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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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管理制度

农村村民管理制度范文1

第一条为加强我县农村居民建房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范围内的农村居民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新建、扩建、改建住房,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规划部门负责农村居民建房的规划及监督管理工作。

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农村居民建房的用地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

县*、建设、农业、林业、水利等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村民委员会,依据各自职责,积极做好农村居民建房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农村居民建房应符合城镇规划、居民点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五条农村居民建房实行分区管理。强控区范围内农村居民建房的,应使用居民点建设留用地或在政府确定的安置小区购房。中控区、弱控区范围内农村居民建房的,原则上不安排农用地(林地),应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鼓励农村居民建房向中心村、集镇集聚。

第六条农村居民建房应使用政府推荐的户型,鼓励农村居民集资联建多层住宅。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第二章建房条件

第七条农村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建房:

(一)无房、缺房和拆房建房的;

(二)居住地被列入旅游、文物等保护范围,现住房需拆除的;

(三)居住地实施旧村改造,现住房需拆除的;

(四)因项目建设需拆迁现住房的。

第八条异址房屋建成后三个月内,除分户情况外,建房户应在村民委员会的监督下自行无偿拆除原住房。对已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必须同时向县国土资源部门申请注销原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原宅基地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房申请不予批准:

(一)有出租、变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房屋,再申请宅基地建房的;

(二)在拆迁中已安置的;

(三)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分户的;

(四)违法建房尚未处理结案的;

(五)其他不予批准的情形。

第三章审批程序

第十条建房申请人向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建房申请(按县规划、国土资源部门的规范文本格式,一式两份),并提供现有住房状况、家庭成员和户籍关系等材料。村民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研究讨论,并将有关情况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

1、申请建房人家庭的人口数;

2、原有住房座落、结构和占地面积;

3、申请建房座落、权属、地类和用地面积。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于公示期满后次日将申请材料报镇村建设办和国土资源所。

第十一条镇村建设办和国土资源所应在收到申请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联合对建房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现场踏勘,并于次日将申请材料报镇政府。

第十二条对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建房办理规划手续的,镇政府应在收到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依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予以批准,并于次日将规划批准材料和用地申请材料送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国土资源部门窗口。

对使用农用地建房的,由镇政府按前款规定的时间予以审核,并于次日将申请材料送县行政服务中心的规划窗口。

第十三条县规划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规划审核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办理选址意见书。

第十四条对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建房的,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建房用地审核意见,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对使用农用地(林地)建房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在建房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经建房人的申请,镇村建设办和国土资源所应在3个工作日内,联合进行现场放样验线。

农村居民建房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技术规定执行,并做好建筑活动的安全工作。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镇政府应加强对农村居民建房的管理,采取领导干部分片包干等方式定期巡查,规范农村居民建房行为。

第十七条农村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经批准或违反规划规定建房的,由镇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第十八条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由县国土资源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第十九条镇政府或县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超越职权或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建房手续的;

农村村民管理制度范文2

农村村级组织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组织,它不是一级政权组织,但它既要自主履行村务管理职能,又要协助政府从事许多行政管理工作。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是指对直接归农民集体占有、支配、管理的各项资产所发生的收入、使用、分配等财务活动进行的核算、计划、监督与控制。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农村稳定的基石。随着农村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村级财务管理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也越来越大,对新农村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许多村级干部普遍存在着“重生产、轻管理”的片面认识,没有很好地执行民主理财制度,认为严格财务管理不利于搞活经济,不利于自身工作的开展,影响村干部在群众中的权威地位,不利于农村财会队伍的稳定。近年来,各级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加强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方面的措施,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不断加强和规范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但农村村级财务管理运行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不少地区村级财务管理不善、问题较多,已成为广大农民群众反应强烈的一个热点问题,既损害政府形象又影响干群关系乃至农村稳定,阻碍了新农村的建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现金管理混乱

货币资金管理混乱是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其表现是现金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非财务人员插手现金,坐收坐支,村主要干部长期不报账、不结账,现金被贪占、挪用,致使会计没账理、出纳没钱管,会计、出纳形同虚设,多头开户、公款私存私借、白条单抵库抵现金的现象严重。

(二)财务收支管理混乱

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财务收支管理混乱表现在:财务收支无计划,没有控制措施,随意性很大。1.在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非生产性、非公益事业的开支大。部分村干部,打着搞生产、促发展的幌子,吃、请、送,以外出学习考察为由,游山玩水。2.对村级公益事业的建设,不“量入为出”,民间借贷较多,由于民间借贷利息高,致使村集体的包袱越来越重。3.有些村对有些收入没有记账,有的村财会人员对村委主任、村长批的条子不审核就付款。

(三)会计档案管理混乱

一些村没有建立会计档案制度,从而造成部分村财务管理资料杂乱无序、残缺不齐。某些村委会的会计凭证,一直不按规定装订成册。对于一些重要单据,如拨付款单据,主管会计也不及时整理单独立卷保管,而是随便存放。各种会计档案没有按规定如期归档保管或销毁等。

(四)集体资产管理不严密

农村集体财产是全体村民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是村民的共同财富。有的村不建资产总账,没有如实登记和反映集体资产的数量、价值及其变动情况。没有建立严格的资产管理制度,集体资产被个别村民随意无偿占有,一些村干部擅自出租、出借集体资产的现象严重,侵害了广大村民的利益。

(五)财务管理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

财务管理公开是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村民了解村级财务收支的一个窗口,也是村委会的一项义务。但是有些村由于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够,制度落实不到位,公开的内容不够完整,欠具体,较空洞,群众无法了解资金的用途、去向。对于基本建设等重大支出项目和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不及时不具体,实质性内容公开不细。如对货币资金盘点情况不公开、债权债务情况表没有解释等。

(六)财会人员不稳定,业务水平低,配备不齐

村级财会人员不稳定,往往会随着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换届而更换,任人唯亲,村财会人员的地位得不到保障,担任会计的人员不敢坚持原则,对村干部的违规行为缺少约束力。由于农村难以留住人才,使大多数上岗的财会人员没有上岗资格证,这些人对财会知识知之甚少,造成账目混乱。而有些村不按规定配备财会人员,由村负责人兼会计或出纳,有的村配备的财会人员身兼数职,既管钱物又管经营,严重违规。

二、完善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建议

(一)稳定和提高财会人员队伍,规范农村村级财会工作

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农村村级财务管理队伍,是搞好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关键,是促进农村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的重要保证。稳定和提高财会人员队伍,规范农村村级财会工作有多种途径。如,实行农村村级会计委派制或实行农村村级会计记账制,各乡村可根据本乡村的实际状况,对各村的财务管理采取其中的一种方式开展工作。

1.实行农村村级会计委派制

农村村级会计委派制是指由乡镇政府公开招聘会计人员,择优录用,委派到辖区内的村组,从事财务工作,参与村组的内部管理,代表政府监督村集体资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被委派会计人员的组织关系、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等均由乡镇政府负责。这样,会计人员便能更好地履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职能,真实地反映村集体资产的经营核算、成本费用等经济状况。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出现的问题。

2.建立会计记账制度

在有些地区可以推行农村村级会计记账制度。农村村级会计记账制度,是指在“三个民主”(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四权”(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处理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的情况下,由各村的报账员定期将收支票据送乡会计服务机构记账的会计管理方式。本质上,被的单位即各村仍是独立的会计主体,村负责人依然直接审批核定所有支出凭证,记账的部门,则凭其高素质的专业能力为村里提供准确、及时、可靠的会计记账业务。保证了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要健全和完善农村会计的选拔任用机制,实行农村会计公开招聘、择优录用、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出台的《农村会计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现行的农村会计进行资格认证,优胜劣汰,并通过各种业务讲座、法制讲座、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方式,对村级财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促进农村财会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同时,建立农村会计任用审批制度,凡农村会计的任用、调换都要经过乡镇上级部门批准,以稳定农村财会队伍,保持农村会计工作的连续性,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水平。

(二)大力推广村级财务管理信息化,提高农村村级财务基础管理的规范性

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信息化就是运用现代的信息技术,对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的各项业务实施信息化管理,是财务管理手段的发展方向,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从技术手段上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按照国家财会制度的统一要求,完善会计科目,健全总分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存款日记账等基本会计账目,彻底根除“流水账”、“本本账”。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套适合本村经济发展的账户体系,统一规范村级的账目结构,防止账外账、小金库等不法财务行为的发生。可在政府的协调与支持下,与企业合作,开发适合本地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的软件,切实提高农村村级会计业务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促进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化。

(三)建章立制,规范农村村级财务管理

建立良好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是搞好村级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必须按照农业部、财政部颁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的相关要求,完善各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即财务预决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审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民主理财监督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规范村级财务工作,统一会计科目、会计凭证、账簿、记账方法、会计报表,做到事事人管,人人有专责,避免赤字预算,严禁无票据或白条收付款,各项资金严格按规定用途支出,违规收支不予入账,做到账款、账实、账证、账账、账表五相符。

(四)健全农村审计机构和职能,强化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

1.政府出台加强农村审计方面的文件,明确农村审计的机构以及审计范围、任务、审计程序及职权、奖惩等,提高农村审计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促进农村审计落到实处。

2.县、乡两级政府应尽快建立健全农村审计组织,审计干部任免制度和审计制度。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审计人员,对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专项重点审计和不定期抽样审计相结合的审计制度,努力做到“民主评议,逐月定审,季度复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3.建立和落实农村财务专项审计制度,规定凡纳入委托管理的集体财务,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开发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等都要进行审计。如集体土地征用、上级划拨、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使用、村内“一事一议”、村办企业上缴、集体投资收益等资金的使用,都要加大其审计力度,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布,并对在审计中查出的侵占或挪用集体资产和资金的,要责令如数退赔。情节严重者,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五)坚持民主理财,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强化村级财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坚持民主理财,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就是要将村级财务管理置于群众的经常监督之下,加强其外部监督。财务公开要做到及时、全面、具体、真实,真正落实好群众对村级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1.各村成立民主理财组织。村民民主理财由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村民主理财小组由5-7人组成,由村民推选公道正派、责任心强、威信较高,并具备一定财会知识的人员担任。村民主理财小组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当事人对否决有异议的,可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职责履行情况,年终要组织村民会议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对工作不认真、职责履行不到位的,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可罢免其资格,并进行调整。

2.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内容要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中规定的进行。凡是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财务活动事项,如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和租赁、村公益事业项目等方案的实施,都应向村民公开,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理财。村集体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集体企业上缴收入和改制企业股权收益等,都要纳入公开。要细化公开内容,对收支情况既要逐项公开,条理清楚,又要逐笔公布明细账目,严禁以项目公开代替明细公开或搞“大而化之”的假公开。

3.公开时间要及时,做到月结月公布,设立固定财务公开日,日常财务活动要坚持每月公开一次,形成一月一公开的制度,对于重大财务活动应随时逐笔公布。

4.公开形式要多样化。公开方式要以公开栏为主,各村要在住户集中,位置显眼,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坚固耐用、防风防雨的村务公开栏。同时,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等其他形式做好公开工作。

农村村民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农村建设;财务管理

Abstract: The rural financial management related to the vital interests of farmers, rural financial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but also to maintain the cornerstone of stability in rural areas.Key words: rural development; financial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253.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目前,许多村级干部没有很好地执行民主理财制度,认为严格财务管理不利于搞活经济,不利于自身工作的开展,影响村干部在群众中的权威地位,不利于农村财会队伍的稳定。尽管各级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加强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方面的措施,但农村村级财务管理运行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不少地区村级财务管理不善、问题较多,已成为广大农民群众反应强烈的一个热点问题,既损害政府形象又影响干群关系乃至农村稳定,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村级财务管理是指村委会代表本村村民对有关资金的筹集、投放和分配的管理工作,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务公开力度不大

当前,部分农村仍然存在财务公开随意性大、不规范的现象。财务管理公开是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村民了解村级财务收支的一个窗口,也是村委会的一项义务。但是有些村由于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够,制度落实不到位,公开的内容不够完整,欠具体,较空洞,群众无法了解资金的用途、去向。对于基本建设等重大支出项目和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不及时不具体,实质性内容公开不细。如对货币资金盘点情况不公开、债权债务情况表没有解释等。有的虽然实行了财务公开,但敷衍了事,项目不齐全、内容不具体、财务公开时间随意。由于财务公开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导致农民群众对集体家底摸不清楚,心中的疑团大,对村干部不相信,由此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二)财务支出管理混乱

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财务收支管理混乱表现在:1、财务收支无计划,没有控制措施,随意性很大。在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非生产性、非公益事业的开支大。部分村干部,打着搞生产、促发展的幌子,吃、请、送,以外出学习考察为由,游山玩水。2、村干部随意支配资金,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挤占挪用现象普遍。有的村干部不将零星收入入账,乱花乱用征收得来的群众集资款;或公款私存;或侵占集体资产利息;或把公物占为己有等等。3、村干部不能有效使用资金,造成了财务资金的滥用。有的村干部领导能力差,不了解市场行情,不知道如何使用村内的财务资金;有的急于求成,不遵守市场规律,拿着上级拨的建设基金乱投项目。

二、 完善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促进新农村发展的建议

13亿人口,9亿在农村,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是我国农村经济工作的重点。农村村级财务不公开且管理混乱,不仅挫伤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造成农村集体资财大量流失,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同时严重影响了全国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阻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针对农村会计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当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

(一)稳定和提高财会人员队伍,规范农村村级财会工作

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农村村级财务管理队伍,是搞好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关键,是促进农村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的重要保证。稳定和提高财会人员队伍,规范农村村级财会工作有多种途径。如,实行农村村级会计委派制或实行农村村级会计记账制,各乡村可根据本乡村的实际状况,对各村的财务管理采取其中的一种方式开展工作。

1、实行农村村级会计委派制

农村村级会计委派制是指由乡镇政府公开招聘会计人员,择优录用,委派到辖区内的村组,从事财务工作,参与村组的内部管理,代表政府监督村集体资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被委派会计人员的组织关系、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等均由乡镇政府负责。这样,会计人员便能更好地履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职能,真实地反映村集体资产的经营核算、成本费用等经济状况。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出现的问题。

2、建立会计记账制度

在有些村可以推行农村村级会计记账制度。农村村级会计记账制度,是指在“三个民主”(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四权”(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处理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的情况下,由各村的报账员定期将收支票据送乡会计服务机构记账的会计管理方式。本质上,被的单位即各村仍是独立的会计主体,村负责人依然直接审批核定所有支出凭证,记账的部门,则凭其高素质的专业能力为村里提供准确、及时、可靠的会计记账业务。保证了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要健全和完善农村会计的选拔任用机制,实行农村会计公开招聘、择优录用、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出台的《农村会计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现行的农村会计进行资格认证,优胜劣汰,并通过各种业务讲座、法制讲座、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方式,对村级财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促进农村财会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同时,建立农村会计任用审批制度,凡农村会计的任用、调换都要经过乡镇上级部门批准,以稳定农村财会队伍,保持农村会计工作的连续性,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水平。

(二)大力推广村级财务管理信息化,规范农村村级财务基础管理

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信息化就是运用现代的信息技术,对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的各项业务实施信息化管理,是财务管理手段的发展方向,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从技术手段上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按照国家财会制度的统一要求,完善会计科目,健全总分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存款日记账等基本会计账目,彻底根除“流水账”、“本本账”。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套适合本村经济发展的账户体系,统一规范村级的账目结构,防止账外账、小金库等不法财务行为的发生。可在政府的协调与支持下,与企业合作,开发适合本地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的软件,切实提高农村村级会计业务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促进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化。

(三)建章立制,规范农村村级财务管理

农村村民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 村级财务管理的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0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05-0043-01

一、村级财务管理

村级财务管理是推进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做好农村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农村基层财务管理事关全局。村级财务管理存在问题,也存在一些问题,不能被忽略,它是一个基本的的金融基础工作。

1.不规范的会计账簿

会计人员不认真执行财务制度,“一塌糊涂”更令人困惑的会计处理方法,不能真实反映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分配。财务程序不健全。有些村庄的财务原始的文件不规范,处理它的人,而无须证明的人,没有理由,没有审批签字。收银员收款及付款不及时的计费,仅仅是大脑记忆,甚至留下的印象券,白条收支严重。

2.集体债务膨胀

一方面,由于大量的村集体模型的村民。不抓紧农民的土地承包和收集税收和其他个别村,有村民欠集体债务的现象,农民欠了很多集体支付已经成为一个留死账,阻碍了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村集体现象格雷戈里电梯模型。

3.财务披露敷衍

目前,虽然一些农村实施的金融开放,但半开半闭,该项目是不完整的,而不是具体的内容,财务信息披露的休闲。敷衍的财务信息披露,围观的村民,村集体的家底不清,几乎为零的村干部的信任,群体性上访事件时时有发生。

二、村级财务管理问题的原因

1.村干部的财务管理意识差。

目前,不可否认的是,许多村干部的整体素质不高,年纪大,低文化,带领村民致富的能力不强。一些干部,领导不力,缺乏必要的财务管理财务会计知识基础。一些干部村级集体经济不是管的管并不重要,但群众反映强烈的唯一内部组织的权力。

2.金融法律意识欠缺,较低的专业品质。

有些村庄没有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尽管有该系统,但不落实,一些村,会计,出纳是存在的,但工作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有一些村具有党支部书记,两个会计收银员,自己的钱,他们用这些钱,自己的会计,不良动机的员工的机会,伪造,变造证书,甚至篡改账目,为不法行为开门。

3.村级财务管理系统的建设不足

虽然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村级财务管理系统已逐步改善,但金融体系的负面影响还没有消除。许多村庄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一些村委会甚至连最基本的收银系统都不健全,经常出现严重白条抵库现象。

三、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对策

对于农村的实际情况,真正实现促进农村金融体系,建立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必须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查漏补缺。

1.增强了村干部的财务管理意识。

村干部团结带领广大村民致富奔小康,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干部的作用,发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就必须提高他们重视村级财务管理,切实提高村一级的财务管理,财务意识,加强农村领导和具体工作的实施之间的联系。

2.对村干部的选择

鉴于此,选择村庄里的村民,然后定期的,有针对性地进行村干部培训工作的管理意识。村干部的评估,应该添加到财务管理的内容。村级财务管理目标应定义为最大限度地发挥集体资产优势,在财务管理指标评估的基础上设置。财务管理纳入总成绩指标计分,将村级财务管理目标作为任命和罢免村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3.业务培训,提高会计素质。

目前,一些地区,实施乡镇的农村金融,村级财务人员的职业技能,以避免较低,降低了剪不断理还乱的村账,以防止腐败的村干部。短期来看,效果是明显的,但是从长远来看,不利于自我发展,农村村级财务人员直接管理的基层金融一线工作人员应该提高会计素质。

4.完善村级财务管理系统的系统

村级财务管理是一个系统,很多方面。目前的工作重点应是金融体系的完善和实施。

4.1必须建立一套财务管理系统。村必须建立良好的财务管理系统,现金管理系统,农村财务审计制度等一系列的系统制度化、规范化、动态管理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律可循的。通过加强业务培训,逐步实现正规的财务和会计人员队伍。

4.2的村级财务披露制度的有效实施。农村村民大部分在农村,建设新农村的村干部和村民的共同任务,水平的重要途径,提高村干部和村民,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的缓和紧张局势增加财务透明度。单打,认真宣传队宣传队的成员是直接负责的财务信息披露的具体问题,加强农村宣传队的作用。

4.3建立和完善村级财务定期核查和审计制度。季度财务核查的联合实施,专项资金,用于国际收支,验证和年度财务审计。

5.清理现有的坏账,积极追讨欠款。

一些中国农村电梯模型正变得越来越严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背上了沉重的包袱,甩开了村民的生产生活蒙上了阴影。村集体电梯模型必须彻底清理,并停止或本金与利率。

6.严格村级财务管理,加强监督。

加强村级财务监督,主要依赖于由村民监督。然而,一些当地村民的主体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不知道村干部在财务管理过程中的某些行为是非法的,因此应加强村民的主体作用,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提高村民意识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意识,承担责任的有效监督理念。

法律意识在村民村级财务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法律教育,使村民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并知道如何采取行动,积极地监督村干部,主动监测系统的实施与金融资本的村级财务的使用。

参考文献

农村村民管理制度范文5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状

(一)资金管理不到位。资金管理不规范,对于上级安排的专项性资金,管理较为规范;但对农村集体的一些自有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管理则有些松散,资金核算不完整,存在着公款私存、坐支现金的现象。(二)资产管理不规范。资产管理台账不健全,特别是对集体投资建设的公益用房、上级部门投入的设备、社会捐赠的资产等,未纳入会计帐内登记管理;有的资产购建时手续不全,使用多年仍未入账管理。(三)资源管理不健全。村级的资源发包后,经过多次流转,村里对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山地、水域等自然资源,不愿或不进行资源清查,对于农村村级资源性资产的位置、类别、地籍类型、地力等级等情况登记不够规范,造成农村“三资”底数不清、底子不明,管理混乱,有的改变了土地用途,有的合同期未进行续签,损害了集体利益。

二、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成因

(一)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乡镇政府认为村级基本没有集体资产,不需要管理;村民实行了自治,不便于管理;三资情况复杂,不愿意管理。对于农村三资管理,虽也普遍成立了工作机构,配备了工作人员,但是由于乡镇工作繁杂,往往乡镇三资管理工作人员一人多岗,承担多项职能工作。

(二)农村会计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由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人员更换频繁,会计培训不力,会计人员工作水平难以提高。有些村干部自己对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不熟悉,也不学习,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更不听财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农村三资管理的不规范。

(三)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不到位。一是群众监督乏力。目前的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部分村民忙于生计,不热心集体事业,造成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个别不廉洁的村干部有了可乘之机。二是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三是审计等外部监督乏力。缺乏审计监督长效机制,很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期未进行审计检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揭示和纠正。

三、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的建议

(一)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统一各级党委、政府对管理好农村“三资”的思想认识。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把“三资”管理作为党委、政府谋发展、抓稳定的重要内容,克服少数乡镇党委不重视“三资”管理的倾向。乡镇要建立健全三资管理的责任制。村民委员会是农村“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政府是农村“三资”管理的组织者;农经部门是农村“三资”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定期和专项审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

(二)健全三资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规范行为。具体有:资产资源清查界定、登记台账制度、民主公开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审批制度、集体资产发包或产权变更的资质评估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集体土地有序流转制度等。制定“三资”管理监督审批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把“三资”管理的内容和要求纳入到村级领导班子考核、村主要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凡“三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三资”管理混乱的,由乡镇责令其负责人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违法违纪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构建三资管理监管系统,加大惩治力度。纪委监察部门、财政、审计机关,应当把三资管理作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三资管理的有关法规来执行,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村干部及“三资”管理责任人员违纪行为的查处;各部门应设置农村“三资”专门或兼职管理机构及人员,既发挥各自优势,又统筹协调推进。

农村村民管理制度范文6

关键词:农村土地;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0-00-01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活保障,是农民最基本地生产资料。近年来,农村政策的不断变革,使土地效益得到了大幅的提升,这使农村中的土地问题日益增多并凸现出来。土地和农民的利益紧密相连,解决好农村的土地管理问题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因此我们要认真的审视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努力的找出解决的办法,以促进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一、原州区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村宅基地主要存在着以下三类违法现象:一是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和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宅基地。当前,有不少建房户采取隐瞒已有房屋、虚报家庭人口、变更户籍等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宅基地。二是非法转让宅基地,利用集体资产进行隐形交易。在原州区的土地案件中有很多是反映部分村民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取得了两处甚至多处宅基地,然后将宅基地倒手转让,从中非法获取暴利。这种现象尤其在县城结合部和城镇郊区比较突出,无形中建立了土地隐形交易市场,既影响了宅基地管理,也给社会造成了许多社会不安定因素。三是超面积占地、擅自改变农村宅基地用途现象时有发生。对违法占地行为,必须采取合理有效的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综合处理。

二、解决农村土地管理的措施

1.严把宅基地审批关,要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

新建宅基地由村民个人申请,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张榜公布,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宅基地的审查申报工作,原州区国土资源局统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登记确权,颁发证书。在审查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标。农村村民一户有两处宅基地的,必须由村民组或村委会将多余的宅基地依法收回,统一安排使用。对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且事实上已形成超标准的建房用地,原则上要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行拆除。对于房地产继承等原因形成的多处住宅,村民可以出卖多余的住宅,也可以维持原状,但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多余的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

对于新建的房屋,要做到建房用地审批结果公开及审查到场、定点到场、开工放线到场及竣工验收到场,接受群众监督。

2.严格遵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制度,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由于农村普法的大力宣传,广大农民对土地政策和法律法规有了充分了解,懂得了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懂得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基层干部就更应当提高法律意识,因此应当组织基层干部认真学习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做到依法执政,确保相关政策、路线以及方针的落实到位。在土地承包期间,村干部不得干预或强制农民进行土地的流转,不能损害农民承包土地期间的自主决定权。农民有权决定土地的流转期限以及流转方式,关于土地的补偿款和标准都应当由双方自行商讨决定,坚决抵制通过不法途径进行土地流转和违反合同的行为。在坚持稳定和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遵循有偿、自愿和依法的原则,努力探索土地流转的新机制。

3.做到保护耕地和经济发展并重,严格土地的补偿标准

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征地方案组织征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依法按规定足额补偿到位,切实做到先安置后拆迁,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在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中,不仅要看到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还应当坚持发展的可持续性,保证耕地的合理利用,防止浪费土地。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以严格增量、管住总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为准则,开源节流,对旧城老村实施大力改造,盘活闲置基地,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在农村的征地问题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土地的补偿费低,且土地增值分配不科学的现象严重,这也是导致大量耕地被占用的主要原因。因此为了农村的持续发展,应当严格征地补偿标准,严格区分公益用地与经营用地征地补偿,结合当地的土地市场价格,使老百姓得到应有的补偿。全面考虑本地农民的生活状况,并按照最低生活标准赋予土地应有的市场价值。

4.加强执法监督,严肃处查违法占地的行为,为失去土地的农民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

不断建立和完善执法巡查制度,加大对违法占用土地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查处力度,坚决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稳定。虽然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农民的土地优惠政策,但是由于农业的经营效益不高,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物价持续上涨,农民的土地创造出的净利润降低,仅仅依靠土地的收入难以维持生计。农村的医疗、养老保险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尚不完善,且覆盖面较窄,失去土地的农民根本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因此应当加快建设并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保证其真正的落实,尤其对于失去土地的农民,应当优先的考虑,保证其基本的生活。失去土地的农民大多数没有技术、文化素质不高,没有一定的资金来源和经营之道,在就业方而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地方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就业保障机构,对失去上地的农民进行职业培训,在一定的程度上促进其就业,使其生活得到保障,同时也提高了农民的文化素质,有利于新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

三、结语

农民的权益直接关系着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土地作为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直接影响着农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在城镇化建设、工业发展中,应当强化土地管理制度,严格的依法办事,维护农民的利益。作为基层干部,应当不断地增强法律意识、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转变思想,切实的落实国家的相关土地政策,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原州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谭善凯.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及对策[J].基础理论研讨,2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