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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案例及启示范文1
[关键词] 新时期; 学生; 档案管理; 管理机制; 创新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01. 075
[中图分类号] G2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01- 0133- 01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新时期学生档案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在新时期学生档案管理工作中,为了不断适应时代的变化,要改变过去的管理机制,坚持管理创新,提高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
1 坚持在信息管理上创新
目前,部分单位的学生档案管理基本上还处于手工操作阶段,一些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没有很好地得到运用。传统的手工管理方法使工作人员劳动强度大,工作效率低,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发案卷内在的信息价值,人事档案动态管理效果甚微。因此,要从信息资源的角度看待学生人事档案,用信息管理的方法创新学生档案工作,加强对档案信息的综合分析研究和深度开发利用,实现学生档案工作从简单管理型服务向研究开发型服务的转变,进一步提高学生档案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1.1 加大硬件投入力度
改善档案工作的环境和基础设施是提高工作质量的基本保证。《学生档案工作条例》对学生档案的保管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库房面积、设施及所需器材作了具体规定,这是保证档案安全和科学管理的必备条件。要创造条件,实行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工作人员办公室“三室”分开。要配备必要设施,达到“六防”(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高温、防光)要求,特别是要在档案室配备空调、去湿机使库房内保持符合要求的温度和湿度。要配置统一的现代硬件设备,比如计算机、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扫描仪、碎纸机等设备,只有硬件到位了,才能运用计算机进行学生档案日常管理,使硬件建设跃上新的台阶。
1.2 探索建立软件管理系统
逐步探索建立学生人事档案数据库系统,充分发挥信息管理更易保存、查询、修改的优势。建立学生人事档案管理系统,通过现代硬件设备进行相应的技术处理,把考察材料、任职文件、照片等转化成电子文件,上传至学生人事档案数据库系统,实现人事档案纸质与数据格式并存,减少纸质案卷因长期使用而损坏所造成的影响;建立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将学生人事档案的一些基本信息通过专门的学生人事信息软件输入,制作形成电子档案,以便于人事信息的查阅流转;建立学生人事档案检索库和学生人事档案目录库,将管理范围内的学生档案号和档案目录全部录入库内,有效地提高查(借)阅学生档案的工作效率;建立学生人事档案网络化管理体系,实施学生人事档案的分级管理;逐层逐级建立学生人事档案局域网,实行学生档案的网络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学生档案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1.3 扩大信息采集范围
目前,学生档案信息采集大多停留在原有的基础上,远落后于时代的要求。可尝试适当扩大信息收集范围,对管理权限内的学生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习简历、奖惩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家庭成员、学习中的表现等信息,分为业绩档案、能力档案、认可档案、考察档案、成果档案等类别,经过严格审查,最后全部录入系统。要认真细致地做好采集、制作、分类、存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保证数据准确、真实、规范、统一。对变动的学生信息及时进行更新维护,做到随变随改、随动随调,确保学生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2 坚持在工作制度上创新
学生人事档案工作头绪多、琐碎繁杂,如果没有一定的制度来制约,就会无章可循。应结合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和社会现实需要,进一步完善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在落实中把好关口,不断提高档案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2.1 坚持在健全完善制度上求“全”
要编印下发学生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汇编,收集有关制度及文件装订成册,使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逐步实现制度化。要根据有关学生人事档案工作法规与有关工作条例,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完善、修订、健全学生人事档案材料的档案查(借)阅制度、收集制度、鉴别归档制度、转递制度、检查核对制度和送交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制度等,做到制度上墙、账簿成册,为规范学生档案的管理提供政策依据。要针对日常管理工作需要,建立完善《学生档案查(借)阅登记簿》、《接收学生档案登记簿》、《移交学生档案材料登记簿》等各种登记簿册,为学生人事档案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奠定坚实基础。
2.2 坚持在执行制度上求“严”
要注重档案材料归档的及时性,各单位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执行收集整理材料工作制度,主动与档案管理部门联系,做到及时做好档案材料报送工作;档案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定期整理档案工作制度,分批分次对学生人事档案材料进行归档、分类、整理、审核,做到不拖延、不积压、认真鉴别。要注重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在对学生人事档案材料进行归档过程中,要本着完整、真实、条理、精练、实用的要求,对档案中缺少的材料一一登记在册并进行补齐补全,确保学生人事档案材料完备,与实际情况同步;要注重档案材料的真实性,抓好档案审核、转递、利用等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档案内容失真的问题,确保档案真实可靠,维护学生档案工作的严肃性。
管理学案例及启示范文2
【关键词】职业规划职业生涯辅导时间表
【中图分类号】G64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9682(2010)02-0035-03
【Abstract】At present, there are numbers of studies on the Career Guidance for College Students or Career Counseling Program, and including some systematic theoretical research on the college students career counseling. However, the real actions from most domestic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re relatively weak, particularly compared with those more developed European and American colleges for a certain lack of systematic and operational movements. The existing mode of college students career counseling is difficult to meet the needs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mong college students. This article uses the experience of the management school career center at the 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This career center designed a Four Year Plan that provides a detailed and useful “checklist” of important career related activities for students, and also provide a career guidance reference for the work of our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
【Key words】Career planingCareer counseling programTimeline
职业生涯辅导作为一种全新的就业指导模式起源于美国。在美国,职业生涯辅导经历了从职业指导阶段到生涯指导阶段,产生了有关生涯的发展理论、生涯选择等理论。生涯辅导最先被运用到企业界,后又发展到学校教育体系中。面对目前严峻的就业形势,进行美国高校生涯辅导研究,了解并借鉴生涯辅导方案以便促进我国大学生生涯发展理论研究,可以为我国高校就业指导工作提供参考。本文以作者毕业的美国马萨诸塞大学管理学院的职业规划方案为例,期望为国内大学特别是管理类院校的管理者和广大师生所借鉴。
一、美国马萨诸塞大学管理学院及就业中心概况
美国马萨诸塞大学是美国马萨诸塞州的州立大学,其管理学院专业涉及会计、金融、市场营销、酒店与旅游管理、体育管理等。通过就业中心四年的指导和帮助,一半以上的本科毕业生能在毕业后直接找到管理层工作岗位,2008年年薪起薪接近五万美元。
成功的大学职业生涯规划目的不仅仅是帮助学生毕业找工作,更期望学生能够通过四年的过程,来提高自我管理能力、沟通能力、时间管理能力,给自己加压,提高学习动力;帮助学生在职业选择上从“应该做的”逐步过渡到“喜欢做的”;另一方面,它可以提高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大学生盲目就业,降低新职工的离职率等。该学院就业中心认为“好的教育成果之一应该是一份好的工作”。多年以来该中心帮助学生得到了许多美国大公司的青睐,同时协助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做出正确的选择,主要包括两大中心工作:第一,确保高年级学生尽量找到满意的雇主;第二,协助低年级学生寻找实习机会。
他们认为,大学生从进入学校的第一天开始,就应该着手为今后的实习以及全职工作做准备。美国企业一般都希望能找到在某些方面表现突出的应聘者,因此那些参与学生社团、学生组织、学生会、半工半读、出国留学、社区服务以及具有领导能力的学生更加容易吸引企业。许多高校在大一学生正式上课前的始业教育中一般都会提及这方面的内容,这已经成为美国大学生的常识。
当然和中国大学一样,拥有一份令人羡慕的成绩单是很重要的,但是成绩单里的高分并不能确保学生能找到满意的工作。所以,该校就业中心经过多年的摸索和研究,设计出一份按时间顺序编制的大学本科生职业生涯规划方案,旨在提高学生多方面能力,突出自己的强项,并且在未来的应聘过程中提升竞争能力。该方案最大的特点就是可操作性强,直接的读者就是学生本身。
二、四年职业规划方案具体内容
1.大学第一年
(1)选择基础课程:帮助学生认识自己的兴趣所在。同时鼓励学生攻读双学位或者选修其他专业的课程来扩展自己的知识领域和经验。
(2)开始考虑实践工作经验:经历过多种专业工作的学生,在应聘时候,更有机会被录取。这些工作经验包括假期实习、校园工作等。
(3)从咨询就业中心的老师那里获取建议:许多企业招聘来自不同专业的毕业生,学生需要及时了解职业与专业的关系,以及企业的需求。美国许多大学都建立了自己的网络人才网,学生可以把个人简历放到网上,不少学生通过校园网的搜索引擎找到实习和全职工作。就业中心还提供专门针对管理学院的人才网,只有该院的学生和注册企业才有权限搜索并申请相关工作。学生和企业必须注册登录才能搜索对方的资料。
(4)完成管理学院大一新生始业教育课程:美国大学的管理者和教授们很重视在学生入校之初,就教会他们有效掌握利用校内资源的能力。而一般每个专业都会设有专职的学业指导老师,他们的工作就是给予前来咨询的学生关于选课、出国留学、国内交换生以及实习的建议和指导。
(5)参与学校各项活动:全校共200多个学生组织,管理学院有21个学生团体可供学生选择参加。在参与这些社团活动过程中,学生可以认识更多来自不同专业背景的同龄人,学会在组织中贡献,并逐渐培养未来雇主期望的重要能力――沟通能力、领导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6)开始建立人际网:该校管理学院经常会举行一些校友聚会和企业见面会或者讲座,这些都是在校大学生与外界交流,并建立人际网的好机会。许多美国大学生会在讲座结束时,主动向演讲者提问,或者在会后用E-mail联系。他们中的很多人,就是凭借这样的机会与企业获得了接触并最终获得了工作机会。
(7)开始准备个人简历:拥有一份好的简历,意味着学生将准备好机会的到来。一般学生总等到毕业前夕,招聘会之前才开始忙着起草自己的简历,但是就业中心鼓励学生从大一开始就参加简历写作讨论会并咨询就业指导老师,学校的图书馆和就业中心也会有许多免费的资料供学生取阅使用。
(8)参加招聘会:大一学生去招聘会不是为了马上找工作,但是招聘会是一个绝好的了解潜在雇主的场所。就业中心鼓励所有的各个年级的在校生都去研究他们感兴趣的公司,甚至可以去和公司的招聘代表进行交流,以便深入了解招聘企业对实习生和毕业生的能力要求。
2.大学第二年
(1)通过上课和课外活动,继续摸索自己的兴趣:考虑是否需要攻读双学位或者选修专业以外的课程以开阔自己的眼界。如果学生有任何关于选修第二专业,出国留学或者国内交换项目,可以去咨询管理学院的学业指导老师。
(2)采取主动,寻求领导者机会:绝大多数的招聘企业都非常看重学生的领导经历,所以大二的学生可以在社区服务、学校活动和体育活动中寻求适当的领导者岗位。
(3)起草并更新个人简历: 如果学生对于简历写作还没有头绪,就业中心的老师随时可以提供帮助,而且都是免费的。
(4)参加就业中心的项目:就业中心会定期举行一些讲座和讨论会,其中包括专业选择、简历和自荐信写作、招聘会功略、面试技巧、实习始业教育,以及如何建立人际网等。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参加。
(5)参加招聘会:需要让学生知道学院招聘会的大致时间,以便他们做好准备。美国马萨诸塞大学是一所综合性的大学,全校性的大型招聘会在每年的二月份,而每个学院甚至是各个专业往往都还有单独的招聘会,规模也不少。譬如该校管理学院的招聘会在每个秋季学期之初。
(6)寻求工作经验,包括实习:多样化的工作经历是雇主非常看中的。学生可以利用就业中心的校友导师项目。校友导师是指在自己的领域中有所成就的从该校毕业的校友,他们自愿在业余时间与在校学生结对子开展座谈或者电子邮件联系,以提供一些专业的职场信息和建议。
(7)通过网络申请实习。
(8)与学校的导师和教职工建立关系:学校的老师和行政人员可以向学生提供一些建议,会影响到学生对专业和职业的选择。许多老师和行政人员与行业联系甚密,也可能成为学生人脉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9)扩展专业领域知识:对于管理学院的学生来说,课本上的知识点是不够的。学生应该自己去阅读管理学方面的刊物,譬如《商业周刊》。
(10)考虑出国留学:美国学生出国留学相对中国学生来说更普遍更方便,因此,想要出国的学生要考虑的更多的是在什么时候出国更合适。
3.大学第三年
这一年,美国许多公司开始到校内来招聘大三实习生,是学生就业前较为关键的一年。该校就业中心因此也将大学第三年的时间表细化到两个学期。
(1)第一学期
1)注册校内人才网,并学会如何搜索实习公司和岗位,清楚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列一个单子,写下招聘企业需要的专业技能,以及自己如何在今后发展并取得这些技能。
2)更新个人简历和自荐信:参加个人简历和自荐信写作讨论会,并请就业指导老师修改,准备面试。
3)尽早寻找实习机会:许多美国公司招收实习生的最后期限在每年十一月,学生可以上网研究工作描述以及招聘企业需要的能力和个性。
4)利用校内人才网寻找实习机会。
5)研究:研究目标公司和行业,并且整理出自己的第一选择和第二选择名单,并着手申请。
6)与招聘方见面:不仅是招聘会,还有其他途径可以与招聘企业见面――实习招聘会,公司推介会、模拟面试、讲座、学生团体活动等等。
7)扩展自己的人际网:可以通过学生团体、专业组织、亲戚、朋友、同学、老师、行政人员等扩展自己的人际网,并且告诉大家你要找的是什么样的工作。
8)利用就业中心的校友导师项目。
(2)寒假和第二个学期
1)留意人才网:许多岗位会在寒假贴出来,学生要时刻留意并申请感兴趣的职位。
2)参加大三学生动员会:一般是在大三第二学期初举行。
3)保持乐观的态度:因为找实习工作可能花费时间较长,学生要保持乐观、灵活和现实的态度,可以重点申请一两个领域的实习,但是不要放弃其他可能的选择。关注各类求职信息和资源,包括网络搜索、网站、刊物、行业杂志、专业协会和通讯录。这些资源一般可以从学校的图书馆和就业中心免费获得,或者学生支付复印费用。
4)提高面试技巧:面试能力的提高可以通过个别辅导或者是模拟面试。
5)与大四学生联系:许多大四学生本身就掌握着有效的实习资源和人脉关系。
4.大学第四年
许多优秀的管理专业的大四学生,期望在毕业时找到起薪更高、更具挑战的管理层岗位。要在此时就找到一份管理层的工作并不容易,但是通过三年多的持续的职业生涯努力,学生已经在许多方面取得了成功。
(1)鼓励学生继续为就业努力,可以告知学生较高的薪资可以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水平,供学生参考。
(2)重新整理简历,并为大四就业做出以下策略:列出意向单位和工作机会,可以不断增加或者修改;参加就业中心的简历写作课和面试准备课,并进行操练;利用校友导师项目和资源;利用学校招聘网络寻求工作机会;参加招聘会;学习如何在面试以后跟进,并如何做出选择。
三、对中国高校的几点启示
美国高校对于学生的职业规划是非常细致而且有计划性前瞻性。有些内容看似重复,譬如每一学年的计划表中都提及了简历、网络申请等内容。其实目的是让任何一个年级的学生在拿到时间表后都能一目了然,马上着手准备,尽量不让学生错过任何一个环节。就如美国人常说的那样:永远不会太晚。但是就是通过罗列这些内容――“手把手”地指导学生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最终“放手”让学生成为一个独立而成熟的职场人和未来的管理者。我们的教育者要引导学生如何去认识职业和选择职业,如何根据市场需要去定位职业,培养学生的思维方式,而不是职业生涯设计简单化。
注重宣传,优化形式,提高效果。除了建立完善的专门网站,该就业中心还将相关内容整理以后按照年级分类印在传单上,每个年级单独列一张,放在教学楼、资料室和就业中心门口等醒目位置供学生免费取用。看似内容很多,但是分摊到每个年级的内容其实并不多,学生可以有针对性地参阅,根据自己情况对学习和工作做好更好的计划、安排和调整,大学生活也随之更加丰富精彩。
根据校内外资源和学生特点,完善方案。中国大学特别是综合性大学学生人数很多,很难依靠辅导员对每一个学生进行个别细致的辅导。因此,设计并制定类似美国该所大学的职业规划表,非常有必要。管理者和教授们需要在始业教育阶段让学生认识到资源的存在,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能动性,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和独立能力,增强他们的就业自信心。
参考文献
1 Chase Career Center. 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Your Freshmen Year[EB/OL].isenberg.umass.edu/career/ Current_ Students/
Undergraduate_Career_Management/Freshman_Year/, 2009.10.15
2 Chase Career Center. 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Your Sophomore
Year[EB/OL].isenberg.umass.edu/career/Current_Students/ Undergraduate_Career_Management/Sophomore_Year/,2009.10.15
3 Chase Career Center. 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Your Junior Year[EB/OL].isenberg.umass.edu/career/Current_Students/
Undergraduate_Career_Management/Junior_Year/, 2009.10.15
管理学案例及启示范文3
关键词:疫学因果关系论;法律的有用性;法律的正义性;食品安全犯罪;限制条件
中图分类号:D9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04(2012)06?0094?05
随着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增多,有关食品安全犯罪因果关系的认定难题也日益突出。作为公害犯罪案件因果关系认定的一种学说,疫学因果关系论在国内刑法学理论和实践的应用中还处在探讨阶段。尽管国外已经有了依据疫学因果关系论的刑事判例,但国内刑法理论如何接纳该观点,以及如何在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中运用,仍有许多值得探讨的地方。
一、食品安全犯罪中疫学因果关系论
法律适用的合理性分析
关于食品安全犯罪中采用疫学因果关系论的合理性,笔者以为,可以从如下两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证明标准的分析
关于刑事证明标准,有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之分。客观真实是我国传统观点对证明标准的要求,而随着西学东渐,法律真实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支持。据学者介绍,在美国证据法和证据理论中,将证明的程度分为九等,其中前两等是绝对确定(相当于传统观点的客观真实)和排除合理怀疑,后者是对刑事案件作出定罪裁决所要求的标准,是刑事诉讼证明的最高标准[1](178)。而大陆法系则不区分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在两种案件中都要求高度盖然率,即按照一般经验可能达到的那样的高的程度,疑问已告排除,接近确实
性的可能性[2](282)。“排除合理的怀疑”和“高度盖然性”是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同一标准互为表里的两种表述[3](237)。客观真实通常只能作为证明的最高标准而存在,由于受到可获取信息的有限性,诉讼证明手段的受限制性,证明主体认识能力与方法的有限性等诸多限制,作为定罪的标准只能是在法官的内心形成的一种对案件事实的法律上的确信。法律真实在刑事证明标准的体现,即“排除合理的怀疑”或“高度盖然性”,换言之,依据现有证据材料,能够形成如上程度的内心确信,就可以认定行为人有罪。
食品安全犯罪属于公害罪,这是学界比较统一的认识[4](104)。食品安全犯罪的因果进程具有公害罪的共同特征,即因果进程的滞后性、潜伏性和多因性。认定刑法因果关系的前提是确认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条件关系,即要求存在着“没有A就没有B”的客观逻辑关系,但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中由于危害结果与危害行为之间存在着较长的时间间隔,加上公众身体特质、食物来源的多样性及其他环境因素的作用,其中的条件关系难以清楚的判断。这就使得基于科学法则追求绝对确定的因果关系论,面对公害罪都无所适从,于是就有了疫学因果关系论。
疫学因果关系论的出现,是为公害罪条件关系的确定提供补充,其抛开运用科学法则确证条件关系的思路,而改以高盖然性为论断基础。只要证明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着高度关联性,即承认存在条件关系,进而认定存在刑法因果关系。如大谷实教授认为:“即便在公害之类的行为到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发展过程在科学上并不能被全部证明的场合,也应按照一般经验法则,在有能认可‘没有A就没有B’的关系的时候,就可以肯定条件关系。因此,即便在行为和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在自然科学上不能被证实,但根据疫学的证明,能够认定‘没有超出合理怀疑的限度’时,就应肯定条件关系的存在。”[5](167)
值得注意的是,承认疫学因果关系论合理的观点,都同时强调了因果关系的证明标准问题。如上述大谷实教授的观点,要求达到“没有超出合理怀疑的限度”,其他的学者如大塚仁教授,认为应达到“不可怀疑地存在着疫学上高度的盖然性”[6](168),耶赛克教授认为,应达到“极高的盖然性”,要求“其他原因合理地未被考虑”[7](345?346)。因此,可以理解为,疫学因果关系是符合法律真实要求的条件关系。
疫学因果关系证明标准的合理性,本质是刑法因果关系证明标准的问题。由于不同的构成要件具有不同的事实和规范属性,导致其在证明标准上有所不同。刑法因果关系兼具事实属性和规范属性的特质,前者体现在条件关系认定上,后者体现在相当性判断上。对条件关系的证明,过去都是基于科学法则的,一般采取客观真实的标准,因为诸如枪击心脏、注射氰化物等行为有着必然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具有公理性的常识,这是不需要证明的客观真实。对相当性的证明,通常是法律真实的标准。哪些条件能作为原因,是受现有的一般性认识水平所决定的,“相当因果关系说内部存在着客观说、主观说与折衷说的对立,这三种学说都主张以行为时的一般人的认识为标准来判断相当性”[8](125)。不过,在公害罪的场合,对条件关系的认定由于中间因素的复杂,如果坚守客观真实的标准,刑事责任的认定就会悬而不决,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就会“逍遥法外”,疫学因果关系论将客观真实的标准转为法律真实的标准。这一转向,并没有越过刑事有罪证明的底线,因此,从刑事证明标准的角度来说,依据高度盖然性或者排除合理怀疑标准认定的条件关系在法律效力上与依据客观真实认定的条件关系是等同的,同样可以作为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
(二)法的有用性与正义性分析
尽管疫学因果关系论得到不少学者的支持,但固守科学法则的学者并不这样认为。“Armin Kaufmann等人说,既然没有确定自然科学的因果法则,就不能肯定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8](128)显然,突破科学法则的疫学因果关系论的合理性,还需要从法的基本理论上进行解释。
刑法一直是有用性与正义性的矛盾统一体。一方面,刑法要发挥犯罪人大的作用,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刑法要惩治和打击犯罪行为,保护法益。在公害罪问题上,刑法的有用性和正义性需要进一步解读。
正如前文所述,公害罪的刑法因果关系具有滞后性和潜伏性,并且具有公众身体特质、食物来源的多样性及其他环境因素的作用的背景,从而决定了要从科学法则的角度彻底弄清刑法因果关系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而另一方面,刑法设定公害罪,绝不是要束之高阁,公害罪对国家、社会和普通公众危害极大,造成的损失往往惊人,设立公害罪就是要令相应领域的从业者采取审慎的态度,切实发挥起刑法预防与惩罚犯罪的功能,从而避免出现不特定多数人的福祉被公害罪侵害,将公众对公害罪的危害的恐惧、憎恶与工业化行为带来的巨大经济、社会利益进行平衡。正因为如此,在公害罪的刑法因果关系认定上,固守科学法则的结果,是造成社会巨大损失的、且能证明当事人存在过错的案件却没有人承担刑事责任,这极大地违背了刑法的有用性,如果立法对作为立法者的社会公众没有任何作用,这样的法律其存在的正义性也就值得怀疑了,正所谓“没有功利,公正无所依 存”[9](9),“一个旨在实现正义的法律制度,会试图在自由、平等和安全方面创设一种切实可行的综合体和谐合体。这是一项充满了巨大困难的使命,而且迄今尚未发现一项杰出计划在实现这一目标时能够声称自己体现了‘绝对的正义’。……正义提出了这样一个要求,即赋予人的自由、平等和安全应当在最大程度上与公共福利相一致”[10](297, 299)。
继而应该追问的是,以“排除合理怀疑”或者“高度盖然性”为标准的疫学因果关系论,是否违背了刑法的正义性,导致不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人承担了刑事责任。这一问题,除了上述证明标准的解释外,笔者以为,还涉及到对科学法则和高度盖然性之间关系的认识问题。科学法则和高度盖然性都是人类在现有水平下对规律性的认识。事实上科学法则也是不断被取代的,如牛顿的力学三定律,在相对论出现之前被认为是绝对正确的,而相对论出现后,则退居到大多数场合是正确的地位。所以说,科学法则只是被现有证明水平绝对证实的高度盖然性;疫学因果关系论所附加的高度盖然性,是以统计学为基础的,仅次于科学法则在案发时绝对正确的地位,“用来确定因果关系的科学法则,可以是具有绝对意义的法则(即能单独提供确定答案的法则),也可能是统计性法则(即能单独说明或然性的法则)。……因为统计性法则实际上也是普遍用于指导所有人类活动的法则之一”[11](128)。
而且运用疫学因果关系论得到的答案是具体到数字形式的判断,比纯主观性的判断更为可靠,正如著名统计学家C.Radhakrishna Rao所说:“如果有什么问题要解决的话,应求助于统计学而不是某个专家委员会。比起收集少数专家的智慧来说,统计学和统计分析能力能给解决问题带来更多光明”。论及疫学因果关系论的学者往往没有确切地指出高度盖然性的具体数值问题,最常见的表述是,依据疫学因果关系论认定刑法因果关系,须符合四个条件:“第一,该因子是在发病的一定期间之前其作用的因子;第二,该因子的作用程度越显著,患病率就越高;第三,该因子的分布消长与医学观察记载的流行特征并不矛盾;第四,该因子作为原因起作用,与生物学并不矛盾。”[8](128)然而这只是定性的表述,真正充足疫学因果关系论认定刑法因果关系正当性的,是疫学因果关系论统计结论的极高概率。
一般认为,统计学所得到的高概率事件,除去一些偶然因素的影响,几乎接近依据科学法则的结论。“人们积累的大量实践经验表明:当事件发生的概率接近100%时,在一次实验中几乎一定会发生。同时,当事件发生的概率很小,那么可以认为小概率事件在一次实验中该事件实际上不可能发生。”[12](7)按照这一原理,统计学证明的高概率的联系,完全具有认定因果律的正当性。因此,以疫学因果关系认定刑法因果关系的条件关系,完全具有刑法的正义性。
二、食品安全犯罪中疫学因果关系论
法律适用的限制条件
疫学因果关系论虽然具有诸多合理性,但其毕竟不是科学法则,在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中应用该理论判定条件关系,需要遵循如下的条件。
(一)适用案件的范围
什么样的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要应用到疫学因果关系论,其实这个问题的另一种表述是科学法则和疫学因果关系论的关系问题。疫学因果关系论只是科学法则的补充,由于科学法则判断因果关系符合客观真实的要求,因此,只有在科学法则不能作为判断基础时,才可以动用疫学因果关系论。如在案件所涉食品中检测出超出法定安全标准的添加剂,且现有科学法则已经证明过度食用该添加剂会导致案件所出现的危害结果,则无需运用疫学因果关系论,直接依照科学法则认定案件的刑法因果关系。
另外,当受害人的范围不足以满足统计学要求时,一般也不能应用该理论。例如,受害人只有一人时,缺乏统计基础,一般不能采用疫学因果关系论。如前所述,该理论的规则是“该因子的作用程度越显著,患病率就越高”和“该因子的分布消长与医学观察记载的流行特征并不矛盾”,这些都要求具有一定样本量的分析。
(二)刑事证明责任的归属
证明责任本身是一个复杂的概念,据学者研究,大陆法系以主观证明责任和客观证明责任构建证明责任概念,英美法系以说服责任和提出证据责任构建证明责任概念[13](107)。不过无论是哪种构造,都要解决当控辩双方举证后待证事实仍无法查清的法律效果问题。由于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原则,一般情况下,这种法律效果都是由控方承担。在《刑法》中只有极少数罪名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辩护方承担事实不清的法律后果,如巨额财产,非法持有国家秘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多数学者谈到疫学因果关系论的应用依据,必首提日本《公害罪法》的规定。该法第5条规定“在某工厂或事业场所,在其事业活动中已排放了有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且其单独排放量已使公众的生命或健康受到危害的程度的情况下,若在排放此物质的地域内,公众的健康或生命早已由此物质的排放而受到损害和威胁,则便可推定,此种危害纯系该排放者的此种有害物质所致。”有观点据此认为,疫学因果关系论,是推定的因果关系,疫学因果关系论适用的场合,鉴于公害罪主体处于社会责任重要的地位,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14](106)。还有观点认为,虽然法律没有规定“因果关系推定”原则,但实践中已经有此方面的实例,如1980年王娟诉青岛市化工厂氯气污染损害赔偿案就已经运用了流行病学原理,推定王娟所患支气管哮喘病与氯气污染具有因果关系[15](144)。作为相反意见,有学者认为尽管世界各国对公害案件多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及因果关系的推定,但我国刑法、刑诉法目前均无此类规定,而且在我国参加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已明文规定“任何人不被强迫作不利于他自己的证言或强迫承认犯罪”,因此,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如果控方不能确实充分地举证,则不能判定被告方构成公害犯罪[16](18)。
笔者以为,所谓认为疫学因果关系论是推定的因果关系的观点,并不可取,实际上是将证明责任与疫学因果关系论混淆的观点。理由有三:
第一,《公害罪法》的规定实际是相当性判断。即《公害罪法》第5条所规定的推定,实际上是不考虑因果关系的实际进程的相当性判断,因为该条设定了两个明确的条件,一是特定地域工厂的单独排放量具有危害公众生命健康权的危险,二是实际上该特定地域公众生命健康权已被查明是被该排放物伤害,至于具体的因果过程是通过直接污染还是间接污染,不需要具体的查明。因此,并不能由此得出疫学因果关系论是推定因果关系的结论。
第二,疫学因果关系论的证明标准否定了推定因果关系的可能。如前所述,疫学因果关系论本身的合理合法性,是建立在统计科学的基础上的,所要达到的标准也是排除合理的怀疑或极高的盖然性的,所以,应用该理论认定条件关系的做法,并没有确定要将证明责任分配给辩护方。国外之所以将公害罪的证明责任分配给辩护方,并不是因为条件关系的认定运用了疫学因果关系论的原因,而是基于公害罪因果关系的证据资料优势不在控诉方而在辩护方的原因,相比之下造成公害的企业在证据资料的获得上有更大的便利和更专业的支持,然而定罪的证明标准,仍然要是能达到排除合理的怀疑或者极高的盖然性标准的疫学关系,否则,疫学因果关系论支持者所持的证据标准和事实不清时由辩护方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效果是相互冲突的,如果认为疫学因果关系就是推定因果关系,实际上是否定了疫学因果关系认定条件关系的合理合法性。
第三,民事的公害侵权行为不能用来解释刑事公害罪问题。个别论者所举王娟诉青岛市化工厂氯气泄漏的事例,并不足以作为刑事法中疫学因果关系是推定因果关系的佐证。其一,在于本案中原告只有王娟一人,不符合疫学因果关系的统计学要求;其二,本案并非刑事案件,以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证明责任来说明刑事案件的逻辑,本不可取;其三,本案不符合公害罪常见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时间间隔较长的特征。王娟住处距化工厂只有100米,由于中毒较重当晚即送医院救治,且在医院治疗长达300多天,出现哮喘这种并发症完全可以以科学法则解释。
因此,在现有法律规定框架中,应用疫学因果关系论认定条件关系的证明责任,仍然属于控方。即控方必须承担条件关系证明不达到排除合理怀疑或极高的盖然性标准而败诉的后果。
(三)应用精确性和有效性的要求
流行病学研究方法,包括现状研究、队列研究、对照研究、实验研究等,研究的步骤一般包括如下几步:① 描述性研究提出假设;② 分析性研究检验假设(一般先是对照研究,然后队列研究);③ 实验验证;④ 病因推导(主要是例外因素的排除)。主要包括机遇的排除、偏倚的排除和Hill’s标准的满 足[17](186?190)。就刑事案件而言,受刑事程序是有限时间段的影响,最常用的是对照研究、队列研究,通过对同一人群和非同一人群暴露组与非暴露组的对照,得出比值比(OR)和相对危险度(RR)等数值,运用统计软件(如SPSS,SAS)计算怀疑因素与结果之间的关联强度,并在排除怀疑因素的基础上,判断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在这些方法和步骤运用中,始终离不开精确性和有效性的问题,这决定了疫学理论应用能否达到证明标准的问题。
(1)精确性的要求。流行病学理论认为,在流行病学研究中,在对某因素与疾病发生间的联系做总体参数估计或病因学推断时,如果方差小即总体参数估计值的可信区间较窄,该研究的精确性就好。流行病学研究中导致随机误差的原因,主要来源于对研究对象的选择过程,因为研究对象实际上只是某人群的一个样本。为了提高精确性,一是增加样本含量,二是提高统计信息量[18](158)。在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中,即要求,一方面要尽可能地扩大样本含量,将特定食品流通、消费地域的人群尽可能多地包括到样本库中来,避免出现因样本量过小导致判断误差无法排除的问题;另一方面,必须采用合理的设计和分析方法,包括充分收集和利用所有信息、合理应用统计模型、限制研究对象的特征,平衡各比较组群间的对象 数[18](159)。如包括尽可能收集特定食品的流通、消费的频率,出货量,相关人群的饮食习惯等,采取合适模型控制混杂因素对结论的影响,使暴露组与非暴露组的人群比例均衡等。
(2)有效性的要求。疫学有效性的问题,转换到刑事证明中,主要是怀疑因素的排除问题(即疫学所称的偏倚)。流行病学理论一般将偏倚分为选择偏倚、信息偏倚、混杂偏倚等。偏倚的存在,会导致研究者形成错误的关联。具体到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中,防止偏倚的存在,主要应注意:一方面,对受害者信息的分析。应避免将可能由其他因素导致同一结果的受害者纳入到样本库中。例如有学者在说明疫学因果关系论时,例举如下案件:医院院长李某没有对到院检查的赵某某采取合适措施,导致与实患“非典”的赵某某有过密切接触的200多人中有16人患有“非 典”[19](96)。虽然学者举出赵某某接触的人群(即暴露人群)与非暴露人群的相对危险度(RR)高达4000,但正如案例本身所述,密切接触的200多人中,有28人曾经与其他“非典”病人接触,也可能16人是被其他“非典”病人传染,这样得出的RR值其可信度值得怀疑。另一方面,对信息的可靠性分析。应避免将不确定的对象纳入到样本库中。由于公害罪案件时间跨度长,一些受害人可能不记得确切的时间段确切的食物来源和数量,这会导致信息本身的不可靠,不利于条件关系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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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ationality and Restraint of Application of the Theory of Causation
Based on Epidemiology in Crimes of Food Safety
ZUO Xiuyang, LUO Tingting
(Beijing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Beijing, 100101, China;
Procuratorate of Jiangnan District of Nanning City of Guangxi Province, Nanning Guangxi, 530031, China)
Abstract: The nature of crimes of food safety determines the need of application of the theory of causation based on epidemiology. The rationality of the theory lies in the fact of its high standard of proof and the balance between justification and utility. It is critical to notice issues such as scope of application, burden of proof, accuracy and validity requirements of proof.
Key Words: causation based on epidemiology; utility of law justification of law; crimes of food safety; condition of restraint
收稿日期:2012?08?01;修回日期:2012?11?08
管理学案例及启示范文4
关键词 欧美MBA案例教学法 中国旅游管理 教学 应用 启示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1欧美MBA案例教学法的历史及背景
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苏格拉底是最早提出“案例教W法”的鼻祖,随后在美国哈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被广泛应用并不断革新,随后在医疗临床学、现代企业管理学、市场营销学等均得到了广泛应用。特别是欧美MBA教学中更是以案例教学法为主要的授课方式,为世界经济腾飞及文化传播提供了理论保障。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这种先进的MBA案例教学法也逐步引进了我国,作为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板块旅游管理教学也充分的将案例教学法通过革新加以应用。由于旅游管理学是一门实操性非常强的学科,而案例教学法则是一中要求学生必须通过对案例的学习来提升自身理论与实践能力的教学手段。所以说,欧美MBA案例教学法在我国的旅游管理教学中有着非常现实的理论意义,值得我们通过不断学习并加以革新后应用到实际的教学中。
2中国旅游管理教学引入欧美MBA案例教学法的重要启示
2.1 MBA案例教学法有助于提升旅游管理专业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传统的旅游管理教学通常是教师通过填鸭式教学进行的,这样的授课环境不利于学生主观能动性的提升,最终由于学生对旅游管理学习的兴趣不足,逐渐演变成了为了应付期末考试而死记知识点、硬背教学笔记的学习模式,这中学习模式下学生一旦走出考场便会将背诵的知识点“还给”教师,这种学习方式不仅会严重影响教学质量,另一方面“学以致用”更是无从谈起。而欧美的MBA案例教学法则是侧重于真实案例的提炼,通过对具有典型性的事件加以整理,最终形成适合课堂研讨的教学工具。在这种授课方式下,通过科任教师的有效启发,学生很容易通过身临其境的情景进入到课堂讨论中,从而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学生的应试学习和死记硬背,能够将学生的被动学习情绪转化为主动学习的热情。
2.2欧美MBA案例教学法有利于提升、培养学生各方面的综合素质
(1)能够有效提升学生对旅游管理中可能会遇到的一些突发性问题进行解决,与传统的旅游管理教学不同,案例教学法主要是侧重于学生通过对旅游管理某一理论重点与其相应的案例进行融合学习,通过自身的逻辑思维和对知识要点的掌握来找出问题的解决方式。
(2)案例分析教学法有利于提升学生人际交往水平。旅游管理专业需要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人际交际能力,而案例教学法则是通过分组讨论、分组还原场景来将学生们组织起来,让学生们通过相互间的沟通、倾听,来进行有效互动。与此同时,学生会潜移默化地提升自身的沟通力、亲和力、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比如在如何处理好客户与导游之间产生的矛盾这节课上,教师就可以通过让一组学生来分别扮演客户、导游、旅游调度等角色来还原案件,通过学生们对这个案例进行分组讨论来制定出一套解决纠纷的具体方案,教师在听取学生们的方案后再进行具体处理纠纷的流程解析与讲解。相信这种授课手段,一定会事半功倍,也会为学生提供一种耳目一新的学习体验。
(3)案例教学法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旅游管理业是一个瞬息万变的行业,必须通过与时俱进的革新才能够给消费者带来良好体验,所以学生在学习这门学科的同时,就要下功夫对自身的创新能力进行提高。通过教师在案例教学中的指引,来跳出书本通过创造性思维及发散性思维来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3案例教学法在旅游管理教学中应当注意的事项
(1)教师要与时俱进的对教学案例进行革新。不断革新是每一门课程的生命活力,旅游管理教育更是要通过对时代的发展和进步,来为学生呈现具有现实意义的教学案例。只有所选的案例能够体现出旅游行业的热点,学生们才会更好地掌握和理解相应的理论与知识要点。
(2)通过课堂讲解与案例分析相融合,为学生带来全新的学习体验。虽然欧美MBA案例教学法本身具有很多优势,学生也容易接受与理解,但毕竟还有相当一部分多的知识点无法通过案例来进行传授。这就需要教师通过一定的旅游管理理论作为导入基础,以案例教学讨论为辅助,来对学生进行书本与案例的双重讲解,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3)将MBA案例教学与学生的专业实践有机结合。旅游管理专业通常是在大三或者大四的时候会进行一段旅游管理实习,因为这种实习会完全走出课堂进行,而教师有无法保证全天24小时陪伴在学生左右,这就导致了学生在对现实工作中所发生的一些案例缺少观察及分析、处理能力,此时教师更要做好学生的引导工作,通过编写贴近工作实践的案例,将学生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尽可能详尽的编写在案。
4结语
欧美MBA案例教学法为我国旅游管理行业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授课手段,而实际的旅游管理课程教学中,必须结合课程特点及教学目标、行业发展以及学生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探索与革新,只有这样我国的旅游管理业才会后继有人。
参考文献
[1] 陆晓敏.旅游管理教学与实践[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13(7).
管理学案例及启示范文5
【关键词】关节置换术后;预防急性低血压性脑梗死
【中图分类号】R5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11-0406-01
脑梗死是常见的急性脑血栓管急病,脑梗死的发生与动脉粥样硬化,血粘度升高,血小板聚集血栓形成,血管内皮损伤及自由基损伤关系密切。骨科关节置换手术后脑 梗死的发生率较高,是患者手术后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医院内非预期死亡的重要原因对骨科大手术患者实施以有效的预防方法,不仅可以降低发生静脉血栓栓 塞症的风险,减轻患者痛苦大量的医药费经济学研究证实降低医疗费用。[1]
1 一般资料:
1.1 20例患者,女13例,男7例,年龄56~78岁,平均年龄69岁。 其中髋关节置换8例,膝关节置换12例。
方法: 根据大量临床分析和实践在对接受骨科大手术患者需要常规进行静脉血栓预防的基础上进行运用控制血压,使血压控制在收缩压110~130mmhg,舒张压 70~90mmhg,术后五天严密观察血压,对术后血压低于正常值时进行运用0.9%氯化钠配置重酒石酸间腔胺注射液38mg与盐酸多巴胺注射液80mg 治疗,从预防治疗后看,治疗疗效肯定,无一例患急性脑梗死。
讨论:急性脑梗死发病机理是脑的供血动脉因血液在血管内自凝(脑血栓形成)或脑外循环系统的血凝块进入脑动脉(脑栓塞)而堵塞其供血区的脑组织缺血,缺氧受供血的 脑组织的中心区发生坏死,其坏死区周边的脑组织成为半暗区(半暗带)。[2]如果及时回复供血,侧半暗区缩小,神经功能获得最大限度的恢复,否则半暗区转 为坏死区,神经功能缺损进一步扩大。
本组资料显示骨科关节置换术后再常规预防血栓的同时血压低运用重酒石酸间腔胺注射液与盐酸多巴胺注射液联用预防脑梗死,其疗效肯定,且耐受性良好,短期内使用毒副作用轻,值得临床推广。
参考文献:
管理学案例及启示范文6
《公共政策》课程是行政管理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的核心课程,是一门专业必修课,同时也是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定的MPA核心课程,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既是公共政策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概括,又用于指导公共政策实践。在对我国普通高校的调查中发现,多数高校将案例教学作为《公共政策》课程的主要教学手段,究其原因,是因为尽管政策案例不能完全等同于政策实践,但政策案例作为古今中外政策智慧的一个缩影,既包含着丰富的政策理论知识,又提供着解决一系列政策问题的实践经验。因而,通过政策案例的分析和研究,可以使学生举一反三,身临其境,进入“角色”,运用所学的公共政策知识分析和解决案例中所提出的实际问题,从而加深对公共政策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基本方法的理解和掌握。但与研究生或MPA不同,本科生学习《公共政策》课程处于初识课程性质、技术、方法与内容阶段,案例教学在本科阶段的实施有利有弊,本文将着重抓住“本科阶段”的特点,更好地构建符合实际的本科阶段《公共政策》课程案例教学的新模式,这对于行政管理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专业发展,既十分必需,又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
二、本科教育的特征与《公共政策》案例教学
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本科学生的基本规格和质量标准为“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比较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主要区别在四方面:性质上,两者均属专业教育,本科教育则强调基础性,但研究生教育更强调学术性;培养目标上,本科教育强调培养一般性专门人才或复合性人才,研究生教育强调培养高级专门人才;能力上,本科教育强调应用能力和适应能力,研究生教育强调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理论知识上,本科教育强调一般性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一定的专业知识,研究生教育强调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总体来看,本科教育的重心在素质教育,而研究生教育的重心在专业教育。[1]5-6以案例为教学载体的教学方法自古有之。而“案例教学法”主要是指由哈佛大学法学院前院长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兰代尔(ChristopherColumbusLangdell)提出的一种教学方法,于1870年前后最早应用于法学教育中,是英美法系国家,如美国、加拿大等国法学院最主要的教学方法,后来被广泛用于其他学科,如医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从19世纪70年代起一直到现在,这场教法的改革仍在持续。哈佛商学院界定“案例教学”为:一种教师与学生直接参与共同对工商管理案例或疑难问题进行讨论的教学方法。哈佛商学院里已有超过80%的课程是以案例教学法为主的。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著有《哈佛公共管理案例》,内容涉及公共政策、应急管理、城市规划和政策、政府治理、全球气候变化、NGO/NPO、社会政策等领域,为全球公共管理(主要是行政管理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案例教学提供了优良的教学案例。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在公共管理类学科的案例教学方面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他们在案例的收集和加工、撰写和分析、结构和格式,分类和保存等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国针对《公共政策》课程进行案例教学研究,是从近五年开始逐步兴起,我国的公共管理类课程的教学中,常有采用国外案例者,先后有部分一线教学工作者,从实际教学出发,分析和归纳了《公共政策》案例教学的必要性、案例教学应用、案例教学的模式等问题。通过上述对本科教育的特点分析和《公共政策》案例教学的沿革,笔者认为:在本科阶段的课程教学中,一旦采用案例教学这一工具,就要从本科教育的特点和培养目标要求出发,真正利用案例教学这一教学方法,而利用这一教学方法的前提之一,就是要了解并理解本科生对该课程案例教学的态度及需求。
三、公共管理学科本科生对《公共政策》案例教学的态度及需求
通过对某地方高校公共管理学科行政管理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生的调查,对发放的115份问卷进行了回收整理,通过对问卷资料的整理、筛选、核实后得出109份有效问卷,有效回收率为94.8%,总结出以下公共管理学科本科生对《公共政策》案例教学的态度及需求的基本情况(以下括号内数据为选择人数的百分比):第一,本科生对开展案例教学态度积极、重视,对课程的设置和时间上有一定要求。大多数学生(76.1%)对本科阶段《公共政策》案例教学是感兴趣的,认为公共管理学科开展案例教学对自己的未来发展有帮助,同时可以理论联系实际,帮助理解理论原理,有助于提升自身政策意识,培养主动思考能力和自我分析能力。学生(43.1%)普遍认为公共管理类学科的各类必修课开设案例教学都十分有必要,且在大三(42.2%)开设《公共政策》案例教学课程比较合适。学生认为案例教学可以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的学习。第二,多数学生认为《公共政策》案例教学配合多媒体更好,有必要增加一本专门的案例教材。在所给出的四种可选择授课模式(黑板板书讲授、多媒体讲授、黑板板书讲授为主,多媒体讲授为辅和多媒体讲授为主,黑板板书讲授为辅)中,学生(51.4%)选择了多媒体讲授为主,黑板板书讲授为辅,学生认为信息时代案例教学中结合多媒体可以更直观地展示相关知识,变抽象为具体。对所在高校现在采用的《公共政策》课程教材增加一本专门的案例教材问题中,学生(60.6%)认为有必要,原因主要是教材中的案例较少,不利于学生理解理论知识,案例教材和课程教材可以相互补充,互惠互利,且更有针对性,使学习更有方向感。学生(28.4%)认为没必要,原因主要是课程的总课时有限,教学关键不在于教材,相关政策案例可以上网浏览,只是为了帮助学生深入理解,起辅助教学的内容,完全可以由任课老师准备。第三,在影响《公共政策》案例教学的因素重要性上,教师的专业知识水平与广度和学生对案例的兴趣分别占重要性的首位(48.5%)和第二位(34.7%)。这表明被调查学生对该课程任课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知识储备有较高要求,原因在于公共政策所涉及的问题虽然有一定的学科原理规范,但因问题本身的复杂性,不同地域、不同时间的公共政策问题都有非常多的异在点,因而解决问题除了要求任课教师讲解共同的基本原理外,还需要任课教师尽可能多的提供一些具体的和创新性的思路,如任课教师要对案例分析进行现场评价或给出个人意见等,加上《公共政策》课程本身涉及到的政策多与公民生活紧密相关,本科生在大学期间正是吸收多元思想和观念的关键时刻,他们想要创新,而又迫于自身知识的不足,无法实现这样的需求,因此对任课老师寄予较高的期望是可以理解的。此外,学生自身对案例的兴趣大小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动机,对于大学生而言,单纯的奖励与惩罚对学习的推动作用逐渐减弱,学习上的兴趣感和满足感对学习动机的影响增强,课堂教学依旧是大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因此,《公共政策》案例教学要重视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动机,在课堂设置注意科学性。第四,学生希望从多方面促进《公共政策》案例教学。在对公共管理学科相关专业课程案例教学模式、条件等的改进方面,学生提出了学校教学硬件的投入和改善、教师教辅材料的选择与教学方法的多样性以及因材施教等具体意见。对于如何开展本科阶段《公共政策》案例教学提高学习效果和能力,学生们提出了设置模拟场景,分角色进行执行(21%);教师提供更多的案例评析(65%);增加多媒体,改变教学方式(58%);不同时期进行不同程度的案例教学,组织相关的讲座及交流,提供更多背景资料(37%);采用多元授课方式(20%)等建议。由此不难看出,以上都是公共管理学科案例教学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共管理学科《公共政策》案例教学模式的选择,需要从课堂授课模式的选择、教学硬件的选择、学生参与案例模式的选择、主讲教师教辅材料的选择与教学方法的多样性等因素来考虑。
四、本科阶段《公共政策》案例教学模式的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