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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综合管理范文1
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开发管理的增长引导策略的表现形式可以是开发管理规划或土地使用规划的组成部分,也可以是集中于较短期限的单独的项目开发管理计划。为了达到较为理想的协调发展效果,项目开发管理规划应当与土地使用规划同期编制,并作为土地使用规划的组成部分。如加州戴维斯市2001年的总体规划就包括了土地使用和增长管理的专门章节,将永续城市的愿景、配套的增长管理目标与政策联系起来。然而,一个城镇也可以指定独立于土地使用规划的开发管理规划,对规划策略进行扩展或修正以应对经济或是增长面临的新问题,或者是采用新的管理工具。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开发管理规划中所提出的调节、支出以及其他工具都必须根据每年度更新的行政管理计划进行协调。
1 项目开发管理内容与特征
土地综合整治的项目开发管理规划不只是对一般项目管理政策的讨论,更是对如何应用规划工具的解释说明,它主要涉及到:规划图、规划实施策略和配套的管理工具,这些内容必须与地方情况相适应,并且能够得到当地的支持。一个好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开发管理规划和计划应当可以清楚地表明,它提出的策略和措施如何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如何才能达到精明增长,如何才行做到宜居性。因此,项目的开发管理应当确定未来哪些地区将鼓励开发,并得到基础设施和控制标准的支持,又有哪些地区将会被用于自然保护,公共开放的空间将会被征用,允许进行开发权的转移,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保护生态环境。
开发管理策略的主要特征一般都会在城乡规划中得以阐述,而实施措施的内容、细节一般见于条例、政策、改善计划等文件。比如说,蒙哥马利县的开发管理工具涉及到: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公共设施保障规定、年度增长政策、开发权转移程序;土地供应的监测工具涉及到:管线工程计算机文件,已经批准的土地细分、建筑许可、地块以及开发权的转移等。
2 项目开发管理有效性保障
为了增加土地综合整治的项目开发管理实施的有效性,管理必须能够对开发者的行为和开发项目本身产生足够影响。从行为角度上来讲,这意味着鼓励开发商在与土地使用规划保持一致的基础上,于特定的区位获得土地然后实施开发;另外,还意味着鼓励公共部门的参与者在进行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投资决策时遵循规划政策。从开发项目的角度来看,规划不仅仅要管理宏观层面的开发特征,包括开发量、类型、区位、速度、时序,还要管理微观层面的开发特征,包括城市设计、公共空间、通道、中心、街道、路径等。这些都需要借助规划方案、激励政策、公共投资这3项管理工具的运用。
为了达到管理开发的目的,城乡可以选择基于土地用途的区划准则和基于形态的设计准则,或者将两种类型的准则相结合。在国外的历史经验上,标准的选择是采取传统的欧几里得区划法和土地细分条例,有时集成一部开发条例中。另外一种新近出现的选择则是“形态准则”,有时也被称为精明准则、设计准则、传统邻里开发准则。第三种选择是采用复合型条例,这种条例综合了区域规划和形态准则的特征,也被称为“并行准则”或“现代联合开发准则”。
3 项目开发管理参与过程
在土地综合整治中,有效的项目开发管理依赖于城乡的理解和支持,依赖于通过有计划的参与过程来实现规划师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沟通。首要的任务涉及到通过特别工作组、讨论会、调查、网络等方式就关键性的增长问题展开论坛和讨论,通过专家研讨、情景预测、愿景设计、电子投票等途径对可能出现的结果进行预测。这些任务之间往往是相互关联的,比如在弗罗里达州科利尔县的城镇特色风貌规划编制过程中,一个由不同利益相关者组成的“遴选委员会”与规划人员、咨询机构一同工作。举办设计专家研讨会以吸引公众参与,“城镇形象调查”中的幻灯片调查吸引了超过300人的参与,推动了土地综合整治细节的讨论。
研讨的目的是为了对城镇开发管理方案的现状进行交流与讨论,其目标在于通过技术分析提取有效议题和智能信息,接收城乡反馈意见并作出回应。这个过程一般是举办城镇社区研讨会,参与者进行讨论并得到对方的回应。比如说,人口与经济分析得出的增长率和变化速度可能比实际情况要高,现行的开发管理程序还不能够完全应对此类变化。与此同时,促进利益相关者理解这些研究发现及其影响,赢得他们对新管理策略的支持是十分必要的,诸如在线调查等网络工具可以作为面对面讨论的补充和提升。除此之外,鼓励公众思考代替性的开发管理方法以更好地解决未来需求也是非常必要的。运用情景模式来分析不同的未来情况更是如此,比如1996年北卡罗来纳州凯里市的土地使用规划采用现有发展模式情景、紧凑发展模式情景、修正紧凑发展模式情景来计算在饱和开况下未来土地需求和人口规模。
4 项目开发管理技术分析
进行扎实的技术分析是编制有效的开发管理规划的基础,它的主要任务涵盖:对现行或者实际的开发管理决策体系进行评价;探索新的方法,以影响在开发过程中主要参与者的行为与理想的方向趋于一致;定制可行的开发管理策略“工具箱”;对替代性策略的影响进行评测。
4.1 现行系统评估
土地综合管理范文2
关键词:总图设计 合理用地 节约用地
中图分类号:S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3(b)-0088-01
总图设计是针对建设项目的总体设计,依据其使用功能和规划设计要求,在相关法规、规范、标准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地选定厂址,统筹安排场地中各构成要素之间关系,系统处理物流、人流的工作。作为总图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要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因地制宜、科学布局,着力提高土地利用率。
1 充分利用地形
充分利用地形如利用山坡、脊地、劣地等地形自然条件建厂是合理用地的有效途径。对于结构相对完整的区域,有限设置需要空间相对较大的车间、厂房,要平行布置相邻的车间、厂房,以此减少三角地带形成的土地损失。在空缺的位置上,可分散设置辅助的建筑物、构筑物、生活设施等,尽可能的提高土地利用率。
2 合理选择厂址
厂址选择综合性很强,既要满足拟建工业企业生产的需要,又要为拟建工业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提供发展空间。为了合理选择厂址,应重点考虑土地占有量和土地利用率的相关情况。
首先,在总图设计之前,应充分调查了解拟选厂址的社会、自然环境,优先选择社会依托性好的区域,以便利用周边的配套设施;其次,尽量占用荒地而避免占用耕地、林地,可以利用劣质耕地、林地的就不占用优质耕地、林地,坚持把土地占用情况作为是否为最优厂址的依据和标准;最后,以拟建工厂的功能要求为出发点,在满足其发展和各类因素的情况下,进行多方案比较论证,充分利用各类设计手段实现合理用地的目的。
3 合理设置通道宽度
厂区通道是相邻建筑物之间或建筑物与构筑物之间为满足布置交通线路、工程管线、绿化等各种防护和使用间距的需要所必须达到的宽度要求。一般来说,厂区通道用地面积占到厂区总面积的35%以上,因此,通道宽度设置的合理与否,将直接关系到总图布置的紧密程度和土地的占用情况。做好通道宽度的科学合理设计,不但节约用地,还可以将土地资源进行最合理地利用和开发。
在确定通道宽度时,应严格控制各种卫生及安全防护距离。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新型工艺如通风防尘的新技术将不断被引入和采用,建筑的安全状况也有了很大程度的改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卫生、防火距离可以适当缩短,总图设计人员应不断更新知识观念,以发展的眼光看待规范规定,灵活采用先进领先工艺。
4 科学布置管线
工业企业厂区内需要布置各种工程管线,工程管线是满足工厂生产需要的主动脉。首先,在空间布置上,紧凑合理安排管线之间,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管线与道路、铁路等之间关系,要做到协调统一,合理用地;其次,要确保工程管线短捷顺畅、走向合理,不同管线的埋设深度、架设高度和路由等都差异性很大,无论在平面上还是竖向上,各种管线的联系都极其紧密,要尽量减少迂回所带来的占地面积,只有短捷顺畅才能达到合理用地的目的;再次,要结合工程实际布置工程管线。当通道宽度较宽时,宜采用直埋的方式,既能节省投资,又能确保施工方便。当管线相对集中时,宜采用共架或共沟的方式。在交通车流量较少的路段,宜采用埋地敷设地下管线的方式。总之,在布置管线时,应统一考虑管线的走向、路径和铺设形式,综合运用各种铺设方式,合理布置管线,达到合理用地的目的。
5 严控仓库、堆场占地面积
在布置原料、燃料和产品仓库、堆场时,设计人员应当结合贮存产品特点和进料效率等科学计算企业的生产能力、产量等,确定适宜的贮存面积。既要防止贮存面积过大造成的仓库、堆场用地闲置和浪费,也要防止贮存面积过小造成的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对于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废渣和尾料等,应当力争与周边企业和单位协作,尽可能实现各种废石、废渣和尾料的综合利用,减小废石、废渣和尾料在工厂企业内的堆放。在废料确实无法进行综合利用时,应当将废料运往专门的废料场集中处理,节约用地。
6 合理运用运输线路
工厂企业在选择运输方式时,设计人员应充分考虑工厂企业性质、物料运量、产品产量和外部运输条件等因素,在满足工厂企业运输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选用管道或皮带运输,若选择道路运输,应科学规划设置运距,减少道路占用土地面积。
合理用地已成为建筑行业的热点话题,做好总图设计中的合理用地工作已成为设计的核心环节之一。因此,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应坚决贯彻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基本原则,在执行规范、标准的条件下,应发挥聪明才智,高度灵活地运用各类专业技能知识,结合实践经验不断探索,因地制宜,使得单位面积上所生产的经济效益达到最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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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吴进朴.总图设计理论研究及其应用[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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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综合管理范文3
摘 要 将传统针刺疗法结合电针,并借鉴西医的相关知识辅助取穴治疗第三腰椎横突综合征76例,获满意疗效。鉴于腰椎生理前凸和腰椎棘突形状的生理差异给取穴带来的困难,笔者选择了与常规(俯伏位、俯卧位)不同的―――腰椎穿刺,借助于腰椎过屈位时增大的棘突间隙来辅助准确定取腰部华佗夹脊穴。此外,腰椎正侧位X线平片也为本组阿是穴的取穴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笔者认为,取穴准确是本组治疗获效显著的关键。
主题词 第三腰椎横突综合征/电针疗法 第三腰椎横突综合征是临床常见病、多发病。近年来,笔者应用电针仪结合独特的腰部取夹脊穴和阿是穴对本病进行治疗,取得较满意的疗效。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本组76例均为门诊病例,男42例,女34例;年龄19~58岁,平均43岁;病程最短5天,最长7年。
1.2 诊断标准 有突然弯腰扭伤、长期慢性劳损或腰部受凉史。多见于从事体力劳动的青壮年。一侧慢性腰痛,晨起或弯腰疼痛加重,久坐直起困难,有时可向下肢放射至膝部。第三腰椎横突处压痛明显,并可触及条索状硬结。X线摄片示有第三腰椎横突过长或左右不对称。符合诊断标准且能坚持治疗者为病例纳入标准。腰椎间盘突出症、腰肌纤维织炎、腰肌劳损、肥大性脊柱炎、肾脏和妇科病引起的腰痛及不能坚持治疗者不在本观察范围。
2 治疗方法2.1 选穴及针刺方法 取侧卧位,头下垫枕,两手抱膝,头向胸部前曲,大腿贴着腹壁,此时脊柱弯曲呈弧形,腰椎达到最大的屈曲率,棘突间隙的宽度增大,以便准确选取夹脊穴。依此法取患侧L2~L4华佗夹脊穴,毫针直刺抵达椎板,得气后留针。参照腰椎正侧位X线片取患侧第三腰椎横突尖部上下各0.5cm处为阿是穴,毫针直刺到预定深度遇有坚韧阻力时停止进针,留针。分别将两华佗夹脊穴和两阿是穴连接于韩氏电针仪的两个输出端,刺激频率为2/100Hz,刺激强度为15mA,刺激时间为30min。
2.2 疗程 每日针刺1次,10次为一疗程,疗程间休息2天,针刺1个疗程后统计疗效。
3 疗效观察3.1 疗效标准 治愈:腰痛消失,功能恢复。好转:腰痛减轻,活动功能基本恢复,劳累后仍觉疼痛不适。无效:腰痛无明显减轻,活动受限。
3.2 治疗结果本组76例,治愈55例,占72.4%;好转18例,占23.7%;无效3例,占3.9%。
4 典型病例 左××,男,30岁,商人,初诊于1996年3月25日。因左侧腰部疼痛,弯腰时加重4个月就诊。患者发病前打保龄球时不慎扭伤腰部,经治未愈,继而腰痛时轻时重,迁延至今。体检所见:左侧第三腰椎横突部可触及一条索状硬结,并伴有横突尖端触痛。腰椎X线平片示:左侧第三腰椎横突过长,余阴性。根据病史及检查结果诊断为第三腰椎横突综合征。治疗:针刺其左侧L2~L4华佗夹脊穴及第三腰椎横突尖部上下各0.5cm处的阿是穴,并将韩氏电针仪的两组输出端分别连于两夹脊穴和两阿是穴,予以2/100Hz、15mA电流刺激,每次30min,每日治疗1次。经6次治疗,其腰部疼痛及硬结压痛消失,活动自如。追访1年,腰痛无复发。
5 讨论5.1 本病属于中医“腰痛”范畴。该病的发生与第三腰椎的解剖生理特点有关。第三腰椎居全腰椎之中心,位于腰椎前凸的顶点,活动度较大。其横突最长,上有腰大肌、腰方肌起点,并附有腹横肌、背阔肌的深部筋膜。当腰腹肌肉强力收缩时,该处受力最大,因而易反复损伤,产生创伤性炎症,继发骨膜、纤维组织、纤维软骨增生,邻近神经纤维可因反复刺激变性而产生腰痛和腰肌痉挛。
本病累及腰部脊神经后支所支配的区域。本组治疗穴中夹脊穴位于脊神经后支的内侧支配区内,而阿是穴则位于其外侧支的支配区内。使用韩氏电针仪的治疗作用在于:①利用其所输出的对称性双向矩形脉冲波,刺激受累脊神经后支的粗纤维,形成闸门关闭效应[1],产生局部止痛作用。②协同发挥高频低频电针的治疗作用,解痉止痛,促进血液循环,改善组织营养,消除炎性水肿[2],达到“通则不痛”的目的。
5.2 据现代针灸书籍记载,腰部华佗夹脊穴的取穴为俯伏位或俯卧位。由于腰椎生理前凸、腰椎棘突形状的生理差异,以及个体的胖瘦不同,在上述时,医者爪切时指下难以明辨棘突间隙的位置和宽度,即使从棘突侧方触压也不能获得根本性帮助。这给选取华佗夹脊穴带来了困难。笔者采取腰椎过屈位,即腰穿。这一的优点在于可以借助过屈位时增大的棘突间隙来准确定取夹脊穴,从而克服了上述困难。
5.3 本组另外的治疗穴位为阿是穴,而腰椎正侧位X线平片为其定位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借助于X线片所显示的骨性结构,医者可以有相当大的把握确定进针点并使针直达病所。这一点也与古意不悖。虽然X线投射距离和体形会造成一定的放大率,并且这一放大率会使X线片上的骨骼尺寸略大于实际尺寸,但X线片给医生治疗本病带来的便利是非常明确的。
6 参考文献
土地综合管理范文4
1 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的必要性
1.1 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是切实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给出的2010年数据显示,中国农业土地资产比例最高达54%,远高于机器10%、农业设施12%、牲畜24%。全球农业土地资产比重,中国14%居第二位,仅次于美国16%。然而,我国农村土地资产产权建设和价值实现机制滞后,导致农村土地资产“流转率低、流转方式单一、土地规模化经营程度低、土地资产流转风险高”的现象普遍存在。长期以来,这笔巨大的财富由于法律和管理制度的约束,除用于满足农户自身生产生活需要外,无法像城市土地资产那样在市场中有序流动。农村土地只凸显其基本的社会保障功能,却不具备融资担保和增值等功能,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
在中国,土地是农民的根本。对于农民而言,土地产权既是一种生存权利,又是一种发展权利。农民的土地财产权作为一种权利范畴,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对农村集体土地依法享有的各种财产性权利。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指农民对自己所拥有的财产,通过行使对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受益权、处置权等物权,而获得的相应收益,即农民对所拥有的财产通过出租、转让、入股分红和投资等方式所取得的资产增值收益。农民的财产额度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着财产性收入的多少。据调查,受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传统观念的影响,现阶段我国农户的财产主要集结在其拥有的土地和住宅上。以重庆市璧山县为例,该县农户的房屋价值占其家庭财产价值总量的62.6%,该地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比重严重偏低,平均不到其总收入的1%。一般而言,一个地区越富裕,其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就越多,占全部收入的比重就越大。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多少,成为衡量一个地区是否富裕的重要标志。
1.2 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是我国基本的经济制度,它要求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的作用。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体制机制直接影响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当时国家的建设规模有限,对农民的影响并不大。随着我国市场化的深入发展,政府依然凭借垄断权力,操控农村土地市场。以成本价征用农民土地,再以市场价出让土地,失地农民只获取土地市场价值的小部分,而政府获取了高额的垄断利润,使国家赋予政府的土地垄断权成为权利寻租的动力。政府过度介入经济生活,对市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产生不良作用。现行的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体制机制落后于时代的发展,违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
党的十明确提出,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我们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因此,应当着力完善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农村土地资产市场化,培育农村土地资产市场体系。
1.3 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
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在较短时间内能够实现突破性发展,主要得益于城乡二元体制下劳动力、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继续由农村向城市单向流动,大量农村土地以极低的成本转化为城镇建设用地,而大量农民被排斥于城市化进程之外,不能依靠土地权利直接参与并分享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成果。显然,这种“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形成城乡分割的土地市场。从土地市场体系构建来看,城市建设用地转让、出租交易市场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比较完善,但是农村土地市场体系尚未真正建立起来,土地收益分配方式不清晰。政府以强制手段,侵害农民的土地权益,导致失地农民问题已经成为当今中国最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之一。同时,城乡分治体制下,土地要素流动性不足在很大程度上也限制了资本和劳动力要素的自由流动,影响了要素与资源的进一步整合。土地权属限制导致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出现同地不同价,农村土地资产的价值没有真正显现出来。因此,深化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改革,确保城乡之间在资源配置和利用方面拥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和正义。有序推进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农村土地资产化,也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也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2 农村土地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农村土地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中国农村的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农村集体组织是谁,法律是否赋予农村集体组织行使土地所有权,法律规定含糊。《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显然,法律赋予农村集体组织的是经营管理权,并未明确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农村集体组织代表农民集体行使。
“集体产权”(Collective Property Right)或“集体所有制”的概念是一个没有得到严格界定的概念。在实践中,作为主体的“集体”是谁?“集体”对土地的管理和监督的程序和形式,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在土地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的内容、界限和法律地位等方面也没有作出具体的安排。由于“集体”这一概念的高度抽象性和模糊性而在现实中找不到对应的载体,以及其标志性权能被国家控制在手中和大部分权能实际上是由少数农村干部在行使,导致其主体事实上的不存在,即主体虚位。笔者在对重庆江津区、开县和忠县农户走访调查并回收有效问卷316份,结果表明,多数农民对土地所有权的具体归属是模糊不清的,甚至农民的土地集体所有权概念是很淡薄的。其中28%农户认为,集体就是国家;36%的农民认为集体是干部(村干部、乡镇干部),认为集体是村民小组占15%;剩余21%的农民表示不清楚或是不关心。
周诚在《土地经济学》中提出了“五权结构”,即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在目前的农村土地制度下,农村土地产权对集体和农民而言,并不完整。一方面,农民集体不能充分行使土地权利;另一方面,农户的土地经营权虽然相对充分,但财产权严重不足。例如,在现行制度下,农民缺乏抵押土地使用权以获取银行贷款的权利,产权缺乏有效的实现途径和保护机制。
造成这种主体缺位的原因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现阶段随着家庭承包经营的发展,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在大多数村内是不存在的,村一级并没有真正的土地所有权主体;二是下,土地被细化经营,虽然满足了农户的土地私化经营愿望,但是小农意识下的农民并不关心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是谁;三是在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处分时,各级政府介入十分严重,普遍的形成政府“代民做主”的现象。
2.2 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机制失灵
现行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机制体现于行政干预土地产权配置,这种管理机制造成各项权利主体对土地的权利、义务难以明确,这是农村土地经济关系多重矛盾产生的根源。农村土地经济关系多重矛盾集中反映在:一是国家对农村土地权利的控制,表明土地的最终归属权属于国家,但国家并不是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主体,国家却可以通过强制手段实际操纵和决定农村土地所有权交易并且参与所有权收益分配;二是农民集体作为名义上的土地所有者,实践中难以充分行使所有权,主体地位处于虚置状态,土地权益受到多方侵蚀;三是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者自身角色混乱,权利和义务不对称,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充分行使受制于农村基层政治民主发展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集体土地经营管理者分为三种,即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社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他们既是一个经济组织,负责经营管理农村土地,又被视为地方政府在农村基层的延伸,具行政管理色彩,形成农村版“政企不分”。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征地制度存在弊端,其土地资产补偿机制不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征地补偿标准未包含土地的增值部分及未来的收益部分。农用地一经征用后,其用途改变会导致地价高涨,而这部分巨额增值收益农民并没有权力享受即形成实际上的“增值归公”。从征地补偿办法看,长期以来,中国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基本上未得到地方政府的承认或尊重。在现行征地制度下,农民拆迁安置所得比例极低,土地收益分配明显是向政府、城市、非农部门倾斜。近年来,全国各地越来越多的失地农民上访、投诉媒体等维权抗争活动以及其与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之间发生的严重冲突事件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2.3 农村土地资产管理平台薄弱
农村土地资产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农民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应依据法律规定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产权、资金运作和资产经营状况进行系统检查、评估。调查发现,农村土地资产管理在确权、统计和评估方面存在滞后性,农民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模糊,不少地方存在登记不及时、不全面,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致使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混乱、资产处置随意等问题。
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首先应该清楚农村土地资产的存量,明细到村、组、户。其次,应该清楚农村土地资产的市场价值。抽样调查忠县269个农户,98%的被调查农户知道自己承包地的数量、位置,但是他们不知道自己承包地资产的市场价值;抽样调查忠县、开县等180名村官,95%的被调查者能正确回答本村的土地面积、用地结构,但是他们不知道本村土地资产的市场价值。我国农村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户对农村土地资产认知程度低,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农村土地产权遗留的历史问题。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虚置,“三级所有,社为基础”的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体制名存实亡。由于集体土地档案、地籍图像资料不完善,农村土地界限存在争议。二是农村土地资产评估的特殊性。由于农村土地资产本身存在的特性,如产权特征、资产属性、市场条件等,在进行土地资产评估的时候,存在一定的障碍。
对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98名专业人士咨询结果显示:98%的受访者认为,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平台建设是十分必要的,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必须 进行农村土地资产评估,同时也表达了对现行农村土地资产评估状况的不满;92%受访者建议农村土地资产评估的原理和方法参照土地流转市场定价法;超过半数的受访者认为,农村土地资产评估需要完善法律制度来支持。
2.4 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效益低
目前,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不善形成种种弊端,影响到广大农户财产性收入增长。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这是政治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论断。农民拥有土地,就拥有巨大财富,就应该拥有更多的财产性收入。中国城乡居民收入结构统计结果(表2)表明,城镇居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却有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农村居民拥有土地所有权,但财产性收入较少。这个现象发人深省,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效益几何。
据调查,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不善影响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第一,对土地非农化产生的巨大利益的追逐也加剧了腐败泛滥,加重了对极为稀缺的土地资源的乱占滥用现象。特别是在城市近郊区和乡镇企业发达的沿海地区,农村集体非农用地大量进入市场已成为客观的事实,且主要以买卖、有偿有限期出让、出租、入股联营、联建分成和抵押等方式进入市场。这种现象影响到耕地资源的保护,也造成土地资产收益流失。第二,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城郊地区,农村土地资产增值空间迅速提升,但是由于存在相关土地法律和政策的严格限制,在城郊地区一些集体非农建设用地自发地、无序地流转形成了一定的隐形市场,农民以不合法方式争取自身利益的行为,导致了土地资产管理失控、建设用地供应总量难以控制、土地市场秩序遭到破坏等突出问题。第三,由于农地占用成本低,土地粗放式利用现象十分普遍。统计数据显示,1996—2010年间全国农村人口减少了1.49亿,但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面积不但未降反而净增6.13万hm2,农民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也从193 m2增加到218 m2,超过国家规定的建设用地标准,形成许多所谓“空心村”,乡镇企业乱占滥用耕地现象也十分普遍。
3 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的建议
3.1 强化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主体
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基层群众自治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村政权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0年10月28日)中明确提出,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各地农村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经验证明,优化资源配置是村民委员会履行职责的保障。发挥村民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加强村民委员会管理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的职能,是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管理制度创新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客观要求。我们要坚持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适应的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发展的客观规律,与时俱进,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创新发展。建议积极推进地方立法,赋予村民委员会更加充分、更有保障的土地物权,强化村民委员会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用益物权。改“三级所有,社为基础”为“三级所有,村为基础”。
3.2 开展农村土地资产清产核资
开展农村股份合作、推进“三权抵押”和“地票交易”,必然要求科学评估农村集体土地资产价值,严格明晰农村集体土地资本结构。城市的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家庭都能说出自己的资产价值,农村的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家庭都搞不清楚自己的资产价值。农村集体土地资产价值都搞不清楚,又如何能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因此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清产核资,显化农村集体土地资产价值是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客观要求。据调查,全国加快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已近完成,宅基地使用权和村民住房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率达到90%。建议政府以第二次土地大调查成果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成果为平台,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清产核资登记,摸清每一个村民委员会的农村集体土地资产规模、结构、价值,为加强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提供公共服务。保障村民委员会和农户的土地权利在经济上得到有效实现,创造条件让村民委员会和广大农民拥有更多的土地财产和财产性收入。
3.3 建立农村土地资产收益分配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明确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资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收益管理相对滞后,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收益的产生机制和分配机制认识不足、政策缺失,导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得到实现的要求未能满足,严重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科学发展,危及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国有土地所有权收益已上万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收益又有几何。政府既要加强城市国有土地所有权收益管理,也要加强农村集体土地资产所有权收益管理。建议加强社会调查、理论研究和政策分析,深刻认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收益的地位、作用和性质,科学构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收益的实现路径和方式,合理评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收益,统筹考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收益分配方案。建议加大制度创新和制度供给,保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得到实现,为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夯实经济基础。
3.4 建立农村土地资产评估服务体系
价格是市场的灵魂,如何评估农地资产价格,是推进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管理的关键环节。国有土地多年来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土地定级估价办法,但对农村土地资产价值认识不足,农地定级估价基本上还是空白。如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统筹城乡改革发展要求的农村集体土地资产定价机制,需要 深化研究。与发达的城市土地评估机构相比,农村土地价格评估机构和专业评估人员极为缺乏。调查发现,当前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村股份制改革中,土地资产价值评估难,制约了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管理的有序推进。政府为城市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提供了公共服务,也应当为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推进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管理。针对集体土地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信息不畅通、价格不合理、服务体系薄弱等问题,迫切需要建立农村土地权属登记、资产评估、法律援助等服务体系。合理的价格不仅能充分体现土地的价值,而且可以引导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适时制定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管理的农村土地定级估价规范,建立农村地价评估机构,培训农村集体土地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定级估价,合理确定农村集体土地资产价格,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
土地综合管理范文5
【关键词】土地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一、土地生态资源保护中的弊端
1.水土流失
在水土流失中表现出来的土地退化、地力消退的重要原因。在土地管理中我国的土地主要表现在滥砍滥伐、过渡垦植是导致水土流失的重要的人为原因,这样在应对水土流失中我国的水土流失的主要面积占国土面积的36.8%,建国以来,我国为水土流失的应对策略也提出了一定的调整和控制,造成经济损失严重。
2.土地污染
在积极推进的地质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的同时,由于设备不齐全,环保意识差,对于工程实施中的一些重要的问题控制没有得到及时的解决,因此,在完善矿产资源生态建设上,不能真正的针对整体的情况进行分析,这样造成了有长矿区的地方的土体污染的情况存在。
3.可持续发展缓慢
在经济快速发展中,由于对环保工作做得不够充分,在整体的可持续发展中存在着对生态建设发展的不足,这样对整体的经济发展与建设是不利的,因此,在发展的同时,针对整体的情况进行综合性调控中的缓慢问题,将整体的情况进行综合性控制,这样整体的进行综合性调控,阻碍了可持续发展的步伐。
二、对土地资源的保护中的思考
1.转变土地利用方式
调整经济的增长模式,对于产业化政策的控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并把整体的产业结构进行综合性控制,最终调整一系列的产业技术政策和产业的布局政策的控制,这样在三大产业调整中,一般都是加强整体的控制上进行综合性控制,推行产业调整的政策与产业的布局政策的都应向资源的调控,向集约的产业转化,并从整体的技术结构进行调控并鼓励各地区集约的技术与项目。
2.在土地利用中提高土地集约化水平
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主要受到了土地资源的约束,在整体的城市化进程中主要提供一定的主体性控制,来确保土地征用的问题的解决。在土地利用中主要是着眼于现有的土地管理中存在整体性问题进行分析,这样在加强土地利用中的其他的土地管理控制记性合理的安排,最终将整体的资源调控进行合理的安排。因此,不仅要考虑当地的发展的需要,还要对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处于主导地位。
(1)控制建设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在城市化进程中不仅要合理的安排劳动力,将投入的劳动以及资金技术等进行合理的调控,这样将整体的资源进行相应的调配,最终保障资金的合理控制性。因此,在土地利用稳定的基础上提高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率,最终将整体的资源进行相应的调控,达到对城市化水平中的耕地数量压力的缓解,这样在科学规划土地资源的利用上,不仅将整体的资源进行再控制,还能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从根本上进行相应的调整,保证高度的内涵以及外延式的控制工作,保证整体的建设用地的调整工作,最终从整体上提高土地的集约化水平。
(2)依据土地的开发,挖掘城市土地潜力。在土地的开发中发展以内涵为主体的土地资源管理,发挥其城市土地的利用潜力,将整体的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合理性控制,这样在城市的利用中的土地的机构控制进行综合性的调整,并最终完善土地的开发利用工作。
3.加强对土地使用方式的管理,保护耕地资源的数量稳定
(1)加强耕地的平衡性建设。在耕地利用上实施耕地的利用状况的调整工作,加强国家的粮食安全的管理,这样不仅能够维护我国要求的“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一直以来,对于各地的数量保护的要求比较模糊,更没有考虑到区域人地的调整工作,加强人地协调,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政策的实施效果。在土地的利用的基础上,不仅需要调控整体的资源平衡性,还需要加强整体的资源控制,这样在调整资源利用上进行综合性控制,保障资源的相应的控制与调整工作。
(2)严把用地审批关。对土地的利用上不仅要保证对土地的耕地加强后的监督工作,保障土地的纠正的各种违规土地的项目用地工作,将整体的城市中的建设用地进行再次的复核工作,并将备案进行的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建立整体的资源控制中存在的一些其他的问题进行相应的沟通与管理,最终保证土地利用中的信息评价的机制。
(3)全面实施国土资源管理听证制度。对整体的拟定的整体的基准的造价调整,对整体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总体的规划控制,对有些地域的调整分析进行综合的实施方案,保证农田水利的实施方案,在实施中举行听证会的建设,这样从整体中进行的国土资源管理中存在得出问题践行,保证依法进行综合性调整工作,这样在加强整体的土地管理实施工作中,不仅需要控制整体的政府职能,还能依据一定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转变进行听证权利,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完善性发展的整体过程要求。
4.加强对土地资源质量保护
(1)实行土地保护策略,保护土地质量。在土地利用中不仅要保护整体的土地利用,加强以耕地为基准的土地的质量保护,减少水土流失,保障整体的水土流失中的土地控制,这样在整体中的水土流失的建设中,不仅能够维护粮食建设,还能从根本上进行综合性调控,提高经济作物的实用能力,保证农田的整体的控制措施,最终要求退耕还林、退耕还草、休耕,达到长远控制土地资源的利用方式。并最终进行综合性调整工作,保证生态环境的建设。
(2)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我国的耕地处于明显的下滑趋势,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人口的需要,在整体的生态退耕建设中,集约利用土地,提高耕地的生产水平,这样加大农田的生产建设,提高高质量农田的比例,进行投入使用。改造那些低的农田质量,挖掘土地的生产能力,并将耕地的再使用以及废弃的土地的合理开发等进行综合性的调整工作。
5.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农药以及化学药品是对整体农业发展的破坏,在看到农药使用中,带来巨大的生产效益的同时,还要改善农田的生产水平,保证农田利用中的生态环境平衡。对于杀虫剂的大剂量使用,也使得害虫也具有了抗药性,造成了农药的破坏性污染,这对天然的生态系统也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三、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土地管理不仅仅是要调整整体的土地集约的利用现状,还需要调整土地保护策略,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将经济的发展与农村耕地的利用进行综合性调整,保证对土地的合理化利用。
参考文献
[1]余星涤,探索土地管理生态效益的实现路径[N].中国国土资源报,2010(06).
土地综合管理范文6
关键词: 领导重视; 科学规划; 优质高效
中图分类号: F301.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1)01-0037-02
招远市地处山东半岛西北部现辖十个镇三个办事处和一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市总人口56.88万人,土地总面积1433.18平方公里,属低山丘陵区,山区丘陵分别占总面积的40.9%和43.3%,土地后备资源比较丰富.多年来,招远市把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落实土地基本国策,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重要措施来抓,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开源与节流并举,在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同时,努力搞好土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开展山、水、林、村土地综合开发,取得显著成效。自2001年以来招远市实施国家和省、市、县四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30个,累计投入2.1亿元,项目总规模0.913万hm2,新增耕地0.10万hm2,确保了全市耕地面积的相对稳定,为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领导重视
招远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土地的基本国策,一手抓保护,一手抓开发,在搞好基本农田保护的同时,大力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招远市土地开发整理管理暂行办法》和《招远市土地复垦管理暂行办法》。为保证土地综合开发专人抓、专人管,及时解决土地开发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任组长,国土、财政、农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远市土地开发整理领导小组,各镇(办、区)也相应地成立了领导机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宣传《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有关法规政策以及全市土地开发整理情况,提高人民群众对开展土地整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实现全市耕地占补平衡。
(二)规划科学、合理整治开发
招远市土地总面积1433.18平方公里,根据全市土地变更调查资料显示,目前,全市未利用土地面积,6907.81hm2(合10.36万亩),通过对现有集中连片的农用地区域进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及其他农用地面积,经过科学论证,至2020年全市共划定6个土地综合整治区:1玲珑镇土地综合整治区、2大秦家镇土地综合整治区、3阜山镇土地综合整治区、4夏甸镇土地综合整治区、5毕郭镇土地综合整治区、6齐山镇土地综合整治区,整治规模2.4万hm2,增加有效耕地500hm2。
(三)加大投入优质、高效
招远市努力把握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收、管、用3个环节。一是收好。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企业和个人,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标准收取耕地开垦费,同时,足额收取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自2000年以来,招远市共上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3亿元;收取耕地开垦费1.2亿余元。二是管好。对耕地开垦费和由省返还的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由市财政局设立了专户,严格管理,专项用于土地开发整理,努力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三是用好。确定项目时,在各镇区申报的基础上,由国土财政两家组织水利、农业等单位专家进行现场勘察,从不同角度进行审查,广泛征求意见,论证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明确开发项目的总体要求,确保立项一个,实施一个,成功一个,2002年以来,立项申报国家投资项目5个,省投资项目4个,市级项目3个,县级投资项目13个,项目总规模0.91万hm2,总投资2.1亿元,2010年又申报了1个市级投资项目,总规模525.36hm2,投资1千万元。
(四)措施完善、落实到位
近年来,招远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招远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招远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质量管理办法》和《招远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施工招标管理暂行办法》,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从立项申报、实施到验收提供的材料等均一一细化,做出明确要求;项目实施办法的核心内容就是落实项目管理规范化、项目实施透明化、土地整理市场廉洁化。具体工作中,认真落实了"五项"制度,即所有国家、省、市投资项目都建立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告制。
二、招远市土地开发整理的成效及经验
招远市通过对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一是社会效益,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增加了耕地,缓解了突出的人地矛盾,实现了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也保障了全市城市化、工业化用地,有力地支持了经济建设。二是经济效益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促进了农民增收,如毕郭镇近年来共组织土地开发整理2390hm2,新增耕地面积达333.3hm2,全部用于发展高效农业,成为远近闻名的西瓜、甜瓜生产基地,大幅度提高了农民收入。三是生态效益,通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生态系统得到保护,从根本上改变土地干旱问题,减少了水土流失,增加了耕地面积,提高了林木覆盖率。
(一)几点经验
1. 提高认识领导高度重视是搞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关键。招远市委、市政府对土地开发整理非常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推动了全市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开展。
2. 多方筹措加大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投入是搞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保障。目前,招远市在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投入上,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充分利用后备资源潜力较大的优势,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二是严格按标准收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地方返成部分和耕地开垦费,全部用于土地开发整理。
3. 完善制度规范化管理是搞好土地开发整理的基础。招远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招远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招远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和《招远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这些办法的制定和出台,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保证了工程质量,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4.健全机构加强队伍建设是搞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重要方面。目前,招远市国土资源局虽然已配备有专人负责土地开发整理,但尚没有成立专门机构,只有机构健全,才能责任明确更好地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三、招远市强化土地开发整理的对策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完善目标责任。土地开发整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技术性和实践性很强,单靠哪一个部门难以为继,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充分发挥各自工作优势,争取多渠道投资,加大项目投入力度。项目所在镇相应成立镇长任组长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督促检查和协调,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和质量保障。健全完善土地开发整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市和镇、镇和村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各级的职责和任务,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造福子孙后代。
(二)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管理制度。随着实践的深入,土地开发整理从立项到实施,从项目管理到资金管理,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国家、各省投资的重点项目要全面实行公告制、法人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等“五制”管理方式,项目库项目本着“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的原则,平衡推进,稳步发展。要建立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引导和调动集体和个人投资积极性,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多方集资搞开发整理。相应完善提高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土地开发整理与建设用地审批挂钩制度、异地占补平衡制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竣工项目奖励制度、镇村干部责任考核制度等配套政策,建立健康、良性的运作机制,实现项目管理制度化、程序化。
(三)进一步细化调查,完善开发原则。农村土地整理中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比较普遍,对现有耕地综合整治还有一定的局限性。随着认识水平和科技手段的不断改善,将耕地整理、露采矿山废弃地复垦与未利用土地开发相结合,形成城乡土地整理全面发展的新局面。全市多为低山丘陵区,土地后备资源的类型多、分布较为零散。要全面展开一次大调查,查清各类未利用土地的类型、数量与分布,查清全市土地资源潜力及开发利用的方向。通过调查分析,进一步明确“山区以改善生态环境为主的开发利用,丘陵和平原地区推进土地整理,有复垦任务的地区积极复垦”的土地开发整理基本原则。
(四)进一步硬化措施,完善科学规划。为使土地开发整理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保证开发整理一片、成功一片,土地开发整理必须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先导,以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为基本前提,通过采取经济、法律和技术手段及措施,实施对土地综合治理,最终达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按规划确定的用途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要坚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科学指导、合理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要树立精品意识,凡是进入国家、省级重点项目和项目库项目,要及时组织农业、水利等部门科技人员组成技术专家组,编制项目实施规划方案,上报审评,使规划的科技含量大大提高,保证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