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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与文化的关系范文1
论文摘要:淮阳“泥泥狗”作为中华民族民俗文化中的一种极为典型、罕见的民间艺术形式,蕴含着丰富的原始文化信息,构成该地区独特的民间风俗景观。
1.淮阳“泥泥狗”的生存背景及渊源
淮阳县位于河南省南部,古称陈州,又名宛丘,历来被认为是古代传说中伏羲氏与神农氏两位帝王的故乡。淮阳作为伏羲定都、创业和长眠之地,不仅为大量的史籍文献所记载,也被众多的遗迹遗俗、神话传说和现代考古所证实。中华民族始祖伏羲与抟土造人,主持人类婚姻结合 、生育繁衍,为后世祀为皋(高)媒的伟大的母亲神女娲,被淮阳当地百姓称为“人祖爷”和“人祖奶奶”。关于人祖伏羲 、女娲兄妹在当地创世、治世的各种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在百姓中广泛流传:为纪念伏羲功德,后人在太吴陵建有宫殿式陵庙,俗称“人祖庙”。每年农历二月初二到三月初三,太吴陵有盛大的祭祀“人祖庙会”,当地人称“二月会”。
“泥泥狗”是准阳太吴陵“人祖庙会”上泥玩具的总称,又称“陵狗”。当地人说它是为伏羲、女娲看守陵庙的“神狗”,颇为神圣。若买了“泥泥狗”送给亲朋好友,可以消灾 、祛病。淮阳泥玩具 的种类 繁多 ,鸟兽虫鱼 ,奇形怪状 ,为何偏偏叫做“泥泥狗”呢?“泥泥狗”这种古老文化遗传在史籍中并无记载,因而至今没有谁能说清它的来龙去脉,但是当地流传着很多有趣的故事和传说。从当地的遗风中我们可以证实:淮阳“泥泥狗”玩具和当地“人祖”的信仰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淮阳“泥泥狗”产生之初的功能并儿童的玩具,而是用来祭祀伏羲、女蜗的“圣物”,担当起沟通人 与神灵的重任 .寄托了人们对祖先的信仰和崇拜。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对这一“物”产生多方面的需求,也引起 了其功能的演变,使之逐渐成为娱乐用品,兼负娱神、娱人的多种功能 。淮阳“泥泥狗”品类 、系列极为奇特 ,多属不可名状的奇禽怪兽,古拙简朴,承载了许多传统文化信息:人类学专家认为,这种现象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它和当地悠久的历史文化背景及民间信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远古时代祖先崇拜、生命崇拜的遗留。
2.淮阳“泥泥狗”的民俗文化内涵
民间美术是一种民俗现象,它是广大劳动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内容和民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含着丰富的民俗文化价值。民间美术的产生和演变与社会历史文化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著名民俗学家钟敬文先生曾这样说过:“忽视民间艺术,就不可能真正了解民族文化及其基本精神 ,不将民间艺术当作民俗现象来考察,不研究它与其他民俗活动的关系,也就使民间艺术失去 了依托,不可能对民间美术有深层的了解。”所以,研究一切民间美术形式,都应沿着民俗这条路子,只有这样,才能理清其脉络。
河南淮阳地区民间风俗孕育和发展了“泥泥狗”这一 民间艺术形式 ,而这一民间艺术形式又充实和丰富了民间风俗的内容,它同 乡村民俗一样恬淡而淳朴 ,是劳动人民淳风之美的体现和物化。淮阳“泥泥狗”的价值,更多体现在它独特的民俗内涵上 ,民间祖先崇拜 而带来 的原始情感和深厚的原始神秘心理,使这一民间艺术品连绵不断,发展延续至今,成为当地社会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1)祖先崇拜
民间信仰是一个民族长期以来形成的约定思维与行为的准则。在中国民俗中,万物有灵的观念是各种信仰的基础。“万物有灵观是原始初民对 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认识所取得的第一成果。”万物生灵,神人合一,物我两忘,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早期的人类意识还不具备从自然的客体中完全分离开来的能力,自身的脆弱与生存的欲望使他们把保护自己的希望寄托在一些在他们看来具有很大威慑力的禽兽 、自然力上。人们把自然力人格化,视为有灵魂的载体,塑造成超 自然的神灵,产生了对 自然界各种动植物的“图腾”崇拜和对这些神灵的虔诚的祈求。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原始先民逐步由对自然力的崇拜发展到对氏族图腾与祖先的崇拜 ,而这些具有原始宗教文化特征的“图腾”历经数千年,伴随着古老的宗教祭祀、民俗活动而遗存下来 。
淮阳“泥泥狗”出自当地人纯朴 、虔诚 的祭祖崇生心理 ,是民间世代的口传心授的模仿创造。淮阳“泥泥狗”所表现的内容丰富而奇特 ,每个形象都有其深刻内涵,有的简直就是古书《山海经》里描述的奇禽怪兽的“图解”。据《中华都要览》载:“《山海经》及其它古籍中记载 的以陈地 (淮阳)为中心区域活动 的古帝、祖先神及其部落就有 20多个。淮阳是太吴伏羲和炎帝神农氏的都邑,还有女娲氏之都城 (今河南西华县东 ,距淮阳仅 30公里 )。淮阳可谓是 ‘三皇之都 ’,因此遗存下众多怪异形体的图腾神祗也就不足为奇 了。”淮 阳“泥泥狗”玩具和当地“人祖”的信仰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以愉悦人们心情为 目的,具有超越物用功利性的特点 ,主要用于人们“精神的实用”,满足人们精神和心理诉求。
太吴伏羲教民佃渔畜牧,制定姓氏 ,画八卦 ,定嫁娶,制琴瑟,在人类还处于蒙昧的状态下 ,创下 了巨大的历史功绩 ,在人类原始历史进程中,对 中华 民族的生存发展立下了不朽功勋,不能不为后人顶礼膜拜。祖先崇拜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太吴陵则是这一文化的典型和代表,每年的“人祖庙会”便是人们祭祀祖先的重要民俗活动。庙会上的祭祀物“泥泥狗”是为伏羲、女娲看守陵庙的“神狗”,传说“泥泥狗”是人祖造人后捏的,渗透着巫术 的神力。“泥泥狗”是来赶庙会的人必买的吉祥物,是本地独特习俗 ,所有的孩子都能向赶庙会回来的香客索要“泥泥狗”。“老斋公,恁慢走,赶会捎个花灵狗,恁老活到九十九。”每逢孩子们唱着民俗歌谣索要“泥泥狗”时,赶庙会回来的大人们都以此为吉祥的兆头,都会很乐意地把“泥泥狗”撒在地上,看着孩子们哄抢 ,然后放在嘴里 ,呜呜地吹响…… (2)对生殖 、生命的信仰
生殖崇拜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根深蒂同。老子在《道德经》中云:“玄牝之门,谓之天地根。”老子认为 ,天地间万物源于女性的生育功能。在远古时代 ,人们对人的生殖机制还没有科学的认识,在原始混沌思维和神话的作用下,生殖和生命被蒙上了一层神秘而神圣的面纱。“在原始人类的生存意识中,壮大部落群体力量的基本方式是繁衍和生殖。由于这类行为对生存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所以,很快就从 自然的原始行为上升为社会性行为 ,社会价值化的繁衍和生殖 ,就不仅是行为而同时也是观念 ,在这个基础 ,产生生殖崇拜是 自然不过的事了:”先民们虔诚地祭祀生殖之神,生殖崇拜成为原始人类普遍的宗教信仰。《周易·系辞下》云:“一阴一阳谓之道”,“男女媾精,万物化生”,“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这些都是直接对男女性行为的捕写。虽然远古时科学不发达,但人们已经懂得,男女交合关乎着人的生命的诞生,关乎人类的发展。
淮阳“泥泥狗”中最具代表性 的“人祖猴 ”,造型似人非人,似猿非猿 ,但从整体看 ,威严 、庄重 、神秘。尽管不同艺人的表现手法各有不同 ,但每个“人祖猴 ”的下部或胸部都绘有 明确的“女性生殖器”符号,并且十分夸 张,这在我国的民间玩具 中是独一无二的。“人祖猴”上绘制 的这些符号涵盖两个古远的信息 :一是对女娲“抟土造人”的讴歌,使人们万世不忘女娲繁衍人类的伟大功德;二是对女性生殖器的崇拜 。淮阳泥泥狗“女阴生殖器”符号,是人类原始文化最真实 、最具体的体现。联系淮阳当地 的民间信仰,我们不难发现它与女娲造人 、繁衍子孙 等传说的关系 ,这显然是对女娲 和伏羲结合生育人类的生殖 崇拜。这点在“人祖庙会”的另外一种民俗活动——“摸子孙窑”中,也有较为强烈的体现。太吴陵内俗称“二殿”的显 殿青基石上有一个深二寸许的洼窑.当地人称 “子孙 窑”“子孙窝窝”,众多求子者在此虔诚膜拜 ,膜拜时必须用手摸一下窑 ¨,触摸窑门时 ,说出心中之愿,可保子孙繁衍,人丁兴旺:这个手摸“子孙窑”的风俗,反映了远古时代对女性生殖器崇拜的习俗并一直延续至今 ,寄托了人们强烈 的生命欲望和对美好生活的祈盼 。这些奇特的符 号与民俗活动世代相传 ,延续不变 ,难怪民俗 、民艺专家们称它们为“活化石”:
(3)迎福纳祥的美好愿望
中国吉祥文化老而神秘,并广泛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民间玩具作为中国传统 民间艺的一种独特 艺术形式,在其产生、发展的过程 中,也深受吉祥文化的影响,从而以其鲜明的娱乐性、教化性 、趣味性和祈福性充实着人们的生活,并以娱乐的方式向社会传播民俗文化意识。“劳动者是艺术的奠基人 ,同时也是生活的创造者,蕴藏在劳动者内心的美好情感则是艺术与生活的生命基础。”
所以,情感因素是我们理解民间艺术审美价值的钥匙。几乎所有 民间艺术品 ,我们总能发现其中蕴藏的情感内容——迎福纳祥的美好愿望。“‘祈福禳灾 、趋吉避祸’是人类社会特定历史时期的精神需求,以禳灾纳吉为主题的吉祥艺术创造 ,缘 于民众对无力征服,却又渴望能够抗拒的 自然灾害和人为祸患的心理希冀,这种精神要求广泛 而深刻地渗透到民众的 日常生活中,成为慰藉精神、改善命运 、向往 美好 生活的重要途径 。”民间玩具同乡民的生活息息相关 ,它是人们生活所需要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物质产 品,同时又是传授美的艺术品。淮阳“泥泥狗”用暗示和象征手法,利用玩 具特定的审美形象 ,巧妙地表达“吉祥如意”“种族繁衍”“生命崇拜”等寓意,生动形象地表达出劳动人民长久延续 、繁荣 昌盛的美好愿望:
综上,在淮阳的“人祖庙会”上,赶庙会的人争相购买“泥泥狗”这类的泥玩具,把它们看作是伸物带回家去 ,供在“人祖 ”前的香案上或家里的神龛,取其多子、增福之意,具有浓浓的人情意味 ,同时也寄托了人们征服 自然 、追求生命、憧憬幸福的美好愿望。这种民俗世代相传,构成该地区独特的民间风俗景观:淮阳民间艺人采取最简易、最便利的手工制作,利用最廉价的泥土,以独特的思维方式和丰富大胆的想象,凭借灵巧的技艺,就地取材,创造出了淮阳“泥泥狗”神秘莫测 、怪诞诡异 、绚丽多彩的造型形态,丰富着人们的生活及精神世界。淮阳“泥泥狗” 仅具有永恒的历史价值,而且还蕴藏着弥足珍贵的文化价值。它是现代文化产业的珍贵资源,也是开展国际文化交流重要的旅游资源 ,我们应该全面审视其价值,并在现代社会中发挥其功能:
参考文献
[1]钟敬文.话说民间文化[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1990.
[2]左汉中.中国民间美术造型[M].重庆:重庆出版神,2006.
[3]丘菊贤,杨东晨.中华都要览I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丰十,l988.
[4]张晓凌.中国原始艺术精神[M].重庆:重庆 版社,1992.
民俗与文化的关系范文2
关键词: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开发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民俗文化得到大力的弘扬,并成为区域内部向外界展示本土形象的重要旅游资源。将民俗文化作为旅游资源进行开发,并将游客“求新、求异、求乐、求知”的心理需求作为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根本核心,推动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虽然对于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能够追溯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但对于贵州省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研究较少,本文以贵州省为例进行研究,对该地区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进行研究具有现实意义。
一、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现状
贵州全省近4000万人口当中,少数民族的人口数量高达1500万人,占贵州省总人口数量的38.98%。在众多的少数民族当中,主要包括:侗族、苗族、水族、瑶族、布依族、土家族等大型并世代居住在贵州省的少数民族多达17个。这也是贵州省民俗文化资源十分丰富的关键。同时,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不同的民族不同的生活习惯、风俗习惯以及语言习惯等构成了民俗文化的基本内容。
在贵州省的民族大家庭当中,各个民族当中的民俗文化交相辉映,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特点。由于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丰富多彩,并具备大量的旅游资源,贵州省的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得到推动,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景象。针对贵州的各个地区,都能够发现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存在。针对贵州省内某一地区来说,其体现的是贵州省内民俗文化的“孤岛”,针对贵州省的整体布局而言,由各个“孤岛”形成“千岛”奇观。这些文化各具特色,体现着不同的民俗文化的表现形式。贵州省当地民俗旅游资源的开发相对较晚,历时十余年的时间,目前这一领域市场开发的前景较为广泛。随着民俗文化旅游产业的开发,使得当地旅游收入逐年增加,对当地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2009以来,随着我国对生态旅游、民族旅游业的不断重视,贵州省凭借着这一推动力以及自身具备的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大力的发展旅游业,使得该地区在目前民俗文化旅游相关产业的贡献率超过53%,并且具备持续增长的趋势。
二、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存在的问题
1.当地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滞后,宣传力度不达标并且与现代旅游行业的发展严重脱节,不能够满足旅游开发的根本需求。由于贵州省的少数民族众多,并且民俗旅游景点多分布于群山当中,这些地区较为偏远,交通欠发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旅游资源的开发。交通问题是阻碍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关键问题,由于当地基础设施建设不能够满足旅游开发的需求,导致开发的效率低下。同时,全省各个地区接待游客服务的住宿环境以及条件较差,在旅游旺盛的季节明显存在床位不够,并缺乏星级宾馆满足接待需求,这一方面的问题主要存在偏远山区当中。由于该地区是当地人世代生活的区域,依旧沿袭传统的生活以及生产方式,导致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受到破坏,当地居民对于旅游文化重视程度低下,不能够参与以及自主的保护当地的民俗文化,严重的影响旅游文化的开发。
2.整体上缺乏统一的合理规划。贵州省在民俗文化旅游文化的开发过程中,除少数民俗景区外,贵州省内的大多数已经获得开发的民俗文化旅游景区未获得科学合理的规划以及评估,导致全省在开发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过程中,缺乏实地的调查以及整体规划,造成景区分布不够合理,呈现出混乱状态。由于贵州省内的多数民俗文化的旅游景区都分布与村寨当中,开发以及建设的方式普遍采用粗放式开发模式,只为追求近期的利益回收,缺乏长远发展战略眼光的布局,造成不合理布局民俗文化旅游景区的产生,导致民俗景区与民俗景区、民俗景区以及非民俗景区之间的不能够得到良好的衔接。体现了民俗文化的层次较低,缺乏配套设施的建设,导致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经济效益不尽人意。
3.民俗文化生态资源开发等相关体制落后。当地在开展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过程中,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与民间组织对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扶植力度低下,缺乏对开发与保护的必要专项资金的科学管理,经营管理呈现出混乱的状态。由于政策扶植以及相关体制的落后,造成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发展受到阻碍。同时,民俗文化是反映当地发展情况以及风俗习惯的关键内容,但具体涵义在进行实际开发过程中被歪曲,为了经济收益可以迎合游客,导致民俗文化的传承遭到破坏。因此,加强旅游资源体制建设,保证民俗文化的大力弘扬,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具有重要作用。
4.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人才匮乏。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人才匮乏是影响民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得关键。目前,贵州省内的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人才奇缺,边远山区民俗文化的发展需求属于当地民俗文化的人才进行推动,保证当地民俗文化得到弘扬,但目前旅游资源开发人才并不愿意到偏远山区从事旅游资源的开发工作,导致民俗文化在开发的过程中缺乏优秀的人才进行推动。同时,由于当地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展,主要聘用外地的人员担任民俗文化景区的管理者以及向导,但其并不懂得当地民俗文化的具体含义,造成理解上出现偏差,并由于对当地居民的生活习惯以及习俗缺乏理解,造成旅游资源开发受到影响。
三、促进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对策分析
1.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是保证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关键内容,只有将基础设施不断的完善与发展,才能够在根本上保证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由于民俗文化的旅游景区位于村寨当中,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应该给予政策支持,保证村寨交通的基础建设与完善。在满足民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同时促进偏远地区的发展,促进区域内部经济的不断发展。同时,旅游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住宿条件,政府以及管理者应该充分的重视住宿条件的改善,满足游客的实际旅游需求。群众是整个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中的重要因素,在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过程中应该充分重视民众的环保意识以及参与程度,保证民众参与到民俗文化旅游当中,推动民俗文化的传播,展现地域特色,推动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
2.进行统一规划以及合理布局。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具有地域性较强的特点,并且其中涉及到多方面的综合性因素。其中地理条件、文化条件以及社会经济条件都为重要的影响因素。因此,在进行实际的开发过程中,应该重视资源的合理规划,制定科学有效的开发模式。首先,在具体规划时,应该充分的考虑地域文化的特色,从当地的旅游资源层面出发,保证将该地区内部存在的民俗文化旅游资源进行深入挖掘,将具体的民俗文化特色进行凸显。将景区的设计进行整体规划,有效解决区域内部景点分布不均的状况;其次,在贵州区域内部的旅游资源开发的过程中,应该充分重视“点”与“面”的关系,保证多方位多角度的发展民俗文化旅游资源,打造区域内部的民族文化旅游品牌,充分的降低经营成本;最后,在开发贵州地区的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过程中,应该贯彻并落实民俗文化的保护性原则,以保护为根本内容进行建设,保证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在保护中谋求发展。实现自然生态以及人文生态相结合,促进民俗文化旅游产业的高效发展。
3.充分协调各方关系。由于贵州省开发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过程中涉及到多方面的因素,并且受到制度因素以及人文因素的影响,造成民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缓慢。因此,需要充分的协调各方关系,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将政府、民众以及当地开发商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保证当地民俗旅游文化的开展能够打破以政府为主导的局面,将当地民众的地位进行提升。鼓励民众积极参与到民俗文化旅游当中来,建立起完善的管理以及监督机制;第二,处理好人、自然以及民俗文化等方面的关系,将三方关系进行充分的协调,保证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将传统民俗文化进行保护,避免过度开发产生的负面影响;第三,协调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在追求经济效益的情况下应该重视社会效益,加强贵州地区人文环境、生态环境以及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工作,切实的让当地民众感受到民俗文化旅游开发带来的福利。
4.加强民俗文化旅游人才培养。人才是保证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贵州省开发民俗文化旅游资源需要大量的人才进行保障。因此,在实际开发的过程中,需要将民俗文化的保护工作与贵州省的民俗文化旅游开发列为同等重要的位置。对于贵州地区旅游专业人才的实际培养,需要重视传承。可以通过家族传承、社区范围内的人才培养等方式推选出更多促进民俗文化发展的以及旅游管理的人才,保证人才对民俗文化的充分掌握;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可以充分的运用学校教育的优势,通过专业化、系统化的学校专业的教育与旅游地的实践训练相结合,打造一支具备高素质的旅游人才团队。
四、结论
“江南千条水,云贵万重山;五百年后看,云贵胜江南”这是对贵州地区美好风光的诠释,同时也是对该地区旅游资源的充分肯定。贵州省旅游资源的开发不光是自然风光,还有独特的民俗风情。民俗文化旅游产业在该地区定会取得蓬勃的发展,带动整个贵州省旅游经济的增长。大力开发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对推动该地区旅游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曾石.贵州省苗族服饰文化旅游资源的价值及开发研究[D].重庆:重庆师范大学,2012.
民俗与文化的关系范文3
关键词:民俗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联系
中图分类号:G112 文献标识码:A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俗文物是人类重要的宝贵财富,为了保护好这些珍贵的财富以及能够更好地传承这些文化,人类就要更加重视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俗文物,要多注意对民族的民俗文物进行法律性的保护。
1.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包含于民俗文物
(1)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以及特点。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被团体、个人以及群体视作文化遗产的各种技能、知识、表演、实践以及变现形式的各种文化场所、工艺品、实物以及相关工具。[1]然而,各个团体以及群体会随着他们所身处的环境、不断改变的历史条件和自然的相互关系而发生相应的变化,使得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给下一代时发生变化。同时,这也使得他们获得更多的历史感以及认同感,更有利于促进人类的创造力以及文化多样化的发展。在这个定义中,文化遗产包含的内容就是手工艺的技能、社会的风俗习惯、表演艺术,等等。[2]在除去文化遗产包含的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时空性、物质性以及互动性,这样可以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很容易发现很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
(2)民俗文物中含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在民俗文物中含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有娱乐、文化、信仰、仪礼、生活以及人们的生产等民俗事项的文化遗产,由此可知,民俗文化就是外形,它的内容就是和人们生活紧密相关的传统文化。
2.民俗文物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
(1)民俗文物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虽然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物质性的,和物质文化遗产有很大的区别;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俗文物等其他一些物质文化遗产却是相辅相成的,民俗文物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是紧密联系的。与此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载体是民俗文化,这样才能够完整地表达其价值和完全地存在于非物质文化中,也更加能够体现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艺术内涵。常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风俗习惯、戏曲歌舞、表演艺术、语言、民间口头传说、文学等,其中还包含有民俗文物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表演、讲述以及活动等形式包含于民俗文物中的,通过这些物质文化载体来进行表现和表达。
(2)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物质性。从表面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属于非物质的,但是事实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有物质和非物质的内容,常见的有各种手工艺、民间习俗、技能等,还有歌舞、民间戏曲、故事、谚语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另外,在民间故事以及传说中,有人物的活动以及具有各种特点的人物,还会有事件发生的地点以及时间等;同时,这些时间、事件以及人物等是离不开人物生活所需要的物质条件以及人物生活的环境的,因为它们是一个统一体。
(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样化转换。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俗文物之间存在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转换成可见的文化事项与物质化,不过这些都需要进行一些加工。常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转换形式有节日文化、庆典仪式、故事、语言以及手工工艺等,对它们进行记录、排版、整理、出版等,所以,通常情况下所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很多丰富物质文化,尤其是民俗文化的物质载体,也就是民俗文化。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俗文物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和相互渗透的关系,二者很难分开。随着文化之间的吸收和扬弃,慢慢对文化造成很深的影响,为了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俗文物的保护、研究、传承以及保存,就要更加深入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俗文物进行综合性的研究,这具有很深远而现实的意义。
参考文献:
民俗与文化的关系范文4
关键词:民俗学;民间舞蹈;互为依托
一、民间传统舞蹈及民俗的内涵
(一)民间传统舞蹈
什么是传统舞蹈,朴永光在其发表文章《传统舞蹈保护中的价值判断》中对传统舞蹈进行的界定为:“即自古流传下来的、未经今人加工过的、迄今尚在民众中流传的舞蹈形态,是我们认为的传统舞蹈。”传统舞蹈又可以划分为宫廷舞蹈和民间舞蹈,但是我国很多民族都只有民间舞蹈。
(二)何为民俗?
“民俗”一词来源于1846年英国考古学家威廉•汤姆斯创造的“falk-lore”,从“falk-lore”这个词的出现开始,民俗学家们一直对它的概念争论不休。“民俗”一词作为“falk-lore”的翻译代码,使用汉语文字的国家都将它译为“民俗”。那么究竟什么是“民俗”呢?民俗是指一个民族或者一个社会群体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生活事项。它是社会群体共同创造并共同遵循的,较为稳定并世代相传。它蕴含了一个民族或一个群体的、道德伦理、审美意识等,我们也可以简单地将它概括为民间流行的风尚及习俗。民俗涉及的范围较广,它包含了生产生活、、岁时节令、人生仪礼等各方面。以民俗事项的生活形态为依据,我们可将民俗分为三大类:物质生活民俗、社会生活民俗和精神生活民俗。
二、民间传统舞蹈与民俗互为依托
(一)民间传统舞蹈来源于民俗
民间传统舞蹈和民俗一样,都是广大民众在生产生活的过程中为了满足各种需求所创造出来的,只不过是表现形式有所不同。《诗•大序》曰:“诗者,志之所之也……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原始时期,我们的祖先就是用指这种“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方式来表达他们的思想情感,涉及的活动范围也极广,几乎涉及到每个领域。不同民族、不同时期都有着不同的传统舞蹈,而他们的共同点则是产生于民俗活动中,服务于民俗活动。比如瑶族长鼓舞,它来源于对盘王的祭祀,是在祭祀活动中所跳的传统舞蹈。盘王的后人为了祭奠盘王,在祭祀活动中,跳长鼓舞成为了特定的民俗事项。又如狮子舞,在我国的传统习俗中把狮子当作吉祥物,认为狮子可以去灾保平安。所以,由于这种习俗的影响在春节、元宵节等各个节日中都有舞狮的传统,寓意吉祥安康,表现出人们向往美好生活的心理状态。
(二)民间传统舞蹈是民俗文化“活的教科书”
每个民族上的传统舞蹈中都包含着本民族群体的习俗、、哲学思想、道德情操、审美情趣等深刻的文化内涵。并且它们大多文化底蕴丰厚,在同一舞蹈中凝结了多样的文化内涵。比如“耍春牛”,它既包含了农耕文化又包含了自然崇拜。民间传统舞蹈大多历史悠久,它历经了历史的沿革,在舞蹈形态中凝结了历史文化的印记。民间传统舞蹈传承的过程,也是民俗文化传承的过程。比如瑶族长鼓舞“相传,盘王和自己的儿子上山打猎,打猎累了,盘王并在树上稍作休息,在休息的过程中受到山羊攻击,跌落山崖卡在沙桐树上窒息致死。盘王的子女为了表达自己悲痛之情,用沙桐树和羊皮制作了长鼓,并击打长鼓两侧,意为敲打山羊泄愤,边击边舞。”其内容有瑶族人造房、伐木等生产活动的情形,还体现出了瑶族人迁徙的过程。以这种形象生动的形式可以保存最原始的文化内涵,并且以舞蹈的形态传承文化使文化更为形象鲜活,能吸引到更多人的关注。因此,可以说民间传统舞蹈是民俗文化“活的教科书”。
(三)民间传统舞蹈与民俗互为依托
首先,民间传统舞蹈在创作的过程中都是以民俗为依托,在特定的民俗活动中进行,与民俗活动息息相关。通过舞蹈的形态,传递民俗活动所表达的目的。因此,民间传统舞蹈的动作中必然存在着民俗的烙印,并且受到民俗文化内涵的影响。其次,民俗为民间传统舞蹈提供了特定的环境,所以民间舞蹈传承的过程也是民俗文化传承的过程。民俗包含了民间传统舞蹈,民间传统舞蹈归属于民俗。民间传统舞蹈植根于民俗文化中,它经历了民族历史沿革的足迹,凝结着一个民族的审美价值、及理想等。民间传统舞蹈与民俗存在着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关系非常密切。因此,从民俗的角度去把握民间传统舞蹈,立足于根源去把握民间传统舞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三、在尊重民俗的基础上发扬民间传统舞蹈
民间传统舞蹈是祖先留下的文化产物,它是广大群众在现实社会中的一种精神寄托,在民族历史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因在民俗活动过程中有感而发为民俗活动而舞,民间传统舞蹈以民俗活动为一个特定的环境为民俗活动服务。此类传统舞蹈的舞蹈形态往往与民俗活动息息相关,由此形成其独有的特色。顺应民俗,揭示民间传统舞蹈利于认识各民族的习俗、等文化内涵,探索各民族地区舞蹈的形成原因、内容及其价值。因此,传承和保护民间传统舞蹈,对振兴民族文化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应该在尊重民俗的基础上去传承和发展传统舞蹈,才能准确地把握传统舞蹈的特点,从根本上传承和发展传统舞蹈。并且能够在传承传统舞蹈的过程中,传承和发展民俗。
[参考文献]
[1]乌丙安.民俗学原理,长春出版社.
[2]隆荫培.舞蹈知识手册,上海音乐出版社.
民俗与文化的关系范文5
民俗艺术学是以民俗艺术为研究对象的学科,而“民俗艺术”自有其特征和规律。“民俗艺术”与“民间艺术”、“民艺”、“民间文化”等概念常常被人混用不分,似乎被看作彼此无甚区别的同义词。其实,尽管它们在名称上都有一个“民”字,在社会层次上都与下层之“民”相关,但因视角不同、内涵有别而各有其意。“民俗艺术”,系传承性的民间艺术,或指民间艺术中融入传统风俗的部分。它往往作为文化传统的艺术符号,在岁时节令、人生礼俗、民间信仰、日常生活等方面广泛应用。“传承”、“传统”和“群体性”作为民俗艺术的特征,使其具有深厚的文化背景和坚实的社会基础。“民间艺术”,系相对于宫廷艺术、官府艺术等上层而言的下层艺术,作为一种空间性的概括,它强调创作与应用视域的下层性,而不强调艺术活动和艺术作品本身的传承因素。其类型与作品既包括来自传统的成分,又包括各种民间的新创,甚至还包括庶民中非群体的个人创作,诸如邮票剪贴、种子拼贴、包装带编结、易拉罐饰物,等等。“民艺”,系日本传入的外来语词,它同“民谣”、“民具”、“民俗”等名称一样,意在强调主体为民的性质。
它不是“民间艺术”或“民俗艺术”的简称,而是从创作者与享用者的身份所做出的文化判断。如果一定要说简称的话,它倒是有“民众艺术”、“庶民艺术”的含义。至于“民间文化”与“民间艺术”或“民俗艺术”等是属与种的关系,艺术本属文化,它们相互间并非同一的,或并列的关系。民间文化包括民间风俗、民间文学、民间艺术、民间宗教,以及其他的民间知识与民间创造。总之,“民俗艺术”的概念是从传承性、风俗性所做出的文化判断,而“民间艺术”的概念乃立足于社会空间的分野,至于“民艺”一词,则出于对创作与应用主体的身份所做的类型划分。当然,它们都具有“民”的性质,就具体作品而言有时彼此难分归属,这正是它们易被混用的原因,但作为概念,对它们的概括与把握需要有学理的支撑和区分。
二、研究体系
民俗艺术学作为艺术学的分支学科应构建自身的研究体系,以显现学科的严整,并推进学术的发展与繁荣。民俗艺术学的研究体系包括民俗艺术志、民俗艺术史、民俗艺术论、民俗艺术应用研究、民俗艺术专题研究等基本范畴。“民俗艺术志”,是对民俗艺术的类型、作品、传承、分布、现状、制作或表演等情况加以搜集、记录、整理、编写的基础性工作。作为民俗艺术研究的对象,它提供了实证材料和研究课题。“民俗艺术志”的研究,在方法上主要靠田野调查和文献搜求,需要对作者、作品、创作过程、展演空间、发生背景、艺术组织、地域分布、传承情况等做出翔实的调查和科学的判断。“民俗艺术志”的研究,通常按国别、民族、地区、时代、类型、品种等进行,其选题诸如《中国民俗艺术志》、《苗族民俗艺术志》、《南京民俗艺术志》、《宋代民俗艺术志》、《民俗版画志》等。其研究范围能大能小,大到《亚洲民俗艺术志》,小到《ⅹⅹ村剪纸艺术志》、《ⅹⅹ镇印染艺术志》等,都能成为研究的选题。
“民俗艺术志”是民俗艺术学框架的基础,也是民俗艺术研究的起点。“民俗艺术史”,在研究对象上包括“民俗艺术发展史”和“民俗艺术研究史”两个基本领域。“民俗艺术发展史”主要着眼于时间坐标下的民俗艺术及其自身的传承、演化,从而让人们对某地或某类民俗艺术有纵向的全局的把握。“民俗艺术研究史”,则是对民俗艺术的研究做历史的回顾和总结,涉及研究组织、研讨活动、理论发展、出版情况、学术论争、研究成果等方面,偏重理论的归纳与总结。“民俗艺术史”作为民俗艺术学的基本框架,其存在能表明学科固有的历史积累和自身完善的过程,具有重要的建设意义。“民俗艺术论”,系民俗艺术学的基本理论部分,也是民俗艺术学体系中的核心。它的研究对象,包括概念、类型、题材、主题、特征、性质、价值、功能、传承、变迁、方法、背景等,涉及民俗艺术的各种内外部规律及其研究方法。“民俗艺术论”着重于理论的阐发和规律的概括,成为民俗艺术学体系建设中最重要的方面。可以说,“民俗艺术论”的完善与否,关系到民俗艺术学这一分支学科的建设水平和理论程度。“民俗艺术应用研究”,主要进行民俗艺术的市场研究,以及相关文化产业的研究,同时也包括保护、展示、培训、创研等领域的研究。民俗艺术存在于民间,本是民间生活的组成部分,也是民族文化传统的显著标志,长期以来它在乡村和城镇自然传习,满足着自然经济状态下的民众的精神需求,美化着艰辛、贫乏的劳动生活,而在当今城市化、全球化的背景下,民俗艺术已成为特色鲜明的民族文化资源,获得了新的应用空间。
应用研究包括应用源、应用者、应用场的规律研究[1],就民俗艺术而言,就是扩大或改变其自然传承的定势,走向市场,走向新的空间和新的功用。“民俗艺术专题研究”,旨在对民俗艺术的某些类型或品种进行深入的具体研究,它以实证为基础,并要求从个案分析上升到理论概括。它没有刻意的“史”、“论”之分,其宏观的概括总是以微观的探究为先导。诸如“纸马研究”、“年画研究”、“皮影研究”、“傩舞研究”等,作为一个个的专题,既有相通的民俗传统和艺术背景,又各有自己的个性风格。专题研究就是要揭示民俗艺术的“类”的特点和“种”的规律。专题面广量大,虽不构成研究体系的主脉,但能推动学科向纵深发展。就上述体系而言,当今我国的民俗艺术研究还未能充分展开,民俗艺术学的建设还需要多领域地加以推进。
三、理论支点
理论支点是理论系统的支撑,或专指理论范畴中最具个性特色的部分。对民俗艺术学的理论支点,我们可以用“三论”来概括,即:“传承论”、“社会论”、“象征论”,它们分别从存在特征、属性风格和表现方式三个方面构成了民俗艺术学的理论基础。“传承论”的核心是强调民俗艺术的要旨为传承性文化现象。民俗艺术不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其发生和存在既不会突然偶见,也不会昙花一现,而是有着历史的脉络和代代相传的印迹。我们研究所关注的“传承”首先是有时序的,它从过去到现在,再到未来,体现出古今相贯、承前启后的特点。“传承”作为动态的过程,本立足于时间的跨度,而“传承论”的理论乃是对民俗艺术传统的沿袭所做出的文化判断与表述。可以说,没有传承,就没有传统,传统依赖传承而发展。“传承论”包括传承人、传承地、传承时机、传承方式、传承路径、传承媒介、传承节律等范畴的研究,成为一个内涵丰富而又相互关联的研究领域。由于民俗艺术以传承为其最显著的存在特征,因此,“传承论”就当然成为民俗艺术学理论的重要支柱。“社会论”的着眼点是强调民俗艺术的群体属性和社会风格。
民俗艺术作为民间的传统艺术,不论在成果形式、题材内容、材料选择、工艺手段、功能取向、应用时空、信仰表达等方面,都有共同的基础———社会的需要与认同。民俗艺术从总体上来说,不是某个个人的独创,它不以个性风格相标榜,而是社群风俗的体现,集体创作的延伸,其间虽有个人的局部改进或创新,但仍顺应社会风俗的氛围,其社会性仍强于个体性。社会以地域的、民族的、行业的人群所构成,正是有共同的风俗习惯、文化精神和价值追求,才形成一个个各有传统的整体。民俗艺术作为民俗的产物,是一定社会文化精神的表达,也是其艺术审美的张扬。“社会论”着眼于民俗艺术的主体成分,包括制作者、表演者,赏玩者、享用者,以及营销者、管理者等艺术中介,研究其群体属性,从主体和社会背景等方面支撑民俗艺术学的理论框架。“象征论”强调符号的意义表达,把民俗艺术视作各有隐义的符号系统。作为民俗艺术最基本的表达方式,象征把意象与物象、事象相联结,虽幽隐、迂曲,却自有其文化逻辑和解读方式。《易传》有“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见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之说,并提出了“立象以尽意”的命题。
由此可见,“形”、“器”相连,“象”、“意”相承,“器”以“形”显,而“意”以“象”隐。艺术象征往往表现为物理、事理、心理与哲理的统成。象征的本质是“将抽象的感觉诉诸感性,将真正的生活化为有意义的意象”(弗赖塔格)[2]2。作为集体意识的表达和解读,象征缘起于原始文化阶段,在文字尚未发明、语言尚未成熟的时期,它是有效的交流手段,它拓展了人类思维的想象空间,并激发了艺术创造的激情。正如黑格尔在《美学》第2卷所说,“象征”无论就它的概念来说,还是就它在历史上出现的次第来说,都是艺术的开始。象征实际上是一种文化创造方式,其意义与本体间不呈直接的因果关系,仅建筑在相似的联想和文化认同之上,从而创造自身的“密码”。民俗艺术与原始艺术有着渊源关系,象征仍是其主要的表达方式。因此,“象征论”亦构成民俗艺术理论的重要方面。
四、研究视野
研究视野是带有空间性的探索领域,它既能反映研究者的学识广度,又能在一定程度上检测学科的发展程度。民俗艺术学作为新兴的艺术学科,其理论构建应包括研究视野的开拓与认定。我们可以从基本类型、主要环节、自身层次、存在属性、传承形态等角度,为民俗艺术学展开研究的视野。从基本类型看,民俗艺术学的研究涉及民俗造物艺术、民俗表演艺术、民间口承文学等。“民俗造物艺术”,即木雕、石雕、编织、泥塑、纸扎等手工制作,它以有形有色的具象成果、传统工艺和风俗应用成为其存在的标志。“民俗表演艺术”,即民间小戏、民俗歌舞、傩戏傩仪、商卖吆喝、绝技绝活、民俗游戏、民俗礼仪等,它们依存于一定的民俗氛围,以动态的展演为特征。
民俗与文化的关系范文6
关键词:影像化传播;民众知识;影视民俗;大众文化传播
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2)05-0150-02
有关民俗学的发展前景,是今年我国民俗学界颇为关注的热门话题,为此对中国民俗学的发展历程做出评价、把握是重要的。仲富兰在《中国民俗文化导论》一书中指出中国民俗学存在着“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的缺陷:第一,理论准备不足。我国民俗学的孕育是在本世纪初,面对亡国灭种的危机,因此就使得先驱者缺乏长期完善的理论准备。第二,肇始于文学却又未能跨出文学的视野,民间文艺的研究代替了民俗学的研究。第三,解放以后,民俗学长期备受冷落,同时又受到前苏联民俗学体系的深刻影响,长期徘徊不前。第四,从世界范围民俗学理论产生的背景来考察,中国传统的民俗学,无论是研究主体和客体诸层次,都显得捉襟见肘,力不从心[1]任骋文在《民俗研究》中提出了民俗学研究要有“从‘民俗’到‘民识’”思想转变。他提到中国民俗学界一直停留在“民间古俗”的学术取向上而没有真正意义的“民众知识”的学术取向上来,所以倡导民俗文化研究者应当正确认识民俗文化内涵的理解,加深对“民间的知识”即“民俗”的理解[2]。
一、影视传媒与民俗文化的现状与问题
(一)“民俗学影视”与影视民俗
最早对“民俗电影”(folklore film)作为民俗研究题目的应用可追溯到1934年在英国电影研究所在《民俗》学刊上所发的征稿启示,其定义是“有关民俗的非商业电影”。在美国,最早的民俗纪录片可溯源到1935年,但直到1970年代,“民俗电影”作品才得到民俗学界的认可。谢尔曼(S.Sherman)在1977年提出了“民俗电影”这一概念,在其《记录我们自己:电影、录像与文化》(1988)一书中进一步论述了“民俗学电影”的概念,并兼用了folkloristic film(琼斯1988)一词。
在中国民间文艺协会研究部副主任黄凤兰女士的第一本专著《中国民俗影视》一书中,提出了影视民俗学的概念[3]。她认为,影视民俗学是指以影视为手段,对民俗事项进行客
观记录的一门科学。在张举文博士的《迈向民俗学的影视与民俗研究》一文中,提出了要为民俗学影视与影视民俗正名的观点。他认为“民俗电影”应理解为“民俗学电影”的简化,提出影视民俗指只存在于影视作品中的想象的民俗,是被制作人创造或改造的模仿民俗的表演[4]。汤拥华在《民俗影视何以为学?――评黄凤兰著》一文中对“影视民俗学”这一理论概念的提出了质疑,他认为从一大堆以民俗为主题的影视片中,我们只能归纳出民俗学的问题和影视学的问题,怎样用影视的手段表现民俗文化的问题[5]。透过这些论著,我们可以思考一个问题:民俗事象与影视结合已成为必然。艺术地表现民俗事象已经成为民族与民俗的不可或缺的文化现象,同时,公众的接受与实践又体现了民俗的最基本的娱乐功能。
(二)表现方式
用镜头来记录民俗文化,这决不是简单的机械复制,而是影视工作者通过动态的富有表现力的影像,再现民俗的原态以及民俗文化、民俗心理支持下的民俗事象的文化意义。
在黄凤兰女士的《从民俗影视片的特点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文中,着重强调了民俗影视片对于民俗文化的表现力――真实地记录与再现[6]客观自然的影像纪实,能真实地体现民众作为文化主体,对自身民俗文化的阐释和解读。
此外,在罗未玮的《影视作品中的民俗“在场”》文章中,依据民俗的两种存在形态――文化的和生活的,探讨了民俗在影视作品中“在场”的两种形态,即民俗作为文化符号在场与民俗作为记忆因子在场[7]。
(三)存在问题
第一,本体论危机。这一问题。有相当部分民俗文化以非物质的形式存在,属于无形的思想、观念等内容,比如说“龙牌会”这种属于民间信仰之类的民俗活动,由于技术手段的限制,和对民俗文化理解的偏差,很难通过影像完整地保存全部信息,而成为一种“机械复制”。第二,缺乏语境关注和“两张皮”现象。黄凤兰女士在《新时期中国影视民俗学的现状与问题》中着重对当今的民俗影视制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析。第三,阐释的理论导向。张文举在《迈向民俗学的影视与民俗研究》中提出在探索理论和方法时,要思考认识论和反思人文本质。
二、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在国际合作日益加强、范围日益扩大、节奏日益频繁的形式下,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及不同领域的多种力量交流、互动、协商或妥协的结果。
1.民俗学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学科基础。安德明博士根据UNESCO(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89年和2003年通过的《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两份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最终确立取代了“民俗”的定义[8]。
2.经过近几年国际、国内多方面的努力,从政府到民间在抢救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目前的保护工作依然存在着明显的缺欠。
3.近年已有不少民俗学者的文章讨论非遗保护理论,但非物质文化遗产整理保护理论,还应该是能给政府和民间提供操作细则的实践方案,它的实践性决定它的生命力,这则是它区别于以往民俗学研究之处[9]。在取得诸多成绩、呈现出一派热闹景象的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表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使得这项工作成了一个充满争议和张力关系的复杂的动态过程。
三、民俗文化与大众传播
民俗文化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民间传承,而民间传承恰恰是前大众传播的文化传递形式,周福岩博士在他的《民间传承与大众传播》一文中表明了民间传承主要体现为一种人际传播方式的立场,并试图通过对两种传播方式或系统从能量、力量及方向等角度所作的功能比较分析达成对民间传承和大众传播在文化中所扮演角色的认识。
(一)区别的意义
在民间传承中,需要传递的信号在编码一经结束,就通过人的发音器官或非语言形式的肌肉动作面对面地诉诸于译码者的听觉和视觉。而大众传播则在编码完成之后,经过了一系列对信息进行的技术转化,最后通过媒介完成这一过程的。因而媒介传达的信息(大众传媒)与我们在日常生活实践中通过人际联系得到的信息(民间传承)的区别就存在于接收效果上的迥异[10]。
(二)大众传媒在民俗传播中的功能
任何文化都离不开传播,民俗文化也不例外。[11]大众传媒在民俗传播中的积极功能包括:第一,大众传媒表述民俗生活,其媒介特性促进了优秀民俗的传承。第二,大众传媒通过报道民俗活动,引起了社会公众和政府职能部门对优秀民俗传统的关注和重视。大众传媒在民俗文化传播中的缺失包括:第一,有相当部分民俗文化以非物质的形式存在,由于技术手段的限制,很难通过大众传媒完整地保存全部信息。第二,大众传媒会由于政策、资金、技术、传播渠道等方面的原因,片面或者歪曲报道民俗文化事象。第三,为了追求画面的效果或叙事的完整,大众传媒有时会导演民俗。
(三)大众传播对民俗文化传承的影响
现代传媒对于民俗传承的积极影响:一、现代传媒为民俗传承提供了革命性的技术手段。二、现代传媒推动了民俗文化的发展、融合和演化。三、现代传媒早就新的民俗。现代传媒民俗传承的冲击与负面影响:一、现代传媒对于民俗的保留大于传承。二、现代传媒以虚幻的民俗替代了现实民俗行为,以文化快餐代替了民俗艺术。三、媒介霸权加速弱势民俗消亡。四、现代传媒的商业化加速民俗的商业化。
(四)展望与对策
在即将迈入数字化的社会的今天,想摆脱现代传媒的影响,保持牧歌式的原生态民俗已经是一种奢望,我们目前所要考虑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发挥现代传媒在民俗文化传承中的积极作用,尽可能地减少其消极负面影响[12]。首先,从传播者的角度来看,传播人要了解民俗知识,加强自身的民俗理论修养,合理运用传播技术,尽可能地减小商业化对民俗传承的负面影响。其次,作为“民俗人”要主动学习传播知识,掌握了解现代传播的规律,熟练运用各种现代传播技术手段,为民俗传承做贡献。第三,在理论上要加强民俗学与传播学、新闻学等学科的融合,在高校开设民俗传播学、影视民俗学等,加强民俗传播规律的研究与人才的培养。最后,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在覆盖面广泛的媒体上建立公共频道或民俗频道,以生动活泼、雅俗共赏的节目内容和形式在全社会普及民俗知识。
四、结 语
在现代社会里,离开了大众传媒,民俗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很难开展。今天,要做好民俗文化的传承和扩布、保护和开发,离不开大众传媒的介入和作用,而大众传媒要达到“传通”,实现自己的价值,需要对内容、角度方式进行选择,需要充分考虑并努力适合受众的心里思维习惯,大众传播和民俗文化关系密切。因此,我们要强调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留住民族文化的灵魂,充分调动并利用大众传媒的力量,从民俗文化环境中去开展大众传播活动,从大众传播角度去思考民俗文化的保护、传承和推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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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张举文.迈向民俗学的影视与民俗研究[J].民俗研究,2007(1).
[5] 汤拥华.民俗影视何以为学?――评黄凤兰著《中国民俗影视》[J].中文自学指导,2005(2).
[6] 黄凤兰.从民俗影视片的特点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J].江西社会科学,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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