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环境卫生的建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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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环境卫生的建议

对环境卫生的建议范文1

【关键词】医院环境卫生监测;医院感染;物体表面;手部

医院环境卫生监测与消毒是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事件发生、保障患者及医护人员健康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1]。当前医院消毒隔离监测工作包括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无菌包、口腔科用水、室内空气、消毒后内镜、使用中消毒液和医院污水等[2]。医院感染是指患者在入院时既不存在,也不处于潜伏期,而在医院内发生的感染。有学者认为加强医院环境卫生监测是降低医院感染的有效途径,只有开展有效的医院环境卫生监测、控制与管理工作,才能控制和降低医院感染的发生,提高医护质量[3]。本文具体探讨了我院环境卫生监测及其对医院感染的影响,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本文的研究资料来源于我院2011年到2012年感染管理科对所有出院患者进行医院感染调查及环境卫生监测所获得的资料。

1.2 调查方法

在医院感染调查中,我们采用医生自报、专职人员调查、患者自身报告相结合的方法,制定医院感染前瞻性监测调查登记表,包括调查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入院诊断、入院日期、标本送检情况、诊断情况等。在医院感染诊断中,我们根据临床症状、细菌学培养、X线诊断临床用药等资料进行确诊。

1.3 医院环境卫生监测

在医院环境卫生监测中,我们对治疗室与换药室的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空气、使用中的消毒液、无菌物品进行卫生监测。

1.4 统计方法

采用SAS9.5软件进行分析,计数资料采用卡方检验,以P

2 结果

2.1 环境卫生监测结果

我们共采样了2400份空气、物体表面与手、消毒剂、手术器械等样品,其中有2150份合格,总的合格率为90.0%,其中消毒剂的合格率最高,而物体表面与手的合格率最低。见表1。

2.2 医院感染与环境卫生监测

经过观察与统计分析,医院感染率与环境卫生监测合格率呈现相关分析(r=-O.16,P

3 讨论

随着我国医疗水平与质量监控水平的提高,我国医院环境的消毒效果合格率有逐年增加趋势。同时环境卫生学监测为控制医院感染提供了科学的依据,而加强医院消毒灭菌管理,是防止医院感染发生的重要措施[4]。本文显示我院环境卫生监测样品的合格率为90.0%,有比较高的效果,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物体表面与手的合格率最低,有些医务人员卫生习惯差,洗手意识淡漠,造成手的污染。同时个别病房紫外线灯管使用时间过长,照射强度不够,达不到应有的杀菌效果[5]。

当前随着医学的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医院感染日益突出,我国每年大约有500万住院病人发生医院感染,直接经济损失达百亿人民币,尤其是随着现代医学技术与药物应用的迅速发展,使医院感染有增无减[6]。本文结果显示医院感染率与环境卫生监测合格率呈现相关分析,医院感染发病率随医院环境消毒效果监测合格率的升高而降低。为此我们需要加强医院感染知识培训,规范布局;严格洗手制度,养成良好习惯;严格消毒剂及消毒物品的使用与管理;将医院候诊室等公共场所的温度、风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空气细菌数、噪声和照度等卫生标准的检测结果定期上报与公示[7]。

总之,当前我院环境卫生监测合格率比较高,但是存在的弱点也可造成医院感染,我们还需要积极加强防控。

参考文献:

[1] 申正义,田德英.医院感染病学[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7:1830.

[2] 张卫东,袁媛,范秋萍,等.某医院泌尿道医院感染的分布与长期趋势分析[J].郑州大学学报(医学版),2005,40(6):1119-1112.

[3] 王俊蕾,王辉.手与医院感染[J].临床军医杂志,2006,34(6):773-774.

[4] 向锦华,向春道,邢彦.医院感染目标监测与常规监测效果分析[J].实用医院临床杂志,2005,2(4):39-40.

[5] Fabry J,Morales I,Metzger MH,et al.Quality of information:a European challenge[J].Journal of hospital infection,2007,65(2):155-158.

对环境卫生的建议范文2

这是一部亟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加快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城市居民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保障人民身体健康、预防流行性疾病的重要举措和基础性工作,对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综合实力,改善投资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7年9月22日,吉林省建设厅厅长柳青在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说出了出台这部条例的必要性。

但是,目前,在我省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法规体系不够完善配套;管理执法力度和效果不尽人意;管理体制和机制不完全适应发展要求;环卫作业市场化、产业化步伐还很滞后;环卫设施选址难、建设难、欠帐多,环卫设施建设运营水平低;个别城市市容环卫管理经费还很紧张。这些都限制了城市市容环卫工作的深化和发展,与群众对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要求还有差距。

同时,随着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大,城市人口的快速增长,城市建设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也亟待解决。现行的《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90年代省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有些规定已经不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因此,为了创建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推动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十分必要。

这是一部凝聚各方面劳动和智慧的地方性法规

省政府及省建设厅高度重视这部条例的制定工作。省建设厅把制定《条例》列入重要日程,于2006年就着手起草,并开展了大量的调研工作,同年7月初稿形成。2007年11月形成了《条例》(送审稿)上报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进行了多次认真修改,形成了《条例》(送审稿)。2008年8月20日经省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形成《条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对这部条例的制定也倾注了大量精力。《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年初就列入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是今年要出台的一部重要地方性法规。在2008年9月22日、11月24日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第六、第七次会议上,组成人员认真审议了这部条例,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使条例草案日臻完善。同时,收到省政府报送的《条例(草案)》后,省人大财经委员会组成调研组,在省内进行了调研;召开了立法咨询员座谈会,听取了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发函征求了部分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9月11日,财经委员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提出一些审议意见。一审后,法制委、法工委会同有关部门分别到吉林、通化、四平进行调研,召开立法咨询员座谈会征求意见,并就个别问题征求了省政府意见。法工委根据各方面意见,对草案先后修改了三次。11月5日,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形成了草案修改稿。

社会各方面对制定这部条例也给予了极大关注。2008年10月13日,《条例(草案修改稿)》在吉林日报上全文刊登,向社会各方面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截至10月30日,共收到社会各方面以来信、来电、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81条,采纳39条,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如,有的认为,城市化管理的乡镇、县城与大城市的基础条件、发达程度、人文素质等方面存在明显差距,不应用同一标准要求;有的认为,对垃圾费的收取不能制定统一标准,而应根据不同地区采取相应的标准。

这是一部让城市靓起来的地方性法规

2008年11月28日通过、2009年4月1日起施行的《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共8章74条,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城市市容管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确定了条例的适用范围。法制委员会认为,如有些开发区就在建成区内;建制镇是否按照城市化管理;有些自然保护区无法实行城市化管理等,原表述不够准确。因此,建议修改为“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成区以及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其他地区。”(第二条)。

(二)明确了条例的主管部门。法制委员会认为,由于各城市规模不同,因此,建议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统一表述。另外,考虑到建制镇、街道办事处在市容环卫工作中具有一定职责,建议在条例中原则明确。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其所属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建制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有关工作。”

(三)建立责任制度。由于过去法规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划分不明确,造成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盲点多,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增加管理难度和行政成本,管理效果差。因此,第二章第十条至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

(四)强化规划调控作用及推动环卫产业化发展。城市环境卫生事业要发展,就必须有科学的发展规划为指导,就必须建立健全以公共财政为基础的多元化投资机制,还必须吸引社会投资,实现产业化发展。条例第五条至第八条对这些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如,第五条规定:“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服务市场化、社会化,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资兴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兴办相关企业。”这样规定有利于各地明确环卫事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五)加强环卫设施建设,保障公共利益。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城市建设投资主体和建设主体多元化,目前各城市在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中,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定点难、建设难的矛盾日益突出,环卫设施只拆不建、不配套、不同步建设和欠新账的现象比较严重,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不便,社会反响强烈。其原因在于政府主管部门管理手段无力,难以纠正违法行为。因此,第四十九条规定:“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毁或者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迁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五)设立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条例》根据需要、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上位法合理设立了一些行政许可,如,设置户外广告审批、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环卫设施拆迁许可;占用城市道路许可;建筑垃圾处理处置核准及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等等。

对环境卫生的建议范文3

[关键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大庆市八次党代会确定了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宏伟目标,全市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新挑战、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始终坚持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城市发展与生态保护相互促进。不断加大流域治理和地面水环境整治力度,全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继续深化污染防治、农村环境连片治理和生态市建设等项工作,让大庆的天空更湛蓝、水质更清澈、空气更洁净、环境更优美。因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事关全社会、得益全社会的庞大系统工程,其管理水平是一个城市市民素质和政府形象的重要标志,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开放意识、文化水准和社会公德的集中体现。搞好城市环境卫生对于维护城市市容,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促进城市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深入,市容环卫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市容环境卫生面貌大为改观,但是,日常环卫工作仍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如何攻克这些薄弱环节,以适应城市和谐发展与文明创建的客观需要,已成为我市当前市容环卫管理的首要任务。笔者根据多年的实践经验,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发动公众参与管理, 提高市民环境卫生意识

城市环境卫生事业是全社会的公共事业,市民的参与是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条件。市容环卫部门应以市民需求为核心,以市民满意为目标,把市民变成消费者而非管理对象,经求市民对市容环卫公共服务的意见和要求。市民以主体身份参与整个市容环卫服务过程,并发挥决定、支配和主导作用,政府要建立与群众良好的沟通机制,将决策意图传达给公众,重视顾客对市容环卫服务提出的建议。发挥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作用,招募热心于公益事业的市民组成志愿者队伍参与管理、教育和引导社区居民养成卫生习惯,共同自觉遵守社区公约和维护街巷新村环境卫生。形成市容管理社会互动机制。我们要不断加强市容环卫宣传力度,广大新闻媒体和教育系统必须给予支持和配合。提高社会公众对市容环卫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市容环卫管理的积极性。引导市民自觉改变陋习,激发市民踊跃参与美化市容环境的积极性,使市民群众自觉地维护城市的整洁,避免各种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二、强化行政管理机制改革

在健全市、区、街道(镇) 三级行政管理构架的基础上,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完善行政管理、市场管理、社会管理三大体系。管理实现高效能。即职责明确,机构精简,人员精干,运转高效,进一步明晰政府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的职责,精简和科学设置内设机构,配置适应岗位需要的人员,对环卫部门的中层管理人员实行竞争上岗,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并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将各项指标分解量化,做到“点、线、面”责任明确。进一步实行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向区县转移、下放具体事务和事权,实现市容环卫管理从以条管理向以块管理、区域管理方式转变,实行政事分开,管理与服务分离,进一步理顺政府、社会、企业、市场的相互关系。加快形成“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模式。实现决策权和执行权的分离。培育行业协会与中介组织,实现政府部分管理职能的下放和转移,把部分事务性、技术性、程序性、操作性的管理职能转移到中介,形成管理型、服务型和企业型等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体系。

三、加速环境卫生的产业化进程

有计划的开放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建立科学的“市场准入”标准和要求,凡是符合标准和要求的企业或个人都可以进入环卫服务市场。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继续鼓励不同经济成分、不同行业的企业从事环卫经营,放宽外资企业进入环卫市场的条件,引进竞争机制,开展公平竞争。运用市场经济手段筹集市容环境建设资金,建立多元的社会参与机制,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产业化发展新格局近几年,我国加快了环卫作业市场改革步伐,培育和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环卫实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形成政府和社会资金共同投入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是环卫事业单位企业化转制。二是扶持发展一批私营、个体、合资合作环卫作业实体。建立健全市场化的投融资机制,允许和鼓励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外国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加快环卫龙头企业组建,建成具有较大规模的、能跨地区跨行业作业的环卫企业,最终形成以垃圾收运处理企业为龙头的环卫产业链,实现环卫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建立和完善政策法规制度体系

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分别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查机制,加强执法督查。要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参与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制度形成内外结合的执法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制订完善《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作业服务市场准入和招投标制度》和《环卫作业服务质量标准》,以使环卫作业市场纳入法制化轨道。完善垃圾收费政策。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环卫作业服务定价机制,理顺收费机制,规范收费管理,探讨收费方式,降低收费成本。制定城市管理绩效评价考核体系,设立市、区政府城市管理工作绩效专项奖,对活动中的先进单位、个人实行表彰和奖励。建立城市管理新闻制度。市、区城管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向新闻媒体通报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工作社会舆论氛围。

五、结论

城市有人而兴,因兴而活,因活而宜,管理的目标不是制约而是规范,不是索求而是服务,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不仅需要自身努力和社会各方面支持而且政府有关部门在政策上也应给予倾斜和扶持,形成合力,以推进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持续快速发展。最终目的还是为了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幸福。

参考文献:

对环境卫生的建议范文4

2、加强医院后勤仓库的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全院部分固定资产低值消耗品及其他材料等物资的妥善保管的同时树立为临床一线医疗服务的思想,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购进所需物资,对一切物资分类存放整齐,注意物资的积压、变质、霉烂的处理,保证全院的物资供给所需,严格落实出入库、实物验收、清点、发放等制度,并做好物品分类建账,账物相符。保持室内外货物摆放有序,卫生整洁,并彻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3、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洗衣房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对医院的被服衣物隔离消毒等工作的管理,按时下收下送,保障供给,彻实做好全院的被服、衣物等的交账、清点、登记手续,严防错漏和丢失,严格遵守各种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做到用电安全、生产安全,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4、加强落实医院职工饭堂的管理制度,完善职工饭堂必须做到民主管理、虚心接受和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烹调业务技术和服务质量,做到菜式品种多样化,饭热菜香,积极改善职工伙食,严格对各种票据及实物验收、餐票登记,定期清理结账等制度积极搞好饭堂的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坚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严格做好防蝇、防尘、防毒、防霉及各类餐具的消毒工作,保持室内外的环境卫生整洁。

5、加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组织全体保安人员学习《治安管理条例》和医院有关安全保卫的规定,明确保安人员的任务和职责,积极维护本院内的治安秩序和一切车辆管理秩序,随时应付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时向院部或上级部门报告,控制事态的发展。坚守工作岗位,并做好着装整齐及交接班制度,保护好医院的电房、仓库、药等医院的重要设施,确保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建议: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将医院安全保卫工作推出社会,由社会服务业负责。

对环境卫生的建议范文5

关键词:城乡建设;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

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多样化了,我们接触到的日常用品也越来越多样化了,因此,我们生活中出现的垃圾也正在呈现多样化,也就是说处理这些垃圾就变得越来越困难了起来,再加上农村的发展本来就不如城市,甚至是一些城市直接把垃圾处理向农村,把农村变成城市的垃圾场,这就造成了农村垃圾处理越来越困难,也就造成了当前农村环境卫生的现状不佳,严重危及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的生活。针对这一现象,如何有效借鉴城市垃圾管理方法,彻底打破城市和农村卫生管理的不统一性,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体系,从而彻底解决农村环境卫生问题成为了当前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1 当前城乡环卫调研现状

当前我国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做得并不到位,和经济的发展不同步,尤其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问题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目前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现状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垃圾的处理不及时,当前城乡环境卫生问题最为主要的就是垃圾的处理不及时,长期的堆放造成了环境的污染,严重影响了城乡居民的日常生活生产,据以往的调查显示,当前城乡居民对于居住环境不满意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垃圾的处理不及时;(2)农村环境卫生自己不足,任何一项公共事务的执行都需要有资金的支持,没有资金的支持只是喊喊口号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当前虽然国家已经意识到了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上的诸多问题,也正在加大投入进行整治,但是更多地还是倾向于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和整治,对于农村的投入和关注明显不多,这也就造成了当前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起色并不是很大,仍然存在很严重的问题;(3)当前城市和农村在环境卫生管理上存在的另一各主要的问题就是在收集和运输垃圾上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城市一般都是采取统一的垃圾车辆进行收集垃圾筒内的垃圾送到垃圾处理中转站准备进行后续的处理,而农村则一般是没有垃圾桶,也没有专门收垃圾的车辆,而是当地居民自发的把垃圾运到村落周围的山沟或者是道路的两旁置之不顾,这就很容易造成更为严重的环境问题,这种城乡差距也造成了农村环境问题比城市严重得多。

2 农村环卫管理存在的问题

要想彻底打破城市和农村卫生管理的不统一性,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体系,从而彻底解决农村环境卫生问题我们就必须首先了解当前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中存在的一些不足,然后才能对症下药,解决问题。当前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由以下几点:

2.1 环卫设施硬件投入不足

当前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上存在的一个最严重的问题,同时也是亟待解决的先决问题是基础设施问题,没有基础设施也就是没法进行后续的一些环境管理,更谈不上城乡管理一体化。就目前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现状来看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欠缺最为严重的主要有垃圾桶、垃圾车、垃圾分类设备和垃圾处理设备等,这些设备的欠缺直接导致了垃圾不能够进行有效的处理,除了这些最为基本的设备之外,还应该在后续的管理上增加的就是中转站中的垃圾压缩设备,这一设备的增加可以有效地减少往转运站运送垃圾的次数,增大垃圾处理的效率,提高农村垃圾处理的水平。

2.2 农村环境卫生规划编制滞后

除了基础设施欠缺之外,当前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还存在的一个主要的明显不足就是管理规划上的无序性,很多农村地区都没有形成有效的环境卫生管理规划,没有规划也就形不成一个有效的环境卫生编制,没有一个成型的农村环境卫生体系,从而也就不能针对整个农村的环境卫生处理工作做出统一的安排和布置,也就造成了农村环境卫生的无序性,进而造成了农村环境卫生条件的低下。

2.3 农村环卫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管理问题也是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因,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体系不完备是当前农村环境管理的主要现状,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当前城市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还管理不了农村的环境卫生事业,而农村自身又不存在自己的领导机构,这就造成了农村环境卫生事业无人管理的现状,没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从而明确不了具体的责任,也就做不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全靠农村人民自发的卫生管理意识是远远不够的。虽然当前有些农村乡镇意识到了这一点招募了一些人员进行环境卫生管理,但是这些人员都是一些老弱病残等人事,这些人远远承担不起维护一个村庄甚至是乡镇的环境卫生的责任。

2.4 村民环保意识不强

意识问题也是影响农村环境卫生事业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因,试想一下,如果每个农村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都很强的话那么也就不存在垃圾污染的问题了,每个人都处理好了自身的环境问题也就不存在环境问题了,所以当前农村村民的环境卫生的意识还是不够的,很多村民都只考虑当前自己的便利而忽视了垃圾堆放对于农村长远的影响,所有村民都“自扫门前雪”,这种做法也就影响了整个农村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

3 推进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对策

了解了当前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现状,尤其是农村的现状之后我们就应该对症下药,逐步解决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问题,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

3.1 加强环卫管理硬件设施和人员配备

首先,我们应该做的就是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和环境卫生管理的专门人员的匹配工作,这是进行其它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具体的操作内容如下:(1)在每个农村街道和主要的人员聚居地都安装垃圾收集装置,最好是安装垃圾桶,落后地区也可以安装简易的垃圾袋代替,然后定期进行统一收集,这样就可以避免垃圾的乱丢现象,此外,还应该配备专门的垃圾运输车辆,最好每个村庄都能有一辆;(2)设置专门的环卫人员进行垃圾的定期收集和主要地区的垃圾清扫工作,确保农村大部分环境的干净整洁,环卫人员的设置应恰当,不能过少,以目前来看,每个村庄至少应该设置三名专门的人员。

3.2 创新机制,落实责任

其次,有了必要的基础设施和人员之后就应该建立合理的管理机制和体系,管理体系的建立能够更加有效的促进农村环境卫生的管理和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的建立,在每个乡镇,甚至是村落都设置必要的环卫机构,具体负责各自乡镇和农村的环境卫生事业,并且把这些零散的机构和上一级的城市环卫机构联系起来,构建统一的考核管理和升迁机制,这样逐步就能形成一个统一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同时也就能充分的利用城市先进的环境卫生管理经验来带动农村的发展。

3.3 结合新农村建设,抓好规划布局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也正在逐步进行中,新农村的建设更加需要环境卫生事业的配合,同时,进行环境卫生保护工作也可以依托于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在进行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布局时可以优先规划好环境卫士保护所需要的一些基础设施场所,为后续的环境卫生工作打下基础,并且还可以以新农村建设为着眼点进行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提高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此外,还可以依托新农村建设进行垃圾的回收利用,比如兴建一些沼气池等设施进行垃圾的处理。

3.4 多方筹措、加大投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上文中提到资金问题也是影响农村环境卫生事业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因,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三种途径进行资金的补充,一是依靠政府的作用,争取政府在农村环卫上的资金投入;二是村民自行投入,充分调动村民环保的积极性,鼓励村民自发的为环卫工作做贡献,自发的进行资金的捐助;三是在整个社会进行募捐,鼓励当地的企业捐献资金行进周围环境的治理工作。

3.5 加强宣传,营造舆论

除了上文中说到的依托新农村建设进行农村环卫事业的宣传之外,我们还可以采取多种其他的措施来提高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比如利用电视、宣传窗、报纸、网络等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努力改变农村居民的意识,使其能够自发的进行环境的保护工作,每个人都做好了自身的环境保护工作也就为整体的环境卫生管理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进而逐步缩小和城市环卫之间的差距,最终形成城乡环卫管理一体化。

4 结语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农村环境卫生问题极为严重,迫切的需要我们相关人员进行相关的工作去整治,以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先进体系来带动农村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并且逐步把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和城市的环境卫生管理体系相融合,最终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这就需要我们切实做好农村环境卫生保护的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务求把工作都落实到实处,彻底改变农村环境卫生发展低下的现状。

参考文献

对环境卫生的建议范文6

首先感谢你们对**县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感谢你们对市容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为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群众对市容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筑工地管理、建筑垃圾及散装货物运输管理是市容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将加大对违反管理规定行为的宣传教育和行政处罚力度,在此,我们提醒您在工作中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的运输实行申报制度,一律由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进行运输,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由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运输过程中不得随意抛洒、倾倒、堆放。

二、建筑工地及混凝土搅拌站在运输沙石料等散装建筑材料时,应使用密闭运输车辆。建筑垃圾、散装货物在运输工程中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运输规定。

三、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应当硬化,配备相应的冲洗设施,并做好出入口的清扫保洁。工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2米的砖砌围墙,并作美化装饰;确实没有条件设置砖砌围墙的,经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可设置硬制临时围墙,并保持围墙外形的整洁美观。

四、建筑工地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确需临时占道的,应当征得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占道审批手续。工程竣工后,应采用湿法作业及时拆除各种临时设施,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衷心希望大家都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城市管理,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如果您在工作中需要我们帮助的时候,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我们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大田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最后,祝大家生意兴隆,财源广进,万事如意!

附: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139号令)摘要;

2、《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摘要;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二00*年*月*日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139号令)摘要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摘要

第十条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批准用地范围内作业;

(二)按规定设置临时围墙,临街建筑工程应封闭施工;

(三)破路施工应围遮,设置安全标志,并按规定时间和标准修复;

(四)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必须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卸放,建筑废水须经处理后排放;

(五)工程竣工时必须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物料并平整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