教育专业的课程主要分为理论课、技能课和实践课三类。教育部2012年颁布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尤其强调要“把学前教育理论与保教实践相结合,突出保教实践能力”。不仅技能课和实践课有提升学生实践核心能力的义务,理论课程同样有此义务。理论课程可以通过与幼儿园合作,实行“校”“园”共同育人的模式,把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实现提升学生实践核心能力的目的。笔者拟以理论课“幼儿教育法规”为例,具体探析高职院校与幼儿园合作开发课程的相关问题。
一、校企合作开发学前教育专业理论课程的意义
理论课程实施校企合作开发的意义至少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学生发展的意义
主要体现在:其一,学生可以获得更加扎实的法律法规知识。因为校企合作课程开发为学生提供了全真的学习环境,案例来自幼儿园,学生会感到真实、可信,知道在校内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在幼儿园不仅有用,还很重要,学生带着问题到幼儿园学习,学习的目的性更强,主动性、积极性更高,学习后掌握得更牢。其二,通过到幼儿园上??践课,可以与幼儿园教师一起探讨并试图解决一些法律问题,这对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团队合作能力十分有益。其三,通过到幼儿园实践,学生能及时发现自身与就业岗位之间的差距,认清自己的努力目标和方向,专业思想会更加牢固,热爱幼儿等职业情感得以激发;通过对幼儿园真实案例的接触,责任心与法律意识等职业精神会有所增强。
(二)对幼儿园及其教师发展的意义
主要体现在:其一,高职院校的专任理论课教师可以对学生在幼儿园实际工作中碰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专业分析与点评,帮助他们解决实际的法律问题与困惑。其二,高职院校的专任理论课教师可以为幼儿园开设专题讲座,或者担任法律顾问,或者合作开展法律法规方面的实践型课题研究等,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幼儿园教师的法律素质可以得到较快提高。其三,高职院校为幼儿园培养出有较高法律素质的教师,对提高幼儿园依法治园水平和管理水平有很大帮助;幼儿园管理水平提高了,其社会形象与知名度也会随之提高。可见,幼儿园既是校企合作课程开发的实施者,又能在开发过程中直接受益。
(三)对高职院校及其专任理论课教师发展的意义
主要体现在:其一,幼儿园能为高职院校提供真实的人才培养场所,真实的案例,真实的处理法律问题的过程、经验与方法。这些场所、过程、经验与方法是高职院校自身无法提供的,也是任何模拟形式无法替代的,这对高职院校培养出幼儿园真正需要的、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非常有利。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提高了,其社会形象与知名度也会随之提高。其二,校企合作为高职院校专任理论课教师提供了与幼儿园实质性接触的机会,可让他们直观地了解幼儿园需要解决的实际法律问题。理论课教师一方面可以积累活生生的教学素材与案例,另一方面还可以及时调整教学内容,使教学的针对性更强,更切合学生未来就业的实际需求。这样,理论课教师的教学就会受到学生的欢迎,教学质量也会随之提高。其三,高职院校专任理论课教师拥有较为丰富的理论知识,这一优势在与幼儿园合作开发课程的具体实践中可以得到充分展示。在展示的过程中,理论课教师自身比较欠缺但又非常重要的实践能力也会得到提升。其四,高职院校专任理论课教师可以在校企合作的实践中找到切合高职教育特点,又是幼儿园实际需要的、有实用价值的幼儿教育法律法规方面的研究课题。
总之,不管是对学生、幼儿园及其教师,还是对高职院校及其专任理论课教师,校企合作开发理论课程都能够实现共同投入、共同开发、共同管理、共同受益、共同发展的“多赢”局面。
二、校企合作开发理论课程的基本过程
校企合作开发理论课程,须遵循一定的课程开发模式。高职层次、师范性质学前教育专业的理论课程适用“以能力为导向”的课程开发模式。该模式是指以达到某种职业能力要求为教学目标,以行业和用人单位的能力需求为导向选择课程内容,通过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实施达到教学目标的一种课程开发模式。
课程开发可分为静态和动态两个层面,静态层面是指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方法的选择与确定;动态层面是指课程内容的组织实施、评价和监控。这两个层面相互影响、互为依存,共同构成课程开发过程[2]。
下面阐述“以能力为导向”校企合作开发“幼儿教育法规”理论课程的基本过程。
(一)课程分析阶段
高职学前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注重师德核心素质和实践核心能力提升的高素质的学前教育工作者。与该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相适应,“幼儿教育法规”课程的建设目标是:掌握幼儿教育法规的基础知识,具备基本的法律素质,具备运用幼儿教育法规知识解决幼儿园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为了实现这一课程建设目标,应全面分析该门课程:一是通过对《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政策文件的分析,了解学前教育专业合格毕业生应具备的幼儿教育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素质与能力;二是通过召开专业指导委员会会议、园长座谈会、往届毕业生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园长个别访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往届毕业生已经具备和比较欠缺的幼儿教育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素质与能力,并深入分析具备或者欠缺这些知识、素质与能力的原因,为校企合作课程开发做好准备,为教学模式、教学内容以及课程资源的选择和教学方式方法的应用提供依据或参考。
(二)课程设计阶段
首先,校企共同开发适用于学前教育专业理论课程的课程开发模式。“幼儿教育法规”课程宜选择“以能力为导向”的课程开发模式。
其次,校企共同制定课程标准。这一课程标准必须以《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对幼儿园教师法律素质的要求为依据。
再次,确定与校企合作课程开发要求相适应的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评价方式等。具体而言,在教学模式上,改变以向学生传授系统幼儿教育法规知识为导向的教学模式,构建“以能力为导向”的教学模式;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打破原有知识逻辑结构,重构以学生解决实际法律问题为体系的教学内容,即缩减理论性较强的教学内容,多选择学生比较欠缺但实用性、实践性较强的教学内容;在教学方法的选择上,采用课堂讲授法、案例教学法、模拟课堂、分组讨论法、正反方辩论法、审判观摩法、模拟法庭、参观考察和法律咨询等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其中,优先选择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等实践性较强的教学方法;在考核评价上,注重考核学生的实践能力是否得到提升,注重对学生的过程性评价,注重在校外实训场所考核学生,注重由校外实训指导教师作为实践成绩的考核主体。
(三)课程实施阶段
1.筛选合作幼儿园
高职院校要从学前教育专业已有的校外实训基地中筛选出符合“幼儿教育法规”课程开发需求的合作幼儿园。筛选合作幼儿园时,应考虑的最主要因素有两个方面:一是该园的校外实训指导教师是否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二是实训指导教师对学生是否具备较强的实训指导能力。应该注意的是,选择合作幼儿园时不要仅仅盯住省、市级示范幼儿园或公办幼儿园,还要兼顾选择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幼儿园,这样才能与学生将来就业幼儿园的层次、类型相吻合,学生在校所学才能顺利迁移到未来的工作中。
2.签订合作合同
高职院校应与合作幼儿园签订校企合作课程开发合同。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合作双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二是校内专任理论课教师与校外实训指导教师各自应具备的条件;三是合作的具体内容,如指导实训、开设讲座、课题研究等;四是合作双方应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五是双方合作的具体运作规则;六是合作双方应给对方提供的各方面条件保障,包括经费、场所等;七是合作应取得的预期成效;八是如果没有达成预期成效相关责任方应承担的责任等。此外,校企双方合作的方式可以是紧密型的,也可以是松散型的,松散型的合作不一定要签订合同。
3.组建开发团队
校企合作开发“幼儿教育法规”课程中所说的团队包括管理团队与教师团队两部分,二者以教师团队为重。管理团队指在专业内建立的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中,高职院校方面由系主任、专业带头人、专业主任以及专门聘请的课程专家构成,校外方面主要由合作幼儿园的园长、分管教学的副园长构成。管理团队应定期召开座谈会,商讨合作事项,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进行政策把关、信息沟通、开设专题讲座等。教师团队应由高职院校的专任理论课教师与幼儿园的实训指导教师构成。校内外教师团队应合作开展学生需求调研,共同制定课程目标、课程标准,共同开发教材或课程资源,分别对学生进行理论与实践指导,共同制定课程考核标准并共同考核学生,相互为对方提供技术服务,共同监控校企合作的质量与成效,合作开展课题研究等。也就是说,校企合作双方教师都应参与到课程开发的全过程中,其中,高职院校专任理论课教师应起主要作用,承担主要责任。
4.选择与组织课程资源
在校企合作课程开发过程中,一是要充分开发和运用文本资源。要选择或编写符合校企合作课程开发要求的配套教材或实训指导书。对“幼儿教育法规”课程而言,可以不用分别开发和编写适用于校内理论教学的理论教材与适用于校外实践教学的实践教材,在理论教材中直接包括实训模块的相关内容即可。此外,还可以根据本校和学生的实际需要,选择和配置教学参考资料、校外实训指导教师培训资料或自学用书、学生学习参考资料以及学生课外阅读类文本性资源。二是要积极利用和开发网络资源。网络是一个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课程资源库。通过网络课程的开发,可使课堂学习与网络学习相结合,面对面学习与模拟情境学习相结合,师生合作学习与学生自主学习相结合,实现从平面走向立体,从整齐划一学习走向个性化学习的目标。三是要关注校企合作课程开发过程中动态生成的课程资源。
5.具体实施校企合作课程开发
校内专任理论课教师讲授完某专题的法理法条后,一般会安排学生到校外实训基地由校内外教师合作开展校外实践教学活动。“以能力为导向”校企合作开发理论课程遵循以下基本流程:一是校内专任理论课教师在带领学生到幼儿园之前先跟学生讲清实践的目的、任务、注意事项以及到幼儿园实践后要完成的作业;二是校内专任理论课教师带领学生到幼儿园,让学生带着任务与作业接受校外教师的实训指导,这些任务与作业包括参观考察、撰写案例、案例研讨、听取专题讲座、法律咨询和撰写实践报告等。到每个幼儿园的学生数量不宜过多,才能保证每个学生都有参与讨论或发言的机会。三是实训结束后,学生完成实训任务与作业。四是由幼儿园实训指导教师、校内专任理论课教师以及学生自身共同考核实训成绩。
(四)课程评价阶段
这里所说的课程评价主要指对课程实施成效的评价。课程结束后,高职院校要及时进行课程开发成效的反思性评价。一是从学生知识的获得、能力的提升、学习态度的转变、职业精神的提升等维度设计问卷,通过发放无记名问卷的方式,让参与实践的学生真实地评价校企合作课程开发的成效。二是分别召开校内专任理论课教师与幼儿园实训指导教师座谈会,总结合作得失,听取他们对更好地开展校企合作课程开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对合作幼儿园的园长开展个别访谈,有针对性地了解一些情况。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访谈结束后,高职院校与合作幼儿园都要撰写实践报告,及时总结实践得失,作为下一轮合作方案修?的重要参考。
(五)课程推广阶段
实施几轮校企合作课程开发后,应及时总结课程开发经验,并发挥其辐射、示范作用,适时地将课程开发经验推广到“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等学前教育专业其他理论课程的校企合作课程开发工作中。
三、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开发理论课程的思考
两年多校企合作课程开发的实践充分证明,高职院校师范性质的学前教育专业与非师范性质的其他专业一样,同样适宜采用实践型的课程开发模式,即校企合作的课程开发模式,其中,理论基础课主要适用“以能力为导向”的课程开发模式。调查数据显示,实施校企合作课程开发后,学生对课程的满意度较高。例如,2017年1月,笔者对我院2016级144名刚学完“幼儿教育法规”课程的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开展了问卷调查,学生对到幼儿园上实践课的满意度达91.58%,对整门课总体教学效果的满意度高达98.61%。
校企合作开发理论课程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还应进一步完善以下工作,以利于不断提升课程开发质量。
(一)处理好校企合作双方利益的平衡点
要想得到合作幼儿园对校企合作课程开发工作的理解与支持,高职院校应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全面加强内涵建设,树品牌、创特色,提高自身的知名度、美誉度和社会认可度,让合作幼儿园觉得参与该工作是自身水平的体现,是一种荣誉而不是负担。常言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如果高职院校自身水平不高,就缺乏吸引力,双方关系就维持不长久。二是要找准合作双方利益的结合点,使合作双方能够在资源共享、文化交流、师资培训、课程开发、应用研究等方面形成优势互补,特别是应在课程开发层面找出可能存在的利益收益,使合作双方都能为对方提供相应的服务。例如,高职院校可以为合作幼儿园提供法律咨询、教师培训等服务,这样,合作幼儿园就会感到“有利可图”,感到自己是合作的直接受益者,才能使合作维持良性循环。如果合作幼儿园感到“无利可图”,便没有了参与合作的原动力,合作的吸引力和支持力就会逐次下降。三是合作时应充分考虑合作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尽可能设身处地地从合作幼儿园的角度考虑问题。例如,带领学生到幼儿园上实践课时,要服从幼儿园安排,尽量不要打乱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总之,高职院校若能处理好校企合作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校企合作课程开发工作就能逐步成为合作幼儿园自觉自愿的行为,合作幼儿园就会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该工作中,进而成为该工作的积极推进者,该工作就能由原来随意、自发、浅层次、松散的状态变为稳定、深层次、高效、持久的状态。
(二)建立持续推进校企合作开发课程的长效机制
校企合作课程开发工作是一个连续、动态的过程,也是一个反复修正和完善的过程。要使该工作不走过场,而是能得到持续推进,仅靠一时兴起或个人热情是不够的,必须依靠制度、机制加以保障。具体而言,应完善下列各项规章制度和机制:一是遴选、稳定、更迭校外实训指导教师的制度与机制。校企合作课程开发工作能否顺利推进,与是否拥有一支符合要求、稳定的校外实训指导教师队伍有很大关系。为此,应建立与完善相关机制,遴选出符合课程开发要求的校外实训指导教师队伍;教师队伍遴选出来后,要有相应的制度保证这支队伍的稳定性,避免因出现教师调动、领导更迭等异动情况影响工作的顺利开展;如果实训指导教师确实需要更迭,也应有一套完整的预案或制度,保证新旧教师的平稳过渡。二是经费保障制度与机制。校企合作课程开发工作要取得成效,需要有必要的经费保障。高职院校不能只是在做课题、做项目或评估时才有经费补贴给实训单位与实训指导教师,课题、项目或评估完成后经费就得不到保证,这不利于工作的持续推进。为此,应划拨校企合作课程开发的专项资金,保证工作的持续开展。三是校内外教师激励机制。校内外参与校企合作课程开发的教师付出的劳动比其他教师一般会多得多,要使他们长期参与和支持该工作,仅靠他们的个人觉悟与工作热情是不够的,应从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分别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才能从内心激励他们全身心地、长期地投入该工作中。
幼儿园法律培训范文5
关键词:哈尔滨市;农村学前教育;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G619.2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0845(2012)08-0096-03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重点建设农村幼儿园”的要求,深入了解哈尔滨市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现状,归纳、分析农村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制约因素,以加快农村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课题组开展了关于哈尔滨市(以下简称哈市)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调研。调研主要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座谈等形式,从学前教育普及、园所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对哈市下辖的八个区的郊区和十县(市)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
一、哈市农村学前教育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哈市农村学前教育在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坚持“发展、改革、提高”的工作方针,遵循“分级管理、以县(市)为主、分类指导、多元投入”的原则,逐步改善了幼儿园办园条件,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整体水平逐步提高。
1.学前教育普及情况
截至2011年底,全市3~5岁适龄幼儿21万人,在园幼儿15.35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72.61%,比上年提高2.61%,其中农村在园幼儿数9.2765万人,农村公办园在园幼儿2.4938万人,农村民办园在园幼儿6.7827万人,农村民办园幼儿人数占农村在园幼儿总数的73%。
2.园所建设情况
截至2011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1143所,其中农村共有幼儿园723所,农村公办园108所,民办园615所,民办园所数占农村幼儿园总数的85%。
3.师资情况
截至2011年底,全市幼儿园教职工13085人,其中农村5139人(公办1233人,民办3906人),农村公办教职工人数占农村教职工总数的24%;农村专任教师3496人,其中公办专任教师854人,民办专任教师2642人,公办专任教师人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4%;农村师幼比约1:27。
二、哈市农村学前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哈市农村学前教育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总体上看,还存在着严重影响哈市农村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1.各级财政投入严重不足
近一年来哈市财政对幼儿园的投入虽然有了一定的增长,但是基本上是弥补历史欠账。现有的许多幼儿园依然依靠收幼儿托儿费用聘用教师、支出水电费和维修费等,经费的匮乏直接导致农村幼儿园在环境创设、教师待遇、教育教学等多方面不能达标,生存艰难。另外,哈市有限的学前教育经费又多用于极少数县级示范幼儿园建设,大多数乡镇普通幼儿园长期享受不到政府的经费资助,民办幼儿园更是财政“阳光”照不到的“角落”。
2.有关部门管理不到位
有关部门对农村学前教育的保健、安全、教材使用、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指导和监管不到位,一些违规办园、非法办园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甚至存在具有安全隐患的幼教机构。例如在哈市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家居式私办园大量存在。这些幼儿园从未申请过审批,办园条件很差,教师没有资质,安全状况十分令人担忧。对无证开办的幼儿园,教育部门查封后,幼儿园又自行开园,私自办园屡禁不止。再如三岁以下亲子园管理呈“无政府状态”,它们有的在工商部门登记,有的在社会力量办学管理部门登记,有的无照经营、管理混乱,严重影响了哈市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
3.幼儿园数量少,大多数条件较差
农村幼儿园总体数量少。2011年哈市农村幼儿毛入园率为72.6%。农村公办幼儿园数量少,公办园幼儿数占农村在园幼儿总数的27%。目前每个县城内只有1所县级公办幼儿园,“大班额”现象较为严重。8个区的郊区和10县(市)共有184个乡镇,其中有73个乡镇设有中心幼儿园,仅占乡镇总数的40%;民办园所数占幼儿园总数的85%,占据农村幼儿园的主体。比如某县有24个乡镇,其中9个乡镇有中心幼儿园,其他15个乡镇都没有中心园。
农村公办幼儿园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当地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在调研中发现,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普遍较差,大多数乡镇中心幼儿园附设在小学,以平房为主,必备的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缺乏,各类玩教具、幼儿图书、资料配备不足,桌椅破旧且不符合标准,无独立的园舍,幼儿室外活动受到限制,厕所在室外,无保健室,卫生保健和安全难以保证。大多数民办幼儿园条件差、管理乱,不具备办园条件,食品餐具检验消毒设备不齐全、措施不到位,幼儿接送车辆情况复杂,且超载现象严重,园舍、饮食、交通均存在着较大隐患。
4.农村幼儿教师专业能力普遍较低
大多数农村幼儿教师教育观念陈旧,学前教育知识、技能相对不足,不掌握幼儿的生理、心理发展规律,不能按照学前儿童的心理和年龄特点设计教学计划、创设教育环境、提供操作材料和组织教学,教育方法比较落后,一味进行知识灌输和技能强化训练,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5.教育教学质量不高
大多数农村幼儿园一日生活安排不合理,以集体教学为主,不注重幼儿良好习惯的培养和个性的养成,没有游戏和户外活动时间,健康饮食没有保证;有些幼儿园存在着小学化倾向,使用小学教材,幼儿园生活常规和小学一致,特别是在民办幼儿园同一些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小学化现象突出。比如某私立幼儿园门前赫然挂着“我园学前班特聘××小学教导主任任教”的条幅,大班的教室里摆放着和小学一样的课桌,每天和小学生一样进行语文、数学等学科学习,幼儿没有游戏机会,严重违背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影响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哈市学前教育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学前教育的发展缺乏法律法规保障,国家和省市已经出台的学前教育政策也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由于学前教育尚未纳入义务教育范畴,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财政没有专项学前教育资金投入,幼儿师资没有独立编制,幼儿教师没有获得应有的地位和待遇。有的地方领导重视就投入,领导不重视的地方就不投入;由于没有相关的财政政策,有些地方政府想投入却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撑。随着农村中小学网点布局调整,大多数村幼儿园或学前班消失,农村幼儿入园率下滑,村屯儿童就近入园成为问题;有些乡镇中心小学校长反映,因为没有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如果投入幼儿园资金就得挪用小学校拨款,就会违反财经纪律。
2.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管理力量薄弱
调查发现,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没有幼教管理专门机构,幼教干部数量少,且绝大多数身兼数职。目前每县(市)配备1名幼教视导员,多数视导员兼职其他工作;10县(市)有专职幼教教研员6个,兼职教研员2个。人员少导致很多工作无法做深、做细、做实,许多幼儿园管理以及教研工作处于放任自流状态。
乡镇中心园园长和乡镇幼教的管理,多数由小学教研员或小学领导兼任或临时聘任。他们中大多数不具备园长任职资格,缺乏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常常用管理小学的办法来管理和指导幼儿教育,这些管理者学前教育管理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
3.农村幼儿教师专业学历达标率低,培养培训机制体制不完善
农村幼儿教师编制缺口大,转岗教师和临时聘用教师数量过多,专业达标率偏低。76%的农村公办专任教师没有编制,而少数有正式编制的农村幼儿教师中,83.5%占了中小学教师的编制。不仅不能吸引专业优秀人才来从教,还造成越来越多的优秀教师如同被“抽血”般从农村流向城市。
目前农村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不健全,没有完全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整体规划中,没有形成长效的培训机制。特别是由于经费、时间和路程等因素,农村幼儿教师培训机会少。由于一个班级一位老师,教师如果外出交流和学习,班级就得停课,外出学习非常困难。农村教师长期处于封闭状态,知识更新慢,视野狭窄,导致专业能力偏低。
四、对哈市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
1.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元投入的体制,保障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
(1)制定和出台《哈尔滨学前教育促进条例》以及配套法规、规章制度,为各级财政投入提供有力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加快哈市学前教育立法步伐,从法律上明确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性质,明确以政府为主导、多元投入的经费保障体制机制,科学规划和设立学前教育机构,保证学前师资质量,让所有儿童共同享受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据调查,杭州等城市已经出台或者正在制定《学前教育法》,哈市应抢抓机遇,尽早制定《学前教育法》,以保证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2)各级政府要加大学前教育公共财政投入,保障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费
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市财政安排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欠发达地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的以奖代补、民办或农村幼儿园升级奖励、低收费规范幼儿园(班)经费补助、公益性0~3岁婴幼儿学前教育机构经费支持、幼儿园教师培训等。同时,要加强对公办幼儿园办学经费的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改变过去把有限的财政经费主要投向少数公办幼儿园的做法,建立普惠型的财政投入模式,推进教育公平。
学习先进地区建立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和困难家庭子女入园帮扶资金,将低保家庭、困难家庭和留守家庭儿童的入园教育资金统一纳入中小学教育资助券专项资金。
(3)鼓励社会力量和公益捐助进入学前教育领域
制定优惠政策,使民营资本投入和国家财政投入享有一样的待遇;设立奖励机制,吸引公益捐助进入学前教育领域,形成以财政拨款、社会投入、家长缴费及公益捐助等多种渠道筹措学前教育经费的良好态势。
2.完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
(1)出台《哈尔滨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的法规政策
借鉴沈阳、南京、大连等城市的做法,出台《哈尔滨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督导评估体系,明确管理权属、工作职责,规范办园行为。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工作,健全教育部门
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
(2)严格执行现行的准入制度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教育主管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幼儿园指导、监督、管理的力度,依法严格实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和教师准入制度,执行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安全制度,规范公办园、民办园及早教机构等所有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园行为。根据“分级负责、分等评估、动态管理”的原则,实行幼儿园等级评定、等级晋升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我市农村学前教育水平。
(3)加强管理力量,选拔优秀专业人员从事学前教育管理和研究工作
借鉴太原市的做法,在市、县教育局设置学前教育处,选拔幼儿专业人员从事学前教育指导和管理工作。指导学前教育机构认真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国家要求。充实幼儿园内部管理专业人员,克服小学化倾向,还幼儿健康快乐的童年。
3.拓宽学前教育渠道,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1)县政府要统筹规划,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县域发展目标
县级政府要把幼儿教育纳入教育发展的总体计划,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同时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机构的数量和质量。制订公办幼儿园发展时间表,优先建设。在考察中了解到,太原市早在2006年就普及了学前三年教育,银川市也于2011年在市区基本普及了三年学前教育。因此,哈市各县要下力气做好幼儿园统筹规划工作,并提出刚性要求和具体目标,加快普及学前教育进程。
(2)落实好《哈尔滨市政府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
《哈尔滨市政府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提出,到2013年,10县(市)新建、改扩建160所公办幼儿园。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对各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经费落实、施工进度和建设质量,组织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为了保证新建幼儿园教育质量和后续发展,必须督促落实幼儿园教师编制、设备设施投入等相关事项,以保证新建幼儿园办园质量。
(3)鼓励企事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创办普惠型幼儿园
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农村乡镇、集体等利用国有和集体资产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鼓励乡镇在边远农村办园点、幼教点,实现儿童就近入园。
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使民办幼儿园在建设用地、立项和减免税收、提供贷款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幼儿园同等待遇;在审批注册、分等定级、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定、评先、培训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幼儿园同等的权利。要建立民办幼儿园办园发展风险保障金管理和民办学前教育激励机制等系列制度,调动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的积极性。政府可以采取控股、发放教育券等形式,鼓励社会力量办百姓上得起的规范的普惠型幼儿园,减轻百姓的教育负担。
(4)以社区为依托,以各类示范性学前教育机构为中心,面向0~3岁婴幼儿家长开展早期教育指导、服务
按照国家要求,确定0~3岁早期教育试点单位,开展以社区、乡镇为依托,以示范性学前教育机构为中心的早期教育探索和研究,积累、总结0~3岁早期教育经验,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4.多种途径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水平
(1)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公开招聘具备条件的毕业生充实幼儿教师队伍;将乡镇中心园的非公办优秀幼儿教师全部纳入统筹;逐渐置换不适应学前教育岗位的教师;中小学富余教师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学前教育工作,对不适合从事专任教师的转岗教师,可安排其从事保育和后勤工作。
(2)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
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工资、保险、评优等政策,使她们享有和中小学教师一样的待遇。按照黑龙江省幼儿园教师编制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师幼比,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
(3)实施农村幼儿教师免费师范生培养政策,完善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加强高校建设,提高高校培养专业人才水平,按照一定比例免费培养农村学前教育师范生;将园长、教师培训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体系,保障师资培训经费;探索有效培训模式,采取顶岗置换、农村教师进名园、送教下乡等多种形式,进行新教师、优秀教师、骨干教师等分层培训,满足幼儿教师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和保育教育能力,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
5.深化农村学前教育改革,全面提高学前保教质量
(1)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保教结合,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注重对幼儿进行情感态度、行为习惯、品德能力的培养,为幼儿提供安全、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密切幼儿园和家庭的联系,提高家长保教能力,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2)健全县、乡镇教研指导网络,推进幼儿园内涵建设
健全县、乡镇教研指导网络,开展园本教研;加强示范性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使其成为当地幼儿园的教育科研中心、教师培训中心、信息资源中心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充分发挥其示范指导作用,带动区域学前教育整体发展。
(3)利用农村丰富的教育资源,走有特色的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之路
树立生活即教育的理念,开发农村教育资源,如丰富的动植物资源、自然地理环境等,这些地方资源既贴近幼儿生活,低投入、高产出,也是幼儿园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积极开展教科学研究,建构农村幼儿园课程体系,形成系列乡土教材;同时根据农村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办园机构,如办园点、混合班、游戏点等,满足农村学前教育的需求,全面促进农村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提高保教质量。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S].北京:2010.
幼儿园法律培训范文6
关键词:农村学前教育;问题;机遇
一、提高认识,增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事业的责任感
1.明确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良机,以办农民满意的幼儿教育为宗旨,依照“十一五”规划,紧紧抓住教育与经济之间、教育诸要素之间、基础教育内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之间的有机联系和存在的矛盾,以公平优先、均衡发展为策略,适度超前于经济发展,统筹兼顾城乡发展,合理引导乡镇、村和个体园的功能发展,尊重和把握儿童身心特点,使其协调发展,促进农村幼儿教育健康发展。
2.利用政策优势,大力发展农村幼儿园
当前是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良好时机。首先,国家实行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减轻了乡镇政府的财政压力;免除农村中小学生的学杂费又创设了乡镇政府对学前教育投入的客观条件,使其能腾出更多的精力,来关注和支持学前教育;同时乡政府还可调动村级兴办幼儿教育的积极性。其次,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布局调整之后,闲置了一批校舍,可以通过就近合并、强弱联合、新建扩建等措施,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为学前教育提供足够的教育资源。这样,政府在办好骨干园的同时,遵照“两条腿走路”的方针,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创办个体、民办幼儿园。所以,政府要针对农村实际,制定实实在在的支持社会力量办园的政策,根据教育成本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在登记注册、分类定级、教师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于政策倾斜,做到与政府办园一视同仁,从而有效地促进农村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3.树立正确的儿童教育观
正确的儿童教育观,一方面,把儿童看做是具有发展潜力的、不同于成人的独立主体,而儿童的潜力只有在与适当的教育和环境的相互作用中,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从幼儿的特点来看,幼儿是在真实的自然和社会情境中成长起来的,影响其行为习惯养成和智力形成的各种不同因素在作用上具有一定的均衡性。另一方面,贯彻“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一切孩子”的原则,就必须严格把握教育对象是学前儿童这一基本特点,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既对幼儿提出统一的教育要求,又注意因人而异,因材施教,使每一个幼儿都能在原有的水平上有所提高,得到发展。
二、统筹规划,建立机制,加强管理
1明确管理责任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规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自己承担的管理责任,切实履行管理职能。具体负责拟订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动员并组织各方面资源举办幼儿园,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幼儿教育机构的管理,负责幼儿教育科学研究和对各类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建立视导和评估监测制度,组织培养和培训各类幼儿园园长、教师,做好园长、教师的考核和资格认定工作,办好示范园和骨干园,认定和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示范园,等等。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必须配备专职幼教干部,教研部门必须配备专职幼教教研人员,乡镇也必须设有幼教辅导员,对幼儿园进行管理。
2.设立民办幼儿园管理专项基金
对民办幼儿园发展好的乡镇村,县里要设立专项经费,定期划拨,支持其发展。民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主要用于民办幼儿园的发展、支付教师工资等,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向民办幼儿园搞摊派和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以确保办园投资主体能取得合法回报,保护其办园的积极性。
3切实加强对改制的农村幼儿园的管理
对已经改制的幼儿园,绝不能一改了之,不闻不问。教育行政部门同样要加强管理,跟踪调研,时刻关注这类幼儿园发展的状况,要结合本地区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对改制问题深入研究。
三、遵循规律,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1.认真贯彻《纲要》精神
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是农村幼儿园提高保教质量的指导性文件。各乡、村教育部门和广大农村幼儿园园长、教师要认真学习贯彻《纲要》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转变幼儿教育观念,并将先进的幼儿教育理念渗透在幼儿教育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2.优化幼儿园(班)环境
首先,要改善农村幼儿园的物质环境。物质环境的改善应与教育目标相一致。为此,应鼓励教师和幼儿一起布置环境。其次,要创设民主平等的师幼关系。再次,要建立互助友爱的同伴关系。幼儿园(班)是幼儿社会化的一个重要场所。幼儿在班级中,不仅模仿教师的言行和态度,更重要的是从同伴身上获取社会交往的知识和技能。因此,教师要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扩大幼儿交往的范围,增加幼儿交往的机会,以提高幼儿交往的能力,进而形成并巩固幼儿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同伴关系。
3.科学安排幼儿一日活动
幼儿园(班)的保育和教育任务是通过一日生活来实现的,因此,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生活和各项活动(游戏、上课、休息、饮食、睡眠等)的顺序和时间,对于保证幼儿有规律地、愉快地生活和活动,就显得特别重要。需要处理好几个关系:动态、静态活动适时替换,室内、室外活动交替开展;全班活动、小组活动和个人活动相结合;体、智、德、美教育活动相统一。
4.发挥县、乡两级示范幼儿园的作用
首先,要充分发挥示范幼儿园的示范、辐射和导向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学习、观摩活动,具体指导其他各类幼儿园的教育行为。其次,要加强对幼儿园日常的管理和检查,重视安全、卫生和环境治理,特别要重视对幼儿园危房的检查,不得含糊。
四、加强培训,全面提高农村幼儿教师素质
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事业,要根据“职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相结合、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幼教理论与农村实际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提高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培养与造就一支稳定而合格的农村幼儿教师队伍,提高其专业水平。可采取统一培养、短期培训、巡回指导等方式对幼儿教师进行培训。实践证明,建立由县幼教干部、乡镇辅导员(或乡中心幼儿园园长)等组成的较完善的领导体制和业务辅导网络体系,对培训幼儿教师是卓有成效的。这样可以对幼儿教师实行逐级管理和进行全面指导;活动中以乡中心幼儿园为龙头,成立教研组,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集体讨论、备课,共同制订教育计划和教学方案,组织观摩、评估活动,进行经验交流,以老带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五、为学前教育立法,为农村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保障
国家颁布与实施了一系列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教师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但是,《教育法》所规定的4个学段的学制教育中,还没有为学前教育制定具体的法律条文,学前教育的地位明显不高。由于学前教育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持,极易受社会变革的冲击,直接影响到学前教育事业特别是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九五”期间,国家在学前教育政策上又过分强调实行以社会力量办学为主体,出现了出卖公办幼儿园的现象,长期以来形成的农村公办幼儿园办学机制失去了政策保障,部分地区农村学前班的教师也失去了正式的国家编制,造成了大批优秀的农村幼儿教师流失,很多学生不愿意报考幼师学校、不愿意从事幼儿教师工作等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