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管理制度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不动产证书管理制度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不动产证书管理制度

不动产证书管理制度范文1

该细则对不动产登记的程序、资料查询、保护、利用和法律责任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从我公司土地、房产登记办证的操作经验分析,对比《土地登记办法》和《房屋登记办法》,《细则》有以下新“看点”

1进一步明确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主体一致性的要求

《细则》第二条规定:“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

2处分共有不动产的登记有要求(一般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

《细则》第十条规定:“处分共有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不动产份额,应当与受让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3除已经过公正外,自然人处分不动产需“现场”委托登记

《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

与目前土地、房产登记相比,《细则》的规定,使委托程序较为复杂和严谨。

4不动产登记人员可能需要现场查看不动产的状况

《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重点查看下列情况:(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查看房屋坐落及其建造完成等情况;……”

即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要做好现场查看的准备。

5小区公共道路、绿地等用地作为业主产权登记存在可能

《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将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依法一并转让。”

6国有农场土地相关登记也有规可依法

《细则》第五十二条规定:“以承包经营以外的合法方式使用国有农用地的国有农场、草场,以及使用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等农用地进行农业生产,申请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登记的,参照本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国有农场、草场申请国有未利用地登记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

7登记信息保护要求,杜绝“房叔”、“房婶”

《细则》第九十五条:“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保障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

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

【相关阅读】

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基本完成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落地意味着,中国不动产登记工作从此有了更加详实和可操作的法律依据。

【明确一:小产权房无法登记】

国土资源部地籍司副司长冷宏志表示,我们国家物权法规定,不动产如果不登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从这个角度讲,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后,大家为了更好保护自己的物权或者财产权,正常地讲就应该到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如果不登记,他就不能够对抗第三人。

只有全面纳入登记的不动产才能在法律框架内受到保护,对于此前非法买卖的小产权房,目前不动产登记条例明确暂不登记,这意味着小产权房不可能随之合法化。

【明确二:三类人可查询不动产】

实施细则明确“三类人”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一是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二是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三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根据上述规定,只有特定人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而且并非“以人查房”,即输入姓名即能查询房产等不动产信息。权力机关依法查询,也需经过合理的法定程序。

根据实施细则,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查询申请书;查询目的的说明;申请人的身份材料;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对于查询所需材料,细则增加了“查询目的的说明”这一项。

实施细则要求,不动产登记资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建立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制度以及信息安全保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违反规定的,除依法给予处分外,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明确三:小区公共部分归业主所有】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细则对小区内道路、绿地的产权归属登记进行了明确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将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依法一并转让。

“在我国现今的城市建设模式下,城市居民自购的住房往往位于小区内,此类小区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及其他公共场所似乎并无登记人信息。”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行政法首席律师王优银表示。

【明确四:农村宅基地及房屋要登记】

此外,对于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此前有房产证登记制度相对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和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多数在村内登记,而且多数手工登记,资料并不完整。

此次实施细则对于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都明列单独章节要求登记。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表示,不动产登记制度本身就是保护各种不动产的合法性,有些地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近几年开展不错,还有很多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尚需完善。不动产登记全面推开后,所有的建筑物应该全部登记。

实施细则第42条规定,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需提交下列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依法继承的材料;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等。

【明确五:登记未引发市场波动】

在不动产登记条例征求意见期间,业内人士曾经担心,不动产登记掌握房产基础信息,是为征收房地产税铺路。而开征房地产税的预期,可能会引发有多套房产的业主抛售房产,从而引起楼市震荡。

事实证明,江苏、北京、天津等地在20xx年已经开始对不动产变更、交易的居民换发不动产登记证,从而陆续实现新证(不动产登记证)换旧证(房产证)。这些地区的房地产市场去年稳中有升,不动产登记并未引发市场波动。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张杰表示,“不需要担心不动产登记会引起房价下跌,不动产登记只是影响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间接因素。短期来看,不动产登记有利于理清市场底数,开发商、政府主管部门、买房群众都希望房地产数量有一个确切的数据;长期来看,这有利于市场秩序的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不动产证书管理制度范文2

近日,邢台、唐山、衡水市分别召开了2015年全市档案工作会议,总结2014年全市档案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

针对2015年的主要任务,邢台市强调要抓牢“三项建设”、突出“三个重点”、强化“三个保障”的“333”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市档案工作上升到一个新台阶。“三项建设”即档案馆库建设、档案资源建设和档案信息化建设;“三个重点”即档案目标管理认定、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和档案开发利用;“三个保障”即组织保障、档案安全保障和档案法治保障。

唐山市要求各级档案部门以中央、国务院两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为指针,以资政惠民为工作重心,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着力提升档案服务经济和社会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拓展农业农村档案工作,规范提升机关企事业档案管理,加强“三个体系”建设,完善档案馆各项功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衡水市提出要继续开展档案目标管理认定,明确要求市直未认定的单位在今明两年时间内达到2A级水平;已认定的单位有条件可以申报更高等级。强调要重视重大活动(事件)档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档案以及各方面民生档案接续工作。

(王立花、陈维等)

承德市档案局编辑《档案资政参考――承德交通历史概况》得到市领导批示

日前,承德市档案局编辑的2014年第2期《档案资政参考――承德交通历史概况》得到市委主要领导和市政府分管领导的重要批示,市委书记郑雪碧批示为:“古为今用,纵观全局,把握历史机遇,加快与道路为主要内容的交通体系建设是承德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张建国批示为:“很好,档案工作主动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值得肯定。”

2015年,市档案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好领导的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服务发展”这个中心任务,深度挖掘馆藏档案信息资源,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对档案文化的需求,增强资政参考的针对性,实效性,让资政参考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承德市档案局)

饶阳县档案局(馆)召开古本县志开发利用研讨会

日前,饶阳县召开该县古本县志开发利用研讨会,来自于全国各地的有关专家、学者莅临会议。专家、学者针对饶阳县档案局所开展的古本县志解读项目给予了高度评价,称其为为档案的开发利用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华东师大教授韩钢还向饶阳县档案馆捐赠了珍贵历史资料《冀中导报》。

近年来饶阳县档案馆一直注重馆藏档案资料的开发利用工作,翻印、整理、出版了《明万历饶阳县志》、《清乾隆饶阳县志》、《民国饶阳县志》,并对这三本饶阳县古本县志进行了解读,制作饶阳历史文化讲坛系列节目,饶阳县人说饶阳县事。

(饶阳县档案局、衡水市档案局)

冀州市建立救助特困家庭关爱基金档案

冀州市致力创新社会救助载体,坚持“政府主导、有序管理”的原则,救助特困家庭。冀州市档案局积极服务于政府工作,及时建立救助特困家庭关爱基金档案。内容包括:1、《冀州市城乡特困情况关爱基金救助暂行办法》;2、财政投入三百万元“关爱基金”票据复印件;3、个人申请表审批表;4、特困家庭范围与相应标准;5、社会捐资资料等。档案局联合民政局采取公开栏、上街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在全市开展关爱基金与《暂行办法》,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同时,全局人员参与捐助,捐款1600多元,此次活动,对社会广泛参与、百姓真正受益的宣传模式持续有效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冀州市档案局 王玉玲 )

围场县档案馆收藏《中国梦民族复兴》宣传画册入馆

近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档案馆接收6册《中国梦民族复兴》宣传画册入馆。

《中国梦民族复兴》一书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辑印,从《我们的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中精选公益广告绘画、剪纸作品100幅,作为全县干部群众的学习教材。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档案局 翁玉莲)

国内要闻

四川泸县档案馆接收全国首份不动产权档案复制件

近日,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向牛滩镇横江村村民刘德全颁发了泸县首份不动产权证书,该证书也是全国首份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证书。不动产登记证书的颁发是我国不动产登记管理的重要举措,具有特别的历史意义。县档案馆在指导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建好数字化档案室的同时,接收了泸县首份不动产权档案复制件。

苏州成功仿制明代宋锦实物档案

中国丝绸档案馆一块名为“米黄色地万字双鸾团龙纹宋锦”的明代宋锦残片实物档案,由苏州市非遗传承人周家明经过5个多月的反复试验,仿制品成功下机。经专家鉴定认为,该仿制品再现了古代宋锦的魅力。

最近,中国丝绸档案馆建设项目正式获批。在积极筹建的同时,利用馆藏丝绸样本档案开展复制和仿制工作,成为中国丝绸档案馆进行档案资源开发利用的一个重点。去年以来,该馆先后在多家合作企业和大师工作室设立了“传统丝绸档案传承与恢复基地”。

这块明代“米黄色地万字双鸾团龙纹宋锦”残片,是去年中国丝绸档案馆从民间收藏家手中征集得来。残片仿制项目从去年11月启动,经过织物结构分析、意匠图绘制、生产工艺编制、专家分析认证、设备改造、原料定制和配色及上机试织、调试等多个阶段,最终形成完整、成熟的织造工艺,并于2015年3月11日成功仿制出第一件运用传统工艺手工织造的宋锦品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出台境外档案管理办法

不动产证书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国外 资产评估 管理制度 比较

一、引言

资产评估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产生而发展起来的公正性的社会中介服务行业,是一种促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经济行为和现代管理技术。资产评估的概念比较宽泛,但一般来说,是指有制定的评估机构(个人),依据相应的有关法规规定,参考有关的资料数据而对被评估的资产进行市场价格估算的过程。

二、国外资产评估管理制度

国外资产评估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政府干预型、行业自律型模式、政府监管下的行业自律型模式等。

(一)政府干预型模式

政府干预型管理模式,是指在较大的范围内由政府参与的一种管理模式。它的主要特点为:国家和部门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和行业标准对资产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和约束。德国是资产评估采用政府干预型模式的典型代表。

德国的产业评估由联邦政府通过法令授权州政府成立的估价委员会负责实施的。估价委员会的工作地点一般设置在每个地区,并负责该区域的评估等具体工作。在德国,对评估师有几项重要的规定需要注意:(1)根据法律规定要求,评估师应具备特许税务咨询师的资格;(2)评估师应具备注册会计师的资格,等等。

政府干预型模式的主要优缺点如下所述:

优点:执业规范具有科学性和指导性,同时更具有权威与严肃性;

缺点:评估事务容易受到政府的行踪干预,独立性较差。

(二)行业自律型管理模式

行业自律性管理主要是指资产评估行业通过借助于民间职业团体的力量来进行监督管理的一种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政府不会进行直接的行政干预和调整而主要由行业民间协会实行自治管理。这种模式适用于评估产业出现较早,发育较成熟的国家和地区,现阶段主要以英国和韩国比较典型。

1.英国资产评估管理。英国的民间评估机构主要包括:皇家特许测量师协会(RICS)、估价师与拍卖师联合协会(ISVA)和税收评估协会(IRRV)。

2.韩国资产评估管理。在韩国,所有的评估机构都是专营的,并以有限责任公司、合名事务所、个人事务所的形式存在。有限责任公司由多名出资人共同出资设立,并由其中一人担任法人代表进行注册,重大事由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商定;合名事务所目前已经逐渐被淘汰,所以这里不再赘述;个人事务所由于由个人承担,所以必须在相应规范规定的限额内从事业务。

(三)政府监管下的行业自律型管理模式

政府监管下的行业自律型管理方式既强调政府管理又强调行业自律管理。目前美国和澳大利亚均采用这种方式。

1.美国的资产评估管理。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政府对资产评估行业没有进行直接的干预。由于之后出现了金融危机,出现了大量的无法处理的债务,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所以至此之后,美国开始对国家内的银行贷款抵押等银行业务进行了严格规范要求,提出必须加强银行业的资产评估管理。同时国内的资产评估界也借此机会要求政府加强对这一相对自由的职业领域的组织和管理约束。所以在这种实际背景下,美国的资产评估界借助于政府的力量开始组织起来对整个行业进行变革,首先从行业内部进行改革,通过制定确实可行的规范政策,有效地解决了资产评估行业内部资格要求不一致,行业标准不统一等重要问题,对可能导致国家金融系统遭受损失的风险进行了有效控制。通过这次的变革,美国整个资产评估行业初步实现了从业人员资格审定的统一、行业职业准则的一致,对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1986年,美国评估师协会、美国农场经营者与评估师协会、评估学会、估价官员国际联合会、地役权国际联合会、独立收费评估师全国联合会等美国各大评估协会会同加拿大评估协会联合起来成立了统一准则特别委员会,着手制定关于不动产评估报告内容和范围的准则。1989年颁布的《不动产评估改革》是美国以国家政府的名义所颁布的最具权威性的法律文件。该法规对从事资产评估的行业人员从行业标准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要求,通过制定行业内的具体行业要求,对存在的人员资格审定混乱、评定标准繁多等现实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和阐述,解决了存在的众多问题。

2.澳大利亚的资产评管理。澳大利亚的评估行业执行统一的行业管理标准,最早的资产评估全国委员会成立于1932年,主要负责在全国范围内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管理和监督,通过制定全国统一的行业规范和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对国内资产评估行业进行有效管理和统筹协调。1998年5月,该委员会改名为澳大利亚资产学会,该学会不隶属于任何政府组织机构,而且完全实现了财政的自主化,不依靠政府的资金补助维持运转。学会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澳大利亚国内的各项法律法规,在合法的范围内为个人、企业和政府提供相应的资产评估服务。其主要的职责有:

(1)制定并颁布行业内部的统一资产评估标准和行业准则;

(2)负责组织既有会员的管理考核和新会员的培训;

(3)承担资产评估争议的仲裁;

(4)负责收集有关行业资产评估的期刊文章与专业书籍,并进行出版

(5)为资产评估行业监理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供行业内进行相互交流学习。

虽然澳大利亚的资产评估行业属于国家监管下的行业自律模式,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1)管理重点相互补充;(2)管理职责相互补充;(3)管理主体相互协作等。这种管理模式表面上看与政府并无太大的实际联系,但是深究其内在关系可以发现,资产评估行业与国家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例如,澳大利亚与美国一样,都属于联邦自治国家,各州按照其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法律规范。这就要求资产评估行业也不得不参照这一模式,各州分别依据实际情况分别设立资质认定标准和行业准则,这就导致各个州的资产学会只能对本州内的行业团体进行管理和约束。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统一的管理难度极大,且不可行。基于这种特殊的国情,澳大利亚的学会会员多为个人,而不是团体。

三、国外资产评估师的会员条件

(一)英国资产评估师的会员条件

英国RICS(Royal Institution of Chartered Surveyors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对会员实行分等级的管理,将会员分为学生会员、实习会员、一般会员和资深会员四个等级进行管理,并且根据各会员进行执业与否,将其分为执业会员与名誉会员两大类。根据会员等级的不同,RICS对各个级别会员的会费收缴情况也不尽相同。例如,以一年为单位,学生会员可以不交会费,而实习会员则需要交纳150英镑,一般会员需要交纳350英镑,而资深会员则每年需要交纳450英镑作为其会费。

(二)韩国资产评估师的会员条件

韩国对于资产评估师资格的认证相对较严格,一个人要想取得韩国资产评估师资格,必须要经过三个阶段的考核才能够完成。在第一阶段内,参考人员需要在两年的时间内通过民法、经济原理、不动产相关法规、会计学、英语等5门课程的相关考核工作,如果已经在相关事务所或协会行业工作5年及以上,就可免第一阶段考试;在第二阶段内,参考人员需要通过鉴定评价实物、鉴定评价理论、鉴定评价及补偿法规等3门课程的考核工作,且必须在一年的时间内全部通过;在第三阶段内,除了前两个阶段考试合格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认定标准,而且还需要到资产评估协会进行6个月的行规准则教育,同时,必须到到事务所进行业务操作6个月。最后,实习鉴定结论为合格的才能获得国家部门颁发的正式执业证书。

(三)美国资产评估师的会员条件

美国评估师协会较其他国家更国际化。它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是其较为突出的一个特点。由于美国为州联邦政府,各个州的法律规范有较大的出入,导致资产评估行业的行业规范和要求也不尽相同。所以美国的资产评估协会多以各州参照各州的实际情况组成设立,同时各协会会员均以个人名义入会,会员结构是国际性的。

该会授予资格和专业称号的评估学科包括企业价值(BV)、不动产(RP)、动产(PP)、机器和专业技术(MTS)、珠宝首饰(G&.J)、复核和管理(ARM)等。美国评估师协会所授予的评估师资格主要分为公认会员(AM)和公认高级评估师(ASA),评估专业人士获得需通过相关考试并具备相应评估经验才能获得资格和称号。

(四)澳大利亚资产评估师的会员条件

澳大利亚资产学会将其会员分为了七个等级,分别为:毕业生、学生、技术联系会员、联系会员、会员、终身会员、荣誉会员等。其中,毕业生的要求最为简单,即只要完成全部的相关课程即可,并交纳年度会费,约160~190澳元;学生会员则需要必须正在攻读一门被认可的研究生课程,并交纳年度会费;技术联系会员要求需持有专门的学位证书,如果有充足的实际经验的话更好,同时必须交纳年度会费;联系会员的要求较之前几个等级更高一些,它要求会员必须完成了认可的研究生课程,并且最近4年在一名注册评估师或有2年的全职资产评估工作的实践经验;会员要求最少有10年的工作经验,同时在行业内被公认为对本职工作作出贡献的成员;终身会员则被授予那些被同行尊重,且担任学会领导,为学会的建设作出贡献的会员。

四、总结

纵观国外的资产评估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三种模式,主要为:政府干预型模式、行业自律型模式和政府监管下的行业自律型管理模式。但是总体而言,大多数国家的资产评估管理主要是由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和政府监管部门相结合,相互补充和协作对资产评估进行管理,二者是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的两个必备条件,只有两者相辅相成,充分发挥各自的能动作用,才能保证资产评估这个行业能够向着积极的方向前进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子林.资产评估原理、实务、管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3,4:22.

[2]熊浩.我国资产评估管理与“两准则”的比较研究[D].湖北:武汉理工大学,产业经济学.

[3]唐欣.我国资产评估监管体系研究[D].河北:河北农业大学, 农业经济管理.

[4]吴炳贵,廖陆柒.繁荣的经济与先进的资产管理[J].沿海企业与科技,1998,6:37,41-43.

[5]中评协考察团.德国、英国评估行业管理考察报告[R].2004.

[6]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韩国资产评估行业考察报告[J].中国资产评估.2004(8)

不动产证书管理制度范文4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和建筑业项目属地化税收管理,是指区、县(市)地方税务机关以本辖区内的房地产和建筑业项目为管理对象,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税收管理的一种模式。

第三条市地方税务机关负责本市房地产和建筑业项目属地化税收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区、县(市)地方税务机关负责本辖区内房地产和建筑业项目属地化税收管理,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房地产和建筑业项目的报验登记或者项目登记;

(二)与同级城乡规划、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已批准立项的房地产和建筑业项目的基本信息;

(三)对上级传递、自行采集和纳税人报送的项目信息、申报信息、入库信息进行登记、录入、汇总、分析、传递、比对;

(四)对税收政策进行宣传解释,及时反馈征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五)掌握房地产和建筑业项目进度及项目结算情况,监控房地产和建筑业项目的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情况,负责项目的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六)对使用销售房地产和建筑业发票的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并监督纳税人合法取得、使用和开具发票;

(七)房地产和建筑业项目销售完毕或者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缴税款,缴销发票,注销报验登记或者项目登记。

第四条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机构所在地区、县(市)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对财务核算健全,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第五条房地产和建筑业项目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签订建筑业务工程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项目登记。

房地产和建筑业项目所在地与其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区、县(市)的,纳税人应当持有关资料到其机构所在地的区、县(市)地方税务机关办理项目登记;房地产和建筑业项目所在地与其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区、县(市)的,纳税人应当持有关资料到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市)地方税务机关同时办理报验登记和项目登记。

房地产和建筑业项目实行独立登记和申报。

第六条办理房地产业项目登记,纳税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房地产项目登记表》的纸质和电子文档;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外来企业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或者其他经营活动税收证明;

(四)项目核准通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房源平面图、房地产销售合同复印件;

(五)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七条办理建筑业项目登记,纳税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建筑业项目登记表》的纸质和电子文档;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三)工程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分包、转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六)工程预算资料、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外来施工企业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或者其他经营活动税收证明;

(八)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区、县(市)地方税务机关受理房地产和建筑业项目纳税人申报后,对资料齐全,审验合格的,给予办理项目登记手续,退还原件,留存《房地产项目登记表》、《建筑业项目登记表》及所需资料的复印件,建立项目登记管理档案;对资料不齐全的,应当在取得后逐步补齐。

第九条房地产和建筑业项目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纳税人应当自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项目登记表》或者《建筑业项目登记表》的纸质和电子文档,到房地产和建筑业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市)地方税务机关进行变更项目登记。

第十条房地产和建筑业项目销售完毕或者工程竣工注销的,纳税人应当自房地产和建筑业项目销售完毕或者工程竣工并结清税款后30日内,持下列资料到其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市)地方税务机关办理核销项目登记。纳税人项目所在地与其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区、县(市),并已办理报验登记的,应当同时办理注销报验登记。

办理核销项目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房地产项目登记表》或者《建筑业项目登记表》的纸质和电子文档;

(二)房地产和建筑业项目的税收缴款书;

(三)建筑业项目竣工结算报告或者工程结算报告书;

(四)未使用的发票;

(五)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按月向房地产和建筑业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市)地方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按照要求在申报期内填报下列资料:

(一)《房地产销售明细表》、《房源平面图》、《建筑业工程项目税收管理申报表》;

(二)施工监理部门出具的施工进度证明(工程监理月报)、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进度证明和开具销售不动产、建筑业发票的电子信息;

(三)房地产项目拨款和建筑业项目收款的电子信息;

(四)项目所在地区、县(市)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在房地产和建筑业项目所在地,申请为自开票纳税人,领购并自行开具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市)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发售的发票:

(一)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证;

(二)执行房地产和建筑业项目属地化税收管理办法;

(三)按照规定进行房地产和建筑业报验登记和项目登记;

(四)使用满足税务机关规定的信息采集、传输、比对、开票和申报的项目管理软件。

第十三条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条件房地产和建筑业项目的纳税人为代开票纳税人,代开票纳税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市)地方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发票:

(一)完税凭证;

(二)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不动产销售、建筑劳务合同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四)《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

(五)中标通知书等工程项目证书,无项目证书的工程项目,纳税人应提供书面材料,包括工程施工地点、工程总造价、参建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六)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自开票纳税人应当在发票打印软件控制下开具机打《省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省建筑业统一发票》和《商品房销售预收款专用票据》。

房地产项目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后,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市)地方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房地产项目的月销售不动产数量,采取定量审批、报旧换新的方式供应《省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不得超量供应。

第十五条房地产和建筑业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市)地方税务机关应当通过省房地产建筑业项目税收管理系统中纳税评估模块,按月对纳税人项目信息、纳税申报信息和发票开票信息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审核比对,评估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并对比对结果作出下列处理:

(一)比对结果相符的,系统将自动通过;

(二)比对结果不符的,属于纳税人计算错误造成比对异常的,将申报资料退还纳税人修改后重新报送,并补缴税款;

(三)其他原因出现的异常,应当采取案头分析、约谈举证、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

第十六条区、县(市)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对辖区内房地产项目的下列信息进行比对和评估:

(一)对项目地点、土地面积、建筑面积、投资规模、房屋套数、房屋用途、转让土地面积、转让金额等税源基础信息的比对;

(二)通过按月对项目的《房源平面图》信息与房地产销售明细表进行比对,评估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三)已录入的相关数据,不符合省房地产建筑业项目税收管理系统中的内设公式,按照系统的提示,进行营业税比对;

(四)预售款票据金额按照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房地产项目适用的预征率计算的土地增值税应预征税额与相应入库税额比对。

第十七条区、县(市)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对辖区内建筑业项目下列信息进行比对和评估:

(一)将建筑业项目税收管理申报表与建筑业项目税收管理巡查工作记录的相关内容进行比对,评估项目施工进度及纳税申报的真实性;

(二)已录入的相关数据,不符合省房地产建筑业项目税收管理系统中的内设公式,按照系统的提示,进行营业税比对。

第十八条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机构所在地区、县(市)地方税务机关应当通过省房地产建筑业项目税收管理系统,及时掌握本辖区内企业在其他区、县(市)生产经营状况和税收缴纳情况,并与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市)地方税务机关建立信息沟通机制。

第十九条区、县(市)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对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实行协同管理,相互控管,实现上下游企业税收信息共享,提高税收征管效能。

第二十条房地产和建筑业项目实现的各项税收,应当按照我市现行财政体制确定的分成比例和入库级次,分别缴入市级和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市)级国库。

第二十一条地方税务机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行政处分权的部门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严重违反房地产和建筑业项目属地化税收管理制度,影响税收征管工作的;

(二)未按照规定对房地产和建筑业项目信息进行比对和评估,造成信息数据严重错误的;

不动产证书管理制度范文5

关键词: 人才培养方案 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专业 专业优化与特色

一、专业分析

1.行业背景分析。

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专业所培养的学生主要是面向国土、测绘、地勘的基层单位及土地规划咨询公司等,在生产第一线从事国土资源权籍调查与测绘、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整理设计、土地复垦设计、土地管理等技术工作。同时也面向地质勘测部门、林业管理部门、工程勘察与设计、铁道勘察规划部门等,从事工程测量、土地评估等工作。

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面貌发生很大变化,全国土地利用状况发生巨大变化,各项管理工作对土地数据提出新的需求,现有的土地详查成果、土地信息已难以满足当前新形势下节约集约用地、严格土地管理及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迫切需要。这些工作的进行,依赖于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者。尤其是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完成后,自2010年起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土地更新调查,这些都需要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人员。现在国土部正在谋划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国土地调查更接近于经济普查工作,需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2016年全面实施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执行落实职能也归并至国土资源部,因此,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专业的学生就业前景良好。

2.岗位需求分析。

本专业是涉及学科较多的边缘交叉专业,就业面非常广。从本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看,绝大部分是服务于国土局及下属二级事业单位、规划局及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土地规划设计公司、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房地产评估公司、测绘公司等相关单位,从事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村庄综合整治、土地利用规划、地籍测量、地籍管理、房地产价格评估、土地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及房地a开发经营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近年来,“三农”问题日益突出,土地资源是农村的最大资源,合理有效地利用农村土地,实现农村土地的财产价值,是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关键。尤其是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调查、农村居民宅基地调查、不动产统一登记等,都需要大量的从事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的外业和内业工作者。

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行业刚性需求大,尤其是需要大量能从事基层一线工作的技术人员,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专业在城市土地开发和农村土地利用管理领域具有广阔的前景。

二、目标体系

1.培养理念。

围绕“德技共举、知行合一”的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权籍调查与测绘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主线,以人为本,注重培养学生完善的人格,满足学生职业发展的需要;以土地调查与评价、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权籍调查与测绘等知识为载体,以土地利用与综合整治、土地权籍调查与测绘能力为核心,培养学生的文化知识、科学精神、思维方式,满足文化传承的需要;以就业为导向,面向市场,面向技术,面向应用,培养综合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2.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国土资源、土地、测绘、房产、建设等行业相应岗位必备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土地调查与管理、土地整理与规划设计、土地权籍调查与测绘、专题制图、工程测量等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创业精神和健全的体魄,能从事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不动产测绘、土地整理与复垦、土地管理、工程测量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3.职业面向。

本专业毕业生主要是面向国土资源、土地、测绘、房产、建设行业生产第一线,从事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整理、土地调查与发证、不动产估价、数字化地形地籍测量、专题制图及数据库建设等方面的技术与管理岗位的工作。

可从事的工作岗位:

4.岗位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三、教学体系

1.课程体系。

(1)课程体系开发思路

①充分调研,使教改和教学与市场接轨,更有的放矢。

国土部门是一个由地矿部门、测绘部门及以前的土地管理部门共同组建的大国土资源部门,因此在进行专业设置时不仅要立足于我们的实际(隶属于国土部门),更要考虑市场对人才的需求,特别是岗位的需求。在专业设置,特别是在课程设置的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充分的调研,了解各行业对人才的职业需要,同时密切与兄弟院校的联系,多向专业办得好、就业率高、教学有特色的学校学习,加强与其合作与交流,使教学改革尽快适应市场,满足职业技能和岗位需求。从某种意义上说,多调研,加强学习,能提高专业教学,了解市场动态,对于进一步明确教学改革,培养更适应市场需要的职业型人才更有指导意义。

②深入行业、企业调研,跟踪行业、企业对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专业人才的要求。

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要首先摸清行业、企业对人才的要求,定准目标。

一是针对市场的需求,走进企业,深入生产一线,弄清楚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的工作岗位对毕业生素质和能力的要求是什么。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法,组成专业调查小组,多次深入用人单位进行专业调查,并聘请多家生产一线的技术专家作为教学改革指导委员会的成员,成立专业教学改革指导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生产一线专家的意见,采纳他们的建议,收集有关信息。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职业能力分析,构建实践教学体系。

二是要针对学生的素质和能力要求,进一步分析学生必须具备的知识、能力结构。通过广泛的调查和科学的归类分析,明确高职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专业毕业生应具备的职业能力。在此基础上,围绕如何达到所要求的职业能力,构建以“分层培养,层层递进,逐步提高”为突出特点的理论、实践教学体系。

(2)专业主干课程体系分析

2.教学学时学分比例表。

3.教学组织与运行。

(1)人才培养模式

构建“山水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山水育人”的实质为校企合作共同育人,“山水”是本专业特殊的工作环境和实践场所。培养模式以职业能力体系和国土资源文化体系作为两条主链。职业能力体系从基本素质能力递进到专项能力(土地管理与规划设计能力),进一步形成综合拓展能力;土地管理与规划设计能力的体系从土地的构成基本要素初步认识(如野外性、艰苦性),土地规划行业基本认识(团队精神、严谨的工作态度、客观求是的工作作风等),形成“敬业、爱业、创业、乐业”的职业文化素养。横向上,职业能力和国土资源文化相互交融;纵向上,彼此连贯,螺旋递进。每一阶段其过程都是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再实践,彼此之间相互渗透,不断发展。

(2)教学方法与手段

专业课教学推行“项目引领,任务驱动”的教学模式,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发挥教师指导的针对性。以项目引领教学进程,以工作任务为单元组织教学。

积极开展多种教学方法革新,在教学过程中改变传统做法,因材施教,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采取情境教学、项目教学、案例教学、任务教学等多元化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3)课程评价与考核要求

基于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多样性,进行相应考核方式的改革。注重过程考核,积极推行P试、机试、作品、课程设计、调查报告、实结、企业评价等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

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特色与优化

1.优化了人才培养模式。

构建“山水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山水育人”的实质即为校企合作共同育人,“山水”是本专业特殊的工作环境和实践场所。培养模式以职业能力体系和国土资源文化体系作为两条主链。职业能力体系从基本素质能力递进到专项能力(土地管理与规划设计能力),进一步形成综合拓展能力;土地管理与规划设计能力的体系从土地的构成基本要素初步认识(如野外性、艰苦性),土地规划行业基本认识(团队精神、严谨的工作态度、客观求是的工作作风等),形成“敬业、爱业、创业、乐业”的职业文化素养。横向上,职业能力和国土资源文化相互交融;纵向上,彼此连贯,螺旋递进。每一阶段其过程都是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再实践,彼此之间相互渗透,不断发展。

2.革新了教学方法与手段。

专业课教学推行“项目引领,任务驱动”的教学模式,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发挥教师指导的针对性。以项目引领教学进程,以工作任务为单元组织教学。

积极开展多种教学方法革新,在教学过程中改变传统做法,因材施教,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采取情景教学、项目教学、案例教学、任务教学等多元化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3.新建并完善了教学条件,重视实践教学。

本专业新建了多个专业学训室和综合(专项)实训基地,与多家单位签订了校外实训基地协议,可满足专业教学需求。引进了新的教学软件,如K9,ARCGIS等新的GIS软件;风雨实训场是进行“课堂工地化”教学改革,以情境教学区作为学生学习的重要场所。

新增普通地质实训和地理信息数据分析综合实训,加大不动产测绘实训、GIS技术应用技术和土地规划设计综合实训课时,从而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

4.完善了课程评价与考核要求。

课程评价与考核采取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标准多元化的考核评价体系。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包括:社会评价和学校考核评价两部分。

社会评价由学生顶岗实习单位评价、市场调研、毕业生自我评价。

学校考核主体有:教师、学、学生;考核标准有:平时成绩、课内实践成绩、理论考试成绩。

参考文献:

[1]周伟,袁春.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培养方案修订与特点[J].中国地质教育,2004(4):78-80.

[2]赵中秋.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培养方案修订与特点[J].科教文汇,2013(10):37-38.

[3]卢新海,张继道.关于土地资源管理专业高等教育发展的思考[J].中国地质教育,2007(2):30-33.

[4]袁春,钱铭杰,周伟,等.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改革研究[J].中国地质教育,2007(1):123-125.

不动产证书管理制度范文6

[关键词] 房地产 税收制度 构建

一、引言

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房地产税收既是调控房地产经济的重要手段,又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但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中却存在着诸多的问题,目前在一些城市的试点的房地产税“空转”难以变成实际运转,这就要求我们对其进行改革。虽然一些研究机构和学者对我国的房地产税制改革提出了一些框架性的思路,但需要进一步完善,提高可操作性。笔者试图设计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简化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方案,为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提供决策参考依据,达到调控经济、公平分配社会财富、优化土地资源利用。房地产税收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房地产税收是指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收。狭义的房地产税收是指直接以房地产为征税对象的税收。房地产税,有的专家学者或媒体称为物业税或不动产税,笔者以为,“房地产税”这个概念比“物业税”描述更准确,更容易理解,在此我们使用狭义的“房地产税”概念。

二、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现状

1.房地产税收政策概况

目前在我国房地产业链中,房地产税收涉及从土地使用权出让到房地产的开发、转让、保有等诸环节。在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中涉及房地产的有营业税(销售和租赁房地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个人所得税(销售和租赁房地产)、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和房地产业的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已停征的投资方向调节税等,直接以房地产为征税对象的税收也有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6个税种。

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税种繁杂,流转环节税负重、重复征税过多,一些税种征税范围过窄、计税依据不合理,税负内外有别,税外收费多,税收征管的配套措施不完善,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够,导致房地产市场上的不公平竞争、税收流失严重。

2.房地产税收收入现状

随着近几年房地产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房地产税收收入也快速增长。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房地产税制设计不合理,房地产业税费负担过重,房地产税收收入受房地产经济的波动影响很大,各地房地产税收入占地方税收收入的比例也不均衡,一些大中城市的比例如成都、宁波等城市接近50%左右。

自2005年5月国家对房地产税收实施先缴纳税款、后办理产权证书的一体化管理以来,通过强化税收管理,房地产税收均出现了高速增长的态势。以四川、山东、江西、江苏的情况来看,2006年分别实现房地产税收112亿元、210.5亿元、34.2亿元和220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61.5%、29%、21.5%和28.9%。房地产税收占全部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目前平均已达到20%以上,成为地方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

3.关于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研究现状

在我国关于是否开征房地产税(或物业税)的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讨论,一些专家学者和研究机构对房地产税进行了研究和探讨。2007年国家税务总局组织了以石坚为负责人的课题组对我国房地产税收问题进行研究。

三、国外房地产税收制度的经验

目前,许多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房地产税收体系,税收制度具有“宽税基、简税费、轻税负”、“从价计税、动静结合、地方所有”的特点。“宽税基”是指除了对公共、宗教、慈善等机构的房地产实行免税外,其余的均要征税。“简税费”是指一个国家设置的有关房地产的税收种类相对较少,税外收费也少。“轻税负”是指国外房地产税收中税率一般都不高,如美国征收房地产税收的50个州,税率大约平均为1%~3%;在加拿大多伦多市物业税税率为1%。“从价计税”是指绝大多数发达国家是以房地产的市场价值为计税依据,即以财产的资本价值、评估价值或租金为计税依据,只有少数国家以土地面积和账面价值作为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动静结合”是指既重视对房地产保有环节的征税(静态税),如加拿大的不动产税、波兰的房地产税、泰国的住房建筑税、日本的固定资产税、法国的房屋税、英国的房屋财产税、韩国的综合土地税、巴西的农村土地税;又重视对房地产权属转移环节征税(动态财产税)),如意大利不动产增值税、其它国家遗产税与继承税、赠与税、登录税、印花税和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但对权属转移环节实行轻税政策,以促进房地产的开发经营,有利于房地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如美国,对房地产的拥有和使用者,每年必须缴纳房地产税,且不分对象实行统一的税率和征管办法,对住宅实行减免和抵扣;而在开发经营环节的税负相对较轻,仅有交易税和所得税,并享有各种税收政策的优惠。“地方所有”是指为了激发地方政府征收房地产税的积极性,扩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投资规模,房地产税一般作为地方税,是地方主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一些发达国家的房地产税收入占地方税收的70%以上。另外,发达国家已形成了一套相对成熟的房地产税管理办法和配套制度,如房地产产权登记制、估价制度、计算机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机构。政府特别重视房地产税种的设立和调整对经济、社会以及资源配置的效应,把税收政策作为调控经济和调节收入的重要手段之一。

四、构建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原则和指导思想

1.构建原则

针对房地产税制改革一些专家学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笔者以为构建我国房地产税制体系应体现公平、效率、简化、民生四大原则。

(1)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就是要公平建立税制,公平运用税收政策,国家征税要使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各个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均衡。在征税过程中,客观上存在利益的对立和抵触。如果政府征税不公,则征税的阻力就会很大,加剧偷逃税收等违法行为,甚至引起社会矛盾。我国目前的房地产税收体系有违公平原则,房地产税制存在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内外税收政策不统一、重复课征等问题,妨碍税收的横向和纵向公平原则。

(2)效率原则

税收的征收效率是指单位税收成本带来的税收收入最高,税收成本包括税务机关在征税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即征收成本和纳税人在履行税收义务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即奉行成本。房地产税制应通过以下途径贯彻税收效率原则:一是简化税制结构,降低税收奉行成本,二是强化税收调控房地产经济的职能,促进房地产也的健康发展,三是优化税收征管,节约征管费用,建立符合我国国情、高效率的房地产税收征管制度。

(3)简化原则

简化原则是指房地产税收制度必须既便于纳税人遵循,也便于税务机关管理。简化的原则包括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房地产税、减少税种、简化税率档次、减少税收优惠和简化征纳程序等内容,这会大幅度减少税收成本和提高税收效率。

(4)民生原则

民生原则就是指房地产税收制度要与不断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社会生产目标相适应。房地产关系到国计民生,属于“民生”的范围,是居民生存、生活的基本需要,政府的房地产政策都应以民生为出发点,使“居者有其屋”、“居者优其屋”。如今,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拥有房地产的数量差别悬殊,房地产税收制度应通过不同的税率设置来调节和缓解这种差距,这也是税收“社会公平”的要求。

2.指导思想

以“简化税制、合并税种、立租并费、税负适度、自动稳定、调控经济、便于征管”为指导思想和出发点,设计房地产税收制度。

五、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设计思路

1.税种的设立

笔者认为房地产流转环节的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继续按原税种开征,保持税制的连续性;但对涉及再次转让房地产(二手房)和出租房地产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税负可适当降低,具体降低到多少,需要在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后确定;调整营业税中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税目;取消对“三资企业”不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耕地占用税的税收优惠。取消除工商税务部门以外的房地产行政收费项目,将现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出让金等项税费合并,设立房地产税种。

2.房地产税税制要素设计

(1)房地产税的课税范围

房地产税的课税对象是什么、应设置哪些税目、撤并或保留哪些税费,一些专家有过少量不完整的阐述。笔者初步设想以拥有和转让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为课征对象,适当确定和扩大征税范围,如将农村的经营用房、出租用房纳入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但是考虑到农村的经济状况和长远发展,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纳入课税范围。农村个人拥有的居住用房面积在限额范围内和城镇居民拥有的居住用房面积在限额范围内且在新税实施前购进的,实行减免税优惠;居住用房面积限额由财政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不同阶段的社会发展状况确定。设立房产交易、地产交易、房地产出租、土地征用、土地占用、房屋产权等6个税目。

(2)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设想以拥有和转让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作为房地产税纳税义务人,内外统一,不分居民与非居民。对容易出现税收流失的环节设立扣缴义务人,如个人出租房地产,以承租人为扣缴义务人。

(3)税率

房地产税可以设立多种税率,不同税目对应不同的税率或税率幅度范围。对于房地产转让交易和租赁环节,中央制定统一的累进税率,增强房地产税的调控经济的功能。税率分几个档次和具体比例的确定要考虑两点,一是不能因税改而增加纳税人的负担,二是加大调控经济的作用。首先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区、分类(城市与农村、高中低收入家庭、大中小房地产企业、不同所有制性质企事业单位)选择企事业单位和房地产企业、居民等进行调查,通过调查收集数据,然后采用索洛经济增长模型等方法测算分析房地产税的效应、计算以前纳税人所承担的相关税收平均负担,最终确定税率。

(4)计税依据和方法

房地产税采取从价定率计税方法,房产交易和地产交易税目以交易差价(收益)为计税依据,房地产出租税目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土地征用税目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土地占用和房屋产权税目以评估价格为计税依据。对于评估价格确定,由国务院制定房地产评估标准,县级税务机关根据标准,参照同类房地产价格,考虑房屋面积、地段、楼层、结构、每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等因素确定评估价格,每3年评估一次。

(5)其他税制要素

尽量减少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人纳税人的第一居所可以给予低税率优惠,对其他居所适用正常税率,这样可以有效抑制居地产投机行为,保证房地产流通市场的稳健发展;对征用荒山、山地、滩涂可以适当减免,以促进这些土地的利用;对于房地产继承、直系亲属间的房地产赠与、对有赡养义务人的房地产赠与、对社会福利救济事业的房地产赠与等给予免税,以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纳税期限设计参照目前相关税收政策的纳税期限确定,但是对居民个人纳税人房地产拥有环节的税收以年为纳税期限,以方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节省纳税成本。其他税制要素和纳税申报表等设计尽量从简。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