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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方案范文1
关键词:代建管理传统模式对比分析对策建议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avoid the traditional project management exists many evils, is to control the scale of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period and the construction investment effective management method, but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t present has not been effective promotio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also exists some weak link, this article through and traditional project management pattern analysis contrast, puts forward some have pointed countermeasure.
Key words: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traditional mode analysis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830.5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随着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建设工程的数量与日俱增,规模日益庞大。作为公有制占主体的国家,政府投资工程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始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部分地区我国政府在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中采取了项目管理代建制度。如何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系统的集成化、协同化,确保工程项目管理各目标的顺利实现是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所面临的新问题。
1 “代建管理”的含义和实质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 是一种由项目出资人委托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代建单位)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全过程进行管理,并按照建设项目工期和设计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在建设期,代建单位具有项目法人地位,拥有法人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2 项目代建的业务范围
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代建工作通常分两阶段实施:
(一)工程建设前期:(1)使用单位提出项目需求,编制项目建议书,按规定程序报发展改革部门审批;(2)代建单位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内容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组织开展工程勘察、设计等招标活动;(4)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修改工作;(5)办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保、消防等有关手续报批工作。
(二)工程建设实施期(1)协助招标公司组织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安装、材料设备采购等的招标工作;(2)向业主提供全面的技术咨询服务,参与合同谈判与签订;(3)负责优化设计,核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和施工组织方案等工作;(4)负责合同管理,按照所签订的各种合同组织工程建设,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关系;(5)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以及工程建设期间的投资控制和工程设计签证,并对各施工工序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管;(6)编制项目实施用款计划、建设进度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报业主审批;(7)工程建设过程中,在批准的概算范围内或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对单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变更,重调整或变更报业主审核,并报原审批单位批准;(8)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项目生产试运营,协助办理权属登记,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技术资料整理汇编移交业主;(9)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以及业主委托的其他工作。
3 项目代建管理的优势
(一)实现了项目管理队伍的专业化。项目代建管理的实质,是把过去由建设单位的职责在建设期间划分出来,以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代替建设单位行使建设期项目法人的职责,避免了项目业主无专业班子只懂行政不懂技术的管理模式,从而有效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二)投资控制得到了有效的落实。项目代建管理克服了投资产生的人为影响,基本杜绝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的现象,进一步提高了投资效益,也为投融资体制改革探索了一条成功之路,在相当程度上克服了市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多年来权责不分、无法控制的现象。
(三)充分引入竞争机制。竞争是激发活力和创新的源泉,由于代建管理的实质是将工程项目的“建、管、用”三权分离,代建管理将增强项目建设各方的责任意识,通过职责分工,项目建设各方之间产生互相监督工作的关系。代建单位必然必然会尽其所能,以优质的服务意识与高效的管理水平来提升自己的竞争实力。
(四)政府对项目的监管更加规范有力。代建管理有利于政府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管。政府主要以合同管理为中心,运用法律手段,制衡各方。同时,项目审批部门根据国家政策审批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和标准,并下达项目建设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财政部门将政府资金集中起来,根据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资金使用计划直接拨付给代建单位;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运用稽察、审计、监察等手段,对项目进行强力有效的外部监督。
4 传统项目管理模式中的弊端
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对直接投资的项目管理方式多实行“财政投资,政府管理”的单一模式,即“建设、监管、使用”多位一体的模式,该模式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着诸多弊端:(1)一些政府部门既负责投资审批监管建筑市场,又直接组织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存在着政企不分、责任不明、监管不力、效益不高等问题,有的甚至还滋生腐败;(2)一些政府投资工程由临时组建的基建班子负责组织实施,部分单位缺乏建设所需的工程管理、技术人员,不具备与项目管理相关的专业技术、经验和水平,项目结束机构即行解散,造成了人、财、物和信息等社会资源的浪费;(3)政府投资工程由建设单位自建自用,受自身利益的驱动,极易造成争项目、争资金,导致“钓鱼”工程和超规模、超标准建设等现象的产生;(4)政府投资工程各自组织建设,难以实施有效监督,难以及时纠正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所述,必须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进行体制创新和流程再造,以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5 项目代建管理的对策措施
(一)推行工程管理代建制。政府应加大力度推行工程项目代建管理,严格有关制度,加强对现行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管,让使用单位从项目管理的角色中逐渐剥离出来,改变以往“裁判员”、“运动员”混为一体的现象,从而使项目的专业化管理和项目的有效监管真正落实到位。
(二)实现管理单位的专业化 。加强政府引导和专业人员培训,提高代建单位的专业管理水平,适应不断增强的市场需求。同时,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对代建单位的资质考核与认定,使专业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的代建公司在市场的良性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三)逐步建立和完善项目代建的监管体系。为使项目代建管理发挥更大的作用以服务于社会,应对项目代建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应充分发挥质监、审计、财政等有关专业部门的作用,以及工程项目中介审价机构的作用,不断规范代建单位的管理行为,同时使代建市场的有序竞争得到规范。
6 结语
代建制在我国的发展历史不长,但日益庞大的代建市场越来越受到了大家的关注,代建方如何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取得更快、更好的发展,是目前社会各界需要认真深思的问题。我们要积极努力地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逐步完善法律、法规,建立良好的监督机制,培育良好的代建队伍,建立出一个健康、公平、竞争的项目代建市场。
参考文献:
[1] 尹贻林,阎孝砚.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理论与实务[M].天津:天津出版社,2006.
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方案范文2
福建省代建办法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推进现代工程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代建制,是指政府投资项目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简称代建单位),受项目业主委托,负责项目的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安全和工期,项目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制度。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纳入各级政府预算管理的资金以及政府管理的其他资金,以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 下列政府投资项目可依照本办法推行代建制:
(一)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民政及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项目;
(二)交通、水利、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
(三)监狱、戒毒所、治安拘留所等政法设施项目;
(四)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业务、技术用房及其配套设施用房项目;
(五)其他政府投资项目。
第四条 代建工作的开展,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政府投资项目推行代建制工作,按照投资管理权限和建设程序规定审批代建项目,对代建项目实施投资管理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代建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建、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领域项目实施代建的监督管理,受理投诉,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审计、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项目代建过程中的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 代建项目可以采用全过程代建方式,即由代建单位对代建项目从项目批复后直至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管理;也可以采用分阶段的代建方式,将代建项目分成前期工作和建设实施两阶段分别委托代建单位进行管理。
第七条 代建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项目审批程序,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投资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
积极推行代建项目工程质量保险制度,鼓励代建单位牵头,就建设工程项目统一投保。
第八条 代建项目实行合同管理,代建合同内容应包括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标准、质量、工期、投资和代建管理费等控制指标,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奖惩等法律关系及违约责任的认定与处理方式。
代建单位依代建合同承担项目质量、安全、投资及工期等管理责任。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代建招标文件和合同示范范本。项目业主应当使用示范文本组织招标,签订代建合同。
第二章 使用单位和代建单位
第九条 项目业主单位应当承担下列职责:
(一)根据项目需求和功能定位,提出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根据项目批复文件,提出项目使用功能配置、建设标准;
(三)依法组织开展代建单位的招标等工作,签订并监督代建单位履行代建合同;
(四)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审查,对设计及变更的合理性提出建议;
(五)协助项目代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六)负责项目征迁工作;
(七)审核并汇总上报代建单位代编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
(八)负责自筹建设资金的筹措;
(九)组织项目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负责代建项目的接收、使用和保管;
(十)负责对代建单位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并将结果报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十一)按规定做好项目业主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代建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
(二)具有满足代建项目规模等级要求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咨询、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房地产开发、监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或者是由政府批准设立的工程建设管理机构或国有投资公司;
(三)有与代建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并制定有专门的规章制度。
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十年以上的本行业从业经验、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至少两个同类项目建设管理经历。
国家对代建单位及其管理人员的资格条件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代建单位:
(一)已被行政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的;
(二)近三年内承接的建设项目中发生过较大事故以上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事故,或者近三年内有重大违规、违约行为的;
(三)近五年内曾代建的项目后评价结论为不良的。
第十二条 前期工作代建单位依照代建合同可以承担以下职责:
(一)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办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及与该阶段相关的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等行政许可手续;
(二)依法组织项目勘察、设计等招标活动,签订并监督勘察、设计单位履行合同;
(三)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工作;
(四)代办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消防等有关行政许可手续;
(五)代建合同约定的其他项目前期工作。
第十三条 建设实施代建单位依照代建合同可以承担以下职责:
(一)组织开展项目施工图设计,与项目业主沟通协调,保证在功能方面最大限度地满足其需要;
(二)组织项目预算(施工图预算及相关费用)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依法组织项目施工、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活动,签订并监督施工、主要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履行合同;
(四)代编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基建支出预算,交由项目业主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按月向项目业主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代编项目年度财务决算报表;
(六)代办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规划报验、消防、人防、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要求的手续;
(七)组织项目施工,负责代办项目施工中出现的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等报批手续;
(八)协助监理单位组织项目中间验收,会同项目业主组织交工或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验收);
(九)负责代编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按规定程序报批;
(十)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项目建设的技术资料完整地整理汇编移交,并按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价值,根据项目产权归属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十一)办理代建项目资产移交手续;
(十二)代建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代建单位应当督促项目各参建单位加强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提供法定的保障条件和措施,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
第十五条 代建单位不得将所承担的项目代建工作转包或分包。
代建单位可根据代建合同约定,对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等依法组织招标,并严格遵守国家和本省有关招标人的规定。
代建单位不得以代建为由规避招标,不得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提出与项目等级不相适应的过高的资格要求,不得以特定的单位为依据编制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代建单位,包括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股权关系的单位不得承担代建项目的施工以及设备、材料供应等工作。
第十六条 代建单位具备相应资质或者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直接从事代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和造价咨询。
代建单位具备相应监理资质的,可以承担工程监理的相应责任。代建单位相关人员应当具备项目管理和监理工作的经验和资格要求。代建单位不具备监理能力的,应当依法招标选择监理单位。
第三章 代建项目组织实施程序
第十七条 拟采用代建方式建设的项目,项目业主应当在报批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附上建设管理形式的内容,阐明代建实施方式(全过程或分阶段代建)和代建单位选择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
发展改革部门在项目批复中,确定该项目是否实行代建制,并明确代建单位选择方式。
项目实行代建制的,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等抄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代建管理费估算合同金额达到规定规模标准的项目,由项目业主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代建单位。依法可以不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由项目业主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代建单位。
选择项目代建单位,应当重点考核项目建设管理人员构成、项目建设管理方案、履约信誉、代建工作业绩和财务状况等方面内容。
第十九条 项目实行全过程代建或者实行前期工作代建的,确定代建单位的工作均在项目批复后进行。项目实行分阶段代建的,确定前期工作代建单位的工作在项目批复后进行,确定建设实施代建单位的工作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进行。
实行分阶段代建的,项目业主应当做好两个阶段的衔接工作。
第二十条 代建项目实行履约担保制度,签订项目代建合同前,代建单位应当向项目业主提供履约保函。具体金额根据项目行业特点,在项目招标文件中确定。
第二十一条 代建单位可依据代建合同和项目业主的授权委托书,直接到各有关部门办理项目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
项目前期工作实行代建制的,代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和项目代建合同的要求开展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深度必须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项目全过程或者建设实施阶段实行代建制的,代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控制投资,在施工图设计中实行限额设计。项目预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严禁在施工过程中利用施工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设计、增加投资。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变更核定的项目总概算的,由代建单位提出,经项目监理单位和项目业主同意,按规定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变更;涉及增加财政专项投资的,在审批前应商财政部门同意: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因国家重大政策变化对项目造价影响较大的;
(三)因资源、水文、地质、考古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第二十二条 代建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监理单位确认的工程竣工文件和技术、经济签证,编制工程竣工结算,由代建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二十三条 代建项目全部建成后,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组织竣(交)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四条 项目前期工作实行代建制的,自项目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项目代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向项目业主移交涉及项目前期工作的全部资料。
项目实行全过程代建或者建设实施阶段代建的,自项目竣工或交工合格之日起,项目代建单位应当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在三个月内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按程序报批。按照经批准的资产价值,根据产权归属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协助项目业主和产权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
第二十五条 项目代建单位应当按照档案法等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有关项目档案。对项目筹划、建设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办理项目资产移交手续时,应当根据产权归属移交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项目实行全过程代建或者建设实施阶段代建的,缺陷责任期内,由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维护;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由项目业主或养护单位负责项目维护。
第四章 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管理
第二十七条 项目代建合同签订后,代建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工作进度和资金需求,代编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交由项目业主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批。财政部门应当根据进度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给代建单位。有条件的,可以实行国库直接支付施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
代建项目自筹的非政府投资资金,由项目业主按照代建合同约定按时拨付给项目代建单位。
代建项目的代建管理费由项目业主按程序向财政部门申领后根据合同约定拨付给项目代建单位。
第二十八条 项目代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建预算管理、基建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账户管理制度等进行管理和单独建账核算,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使用,定期向项目业主和财政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拨付给项目代建单位的建设资金不列为代建单位的收入来源,代建单位不得自行从中提取项目代建管理费。
第二十九条 项目代建管理费列入项目概算,在概算的第二部分费用中列项。
实行分阶段代建的项目,概算中的代建管理费原则上按前期工作阶段占30%、建设实施阶段占70%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比例根据项目特点和代建单位确定方式而定。
项目代建管理费不包括代建单位自行承担的代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服务费用。代建单位直接承担代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的,由项目业主另行支付服务费用,具体费用在项目代建合同中约定。
实行代建制的项目,项目概算中原则上不得再列建设单位管理费。项目业主在代建过程中已发生的建设单位管理费,需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在项目概算中列项。
第三十条 项目代建管理费应当根据代建工作内容、代建单位投入、项目特点及风险分担等因素通过竞争方式合理确定。实行全过程代建的项目,原则上项目代建管理费不得超过经批准的投资估算值的3%。
第三十一条 项目代建管理费应当由项目业主按项目进度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在项目代建合同中明确。
实行前期工作阶段代建的,代建管理费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前支付不超过80%,项目开工后再支付10%,余额待项目竣工验收后清算。
实行全过程代建或者建设实施阶段代建的,代建管理费在项目竣工前支付不超过80%,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再支付15%,余额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清算。
第五章 监督检查与奖惩规定
第三十二条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代建单位信用考核办法。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代建单位进行年度综合信用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信誉档案。
非因政府或项目业主原因,代建单位未按合同规定完成项目代建的,对违约信息进行公示并记入不良记录管理档案,五年内不得参与本省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建设相关工作。代建单位涉及违约并记入不良记录管理档案的管理人员,三年内不得参与本省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工作。
第三十三条 项目业主应当将项目代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依法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项目业主对代建单位履约情况的评价结果,作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代建单位信用考核的重要依据。
项目业主不依照本办法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代建项目管理职责,造成代建项目投资失控、工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工期延误等后果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情节严重,需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的,移送监察机关处理。
第三十四条 审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代建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监督,出具审计报告或审计决定。
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参与代建项目管理的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监察,对违法违规人员依法及时予以查处。
第三十五条 项目前期工作代建单位或者全过程代建单位对项目因前期工作阶段设计不当造成的超概算承担连带责任,可按超概的相应比例扣减其代建管理费。
项目建设实施代建单位或者全过程代建单位存在未完全履行代建合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设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或者未对投资控制实行科学管理等情形之一,造成项目总决算超出总概算的,超出部分由代建单位负责赔偿。
第三十六条 代建单位未完全履行代建合同,造成代建项目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代建单位应当组织施工单位无条件返工,直至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增加的投资费用由项目代建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中的责任单位共同负责赔偿。
项目代建单位在责任期内,如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串通舞弊,或者因工作疏忽、过失,导致代建项目出现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代建单位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应赔偿损失的,在赔偿额确认后的十五日内,由项目业主相应扣减其代建管理费;代建管理费不足以支付的,从代建单位的履约担保中收取其余赔偿金;履约担保仍不足以支付的,由代建单位用自有资金支付。赔偿金应全部用于项目建设。
第三十八条 代建单位因组织管理不力致使代建项目未能在移交使用目标日前完成移交的,每超过一天,项目业主可扣除其项目代建管理费的1。
第三十九条 项目如期建成竣工验收,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经验收全部符合代建合同约定,质量验收合格,竣工财务决算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如审定投资比合同约定同口径投资有节余,且该节余是由于代建单位通过优化设计、加强管理、配合决算审核等工作形成的,经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认定,可由项目业主对代建单位给予奖励,并记入其代建业绩档案。
奖励金额为节余资金的10%-30%,具体金额在项目代建合同中约定。项目部分使用自筹资金的,奖励金额由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按建设资金来源的比例分摊支付。其它节余资金按原投资比例分配。
第四十条 发展改革、财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代建项目实施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其他国有投资项目实施代建的,可参照执行本办法。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 月 日起实施。《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闽政[20xx]11号)同时废止。
代建工程应用模式采用设计施工或EPC交钥匙承发包模式的优点是:使用一个承包商对整个项目负责,避免了设计和施工的矛盾,减少项目的成本和工期。在选定承包商时,把设计方案的优劣作为主要的评标因素,保证业主得到高质量的工程项目。业主可得到早期的成本保证。其缺点是:业主无法选择设计人员;设计可能会受到施工者利益的影响,由于主要风险均由承包商承担,因而可能工程的造价较高。
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方案范文3
[关键词]南水北调工程;资金计划;二元博弈;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45-0027-02
1 引 言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以下简称中线干线工程)是一项以供水为主,兼顾防洪、发电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多目标跨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是解决京津华北地区缺水的重大战略基础设施,对于促进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为科学合理安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法人)一直致力于通过编制资金计划提高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本文笔者根据中线干线工程资金管理的特点,结合自己从事资金计划编制的工作实践,就编制资金计划的方法、难点和存在问题等作一探讨,希望能为我国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提供参考。
2 中线干线工程资金计划编制的问题与难点
中线干线工程既有一般水利工程的通性,也有其专有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输水线路长,工程项目多,工程边设计、边审批、边开工建设;二是工程量大,施工期长;三是投资规模大,资金来源结构复杂且到位不均衡;四是建设管理模式多,管理结构复杂,建设管理层次多。
由于中线干线工程存在不同于一般水利工程的特点,其资金计划的编制额有以下问题与难点。
(1)既要考虑单个项目从开始到结束整个建设期的资金需求,又要考虑同一时期在建项目的多少以及项目所处建设阶段的对资金总需求的影响。中线干线工程77个设计单元工程是分批分期开工建设的。以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14个主体工程设计单元为例,永定河倒虹吸工程和滹沱河倒吸工程开工时间最早,为2003年12月开工,其次为漕河段工程2004年8月开工。因此,中线干线工程的总资金需求曲线是各个设计单元项目资金需求曲线按时间轴叠加的结果,如下图所示。
(2)资金计划按月编制申报中,项目法人与项目建管单位(包括直管、代建和委托三种建管模式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职责和地位不同,它们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二元博弈。总体来说,项目建管单位和项目法人是合作博弈即正和博弈的关系,但在此种关系下,有时也会产生零和博弈或负和博弈的结果。
项目建管单位申请资金计划有三种选择:一是比较准确的计划,二是较低的资金计划,三是较高的计划。当项目建管单位申报的资金计划是第一种情况,项目法人按计划正常执行,此种情况是较为理想的正和博弈。从实践来看,项目建管单位是工程施工实施的现场责任主体,当项目进行顺利时,它比较容易获得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动态信息,能够申报较为准确的资金计划。但有时由于客观原因(项目出现不确定因素),项目建管单位很难把握项目进度的细节信息,此时如果再想申报比较准确的计划,就需要多做许多工作,甚至是难度很大的工作,申报准确的资金计划成本大大增加。项目建管单位就会试图以较低的成本,申报不够准确的资金计划:低于实际的计划(低报)和高于实际的计划(高报)两种情况。
先来分析低报情况,即第二种选择。较低的计划额会使项目法人当月筹集的资金小于项目实际资金需求量,工程建设出现资金紧张,这种情况会轻易为主管领导得知,会造成很大的工作被动,这是最不愿意看到的情形。因此,项目建管单位会本着降低成本的想法,会采取第三种选择:高报计划。
高报资金计划。实际资金需求量小于计划额度,会造成资金浪费。项目法人当月无法对这一做法采取对策,只有当项目建管单位在下一次申报计划时,才能适当扣减,以追溯前一次的工作过失。此情形下,项目建管单位当月的资金使用不受任何影响,而项目法人对高报计划的追溯行为也不发生在当期,这对项目建管单位而言是一个时间缓冲。同时,项目建管单位为了避免计划受到处罚,或消弱处罚对自己的影响,会在下个月同样高报计划,从而导致项目法人对项目建管单位计划的扣减对项目建管单位产生的影响并不确定。即使产生了制约项目建管单位资金支付的影响,项目建管单位会强调上次不能支付的种种原因。此外,还会以项目法人扣减计划额度为由将责任推向项目法人。从而产生出对双方都不利的结果。
事实上,在中线干线工程资金计划的编报过程中,曾多次出现由于高报资金计划,项目法人与项目建管单位的负和博弈。
(3)将资金计划的编制归结为财务部门的事。一个好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计划,不是依据项目初步设计工程量和价格(成本、费用)标准进行简单的数字调整,也不应该是凭空想象的数字安排,而应是以科学的预测和切合实际的进度计划、施工方案为基础,在恰当质量水平和合理的工程进度双向约束下的经济上的成本费用最低的现金流量安排。资金计划的根本是以工程的质量保证为前提,与工程的进度计划相结合,以保证计划成本不偏离实际成本,保证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因此,资金计划编制涉及经济财务、工程技术、工程管理等多种专业,不仅仅是财务部门之事。
(4)资金筹资管理的计划经济特色,不利于资金计划的落实。中线干线工程建设虽然在招投标、工程建管、投资控制等方面引入了市场机制,如通过公平、公开竞争选择施工队伍,通过招标选择代建管理单位,实行“静态控制、动态管理”考核奖评投资控制等,但是在落实建设资金方面计划经济特色依旧明显。一是先有中线干线工程规划,后组建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基本没有参与项目资金来源、结构、渠道和方式的规划,因此在资金筹集方面是被动、弱化和虚化的。二是年度的投资计划和基建支出预算是落实建设资金的依据,但是即便依据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也无法决定各项目来源资金配置和到位时间。
3 一般对策
3.1 树立工程建设目标和进度为导向的资金计划管理理念,落实资金计划管理责任
对中线干线工程而言,资金计划就是根据工程建设目标和建设方案,对下一年度(或季度、月度)本单位建设管理范围内计划建设的项目,统筹安排主体工程、征地移民、环境保护等建设内容的资金需求,是考虑合同付款条件的现场施工进度计划价值表现。资金计划编制的起点是工程建设目标,核心是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是一种以项目现场施工进度计划为本的资金管理方式。它的核心职能就在于利用价值量指标对工程建设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进行全面整合,实现工程建设管理的高度信息共享。编制资金计划必须由项目法人的最高管理层进行组织和指挥,由各级业务及其他专业管理部门来参与编制与执行。资金计划管理的过程必须取得从项目法人高层到员工的支持和参与,注重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促进合作与交流,保证资金计划管理与工程建设目标的一致性及各部门、各环节和人员行为观念的基本统一。
3.2 更加注重项目群概念,从严格合同管理把握资金需求预测规律和方法
目前,项目资金计划的编制流程和方法多是针对于单一项目,通常是预测和评估一个建设(投资)项目从项目启动到项目结束的现金流量安排。考虑中线干线工程是一群项目的组合体,编制汇总资金计划时,关注工程所处建设阶段和建设进度,可以从严格合同管理着手。项目准备阶段对应勘测设计合同的招标与执行,项目实施阶段对应施工、监理和设备物质采购合同的招标与执行,项目完成阶段对应尾工及审计、验收、尾工等预计费用的发生和合同质量保证金支付等。将资金的预测与合同的计量支付挂构,可以提高资金计划编制的准确性。反过来,也可以促进项目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水平提高。
3.3 资金计划编制过程中,加入跟踪审计单位(或监理单位)等第三方
在二元博弈中,一方如果想长期保持优势地位,往往需要引入第三方力量,使这场博弈变为三元或准三元博弈(也是较为稳定的三角形博弈)。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法人已较多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编制资金计划时,项目法人可以让审计单位加入,积极主动获取更多更准确资金计划信息,一方面使资金计划编制的更准确,另一方面也使博弈结果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如果项目没有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法人可以将监理单位作为自己的派生力量,加入资金计划编制。
3.4 建立资金管理的信息化平台,共享资金管理信息资源
工程管理工程过程中,应该注重对资金管理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建立起一套全面的、完整的财务快速反应信息系统平台,实现财务信息共享与数据畅通、报表数据及时汇总合并、决策信息快速准确披露。从而,有助于建设方及时、准确了解、掌握工程建设的材料、人工、机械消耗的量与价,加强项目法人对工程投资的集中管控力度、满足领导层垂直查询与分析决策,全面提升财务核算与管理效率。同时,实现财务与其他系统的一体化应用和各子系统间的协同运行。资金管理精细化的过程中需要将数据进行有效的整合,尽量将各个部门系统的数据都汇总进来,实现内部信息的正常流动,形成信息的综合分析库。
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方案范文4
【关键词】:代建项目;设计管理;作用
中图分类号:S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分工越来越细,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各种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能很方便的借鉴、吸收、消化,以上两点为国外代建项目的产生和发展创造了条件。项目代建是一种新兴的行业,其主要是通过更加专业化的建设经理对建设项目进行直接的管理与控制,可以更好的对建设项目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管理,专业化的管理可以对工程项目的整体效益的提高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作者根据多年的代建项目实践经验,简要分析了代建项目的设计管理,以供大家借鉴参考之用。
2、项目代建概述
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是指项目业主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实施,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代建单位具有项目建设阶段的法人地位,拥有法人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项目代建制最早起源于美国的建设经理制,建设经理制是业主委托具有建设经理资质的人员来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包括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采购和竣工试运行等工作,但在这个过程中不承担工程费用。作为业主人的建设经理,在业主委托的业务范围内以业主名义开展工作,其可以自主选择承包商和设计师,业主则对建设经理的一切行为负责。采用项目经理制的关键在于选择建设经理,一般来说,精通管理、法律、商务、施工、设计等技能和知识,并具有良好信誉和丰富经验,是一名优秀建设经理所必须具备的素质。代建项目组织实施程序主要有:使用单位提出项目需求,编制项目建议书,按规定程序报发展改革部门审批;项目业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招标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通过招标确定具备条件的项目代建单位,签订《项目代建合同》;代建单位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投标,中标单位完成初步设计后按规定程序报原审批部门审批;代建单位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项目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概算投资,进行施工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预算,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项目建成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代建合同》约定进行严格的竣工验收,办理投资财务决算审批手续,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代建单位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一定期限内按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价值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交付手续。项目代建制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优点:第一,建设投资使用不会偏离,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形成资产可定时建帐入库,防止长期耗费或流失。第二,建立了三者之间的相互约束的监督机制,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设备、材料的选择上均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合同管理、监理等制度,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一方说了算的现象。第三,将传统的建、用合一的管理体制改为建、用分开的管理体制,并割断使用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使用单位不直接参与建设,实现了项目管理队伍的专业化,从而有效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有效控制质量、工期和造价,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第四,克服了对投资造成的人为影响,基本杜绝超标准、超规模、超投资的现象,进一步提高了投资效益。第五,解决了过去建设项目责任主体不明,责任不清的问题。以合同的形式,界定了建设管理者、使用者、出资者等各当事人的权利、责任、义务,从而建立约束和激励机制,从工期、造价、质量及安全等方面入手,对项目的预期目标实行有效约束和严格控制。
3、代建项目的设计管理
设计是一项工程是否成功的关键,只有设计质量高、经济效益好,才能给整个项目带来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其对整个工程项目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要使工程设计满足国家规范标准及业主的相关要求,并尽量使其的设计质量提高、成本降低、速度加快,这就需要对设计进行必要的组织管理,对工程设计进行管理也是代建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也是不言而喻的。设计管理在代建项目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对代建项目进行设计管理,可以选择比较优秀的设计单位及其中的优秀的设计人员,从源头上保证代建项目的高质量。对工程设计进行管理,首先就是要选择一个合适的设计部门,而代建项目的建设经理就是运用其专业性强的优势,通过如下几个方面的手段加强对设计管理的源头的管理力度:应对设计院的业绩进行实地考察,针对类似项目检查施工图深度、管理水平等,在这个过程中,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以提高考察的准确性;代建单位与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一起,对设计单位在项目投资控制、设计质量控制和设计服务的状况进行评估;在对设计单位进行详细的了解后,应根据代建项目的特点,对该项目的总设计师和负责人提出标准,以便选择优秀的设计人员,并要求参与项目的设计人员,不能参与其它的设计项目,以便能全身心的投入到本项目的设计中,以快速、高质量的设计为施工及后续工序提供有力的保障。第二,进行设计管理,能够为代建项目提供更好的设计方案。在方案的征集文件中,要求设计单位在方案设计阶段就初步确定各个专业的设计选型,以便更好的对建筑面积进行有效的控制,并要求设计单位拿出各个专业的投资估算及控制投资的具体措施;若是选择几个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的时候,被选中方案的单位,代建管理人应要求中选方案的设计单位吸取落选方案的优点,以补充自身设计方案中仍存在的一些不足。第三,进行设计管理能够在代建项目中进一步明确设计单位及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设计合同是设计单位在约定的项目中从事设计活动的一个有力的依据,所以,加强对代建项目设计合同的管理就必然地成为代建单位设计管理最核心和最有效的手段,在这里应注意的是要明确设计合同所应涵盖的内容,明确设计合同的范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法律关系,通过对设计合同进行管理,可以使得工程设计能按照高进度、低成本、高质量的要求完成任务。第四,进行设计管理,能够有效的对代建项目进行控制。这种控制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要求设计单位必须对建筑面积进行必要的控制,如果超出批准的建筑面积,设计单位需要调整初步设计;确定设计专业列表,各专业系统设备选型标准、室内外装修标准,并进行项目单列表,以防止漏项,另外还应对各个专业设计的重点难点、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设计计划及需要甲方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逐个详列,以便出现问题及时解决;设计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特备是概算总投资,必须控制在投资估算的范围之内,如果初步设计的概算超过了投资估算,则设计单位必须对初步设计进行必要的调整,在满足项目功能要求的情况下,不能超过投资估算。第五,设计管理能够为代建项目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设计文件,为代建项目的正常施工提供了物质保障。代建单位在合同中制定统一的设计合同的相应补充条款,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合同补充条款应包含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的相应规范、规程和标准等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图的设计工作,设计文件的深度必须满足《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并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设计单位应按现行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如果计算出来的建筑面积与要求的建筑面积有误差的话,设计单位应该无条件的对设计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合同的要求。
4、结尾
加强设计管理,对于代建项目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技术人员,应该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并注重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为提高代建项目中的设计管理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设计管理》刘和山等,国防工业出版社
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方案范文5
【关键词】代建制;医院工程
1 代建制的概念及重要作用
所谓代建制,即在项目建设期间废弃以往临时筹建的项目管理部门或机构实施管理,转而选择有资质的专业的项目管理单位代为规划筹建,并委托其为建设期法人。代建人在这期间负有实现项目管理目标的合同与法律责任,对于项目组织管理的全过程进行全权负责,以其专业化管理水平最终达到控制投资、提高效益和管理水平的目标。
近年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进一步得到加强,非营利性政府投资项目也都在积极推行代建制,进一步改进建设实施方式,通过专业化项目管理来控制投资,提高效益和管理水平。国家发改委于2004年7月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也明确规定了,非营利性政府投资项目要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项目管理单位代建负责实施,竣工验收后移交使用单位。因此,代建制渐渐得到广泛关注。目前,国家非营利性建设项目多采用这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来达到控制建设规模、工期和投资的目的。而且,代建制的实施促使了政府项目中“投、建、管、用”职能有效分离。
2 代建制在医院工程中的应用
在国家非营利性项目工程建设中,以医院为例,代建制的引入有着典型的意义。在代建制引入之前,医院工程基本都是以上级拨款为主,医院建、管、用为一体,全权负责。由于没有专业化的建设管理模式,对国家规定的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经济标准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的欠缺,在人员布置安排上也单一不灵活科学,这些都可导致工程项目不规范、工期拖延、质量不达标及超出预算等现象。代建制在医院工程项目上的引入解决了这一难题。以上海卫生基建管理中心为代表的代建机构,不但解决了以往大多数医院在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对建筑工程方面技术、法律法规及经济知识的欠缺所造成的工程工期延误、质量不达标、造价超标等现象,更有效地使工程建设项目实现投、建、管、用四分开,实实在在的提高了基建管理水平。
3 代建制的实践与分析
3.1 代建制的实施模式
3.1.1 使用方需要提交《建设项目投资控制标准控制承诺书》,投资方则落实财政资金及资金拨付计划审批,负责协调代建人、使用人与项目建设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关系,审核批准筹建组织人员配置,并在工程完成后对代建人进行绩效评价,评价要公平、公正、客观。
3.1.2 医院方作为使用人需要提供项目立项、发展规划、工程用地的配套征询,资金落实情况。并向管理中心提供必要的用于编写项目可行性报告所必须的材料,包括医疗、科研、教学等使用要求作为任务内容。医院方需要确认施工前准备工作、施工图使用要求及工艺要求,医院方的主要领导应该与建设方一起参与建设管理工作,参加项目重大决策工作,并与各有关部门做好沟通联系工作。
3.1.3 代建方负责控制管理工程实施全过程,其任务即是利用有限的资金以最有效地速度及最优良的质量实现最优的代建制项目总目标。代建方根据使用方对项目提出的功能配置、建设标准等使用标准以及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所需求的工程要求编写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报告。根据已经由投资方和使用方批复的可行性报告进行招标活动,选择筹建方,并在工程预算、工程监理及工程实施过程实行全程负责。并负责处理在这一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及安全、质量、进度、检查工作。
3.2 代建制的项目管理制度
一套完善的代建制项目管理制度保障了代建任务的顺利完成。代建制项目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了工程和设备材料招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竣工验收移交责任制度、施工和供货单位准入制度以及管理人员廉政自律廉政共勉制度。工程和设备材料招标管理制度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招标人员严格遵守招标纪律。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归档可以使整个工程项目完整准确,并真实反映建设过程及竣工情况。竣工验收移交制度保证工程验收按时保质,并作为验收工作的监督机制起作用。施工供货单位准入制度和管理人员廉政自律廉政共勉制度则在源头上预防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财务管理制度使投资控制得到加强,并统筹安排资金,提高利用效益,合理使用管理费用及其他,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3.3 代建制的造价控制
代建制实施造价控制是一项比较艰难的工作。代建人首先要从源头就开始控制建设规模及标准按批准的预算进行优化设计。对于设备材料的采购工作要严格把关,控制支出。建设过程中,集中统一管理各项目财务,严格按合同执行工程付款会签制度,保证合理有效利用资金。
4 医院工程代建制的不足与改进
4.1 代建制法制化,确定其法律地位
由于代建制引入只是近几年的事情,在法律上尚未形成一套健全的代建制管理办法。各地区管理办法中对代建制的管理方法、职权理解差异比较大,因此也形成了不同的代建管理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发展。代建单位在代建制实践过程中也没有获得法律地位,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无法得到相关管理备案部门的认可而增添了很多困难。因此,迫切需要尽快出台一套统一完善的代建制法律法规。
4.2 明确投、建、用三方职权范围
医院工程长期以来一直使用自建制,这必然会对推行代建制产生不小的阻力和困难。代建制最大的益处是实现投、建、管、用职能分离,而代建制最重要一个环节便是明确投资方、代建人和使用人三方的职权。只有对三方职权进行合理划分,才能规范各方行为,充分调动代建人的积极主动性,以保工程顺利进行。
4.3 树立行业标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
要保证代建制成功进行,顺利成长,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是必要的。代建方必须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和资金实力,保证代建水平和质量。因此,代建方的行业标准需要有一个硬性的高度指标方能保证代建制度早日完善。
4.4 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财建[2004]300号文中“代建单位管理费不得高于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代建方的管理费用支出便受到了建设单位管理费的牵制,有些投资项目不大而且属于代建方与医院共同管理的工程,代建方难以从中获得相应的报酬,降低了代建单位积极性,也不利于代建管理水平的提高。因此,制定一个合理明确的统一收费标准不但有利于调动代建单位的积极性,更有利于吸引高素质人才加入代建单位,进一步有利于代建管理的发展。
4.5 培养代建行业专业人才,加强行业管理
代建行业人才培养可以给代建单位源源不断补充新鲜血液,进一步强大代建队伍,发挥代建单位作用。政府方面也应该建立行业档案,对代建单位进行考核,促进代建单位在专业知识、管理水平及员工素质等方面有持续的提升。
4.6 重视工程前期研究,加强财务管理作用,全过程控制投资
对于项目造价影响最大的应该算设计阶段,设计方案是否达到最优直接影响到后期施工过程,进而影响到整个过程的造价。因此,代建方应该在项目决策阶段就开始介入,对于占工程建设周期1/4的设计阶段要严格按照已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标准设计,严格控制导致施工阶段变更的设计产生,充分发挥财务监理作用,做好全过程投资控制。
参考文献:
[1]姚蓁. 上海市卫生系统“代建制”模式的实践和思考[J].中国工程咨询,2011. 7.
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方案范文6
Abstract: Currently, implementation of Elaboration Managerment for college infrastructure is the only way to achieve the optimal target on quality, investment, time limit, ect. of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Based on the working practice and college basic construction owner management, we expound and summarize Elaboration Management from six important stages.
关键词:高校;基建项目;精细化管理
Key words: college;infrastructure projects;Elaboration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9-0239-02
0引言
高校经过几年如火如荼的改建、扩建,因扩招引起的学校规模不足的情况已基本缓解。但由于土地供给的不足以及高校建设资金的紧缩,加强对高校基建精细化管理的呼声日益增高。如何充分利用有限的资金、节约有限的土地资源,并保证能够提供出尽可能多的高质量建筑及空间环境成为高校基建管理当前亟需解决的课题。
1高校基建项目精细化管理的含义
“精细化”是针对过去“粗放化”管理而提出的理念,精细化管理就是要用具体、明确的量化标准取代笼统、模糊的管理要求,把抽象的战略、决策,转化为具体的、明确的发展举措。“精”是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细”是关键环节的主要控制点,对于基建工程的精细化管理,就是严格遵守高校基建程序和技术规范,优化实施方案,对涉及工程的各种因素实施全过程、无缝隙的管理,克服各个细节质量缺陷,控制各阶段投资,达到预期进度要求,从而形成整体高品质建设成果。也可以说,高校基建实施精细化管理成为实现质量、投资、工期等建设管理最优目标的必由之路。
2高校基建项目精细化管理的实施
高校基建项目精细管理的意义就在于它是一种对高校校园项目建设目标分解细化和落实的过程,体现在基本建设的全过程,现就精细化管理的内容在基本建设过程中的六个重要阶段做一些分析阐述。
2.1 项目决策阶段该阶段的精细化管理主要体现在投资方面。根据有关工程项目投资控制资料分析统计,决策阶段投资大约占工程项目总投资的l%~3%,而其对工程投资的影响程度可高达80%~90%。鉴于此,以项目选址、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建设方案等因素为切入点,对拟建项目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借鉴同类项目成功经验,认真进行功能整合,通过充分的技术论证和效益分析,选择技术先进、功能可靠、经济合理的项目建设方案,测算出切合实际的投资额。①项目选址。高校建设项目选址要从城市区域规划、建设及运营费用、基础设施条件、环境因素(包括气象、地质、水文等条件)多方面统筹考虑,从而可以降低建设成本,减少运行费用,提高使用效益,以满足扩建要求。“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是大多数高校在新校区建设中把握的原则,同时考虑近期及远期规划,给学校发展留有余地。②建设标准。高校大多数建设项目采用适中的建设标准,以安全、经济、适用作为建筑设计掌握的原则,根据学校自身规模和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功能需求,能定量的应尽量给出指标,不能确定指标的采取定性的原则进行要求。③建设规模。建设项目规模的选择应以学校办学定位及发展规划为目标,遵循规模效益的原则,根据学校自身的事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校园建设规划。④建设方案。我们国家高校的教学模式一直在循序渐进的改革推进,各种建筑功能更要很好地服务于教学,因此选择先进适用和经济合理设计方案。大学校园空间形态要根据自身办学模式、人文社会及基地情况等因素而设计,特别注意空间的连续性,需尊重并保护原有的生态环境;鉴于校园用地紧张,通过集约化的建筑设计手法,在有限的用地内创造更多的交往空间。各种环境处理和小品设计创作要烘托校园读书、研讨的学术气氛。
2.2 校园建设总体规划阶段校园建设总体规划阶段主要针对土地的合理利用,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综合管线等总体布局,以及人文和自然环境的规划设计等方面内容。
①以集约化校园建设理念为指导。集约化的设计理念侧重于土地的使用效益,以“低密、高容、立体化”为发展方向,布局紧凑高效的校园空间。现代校园的布局在总平面上更讲究构图的艺术性和形式美,构图的艺术性和形式美也体现了各种功能有规律的合理组合,反映在布局上,在保证日照、自然通风和合理建筑间距的前提下,强调布局紧凑、张弛有致,避免浪费土地资源。②加强校园建筑、环境和竖向工程的规划设计管理。校园建筑的功能空间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需要仔细推敲,尤其对建筑的规模、高度、层数、形体、内外装饰、平面的开间和进深尺寸须认真审视和思考,高校校园景观绿化及环境、交通流线组织、综合管线等设计细节问题也须重点关注。③处理好分期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校园建设前期,应按照“统筹安排,分期实施”的原则,拟定好建设时序。同时,校园规划应具备一定的弹性和应变性,在保证校园整体布局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对局部的区域可以考虑完善、优化。
2.3 建筑设计阶段①通过考察了解,邀请到类似工程项目设计经验丰富的优秀设计团队参与设计竞标,通过规范操作择优选择设计单位和设计方案。②以实用为主要原则,力求简洁、大方,注重建筑的功能性,体现校园建筑特色。对使用单位的功能性需求的现实情况和发展动向要深入了解,做好设计部门与建筑的使用单位沟通对接,使得功能设计实用,并适当考虑后期教学发展的需要。设计方案要同步考虑施工中的前期投入和后期的维护成本,选择经济美观、耐久实用的建筑材料。③注重量化比较结构设计方案及相关指标,对单位面积钢材含量、混凝土含量等主要指标进行重点分析,与类似工程比较,分析存在偏差较大的原因。针对结构形式、柱网布置、基础埋置深度等方案指标选择要运用价值工程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择优选择最经济合理的方案。
2.4 施工招标阶段施工招标直接确定施工主体和投资计划值,并影响工程最终决算,是建设管理最优目标实现的关键环节。要从如下方面加强管理:①择优选择招标机构,严把投标企业资格预审关进行多方面的综合考察,选择业务能力强、效率高的招标机构。②编制严谨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该做到内容严谨、完整、准确,所提招标条款应公平合理,符合相关规定。③重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建设单位应提供完备的施工图纸资料,采取委托两家以上编制单位分别编制工程量清单,可以对清单进行比对、审核,减少漏项、计算错误、缺项等问题,确保提供正确、详尽的工程量清单。④确定合理的控制价。通过建立清单报价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就价格异常的单价提供分析和说明,以判断报价的合理性,防范不均衡报价引起的风险。
2.5 施工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针对形成工程实体质量方面的管理,要求全面考虑,逐一落实。
①积极有效组织施工准备工作1)严格按照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择优选择施工总包单位,合理分解各项建设任务。2)掌握材料信息,优选材料供货厂家;加强材料的检查验收、严格把好原材料质量关;把好材料的试验、检验关。3)做好技术问题的处理,抓住工程特征、控制点的关键技术等要素的管理,对施工中的专项技术方案中的难点要组织论证通过后实施。4)施工环境的管理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对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如温度、湿度、大风、暴雨、酷暑、严寒等环境因素应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②选择能力强的监理单位和总监,强化项目监理工作。③加强施工工序质量控制管理。在控制过程中采取组织、管理、技术等方面措施,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有效监控。④加强工程质量检查制度积极推行日常巡查及监理旁站制度、不定期检查制度、督办制度,保证工程实体质量和工期目标的实现。
2.6 项目竣工结算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主要是对投资目标控制管理。决算的审核是项目竣工结算阶段实现投资控制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核算实际完成工程量、审定清单未列项目单价、处理合同价格的调整问题,审核竣工结算总价。对竣工结算的各种依据要严格查验,正确判定各类结算依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理性。
3结语
总之,高校基建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注重关键环节,还要注重关键环节上的控制管理。依托先进的体制和机制,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才能使得高校基建管理水平有新的提升。
参考文献:
[1]骆夏平.工程项目管理之精细化管理的思考[J].科技咨询导报,2007,(9).
[2]鲁怀民.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实践与探索[J].水力发电,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