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法律法规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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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法律法规

教育法法律法规范文1

一、教师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进入教学改革的新阶段,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任务是从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素质教育的根本目标是使受教育者个体在身心各方面都得到充分、自由的发展。而 要做到这一点,作为素质教育的主体——教师的素质,特别是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是至关重要的。就上述两点讲,为培养一支师魂崇高,师能过硬,师德优良的教师 队伍,加强中小学教育的职业道德修养是十分必要的。 要想使自己的思想适应社会需要,就要有知识,这就要学习。同样,人们的观念需要更新,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也更要学习。加强理论学习,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必要方法。首先,教师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学习理论,就不可能科学地、全面地、深刻地认识社会,认识人与人之间的正确关系,因而就不可能形成正确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不能矢志教育,义无反顾,以坚毅不拔的精神,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为人民教育事业而努力奋斗。其次,教师要学习教育科学理论,丰富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教书育人的本领。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按教育规律办事,才能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职责,这本身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一个要求。同 时,通过学习教育理论,教师能进一步明确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对学生的身心发展起重要作用,这就更能使我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职业道德修 养。我还应学习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只有广泛地学习有关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才能使自己从各种关系和联系中来认识社会和人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在教书过程中育人。

二、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三、教师要时刻用法律法规警醒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四、教师要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教育法法律法规范文2

教师是特殊的职业,教师的最大特殊性在于它是专门培养高尚的人的职业。要想培养一个真正的人,首先教育者要有高尚的人格和崇高的精神。当前,教师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个别教师降低了对自己的道德要求,忽视了自己的人格塑造。要解决这些问题,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必然要求教师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要求,努力塑造高尚的人格和行为。

一、塑造教师高尚人格是当前教师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

长期以来,1400多万人民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淡泊名利、乐于奉献,为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尊重,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充分肯定。

但是,教师队伍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严重损害了教师的声誉和形象。比如,有的教师敬业意识淡薄,缺乏使命感和责任感,工作照本宣科、敷衍了事;有的教师学风浮躁,治学不够严谨,急功近利,甚至弄虚作假;有的教师追名逐利,热衷有偿家教和第二职业;有的教师自我要求不严,言行不够规范,不能为人师表;有的教师缺乏对学生的关心爱护,动辄训斥、讽刺、挖苦,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也有极个别教师出现严重侵犯学生人身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这些问题的出现,有多种多样的原因,但是和个别教师人格修养不高也有十分密切的关系。

教师的人格,包括教师的价值观、能力、情绪、需要、动机、兴趣、态度、气质、性格、理想、信仰、道德观等精神要素。这些因素会通过各种途径、方式渗透、融合到行动中去,制约着教师行为活动的格调、质量和品位。某种意义上讲,人格和行为是表与里的关系,行为是人格的外化。有什么样的人格,就会表现出相应的行为。教师的人格和行为是决定教育效果的关键因素,甚至决定着教育的成败。苏联教育家乌申斯基曾指出,在教育工作中,一切都应当以教师的人格为依据,因为教育力量只能从人格的活的源泉中产生,任何规章制度、任何人为的机关,无论设想得如何巧妙,都不能代替教育事业中教师人格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教师人格比教师的专业知识更能深刻地影响学生。教师要想培养出真正的人才,首先自己要有高尚的人格和崇高的精神。因此,塑造教师高尚人格、规范教师行为,是当前加强教育队伍建设的关键。

二、教育法律法规对教师人格塑造的重要作用

教育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还表现在,教育成果不是基于可以量化的指标考量的。人的发展的复杂性决定了对教师业绩评价的复杂性。学生的成长没有量化的标准,教师的工作成果也难以用数字进行衡量。教育的成果往往取决于教师的内在自觉和教师的爱心、奉献精神。这决定了对教师的要求应不仅限于其业务能力和水平,教师的人格和思想觉悟同样也需要进行考量。所以,不同于其他法律以人的行为的调整为重点,《教师法》实际上是围绕教师的职业道德这个基点而展开的。《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要求、确立的体制机制,其目的就在于为教师创造条件、提供保障,推动教师提高思想道德觉悟,形成高尚的人格。《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对教师道德规定主要有三种模式。

1.倡导性规范。或称鼓励性规范,是指法律鼓励、提倡人们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规范。比如《宪法》第19条国家“鼓励自学成才”、第36条鼓励植树造林等规定,就是倡导性规定。这些规定虽然不具有明确的行为模式要求和行为后果,但是它表明了立法者的基本态度,指引和规定着立法的目的。教育法律法规中,有许多有关教师的倡导性条款。比如《教育法》第4条和《教师法》第4条都规定了“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把教师放在社会上一个比较高的地位;《教师法》第3条规定“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义务教育法》第28条规定“教师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表明了法律对教师的基本要求。教师的人格塑造和行为规范,要以这些要求为基本依据。

2.义务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是要求人们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规范。《教师法》第8条明确了教师的6项基本义务,包括: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的义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义务;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的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现象的义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的义务。这些义务是对教师的基本要求,规定了教师要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终身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教师要履行这些义务,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为了保证教师能够承担义务,《教师法》用专门的一章规定了教师的资格和任用条件,对教师的思想道德、学历层次、教育教学能力提出要求,还用专门的章节规定了教师的培养培训、考核、待遇、奖励等。

3.禁止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是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义务教育法》第29条规定,教师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和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第25条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第27条规定学校不得开除违反学校规定的学生。《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未成年隐私,等等。基于教育法律法规的精神和规定,教师应禁止以下行为:不得违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不得侮辱歧视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侵犯学生隐私;不得组织或到营利性机构参与有偿家教活动;不得故意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有不正当、不健康的关系;不得索要或收受家长、学生财物;不得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等。违反这些规定,不仅会违反职业道德,严重的还可能违法犯罪。

违反法律的义务性规定和禁止性规范,就要承担法律的否定性评价和不利后果。比如,按照《教师法》第37条的规定,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或者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或者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教育法律规定了教师违反禁止的法律责任,可以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教师体罚、侮辱学生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再比如,不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和能力要求的,就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三、进一步完善机制,推动教师高尚人格和行为的养成

教师高尚人格的塑造和养成,一方面要靠教师自身的不断努力和长期修炼,另一方面也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为教师的人格养成和行为塑造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1.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推动《教师法》的修订,进一步提高教师任职学历要求,幼儿园、小学教师要求专科以上学历,中学教师要求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教师应具备研究生学历。建立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和教师资格认定制度。不论是否师范生,都需要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这使教师的准入更加严格。在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要把师德作为重要的内容。连日发生的“教师学生”事件就是在选录用教师时忽略了师德方面考查从而造成的典型案例。

2.健全教师培养培训机制。落实《教师法》关于教师培养培训的规定,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还提出,要实行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推行教师培训学分制度。当前,要创新培训模式,提升培训效果,使教师通过培训能够自觉提升个人品质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目前在一些欠发达地区和贫困山区,一些学校的老师常年不能接受培训,这对这些地区教师知识结构的优化更新、教育质量的提高都是十分负面的。

3.完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教师考核评价标准,探索实行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等多方参与的评价办法,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特别是,要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核心位置。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时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4.探索建立教师推出机制。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五年一周期,对教师资格进行重新考核注册,对不符合师德要求、教育教学能力不达标者,不予注册。未获得注册者退出教师队伍,打破教师“只进不出”的局面,促进教师队伍的优胜劣汰,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教育法法律法规范文3

关键词:电力法律法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

作者简介:刘文静(1986-),女,河北张家口人,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助教;沈娜(1984-),女,湖北武汉人,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电气工程学院,讲师。(广东 广州 510800)

基金项目:本文系结合广东经济对电力工程与管理专业的探索与实践(项目编号:JY130301)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4)06-0044-02

随着电力行业的不断发展以及电力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与电力相关的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电力行业需要既懂电力相关知识,又熟知电力相关法律法规的复合型人才。“电力法律法规”是一门讲授电力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课程,同时也是电力相关专业课程体系中一门重要的基础课。该课程以“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电力工程基础”为先修课程,究其原因之一是对于电力相关纠纷的处理,往往涉及多个法律条文,对于一个案例,需要将电力法律法规与其他法律法规相互协调、补充才能够处理。因此,在学习电力相关条例法规的同时,也要掌握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其次,学习该门课程需要具备一定的电力专业知识,对电力相关企业的生产、运营、管理以及后期维护等方面有细致的了解,能够理解学习中所遇到的专业词汇,因此,电力工程基础作为先行课必不可少,可帮助学生能够更好理解法规与分析案例。作为一门理解性及记忆性为主的课程,为了让学生在有限的学时中能够尽快掌握,在理论分析与实践应用两个方面的能力都有所提高,笔者从课程内容体系安排和教学方式等方面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和研究。

一、课程教学内容安排

本课程所选用教材是由高汝武主编,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的电气类精品规划教材,[1]主要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与基本法律、电力法律法规和电力法律法规案例分析两部分。本课程共安排48个学时,其中法律基础部分所占比重较小,共12个课时,电力法律法规与案例分析是本课程的重点部分,共36个课时。基础法律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回顾、电力法律基本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合同法、劳动法、民事诉讼法;电力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细则)、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供电营业规则、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教材中某些条例对于现今的电力市场情况显得有些滞后,如电力监督委员会已经撤销,并入能源局,讲解时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正、补充。

案例则融入到电力相关法规条例中进行分析讲解,课本中所涉及的案例包括窃电、偷盗贩卖电力设备、拖欠电费、违章用电、计量装置失准引起的纠纷、供电质量不合格导致顾客损失、触电造成人身伤害等常见的电力纠纷案件,对于这些案件,如涉案较轻,可视为一般的民事案件进行处理,可将电力法规结合基础法律进行分析;如涉案较重,例如窃电达到一定的数额,则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刑法进行分析。通过学习法规,分析案例,使得学生认识到今后从事此行业所要面对的问题,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应对突发事件,维护合法权益。

二、教学方法

1.传统教学模式弊端分析

传统老师讲授,学生接受的教学模式,致使大多数学生逐渐养成不主动思考问题的坏习惯,成为被动接受知识的读书机器,这种教学方法不仅束缚了学生的思维发展,也使学生渐渐丧失学习的主动性,从而限制了学生的想象能力和创新精神。对工科生来说,电力法律法规是偏文的课程,认为国家制定的法律没有必要思考为何这样制定,如何使用,只要背诵即可。并且对于此类课程,没有复杂的公式推导和计算,学生往往并不担心看不懂,只要在考前突击,就可以通过。如果按照常规方法机械教条地教授,学生容易出现懈怠、注意力不集中,甚至缺勤或者溜号现象。所以,如何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让学生主动学习,成为教学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2.新教学方法

为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生学习热情,也为了更好地帮助学生理解相关法律条例的内涵,从而能够学以致用。在教学方式上摒弃照本宣科,死记硬背,采用案例分析、提问兼自由讨论、现场模拟等方式,让学生在讨论与实践过程中掌握所学知识。

(1)案例分析法。首先在案例选取时,要精心挑选,因为过于简单的案例难以提起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一些稍难或是电力企业实际发生的事情,学生往往会很注意听。[2]

其次,案例选取应贴切实际,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性,适当地循序渐进地提问可以更好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比如针对抄表收费时遇到铅封开启或者电表反转情况,假设你是抄表员,该如何处理?学生的回答通常都是报告上级或者报警。此时,可以继续提问:在上级或者警察到来之前,可能会出现什么情况?引导学生主动思考。如此反复,课堂气氛较好,学生积极性也有所提高,对于所学知识印象也较深刻。

(2)提问兼自由讨论法。选取具有争议性的案例,启发学生进行思考和讨论,拓宽学生的想象力。当讲到《电力法》中第一章第三条规定电力事业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开发电源,兴办电力生产企业。引出山东首富张士平的山东魏桥创业集团自建发电厂的案例,[3]让学生分析该事件的利弊。将学生分组,进行自由讨论,并且派代表上讲台陈述观点,其他同学可以就其观点进行提问,同组同学可以协助回答。每个同学都是课堂的主角,场面十分激烈,课堂气氛十分轻松,活跃。讨论结束,教师可以进行总结,让学生认识到目前我国电力体制的弊端,改革之路势在必行,引导同学们进行更加深入的思考。

(3)现场模拟法。该方法的应用要提前布置,需要学生提前复习、预习相关知识,做足充分的准备,才可以实施。如讲解电力法中常见的窃电及处罚案例时,将课堂设置为临时法庭,按照实际庭审程序进行模拟审判,参与庭审的学生需复习基础法律中民事诉讼的审判、执行程序,对自己所扮演角色(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等)的职责熟记于心,根据相关法律条例,分析处理窃电问题,要能判定属于哪种类型的窃电并且能够根据窃电数额进行判决。老师则在庭审中出现卡壳时给予一定的提示,剩余学生则作为旁听人员,在庭审结束时候,为各个参与者打分,并提出一些建议或意见。

把法庭审判搬到课堂上来,这种教学方式比较新颖,学生非常喜欢,课堂气氛轻松活跃。庭审过程也比较顺利,说明学生在课下做了充分准备,提高了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但是该方法的使用一学期1~2次为宜,次数太多学生会反感。适当应用此法可有效提高教学质量,激发学生学习热情。

三、教学效果

1.课堂氛围

传统的教学方式,课堂氛围较为沉闷,采用案例分析、提问兼自由讨论和现场模拟方法,课堂氛围变得轻松活跃。合适的案例可以集中学生注意力;适当的提问,可以进一步引导学生思考;一定的激励措施,如主动发言加平时分,学生的积极性会更高,积极发言,锻炼了他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与表达能力,巩固了所学法律知识。

2.作业反馈

该课程所布置的作业,主要是一些现实生活中常见案例,让学生结合课上所学知识进行分析。从学生的作业中可以看出,抄袭现象较少,大部分学生都是通过自己思考,从理性角度运用所学法律条例,对所给的案例进行分析,并且分析较为全面,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很大提高。

3.考试成绩

考试是对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综合运用能力的检验,而不是课堂教学内容的简单重复。所以考试题目以理解分析为主,记忆性题目为辅,难度适中。在期末考试中,通过率100%,并且有一半人在80分及以上,总体考试成绩良好。

参考文献:

[1]高汝武,李光.电力法律法规与案例分析[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

教育法法律法规范文4

关键词:项目教学法;旅游政策与法规;教学模式;运用

一.项目化课程体系

项目教学法是通过实施完整的项目而进行的教学活动,教学的目的是将课堂教学中理论与实践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掘学生的创造潜能,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这种教学方法使教学目的更加明确,课堂更加活跃,教学主体互动增强,教学效果更加明显。

笔者从事高职教育的教学工作,经过长期的《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的教学和研究中,发现将项目教学法运用于课程可以更好整合课程的教学资源,突出课程教学主线,简化繁杂和臃肿的教学内容,使教学思路更加清晰。

本课程采用的教材为浙江省旅游局主编的《旅游政策与法规》,共分为十四章,采用项目教学法后,笔者将已有的十四章分为五个项目:一、国家政策;二、法律基础知识;三、旅游法规制度;四、其他旅游法律规定;五、浙江省旅游管理法规制度。

五个项目各自的子任务分为:项目一(国家政策)包含:任务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任务2——我国的基本国策,任务3——外交政策与旅游文明公约;项目二(法律基础知识)包含:任务1——宪法法律制度,任务2——民事法律制度,任务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项目三(旅游法规制度)包含:任务1——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任务2——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任务3——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项目四(其他旅游法律规定)包含:任务1——旅游饭店管理法规制度,任务2——旅游安全管理法规制度,任务3——旅游者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制度,任务4——旅游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制度,任务5——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项目五(浙江省旅游管理法规制度)包含:任务——浙江省旅游管理法规制度。

二.教学模式设计与创新

高职教育体现“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职业教育目标,要求教学内容符合社会岗位的需求。结合本课程在专业学习中的地位和就业岗位对其的需求,本课程的项目化教学在教学模式设计上,体现如下的特点:

(一)教学过程突出“能力本位”的理念。改变过去重理论的单一教学模式,在本课程的项目化教学中,每个项目和任务都有其明确的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每单元注重课堂知识的教授和能力的训练,变教师为主导、教授为主攻的传统思路转以学生为主体、能力发展为根本的方向。突出能力目标,建立合适的项目任务训练学生的能力,提升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

(二)形成各项目,建立各子任务。形成课程项目主导,以项目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改变过去《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严密的章节逻辑性,形成当前主题突出的项目任务(五个大项目十五个子任务),增强学生对职业的理解,使理论的抽象变为岗位需求(导游等工作岗位)的具体。教师与学生角色由以前的单向交流转变为现在的双向沟通。项目化教学的学习过程其实就是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是学生能力逐步提升的过程,可以直接反映学生的学习效果,因此,与传统的教学模式不一样,项目化教学效果的评价注重过程性和阶段性反馈。

(三)强化实训地点。本课程过去的教学地点比较单一,以课堂为主,项目化教学前提下,要求课堂与实训地点充分结合,并且要淡化两点的界限,每个项目都体现出了能力的训练,而这要借助于我们已有的教室、旅行社和导游实训室、校外实践基地,比如:我们有一个实践环节是“法律宣传实训”,结合上半年的“3.15”和下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在当地的社区和广场进行以小组为单位的“法律宣传实训”,将自己的法律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学以致用,为广大市民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和咨询。课程教学中同时要积极与校外企业、校外专家一起开发本课程,帮助本课程的深层建设。

三.教学方法多样

以项目教学为主线,课程采用案例分析、分组讨论、角色扮演等教学方法,充分发挥学生主体积极性,提高学习有效性。主要有:

(一) 小组教学法

把授课班级的学生分成6-10人为一学习小组,有专人负责,结合课程的课堂学习、案例收集整理、实训实习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

(二)案例教学

全程融入当前旅行社企业的经典案例和热点案例。把案例搬进课堂的同时,结合课程教学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发生的案例进行教学分析、比较、剖析,使案例分析法生动、形象,具有极强的时代感,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达到课堂教学与实践的结合,使学生从中得到深刻的体会和领悟。

(三)情景模拟教学

以调动学生积极性为核心,以模拟实践教学为主线,采用校内实训室、校外实训基地,模拟行业工作岗位的活动场景,以学生自由收集经典案例和材料等形式,把所学的知识融化、演绎为专业内涵,转化成学生们在今后工作岗位中能够应用和实践的能力。

(四)项目导向教学

设计教学项目,突出实践性和可操作性,课堂运用中,将项目以子任务的方式展开,强调由简转难,实现教、学、做一体化,在项目导向过程中,始终突出学生主体参与,综合运用上述小组、案例、情景模拟等多种方法,提升学生的能力。

四.运用现代技术方法

本课程在教学中运用多媒体技术教学。借助多媒体、网络、旅行社和导游实训室、旅游俱乐部和校外实训基地,在上课过程中,运用PPT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工作道具,使内容直观生动形象,可以增大讲课的容量,也可以突破只讲理论逻辑的传统思路,有利于构建全新的现代学习环境。

五.几点思考

今后,本课程实施项目教学法在以下几点上要更加突出:(1)继续探索更加合理的项目化课程体系,建立时代和岗位所需的合适的项目任务。(2)整合师资队伍,形成项目课程开发团队。(3)加强课程实践地点的建设,实现课堂和实训地点的一体化教学。

参考文献:

[1]周崴.《旅游政策法规》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的探讨[J]. 陕西教育(高教版). 2008 (12)

[2]邓志刚.浅谈《旅游政策法规》的教学方法[J]. 职业. 2009 (24)

[3]罗朝霞.高职院校《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教学浅析[J]. 经济师. 2009 (11)

[4]张启.《旅游政策与法规》教学改革探析[J]. 时代金融. 2009 (09)

[5]应力恒.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项目化教学改革[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8(22)

教育法法律法规范文5

论文关键词:天津职业教育;发展规律;意义

近代百年看天津,天津自近代以来,各项事业均走在全国的前列,教育更是敢为天下先,在较多方面都起到了示范带头的作用。天津的职业教育起步早,发展速度快,从近代时期的各类专业学堂,到建国初期的“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到职业教育在新世纪的高速发展,尤其是2006年天津市委与教育部合作共建国家职业教育试验区,天津的职业教育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现在天津本着先行先试的原则,进行一系列的职业教育体制改革、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试验,为全国职业教育的长远发展提供了借鉴。

规律来源于实践,具体地讲,职业教育的规律来源于职业教育实践,从职业教育发展历史切入,是我们探究职业教育与外部联系的重要途径。运用历史视角,探究职业教育与外部条件的历史变化,揭示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律,对于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一、经济振兴离不开职业教育的发展

职业教育伴随着经济振兴而发展,并且职业教育的发展壮大进一步促进了经济的振兴。从世界范围来看,职业教育的发展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的社会文明程度和现代化程度。职业教育将时代前沿的科学技术,生产技能传授给学习者,培养出符合时代要求的合格的优质人才。将潜在的劳动力转变成为现实的技术劳动力,将庞大的人口资源转变成为巨大的人力资源,丰富我国的人才储备,从而促进经济的振兴发展。天津的职业教育和天津的近代工业是同步兴起的,正是由于这种职业教育与近代工业的结合,促成了近代天津的经济高速发展,经济地位日益攀升。所以说,职业教育的发展是经济振兴的必由之路。

二、技术进步和社会需要是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根本动力

科学技术的发展制约着职业教育的发展水平,在农业社会,生产技术简单,劳动者所需要的生产技能在劳动中就可获得。随着大机器生产的快速发展,单独依靠在生产过程中自发学习远远不够,只有独立于生产劳动之外的学习过程才能适应新的需要。当科技成果超越人们日常生活经验所能达到的高度后,人们想要掌握这些科技,就需要接受相应的职业教育。蒸汽机的发明,引发了纺织、冶铁、采矿等领域的技术革命,推动了工业革命,带动了职业教育发展。科技的进步也导致了社会对人才结构需求的变化,社会对人才结构需求,也需要通过职业教育这一途径来满足。我国的职业教育是伴随着共同进行的,引入的西方技术还需要有懂技术的人去操作,社会需要这样的人才,我国近代的职业教育便应运而生。当前我国经济建设对大量人才的迫切需求,也是带动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政府推动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

古今中外职业教育的兴衰都受到政治和政策的影响,与政府的干预有直接的关系。政府通过颁布法令、政策等,可以对职业教育促进和规范。政府的重视有利于职业教育经费的保障,从而保证推进职业教育所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总而言之,政府鼓励职业教育便会获得大的发展。从“西学东渐”政府倡导培养新式人才,到建国后“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的推行,再到今天的“国家职业教育试验区”,无一不体现了政府在职业教育发展中巨大的推动作用。职业教育培养的大量人才最根本上是有利于国家繁荣、社会发展的,所以,在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发展这个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

四、统一协调下的多元化办学主体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

教育法法律法规范文6

问:近日,教育部印发了《指南》,请您谈谈制定《指南》的背景和意义。

答:人生百年,立于幼学。学龄前阶段是人生最重要的启蒙时期,科学的学前教育对人的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教育规划纲要确定了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学前教育“国十条”),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重大举措,各地以县为单位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成就。

在学前教育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新阶段,研究制定《指南》,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学前教育“国十条”的重要举措。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国十条”明确要求“国家颁布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南》的印发对于有效转变公众的教育观念,提高广大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质和家长的科学育儿能力,防止和克服“小学化”倾向,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问:据了解,《指南》的研制工作经历了几年的时间,能否请您介绍一下《指南》的研制过程?

答:《指南》的研制工作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是文献研究。从2006年起,参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遍及全球”项目,与40个发展中国家同步启动研发工作。借助这一国际交流平台,专家组分析比较了美、英、德、法等13个国家早期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标准)的文本结构和内容框架,并先后多次邀请国际知名专家来华交流。同时,认真总结了国内有关经验,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有关幼儿发展方面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进行了全面梳理。

二是效度检验。专家组利用两年的时间,对《指南》初稿进行了严格的内容效度和年龄效度检验。内容效度检验广泛征求了100多位学前教育、儿童心理领域专家及120名有实践经验的幼儿园园长、教师和家长的意见,目的是检验《指南》的内容是否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的主要方面。年龄效度检验先后在全国东中西部抽取6个省(区),30个县(区)的4、5、6足岁幼儿各1200名,共3600名幼儿及其家长作为测查对象,目的是确定《指南》中各年龄段目标的难易程度是否恰当。

三是三次集中征求意见。先后两次面向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师范院校征求意见。2012年5~6月,在教育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大媒体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报道,连续多日展开广泛讨论,百度搜索以《指南》为词条的查询量在上网一周内达到4010万次,社会各界反响强烈。教育部收到邮件和书面反馈意见200余份。整体上看,《指南》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肯定,普遍认为《指南》的针对性、时效性、操作性强,不仅对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质,也对转变广大家长的教育观念,提高其科学育儿能力,引导舆论宣传提供了权威性的指导资料。

四是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审议。2012年7月,教育部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成立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对《指南》进行了审议,一致认为《指南》内容科学准确、系统全面,有关建议针对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和误区,有较强的前瞻性、指向性和可操作性。

问:请您介绍一下《指南》的基本框架。

答:《指南》从五个领域描述幼儿学习与发展,分别是: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每个领域按照幼儿学习与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划分为若干方面。每个方面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学习与发展目标,分别对3~4岁、4~5岁、5~6岁三个年龄段末期幼儿应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可以达到什么发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共32个目标。二是教育建议,根据幼儿的学习与发展目标,针对当前学前教育普遍存在的困惑和误区,列举了一些能够有效帮助和促进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教育途径与方法,同时也指出了错误做法对幼儿终身发展的危害,为广大家长和幼儿园教师提供了具体、可操作的指导,共87条教育建议。

问:《指南》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很多家长非常关注语言领域和科学领域,请您简要介绍这两个领域的主要内容。

答:语言领域从倾听与表达、阅读与书写准备两个方面,提出6个目标。强调语言领域重点在于培养幼儿的口语交流能力,培养幼儿的阅读兴趣、习惯以及初步的阅读理解能力。在教育建议方面,强调要积极为幼儿提供与同伴和成人交流的机会,提供丰富、适宜的低幼读物,经常和幼儿一起看图书、讲故事。强调要在生活情境和阅读活动中萌发幼儿对文字的兴趣,反对通过机械记忆和强化训练过早识字。

科学领域从科学探究和数学认知两个方面,提出6个目标。强调幼儿的科学学习应注重激发幼儿的探究兴趣,体验探究过程,培养初步的探究能力;幼儿的数学学习应注重在生活和游戏中感知数学的有用和有趣,初步理解数量关系、形状与空间关系,培养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在教育建议方面,强调成人要善于发现和保护幼儿的好奇心、求知欲,注重探究过程,引导幼儿通过观察、比较、操作、实验等方法,学习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反对提前学习小学教育内容,反对强化训练某些知识和技能。

问:请您概括介绍一下其他三个领域着重强调了哪些方面。

答:健康领域从幼儿身心状况、动作发展、生活习惯与生活能力三个方面,着重强调了三点:一是幼儿积极、健康的身心状况不仅是身体健康,也包括心理健康;二是身体动作和手的精细动作发展;三是具有良好的生活与卫生习惯、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建议要为幼儿提供合理均衡的营养、充足的睡眠、适宜的锻炼和有规律的生活,让幼儿充分感受到亲情和关爱,保持愉快的情绪,形成安全感和信赖感。反对成人过度保护和包办代替,养成幼儿过于依赖的不良习惯。

社会领域从人际交往和社会适应两个方面,着重强调了三点:一是培养幼儿的交往愿望与交往能力;二是学习自尊、自主和自信;三是关心和尊重他人,逐步适应群体生活,遵守基本的行为规范。建议要为幼儿创设温暖、关爱和平等的家庭和集体生活氛围,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同伴关系和师生关系。强调幼儿的社会性是在日常生活和游戏中通过观察和模仿潜移默化地发展起来的,成人的榜样作用至关重要。

艺术领域从感受与欣赏、表现与创造两个方面,强调让幼儿学会发现和感受自然界与生活中美的事物,让幼儿欣赏多种艺术形式和作品,萌发对美的感受和体验;鼓励和支持幼儿自发的艺术表现和创造,培养初步的艺术表现能力与创造能力。在教育建议方面,着重强调要在日常生活中萌发幼儿对美的感受和体验;要充分理解和尊重幼儿的艺术想象、表现和创造,不用成人的审美标准去评判幼儿,不追求技能训练。

问:请您介绍一下《指南》突出强调了哪些教育理念?

答:《指南》既适用于幼儿园教师,也适用于广大家长,操作性和实用性都很强,着重强调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教育理念:

1.幼儿是积极主动的学习者。促进幼儿学习与发展最重要的是要为幼儿创造机会和条件,注重激发和保护幼儿的求知欲和学习兴趣,调动幼儿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支持和引导幼儿去主动探究和学习。

2.珍惜童年生活的独特价值。要充分认识生活和游戏对幼儿成长的教育价值,把握蕴含其中的教育契机,让幼儿在生活中,在与同伴和成人的交往中感知体验、分享合作、享受快乐。

3.尊重幼儿的学习方式和学习特点。要最大限度地满足和支持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的需要,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

4.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幼儿的学习方式和发展速度各有不同,在不同学习与发展领域的表现也存在明显差异。孩子年龄越小,个体差异就越明显。成人不应要求孩子在统一的时间达到相同的水平,应允许幼儿按照自身的速度和方式达到《指南》所呈现的发展阶梯,不用一把尺子衡量所有幼儿。

5.重视家园共育。强调要重视家庭教育对幼儿终身学习和发展的重要影响,倡导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创设平等、温馨的家庭环境,注重家长对孩子言传身教和潜移默化的影响。只有家长和幼儿园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地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否则就会事倍功半。

问:《指南》对幼儿的学习与发展提出了非常具体的目标和教育建议,教师和家长在运用《指南》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考虑到幼儿发展的速度和在各领域的表现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学习和运用《指南》时,最重要的是融会贯通地理解《指南》所倡导的理念,用正确的态度和行为去关心幼儿、观察幼儿、理解幼儿、尊重幼儿,遵循幼儿的成长规律和年龄特点,为幼儿成长创设宽松、适宜的条件和环境,因势利导,因材施教。运用《指南》时要特别注意几点:

1.《指南》提供的幼儿学习与发展目标和典型表现是家长和教师观察了解幼儿的参照,但不是评价和衡量幼儿发展快与慢、好与差的标尺,不能简单地对照指标评判幼儿,更不能将《指南》作为分领域训练的清单,为追求达标而对幼儿进行强化训练。

2.《指南》有助于帮助家长和教师根据每个幼儿的特点,确定适合其身心状况的合理发展目标,但《指南》中的各学习与发展目标不能简单、直接地用作幼儿园的具体教育活动目标和活动内容,应该根据幼儿的兴趣和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目标,选择活动内容,提供丰富、适宜的玩教具和游戏材料,并善于把握蕴含其中的教育契机,促进每个幼儿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3.要从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角度,理解和运用《指南》各领域的目标及要求,注重各领域之间和目标之间的相互渗透和整合,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协调发展,绝不能片面强调和追求幼儿在某一方面和几个方面的发展。

问:《指南》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得到广大家长的广泛关注和充分肯定,也有少数家长认为目前小学择校和禁而不止的入学考试将影响《指南》的实施,担心孩子会输在起跑线上。您怎么看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