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投融资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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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投融资管理

工程项目投融资管理范文1

一是科学理财,有效遏制政府投融资项目超概(预)算,需要认真落实政府投融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对关系百姓民生、经济社会发展、城市面貌提升等重点项目,实行事前控制、事中跟踪、事后问效。防止重复建设,盲目拆建,无序投资,确保政府投融资项目投向合理,程序合法、合规。在建筑装饰的标准上也要按照规范的标准进行设计,防止盲目攀比,追求豪华,造成资金的浪费。

二是科学理财,有效遏制政府投融资项目超概(预)算,需要强化部门责任。目前政府投融资项目相关管理部门包括发改、财政、审计、住建等部门。职能时有交叉,但有时还有缺位现象,这就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同时,还应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明确相关部门责任,真正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政府投融资项目概(预)算的科学性,严肃性和准确性,把政府投融资项目控制在概(预)算之内。用有限的资金干更多的民心工程,为建设人民的幸福之都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是科学理财,有效遏制政府投融资项目超概(预)算,需要注重发挥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经济稳定和发展的职能。负责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与监管,责任非常重大。这就要求财政部门在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完善投资评审、政府采购、资金拨付等每一个环节下功夫。财政部门运用财政投资评审的技术优势,把财政评审工作融入到政府投融资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发挥财政投资评审真,准,细功能,用财政投资评审技术支撑,增强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水平。严把申报不实的项目概、预、决(结)算,减少政府投融资项目决策和资金使用上的盲目性。通过对投融资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来改变“项目单位点菜,财政部门买单”的被动局面。同时也强化了财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作用,遏制了政府投融资项目资金的浪费行为。为节约政府投融资资金,规范投资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工程项目投融资管理范文2

1.1BT投融资模式的概念

BT(Build-Transfer)即建设-移交,是一种由BOT模式演变而来的工程建设项目投融资模式,以政府为主导,是政府为吸引国内外资金投资于公益性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用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建设项目的BT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由BT方负责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并承担一定的风险,待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政府再以事先合同约定的价款回购该工程项目的一种建设投资融资模式。

1.2BT模式下工程项目特点

BT模式一般适用于非经营性的建设项目,比如公共基础设施。这类工程项目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的特点;牵涉的环节复杂、范围广,包括项目立项、准备、可行性研究、招标、谈判、签署合同、建设、移交等阶段,同时涉及政府许可、手续审批及政府担保等环节;涉及利益相关者众多,包括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银行(金融机构)、监理单位、独立的第三方项目管理单位以及造价咨询单位等,关系复杂,协调难度较大。

2BT项目全寿命周期费用管理存在的问题

2.1BT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及费用

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费用管理(LCCM)是指在工程项目整个寿命周期,包括项目建设前期、建设期、移交、运营维护期、翻新或报废回收期等阶段实施费用管理,使得总费用最小的管理方法、。BT项目全寿命周期包括项目审批立项、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BT方招投标、投融资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项目回购阶段及运营维护阶段等。

2.2BT项目费用管理存在的问题

2.2.1前期策划借鉴经验少

BT模式作为新型建设投融资模式,在我国建设工程项目领域应用的时间较短,类似工程较少,借鉴经验不充足,前期策划大多按照普通模式下类似工程项目的策划方法,对BT模式下的工程项目进行策划,缺乏可靠的依据。

2.2.2缺乏详细的设计和评估,初步概预算模糊

由于缺乏实体性工程作为参照依据,项目的初步设计和初步概预算较为模糊,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多,如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经营风险、技术风险、融资风险、市场风险等,造成工程项目投资融资风险较大,增加了建设项目的投融资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用。

2.2.3项目利益相关者众多,协调费用巨大

BT模式下的工程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众多,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博弈,涉及的范围广,协调费用巨大。项目投资回收期长、实施障碍多、技术复杂、涉及政府许可、审批及外汇担保,增加了BT项目的融资成本。

2.2.4建设单位融资费用巨大

BT项目融资费用一般指企业向外部融资产生的筹资费用,包括贷款利息、担保费(担保贷款)、银行手续费、投资方自有资金的成本。由于基础设施等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资收益较低,投资风险大,这必然会增加建设方的投资融资费用,进而增加工程项目成本。

2.2.5施工过程中成本控制困难,容易忽视合同管理

BT工程项目较为复杂,涉及的工程变更较多,现场签证变更不可避免,成本控制困难。BT项目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众多,签证管理漏洞较多,受到人为主观因素的影响较多,争议较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且标准不明确,不利于工程成本控制。

2.2.6财政紧张,无法按期回购工程项目

政府财政紧张等因素导致建设项目无法按期回购,势必增加建设单位融资费用,造成建设单位资金困难,影响政府信誉,建设单位必然会提出索赔,间接增加工程项目的成本。

2.2.7运营管理不善,维护费用较高

BT项目一般为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回购之后,由于缺乏专门的机构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和维护,一般存在着经营不善、效率低下、设施闲置、维护费用过高等问题,达不到该项目最初立项时的目标,难以称之为一个成功的项目。

3BT模式下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费用管理案

例———某省文化艺术中心BT项目某省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BT项目,经过政府审批立项,充分论证后,通过招标的方式引入独立的第三方负责项目的管理,确定由山东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建设项目管理,由上海现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设计管理,通过严格招标的方式,确立了实力雄厚的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BT承建方。在工程立项及前期策划阶段,经过严格的专家论证和项目可行性论证,在方案选择及设计阶段,邀请国内外知名的设计单位对该工程进行了设计,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成本,并对可能的工程设计变更做出预测。在项目融资阶段,成立专门的融资单位,政府提供担保,发挥政府的管理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工程项目融资费用。在编制初步预算中,充分考虑国内外同类型项目及市场价格,确定了较为准确的初步概预算,为招标提供了价款参照依据。在建设过程中,引入了第三方项目管理公司负责项目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管和成本控制。在项目运营维护阶段,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成立专门的项目运行公司,负责公司日常运营和维护,降低运营成本和维护费用。针对运营阶段的物业管理,聘请了业内知名的物业管理公司,提高了物业水平和服务质量,降低了物业费用。

4BT模式下全寿命周期费用管理的方法

4.1项目审批立项阶段,严格审批

BT项目的特征决定了工程项目投资巨大,存在很大的投资融资风险,在项目立项的过程涉及到的工程成本概念模糊。在建设项目审批的过程中,需加强监管,规范完善管理机制,并严格审批程序,量力而行实施BT项目建设,避免盲目扩张带来的资金及政府信用风险。

4.2项目可研阶段,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引入独立第三方单位

BT建设项目需在前期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充分收集资料和实地考察的基础上,项目业主可以从项目可行性论证、方案优化选择、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方面来着手,控制建设项目的总造价。在优化设计方案、强化政府监督的基础上,引入独立第三方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对工程项目全过程实施管理,降低建设成本。

4.3招标阶段,做好招标策划

在项目立项之后,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投标机构负责整个项目的招标工作,编制详细的招标方案,确定合理的招标方式,严格按照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执行,加大对招投标过程中的政府监管力度,确保招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选择有实力的总承包商。

4.4BT方确定和项目融资阶段,要严格选择BT建设单位,同时要为建设单位融资提供担保

BT项目的建设单位要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强大的融资能力以及良好的施工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合理地组织施工,在约定的合同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在融资的过程中,要为建设单位适时适度地提供担保,以降低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融资成本,从而降低工程项目总的建设成本。

4.5项目实施阶段,实施全过程成本控制

应将成本控制的观念贯穿于BT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这样才能使投资方在满足项目要求的基础上,最大化地降低工程成本。在项目实施阶段要重视成本控制,加强对市场价格、利率的预测和分析,同时对投资成本进行动态管理,合理确定投资成本控制目标。

4.6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加强政府监管

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安全,对BT模式项目竣工验收,要做好充分的监管,确保各种与工程有关的资料的齐全,保证签证索赔资料有据可依,保证工程结算价格控制在设计概算以内,对重大变更的工程量及费用,要经过严格论证和计算,以达到全寿命周期内费用最低的目的。

4.7改善项目运作方式,降低运营维护费用

工程项目投融资管理范文3

随着城市建设的逐渐扩大,在当前市场经济形式下催生出城司这种以城市建设为主的投融资型公司。城司是经政府批准成立的以市场经济建设为根本、自负盈亏,不具金融特性的国有投融资建设管理平台;主要以城市资本经营为主,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标志性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管理,使其为国家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城司的投融资现状

(一)资产负债率较高

当前我国绝大多数城司的资产负债率均较高,整体债务负担重,财务费用大,给融资带来一定影响;同时也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收益,产生较大的经营风险,从而使融资难上加难。以昆山城投为例:截至2015年6月,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68%,除昆山城投本部外,另外下属全资子公司7家,有现金流、财务报表盈利、具备向银行贷款条件的只有乐建公司,资产负债率也达到80%。

(二)财务风险偏高

由于城司的经营项目以建筑工程项目为主,建筑工程项目普遍存在投资额大、回款慢的特点,在资金运作方面时常存在不足或资金流转困难的现象。投融资速度缓慢,便可能使得工程项目进程迟缓,影响交房时间,进而发生资金回笼慢等现象。城司的资金绝大部分沉淀在非流动资产中:一部分以不会立即带来经济收益的在建工程项目存在;另一部分以不能迅速变现的自持式经营性物业存在。所以,城司在经营中可能存在资产缩水或资金周转等风险。

(三)融资压力增强

近年来,我国各地方城司虽然在融资渠道方面都在进行转变,但是其所取得的效果并不明显,融资体制构建仍未得到全面改善和创新。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体量增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所需投资额逐年增加,融资压力日益增强,这些客观因素的存在,使得城司的生存和发展发生了转变。与此同时,昆山城投也存在融资难的问题,公司目前为止需要偿还的借款总额56亿元,每年还贷付息近20亿元,虽已涉足房地产开发,但由于房产市场化开发受近期宏观经济影响,土地成本高,盈利空间小;保障房销售周期长,财务成本高,利润低;商业地产均为自持,投资回报期长。

(四)过度依靠土地出让金

我国绝大多数城市在融资的过程中会采取出让土地的方式来加速实现。近几年来,随着我国人民币汇率的不断提升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全面改善,我国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起来,各地房价快速上涨,政府部门通过出让土地来快速取得巨额资金已经成为了一种捷径。但这种方式会产生很多后续问题,比如:在房地产行业过热的情况下大量的出让土地,使得开发商为获取最大化收益而使房价快速上涨,虽然经济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提升,但在库存房源剧增后,开发商去化速度放慢,资金回笼受到严重影响,融资成本急速增大,造成最终项目收益骤降。

(五)国家税收政策变化产生的不确定性

“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提出和实施,使得我国很多行业开展了“营改增”税收政策改革,当然初步规定房地产行业也在改革行业之列。据当前形势分析,虽然建筑行业营改增政策尚未实施,但其税收改革已然成了定局。建筑行业税收政策变化产生的不确定性,使其发展既可能产生机遇,也会遇到瓶颈。根据建筑企业经营情况分析,其企业购进成本要达到销售收入的72%以上,加权平均进项税率要达到11%以上,营改增税负才会略有降低,才符合本次税改不增加税负的原则。然而,2014年全国据实测算的建筑业进项业务发生额尚不足销售收入的50%,建筑行业企业经营压力加大。与此同时,房产税于今年在我国各地区试点实行,这也对建筑行业的经营和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和阻碍。

三、加强城司投融资现状的具体对策

(一)建立健全投融资体制建设

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形势,完善并提高城投的融资体系建设,创新行业发展模式,建立健全城司融资体制建设,拓宽融资方式和渠道。各地方政府也应当加强对城司的重视,成立专门、独立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投融资体制建设,加快投融资工作的开展进程与发展。

(二)充分利用各方面有用资源

当前城司在资产管理和城市建设规划方面缺乏统一化和具体化,很大程度上局限了城司的资金运作和城市资源开发与规划。政府和公司应当全面了解和掌握城市资源现状,根据城市的实际特点进行有效的、合理的规划,加快城市建设,进而充分利用各方面有用资源,提高资金使用率和提升城市资源最大化收益。

(三)创新融资运作方式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经营模式的转变,城司在进行市场融资时应当随之对其运作模式进行创新。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对投融资体制建设和方式进行改善,打造促进城司平衡发展的经营平台。在融资运作方式方面,可以将精力转向以出售资金或股权、上市等方式,实现资金的最大化融资。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满足市场经济体制建设需求,是实现城司经营和发展的根本。

(四)加强公司管理体制建设

工程项目投融资管理范文4

关键词:建筑工程;BT方式移交项目;项目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3)35-0174-02

1 建筑工程BT模式在中国的发展

BT模式近年来在中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BT模式采用由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全额垫资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很好地解决了建设单位资金紧张的问题。如北京奥运地铁支线项目、重庆华村嘉陵江大桥项目、重庆大学城部分项目等均在项目建设中采用了BT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目前,采用BT模式筹集建设资金成了项目融资的新型模式。业主授权相应的BT承包商对拟建项目使用融资建设的方法进行建设施工,待项目建成竣工验收之后,整体交付业主使用,而业主在整个建筑过程中不提供资金,而只采用建成后回购的方式,由BT承包商全额垫资建设的一种新型建筑工程管理模式。业主最终的回购价格不仅包含工程建设本身所需要支付的项目建设资金,还包括BT承包商的融资本金及利息。在项目建成移交之前,项目融资产权归获得授权的BT承包商,BT承包商可以使用建筑工程项目抵押的方式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因此BT模式对工程总承包企业来说具有投融资的性质。而在BT管理模式中,银行及金融机构与工程总承包企业作为BT项目的合作伙伴,在BT项目管理模式中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搭档方式。

2 建筑工程BT模式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随着BT模式的推行,国内传统的建筑行业细分管理模式也受到了挑战。而BT模式在施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制约BT模式的发展。

2.1 BT模式管理体制不灵活,对于这一新生的建筑工程

管理推广力度不足

BT模式主要由具备实力的建筑总承包商进行全额垫资建设,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基础设施投资的银根压缩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在建筑总承包商完成施工建设之后,往往很长时间都无法按照原先的合同约定回收资金。我国现有的金融资本格局和投资融资模式具有较大缺陷,广大的民间金融资本、产业资本、BT承包商建筑企业之间的金融关系相对割裂,金融资本和资金缺乏有效的循环机制,而银行和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上又缺乏主导地位和话语权,也没有金融体制的创新和改革权限。即便是以项目抵押进行的建设项目贷款,BT承包商对项目资金也缺乏有效的封闭管理,资本资源没有得到合理滚动与使用,加大了BT承包商的融资成本,也加大了业主方的回购价格。

2.2 项目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不具备金融和经济思维,无

法实施大型项目管理

BT承包商的项目管理信息技术和管理手段落后,难以体现工程总承包对项目全过程的集成化管理。目前的BT项目建设,直接从项目立项、勘察设计、招标采购到施工安装、竣工调试验收等全过程,其全程管理必须符合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评价等体系要求,还要符合环境和历史的目标要求,而目前的建筑工程管理标准化程度和管理水平都较低,一般是割裂形态的单一设计或者单一施工管理,缺乏有效的统一平台,在OA联网和技术开发应用平台上显得能力不足,在系统化管理平台上无法与国际型工程公司相比。

2.3 银行支持力度不足,企业抗金融风险能力差。

在BT项目实施过程中,中国的银行体系对于项目支持较弱,特别是BT项目一般是公益性非盈利性质的项目,在收益平衡上难以实现,大部分银行都不能作为商业投资项目进行审核,无法实现贷款支持。而单纯依靠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投资能力和净现金流,很难实现大项目的管理和控制,一旦出现金融危机或者汇率风险,BT方式的承包企业则会陷入困境。而且由于总承包企业以及项目经理缺乏工程总体筹划能力,总承包企业缺乏工程总体筹划能力,对各种制约工期的因素认识不足,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工期安排过于理想化,对制约工期的关键控制点认识不足,方法措施不力,对金融风险等管理均不到位,导致部分BT项目成为烂尾项目。

2.4 法律法规不健全,建筑工程相关监理体制也不能满

足BT方式的要求

我国监理人员和咨询服务人员的素质明显偏低,学历普遍较低,知识结构单一,缺乏经济、法律、管理方面的知识,无法满足业主对项目实施全方位管理的需要。监理企业以及代管业主虽然工程实践经验丰富,但对经济、法律、管理等知识的综合运用较差,无法满足BT项目管理的要求。

3 建筑工程BT模式项目管理技巧及实施建议

3.1 依托政府机构和政府采购进行布局,并结合自身经

济实力进行项目选择

为进一步拓宽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有实力的投资主体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般政府部门会采取BT模式投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等文件作为依托,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而企业在进行项目选择的时候,应当选择政府支持力度大、制度相对较为健全的基础设施和建筑工程的BT项目。比如南宁市在2012年就出台了《南宁市采取BT模式投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为企业承担BT项目确立了管理依据,该办法运行2年,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

3.2 结合项目自身情况,降低管理成本和建设风险,缩短

工期,控制总造价

在BT模式下,项目承包商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的总体策划安排,不需要业主另外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来实施项目建设中的管理。而且业主只有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才开始进行资金支付,对业主而言大大减小了建设期的融资风险,也减少了承包商中间的合同支付成本和沟通成本。采用BT模式实施的工程其工程量一般都比较大,BT承包商对工程施工造价、各项管理开支费用、合理的利润、风险费用、财务费用等进行最大程度的控制,达到项目总体成本的控制。因此,具有财务和融资经验的承包商,可以在财务环节最大程度的减少财务费用,减少因资金安排不合理而造成财务风险。项目报价中财务费用依市场利率的水平单独计算,固定包干使用,与业主自行贷款的费用等同,不会因此增加项目的造价。

3.3 细分B模式,以最适合项目的模式进行管理,并严格

根据相应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BT项目主要采用“投融资+项目管理”和“投融资+项目管理+施工总承包”两种方式开展建设。“投融资+项目管理”方式是指BT项目发起人通过公开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定BT项目的投资建设单位,投资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和项目管理,并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商。“投融资+项目管理+施工总承包”方式是指BT项目发起人必须进入市工程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BT项目的投资建设单位,投资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融资、项目管理,并承担工程施工总承包建设。企业要选择最合适自身条件和项目实际的BT承包模式,严格按照建筑工程项目验收标准进行项目建设和项目管理,不得降低设计和施工标准,偷工减料。投资建设单位应当确保BT项目的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投资建设单位和项目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按照国家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的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

3.4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建设交付,并对项目施行合

同管理

BT项目要实行合同管理。BT项目投资建设单位确定后,由BT项目发起人与投资建设单位签订投资建设合同,明确项目的投资范围和内容、建设内容、建设工期、工程质量要求、竣工验收及移交、回购价款的确定及回购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相关事宜。采用“投融资+项目管理+施工总承包”方式开展的BT项目,BT项目发起人与投资建设单位除签订投资建设合同外,还须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明确工程施工的相关事宜。BT项目的投资范围包括建安工程费、征地拆迁及房屋征收补偿费。其回购价款主要由建安工程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竣工图编制费、工程保险费用、征地拆迁及房屋征收补偿费、设计变更风险费、材料价差风险费、投资回报、建设期贷款利息和回购期利息等组成。BT项目回购价款涉及的相关费率及计算方式由业主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不定期出台指导意见。BT项目的回购价款由BT项目发起人根据BT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的约定计算,经业主及上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由BT项目发起人与投资建设单位签订的投资建设合同。

3.5 严格控制合同转包及分包,杜绝无资质上岗作业。

投资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定,完成投资建设合同约定的项目全部建设内容,不得将合同内容全部或部分转包、转让。涉及项目建设规模、功能、标准的设计变更,由项目发起人初审并报市利用社会资金项目办批准后实施,属重大设计变更,必须经业主批准。

3.6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和项目移交。

BT项目建成并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发起人组织移交验收。移交验收完成后,由投资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将项目移交给业主指定的接收单位。BT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不低于建安工程费的5%,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投资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BT项目移交后开始回购,回购期不少于三年。BT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 d内,投资建设单位将完整的项目回购价款结算所需资料报业主审计部门进行结算审计,审计部门应当在接收材料之日起90 d内完成结算审计。结算审计完成后,由BT项目发起人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送业主审计部门审核,并报业主财政部门按规定批复决算。

4 结 语

建筑工程BT方式移交项目管理及实施,关系到投资建设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也关系到工程建设的最终交付质量,关键是投资建设企业发挥投资+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高效管理职能,加强设计、采购、施工以及财务的配合及能动性,优选项目,优做项目,才能实现项目的利润最大化。

工程项目投融资管理范文5

关键词:供水企业;投融资体制;探讨

中图分类号:F832.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12-0191-01

供水产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在改善民生、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作为供水产业的微观主体―供水企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鉴于供水企业具有自然垄断性,加之资金门槛较高、资金回报率较低以及需求弹性较低等特征,传统的投融资机制并不适应供水企业的发展,改革供水企业投融资机制势在必行。

一、概述

一般而言,供水作为一个行业而言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供水行业专指输水环节,即通过自来水管道进行水的输送环节。而广义的供水行业则是从制水开始,以回收水为重点一整套水循环系统,即包括制水、供水、用水、排水、水处理和回收等环节。由于我国供水行业管网尚未完全分离,所以供水行业一般是广义上的供水行业。供水企业便是从事供水行业的企业实体。它一般具有以下特征:经营形式的自然垄断性、资金密集型、投资回报率较低。

一直以来,我国将供水产业作为公益性事业来发展,政府在供水产业发展过程中发挥了主导的角色。首先,投融资方面由国家和地方政府负责,政府作为唯一的投资主体,承担水循环链条中各个环节的成本费用;再者,政府制定了有关供水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同时实际承担着供水企业的事务管理,在行业内形成了一种典型的行政性垄断。这种现象随着供水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而有所缓解,政府在市场化的大背景下在该领域的主导角色不断弱化,这主要体现在政府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水业投资项目,这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供水产业基础建设所需的资金缺口,活跃的民间资本力量显著推动了供水产业的发展,大批符合现代公司制度的供水企业不断涌现。可见,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进行城市水务工程的建设、运营与维护是城市发展的必由之路。然而,在这个过程中,由于长期受到行政管理体制的影响,供水企业在投融资效率上尚存在不足,与该行业相适应的金融工具十分匮乏,加之各种投资资本缺乏协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供水企业的发展壮大。

二、有关完善供水企业投融资体制的思考

一般而言,供水企业投融资体制包括投资和融资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投资是以特定项目为对象、直接与新建项目或更新改造项目有关的投资行为;而融资则是指与投资活动相匹配的资金筹措行为,涉及到供水企业不同性质的资本金在企业资本中所占的比例等。至于投资与融资之间的关系,投资决定了融资,项目投资者背景、财务状况,投资项目的预期经济效益和风险水平等情况,决定了融资的结构、条件等。同时融资又制约着投资,如果没有顺利的融资相结合,投资者有再好的设想,也无法实施项目的投资活动。在我国,水利行业实现市场化后融资渠道不断拓宽,不同的融资渠道对应着不同的资本性质,如何实现各种不同性质投资资本的有效协同事关投融资的效率和效果,也是完善供水企业投融资体制的重要方面。笔者认为,完善供水企业投融资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明确供水企业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

按照现阶段我国在供水企业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城市供水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明确政府和供水企业各自的权责,切实保障作为供水企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公平、有序竞争的原则营造一个和谐的市场氛围。在这个过程中,应当区分供水行业的经营性领域和公益性领域,确定不同的投融资管理体制。具体而言,对于城市防洪、城市供排水管网和水源保护等公益性工程,政府应承担起建设、运行、维护以及更新改造的责任,要建立稳定的财政投资渠道和市场化的运营模式,确保有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费中用于公益性供水项目的资金使用效率,还要研究在水利建设基金等方面支持公益性水务工程建设的政策措施。而对于城市供水等经营性项目,资金来源应市场化,主要通过非财政渠道筹集,走市场开发、社会投资、企业管理、产业发展的道路。

(二)进一步规范供水企业投融资的监管协调机制

供水企业在市场化的背景下存在着多方利益相关者,如政府、消费者、社区等,供水企业投融资情况影响着各方利益相关者的相关利益。在这个过程中,应当加强监管和相关协调工作,明确界定各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以此提高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效率。需要明确的是,各种不同性质的投资资本出于不同的目的进入供水企业的各个项目,对于这些资本供水企业应当监管,在使用过程中应当明确资金提供方的责任,并与资金提供方进行充分协调,避免其中途撤出资金而对供水企业投资项目造成的损害。此外,还应当加强城市供水管理的立法,使城市供水市场实现依法监管。

(三)构建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改善供水企业的投融资环境

鉴于供水企业所在行业的特殊性质,政府应当在改善供水企业投融资环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例如,政府可以通过税收政策、财政政策等调控政策扩大供水企业的利润空间,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向供水企业投资,降低供水企业的融资成本,从而促进供水企业的发展壮大。同时,对于资本性质不同的供水企业,应当公平对待,鼓励各类性质的供水企业在一个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有序竞争,为广大民众提供更为优质的供水服务。

(四)引入项目投融资方式,提高投融资效率

鉴于供水企业投资具有数额大、时间跨度长等特点,采用项目投融资的理念开展可以有效提高其投融资的效率和效果。在项目投资过程中,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可以通过单一项目子公司、非限制子公司、公司、公司型合作结构、合伙制和有限合伙制结构、信托基金结构、非公司型合资结构等多种形式进行;而在项目融资过程中,可以通过投资者直接融资、单一项目公司融资、生产贷款、杠杆租赁、BOT融资方式、ABS融资方式等多种方式开展,当然也可以通过以上几种方式的组合在筹得资金。

综上,供水企业投融资是供水企业开展日常活动的基础,也是供水产业市场化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只有建立健全的投融资机制,才能确保供水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才能使得供水企业充满活力。

参考文献:

[1]刘军.BOT投融资模式在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中的应用分析[J].中国工程咨询,2010(5).

工程项目投融资管理范文6

【关键词】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一、基础设施投融资基本模式的演进

(一)传统的基础设施投融资基本模式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基础设施投融资资金来源于财政收入,政府既是投资主体,又是融资机制中融资和被融资的对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决策权和项目审批权高度集中在中央和省市一级政府。政府是基础设施资金的供给者,无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决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集与使用以及项目建成后的管理与运营,均由政府统一包揽。

由于政府的可投资金有限,以及政府对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情况不够了解,对基础设施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导致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和能力低下,一些重要的公共事业,如自来水、公共交通甚至被划为非生产性建设的次要地位,使社会生产受到一定影响。

(二)以政策性投融资公司为主体的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体制改革逐步展开。1997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投资体制近期改革方案》,各地区和大小城市纷纷组建了基础设施投融资公司。

按照项目区分理论,基础设施项目可划分为经营性项目、准经营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三种项目的区分主要在于提供服务的有偿程度上,收费机制完善并且价格到位的项目就是经营性项目;拥有收费机制,但收费无法达到要求的项目是准经营性项目;没有收费机制的项目就是公益性项目。经营性项目降低价格就可以转化为准经营性项目,准经营项目取消收费机制可转化为公益性项目,三种项目可以相互转化。

1.政府财政部门将现金、存量资产和增量投资注入到政策性投融资公司,委托其对现金进行投资管理并经营基础设施资产。这些现金和资产包括国债资金、专项建设投资资金、存量基础设施资产、储备土地和施工过程中营业税、所得税等税收和一些费用的返还。政策性投融资公司通过投融资中介和金融机构获得政策性贷款、经营性转让、项目融资等途径扩大融资。

2.政府决定具体投资项目以后,政策性投融资公司提出具体项目方案,由政府相关部门决定最终采用的方案。在项目建设期间,投融资公司负责经营性项目、准经营性项目、公益性项目的具体投资和管理,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投融资公司进行监督和管理。

3.三类项目将项目收益上缴到政府财政部门,而投融资公司则通过政府财政部门的投资来偿还资本市场等融资的资本成本并进行增量投资。

政策性投融资公司提高了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所筹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了政企分开,解决了基础设施建设事权和财权不统一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将政府从投融资具体行为中剥离出来的作用。它为政府从投融资活动的具体操作者向管理者的过渡提供了途径。在投融资公司的平台下,投融资主体的多元化和投融资行为的市场化有了实现的可能。

二、以政策性投融资公司为主体的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的弊端

通过上文的比较论述可以看出,尽管以政策性投融资公司为主体的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与传统投融资模式相比,有着显著的优越性,它仍然有弊端:

(一)投融资公司缺乏投融资主体地位

我国目前的政策性投融资公司多为国有独资公司形式,政府是实际的投融资主体,同时又是投融资市场的管理者,而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又同时有多个政府部门参与决策与管理,因此,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风险与收益一体的投融资主体。政策性投融资公司只是充当了政府的出纳角色,只负责筹集资金和支付资金,缺乏对基础设施建设的全方位参与和管理。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没有建设前期的项目决策权,经营性项目收益和公益性项目支出都是由政府进行使用和调配,政策性投融资公司只是负责项目资金筹集和资金支付。

绝大多数政策性投融资公司在对项目进行投融资的流程是:政府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决策,交投融资公司建设,建设过程由投融资公司具体管理,过程中遇到的融资、投资安排等问题由投融资公司提交方案,报请主管部门决策和实行资产调配,这就造成了政策性投融资公司权责的不统一和行为能力的不足,无法实现对经营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的资源的高效配置和调度,具体如图1所示:(二)单一融资渠道

存在形式多样、实力雄厚的众多基础设施投融资主体是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的主要条件。从现有情况来看,虽然新的融资模式被不断推出,国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依然主要集中在财政拨款、国债基金和银行贷款等渠道,市场化融资的应用和发展还不普遍。

三、以政策性投融资公司为主体的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的改进

通过以上部分的分析可以看出,现有模式在运作中遇到了不少障碍,使得投融资主体多元化和投融资行为市场化的目标实现起来存在很多困难,其核心原因在于投融资公司的制度性缺陷和行为能力的不足。针对以上现行模式的弊端,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以促进整个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的有效性:

(一)给予政策性投融资公司更多的主动权

为了弥补现有模式的弊端,应给予政策性投融资公司更多的主动权,具体如图2所示:

在投融资建设前期,因为投融资公司拥有专业的投融资和项目建设方面的专家队伍,信息反应能力很强,可以按照有关政策和行业发展战略及经济发展规划,通过对具体项目的投资进行选点、经济分析和决策,既反映政府政策和发展战略意图,又能照顾到投资项目的发展前景和效益,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给予投融资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管理权,可以实现资源的高效合理配置,实现经营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的综合管理。在投融资的收益期,应给予投融资公司对项目收益的合理处置权,充分实现权责统一,实现公平效率。这样也可以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使之从日常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专心致力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发展战略指导规划。

(二)单一融资渠道向融资市场化拓展

为充分发挥政策性投融资公司的投融资职能,需要采用多种市场化手段提升政策性投融资公司的融资能力。股票融资、债券融资等已经成为各种融资模式产生和发展的母体,BOT、PPPs等比较新的融资模式在理论和实践界虽然也有应用,但庞大的基础设施投融资需求仍亟需新的投融资模式的产生。笔者在现有投融资模式理论的基础上,提出融资模式的一些新想法,旨在促使投融资向市场化和多元化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