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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价值的评估范文1
论文关键词:资产评估,价值类型,评估方法,方法选择
资产评估是指通过对资产某一时点价值的估算,从而确定其价值的经济活动。资产评估方法有三种,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各种方法各有其特点,因此在资产评估中如何运用、选择评估方法就显得至关重要,它不仅关系评估质量,而且还决定评估结果和风险。本文认为,价值类型是资产价值的具体表现形式,体现资产价值属性,不同价值类型因为属性不同,表现在价值量上存在很大差异性,评估方法是实现资产价值属性或者价值类型具体途径和方式,因此价值属性或者价值类型必然决定于评估方法选择和使用,换言之,资产价值属性或者价值类型存在相关性、一致性。
一、资产评估价值类型、作用
关于价值类型的种类,目前有二种观点,一种国内传统的价值类型包括:现行市价、重置成本、收益现值、清算价格;另一种是根据《国际评估准则》规定,将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价值类型,我国现行评估准则采用了国际评估准则的观点。
(一)、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包括投资价值、在用价值、清算价值、残余价值等。1、投资价值是指评估对象对于具有明确投资目标的特定投资者或者某一类投资者所具有的价值估计数额,亦称特定投资者价值;2、在用价值是指将评估对象作为企业组成部分或者要素资产按其正在使用方式和程度及其对所属企业的贡献的价值估计数额;3、清算价值是指在评估对象处于被迫出售、快速变现等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价值估计数额;4、残余价值是指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等的拆零变现价值估计数额;5、课税价值是指根据税法规定的与征纳税收相关的价值定义所确定的价值;6、保险价值是指因可能的危险造成损失的实体项目的重建或者重置成本,保险价值是保险单条款中记载或者认可的某一项资产损失或者资产组的某一部分损失。由于价值类型是价值质的规定,因此在资产评估中起着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一)、价值类型是影响和决定资产评估价值的重要因素。资产评估价值是某项资产在特定条件下的价值表现,其价值属性不同,评估结果也就不同。因此资产评估中的资产价值与其本身的内在价值或者特定价值存在差异,也就是说,同一资产在不同价值属性情况下,由于属性不同表现在价值量上存在很大差异性,理所当然地产生不同的评估结果。因此现行评估准则要求评估师在评估报告只能是一种评估结果是不科学,这主要是1.评估师不能替代报告使用者做出资产价值的最终价值判断与决策。换言之,评估报告作用毕竟是一种评估咨询报告,并不是价值决策报告,2.在委托方未明确价值类型的情况下,评估师之所以对资产采用多种方法评估资产,从资产不同价值属性视角来估算资产价值,使报告使用者更清楚地了解资产在不同价值属性下的价值,以便报告使用者投资、决策,如果委托方限定价值类型的话,那么评估师应就某项资产在某一价值属性下的价值做出评估结论,3.评估报告采用多种方法估算资产在不同价值类型下的价值,必然得出多种评估结果,现行评估准则要求评估报告只能一种评估结果面临的困惑:资产在不同价值类型或者价值属性价值下,如果得出一种评估价结果的话,存在逻辑上矛盾;(二)、资产价值类型决定评估方法的选择和使用。价值类型实际上是资产评估价值的一个具体标准和取向,某种标准的评估价值取得,必然通过具体评估方法进行科学估算获得。事实上,评估方法只是估算评估价值的一种思路,价值类型确定必然决定了评估方法选择和使用,例如:评估师在评估资产的现行市场价值,只能采用市场比较方法估价,不能采用收益现值法或者重置成本法替代,当估算资产未来价值即在用价值时,应当使用收益现值法而不能用重置成本或者市场价值进行替代。毫无疑问,不同价值类型决定了评估方法选择使用,不同评估方法应体现不同价值属性,不同价值属性、不同评估方法不具有替代性、可比性,这本应该是资产评估一个基本原则性的问题。然而,恰恰相反现行评估准则对这一基本原则问题尚未形成共识,认为各种评估方法存在替代性,各种评估方法运用都是对资产真实价值近似反映等错误认识,应尽快予以修正、完善;(三)、明确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可以避免报告使用者误用评估报告。资产评估结果是在特定的假设条件为前提,不同的评估目的,市场条件下决定了价值属性不同,因而评估价值存在很大差异性,资产评估师在评估报告当中明确评估资产价值类型,可以使委托方更清楚了解评估资产在不同价值属性下的价值,从而不产生误解,同时也规避了评估师的执业风险和责任。
二、影响资产价值类型的因素
价值类型是评估界的难点和争议焦点,但在以下方面已达成共识。一、是资产价值类型是必需的;二、资产评估过程中必须确定价值类型,价值类型指导资产评估过程始终;三、每项价值类型必须有定义。实践中,决定价值类型是多方面的,影响因素包括:1、评估目的或者特定行为;2、市场条件;3、资产功能及其状态。以上因素构成一个有机整体从而影响或者决定资产价值类型,其中最核心因素是特定的评估目的。这主要是由于资产特定评估目的直接影响市场条件,因而最终影响资产功能和状态。例如:资产在出售情况下,直接决定了市场需求方的范围,从而会影响资产功能和状态。一般情况下,由于委托方资产评估特定目的不同,评估价值存在很大差异,这种差异是因为资产特定目的不同引起的资产价值属性不同产生的。在具体评估实际当中,如果委托方明确了资产价值类型,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对资产在某一价值类型下价值做出结论。如果委托方未明示委估资产的价值类型,评估师应当尽可能的在特定评估目的下对资产不同价值类型下价值进行评估,并将不同价值类型价值结果在评估报告予以揭示,或者评估师根据特定评估目的确定最恰当的价值类型,选择最合理方法对委托评估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做出最终结论。笔者认为,1、既然资产有不同价值类型或者价值属性,那么表现在价值量上应该存在很大差异,因此,评估师义务应将资产在不同价值属性或者价值类型下资产价值予以反映,而不是替代评估报告使用者对资产价值做出价值判断或者决策;2、由于资产价值类型不同决定评估方法的不同,因此评估方法之间不存在替代性、可比性,换言之,不同资产评估方法体现资产不同价值类型或者价值属性;3、不同评估方法体现资产不同价值类型或者价值属性,体现在价值量必然存在很大差异性,因此不同评估方法使用,自然得出不同结果。显然,现行评估准则要求评估师在评估报告得出一种评估结果是错误的。当然,在具体评估实践中,评估师可以根据委托方要求选择评估类型和评估方法。通常情况下,企业破产、资产拍卖,评估师一般选择清算价格,如果委托方要求采用市场价格类型,那么评估师将对市场价值进行分析,选择参照物进行类似比较,从而得出近似理想化的市场价值。可见,在同一特定目的下,由于资产价值类型不同,评估价值也存在很大差异,因此,评估师根据特定评估目的确定评估价值类型尤为关键,它不仅决定了评估方法使用,而且还最终决定了评估结果。
三、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
1、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必须与资产评估价值类型适应。资产价值类型是由资产的特定的评估目的决定。一般认为,在某一特定的评估目的必然有其相适应的价值类型或者价值属性,资产价值类型决定评估方法选择和使用,也就是说,不同评估方法其实体现了资产不同价值属性或者价值类型。
2、资产评估方法必须与评估对象相适应。评估对象是单项资产还是整体资产,是有形资产还是无形资产,往往要求不同的评估方法与之适应。例如:在持续经营条件下,对于企业整体资产一般情况下要求采用收益现值法,非持续经营时,才考虑成本加和法,以此体现企业资产价值最大化原则,对于无形资产一般情况下交易案例较少,可比性较差,因此评估实践中一般采用收益现值法,对于有形资产特别房地产、机器设备由于交易性案例较多,因此应首先考虑市场法,以真实反映其市场价格,只有在交易案例较少或者没有可比性的情况下,评估师才使用重置成本法,反映其现行成本价值。
3、评估方法的选择还要受可搜集数据和信息资料的制约。每种评估方法的运用所涉及到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都需要有充分的数据资料作为基础和依据。在评估时点,以及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某种评估方法所需的数据资料的收集可能会遇到困难,当然也就会限制某种评估方法的选择和运用。
4、在选择和运用某一方法评估资产的价值时,应充分考虑该种方法在具体评估项目中的适用性、效率性和安全性,并注意满足该种评估方法的条件要求和程序要求。
四、结语:
总之,在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中,首先,必须确保评估方法与价值类型一致性;其次考虑与评估对象的适用性;最后应考虑各种假设和条件与评估所使用的各种参数数据,及其评估结果在性质和逻辑上的一致。由于不同评估方法体现资产不同价值类型,因此对同一资产在不同价值类型下,资产价值量必然存在很大差异,从而形成不同的评估结果,这与现行评估理论有着本质不同,因此有助于我们对评估基础理论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参考文献1 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资产评估[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
2 资产评估准则.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3 朱柯.资产评估[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资产价值的评估范文2
【关键词】资产评估 价值类型
一、资产评估及价值类型
资产评估是专业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准则,根据特定目的,遵循评估原则,依照相关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运用科学方法,对资产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资产评估是对资产进行的一种定量研究活动。这种定量研究有很严苛的限制条件。如,特定目的、评估原则、相关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等,不同的提前条件下同一资产的价值量会有显著的差异。而在诸多前提条件当中首要的是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选择。
任何事物都是质与量的辩证统一,要正确研究其量,首先要认识其本质,定性分析是定量研究的基础。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就是对评估对象进行的定性分析,是在特定目的下正确判断资产价值量的前提条件。价值类型是指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属性及其表现形式,即资产评估的价值尺度。由于资产所处状态的复杂性导致价值尺度不止一种,即丈量资产价值量的尺子长短是不同的。不同的价值类型从不同的角度反应资产的价值属性。不同属性的价值类型所代表的资产评估价值不仅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在数量上往往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在资产评估中对价值类型的理解和选择是至关重要的。
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探析
由于所处的角度不同,以及对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理解方面的差异,人们对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有多种分类方法,比较重要的分类有下两种。
以资产评估的估价标准形式表述的价值类型,具体包括:重置成本标准、现行市价标准、收益现值标准和清算价格标准四种。此种分类方法在我国评估实践中应用了十多年。虽然目前在资产评估报告中很少再使用这些标准,但并不意味着这些估价标准已经过时,它对我们理解价值类型的内涵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重置成本是在现时条件下,按功能重置资产并使资产处于在用状态所耗费的成本。重置成本的构成与历史成本一样,只不过它是按现有技术条件和价格水平计算的。重置成本标准适用的前提是资产处于使用状态。现行市价是资产在公平市场上的售卖价格。现行市价标准源于公平市场,适用于资产在市场正常变现的情况。收益现值是根据资产未来预期获利能力的大小,按照“将本求利”的逆向思维--“以利索本”,以适当的折现率或资本化率将未来收益折成的现值。收益现值标准适用的前提条件是投资者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获得预期收益。清算价格是指资产在非正常市场上限制拍卖的价格,其价格一般低于现行市价。清算价格标准适用的前提条件是资产处于破产清算状态。
为什么资产评估中会有不同的价值类型呢?要探析其原因就必需从评估评估的对象即资产所处的客观状态作为切入点寻求答案。
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资产有两种存续状态:一种参与社会再生产过程当中。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中,各类资产相互继起同时并存着;第二种状况是资产暂时脱离再生产过程处于流通领域中,流通是在不同的市场中进行着。资产处于再生产过程的不同阶段以及在不同的市场流通,其各自的价值属性是不同的。因而在资产评估中,选择与评估对象所处状态相匹配的价值类型对资产价值量进行分析、评判正是资产评估科学性的体现。
社会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我们分析时简化为投入和产出两个阶段。资产处在投入和产出阶段价值属性是不同的,即决定资产价值量的基本因素不同。以企业为例,企业成立之初,处在投入阶段,投资者在市场中购买各种生产要素,作为一般的生产要素,决定其价值大小的基础因素是成本,但在资产评估活动中,评估的是资产的现时(评估基准日)价值而不是资产购置时点的价值,因此不能运用历史成本而要选用其重置成本才是恰当的。资产处在产出阶段时,对企业而言产出就是利润或收益,此时衡量一个企业的整体价值显然不能用成本而是其收益或利润。从经济学理论出发,资产的收益都是未来的预期收益,资产评估的价值是基准日的现时价值,因而此时价值类型应选择收益现值标准。
如果资产暂时脱离社会再生产过程必然在市场当中流通着。流通的市场有一般的要素市场和资本要素市场,不同市场中流通的资产价值属性也是不同的。一般要素市场中资产的价值决定因素是成本,而资本市场中的资产其价值决定因素必然是收益,因为资本的本性是增殖。
综上所述:资产评估涉及的资产对象本身的复杂性决定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的多样性。评估对象处在投入状态时一般应选择重置成本标准;评估对象处在产出状态时应选择收益现值标准;如果持续经营中断,资产退出生产过程进入市场流通,正常退出的资产在正常市场中变现应选择现行市价标准;被迫退出的资产在非正常市场中变现选择清算价格标准。若评估对象暂时脱离社会再生产过程在市场上流通着,处在一般要素市场中的资产应选择重置成本标准;处在资本市场中的资产应选择收益现值标准。
以资产评估所依据的市场条件以及被评估资产的使用状态将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划分为市场价值和市场以外的价值。
市场价值。我国《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把市场价值的定义为“自愿的买方和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市场价值的核心要点指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最佳使用状态下最有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的估计值。市场价值的实质上是对被评估资产的状态、交易环境和条件的假设,这种假设也可以称为市场价值的约束条件。在满足市场价值约束条件的前提下资产评估所得出的评估结论即是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也称非市场价值、其他价值,凡不符合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资产价值类型都属于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不是一种具体的资产评估价值存在形式,它是一系列不符合资产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价值形式的总称或组合。在评估实务中使用频率较高的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主要有: 在用价值、投资价值、清算价值、残余价值等。
其中,“在用价值”是指作为企业组成部分的特定资产对其所属企业能够带来的价值,而并不考虑该资产的最佳用途或资产变现的情况。“投资价值”是指评估对象对于具有明确投资目标的特定投资者或者某一类投资者所具有的价值估计数额,亦称特定投资者价值。从上述列举中我们可以看出市场价值与市场价值以外价值类型的根本区别在于,市场价值适用于公开市场中的任何市场主体;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都是具有特殊性的,是针对特定资产主体的价值。
一般而言,属于市场价值性质的资产评估结果主要适用于产权变动类资产业务。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性质的评估结果,既适用于产权变动类资产业务,同时也适用于非产权变动类资产业务。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只对特定的资产业务当事人来说是公平合理的,即局部市场认同。总之,评估中的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的市场认同范围基本上限定了两种价值类型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和使用范围。
统计分类理论表明:每一具体分类仅仅是就所分类的条件进行约束和限定,其他条件的变化并不影响所选择分类标准本身的科学性。上述价值类型的两种分类方法并不冲突,只是分类时切入的角度不同。按估价标准分类方法测重于关注评估对象所处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不同阶段所具有不同的价值属性;市场价值与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分类方法则更多地关注资产交易时的市场限制条件。
三、价值类型在资产评估中的作用
在资产评估实务中明确价值类型有利于评估人员对评估条件与评估结果性质的认识,便于评估人员在撰写评估报告时更清楚明了地说明其评估结果的确切涵义。价值类型是影响和决定资产评估价值量内涵的重要因素。资产评估价值是某项资产在特定条件下的价值表现,其价值类型不同,结果也不一样。《国际评估准则》中指出:“专业评估师应避免使用未经限定的‘价值’概念。而应对所涉及的特定价值类型进行详细描述。” “价值类型和定义需要与特定的资产评估业务相适应,价值定义的改变会使各种资产所具有的价值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因此,每一个资产评估价值都是有条件的特定价值,并不是资产本身的客观价值和内在价值。在评估工作中,评估师首先要明确价值类型的涵义,即在正确定性的基础上,才能进行科学定量评估。唯有此才可以在评估报告中更清楚地表达评估结果的确切内涵。
在资产评估实务中明确价值类型便于评估人员划定其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和使用范围。如上所述,任何评估结果都是有条件的,不同的评估目的、市场条件决定其价值涵义是不同的,评估价值也不相同。划定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和使用范围是评估师的职责之一。评估师在评估报告中提出评估价值量,并明确其价值类型及定义,可以使委托方更好地理解评估结果的价值内涵,从而正确使用评估结论。
资产价值的评估范文3
论文摘要:资产评估信息的供给者、需求者厦监管者是资产评估活动的相关利益主体。通过分析他们对资产评估结果的不同预期和质量评价标准的差异,提出了从四个方面协调各方利益、建立统一的资产评估质量评价标准的具体措施。即以社会公众利益为本,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明确资产评估相关各方的贵任;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认识;加强对资产评估的监管。
资产评估是产权交易、资产重组、公司上市等经济行为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由于资产评估结果直接影响到上述经济行为中相关利益者的经济利益,因此,资产评估质量就成为相关各方关注的焦点。然而如何评价资产评估质量的高低,不同的利益主体却有不同的标准,资产评估信息的需求者、供给者和监管者对资产评估结果有着不同的预期,对资产评估质量的判断标准也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并由此产生了对我国目前资产评估质量的置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资产评估业的发展。本文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建立统一的资产评估质量评价标准的对策。
一、资产评估信息的需求者及其对资产评估质量的评价标准
质量在ISO9000中被定义为“反映实体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判断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也必须考虑资产评估信息需求者的期望。资产评估信息的需求者主要是资产的所有者及相关利益者,包括代表国有资产产权所有者的政府部门、具有广泛的潜在投资者的资本市场及企业或单位的股东等。
1.国有资产所有者对资产评估质量的判断标准是基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有关资产业务顺利进行的预期。政府作为国有企业所有权的代表,是我国资产评估信息的最主要需求者。目前,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国资委)代表政府履行国有出资人的职责,负责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当国有资产发生产权变动或相关事项时,资产评估结果成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定产权交易价格、做出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表,国资委对资产评估质量的评价标准要求评估机构按照资产评估准则,客观、公正地开展资产评估工作,评估结果能够真实地反映其被评估资产的市场状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有关资产业务的顺利进行,使国有资产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2.在资本市场上,现有的股东和潜在的投资者对资产评估质量有着不同的预期。资本市场中对资产评估信息的需求者主要是上市公司的现有股东和潜在的投资者。
上市公司的现有股东根据自身利益考虑,对资产评估质量评价的标准必然是不能漏评、少评企业的资产,甚至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多评资产,以抬升公司股价,创造良好的社会声誉;而潜在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中相对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其对评估质量的评价标准是要求资产评估机构不能与企业合谋,而应站在公正的立场,对企业所拥有的资产价值提供客观、公正的专业意见,作为投资决策的参考,以减少投资的盲目性,保护自身利益。
3.委托方在资产交易市场上所处的位置不同也会对资产评估质量有不同的评价标准。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在正常的资产交易中,买方总是希望以最低的价格购买,而卖方则总是希望以最高的价格出售。资产评估结果是产权所有者确定资产交易价格或实现某种经济行为的重要依据,当资产评估的委托方是资产买方时,他就会希望低估资产的价值,并会提供有关信息来影响资产评估人员对资产价值的判断,从而达到自己对资产价值判断的心理预期值。如在国有企业改制或产权转让等资产评估项目中,企业的现有管理者为了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国有资产,他们就会希望低估资产的价值,并认为低估是合理的。而当委托方是资产的卖方时。他就希望评估机构能够高估资产的价值,从而达到自己对资产较高价值的心理预期值。如在对外投资、抵押贷款等资产评估项目中,为了在投资的企业或项目中占有更大份额或从银行取得更多的贷款,委托方往往会认同高估资产的价值。
由此可见,委托方对资产评估的判断标准是根据不同的评估目的来定的,他们希望通过资产评估来实现从中获利的目的,他们对资产预期的心理价位往往是评价资产评估质量好坏的标准。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虽然政府部门、资本市场和委托方都是站在需求者的角度进行评估质量的评价的,但由于不同的需求者期望通过评估所达到的目的不同,导致他们对资产评估质量评价的标准也不同。
二、资产评估信息的供给者及其对评估质量的评价标准
资产评估信息的供给者是专门从事资产评估服务的资产评估专业机构和人员。作为资产评估信息供给者,资产评估机构对所提供的资产评估信息主要存在两方面的要求:一方面要保证进行资产评估的结果及所出具的报告能够得到监管部门的认可,在审核中顺利通过。我国目前对国有资产评估实行的是审核、备案制,对重大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必须经过有关管理部门的审核,如国资委、证监会等部门,只有通过这些部门审核的资产评估报告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2]因此,资产评估报告能够通过有关管理部门的审核,是资产评估机构判断资产评估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资产评估机构关注的重点。目前,资产评估管理部门审核资产评估质量的依据是《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等规范另一方面,资产评估机构作为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要保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在按照行业规定的准则和规范进行执业的前提下,必须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评估结果和评估报告需要考虑客户的一些要求。顺利完成评估项目并得到客户的认可是资产评估机构判断执业质量高低的重要因素。因此,从本质上说,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的评估过程就是这两方面权衡、协调的过程,而资产评估报告则是利益协调结果的体现。
从整个市场上资产评估业务的供求关系看。目前我国资产评估机构发展速度较快,而资产评估业务领域扩展速度则相对较慢,出现了资产评估机构之间竞争加剧的状况。巨大的竞争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影响到资产评估信息的可靠性,委托方为了实现特定目的,利用强势地位诱使或要挟评估机构按他们所需要的结果进行评估,否则就不付款或转向其它机构,导致有些机构迁就委托方的要求,操纵资产评估值以迎合委托方的期望。
可见,作为资产评估信息供给者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过程,实际上是在设法满足委托方要求又能符合相关部门审核要求的夹缝中规避风险,同时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的过程,而这与评估机构所应具备的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相背离。作为社会性中介机构,评估机构若要提高公众对评估结果的信任度,必须保持独立性,不被各种利益左右,也不能仅仅为应付审核走过场,必须根据评估准则,按照评估程序得出公正合理的评估结果。当资产评估机构真正做到独立、客观执业的时候,其对评估质量的评价标准就不会因客户需要而异,而会形成统一合理的评价标准。
三、监管者及其对评估质量的评价标准
资产评估信息质量的监管者主要包括有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从资产评估信息的政府监管部门来看,目前我国政府对资产评估信息质量的监管部门主要有国资委、财政部门、证券监管部门等。政府作为评估信息监管者,依据国资委、财政部和证监会等部门的一系列法规、制度对资产评估行业实施监管。其对资产评估信息的要求主要是:评估机构能够提供真实的资产评估信息,为企业资产产权变动创造公平、透明的交易环境,以避免因资产信息的不真实而影响企业问的公平交易,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如2004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意见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和开展资产评估行业的全面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和业务质量两个方面,其中对资产评估业务质量的检查主要是对近三年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质量进行检查。通过抽查评估报告及工作底稿、向有关注册资产评估师和从业人员询问等方式,检查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和内部质量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其中重点检查评估机构是否履行了应有的资产评估程序,是否严格执行了相关的准则和规范,是否故意做出错误的专业判断,资产评估报告是否存在虚假、不实的内容等。
从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协会来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和各省级评估协会对资产评估信息的监管施行自我约束机制。协会通过制定资产评估准则、审查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资格等方面来规范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的行为。因此,行业协会对资产评估质量的评价标准主要是考察评估过程是否按照执业规范和准则的要求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即资评估相关准则是行业协会的主要评价标准。
通过对资产评估信息的需求者、供给者和监管者三方的分析,可以看出,三方作为“理性人”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就不可避免地导致对资产评估质量标准认识的不一致。由于评价标准不同,三方博奕的结果往往成为牺牲社会公益的负和博奕。因而需要协调三方对评估质量评价标准的认识,统一评价标准,建立一个正和博奕,以求社会效益最大化。
四、协调各方利益,建立统一的资产评估质量评价标准
(一)以社会公众利益为本,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
对资产评估的质量评价是建立在质量标准基础上的。作为一项社会中介服务,资产评估应有其衡量服务质量的统一标准,而且这个标准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各相关利益者的利益,不能有所偏袒,充分体现资产评估的公正性。目前资产评估的质量标准主要是以资产评估准则的形式出来的,由于我国的资产评估准则是由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组织制定,由财政部实施的,资产评估行业协会是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利益的代表,也就是资产评估信息的供给者利益的代表,财政部、国资委是政府利益的代表,也就是资产评估监管者利益的代表,同时也是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而作为广大资产评估信息需求者的社会公众则很难参与到资产评估准则的制定,这样,社会公众的利益就很容易被忽视。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明确提出国际资产评估准则的首要目标是“为公众利益”,我国在2004年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一基本准则》中的第一条也指出了要“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指导思想。可见,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已成为国内外资产评估行业制定资产评估准则的目标。只有在资产评估准则中真正体现了社会公众的利益,而且充分考虑了资产评估各当事人的利益,资产评估准则就可以成为资产评估各相关利益者评价资产评估质量的共同标准。
(二)明确资产评估相关各方的责任
协调资产评估信息需求者、供给者和监管者的认识,形成统~标准,重要的一点是明确各方的责权关系。从本质上说,资产评估质量的形成过程是需求、供给与监督三者反复博奕,实现利益均衡的过程。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必须一齐采取措施,才能达到互相促进,共同提高资产评估质量的目的。
从资产评估信息的供需方面考察,供需双方首先要明确资产评估的目的,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行使权力,履行义务。评估信息对于其提供者和使用者而言是一种权利的体现,资产评估要求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对自己所作的评估结论承担各种责任。国家有关部门要对资产评估的责任如经济责任、道德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才能避免评估结论过高或过低而降低资产评估结论的法律效果和权威性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委托者及资产占有者的责任是提供有关资产的真实可靠信息,积极配合评估机构工作,不能为达到某种目的而对评估机构威逼利诱,保证市场的公平有序。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认识
资产评估是一项对整个社会都有影响的工作,因而必须加强对资产评估有关知识的普及和宣传。由于我国资产评估发展的历史不长。许多人对资产评估行业还比较陌生,甚至有些人还存在一些错误的认识,把资产评估作为达到自己不法目的的手段,给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施加影响。因此,应当加强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直传力度,使整个社会对资产评估的有关知识都有所了解。这样不仅有助于统一社会公众对资产评估质量标准的认识,还可以对资产评估工作进行社会监督。
资产价值的评估范文4
【关键词】 资产评估; 公允价值; 计量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将公允价值正式引入计量属性,广泛应用于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金融工具等17项具体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引入要求会计人员掌握与资产和负债相关的估值技术,资产评估的方法和技术为公允价值的计量提供了理论和技术上的支撑,使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成为可能。
一、资产评估的内涵与方法
(一)资产评估的内涵
资产评估是专业的评估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对被估资产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资产评估行业作为专业服务行业,是对资产在某评估时点的公允价值进行的专业判断,评估结果仅作为价值鉴证,为资产业务当事人提供决策参考。
(二)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资产评估方法是对资产价值实现评定估算的专业技术,是分析判断资产公允价值的手段和途径。
市场法以现行市价为评估参照点,是面向现在的评估方法。这种方法认为被估对象的公允价值不能超过其相同资产或类似资产在公开市场上的成交市价。市场法的应用以公开市场为前提,以公开市场价格为参照物进行调整,以得到资产的公允价值,该方法是一种技术较成熟的估价方法,市场法评估资料源于市场,因而评估结果很容易被委托方接受。
收益法是面向未来的评估方法,该方法以预期收益原理为基础,将本求利,以资产的未来贡献度和收益值作为判断其公允价值的出发点,认为资产公允价值等于其未来所获收益的折现值之和。该方法的评估结果也较容易被接受。
成本法是面向过去的评估方法,该方法从重新开发角度,认为被估对象的价值不会超过现行市场条件下重新购置被估资产所需要的代价。成本法以成本为视角,但无论是考虑资产购置时技术水平的复原重置成本,还是考虑现行市场技术水平的更新重置成本,都是运用现行市场价格作为计算重置成本的基础,因此,成本法也是基于市场的,以成本法评估的资产价值同样具有公允性。
二、资产评估方法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应用的可行性
资产评估和公允价值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两者都需要利用货币形式来反映资产的价值结果,公允价值强调的是价值的实现条件和达到的结果,资产评估强调的是为达到某一结果的估值过程。公允价值是资产评估的估值目标,而资产评估方法是公允价值计量必备的技术手段。
(一)公允价值计量迫切需要资产评估方法的支撑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立足于公平的市场环境,排除了信息不对称因素的影响,强调交易的正常有序和交易双方的理性决策,因此公允价值可以动态地、及时公允地反映企业资产的价值,揭示公允价值的财务报告能使会计信息质量更具客观性、相关性与可理解性。
随着公允价值被广泛应用于各项具体交易事项的计量,公允价值的产生条件与产生过程受到了关注,人们开始关注公允价值是否公允。公允价值更多的是面向现在和未来的,是否公允的关键在于其计量方法是否科学,没有科学的计量方法,就无法获取公允的计量结果。FASB在2006年的财务会计准则报告第57号中设立了公允价值计量的三个层次,这三个层次分别体现出资产评估方法的不同应用。第一层次是根据活跃市场中报价信息确定公允价值,这种方法实际就是市场法中的直接比较法;第二层次是根据活跃市场中同类资产或负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这种方法即市场法中的类比调整法;第三层次是前两个层次的市场条件不具备时,可以采用估值技术,即资产评估中常用到的收益法和成本法。
因此,公允价值三个层次的计量都离不开评估方法的技术支撑,需要会计人员对不同的市场环境和估值对象进行专业判断,选择并运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及时准确地计量出可靠的公允价值。
(二)资产评估方法已具备为公允价值计量提供技术支持的条件
资产评估行业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发挥资产基础作用的专业服务行业之一。资产评估方法逐渐形成体系,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包括若干个具体的估值方法,并且每种方法都要求不同的技术参数。资产评估以判断被估对象的公允价值为目标,考虑评估的目的、特定市场条件以及能获取的技术资料等因素,整个评估过程更科学,技术方法的应用更加专业和成熟。资产评估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许多评估方法和参数已经有了可以借鉴的数据,具备了为公允价值计量提供技术支撑的条件。随着公允价值正式成为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计量属性,资产评估方法应用的空间也越来越大,会计人员应掌握资产评估的方法与技术,以更好地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
三、资产评估方法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应用的难点
(一)资产评估方法本身的局限性
从理论上讲,在评估时点和评估目的相同的前提下,对同一资产使用不同的评估方法所得到的评估结果应该趋同。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这三种评估方法的出发点、评估思路、前提条件和数据来源不同,所得到的评估结果会存在差异,因此,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本身都有一定的局限性,每种方法的使用都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和技术参数,使得评估结果依赖于评估方法选择的科学性。运用市场法的关键是要存在活跃公开的市场,并且市场上存在合适的参照物。成本法的计算过程相对比较复杂,除了要确定被估对象的重置成本外,还要分析被估对象的各种贬值因素。收益法的使用必须要具备对资产未来收益的合理预测,并要求计算合理的折现率,两者缺一不可,而两个必备参数的估测都具有较大的主观性。
(二)会计人员尚未掌握具体的资产评估方法
传统的会计以历史成本为主要计量属性,资产或负债的确认以实际发生的交易为基础,会计人员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已有交易的原始凭据,按照事实据以入账。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确定公允价值,会计人员不仅要熟悉公正的市场条件是否具备,还要选择合理的参照物,并通过对调整因素的技术处理才能得到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方法为公允价值的确定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但是会计人员没有受过专业的培训,对具体的资产评估方法难以掌握,这也是公允价值无法广泛应用的阻碍之一。
(三)会计准则没有规定具体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在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金融工具等具体准则中,都对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做了条件限定,即当具备活跃的交易市场和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及相应信息的,才能运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还指出当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可比市场交易时,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中对于活跃市场的规定,限定了只能使用市场法计量公允价值,而市场法下公允价值的获得过度依赖于市场环境,当市场不充分、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市场上的资产交易价格就很难反映资产的内在价值,就无法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尽管有的准则中规定当活跃的市场不存在时,可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但是具体的估值技术没有规定。正是由于我国公允价值在理论上和准则中都缺乏计量方法的操作说明,或者说明了却缺乏具体计算过程的指导,才导致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利用公允价值大肆造假。
(四)资产评估方法缺乏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应用的条件和地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允价值的计量前提主要包括两个要素:相同或类似资产的活跃市场、市场上存在类似交易,这使得公允价值计量只能采用市场法,而收益法和成本法缺乏计量公允价值的条件和法定地位,使得这两种方法在估值过程中的应用大打折扣。收益法和成本法的各项计算参数也是源于市场的,在评估条件和数据具备的前提下,评估结果同样能够代表资产的公允价值。
四、资产评估方法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应用的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方法本身的完善,是促进其推行的根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方法体系,但是三种方法在使用过程中仍然存在大量的评估参数需要评估主体的人为判断。例如市场法中以公平市场上的现实交易价格为参照物,然后将参照物与被估对象进行比较,确定调整因素,逐一调整最终确定被估对象的公允价值。而不同的评估主体,所选择的调整因素和修正系数不同,评估结果也不同。因此,资产评估方法要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加以推广,需要进一步完善自身的方法体系以及使用条件,使评估参数的选择有严格的标准,以剔除人为因素的操纵。例如,可根据上百年的评估经验,将评估对象进行分门别类,建立起全国联网的资产报价系统,构建不同资产的价格体系查询平台,营造一个动态实时的市场估价环境,使市场法评估的应用更加有据可循。同时,将常用资产的资产收益率进行网上通报,建立资产预测收益与实际收益的后期跟踪系统,以发现收益预测的偏差,提高资产收益预测的精度,使收益法评估的应用更具有说服力。
(二)加快会计人员对资产评估方法的掌握
公允价值计量的引入要求会计人员除了具有丰富的会计理论外,还要了解评估、金融、资本市场等相关知识,提高业务能力、职业判断能力,并掌握估值技术。因此,应在加强公允价值计量宣传的同时,大力开展资产评估方法的培训,使会计人员尽快掌握资产评估方法的使用前提、技术参数以及具体的计算过程,及时掌握资产市场价值变化的动态,以更好地计量资产的公允价值。
(三)将资产评估方法纳入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体系
资产评估方法为公允价值计量提供了技术支撑,因此,应将资产评估方法引入公允价值计量过程,除了市场法的应用外,明确成本法和收益法使用的前提条件,确立成本法和收益法在计量公允价值中的地位,使公允价值计量在现有的方法基础上,成为完整的方法体系。如在进行专用机器设备的减值测试中,不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就可以采用成本法进行设备公允价值的估值。再如投资性房地产如果不存在活跃市场,而投资性房地产的投资目的是为了获得出租收益的,就可以使用收益法进行估值。
(四)细化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操作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中已经明确规定公允价值的使用,随着公允价值计量技术的成熟,应进一步扩大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范围,并且列示公允价值计量的操作说明和具体估值方法,使公允价值计量方法规范化、程序化,增强公允价值计量的可操作性。例如,在投资性房地产具体准则中可增加说明,当活跃的市场存在时,建议用市场法确定公允价值,并指出运用市场法进行估值时,选择的参照物应该具备哪些数量和质量的要求;对参照物的交易价格进行调整时,应考虑哪些重点调整因素。除了要细化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操作说明外,还应该对公允价值的整个计量过程进行表外披露,将数据的获取过程和计算过程以底稿的方式留存备查。
(五)推进资产评估业与会计业的深度合作
基于成本效益原则,日常对于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由会计人员完成,但是会计人员毕竟不是资产评估的专业技术人员,因此,还应该引入独立的第三方,即资产评估机构,由专业的资产评估人员对期末财务报告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数据进行权威性认定,对公允价值估值的方法和过程进行技术性鉴定,并出具专业的公允价值鉴定报告,以更好地保证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可信性和可验证性。
结束语
资产评估的实质就是确定资产在某特定条件下的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方法为公允价值的计量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经验。目前,会计界和资产评估界的合作成为一种国际趋势,随着资产评估方法在公允价值计量中的推广,会引起更多会计人员对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关注,使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得到真正的应用,同时也会使更多的企业意识到资产评估的重要性,促成企业主体与资产评估机构的良性互动与深度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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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价值的评估范文5
关键词:资产评估 公允价值 联系 前景
一、引言
2007年1月1日,新会计准则在我国上市公司开始执行,逐渐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全面趋同。新准则提出的公允价值计量成为改革的一大亮点,受到广泛的关注,例如,新准则中指出,对于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等会计业务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基础上,采用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而在此之前的企业会计准则比较着重于历史成本的计量方法。利用资产评估结果作为会计计量基础在国际上已广泛应用:如国际会计准则中明确鼓励,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法时由专业评估师对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在美国, FASB曾明确提出“公允价值的估计应当建立在评估技术结果的基础上”。在我国,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企业会计业务多样化,资产评估准则日益完善,资产评估在会计计量中发挥重大作用为势所必然。
二、简述资产评估与公允价值计量
1、资产评估概述
资产评估是指专业评估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特定目的,遵循评估原则,依照相关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运用科学方法,对资产在某一时点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资产评估的日常应用有:资产交易、融通资金、资产清算、债务重组等,这些项目大多会涉及会计计量中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有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比较法三种,针对不同的市场经济条件及评估客体自身特点,采用不同方式进行评估。目前机器设备、房地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和商誉等的评估都已有明确的准则规范,在企业现实交易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2、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概述
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被表述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我国在新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定义与国际准则类似。公允价值的应用有三个层次:第一,当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市场中的交易价格作为公允价值;第二,资产本身不存在活跃市场,但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第三,对于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的资产,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规定使得资产评估对会计计量变得重要。公允价值的运用强调资产的现时价值和预期经济利益,这点与资产评估的宗旨不谋而合,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通过对资产的计量,为公司决策层提供了资产预期经济价值的参考,符合了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资产评估与公允价值计量的关系
资产评估是以提供估价意见为目的的专业活动,在长期的实践中,不仅在评估理论方面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而且在实务方面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评估结果是评估人员通过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得出的,具有客观公正性,能够满足公允价值计量提出的要求。而新会计准则虽然提出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但是并未对公允价值的在实务中的具体应用作出确实指导,会计人员在需要对资产作出公允价值模式下的确认与计量时,资产评估的结论就成为会计计量的依据。评估师在进行资产评估时,也需要大量参考使用会计账务数据、财务指标及财务预测数据等。
四、资产评估在公允价值计量中的应用前景分析
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已成为大势所趋,但是现阶段我国的资产评估市场并未完全成熟,相关人员的执业水平参差不齐,公允价值的应用存在着隐忧。首先,公允价值计量在目前我国市场很可能成为一种盈余管理手段,由于资产评估方法多种多样,会涉及许多存在争议的参数,在很多情况下需要评估师的主观判断,这就为企业管理层利用公用价值计量操纵利润提供了可能性,例如:公司高管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人当期损益,改变了通常的收益观,使企业盈余的弹性增强,企业管理层在需要时,就会利用会计计量模式的选择权,以新的盈余管理手段来创造账面利润;又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由于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多变、不同评估师所获得的信息数量不同、采用的评估方法不同等因素,对同一资产进行评估可能会出现不同的公允价值,某些存在利益相关关系的企业,会利用公允价值难以准确认定这一特点进行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活动来制造虚假利润;其次,公允价值计量会增加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波动性,由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资产、负债的变动将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而公允价值在评估时受经济环境、供求情况、市场预期、企业信用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容易导致企业财务信息随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全面收益,误导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加之在某些情况下,市场信息失灵,价格波动与企业经营决策的无关性都会导致公允价值不公允,这些都会最终反映在企业的财务报告上,导致财务报表使用者做出错误的决策。
针对以上所述的缺憾,为有效降低因公允价值计量带来的企业财务报告风险,充分发挥资产评估在会计领域的作用,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对资产评估进行改进:首先,要统一资产评估和会计的口径。由于受各自学科的局限,二者对很多要素都有不同的解释,有些概念在新准则中已经取消,但在资产评估准则中却还存在,有些会计科目已经更换了名称.但是评估准则中还在使用,这都对资产评估在会计计量中的应用带来滞碍;其次,资产评估行业要制定具体的操作规范,加强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监管。资产评估和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都还处在起步阶段,具体操作规范还未出台,政府公众的信服力有待提高,这些都需要一个完整详细的资产评估准则及准则规范的出台;最后,要提高评估人员知识结构水平,健全资产评估师管理制度。这对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的社会公信力,促进资产评估业的发展非常重要。
参考文献:
资产价值的评估范文6
关键字: 资产评估;会计;公允价值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进一步完善和发展,2014年财政部会计司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文中对公允价值的概念和应用范围作了进一步详细说明,体现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会计领域内的重要性愈发突出。
会计和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概念分析
我国2006年颁布的会计准则中第一次引入了公允价值概念,准则中将公允价值的概念定义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负债清偿的金额计量”,2014年的会计准则第39号对公允价值的概念作了重新定义,即“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新定义的公允价值概念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关于公允价值的定义及其相似,尽管我国财政部对会计中公允价值的前后表述不一致,但是其基本内涵是一致的:第一,强调在公平条件下进行的交易或有序交易;第二,参与者有能力并且自愿进行相关资产和负债的交易;第三,参与者应当熟悉情况,能够对可取得的信息对相关资产或负债以及交易具备合理认知。
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是一种基于当事人各方的地位、资产的状况及资产面临的市场条件合理的评估价值。它是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资产自身的条件及所面临的市场条件,对被评估资产客观价值的合理估计值。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的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它与相关当事人的地位、资产的状况及资产所面临的市场条件相吻合,且并没有损害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亦没有损害他人的利益。
会计与资产评估中公允价值的区别
(一)假设条件不同
会计四大假设前提中,与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密切相关的是持续经营假设,即企业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会计主体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会持续经营下去,会计中的公允价值应该是反应企业持续经营下去的前提下,对资产和负债进行客观公正的计量。而资产评估最基本的四个假设是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持续使用假设和清算假设,资产评估的各种结果应该与不同的假设前提相匹配。会计中的公允价值的假设仅仅是资产评估中的一种,在假设方面,资产评估的外延要比会计更加宽泛。
(二)市场条件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中明确指出“企业应当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企业应当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因交易在主体市场或最有利市场进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对评估主体最有利。而在资产评估中,市场分为正常市场和非正常市场,资产评估结果即资产的公允价值有可能是在正常市场下的合理评估价值,也可能是在非正常市场下的合理评估价值。在正常市场下,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更接近于会计中的公允价值,而在非正常市场下,资产所面临的市场条件,有可能是有利市场,也可能是不利市场,因此,资产评估中,资产所面临的市场条件要比会计复杂的多。
(三)公允价值的表现形式不同
会计中的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是在活跃市场的脱手价格,即市场价格。资产评估中常用的公允价值包括市场价值、投资价值、重置价值和清算价值,资产评估的市场价值的合理性是相对于评估时点整体市场而言的,即整体市场认同,资产的市场价值对于整体市场上潜在的买者或卖着来说是相对公平合理的,而非市场价值只对特定的资产业务当事人来说是公平合理的,即局部市场认同。
会计与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的相同之处
(一)计量对象的全面性
不论是在会计,还是在资产评估中,公允价值不仅可以用于资产的计量,还可以用于负债的计量,随着我国市场的不断完善,会计中公允价值计量的范围在不断地扩大。
(二)估值技术的一致性
在新的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企业应当用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企业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应当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前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在资产评估中,也同样采取三种估值技术来进行公允价值的计量,因此二者在估值技术上是一致的。
(三)公允价值计量的动态性
不管是在会计领域内,还是在资产评估方面,公允价值是个相对概念,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估价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其会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而变化,在会计中,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要进行重新计量,以确定其最新价值,真实反映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资产评估中也要根据需要对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公允价值的动态性需要企业适时调整资产和负债的评估价值。
结论
公允价值的计量在资产评估和会计中都有着及其重要的作用,不难看出,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的内涵和范畴要比会计中的广泛的多,从某种意义山来讲,会计中的公允价值的计量是属于资产评估中资产在特定条件下的一种,二者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资产评估中公允价值丰富性增强了会计中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在实务中,专业人员应很好的理解公允价值在资产评估和会计领域的异同,以更好地认识和把握公允价值计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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