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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监督范文1
新修订的消防法对现行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进行了重大变革,明确了消防责任的主体,对建筑工程消防的设计、审核等许可进行了改革,为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促进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的完善。
1.现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已于2009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消防工作的一件大事,是时展的客观要求。尤其是《消防法》修订后所做出的多处重大调整和修改,对我国的消防事业将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消防法》在强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工作责任的前提下,重点突出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事后监督,相应弱化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事前行政审批职能,并在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责任、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消防产品的生产使用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但从当前的施行情况来看,由于《消防法》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条文尚缺乏更具体明确的解释和指引,各地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适用上的具体问题,尤其是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方面比较突出。由于《消防法》施行不久,各地对新修改条文的执行尚处于摸索实践阶段,如果不及时对这些问题给予明确的处理意见和工作建议,将会对执法工作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本文通过对《消防法》施行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和分析,尝试探索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和改进措施。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依据《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基层消防机构纷纷反映在相关规定的具体适用上遇到一些问题,分别有:
1.1关于备案
当前针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有如下一些问题反映出来
(1)建设工程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设计备案需提交的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的范围。对于部分已建成的建设工程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设计备案时当地政府、城建规划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可否认定为119号令中规定的规划许可证明。
(2)建设单位针对同一工程重复进行网上申报备案的处理。目前,基层消防部门反映,有部分社会单位在网上对同一建设工程多次备案,有些是因为第一次备案被抽查到,而场所本身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所以当事人采用加后缀等方式进行第二次备案;有些单位是因为备案信息不准确或不齐全被管理人员删除后,进行第二次备案;还有的单位由不同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重复备案(有些被抽查中,有些没有被抽到),如何处理。
(3)关于施工许可在申报备案中的必要性问题。有基层消防机构反映,按《消防法》和119号令,建设单位应在取得施工许可后七个工作日内申报消防设计备案,但有些小型的场所,按照建设部的规定,无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如何备案?
(4)关于逾期不提供备案抽查要求的资料的处理。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五日内按照备案项目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或者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当建设单位提供材料不齐全时,消防机构出具不予受理凭证。但对建设单位逾期不补齐资料的,消防部门应当如何处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
1.2关于室内装修、装饰材料见证检验
室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被抽查到的,应提供装修、装饰材料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而该工程在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时,由于结果是在消防网上办事大厅中予以公告的,未能告知装修材料抽样送检事宜。备案的内部装修工程,装修材料如何送检?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或者申报消防安全检查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往往难以验证其室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
1.3关于审核验收的标准
有的基层消防机构认为,119号令第9条、18条等处均有明确表示,对消防设计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审核。是否意味着消防机构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时只要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要求对建筑物的总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消防设施等进行审验把关就可以了。
1.4关于自动消防设施单独申报问题
有基层消防机构提出,对于部分内部装修工程增设的自动消防设施可否单独申报消防手续。
1.5关于新规定施行后业务的衔接问题
有基层消防机构提出,对于2009年5月1日《消防法》修订后实施前已通过消防设计审核,但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属于备案抽查范围的工程,若在“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系统”中备案时没有抽中,如何处理。
1.6关于建筑物(或场所)整体和局部申报业务的问题
有基层消防机构指出,现行消防法律法规仍未能明确建筑物作为整体申报消防手续和局部的场所申报的关系。实践中,有些大型建筑物内分设的一些小场所不审验将会由于备案未抽中而留下隐患。
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运行所面临的挑战
2.1配套性法规及规范亟待制定和完善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虽然细化了新消防法确立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模式,但很多规定过于原则、概括,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需要加紧制定和完善以下配套性法规及规范:一是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材料防火性能规范。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材料的范围、防火性能评定标准、评定程序等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三是安全评估、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2.2消防审验权的范围仍需进一步厘清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13、14条虽然对消防审验的范围做出了具体规定,但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一是建筑总面积的界定。建筑总面积的范围是一个建筑,还是使用功能相同的多个建筑的面积,改建、扩建、用途变更的建筑总面积如何计算?二是装修工程审验范围的确定。装修工程审核验收的范围是否和建设工程审核验收范围一致,装修工程面积算法适用建筑总面积还是装修的实际面积?三是在设有需审验的人员密集场所而转化为特殊建设工程情形下,《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要求是一并进行审验,但实践中一些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在工程竣工后才确定,或者在装修设计中方能确定,还有一些建筑物在使用中部分用途变更为人员密集场所,假定该建筑物原属备案项目,但因其存在人员密集场所而转化为特殊建设工程,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对其进行一并审验等等。
【参考文献】
[1]何炬.消防监督管理的法律思考[J].广西社会科学,2001,(05).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范文2
关键词:建筑消防设施;质量监督;工程验收;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5(c)-0000-00
1建筑消防设施现存的常见问题
1.1消防栓系统的问题
1. 建筑物内的消防栓系统安装不规范以及水压不符合标准。①一些消防栓箱在暗敷在墙上时施工不规范,在安装前没有在暗敷洞口的上方建设过梁,导致消防栓箱在安装后受压变形,使人们在发生火灾时难以打开消防栓箱的们。②施工人员在安装时随便更改预留孔的位置,甚至会用气焊来进行开孔,因此很容易会使在消防栓投入使用后出现出水口无法与消防栓安装的墙体形成直角。③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人员在对建筑物的消防栓安装进行设计时,注重调整建筑物内消防栓安装最不利点的水压,但往往轻视了调整次不利点水压的重要性。
2. 在室外的消防栓水泵接合器的安装过程中,没有严格遵照标准在室外消防栓上设置泄水阀,另外,还有的施工人员在设备选用时错误地把其他类型的水泵接合器使用到在室外消防栓上,导致消防栓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能。
3. 关于消防栓的其他问题。①在建筑物的二次装修时,设计师把其他物体遮挡在消防栓的前面,或者消防栓的颜色没有与四周的墙体颜色区分开来。②消防栓端口与水带之间的连接不牢固,连接处没有设置卡簧,使人们在使用时出现水带与消防栓分离的现象。
1.2消防供水管网的问题
1)建筑内的消防供水管网没有按照规范进行试压工作,试压的过程主要分两部分,试漏和强度检验,试漏工作在常压状态下进行的,而强度检验则需要分别在试验压力和工作压力分两步下进行。但是很多施工队在进行试漏和强度检验中没有施以符合规定的试验压力,导致试压结果准确不高,为消防供水管网的使用埋下了隐患。
2)有些施工人员将塑料管道用作消防供水管道,或者将塑料管道直接与消防供水管网连接,导致受压能力较低且受热后会受损的塑料管道在火灾时不能发挥供水的功能。
1.3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的问题
1)在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的施工中,施工人员贪图方便,往往通过焊接的方式对直径
2)自动喷水设备中的感温喷头与四周物体相距太远或太近,如果距离太远,会导致感温喷头中的感温部件无法第一时间检测到物体起火,对火灾情况作出及时的反应,耽误了救火或组织火势蔓延的时间;如果距离太近,则会导致喷头在喷水时的范围难以覆盖需要喷撒的区域。
3)当建筑物内的通风管的宽>1.2m时,在设计时没有兼顾喷头的检测范围和效果,把通风管道安装在喷头以下,从而大大降低喷头对火灾的检测速度和范围,根据相关规定,自动喷水设备中的喷头遇上宽度>1.2m的通风管道时,应该安装在后者的腹板下方。
2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监督与工程验收的措施
上述的建筑消防设施问题大部分都是由于施工单位在建筑消防设备队伍的质素层次不齐,设计不完善、施工不规范、选用不合格材料等所以引起的,因此要改善现时的建筑消防设施质量的话,关键就要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管,坚决禁止施工过程中出现不按设计规定和技术规范施工、施工人员随意改变技术标准和施工参数等现象。在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监督与工程验收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2.1制定出有效的治理措施
要对施工单位是否履行规范施工进行监督管理,不但要严格做好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监管工作,以确保工程中的每个细节都尽可能达到标准,将发生事故的机率见到最低。以下列举几个有效的建筑消防设备治理措施:1.通过各种不同媒体对人们进行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民对建筑消防设施质量的重视,呼吁全民一起对建筑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进行监督。2.加强政府消防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使消防部门不只能在工程施工时对其进行监督,而是从一开始的设计审批阶段到最后工程验收的全过程都能对施工队伍进行监督,对施工的每个阶段都严格把好关。3.对建筑物的所有者和施工单位的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他们对建筑消防设施质量的重视,让他们明确自己的义务和职责,提升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2.2加大监管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执法力度
目前,我国的建筑消防安全监督部门仍存在监督人员责权不清、对施工现场监管的力度不足以及检查工作没有落实到实处等问题,在这样的监督状态下,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规范施工现象的出现。因此,监管部门在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时应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每一处发现的施工问题,坚决勒令出现设计不符合标准、不按设计方案施工、施工技术不规范等问题的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如果没有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则对其进行强制停工并对负责人进行处罚。
2.3建立有效的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检验的中介机构
工程验收人员在工程竣工后对其进行验收时,一般都只是凭借肉眼和经验判断工程的各部分是否符合标准,大部分检查工作都是停留在表层,例如对消防供水管网的水压进行简单试验。因此,为了改善对建筑消防设施工程的验收效果,我们可以设立具有先进检测设备和有效技术手段额的中介机构,以便使所有建筑消防设施工程都能得到全面、深入的质量检验。2.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工作
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分两方面,一方面是使施工人员在意识上对安全、规范施工提起重视,另一方面就是提高他们的施工工艺知识和操作技术,从思想和技术两方面一起加强,完善他们的个人素养。
3结束语
综上所述,要确保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符合标准,只有通过全面、具体、深入地设计并落实每阶段的监督和竣工后的验收工作,才能真正保障建筑物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郭建勇.浅谈建筑消防设施施工中存在的问题[J].现代企业文化,2008(21):149-150.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范文3
关键词:消防验收;问题;措施
消防验收工作是检验建设工程的一个重要环节,主要是针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施、安全防火设计等功能进行检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与生命、财产等息息相关,因此消防验收工作受到国家及社会的关注,所以务必保障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防止出现火灾隐患。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单位消防意识淡薄,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随着国家与社会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重视提高,对建设工程进行验收已成为严格的消防法律明文规定的内容。然而许多建设工程单位或因对这一法律规定并不清楚,或因其他原因而刻意忽视,致使建设工程在竣工后,往往没有经过消防验收就已投入使用。尤其是许多工业园工程、开发区工程等都未接受消防验收,这表明建设单位对消防验收的意识十分淡薄。同时,由于建设单位不存在高度的消防验收意识,在进行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往往会随意改动设计图纸上关于消防工程的设计,而将消防设施作为装饰自行建设。例如,在有的工程建设中,室内的消火栓栓口建得与墙面平行,致使消火栓门难以关紧;或是室外消防栓远离过道,被设置在离建筑物较近的地方,这大大降低了消防车使用的及时性;有的建设单位使用木质或是没有经过防火处理的钢制材料作为疏散楼梯,且宽度不足1.1m,或是楼梯是旋转形式的,且上下踏步角度超过10度。
(二)建设工程设计单位不符要求,图纸存在问题
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是最基础的存在,它为建设施工单位提供全面的图纸,指导整个工程的建设。随着建筑设计行业市场竞争力度的加大,许多设计单位在设计中往往以讨好建设单位为前提,从而忽略了建设工程的科学性。尤其是许多建设单位对消防工作的忽视,直接导致设计单位在设计中不顾国家关于建筑消防的规定要求,也不管建设工程规范的具体情况。结果是在设计图纸中难以发现的消防方面存在的缺陷,直接暴露在建筑施工中,这就很难达到消防验收的要求。如:从建筑设计图纸中,可以明显看出办公室区域以及商铺卖场等区域的完美消防建筑,然而在消防验收工作完成后,业主自行将区域进行分隔,致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等的正常运行都出现问题;甚至在有的设计中,消防给水、报警淋喷等消防设施没有任何图示,仅仅是呈现文字说明。
(三)消防验收单位的监督工作存在问题
在建设工程数量逐渐增加的今天,从事消防验收工作的人员数量却未有变化,始终呈现量少、事多、质弱的特点,导致消防验收监督工作不到位。同时,为了完成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许多人员都是临时上阵,属于典型的边干边学,这些人员缺乏一定的专业技能,在进行验收工作时敷衍了事,随意性大。甚至有的消防验收人员由于自身能力不足,对于技术含量较高的消防设施,采取避而不查,掩耳盗铃等方式,多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作为主要参考,导致存在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提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途径
(一)强化建设单位的消防验收意识,加强对设计图纸的执行力度
建设单位作为消防工作的直接参与者,必须具备严格的消防验收意识,才能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树立严格的消防责任意识。建设单位应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学习,在当地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对于一般的建设工程,要求在通过备案管理,取得施工许可后,7个工作日内到消防机构备案,这将利于提高消防审查效率。至于特殊的的建设工程,对其的验收工作,设计文件、审核工作等都需要消防机构完成。通过彻底改变建设单位领导的思想观念,让他们主动参与协助消防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建筑施行一定的惩处,以降低消防安全隐患。同时,设计图纸是指导建设单位执行工作的重要文件,是设计单位依照相关规定而制定的,涉及到大量的消防设施的建设规定,对于减少由火灾引起的大量生命财产损失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涉及图纸的相关规范执行,也能进一步确保消防验收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加大对设计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设计图纸的科学合理性
首先,要加大对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图纸的审查力度,确保设计图纸符合《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的相关规定及技术要求,杜绝设计图纸降低或是省略消防设计的情况。其次,可以通过建立责任惩处制,提升设计单位对消防设计的重视度,由专人进行消防设计管理,争取从源头上做好消防验收的准备工作。最后,工程设计单位的人员还需要定期到施工单位查看,监督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包括消防设备、消防材料等是否合格、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等,才能保证建设与设计相统一,共同协助完成消防验收工作。
(三)提升消防验收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为了更好地应对逐渐增加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需要建设一支强有力的消防验收队伍,除了数量上的增加,更重要的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这样才能真正地提高消防验收队伍的实力。同时也要注重提升验收人员的服务意识及能力,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消防验收,针对不合格的消防设施要对建设单位提出整修要求,才能真正的保证生命财产安全。
三、结语
综上所述,消防验收工作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验收单位作为3个参与者,都对提高消防质量,减少火灾隐患具有一定的责任。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三者都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消防验收,只有通过一定的途径进行改善,才能真正地达到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杨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中常见的问题及对策[J].江西化工,2014,(04).
[2]熊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存在问题及对策[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1,(01).
[3]李万鹏.做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几点思考[J].管理学家,2013,(16).
[4]李明,翟建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的改革策略探讨[J].安全,2015,(07)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范文4
【关键词】监理;工程消防;作用;质量;问题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建设工程消防质量关乎建筑的安全,不仅与企业的生产息息相关更是和每一个公民的生命安全联系紧密。因为消防质量不过关,导致的无数无辜生命的失去以及巨大经济损失的案例不计其数。而在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的工程中质量监理是就显得尤为重要,建议监理在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监理管中的作用也成为我们研究的重要课题。
二、国内外建设工程监理现状与发展
1、国外建设工程监理现状与发展
建设工程监理在英、美等发达国家被称作工程咨询,是国际上普遍实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社会化、专业化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接收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所进行的,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的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工程建设项目前期投资的咨询服务,对拟建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或技术经济分析论证,以判断项目是否具有可行性或有一定的收益;二是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督服务,通过与业主签订合同,受业主委托,代表业主进行项目管理并维护其利益。
2、国内建设工程监理现状与发展
我国最早的建设工程监理出现在1982年布鲁革水电站建设,按照世界银行的贷款要求,组建了一个独立于“鲁布革工程管理局”运作的“工程师机构”,该机构由工程师代表、驻地工程师和检测员依据国际合同管理方式组成,代表业主对施工现场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此处的“工程师机构”即为我国工程建设监理的雏形。从1988年开始,我国正式开始推行监理制,其发展过程大概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988-1993工程建设监理试点阶段。这阶段,通过在各指定城市开展建设监理试点以总结经验和教训,以及验证监理制度在我国的可实施性。
1993-1995工程建设监理稳步发展阶段。这期间,建立制度在我国得到了较好的发展,节省了工程建设成本,为我国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996年到现在,工程建设监理全面推行。在国家和政府部分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制度逐渐走向法制化,得到了全面推广和长足发展。
三、监理工作在消防质量把关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中虽然明确了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消防质量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缺乏认真审查,往往出现形同虚设,合同纠纷等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保证监理工作的顺利执行。
2、监理单位在认识上仍不强,仍然存在消防工作是消防机构的事的思想,在消防施工单位资质把关、消防产品和防火材料质量进场把关、消防设施的施工程序把关等方面存在得过且过的情况。
3、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承包商的各种具体要求并非都经过监理方,因
而降低了监理方应有的作用,而且使施工承包方在执行过程中受到多头管理,左右为难,无所适从,反面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消防监理工作的基础和必备手段
从大量工程建筑的火灾事故调查表明,不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法规和施工规范是造成工程质量隐患和事故的重要原因。加强工程建筑消防标准的实施监督,对保证消防工程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消防施工和验收规范也分为高层建筑及建筑工程两大部分。其中高层建筑一般按专业分为总平面布置和平面布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防烟和建筑构造,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通风和空调系统以及电气电源等。建筑工程一般分为厂房、仓库、民用建筑和消防车道等。在实施监理时,对于以上各系统施工规范和验收规定都应根据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范围,要针对性地参照有关国家消防规范进行学习。如:在高层建筑施工中,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排烟支管设置防火阀的条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中,对点型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及消防控制设备的安装等都有严格的要求。在验收规范中,如对卤代烷、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系统的抽验,应在符合现行各系统设计规范的条件下,按实际安装数量的20%~30%抽验,其控制功能,人工启动和紧急切断试验1~3次。如果在施工中不掌握以上规定,一旦出现意想不到的火灾事故,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监理人员也是不能推诿的。因此,掌握消防施工及验收规范是每一个消防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五、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过程消防质量把关
1、把好消防设施施工单位资质关。目前,市场上消防设施施工单位水平参差不齐,施工单位的资质颁布以及施工单位的管理仍然说法不一,没有一个更为规范的程序,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承包资质没有明确规定,更多的是参照建设工程其他标准执行,因此监理单位在消防设施施工单位资质上一定要严把关,防止弄虚作假,根据施工业绩等合理把关,挂靠单位一定要有该单位的合同和委托证明材料。
2、把好消防产品、防火材料进场质量关。消防产品、防火型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进场之前,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必须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认证证明材料,监理单位对进场消防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可联系当地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产品进行把关。
3、把好消防设施施工程序关。工程一旦准备开工,监理工程师首先审查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是否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等制度,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到位。仔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检查和审查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杜绝质量事故的隐患。针对工程的特点和合同中签订的质量等级,建设方的要求、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力量等情况,确定监理方的监控目标,制定监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做到施工质量监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把好建设工程消防质量验收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令第106号《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依法应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备案审查抽查到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有义务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对建设工程消防质量验收,并提供相关资料记录。对未纳入审核验收行政许可、在备案审查又未被公安消防机构抽查到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对该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施工过程中的监管负有主要责任。
七、结束语
建议监理在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监理管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在工程施工过程以及验收过程中监理对于质量的控制以及保障是尤为重要。同时,实际工作中除了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按章办事之外更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严格要求。
参考文献
[1]李清立.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实务[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2]石瑛.当甜工程建设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科技资讯,2007.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范文5
【关键词】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问题及对策
前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各项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和完善,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也随着不断的完善,消防验收工作逐渐正规化和法制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完善,有效的减少了建筑物的火灾隐患,保障了人们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对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有着重要的意义。如何进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是当前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关注的焦点,因此,研究加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策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鉴于此,笔者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进行了初步探讨。
一、概述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
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前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为了确保人员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不受到威胁,建筑工程在竣工之后必须要进行消防验收。对建筑工程进行消防验收工作,不仅可以使建筑工程能够在以后的使用中减少火灾的发生概率,还可以在火灾发生的时候将损失程度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减少火灾损失。
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消防验收要经过四个阶段。首先,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要在建筑工程的竣工阶段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消防验收的申请,提交消防验收的书面材料。然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受理时应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看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如果所提交的材料都符合规定要求,那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就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建筑工程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其中包括了消防产品质量检验,防火防烟分区及安全通道的设置是否合理,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等等。对消防方面的内容全部检查完毕之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在20个工作日之内对检查验收的结果给予书面通知,验收结果合格的,则准许建筑物投入使用,否则建筑物将不允许投入使用。
二、影响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问题
当前,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现状不容乐观,还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建设单位消防安全观念淡薄、验收岗位人员分配存在弊端、验收人员业务素质偏低三个方面,其具体内容如下:
1.建设单位安全观念淡薄
建设单位消防安全观念淡薄是影响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主要问题之一。建设单位消防安全观念淡薄,在安全与发展中难以协调发展,其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通过取消或暂停消防设施设备施工,来降低工程建设成本;第二,以实用性、工艺性、美观大方为理由,对建筑工程中的防火间距和防火分区等进行随意的变更;第三,装修前未申报装修审核,随意改变布局,使用较多可燃易燃材料等,往往到验收时才发现诸多问题。
2.验收岗位人员分配存在弊端
验收岗位人员分配存在弊端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在验收人员的分配上,往往将防火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安排在建审岗位上,而将对规范了解有限、新到的干部安排在消防验收工作岗位上。在这样的人员岗位分配机制下,消防验收人员的业务素质很难提升,难以保障有效的消防验收,存在着隐患建筑工程通过验收的情况。
3.验收人员业务素质偏低
验收人员业务素质偏低也使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陷入困境。随着近年来,防火规范和验收规章的大幅修改,对消防验收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就当前情况来看,消防验收人员的素质仍整体偏低,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工作量大,没有时间进行充电,导致自身业务素质停滞不前;第二,因所属部门权限不同,故在相关规范的了解上存在差异,直接表现为业务偏科;第三,缺乏针对性的培训,更多以自学为主,主观性较强,限制了验收人员的知识掌握程度。
三、加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策略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水平,针对上述影响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下文将逐一进行分析。
1.重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重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是加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关键。重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就是要强化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意识,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第―时间进行整改。对建设单位而言,建设工程是个浩大的工程,一旦施工就很难发现安全隐患,即使发现隐患也很难整改,整改耗费的财力、物力、人力是特别巨大的,也会因此带来许多不必要的损失。因此,重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要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加强对建筑工程所用材料及设备等的监督检验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2.开展消防验收岗位培训
开展消防验收岗位培训是加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重要环节。长期以来,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岗位培训中,主要是大杂烩式的培训形式,这种培训方式往往只能是肤浅的学习,待培训结束后很难提高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人员的业务素质。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验收岗位培训,针对大队、支队验收权限的差异性,针对目前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进行差异化、专业性的培训,有利于提高消防验收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体说来,在开展消防验收岗位培训中,既要尽可能地减少集中上课,又要体现出多样化的培训形式,可选择近期验收合格的几个工程实例实施复验,来就所发现的问题展开谈论,并进行相应的拓展,从而依靠具体实践,来促进消防验收人员业务知识和实操能力的有效提升。
3.强化消防验收人员配备
强化消防验收人员配备在加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中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强化消防验收人员配备,注重高素质干部人才的培养,应优先将规范掌握熟练、防火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安排至消防验收岗位,严把工程质量关,避免因业务不熟而导致隐患建筑工程通过验收情况的发生。与此同时,在干部岗位方面,强化消防验收人员配备,还要使现有的消防验收人员积极向技术型干部转型,并要求支队做好有效的鼓励和引导措施,避免因编制问题而造成有能力干部的过早流失。此外,还应进一步规范消防验收工作,通过把握消防安全源头,强化施工质量监督,来使建筑工程的消防验收工作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强化。
结语
总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在进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中,应重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开展消防验收岗位培训、强化消防验收人员配备,不断探索加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策略,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水平,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而使我国建筑工程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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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监督范文6
(1)施工工地现场火灾负荷大。施工工地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板材、油漆、沥青、各种装饰材料、复合管材、焊接用的氧气瓶、乙炔,这些物质的存在,使建筑工地现场火灾负荷增大,一旦遇到火源极易引起燃烧,迅速蔓延。
(2)火源随处可见。在施工工地上,员工吃住都在临时建筑内,用火用电不够注意,电器线路随意乱拉,电线未套管保护,使用高功率的电器设备,未安装空气开关,由此极易产生线路短路、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阻过大、超负荷现象;用明火做饭,冬天生火取暖,烘烤衣物等,另外,随意乱扔的烟头同样潜伏着火灾事故的危险。
(3)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不足。一些施工单位只注重工程进度,而忽视了消防安全,现场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有些工地甚至根本没有消防器材;临时消防水源达不到规范要求的用水量和压力,或者使用生活用水充当消防水源;有些施工现场虽然设置了临时消防通道,但通道内堆满了水泥、沙子、钢筋等建筑材料,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无法通行。
2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火灾防范对策
针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存在的火灾隐患,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管理,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应严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上级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消防法要求,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监督作用,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并落实到位。公安、建设、安监等部门,应加大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以笔者所在漳州消防支队为例,支队开发了“十部联防”消防安全联合监管平台,各部门之间发现的火灾隐患通过该平台进行抄送,相关监管单位根据抄送的情况依法进行处理,有效解决了各部门之间信息不畅通的顽疾,得到了上级的高度认可。
(2)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明确规定,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宜相对独立布置,防火间距应满足要求;办公用房、宿舍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同时对这些建筑的层数,面积,疏散楼梯,疏散宽度,疏散距离等,都有量化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要求,加强对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避免造成先天患。
(3)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定,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施工工地应该按照要求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利用天然水源或者市政消防水源设置室外、室内临时消防给水,配备水带水枪。在相应的场所内,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施工工地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及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并符合宽度要求。
(4)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上的农民工,普遍文化水平低,主管部门及消防部门应采用工人喜闻乐见的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推广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适时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工人的初期火灾扑救能力以及疏散逃生能力,条件允许的,还可建立义务消防队,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积极开展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