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规章制度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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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规章制度管理

人事规章制度管理范文1

一、综合档案室负责全院档案(不含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按规定立卷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二、实行科学管理,档案库房内橱具、设备放置整齐合理。档案排列整齐美观、条理系统,编号科学规范、查找方便。

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修复、整理,保持整洁完好。

四、档案的接收和移出都必须手续完备,室藏档案必须账物相符。

档案借阅制度

一、查阅档案时,首先由借阅人认真填写查阅档案登记簿。

二、查阅档案只限于有关内容,任何人不得擅自将档案、资料带出室外。

三、如因工作需要借出档案时,要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后按期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对所借的档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拆毁、涂改和对外传播。如需复制,要经档案室同意,重要内容须经院办公室主任批准。在借阅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一律由借阅人负责。

四、医院档案主要供本院利用,院外单位或个人需查阅时,应持介绍信,重要内容的材料需经院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

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一、凡记录反映本院职能活动情况、具有日后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材料,均列为归档范围。

二、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应根据归档范围将材料收集齐全,按档案立卷要求整理组卷。交档案室检查后,再编排页号,填写卷内目录,拟出案卷标题,装订。

三、编号抄目要严肃认真,案卷标题要简明扼要,正确反映卷内内容,由档案室统一书写。

四、凡立卷材料必须纸质优良,规格统一,书写规范,字迹清楚。禁止用铅笔、圆珠笔书写,也不能用复写纸复写。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返工重制。

五、每年6月份以前必须完成上年度的档案立卷归档任务。

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

一、对档案要认真进行鉴定,确无保存价值或保管期满的档案,可确定销毁。

二、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在院办公室主任的主持下,由综合档案室和有关立卷单位人员组成档案鉴定、销毁小组,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三、经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编造销毁清册,经院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四、销毁档案时,必须由二人以上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员必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

五、销毁档案清册要妥善保管,并将所销毁档案在目录中注销。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库房门窗牢固,及时关闭上锁。钥匙要专橱保管,不准随身携带。

二、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入库房,因工作需要进入库房时,必须有本室人员陪同。

三、库房要配备好“六防”设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强光),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物品。

人事规章制度管理范文2

[关键词]人事制度改革 工资分配制度

《劳动合同法》实施两年多以来,就现行法律制度体系下,企业应当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完善企业用工方式,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劳动规章制度,防范企业用工中的风险,降低企业自身的用工成本,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才是每一个企业的当务之急。那么,如何才能真正构建起企业自身的劳动人事制度呢?我们认为,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劳动人事制度必须做到:把好入门关、守好证据关、锁好出门关。也就要求企业从员工入职到日常管理再到员工离职都要有完善的制度进行规范。

一、员工入职管理制度

员工的入职管理,简而言之就是企业如何招聘新员工以及员工招聘来后如何办理入职手续。这就需要我们企业建立和完善招聘与录用制度。

首先,要进行完善的是招聘制度。必须确定招聘原则与各岗位的招聘条件,要注意《就业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在招聘流程或程序方面要注意招聘成本的控制与风险化解;在招聘工作还要注意招聘广告的法律效力。尤其是要注意在招聘制度上不要出现就业歧视的问题,否则有可能招来意想不到的法律风险。

其次,就是要完善录用入职制度。录用制度上要明确各岗位的录用条件,并注意与岗位的任职资格相结合及对录用程序要合理设计。

最后,就是要把握好员工入职的五个环节控制:(1)身份:也就是该员工现在的状态,是已离职、还是失业、还是想找兼职,这是确立劳动还是劳务关系的基础;(2)信息:劳动者背景与联系方式的留存;(3)公示:也就是对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向员工进行公示,这是执行企业管理的证据前置程序;(4)合同: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参照依据;(5)试用:判断应聘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

二、员工的日常管理制度

员工的日常管理制度,我们追求的目标是“守好证据关”。主要要求企业在日常管理中注意收集关于员工行为表现的各项证据,防范今后可能出现的纠纷风险。这主要是通过劳动合同、企业自身的规章制度以及员工的日常行为记录这三个基础环节来实现。

1.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常见问题是劳动合同疏于管理,例如,员工离职而人事部门不知,劳动合同到期而没人管。新《劳动合同法》明确了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方面:要遵循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订立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确定负责的职能部门、权限、订立的时间、试用期设立制度等,要注意的有要及时订立合同,不能单签试用期协议等。

对劳动合同的续签制度,要明确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及续签制度的合理程序,注意避免续签的口头形式,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续签。

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终止的条件和情形都要结合法律规定。

2.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法律”,贯穿于用人单位的整个用工过程,是企业岗位管理、工作流程规范的实施基础,是企业平稳、流畅、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可见,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在企业管理、特别是人力资源管理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从该司法解释我们也能总结出有效的规章制度必须具备以下要件:第一、规章内容合法;第二、制定和通过要经过民主程序;第三、要向劳动者公示。

以上是关于企业规章制度程序上的要求,但是一个完整的规章制度,在设计上必须充分它的实用性,这就需要考虑以下几点:(1)要有哪些制度?(2)要控制什么问题?人力资源制度的形成过程是一个极其漫长的无止境的过程,是经过吸收了不同企业管理失误、裁决案例而不断修正建立起来的。制度中的每一句话中都将暗示着某个曾经发生仲裁的案例或法律条款。(3)要人治还是法治?客观问题压迫着人力资源管理者很自然地执行第一步与第二步,但往往就在第二步中停住了,没有意识到第三步的必要性及重要性。为了杜绝问题的再现,人力资源管理者就必须思考,凭借自己的阅历,将常规性的、可程序化的工作与问题,形成企业的用人管理规范,以减少许多人治的风险。

另外,再好的规章制度,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贯彻执行,也是一张废纸。因此对于规章制度的执行要做到:执行标准-平等对、执行过程-保留证据、处理程序-全面履行等方面就是一个非常完善的规章制度。

3.员工的行为记录

如果说企业的规章制度是一种预见式管理,那么员工的行为记录则是一种反应式管理。员工的行为记录将是执行企业规章制度的证据,尤其是在利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在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无须支付补偿金”这一条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必不可少的证据。因此做好员工的行为记录,对于管理员工也是必不可少的。

三、员工的离职管理制度

人事规章制度管理范文3

时光荏苒,20xx年即将结束!

自20xx年3月23日来公司上班,被担任人事管理员,在此工作中,我用我所学的专业知识及多年来对人事管理工作经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本职工作进行了一个初步计划,现实告诉我“只有管好人,才能管好事”,所以在担任本职工作期间我一边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进行人事管理工作创新,另一边依然用我的初步计划认真踏实的进行人事管理工作,首先对有关人事管理的文件进行彻底拟制,逐步根据公司大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完善,最终对人事管理有了一套基本规范的规章制度。

在9月底因公司人事调整,从 10月1日起 被晋升为本部门经理(代)并接管行政、人事、办公室、总务后勤事务工作,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指导下以及各部门的配合下,按照公司方针政策,行政人事总务部的工作特点:做好日常对外、对内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进一步强化各项服务工作,为生产经营提供周到快捷的后勤保障服务;储备、创新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为公司发展,生产经营提供动力支持;加强制度执行力度等。自 10月1日起 担任部门经理(代)的工作中,也都是围绕上述思路展开工作。努力服务生产经营,适时调整招聘、用工管理以及后勤保障管理思路。

回首过往,公司陪伴我走过人生很重要的一个阶段,使我懂得了很多,领导对我的支持与关爱,令我明白到人间的温情,在此我向公司的领导以及全体同事表示最衷心的感谢!有你们的协助和理解才能使我在工作中更加的得心应手,也因为有你们的帮助,才能令到公司的发展更上一个台阶,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其总结报告

一、人事管理

1、彻底完成人事管理有关文件资料,并根据公司的发展逐步完善并下发各部门;对公司及各部门下发的文件资料进行修改完善,并进行会签下发;解释并监督各部门对已下发文件的执行情况,并做进一步指导实施。

2、建立、建全、规范人事档案(新进、离职、调动、升级)管理。

⑴、重新对现有人员进行了建档工作,现员工档案齐全。

⑵、对各部门、人员进行分组建档,便于工作操作和核查、调动和管理。

⑶、办理公司新进、离职、调动等手续;对离职人员的自离、辞工、病退等实行分类整理存档,便于查证;同时做好调动、提拔人员等档案资料信息保管,月底传新进、离职、调动人员资料到财务部。

⑷、实行各部门负责人对在职人员的人数每月进行统计,并对离职人员、新进、调动人员作月统计并进行核对,方便了部门、人事、财务查找、结算管理,增强了人力资源管理。

⑸、及时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3、人员招聘。

⑴、各部门传递人员增补单。

⑵、根据部门人员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合理性招聘员工,以配备各岗位;通过采取一系列切实措施,如广发招聘信息、网上招聘、定点招聘等各种办法揽用工人才,卓有成效。

4、员工住宿情况。每月对员工的住宿情况进行统计,并对外宿员工的名单进行上报财务部,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给予住房补贴的发放。

5、严肃劳动纪律。

⑴、加强考勤管理,在全公司上下协助下抓按时上、下班时间,规范考勤制度。

⑵、严格考勤制度责任的落实。

⑶、加强请(休)假制度、放行条管理,对不履行请(休)假手续或未开放行条者、擅自离岗者等,坚决予以查实并作出处理,这样即维护考勤制度的严肃性,又从另一方面激励了在岗员工的积极性,进而大大改善了公司的工作作风。

6、认真做好常规工作,包括:优秀员工、工资、晋升、调职和其它的核定审查工作;对工牌办理及补办进行核实查证办理等等各项工作。

7、人事月统计工作。每月对公司全厂各部门人数进行汇总,对新进、离职、调动人员进行备注。

8、收集信息,做好人力资源档案开发与储备,提高办公效率。

二、行政、办公室、总务

1、贯彻执行公司领导指示。做好上、下联络沟通工作,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反馈信息;搞好各部门间相互配合,综合协调工作;对各项工作和计划的督办和检查。

2、根据领导意图,起草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其他文稿。负责公司来往信函的处理及收发、登记、传阅、批示;做好公司文件的通知、审核、传递、催办、检查。加强办公文件、档案管理。在文件收发上做到下发的文件适时送达有关部门办理,为公司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及时完成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同时,档案管理做到井然有序,随时为公司查询服务;加强文字材料的草拟打印工作,能按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要求完成。

3、协助公司领导,完善、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并执行贯彻公司规章制度。

4、加强沟通:与员工面对面解决问题,使员工工作有章可循,做到违纪有据可查,使他们了解、支持后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注重后勤质量的提高。

5、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办事效率的提高。

6、监督、管理、检查方面:每天对公司各部门环境卫生、消防、纪律检查工作,有异常情况进行现场处理。在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等各种不良现象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为公司加强管理、提高后勤服务;认真收集信息,全面、准确的了解和掌握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公司汇报,让公司上级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最近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解决问题作出正确的决策。

7、办公物资、库存工服的管理:对公司各部门使用的办公物资进行了统计,并分类建档存入电脑中,保证了物资使用的安全;负责公司办公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及维修联络。包括公司办用品采购、发放、保管、使用登记、维护工作等;并履行稽查职能,认真办理办公用品的出、入库、领用严格控制和管理。办理库存工服的出、入库交接、保管管理。

8、公司日常行政、人事、办公事务等管理工作,协助总经办处理日常工作。

9、公司总务工作,做好后勤保障。

10、公司办公、生产会议安排、记录和整理会议记要,根据需要按会议决定发文。

11、接待来访客户,坚持按照工作要求,热情接待来访客户、认真听取来访客户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建议。

12、保安、司机的监督管理。对厨房人员、保安及司机反应的各种问题及日常工作情况、报销单进行审核、查阅,对有异常的进行处理。

13、公司各种表格管理。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并按时按质的完成。

三、20xx年计划

根据部门20xx年的工作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今后的发展趋势,行政人事总务部计划从以下几方面开展20xx年度的工作,全面推行目标管理。

1、行政人事总务部在20xx年里除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外,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⑴、加大后勤服务及监督力度,并根据公司工作实际情况,对后勤服务有关规章制度修改、完善,使其更加符合公司工作实际的需要。

⑵、配合公司促建工作,加大行政管理力度,对在工作上涌现出来典型的人和事予以及时公布,通过“以点带面、以薪带誉”,促使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

⑶、加大人力资源管理力度,完善劳动人事档案及合同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司劳动用工,做好以事设岗,人尽其才。为人才招募与评定薪资、绩效考核提供合理依据。

⑷、完成日常人力资源招聘与配置。

⑸、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比如考勤、用工以及后建宿舍的管理等等。

⑹、严格办公室管理及办公用品的管理、以及环境卫生管理。

⑺、加大内部人力、人才开发力度,弘扬优秀的企业文化和企业传统,用优秀的文化感染人。

⑻、做好人员流动率的控制与劳资关系、纠纷的预见与处理等记录。既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又维护公司的形象和根本利益。

四、建议

人事规章制度管理范文4

时光荏苒,20XX年即将结束!

自20XX年3月23日来公司上班,被担任人事管理员,在此工作中,我用我所学的专业知识及多年来对人事管理工作经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本职工作进行了一个初步计划,现实告诉我“只有管好人,才能管好事”,所以在担任本职工作期间我一边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进行人事管理工作创新,另一边依然用我的初步计划认真踏实的进行人事管理工作,首先对有关人事管理的文件进行彻底拟制,逐步根据公司大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完善,最终对人事管理有了一套基本规范的规章制度。

在9月底因公司人事调整,从 10月1日起 被晋升为本部门经理(代)并接管行政、人事、办公室、总务后勤事务工作,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指导下以及各部门的配合下,按照公司方针政策,行政人事总务部的工作特点:做好日常对外、对内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进一步强化各项服务工作,为生产经营提供周到快捷的后勤保障服务;储备、创新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为公司发展,生产经营提供动力支持;加强制度执行力度等。自 10月1日起 担任部门经理(代)的工作中,也都是围绕上述思路展开工作。努力服务生产经营,适时调整招聘、用工管理以及后勤保障管理思路。

回首过往,公司陪伴我走过人生很重要的一个阶段,使我懂得了很多,领导对我的支持与关爱,令我明白到人间的温情,在此我向公司的领导以及全体同事表示最衷心的感谢!有你们的协助和理解才能使我在工作中更加的得心应手,也因为有你们的帮助,才能令到公司的发展更上一个台阶,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其总结报告

一、人事管理

1、彻底完成人事管理有关文件资料,并根据公司的发展逐步完善并下发各部门;对公司及各部门下发的文件资料进行修改完善,并进行会签下发;解释并监督各部门对已下发文件的执行情况,并做进一步指导实施。

2、建立、建全、规范人事档案(新进、离职、调动、升级)管理。

⑴、重新对现有人员进行了建档工作,现员工档案齐全。

⑵、对各部门、人员进行分组建档,便于工作操作和核查、调动和管理。

⑶、办理公司新进、离职、调动等手续;对离职人员的自离、辞工、病退等实行分类整理存档,便于查证;同时做好调动、提拔人员等档案资料信息保管,月底传新进、离职、调动人员资料到财务部。

⑷、实行各部门负责人对在职人员的人数每月进行统计,并对离职人员、新进、调动人员作月统计并进行核对,方便了部门、人事、财务查找、结算管理,增强了人力资源管理。

⑸、及时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3、人员招聘。

⑴、各部门传递人员增补单。

⑵、根据部门人员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合理性招聘员工,以配备各岗位;通过采取一系列切实措施,如广发招聘信息、网上招聘、定点招聘等各种办法揽用工人才,卓有成效。

4、员工住宿情况。每月对员工的住宿情况进行统计,并对外宿员工的名单进行上报财务部,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给予住房补贴的发放。

5、严肃劳动纪律。

⑴、加强考勤管理,在全公司上下协助下抓按时上、下班时间,规范考勤制度。

⑵、严格考勤制度责任的落实。

⑶、加强请(休)假制度、放行条管理,对不履行请(休)假手续或未开放行条者、擅自离岗者等,坚决予以查实并作出处理,这样即维护考勤制度的严肃性,又从另一方面激励了在岗员工的积极性,进而大大改善了公司的工作作风。

6、认真做好常规工作,包括:优秀员工、工资、晋升、调职和其它的核定审查工作;对工牌办理及补办进行核实查证办理等等各项工作。

7、人事月统计工作。每月对公司全厂各部门人数进行汇总,对新进、离职、调动人员进行备注。

8、收集信息,做好人力资源档案开发与储备,提高办公效率。

二、行政、办公室、总务

1、贯彻执行公司领导指示。做好上、下联络沟通工作,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反馈信息;搞好各部门间相互配合,综合协调工作;对各项工作和计划的督办和检查。

2、根据领导意图,起草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其他文稿。负责公司来往信函的处理及收发、登记、传阅、批示;做好公司文件的通知、审核、传递、催办、检查。加强办公文件、档案管理。在文件收发上做到下发的文件适时送达有关部门办理,为公司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及时完成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同时,档案管理做到井然有序,随时为公司查询服务;加强文字材料的草拟打印工作,能按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要求完成。

3、协助公司领导,完善、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并执行贯彻公司规章制度。

4、加强沟通:与员工面对面解决问题,使员工工作有章可循,做到违纪有据可查,使他们了解、支持后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注重后勤质量的提高。

5、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办事效率的提高。

6、监督、管理、检查方面:每天对公司各部门环境卫生、消防、纪律检查工作,有异常情况进行现场处理。在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等各种不良现象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为公司加强管理、提高后勤服务;认真收集信息,全面、准确的了解和掌握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公司汇报,让公司上级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最近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解决问题作出正确的决策。

7、办公物资、库存工服的管理:对公司各部门使用的办公物资进行了统计,并分类建档存入电脑中,保证了物资使用的安全;负责公司办公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及维修联络。包括公司办用品采购、发放、保管、使用登记、维护工作等;并履行稽查职能,认真办理办公用品的出、入库、领用严格控制和管理。办理库存工服的出、入库交接、保管管理。

8、公司日常行政、人事、办公事务等管理工作,协助总经办处理日常工作。

9、公司总务工作,做好后勤保障。

10、公司办公、生产会议安排、记录和整理会议记要,根据需要按会议决定发文。

11、接待来访客户,坚持按照工作要求,热情接待来访客户、认真听取来访客户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建议。

12、保安、司机的监督管理。对厨房人员、保安及司机反应的各种问题及日常工作情况、报销单进行审核、查阅,对有异常的进行处理。

13、公司各种表格管理。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并按时按质的完成。

三、20XX年计划

根据部门2008年的工作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今后的发展趋势,行政人事总务部计划从以下几方面开展20XX年度的工作,全面推行目标管理。

⑴、加大后勤服务及监督力度,并根据公司工作实际情况,对后勤服务有关规章制度修改、完善,使其更加符合公司工作实际的需要。

⑵、配合公司促建工作,加大行政管理力度,对在工作上涌现出来典型的人和事予以及时公布,通过“以点带面、以薪带誉”,促使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

⑶、加大人力资源管理力度,完善劳动人事档案及合同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司劳动用工,做好以事设岗,人尽其才。为人才招募与评定薪资、绩效考核提供合理依据。

⑷、完成日常人力资源招聘与配置。

⑸、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比如考勤、用工以及后建宿舍的管理等等。

⑹、严格办公室管理及办公用品的管理、以及环境卫生管理。

⑺、加大内部人力、人才开发力度,弘扬优秀的企业文化和企业传统,用优秀的文化感染人。

⑻、做好人员流动率的控制与劳资关系、纠纷的预见与处理等记录。既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又维护公司的形象和根本利益。

四、建议

人事规章制度管理范文5

企业是以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获取最佳的和社会效益为目标,要达到这一目标就必须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且在管理实践中不断、修改和补充,使之日趋完善。建立各项规章制度过程,要依靠思想政治工作。随着化建设和科学技术的蓬勃,人们社会化程度的日益提高,必然要求企业要加强科学管理,不断健全与完善各项条例和规章制度,制定这些制度是为了让企业员工遵守,所以制定规章制度时必须坚持思想领先,体现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让企业员工充分发表意见,自觉为企业的管理制定规章制度,执行起来才会成为自觉行为。

在日常管理中,制度制定得再好,再完善,也要靠人的身体力行,自觉遵守,要做到这一点,只有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企业职工提高思想觉悟,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克服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等非正确思想,才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果脱离思想政治工作,单纯抓制度落实是一句空话,只有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才能建立健全和落实规章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顺利完成企业的各项任务。企业行政人事部部门工作总结

执行纪律要依靠思想政治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从一定意义上讲是对企业职工进行耐心说服,热情正确地引导,使其提高思想觉悟,做遵守纪律的模范。执行纪律则是要对违反纪律的职工实施恰当的批评和行政处罚。执行纪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维护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也是为了教育违纪者。一般讲,单位内多数发生的违纪现象,诸如迟到、早退、出工不出力、脱岗、私自外出兼职等等是可以通过说服、批评教育解决的,不需要强制办法。但是,由于各类人员的思想水平不一,认识能力有差异,有的犯了错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而又不接受规劝、教育,则必须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通过处罚从外部施加压力促使其思想转变,这本身也是一种思想教育。这样不仅能增强教育的效果,也能促使违纪者改正错误。因此,执行纪律首先要依靠思想政治工作。

但是,在具体的工作中,一定要掌握好政策界线,做到公平、公正,防止片面性和绝对化。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避免滥施惩罚。行政处罚是人事行政管理中一种有效的教育手段,运用得当就会使当事人在接受处罚中受到思想教育,达到认清是非,课堂作文网工作总结改正缺点之目的。我们在日常人事管理中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形,有的职工违反了规章制度,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就要给予纪律处分,但在实施处罚时必须经过周密的调查,严格掌握处分条件,公平、公正地执行纪律,绝不能以感情代替政策,随便给人纪律处分,不能以主观意志和感情作标准,要以纪律条例的规定为标准,所以,在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和执行纪律相结合的原则时,特别要注意以教育为主,不可滥施惩罚。

人事规章制度管理范文6

论文关键词 外教 高校 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 聘用合同

我国有2200多所普通高校,每个高校都聘用了一些外教,外教数以万计。随着我国经济和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外教的数量会不断增加。随之,外教与高校之间的纠纷也会越来越多。要解决好外教与高校之间的纠纷,必须首先确定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否则,纠纷不能得到好的解决。

一、两种观点

目前,我国直接涉及外教的法律法规不多,主要有《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外国文教专家工作试行条例》、《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管理规定》、《外国文教专家工资和生活待遇管理办法》、《关于外国文教专家在华工作工资发放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等。这些文件中,前两个比较陈旧,后三个法律层级过低,都是国家外国专家局制定的。这些文件用的词语是“聘用”、“聘用合同”,没有明确外教与高校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虽然都叫“聘用合同”,但事业编制的教师与高校之间的聘用合同和外教与高校之间的聘用合同是不同的,前者之间发生争议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调整的“人事争议”,后者之间发生的争议则显然不能属于“人事争议”。

目前,外教与高校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外教与高校之间是劳务关系。例如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豫法民三终字第110号民事判决书认定christopher johnpratt(中文名白邝达,河南工业大学外教) 与河南工业大学之间是劳务纠纷,他们之间的合同是劳务合同;另一种观点认为外教与高校之间是劳动关系,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二、外教与高校之间应是劳动关系,不是劳务关系

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和外教与高校之间实际的权利义务,认定外教与高校之间是劳动关系更为合理,因为:

(一)外教与高校之间是劳动关系有法律依据

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外经贸部联合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而不是“可以”,没有选择和变通的余地。该《规定》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包括高校的外教。所以,外教与高校之间签订的聘用合同应被认定为劳动合同。

(二)外教与高校之间是劳务关系没有法律依据

我国没有法律规定外教与高校之间是劳务关系,没有规定外教与高校之间的聘用合同是劳务合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christopher johnpratt 与河南工业大学之间是劳务纠纷却没有说明依据和原因,是非常武断的。

(三)应从保护受聘人的角度和有利于纠纷解决的角度认定双方的关系

劳务合同强调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只要双方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国家就不干预。我国目前对于劳务关系没有专门立法,发生纠纷都是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法规。如果对于劳务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没有合同详细约定,纠纷则难以很好地解决,对于劳务提供者的权益难以充分保护。我国在劳动关系方面有一系列全面的立法,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等,各地还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条例性质的文件。所以,虽然劳动关系也适用意思自治原则,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很多权利义务是法定的,双方的意思自治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与劳务提供者相比,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保护明确、具体、全面,如休息、加班工资、工伤待遇、解除终止合同经济补偿等等。立法和司法均应体现保护弱者的理念,对于国立的高校,外教无疑是弱者。认定外教与高校之间是劳动关系,则有利于保护弱者的权益,又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四)认定外教与高校之间是劳动关系符合公平原则

外国人在我国的企业工作则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对此是没有争议的。同一个外国人,如果在我国的企业工作就是劳动者,就能受劳动法的保护,享受更多的权益;如果在高校工作就是劳务提供者,不受劳动法保护,劳动法规定的权益就不能享受。这显然不公平,外国人也不能理解和接受。最终必然导致高素质的外国人更愿意选择到中国的企业工作,而不是高校,这显然非常不利于中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五)不能按一般高校教师与高校之间的关系认定外教与高校之间的关系

从有无编制的角度可以把我国高校教师分为两大类:有事业编制的教师和非事业编制的教师。有事业编制的教师主要有任命制和聘任制两种形式,非事业编制的教师主要有人事、劳务派遣、返聘、外聘等。虽然外国人在我国企业工作有人事、劳务派遣的,但国家外国专家局的《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管理规定》要求订立书面聘用合同。所以,外教不能人事、劳务派遣,外教显然也不是有事业编制的教师或返聘,只能属于外聘,要签订聘用合同。在没有专门立法的情况下该聘用合同适用劳动法最为合理。因为,外教不同于一般的高校教师,不能按一般高校教师与高校之间的关系认定外教与高校之间的关系,调整一般高校教师与高校之间关系的文件往往不应适用于外教。而且,《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无论是从文件的出台背景还是目的,对于高校来说只适用于有事业编制的教师,不调整外教与高校之间的关系。

(六)外教应遵守高校的规章制度

劳务合同中雇佣方和受雇人两者主体地位是平等的,受雇人一般不用遵守雇佣方的内部规章制度,只是完成自己份内的工作就行,对受雇者的自由约束较少,作息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自由支配,受雇人还可以同时选择给两家以上的雇佣方提供劳务。劳动合同中主体双方具有一定的隶属、管理关系,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应当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领导与安排,劳动者对自己的作息时间不能自行支配,劳动岗位和内容由用人单位决定,接受用人单位奖励惩罚措施,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只允许劳动者在其一家单位上班。

高校聘用外教具备《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劳动关系成立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条件之一就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外专发【2011】118号《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也明确规定,外教应遵守高校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聘用纪律,自觉服从高校的管理,接受高校所有的合理指示,积极参加高校组织的各种培训。但是,“各项”劳动规章制度不应被理解为“全部”规章制度。显而易见,在高校中,即使是有事业编制的教师也不需要遵守全部规章制度,只需要遵守与其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因此,对“各项劳动规章制度”的合理解释应该是“与劳动者的劳动相关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七)外教与高校之间是劳动关系也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相协调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雇佣合同就是劳务合同,因为《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法发〔2008〕11号)的表述是“劳务(雇佣)合同纠纷”,《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法发〔2011〕42号)将该表述改为“劳务合同纠纷”。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相互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因为“劳务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第四部分“合同纠纷”,而“劳动争议”属于第六部分。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四部分“合同纠纷”包括“劳务合同纠纷”和“离退休人员返聘合同纠纷”,这两种纠纷解决无仲裁前置程序,可以直接;第六部分由“劳动争议”和“人事争议”两部分构成,“聘用合同争议”包括在“人事争议”中之,第六部分的争议解决必须先仲裁。《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聘用双方因聘用合同发生争议时,外国文教专家未超过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的,争议必须首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超过退休年龄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按照上述两个规定,如果文教专家超过我国法定退休年龄,则适用第四部分 “合同纠纷”中之“离退休人员返聘合同纠纷”,可直接向法院,无需经过仲裁这个前置程序;如果文教专家未超过我国法定退休年龄,则必须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那应该按“劳动争议”仲裁还是按“人事争议”仲裁,显然应该按“劳动争议”。因为,第六部分“人事争议”特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之间发生的人事争议。对于高校来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仅适用于高校具有事业编制的教师,不适用于外教。

(八)新的《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参考文本》规定与劳动法一致

虽然国家外国专家局说明,《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参考文本》是“推荐给聘请单位和外国文教专家参考使用”。但按照《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办理规定》,申请办理外教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需提交与聘请单位订立的由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印制的标准聘用合同。因此,国家外国专家局推荐参考使用的《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就成为申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必须使用的合同。

对比外专发[2011]118号《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和外专办发[2008] 74号《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会发现,前者摒弃了后者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例如后者规定:“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1)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2)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方在病假连续30天后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前者修改为符合劳动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北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对于争议解决,外专办发[2008] 74号《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只规定了“向当地人事或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而外专发[2011]118号《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则按是否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作了不同规定。

三、劳动法的一些规定不应适用于外教

(一)两险一金不应适用于外教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规定,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招用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未将外国人排除在住房公积金缴纳范围之外。所以,高校应该为外教缴纳“五险一金”。但是,《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管理规定》要求:外国文教专家连续在华工作一般不超过5年,聘用合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外国专家证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年。《外国文教专家工资和生活待遇管理办法》(外专发[1996]247号)第十九条规定:“外国文教专家连续在华工作一般不得超过五年,再次应聘来华工作须在两年以后。”按照这些规定,外教在中国很难工作至退休,也不会失业。因为外国专家证的有效期原则上最长为1年,如果外国专家证到期,外教则无权再在中国工作和居留,应该离境。

能够达到《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外国人就非常少,能够获得批准,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即中国“绿卡”)的外国人更是凤毛麟角。一直以来,中国绿卡被认为是“最难申请”的绿卡,至2014年5月23日,仅有1306名外籍人才及其家属获得中国“绿卡”。

按照6部委联合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规定,在中国工作、学习超过一年的外国人才可以购买自用、自住商品房,不得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而且高校往往会为外教提供宿舍或租房补贴,所以,外教一般会选择租房而不是购房。

综上所述,外教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可能性不大,缴纳这两险一金还会增加高校的负担。因此,对于是否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我国法律应赋予外教选择权,不应规定必须缴纳。

(二)劳动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不应适用于外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