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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管理制度范文1
为规范我站工作人员行为和内部工作秩序,确保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促进站内工作人员廉洁、高效地开展工作,热情周到的服务人民群众,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⑴考勤制度,⑵请假制度,⑶公物使用制度,⑷车辆管理制度,⑸电话、微机使用管理制度,⑹财务管理制度,⑺劳动卫生制度,⑻业务考核奖惩制度,⑼值班制度,⑽工作纪律。
一、考勤制度
1、全体计生站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不准缺席、早退或迟到。
2、无特殊情况坚持每天8:30考勤,考勤情况每天一记录,每月一汇总,张榜公布,根据考勤情况当月兑现奖惩。
3、坚持平时考勤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每周抽查2—3次。
4、奖勤罚懒,迟到一次罚现金10元;缺勤一次罚现金20元;缺勤两天或两天以上者公开检讨,并给予纪律处分,罚现金50元,纳入财务帐。
5、在上班期间一律不准打牌、玩麻将、织毛衣、带小孩或搞其它非公务活动,工作日不准饮酒,违者罚款20元。
二、请假制度
1、工作人员不论任何原因离开工作岗位,都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出席本镇以外的会议、学习班、培训班等,出席人员必须凭书面或电话通知,按照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方可参加会议。
3、请假一天由站长审批,请假两天或两天以上由分管领导审批。
4、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无请假条者按无故缺勤处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履行请假手续者,可向审批负责人捎便条或电话联系,事后再向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5、凡超假者,不论因公因私,均应在事前或事后向领导解释清楚,并补办请假手续。
三、公物使用制度
1、工作人员对自己经管的公物,包括办公用品、各种仪器、车辆等,要妥善保管,经常保养。
2、凡属计生服务站的公物,不经计生站长或分管领导批准,不得外借,不准将公物拿回家使用,更不准据为己有。
3、由于保管不善、损坏、丢失公物的,照价赔偿。
4、公物配置必须依旧换新。
四、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使用由分管领导或计生站长按工作需要安排用车,任何人不得私自用车。
2、车辆不用时应停放在计生站内,不得随意停放,平时加强对车辆的保养,车辆应经常保持清洁,保证运转正常、随时出车。
3、驾驶员必须集中精力谨慎驾驶,保证安全无事故,并随叫随到,不得将车辆随便交于他人驾驶,否则后果自负。
4、车辆加油必须由分管领导和计生站长签批,现金支付、不赊帐。
5、车辆维修,必须经分管领导和计生站长共同批准后,到指定修理厂修理,不经批准擅自修理由经办人负责。
五、电话、微机管理使用制度
1、站内工作人员使用电话要简洁,不得在电话上拉私呱,长时间占用电话。
2、微机室、综合服务大厅内的电话费每月不得超过100元,超出部分由具体管理人员支付,同时罚管理人员现金50元。
3、入网微机每月费用不得超过100元,超出部分由具体管理人员支付,同时罚管理人员50元现金。
六、财务管理制度
(一)资金来源的管理
1、社会抚养费必须按《条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征收,必须使用《江苏省社会抚养费收据》。
2、违约金,滞纳金、手术费等必须使用县财政局统一收据,不准擅自提高标准或收入不开票据,不准坐收坐支、漏收多支。
3、押金必须专项储存,不准借支挪用。
4、不准公款私存。
(二)资金使用与审批
1、资金的使用必须实行管帐的不管钱,管钱的不花钱,花钱的不存钱。
2、开支审批。计生站的一切开支必须坚持分管领导审批“一支笔”制度和计生站长审核制度,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完备的,财会人员有权拒付,不拒付的由财政人员负责。
3、差旅费。凡到县级以上单位开会、报表、出差等,必须经分管领导或站长批准,凭批准手续报销费用。
4、公物购置费。确需购置使用的公物,,100元以上的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100元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或计生站长批准,指定专人购买,不准先购买再审批。
5、招待费。上级或兄弟单位来检查指导工作,确需招待的须经分管领导或站长批准,指定专人安排就餐,标准按镇政府规定执行。镇区以外(含县城)确需我站招待的,必须有我站两名以上人员参加,现金结帐,不赊欠。
6、和镇财务规定不一致的按镇财务规定执行。
(三)会计业务
会计帐目必须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款相符,帐证相符,现金出纳不得白条抵库,会计报表必须按时上报县计生局及分管领导和站长。
七、业务考核奖惩制度
1、规划统计、技术服务、宣传教育、政策法规、计生协会、财务考核都是百分制,以计生局考核为准。
2、考核得满分奖400元。
3、每低一个百分点扣工资10元,限期完成如不按期完成,停职停薪,写出书面检查交党委政府和县计生局。
八、劳动卫生制度
为优化计生站环境、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彻底改变脏、乱、差的面貌,特制订劳动卫生制度。
1、计生站人员都要自觉维护单位卫生环境,积极参加计生站公益活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2、每天上班前,都要对各自办公室的室内卫生清扫一遍,并保持走廊、楼梯、厕所、门前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
3、各办公室要保持窗明干净,室内陈设物品整洁有序,办公用品摆放有条有理。
4、厨房内要始终保持整洁卫生,锅灶、餐具、用水及所有食物要确保无任何污染,坚决杜绝老鼠、苍蝇污染饮食。
5、切实搞好卫生,全体工作人员要保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
6、每周末以卫生区为单位进行一次院内大扫除。
7、每周不定期组织检查结果公布,奖优罚劣,对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的给予以严肃批评,列入年终考核评分之内。
8、院内人口学校卫生由王传民带领朱国荣具体负责,同时督促学习班人员搞好室内卫生。其他各科室及走廊内的卫生由各科室负责。
9、厕所由每天值班人员负责管理,每天8:30前必须清理打扫干净。男厕所由计生站长负责检查,女厕所由技术负责人负责检查。
九、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认真填写值班日记、登记电话、信函等以备存查,交接班时要交代清楚,做好交接记录,每天上午8:40交接班。
3、要认真接待来信来访,热情周到接待来客,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按领导指示妥善处理。
4、增强保密观念,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堵塞各种漏洞,防患于未然。
5、凡值班人员,不论家在本镇还是在外镇都必须自觉住在单位,服从带班人统一安排,随时处理应急情况,如出现人为事故,直接追究当班责任人的责任,造成后果的给予辞退。
十、工作纪律
1、计生站工作人员要有团队精神,不得在单位吵架、骂架、打架、酗酒闹事,贻误工作,违反者罚现金50—100元,不听劝阻、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2、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凡因工作安排不服从者、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3、站长起模范带头作用,团结计生站人员抓紧搞好计划生育工作,所有计生站人员都应遵守纪律、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各科室应争先创优,因科室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影响本站和党委政府声誉的,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调换工作岗位,并按照计生局下发的规定及文件执行,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5、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各项管理制度范文2
一、廉租——福利均衡与公共品效应
基于边际效用递减的原则,福利经济学认为,当社会收入分配机制有利于将购买力从富人向穷人转移时,必将增进社会经济福利,任何能增加国民收入而不减少穷人在其中占有的绝对份额的措施,或者使穷人占有的绝对份额增加,而不减少国民收入的措施,都一定会增加社会福利。现代福利经济学认为,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与均衡是社会福利发展的最终目标。②廉租制度是一种典型的由国家主导的收入再分配制度,而这种制度在不减少社会总福利的前提下,将富人和中等收入家庭的部分收入通过转移支付,提高低收入人群获取住房权益的能力或者降低低收入人群获取住房权益的成本,是典型的帕雷托福利改进,而完善的廉租制度最终将有利于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社会福利均衡目标。
不仅如此,住房还是人的基本生存需要,是人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人最基本的权利。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指出,人的需求从低层次到高层次依次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其中对食物、水、空气和住房等需求都是生理需求,这类需求的级别最低,人们在转向较高层次的需求之前,总是尽力满足这类需求。当前,房价高、住房难,住房问题已经成为社会新的“三座大山”之一,住房权作为人尤其是社会低收入群体所应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进一步被凸显了出来。“居者有其屋”不仅是社会福利均衡与最大化的要求,更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要求,实现这个目标应是政府合法性的根本考量标准之一。
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住房不具有绝对的非排他性,在住房市场化成熟的市场环境中,住房是一种自由买卖的商品。但是,经典的价格与供求理论却因住房产品的特殊性而不能充分作用,住房因为是社会基本的生活品,是保障社会成员居住权所必需的,因而,住房的配置也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这就要求政府适当参与其供求活动。同时,住房是商品和社会保障品的综合。住房的商品性主要体现在:它既有满足人们居住需求的使用价值,又有建造住房所花费的社会劳动凝结而成的价值,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然而住房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一样,对于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需要政府实行特别政策和制度保障,并纳入到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之中,成为国家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而这一点已被西方国家的住房公共政策变革取向所证实,发达国家和地区对住房问题有一个共同的立场,即强调住房的公共产品的特性,因而政府对解决住房问题尤其是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责无旁贷。
综上可见,社会成员住房的获得,虽然主要依靠市场机制供求满足,但另一方面,政府在保障社会成员尤其是社会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权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解决住房条件差、收入水平低的家庭住房问题而专门设置的一项福利性住房分配制度,廉租制度成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保障社会成员基本住房权利的重要方式,在中国有其存在的必然性。第一,市场经济条件下,优胜劣汰,各类要素和财富有集中的倾向,社会发展不均衡、收入分配不均衡,社会阶层收入差距拉大,部分低收入社会成员靠自己的财富积累根本无法实现居住权,更不要奢谈拥有住房所有权了。而廉租制度通过提供实物补贴或者货币补贴,增强了这部分群体实现居住权的能力。第二,由于遗传、自然更替、社会创伤等因素造成部分群体无法获得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这部分人或是天生存有生理缺陷,或是因年老已经失去劳动能力,或是因社会创伤而造成失去劳动能力,从而根本没有能力实现居住权。第三,家庭结构释放而造成的住房权无法实现,主要是由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观念的变化,家庭规模小型化、核心化趋势明显,原有家庭结构中年轻人主动脱离父母而单独居住,这部分人由于工作和收入尚缺乏稳定性,短期内住房权的保障存在很大困难。当然,这部分人由于年轻而且掌握现代化知识和技术,所以,大部分学者认为他们更应该进入房地产市场购买商品房,而事实也是如此。第四,城市扩张导致的住房权无法保障。随着工业化、城镇化速度加快,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到城市,这个群体是市民化的主要力量,但由于他们从事的多是待遇低、稳定性差、缺乏保障的工作,他们收入低,购买房屋的可能性较小,其在城市住房权利往往得不到保障,而其子女即第二代农民工住房权得不到保障的问题更严重,影响也更大。
所以,廉租制度是住房商品化、市场化的重要补充,而且已经被认为是抑制房价过快增长、保证低收入群体住房权利的主要途径。而当前争论最多、实践中遇到最难的问题则是廉租模式的选择——实物补贴还是货币补贴?哪个更多一点?怎样才是一个合意的廉租组合供应模式?
二、廉租供应模式比较——实物与货币的选择
(一)廉租供应模式——概念、模型与结论
廉租制度是一种社会保障措施,是由政府承担市场费用与居民支付能力的差异,解决部分居民对住房支付能力的不足。现阶段廉租房制度主要有两种供应模式: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
廉租房实物配租是指有关部门先建好廉租房,然后再向租户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以解决城市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对于满足廉租对象的最低收入家庭在经过审核入住后,需要交纳一定的管理费用及维修费以保障廉租房的正常使用,政府不需要在住房方面提供额外的补助。③实物配租的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原则上将按照最低收入家庭收入的5%确定。某些地方考虑到廉租房房源不足的现状,实物配租一般实行轮候制。当廉租对象家庭不再满足受保障条件时,限期6个月腾退廉租住房。廉租房货币补贴是指对大多数最低收入家庭,政府按照市场价发放一定数量的货币补贴,住户自行寻找房源。以上海市为例,上海市对满足受保障家庭的补贴额是以补贴面积乘以补贴单价计算,补贴面积为政府规定的配租标准面积与原住房面积的差额,补贴单价以每月每平方米计算,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当承租者不再满足受保障标准时,一经核实立即停止发放廉租房租金补贴。④
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的住房状况存在差异,廉租对象在全国范围内没有统一的标准,而是各地方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以上海市为例,承租对象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月收入低于280元/人的标准,并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二是人均居住面积在5平方米以下;三是要有本市常住户口,并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其他人员迁入满1年以上;四是家庭人口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⑤
根据两种补贴模式的特点建立假设与模型:⑥
假设一:实物补贴和货币补贴都能产生效用,由于效用的无差异性,两种补贴模式可以相互替代;
假设二:实物补贴不可转移,即不可转售他人,从而换取其他形式产品所带来的效用;
假设三:货币补贴具有可转移性,即货币持有者可以根据效用比较自由作出使用决策;
假设四:收入极低条件下,住房补贴不是受补贴效用最大的商品,吃、穿等最为基本生存需要带来效用更大;
根据上述假设,建立模型比较两种廉租供应模式,如图1
图1实物补贴与现金补贴的效用比较
图1中,实物补贴政策下,消费者选择C点,C点与F点(无差异曲线与效用曲线的切点)的效用相同。相等的补贴额度,现金补贴使预算线向上移动,消费者选择E点,E点效用高于F点。这个结论并不是随意定位无差异曲线的结果,而是体现了微观经济的基本原理。消费者更倾向于选择现金,是因为现金提供了更多的消费选择。现金补贴允许消费者选择点E或新预算线上的其他任意点,除C点之外的任意点的效用都高于实物补贴的效用。
通过模型分析可知,在通常情况下货币补贴所带来的效用高于实物补贴,所以,从提高受补贴群体的效用与福利的角度来看,建立货币补贴模式更能提高全社会福利。
(二)两种模式具体比较与实物补贴为辅的必要性
1.对宏观经济及房地产市场影响的比较
进行实物配租新建廉租房有利于加快经济的自主增长,抑制房价的疯狂增长。目前,中国房地产拉动的经济增长占整个GDP增长的1/3左右,对地方政府财政的贡献更大。政府大规模投入房地产开发,进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使得房地产得以维持持续发展,国家经济因此可以更多地建立在自主发展的基础上,减轻经济对外部市场的依赖。而且有研究表明,廉租房供给和房价成反向关系,廉租房供给每增加5%,就会使房价下降3%~4%。当政府向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时,相当一部分老百姓就没有必要再去购买商品房,根据经济学原理商品房需求减少,价格上涨就受到了制约。新加坡的经验表明,政府廉租屋的建设可以有效抑制房价,降低劳动力成本,维持长时间的比较优势。⑦但廉租房建设可能会形成价格多轨局面,伤害市场机制,降低市场效率。
若房供不应求,若政府只给予货币补贴,不再建设廉租房,必将导致房屋供给下降,相对住房需求增大。根据经济学原理,供不应求时必将导致房屋租金价格的上涨。而在房源供给充分的情况下,廉租房货币补贴更顺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从1998年起中国确定了住房分配领域货币化和市场化的改革目标,廉租房作为一种住房保障形式,货币补贴即可满足解决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又不会出现伤害市场机制,降低市场效率的情况。
2.政府实施意愿的比较
作为理性主体,政府在现实中更倾向于“货币补贴”而不再忙于“建房子”。高价土地出让金及房地产税费收入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部分,相当多的城市土地出让金收入已经占到财政收入的50%左右,土地收益成为名副其实的“第二财政”。而建设廉租房,提供实物配租,地方政府不但得不到收益,反而要拿出土地,短期内投入大量资金,使用大量人力、物力,因此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廉租房建设缺少积极性。
而廉租房货币补贴具有操作简便,政府一次性投入少,群众受益面广的优点。货币补贴短期成本相对低得多,在投入相同的资金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时,采取货币补贴方式比实物配租方式的覆盖面大得多,可以让更多的社会成员分享到廉租房福利。
3.受廉租补贴家庭意愿的比较
在有充足房源的情况下,即市场上低标准住房的房源供给充分,不至于因竞争激烈而推动房租上涨超过受保障家庭支付能力的情况下,实物配租的效用要低于货币补贴的效用。正如上文模型分析结论所述,通常情况下,货币补贴所带来的效用要大于实物补贴。这是因为货币补贴提供的现金可使受保障家庭有更多的消费选择,能在较大程度上满足低收入家庭各自不同的居住需求。承租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如考虑到距离工作地点的远近,子女上学的便利性等因素,在市场上选择适当的承租地点。
而廉租房实物配租不能保障低收入家庭的选择权,政府选定的建房区域可能离市中心较远,会给这些家庭上班、小孩上学、照顾老人等带来极大不便。而且从长期看,廉租房小区容易导致社会不同阶层在空间上的分化和隔离,也有可能出现“贫民区”,这会加强最低收入家庭成员的自卑感,而且也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4.廉租房退出机制难易的比较
政府干预市场不是随意、无限和永久的,廉租制度仅是房屋商品化的阶段性补充形式,所以,建立廉租房退出机制是完善廉租房运作机制的重要环节,通过退出机制建立,可以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它使不同收入水平的城镇居民都能有与其收入水平适应的住房供应渠道,对于防止利用廉租房名义进行寻租等不良行为有着积极作用。但在实物配租中存在着腾退住房的现实困难。虽然各地均规定不符合条件的承租户应在一定期限内(通常为6个月)腾退廉租房,否则处以罚款。但由于政府不可能采取强制措施进行腾退,且承租家庭的收入较低,不可能缴纳罚款,因而腾退工作开展不力较为普遍。
而在货币化补贴的模式下,政府只需周期性地审核租赁资格、租赁房屋和租赁协议,以及负责租金补贴的发放工作等,廉租户一旦收入增加,或被发现虚报收入,失去租赁条件时,就只需要停发廉租租金补贴即可,这既节约了管理成本又提高了工作效率。⑧
5.实施情况的比较
如前文所述,政府更倾向于货币补贴,这种管理简单化的倾向在现实中也得到了验证。据建设部的统计,2005年,全国有70个地级以上的城市廉租房建设交了白卷。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底,廉租房建设投资不足商品房投资的2%,全年投入的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资金不足20亿元。截至2005年底,北京市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1.4万多户家庭中,采用租赁住房补贴或变相补贴的家庭占到了99%以上,而政府廉租房实物补贴的家庭还不到1%。很多城市廉租房供应模式如同北京,已经确立了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及其他补贴方式为辅的廉租房供应模式。
综上可见,货币补贴应是廉租供应模式的主要形式,但实物补贴形式在现实条件下有其不可替代性,实物补贴应是货币补贴重要的补充模式,廉租补贴应是货币补贴与实物补贴的组合方案。
各项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现代企业制度 税收 税制改革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强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税务系统作为国民经济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国有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是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多年来,国有经济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各项改革做出了历史性贡献。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国有经济应当发挥其主力军的作用。税收作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要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尤其在促进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培植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支持国有企业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国有高科技企业发展、支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清费立税、减轻国有企业负担等方面要尽快研究对策,本文拟就深化税制改革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关问题作一探讨。
一、现行税制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适应性和差异性
现代企业制度是在现代市场条件下形成的符合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一种规范化、法制化的新型企业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既涉及企业内部一系列制度的确立与创新,也涉及包括税收制度在内的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它要求税法统一、税制规范、结构优化、税负公平,只有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才能体现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也才能促进企业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成为真正的面向市场的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
1994年,我国在“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的思想指导下,依据财政、效率、公平原则,对原税制进行了规模大、范围广、内容深刻、影响力强的结构性改革,初步搭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框架,这对企业改制是有利的。但也不可否认,94税制改革毕竟是对部分税种进行的改革调整,税法尚未完全统一,税制尚不够规范和完善,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
第一,税制结构不够优化,具体表现在税种的组合不够科学合理,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相匹配。从流转税和所得税的比重看,1994年税制改革后,流转税在整个税收收入中的比重达70%左右,其中增值税为50%左右,所得税比重约为20%,其他税种不到9%。从优化税制的角度出发,流转税虽然具有收入稳定、课征及时、便于征管的优点,但也有隐蔽性和累退性等特点,如果流转税所占比重过高,税收的调控作用将大打折扣,而公司或企业所得税是调控公司行为的一种手段,可以用来有效地实现政府的某些政策目标。因此,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看,流转税应尽可能体现征税面广、税率低、少优惠、严征管的原则,以避免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市场决策造成更多的影响。所得税应尽可能发挥“调节器”的作用,而目前所得税占比重偏低尚不能有效地发挥其作用。
第二,税法尚未完全统一,未能贯彻税收“国民待遇”原则。1994年及其以后渐次进行的税制改革,打破了对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的内资企业实行有区别的所得税制的老框框和旧模式,在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方面前进了一大步。然而,当前我国仍然存在“两税并立”的局面,虽然名义税率基本接近,但在税前扣除项目标准和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外资企业较内资企业宽,税负不公平,如地区投资优惠、产业投资优惠、再投资退税优惠、地方税减免优惠等,而且在税前扣除、坏帐处理、利息列支、交际应酬费支出以及资产处理等方面的规定都比国有企业宽得多,使二者的实际税负相差甚远。据测算,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实际负担率只有8%左右,仅为国有企业实际负担率的三分之一。税基不规范、税收优惠差别大,客观上加重了国有企业的负担,不利于平等竞争,进而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再如,1994年的税制改革尽管统一了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内资企业所得税,实行33%的统一税率,但同时又对城镇集体、乡镇企业、民族自治地方企业、校办企业、福利企业,“老、少、边、穷”地方企业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减免政策,而这些优惠政策,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很少能够享受到,使内资企业的税负并未真正拉平。据对一些省国有企业税负的调查,国有企业所得税负比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他企业分别高出4%、18%、21%。如此大的税负差别,国有企业怎么可能有竞争力?
此外,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不规范
,归属不科学,不利于企业改制。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分为中央和地方企业所得税,分别由国税局和地税局征管,并按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来确定其收入归属。这种将产权收益和所得税混为一体,对于企业改制将产生不利影响,其突出表现是,该种方式,不利于企业优化组织结构。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以股份制为代表的各类企业组织形式,通过资本纽带,多渠道融资,企业的隶属关系必然被打破,走无主管部门的独立自主经营的路子,企业成为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对股东权益负责的法人实体,既不属于中央企业也不属于地方企业。因此,企业所得税就不能再按隶属关系区分税款归属,否则将对企业改组改制产生不良影响。因为,按企业隶属关系征收企业所得税,无法打破部门与地区的界限,企业仍然属于政府部门的附属物,不能成为面向市场的独立经济主体,企业自主权当然无法落实到位,不利于政企分开。
第三,从增值税来看,我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这无疑有利于保障财政收入,但“生产型”增值税不能彻底解决重复征税,这对于促进产业专业化、协作化程度的提高和贯彻国家发展专业化、协作化的企业集团产业政策以及国民经济运行产生一定的逆向调节效应;同时“生产型”增值税不利于加快基础产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进而不利于贯彻国家的产业结构政策;不利于实现“两个转变”;不利于企业的技术改造、提高生产要素存量的素质,因而有碍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从增值税与营业税征收范围来看,我国现行税制,增值税与营业税实行并列调节,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产生了不规范的扣税凭证,如运输发票,从而在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上出现了运费抵扣率低于实际负担率,企业进项税额抵扣不足的问题和任意填开运费发票进行抵扣的问题;二是引起国税局与地税局的矛盾,由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较窄造成了混合销售收入计税标准模糊、征税主体不明确的问题,因此实际工作中,国、地税征管交叉,出现了抢税和争税现象,加大了税务督查难度,降低了税收征管效率。
从增值税消费税交叉征收来看,我国现行流转税制格局中,增值税与消费税实行交叉调节,且分别实行价外税和价内税,两税的复杂计算给企业会计核算、指标统计和财务分析造成许多麻烦和困难。消费税作为价内税,还会造成价税不分,在一定程度上扭曲应征消费税商品的市场价格信号,给企业经济分析带来困难。
第四,从税收调控的广度与力度来看,我国现行的税收调控的广度与力度还不够,缺乏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税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在明确产权的基础上,鼓励企业与企业、个人之间进行多种形式的规范的产权交易,促进存量资产的合理流动和重组。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目前国有企业有可能提供兼并的资本大约有1万亿元,这种巨大的资本市场,一方面给我国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也带来大量的产权转让收入(损失)。税收作为经济宏观调控的有力杠杆理应加以合理调整,而我国目前尚未对资本利得建立专门的课税制度,在资本利得税收待遇上出现了资本利得内涵的法律概念不明晰,缺少利得税款的抵扣方法和对规避税收行为的反避税措施。特别是从我国现行的有关对资本利得课税的税收规定来看,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对资本利得(如股息和红利所得)存在着重复征税,阻碍了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和资本市场的发展。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企业改革,优化劳动组合,需要妥善解决离退休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和企业下岗人员,破产企业职工的救济问题,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刚刚起步,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现在社会改善面还比较小,也不规范,使得工人干部一下岗就惶惶然。我国的社会保障收入采取收费形式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国企改革力度的加大,失业人员的增多和我国逐渐迈入老龄社会,现行筹资方式正日渐暴露出越来越多的缺陷,例如保障覆盖面窄、比例不统一、资金管理分散、在支出上不能作到专款专用等问题。因而,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的非规范化形式和体制上的法律约束不足削弱了社会保障功能。从长远看,社会保障筹资模式应走上规范的法制化轨道,用税收形式筹集保障资金是较好的选择,可目前,我国税制在此方面也属空白。
二、深化税制改革,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必须深化税制改革,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具体措施主要有:
(一)尽快统一内资外资两套企业所得税,使各类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纳税
本着公平、效率、简便和国民待遇原则,制定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税基,统一税率,统一扣除标准,统一优惠政策,统一征管程序,实现由按经济性质、投资来源、投资区域给予优惠向产业优惠为主转变,缩小减免优惠范围,实行加速折旧和投资抵免,在企业所得税负担水平上,使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达到基本公平。在
统一企业所得税制的同时,还应解决好其归属问题,取消目前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中央企业所得税和地方企业所得税的做法,恢复企业所得税作为一个独立税种的地位,建议采用所得税“同源共享,分率课征”的办法,即将企业所得税作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国税”和“地税”系统分率课征。
(二)优化税制结构,充分发挥税收作用
一是逐步提高所得税的比重,以发挥所得税的经济调控作用;二是从长远来看,应转换增值税的税基类型,将“生产型”增值税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因此而减少的财政收入可采取两个办法弥补:尽可能取消流转税环节的减免税政策,据测算通过选择合适的增值税转型方案,再考虑用1999年底各项优惠政策实施到期将增加的350—400亿元增值税收入来弥补转型造成的减税,收支相抵尚有余;通过扩大所得税税基和严格征收以及取消所得税过多优惠政策也可保证收入不会大幅减少。从目前来看,可以考虑应对高新技术企业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准予高新技术企业购入的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设备按一定比例计算抵扣,这将有利于企业加快设备更新速度,推动技术进步;有利于增强企业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能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形成现代企业规模,并实现规模效益;三是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将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劳动服务环节,以解决增值税营业税并列调节出现的问题;四是进一步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变价内税为价外税,并在零售环节征税,以便体现消费税调节目的,减轻生产企业负担;五是开征社会保障税,以增强征收的刚性,同时也有利于节约征收成本、有利于扩大资金覆盖面、有利于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的财政预算监督;六是开征资本利得税,缓解和减除股息的经济性重复征税,恢复资本性融资手段的平等税收待遇。从长期来看,我国的资本市场框架已经基本形成,必须利用税收手段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对从事股票交易的所得、房产和固定资产产权交易的所得适时开征资本利得税,从而建立与经济国际化、企业经济成分多元化相适应的税收体系,更好地发挥直接税的调控作用。
(三)税收优惠政策要有利于促进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企业技术进步
增强企业的科技竞争能力是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推进企业增加技术含量进行结构性调整的根本举措。“九五”及“十五”期间,我们要实现两个具有全局性意义的根本性转变,其中之一就是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就是“增大科技进步在经济增长中的含量”,而关键的又在于促进企业健全技术进步的各种机制。税收分配已深深融入到企业技术进步机制不可分割的载体中。就所得税而言,在我国目前“两税并立”的局面下,对鼓励和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优惠条款、优惠内容并不规范和统一,也不系统;优惠方式单一,不够灵活,优惠措施不够得力,企业难以从中真正获得实惠。在税制改革中,应充分考虑加大对企业科技投入的优惠力度。首先,转变税收优惠方式,确立以税基式减免优惠为主,并辅之税额式减免优惠,由事后优惠转变为事前优惠,强调税收优惠对技术开发的引导作用,使企业因科技进步而获得的税收优惠的利益明朗化,并同企业共同承担因采用先进技术本身而带来的风险,引导和鼓励对技术进步的投入。其次,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的力度,对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种费用,视增长情况,可规定准予在税前加倍扣除。以此来激励企业逐年加大技术开发费用的投入。第三,税收政策要有利于企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和科技队伍的稳定,并促进人力资源储备机制的形成。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归根到底要依靠企业现有的科技人才和对未来人才的储备。我国一些税收政策规定不适应知识经济下企业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和培养的要求,如每人每年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工资额偏低,与高新技术企业中科技人员高额工资的现状不相适应,不利于企业科技人员队伍的稳定。最后,建立技术开发基金。技术开发基金按企业投资额或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并规定可在计征所得税前抵扣,这样可降低企业在开发与应用先进技术时的风险,鼓励其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四)完善国有资产流动、重组等方面的税收管理体制,改变改制、改组企业的税收管理法规缺位状况,促进改制、改组企业的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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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财政税务制度;企业;财务管理;影响作用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的财务税务制度也应该做出相应的改革,否则就会拖慢企业和社会的发展进程,给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同时也阻碍了财政税务制度的有效发挥[1]。所以说,在我国财政税务管理的实践过程中,财政税务制度改革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并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一、财政税务制度改革给企业财务管理带来的影响
(一)加大了制度更新的压力。财政税务制度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财政税务制度的改革,影响的不仅仅是政府本身,站在广泛意义上来讲,对国家中的所有企事业单位都有影响。政府的政策变化能够给企业发展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特别是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如果政府所出台的政策对传统发展模式的继续实施有着很大的影响,那它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可以说是根本性的。企业的财政制度在根据政策做出相应的改革时,对企业本身的经营来说,可能会带来一些未知的挑战和风险。因此,在对财政税务制度进行大的变革之前,一定要采用科学全面的评估方式对其利弊进行分析,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挑战做出防护和应对对策,将损失降到最低。(二)加大了企业管理理念更新的难度,使运营成本增加。我国的企业历经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作为在市场经济下刚成长起来的新兴经济体发展一定要符合发展规律。经营范围中包含着很多有着长久发展历史的业务,这给企业的管理理念更新带来了较大的阻力[2]。另外,现代的企业管理模式在各方面都需要很大的投入,随着国家的金融和税收政策做出了调整,企业为了适应在新条件下也能正常运营,就需要建立起新的管理体系和新的运行机制,从而加大企业在资源和资金上的投入,使得企业的管理成本有了一定幅度的上升。(三)增加了企业对财政专员的培训压力。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特征,税收制度发生了改变,那么企业的经营模式已经管理理念等内容都要随之进行更新,同时企业财务人员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方式等内容也要进行同步更新,因此企业要在人员的培训上花费较大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必须有针对性地对财政部门的员工进行细致的培训,否则会出现很多财政上的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并对新的财政税务制度的落实带来一定的阻碍作用。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现阶段我国企事业单位的财政管理水平不够高,且从事财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存在着经验的缺陷,加上高级财政管理师的数量有限,因此财政税务制度的改革肯定会加大企业在财政管理人员培训上的难度[3]。
二、财政税务制度改革给企业管理带来的作用
(一)无论是对于企业自身的发展而言,还是对于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而言,财政税务制度的改革都能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这种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财政税务制度的改革给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物质保障,而且对我国原有的经济发展结构进行了有效的调整和改善,加快了我国经济的发展进程,并提升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可能性。(二)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财政税务制度的改革从根本上而言也是为了促进企业的进步和发展。适当的财政税务改革可以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并使经济利益达到最大化,从而促进国家经济的整体发展。所以说,财政税务制度的改革在我国的企业财务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积极作用并对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三、财政税务制度改革背景下企业财务管理策略分析
(一)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现在企业之间的竞争实际上就是人才的竞争,企业在人才的塑造和培养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时,企业应当采取多管齐下的方式,采用各种激励机制实现财务管理人员的培养目标,从而调动受培训人员的学习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并使他们的敬业精神得到加强[4]。同时,培训的目的不仅在于使他们对国家的财政税务改革内容有一定的了解还要使他们掌握一定的适应改革和新的政策的能力。在进行人才培养的过程中,不能固步自封,拘泥于形式,而是要用多元和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坚持人才培养的多样性,根据员工的个性特点选择或者是制定合理的培训方案,因材施教的培训措施往往能带来事半功倍的培训效果。(二)树立先进的管理理念,对财政管理结构进行合理的改善。很多因素都能够对人们的看法和决定带来影响。对于同一个问题,可能在不同的时期运用相同的办法都不能使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进行理念的更新,这是时展的必然。面对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挑战,企业应当构建出新的现代化管理模式,在管理过程和管理方式上都做出相应的改善措施,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结构的科学合理性,只有这样才能让企业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出去。现代化的管理理论和先进的科学技术为企业探索出适合自身发展的管理道路提供了基本保障。(三)加快新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加强执行力度。随着我国在教育、科技各个领域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经济也一直呈稳步发展趋势。但是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难免存在着一些不可控因素可能会对经济的发展带来影响,这也就使的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因此,为了将风险降到最低,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发展环境和发展需求制定出一套合理的、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的管控,从而使企业能够在新的发展时期和新的发展环境下稳步前行[5]。
四、企业税务改革的发展新道路
(一)建立起完善的税务会计制度。现阶段,我国的税务会计制度还有待完善,税务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较为分散,相关部门没有对其进行合理的梳理和规范。虽然说会计制度正在以较快的速度发展,但是实际上它在提高税收征管和管理上所发挥的作用是微小的。税务会计的规定也过于简单,其作用难以得到明显的体现,会计管理和经济税收管理的作用也难以得到有效的发挥,因此,建立起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以适应财政税务制度改革的需要,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二)建立健全绿色税务制度。社会能否实现将现存的高能耗和高污染的生产消费模式向高效经济方向的转变是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有效循环的关键。基于这一特征,我们必须要减少以消耗资源和环境污染为代价而进行的经济生产活动,但是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首先要做的就是在科学和技术方面加大投资,同时还要根据经济结构的调整方向和经济发展的方向实施合理的税收激励制度和奖惩制度,以保证制度的高效落实,此外还对新技术和经济改革的进程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企业应当对政府出台的政策和政府的职能有更加深入的了解,这样具体到某个项目或活动上的时候,才能充分使用政府职能系统,比如通过申请税收优惠促进企业发展。总的来说,财政税务制度的改革给企业的经营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但同时也为企业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企业应当积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在促进自身发展的同时也为整体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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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管理制度范文5
【关键词】 公司透明度; 盈余管理; 影响机制
一、引言
诸多文献提供了公司透明度①对资本市场具有良性影响的证据(Diamond and Verrecchia 1991[2];Welker 1995[3];Healy,et al. 1999[4];Lang and Lundholm 1996[5];Botosan 1997[6];Sengupta 1998[7]),并且有证据(Lobo and Zhou 2001[8];夏立军,鹿小楠 2005[9])表明公司透明度对管理当局的盈余管理行为也有类似的阳光效应。本文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探讨公司透明度是如何对管理当局盈余管理行为产生影响的。
二、盈余管理的诱致因素与约束条件
所谓盈余管理是指管理当局通过会计政策选择对报告盈余在时间分布、金额上的人为调整。一方面,公司内外存在对盈余管理的需求。Dye(1988[10])认为盈余管理的内部需求在于减少成本,使管理者的目标与股东的预期一致;外部需求则是现有股东想通过盈余管理后的会计信息影响未来股东对公司价值的预期。无论是内部需求还是外部需求,都源于公司管理者无法完全准确地传递私有信息给现有股东和未来股东,存在契约摩擦②(Contracting Friction)。Schipper(1989[11])则基于信息观,认为契约摩擦和信息交流受阻③ (Blocked Communication)是盈余管理的必要条件。无论契约摩擦还是信息交流受阻均是信息不对称的具体体现,因而也可认为信息不对称是盈余管理的必要条件。此外,信息不对称这一先决条件在Trueman & Titman(1988[12])等的模型中也有所体现。
另一方面,管理当局也有动机供给盈余管理,或者传递其关于真实盈余或未来盈余的私有信息(被称为传递私有信息盈余管理),或者为攫取自身或关联利益方的利益滥用报告盈余调整权(被称为机会主义盈余管理)。
然而管理当局出于特定动机进行盈余管理的能力也会受到外部和内部的约束。外部的约束如会计准则(Hunton,et al. 2006[13])和独立审计机制(DeFond and Jiambalvo 1991[14]);内部的约束如公司治理层对报告盈余的态度,盈余管理还受管理当局自身的信息披露策略的影响(Lobo and Zhou 2001[8];Kasznik 1999[15])。
三、盈余管理被识别的可能性及后果
盈余管理能否产生管理当局预期的效果,关键在于盈余管理是否会被外部使用者识别。
(一)盈余管理是否能被识别
盈余管理是否能被外部使用者识别,并没有获得一致证据。Hand(1993[16])的研究表明投资者能够辨认那些为了税收利益在进价上升期间采用后进先出法的公司,并对其报告盈余下降反应温和。Sloan(1996[17])发现当期盈余包括大量应计项目的公司的未来股票回报是负的,而当期盈余包括少量应计利润的公司的未来股票回报是正的,说明投资者似乎能识别应计项目。然而Dechow,et al.(1996[18])发现,那些因盈余管理问题受到SEC调查的公司,被初次宣布有盈余管理行为时股价平均下降9%,这似乎说明投资者在之前并没有完全识别出盈余管理。Beneish (1997[19])以违背GAAP的公司为样本的研究结果表明,在违背GAAP后两年,公司获得了显著负的非正常回报,这说明投资者在当时并没能完全辨别盈余管理,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识别出盈余管理。
(二)公司透明度增加了盈余管理被识别的可能性
尽管盈余管理不一定能被外部使用者识别,但公司透明度的提高会增加盈余管理被识别的可能性。最有力的证据之一来自于Hirst & Hopkin (1998[20])的实验④。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公司透明度越高,外部使用者能获取的高质量信息越多,与管理当局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越低,在判断真实盈余和未来盈余前景时对报告盈余的依赖就越低,因而更容易识别报告盈余对真实盈余的偏离程度。
(三)盈余管理被识别的后果
一旦盈余管理被外部使用者识别:
1.外部使用者对盈余进行还原,消除盈余管理影响
盈余管理发生作用的必要条件是外部使用者与管理当局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无法有效识别管理当局的盈余管理行为,不加还原地基于报告盈余进行相关决策。当外部使用者有能力识别盈余管理时,会过滤管理当局对盈余的“管理”,不简单依据报告盈余进行相关决策,因而盈余管理无法取得管理当局预期的效果。Shivakumar(2000[21])发现理性的投资者能够事前推断IPO公司存在盈余管理并有效消除其影响。
2.盈余管理被识别导致股价下跌
当盈余管理被指认(Alleged)或被发现(Detected)之后,股价会下跌。Foster (1979[22])发现,那些被Abraham Briloff⑤的文章批评有误导财务报告实务嫌疑的公司在批评消息当天的股票价格平均下降了8%。
盈余管理被识别后往往会导致股价的下跌。这是因为外部使用者并不总是能有效识别盈余管理,而且即使能识别也无法有效判断盈余管理到底是机会主义行为还是传递私有信息的行为。这需要通过事后效果加以检验,而且通常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获得验证。因此外部使用者处于信息劣势地位无法有效区分机会主义盈余管理还是传递私有信息的盈余管理时,通常会将盈余管理视为机会主义盈余管理,从而做出消极反应。
3.盈余管理被识别损害管理者报告声誉
盈余管理被识别,但无法区分机会主义还是传递私有信息时,会损害管理者的报告声誉(Hunton,et al. 2006[13])。这使得人们会怀疑管理当局的其他信息的真实性,使管理当局与外部使用者之间的信息沟通面临失效,再次形成Schipper(1989[11])所说的沟通阻碍。
四、管理当局的反应
盈余管理一旦被识别,既无法实现管理当局原先预期的效果,又会导致股价下跌,并影响报告声誉。因而在公司透明度提高导致盈余管理很可能被识别并会产生消极后果时,管理当局的反应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调整信息披露策略
公司透明度是管理当局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的函数。内部因素是管理当局主动选择的信息披露策略;外部因素,要么对管理当局信息披露策略选择施加约束,要么对所披露信息的传递和接收产生影响。
当导致盈余管理被识别的风险(即高透明度)主要来自于已有的信息披露策略时,管理当局为了对需要实施的盈余管理保驾护航,可能调整自身的信息披露策略以降低特定盈余管理被识别的可能性。
(二)减少盈余管理行为或采取更隐蔽的盈余管理方式
如果公司透明度提高,是外部因素作用的结果或者不容易调整信息披露策略时,管理当局的反应是减少无法取得预期效果的盈余管理或者采取更为隐蔽的盈余管理方式避免被轻易识别。Hirst & Hopkins (1998[20])发现,随着综合收益披露透明度的提高,分析师更容易识别该领域的盈余管理。Hunton,et al.(Hunton,et al. 2006[13])进一步检验了经理人员对此的反应,发现当以更透明的方式报告综合收益时,经理人员会减少该领域的盈余管理,或采用更为隐蔽的盈余管理方式。
五、小结:公司透明度影响盈余管理行为的一个假设
(一)公司透明度对盈余管理行为影响机制小结
公司透明度的提高会增加盈余管理被识别的概率,而盈余管理一旦被识别则将具有消极后果,因而管理当局在不易对公司透明度进行调整时会减少盈余管理,这便是公司透明度抑制盈余管理行为的完整机制。Richardson(2000[23])证实了这一机制的存在,他发现信息不对称程度越低,盈余管理程度也越低。
(二)公司透明度对盈余管理行为的一个假设
公司透明度是管理当局的信息披露策略与外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外部因素所导致的公司透明度的提高,对管理当局的盈余管理行为因上述机制的存在具有抑制作用。然而管理当局自身信息披露策略特别是预测性信息披露策略对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却很复杂,如披露预测信息既可能诱致盈余管理(Kasznik 1999[15])也可能抑制盈余管理(杨德明 2005[24])。
尽管如此,公司整体透明度的提高一定程度上应该能抑制盈余管理行为。本文据此得出公司透明度对盈余管理行为影响的假设:
H:公司透明度抑制盈余管理行为。
(三)现有部分证据以及进一步需要取得的证据
Lobo & Zhou(2001[8])首次用两阶段回归同步估计公司透明度与盈余管理的参数,发现公司透明度与盈余管理之间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即随着公司透明度提高,盈余管理程度降低,随着盈余管理程度降低,公司透明度得以提高。国内,夏立军和鹿小楠(2005[9])以监管机构的处罚公告为公司透明度变量,检验了公司透明度对盈余管理程度的影响,发现越不透明的公司盈余管理程度越高,但他们没有进一步考察公司透明度对不同方向的盈余管理的影响。杨德明(2005[24])发现盈余预测信息的公司盈余管理程度较低,说明预测信息后盈余管理空间被压缩。韩慧博(2007[25])检验了深交所年度评级对各种盈余管理变量的影响,发现该公司透明度变量对利用线下项目进行的盈余管理、操控性应计具有抑制作用,但对利用实际业务进行的较为隐蔽的盈余管理却没有类似作用。
然而公司透明度与盈余管理是相互影响的,国内现有文献单方面检验公司透明度对盈余管理的影响获得的证据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偏差,为消除这一疑虑,应当就公司透明度与盈余管理的关系进行更为全面系统的检验,以获取更为全面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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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管理制度范文6
关键词:财政税务制度;企业;财务管理;改革;策略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21.085
1财政税务制度改革概述
财政税务制度就是反映一个国家政府与纳税人之间关系的,以国家法律的形式规范各种税务法令、课税办法以及征收管理等规章制度的总称。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财政税务制度也应该发生相应的改革,否则就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负面的影响,不利于财政税务制度积极作用的有效发挥。因此,在我国的财政税务管理实践中,财政税务制度的改革发挥着重要的影响。
2财政税务制度改革下企业财务管理的问题
2.1财政税务制度改革将面临较大的风险与挑战
财政税务制度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财政税务制度进行改革,不仅涉及到政府,而且还更广泛地影响着一个国家中所有的企业单位,甚至对企业内部的制度也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在财税制度的改革中,一旦发生问题,波及面将是非常广泛的,在进行财政税务制度的改革以前,一定要科学评估相应的风险和挑战,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2.2财政税务制度改革将使得企业的管理成本上升
在政府对财政税务制度进行改革后,各企业单位必须根据新的财政税务制度的要求对企业单位内部的财政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革新,付出一定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这样就使得企业的管理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上升。
2.3财政税务制度改革使得对企业单位财政管理人员的培训难度增大
在政府对财政税务制度改革后,为了更好贯彻实施新的财政税务制度,就必须要对企业单位的财政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否则企业自身的财政管理工作将面临诸多的困难,将对新的财政税务制度的推行带来不利的影响。但是,现阶段我国企业单位中财政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很多企业单位的财政管理人员的管理经验也有些不足,再加上企业单位中高层次的财政管理人员的数量有限。因此,财政税务制度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对企业单位财政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的难度。
3财政税务制度改革对企业财务管理的作用
一般来说财政税务制度改革不论是对企业的发展还是对我国整体的经济发展,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财政税务制度改革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物质保障,并在很大程度上有效地调整和改善了我国经济发展的结构,使得我国经济从稳步发展得到了迅速的提升,这种提升是可持续的进步。而企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不论是对企业本身的发展还是对国家经济的发展,都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财政税务制度改革根本上也是为了促进我国企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可以让我国企业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最终通过自己强有力的竞争力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最终回馈国家。因此,财政税务制度改革对我国企业财务管理具有积极的作用和重要的意义。
4财政税务制度改革下企业财务管理的策略
4.1企业应该加强对财务管理制度的确立与执行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国经济近几年一直呈现出稳步上升的趋势,但是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可控因素可能造成的不确定性结果,使得企业财务管理可能面临巨大的风险。因此,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发展状况制定一套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的管理,从而让企业在财政税务制度改革的大环境下可以稳中求快地发展。
4.2企业需要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直接关系到企业经济的整体发展。因此,加强对企业财务管理相关人员的培训是十分必要的。一是让员工从思想上重视其所从事的工作,在工作开展中多以肯定鼓励的形式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从而促进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二是可以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对员工进行专业的、针对性的强化培训,根据每个员工的能力和特点为其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这样就可以让每个员工的价值发挥到最大化。
4.3企业财务管理需要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完善企业财务管理的机制和机构
先进的管理理念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在此基础上企业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加强企业财务的管理。首先企业的领导应该重视确立先进管理理念的重要性,与时俱进地更新企业的管理理念,这样可以为企业财务管理提供明确的发展方向。二是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自己的财务管理机制与机构,这样可以让企业内部的管理更加专业和正规,有利于在财政税务制度改革的环境下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这不仅对企业的整体发展有利,反过来还可以促进我国财政税务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参考文献
[1]李怡晨.论财政税务制度变革对企业财政管理中的影响[J].时代金融,20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