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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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

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范文1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农村公路养护

1、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与维修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公路交通流量日益加大,农村公路损毁随之加重,农村公路养护费用及任务也日渐繁重。为此,区财政今年开始将增加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投入,年度养护经费由原100万元增加到200万元。今年上半年,我站组织人员对、、、等镇完成的农村公路养护维修工程(2011年下半年养护计划)进行了检查、验收,共下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87万元。

雨季期间,我区农村公路水毁严重,我站及时组织技术骨干到一线组织协调水毁公路抢修工作,确保公路安全与畅通,并对全区农村公路进行了全面检查,下达了2012年上半年公路养护计划。

2、农村公路养护队成立

自《市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办法》出台以来,我站一直把农村公路养护作为全站主要工作来抓。通过几年的养护实践发现,农村公路养护点多、线长、面广,加之现在交通流量不断增大,公路灾害也逐渐增多,我站农村公路养护难度日渐增大,日常养护与维修往往很难全面完成,养护效果有时不尽人意。为了全面、规范地把我区农村公路各个路段养护好,切实保护我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我站广泛征求意见,听取各镇、村建议,经过反复讨论研究,决定成立我区农村公路养护队,专职对农村公路进行养护。经区政府办公会研究通过《区农村公路养护队管理办法》,同意成立区农村公路养护队。经过全站人员的努力筹备,7月1日,由18名养护队员组成的“区农村公路养护队”及由22名队员组成的“农村公路应急小分队”已正式成立。7月8日进行了农村公路养护知识培训,增强了养护工人的养护专业知识。

(二)、农村公路建设

1、通组公路建设

为解决农村边远山区、贫困地区未通公路带来的农民生产生活不便,我站将通组公路的建设作为今后三年的重点项目推进,计划2012—2014年三年时间实现“组组通公路”,计划建设总里程60公里,计划总投入300万元。上半年,我局已组织人员对全区组级公路现状进行了调查摸底,确定实施的具体线路,做好开工建设前期准备工作。计划今年通组公路完成20公里、投入100万元。

2、路肩硬化建设

按照《区2010—2012年农村公路路肩硬化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督促各镇做好路肩硬化工程,争取年底完成100万元、20公里的路肩硬化任务。

(三)振兴发展农村公路建设工作

为做好振兴发展规划工作,我站安排工程技术人员深入各镇、村、组,掌握农村公路各方面情况,调查通公路情况,编制农村公路建设台帐,为振兴发展规划提供基础、详实的资料。

上禾至凌源沙土公路作为振兴发展农村公路建设对接项目,其总里程5公里,计划投入55万元。目前,上禾至凌源公路路基工程已基本完成,完成投资约40万元。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1、贯彻落实好《区农村公路养护队管理办法》,加强农村公路养护队的管理,定期检查其养护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充分发挥养护队的作用,做好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与维修。

2、抓好通组沙土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完成20公里建设任务。

3、继续抓好路肩硬化项目的实施。

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范文2

关键词: 农村公路; 体制改革;养护市场化

Abstract: under the conditions of market economy, rural highway career development and progress, we must with the tide of market economy in. According to the practice and the 2011 rural highway management maintenance activities and shandong province in rural highway standardization of the measur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notice spirit, is the rural highway management and maintenance market reform measures,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for reader reference.

Keywords: rural highway; System reform; Maintenance market

中图分类号: U418,F5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T2012-03(03)9024

1农村公路管理与养护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县(市、区)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服务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据笔者所知,现阶段山东省境内农村公路的管理与养护还都有公路管理机构地道站或县乡公路管理处负责,一般都存在着管理与养护合一的情况,既负责农村公路的管理监督,又从事县道、乡道、村道的具体养护作业,事企不分,管理与养护职责不清,效率低下,资金浪费严重,缺乏竞争性。

2改革管理与养护体制的必要性

为了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确保农村公路“建养并重、建即有养、养即到位”,构建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和养护运行机制。本着“层级清晰、事权明确、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原则,大力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进一步分清事权,实行分级管理,理顺层次关系。针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特点,加强作业的过程控制管理,细化养护工作目标和措施,建立责任明确、目标清晰的养护制度,同时进行一步完善养护作业模式,因地制宜地实行市场化养护。

3建立管理与养护运行机制的措施

为积极培育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切实提升农村路网整体服务水平,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3.1管理与养护分离

实现“管理与养护分离”即各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将所属的从事养护路作业的单位分离出去,使之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事企分开、 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养护企业。通过“管理与养护分离”的改革可使农村公路管理部门和养护作业部门职责得以明确,效率更加突出。

各级政府分别制订《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明确各级政府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的职责和扶持政策措施。规定农村公路的管理部门和养护单位的责任,要求农村公路管理与养护工作相

分离,以合约形式确定各自的责、权、利。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可专门成立或委托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如农村公路管理处和地道站,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按照事企分开、管理与养护分离、精简高效原则,原隶属县级农村公路管理站的养护中心和养护道班改制为养护企业负责养护工作。

3.2引入竞争机制

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最根本的特征就是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招投标,按照“建养并重,以养为主”的原则,改革养护管理体制。要打破自支自养的封闭的内部运行体制,引进竞争激励机制,建立一个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管理机制。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进行养护工程招投标,建立健全各类养护资金管理监督机制, 建立目标合同管理制度, 养护监理制度。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小修、大中修及改善工程可采取招投标与合同化管理的方式,择优选定有资质的养护作业 施工企业,在保证养护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养护成本。对等级较低、自然条件特别困难并难以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养护作业的乡村公路,可以通过聘用、委托、承包、劳务分包等方式由个人( 农户) 分段采用合同化管理方式进行养护作业。

农村公路养护企业通过招投标参与市场的竞争,有助于自身条件的完善和竞争能力的提高,同时调动了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合同化管理和公开招投标的实施,进―步培育养护市场主体。使农村公路原管理单位与养护单位的行政事业隶属关系转变为经济合同关系,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转变为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为养护市场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3.3完善市场准人制度

养护单位成为真正意义的企业是农村公路养护实现市场化的前提,养护企业成为健康的企业是养护市场有序运行的保证。养护企业的健康发展有赖于养护市场的健康和有序。2003年交通部颁布的《 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人暂行规定》 初步规范了养护市场主体即养护企业进入养护市场的资格,明确养护企业进入市场的条件,建立健全公路养护资质登记制度,积极稳妥地培育和建立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实现养护施工企业能够按照市场规则规范运作,有序竞争,逐步实现农村公路养护的市场化、专业化和机械化。

3.4推行养护工程计量支付

打破传统的养护包干的做法,参照公路工程清单计量模式推行养护工程计量支付。养护包干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往往造成养护工作“ 千多干少一个样,只要考核能过关”的大锅饭现象, 养护只是为了应付检查的工作误区,无法提高工作积极性,难于做到养好公路、时刻保畅通的基本要求。养护工程计量支付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方法。以路况情况、工程数量为依据,以工程项目的人工、机械和材料所需量来确定工程项目单价,计算养护工程造价。这样就能保证养护费得到合理使用,确保公路路况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将按包干计划下达养护经费的方式,逐步转变为按合同计量支付方式,保证专款专用,提高养护作业资金使用效率。

4结语

通过以上所述,只要管理与养护运营机制的改革措施和各地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的实施到位,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一定能培育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村公路养护市场,从而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逐步建立起管理与养护分开、事企分离、权责明确、监管有力的管理养护运行机制。

参考文献:

[1]沈鸿雁.公路工程标准文件 . 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004

[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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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

中图分类号:U4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3-0170-01

养护管理缺位,管养体制落后,管养水平低是当前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现状。“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实现管理与养护相分离”将是今后农村公路养护改革的主要方向。如何科学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管理,实现管理与养护相分离,并达到预期目标,下面结合本地区农村公路养护实际,作简要论述。

一、全面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养护主体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重要性认识还存在误区,“重建轻养”思想依然非常严重,除县级公路由交通主管部门的养护管理机构负责养护外,大部分乡村公路还处于失养状态,养护资金难以落实,专业养护队伍匮乏,目前全面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的前提条件尚不成熟。

(一)市场化养护管理资金缺乏保障

打破传统养护管理体制,走市场化养护模式,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作为保障。养护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市场化养护资金的构成将不再简单的由人员工资、机械设备和小型工具使用费等构成,因此养护成本必定要远远高于交通主管部门服务性养护成本。而目前由于地区经济条件有限,最低日常养护经费落实都存在困难,因此市场化养护经费无法得到保障。

(二)专业化公路养护公司严重匮乏

在大多数人的意识里,公路养护就是扫马路。其实不然,公路养护也属于“技术工作”,养护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养护知识,管理单位需要具备一定的养护设备。只有具备专业的养护设备和专业的技术人才,才能保证农村公路养护的科学性、发展性和效益性。目前除了交通主管部门具有一定的专业化养护生产设备、管理人员和养路工以外,专业化养护管理公司基本为零。且近年来养护人员老龄化严重,年轻人才储备不够,交通主管部门的专业性养护人员也严重不足,致使公路养护生产率低,养护效果差。

(三)市场化养护管理标准难以统一

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首先要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确定养护标准和考核标准,而统一的养护标准和考核标准,既便于养护生产的管理与考核,同时也能起到较好的激励作用。但是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公路建设存在失衡问题,公路基本路况存在较大的差异,造成养护标准和考核标准难以统一。

二、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市场化应注意的问题

(一)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要与地区经济实际相结合

大部分地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筹措,采取的是以县级人民政府投入为主,省、设区市人民政府补助为辅,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的原则。县级政府是地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筹措主体,而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市场化要有充足的资金作为保障。因此,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要与地区经济发展实际相结合,要适时推进,切勿“急功近利”。

(二)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要遵循“循序渐进”原则

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应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地、扎实稳步地推进,切勿把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搞“一刀切”。

三、科学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市场化的几点建议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市场化,首先要有专业的养护机构和养护队伍作为基础,因此建议交通主管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地区农村公路养护实际状况,提前培养适合本地区农村公路养护的养护机构和养护人才,以满足市场化管理的需要。

(二)实行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管理,那么摆在面前的就是如何推、如何管的问题。因此,在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之前,必须要有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及相应的考核办法,作为市场化管理的基础。而在管理标准不能统一的情况下,可采取分级负责、协调管理的方式进行管理:县级政府负责资金的筹集及管理,乡(镇)政府负责辖区道路的养护与管理,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和考核。各级管理部门根据职能和实际,制定不同的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以满足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需要。

(三)在全面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可以结合地区养护工作实际情况,积极寻求一种过度模式,作为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的“探路石”。 可在县级公路或经济较好的乡“镇”搞试点,不断积累市场化管理中的经验也教训,并不断改进和提高,并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

(四)在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工作中,养护资金是关键。因此县级政府作为农村公路养护主体,必须明确资金来源,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养护资金到位。在养护资金的筹措上,除财政拨款外,可以借鉴“村村通”建设的经验,采取当地群众、沿线受益企业、包村单位捐资等多种形式,想方设法筹措养护资金,确保“有路必养、养必到位”。

参考文献

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范文4

第二条主要目标:建立健全适应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正常化和规范化,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县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省、市、县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包括路基、路面、水沟、边坡、公路用地、桥梁、涵洞、渡口及其它辅助建筑物。

县道是指连接县城与乡镇及原建制为乡镇的公路。

乡道是指连接乡镇政府与行政村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县道的乡镇与乡镇之间,乡镇与外部连接的公路。

村道是指不属于县、乡道的连接行政村和主要居民点,主要为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的公路。

第四条 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因地制宜、多方筹资、管养并重、保障畅通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的指导、监督。负责编制下达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建议计划,监督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的管理养护工作,核查养护质量,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公路及其设施的保护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养护中心承担县道的管理养护工作,拟订县道养护建议,组织县道日常养护与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对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审核并负责指导、监督乡、村道路养护计划的执行情况,对乡、村道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县交通运输局路政大队负责县道的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做好乡、村道路的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工作。

县财政、国土、林业和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负责乡、村道路日常管理养护工作。编报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年度计划,并按照交通运输部门核准的计划组织实施;协助县交道运输局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公路产路权保护工作;并做好辖区内县道管理养护工作。

村民委员会负责做好村道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配合和支持县、乡道的养护及路政管理工作,制订村民护路公约,教育广大村民爱路、护路,树立良好的路风;在养护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捐赠、村民“一事一议”、投工投劳等多种方式筹措村道日常养护及维修资金;依法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应当参照本办法制订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细则,坚持每季一考评,全年一考核。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向乡镇政府通报考评和考核结果。

第八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

第三章管理和养护

第九条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完工验收后,根据本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由所属主管部门明确和落实养护管理单位,及时组织管养。

第十条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分为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

(一)日常养护包括路基、路面、桥涵的小修和保养。其主要工作是路面保洁,路肩、边坡培修,沿线设施维护,绿化修剪,涵洞清淤,路面损坏处理等。

(二)养护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桥涵的中修和大修。其主要工作是水泥砼路面改善及大中修工程,水毁修复、危桥改造建设工程等。

第十一条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行管养分离、合同管理的办法,逐步建立市场化运作养护机制。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养护工程应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养护单位或者养护人员。不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养护工程,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委托养护企业、个人(农户)分段承包等灵活多样的养护办法。

农村公路养护人员应当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二条 农村公路养护人员进行养护作业时,必须按有关规定穿着安全标志服;利用车辆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在作业车辆上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当影响过往车辆正常通行时,必须在作业区间或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施工标志警示牌。

第十三条 农村公路绿化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按照管理职责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确需更新的,应先经县交通运输局同意,报批后及时更新补种。

第四章资金来源和财务管理

第十四条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分为日常养护资金和养护工程资金。坚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建立国家扶持引导、地方主体投资、群众捐资投劳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形式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体制。

第十五条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由县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投入。

一般县道日常养护资金每年每公里不低于4000元。乡道日常养护资金每年每公里不低于2000元。村道日常养护资金每年每公里不低于500元。

第十六条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除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拨的专项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负责筹集。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养护工程费用总规模,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路面改善、大中修工程、危桥改造工程等。

第十七条 一般县道管理养护资金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统一实行专户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统筹安排,专款专用。乡、村道路日常养护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设立养护资金专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年度有节余时自然结转下一年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第五章路政管理

第十八条 农村公路实行建筑控制区管理,公路两侧边沟外缘:县道15米、乡道1O米,村道5米为建筑控制范围。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规划和新建开发区、产业集中区、集贸市场等应当在公路一侧进行。对跨越、穿越、占用农村公路及农村公路用地的,应经县交通运输局批准,并依照《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赔(补)偿。

第十九条 禁止在农村公路上实施下列损毁公路或影响通行的行为:

(一)侵占公路、公路边沟、公路用地、公路路堤边坡;

(二)擅自开设交叉道口、人行路口及砍伐行道树;

(三)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建造新的违章建筑;

(四)堆放杂物、违章作业、挖沟引水;

(五)摆摊设点、马路市场等。

第二十条 县交通运输局路政大队负责全县区域内县道的路政管理工作;乡镇负责乡道、村道的路产路权保护,并接受县交通运输局路政大队的指导,保护路产路权不受侵占和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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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公路养护;财务管理;对策

公路养护工程包括公路日常养护和管理、养护专项工程(如路面大中修工程、桥隧加固改造工程、安保工程、绿化工程、站房建设工程、水毁工程、文明公路建设、国省道小修保养等)。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是公路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快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筹集养护资金,提高养护水平,推进了农村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为我国农村小城镇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公路交通环境。

一、当前农村公路养护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公路的养护资金筹集渠道不断扩大。养护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社会捐赠、企业投资、个人赞助等。融资渠道不断扩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难度加大,农村公路养护财务管理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农村公路项目比较分散,涉及面比较广;而一线的技术力量薄弱,导致在公路养护管理过程中遇到大量问题。由于养护资金(省市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等)筹措以及管养力量不足,导致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脱节,早期的道路被大量毁坏,严重影响道路的使用质量和寿命,导致农村交通事业的发展停滞不前,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养的现象。在建设新道路的同时,给工程物资运输的辅助道路造成毁灭性的损毁,特别是县里的重点工程,给超载运输执法工作带来了困难。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深入,县财政部门要求撤消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户,只留基本户,这样做完全违反了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时将会计账套并入基本账套,基本账套中未设专门科目,全部并入如其他资本性支出等科目中进行辅助核算,导致项目核算与概算不符等,无法反映某个具体项目的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只能通过辅助项或摘要来完成。由于养护配套资金金额大,地方财力有限,融资难度加大,资金缺口成为农村养护中的突出问题。很多时候通过磨嘴皮子和县长签字特批要来配套资金。另外,个别项目虽已完工,未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对已竣工验收项目未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施工单位无法结清工程款。这就要求在合同订立时注明“工程竣工决算须经审计部门审计完结后结清”等条款,这样不仅影响了工程质量、工程造价不实,也容易滋生腐败。

二、对策建议

作为农村公路财务管理人员应尽快适应新形势,不仅要重视会计基础工作,还要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2015年浙江省为规范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切实保障行业发展资金需求,制订了《浙江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国省道建设、大中修、安保以及国省主干航道、科技等项目,根据年度计划,由省级确定具体项目后下达;其余市县专项资金,省级按照因素法分配,一个市县一个总额,由各地按照省有关规定进行统筹安排。对农村公路实行长期有效的管理,资金是否充足非常关键。所以,要解决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问题,还必须拓宽筹资渠道,扩大融资方式,鼓励农村公路沿线受益单位或群众捐助农村公路养护,可采取有力出力、有人出人等各种形式,为农村公路养护提供保证。还可设立专用账户,做到专人管理、专款专用,根据养护的路线和养护质量考核完成情况按期支付。将路政管理专项经费列入县财政年初预算及配足路政巡查和治超工作,按《公路养护定员标准》,“路政人员确定标准为每100公里,1~3人”,确保路政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在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公路养护资金实行专项资金财政报账制度,对各类专项资金的财务核算由财政部门实施,作为项目实施单位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并未削弱,相反要求更加高了。养护管理单位依然是会计核算的主体,这就要求单位应尽快适应新形式,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加强与财政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的沟通,尽早通过县财政局与县交通局联合发文,将当年的项目资金指标录入到用款计划里。不但要做好日常工作,而且要提前对会计资料进行收集,为专项资金的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为了加速农村公路建、管、养并举的步伐,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管理力度,避免财务管理成为农村公路养护的瓶颈。农村公路养护的财务管理人员相对有限,且大多缺乏专业的对口培训。因此,应加大对财务管理人员的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其业务工作能力。总之,农村公路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得以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具有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维护国家稳定、实现可持续发展等重要作用,也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广大农村、小城镇人民的切身利益,是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是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体现。同时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必须依靠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依靠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使农村公路养护从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从行业行为转变为社会行为,这是我国农村公路得以快速发展的重要经验。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按照市场运作模式,继续完善各项养护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范化、市场化,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的稳步上升,延长农村公路使用寿命,使农村公路在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2005.9.

[2]公路养护技术规范.[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9.12.

[3]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乔墩,何兆益.人民交通出版社,2006.9.

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范文6

到2010年末,梅河口市投资5.1亿元,建成农村水泥路1673公里,占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的80%,24个乡镇街303个行政村1128个自然屯,不仅实现了村村通,还有6个乡镇实现了屯屯通,3个乡镇实现了户户通。全市农村公路接养率、绿化率、屯屯通客车率都达到了100%,城市近郊及乡镇周边村屯还基本实现了农村客运公交化。

政府发动“四长两员责任制”建好路。形成了市长、局长、乡长、村长、技术员、群众监督员共同参与的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责任包保机制。思想发动上,开好“三个会”。 即村干部会、党支部会,村民代表会,确保群众广泛参与。组织领导上,成立“四级包保组织”。市级领导包面、市直相关部门对口帮扶、专业工程师包线路、交通运输局督察组包乡镇。组成五个质量督察组,通过联合检查、专业检查、抽检方式、召开生产调度会、现场会等形式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对质量不合格的进行亮牌。

政策调动,“五个一点”筹好资。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最大的难题是资金,最大的问题是农民负担。在水泥路建设上,梅河口采取了“省里补助一点,财政投入一点,社会各界赞助一点,政策化解一点,农民一事一议出资出劳解决一点的办法。“五个一点”“聚沙成塔,集腋成裘”较好的解决了资金难题。

管理推动,“四制四关四严格”修好路。梅河通运输局结合当地地质条件,自行编写了近万字科学实用、经济有效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文件。在规范建设行为上,严格落实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法人制和合同管理制这“四项制度”。在把握质量关键环节上,认真把好施工图设计关、施工队伍审查关、施工材料审验关、工程报验检测关“四个关口”。

建养联动,“四个机制”养好路。即日常养护费用配套机制、养护工程分离运行机制、符合当地实际的养护管理机制和严格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06年,市政府正式出台了《梅河口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明确了乡镇养护责任主体,养护资金配套比例和养护运行机制。全市建立了24个专业化养护管理站,聘用了500余名养护员工。

在养护工程作业上,充分考虑乡镇实际,及时解决乡镇无养护施工能力问题,交通运输局认真抓好农村水泥路破损路面灌缝和病害处理,08年开始通过补贴水泥等方式调动各乡镇积极性,解决破损路面维修及危险桥涵修复等问题。对农村公路危桥险涵建档建册,专人管护,特别在今年的洪水过后,对灾后恢复重建,交通运输局积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修复水毁路桥,保证农民安全通行。

在农村公路绿美化上,出台农村公路绿美化五年规划,提升档次和品位,建设千里绿色长廊,整合公路植树台建立公路苗圃,降低绿化成本,弥补资金不足,组建路树管护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