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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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

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范文1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分析;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7-000-01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不以盈利为目标,主要是社会进步发展的物质基础,对国家强化政权建设,维护社会主义平衡发展,保证国家长治久安有着重要作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主要通过《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各地方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由于管理时间较短,各地管理水平不同,其中仍然存在较多问题。

1.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落后。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处置随意;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属于非经营性资产,不能直接投入到生产经营过程中去创造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对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思想上的轻视,导致这部分资产在利用和管理上出现漏洞;一些单位领导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不熟悉,收支不纳入财务统一核算;有些部门的职责划分不规范,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处置权脱节,要进行跨单位,跨部门的调配困难,造成产权虚置、管理缺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后所有权关系不清,出现账面资产与实物资产不相符,出现没有人向经营者迫索所有者权益的现象。

2.没有足够的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现象严重,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重购置、轻管理”,“重资金、轻实物”的思想,2016年财政部在全国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在清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很多问题,一是有的单位账面只反映固定资产原值总额,未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或卡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日常资产管理工作与账务管理脱节、有物无账、账卡不符、账账不符、账实不符;二是一些单位在专项工程或者专项项目实施中所购置的设备在项目与工程专账支出中列支,项目结束后,将这部分固定资产放在账外,形成账外资产;三是已经损坏或报废的固定资产未及时申报报核销,造成有账无实长期挂账;四是固定资产账簿记录不完整,对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在固定资产账面反映,直接列为支出;五是固定资产流失严重,盘亏现象较为严重;六是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力量薄弱,很多单位没有专职的资产管理人员。

3.资产使用效率低下。资产使用缺乏评估与监督,存量资产与预算管理脱节,许多单位存在大量闲置资产。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是由财政拨款单位使用的,而财政拨款决策时,对单位资产不作内容审查,资产盲目购置现象十分严重,加之受部门利益的影响,资产被人为地分隔在各部门封闭式运行,而不能随事业的发展变化作相应地流动,只是资产闲置与资产短缺并存,资产的总体营运质量和效益十分低下。

4.国有资产监管存在缺位。没有落实会计监督,造成管理国有资产账目出现消极情况,没有及时处理购入资产成本资产账目,导致账面不符,存在较多的账外资产。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缺位情况,没有起到真正的监管职责。财政部门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综合监管部门,由于国有资产情况复杂,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簿弱,造成管理难度大,虽进行监管,但不到位。

二、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措施

我国相对而言,行政成本较高,要想建设低成本、高效率政府就必须做好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构建合理的行政性资产管理体制。我国目前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实现从静态管理到动态管理的转变,将行政事业单位中国有资产的价值发挥,来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旧的制度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所以必须要完善旧有制度和法规,提出新的制度文件,保证国有资产管理有充分的制度基础。

2.加强国有资产日常管理。相关人员必须把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正常轨道,加强资产购置、配置、处置和调剂各个环节的日常管理;建立以政府采购制度为主的资产购置方式,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和制度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突出资产配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实物标准和价值定额进行配置,既要从严控制,又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单位资产处置必须要经财政部门审批,各部门资产凡需进行报损、报废、出售和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3.建立产权集中管理体制。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原则,变过去单位分散管理为政府授权委托财政部门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运筹。利用数据信息系统,清晰地掌握政府资产的构成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同时也为完善财政预算、优化资产配置提供依据。

4.建立国有资产考核评价体系。首先,领导要遵循相关制度和规定,将资产管理工作落实到人头上,从而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视,形成使命感和责任感。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明确自己保护国有资产安全的责任。其次,将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添加到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的政绩考核中,从而促进领导对国有资产加强管理,降低资产管理漏洞,防止资产不明流失,从而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

5.加强监督管理。在国有资产管理中,有效的监督机制能够发挥良好的效力。加强国有资产监督能够防止账面不合实际的情况出现。在行政事业单位中,会计监督是针对国有资产的重要监督机构。一定要根据相关规定对国有资产加强核算并建立详细账目,保证账目记录的连续性,做好会计人动的手续移交工作。另外,要发挥审计监督和业务监督在国有资产监督中的作用,控制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范文2

关键词:国有资产信托;权利性质;委托人;受益人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6-0-01

信托制度源于中世纪的英国,其最早的根源可以追溯到罗马法中的信托遗赠制度。近年来,在政府政策的鼓励支持下,市场需求不断扩大,新的信托产品陆续问世。信托公司在国有资产重组和处置不良贷款的业务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国有资产不同形式的转换,不仅是深化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客观需要,而且是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推行的必然要求。国有资产信托作为国有资产形式转换的重要途径,应当充分予以利用。当前形势下,如何规范国有资产信托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在信托活动中,如何解决国有资产信托中的特殊问题,发挥信托行业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独特功能和作用,却是理论和实践当中无法回避和迫切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有关国有资产信托方面的法律法规亟待完善,委托人资格审查、受托人的选任以及合同登记备案等相关法律制度应尽快建立。

国有资产,包括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其中管理的重点则是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性国有资产,通常有两种形式,即实物形式和价值形式。两种形式随着国家调控经济的不同需求,不断发生着转换。一些学者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资产管理即价值形式的管理,亦即国有资本的增值和经营问题,而不只是实物形式,使用价值的管理。笔者赞同上述观点,国有资产管理本质上是一个动态管理的过程,是对国有资产管理形式的转换过程的管理,而不是单纯的静态的实物管理或价值管理。

我国《信托法》对信托的定义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由此可见,信托的基础是信任,而在信托活动中,必然存在财产权的移转和分离,基于实现委托人的意愿而使受益人获利这样的制度设计,信托是受托人以自己名义进行的法律行为。

实际上,信托财产的权利性质又不完全等同于民法中的所有权制度,信托财产权的行使是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的。理论上认为信托财产具有所有权的性质,在实践当中不能被委托人接受。笔者认为,信托财产,不能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所有权,不是绝对权。而是具有所有权内容但是受到了一定限制的财产权,其实质只能算作具有形式意义的所有权。该种所有权,受到了信托合同严格的限制。关于信托财产全的归属问题,也就是信托财产所有权问题,有学者认为信托关系成立后,信托财产的所有权由受托人享有。在国有资产信托当中,这种观点有待商榷。根据我国《信托法》规定,信托人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由此可知,《信托法》只是明确了信托关系成立之后,财产的占有应当转移,权利的形式也由委托人转移给受托人,但是并没有明文规定所有权的转移。因此,笔者认为,信托法的上述规定,对于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有益的。

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主体是全国人民,但在现实生活中,全体人民行使所有权是不可能的,只能由政府作为人,代为行使被人的权利。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是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国有企业和相关的承包人、承租人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有资产信托活动的委托人,没有任何异议,对于国资委以外的国有资产管理人,是否具有委托人的资格,国家并未出台具体规定。笔者认为,应当完善国有资产信托中的委托人资格审查,包括委托人的范围、审查主体、程序以及期限等均应作出规定。

关于受托人选任制度问题,我国《信托法》作出如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都可以成为受托人。但在实践当中,对于国有资产信托业务,法人与自然人相比似乎更具优势。专业的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大型企业集团等,都是符合国有资产信托受托人条件的,因为这些机构在业务水平以及专业经验方面,要远远强于个人。由于受托人的选任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受益人的利益密切相关,笔者认为,对于国有资产信托受托人的选任问题,应在受托人的范围、资格及标准方面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例如国有企业可不可以作为受托人,能够作为受托人的信托投资公司应具有什么样的资质,而且对于选任的程序及结果应做到公开透明,这样才能够保障国有资产信托的财产安全及成败。

关于受益人的认定问题,《信托法》规定受益人指的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由此可知,信托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那么委托人可以成为受益人么?对此法律并无禁止,因此委托人可以成为信托中享有受益权的人,也可以是唯一的受益人。受托人也可以是受益人,但是根据法律原理,其不得是唯一受益人。在一般的信托当中,受益人的范围并无特殊规定,但在国有资产信托当中,有所不同。在国有资产信托当中,受益人一定要包含委托人,笔者认为,只有限制受益人的范围,并且强制委托人成为受益人或受益人其中之一,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国家利益不受损失,保障国有资产不受侵犯,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范文3

    [关键词]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对策

    2006年5月30财政部颁布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而现阶段我国的高校除了少数部分是私立性质外,绝大多数都是由国家直接投资或直管的,性质属于事业单位,所以高校的资产理所当然是国有资产,毫无疑问地应纳入国有资产监管范围,也应严格遵守《办法》的相关规定。然而,目前高校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还处于经济体制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各项管理制度尚在探索和转轨时期,所以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探讨、改进和完善的问题,有必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一、目前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管理体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

    高校的国有资产包括国家拨付给学校的资产,高校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主要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由于我国高校的国有性质决定了其资产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三权分离。现如今,高校的国有资产大多由资产管理部门、图书馆、各院系、房产部门、后勤部门等多头管理,产权不明晰,运行机制不顺畅,管理权分散等问题比比皆是,财务部门只负责资金的核算,而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的组织、协调、监督职能被弱化。这就造成了管理上一些无法避免的缺陷,如:某些方面管理上会出现交叉,同时某些方面又会出现管理上的真空,相互脱节,管理不到位等。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高校长期以来实行的是财政拨款的公有办学体制和投入机制,使人们形成了一种不讲效益、不计成本的观念,国有资产购置缺乏计划性,盲目或重复购置现象严重,各别部门缺乏对国有资产管理职责意识,难以保证高校国有资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资产使用效率低,闲置浪费现象严重

    我国高校自上世纪90年代末期,大量扩招,通过兼并、土地置换、改扩建等方法,均不同程度上扩大了学校规模,增加了资产。高校在改扩建同时,也力求上档次,办公楼、教学楼装修要豪华、体育馆设施要先进,同时,各单位不顾自身实际情况,盲目的上项目,上设备,盲目攀比,要求不断增加投入购置设备,还要求设备必须是最先进的,并且在几年之内不能淘汰的,功能要多多益善。但这些设备实际上无论是从经济功能还是实体功能使用效率都极为低下。许多高校各院、系、部占有使用的资产,很难做到资产在全校范围内调剂,加之高校每年的寒暑假,在此期间设备闲置、无人维护,减少了设备的使用寿命,大大降低了资产的使用效率。

    3、“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管理松散,基础工作薄弱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的深入,国有资产的种类、数量不断增加,金额日益扩大,国家拨付的或高校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归高校占有资产以及赞助、捐赠的资产,有的院校的院、系、部对此类资产没有及时的、全部的进账,一部分放在部门内部使用,形成了无人管理的真空状态,资产的具体使用部门在处置资产时也不经过单位领导和资产管理部门,单位不按规定期限进行资产清查,因长期闲置造成功能退化、毁损、报废而得不到及时清理、保养,资产公购私用或为私有财产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造成了资产的严重账实不符。要管理好这些资产,就必须对这些部门的资产按种类、用途、形态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实。但是目前高校所面临的局面是:管理部门多头化,管理标准多重化,管理权限复杂化,一些已经报废淘汰的资产未按规定的文件执行报废,已经竣工使用的基建工程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和验收。资产确认不及时,计量不准确,记录不完整等管理上的问题,这显然与当初国有资产投入的预期目的有较大差距。

    4、资产管理意识淡薄

    由于我国高校资产购置大多都是国家拨款,在使用中不用计提折旧,也不用计算盈亏,只把人才培养、科研、教学放在首要的位置上。高校的一些领导及教职员工在国有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大多都存在意识不到位的偏差。一些院校只注重向上级打报告要钱购置资产,却不重视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一些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力量薄弱,以对资产的购置、入账、领用、归还等手续不全,国有资产被个人或其他单位无偿使用,这些问题都造成了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着较大的纰漏。

    5、国有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困难

    我国高校普遍存在一个通病,就是预算是一回事,而实际支出是另一回事。这不仅影响着资产管理工作的开展,也制约了公共预算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困难主要有以下几点:

    (1)预算安排缺乏详实的基础信息。多年来,由于资产管理信息体系的不健全,使资产的增量配置与存量管理之间信息不对称,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高校之间资产信息渠道不畅,致使预算安排缺乏准确的基础信息,难以有效的控制资产的重复购置和超标准购置。

    (2)公用经费预算不够科学。

    (3)国有资产收益管理不到位,部门预算编制无法体现国有资产收益。

    (4)对与资产配置相关的预算执行情况缺乏必要的跟踪监督,不按预算规定的用途和标准配置资产。

    二、 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应对思路

    1、 立足自身,转变观念,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意识

    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意识,首先必须是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相关部门配合,广大教职工必须大力支持。不仅要重视国有资产形成过程的管理和监督,还要重视资产形成后的保值、增值与效益的提高,不仅要重视有形资产的管理,也要重视无形资产的管理,要把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到关系学校教学、科研和产业等工作顺利开展、关系学校生存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只有全体教职员工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提高了,才能管好、用好国有资产,使其保值、增值,发挥其最大的使用效益。

    2、 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过程

    针对高校目前国有资产多头管理的现状,要建立一套“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三级管理体制。国有资产一级管理机构是党委领导下国有资产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国有资产二级管理机构为国有资产管理处和财务处分别从产权和价值两方面管理全校的的国有资产。国有资产三级管理机构为资产的使用部门,学校的二级财务机构及校办产业的财务机构受校一级财务部门的监督指导。高校既要有完善的宏观管理体制,又要有适合各高校实际情况的科学的、严谨的内部规章制度,只有这校样才能确保高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良性运转,使国有资产处于全方位的有效监控之中。还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完善国有资产从购置、验收到保管、使用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3、 定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清核资产是高校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措施,通过开展清产核资,可以全面摸清学校各个部门资产入账情况,资产取得方式,新旧程度,以及利用效率等情况,这样才能全面掌握学校财政资产使用效益及资产管理的真实情况,为加强和促进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奠定了基础。

    4、 加强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职能 ,实施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

    当今时代是一个网络化、信息化的时代,建立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网络,是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在管理方式和手段上的发展方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技术工作,必须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执行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和财产管理制度,加强对财产使用情况和效益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使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借助校园网、局域网等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以便高校各部门及时登记,掌握财产变动状况,避免重复购置,合理组织闲置资产的调剂使用。

    5、 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办法》总则第四条规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进实物费用定额制度,促进事业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紧密统一”,所以高校申请用财政资金购置资产,必须先编资产购置计划,并将资产购置计划纳入部门预算。单位应严格按预算和政府采购办法来购置资产,并建立预算监督机构监督预算执行情况。财政部门安排资产购置资金必须根据单位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单位工作需要等情况综合考虑。

    6、 强化资产配置优先从现有资产中调剂

    《办法》第七条规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优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推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所以对于高校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的资产,财政厅和主管部门有权进行调剂,高校提出的所有资产配置申请,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首先考虑调剂解决,只有在不能调剂的情况下,才允许购置。强化调剂优先,旨在充分提高在存量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产闲置、浪费现象。

    7、规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严格按照配置标准进行资产购置。

    高校进行资产配置时,要严格按照配置标准进行配置,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要从严控制,合理配置。中央和省政府已制定了资产配置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执行;中央和省政府没有制定的,由省财政厅和主管部门制定。相关部门制定的资产配置标准应应该是一个动态的标准,将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每年作适当的更新调整。通过建立和完善资产配置标准,强化增量资产按标准配置,逐步解决单位之间资产配置不均问题。

    综上所述,高校国有资产是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物基础,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对高校今后的生存发展起着至关要的作用。要充分认识到高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更新国有资产的管理观念,树立新形式下的国有资产管理思路,切实做好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以保障高等教育事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云.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政策建议[j].教育财会研究,2008(4)33.

    [2]星姿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新招[j].预算管理与会计,2009(4)44.

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范文4

关键词:国有资产 行政事业单位 管理模式

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一般属于非经营性资产,是政府履行其职能的重要物质基础,如何盘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成为推动公共财政改革的重要力量。国外的资产管理模式分为“三层次模式”和“两层次模式”两种。而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数目巨大,对采取何种模式进行管理,一直是讨论的焦点,尽管也进行过一些改革和创新,但由于各地实际情况的差异,国有资产的管理理念和模式也有所不同。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

据统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为17.35万亿元,扣除负债后净资产总额为10.7万亿元,行政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大约占全部国有净资产的三分之一。近年来,财政部先后第35号、第36号令,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各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在此基础上,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其精神实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的管理办法和规则,进一步完善了制度建设,也初步形成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体系。按照当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框架,逐渐形成了纵向五级,即中央、省、市、县、乡,以及横向三级,即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局面。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资产配置不合理。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的配置和配备方面,缺少合理的制度及规范的标准,资产配置较为随意,大多是由于临时需要才进行购置,这就容易导致在临时需求过后产生资产闲置,而其他事业单位因为经费紧张出现资产配置不足甚至严重匮乏的情况。在资产使用过程中,大部分单位缺乏执行的标准和监管的措施,其资产配置不合理的问题日益突出。

2.资产使用效率较低。由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配置不合理,导致了大量国有资产被闲置。由于在使用管理过程中缺乏统一、科学的规范,其使用效率十分低下。

3.资产价值管理亟待加强。近年来,对于国有资产的管理,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一直在尝试改革和创新,一些国有资产也相继投入运营,但是在转轨过程中,也暴露出相当多的问题。例如国有资产价值被低估,造成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更有甚者将之据为己有。这些行为都严重降低了国有资产原本的价值,国有资产的管理亟待加强。

(二)成因分析

1.认识误区。在我国一般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为非经营性,与能够直接创造效益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有所差别,所以大多数人重视经营性国有资产而轻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这种认识误区,直接影响了相关人员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认识,进而导致我国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诸多问题。近年来,国企不断改革,然而行政事业性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改革落后于国企改革,也落后于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步伐。传统意识认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只局限于满足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所需,例如办公场所、办公用品等固定资产,不属于资产的范畴,因而也就没有价值可言。这种认识上的误区,不仅导致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的虚置与悬空现象屡次出现,造成了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同时国有资产分配的不合理所导致的各单位互相攀比的现象屡见不鲜,更进一步加重了对国有资产认识的偏差。

2.管理体制不顺。一直以来,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职能交叉现象普遍存在,进而造成多头监管或监管真空。在管理过程中,很多单位都没有设置专门的岗位,更没有配备专门的管理者,职责不清、管理混乱的局面时常出现,各单位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标准和管理,也没有统一的协调,使得国家相关政策的实施不得力。

3.管理制度不健全。完善的制度能更好地约束管理过程中的行为。现阶段,我国针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国有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一系列环节中还面临诸多问题,落后于其他经营性的国有资产管理的改革步伐,一些新出台的政策也常滞后于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发展之现状。在实际情况出现变化时,相应的制度没有得到及时的更新和进一步的完善,从而造成了制度和实际情况的诸多不符,导致其无法执行。加之一些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够重视,甚至对所在单位的国有资产基本情况也大多处于一种忽略不见的状态,因此难以制定出符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的管理制度。

4.管理法制化建设方面严重滞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有效和规范管理,应当有健全的法律制度作为后盾,进而保障其转让、出售以及处置等环节均能顺利进行。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国有资产所有者,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并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报请相关部门审批,更未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而是采取交易双方私下协商的做法,将国有资产低价转让、出售、处置,从而使国有资产在产权变动过程中被大量侵蚀,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虽然我国相关法律也明文规定私自侵占国有资产的责任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实际情况是很少有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5.核算不规范,账外资产数量大。在对资产进行会计核算过程中,部分单位忽略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属于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列入明细账这一问题,致使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成为账外资产。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国外国有资产管理经验借鉴

由于各国具体国情的差异,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并不存在统一的模式和标准。本文以美国、加拿大以及澳大利亚为代表,分析了其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

在美国,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通过立法的形式实现。以“集中管理、分散使用”为原则,将政府资产分为动产和不动产两大类。对于房产的管理,由隶属于联邦事务服务总局的公共建筑服务处进行管理;对于地产的管理,由联邦事务总局依法监管。在加拿大,各级政府均有设置专门的机构来进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联邦政府与各省政府的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府有专门的机构对办公楼等行政性动产及不动产进行集中式管理。对于政府资产的处置,相关法律做出了严格规定,处于闲置状态的资产都必须由专门的机构进行集中管理,同时在处置过程必需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从而确保了其公平性、公开性及公正性。在澳大利亚,采用政府办公用房及设施设备商业化的管理模式。其中,经过政府授权的管理机构澳洲工程局,对政府资产进行完全商业化的管理,为政府的办公楼宇及办公设备提供维护、维修和相关的操作服务,通过这种专业化的服务方式进而实现政府资产的保值及增值。

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措施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及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也面临着新的问题及考验。笔者认为,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各地都有自己的优势,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应当在坚持“三级体系”的同时,采取其他辅助措施,进而打造更加成熟的新管理模式。

要完善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首先,应当建立健全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实现其政府职能的重要保障,也是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确保其优化配置的前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为实现政府经济管理总目标而服务的,是对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资产运营的计划,是国有资本保值和增值的重要基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合了盈利性与公共性,从理论上,国有资本一方面可以作为国家的“私财”,另一方面也可以作为一种社会公共财产,进而为整个社会提供服务。因此,健全的资产配置预算制度的探索,便成为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其次,在国有资产的管理过程中,还应当追求一定的效益。由于国有资产的特殊性,在其管理过程中,需要借助一系列的指标进行衡量,科学设计指标体系并适当运用,进而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提高其管理的效益水平。基于此,建立国有资产绩效评价体系便显得尤为重要。此外,还需建立高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在有健全的规章制度之下,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还应当配备更加高效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从而将管理思想、制度及规范数字化,进而实现精细化管理。当然,在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由于其涉及的面广,要想实现更加科学、规范、动态的监管,强化外部监督也必不可少。

参考文献:

1.蔡静.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研究[D].长沙理工大学,2005.

2.曹艳杰.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4,(02).

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范文5

摘 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家关于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与实施,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会计监管的问题又被提上日程,也成为企业进一步发展不可忽略的重要问题 ,对目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会计监管的现状和发展方向进行探讨和必要的研究,逐渐成为国家企业管理监管部门 、企业的管理决策层以及企业财会部门共同努力地课题之一,同时也是本文讨论的重点所在,旨在与行业内人士进行交流和共同学习。

关键词 国有资产 管理 会计监管 问题 探讨

企业内国有资产是企业在经营范围内所占用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生产经营用的资源的总称,随着企业现代化的管理建设与企业发展的要求,对于国有资产管理问题也越来越重视,其在会计监管上的问题也被明确,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和规避,这就要求我们对于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的会计监管问题进行高度的关注和快速的改善。

一、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会计监管的作用和重要性的简单论述

要想让企业和国家的相关管理部门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会计监管的力度和解决其中所存在的问题,就需要对它的作用和重要性给予充分的说明,只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才能更好的执行和完成它的相关工作,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会计监管的作用和重要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国有资产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是人民的共同资源,对它滥用、随意处置甚至破坏是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会受到国家法律制裁,企业内的国有资产是企业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企业对其只有使用的权利,并没有处置变更的权利,这一原则是企业实施会计监管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二) 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和成本核算离不开对国有资产的会计核算,作为企业的生产经营用资源,国有资产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企业要想稳定的经营发展就必须处理好国有资产的会计核算和监管问题。

(三) 企业做好国有资产的会计监管工作,才能更好维护企业利益和国家利益,并逐步实现企业的现代化经营管理战略,企业的经营离不开国有资产,对国有资产进行合理的会计监管是充分发挥国有资产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的重要前提。

二、企业国有资产会计监管所存在问题简析

(一)国有资产核算的随意性和账实不符.企业的经营者缺乏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意识,大多数的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普遍认为企业内部的所有资源全部归企业所有,企业可以任意的调遣、使用,而国有资源的取得方式多为一次性的租赁和伴随着与政府部门签订的合同而来的,它在形式上的隐蔽性往往使得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忽略了国有资产的影响。由于企业对国有资产的认识不够,或者是进行随意的处置与更改,致使会计部门在核算时无力考察其所涉及数据的真实性,出现账实不符;或者是企业的管理者为了达到某种财务上的目的弄虚作假,扰乱了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

(二)企业内部的财会部门工作人员素质低下,不能对国有资产的核算进行全面真实的监督、管理、核算,致使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失。

(三)企业没有完备的内控制度,不能有效的对国有资产实施完整的会计核算和监督管理,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具体的工作计划安排.由于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 ,企业更加关注的是企业的经营利润,往往缺乏综合性的管理措施与方案,难以顾及到国有资产的财务监管,使财务监管的工作有形无质,根本起不到什么实质性的效果。现代化企业的管理和发展对我国的大部分企业来说还只是个概念,是任重而道远的艰巨任务。

(四)企业国有资产的会计信息不明确或者是缺乏.企业的会计信息是会计核算的基础,企业财会部门的工作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企业本身对国有资产观念的淡薄致使员工和部门更是忽略了国有资产的相关会计信息,致使监管无以为据,更谈不上什么具体实施了。

(五)国家法律法规缺乏和监督监管工作乏力.国家新会计准则实施以后,旧的会计准则仍然为不少企业所采用,致使企业在国有资产的会计监管中拥有两套标准, 混乱了监管的正常秩序,国家在监督工作中也没有相关的审计部门和审计方案对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必要的审计和评估,造成了管理监督上的真空状态。

三、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会计监管的对策

(一)建立企业会计电算化制度,加强对企业会计信息的收集和会计核算能力。企业的核算离不开信息的支持,会计电算化的建立对于加强企业的信息收集能力、数据处理速度和核算进程上有着巨大的帮助,这就有效填补了因为对国有资产的信息收集不全或者是没有信息所造成的核算空缺。

(二)建立合理的企业内控制度,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会计监管制度。没有明确的制度就不能让任务很好的完成,建立合理有效的企业内控制度和会计监管制度对企业的管理发展也是意义重大的有效措施之一,更是企业国有资产的会计监管工作更好进行的有力保证。

(三)提高企业财会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培养公司所有人员的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公司员工是进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及会计监管工作的重要实施者,是监管的主体,对他们的专业素质进行培养,更加有助于监管工作的完美进行与实施。

(四)加强国家监督职能,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国家的法律法规是企业实施国有资产管理和会计监管的有力保障,是国家对企业工作的合理性进行有效的审查审计的主要依据。

综上所述,为了满足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企业的发展需要,保证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不受到损害,我们应该共同致力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会计监管工作的研究,以此完成国家的企业监管与扶持计划和企业盈利经营发展计划,但是国有资产的管理一直都是薄弱环节,目前也缺少相对应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进行借鉴,希望行业从业者和国家相关部门工作者一起努力,加大对这项工作的研究力度,为国家和企业的共同发展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

参考文献:

[1]杨满春.浅析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建筑经济.2008(3).

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范文6

关键词:社团组织 国有资产 问题剖析 完善措施 保值增值

一、社团组织历史背景及中央级社团组织中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

具有现代特征的中国民间社团产生并初步发展于20世纪的最初10年,随后逐渐沉寂,到1978年的改革开放为社团组织提供了复苏的机遇和社会条件。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由原来的“大政府、小社会”转变为“小政府、大社会”,政府职能因此发生转变,政府的许多经济和社会职能剥离给社团组织,给社团组织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时机和条件。社团组织借助行政力量开展业务活动,成为名为社团组织实际上是政府组织的“准”行政机构。在众多的社团组织中有一些社团组织是有财政拨款且按事业单位性质管理的社团组织,这些社团组织中的资产按财政部相关规定被定义为国有资产。目前此种性质的社团组织中的国有资产管理普遍存在着资产购置审批,日常使用保管及置管理等相关制度欠缺,管理混乱等现象,社团组织缺乏强有力的内外部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部分社团组织对社团定位认识模糊,认为不是政府机构且没有行政职能,对社团组织的资产管理未进行严格核算及采取相应控制措施,而且社团本级与下属专委会、下属中心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松散,各层级之间权利、责任不明,造成对国有资产管理,尤其是有财政拨款的社团组织中的国有资产的减值或流失现象。

二、社团组织在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内部控制制度方面存在制度上的缺陷

主要体现在社团组织尤其是有财政拨款并按事业单位管理的社团组织中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缺乏。诸如:财务管理制度、费用报销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收入及支出预算)、授权审批制度及资产购置、使用、处置制度及实物资产定期清查制度等。导致实际管理无制可依、无章可循。一级社团与下属各专委会、各中心之间存在国有资产闲置、流失等现象层出不穷。

(二)对自用的国有资产在购置、保管使用及处置措施方面落实不到位

以2006年《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为依据,财政部相继颁发了《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三个文件,有财政拨款的并按事业单位管理的社团组织中的国有资产实行国家所有。以该体制为基本框架,形成三级星形管理即“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社团组织”三条链。但此类社团组织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如下问题:

1、在固定资产购置方面,未将台式电脑、便携式手提电脑;复印机、一体机等资产进行严格验收并合理分类入账,导致各类资产难以清查,难以分类管理。

在固定资产来源方面,一是用财政资金采购的国有资产在财务账面上能够准确体现并及时移交给资产管理人员登记实物账;二是外单位捐赠的及主管部门调拨的国有资产,对于后两个渠道新增的国有资产,均应及时登记实物账和财务账。但由于此种资产与资金使用无关,往往被忽视了与财务的衔接,导致财务账面上未能及时增加此部分资产,从而造成了“账账不符”和“账实不符”的严重失控现象。

2、在固定资产日常保管、使用方面,未执行严格的资产定期清查与盘点制度,社团从领导及工作人员普遍存在“重使用,轻管理”的心理。对闲置、毁损、丢失的资产无专人统计报告,导致账实不符的现象突出,闲置现象严重、使用效率低下。

3、在固定资产处置方面,主管部门对下属社团组织中资产处置的要求在审批额度、审批程序等方面要求过于严格,社团组织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准确遵照执行,报废销账意识淡薄,废旧资产长期挂账现象明显。加之其中一些社团组织未执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制度,造成社团组织固定资产价值虚高。部分社团组织还有擅自变卖国有资产,甚至低价转让国有资产,私设“小金库”等现象出现,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三)社团组织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及出借等方面存在管理薄弱环节

社团组织中的国有资产如果得到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审批和审核,原则上可以外投资,出租及出借。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许多社团未对控股及参股企业进行系统性的可行性论证,也未对其进行风险评估。对其控股及参股企业的管理流于形式,国有资产私有化现象严重。甚至由于参股企业违规经营,社团组织承担了极大的社会和法律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团组织的稳定发展和社会公信力。对出租及出借的国有资产未进行备查登记和跟踪控制措施,导致相关资产的账实不符。

三、社团组织对国有资产进行规范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构建社团组织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目前社团组织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和制度尚未出台,使得社团组织对国有资产管理无法可依。但财政部已经出台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相关文件对企业的日常国有资产管理做了明确规定。社团组织可以参照上述文件做适当变通,从而建立起具有社团组织特色的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内控制度。社团组织不仅负责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还必须依据资产分类及单项资产金额利用财政部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操作系统》向主管部门报告本社团国有资产各类资产事项。对此,社团组织应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国有资产三级管理体系。管理体系如下:

第一级:建立社团组织本级层面的独立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对本级国有资产上报主管部门国有资产信息进行操作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第二级:二级专委会、中心建立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资产进行归口管理。

第三级:使用部门,应配备资产管理员,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负责本部门提出维修保养申请,配合归口管理部门完成清查、统计、处置等工作。

(二)对自用的国有资产购置、保管使用及处置方面的管理措施

社团组织尤其是有财政拨款的社团组织在用财政资金购置国有资产时一定要遵照《政府采购法》依法进行资产采购。在用自有资金购置国有资产时也要依照货比三家及通过正规渠道购置等原则进行采购。对购进的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验收入库并登记实物账、财务账及备查账。在保管使用方面,社团组织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的领用一定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授权和审批,做好实物台账登记工作,定期盘点,对关键资产要进行财产保险以降低和转移风险。在处置方面,社团组织对资产数量较多或者单项价值较高的国有资产,应当依据《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拍卖等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社团组织应当根据理事会的授权,组成临时专项处置小组,依据相应报批程序进行实物处置和财务账务处理。对其处置收入及时入账,防止形成“小金库”。社团组织还要建立严格的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动用和处置固定资产等一系列的固定资产保护控制措施,为国有资产的高效使用和保值增值保驾护航。

(三)以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及出借的管理措施

社团组织对外投资、出租和出借国有资产在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可以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但是在投资之前一定要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签订书面合同,还要经过理事会的集体讨论决策,形成书面决议。同时,充分评估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在所投资资产尚未收回前务必安排专项监督和备查登记。社团组织中的闲置资产也可以对外出租和出借,但是在操作过程中首先要经过主管部门和理事会的批准;其次要签订出租、出借书面合同,形成档案材料;最后租金收入和使用费要及时入账,防止形成“小金库”。在出租、出借资产尚未收回前一定要派专人进行监督管理和备查登记,以避免国有资产私有化。

四、建立社团组织国有资产绩效考核机制

目前社团组织尤其是有财政拨款的社团组织尚缺乏成系统、成体系的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的标准体系。也正是这个原因,导致社团组织长期以来“重资金管理,轻资产管理”的现象严重。社团组织领导对国有资产的重视程度不高,社团组织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社团组织的工作人员对国有资产的责任不明。这些因素严重地影响了社团组织中的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使用。社团组织应加快建立国有资产绩效考核体系,从制度执行情况、资产质量和结构、资产使用情况、管理水平情况等方面考核社团组织中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保证社团组织中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社团组织中国有资产的管理需要上至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领导的正确领导和高度支持,下至普通工作人员全心全意的配合,更需要中层部门领导的百分之百的耐心和用心。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