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法律培训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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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法律培训

人力资源法律培训范文1

3.规范劳务派遣制对用工形式的影响。《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至第六十一条对劳务派遣进行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更新了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标准,重申了劳务派遣同工同酬等问题,值得企业重视。此外,《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竞业限制与保密条款“意思自治”、严格限制违约金的适用范围、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将有更多法定条件、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总体成本增加、大力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等,都对人力资源管理产生了影响。

二、新形势下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措施

1.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做好劳动用工管理是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和提高防范经营风险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首先需要建立健全与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支撑劳动合同制度运行的配套规章制度。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义务的体现,对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如签订期限和试用期等内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并尽量细化,还要有一定的灵活性。第三,要注重劳动合同的系统管理,如跟踪掌握已签订合同的员工合同的期限,是否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形等。最后,要注重用工资料的保管工作,避免劳动合同的丢失或者是损坏等合同管理错误。2.加强企业员工的管理。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要想在现代激烈的市场搏击中发展壮大起来,就必须重视人才的力量,加强对人才的管理,留住企业所需要的优势人才。在企业的人才管理中,必须要加强企业的人才管理和培训机制。应建立相关的人才管理制度、培训机制和多方位的激励手段,对传统的薪酬制度进一步完善和改观。

人力资源法律培训范文2

1.我国现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误区

目前,虽然一些企业已经认识到了人力资源管理对企业建立竞争优势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但能够运用现代管理理论进行系统、科学、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并取得显著绩效的还很少。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误区主要表现在:

(1)人力资源管理理念落后。许多企业的领导尚未充分认识到人力资源管理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自然也就没有从战略的高度来部署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他们认为人力资源管理是传统的人事管理的同义语,无非是工资方案的制定和人员调配、晋升、培训等,由人事部门承担就可以了,直线管理者没必要过问。

(2)人力资源管理者的素质低。原国家人事部的一项调查表明,1998年初,全国6万人事干部中大专以上学历者不到一半。人力资源管理者的低学历层次,必然造成其知识面的狭窄,观察事物的视野欠广,立意欠佳。这些都使得企业的人事安排难以做到人事相宜,因人设岗、情大于法现象严重,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难上台阶。

(3)缺乏完善、科学、规范的人力资源体系。就目前企业的现状来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缺乏制度性和规范性,基本上是一种业务管理,如补充人员、举办短期岗位培训班、解决劳资纠纷等。缺乏科学的员工绩效考评体系和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不考虑职工的职业生涯发展,更没有把职工的职业生涯发展与组织的发展相匹配,形成互为动力的综合发展途径。

(4)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不利。人力资源管理大致包括人力资源的取得、开发、保持及使用等几方面的工作。长期以来,许多企业存在对人力资源开发不足的问题:一方面表现为管理得太死,不尊重人的个性,失去了以多样性为基础的创新空间;另一方面表现在员工培训投入不足,且缺乏通盘考虑和统筹安排,没有把人力资源开发的各个环节整合成一个有机整体。

2.新时期员工的特点

(1)现代企业人力资源以知识员工为中心。在知识经济时代,员工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企业的员工普遍具有较高的素质,头脑里蕴涵丰富的专业知识,有活跃的思维、独到的见解和强烈的创新意识。据《财富》杂志预测:咨询业、软件业等企业中,新产业新知识岗位的知识员工占从业总人数的40%。美国2000年的调查显示:知识员工已占美国人才市场的59%。在我国这个数字也在逐年增长。对那些知识员工而言,工作就如生活中的消费品,而拥有的知识及能力资本就是他们的支付能力。

所以,在现代企业里,员工已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员工;他们与企业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由传统意义上的完全雇佣、契约关系转向协同的“双赢”关系。因而,原来企业阶梯式、金字塔式的管理被打破了,以知识员工为中心的扁平式、网络化的管理成为发展的主流。

(2)知识员工的新特点:人员构成年轻化、知识化,公司员工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公司员工知识水平普遍较高,本科以上学历占80%以上;知识员工看重的是职业而不是工作,工作只能提供生活的基本保障,职业才能真正将一个人的价值、发展和生活结合起来。

3.新时期人力资源管理的新特点

(1)人力资源规划成为企业战略规划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认识到,要想获得或保持竞争优势,必须将长期性的人力资源规划与企业战略规划紧密结合,保证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不仅人力资源规划应紧紧围绕企业战略目标来进行,在企业进行战略目标设置时,也要考虑人力资源的规划情况,否则,再好的战略构想也只是空中楼阁。

(2)人力资源资本化。在传统企业中,由于科技因素的贡献较弱,科技与管理人员的劳动只是作为一般生产要素来看待,要素报酬在生产成本中列支。然而,随着知识与管理因素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作用日益显著,那些富含创造性价值的人力资源正在成为现代企业中价值创造的主体。于是,发展经济学等赋予现代人力资源以人力资本的新概念。人力资本是指那些经过专门教育培养而具有专业技能的人,他们不仅是生产要素,参与企业一般的商品价值形成过程,还是特殊的能够使企业资本获得大量增值的资本要素。在发达国家,正在积极推行用于对人力资本进行长期激励的股票期权制度,以使人力资源真正实现资本化。

(3)工作方式弹性化。在知识经济时代,大规模的工厂化组织将退居次要地位,而一种柔性、网络化的生产组织将成为主导,这将导致人们的工作方式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企业的员工不必到工厂去上班,也没有八小时的工作制度。员工根据自己的安排,在家中或方便的地方完成企业所分派的工作,并将所完成的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交换、传递。

(4)职业教育终身化。对员工进行终身培训是未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西方各国的企业普遍认识到对员工进行培训的重要性,每年都有详细的培训计划,并且将员工的学习情况纳入工作绩效考核中。

(5)管理方法人性化。只有通过发挥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开发人的潜能,才能推动经济的发展。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实行人性化管理,充分信任员工,通过对员工授权和服务,激发他们自觉努力干好本职工作的主观能动性,为企业的发展做贡献。

(6)管理手段科学化。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给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革命。如果一个人力资源工作者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不懂得有关的技术与方法,将难以胜任本职工作。这一点应引起我国人力资源工作者的高度重视,也是时展的客观要求。

(7)薪金报酬绩效化。在知识经济时代,由于组织成员以及工作模式的变化,使薪资的分配模式也发生了根本变化。一般员工的薪资分配,基本薪水与奖励收入的比例也在不断拉大。

二、人力资源管理发展趋势所带来的启示

1.新时期企业对员工和管理者素质的新要求

新时期,从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制造到销售及售后服务都是以高新技术和网络概念为基础的。其目的是提高企业的柔性和竞争力,满足全球消费者的需要,这对管理者和员工素质提出了新要求。

(1)对员工素质的新要求。当前的经济条件下,企业员工必须适应新情况,全面发展个人素质,提高各方面能力。第一,获取知识处理信息的能力。企业中自动化、信息化的设备越来越多,员工从手工操作工变成了监控者、编程者、决策者,这就要求他们对信息能够快速处理、分析判断并作出决策。第二,团队合作能力。新时期企业管理各阶段高度相关,员工与竞争者、合作者、供货者、客户合作的能力十分重要,各部门员工之间的合作和团队工作方式也相当重要。第三,领导能力。企业组织的扁平化、信息共享等,使得知识化员工获得越来越多的授权,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自治和自我管理者,这就要求员工具有相应的领导能力。

(2)对管理者素质的新要求。随着企业高新技术的采用、管理信息化以及员工知识化的不断加深,新时期的管理者必须具有较强的心理素质,较高的文化修养,准确判断、分析、果断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知识经济时代是充满创造性的时代,创新是知识经济的灵魂,这就要求管理者需要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管理上能够突破常规,进行改革与创新。在这种背景下,管理者就应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

2.新时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

新的环境、新的问题与新的趋势,需要管理者突破原来的思维模式和运作进行创新。传统的靠上司管理、监督来控制下属的管理模式已不能满足时代的要求,未来人力资源管理将注重平等与尊重、强调辅导和服务,管理地位、管理内容和管理职能都会发生变化。

(1)实施战略人力资源管理。战略人力资源管理主要关注综合性与适应性,它所要保证的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战略的紧密结合;人力资源政策与经济、法律、政策等外部环境相适应,不断调整、融合。

(2)以能为本。以人为本的管理相对于以物为本的管理是一种历史进步,但并未表明以人的哪方面为本。新时期,知识信息、智力成为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智力资本逐渐扩展为人力资本的主要成分,致使人力资本贡献率尤其是智力资本的贡献率开始明显高于非人力资本。这一阶段人本管理的核心是发挥人才的创造性。

人力资源法律培训范文3

关键词:FRAIP;人力资源;审计;高校

一、引言

人力资源管理是对人力这一推动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智力人口资源进行有效的开发、合理的利用与科学的管理。人力资源审计是人力资源管理和审计学交叉发展的一个新兴领域,它按照特定的标准,采用综合性的研究分析方法,对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分析与评估,为改进人力资源管理功能提供解决问题的方向与思路。传统审计只审查流动资产实物因素,未把人力资源纳入审计体系加以监督和管理。知识经济时代,加强对人力资源管理和使用的审计监督,加强对人力资源的计价、参与分配等方面的审计监督,以保证人力资源核算与管理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公允性,是审计在知识经济时代呈现的新特征。

高校的人力资源管理有其自身特点,既有行政管理性质,又带有企业管理色彩,还必须重视学术管理。我国高校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和审计已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等教育的要求以及自身的持续发展。在以人力资源为主的高校,人力资源审计更需要把人力资源作为一项重要的会计要素纳入学校的会计核算体系,客观真实地反映一个学校在人力资源方面的状况和优势,真正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有利于实现学校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人力资源审计原理

(一)人力资源审计分类

人力资源审计一般从审计者的不同可以分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两类。人力资源的内部审计主要关注执行的结果与执行的过程,目的是要保证组织政策制度的规定与成员的获得一致,审计的侧重点是在于做得怎么样。因此,内部审计的要素可以包括人力资源管理的全部职能,一般有人力资源政策与环境的适合度、人员任用、薪酬激励、绩效考核、成员培训与发展、管理者继承计划、人力资源信息运用、人力资源部门的专业程度等重点要素。人力资源的外部审计往往关注整个人力资源体系对组织发展的支持程度,目的是保证人力资源体系始终能在为组织达成战略目标作出贡献,能够真正在帮助为公司赢得竞争优势方面发挥作用。外部审计的要素一般会从管理审计角度出发,选择合适的审计的要素。首先要考虑的外部竞争情况与外部环境。

(二)人力资源审计具体操作

人力资源审计范围广阔,包括检查常规的人事职责如工资支付处理、薪资福利管理及出勤记录的行政管理审计,包括招聘和雇佣组织成员实际操作的成员记录审计,以及对成员流动性、工作满意程度、有效激励机制结果进行审核的成员关系审计。此外,福利细项审计、多样性审计、人事信息系统审计等也是人力资源审计的重要内容。

在执行人力资源审计的过程中,首先要审查人力资源在促进完成组织目标和战略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然后调查各方面审计中的人力资源指标情况。这些指标包括新成员招聘,人员流动频率,法律纠纷,成员投诉,薪资市场指标,信息系统,以及培训成效评估。并且将这些指标数据与成员战略目标的关系进行分析向管理层汇报。最后,检验员工和管理层经理是否遵守公司制订的政策和操作准则,这是衡量组织和人力资源审计是否成功的真正标准。

(三)FRAIP人力资源审计模型

人力资源审计方面模型众多,国内学者提出的FRAIP模型突破了目前人力资源审计学科的散点式结构而迈向了系统阶段,具有完整的结构和严密的逻辑。FRAIP人力资源审计模型有四个显著性质:即关注问题、关注方法、关注基准、关注机理。FRAIP模型试图完整地反映人力资源审计的逻辑结构::FRAIP的完整结构由五个重要部分构成.

功能[FA]

规则(RA)人力资本[SPA]行动[AA]

基础结构[IA]

1.人力资源功能审计(FA):确定人力资源管理功能能否在战略上支撑组织战略,它所包含的内容有:人力资源功能审计、人力资源功能兼容审计、人力资源功能整合审计与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审计。

2.人力资源规则审计(RA):为了实现组织的人力资源功能而为具体的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确定的行动准则,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所有的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必须在规则的框架下进行。人力资源规则分为外部的法律规则与内部的制度与流程。内部规则中,制度是实体性规则,而流程是程序性规则。人力资源规则审计的核心内容是人力资源法律审计、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审计与人力资源流程审计。

3.人力资源行动审计(AA):所有的功能最终都必须通过具体的管理行动才能得以实现,人力资源行动是实现人力资源功能的全部过程。人力资源行动审计包括对行动的开始(人力资源管理计划)、行动的过程(人力资源项目)和行动的结果(人力资源绩效)三个方面的审计。

4.人力资源基础结构审计(IA):人力资源基础结构是人力资源管理运行的平台。人力资源基础结构审计包括治理结构审计、组织结构审计、职位结构审计与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审计等。人力资本是组织人力资源功能价值实现的最终决定因素。人力资本审计的内容为人力资本结构审计、人力资本流动审计、人力资本价值与收益审计、人力资本倾向审计。

5.人力资本审计(SPA):人是能动的战略性资源,人力资本审计是模型的核心部分。人力资源审计中必须将人放在最容易发挥其潜在和特殊能力的地方和岗位上,努力做到“人尽其用”。重点审查组织有无人力资源考核机制,有无相应的企业人力资源配调机制以及企业人力资源使用现状。包括调查人力资源审计中各项指标的内容,如招聘、人员流动频率、法律纠纷、信息系统以及培训成效评估。

三、基于FRAIP的高校人力资源审计分析

当前我国高校人力资源现状存在不少不足,突出表现在人才流失比较重、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不能人尽其才。为更好地发挥高校人力资源的作用促进高校的发展,必须对高校人力资源进行审计以使其优化配置。

(一)高校人力资源功能审计(FA)

高校人力资源功能审计中,要在战略思维和长远眼光,国际视野和前沿意识下规划高校的远景发展目标。审计中高校领导应从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科学的定位和制定长远发展战略,研究办学理念、未来办学方向、学科发展方向、和人才培养战略。学校对外应争取更多的教育资源,对内将有限的资源在各院、各学科及部门之间合理配置,并重点加强战略控制,经常监测和分析环境的变化,将学校发展现状与战略目标进行比较,以纠正和修改学校战略规划方向和发展态势。

(二)高校人力资源规则审计(RA)

规则对事务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规则优化能降低组织运行的费用,能使组织系统良性运行。外部规则通常指国家对高校发展的重视程度、出台的各种政策、投资的数量、管理模式等。良好的外部规则为我国高校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发展的空间和社会环境。内部规则是指高校本身为教师人力资源开发所创造的环境,如为教师提供的发展空间和机会、良好的学术研究环境和生活上的关心照顾、资金设备的投入、校园的治理、美化等。最终要培育优秀的校园文化,为高校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营造的一种工作氛围与工作环境。高校人力资源规则审计对于高校教职工发展具有导向、凝聚和激励作用,从而提升人力资源的士气,提高人力资源的积极性。

(三)高校人力资源行动审计(AA)

相对于功能审计的战略性,高校人力资源行动审计主要是战术控制,由职能部门和院(系)来实施,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教学科研评价标准,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完善内部评价和控制体系,来规范和约束全体教职工的行为,以确保学校总体目标的实现。日常教学中,学校审计部门要通过修订完善教学保障系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任务,进一步明确教学保障责任制和教学事故责任追究制。教学质量监控要实现规范化,将教学基础监控、教学过程监控和教学效果监控进一步细化量化,以增强可操作性,如学校可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教师上课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纠正记录工作。此外,学校对于学校后勤人员、图书馆教职员工等也应在计划、过程、绩效方面加强审计。

(四)高校人力资源基础结构审计(IA)

在高校人力资源基础结构审计上,高校应尽快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依法自主办学、民主管理。宜建立以院(系)为主体的二级管理模式,使院(系)真正成为按学科、专业性质所设置的具有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项基本功能的基层组织。高校应该成为是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学生工作等整合一体的实施单位,各院(系)应在各自涉及的学科内搞好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工作,培养优秀人才、多出科研成果,同时正确处理教学、科研、后勤服务及校办产业的关系。

(五)高校人力资本审计(SPA)

高校人力资本主要包括从事教学、从事科学研究、从事行政管理以及从事服务工作的人员。在高校人力资本审计中尤其要注意对教师的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根据专业需求和教师教学、科研等各方面的能力合理配置,充分发挥教师的作用。学校在人力资本审计中要建立合理的分流制度,对于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人员及时调整,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和给工作带来损失,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做出贡献和有突出工作能力的教师要及时奖励,如青年教师创新奖、发明奖、成果奖等,中青年教师的学科带头人奖等。此外,学校审计中,还可以进一步完善倾斜政策吸引人才以及教职员工培训等相应措施。

四、总结

在科教兴国中,高等教育担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其发展水平对于我国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进步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而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人才培养的质量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高校人力资源的合理管理、分配和有效利用。基于FRAIP的人力资源审计模型采用综合性的研究分析方法,对高校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分析与评估,反映了高校人力资源审计完整的逻辑结构,为改进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功能提供解决问题的方向与思路,从而为高校整体竞争力提高的实现提供科学支撑。

参考文献:

1.杨伟国.战略人力资源审计:历史、结构与功能.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J],2005,(7)

2.王菲.对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的理性思考.吕梁教育学院学报[J],2006,(6)

3.林丽.漫谈人力资源审计.科技成果纵横[J],2005,(4)

人力资源法律培训范文4

[关键词]外包;人力资源;内容划分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0)45-0055-02

1 引 言

目前学者对人力资源外包的研究已经非常普遍,但是专注于人力资源外包内容划分这一领域的研究还比较少。人力资源外包内容的划分是企业进行人力资源外包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企业要外包哪些内容,应该外包什么,不应该外包什么?这需要一些参照性的划分方法。

2 人力资源外包内容划分的主要方法

2.1 基于价值和独特性的划分方法

这种方法建立在两个标准上:价值标准和独特性标准。所谓的价值标准是将企业的人力资源活动界定在高价值和低价值这一范围内,高价值是指对企业的战略目标具有较大的影响。低价值是指一般的事务性的操作,对组织的影响也比较小。独特性标准是按照人力资源活动在企业中的特殊性界定的。高独特性指的是非常特殊的活动,在市场上难以获得,低独特性指的是普通的日常活动。根据这两个标准将人力资源活动划分为四个象限如图1所示。关于这四类的名称,李颀称为核心活动、传统性活动、核外活动、特殊性活动。顾海、雷婷称之为核心类活动、类活动、传统类活动、独特类活动。

在第一象限中,这些活动属于高战略价值并具有高独特性,这样的活动对企业带来核心竞争力影响较大,所以企业不会外包出去,而是交由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处理。

在第二象限中,这些人力资源活动对企业的战略影响较大,但是可以通过外部的标准服务来解决,比如招聘活动。找到合适的人员能保证战略的有效实施,反之则对组织产生不利的影响,而市场上有很多专业的人才中介可以做到这些活动,因此这些活动适合外包。

在第三象限中,这些活动属于低价值、低独特性,既不会对组织的战略产生较大影响,市场上也很普遍,比如薪资发放,退休金管理等活动,最适宜外包。

在第四象限中,这些活动不能为企业带来巨大收益,但是外部的资源也很难解决,比如说员工纠纷等事物。这些活动留有内部解决更有效率。

基于价值和独特性的划分方法只能在理念层次上给企业的外包内容划分一个直觉上的认识,它很难做到细分,也没有考虑到成本和收益的影响。由于它是在人力资源外包的初期阶段提出的,由于当时的人力资源外包机构的数量、质量和规模都比较有限,所以个别的时候不太适合今日的市场现状。

2.2 基于专业化和收益/成本的划分方法

这种方法将外包活动是否能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化及外包的收益/成本比值来进行考虑的。分工理论认为专业化可增加熟练程度,节约劳动时间,提高劳动效率。而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则认为当组织费用大于市场的交易费用时就可以将此项活动外包出去。基于这两个标准,将人力资源活动又划分为四个象限,如图2所示。

在第一象限,进行外包技能提升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化程度,而且成本收益也比较高,是最为适合外包的。比如企业的培训活动。

在第二象限和第四象限,则是只能获得提升专业化和较合理的收益/成本比值的一个方面。这主要取决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在第二象限主要是由于目前的市场成熟度不高,外包市场竞争不激烈造成的,企业可以等待市场成熟之后外包。而第四象限则是纯粹的业务关系。这个时候企业要注意考虑外包后外包商的道德风险。

在第三象限是外包之后既不能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程度,收益和成本的比值也不高。这样的活动就不适合外包,比如企业的员工纠纷、家庭矛盾等。

基于专业化和收益/成本的划分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了外包的成本和收益问题,在简单的成本和收益方面也可以做出计算,能为企业的外包提供一定意识上的理性分析,具有定性分析到定量分析的过渡性质。它的不足就是太过于笼统,在细节实施方面还不足。一般只适用于大企业。它还没有考虑企业的地域性和企业的特性对外包内容选择的影响。

2.3 基于企业生命周期的划分方法

企业在不同的阶段对人力资源外包的需求也是不同的,企业的生命周期一般分为四个阶段,如图3所示。

在创业期的时候,企业规模小,财力有限,人力资源部门处于初步阶段。人力资源部门的各岗位职责还不清楚,缺乏有效的绩效考评,薪酬制度,这一阶段企业最适合人力资源的规划,咨询外包。而其他的人力资源的管理任务相对较少,不适合外包。

企业在成长期的时候,人力资源逐步进入正规,这个时候企业急需大量的员工,因此适合招聘外包。在薪酬方面需要外包公司根据市场的调查,给出合理的薪酬依据,也可以全部外包。这个时候企业的培训也会相应增多,适合外包。

企业在成熟期的阶段,各方面已基本完善,并形成了较浓厚的氛围。员工基本稳定,能力已基本定型,因此在招聘和培训方面已没有外包的必要。这个时候薪资、福利、待遇的计算和发放等成了一项事物性的工作,一般可以采取外包。

企业在衰退期的时候,企业要面临合理的裁员。如何合理的裁员,不留下后遗症,需要人力资源法律方面的专家来帮助解决。这个时候劳资关系最适合外包。

基于生命周期的划分方法考虑到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不同特点,开始将考虑的因素向活动伸展,在一定方面也体现了企业的规模与人力资源外包需求的关系,但是还没有考虑到企业的性质及地理位置的关系,即没有考虑到外包的可行性。

2.4 基于地域和企业特性的人力资源外包内容划分方法

由于我国的中小企业众多,分布也不均匀,有的离城市比较近一些有的离城市比较远一些,而人力资源外包机构的发展还只限制于较为繁华的城市,在乡镇以下则很少有人力资源外包机构。而企业的特性如生产性的企业和销售性的企业对人力资源管理的重点是不一样的,因此外包的需求也是要分开对待的,针对这一点我们也将其分为四个象限,如图4所示。

第一象限中是城市型的销售性的企业。这样的企业由于对人才的要求比较高,所以招聘外包方面做的比较谨慎。一般是将招聘广告外包给网站。在培训方面,大型的企业有自己的培训机构,但是有的时候也通过外包的方式对员工进行培训。在薪资方面,城市型的销售企业都是制度性的、保密的,一般都是外包的。

第二象限内是乡镇型的销售性企业。这样的企业一般比较小,人数也相对较少,可以归纳为“微型企业”一类。这样的企业培训的时候比较多,最适合将培训外包。而在招聘方面大部分是靠熟人介绍等方式获得人才的。在薪资方面由于人数少,计算简单,一般不适宜外包。

第三象限是乡镇型的生产性企业。乡镇企业一般规模相对较小,依靠农村充足的剩余劳动力,在招聘上基本不用外包。在培训方面由于乡镇企业缺少专业的人才,所以一般是通过外包的方式进行培训的。由于乡镇型的企业的员工比较稳定,而且经常有迟发工资的现象,所以在薪资方面主要是内部计算,内部发放而不外包的。

在第四象限中是靠近城市的生产性企业。这样的企业一般在城市规划的开发区内。由于生产性的企业需要大量的工人,而且中高层的人员也容易跳槽,所以适合将招聘外包给专业的中介或猎头公司。在培训方面由于城市中的企业规模比较大,有较成熟的传、帮、带制度,所以生产性的培训一般不用外包。在培训方面主要是引进新技术的时候,对第一批工人的培训。在薪资方面,一般采取内部计算工资,而发放是外包给银行的。

基于企业性质和地理位置的划分方法既考虑到了不同性质企业的外包需要,也考虑企业的地域性及与外包商合作的可能性,这样的方法在实际中运用广泛,指导性比较大。但是没有将外包商加以区分,没有考虑到不同外包商的优点和缺点,强项与弱项,这是以后研究的方向。

3 总结和展望

结合以上几种划分方法,我们可以总结出两点:第一,人力资源外包内容划分的考虑范围在扩大。从较早的分析人力资源活动本身扩展到企业生命周期再延伸到企业的性质和地理位置。可见划分人力资源外包内容时所考虑因素更加全面,以后的研究方向可能会进一步的外延即要考虑外包商的差别能力分析,市场的成熟度与外包内容的关系等。第二,目前的划分方法都是以定性分析为主的,缺少定量分析的方法。如何用定量的方法来划分人力资源外包内容?这也是今后另一个研究方向。

参考文献:

[1]李颀,浅析人力资源外包的判别模式和内容[J].现代经济,2009(4):89-113.

[2]顾海,雷婷.企业人力资源外包探析[J].企业论坛,2004(8):19-21.

[3]张晔林,陈万明.人力资源外包探讨[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29-30.

[4]吕佳.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外包决策模型研究[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8(7):90-91.

[5]Monica Belcourt.Outsourcing―thebenefitsandtherisks[J].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Review,2006(16):269-279.

人力资源法律培训范文5

[关键词]人力资源;实践教学;应用型人才

一、人力资源管理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实践课时较少

目前,在高校各专业教学中,实践类课程的课时占比普遍较低,包括军训和专业实习等时间在内的管理类专业实践教学课时仅占总课时的10%左右[1],而宁德师范学院外语系虽然很重视实践教学,但也仅占总课时数的22%。我国实践教学的情况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如美国高等学校教学计划中,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比例为3:1;英国为2:1;在德国高等专科学校的教学计划中,实验、设计、实习等环节的课时约占教学计划总时数的2/3;在法国,老师每讲一节理论课都配有2~3节的实践课[2]。

(二)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不完善

当前,我国高校教师队伍的来源多是从学校到学校,且大多从事理论教学,因为教师本身的实践经验普遍不足,所以难以有效地指导学生进行实践性学习。另外,高校教师的评价机制是“重科研”,导致很多教师“轻教学”,课堂教学尚难以保证,更谈不上实践教学了。由于无保障机制又无激励因素,导致宁德师范学院外语系人力资源管理教师的实践经验少,理论与实践无法密切结合,对学生无法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

(三)实验室经费无法得到保证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属于企业的重要战略部门之一,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比较特殊,有些企业不愿提供相关岗位让学生实习。因此,宁德师范学院外语系学生在做平时的实践作业时,无法参与到企业的实际工作中进行人力资源管理调查,这对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非常不利。作为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软、硬件配备齐全的实验室可以成为专业学习的必要补充,使学生能够从事专业模块的训练。然而由于受限于学校大环境的影响,宁德师范学院外语系教学经费尤其是实验室经费捉襟见肘,在这种情况下,无法满足对于增加实验室建设资金投入的要求。

(四)实践教学基地形同虚设

进行校企合作、开展产学研结合,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是很多高校采用的方法,也是人才培养能与服务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重要场所。近年来,有部分企业与宁德师范学院外语系专业对接,建立校企合作关系,截止到2015年6月,与宁德师范学院外语系签订实习实践基地协议的企业有13家。部分企业虽有招收实习生,但不局限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还有外语系其他专业,而且从事的岗位也大多不是管理岗位,而是一般服务性或者销售性岗位。这些工作固然可以锻炼学生的服务意识和商品销售技巧,但无法使学生在工作中应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改革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对策分析

(一)进行教学计划改革,增加实践教学课时

1.增加认识实习

从学生大一开始就增加实践教学的课时。以人力专科专业为例,从第二学期开始,进行为期一周的认识实习,组织学生到企业进行参观学习,由企业委派专门的代表向学生讲解和展示本专业的工作流程和基本操作规范,使学生对本专业有一个初步的直观印象。这些感性认识是思维活动的素材,对于学生的专业学习甚至其他课程的学习十分重要。

2.加强实验室学习和项目实习

从第三学期开始,进行为期两周的实验室学习,在一种仿真的状态下学习人力资源管理各个模块的操作和方案的设计。组织学生对现有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软件进行操作,培养学生应用现有软件的能力。从第四学期开始,进行为期两周的项目实习,组织学生到企业就本专业某一方面的业务进行专项实习,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从项目设计、项目实施到项目评价进行全面考察、研究,并参与实践活动。项目实习的主要内容有:岗位分析与设计、企业绩效管理、人才市场调查、人员测评、人员招聘方案设计与实施、人员培训需求分析和方案设计与实施、薪酬调查分析和体系设计等[3]。学生通过项目实习,巩固所学知识,运用所学知识,提高专业能力。

3.组织专业实习

组织专业实习,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个专业实习可以分为两次进行操作:第一次,时间放在第六学期期中以后,期中以前为教师理论课讲解,随后由教师布置研究课题和实习作业,学生通过剩下的时间以及暑假期间,进行企业调研与实践,实习时间为八周;第二次,时间放在第八学期,即传统意义上的毕业实习,学生论文的设计和撰写皆在此时间段完成,实习时间为十周。通过专业实习,使学生全面了解一个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包括工作分析、组织设计、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员工关系管理、人力资源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4.调整考核方式

根据实习方式的特点,不同的实习所占的分数比重由专业教师自行决定。对认识实习和项目实习而言,一般不超过分数总值的40%;对于专业实习而言,尤其是第六学期的专业实习,可以考虑适当增加实践的分数比重,如70%,期末考试只占30%甚至更少。

(二)加强实践教学的师资队伍建设

1.培养“双师型”教师

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也是学生技能的引导者。加强实践教学,就应该先增强对教师的培养,提高教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第一,通过制定激励政策,吸引高水平教师从事实践环节的教学工作。组织专业教师进行半年到一年的脱岗实习,到企业的管理部门挂职锻炼,担任相应的职务,参与企业组织架构设计、人员招聘、员工入职和在职培训、绩效管理和薪酬管理等人力资源各环节的实际运作,培养更多“双师型”教师。第二,鼓励教师积极进行横向课题的申报和研究,进行深度的校企合作,参与企业培训和管理工作,增强教师的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第三,提供专项资金,支持教师参与企业调研。专业教师可以利用寒、暑假期间组织优秀学生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和学习。

2.实行校外导师制

为弥补校内教师实践经验的不足,以及长期培养时间紧的问题,可以通过建立“校外导师制”,聘请热心公益、资质深厚、愿意辅导大学生成长的企业界人士成为校外导师,实行一年一期的聘用制,发给聘书。充分发挥企业人士的特点,通过言传身教和示范性作用,带动学生的实践学习积极性。另外,也可利用校外导师的自身优势和资源,鼓励学生进入校外导师所在的企业进行学习、参观和调研。

(三)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实验室建设

由于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在校的学生人数不断增加,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学生人数亦不少,在这种形势下,所有的学生都到企业中进行专业实习也不太现实。因此,要合理配置仪器设备和必要的软件,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在方案设计、角色扮演、模拟活动中,让学生不走出校门也能亲身感受到较为系统、全面的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提高学生的管理和决策水平,培养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了保证实验效果,要挑选专业的、负责的实验指导教师进行教学,要充分利用各种仪器设备,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管理教学软件和相应的实验指导书。宁德师范学院外语系于2007年曾购置一套人力资源软件,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技术的更新,现在已经不符合教学需求,急需采购更先进和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软件进行教学。鉴于实验室软硬件资金不足的问题,可以借鉴其他高校的做法,通过与企业建立对接关系,安排学生进入企业,通过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实践模拟练习。另一方面,专业所在的系部可将学科建设的部分经费用于实验室建设,还可以通过成人教育、办自考班的收入解决一部分经费来源。同时,也可以与管理咨询机构合作,对外提供管理咨询及培训等项目增加收入,并通过与企业共建,争取企业的支持。例如,可以通过寻求企业赞助,以冠名的方式进行项目申报,如“XX企业实验室项目建设”等。

[参考文献]

[1][2]刘福成.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必要性及其途径[J].高教论坛,2006(6):135.

[3]周慧霞.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包头师范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为例[J].阴山学刊,2008(6):120

[4]罗少婷,张仕华.开放教育人力资源管理课程实践教学的探讨[J].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2).

[5]祝新.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当代经济,2008(7).

[6]曾建权.推进职业技术院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发展[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9(5).

[7]朱新艳.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研究现状与改革[J].中国水运,2006(12):231-232.

[8]罗堰.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学实践体系构建的思考[J].人力资源管理,2007(11):74-75.

人力资源法律培训范文6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 企业 劳动用工风险

随着《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继颁布和实施,劳动者的法律和维权意识已越来越强,纷纷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越来越多的企业深陷劳动争议之泥潭不能自拔。新的劳动法律法规在劳动合同的管理规范上作出了一系列的调整和补充,目的是在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同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新法的颁布使很多企业对传统的用工理念和用工模式进行了变革,但仍有很多现实问题需要企业及时去应对和改变。

1 《劳动合同法》强调了企业规章制度不能忽视民主管理,不完善的规章制度将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用工风险。

规章制度是企业行使管理权、合同解除权的重要依据。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企业在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时应当履行民主程序,并保留已经履行民主程序的相关书面证据;对原有的规章制度应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款进行修订或删除;履行公示程序,建议采用直接让劳动者在规章制度上签字确认、将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或组织进行规章制度培训并保留培训签到记录等方法。劳动者在严重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工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前提是企业必须能够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因此企业应在规章制度中明确“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 “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的具体情况以利于实际操作。

2 《劳动合同法》细化了劳动合同的订立要求和合同期限,违法的合同不仅会给企业增加用工成本,还会带来一定的法律责任。

很多企业在以往的用工管理中缺乏法律意识,用工随意、草率。先用工后签合同、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随意约定合同期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事时有发生,不顾忌劳动者的感受和利益,劳动者也因在劳动关系中始终处于劣势、维权困难大多选择默默承受。《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进行了平衡和调整,侧重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使企业转变用工观念,强化法律意识,避免因草率用工、不规范用工导致的用工成本的增加。《劳动合同法》明确了企业在劳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希望通过加强政府监管、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等多种手段,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杜绝企业短期用工和随意用工,提高劳动关系的稳定性。企业应在谨慎签订劳动合同避免违法的同时防范劳动者恶意利用“一个月条款”和“一年条款”,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采用向劳动者送达签订合同通知书等方式,保留相关书面证据,避免造成用工成本的增加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 《劳动合同法》中对企业核心员工的管理给予了重视,对企业弱势员工给予了保护。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核心员工,企业用工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是如何留住核心员工,防范核心员工的无序流动。《劳动合同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授予用人单位竞业限制的权利。对于核心员工的管理,个性化约定成为用工管理的重点。是企业解决核心员工流动的重要措施之一。

《劳动合同法》在维护企业用工权利的同时强化了对年龄较大、再就业困难和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劳动者的强制保护,充分体现了《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对弱势员工从法律角度给予了保护。

4 《劳动合同法》明确了试用期相关规定,企业应合法规避试用期用工风险。

为保护劳动者权益,避免企业随意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内随意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用工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规定单独签订试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后又正式签定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工资应在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约定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试用期解雇需证明试聘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应合法规避试用期用工风险,依法约定试用期,避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慎重决定试用期内是否提供专项费用培训,若必须培训可采用在专项培训前提前终止试用期的方法;不同时约定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两个试用期工资标准,约定两个时有取最高一个的风险;录用条件要具体明确化并书面保留,为试用期解雇留有合法证据。

5 《劳动合同法》要求企业必须强化入职审查,履行告知义务,才能有效防范欺诈风险。

很多用工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注重新员工入职审查、忽视《劳动合同法》对双重劳动关系的间接承认,劳动者虽提供假学历证、假身份证等欺诈行为使劳动合同无效,但用工单位仍需支付工资报酬;劳动者隐瞒还未辞职而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给原单位造成损害,即使合同无效,新单位仍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企业在招聘时应当认真核实劳动者个人资料的真实性,企业如故意隐瞒不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企业只有强化了入职审查,履行告知且保留了相关证据,才能有效防范部分劳动者的恶意欺诈,降低用工风险。

6 《劳动合同法》中经济补偿金支付范围的扩大更加体现了劳动者的劳动价值,企业应尽可能采取风险较小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扩大了经济补偿金的支付范围,充分体现了立法对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贡献的补偿和肯定,用工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尽量选择风险较小的方式,如双方协商解除时,由用人单位主动提出的需支付经济补偿,由劳动者主动提出的,保留相关证据,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在第40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下,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应选择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方式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再解除风险小得多;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否则属于解除程序违法,需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直接解除,需先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解除,违反该程序的,将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企业应在制度中明确规定什么是“严重违纪”、“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以解决举证难的问题,否则难以规避双倍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被劳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决定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企业应认真思考如何合理降低人力成本,在满足成本合理和管理便利的双重要求下如何规范劳动合同管理,防范用工风险。企业应不断提高管理意识,通过建立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最终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互利双赢。

7 企业应加强工资规范管理及考勤制度管理,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避免劳资争议。

企业应加强工资规范管理及考勤制度管理,员工工资无论以何种方式发放,均应当由劳动者本人签名确认,同时应明确列出工资项目。企业应建立考勤管理制度,考勤记录应由劳动者本人签名确认,目的在于避免双方发生争议时劳动者对工资、考勤记录不予认可的风险。企业应依法为员工建立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据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其年限经济补偿金。因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既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也保证了企业的合法用工。

8 《劳动合同法》有效解决了劳务派遣用工同工同酬问题,维护了劳务派遣用工的合法权益。

很多企业在以往的用工管理中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目的是在某种程度上规避和转移一定的用工风险,《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后,明确了劳务派遣用工与劳动合同制用工享有同等的权利。为了保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明确了被派遣人员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是一部保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它一方面规范了用工单位的合法用工,另一方面也充分体现了对用工单位用工权益的法律维护。各级用工单位通过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在依法办事、建立健全有效的规章制度、规范用工行为的同时,将会赢得更多的社会赞誉,为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引进更多的优秀人才。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9月1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