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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律培训范文1
[关键词] 护理实践;法律意识;权益保护
[中图分类号] R47[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3-7210(2010)03(b)-110-02
在社会法制、文化、经济环境的进步和发展的过程中,处在改革浪尖而备受关注的医疗行业,医患关系发生着耐人寻味的变化。随着人们法律意识及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及医患矛盾的升级,医疗纠纷呈上升趋势[1],但又同时表现出“高权利-低容忍”现象。护理工作直接涉及患者的治疗和康复的切身利益,稍有疏忽,难免发生医疗纠纷[2]。在护理实践中,相对于患者强烈的权利意识,护理人员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漠的问题,特别是缺乏与护理有关的法律知识[3]。因此,增强护理人员法律意识,规范护理行为,维护患者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医疗纠纷,维护医院的医疗秩序和健康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1护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的主要原因
1.1观念滞后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已成为现代医院管理的基本模式。由于文化素质及经济水平的提高,患者对医院的整体服务及护理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治疗及护理的过程中,患者不再言听计从,其参与意识、监督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医护人员只是平等主体间医疗服务合同关系的一方、是患者的医疗消费服务的提供者,而不再享有优越感。观念的滞后将使我们处于被动的地位。
1.2注重工作任务的完成
由于临床护理工作任务重,人员配备又往往不足,加之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需要及时补充新的知识。注重工作任务的完成和新知识的学习而轻于法律知识的自觉学习,忽略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
1.3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机会少
传统的医学教育着重于医学知识、护理技能的教育培训,轻于法律、伦理道德方面的教育,工作后的继续教育也未能及时充实法律知识的缺失。以至在职业行为中不明晰自己的法律责任、权力、义务,一旦出现纠纷,就处于不利地位。
1.4麻痹心理
认为法律只是个概念,与自己有距离,不用刻意去学习,只要工作完成了,与法律有关的事不会找到自己头上,忽视了工作中的潜在性法律问题,以至于纠纷在意想不到时发生。
2.1是保障护理安全的基础
护理安全与患者的健康和生命息息相关,稍有疏忽就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扩大了医疗事故的内涵,因此护士不但要熟练掌握和严格执行护理技术和操作规程,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还要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律意识及风险防范意识,规范护理行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注重细节管理,重视护理工作中存在的潜在性法律问题,杜绝和减少不安全因素发生,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
2.2是医院健康发展的需要
护理工作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护患纠纷会严重扰乱医院的工作秩序。但是随着医学的发展,护理服务的领域也不断扩展,增加了护理工作的不安全因素,随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广泛。因此护理人员不但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及高水平的技能,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更要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规避护理风险意识,减少纠纷发生,以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和健康发展。
2.3是确保患者权益的需要
患者是特殊的消费者,付费就医标志着与医院建立了合同关系,彼此具有了权利和义务,患者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随着医疗服务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对医疗服务需求的期望值越来越高[4],“期待利益的丧失可能会引发纠纷矛盾”。护士与患者接触时间最多,患者所接受的服务主要由护士来完成,这就要求护士增强法律意识,在制订护理计划或进行护理活动时,懂得如何尊重和维护患者的权利,对护理行为中可能产生的法律关系及后果要有预见性,自觉地将规章制度当作法律意义中的义务去履行,“慎独”自律,主动防范纠纷发生,确保患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4是保证护理人员自身利益的需要
对于患者不断增强的运用法律手段衡量医疗护理行为和后果的意识和维权意识,护理人员必须增强法律意识,以积极的态度面对挑战,这也是保护自身利益、减少损失的需要。护理工作科学性强、服务性强。而现代医学发展是建立在高成本高投入的基础上的,患者的不堪重负会以某种方式转化为医疗纠纷。因此,护理行为即使无过错,也可能发生纠纷。在护理实践中护士要强化法律意识,要不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明晰责任、权利和义务,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慎独”的职业道德。即使出现纠纷,也会有意识地有效保护现场和医疗护理文书及抢救用物等证据,在处理时就会有理有据,从容冷静,依据法律法规提出免责或减轻责任的理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5护理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强化法律意识的必要性
护士既是医生的合作者也是病情观察的先行者和医嘱的具体执行者。准确、及时、完善的护理记录,审慎、细致、耐心的言行,周到、科学、严谨的护理服务不仅是护理专业的基本要求,更重要的是强化法律意识的真实体现。工作中,观察到患者病情变化,要及时通知医生,不得擅自处理。执行医嘱时如有疑问要及时与医师沟通,护士有权拒绝执行错误医嘱,否则,因此对患者造成伤害或引起严重后果的,护士要与医师共同承担法律责任。但无故不执行医嘱或篡改医嘱,均属违法行为。护理专业在发展和提高的实践中,无论内容和形式上都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新的挑战。因此,要明确护理工作的基本职责,树立和强化法律观念,规范护理行为,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的医疗形势,降低护理风险,防范护理纠纷。
3讨论
在医疗改革进程不断加快及相关法律不断完善的现今,医疗护理工作也将逐渐进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阶段。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都将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面对日益严峻的医疗形势,在护理实践中,一方面要忠实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的基本职责,另一方面要学法、懂法、用法,增强法律观念,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培养护士化解风险的能力[5],一旦出现纠纷,能够明晰护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用法律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石俊华.医事法学[M].成都: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441-443.
[2]熊晓美,熊诗华,张胜芝,等.新形势下增强护士法律意识的思考[J].护理学杂志,2000,15(12):753.
[3]杜治政.护理学新论[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1:533,544.
[4]毛惠芳,裘丽君.护患交流中的换位思考[J].实用护理杂志,2003,19(8):67.
强化法律培训范文2
一、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1、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决策程序,对涉及全县发展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等都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逐步推行行政决策跟踪评估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监督和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律论证职责,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2、认真实施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根据依法行政考核细则,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落实日常依法行政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等内容。加大推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力度,创新公开形式,充实公开内容。坚持每季度政府信息公开督查通报制度,健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4、抓好制度落实。切实把实施《市推进依法行政若干制度规定》作为政府法制工作的总抓手,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立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依法行政进程,选择实际需要、条件具备、调研成熟的制度施行,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
5、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以全面贯彻《省行政程序规定》为契机,履行好规范性文件管理职责,着力做好县政府及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编号工作,定期公布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目录。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指导和协调。
6、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明确文件审查方式和重点,强化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事前合法性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事后备案,突出对增设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事项的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理、有效。加强对政府部门法制机构的业务指导,强化法制机构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职责。
7、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统一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文本格式,完善备案文件档案。继续落实规范性文件目录季报和备案文件目录公布制度,促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及时准确。
三、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8、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督促行政执法部门逐步完善行政执法告知、听证等制度。不定期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促进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9、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编码管理制度,继续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按法定程序设定的登记、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管理措施一律予以取消。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10、做好行政处罚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做好行政处罚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逐步运用行政执法电子化、数字化等科技手段。建设行政处罚业务应用系统,逐步实行行政处罚业务网上运行,达到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等要素数据化、标准化和流程可控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工作质量。
1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证件网上管理,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申领、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12、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积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规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坚持疑难复杂案件集体会办制度。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善于运用行政复议手段解决各类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
13、全面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高度重视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切实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认真研究行政诉讼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支持和配合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增强行政领导依法行政意识、能力和水平。
14、积极探索新时期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继续做好和行政复议有机结合工作,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产生。
五、强化法制宣传培训和队伍建设
15、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加大对全县法制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政府法制宣传网络建设,建立与各行政机关的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机制,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工作。
16、努力做好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强化法制信息报送工作,根据政府法制工作动态,及时向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和市政府法制办报送高质量工作信息。
强化法律培训范文3
关键词: 护理安全 剖析 应对
护理安全是指在护理活动中无护理并发症、差错、事故及纠纷,涉及到参与护理活动的每个人员及各个环节。定义拓展为病人在整个治疗过程中的身心始终处于接受治疗和护理的良好状态,并得到适当及时的治疗和护理,未发生任何医源性疾患和不良事件,比较顺利地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从而重建健康。护理安全是管理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病人的健康和生命,如何面对和解决护理安全中存在的问题是摆在每位护理工作者面前的首要问题,值得我们思考和探索。
1 护理安全现状剖析
1.1 目前,护理安全高要求和护理风险低意识形成反差。随着社会发展,人们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对护理要求越来越高。在医疗护理过程中,一旦病人认为损害到个人利益,产生投诉动机和行为,并会更多地运用法律程序来处理各种纠纷和差错事故,而护理人员意识还停留在原有水平,法律观念淡漠,自我保护意识差,缺乏医疗差错、事故发生的预见性能力。因此强化法律知识教育、培养风险意识势在必行。
1.2 人员因素:从业人员年龄偏低,护理经验不足,年轻护士看不到安全隐患;部分护士不安心本职工作或不思进取,难以保证较强的责任心;专业技术水平低下、服务行为不规范等,均是发生护理安全问题的重要因素。
1.3 管理因素:医院从成本角度考虑,护士编制不足,导致人力资源缺乏,一些能力不强、经验不足的护士被迫推上需要更高能力、更多经验的岗位;临床大量临时护士,流动性强,造成护理队伍不稳定等,使护理不安全因素增加;护理安全制度不完整或贯彻不严,查对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交接班制度等落实不到位,管理质量控制不得力等,也是发生医疗纠纷和事故的主要原因。
1.4 护理安全因素不断延伸 近年来,非护理人员操作不慎所致的护理安全纠纷有上升趋势,护理安全因素在不断放大,如病人跌倒、住院病人擅自回家发生意外、病人在院期间自杀、以及医院环境、设备等各种因素越来越多的成为纠纷的原因。
1.5 护理工作限定范围不清晰,护理工作具体应该做哪些,哪些是护士不应该做的,比如存在护士摆口服药、收费操作等,不能很好限定。
2 应对方法
结合护理安全的现状,我们采取相对应措施。
2.1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护理质量控制体系,加强监控力度。
2.1.1 护理部实行垂直管理,使护理从属于医疗的不利因素得到纠正,建立护理部—科系—科(质控小组),三级质控组织,各级组织职责明确,定期进行活动,找出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讨论,制定改进措施,并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互通信息,互相借鉴,使不安全因素成为每位护理人员的警钟。
2.1.2 建立建全各项安全保障制度。依据医疗卫生事业的要求,对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制定了《病人安全防范制度》、《护理风险防范措施》、《各类风险预案》等制度,使护士掌握处理风险的措施,提高风险意识。
2.1.3 注重关键环节质量控制,提高护理质量 护理质量是护理安全管理中形成的客观表现,是护理工作的核心,在保证护理结果的同时,必须重视关键环节的过程管理,比如制定转入、转出病人流程,出、入院服务流程、危重患者安全管理,为防止皮肤护理中易出现的纠纷问题,实行自带压疮上报制度、“压疮危险评估流程”等,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2 加强从业人员法制教育和风险防范意识教育 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法》等卫生法规纳入护士培训计划,并认真落实。树立依法施护、知法守法观念,用法制来规范护理行为,强化法律意识,培养自我保护和风险防范能力,适应现代社会和护理事业发展的需要,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病人及护士自身的利益。
2.3 增强护理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2.3.1 加强人员素质培训,培养护士敬业、奉献精神,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增强责任感,转变服务观念。管理者应实行科学、人文管理,使护士热爱护理专业,身心健康得到保障。
2.3.2 对各级护理人员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系统化培训,重视专业理论和技能培训,对年轻护士加强“三基”培训和考核,鼓励参加继续教育,送护士参加进修、外出学习等,了解国内外新知识、新动态、新观念。
强化法律培训范文4
农村基层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领导体制有待强化。作为总揽全域法治建设的领导机构,部分县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区司法局,具体业务主要由司法局宣传股承担。领导机构设置层级偏低,缺乏整合资源推进工作的权威和基本条件,实际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二是“不信法”问题突出。一些涉农纠纷当事人抓住部分领导怕访、息访的心理,无理缠访,而一些领导干部习惯“花钱息访”,而不是依法解决,在某种程度上损害了法制权威,助长了“不信法”现象。
三是专业人才严重匮乏。编制紧张,多年没有引进专业人才,导致县区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人员普遍老化;公安一线人才青黄不接,治安执法更多依赖协警,但协警无执法权,使治安案件很难在第一时间有效解决。对律师而言,贫困地区案源偏少、标的小,难以吸引优秀法律人才。
四是财政投入严重不足。一些贫困县财力紧张,法治建设经费主要依靠财政转移支付,特别是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缺口很大,无法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涉农纠纷都能获得法律援助。针对涉农纠纷中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缺乏有效的司法救助。相对于类似涉农纠纷通过渠道获得的救济和支持而言,司法救助力度过小。
五是农村基层干部法治观念薄弱。随着财政支持“三农”力度不断加大,规范使用和管理支农资金,贯彻落实涉农政策法规的要求不断提升。部分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干部法制素养不高,法治意识不强,在有些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如征地、社保等政策执行方面不够规范,在处理社会矛盾纠纷中缺乏运用法律手段的意识和能力。
针对这些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农村法治建设:
一是理顺农村基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省上出台文件,对各地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构设置、组织运转、监督考核等做出统一要求。领导小组组长原则上应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常设工作机构设在县区党委或政府办公室,负责整个普法工作的具体事务。县区政府年度工作报告中应专设法治建设相关内容。加强各级人大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监督考核。
二是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加大政府向基层法律服务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将能够委托中介组织承担的农村法治建设任务,按照招标法和政府采购规范面向社会招标。
三是增加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经费预算。根据上一年度政府财政支出情况,确定下一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法律援助财政经费,实现应援尽援。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发挥对涉农纠纷受害方有效帮扶作用。
四是创新农村法治宣传方式。围绕典型案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平台、微信微博等开展深入宣传,设置法治咨询热线,引导群众掌握法律知识,运用法律途径解决社会纠纷。
五是抓住“两个关键少数”。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法律素B和依法行政的培训与考核,重点监督重大纠纷处理、涉农资金使用、重要村务决策等关键环节。加强对案件中无理缠访者的说服、教育和依法处理,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有效解决“不信法”问题。
强化法律培训范文5
一、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及落实,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护理部根据医院要求,结合护理质量考核标准和医院感染考核标准,进一步细化护理质量考核标准和院感考核标准,按照制度严格执行。
二、以病人为中心,提倡人性化服务,提高人性化服务的理念,继续发扬医院的优质服务品牌,优化护理队伍,规范医疗行为,加强护患沟通,让护士的行为与尽职精神对口腔事业的发展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三、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护士的整体素养
上半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加强护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训练和能力素质建设,提高临床护理质量水平,进行了三基三严的培训。组织全体护理人员进行无菌技术操作的培训,包括:无菌持物钳的使用、无菌储槽的使用、无菌棉球缸的使用、无菌橱的使用,并随时检查。对各科医护人员进行穿脱隔离衣和六步洗手法的培训,操作与理论并行,根据情况逐个指导教学,效果显着。
下半年强化法律意识,关注护理安全。组织护理人员进行关于护理安全的培训。提高护士的职业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法律意识,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用法律的观念规范自己的医疗护理行为,保障患者权利,杜绝护理纠纷。
四、确保质量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
1、根据市局《护理质量控制检查标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护理部进一步完善《护理部目标管理考核标准》。每月除了全面检查以外,还专门提出一项标准作为重点检查内容,针对出现的问题作为学习培训的参考内容,弥补了临床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2、根据市局《医院感染考核标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护理部进一步完善《医院医院感染检查考核标准》。护理部每月进行一次按照考核标准对科室进行检查,严把医院感染关,杜绝交叉感染,防止医源性感染的发生,做好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及配套设施,真正做到医护患三项保护。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科室及时整改,护理部进行反馈性检查,取得了理想的成绩。
4、护理部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级护士的培训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落实护理人员理论和操作培训。组织全院护理人员业务学习12次,业务考核2次,培训率达99%,考核合格率达100%。
五、努力做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1、根据今年医院感染工作计划,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规章制度和手足口病的考试,合格率99%。组织了口腔诊疗工作中交叉感染环节及控制、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学习。护理部还邀请市疾控中心郑应良主任为我院全体医护人员、实习生作了艾滋病的防治及职业防护的专题讲课,进一步提高预防意识。
2、传染病的医院感染防治是不可忽视的环节。对医务人员进行了关于手足口病的相关知识培训及考试,合格率100%。根据上级要求设立了手足口病分诊台,配备体温计、宣传单、各种口罩等必需品;设立发热门诊并建立个人防护、病人登记等必要措施;明确传染病人的转运流程。
3、进一步规范区域名称,将科室无菌区更改为无菌物品存放处。
4、将各科室取无菌物品的方盘更换为带盖密闭容器,减少了交叉感染的途径。
5、围绕关于济南市消毒供应中心的文件评估标准,根据我院消毒供应中心实际情况进行自审,对不符合标准的环节进行了整改。
(1)完善供应中心的管理制度。
(2)选派王菁到济南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学习,并取得了压力容器操作合格证。
(3)进一步明确了去污区、检查包装区、灭菌区、无菌物品存放区的各区域名称。
(4)将工作人员的护士帽更换为一次性医用帽,配备了工作鞋。在清洗区增添了面罩、雨鞋等防护用品。出入无菌物品存放区处配备了一次性鞋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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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检验科;医疗安全;输血
临床输血是现代医学诊治疾病、抢救生命的重要医疗手段。同时输血可能引起多种输血不良反应,直接危及到患者生命,稍有不慎将可能发生无法弥补的过失[1]。检验科(血库)是涉及多学科、多技术的综合科室,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实施和技术指导,确保供血、储血、配血和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2]。如何加强检验科输血的管理,确保临床的用血安全是医务管理者和医务工作者应该重视的问题。
1强化法律意识,严格按照法律办事
1.1加强法制观念,减少医疗纠纷 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成因主要是医务人员淡薄的法制观念,因此强化法制观念,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输血安全,减少医患纠纷的根本保障。
1.2 在工作中要求每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用血制度 特别是遵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按照标准操作规程一步一步的做,并充分做好各种记录登记并归档备查,以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
2 完善科室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1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检验科输血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保证安全输血的必要措施。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成立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院分管院长、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通过参考其他医院输血科的工作,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医院检验科输血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如:临床输血管理制度,急诊输血管理制度,Rh(D)阴性患者输血管理制度,血液入库、贮存、发放制度,血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管理制度,交叉配血管理制度,交叉配血试验操作规程,ABO和Rh(D)血型鉴定操作规程,红细胞血型抗体筛选、鉴定操作规程,凝聚胺试验操作规程,微柱凝胶试验操作规程,4℃贮血冰箱操作规程、-20℃低温冰箱操作规程、温度记录,普通离心机、高速离心机、低温离心机操作规程、保养等等。
2.2 加强检验科输血的质量管理 加强检验科输血实验室建设与实验室管理,加强质量控制,积极开展新技术:严格传染病检查,保证输血安全。建立健全检验科输血质量管理体系,参加全国临床输血及本省的室间质量考评,确保输血相容性实验检测质量。配备专用血液保存箱和血浆低温保存箱、专用离心机等。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提高输血功效及成份输血。引入输血科网络化管理模式,利用网络平台优化全面管理,通过网络平台控制和规范管理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水平、效率,实现准确快捷的信息反馈,发挥其在改进工作质量、优化操作程序和质量控制等关键环节的重要作用。
2.3 科学合理用血 输血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必须全面提高输血治疗水平,但输血在某些疾病的治疗中必不可少,因此科学合理用血显得极为重要。临床医师要更新用血知识和用血观念,能不输血绝不输,能少输血绝不多输,能自身输血绝不用他人血,能成分输血绝不用全血,减少不必要的输血风险。开展自体输血,合理应用成分血,为患者提供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输血安全责任重大,事关患者生命安危,作为输血工作中极为重要的部门,检验科输血更是要把安全摆在首位,因此加强检验科输血内部管理极为重要。输血科工作者更应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提高综合素质。
3 切实做好与临床、血站、患者的沟通工作
3.1加强临床用血宣传、合理用血。输血是特殊并存在高风险的一种治疗手段,要进行科学、安全的输血,除了加强实验室本身的工作外,还应大力加强宣传力度,减少输血风险。检验科输血应是在输血管理委员会指导和监督下开展输血诊疗活动的专业科室。应积极参与临床输血方案的制定和输血疗效的判定,协助临床对有关疾病的诊断、输血治疗、科研,推广成分输血和输血新技术,科学输血、合理用血,提高输血疗效。
3.2 检验科输血与中心血站血液供求信息资源共享,中心血站不仅能及时了解医院检验科申请用血的情况、状态、追综;同时,检验科输血时也能及时了解中心血站的库存数量、品种及制品的新鲜度,也有利于医院检验科输血时对临床用血的指导。双方信息资源共享,科学、合理贮血,安全、有效用血,使采供血真正越升一个新的台阶。总之,与中心血站加强业务交流,共同做好临床输血工作,提高专业技术水平,避免由于沟通不足造成患者不必要的损失。
3.3对于患者关于输血方面的咨询,输血科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准备制作各种宣传资料向广大患者宣传输血知识;对于门诊患者的用血,不能及时供应时,也要向患者解释并留下联络方式,在准备妥当后第一时间通知患者。
4 加强学习
输血工作不仅要求本专业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还要有过硬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才能减少在工作中出现差错的概率,从而减少医疗事故和因输血引起的医疗纠纷[3]。要从多个渠道组织学习新技术、新知识,从而指导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提高我院的输血诊治水平:通过各种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派工作人员外出进修或参加全国性会议,拓展视野,接收最新的医学信息,及时更新专业知识结构,使我院检验科输血水平向全国先进的医疗水平看齐;更重要是工作中把好质量意识关,强化工作人员对安全输血的思想意识。
输血是一项复杂的医疗服务,一旦出现差错不仅危及患者的生命安全,而且还增加不少医疗纠纷或事故,因此,值得从管理和制度等多角度进行探讨,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也同时提高医务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
参考文献:
[1]杨世明.加强输血科建设及其质量管理[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1995,6(6):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