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制度体系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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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制度体系

工程管理制度体系范文1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问题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一、当前我国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面临的问题

1、监督机构定性定位问题

一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仅被委托行使质量监督的执法检查权,而不包括行政处罚权。监督机构的行政职能不完整,造成发现问题只能采取停工整改等少数措施,执法威慑力大打折扣。广大监督人员也普遍感觉到执法时腰杆不够直、手腕不够硬,影响工作成效。二是各地质量监督机构基本均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缺乏政府公务人员的身份认同感,对高素质人才缺少足够的吸引力,队伍整体素质难以提高。

2、监督机制的适应性问题

监督机制仍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影响监督效能目前的质量监督机制存在几个突出问题,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一是随着工程建设量与监督力量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以单个工程为单位的“三到位”的监督模式已不适应工作需要。。二是质量监督机构的现场监督与市场资质、招投标管理之问缺乏联动,企业在工程建设阶段的违法违规信息不能及时反馈给市场,对企业的惩戒作用不足。

3、监督工作经费保障面临困难,影响队伍稳定和工作开展

质量监督机构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对建设单位征收质量监督费用。如果不能及时解决经费来源问题,特别是在财政保障能力较弱的县不解决好经费问题,势必影响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队伍的稳定,影响到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加快监督机构改革,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1、明确质量监督的内容和程序

明确质量监督的内容和程序,是确保质量监督工作一致性,统一质量监督方法的有力保障。第一要确保工程质量全过程受控。政府应将监督前置,着重把好设计文件审查关,真正做到从设计到工程竣工的全过程质量监控。第二要抓好工程的源头。首先要抓好招投标阶段的管理,选择好施工队伍,就可以保证工程质量。其次要抓好各种保证制度的落实,通过建立和健全各种保证制度,减少工程建设的风险,提高企业的责任感和信誉感。第三要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质量监督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质量监督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质量的水平,质量监督人员既要有过硬的技术业务水平,又要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建立监督机构内部激励机制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核心是执法监督,工作质量好坏关键取决于一线监督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因此,应当加强对监督人员激励机制的研究,建立监督专业人员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和分级管理机制,根据监督员工作能力,通过考核合理划分监督人员级别和作权限,并辅之以相应的经济待遇,激励监督人员做好工作。

3、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依法监督工程质量是建设工程法律化管理的重要保证。我们各级监督机构要想发展,就必须建立完善的用人、育人机制,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脱颖而出,担当监督重任。对不适应监督工作需要的在岗人员进行合理分流。通过严格培训和考核,切实提高监督队伍准入门槛;不断完善监督手段,调整监督重点、方法、程序,制定并严格执行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要转变工作作风,发扬在求真务实中抓落实,在落实中抓求真务实的精神,进一步扭转“讲得多、落实少”的不良工作作风,体现依法行政、寓服务于监督之中的精神,全面提高监管与服务水平。

4、转变监督方式,改“监督管理”为“监督执法”

取消工程质量监督费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制国家的重要举措。法制国家的基础是社会有自我管理的能力,企业能管好自己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所以管理企业是企业自己的事情,不是政府的事情。从法制的意义来看,政府对企业的约束是以执法手段来实现的,所以监督机构应转向执法。一是建议从源头开始明确监督机构的执法性质,明确“抽查的工作方式”;二是建议重新修订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科学确定监督工作的深度、广度和频度,合理界定监督工作责任,促进质量监督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三、创新质量监管模式,建立质量监督新机制

1、建立对项目全过程实体质量和行为质量的监督检查内部通报机制

通报的内容包括各方责任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行为、程序、工程质量、工程安全方面违规情况。质量监督机构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检查简报,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市政府,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检查简报分送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政府相关部门,形成政府内部监督、监察、管理联动的局面,避免人为的行政干预,起到在建设过程中的综合制衡约束的作用。

2、建立法定建设程序的内部审批公示制度

对工程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重要环节的法定建设程序的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必要时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实施责任追究制,扼制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行政干预,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实处,形成巨大的威慑力和影响力。

3、强化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公示制度

首先,根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要求,把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关。对有问题的工程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进行验收备案。其次,质监机构不但直接监督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的竣工验收,并且对建设单位组织其他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的以每户为单位进行检验后形成的质量合格文件,数日内到场监督抽查,检查其质量的真实状态,对其合法性、有效性进行独立、公正、公平地监督。对发现有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或实物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项目,质监机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整改,并将其发现质量行为、质量缺陷及质量检查结果及时进行公示。

4、建立较为完善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

一是将随机检查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二是建立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的监督运行机制,实现从单一实物监督向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监督的延伸。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提高监督执法的透明度。三是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四是强化不良记录管理。巡查工作要与不良记录管理紧密结合,把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质量行为记录在案,并按规定进行公示。五是完善管理制度,树立技术权威。质监机构应该不断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制度,建立以规范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充分运用技术和法律手段,围绕工程项目和建设主体,多层次、全方位实施工程质量监管,有效地保障工程质量。

5、提高工程质量和监督侧重点

要在严格执法和确保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条件下,重点监督开发商是否尽到了产品质量的责任。开发商的质量意识是确保产品质量的重要条件,因此,正确地引导开发商的质量意识,从而能够真正促使开发商把质量意识真正地转变到质量行为上来,在项目策划、质量标准的定位、预算造价、工期等各环节都能充分体现质量第一的原则。所以,监督开发商合理地确定产品质量标准、产品的成本支出水平以及工期目标是质量行为监管的重要内容。

因此,建立一种机制能够促使开发商提高自身的质量意识,使开发商把产品质量始终放在开发项目的首位,形成产品质量竞争的氛围。同时,也能够促使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形成质量竞争的压力,从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1]李欣阳.浅论工程质量监督的巡查功能[J].企业技术开发,2011(9)

工程管理制度体系范文2

【关键词】人防工程;建设;定额体系;管理制度;标准

1引言

人防工程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功能,也是最基础和关键的内容,有助于更好地改善民生、完善城市的功能,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1]。我们要在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战略下全面思考,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不断提高城市的综合防护能力。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严格执行人防工程建设的定额体系,用完善的管理制度作为保障和依托,使人防工程成为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有力后盾。

2人防工程建设的定额体系发展历程概述

我国为了加强人防工程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定额管理在人防工程建设中的应用效能,从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评估、项目决策、投资、质量控制、考核评价等方面,对人防工程建设实施全国统一的定额标准,这是一种适用于各类人防工程建设的定额标准,其中也包括对附建式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定额规定和标准,是一项专项的经济法规性内容[2],在对我国人防工程建设的定额编制过程中,主要表现为以下编制进程。

2.1初始阶段(1988—1992年)

在这一阶段中,是我国人防工程建设定额编制的开端,随着国家安全的需要和工程建设的需要,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正式下文,确立了全国统一的、标准的人防工程建设定额,并成立了人防工程建设定额全国编制组,即国家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的初期阶段。随后,在全国人防工程建设定额编制组的群思广益下,开始了对人防工程建设的定额编制,并于1987年年底最终完成,形成了《人防工程预算定额》,具体内容包括:第一册中的掘开式工程定额标准、第二册中的坑地道工程定额标准、《人防工程工期定额》《人防工程建设费用项目划分及调整暂行规定》等。基于上述初期阶段的定额编制探索,又编制出了《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安装工程、《人防工程概算定额》等。历经艰辛和相关人员的努力,最终整体形成了我国第一部人防工程建设定额,除了《人防工程估算指标》尚未编制,这个定额标准夯实了我国人防工程建设的基础,并为人防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开创了编制条件和依据。

2.2第二阶段(1992—2008年)

我国的人防工程建设在施工技术应用不断提升的条件下,需要对人防工程建设定额加以规范化,以适应人防工程建设的公平有序竞争环境。鉴于现实发展的需要,我国人民防空办公室对第一部人防工程建设定额进行修订和完善,开始编制第二部人防工程建设定额,以更好地为人防工程建设提供造价依据和参考,促进人防工程建设竞争市场的有序与和谐。在这个阶段中,我国为了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出于国有资金的现实需求,编制了《人防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并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上报审批后颁发。为了更好地在全国推行《人防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国家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又根据各个地域实际建设的需求,编制了《人防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以推动各地的人防工程建设。

2.3第三阶段(2009—2013年)

由于我国实际人防工程建设的需要,遵循国家和社会的“平战结合”的方针和政策,我国依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预留有防护功能的平战转换项目,并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人防工程建设的现实需求,这项具有防护功能的平战转换项目更具规模,成为人防应急准备的重要举措和任务。对于这些防护功能的平战转换项目,需要拟定和编制相关的平战转换预案,在其平战转换预案中,还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建设经费的预算,以更好地实现防护功能的平战转换项目的建设。通过对实际情况的勘察和设计,我国人民防空办公室编制了《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费用编制办法》,并于2009年实施。在这个防护功能的平战转换项目的人防工程建设中,出于审核投资估算的编制需要,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又编制了《人防工程估算编制规程》和《人防工程估算指标》,于2012年实施。基于人防工程建设的现实需求,我国于2010年开始对相关的定额进行了重新的全面修编,这些定额内容包括《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掘开式工程》(HYD99-01-1999)、《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坑地道工程》(HYD99-02-2002)、《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安装工程》(HYD99-03-2003),经过修编之后,形成了新的《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掘开式工程》(HYD99-01-2013)、《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坑地道工程》(HYD99-02-2013)、《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安装工程》(HYD99-03-2013),于2013年实施。同时,为了更好地规范执行人防工程建设清单计价,国家人防办公室又编制了《人民防空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RFJ03—2009)和《人防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在2013年之后,国家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从维护管理的角度,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预算定额》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并拟定了《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预算定额》大纲,并于2014年编制完成并实施。由上述3个不同的发展阶段来看,我国人防工程建设定额体系是处于一个动态的、变化的完善进程,它是根据国家人防工程建设的需要,对人防工程建设全过程不同阶段的造价计价的补充和完善。

3人防工程建设定额体系的主要特征分析

我国的人防工程建设定额体系主要使用统一的人防工程建设定额以及配套的费用定额,依据其计算规则实现人防工程建设的定额实施,以更好地实现对国家人防工程建设经费的节约,更好地规范了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其主要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对我国人防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勘探和测量,获取真实可靠的数据资料,通过这些真实可靠的实测资料,可以成为我国人防工程建设定额的消耗量标准参考和依据。2)在人防工程建设定额的消耗量规定中,可以真实地反映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损耗,而非估量损耗值。3)人防工程建设定额的消耗量符合科学的标准,反映了合理的水平。4)在《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掘开式工程》中的支护子目和降水子目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对其他行业来说具有引用价值和功能,并在建设定额的空白处填补了重要的一笔。5)在《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坑地道工程》的内容之中,还可以对军队和粮食等系统行业所引用。6)人防工程预算定额体系充分反映出防护的实际要求,具体体现在:(1)掘开式工程中,由于要使用大量的混凝土和钢筋,人工费占直接费的比例较小。(2)在坑地道工程中,由于掘进的断面较多,因而其人工费占直接费的比例较高。(3)在安装工程中,由于其施工环境相对封闭,因而要增加更多的人工消耗量。

4人防工程建设定额的管理制度研究

4.1建构和完善人防工程配套的定额管理制度

我国的人防工程定额管理推行三级管理体制,分别负责指定区域的定额站或工程部门。在这三级管理体制下,它们分别履行以下职责:(1)国家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负责对全国统一的人防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负责拟定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方面的制度及具体办法;负责对人防工程定额相关问题的解释及仲裁;负责对人防工程定额管理的理论研究,并对典型的人防工程造价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2)省级定额管理站。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负责对区域内的人防工程建设费用定额、补充定额加以系数的调整,并拟定区域内的定额管理和概预算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监督区域内人防工程概预算、招投标管理过程是否公平合理;对区域内的人防工程定额及费用给予解释和仲裁。(3)重点城市人防定额管理站。具体测算人防工程材料价差调整系数;审查预算及决算及招标是否公正合理;交流执行人防工程定额的具体实践经验,并及时反馈执行人防定额标准的基层意见和建议[3]。另外,《人民防空建设造价审计资质(格)考评暂行办法》([1996]99号)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内部审计办法》([1998]186号)也是人防工程建设实施统一清单计价模式的制度保证,对于推行人防工程建设项目有极大的作用。

4.2建构和完善人防工程配套的造价管理制度

人防工程相配套的造价管理制度是定额管理制度的有效延伸和拓展,是定额管理制度实施的重要依据和参考,为了更好地实现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展,我国在2009年重新修订了《人防戒建设造价管理办法》和《人防工程建设内部审计办法》,并于2010年重新颁布了4个人防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以更好地实现对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的完善。

5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人防工程建设项目是重要的战略性建设项目,它与国家安全密切相连,与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具有极为重大的战略意义。我们要以人防工程建设定额体系和管理制度为研究重点,探讨不同发展时期和阶段的人防工程建设定额标准计价体系,并不断完善和规范人防工程建设的管理制度,在提升人防工程建设定额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同时,更好地促进我国人防工程建设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丁宝全.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问题研究[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5(11):252.

【2】杨兵.可持续发展角度下的人防工程建设浅析[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36):254.

工程管理制度体系范文3

关键词:工程建筑 质量 监督

中图分类号:TU7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 (2010) 05-012-01

1事前的指导在工程开工之前做好事前的指导,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作好工程长远规划规划是工程后续进行顺利开展的保障,一个科学合理的规划体系建立对今后工作的有序开展和及时完工具有十分中国要的作用。因此,在工程开工之前,要确保设计的合理到位,集思广益,遵循城市规划的相关原则。不盲目的随便建设,要有条理,为城市的长远发展作考虑。

(2)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机制,实行“三检”制把工程建设透明化,加强各方面的相互监督。要依法履行好职责,更要提高监督的效率和实效性。要广泛发动各单位部门,依靠舆论宣传,加强监督的力度。要不断提高质量监督抽查预警分析能力,使质量安全问题能及早被主动发现。只有我们的监督工作做得更科学、规范、公正,并严格按其规定办,才能进一步有效震慑质量违法行为,为社会产品质量的提高和技术进步,以及良好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作出应有的贡献。采用监理负责制,由监理方安排质量培训,内容主要定期召开有关人员会议,如有关各工程队组长、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还有质监员等。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执行的制度,重点加强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实行“三检”制度,对每道工序进行严格把关。通过专职质监员、监理员的验收、签字,方可施工。

(3)为进一步加强半成品、原材料的质量检查,严把质量关,就要做组织管理、在人员配备、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多个环节上的要求和标准,施工单位要加强管理,制定相关的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并专业派人进行监督实施。例如对于钢筋、水泥等材料要采用有效的检验措施,力求做到严查质保书,合格证以及材料报告等。通过多源头、多渠道,对进场的每批钢筋,未经检验的材料不允许用于工程。把监理工作的重点放在钢筋焊接半成品的质量检查工作上,实践目测和检测想结合的有效方法,除了从外观上对轴线位移、裂纹凹坑、弯折角度重点检测之外,还要采用随机抽查方式,对焊接试件进行试验,保证材料合格后,方可进行验收。对一些使用比较普遍的材料,质量监督部门要求施工单位从水泥、砂、石、水、外加剂等各个方面安要求做足工作,不但要求提交试验报告,而且还要审核混凝土的配合的比例情况,从计量表具、量具是否准确、齐全等几个方面进行校核。对于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工序,一律要求施工单位质检人员组织整改,进行管理,确保浇筑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程序的可靠性。质量问题是近年来的热点,毛病具有共通性,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一是墙体及批荡开裂,造成外墙渗水,也影响美观;另一个是二是混凝土结构开裂,虽然现在普遍采用商品混凝土,但混凝土搅拌站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在混凝土中掺加了过多的外加剂和外掺料,再加上泵送,易造成水灰比大,同时由于设计、特别是施工原因,最终造成楼板等混凝土结构开裂。因此,在工程之前重点做好混凝土,焊接的监督,预防未然。

2事中检查

事中检查是工程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对于控制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监理工程师要严谨以待,绝不含糊。

(1)加强管理力度,全天候检每一位现场监理工程师要亲临现场,了解施工进展,把握设计的重要部位,经常对施工图作出分析,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登记,做发处理问题的记录,多总结,多下工地现场;及时提醒施工队易查出现的质量隐患,通过交流的方法提高施工队人员的业务素质;常常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做到“严”、“准”“细”“实”,把严格检查把,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施工,掌握数据,快速准确、果断地处理问题,工作做认真、细心,还要把每一项工作都落到实处,坚决拒绝推脱行为,要施工单位解决实质性的技术难题。在特殊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总计须全天候的、24小时跟班旁监,对于重要部位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部位施工出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2)充分掌握数据,达到量测检查。监理工程师在判断工程质量时,可以采取现场巡视,实地测量结果和数据等方式进行,质量等级的评定以所测数据来作为参考。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单位正面对待质量问题,认真作出处理,且避免现类似质量问题再次发生,应对以书面通知向施工单位提前提出,并附上所测的数据。对于测量,要一丝不苟,多次核对,确保数据的正确无误。

(3)事后反思。一个工程事故的发生绝不是偶然,要深刻反思,避免以后出现这样的问题。事故的责任要勇敢承担,不可故意掩饰,遮遮掩掩,我们要深刻检讨和吸取教训。总结事故,吸取教训,检查不足,最根本的目的就是改进我们的工作,针对在工程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和完善制度,加大学习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监管手段,确保工程的顺利完工。

参考文献:

[1] 李琳. 城市设计视野中的高层建筑[D]. 东南大学, 2004

[2] 吴仕岩. 高层建筑结构加固改造研究[D]. 天津大学, 2004

[3] 杨威. 高层建筑适地性与节地性研究[D]. 重庆大学, 2003

工程管理制度体系范文4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问题对策

Abstract: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good or bad, not only affects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reputation and economic benefit, but also related to people's life and property security. To this, how well the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quality 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 work, is the key link of the whole project.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briefly expounds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basic concept, in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of the quality problem of the analysi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to this regulation measures.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6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前言

随着我国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科学技术的飞跃发展,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逐渐使其规范化与制度化[1]。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要素,而工程质量的好坏将关乎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近年来,我国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持续增多,备受广大群众的关注。对此,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与管理,是目前提高工程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建筑行业综合发展的重要手段。

2.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基本概念

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与管理,是整个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要素,是指建筑工程的相关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监管机构,为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对相关负责人的监督行为以及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有效维护了公众利益的执法行为,其是对工程项目中监督活动的策划、开展、协调以及监督等方面的总和。

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现状分析

3.1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欠缺

目前,相关政府部门缺乏有效监管工程质量的管理机制,对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缺乏重视,如监管力度不足、执法不严、发展观念落后以及管理意识薄弱等,造成在建筑工程的施工中,忽略国家法定的施工程序,有的未办理相关的手续,就盲目施工;有的工程单位施工图纸未经严格审核,就将其投入施工中。或者少数工程单位的资质不高,未经严格审查,就将工程转包出去[2] 。最终导致整个工程项目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

3.2片面追求项目工程的施工进度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与施工速度,均应依照相应的比例进行,尽量做好力求平衡,但实际上许多工程项目是为了迎检或某大型活动而建设,工期短、任务重,为了早日完工,把施工进度作为整个项目工程的业绩表现。未结合实际情况,片面追求施工进度,自行将项目工程的施工顺序进行颠倒,基础部分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设,隐蔽工程未及时验收或尚未验收已投入下一道工序,这些问题的存在将给工程项目的质量造成严重影响,进而产生一系列的施工质量问题。

3.3建筑施工单位自身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存的问题

某些施工单位只注重工程的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工程的质量管理,工程施工时不按程序操作或违反操作,不按图施工,不按顺序施工,技术措施不当,由此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质量事故不断发生;有的工程甚至多次转包,层层收费、资金严重流失,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施工单位往往会偷工减料,建筑材料以次充好。此外,施工从业人员的素质偏低,大部分是农民工,几乎没有受过建筑技术的专业培训,再加上工程管理人员水平不高,企业的管理体制和质量体系不够完善或存在缺陷,既无法满足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更无法保证工程的质量。

3.4建筑市场存在较多不规范的行为

由于我国的建筑市场起步晚,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够健全,以及缺少有力的监督与管理约束机制,造成我国的建筑市场存在较多的不规范行为,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具体表现主要有:首先,部门施工单位尚未取得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就自行开工,或者越级设计以及承建等。其次,建筑施工企业将工程转包出去或者以包代管[3]。第三,建设施工单位在招标的过程中任意压价,或者将整个项目工程分解后,承包给多个施工企业,导致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与管理严重混乱,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建筑工程的质量。

4.建筑过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对策探讨

4.1不断增强工程监管人员的质量意识

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是经济、法律、技术以及行政的集合体。由于质量监督管理队伍的素质不高以及执法力度不强等,导致我国的建筑工程项目出现较多的质量问题。对此,为全面提高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减少及避免工程安全事件的发生,应不断增强施工队伍的质量意识,大力开展岗位质量培训,重视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工作,构建完善的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使其全面发挥应有的职能。加强培养建筑监管人员的质量意识,切实抓好建筑工程中各个环节的质量监管工作,若发现相关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以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从而有效避免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

4.2加大政府监督管理的执法力度

依法监督工程质量是整个建筑工程法律化的一个不可或缺的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监督力度,规范市场行为和主体质量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必须要有严格的法律、法规作保证。同时也必须有公正、独立的相关监督机构依法进行强制性监督和执法。只有依法进行建筑质量监督,才能提高监督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应,更好地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4]。

4.3逐渐完善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体系

逐步完善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体系,构建健全的整体监督机制,确保执法监督的准确性、公正性。深化改革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全面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管力度[5]。具体措施有:加强建筑工程的监督执法;构建整体的监督机制,并严格规范监管人员持证上岗;转变以往的监督方式,引进随机检查的监督方式,使其作为建筑工程质量的主要监督方式;构建服务性、预见性的质量监管模式,尽量做到执法和服务的有机结合;加强建筑工程的随机抽查以及巡回检查的工作,确保检查的部位及内容,得以真正反映施工工程的质量情况;加强质量监督程序的规范化,确保质量监管工作的权威性,有效减少人为原因等因素的影响。通过以上措施,逐步完善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体系。

4.4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工程质量监管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往的监测与验收方法,已难以适应建筑工程质量的检验需求。新形势下的质量监管形式,应加大建筑工程中质量监管的科技含量,合理配置相应的质量检测设备。在工程项目的监管工作中,钢筋位置的测定仪、混凝土的超声检测仪等设备,在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管中受到广泛应用。通过检测仪器的使用,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检验的精确度,以便监管人员能科学合理的分析及判断建筑工程的质量状况,并及时发现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还有行业通用的ISO9000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其管理的核心,是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通过操作、记录、检查及修改等方式,控制工程项目的质量过程,使其成为一个良好的质量循环,从而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

4.5建筑施工单位应加强自身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工程项目的质量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是完善工程质量管理的基础。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更是要注重每一个环节的质量保证及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目标,施工前做好各种工序的准备工作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核、落实人员配备情况,并规范各自的工作职责、工程材料的检查(如相关的合格证及材料出厂报告等证明文件的检验,未经检验的材料不允许用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材料及时清退出场)、施工机械设备的检验。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分项工程或工序验收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隐蔽工程及时验收,如哪一道工序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坚决要求重新进行施工,以保证每一项工程的质量达标。工程完工后组织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以保证工程的质量。

4.6控制好建筑市场的门槛

我国相关建筑主管部门,应对建筑企业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控制建筑市场的进入情况。对于无资质或者资质不高的建筑单位,可不给于立项以及颁发许可证[6]。大力推行建筑施工的质量认证制度,我国的质量监督机构,应严格检查工程项目中设计、施工以及监管等程序,为考核合格的施工企业颁发质量证书。对于未经认证考核合格的建筑企业或单位,严禁其从事其他的施工业务。重点检查的项目有:有无认证;是否超级承包施工业务;有无转包、挂包或者非法分包的行为等。定期检查建筑施工单位的资质,对于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施工单位,取消其从业资格或者降低其资质等级。

5.结束语

总而言之,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与整个工程项目的经济、社会以及环境效益密切相关,直接关系到国家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此,应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工作,构建健全的质量监管及保障体系,以有效保障我国建筑市场的秩序。

参考文献:

[1]林星友.新时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创新管理措施[J].中国科技信息.2011(19).

[2]周斌.新时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创新管理措施的分析与思考[J].中外建筑.2010(08).

[3]赵小煌.浅议房屋建筑质量问题与防范措施[J].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02).

[4]丁海栋.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几点思考.山西建筑2008(1)

[5]周胜,王煜.简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质量问题处理过程的监督[J].中国建设信息. 2008(18).

工程管理制度体系范文5

关键词: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创新

Abstract: according to plan, "1025" period, China will build 36 million sets of supportability live engineering, make the whole nation the town can basically solved the housing difficulties of low-income families. The national construction in affordable housing, but supportability project construction task, time tight, capital of low profits, the particularity, decided its basic construction program without guarantee construction and supervision unit in personnel investment, capital input are insufficient, not bred or bred and not in the position to appear. How to make the quality of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what kind of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is more suitable for the quality of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affordable living, we will become the meditation, and corresponding economic forms and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to adapt to the modern high-speed development of the innovative methods, must want to exist.

Keywords: supportability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how innovation

中图分类号:TU20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现状及面临的种种问题

“十二五”期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任务是3600万套,实行这一任务意义重大,这既是经济任务也是政治任务,是政府向全国人民作出的保证,更是民生的保障。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目的,就是能使城市低收入家庭能“住有所居”,是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能够改善,这关系着社会的和谐安定发展。在新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之中,我们要本着质量过硬、群众满意的目标,建设能够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工程。

然而由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特殊性:建设任务重、时间紧、资金缺、利润低,决定了基本建设程序得不到保证,施工、监理单位人员投入、资金投入等方面存在不足、不履职或者履职不到位等;有些施工、监理单位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还有偷工减料、转包分包、违法挂靠、私刻公章逃避总公司监管等现象的出现,致使工程质量低下。

1.1基本建设程序得不到保证

由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具有它的特殊性,工程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面临着很大压力:工作量大、工程分布广、工期紧、征地难、计划开工率跟不上、工程竣工率效果不理想;加上征地难、规划滞后、招标投标工作时间长等与各级政府要求的开工率和竣工率存在明显冲突。为了能够完成建设任务,地方政府往往在工程规划、施工图审查、报建报监、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基本建设程序不全的情况下就盲目施工,造成各个环节工程质量监管的缺失,甚至有的地方政府将质量监督部门看做“绊脚石”,不允许监督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来规避正常的工程质量监督。

1.2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欠缺

保障性安居工程所需要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的项目资金主要来自土地出让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财政收入、地方政府发放债券及银行信贷等。然而,受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影响,地方政府土地出让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减少,通过发放债券及银行信贷所能融到的资金也低于预期,导致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欠缺问题。

1.3建设单位积极性不高

由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目的是使得城镇中低收入家庭能够“住有所居”,其分配管理制度受到严格控制,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准入审核、公示制度、轮侯办法以及退出机制等制度没有得到建立和完善,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得不到市民的信服。这些机制、制度的不完善,使得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存在许多漏洞,造成举报投诉、弄虚作假、变相福利分房以及质量投诉等问题的不断出现,面对这些问题,建设单位往往不知所措,无从管理,加上迫于各级政府的问责压力以及利润的受控制,建设单位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受到阻碍。

1.4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不规范

工程建设中,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检测机构的质量行为规范与否,对工程的质量造成很大影响。对于工程参建各方的职责,无论是《建筑法》还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管理,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也结合地方实际,充分挖掘潜力,采取了有效的措施。但是,由于建筑市场准入、诚信制度的不完善,工程参建各方在履行各自职责过程中,建设单位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单位偷工减料、违法分包转包,监理单位质量监理把关不严,检测单位出具假报告等现象屡屡出现;为了规避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总公司的监管,有些分公司、项目部甚至伪造公章,逃避监管。

1.5工程实体质量通病多

相对其他工程项目而言,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造价比较低,开发商的利润受到严格控制,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不规范,造成工程存在许多质量通病:混凝土构件出现蜂窝、麻面、露筋,砌体墙面平整度、垂直度不满足施工规范要求,砌体砂浆灰缝厚度控制不严、砂浆饱满度差,屋面、卫生间漏水现象不断出现,水电线管安装不规范等。有些项目还使用“瘦身钢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甚至造成新房成“危房”。

2、监管体制的创新

工程质量是多因一果的问题, 影响涉及方方面面。但经过多年的研究和经验,可以知道:把工程质量管理好, 必须有一个健全的、有效的质量控制管理体制,这个体制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政府监管, 二是建设单位负责, 三是建筑材料以及建筑机械设备的生产者负责。从现有的建筑市场规则中,依然存在许多的问题,而至实际的规则实施中也存在许多严峻的考验,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也还存在。而且作为影响民生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更应该是政府监督的重点,所以,政府要下硬功夫、真功夫完善监督制度,发挥监督管理机构体系的作用,而且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来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同时要保证这些运行规则的实施。

2.1完善政府监督制度

虽然我国出台了《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管理,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也做了相关规定,但涉及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的程序性规定条款较少、操作性不强、缺乏实用性等,所以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之中,要将各方的责任具体在条文中,同时应使执法程序明确,严格规范监督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使工程建设的各参建单位严格把质量关,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控制之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遵守法律制度,从而保证安居工程的质量。

在监督制度的制定中,应该坚持实用原则,注重可操作性,遵循实践第一,寻求实践的规律,然后使其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充分发挥实际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法律、法规的形成来源于实践,服务于实践,推动实践的继续进行。科学客观的工程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是政府监督部门科学决策的基础,如果缺乏评价体系,执法的准则和尺度就难以把握,难以保证执法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备案评价机制研究、政府质量监督机构绩效评价体系的探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能力评价研究、建设工程质量实施能力模糊综合评价方法等都要有明确的规定,才能保证政府部门的监督人员有法可依。在法律制度的制定中,可以多借鉴国际市场的规律,学习其建筑质量监督方面的关法律、法规,注重法律、法规的实用性和完整性,更有效的发挥政府的监督职能。

2.2发挥监督管理机构体系作用

在履行政府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作用的时候,一定要确认政府监督地位。使政府的监督工作与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完全分开。二是明确质量监督重点。在监督的过程中,要知道应该关注的重点是什么,不能面面俱到,否则到最后什么都没有做好。三是充分发挥现有质量监督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好坏关键取决于一线监督人员的服务意识、工作能力和素质,因此,应当设置监督人员激励机制,建立监督人员的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和分级管理机制,通过考核监督员的工作能力,合理划分监督人员级别,并辅之以经济待遇,通过激励制度来提高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服务意识。

在履行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体系中,要加大层级监督检查制度,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下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查办和督办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立案、不查处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解决轻重不分,治标难治本的问题。

2.3通过信息化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

要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效率,必须将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创新运用到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中,使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实现信息化。在工程建设当中,信息化管理是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分工不同,责任也并不同,但是其目标是一致,就是把工程保量保质的完成,向市民提供合格的工程。有关试验、质量检查等数据资料应及时传递和交流,以便各方及时掌握工程施工质量信息资料,共同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预防或补救,也可以通过试验数据进一步优化设计,在施工过程之中,及早解决所存在的隐患;也方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随时掌握工程建设质量情况,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所产生质量数据进行登记、储存、分析;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执法管理。

2.4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

作为工程建设的管理部门,涉及到建设、工商、质量监督局等部门,这些部门的监督管理履职情况,将直接关系到建设工程的质量。然而,对于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从这些部门各自的职责来看,工商部门可以对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进行检查;质量监督局可以对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或商生产和销售的产品质量进行情况检查;而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的直接主管部门,建设部门可以到工程施工现场对建筑材料、设备开展质量专项检查。但是,从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到使用的过程当中,这些建筑材料、设备已经经多次周转,不能保证建筑材料的“原始性”,仅仅靠单个部门的执法是不够的,必须建立一个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联合执法,从源头抓起,加大对建筑材料、设备的检查督查力度,严把质量关,坚决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用到工程的建筑材料、设备合格;坚决把不具备资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清出建筑市场,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创新体制有效性分析

为了切实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让老百姓真正住上放心房、满意房,政府部门严格实行政府监督功能,建立和完善相关机制和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充分体现出政府工作的便民、利民原则,凸现政府工作的服务职能。在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发放地方证券等形式来加大资金的来源和投放力度,促使建设单位在各种政策体制的约束之下,更积极的投入工程的建设之中。促使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尤其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工作的程序化,严格了质量监督工作的管理模式,提高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责任心和主动性,同时也为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落实到人提供了依据。

4、结束语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创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制 ,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的层次多、范围大、角度广,它不仅仅是建设主管部门一个部门就可以建立起来的。需要着重指出的是,要建立这样的机制,还需要做很多深入细致的研究工作,也需要一定的实践来进行摸索和总结。

参考文献:

[1]潘延平 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思考[J] 建筑施工 2009(12):1100-1103

工程管理制度体系范文6

关键词:建筑企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稳定发展

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建筑队伍迅速加大,不少建筑施工队伍技术力量较薄弱,技术人员对各种材料的使用性能及各项试验方法和质量评定缺乏深入了解。一方面是生产的劣质建材流入市场,如水泥、钢材等;另一方面施工队伍技术力量不足,缺乏检测手段,不时将不合格材料用到工程上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效果,因此加强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势在必行。

1、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匮乏

在当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有着决定性的作用。管理人员水平的高低、职业素质的好坏都将直接影响到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水平,从而使得建筑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在我国当前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来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许多建筑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都是采用一些刚毕业的大学生,虽然这些学生具备良好的理论知识,但是他们缺乏实践能力,在真正的管理工作当中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1.2工程质量监督概念不清

自从成立质量监督机构以来,一些错误的认识存在于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政府机构、质量监督站内部。一是认为工程质量监督站是工程质量的责任者,实际上,质量监督站只是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二是认为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只需对实物质量进行监督,其实对涉及公众安全、公众利益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才是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的关键;三是认为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只是针对施工阶段,其实施工阶段虽然是监督的重点阶段和关键阶段,但不是唯一阶段。

1.3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不全面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建筑质量是建筑企业的命脉,是其发展的根本,更是我国当代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然而在我国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我国许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主要是针对于施工阶段进行监督管理工作,质量监督重点放在了施工阶段,却忽略了许多细节方面,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建筑质量贯穿于建筑工程的方方面面。仅仅依靠对工程主体质量的监督,却不对工程其他工作进行监督,这种管理必然会导致头重脚轻、工程质量问题始终存在。

1.4工程质量监督手段落后,监督工作仍偏向实物监督

质量监督的手段基本上还采用“看、摸、敲、照”的方法,虽然各地质量监督机构对影响结构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的部位采用现代科技检测仪器进行科学检测,但由于应用范围有限,不能对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全面的科学检测。建筑工程与工业流水线上的产品相比,具有施工工期长、涉及工种多、参与队伍多和所需配备的材料及设备品种多的特点,单靠“三到场”的监督模式,无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准确的核验、控制和评定,以前偏向实物的监督方式已远远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

1.5建筑工程材料因素的影响

材料构成建筑的基础。工程施工质量中受到材料因素的影响很大。目前,建筑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使用劣质或不合格建筑材料的现象,并因此导致后续使用中发生安全事故。某些承包商或客户为了降低成本,不按照工程技术规定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这给建筑工程带来了巨大的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就会给企业带来重创。

1.6建筑工程项目计划制定不严谨

主要体现在施工技术的不够科学,工艺流程的不够合理,实施保障措施不够到位等等。争取的施工方式取决于工程设计、工程监管及具体施工等多个方面,都会影响到工期和工程的质量。但是某些建筑工程,由于施工项目不够严谨,无法应对诸多突况,因而导致了工程质量监管环节的漏洞。

2、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对策

2.1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

在这个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时代,计算机应用技术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针对我国当前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低下,我国当代建筑企业就应该认识到信息化技术的重要性,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当中利用计算机技术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质量监督管理作为工程施工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到各方面大量的信息,且具备实施难度高、综合性强等特点,由此也决定了信息技术在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优越性。同时建筑企业更要加强质量监督管理人员信息化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从而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2.2必须加强材料检测工作

材料检测方面的工作往往会被人们忽视,我们在购买材料的过程中,在一般的情况下,产品都是非常合格的,所以在我们验收产品的时候就会放低警示,这样很容易掺进不合格的产品,我们的检测工作在一定的程度上就能很好地消除这一方面的问题。

2.3必须重视设计工作

设计一直是我们进行研究的第一个方向。一份好的设计的图纸能够带来一个百年的工程,如果我们在审核的过程中出现了遗漏,那么我们开工之后再发现这一问题就会大大地影响到工程的进度,所以在我们审查这一关必须要严格,为后续的工程打好基础。

2.4加强施工监督管理

在制定和审核施工方案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从技术、组织、管理、工艺、操作、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考虑,力求方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工艺先进、措施得力、操作方便,有利于提高质量、加快速度、降低成本。施工质量控制与技术因素息息相关,技术除了人员的技术素质外,还包括装备、信息、检验和检测技术等。因此要重视新技术、新工艺的先进性、适用性。在施工的全过程要建立符合技术要求的工艺流程、质量标准、操作规程,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不断地改进和提高施工技术和工艺水平,确保工程质量。

2.5改变质量监督方式,实现工程差别化监督

改变质量监督方式,取消原来现场每步到位的微观检查形式,采取不告知巡查、抽查、专项检查等宏观监督模式,强调微观质量应有监理单位实施监督控制。强化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检查工作要与不良行为记录紧密结合,把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案。有限的监督力量与日常增加的监督任务形成突出矛盾,解决对策就是实施工程差别化监督。不能对每个项目都实施平均资源监督,应抓住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将基础、主体等涉及结构安全的部位作为监督重点,同时也要重视对水、电、暖、电梯和配套设施这些薄弱环节的检查,对屋面、外墙渗漏这样带有普遍性和后果严重的质量问题,要加大抽查力度。对重要工程、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和信誉差、质量保证能力弱的企业,要加大抽查频次。

2.6加快科学化技术监督管理水平

在监管工作中要积极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1)加快建设信息化网络。人难免有疏忽,以人作为监管主体的工作模式经常会有漏洞发生。利用计算机网络的功能,对施工中存在的隐患及时发现、及时修改,用科学的监管网络平台提高施工的效率和质量。(2)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的研究和更新。监管部门积极引进和研发新的检测仪器,有针对性的将其投入到验收和检查工作中去。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2.7加强专业性的人员队伍建设

很多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良莠不齐,总体来看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管理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专业素养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优劣。目前迅速增大的建筑工程市场,也对工程质量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企业要完善人员选拔制度,尽可能选择高水平的专业型人才,从而严格把好人员入职这一关。同时还要建立并不断完善监督管理人员的内部考核制度和激励制度,对人员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和激励,使管理人员充分发挥监管工程质量的作用。企业要定期举行专业性的培训工作,使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不断提高。处理工程中的质量问题能力,也是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企业应该着重进行培养。

2.8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

积极调动社会资源,把检查过程中记录在案的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情况及时反馈给市场,即利用行业信息平台、网络、报纸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到实体质量与企业质量信誉的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现场监管和市场监管的联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质量管理较好的工程,要大力宣传和推广。通过社会舆论监督,可以提高参建各方和社会公众的质量意识,形成共同关心、共同监督工程质量的良好局面。

结束语

能否做好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管工作,是决定建筑质量的直接因素之一。在工作中要以市场运行的规律作为手段,引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积极探讨论证,加快完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填补存在的空洞。建筑企业要对国家、对人民负责,将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自己的义务,将提升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的思想落实到实践中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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