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请假条管理制度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请假条管理制度范文1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特制定此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分 则
第三条 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并在综合部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员工假期满后,须到综合部销假,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四条 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五条 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条 员工请假 2 天以内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同意;请假 3 天以上部门主管 (车间主任)同意后,需经综合部批准;请假 7 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综合部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七条 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和综合部同意,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八条 部门主管(车间主任)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包综合部备案。
第九条 员工确因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 3 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本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
第十条 女,年满 20 周岁;男,年满 22 周岁结婚的,给予婚假 3 天,请假超过 3 天的部门,工资不予计发;婚假到岗后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发证日期需是婚假前后一个月内。
第十一条 直系亲属丧亡,可以按规定请丧假 3 天。
第十二条 请病、事假 1 天扣除 50 元全勤奖,2 天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奖 120 元,婚假、丧假 3 天以内全勤奖照常计发。
第十三条 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 1 天,当月全请奖不予计发,另扣发工资 50 元/天。
第十四条 为统筹生产计划,公司不允许员工在一年之内请假超过 15 天(产假和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 15 天的员工,公司可以按实际超过天数扣发 15 元/天工资。
请假条管理制度范文2
目 录
一、住(退)宿申请制度
二、住宿生守则
三、住宿生安全责任书
四、住校生一日生活作息时间
五、宿舍卫生评比细则
六、请、销假制度
七、电池充电登记制度
八、晨检制度
九、晚点名制度
十、住校生奖惩规定
十一、财产管理制度
《住(退)宿申请制度》
1.凡家庭住址在市内六区以外的在校生,可以申请办理住宿相关手续。住宿的学生需自备被褥及其他生活用品。
2.凡因学生家庭住址变更或其他原因需办理退宿手续的,需由学生监护人提出退宿申请,由学生填写退宿申请表,监护人签字,到宿管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搬走个人物品,正式退宿。
3.凡因违犯《住校生守则》等住宿管理规定而被除宿的,由班主任通知学生家长,由学生家长来校办理相关退宿手续。
《住宿生守则》
1.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宿管老师管理。
2.自觉遵守宿舍纪律。早晨按时起床、晚间按时回室。按时熄灯休息,熄灯后要在自己的床位休息,并立即保持安静。严禁用蜡烛、打火机照明,以防发生火灾。生病的住宿生必须填写宿管老师开的请假条,由同宿舍同学交给班主任。
3.住宿生平日不准在校外留宿。离校时应通知宿管老师,填写离校登记并按时返校。有特殊情况应向班主任、宿管老师请假并说明原因。在宿舍一律不准留亲友住宿,不准带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
4.为保证宿舍安全,宿舍实行锁门制度(上午7:50~11:50;下午1:20~3:10;周一下午开门时间为4:05)。不到开门时间一律不准进入宿舍。有特殊原因的需持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开的假条方可进入。
5.宿舍内要讲文明礼貌,不讲粗话、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抽烟,不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凡打架、抽烟、偷窃者一律给纪律处分。同学间要加强团结、互相谅解、互相照顾、互相督促。
6.要爱护公物,不得在床上做运动,不准乱踢门、踹门。不准在墙上乱订钉、贴纸、乱涂、乱画,违者罚款。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7.讲究卫生。各宿舍要安排好值日,每天坚持做好室内及环境卫生,并保持好。按指定地点用水、倒水、倒垃圾和大小便。不准随手乱抛果皮纸屑。楼上宿舍不准从窗口往下倒水、扔脏物。要自觉保持洗漱间的清洁,不得将剩菜饭及脏物扔到水池里。
《住宿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住宿期间的人身安全,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权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之间没有监护与被监护的关系,只是教育管理关系;学校和学生的监护人应共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一、家长(或监护人)应尽的责任
1.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子女要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2.教育子女在住宿期间遵守有关的各种规章制度,严防伤害事故发生。
3.告诫子女不要在宿舍楼内吃零食、喝酒、抽烟,特别是不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宿舍楼。
4.告诫子女放假回家和返校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按照学校要求按时返校,因事因病不能返校的,需家长打电话请假。
5.子女在校期间因病要和老师积极配合,必要时到医院就医,以免延误病情。
6.家长或子女要把自己的病史反映给老师,以便得到老师的帮助。
7.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在校的违纪行为的纠正、教育,理解和支持学校对自己子女的批评教育。
8.加强对子女的安全自救、自我保护知识的教育,增强孩子自我防范的能力。
9.要关心孩子的健康成长,对孩子要多些关爱和鼓励,少一些简单和粗暴。
10.告诫子女在住宿期间,未经许可严禁私自离校。
二、住宿生的责任
1.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校规校纪。
2.遵守住宿生的各种制度要求。特别是《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宿舍楼内的安全。不打架斗殴,不聚众闹事,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带管制刀具进入宿舍楼内、不在楼内追跑打闹、大声喧哗。按教师要求去做,确保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3.遵守交通法规,按时离校和返校。
4.在日常生活中远离火源,不带任何有火灾隐患的物品进入楼内。
5.保护楼内一切设施,严防搬弄各种开关。不要动用电源插座及电器设备,严防触电。
6.保护好自己的物品,严防丢失,贵重物品不要带进宿舍。
7.住宿生在校期间一律不准私自离校,有事有病必须请假,否则因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8.夜间去卫生间动作要轻、要慢,以免损伤自己和影响他人。
9.认真学习安全自救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自我解救的能力。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学校签章:
《住校生一日生活作息时间》
1. 早上6:30起床铃响,全体住校生起床。整理内务,做好宿舍卫生,开窗通风。宿管老师负责督促洗漱。
2.7:30宿管老师开始晨检。检查各宿舍卫生、财产,填写《文明宿舍常规检查评比表》。住校生7:45必须离舍去教室上课(计入文明宿舍评比)。
3.7:50宿管老师锁各宿舍门。上课期间没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假条,任何人不得到宿管办充、取电池或回宿舍取放物品、换衣服等(计入文明宿舍评比)。
4.中午11:50放学后,各宿舍开门。
5.下午13:10各宿舍学生收拾好个人物品(中午睡觉的学生要将被子叠好),准备下午上课,13:15必须离开宿舍(计入文明宿舍评比)。13:20宿管老师锁各宿舍门。
6. 下午放学后(周一16:05,周二至周五15:10)各宿舍开门。
7. 下午17:00—17:30可以到食堂就餐。
8. 晚20:00---21:30为洗漱时间。
9.晚21:30,宿舍区锁门,全体住校生必须在宿舍内等待点名,任何人不得随意走动。点名后准备就寝。
10.晚22:00熄灯铃响,各宿舍必须准时熄灯。宿管老师将水房门锁好,任何人不准再做洗衣、刷鞋等类事情。
11. 宿舍长、当天值日生负责监督、督促本舍成员的作息时间。
注:
水房开放时间早6:00—7:45;中午11:50—13:20;下午15:10—21:50.
《宿舍卫生评比细则》
1.地面(含床下):扫净、拖净、干燥(洗漱不要把地面弄潮)。
2.门及门框:无灰尘、无污染。
3.洗漱间、门上窗户及梳妆镜:擦净。
4.屋顶、墙壁:无污染、无灰尘、无蜘蛛网,无乱贴、乱画。
5.牙刷、牙缸:靠边摆成一条线,牙缸柄朝着同一方向,牙刷头朝上且平行。
6.热水瓶:摆放整齐,柄朝一个方向,排成一条线。
7.毛巾:放在脸盆内。
8.鞋子:放在床下,鞋根并拢向外摆成一条线。
9.柜子:①无灰尘、无污染 ②门、锁完好 ③物品放整齐。
10.脸盆:①放在床下。②污水及时倒掉,盆要刷干净。
11.卫生洁具:整齐地放在门后。簸箕、纸篓内无垃圾。墩布、笤帚完好。
12.床铺上:①衣服、书等用品收在橱或包内。②被子:叠成长方体(有角有棱)放在床中间,枕头放在被子上。③床单抹平。④用床单把床垫包好。
13.衣服:及时将干衣服收在衣柜或包内。脏衣服及时洗净。
14. 窗帘:干净、整洁,无破损。
15.爱护公共卫生:
①瓜皮果壳等废物放入垃圾筒,每天清理。
②保持楼道地面卫生干净、墙壁无污迹,不随地乱丢废物。拖地时拖把拧干。
③水房地面、台面保持干净、无水、无杂物,水池无污渍,镜子干净。 ④卫生间地面保持干净,挡板无污渍。
16.爱护公共财产。
《请、销假制度》
1.住校生请假必须填写统一的请假条。因生病不能坚持到教室上课的住校生由宿管老师填写请假条,由同宿舍同学交给该生班主任。因病、事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回宿舍的住校生需持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填写的请假条方可进入宿舍。
2.住校生周末离校回家,需经过班主任批准,到宿管办填写《住校生离(返)校登记表》后方可离校(必须写清返校的具体时间)。返校后到宿管办销假。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必须及时通知班主任,并向宿管老师说明情况。
3.私自离校或夜不归宿的(在外发生任何事情,学校概不负责),并通知家长取消其住宿资格。
4. 没有监护人(父母)请假,任何住校生不得以“到同学家去住”为由请假离校,否则按违纪处理。
《电池充电登记制度》
1.凡需在宿管办为手机电池充电的住校生,应认真填写《充电电源使用登记表》,填写清楚日期、时间、使用的插座号,并签上宿舍、姓名;取走电池时,必须告知宿管老师,同时在《充电电源使用登记表》上填清领取时间,并签名。
2.只能为手机电池充电,不得手机直充,否则丢失不负责,后果自负。
3.充、取电池时间为:早上6:30—7:45 ;中午11:50—13:15; 下午15:10—21:50
4.不能擅自挪动别人的充电位置。
5.不准为走读生在宿管办充电。
《晨检制度》
1.早上6:30起床铃响,全体住校生起床。整理内务,做好宿舍卫生,开窗通风。宿管老师负责督促洗漱、离舍。
2.7:30宿管老师开始晨检。检查各宿舍卫生、财产,填写《文明宿舍常规检查评比表》。
3.生病不能坚持上课的学生由宿管老师填写请假条,由同宿舍学生交由该生班主任。生病学生可以到医院看病或在舍休息,不得随意走动或洗衣、洗头等。病情较重者,由宿管老师或班主任通知家长将学生接回家看病。
《晚点名制度》
1.每天晚上20:00---21:30为住校生洗漱时间。
2.晚上21:30,宿舍区锁门,全体住校生必须在宿舍内等待点名,任何人不得随意走动。点名后准备就寝。
3.晚22:00熄灯铃响,各宿舍必须准时熄灯。宿管老师将水房门锁好,任何人不准再做洗衣、刷鞋等类事情。
4.任何人不准留宿非住校人员,否则按违纪处理。
《住校生奖惩规定》
对严格遵守住宿生管理制度的同学或宿舍,学校给予表扬和奖励,并优先获得下学期住宿资格;凡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赔罚款、停宿、退宿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1. 对文明宿舍(学生)的评比,每天小结、通报,每月汇总,每学期进行表彰奖励。荣誉有:文明宿舍、模范宿舍、优秀宿舍长、优秀学生、突出进步学生等。
2.无故动用消防器械、设施的;故意破坏公共财物、设施的;故意破坏宿舍及环境卫生等违反住宿生管理规定的,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住宿资格:
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
②夜不归宿、私自回家屡教不改者;
③在宿舍内吸烟、喝酒、赌博等经过批评教育,仍不改者;
④在宿舍区内、外,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者;
⑤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辱骂宿管老师者;
⑥有偷盗行为的。
《财产管理制度》
1.宿管老师动态管理,除晨检时检查财产外,其余时间随时检查财产使用过程中的情况。
2.宿舍内衣柜、床,根据编号由各人管理,宿舍内公共财产由各宿舍长代为监管。
请假条管理制度范文3
为规范我站工作人员行为和内部工作秩序,确保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促进站内工作人员廉洁、高效地开展工作,热情周到的服务人民群众,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⑴考勤制度,⑵请假制度,⑶公物使用制度,⑷车辆管理制度,⑸电话、微机使用管理制度,⑹财务管理制度,⑺劳动卫生制度,⑻业务考核奖惩制度,⑼值班制度,⑽工作纪律。
一、考勤制度
1、全体计生站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不准缺席、早退或迟到。
2、无特殊情况坚持每天8:30考勤,考勤情况每天一记录,每月一汇总,张榜公布,根据考勤情况当月兑现奖惩。
3、坚持平时考勤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每周抽查2—3次。
4、奖勤罚懒,迟到一次罚现金10元;缺勤一次罚现金20元;缺勤两天或两天以上者公开检讨,并给予纪律处分,罚现金50元,纳入财务帐。
5、在上班期间一律不准打牌、玩麻将、织毛衣、带小孩或搞其它非公务活动,工作日不准饮酒,违者罚款20元。
二、请假制度
1、工作人员不论任何原因离开工作岗位,都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出席本镇以外的会议、学习班、培训班等,出席人员必须凭书面或电话通知,按照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方可参加会议。
3、请假一天由站长审批,请假两天或两天以上由分管领导审批。
4、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无请假条者按无故缺勤处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履行请假手续者,可向审批负责人捎便条或电话联系,事后再向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5、凡超假者,不论因公因私,均应在事前或事后向领导解释清楚,并补办请假手续。
三、公物使用制度
1、工作人员对自己经管的公物,包括办公用品、各种仪器、车辆等,要妥善保管,经常保养。
2、凡属计生服务站的公物,不经计生站长或分管领导批准,不得外借,不准将公物拿回家使用,更不准据为己有。
3、由于保管不善、损坏、丢失公物的,照价赔偿。
4、公物配置必须依旧换新。
四、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使用由分管领导或计生站长按工作需要安排用车,任何人不得私自用车。
2、车辆不用时应停放在计生站内,不得随意停放,平时加强对车辆的保养,车辆应经常保持清洁,保证运转正常、随时出车。
3、驾驶员必须集中精力谨慎驾驶,保证安全无事故,并随叫随到,不得将车辆随便交于他人驾驶,否则后果自负。
4、车辆加油必须由分管领导和计生站长签批,现金支付、不赊帐。
5、车辆维修,必须经分管领导和计生站长共同批准后,到指定修理厂修理,不经批准擅自修理由经办人负责。
五、电话、微机管理使用制度
1、站内工作人员使用电话要简洁,不得在电话上拉私呱,长时间占用电话。
2、微机室、综合服务大厅内的电话费每月不得超过100元,超出部分由具体管理人员支付,同时罚管理人员现金50元。
3、入网微机每月费用不得超过100元,超出部分由具体管理人员支付,同时罚管理人员50元现金。
六、财务管理制度
(一)资金来源的管理
1、社会抚养费必须按《条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征收,必须使用《江苏省社会抚养费收据》。
2、违约金,滞纳金、手术费等必须使用县财政局统一收据,不准擅自提高标准或收入不开票据,不准坐收坐支、漏收多支。
3、押金必须专项储存,不准借支挪用。
4、不准公款私存。
(二)资金使用与审批
1、资金的使用必须实行管帐的不管钱,管钱的不花钱,花钱的不存钱。
2、开支审批。计生站的一切开支必须坚持分管领导审批“一支笔”制度和计生站长审核制度,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完备的,财会人员有权拒付,不拒付的由财政人员负责。
3、差旅费。凡到县级以上单位开会、报表、出差等,必须经分管领导或站长批准,凭批准手续报销费用。
4、公物购置费。确需购置使用的公物,,100元以上的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100元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或计生站长批准,指定专人购买,不准先购买再审批。
5、招待费。上级或兄弟单位来检查指导工作,确需招待的须经分管领导或站长批准,指定专人安排就餐,标准按镇政府规定执行。镇区以外(含县城)确需我站招待的,必须有我站两名以上人员参加,现金结帐,不赊欠。
6、和镇财务规定不一致的按镇财务规定执行。
(三)会计业务
会计帐目必须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款相符,帐证相符,现金出纳不得白条抵库,会计报表必须按时上报县计生局及分管领导和站长。
七、业务考核奖惩制度
1、规划统计、技术服务、宣传教育、政策法规、计生协会、财务考核都是百分制,以计生局考核为准。
2、考核得满分奖400元。
3、每低一个百分点扣工资10元,限期完成如不按期完成,停职停薪,写出书面检查交党委政府和县计生局。
八、劳动卫生制度
为优化计生站环境、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彻底改变脏、乱、差的面貌,特制订劳动卫生制度。
1、计生站人员都要自觉维护单位卫生环境,积极参加计生站公益活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2、每天上班前,都要对各自办公室的室内卫生清扫一遍,并保持走廊、楼梯、厕所、门前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
3、各办公室要保持窗明干净,室内陈设物品整洁有序,办公用品摆放有条有理。
4、厨房内要始终保持整洁卫生,锅灶、餐具、用水及所有食物要确保无任何污染,坚决杜绝老鼠、苍蝇污染饮食。
5、切实搞好卫生,全体工作人员要保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
6、每周末以卫生区为单位进行一次院内大扫除。
7、每周不定期组织检查结果公布,奖优罚劣,对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的给予以严肃批评,列入年终考核评分之内。
8、院内人口学校卫生由王传民带领朱国荣具体负责,同时督促学习班人员搞好室内卫生。其他各科室及走廊内的卫生由各科室负责。
9、厕所由每天值班人员负责管理,每天8:30前必须清理打扫干净。男厕所由计生站长负责检查,女厕所由技术负责人负责检查。
九、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认真填写值班日记、登记电话、信函等以备存查,交接班时要交代清楚,做好交接记录,每天上午8:40交接班。
3、要认真接待来信来访,热情周到接待来客,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按领导指示妥善处理。
4、增强保密观念,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堵塞各种漏洞,防患于未然。
5、凡值班人员,不论家在本镇还是在外镇都必须自觉住在单位,服从带班人统一安排,随时处理应急情况,如出现人为事故,直接追究当班责任人的责任,造成后果的给予辞退。
十、工作纪律
1、计生站工作人员要有团队精神,不得在单位吵架、骂架、打架、酗酒闹事,贻误工作,违反者罚现金50—100元,不听劝阻、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2、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凡因工作安排不服从者、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3、站长起模范带头作用,团结计生站人员抓紧搞好计划生育工作,所有计生站人员都应遵守纪律、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各科室应争先创优,因科室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影响本站和党委政府声誉的,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调换工作岗位,并按照计生局下发的规定及文件执行,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5、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请假条管理制度范文4
市从社区矫正工作试行以来,为了切实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一直高度重视和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社区服刑人员流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是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制度。对社区服刑人员流动管理作出原则规定;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对象迁居、会客、请销假等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制度,市根据《省社区矫正工作办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的规定。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协作机制,签署社区服刑人员异地委托管理协议书。各司法所立足实际,对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的条件、程序、管理措施、考核奖惩作出具体规定。县专门编制了300份《社区矫正手册》已免费发放到每一个社区矫正对象手中,市社区矫正办也正在编制包含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社区矫正工作纪律、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管理制度、社区矫正工作程序等内容在内的全市性社区矫正工作手册,拟于今年12月下发全市执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制度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规范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审批。严格请假条件,规定入矫3个月以上、经风险评估重新犯罪风险低、日常考核良好、有正当请假理由的社区服刑人员,才能进入请假审批程序。外出社区服刑人员必须有同行人员作为担保人并签订协议。规范请假程序,社区服刑人员必须提交务工、就学、就医单位证明书等材料,对符合条件、外出时间在7天以内的社区服刑人员,由司法所批准并发出准假通知书;外出时间7天以上的由司法所报县区社区矫正办批准并发准假通知书。并开展外出前专题教育,通过针对性个别谈话教育,强化其在刑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请假条管理制度范文5
(管城2005年5月30日)
为进一步加强大队内部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大队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
一、文件审批制度
大队收、发文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1、凡上级来件、下级请示报告件、同级呈送件等材料都要逐件登记。
2、原则上对紧急、重大或难处理的公文,直接送大队长批阅。
3、对属于分管领导职责范围内贯彻执行的公文,由分管;领导直接批阅。
4、对需传阅、学习的文件,须按大队长、书记、副大队长、中队长、队员的顺序,逐级传阅、学习,并实行登记阅览制。
5、对上述一切批阅方式,文件最后都要移交档案管理员。
6、谁遗失、丢失、损坏文件,将根据造成的后果追究责任。
二、印章管理制度
对印章管理按照“郑环监[2004]41号文件关于使用新印章及加强印章管理的通知要求,由办公室主任严格管理。
1、印章使用登记制度。除领导签发公文外,使用印章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一律填写管城大队用印登记表。
2、印章管理人员用印前,要认真审核,明确了解用印的内容和目的,符合用印手续,方可登记使用,对不符合规定的,印章管理员有权拒绝。
3、使用印章必须在办公室内进行,不得将印章带出单位以外使用。
4、已废止的章,应立即上交支队办公室。
5、印章管理员违反上述规定用印的,将根据造成的后果追究责任。
三、财务管理制度
办公室财务管理必须严格按照郑环保[1997]77号文件“郑州环保局财务管理规定”,实行大队长负责制。重大问题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经费。
1、对办公经费的支出,原则上按本年度财务计划执行,如有变动或遇新增加的重要项目,需立即报请支队办公室等待批示。
2、办理各项经费支出前,必须由办公室主任报请大队长批示并填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办理。
3、凡购置小额办公用品,须由两人以上共同办理、共同签字,经大队长审核、签字后,内部方可给予报销。
四、劳动纪律制度
严格按照郑环保[1995]第41号文件〈关于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的补充规定〉,规范管理。
1、按时到岗和休息。上班前要提前到达打扫所属责任区卫生,到下班时间方可离岗。不得迟到、早退。如有事须向领导请示批准后方可离岗。
2、上班时间不准下棋、打扑克,个人不准打游戏、看碟片、收听广播,不准办私事、干私活。
3、按时参加各种会议,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开会时间不准中途无故退场、不准看与会议无关的报纸、杂志等材料。
4、自觉维护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做到文明办公、礼貌待人,不准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或吵嘴斗架,对严重违犯者给予必要的处分。
5、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规定填写请假条,报请大队长批准。并将外出时间、地点、联系方式、返回日期报办公室。返回后及时填写销假条,报于大队长。
五、文印管理制度
办公室对文印管理工作应本着“勤俭节约、禁止浪费”的原则,按支队下发的[2005]0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印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的要求,规范管理。
大队复印、打印业务,须报请办公室主任批准,由办公室主任统一管理,实行复印登记、开票、签名制。
以上规定,从即日起大队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违者后果自负。
请假条管理制度范文6
一、审批权限
书记、镇长请假(外出)分别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分别报告区委办、政府办;
领导班子成员(退二线领导、享受副科级待遇的干部)请假由书记审批;
干部请假不得超过年应公休的天数。干部请假2天以内由单位负责人审批;3天以内由单位负责人签注意见、分管领导审批;4-5天的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后报镇长审批;5天以上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后报书记、镇长共同审批;请长假由镇党委会议讨论审批。
村干部请假另行规定。
二、管理制度
请假一律实行请假条制度,电话、口头、捎信请假一律无效,视为旷工。
三、违纪处理
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第一次由镇纪委对违纪人员口头批评,第二次由镇纪委对违纪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镇通报批评。
年请假超过公休假天数的,按天扣基本工资。旷工一天扣1天工资,并给予口头批评,月旷工3天以上除扣发工资外不享受当月工作津贴,并视其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
连续旷工15天以上,年度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请假1-3个月(含1个月)的扣发请假期间工作津贴的20%;3-6个月(含3个月)的扣发请假期间工作津贴的50%;超过6个月(含6个月)者不享受当年奖金、差旅和工作津贴;请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停发工资;提前离岗人员另行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法定假(婚、丧、产假、公休、计划生育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问题
本规定适用于在岗工作人员,外出从事产业或者不在岗按相关政策规定考核。
五、组织保障
各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日考勤、周汇总、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