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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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措施范文1

关键词:环境卫生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重点之一,也是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和居民生活质量提高最直观、最直接的标志之一。它的主要职责是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客观经济规律和现代化城市建设与管理的要求,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技术的等手段,对城市的空间环境卫生实行全方位的管理,维护城市环境的整洁,使城市环境卫生与城市的经济协调发展,不断满足城市人民对生活、工作环境质量的需要,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社会工程,不仅是一个城市的“脸面”也是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一、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存在的问题

1、环境卫生方面的公德意识差

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大量农民涌入城镇打工、经商、居住,部分市民的环卫意识差,乱扔烟头、果皮纸屑、乱倒垃圾、乱倒脏水、随地吐痰、便溺,在小区、街头、广场、商场、楼道、车站随意散发和张贴宣传资料,宠物在公共场所随地便溺,建筑渣土装运车撒漏问题,损坏环卫设施,歧视环卫工人等不爱护公共环境卫生的现象仍然存在。

2、环卫管理责任不明

随着城区面积的不断拓展,在管理体制和管理职能上市、区、街之间交叉重叠和管理缺失现象较为普遍,在一些公共地段的管理上,责任不明,相互推诿,直接影响城市形象和居民工作生活。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及野垃圾场或多或少存在,就近倾倒和乱倒问题比较突出,给城区环境卫生造成不良影响,并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与建设现代化城市的要求不适应。

3、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力度不够

近几年,城区规模不断拓展和人口数量不断增长,城区清扫面积、日产日清垃圾量逐渐增加,但卫生处理费却随着形势的变化越来越难以收取,主要是由于环卫行业“先服务,后收费”的特殊性,无制约权,致使经费严重不足,经常入不敷出,有时还需要街道贴补,制约其发展。某些单位的弃管货物或弃管小区,院内清洁主要依靠社区保洁员打扫,而楼道内的保洁依靠居民自觉义务清扫,社区保洁员严重缺乏,管理不到位,导致背街小巷“脏、乱、差”现象较为突出。

4、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严重不足

近几年来,政府虽然加大了环卫设施建设的投入,但由于历史欠账太多,导致环卫基础设施不能适应城市日益发展的需要,基础设施配置陈旧落后,严重不足。上下水管道老化,经常跑冒,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产生活质量及环境卫生水平。社区垃圾中转站容量小,不能满足需求,影响城区环境卫生面貌。清扫保洁工作仍然靠人工这种落后方式,机械化清扫使用率极低,致使劳动强度大,长效保洁存在困难,不符合现代化城市发展需要。繁华的市中心,商业网点比较集中区域缺少公厕、垃圾箱等卫生设施,存在游人如厕难,无处倾倒垃圾等现象,给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二、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的对策

1、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市民环境卫生意识

环境卫生管理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广大市民应成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城市管理主体。要巩固环境卫生管理成果,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必须提高市民素质,充分发挥市民共同参与的热情,因此要将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通过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开辟专题宣传栏目;通过加强街头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大范围、深层次、全方位、高频率地向社会宣传环境卫生管理的重要意义和相关的政策规定,增强市民的文明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从学生抓起,在幼儿园、小学、中学开设“做文明市民”等一系列教育活动,积极创建“万人保洁”、“红领巾义务监督岗”、“社区文明监督员”等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环卫事业,尊重环卫工人,尊重环卫劳动成果的良好氛围。

2、明确职能职责,建立环境卫生区域管理责任制

社区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必须根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划清管辖区域,明确责任,环境卫生要集中管理。一个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乡接合部的环境卫生,由环卫部门一家管理,责无旁贷,出现问题也应由环卫部门负责处理。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杜绝推诿扯皮现象,才能彻底根治城市“脏、乱、差”。街道办组织社区居委会划定辖区内街小巷、社区内各部门、各单位的卫生责任区,各部门、单位与街道办签订责任书,加强监督考核,充分发挥全社会的作用,提高内街小巷、社区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水平;环境公司负责主要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改革作业方法,切实控制道路扬尘,提高保洁质量。

3、健全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网络,实施精细化管理

加强二级清运队伍建设,将城区小街小巷、城中村的环境卫生全部纳入专业化管理体系,全面提高“三清”作业质量,促进小街巷环境改善。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向“青年文明号”路段、达标创优路段看齐;开展生活垃圾中转站、点评比活动,确保中转站点的清运状况、卫生质量、服务质量等项工作有明显的提高;公厕管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发现清扫保洁和清掏工作中的问题,随时予以解决,对群众热线问题及时解决。

同时,建设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势在必行。无害化垃圾处理场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环节,是现代化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实施城市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在小区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试点;扩大城区及街道中心驻地范围内的垃圾投放袋装化收集区域,提高运输过程密闭化质量;大力推广小型垃圾收集站的建设,方便小区垃圾投放,有效防止垃圾乱堆乱倒现象;提高对城区及街道、社区道路两侧门面房垃圾袋装化登门收集率,配备专用车辆,及时清除落地垃圾和卫生死角;针对垃圾清运污水洒漏问题,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对垃圾清运车辆进行技术改造,解决垃圾清运污水洒漏所带来的污染问题,有效保证垃圾清运质量和环境质量。

4、完善环卫设施,夯实环境卫生管理基础

首先,加大公共环卫设施建设力度。实行公共环境设施与房屋建筑工程同步规划建设,一方面有利于与市民生活设施的同步配套,缓解环卫设施的不足,另一方面可以避免在建成房屋后再规划建设环卫设施时,选址附近的居民反对。其次,要严格住宅小区、商业区等开发项目业主自建环卫设施的审核工作。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封闭式垃圾池、公厕、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环卫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不予验收,不能交付使用。为此,环卫管理部门应参与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过程,以便加强环卫设施的监管。最后,要科学合理设置垃圾箱,方便责任人投放垃圾。加强对居民小区和建筑市场的管理,着力解决居民小区和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污染街道的问题。

结束语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性效益工作,是关系人民安康乐业的大事,是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优化对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构建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黄勤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科技资讯,2009,(02)

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措施范文2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区河道水域及其沿岸的环境卫生管理活动。

本规定所称城区河道是指芹江(密赛电站至工业园区)、西渠(龙潭大坝至芹江三桥)、桃坑溪(县茶厂至芹江)、金村溪(三里亭至芹江)等主要河段。

第三条城区河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县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区河道水域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河道沿岸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卫生、环保、教育、广电、粮食、岙办、工业园区等部门和城关镇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区河道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应当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的文明和市容环境卫生意识,提高公共道德水平。

第六条城区河道环境卫生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河道水域保持清洁,防止污染,确保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河道滩地、堤防和护岸的水土保持平衡,防止水土流失、河道淤积,维护河道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

(三)河道沿岸的公园、绿带、绿地和护栏、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广场及其他公用设施,保持整洁、美观、完好。

(四)河道沿岸按规定标准设置垃圾容器、果壳箱及其他配套的公共环境卫生设施,并定期进行保养、维修、更新,保持整洁、完好、有效。

(五)河道沿岸的排水设施,保持畅通、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七条禁止河道沿岸的所有单位和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向河道水域和沿岸路面绿地倾倒或堆放垃圾、粪便、渣土等废弃物和其他有害有毒物品。

第八条实行城区河道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制度。清扫保洁工作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河道水域由县水利局负责组织保洁。

(二)河道沿岸的绿带、绿地、道路、广场、公园、公共厕所等公共场所,由县规建局负责组织保洁。

(三)河道沿岸的城南市场、商贸城,由县工商局负责落实保洁措施;渠西大排档由县粮食局负责组织落实保洁措施。

(四)河道沿岸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门前“三包”制度的要求清扫保洁,由县爱委会负责落实。

(五)岙滩新区、工业园区河段沿岸卫生的清扫保洁,分别由岙办、工业园区负责落实。

(六)河道沿岸的行政村卫生清扫保洁,由城关镇政府负责落实。

(七)河道沿岸的居住区,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专人清扫保洁;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清扫保洁。

(八)河道沿岸学校区域的卫生清扫保洁,由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城区河道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的质量,必须达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城区河道沿岸生活垃圾应当及时清理。

第九条城区河道内的堤坝、涵洞、闸门、引水工程等设施,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维修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动损坏。

在城区河道内设置、扩大排污口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措施范文3

摘 要: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生活环境质量,城市环境的维护与保持离不开环卫工作的有效管理。但目前我国的城市环卫工作存在许多问题,由于环卫设施建设不足,环卫工人工作环境差,管理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合理等问题的出现,使城市环境的改善难以实现。本文针对城市环卫工作出现的问题以及问题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提高城市环境,改善人民生活。

关键词:环卫管理;城市;问题;对策

城市环卫工作是保障人民日常生活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是城市规划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既有美化环境的作用,也能促进城市良好形象的树立。推动城市环卫管理工作的进步,改善市容市貌,打造宜居城市,可以吸引更多的劳动力,拉动城市经济,提高经济效益,对社会的发展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因此,环卫管理部门需要提高对城市环卫工作的重视,吸取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积极面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寻求科学合理的解决措施,促进城市的美化与人民生活环境的改善,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进程。

1 城市环卫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城市的环卫管理中存在许多问题,例如缺乏足够的投入资金,对环卫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环卫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等,都是导致环卫管理工作效果不理想的不利因素。

1.1 环卫工作人员素质偏低

由于城市环卫工人多使用文化程度偏低的人员,思想观念相对保守,缺乏足够的综合素质。虽然近几年我国的环卫队伍对人员结构进行了适当调整,但工作人员的素质问题仍然处于亟待解决的状态。环卫人员整体素质低的原因主要有:(1)忽视对环卫人员工作的培训,使环卫工作者缺乏对自身工作的充分认知,缺少一定的责任心。(2)在对环卫管理措施进行改革时,没有考虑到与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结合,使员工难以配合工作。(3)在进行人员招聘时,招聘要求过低,使所招人员不具备较高的文化水平。以上原因都导致了环卫工作者素质过低的原因。

1.2 政府对城市环境卫生事业重视不够,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社会地位低

政府是城市环卫工作的主要管理者,要对此项工作进行投资和监督,但是在具体的工作中,政府的投资绝大多数形成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并不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城市规划的总体布局中缺少对城市环卫的重视,其设施用地面积较小,其次,城市垃圾的处理也是一项难度较大的问题,因为政府没有出台与环卫管理工作相关的政策和法规,按照“谁污染难治理”的原则,对于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虽然有一定的收费政策,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总会遇到居民的自觉程度低、收费困难的现象。最后,对于城市环境卫生的宣传力度明显不够,保护城市环境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公民的保护意识淡薄,一些企事业单位的垃圾也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理,这些都是因为宣传面狭窄,没有较强的舆论引导,同时,市民对城市环境环卫行业存在着鄙视的现象,觉得环卫工人的地位较低,对环卫工作不够尊重。

1.3 城市环境卫生建设资金严重不足

现阶段由于市容环境卫生体制改革各项配套政策法规不够健全,监督管理力度不够,造成环卫投资的潜在需求没有全部转化成有效需求,对环卫基础设施实行事业性管理效率不高,运行状况差,尤其是当前城市环境卫生科学技术、设施设备等还比较落后,环卫工人劳动强度尚处在较疲劳的繁重人力作业阶段,机械化作业水平还十分低。进行卫生体制改革,引进先进技术、设备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且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涌进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发展,环卫建设资金需求相应增加。但是,由于政府财力有限,导致了在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体制改革当中,该办的事情却无财力去做,改革的成果在领导头脑的意识当中形成了减员增效、降低资金投人的代名词。

2 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对策

2.1 城市管理责任要明确按照“管理主体唯一、责权利统一”的原则,明确城市管理责任,完善城市管理体制,由专门的城市管理机构对城市管理工作牵头,拿总负全责,负总责政府向一个机构问责,从城市管理实践和兄弟城市的作法看,鉴于市容管理和执法联系紧密二者很难分开,应该将市容管理和执法交由一个机构,由一个机构履行市容管理和执法职能。

2.2 落实市容环境管理责任制

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只有真正的对市容环境负起责任,才能对其有效地治理。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责任制度是非常必要的,要将具体的责任落实到个人,其中包括环卫工作人员和普通公民,让公民能够积极参与到城市环卫工作中来,为自己生活的环境贡献一份力量,这样才能提高城市环境的总体质量。

2.3 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建立环境卫生区域管理责任制

随着居住的社区化暂住、流动人口和无单位归属人口的成倍增长,以及过去依靠单位来管理环卫体制的衰落规有的管理办法,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出现了“横管不到边,纵管不到底”的新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和完善社区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十分必要。社区建设主要以社区居委会为基础,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和广大市民共同参与的热情,使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落到实处。社区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必须根据规定严格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划清管辖区域,明确责任,为了解决各个管理机构各自为战单打独斗的问题,应由一个机构牵头,协调其它相关机构密切配合,形成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大格局。针对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人员不足问题,借鉴一些城市的成功作法,在不增加机构和编制的情况下,聘用城市管理协管员,采取城市管理进社区等方式来解决管理力量不足的问题。

2.4 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市民环境卫生意识

城市环境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环境,在对城市环卫进行管理的同时,要加强公民的环保意识,其中最为便捷有效的措施就是加强对城市环卫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现如今,新闻媒体已经较为发达,通过媒体进行舆论引导,增加宣传范围和宣传力度,是相关部门应该做好的基本工作。可以在人群比较集中地地点进行有组织的活动宣鳎比如校园,居民小区以及公共场所等,也可以加强学校教育,从青少年抓起,从小就培养环境卫生保护意识,同时在不影响市容的前提下,可以依靠一些公示板和宣传栏进行宣传。要对一些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有力的制止,并采取相关的惩处措施进行惩罚,这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产生教育意义,只有加强宣传教育,才能提高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

2.5 完善环卫设施,夯实环境卫生管理基础

在城市环卫管理工作中,要注意环卫设施的完善,环卫设施的设立要尽量满足公民的需要,但是也不能给居民生活带来任何的不便,如:公共垃圾桶和公厕的设立,要和建筑设施相协调,与市民的生活设施配套。对于新区的环卫设施的建立,要及时避免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影响,特别是小区和工地的环卫设施的建立,更应该引起人们的重视,要切实处理好居民的生活垃圾,以及建筑功底产生的建筑垃圾,只有这样才能打好环卫管理工作的基础。

结束语

城市环卫管理的有效实行是保证城市生活水平的重要措施,能够带给人们美的感受,令城市变得更加宜居,舒适,也能为城市的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好处。实行合理有效的管理手段,解决在城市环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社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措施范文4

带动宜居农村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__x市实施清洁乡村活动的部署,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管理水平,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带动宜居农村建设,切实解决我区农村环境“脏、乱、差”,改善农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环境,现就我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管理示范村带动宜居农村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构建和谐、宜居农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保护村庄环境为目标,以提高广大村民素质和生活质量为根本,以经济发展、民主健全、精神充实、环境良好为内容,按照“全民参与、示范带动、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全面提升我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管理示范村带动宜居农村建设水平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科学规划。按照适度超前、适度集聚、节约土地、生态环保、注重实用的要求编制示范村村庄综合整治规划。选择基础较好的自然村开展试点,以示范带动整体,有序推进,成熟一个,认定一个,逐步扩大村示范村比例。二是坚持分类指导。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示范村创建与自然村整治相结合,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三是保持风貌。坚持实事求是,从村庄实际出发,从解决最迫切、最基本的环境问题入手,立足各村现有基础进行改造。要尊重农民意愿,培育农民主体精神,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示范村创建和村庄整治建设,共建美好清洁家园。

二、建设目标及要求

(一)环境卫生示范村建设目标要求。以街道(行政村)为主体,选择条件和基础较好的自然村,利用一年时间进行重点发展建设。按照建设宜居农村要求,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规划合理、设施完善、环境整洁、社会和谐的标准。经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乡村景观改造和绿化美化建设,达到卫生村基本标准,村容整洁、环境宜人、设施配套、生活便利,适宜生存发展,具有示范作用的宜居村庄。

1.科学合理的村庄规划布局。按照突出特色、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实行一村一方案编制示范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科学规划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教育文体活动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环卫设施的整体布局,村庄无乱搭乱建现象。(区住建局、财政局、交通局、文体广电局、拆违办、高德办)

2.干净整洁的村容村貌。村庄的绿化率、美化情况良好,房前屋后无乱堆杂物,有较好的感官和视觉效果。

⑴村庄道路改造:村内道路硬底化,路面平整、干净,与外界交通畅通,出行方便。道路两边进行植树绿化,安装路灯,村道卫生状况良好,主要村道有卫生设施,垃圾箱(果皮箱)箱体整洁。(区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

⑵村庄污水治理:一是生活污水治理。村中建有集中式(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施正常运行投入使用,达标排放,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100%,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100%。(区环保分局、住建局、农林水利局)

二是养殖污水治理。实现家畜、家禽全部圈养,畜禽粪污能收集进入沼气池处理,村内无牲畜、家禽乱跑、粪便乱排乱堆、污水横流等现象。(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农林水利局、高德办)

三是池塘、沟渠治理。村庄范围内的池塘、沟渠等堆积和水面漂浮的生活垃圾得到彻底清理,河塘无杂草漂浮物,收集的垃圾能及时清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池塘、沟渠的沉积污泥得到清淤治理,排水无堵塞现象,水体无黑臭且透明度提高。无直接向江河水库排放污水和倾倒垃圾的现象。(区环保分局、农林水利局、__x办事处)

⑶生活垃圾处理:每户设置有垃圾分类收集箱,村庄建有固定垃圾收集池(屋),有专职保洁员对道路、公共场地进行清扫保洁、定时收集用户垃圾投入固定垃圾收集池(屋),垃圾日产日清,办事处每天对村庄固定垃圾收集点垃圾清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无积存。田间地头建设专门农资废物回收点,定时清运处理;村庄周围无暴露垃圾。(区城管局、农林水利局、__x办事处)

3.完善的基础设施。统筹整合资源,配套完善道路、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村民文化活动室、图书馆、文体广场及体育健身公共设施。(区文体广电局、__x办事处)

4.经济惠民的绿化美化。结合“绿满八桂”活动,加大村庄道路、河涌堤岸的绿化、美化力度,鼓励农民种植果树、经济林木等绿化美化自家庭院。(区农林水利局、__x办事处)

5.健全的环卫保洁机制。

⑴建立环卫管理村规民约和保洁作业规范和监督考核制度。(区美丽办、城管局、__x办事处)

⑵配备专职的保洁员。合理配备专职保洁员,每天早晚进行各一次的清扫保洁,加强管理考评。(区城管局、__x办事处)

⑶完善的环卫设施。有定点垃圾收集池(屋),垃圾收集清运车、垃圾桶(箱)。(__x办事处、区城管局)

(二)自然村环境卫生整治目标要求

1.整治农村生活垃圾脏乱现象。根据本村实际,按人口密度,在一定范围内设置垃圾桶或垃圾池等设施,方便村民投放生活垃圾,由专人负责收集运送,防止卫生脏乱、环境污染。(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2.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横流状况。各地要因村制宜利用沼气池、生物氧化池,建设污水排放沟渠或排污管网等方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区环保分局、住建局、农林水利局、卫生局、各街道办事处)

3.整治农村畜禽污染。村庄内畜禽养殖实行畜禽饲养的生产区与生活区分离(区水道畜牧兽医局、农林水利局、各街道办事处)。

4.做好农村厕所卫生设施整治。推动村庄无害化公厕建设,以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区卫生局、各街道办事处)

5.全面提高农村绿化美化水平。加大村庄道路、河涌堤岸和房前屋后的绿化、美化力度,鼓励农民种植果树、经济林木等绿化美化自家庭院。(区农林水利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城中村环境卫生整治目标要求

1.实行有偿垃圾收集。落实保洁员,定时挨户收集垃圾,定时清扫保洁村中道路,将垃圾运送到垃圾收集池。(各街道办事处、城管局)

2.定时定点投放垃圾。每天早上7-8点,下午4-5点为收集垃圾时间,住户定时把生活垃圾集中投放在自家门前垃圾垃圾收集点,非垃圾收集时间不得将垃圾放堆在门外。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3.定时定期清运垃圾。办事处每天上午9点前对村中垃圾收集池中垃圾进行清运,不积存垃圾。(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4. 在试点实行122环境卫生管理监督体制。即明确1名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员,相对固定2名城管执法队员,聘用2名社区环境卫生监督员,组建一个相对固定的环境卫生管理监督工作机构,履行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监督职责,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劝阻不文明行为,教育引导村民和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养成良好的日常卫生习惯,大力整顿废旧收购点经营秩序,整治好村容村貌。(区清洁办、区城管执法大队、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环境卫生管理员由社区负责环境卫生的副主任担任,环境卫生监督员从区聘用“4050”公益岗位人员中聘用。

区城管执法大队各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安排相对固定2名城管执法人员,为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供执法保障。

街道办事处分管环境卫生工作的副主任负责管理制度建设和日常工作巡查,保障具体业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责任落实。

区清洁办负责负责工作协调和督查,确保工作到位。

三、实施步骤

整治管理活动分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至6月)。集中力量对各村(城中村)原积存的垃圾、杂草、杂物进行全面清理,通过集中整治带动常态管理。

第二阶段:长效管理阶段(7月至2014年底)。通过1年时间的示范村创建活动,以示范带动整体来巩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改变农村环境卫生面貌。

四、职责分工

(一)保洁作业人员的招聘和管理。区人社局指导,街道办事处负责,各村(居)委会组织落实。

(二)环卫设施建设、环卫作业车辆和环卫设施设备购置和管理。区财政局组织落实资金,区城管局核准,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各村(居)委会组织落实。大型设备按政府采购程度购置。

(三)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的市容秩序整治管理。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城管大队、村(居)委会配合。

(四)宣传教育活动。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体局配合,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具体组织落实。

(五)督查考核。由区纪委督查指导和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民生活生产环境为目标,高度重视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机制,按照科学分工,明确职责,统一领导,加强协作的要求,整合力量、资金、资源,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到农村环境卫生工作中来,形成合力。同时将任务分解到村,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广泛宣传,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整治活动,受益是农民。要利用有效宣传工作,发动群众,教育农民,让农民群众认识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示范工作意义重大,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和选择,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从“要我建”到“我要建”的根本性转变,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拓宽农民参与环境卫生治理空间。要培育农民的自强自立精神,充分发挥农民作为组织主体、投资主体、建设主体、管理主体的作用,,让农民群众在参与中得到实惠,自觉投工投劳,建设美好幸福家园。

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措施范文5

安徽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修订版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动爱国卫生工作,提高社会卫生水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称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原则和方法。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增加爱国卫生工作经费投入,使爱国卫生工作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爱国卫生工作。

爱卫会成员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人员,负责本辖区的爱国卫生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当确定其成员分工负责爱国卫生工作。村规民约中应当有爱国卫生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镇)、卫生村和卫生先进单位活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健全、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负责卫生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参与爱国卫生活动,遵守公共环境卫生规定,爱护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第九条每年四月为爱国卫生月,集中开展爱国卫生活动。

第十条对在爱国卫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和农村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保护生活饮用水水源,组织建设生活饮用水基础设施,保证生活饮用水安全。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建设公共卫生基础设施。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兴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符合预防控制老鼠、蚊子、苍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的要求。

第十五条需要配套建设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工程,其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三章公共场所卫生

第十六条公民应当养成文明健康的卫生习惯,在公共场所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烟蒂;

(二)乱扔废旧电池、塑料包装物和其他废弃物,抛撒冥纸,焚烧垃圾和冥纸,随地便溺;

(三)乱倒垃圾、粪便和污水;

(四)携带犬、猫等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

携带犬、猫等宠物进入前款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场所,应当防止宠物伤害他人,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第十七条禁止在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以及其他设有禁止吸烟标志的场所吸烟。

禁止吸烟的场所应当设置禁止吸烟标志。

第十八条宾馆、饭店、影剧院、体育场、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商场、候诊室、候车(机、船)室等公共场所应当有卫生管理人员和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保持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第十九条公共交通工具应当定期清洗、消毒。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保证学生学习、生活和活动场所的环境卫生。

学校向师生提供的膳食、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二十一条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场地的环境卫生管理和小区生活垃圾处理等进行约定。约定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对环境卫生的要求。

第四章生产和生活卫生

第二十二条城市环境卫生的清扫时间、保洁标准和城市生活废弃物的倾倒地点、方式,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三条集贸市场应当建立日常卫生管理制度,配备公共卫生设施,保持环境卫生。

经营者应当保持摊点、门前的清洁卫生。

第二十四条生产销售生活饮用水的企业应当保证生活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二十五条城市市区限制饲养犬、猫等宠物。限制饲养宠物的具体种类和管理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禁止在城市市区从事犬、猫等宠物经营性养殖活动。

第二十六条公民应当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不吃病死、死亡原因不明或者可能传播疾病的家禽家畜和其他动物及其产品。

经营者不得出售病死、死亡原因不明或者可能传播疾病的家禽家畜和其他动物及其产品。

对病死、死亡原因不明的家禽家畜和其他动物应当按规定进行消毒、深埋或者焚化。

第二十七条科研和医疗单位、生物制品厂、屠宰场等应当将带有病毒、病菌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第二十八条公共服务场所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仓储单位应当有防治病媒生物的措施。

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并配合爱卫会组织开展的灭杀病媒生物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从事病媒生物控制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个人应当依法提供科学有效的社会化服务,并接受爱卫会的指导。

病媒生物控制人员应当具有防治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知识,能够识别常见的病媒生物种类,掌握病媒生物控制方法和安全防护方法。

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广乡村或者联片建设自来水厂,改善农村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展农村沼气,推进并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的建设,推广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

鼓励农村建设卫生户厕。

第三十二条城市和农村相毗邻的区域应当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参加的卫生管理协调与联动机制,明确各方卫生管理职责,维护相毗邻区域的环境卫生。

第三十三条城乡居民生活区应当设置倾倒垃圾的场所、设施。不得乱倒垃圾。

第三十四条农村饲养家畜提倡圈养。血吸虫病防治区域的家畜应当圈养。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爱卫会应当督促爱卫会成员单位履行爱国卫生工作职责。

爱卫会可以聘请社会志愿者协助爱卫会对社会卫生情况进行监督。

爱卫会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对举报事项应当自接到举报之日起10日内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

第三十六条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当监督本区域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爱国卫生工作。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在公共场所有下列行为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给予警告,并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的,处5元以上25元以下罚款;

(二)乱扔废旧电池、塑料包装物,抛撒冥纸,焚烧垃圾和冥纸,随地便溺的,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三)乱倒垃圾、粪便和污水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携带犬、猫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违反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携带犬、猫外出,未能及时清除宠物粪便,影响环境卫生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城市市区从事犬、猫经营性养殖活动的,由公安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出售病死、死亡原因不明的家禽家畜和其他动物及其产品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经营,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已售的动物、动物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和未售出的动物、动物产品;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仓储单位未采取防治老鼠、苍蝇、蟑螂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各级爱卫会对本区域内的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应当督促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向有关部门建议对其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爱卫会成员单位不依法履行爱国卫生工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爱卫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四十三条爱卫会工作人员、爱国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在爱国卫生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公共场所是指: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网吧;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医院、学校、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八)城市道路、广场。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爱国卫生月活动1、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月的活动。进行爱国卫生的宣传工作,普及卫生常识。

2、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了解五病,消除四害,特别注意整治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

3、做好春夏季传染病防治工作。

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措施范文6

【论文摘要】城市的形成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城市发展的规模和文明程度是由城市的历史决定的。城市规模不同,其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水平也各不相同。环境卫生是城市文明形象的最直接表现。不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有共性,也有不同的个性问题,经过几年的监察管理实践和认真分析,对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进行了研究和探讨。

一、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及野垃圾场问题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及野垃圾场或多或少存在,就近倾倒和乱倒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在山沟,有的在水库边,有的在荒地,有的在平原挖坑填埋,还有的就在市区内坑洼地带和废旧场所将垃圾堆积成山,给城区环境卫生造成极坏影响,并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对子孙后代健康贻害无穷,与建设现代化城市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城市的文明发展与进步相背离。

解决办法:实行城乡垃圾一体化收运处理,各街道和村(居)按照密度要求建设固定的垃圾收集点,摆放垃圾箱(桶),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建设小型中转站,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输和处理。实行城乡生活垃圾统一处置,逐步把城乡结合部农村环境卫生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政府加大对垃圾收集点建设和垃圾容器购置投资力度,村村设置垃圾箱或小型中转站,集中收集,集中运输,集中处理,着眼长远,最大限度地减少乱扔乱倒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为后代造福。

二、城市环境卫生多头管理,结果造成管理真空

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城市设立开发区、高新区等相继出现,各区域对环境卫生的管理标准不统一,环境卫生管理状况、管理效果也参差不齐。另外有房管部门、小区物业、农贸市场、夜市、广场、停车场、洗车场、绿地,河道等多部门、多头管理环境卫生现象。有的责任单位放任自流、管理不到位或不尽人意,有的对辖区卫生根本不管、不顾,造成部分区域垃圾遍地,塑料袋满天飞等脏乱现象,给城市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城市文明建设和经济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解决办法:由政府出面,理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和监察网络,化多头管理为统一管理,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台和下发相关文件,按规定吸收相关单位的环卫保洁资金,统一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实行无缝隙保洁,责任清,任务明,减少漏洞,提高保洁管理水平,力促城市清洁卫生。

三、城市繁华地段的卫生保洁问题

现在许多城市都是白天保洁,夜间卫生无人问津,每个城区都有商业区、繁华路段和人员密集区。随着城市规模的逐步扩大和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晚间超市、夜市的购物人流甚至比白天还大,购物者利用晚上闲暇选择自己的商品,相应产生的垃圾杂物也在增加,若没人保洁,势必造成垃圾堆积和塑料袋随风飘移,只好等到第二天才能清扫保洁,直接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面貌。

解决办法:对于城市商业区、人流密集地段试行两班倒的保洁方法,白天有人管,晚上有人扫,这就需要增加保洁资金投入,增加保洁员数量。通过加大保洁时间和密度,最终达到清洁城市的目的。

四、垃圾容器陈旧破损影响市容环境问题

城市各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对环卫事业的资金投入也不同。有的区环卫设施新颖完好,有的区垃圾容器陈旧、破损严重,数量不足,甚至产生清运不及时、箱外垃圾长期堆积的现象,造成恶性循环,长此以往,极易影响市容环境和百姓生活,影响招商引资和政治、经济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影响城市文明形象。

解决办法:垃圾容器属于单位内部并由单位、物业部门管理的,自行出资到环卫指定经销单位购买;属于环卫部门自身管理的,及时更换、更新或维修,对于使用的铁制容器及时油漆冲刷,使垃圾设施及收集点面貌一新,建立巡回保洁清洗队伍,使垃圾容器始终保持干净整洁。对于垃圾容器数量不足的,及时增设垃圾容器,确保覆盖率,保证日产日清。

五、运输粘带和撒漏问题

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运输撒漏是城市道路污染的重要问题。造成道路污染的原因有: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超载、封闭不严或设备破旧造成撒漏;建筑工地出入口因车轮碾压形成粘带等等。另外,夏季垃圾运输车辆的污水撒漏,雨污混合,污水增多,再加上积压车操作压缩后污水排放不及时,运输途中刹车造成大量污水晃出,臭气熏天,造成城区环境二次污染。

解决办法: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行政法规。从严执法,对超载运输和封盖不严加强管理,特别是冬季煤炭运输、散装建筑垃圾等要采用封闭的车辆运输,对污染的路面要求责任单位及时清理,直至恢复原貌。加强对工地出入口监督管理,要求出入口硬化,并及时水洗车胎和冲刷带出的黄泥,确保出入口清洁,减少粘带的发生。加强对夏季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的管理,要求所有满载车辆就近排放污水后再行运输,把垃圾污水消灭在运输起步之前,最大限度地确保城市道路路面不受污水撒漏的污染。

六、加大环境卫生监察管理力度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保洁的不平衡,乱扔乱倒形成的卫生死角,运输的撒漏等方面城市环卫问题时常可见,为了加强对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各级领导对城市环境卫生都要十分重视。城市环卫管理必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这就要求组织专业的环卫监察队伍,对城区进行日查、周查和月查,并及时提交检查汇总报告。

解决办法:环卫监督检查的内容要根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标准、作业规范和考核办法,对城区环境卫生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考核。每周对城区环卫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反馈,督促整改和提高。每月对城区考核情况汇总报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中还根据工作实际和大市区的发展要求,提出各城区加强环卫管理的局部意见和建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在考核中,监察队伍与城区环卫单位要建立良好的沟通互动关系,对发现的阶段性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能够及时下发,得到及时处理,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本着为市民服务、不断净化美化城市环境的原则,根据不同季节,重点加强对不同内容的监管,冬季对清理积雪、煤灰污染,夏季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撒漏、垃圾箱(桶)污染、垃圾车污水撒漏、雨季流黄等方面的监管,对污水撒漏和垃圾死角、野垃圾场等环境问题及时拍下影像资料,及时反馈,督促整改,以取得良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