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治理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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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治理方案

环境卫生治理方案范文1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民动员、全面整治的总体要求,整治全市范围内存在的环境卫生差、保洁不到位、街面形象差、市场秩序乱、交通秩序差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市区陈年垃圾大清理、环卫清扫保洁质量大提升、门前“三包”大落实、道路卫生大整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大完善、环境污染大治理、市场秩序环境大整治、交通秩序大规范等为主要内容的任务,彻底扭转“脏、乱、差”状况,推动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水平大提升,努力构筑和谐文明靓丽、宜居宜业宜游的人居环境。

二、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公安局

住建局

财政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专项整治的内容和标准

(一)环境卫生整治组

1、清扫保洁:按照全天候、全覆盖、无空白、无死角的目标,主次干道清扫必须在早9点以前完成。清扫保洁责任区达到“六净六无六不准”要求。“六净”即路面净、人行道净、路牙净、雨水口净、树穴净、灯杆根净;“六无”即无垃圾污物、无人畜粪便、无砖瓦石块、无纸屑果皮、无明显粪迹浮土、井口无污物,日常保洁做到无飘飞的垃圾,“六不准”即不准将垃圾扫入绿地、不准将垃圾扫入雨(污)水口、不准随地焚烧树叶、不准焚烧垃圾废弃物、不准聚众闲谈脱岗不干活、不准将车辆等公用工具擅做他用。

2、垃圾清运:加强垃圾池、污水井、垃圾中转站周围的卫生管理,达到无蝇蛆、无臭味、无散放、无暴露垃圾的要求,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早7时至晚7时前,不得从楼宇、居民院落向外清运垃圾。垃圾箱摆放整齐合理,达到“三无”,即无挪位、无焚烧、无破损;外表整洁,无散落垃圾或杂物,垃圾箱清装后,保持箱内无残留,并及时恢复原位。装车后的垃圾必须运送到指定垃圾处置地点,不得随意弃卸。

3、公厕管理及污水井清掏:公厕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清理、清掏和保洁,确保正常使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及时对公厕内部及周围实施白灰和药物消杀。要求公厕内部地面无粪便、尿迹、无杂物。全面排查,增建生活污水井等处理设施,污水井要及时清掏,不得满溢。

(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局,成员单位:爱卫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二)市容市貌整治组

1、建立饮食业管理档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在核发营业执照前,需经各相关部门现场堪验,具备防油烟污染条件后,再核发工商经营执照,从源头上解决油烟污染问题;对市区现有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已经造成环境污染的饮食服务商户,进行重点排查,登记造册,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2、禁止跨门店和室外经营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治理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占道修车、马路洗车、占道生产、占道作业等行为;重点整顿布特哈路、成吉思汗路、葛根路等路段未经批准占用道路设置的电气焊加工、机动车修理等现象,规范经营行为。

3、严格查处在街路两侧建筑物墙面、树木或者其他公共设施上张贴海报、启事、招贴广告等乱贴乱画和街头散发宣传品行为;运用“呼、查、罚、清”等多种方法,对乱贴乱画“野广告”加大整治力度,力求取得明显成效。

4、继续推进“门前包保”责任制,查缺补漏,责任状的签订要覆盖市区所有临街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早餐点、夜市必须在经批准的规划路段、场所、时间段内规范经营,经批准设置的临时早餐摊点必须在早10点撤离,夜市在下午5点以后上市,各类摊点必须备有垃圾容器或包装袋,禁止乱泼污水、乱扔废弃物,按要求定点定位经营,服从管理,要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责任状落实情况,做好自行车的摆放工作,保持门前整洁有序。

5、依法治理道路两侧违章搭建行为,依法取缔主要街路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沿街两侧的构筑物、电话亭、街路牌、交通标志、宣传栏、停车亭、卫生设施等要定期清洗,不得有污物、灰尘和“野广告”等,破损或陈旧的要及时更换或维修。禁止在各条街路两侧设置经营性棚亭。

6、规范治理店外店、流动摊、沿街乱摆乱卖行为,流动摊点一律安置在指定地点经营,严禁在中央路等市区主要街路或地段摆卖小百货、服装及搭设水果摊点。禁止流动商贩沿街停靠叫卖。坚持管理与疏导并重,划行归市,引导商贩在次要路段、背街小巷定点规范经营。

7、取缔沿街的明火明灶。堵疏结合,抓好露天烧烤饮食业的管理,取缔全市室外烧烤经营和临街餐馆土炉土灶。对不按规定的室外烧烤摊点不但要取缔,还要重罚。切实解决室外露天烧烤扰民和污染环境的问题。

8、对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橱窗等按照“一店一匾、一楼一线、左右一体、上下一致、整齐划一、蒙文规范、色彩协调、美化亮化”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和设置。对市区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及影响市容的不规范广告、牌匾一律要求其自行拆除或依法强制拆除。取缔街路两侧商家的店面、门脸、橱窗张贴或者设置的即时贴画、宣传广告。未经批准禁止悬挂彩旗、彩条、布幅广告、设立拱门、搭建促销表演舞台等。

(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局,成员单位: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三)交通整治组

合理设置、规划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停车线,对各类车辆存放点实行统一标牌,专人管理,规范各种机动车辆停放秩序。

(牵头单位:公安局)

(四)物业小区整治组

强化施工场地的建筑垃圾管理。对市区内的建筑垃圾实行统一管理,按规定实行核准和收费制度。各施工工地必须砌筑施工围墙,并抹平美化,按照创城要求完善建筑围挡。严禁占用道路堆放的物料和建筑垃圾,严禁施工运输车辆带泥出入市区主街道,遗撒渣土,污染城市道路。引导建设者按照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在规定的地点处置建筑垃圾。严禁向排洪沟、河床、路边、农田、背街小巷等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违者重罚。

(五)市政设施整治组

强化常规管理,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对城区所有道路的路面、路灯、排水管沟等市政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油补破损路面,维修路灯线路,疏通清理排水管沟,补齐破损、丢失的各类检查井盖、水箅子;对市政广告进行规范管理。实施路灯工程建设,提高街道路灯覆盖率,增加景观灯数量,主次干道照明装置率及亮灯率要达98%以上;加强对城市道路挖掘的管理工作,挖掘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隔离护栏或挡板,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审批的时间、地点及挖掘面积进行开挖,并按要求及时进行回填,恢复道路原貌,及时清理各类施工垃圾。禁止对新建道路重复开挖行为。

(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城管执法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六)后勤保障组

为确保在全国文明城创建和“十四冬”开展期间,各项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得到充分保障,相关部门提前制定工作计划,必要时确保各项工作开展万无一失。

(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局)

(七)安全保障组

(八)法制保障组

(九)执纪问责组

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坚决履行创建工作职责。在创建文明城市中,纪检部门要对全市创建文明城市所有职责区域、部门和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追责问效。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善做善成的过硬作风抓落实、干到位、见成效。要强化组织领导,要落实目标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要树立标杆导向,要从严追责问效,要抓好执纪监督工作,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漏洞、创建无死角。要积极行动,狠抓落实,坚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既要加强对各承担职能单位的督导检查,做到主动担当作为,形成工作合力,迅速掀起创建工作。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

四、实施步骤

(二)综合整治阶段(4月1日—7月31日)。市委、市政府牵头,联合城管、市场监管、食药监、公安、交通、环保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按照专项整治的目标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联合整治。特别是对“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要求,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进行督促落实。对拒不服从管理、聚众闹事、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10月31日)。按照“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要求,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经常性地对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进行打扫。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环境卫生和“门前三包”工作。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组织市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评比验收。对完不成任务、整洁工作不达标的,要将评比验收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限期整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成立扎兰屯市城市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任务,靠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抽调得力人员配备在联合执法队伍中。各抽调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缺岗。围绕各自的职责,每日做好日常的巡查和整治,工作中既要相互配合,合力攻坚,又要充分履职,独当一面,做到路段固定、人员固定,责任固定。

环境卫生治理方案范文2

一、活动时间

2015年8月1日至8月31日

二、活动范围

XX镇XX村

三、参加人员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人员

四、活动内容

“三清理”,即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清理存量垃圾、清理卫生死角、清理沟渠污泥。“三整治”,即废弃旧房整治,对无任何利用价值的破败旧房、栏厕、残垣断壁等进行统一彻底拆除;民居庭院整治,对民居房前屋后的柴火、生产工具、生活用具等进行统一归置,对能保留历史原貌的农房进行统一修缮;农村“八乱”整治,切实整治乱扔乱倒、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挂乱贴等现象,改善农村环境卫生。

五、具体步骤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

此阶段主要对XX村的陈年存量垃圾情况、卫生死角、沟渠污泥等进行全面调查,包括陈年垃圾堆放地点、数量(吨)等。积极引导、入户宣传,使广大群众认识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意义,积极动员农户拆除自家破旧房屋,残垣断壁,引导农户统一归置柴草、生产工具等。

(二)清理清运阶段:8月11日至21日

此阶段主要对陈年存量垃圾进行清理、清运,由三送工作队牵头,主要领导带队,和驻村镇干部、村干部及群众对于存放多年,不影响周边环境的存量垃圾,采取对上层垃圾进行清理后,及时覆土绿化或硬化;对于有毒有害垃圾及其他影响农村卫生环境的存量垃圾,应及时清运并填埋。对于大规模、无任何利用价值的破房、残垣断壁组织力量进行统一拆除。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21日至31日

此阶段主要是总结提高,通过广播等新闻媒介,通过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等形式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并总结相关经验方法,推广实施,形成长效机制,达到乡村整洁,乡风文明。

六、成立组织及人员分工

结合我单位和XX村的实际情况,成立“三清理、三整治”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一)“三清理、三整治”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人员分工

其他人员分工详见附件1

七、考评和督导机制

环境卫生治理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为有利契机,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坚持集中行动与日常管理相结合,逐步建立起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行为规范,共同创建整洁、优美、文明、和谐城市新区。

二、整治区域与责任分工

(一)办事处环卫队承担对驻地公共区域的卫生清理,做到全天候有人保洁,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

(二)各村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卫生死角、四害孽生地、垃圾池周边以及乱堆杂物进行全面清理。这次活动以西南园小市场、西侧和北部道路两侧乱卖沙石、水泥、散煤和乱摆、乱搭等违规占道经营,朱戈庄村西、赵家庙村东河流域、窝洛子东山成教中心东侧、王安公路东端南涯电子周边、东护城河流域、疏港路复线毛家山村前、西门外拥军路等区域和路段多年积存垃圾的综合整治为重点,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村要明确责任区域,列出整治计划和完成时间,组织力量确保在一个月内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三)各单位要做好“门前五包”工作,达到本单位门前(从单位院墙至道路路沿石范围)卫生清洁、车辆停放有序、亮化、硬化、绿化标准,对清理出的场地要及时栽植树木,进行绿化。

(四)抓好村庄的生活垃圾收集和环卫设施建设。

一是驻地村庄严禁设立露天垃圾池,必须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设置密封式垃圾桶;严禁私自将垃圾清运外包,由环卫队集中清运,坚决杜绝将垃圾清运外包给个人,从源头上堵住垃圾源。

二是要搞好村内排污管网的规划建设,彻底清除明沟内积存的淤物,改变排污不畅、污水臭气熏人和影响村容村貌的现象。

三是要搞好村内大街小巷的硬化和地面的绿化美化,做到路面平整无坑洼和无。

三、整治目标

(一)全处的交通要道以及各村的主要街道可视范围内无“三大堆”,无树挂和白色污染物等卫生垃圾。

(二)规范道路两侧的经营秩序,清理道路两侧违规违章经营,确保市场管理有序,无卫生死角。

(三)绿化带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完好,绿地内无杂物,树木上无吊挂。

(四)明确职责划分,落实属地化管理制度,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四、活动安排

本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11月20日—11月25日)

各村、各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搞好对接,明确职责范围,按照责任区划分做好开展活动的宣传发动,排查需要重点治理的地段、项目等,制定实施方案,于11月25日前将治理地段和实施方案报办事处环卫队。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11月26日—12月20日)

各村、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分解工作目标任务,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清理和整治,在整治过程中抓住薄弱环节,实行重点突破,对环境卫生脏乱差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整治。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2月21—12月底)

12月中旬为各村、各单位自查总结阶段,从12月下旬起,办事处将组织督导人员对各村、各单位开展活动成效进行专项督查和验收,验收结果在全处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加扣分项目,作为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环境卫生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办事处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各村也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这次整治活动开展地富有成效。

(二)全面整治,突出重点。这次活动的重点是全面治理环境脏乱差,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等环境卫生问题。各村、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工作部署,确定需整治的重点区域、路段,做到不留卫生死角,不留盲点,不留隐患,防止回潮现象的发生。

环境卫生治理方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幸福”的总体目标,按照“巩固、提升、精细化”深化年活动的要求,以打造“最干净城市”为抓手,突出治理城乡环境卫生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整治标准、推进长效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促进全区城乡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整治提升内容、时限及责任分工

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准备阶段

1.对全区范围内的所有积存垃圾,特别是城乡结合部、镇、村垃圾管理的盲区和重点地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根据排查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标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2.根据先进城市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区关于规范建筑渣土处置实施意见。(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局)

3.制定出台对镇、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4.提高城乡结合部和镇、村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在现有体制基础上对人员配备、机械车辆配置及垃圾箱等环卫设施的设置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长效管理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5.对漫泗河村南、东四路南段南沣村等处常年积存的建筑垃圾堆制定绿化等整治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区园林局)

6.对老张南路沿线积存垃圾、乱堆放等情况,制定综合整治方案。(责任单位:南定镇、傅家镇)

7.对辖区村内现有保洁人员、机械车辆、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情况调查摸底,提升保洁标准,加大环境卫生巡查力度,严格奖惩到位。同时,对村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积存垃圾进行排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8.对辖区内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的积存垃圾排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二)集中治理阶段

1.按照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全区范围内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治理。对102省道杏园街道办事处商家村东侧、102省道杏园街道办事处上湖村东边路北侧、房镇镇小高村滨博高速桥下、中埠镇张皇路张家村和国家村沿线等处的生活垃圾堆和建筑垃圾堆进行重点治理,并确保不反弹。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2.按照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长效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城乡结合部、镇、村配足配齐环卫保洁人员、机械设备、垃圾箱等设施,对现有垃圾箱等环卫设施重新进行合理设置。完成时限4月15日前。(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3.按照老张南路综合整治方案,对积存垃圾、乱堆放等采取封堵、清理、清运、围挡等方式全面完成老张南路的综合治理。

4.对南定镇崔军村北、南定镇翟家村垃圾中转站东的生活垃圾堆和建筑垃圾堆进行清理。完成时限月日前。

5.按照区建筑渣土管理实施意见,加大对建筑渣土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等管理、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建筑垃圾乱拉乱倒现象。二层以下(含二层)且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含300平方米)或者投资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限额以下的建筑工程所产生的建筑渣土,由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区建筑渣土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落实建筑渣土的清理清运工作。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垃圾的清运管理,对出入建筑工地的车辆实行强制清洗制度,避免带泥上路,污染路面。(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局、区住建局、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6.按照绿化整治实施方案,对漫泗河村南、东四路南段南沣村等处常年积存的建筑垃圾堆采用集中堆放、覆土等方式,全面完成垃圾堆的绿化整治任务。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园林局,配合单位:南定镇、沣水镇、区环卫局)

7.东四路中段昌城村处建筑垃圾采用深挖填埋、表面覆土或采用集中平整、表面覆土的方式,完成对垃圾堆的整治任务。完成时限月日前。

8.由区环卫局牵头督导各镇对村庄内现有积存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各镇)

9.按照常住人口3‰的标准配齐村庄保洁人员,增加相应的环卫设备,加大扫保频次,实行“一日一扫,巡回捡拾,全日保洁”的作业规范,达到“六净六无”标准。“六净”即:路面净、边角路牙石净、公交站点地面净、绿地树池净、下水口净、果皮箱净;“六无”即:无烟头纸屑、无瓜果皮核、无塑料袋、无灰土砖石杂物、动物排泄物、无积水污泥。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各镇、杏园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环卫局)

10.提升背街小巷、开放式小区环境卫生管理标准,达到无卫生死角、无乱堆放、无乱搭乱建、无店外经营、路面无坑洼、管网无堵塞、无杂草、无死株等现象。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区园林局、区城管局、区市政工程管理处,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1.对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现有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治理。督促、指导自管小区、物管小区配足配齐保洁人员和增加相应的环卫设施,增加扫保频次,缩短垃圾存放时间,全面提升小区环境卫生水平。完成时限4月15日前。(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2.提升国道、省道、县道、林带、河道环境卫生保洁标准,达到无垃圾、无白色污染。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公路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

(三)长效管理阶段

1.加强对全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及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统管、统运工作,强化对镇、办环境卫生的督导、检查、考核力度。城区、城乡结合部、镇、联村路等卫生保洁坚持“一日两扫、巡回捡拾、全日保洁”制度,达到路面净、人行道净、设施净;城区主干道保洁率达到100%,路面定期洒水降尘;公厕、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卫生整洁、无破损。实现我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达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2.加强道路、人行道、路沿石维修改造,确保路面平整;排水设施完好,井盖无缺损、管网无堵塞;桥涵设施完好,护栏及时维修刷新;完善河道护栏、警示牌、隔栅、橡皮坝等配套设施,定期清淤疏通河道;背街小巷路灯亮灯率达到98%以上,路灯设施完好。(责任单位: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3.加强绿化分车带、人行道两侧绿地、街头游园的养护管理,确保绿地、游园设施整洁、完整,无杂草、无断档、无苗木枯黄现象;行道树无死株、枯株、缺株、定期修剪补植、喷洒药物,保持整洁、美观。做好垃圾堆绿化后的养护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园林局)

4.严禁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和堆放货物、杂物,确保街巷道路畅通;及时清除建(构)筑物及地面上的乱贴、乱涂、乱画,对外墙漆脱落、空调罩破损、实体围墙损坏等问题,及时进行修复,保持外立面外形完好、美观整洁;清理各类门头牌匾、落地灯箱广告等。依法查处未经批准设置的各类早市、夜市、探头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完成健康街、美食街、西二路和新世界商业街的综合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5.建筑施工现场实施标准化围挡,主体工程封闭施工,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入口实施硬化,对出入建筑工地的车辆实行强制清洗制度。(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局、环保分局)

6.加强林带的养护管理,及时清理死株枯枝,充实、补植、提升绿化质量,提高绿化档次,保持林带整洁美观。(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7.加强河道日常管理,河道内的各类垃圾、白色污染及时清理,确保河道整洁卫生。(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8.继续按照《区人民政府城市停车管理办法(试行)》和《区城市停车泊位设置规范(试行)》规定做好规范停车管理;今年完成联通路、西五路等9条道路的规范化停车管理,把华光路、柳泉路、世纪路、共青团路打造成示范道路。(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

9.突出抓好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市政府规定的指标要求;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到省、市政府规定的指标要求;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类排放标准,实现中水的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100%得到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废弃放射源安全收贮率分别达到100%。(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10.国道、省道及县道采取定时清运、集运措施,定期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无污染、无垃圾;公路上无堆放物品、摆摊设点;各类公路设施完好。(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公路分局)

11.加大对村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户集、村收、区处理”的运行机制,镇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100%。(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12.加大对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完善社区功能,达到无卫生死角、无乱堆放,做到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3.各镇、街道办事处在全面完成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对辖区村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的环境容貌进行巩固提升,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争创星级村庄、星级自管小区、星级物管小区活动。年内,各镇、街道办事处达到星级村庄、星级自管小区、星级物管小区的数量不少于辖区村庄、小区总数的70%,剩余村庄、小区年全部达到星级标准。(责任单位: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开展。根据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并抓好落实。

环境卫生治理方案范文5

一、工作目标

1、场镇垃圾全面清除。辖区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居住区和城乡结合部清扫保洁到位,地面无明显污迹,无垃圾乱倾倒、乱堆放,无卫生死角。

2、基础设施规范整洁。场镇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完好,环境洁净有序,绿化美观。沿街建筑物、店面无乱张贴、乱涂写。

3、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群众爱护公共环境的文明素养不断提高。

二、工作内容

以主次干道、居住区、建筑工地、农贸市场以及车站等为重点,着力治理随地吐痰,随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随意倾倒污水、建渣等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场镇部分路段“脏、乱、差”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清理辖区环境

彻底清理辖区范围内的垃圾死角,实行全天候清洁保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增补、更新街路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清除河道、沟渠两岸及其中的垃圾污物;取缔违规占道市场、沿街流动摊贩,清理店外摆放和小广告乱张贴、乱涂写,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摆和不规范的牌匾、广告;修整绿地花坛,清理枯死树木和补栽缺损苗木;加强“门前五包”管理,清理门前堆放物;全面整治街路、学校、广场、车站周边和商业街、居民区内的各类违章占道现象。

(二)全面开展单位卫生整治活动

镇政府和镇级各单位要落实卫生保洁制度,彻底打扫室内外环境,清除垃圾污物和杂物,擦拭门窗玻璃,清除物品积尘,及时清理垃圾筒,整顿停放车辆秩序,搞好公厕卫生,绿化、美化环境。

(三)全面改善居民区卫生环境

清除垃圾污物和乱贴乱画现象,清理院区、绿地等场所的乱堆乱放杂物,加强日常清扫保洁,规范管理垃圾收集点。严禁散养家禽家畜。

(四)全面整治施工场所和集贸市场

清除施工现场内的垃圾、建筑残土,更换或修复施工现场的破损围挡,整齐堆放物料;及时清运拆迁现场的残土、垃圾,杜绝违章占道现象。

加强集贸市场的卫生管理,有专人随时进行扫保,配备足够的垃圾箱,及时收集清运垃圾。发动业户彻底清理摊点内外卫生,擦洗货架,整齐摆放货物,无占道经营现象。

(五)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设置宣传板、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充分营造出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场镇环境卫生工作的氛围,鼓励群众从身边做起,养成不乱扔垃圾的好习惯,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强化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和环境意识。

四、职责任务

场镇环境卫生工作由镇属有关部门牵头负责,居委会是场镇环境卫生的工作主体。

(一)镇整治办

大力宣传场镇环境卫生工作的目标、内容、重要意义、取得的成效和处罚教育方式、标准,曝光影响场镇环境卫生的陋习;组织开展陋习调查评议和建言献策活动,并将场镇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对居委会以及部门的考核内容。

(二)镇党政办

组织开展《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以及对影响场镇环境卫生陋习的查纠措施和处罚标准的宣传;指导居委会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三)镇卫生院

组织开展场镇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健康卫生和疾病预防知识教育培训,提高群众健康行为形成率;组织场镇群众订立《市民卫生公约》,提高健康知识的知晓率。

(四)工商所在集贸市场、流通业、沿街商铺的经营者中开展场镇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对集贸市场、沿街商铺经营者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处罚。牵头健全和完善门前“五包”责任制。

(五)镇团委

组织全镇在校学生开展保持场镇环境卫生主题教育和“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社会实践等系列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通力配合

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我镇场镇环境卫生工作,镇属部门和居委会分别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牵头抓好工作开展,确保工作顺利、有效推进。

(二)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镇属部门和居委员会按照网络化管理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力戒形式主义。要充分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使之成为促进场镇管理、营造良好秩序、提升文明程度的一项实事工程。

环境卫生治理方案范文6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文明、生态、园林、环保城镇为目标,以创建“三优”城市活动为契机,遵循“政府组织,部门联动,群众动手,广泛参与,社会监督”的方针,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开展城乡环境清洁工程,推动生态型花园式新林区建设整体升级。

二、主要任务

开展城乡清洁会战,重点治理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及公路、铁路沿线卫生死角,突出规范城镇交通、建筑工地、市场、广告、牌匾等市政管理,有效遏制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房子乱盖“五乱”现象,建立健全城乡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宜行宜居宜业的良好环境。

(一)城区主要整治任务

1.深入开展垃圾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开展春秋两季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集中清理和重点解决背街小巷、居民庭院、出入城口、城乡结合部、江河堤岸、公路、铁路两侧等区域积存的垃圾,进一步抓好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消除死角死面。组织和动员机关干部、职工、学生、城镇居民自觉行动起来,对城乡结合部、河岸、公路、铁路两侧等重点地段开展专项治理,下大力气清除白色垃圾和污染物;治理人行道、店铺、临街楼院的土和绿化树根部的“超高土”。开展“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将5月份第一个星期五确定为全民义务劳动日,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活动。

2.集中整治乱贴乱画。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大力打击乱贴乱画小广告,集中对城镇街路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地面上的乱喷涂、乱张贴、乱刻画和沿街商家门前及橱窗上的各种广告性张贴及居民小区、居民楼道等场所的乱贴乱画进行全民清理。全面规范临街广告、高空广告等牌匾广告,完善广告牌匾设置标准,依法取缔一店多牌和违章设置影响观瞻的超大型牌匾,限期整改污浊破损严重的牌匾。加强商贸市场管理,建立专业市场,引导流动商贩有序进入专业市场经营,加强早晚集市、占道市场监督管理和整治,依法取缔未经批准随意设置的各类占道市场、摊位明火作业和场外经营,建立健全集市文明经营制度、公共设施管理制度,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经营方式。依法拆除违章建筑,严厉打击私搭乱建,对城区内现有的棚子、障子、偏厦子、围墙等设施,依法规范。加强停车场和出租车停靠位建设,着力解决停车难和机动车乱停乱靠问题。

3.建立健全环境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学习宣传《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全民爱国卫生教育为基础,以专业队伍管理为主体,以单位和居民实施周边环境责任制为保证,以群众义务劳动和志愿者义务献工为补充,以必要物质投入为条件的环境建设长效管理机制。

(二)乡(镇)村主要整治任务

集中整治“五乱”(农村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和禽畜乱放),做到“四要”(村屯要整洁、道路要畅通、柴草要定点、沿线要美化)。重点治理以下方面:

1.净化村容村貌。落实卫生保洁人员和责任,做到垃圾及时清扫、日产日清、定点存放。清理边沟,修整围墙,实行禽畜圈养,做到厕所保洁。保持庭院居室整洁,绿化房前屋后。治理乡镇企业排污,倡导改水改厕。

2.整治道路交通。保证道路平整,晴雨天通车,推进道路硬化。修建沟渠,保证排水畅通。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十二五”我省农村道路建设规划,抓好村村通工程。

3.规范柴垛堆放。辟建柴草集中堆放点,远离农舍、远离景点、远离公路,做到摆放规范整齐,消除安全隐患。结合泥草房改造,倡导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具体指标参见《地区乡、镇(林场)生活设施建设标准》(见附件)。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活动扎实推进,富有成效,成立地区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

四、具体步骤

地区城乡清洁工程将分步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

制定印发城乡清洁工程整治工作方案,召开活动启动电视电话会议。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和先进典型。深入宣传各地、各单位活动启动和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参与的情况,形成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按照地区方案要求,集中抓好城区、社区和农村主要整治任务的落实,尽快改变环境卫生面貌,创造干净整洁的城乡环境。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

行署、林管局将组织有关单位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要建立健全条块结合的工作推进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主要任务、时限阶段、责任分工和考评细则。要成立专项整治项目推进组,实行专人、专班子、专队伍抓推进,做到任务、责任到人、到单位、到基层。要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依法整治,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二)循序渐进,分类指导。各地要在全面启动的基础上,层层确定示范点,推出一批示范社区、示范路、示范村屯。省新农村建设“百乡千村”示范乡镇和村屯要高标准地率先抓好环境整治活动。各级单位要净化单位周边环境、职工住宅小区,通过共建示范街、示范小区推进城乡清洁整治工程由点到面,全面推开。

(三)发动群众,务求实效。要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公共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引导群众自己从自身做起,从举手之劳的事情做起,从净化周边环境做起,逐步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形成尊重生命、珍爱自然、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要充分发挥城乡共建的优势,帮建单位要制定完善帮建环境方案,加大环境整治的推进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