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管理条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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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管理条例

网络舆情管理条例范文1

基于中医理念的网络管理探讨

中医所倡导的整体观、治未病以及扶正祛邪等中医理念,不仅是中医理论的精髓和生命力所在[5],而且对当前创新网络管理也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中医的整体观所谓中医的整体观,建构于天人相应的中国传统哲学认识论基础之上,即人与自然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并有机统一的整体[5]。整体观不仅是中医的根本和灵魂所在,也是中医诊治一切疾病的出发点。因此以中医整体观来看,人体某个脏腑的疾病绝不仅是某个器官的病变,也不能单纯地归结为人体生理上的疾病,而有可能是人与自然的整体关系发生了紊乱。同样,今天中国网络管理面临的问题成因错综复杂,影响关联牵扯,已非单一手段或简单封堵所能解决。而是需从现实与虚拟的相关性,各种网络管理法规有机整合,不同网络管理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上做整体、宏观的考量,将网上监管与现实治理联动,多管齐下方能奏效。中医的“治未病”“治未病”的理念其实就是强调防范于未然。即从健康的日常维护着手,防范疾病的发生与恶化。它包涵了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病后防复三个内容,重在协调人体的每一个器官正常运转,强调保养身体注重平时,提升身体的抗病能力,积极预防疾病,既使生病也要防止病情进一步恶化,以及防止治愈后复发。这一切其实也适用于网络管理,如果相关管理部门日常就加大对网络舆情的监测,对一些可能发酵的问题早发现早预防,就可能将不和谐因素化解在萌芽期,防止网络事态进一步发展或向现实蔓延。同时如果能尽早制定和完善网络信息监管的各项法律,尽早发现网络管理的短板和盲区,就会减少各种网络“病灶”滋生和传播的可能。中医的“扶正祛邪”中医认为疾病之所以发生与发展,取决于人体内正气与邪气的力量对比。正气充沛,则人体具有的抗病能力就强;若正气不足,疾病就会滋生或爆发。因此,诊治疾病的关键就在于扶正祛邪。不过,中医强调“扶正祛邪”不是简单而论,而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施以“攻补兼施”,达到“扶正不致留邪,祛邪不致伤正”的目的。因此,创新网络管理也应在“扶正祛邪”上下功夫。即如何加大主流文化在网络的感染力、影响力,通过大力创造和推动数字化、网络化的文化精品传播,主动占领网络思想阵地,从而让腐朽文化、颓废情绪与低俗链接难有立足之地。

借鉴相关中医理念创新我国当前的网络管理

借鉴中医的整体观,提高认识并处理好几个关系首先应高度重视网络与现实间的互动与呼应。由于网络与现实之间的关联度越来越高,所以网络上出现的问题不能只盯着网络,而应从化解网络与现实社会的矛盾入手,才能不失偏颇。其次既要保证公民的参与权、言论自由,同时也要加大对网上舆情的监控和网络环境的监管。为了社会稳定,政府对一些有害和非法信息进行滤除十分必要,同时政府监管网络的目的是为了政府与社会、官员与百姓之间的良性互动导航,而不是将信息简单的管制,仅仅出于维护个别部门或机构、个人所谓的形象就任意删除、屏蔽网民相关的言论和帖子,这样做反而会激起社会的抵触和对立情绪。再次,应积极建立他律与自律相互补充和促进的运行机制,一方面应不断完善网络管理的法律体系,改进相关管理体制,另一方面,应积极引导网民正确看待和理解政府对网络的监管,培育网民的自律意识,自觉践行“文明上网自律公约”。最后,既要保证公民的舆论监督又要保护个人隐私。如网络曝光的各种“门”事件,表明公民网上舆论监督热情被激发的同时,也给个人隐私的保护带来隐忧。尤其是所谓人肉搜索方式,尽管具有网络的舆论监督作用,也能让现实社会积聚的情绪得以有效释放,可一旦超出道德和社会所能承受的底线,就可能严重侵犯公民的隐私权,甚至演绎成网络暴力。所以当前我国的网络管理应更加注重统筹兼顾,切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或治一经损一经。网络管理应该注重“治未病”在一些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网络总是“一马当先”,其中的微博更是抢在许多大众传媒报道和政府新闻之前,第一时间向社会披露相关信息,因此常常有人利用微博规避和突破相关的网络监管,和传播违法有害信息。如果对此听之任之,一旦引发思想混乱,很容易从个体的观点迅速形成一个庞大的意见社群,并能够从网上议论演变到现实的社会行动,进而形成影响社会稳定的所谓蜂群效应。即仅有一致目标而无明显组织者的网络群体行动,其幕后发动和策划者只是不断提供让事件得以发酵、蔓延的能源,本身并不具体参与事件的活动和组织。因此,应当积极借鉴中医“治未病”的理念,尽快完善微博监管等各项措施。即一方面强化对网络舆论和网民意见的监测机制,充分发挥如“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舆情监测室”等机构的作用,特别是要高度关注网络聚焦的涉及重大社会公共问题的热点,尽早发现端倪,及时引导主题分散、取向不明的议论和喧嚣,将各种偏激和非理性言论造成的负面影响化解和降低在初始状态。另一方面,应不断完善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对网络呼声相应的反馈和吸纳机制,防止事态发展或网络群体行动向现实冲突转化。同时还应致力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网吧、网络游戏的监管,完善现有的“管理条例”,提高相关立法的层次和质量。保证营造一个清新、安全的网络空间,减少或消除传染源。“扶正祛邪”,积极引领网络思潮由于互联网上各种文化相互交织,崇高理想与颓废低俗并存,时尚生活与低级趣味同时出现。因此,创新当前网络管理应在“扶正祛邪”上狠下功夫。因此通过创作和推动数字化、网络化的优秀传统文化瑰宝和当代文化精品,尽快形成一批具有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网络文化品牌和市场占有率高以及影响力大的产品,占领网络文化阵地。从而让主流文化在与其他各种文化的碰撞中引领网络思潮,让主流声音压倒噪音和杂音。而“人类的发展历史反复证明,一个国家和民族最具有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标志,不在于一时拥有多少财富,而在于是否拥有持久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优异的文明素质,能否占领人类道德的制高点[6]”。因此应进一步发挥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等一批中央重点骨干网站的新传媒主流平台作用,通过丰富网站内容,创新传播方式,积极打造和传播讴歌真善美的特色网络文化,以喜闻乐见、格调高雅的“心灵鸡汤”,展现大善大爱,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在满足网民多样化、多层次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时,牢牢把握网络话语权,凝聚舆论人心。同时还要继续提高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的反应能力,提速对网络舆论和网民意见的回应,通过及时更新页面,增强互动率,迅捷回应百姓的关切和诉求,包容网民的情绪,注重表达的语言,避免无效回复。

作者:云立新 单位:甘肃中医学院经贸与管理系

网络舆情管理条例范文2

移动化将成互联网发展主旋律

【2012年,移动互联网将持续高增长、移动社交将成为发展重点、移动电子商务将迎来发展契机……无疑,2012年的互联网,移动是关键。】

“2012年将是真正爆发点”。在2011中国移动(微博)开发者大会上,创新工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开复(微博)说,目前中国的移动互联网仍然没有达到很大的规模,国内深度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仅有5000万,但是到2012年,随着Android智能手机价格下降、智能手机普及率提升,将有数亿的新用户涌入。“今天我们看到5000万用户,但是在一年以后我们能看到1.2亿,并会很快向13亿高速扩散。”

李开复的话并非空穴来风。易观国际12月23日的分析报告也指出,2011年中国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4.3亿,环比增长49.2%;在2012年,移动互联网用户数将保持稳定增长,有可能突破6亿,超过互联网用户数量。

用户数量的迅速增加,将不可避免地引起企业的激烈争夺。在2011年,一些互联网巨头们已做好布局,只待2012移动互联网争夺战的爆发。中国移动已迫不及待地推出移动互联网开放平台战略,宣布将在2012极力“拉拢”全球开发者;百度规划更庞大、创想更超前的“云战略”,期望成为整合产业链资源的“枢纽”;阿里巴巴高调宣布自主研发的阿里云,以及腾讯整合无线业务后推出的QQ-Service……除了这些大佬,还有更多企业进入移动互联网,希望在这个充满机遇与挑战的行业中占得一席之地。

移动互联网企业已纷纷准备在2012年大展拳脚,而投资基金的快速涌入,将为他们增加更多的“底气”。在2011年,有多家以移动互联网为目标的投资基金成立,盛大、联想、创新工场等设置了多种形式的移动互联网产业投资基金。数据显示,2011年前11个月,已经披露的中国移动互联网投资案例为109起,总投资额为6.21亿美元,超过2001年以来历年总投资额。

相对于移动互联网竞争出现白热化,2011年已度过群雄乱战阶段的互联网领域,将在2012年逐渐规范化。社交网络和电商就是典型。这些互联网领域,虽仍不可避免地存在竞争,但企业的主要精力,将放在挖掘自身的市场潜力上,行业发展步入模式探索或转型期。

“2012年将是微博商业化、体系化的一年。”根据艾瑞咨询的数据,截至2011年10月,中国微博用户规模已达到2.6亿。艾瑞咨询分析认为,从用户增长规模数据来看,微博的用户培养已进入成熟阶段。

实际上,新浪、腾讯等微博运营商在2011年已开始尝试微博商业化赢利之路。2011年10月17日,新版新浪微博正式开放升级,除了页面布局的调整,还增添了更多的社区平台属性。另一方面,新浪微博微币业务也正式落地。11月初,新浪微博推出“微号”,欲以此代替繁琐的邮件地址,贵金、雅银系列微号均收费;12月初,继京东商城、淘宝商城等B2C先后入驻新浪微博“微商城”之后,凡客诚品也正式在其官方微博开辟促销页面;而微博的另一巨头腾讯,也于2011年11月初开始尝试通过“微卖场”为企业销售产品。探索微博的盈利模式,无疑成为众微博大佬们2012年的工作重点。

2012年,开放平台和移动社交将成为SNS网站的两大发展趋势。

“开放是社会化网络成功的关键。”开心网CEO程炳皓认为,在脸谱网开放平台成功经验的刺激下,开放平台将成为中国SNS网站新一轮发展趋势。的确,在2011年,包括开心网、人人网、腾讯等在内的多家社交网站争相对第三方开发者开放平台,通过资源共享、利益分成的模式,吸引大量第三方应用入驻,从而实现丰富网站功能、增强用户黏性的效果。不难想见,在2012年,社交网站将在这条路上更进一步。

“许多新用户都来源于手机,这或许将成就未来的社交网络。”人人网CMO江志强透露,移动社交用户数量在急剧上升,目前每天已经有40%的用户通过手机访问人人网,未来人人网将利用庞大的用户基础与手机结合,主攻移动社交领域。开心网则在2011年12月也推出移动社交产品“图藤”,它定位于“移动互联网的新生代微博”。业内人士分析称,这是开心网从PC社交向移动社交转变的战略之举。无疑,向移动社交领域进军,将成为社交网站未来的又一出路。

另外,在2012年,电商行业依然极为活跃。不过,与以往不同的是,2012年的电商发展将更趋冷静,更多的企业开始尝试,如何结束粗放式增长,实现理性发展。

淘宝的转型策略选择的是品牌化、规范化。虽然因此导致十月围城事件,但这无法逆转马云(微博)的决心。“电子商务必须要升级,淘宝已经做了9年,如果还停留在以前,以后的挑战会更大。”相信,2012年,马云会继续贯彻他的转型升级策略。作为网购领域首屈一指的大佬,淘宝的转型必将带动更多的B2C网站和平台走向品牌化、规范化。

SoLoMo,即社会化电子商务、本地化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的又一个重要的趋势。SoLoMo的价值在于,消费者可以借助Social将购物分享到社交网站上,可以借助Local,了解所在位置各店家的促销活动,而Mobile使这一切变为现实、成为可能。SoLoMo给予电子商务的不仅仅只是一个概念,还有一个明确的方向。SoLoMo袭来,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前的上网交流方式,也改变了企业与消费者的互动方式。随着信息技术的推动,传统的购物供应链向线上转移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事实。

SoLoMo,将移动互联网、社交网络和电子商务三者巧妙地融合在一起,同时,也为三者分别提供了新的发展天地。相信,2012年,在移动互联网、社交网站、电子商务不断发展之际,SoLoMo也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网络生态将更加良性有序

【2011年,在多方的努力下,健康的网络文化正成为主旋律。在2012年,随着网民心态的转变、地方政府的改进、中央引导的加强,这一趋势将愈发明显,网络在向社会生活的渗透过程中,将变得更加有序,推动社会前行。】

“在电视上看到佛山小悦悦事件的视频,总共播了8分钟,我看的时候恨不得跳进荧屏去唤醒那些麻木的路人。”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新闻办原主任赵启正说。

实际上,这一幕惨剧唤醒了更多“路人”。在小悦悦惨剧经媒体披露后,一场有关人性、道德的大讨论席卷大江南北。媒体以及社会热心人士共同掀起了一场以“拒绝冷漠,传递温暖”为主题的爱心运动。随着运动的开展,一大批爱心救助的新闻跃入人们的眼帘,人们突然发现其实这个世界并不冷漠,到处充满着温暖。

有网友指出,“小悦悦”事件的标本意义就在于,它唤醒了社会对关注和帮助他人的思考。2011年掀起的“道德风暴”不止一次。在经过一次次的自我道德反思,目睹一个又一个普通人的“道德壮举”后,蛰伏在草根大众的心中的善,不断浮出表面,构成社会道德的主流。在网络的推动下,道德的示范力量,也在社会中不断扩散,而这势必将影响中国网民在2012年,心怀善意,面对世界。

让网民们心态发生变化的不止“道德风波”,还有谣言事件。在深感网络谣言的破坏性后,一些网友已经开始自发组成辟谣联盟,抵制谣言。不过,这仅仅是开始,随着网民社会责任感以及自身辨别力的提升,2012年必将会有更多的网友加入“辟谣大军”,届时,网络环境将进一步肃清,谣言滋生的土壤也将逐渐清除。

2011年,网民积极参与公众事务、理性表达民意诉求的趋势更加明显。无论是在甘肃校车事件中,还是在空气质量检测标准的大讨论中,网民已经不再简单的通过网络发泄个人对社会的不满。更多的网民开始从制度建设的角度发表意见,期望政府建立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更完善的服务。这种来自民间的监督力已然形成,且为社会各界所重视。相信,2012年,网民将表现得更加成熟理性,网络生态将更加健康积极,整个社会也将走向良性发展。

事实上,在2012年,改变的不仅是网民这些“围观”者,还有各地政府部门这些“被围观”者,政务微博就是最好的例子。

“如今遍地开花的政务微博开通,顺应了信息传播手段的新变革,也显示出政府对公共信息传播更加重视。”复旦大学新闻学院传播学系主任廖圣清认为,2011年是中国政务微博“元年”,也是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的“里程碑”。但他同时指出,政务微博运作与网民的信息需求尚存在差距,仍存在一些问题。

“政务微博将会不断升温,微博问政水平将不断提高。”上海交通大学公共关系研究中心、舆情研究实验室在12月20日联合的《2011中国微博年度报告》中,对2012年政务微博的发展趋势作出以上预测。

这一预测暗藏于2011年末的种种迹象中。11月17日,“北京微博厅”整合部分北京市政府组成部门和区政府共同上线运行,一个多月内已经整合了42个单位。12月22日,上海浦东新区开始试运行“微博广场”,除了包含政府机构和公务人员微博40个,首批还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界名人等127个微博入驻。12月14日,合肥市宣传部门召开宣传工作会,也计划给政府部门集体开微博。一切都表明,中国政务微博正从部门“单打独斗”向整合多部门、多地区的政务微博群发展。2012年,这一现象必将蔚然成风。

除了形式的进步,还有内容的进步。12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了“卖菜微博”,帮助沪郊菜农卖卷心菜,让网民感动,认为“贴心”。12月,北京警方微博第一时间公布西直门商场火灾调查,第一时间公布来福士中心堕楼身亡事件,被网友认为反应积极、信息公开及时,从而有效地清楚了事件可能存在的流言蜚语。如今,已经有政务微博做出了极好的榜样,这必将带领政务微博在2012年更加亲民、更加贴心。

2012年,中央部门将进一步推动中国网络文化健康发展。

“领导带头、全办动员,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努力推动我国外宣、网宣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中央外宣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主任王晨近日要求,全国外宣战线、网宣战线要把深入学习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任务,紧密结合实际,努力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贡献力量。

“在深入开展学习活动的同时,发扬真抓实干精神,坚定不移地把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确定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和措施要求落到实处,转化为具体的工作项目。”文化部部长蔡武日前表示,学习全会精神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首要政治任务,“要把学习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活动引向深入”。

显然,在2012年,十七届六中全会在网络文化方面提出的目标任务、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将被贯彻落实,中国网络文化生态的建设将得到更强有力的引导。

互联网法律体系将逐步完善

【2011年,我国在互联网立法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在不远的2012年,互联网相关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相信,未来互联网法律体系将最终形成,从而为互联网监管提供有力有效的支持。】

2012年,互联网相关立法仍将不断推出,其中,商务部正在起草的网络购物条例最值得期待。

“网络购物发展需要发展,也更需要规范。”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司长常晓村2011年12月20日表示,网络购物发展很快,是扩大消费和拉动内需的一个重要途径,目前每年以百分之百的速度增长。虽然业务发展很快,但网上假冒和伪劣现象时有发生,需要认真规范。

2010年,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进行了规范,但从整体上来讲,目前网络购物中出现的不少问题,还需在立法上深入解决。

常晓村称,为了促进网络零售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目前商务部正在起草《网络零售管理条例》,并积极争取将该条例列入2012年国务院立法计划。

从常晓村的表态看,商务部《网络零售管理条例》2012年有极大可能出台,这无疑将成为2012年互联网引人瞩目的大事之一,因为该条例将使网络购物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有完善的市场规则,明确网络零售市场各参与主体的权利、责任、义务关系,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管理职责,它将促进网络零售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将互联网立法瞄准网络购物领域的,还有国家工商总局。

2011年10月,媒体报道称,国家工商总局正计划出台政策对网络团购行业进行监管,政策调研已进入收尾阶段。2011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团购消费维权工作的建议》,工商机关可以对团购网站实行登记注册与备案登记相结合的准入制度。一旦确定某团购网站存在欺诈消费者等失信行为,应将其计入该网站的信用记录。

以此来看,在2012年,国家工商总局推出网络团购相关法规的可能性较大。届时必然可对团购网站形成有效监管,减少网络团购消费纠纷的发生。

其实,在2012年,关于互联网立法,多个部委都将有所动作,如工信部可能出台方案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完善电子认证服务标准规范;新闻出版总署可能对网络出版进行规范;国家工商总局可能对网络公关进行规范等。

在互联网相关立法不断推出的同时,2012年,各项法律法规也将向前继续推进。其中以各地正在陆续推出的微博实名制新规最为引人关注。

2011年12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2月16日了《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注册微博客账号要用真实身份信息,即“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否则只能浏览不能发言。相关网站需要在3个月内完成对用户的规范。

这一规定后,立即引起各地的效仿。天津、广东、上海等地相继试行微博实名制度。新浪、搜狐、网易、腾讯四大门户网站也相继启动微博用户实名认证。

不过,虽然实名制的好处众多,但也有舆论认为此举将对微博的发展造成冲击,当新规全面执行后,微博可能失去很多用户,以及用户安全可能遭受威胁等。

因此,在微博实名制全面执行后,利弊必然会有所体现,这也需要政府部门的管理举措跟紧,趋利除害。

网络舆情管理条例范文3

一、以食用农产品质量为重点,全面推进透明放心菜市场建设。

(一)立足质量安全放心目标,落实农残检测准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围绕质量安全放心目标,以检测准入为核心,建立市场开办者自检、监管部门抽验、第三方复检“三方联动”检测体系,全面实行蔬菜农残检测准入制度。

(二)立足信息化支撑,做到菜市场“六个透明”。一是推行菜市场管理标准化,使主体责任透明。二是推行食用农产品追溯电子化,使商品信息透明。三是推行菜市场检测手段多元化,使检测结果透明。四是推行菜市场建设责任化,使监督管理结果透明。五是推行透明放心指数动态化,使评价结果透明。六是推行公众参与立体化,使社会监督透明。

(三)立足职责分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加强与农业、商务、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部门间的合作协调机制,推进监管数据共享,构建食用农产品全过程、全业态长效监管制度和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水产品和抗生素等专项整治,强化对食用农产品中农兽药残留超标的监管。

二、以日常监管为抓手,全面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抓企业自律,强化经营行为监管。按照网格化监管的要求,指导督促食品经营主体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等自律制度要求,强化食品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温度控制、食品销售设施设备维护和环境卫生管理,定期清理库存食品,及时召回和有效处置不合格食品,把好食品销售的进货、储存、销售和退市关口。

(五)抓行为规范,推进信用分类监管。认真贯彻实施《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建立经营者信用档案、归集经营者信用信息、评定经营者信用等级和实施信用分类差异化监管等。重点探索对网络食品、食品小摊贩信用监管,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强化网络食品销售的监管;深入宣传贯彻《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把食品小摊贩纳入监管视野,实现监管全覆盖。

(六)抓案件查处,确保重典治乱。以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举报多、媒体曝光频率高以及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食品仓储单位特别是冷库等为重点区域,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过期或变质原料加工食品、销售过期食品和篡改保质期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三、以突出问题为导向,全力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七)突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开展“扫雷”行动。认真落实《省食品安全办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以食品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农村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等高风险业态为重点,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配合农业、公安等部门开展“清源”“净流”“利剑”三项行动,实现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向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的转变。同时,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和农村食品统一配送管理,着力构建乡村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网格。

(八)突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建立风险清单。对上级交办及相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舆情,做到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处置,防止小问题,发酵成大事件。坚持排查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共性问题,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等为重点的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及时针对排查出的突出隐患和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九)突出市场主体准入管理,开展“清源”行动。结合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和换证工作。指导各地全面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和许可证新发、换证工作,增加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环节,适时开展许可合规性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对无证经营行为依法处理。

四、以能力提升为目标,全心打造食品安全共治体系。

(十)抓住教育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食品经营有关部门规章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以一线监管执法人员为重点,通过集中培训、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食品专业知识、快速检测等业务技能培训,提升监管队伍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指导各地依托行业协会,针对各类经营业态的特点,开展不同对象、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培训活动,真正将“第一责任人”义务落到实处。

网络舆情管理条例范文4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宣传教育、规范引导、执法监督、强化服务”的原则,以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禁用药行为,进一步规范养殖生产行为,增强企业责任意识,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环节的违法使用行为得到有效禁止,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水产苗种场持证率达到100%,“三项记录”和投入品索证索票实施率100%,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全市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渔业标准化示范区、网箱出口鱼类养殖基地及水产苗种企业。

(二)重点品种:南美白对虾、鲈鱼、美国红鱼、海水养殖贝类等产量大或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的品种。

(三)整治指标: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

四、整治任务

(一)开展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

根据历年来初级水产品抽样检测结果以及环境检测报告、生产档案的记录、季节性病害等相关资料,认真排查从养殖前的准备到上市销售前的各个环节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或苗头性问题,对可能引发的风险和造成的影响危害进行评估,提出预警和处理意见。排查的重点对象为全市“三品一标”基地,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渔业标准示范区、渔业精品园、规模养殖大户及水产种苗企业。

(二)加强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管。

进一步健全种苗生产单位数据库管理,摸清全市水产苗种场的基本情况。在繁育季节针对重点育苗单位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苗种场是否依法取得水产种苗许可证、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是否完备;生产过程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用药情况等,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逐步建立苗种附证(生产许可)销售制度。继续配合市海洋与渔业局做好我市南美白对虾种苗的抽检工作。

(三)落实养殖单位责任意识。

积极推进产地准出和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力度,引导养殖单位主动落实相关制度和标准,建立生产动态数据库,按照风险隐患程度,建立生产单位信用档案,实施分类监管。

(四)开展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继续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和监督抽检,今年完成220批次以上。实行检打联动、查检结合、对发现“三项记录”不全、使用违禁药物或抽检不合格单位依法查处。

(五)启动我市水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

选择一家水产养殖企业作为市水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依托市无公害水产信息网,建立水产品可追溯公众服务平台,实现其生产的初级水产品质量可追溯、公众可网络查询。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我局统一部署,完善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直接抓。要切实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责任,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实到实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提升整体水平。要在巩固已有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更加突出重点,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薄弱环节、突出问题,排查隐患,集中力量开展整治,从根本上、源头上,采取有力措施,解决问题,确保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网络舆情管理条例范文5

关键词:互联网+时代;思想政治教育;管理

如今,网络在人们的生活和大学生教育中起到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对于大学生来说,网络必不可少。但专业调查研究结果表明,大学生为了娱乐、聊天而上网的概率比较大。因此,网络给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必须明确其时代内涵、本质,根据大学生思想规律采取多样化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有效方法。

一、互联网+时代的内涵及本质分析

“互联网+”是指在依靠网络信息技术的基础上,促进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演进形态,属于一种社会形态革新。也就是指网络信息技术和传统社会行业不断融合的过程,但该融合过程很复杂,不是单纯的组合,是实现两者的互补以及聚合。互联网+时代的核心以及关键是互联网思维的产生和发展。依靠现代化的互联网思维,传统行业经济形态都开始了跨界融合,实现了创新转变。总的来说,互联网+时代下的思维,为各行业之间相互交融、形成关系网发挥了核心作用。

二、互联网+时代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方法创新

1.建立健全“互联网+备课”机制

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互联网+备学生”的机制。要依靠互联网技术,利用多样化的互联网平台,及时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情况研究和分析,进而明确大学生思想规律以及政治教育管理的需求,创新和完善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有效方法。发现问题之后分析原因,及时解决,建立健全“互联网+备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机制,避免受非所授的现象产生。

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互联网+备内容”机制。第一,要加强网络信息审核,科学设置议程,优化互联网模式下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进行教学管理内容的多角度思考和多维度分析,给予大学生正能量,满足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需求。第二,拓宽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的内容领域,明确大学生兴趣点,保证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内容的实用性和生活性。还要赋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内容的美感,使得大学生杜绝不良信息,提升大学生的信息鉴别水平,进而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营造和优化“互联网+环境”

第一,要转变以往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理念和思想,构建科学合理的“互联网+环境”观念。在互联网+时代下,大学生不仅生活在现实当中,也生活在网络环境当中,因此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环境也由现实生活环境与网络生活环境两部分组成,即“互联网+环境”。

第二,要不断优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网络平台,优化“互联网+环境”条件。相关人员要利用教学管理研发,充足的资金、设备、网络技术等,不断创新和完善“互联网+环境”体系。要形成自由、和谐的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的网络交流空间,利用多种网络方式沟通和交流,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互联网+环境”机制的良好运行。

3.加大“互联网+教师”的队伍建设力度

一方面,对大学教师和管理者来说,必须增强自身的思想政治网络化教育管理意识,结合大学生实际情况落实好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教学管理者必须认识到立德树人的重要性和权威性,要把思政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实际生活中,要强调核心价值观念分析,注重文化自信,还要大力开展多样化的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活动,营造出良好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氛围。

另一方面,教学管理者必须注重自身权威性的提升。要深入分析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理念,不断拓展自身的思想政治教育知识面和管理水平,要优化和推广“互联网+教师”平台,使得学生充分利用该平台进行学习;教学管理者要增强自身的互联网教育管理意识,熟练运用互联网教学管理技术,优化在线教育管理沟通平台;教学管理者要利用互联网,了解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情况评估,结合评估结果调整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内容和模式,将“互联网+教师”打造成教学管理者的权威性平台和领地。

4.建立健全“互联网+服务+情感”机制

对于互联网+时代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来说,必须严格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和思想,要摒弃以往的传统化的教育管理方法,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为原则和标准,赋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较强的亲和力以及向心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大学生思想政治管理是分不开的,必须实现两者的有效结合,还要结合当前教师和学生的素质情况和自身需求进行教育管理,这样才能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效率。对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者来说,要进行准确的自身服务定位,要付出真实的情感,要用心关怀学生,提升教育管理的凝聚力,对于那些存在思想问题的学生,不能歧视和打击,要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必要时请专家给予他们信息帮助及指导,通过建立健全“互联网+服务+情感”机制,依靠互联网平台,以服务提高管理效率,以情感化人。

5.建立“互联网+绿色校园文化”

在互联网+时代下,高校主流文化往往面临多种挑战,不利于大学生良好价值观念的形成,在这样的情况下,必须建立“互联网+绿色校园文化”,提升大学生的信息鉴别能力和免疫能力。具体来说,第一,要根据学校情况制订科学合理的《校园网络管理条例》,完善制约制度和激励制度,约束大学生的网络学习行为,引导大学生养成良好的网络学习习惯。第二,要合理运用互联网学习资源,促进网络正面舆论强势的产生,并加强对网上舆论的合理引导。第三,要及时掌握网络舆情,掌握高校网络信息动态,明确校园互联网不当利用问题,并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培养一支综合素质足够高的网上评论员队伍,及时了解校园热c,利用网络文章,从根本上消除校园不良事件的影响。第四,要加强高校和外部企业的有效合作,从根本上净化互联网信息,完善和实施校园网络实名制,要有效实施版主负责制,将责任具体到个人,保护好网络版主的切身利益,还要加强网络专人监管,避免网络上的不良信息传播。另外,还要完善和实施校园网络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在各个级别部门之间层层落实好校园网络绿化工作,营造出良好的“绿色校园网络氛围”,促进互联网+时代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网络越来越普及,在这种形势下,必须全面了解高校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合理利用互联网资源,清除不良网络信息,传递网络正能量,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参考文献:

[1]戴海青.刍议依法治校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法治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5(11):174-175.

[2]付丽宾.基于“绿色发展”理念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的新思考[J].鄂州大学学报,2016(3):19-31.

[3]刘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研究[J].技术与市场,2015(11):224-225.

[4]郭彦懿.“互联网+”时代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施途径[J].北京教育:德育,2015(5):42-44.

网络舆情管理条例范文6

一、指导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要求,通过规范管理,依法整治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为“两城”建设和“三城”创建工作营造一流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原则

党委领导、政府牵头、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务求实效。

三、工作目标

1.扩大“限摩规电”管制区域范围,进一步巩固区城区“限摩规电”工作成果。

2.严格查处摩托车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在管制区行驶和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杜绝摩托车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在管制区行驶、停放。

3.有效遏制城区摩托车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车、助力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四、扩大限摩规电的区域范围

(一)限行车辆类型

限行的摩托车为二、三轮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助力车(简称“超标”电动车)。

(二)扩大的区域范围

1.大道:东起大道珠江桥东侧,西至大道与郴江路交叉路口。

2.青年大道:东起青年大道与滨河路交叉路口(西河桥),西至青年大道与郴江路交叉路口。

3.锁石路。

4.根据城市发展和道路交通管理的需要,在大道和青年大道沿线及相关区域路段逐步开展“限摩规电”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区扩大城区“限摩规电”管制区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扩大城区“限摩规电”管制区域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吴文明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袁大忠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副区长欧阳海波,区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分局局长肖松柏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邓满成,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樊忠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田国海,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常务副支队长彭文斌,公安分局副局长王爱民,以及市交警三大队、区综治办、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工商分局、区商务局、区国税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岭街道办事处、南塔街道办事处、白鹿洞街道办事处、观山洞街道办事处、王仙岭街道办事处、望仙镇、坳上镇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维稳组、宣传摸底组、源头整治工作组、联合行动组、督查组。

(一)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副主任邓满成兼任办公室主任,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对“限摩规电”管制区域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信息反馈和考核评价等。其他成员单位各明确一名联络员与办公室联系。

(二)维稳组: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田国海任组长,具体负责“限摩规电”管制区域实施工作期间的矛盾化解和社会稳定工作。

(三)宣传摸底组: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樊忠明任组长,白鹿洞街道办事处、岭街道办事处、观山洞街道办事处、王仙岭街道办事处、望仙镇、坳上镇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统筹开展“限摩规电”管制区域及大道沿线乡镇(街道)的宣传摸底排查工作。

(四)源头整治组:由工商分局局长何建民任组长,此次扩大区域内各乡镇(街道)、村组(社区)等按照属地原则,由分管领导担任辖区“限摩规电”组长,实行行政区域“限摩规电”责任包干。区综治、经信、工商、城管和行政执法、税务、商务等部门联合开展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车的集中整治行动,整治销售源头和占道经营。

(五)联合行动组:由区政府办副主任邓满成任组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田国海,公安分局副局长王爱民,市交警三大队教导员张永忠,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常务副支队长彭文斌,区运管所所长邵小辉,王仙岭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邓剑清、白鹿洞街道办事处主任蒋艳飞,观山洞街道办事处主任林才桥、岭街道办事处主任邓生华,南塔街道办事处主任高静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组织路面查扣及日常“限摩规电”规范管理工作。

(六)督查组:由区监察局副局长罗高明任组长,牵头组织区政府督查室及相关部门人员,对区扩大城区“限摩规电”管制区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六、整治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从2012年5月28日开始。通过调查摸底、印发《通告》、开展宣传教育等,宣传扩大城区“限摩规电”区域范围的相关政策、规定、意义,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二)工作实施阶段:2012年6月6日后。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深入推进“限摩规电”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整章建制阶段:工作实施与规范管理机制同步进行。

七、工作措施

本次“限摩规电”管制工作的重点区域在岭街道办事处、白鹿洞街道办事处、观山洞街道办事处、王仙岭街道办事处、望仙镇、坳上镇,关键在基层,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配合、协调、策应。

(一)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由维稳组负责,主要任务:

1.在扩大城区“限摩规电”管制区域工作中出现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时,负责组织公安分局出警,及时将违法人员带离现场,严格处理。

2.在扩大城区“限摩规电”管制区域工作中,出现“限摩规电”工作对象闹事、非法聚集、干扰办公秩序等情况时,及时组织辖区派出所出警进行处置,并组织政法综治部门跟进,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3.对涉及扩大城区“限摩规电”管制区域工作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及时接访,防止越级上访或扩大事态,并认真做好说服教育工作,落实息访息诉工作措施。

4.组织制定处置工作预案,及时处置突发性和。

(二)严格开展源头整治。由源头整治组负责。大道沿线乡镇(街道)要普遍设立扩大“限摩规电”管制区域的宣传橱窗、宣传栏或黑板报,持续深入开展《通告》的学习宣传活动。要加强对辖区群众的教育管理,登记拥有摩托车和超国家标准电动车、助力车的人员信息,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要组织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上门走访、入户调查,对辖区出租房屋进行清查,重点要做好租住在本辖区出租房的“限摩规电”工作对象的教育劝返工作;对拥有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车、助力车的辖区居民要责成其限时处理;对不听从教育劝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租人员,要及时向联合行动组通报,果断查处。

质监、工商、城管和行政执法等部门,要重点对电动自行车销售源头进行集中清理。对在“限摩规电”区域内销售电动车的商家进行检查,禁止在区辖区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对违反规定的经销商和商家要进行严格查处。对虚开增值税发票、占道销售电动车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三)开展扩大城区“限摩规电”管制区域联合行动。由联合行动组负责,根据各执法主体部门的工作职责,密切协调配合,用好、用够、用足法律法规,开展扩大城区“限摩规电”管制区域联合行动,主要工作任务: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及第二款之规定,对驾驶摩托车(含“超标”电动车)不听劝阻强行进入交通管制区行为处罚款一千元,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之规定,对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含“超标”电动车)行为处罚款五百元,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对于拼装的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依法处罚。

4.对无法提供有效合法证明、涉嫌盗抢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5.对于在城区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的摩托车(含“超标”电动车),除由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处罚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6.对于在城区内不按规定乱停乱放的摩托车(含“超标”电动车),依据《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三十六条第六项,由区城管部门依法处理。

7.对于摩托车及“超标”电动车的驾驶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依法处理。

(四)落实配套管理措施。由扩大城区“限摩规电”管制区域实施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主要工作任务:

1.对确属生活困难的“限摩规电”工作对象,人社、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就业培训、介绍就业和解决低保等优扶帮助措施,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引导就业。

2.创新社会管理机制,改善城区交通出行结构,推广低碳交通出行方式。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全区上下必须统一思想,要将扩大城区“限摩规电”管制区域工作提升到维护社会稳定、强化社会治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提高群众安全感的政治高度来对待,牢固树立“严管是尽职、宽管是失职、失管是渎职”的理念,依法实施高标准管理。

(二)加强宣传。要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扩大城区“限摩规电”管制区域的深远意义、管理规定和成效,抢占舆论制高点。各级各部门要创新宣传教育模式,精心策划,要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教育态势。网络新闻管理部门和网络媒体要密切关注舆情动向,主动引导,疏通民意。确保宣传不熄火、不断线、不冷场,营造浓厚的整治宣传氛围。

(三)落实责任。要形成“限摩规电”严格管理的工作常态。各个工作组要制定具体的工作子方案(于2012年6月2日前,上报区扩大城区“限摩规电”管制区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围绕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建立健全责任制,量化工作标准,落实工作责任。责任包干行政区域出现“限摩规电”工作对象没有及时教育劝返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车、助力车没有及时发现或没有限时处理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