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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文化规划范文1
(一)省域战略升格为国家战略带来的机遇
2012年1月12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将贵州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升格为国家战略。2月,国家发改委编制、的《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中,把黔中经济区纳入西部重点经济区的经济布局,明确其目标为;“全国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以航天航空为重点的装备制造基地、烟草工业基地、绿色食品基地和旅游目的地,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同年8月12日,国家发改委批复了《黔中经济区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了黔中经济区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这一系列对贵州的文件和规划中,在“三化同步”的贵州发展战略中,都显现出一个相同视点――旅游业,其文化背景是生态文明,核心理念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十报告中,首次单列论述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并列为“五大建设”,已超越了节能、环保的实践层次。
(二)国内产业转移为贵州旅游文化凝聚了人气
为应对世界经济处于低谷的国际形势,我国要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东部沿海一些产业向西向贵州转移,以及本省对内对外开放度的提高,外界对贵州社会历史的认识更加迫切,与贵州的文化经济联系日益紧密,对贵州旅游文化产业形成不可忽视的“气场”。
(三)原生态资源和民族民间文化是发展责州旅游文化的依托
贵州旅游具有多民族聚居的村落文化和山地文化特征,并带有中原文化的烙印。不可替代的原生态资源形成旅游的自然优势,多元的民族民间文化形成独特优势,这是贵州旅游文化的依托。
二、贵州旅游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一)旅游文化学科中几个概念的浅解
“旅游文化”一词,在今天曝光度不低。就其内涵,一般来说,旅游文化是人类创造的与旅游有关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其外延很广,涉及文学、艺术、哲学、宗教、民俗、建筑、生态、园艺、公共关系等学科。一般采用“总和说”来定义“旅游文化”,但特点并不鲜明。也有“旅游民族”说的观点,即认为旅游文化是“某个民族或某个国家在世世代代的旅游实践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本民族或本国家的文化”。这是从旅游文化的民族特殊性来定义的。
旅游文化归根结底是适合自身发展的文化形态,是旅游主体文化。旅游文化以旅游客体(以自然景观、地质地貌、山川等组成的旅游资源)为基础,旅游主体(旅游者)是旅游文化的创造者和感受者。笔者更赞同“碰撞说”,即在旅游主体和客体之间有不可缺少的桥梁,就是旅游媒体,连接旅游主体与客体,是旅游文化的发现和传播者。再好的旅游景观,没有人去发现、宣传、保护,不能真正成为旅游资源(旅游客体)。因此,媒体的作用是不可取代的。在此,媒体不仅指报纸、电视、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更包括从事旅游宣传、歌赞旅游的人,如诗人、作家、记者、歌者、民俗学者等。如此,旅游主体、旅游客体、旅游媒体就形成一个完整的旅游文化系统。从基本组成来看,旅游作为一门产业,还涉及旅游管理部门、服务团体和从业人员(旅游局、旅行社、导游等)。
(二)贵州旅游文化的传承
贵州地处云贵高原,气候宜人,风景秀美,从雄奇、神秘到绮丽,不同特点的景致星罗棋布,有“公园省”的美称。贵州全境生活着苗、彝、侗、水、布依等多个少数民族,占全省人口的37.9%,蕴含多彩多姿的山地村落民族民间文化和人类遗产。其中,世代口口相传的侗族大歌为世界非物质遗产,水族的水书遐迩闻名。更有大哲学家王阳明、一代经营之神沈万三等非黔籍名人留下的精神财富,以及安顺地戏、屯堡文化的大明遗风与江南遗韵等,还有宝贵的红色旅游资源。这些,都是贵州旅游文化的根基。
发展贵州旅游文化,要抢救和保护不可再生的旅游资源。一是保护好青山绿水的自然生态;二是有组织发掘、整理贵州民族民间文化,如名胜古迹的修缮、民间传说的梳理和编撰:三是民间技艺、节庆、历法、医药、传统体育、原生歌舞等非物质遗产的保护,并有传承人;四是积极推动贵州非物质遗产世界“申遗”:五是在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中注意环境保护。
加大非物质遗产保护并向世界“申遗”,是发展贵州旅游文化的重要基础。因为非物质遗产具有独特性、活态性、综合性、民族性,从民族文化的视角看,具有不可复制的垄断性。“汉人有字传书本,侗家无字传歌声”,这样的话只来自侗族世居的民间。
发展贵州旅游文化,要克服存在的“短板”问题,如旅游从业人员职业素养的提高、与此配套的交通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如省内国际航班,只有贵阳到曼谷)。
旅游业要做大做强,必然要与文化结缘。少林寺如果离开了少林文化,不过是普通的寺庙。唐朝诗人张继一首《枫桥夜泊》的诗歌,让寒山寺名扬天下;郑绪岚亮开嗓子,一曲《太阳岛上》让哈尔滨松花江北岸不起眼“太阳岛”几乎家喻户晓:一部电影《庐山恋》,胜过给庐山打专门广告上万次。由此可见,旅游业的发展,必以文化内蕴为灵魂。因此旅游文化,除了民俗学家、园艺学家、博物学家等参与,还应有媒体人和诗人、作家、艺术家的参与。
(三)贵州旅游文化的创新
第一,观念的创新。发展旅游文化不只是旅游服务行业的事情,如前所述,它是旅游主体、旅游客体和旅游媒体“三位一体”的体系。因此,就需要政府和服务行业、文化新闻界和民间多方努力。
第二,战略思维的创新。旅游文化要与文学艺术结缘,借文学艺术之光照亮旅游客体。借开展活动的行为文化和影视文化宣传旅游,已成为宣传战略的重要一环。就本省人才资源来说,是做得到的。这类影视剧本身,也是旅游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
第三,与文化创意产业结缘,把创意理念融入旅游文化中,如旅游商品的创意设计与市场运作、特色旅游文化活动的策划等。
第四,通过精心策划和包装,把贵州旅游文化做成品牌,并加大对外推介力度,建立、完善常态化、动态化的“网上贵州旅游”数字化平台,实现宣传域面的全覆盖。
第五,借鉴外省乃至国外好的做法和运作模式,借他山之石以攻玉。
第六,通过旅游学校、旅游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以旅游文化推动贵州跨越发展的思路
旅游文化规划范文2
关键词:旅游业;文化负效应;规避途径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旅游学术界将旅游产生的消极影响称为“旅游负效应”,旅游负效应划分为旅游的经济负效应、旅游的社会负效应、旅游的文化负效应和旅游的环境负效应等项内容。
旅游业对文化的影响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旅游业对文化的积极影响(即正效应)是非常显著的。旅游是传承和弘扬文化的最好载体,通过旅游的发展,内涵丰富的传统优秀文化得到了传播,不同的地域文化得以交流融合,文化的形式和内容不断延伸、拓展和创新。另一方面,旅游业对文化的消极影响(即负效应)也是非常明显的。旅游对客源地文化、旅游地文化甚至整个社会文化都会产生负面效应。
长期以来,人们更多倾向于关注旅游业对文化的正效应,对旅游业的文化负效应关注和研究不够。随着旅游业的迅速发展,旅游所带来的文化负效应越来越突出,波及几乎所有文化领域。规避旅游业的文化负效应是旅游业和全社会的责任。
二、旅游业文化负效应的表现形式
(一)对旅游地文化的负效应
1、对旅游地人文旅游资源的破坏效应
人文旅游资源的实质是文化,破坏人文旅游资源就是破坏文化。旅游对人文旅游资源的破坏效应表现在破坏性开发和破坏性消费两个方面。人文旅游资源的开发不可避免地会造成某种破坏,破坏和开发在一定程度上是共生的。如西安秦始皇兵马俑,因技术条件限制,兵马俑一号坑的彩陶已逐渐褪色,失去了往日的光泽。云南大理古城在旅游开发建设中,片面考虑古城原石板地面不利旅游车行驶,将石板拆毁换为柏油路,与古城风貌格格不人,破坏了古城的特色。另一方面,游客活动也会给人文旅游资源带来破坏。敦煌石窟目前每年要接待60万以上的游客,旅游旺季蜂拥而至的游客使得石窟中弥漫着大量的二氧化碳和人体散发的湿热气,使壁画上起着鸡蛋皮一样的东西,被称做壁画的“癌症”。敦煌壁画正在以比古代快100倍的速度走向死亡。[1]
2、旅游地文化的被同化效应
文化同化是指相对弱势、落后的文化和相对强势、先进、完善的文化相接触后,逐渐引进、学习强势的先进的文化,受强势文化的影响,具备强势的先进文化特征的过程。随着旅游者的涌入,异族以及同族异地的文化、思想意识、生活习俗的引入,旅游地传统的民族文化、风情民俗会逐渐被同化、冲淡和消失。如泸沽湖边的摩梭人,拥有丰厚独特的传统文化,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遗留至今的阿夏走婚习俗及母系家庭结构。但近年来随着旅游者的不断涌入,其核心内涵已受到强烈冲击,某些风俗正在逐渐地脱离传统模式,男性服饰有汉化的倾向。
3、旅游地传统文化的过度商业化效应
在发展文化旅游中存在着种一味追求文化的商业价值,而不考虑文化产品的精神属性,唯利是图攫取文化产品超额利润的现象,即旅游文化的过度商业化。在开发旅游产品的过程中,一味地迎合旅游者的文化偏好,将古朴的民俗文化、民族风情、肃穆的宗教仪式包装为粗俗的商业性表演,原有的文化价值被商业价值所取代,旅游者面对这样的旅游产品感受不到有益的教育和熏陶。
4、旅游地文化的仆从化效应
在旅游发展过程中极易出现旅游接待地的社会文化逐渐成为旅游发展的附庸的现象,即旅游接待地社会文化的仆从化。许多旅游接待地的文化建设以旅游为导向,而不是以当地居民的文化需要和地方文化传承为导向,降低了当地人对自己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使当地地居民心理上对旅游者和外来文化产生仆从化倾向。
5、旅游地社会道德的退化效应
在旅游者和旅游地之间生活水平差异悬殊的刺激下,当地的部分居民极易失去原有的纯朴美德,逐渐在思想和行为上发生消极的变化,开始对自己的传统生活方式感到厌倦,盲目仿效和刻意追求外来生活方式,甚至导致、赌博、投机诈骗、走私等不良社会现象和犯罪行为产生,产生道德退化。同时,因当地居民的经营活动失序和各方利益的失衡, 导致一些人心理失衡, 敲诈游客哄抬物价、甚至威胁游客人身安全的旅游犯罪案件时有发生。
(二)对客源地和旅游者的文化负效应
1、对旅游者的文化腐蚀效应
旅游本身就是一项特殊形式的学习活动。旅游者对旅游地文化的了解和接受过程就是受影响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随着当地传统文化的商业化和庸俗化 、社会道德水平的下降,随着旅游者对当地不良文化的消费,旅游者原有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也会受到腐蚀,并随旅游者的流动而扩散。
2、对客源地的不良文化流入效应
不良文化流入客源地是由旅游者带回来的。现代社会,旅游是一种普遍现象。客源地大量旅游者持续的外出旅游,都可能把旅游地的不良文化现象带回并相互传播和相互影响,从而对客源地的社会文化风气、社会道德、地方传统文化产生负面效应。
(三)对全社会的文化负效应
对旅游地文化的负效应及对客源地和游客的文化负效应的叠加和累积,将对整个社会文化产生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
1、民族文化的异化效应
旅游活动加剧了民族文化被异化的进程。伴随旅游业的发展和文化负效应的积累,整个社会可能产生“拜物主义”的价值观念、伦理道德退化、社会信仰困惑等现象。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开放,出入境旅游迅速发展,东西方文化的强烈差异和激烈碰撞,使一部分人觉得我国社会制度、民族文化、工作环境、生活方式等统统不如外国的好。在过高评价西方社会的同时,贬低我国传统社会,甚至抛弃传统文化而一味模仿和追求西方生活方式,强烈腐蚀了我国社会文化环境。
2、全社会的文化堕落效应
社会堕落的根源是文化的堕落。旅游业中的逐利文化、金钱文化、功利文化等负效应,使文化的传承失去了道德的支撑,对全社会的文化堕落起到了推动作用。如山东阳谷县在旅游开发中打起了“金瓶梅”的文化牌,在开发“金瓶梅”的形式上利用西门庆和潘金莲来大做文章。在阳谷县狮子楼旅游城内,“潘金莲”是旅游城公开招聘的,身份是“景区形象大使”;“武大郎家”对面是“王婆茶坊”,茶 坊内,西门庆初次幽会潘金莲的蜡像塑造得惟妙惟肖。[2]借龌龊的为人所不耻的文学形象来作为当地的形象大使,把垃圾当宝贝,把低俗当作时尚,这本身就是文化的堕落,其对社会文化的负面影响不言而喻。
三、旅游业文化负效应的发生变化机理分析
(一)旅游业文化负效应的发生机理
1、旅游业的外部不经济性。旅游业对文化的外部不经济性是指伴随旅游业的发展,出现的对文化的破坏现象,但旅游企业和游客并没有向文化业支付任何代价。这种外部不经济性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文化资源的所有者缺位。文化资源的所有者是国家,但实际上是由某些部门和开发者掌管着。国家作为所有者的实际缺位,其后果是产权虚置无人负责和利益共争多头管理同在,局部和短期利益的争夺容易造成文化旅游资源无序低效甚至破坏性开发。
2、旅游业的经济利益最大化。旅游业作为一个经济产业,必然要追求自身发展的经济利益。当前旅游业的发展存在着只注重经济利益的获取,忽视了社会文化保护的弊端,甚至以牺牲民族文化、社会道德、文化资源为代价来发展旅游业,获取经济利益。
3、旅游地文化承载力的有限性。旅游承载力常常用旅游容量来表示。旅游地文化承载力是指特定时间内某地域的旅游目的地区、点所能承受的旅游容量,超越这个容量再增加游览的人数或开发,将会对当地文化和文化资源产生破坏。旅游者的进入会使当地文化发生变化,但这个变化是有限度的,超越这个限度,当地的原生文化就难以承受,将会导致发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二)旅游业文化负效应的变化机理
1、旅游业的边际文化负效应递增
根据效应原理,亏损单位的增加导致总的负效应增加,且边际负效应递增。如果把旅游的文化元素当做文化业对旅游业的投资,在旅游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对文化的负面影响是旅游业的文化负效应,相当于文化业投资的损失,那么旅游业的边际文化负效应适用边际负效应递增的规律。边际文化负效应是指文化业被迫获得的损失单位系列中最后一个单位的损失所引起的后果。根据效应法则,每一系列单位损失使总的负效应以更剧烈的速率增加,直到最后,文化业无力继续损失到下一个单位,即文化业遭到毁灭性损害。
2、旅游业的文化负效应累积
如果把对旅游地文化的负效应、对客源地和游客的文化负效应看着个体负效应,那么这些个体负效应本身是不断累积的,把所有的个体负效应加在一起,就是整个社会的负效应。各个个体的负效应都是呈递增趋势发展,只不过负效应的表现程度高低不一,但其累积点达到一定程度后,负效应会发生急剧变化,负效应带来的冲击力是巨大的。也就是旅游业的文化负效应累积使文化业遭受的损害呈加速趋势。
四、旅游业文化负效应的规避途径
(一)构建预防机制
1、创新旅游管理体制
由于人文旅游资源所属行政管理部门不同,造旅游资源分属各级政府,涉及文物、园林、建设、宗教、文化艺术等相关部门,不同部门分割管理,没有发挥合力优势。为此,应成立一个权威机构统一管理人文旅游资源,对人文旅游资源管理应实行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模式,实现人文旅游资源产权明晰、权责利明确,避免部门管理和多头管理。
2、建立禁入机制
在旅游规划和开发时,不仅要考虑该地的旅游资源、交通条件、膳宿设施,还要考虑其文化影响,必须考虑游客的进入会否引起与当地生活方式和宗教习俗的严重冲突,某些历史古迹点由于古迹十分珍贵或脆弱易损,就暂时不宜作为旅游点开放。政府部门应建立旅游开发的文化评估标准,或者当地居民参与决策的机制,对文化评估不过关或大部分居民反对的应禁止进行旅游开发。如在奥地利的格佛尔小镇,该小镇风景如画,周边森林密布。一位60岁韩国僧人抱松路经此地,认为此处是建造寺庙的理想地。于是,他与当地政府商议,计划在这个4000人的小镇建造一座高35米、能容纳200多名佛教徒进香的寺庙。镇长认为,建设佛教寺庙能带动当地旅游业发展,可吸引邻国佛教徒。但是当地马上有议员反对这个项目。奥地利右翼政党自由党和未来联盟表示,建造佛教庙宇会破坏当地的基督教文化。在争议中,该镇决定通过全镇投票决定这个项目的去留。投票结果显示,67%的人反对该项目,该项目最终被否决。[3]
3、提高文化免疫力。政府应对旅游地居民和旅游从业人员加强文化传统教育,强化本土文化的价值观,树立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防止出现“客尊主卑”的思想和行为;要引导旅游地居民加强自身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提高文化鉴别能力,自觉吸收外来文化中先进的东西,抵制腐朽的思想意识和生活方式,提高对不良文化的免疫力,构筑起文化侵入的防火墙。
(二)旅游业应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
旅游可持续发展,就是对各种资源进行高效管理,促使人们在保持文化完整性、基本生态过程和生命维持系统的同时,满足人们对环境、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需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文化要求是依据生态旅游原则,开展生态性的文化旅游,保持文化多样性。即对文化资源不仅有利用、欣赏、了解和享受的权利,更有认识、理解、尊重和保护的责任,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旅游的发展必须符合当地的社会道德规范,必须考虑旅游对当地文化遗产、传统习惯和社会活动的影响,使旅游发展和文化保护结合起来。从长远利益考虑,旅游的发展应选择那些与可持续发展原则相协调的旅游形式。一方面旅游事业的发展规模和速度应有一定限度,以追求最佳综合效益为目标;另一方面,在发展旅游业过程中,旅游开发应与文化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三)加强旅游者教育,树立文化生态旅游理念
文化生态旅游强调两方面:一是以自然及其相关文化为基础,回归自然的一种旅游产品;二是旅游者要具备旅游行为伦理——承担文化保护的责任,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文化生态旅游本质上是责任性旅游,要求旅游者负责任地进行旅游活动,要有文化保护意识,与旅游地居民相互沟通交流、理解信任、尊重欣赏,在社会文化平等的基础上形成互动。为此,应加强旅游者教育,在全社会树立文化生态旅游理念。在旅游时,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尊重旅游地居民、尊重旅游地民风民俗;维护旅游地、旅游景区的人文旅游资源,不破坏,不乱刻乱画;保持健康的消费心态,远离不健康的 活动项目,拒绝“黄、赌、毒”项目。
(四)建立旅游业的文化补偿机制
文化补偿机制是根据文化价值、文化保护成本、文化发展成本等多项因素运用政府和市场手段建立起来的调节文化保护者、受益者和破坏者经济利益关系的制度。在发展旅游时,物质性文化资源需要防止自然侵蚀和人为破坏,精神性民族和地域文化需要继承发展。文化保护和文化损坏的修复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当前的收益分别机制极不合理,旅游业凭借文化资源获得了巨大的收益,而文化业获得的收益很少,导致了文化投入不足。为此,应建立相应的文化补偿机制,明确旅游业的文化责任,使文化业也能从旅游业的发展中受益,使文化保护的投入和牺牲得到回报,使文化保护和发展得以继续进行。
(五)完善文化保护法律体系,加大执法力度
近年,我国加强了对文化资源的立法保护,《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都对文化资源保护作了明确规定,各地方也结合各自特点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规避旅游文化负效应起到了重要作用。当然,文化保护的法律法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包括:加快我国《旅游法》的制定与颁布实施,在该法中应有文化资源开发、保护、惩罚的条款;加强文化资源开发与保护的专门立法,如《宗教法》、《民族文化保护法》等,形成完整而系统的文化保护法律体系;加大旅游执法力度,努力提高全行业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经营服务和管理水平,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参考文献:
[1]王稀.论大众化旅游对旅游地社会文化的负面影响.社会科学家[J],2002.11.
旅游文化规划范文3
关键词:旅游;旅游文化产业;知识产权;贵阳市
The 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is the new industry of the 21st century and also the pillar industry of the development ofGuizhouprovince, thus the protection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becomes quite important. This article is about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protection of property right ofGuizhou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property right of the natural tourism resources and humanistic tourism resources, further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exist is needed. On the one hand, hope to help the 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of Guiyang to find the leak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remedy them timely. Therefore, to make the 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more adaptable to the inceasingly drastic cultural market and also to enhance the brand and industry of 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On the other hand, hope to be the reference of relevant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in order to make rational planning, regulating and controlling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of Guiyang in future. Therefore, rational suggestions and solutions could be put forward to the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protection of property right of 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ofGuiyang. Keywords: Tourism,Tourism culture industry,Intellectual property, Guiyang. 21世纪是信息时代,公众的注意力越来越成为稀有资源,旅游文化产业是典型的注意力产业。旅游环境的营建和产品的打造,是为争夺更多的市场关注,旅游文化产业的一切离不开展示、少不了关注。旅游文化产业极具商业化个性、人性化品格、文化性内涵,包容了来自几乎整个世界的注意力。
文化既是旅游业的特质资源基础,又是它的精神动力和支撑。谁拥有了丰富的文化资源,谁就掌握了旅游业发展的主动权。同时,又因为旅游产业能够为社会带来庞大的就业机会和生产总值,人们又将旅游文化产业看作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
旅游文化产业已经成为以自然历史文物景点观光服务为核心,以享受人类文明成果、开发快乐精神资源和获取自然历史知识为动机,带动饮食、旅馆、交通、商业、娱乐等配套发展的大型文化产业群。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人民收入、生活水平的持续快速提高,国民旅游消费迅速兴起并呈现爆炸式增长,满足多层次的国民旅游消费需求成为旅游业重要的功能和任务,进入本世纪以来这一趋势进一步增强。
在旅游产业逐步发展成为新的支柱产业的同时,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旅游业发展,正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2009年以来,随着《贵州省旅游产业知识产权工作意见》的出台,寻求对我省旅游产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开始迅速升温,逐渐形成热潮。 在各地旅游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以景区景点名称为核心要素进行商标申报,探索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手段,通过打造地理标志农特产品,丰富和提升我省旅游商品成为强化我省旅游知识产权保护的三条重要路径。
1.1.1文化产业及其分类
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为这种生产和经营提供相关服务的产业。文化产业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1]
文化产业功能:经济增长功能、意识形态功能(满足人的需要、引导舆论宣传、防御文化殖民)、文化传播功能、审美与评价功能。
图1.1
如图1.1所示,文化产业主要分为三层,分别是文化产业核心层,文化产业外围层和文化产业相关层。
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包括了新闻书刊、音像制品、文艺表演、电影电视、文物保护、博物馆、文化研究、会展等行业。是文化产业的主要行业,作为核心行业而存在。
文化产业的外围层是服务于文化产业核心层,外围层中的互联网、旅行社服务、休闲娱乐服务、文化产品销售等行业均服务于处于核心层中的核心行业。
文化产业的相关层,是文化产业核心层和文化产业外围层衍生和相关联的上下游产业,主要涉及到了服务于核心层和外围层的产品的生产和加工。
1.1.2旅游文化产业及其分类
旅游文化产业是一个以旅游资源为核心,以旅游经纪、旅游食宿和旅游交通等为外围产业和相关产业而向外不断辐射的综合性产业。
一是自然旅游资源。自然旅游资源亦称“自然景观”,这是指能够使人们产生美感,并能构成景观的自然环境或物象的地域组合,所突出的是物质的物理属性及其对人的心理产生的新奇别致的美感,注重的是官能感受、切身体验和心境快乐。
二是人文旅游资源。人文旅游资源亦称“人文景观”,是指古今人类创造和积累起来的富有人文特色、精神价值和广泛影响力的文明成果,是物质形态和精神蕴含凝聚而成的景观资源,所体现的是历史文化的内涵和神韵。这其中也包括了民情风俗、人际关系、传统节庆、民间生活方式、特有的民族服饰与文化艺术形式等,还可以包括现代建筑成就、新生事物等等。[2]
人文旅游资源突出的是一种历史特性,它是用静态的景观形态来体现动态的历史内容,具有深刻的历史文化性和思想蕴含性。我国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流长,人文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已经跻身于“世界遗产”大国。这是以人为载体的一种社会现实,注重的是现实的人的一种心理触动。如各旅游区举行的历史文化表演,由于表演者从历史的角度刻画人物,通过一个个具体的情节,再现一定时期的民族历史和文化,有着深深的历史符号、政治烙印以及经济发展的特征,使游客在了解历史的同时,了解政治、经济、文化并受到启迪。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3] 一是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这种智力成果又不仅是思想,而是思想的表现。但它又与思想的载体不同。权利主体独占智力成果为排他的利用,在这一点,有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所以过去将之归入财产权。
二是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其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这种智力成果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或无体财产,但是它与那种属于物理的产物的无体财产(如电气)、与那种属于权利的无形财产(如抵押权、商标权)不同,它是人的智力活动(大脑的活动)的直接产物。
三是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的。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因此,知识产权既与人格权亲属权不同,也与财产权(其利益主要是经济的)不同。
四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和时间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1)商标权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
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所独占,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4]
图1.2(商标注册证书)
(2) 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为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它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总称。[5]
著作权的客体包括了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音乐作品、舞蹈作品、计算机软件、建筑模型设计、戏剧作品、口述作品等。登记著作权之后,著作权人可享有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设置权、改编权、汇编权和翻译权。 图1.3(著作权登记证书)
(3)专利权
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同意或许可。[6]
一个国家依照其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的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我国享有独占权或专有权。
专利主要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主要体现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取得专利的发明又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用具)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
图1.4(发明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同发明一样,实用新型保护的也是一个技术方案。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窄,它只保护有一定形 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进性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为"小发明"。
图1.5(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的装饰性或艺术性外表设计,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更常见的是这二者的结合,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主要条件是新颖性。外观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有着明显的区别,外观设计注重的是设计人对一项 产品的外观所作出的富于艺术性、具有美感的创造,但这种具有艺术性的创造,不是单纯的工艺品,它必须具有能够为产业上所应用的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实质上是保护美术思想的,而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思想;虽然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与产品的形状有关,但两者的目的却不相同,前者的目的在于使产品形状产生美感,而后者的目的在于使具有形态的产品能够解决某一技术问题。
图1.6(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4) 域名注册
域名就是上网单位的名称,是一个通过计算机登上网络的单位在该网中的地址。一个公司如果希望在网络上建立自己的主页,就必须取得一个域名,域名也是由若干部分组成,包括数字和字母。通过该地址,人们可以在网络上找到所需的详细资料。域名是上网单位和个人在网络上的重要标识,起着识别作用,便于他人识别和检索某一企业 、组织或个人的信息资源,从而更好地实现网络上的资源共享。除了识别功能外,在虚拟环境下,域名还可以起到引导、宣传、代表等作用。 1.3 知识产权在旅游文化产业发展中作用
1.3.1 知识产权有助于提升旅游文化产业品牌形象
知识产权保护系统的建立,有助于旅游文化产业中的企业提升自身的品牌形象。无论是发展特色产品,还是贴上独有标签,都需要通过知识产权进行确权、维权行动。
一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品牌,品牌的核心是技术和创新。因此,当我们对技术和创新进行保护的时候,就不可避免的要用到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对技术和创新的作用,第一就是确权,确定该项技术和创新内容属于企业自身;第二,就是维权,维护企业的技术和创新内容不受到侵犯。因此,当我们将知识产权很好的运用到旅游文化当中来时,就能更好的保护企业的品牌,从而更好的提升了旅游文化产业的品牌形象。 企业价值包含了无形的企业价值和有形的企业价值。在此,无论是商标权的获得,还是著作权以及专利权的获得,或者是域名的注册,都极大的增加了企业的无形资产,使企业在市场当中有更加巨大的市场价值,从而通过无形的知识产权,获得了无形的企业价值。
另外,将知识产权运用的客体,即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投入到市场当中,能够使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获得增值。增值,不仅仅是产品和服务价格的提高,还在产品和服务的社会认可度上得到重要的认可。这样也极大的提升了企业的有形价值。 无论是市知名商标、还是省著名商标,乃至中国驰名商标,都是以企业注册商标为基础的。政府也针对获得上述荣誉的企业,有着资金上的扶持和政策上的优惠,甚至可以主动帮助企业打假维权。因此,在旅游文化产业当中,发展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的同时,应当积极响应政府的政策,通过知识产权的树立,来帮助自己获得政府最大的限度的帮扶。
另外,现如今消费者的消费观念是认牌购物。当一个企业将自己的知识产权系统有效建立后,就会获得社会认可,得到社会的承认。这也是企业获得利益最大化的最佳途径。
2 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2.1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中自然旅游资源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2.1.1 贵阳市自然旅游资源概述
贵阳市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主要包括了天河潭、花溪公园、南江大峡谷、桃源河、六广河、紫江地缝、情人谷、红枫湖、香火岩峡谷、百花湖等。自然旅游资源由于是天然具有的,不具备产品的创造性和创新性。因此,在论述贵阳市自然旅游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时,将从商标、著作权和域名注册三方着重论述。
2.1.2 商标权的保护
接下来我们用表格的形式将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中自然旅游资源的知识产权当中,商标权的保护的状况展现出来,并将和他同一类型不同地域的景区进行比较: 景区 核心层商标注册量(件) 外围层商标注册量(件) 相关层商标注册量(件) 核心层商标抢注量(件) 外围层商标抢注量(件) 相关层商标抢注量(件) 天河潭 1 0 0 0 0 10 南江大峡谷 1 2 2 1 1 1 情人谷 0 0 0 1 1 10 红枫湖 0 0 0 4 3 27 紫江地缝 0 0 0 0 0 3 桃源河 0 0 0 0 0 0 六广河 0 0 0 0 0 3 花溪公园 0 0 0 0 10 51 香火岩 0 0 0 0 0 0 百花湖 0 0 0 1 3 7 共计 2 2 2 7 18 112 表2.1 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自然旅游资源景点商标情况 表2.2 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自然旅游资源景点商标情况与安顺市对比
通过表2.1,我们可以得知,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当中的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景点商标注册量仅为6件,竟然远远低于商标抢注件数,景区的商标权流失严重;抢注单位凭借商标权的获得,利用景区的名气,获得了大量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而景区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严重受损。
安顺市是整个贵州省商标权保护较为完善,政府较为重视的地区。表2.2将贵阳市的旅游文化产业自然旅游资源景点商标与安顺市做了一个对比,发现虽然安顺市自然旅游资源少于贵阳市,但是商标注册数远远多于贵阳市,景点全部都有商标注册行为,而贵阳市商标注册景点只占了总数的20%。以黄果树风景区为例,黄果树旅游集团针对黄果树风景区商标全类注册,并且凡是在黄果树举行的会议和黄果树景区自发开展的节庆活动,均有注册。不仅全面保护了旅游文化产业的核心层,还全面保护了外围层和相关层,堪称贵州旅游景点的典范。
另外,通过表2.1可以了解到,在贵阳市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当中,商标申请单位只有南江大峡谷和天河潭两家景区。作为旅游文化产业的核心层,知识产权的保护令人堪忧。并且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两家单位,即南江大峡谷和天河潭,由于天河潭商标早已被其他企业抢注,目前,天河潭商标依然处于申请无效状态。也就是说,在贵阳市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有且仅有一处景点拥有自己的商标,即南江大峡谷。
图2.1
如图2.1所示,在国家商标总局已提交的“南江大峡谷”商标注册情况中,总共有三家单位申请注册了“南江大峡谷”这一商标。其中由景区管理单位注册的商标总共涉及5个商标类别,均属于旅游和旅游涉及的相关类别。另外两家单位同时也注册了这一商标,商标类别也属于旅游相关产业。
旅游文化产业分为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由于商标注册分为45个类别,其中又着重分为产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两大类。因此在商标申请当中,也深刻的体现了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的概念。所以在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注册商标时,旅游和旅游规划作为核心层,在商标类别的注册应当是重中之重,其次作为外围层的餐饮、娱乐服务、广告等次之,最后才是作为相关层的产品生产、加工提供。
在此以南江大峡谷为例,进一步进行分析。在南江大峡谷景区申请注册的商标中涉及到了娱乐服务、餐饮、旅游和农特产品。的确也将旅游文化产业当中的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都有所保护。但是我们发现,核心层当中的旅游规划并没有进行保护,外围层中的广告也没有注册保护,即使在相关层的特色产品上,也仅仅保护了农特产品,手工艺品等是没有进行保护的。 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所独占,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当“南江大峡谷”这一商标在旅游文化产业中的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被注册且注册单位并非是景点管理单位时,就会存在商标权的流失,造成经济利益和景点声誉上的损失。如图示七所示,另外两家非景区管理单位也提交了“南江大峡谷”的商标注册,并且除了旅游以外的商标注册都核准通过。也就是说,在旅游的外围层和相关层中的部分行业的“南江大峡谷”这一标志,已被其他非景区管理单位拿到了商标专用权。由于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和唯一性,其他单位已注册“南江峡谷”商标所涉及行业,南江大峡谷景区都将不能使用这一商标,这将造成景区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损失。这样的情况正如天河潭景区所遭遇到的一样。
图2.2 图2.3 如图2.2所示,天河潭景区已经申请注册旅游的商标,但是在图2.3中我们可以看到商标无效了。而在图2.2当中有多达5家的其他企业和个人申请注册“天河潭”这一商标,可见这一情况是多么的严重。由于其他企业和个人在先注册“天河潭”商标,导致景区自身去申请注册景区名字时,商标申请注册无效。
2.1.3 著作权的保护
旅游文化产业中,自然旅游资源的核心层是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的著作权主要在于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对景区对外宣传的标识进行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登记;第二个方面是对景区景点进行摄影作品著作权登记和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
纵观整个贵阳市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没有一家单位将自己的景区标识进行著作权登记,也没有一家单位将自己景区的景点进行著作权登记。这就让很多企业和个人有机可趁。
同样以南江大峡谷为例,尽管南疆大峡谷在商标权的保护上面在贵阳市处于一个较好的保护状态,但是在著作权这一块是缺失的。首先,南江大峡谷无论是在网络推广上,还是在平面媒体推广上,都已经统一运用了同一标识进行景区的对外宣传,但却尚未将这一标识在国家版权中心登记著作权,这将会造成该标识被其他企业和个人利用,而不能用更有效的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其次,未将南江大峡谷的经典景点进行著作权登记。同样会造成其他企业和个人,利用该景点进行商业利用,从而达到经济和社会的双赢。这样的例子已经屡见不鲜,比如黄果树瀑布,天河潭旱洞出口钟乳石瀑,梵净山蘑菇石等。都是其他企业和个人将景区的景点作为商标图样申请商标,或者是作为产品包装、产品来源地宣传进行商业利用。
另外,由于中国加入了《伯尼尔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所以再中国境内登记的版权在全球的178个国家都是有效的。由于自然旅游资源具有固定性,属于天然所有,而旅游行为是流动性的,旅游行为的流动性加上旅游景区的对外宣传的大范围,同样使景区的名声和景区的景点享誉国内外。这样的话,就更应该将著作权作为旅游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重要的部分来进行落实,尤其是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
核心层登记著作权之后,外围层和相关层也得到了相关的保护。因为著作权登记,如果是个人登记有效期是有生之年及生后50年;企业登记有效期是50年。也就是说,只要著作权保护的有效期内,作品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无论企业和个人在哪个行业,或者在任何途径上使用到登记过后的著作权作品,都是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的。由于以自然旅游资源为主的旅游文化产业的外围层和相关层是餐饮住宿、娱乐服务、广告销售、特色工艺产品等等,所以只要登记了著作权之后,这些外围层和相关层中的所涉及到的行业,在景区后期发展拓展当中,都是畅通无阻,受到保护。也保证了其他企业和个人不能用到著作权作品的内容。
2.1.4 域名保护
域名,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个比较新鲜的词。当这个社会进入到了信息时代,域名才进入到了知识产权的范畴。由于域名分为国际域名和国内域名,域名内容,又有英文域名和中文域名之分,所以再保护的过程当中,必然的会出现一些偏差。 论文出处(作者):
网站建设是必须要进行域名的注册,上述贵阳景点都已经将首字母缩写或者是全拼进行了域名注册,建立站点。但是却没有很好的区分出国际域名和国内域名,英文域名和中文域名。上述的10个景点注册的都是国际域名,如.com,.net,并且都是用英文注册的。但是,都忽略了国内域名和中文域名。中国的国内域名是.cn,同样在国际上有效,只不过注册机构是在中国而已。因此,即使注册了国际域名,但是没有注册国内域名,同样会遭到域名的抢注。同理,中文域名也尤为重要,尤其是对一些知名度高的景点。
在这里,贵阳市的10个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景点,在这一块都进行了基础的保护。之所以说进行了基础的保护,是因为都有建设自己的网站,或者是在平台网站上建立自己的站点。贵阳市尚未出现域名抢注的现象,但是享誉中外的西江千户苗寨就发生了域名被抢注的现象。西江千户苗寨,之前已经注册了国际域名和国内域名,用的是首字母缩写进行的域名注册。但是,没有进行中文域名的注册。在2011年4月7日,深圳的一家公司公然将“西江千户苗寨”进行了中文域名的注册,并告知了西江千户苗寨景区管理公司。后来,景区管理公司想要通过争议将域名争回来,但是却没有办法。
正因如此,域名注册,注册的不是其中的一个部分,注册其中的一个域名也不算是全面的域名保护。应当全面的注册,才是全面的保护。
2.2 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中人文旅游资源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2.2.1贵阳市的人文旅游资源概述
贵阳市以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主要包括了青岩古镇、镇山布依寨、香纸沟、黔灵公园、甲秀楼、文昌阁、高坡苗族等。人文旅游资源由于是物质形态和精神蕴含凝聚而成的景观资源,所体现的是历史文化的内涵和神韵,不具备产品的创造性和创新性。因此,在论述贵阳市人文旅游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时,同样将从商标、著作权和域名注册三方着重论述。由于无论是自然旅游资源景观,还是人文旅游资源景观,包括后来的社会旅游资源景观,在域名保护上面都是一样的,因此在接下来的论述当中,将不再重复提及域名注册的保护。 在此,我们直接通过表格的形式清晰的来分析贵阳市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中的人文旅游资源为主的旅游文化产业,即以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 景区 核心层商标注册量(件) 外围层商标注册量(件) 相关层商标注册量(件) 核心层商标抢注量(件) 外围层商标抢注量(件) 相关层商标抢注量(件) 青岩古镇 0 0 0 1 4 9 镇山布依寨 0 0 0 0 0 4 甲秀楼 0 0 0 0 2 1 文昌阁 0 0 0 1 1 40 黔灵公园 0 0 0 1 3 25 香纸沟 0 0 3 0 0 1 高坡苗族 0 0 0 0 0 0 共计 0 0 3 3 10 80 表2.3 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人文旅游资源景点商标情况
如表2.3所示,贵阳市的主要人文景观当中,只有香纸沟进行了商标注册。而且注册的并非是核心层的商标类别。并且,抢注率比较高的是知名度较大的几处景点,即黔灵公园、文昌阁和青岩古镇。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因为几处景点由于历史悠久,传承至今,已经广泛的被大众接受和使用。所以无论是政府单位和还是景区管理处都对商标注册不重视。换句话说,即使其他企业和个人拿到了以景区名字注册成功的商标,也不会对景区造成任何影响,反而会有利于景区的宣传。这一点在青岩古镇上尤为突出。
青岩古镇素来以卤猪脚和玫瑰糖而出名,历史文化的积淀和特色小吃的美味让这座古镇更加具有知名度。所以,以青岩命名的各色小吃和酒楼如雨后春笋出现在贵阳的各个角落。而在商标注册上面,冠以青岩之名的商标更是数不胜数。正因为如此,青岩古镇的风管处,对此也没有任何举动,反而更加觉得没有必要去进行此类事情。所以,当青岩古镇发展到以官方的名义办理旅游商标、旅游产品商标、旅游服务商标之时,赫然发现,青岩一名早已被他人注册。即使对景区起到了广泛宣传的作用,但是商标权已经流失,对名字的专用权已经不在景区管理单位的手上。
因此,我们可以发现,尽管景区被大众广泛的接受和利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对景区的宣传作用,但是景区也不应当放任商标权的流失。因为作为旅游文化产业来说,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都尤为重要。无论是处于上游旅游文化产业的企业,还是处于下游旅游文化产业的企业,景区在长期发展的过程当中,必然会有所涉及,必然会在相关行业上有所发挥。这是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大势所趋,是旅游文化产业发展起来的必经之路。
2.2.3 著作权保护 谈及人文旅游资源的著作权保护,那就多姿多样了。因为人文资源包括了诸多元素,诸多元素的保护也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各色的文艺表演,可以运用舞蹈作品登记,音乐作品登记,口述作品登记,戏剧作品登记;特有的建筑,可以运用到摄影作品登记,建筑设计作品登记等。例如镇山布依寨的布依酒歌,布依情歌,都可以作为音乐作品和口述作品登记起来。民族文化传承下来的歌曲因为语言和文字的原因一直没有系统、完整的传承下来,但是登记作品著作权之后,就可以有效的保护和传承。还有布依族的傩戏、地戏,都将是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在此,登记著作权更多的作用不是去害怕和担心其他企业和个人侵犯合法权益,作用更大的是使著作权登记的作品能够更好的传承和发展下去。
再者,在镇山布依寨和青岩古镇有许多别具特色的建筑,将这些建筑登记著作权以后,也能够更好的保护起来。在我们进行物质上面保护的同时,也能更好的在精神层面上起到保护的作用。
在人文景观当中,对企业标识和人文景观景点进行著作权登记同样重要。以图2.4和图2.5为例。
图2.4 图2.5 图2.4所展示的是一家企业的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商标的图样就是青岩古镇的城头。也真是因为青岩古镇的景区管理处没有对景区的重点景点和标志景点进行著作权登记,才造成了景区的经典景点被其他企业和个人有机可趁,注册成为商标。同样的事业发生在了镇山布依寨的身上。
镇山布依寨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屯兵寨子。房屋的建设都有着自己的特点,尤其依山伴水的优势更让其增添了许多亮色。但是,一直缺乏有效的管理和有效的经营,一直处于散漫经营,散漫管理的状态。图2.5是镇山布依寨的经典景点半边山,也是被其他企业注册成为了商标。但是如果,将图片登记成为了著作权,就不会又这样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商标注册,景点拥有者也可以依法进行相关方面的维权。
所以,无论是自然景观为主的景区还是人文景观为主的景区,著作权都尤为重要。他是保障景区自身所具有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保障,即使处于被动维权,也能在维权的过程中不落下风。 3 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建议
贵阳市的旅游文化产业,无论是以自然旅游资源为主的旅游文化产业,还是以人文旅游资源为主的旅游文化产业,都没有很好的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无论是商标权,还是著作权,都大量的流失。贵阳市的旅游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极为薄弱。但是,也可以看得到,被抢注的商标、未经授权利用的图形,也是少数的,在保护薄弱的同时,也可以及时采取积极的措施来应对。
3.1 政府积极营造良好知识产权环境
在国家的“十二五”规划的报告里明确的指出了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大力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尤其是中国民族产业的知识产权。而在以旅游业为支柱产业的贵州省,也出台了《贵州省旅游产业知识产权工作意见》,寻求对我省旅游文化产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在各地旅游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以景区景点名称为核心要素进行商标申报,探索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手段,通过打造地理标志农特产品,丰富和提升我省旅游商品成为强化我省旅游知识产权保护的三条重要路径。
3.1.1 以景区景点名称为核心要素进行商标申报
以景区景点名称为核心要素进行商标申报,不仅要对景区景点在文化产业的核心层进行商标申报,更要在外围层和相关层进行商标申报。名称的商标不是对名称的垄断,而是对名称的统一管理。这样才能更好的抑制景区名称被非景区景点来源地的企业和个人抢注,才能更好的控制商标有效、高效的利用。如西江千户苗寨这一商标,之前分别被贵阳的自然人和凯里的自然人抢注。西江千户苗寨风管处知道后,积极应对,通过商标争议和商标的相关类别的重新注册,积极应对商标抢注造成的危机。在应对商标危机的同时,也许可“西江千户苗寨”这一名字给当地的企业和农户使用,使当地的企业和农户通过“西江千户苗寨”这一名字获得利益的同时,也更好的宣传和推广了“西江千户苗寨”。政府机制的统一管理和有效分配,使商标权的利益最大化得到了体现。因此,在贵阳市的旅游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时候,一定要进行区域整合,统一管理和有效分配,才能更好的实现知识产权的保护。
3.1.2 探索传统知识产权的保护手段
传统知识产权的保护手段是应当将商标保护、著作权保护、专利权保护和域名保护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不仅仅要在旅游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注册商标,实现上下游产业和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的全面保护,还应当把旅游文化产业当中的传统文化、特色文化、固有文化进行著作权的登记,多重手段并重,多管齐下。另外,由于21世纪是信息社会,网络的普及,也让我们知道,域名保护在知识产权这一块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在原有的基础上采取传统手段,我们要保护;我们更要与时俱进,采用新颖的手段进行保护。
3.1.3 打造地理标志农特产品
地理标志是指产品的来源地有着鲜明的地理特色,区别于同类产品。诸如都匀毛尖、湄潭翠芽、从江椪柑的等。结合刚才的区域整合和统一管理,政府应当扶持一批当地的特色企业,打造地理标志农特产品。例如,青岩的玫瑰糖和卤猪脚非常出名,政府就应当整合当地的特色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的维护。这不仅仅是带动了当地的经济,更是将当地的特色产品打上了统一的标签,宣传推广出去。这也更有利政府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监控和维权。目前,贵阳市也在积极打造清镇酥李和清镇黄粑地理标志,希望能够通过地理标志的申请拉动地方产业经济的发展。
丹寨县的特色产品和特色资源非常丰厚。丹寨县政府专门成立了一个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当地的特色文化资源进行统一管理,打造地理标志。这其中就包括了享誉国内外的丹寨锦鸡舞,丹寨硒米,丹寨刺绣和竹编工艺品。这不仅仅是使这些特色文化有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更重要的是,这些特色文化在宣传出去的同时也打上了浓浓的丹寨的烙印,将丹寨的特色产品和特色资源利益最大化了。因此在贵阳市整合特色资源,打造地理标志的同时,应当有针对性的挖掘特色资源,强有力的打造特色产品,在这些特色产品上也深深印下贵阳的烙印。
3.2 旅游文化产业企业的自身保护
3.2.1 积极“走出去”
在此,积极“走出去”,不仅是产品和服务走出省门,走出国门,也是要将知识产权的触角,延伸到更加广泛的区域。“多彩贵州”这一商标已经于2010年12月正式启动了商标的全面注册,但是也有更多的人更加迷惑。因为在2005年,多彩贵州刚刚启动之时,多彩贵州就不仅仅是一个比赛,更多的还是代表贵州的形象,出现在世界的各个角落。但是由于,一直缺乏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直尚未保护。这其中不仅仅是保护的难度大,更重要在内部一直未达成统一的意见。直到2010年,才由省委宣传部统一进行了此商标的申请。此商标的申请,也极大的提升了贵州的文化品牌,但是我们仍然看到其中不足。
我曾经和省旅游局的领导交谈过,该领导对“多彩贵州”商标的申请持有保留意见。他认为,“多彩贵州”申请商标是大大局限了“多彩贵州”这一品牌的使用和宣传。但是,他却对同坐的文化遗产传人大加鼓励,鼓励他积极进行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这也让我看到上述文中我所提到的意见不一和矛盾的心态。一面担心知识产权的进行影响到了品牌利用的局限性,一面又希望更多的传承人和文化企业注重知识产权的维护。这就更应该鼓励我们的旅游文化产业走出去,走出去的不仅仅的旅游文化产业中的企业,更应该有其中的决策者和管理者。只有这样,我们在将我们的品牌推广到世界各地的同时,也能够将知识产权保护的触角延伸到世界各地。
3.2.2 大力“引进来”
“引进来”是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一种渴求。“引进来”的是技术上的创新,文化中的融合,知识产权观念和态度的改变。由于贵州省经济落后和信息方面的滞后,导致了贵州省的绝大多数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处于落后的状况。因此,在旅游文化产业当中,知识产权保护是处于绝对的落后阶段。在河南,有一个旅游景点叫做云台山,是中国驰名商标。在贵州,同样有一个旅游景点叫做云台山,正在积极准备申请世界自然遗产。但是,目前贵州云台山,处于一个极为尴尬的地步,因为“云台山”这一商标注册不了。因为首先是河南云台山已经注册商标了,并且是中国驰名商标,因此,贵州云台山不仅仅是旅游类别的商标,不能注册,任何一个商标都不能注册。因为,国家工商行政总局明文规定,注册商标不能与中国驰名商标相冲突。从这个案例当中我们看到了由于经济的落后和信息的滞后,导致了我们旅游文化产业当中出现了想做不能做的这种境况。
所以,我们更应当大力“引进来”。发展特色产品的同时,引进先进的技术,独创特色品牌,优先保护;宣传特有文化的同时,集百家,又和而不同,多种方式并进,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宣传和开展知识产权的讲座,大力进行知识产权方面的培训,改变旅游文化产业当中的企业、决策者、管理者的知识产权观念和态度。
3.2.3有机结合保护特色民族文化和文化遗产
在贵州,特色民族文化和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笔宝贵的财富。这些都隶属于人文旅游资源。在人文旅游资源当中,包含了许多无形,却又真实存在的诸多元素。这其中就包括了民情风俗、人际关系、传统节庆、民间生活方式、特有的民族服饰与文化艺术形式等,还可以包括现代建筑成就、新生事物等等。这些都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作为商标注册来说,还是比较抽象的。在此我们再用一个表格来简要的说明一下诸如此类的人文旅游资源在上该如何保护。 人文旅游资源内容
保护类别
丹寨锦鸡舞(苗族舞蹈形式)
41类(文娱表演)
台江反排木鼓舞(苗族舞蹈形式)
41类(文娱表演)
侗族大歌(侗族舞蹈形式)
41类(文娱表演)
岜沙(生活族群)
41类(文娱表演)、39类(旅游)
且兰古国(历史遗迹、地名古称)
涉及多个类别,包括旅游、餐饮、表演
珠郎娘美(侗族神话传说)
41类(文娱表演)
思州(地名古称)
16类(特色产品)
给哈(苗族特色乐器)
41类(文娱表演)
夜郎(历史遗迹、地名古称)
涉及多个类别,包括旅游、餐饮、表演
西江千户苗寨(民族聚集地地名)
涉及多个类别,包括旅游、餐饮、表演
表3.1 贵州省已注册商标的人文旅游资源
首先,从表3.1我们不难发现,在贵州省已注册商标的人文旅游资源当中,都是将特有的风土人情,民族习俗、地理古称等在旅游文化产业的核心层进行了注册,个别商标将外围层和相关层进行了注册。以文艺形式出现的人文旅游资源,其核心层就是文艺表演行业,注册的类别也就的文艺表演的商标类别。诸如历史遗迹、地理名称之类的人文旅游资源,注册的商标类别也是以旅游为主的商标类别,同样是核心层。这也就给了我们一个启示,启示在贵阳市人文旅游资源进行商标权保护的时候,应当对挖掘出来的特色之处,进行到商标注册,以加以很好的利用。例如,高坡就可以直接以地名注册,保护到商标权不会流失。
其次,之前在著作权当中也谈论到了,关于人文旅游资源著作权的保护是多样化的。因此,我们在保护的同时不仅要结合商标的注册保护,保证商标权不被流失,同时也要保证著作权这一块属于著作权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民族文化村寨和文化遗产传人。因为,只有将二者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够将贵州,将贵阳的民族文化和文化遗产有效的开发利用、合理保护传承下去。
结语
通过对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从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在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和域名保护上的现状调查、分析,清晰的发现目前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上面不仅仅是不完善,更多是保护薄弱。针对目前这一现状,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应当积极同政府合作,加速转变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提升知识产权观念,从而能够更好的获取知识产权资源,得到更加完善、全面的保护。
诚然,由于调查的时间和涉及范围较为广泛的原因,此文还存在一些纰漏和不足,但是接将我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调查现状很好的结合在一起进行了分析,以及提出了合理的对策建议。希望通过此文能够更好的加深我对专业只是的理解,以及能够给贵阳市的旅游文化产业出谋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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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文化规划范文4
产业融合中旅游企业规模化
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一些行业全面重组资产结构,新涌现了一批成体系的旅游企业。因行业不同,对旅游业的切入点也不同。
1.外贸系统外贸系统拥有高档酒店比较多,如经贸部的国贸中心、五矿公司的香格里拉、福建的外贸酒店、长春国贸、沈阳商贸等。近年来,外贸各大公司实行战略调整,向实业化方向发展。中粮公司在旅游方面的目的性和市场主动性最强。
中粮公司资产总额300亿,其中国内资产180亿,近年来投资40亿在北京、沈阳、青岛、大连、哈尔滨、苏州、三亚等地建设连锁饭店12家,由香港凯莱国际饭店管理公司管理,起点高,专业化程度高,比较成规模。
2.烟草系统整个烟草行业都在争取以目前的资金优势介入其它产业,把系统内各级公司搞的饭店串起来,如云南省正在实施烟草资金向旅游转移的发展战略。
云南烟草旅游总公司总资产近10亿,集酒店、旅行社、旅游商贸为一体,旗下已有四星饭店1座,三星3座,在建饭店2家,而且饭店业务向广州等地区发展。
3.商业系统大的商业企业纷纷呈现连锁化、集团化、业务多样化发展,其中投资旅游业比较普遍,形成一种突出的产业融合现象。
西安旅游服务集团在股市上称为“西安旅游”,实质是商业系统的企业,拥有金花、钟楼两家星级饭店的中方股权以及解放、西北、胜利、珍珠泉一批中小饭店的全部产权,也有一些照相馆、餐饮企业,还有13口油井。它在市场上主打旅游形象,而且是目前“旅游股”中情况比较好的。
上海新亚总资产18亿,投资管理酒店22座,其中有五星的新亚汤臣和四星的扬子江、海仑、建国、新亚长城、新亚广场等,目前客房拥有量5400间,上海第一。此外,还有配套的酒店管理公司、旅行社、出租汽车公司,连锁快餐业、系列酒楼也具较高水准。新亚是在规模、管理、品牌各方面都有较大影响的综合型的旅游集团。
石家庄国际大厦资产规模达3.7亿,也是旅游规模、商业规模都比较强的综合性企业集团。目前正投资兴建河北最高星级的“世贸广场”、“物华大厦”,发展五、四、三星级系列酒店。经营的商场进入本省十大商场,贸易公司做一些商品的大区,综合实力为河北旅游企业第一。
4.房地产业房地产业转向旅游的很多。一是将房产改营为酒店、商住楼;
二是土地开发潜能较大的企业综合发展娱乐、餐饮、休闲业;三是与各地度假区的开发结合。
北京北辰拥有旅行社、酒店、秦皇岛度假中心,以及高档旅游商场和休闲设施,在全国房地产开发中有相当示范作用。该集团已将会议中心、五洲大酒店、康乐宫等优质企业整合为上市公司,1997年5月16日在香港上市。
黑龙江聚兴总资产15.8亿,在结构调整中,改为以旅游业为支柱,投资2.8亿开发太阳岛康乐旅游城,占地20万平方米,内有星级宾馆、婚礼广场、国际会议中心、观光塔、别墅群、水上游乐设施等等,对黑龙江旅游产品格局产生一定的影响。
海南寰岛原为“旅游房地产开发总公司”,1992年率先上市,筹资2.6亿,系列开发翠岛温泉度假村、寰金大厦、珍珠海景花园等项目。1997年增资扩股筹资2亿,投资“亚龙湾海底世界”、“寰岛大酒店”等项目,已是海南旅游业开发重头企业之一。
此外,邮电行业组成“邮电集团”,投入8亿,发展以旅行社为主干的旅游综合性集团。铁路部门有意把铁道系统的宾馆串起来,目前“华运集团”已将各地铁路局下属104家旅行社在业务动作上联合起来。
大公司大集团资本介入旅游
一些国家级公司正加紧向多元化、集团化、国际化全方位发展。旅游业作为“多元”中的“一元”,由原来在本公司业务中拾遗补缺、散状发展转向系统化、专业化发展。
招商集团现在招商旅游总公司的旅行社网络是全国比较好的,也较早探索预订联网等经营手段。近年来以旅游业务为主导,在相关领域投资开发配套产品和独家产品。如苏州到湖州的高速游览船等。目前正在筹划组建招商旅游集团公司,把招商局及下属全资公司在内地投资兴建的旅游企业在资产运作上统起来。
保利集团集团资产总额50%投到旅游领域。一个系列是宾馆、商住楼,如北京保利大厦、哈尔滨保利科技大厦(1亿人民币)、上海证券大厦(1亿人民币)、武汉白玫瑰宾馆(1.4亿美元)、广州花海大厦(2.2亿人民币)、广州中天广场(6亿港币),且拟建九寨沟保利宾馆。另一系列是旅游景点景区,如上海海底世界(2亿)、郑州黄河大观(2亿)、西安临潼旅游项目(2亿)。
另一个系统即王府、泰安东都、黄山翡翠、天津京津等饭店和王府国际旅行社,资产总额也在20亿人民币以上,为扩大整体影响,已成立饭店管理机构。
中信公司作为中国最大的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资产达2000亿人民币。前后在旅游业方面的直接投资约30亿人民币。其中20亿投在饭店,主要项目有西安喜来登(7800万美元)、山东蓬莱阁(8000万人民币)、宁波国际(5亿人民币)、汕头度假村(1.2亿人民币),以及天津喜来登、北京国安、杭州香格里拉、无锡大饭店、石家庄国际大厦、长春国际大厦、湖南华天、沈阳中山、大连海拉尔等地饭店的股份,总计20座。此外,如大型景点河北香河“天下第一城”,投资5亿人民币,郑州高尔夫等休闲设施投入数亿,以及香港美食城等餐饮企业。今年年初,中信提出了组建饭店管理公司,实行网络化连锁经营的方案,将成为一个实力雄厚的饭店集团。
南德集团牟其中是著名的民营企业家,个人资产38亿人民币,近年来多有资金投入旅游领域。主要项目为:(1)建玉门至敦煌铁路,与甘肃省政府共同投资1亿美元,南德集团控股;
(2)建峨眉山“百里杜鹃花廊”,金顶“国际会议签字楼”,收购乐山、峨眉山二、三家饭店;
(3)在四川万县的景区建缆车项目;
(4)河南新郑“炎黄故里”项目;
(5)在满州里对岸的俄罗斯境内5平方公里的土地开发,其中有大型娱乐项目。
中旅集团在传统旅游企业中,中旅的资产运作是比较好的。1994年成立集团之后,投资权集中在集团公司,加强了计划控制能力,也形成了拳头。现在每年有1亿元左右的投资能力(各企业实现的利润),同时掌握一年3个亿的贷款额度,可用作投入的配套资金,还与港中旅在内地的投资有密切协同关系。近三年,投资于张家界、黄山、敦煌、长春等地的饭店开始有了系列化的基础,目前正通过资产动作从景区饭店向沿海、沿江城市饭店转移。
股票上市实现超常规发展
全国已有20多家旅游企业股票上市,在股市上吸收资金30多亿,目前市值达100多亿。20多家企业大致分两种情况,一是在上市过程中,较好地进行了资产重新配置,获得了较多资金,很快壮大了企业规模。石家庄国际大厦、上海新亚、海南寰岛等都是股票上市后迅速发展成长的。另一种情况是上市主要解决了债务问题,轻装上阵,企业进入良性发展,但在超常发展上暂时还没有表现。经过调整,加强管理,这批企业也有发展的潜能。上市的饭店企业半数是这种情况,如新锦江大酒店。
黄山旅游黄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是第一家有旅游景点景区要素的上市企业,社会对其旅游业的综合性很重视,称为“一只完整意义上的旅游概念股”。这是由黄山旅游发展总公司独家发起。纳入黄山景区的4家三星宾馆、2家二星宾馆、6家经济饭店、2家旅行社(国际、国内),此外带有云谷索道和玉屏索道、饭店管理公司等企业。值得特别重视的是黄山首创以景点门票收入(即景区经营权)入股,形成强大的实力,并具有垄断性。B股、A股两次上市,筹资4.1亿,还清1.9亿负债,开始了加速发展的进程。
华侨城实业作为上市公司,组合了深圳华侨城中旅、世界之窗景点和电力公司等资产,筹资至少2亿。拟再建参与性大项目,利用高架单轨车贯通景区,把华侨城建成“旅游城”。另一个设想是带资输出其人造景观的制作和管理,进军内地市场。
泰山旅游1996年以三条索道为主要资产上市,前后筹资近亿元,股本规模与资产总额属中等。上市机制提供了其扩大索道投资和带资专业管理的机制和能力,目前正在云南等地寻找有关项目实现其专业化发展战略。同时,在泰安及周围地区也拟通过股本扩张等方式,实现其他旅游要素的“借壳上市”。
东方宾馆1993年内部募股3520万,同年底股票上市,募集资金1.26亿用以更新改造,缴付了土地出让金,改善了主营环境,但利润没有明显上升,在股市上压力较大。1997年实行增资配股,募集2.06亿,购买发起人股东东方酒店集团房产物业5.3万平方米及2.3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包括一些开房率不高的客房,一起用于商业经营出租,在物业的运作方面获利较丰;另外投资9600万元控股三亚东方宾馆,企业发展能力大为加强。凡上市旅游饭店在资产重组、并购方面都还有文章可做。
上海国旅作为旅行社产业的首家上市企业,上市以后也获得了全方位发展,几个主要实业项目改变了原企业资产结构,一是兴建国旅大厦,投入1.7亿;二是国旅商务楼;还向旅游汽车、广告、商贸、货运、通讯传呼等相关领域延伸。总资产由1993年的3677万发展到1996年的近2亿,增长4倍。依托自身品牌优势、客源优势,在资本扩张的同时,旅游接待、外联、票务等主业利润也都有较大增长,旅行社年检中排位全国第二。
各地还有一些企业,在上市中迅速发展。如“峨眉山”,采用了与黄山相类似的方式。再如“中国泛旅”,向索道及景区开发等方面跨地区发展。又如成都“蜀都大厦”,资产10亿,在酒店、商业、餐饮娱乐、制造业等领域发展。“棠湖企业发展公司”,资产9亿,主营宾馆、酒店,涵盖房地产。“南京中北”,资产3.2亿。“圣地”,以国际体育旅行社为发起人之一,总资产也有1.4亿。
政府重组资产运作大集团
目前,旅游企业无论上市与否,总体规模与其它行业相比仍偏小。1996年以来,也有一些地方政府出面,以上市公司为目标,调动国有资产,筹建大集团。有的已列入国家上市的预选计划。一是在本地区范围内实现了跨行业的组合,形成大手笔“大综合”集团;二是在原旅游系统内各企业联合,搞“小综合”,这样的集团几乎各省都在运作,大同小异。
云南云旅集团主要采用了“资产划拨”的方式进行重组,把云南一部分优势资源,如石林、丽江、民俗村划归其中;另含有省国旅等四家旅行社、数家饭店和旅游汽车公司。这是一个行、游、住诸要素具备、跨行业的全省性的大集团,总资产达10亿。
与“云旅”构思相似的是陕西省,准备把“兵马俑博物馆”经营权或华山经营权组进来,形成省级旅游集团。还有贵州省,通过政府协调把龙宫、黄果树等景区包容进旅游集团。
其他各省的集团设想很大程度上是原有直属企业的合并,因为做起来难度要小一些,没有跨系统、跨行业的障碍,但同时也就很难实现资产格局上的突破,且多数省旅游集团不可能获得上市额度。因此“集”起来以后,资产运作的支持条件不足,有可能陷入原“二级公司”的老套路。当然,社会大环境不同于以前了。浙江、湖北、江苏、北京、山西、江西等省市正在直属企业基础上筹划运作。桂林“桂旅发展总公司”所属企业不仅是旅行社,还有“四大公园”,发起者为五洲旅游股份公司、漓江饭店、漓江游览开发公司、芦笛公园、七星公园、象山公园、滨江公园,总资产2.3亿,已纳入预选计划,B股境外上市预期可筹资4.5亿。运作起来,将成为地方实力性集团。
值得重视的是城市一级组建“集团”的能力。在城市范围内,政府主导能力更直接,困难相应要少,所以才有黄山、桂林这样的跨系统资产运作。但同时,地方集团以一地为域,自然也有所局限。正在按此模式筹划的还有南京、武夷山、重庆、佛山等城市。其中已经出现了一些“巨型企业”,综合性极强,已无所谓行业概念,得到强大行政支持,对区域经济也产生明显影响。
潍坊新立克(集团)公司原在旅游商贸企业的基础上发展,下展23个公司包括旅游宾馆以及当地的一些制造业,资产达26亿。最新一次资产重组,把市内几乎所有旅游企业,包括风筝博物馆、鸢飞大酒店、国旅、车队成建制地纳入新立克,甚至准备把潍坊机场、高速公路、电厂等一些重大基础设施移交该公司。
如果计划实现:将成为68亿固定资产、营收52亿、税利8亿元的巨型企业,目标是形成以潍坊为基地,跨地区、跨行业、跨国经营的集团公司。
鄂州凤凰山庄旅游实业总公司地处鄂州,却是湖北最大旅游企业之一。总资产4.4亿,1996年营收2.1亿,大大高于全省其他行业。它的突出之举是把两个旅游风景区包括其开发权组合在内,另有饭店、车队、商城、开发公司等,总占地面积1.38万亩,水面31.8万亩。
旅游文化规划范文5
关键词:旅游业产业要素旅游规划理论
旅游发展规划是根据旅游业的历史、现状和市场要素的变化所制定的目标体系,以及为实现目标体系在特定的发展条件下对旅游发展要素所做的安排。在国家“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政策背景下,我国正在掀起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新一轮旅游规划热潮,从旅游发展规划转为旅游产业规划是一大趋势。统筹配置旅游产业要素,是各地旅游业实现协调发展并形成竞争优势所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也是旅游发展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之一。国内第一部省级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由王兴斌教授主持完成,其成果对编制旅游产业规划特别是建设大旅游产业群,具有现实的指导作用,但在旅游规划理论研究上存在缺陷。本文结合广西桂林和湖北宜昌旅游发展实践,从“水桶效应”、产业集群和核心竞争力等三个方面,构建旅游产业规划理论体系,以期指导新一轮旅游规划的编制。
旅游产业规划特点
旅游业是个涉及面广、关联性大、带动性强的综合性产业群,包括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六要素,以及由六要素外延拓展形成的旅游产业链,如农业旅游、工业旅游、商务会展旅游、文娱体育旅游等。在旅游经济发达的国家或地区,旅游业往往成为第三产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先导性和带动性的产业。可见,旅游业不仅仅是一个单一行业的产业,而是涉及众多行业的成长性产业群。旅游业这种特殊的产业群是通过产业波及线路来联系的,一是沿着“旅游产业——旅游业的上游依赖产业”的线路产生逆向波及;二是沿着“旅游产业——旅游业的下游后续产业”的线路产生顺向波及;三是沿着“旅游产业——旅游业相关联的消费互补性产业”产生间接波及。
编制旅游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要统筹配置旅游产业要素,旨在促进旅游业的协调、健康、和谐发展。基于此的旅游产业规划,也应具有综合性、协调性、关联性的特点,也就是要把旅游业放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综合考虑旅游业发展的上述三大波及领域,协调旅游业发展的各方面关系,发挥旅游业的关联带动优势,重点强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协调性、聚集性和竞争性。只有这样,所编制的旅游产业规划才能指导旅游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旅游产业规划理论体系
(一)“水桶效应”理论
“水桶效应”理论,是指水桶由多块木板绑成,水流的外溢取决于水桶上最短的一块木板,据此一个水桶装水的多少不取决于组成它的最长的木板,而是取决于最短的木板。也就是说任何一个组织都可能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即构成组织的各个部分往往决定了整个组织的水平;而构成组织的各个部分往往是优劣不齐的,而劣质部分往往又决定整个组织的水平。旅游产业要素规划就犹如设计一个“水桶”,食、住、行、游、购、娱等六要素是组成“水桶”的木板。因此,制定旅游产业规划,研究的重点是要对旅游产业发展现状进行评估,发现最短的那一块木板(要素);规划的重点就是要以此为突破口,并以最长的木板(要素)来统筹安排其它组成部分(要素),使“容量”(目标)更大化。
(二)产业集群理论
产业集群是经济发展中的一种重要现象,被誉为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波特把产业集群(IndustrialCluster)定义为在某一特定领域中,大量产业联系密切的企业以及相关支撑机构在空间上集聚,并形成强劲持续竞争优势的现象。实质上,产业集群理论是以新贸易理论、竞争优势理论为基础而提出的关于产业空间结构布局的理论,是同一地区相同或相关产业在更高层次上的聚集效应,竞争的结果是一种正和博弈。产业集群的空间集聚优势来自于外部规模经济和外部范围经济,不同企业分享公共基础设施和专业技术劳动力资源,并在交往中建立起人与人之间信任关系和维系这种信任关系的社会关系网络,因生产成本和社会成本降低而构成了产业集群价格竞争优势。产业集群理论在旅游产业要素规划的运用主要体现在旅游产业各要素在空间布局上的聚集。因此,旅游产业规划的研究重点是要对旅游产业要素的空间分布现状进行评估,发现产业要素在空间上的聚集趋势;规划的重点就是顺应这一聚集趋势统筹安排产业要素布局,使之发挥产业聚集优势。
(三)核心竞争力理论
核心竞争力理论最早由普拉哈德和哈默1990年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的“公司核心竞争力”一文中提出,并把核心竞争力(Core-competence)定义为“组织中的积累性学识,特别是关心如何协调不同的生产技能和有机组合多样技术流派的学识”。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核心竞争力理论是企业发展战略从多元化到归核化转变的必然结果和重要标志,具有价值优越性、资源集中性、文化异质性、整体完整性和模仿高成本性等特性。特色是旅游业的生命力,特色的形成源于旅游核心竞争力。所谓旅游核心竞争力,就是某一旅游目的地内部诸要素的整合,使一项或多项业务达到竞争领域一流水平、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能力。某一旅游目的地要保持竞争优势,关键就是要在旅游发展中某些“战略环节”上保持核心竞争优势,以形成和巩固这一独一无二的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因此,旅游产业规划的研究重点是要对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的现状进行评估,发现最具核心竞争力的产业要素;规划的重点就是围绕这一核心竞争力要素统筹确定发展战略重点,从而增强该地旅游竞争力。
上述旅游产业规划三个理论在实际规划的运用中各有侧重。“水桶效应”理论侧重于旅游产业各要素之间统筹发展,讲求的是均衡发展,即各要素之间在量上的协调;产业集群理论侧重于旅游产业要素的空间布局,讲求的是聚集优势,即要素在空间上的聚集;核心竞争力理论侧重于旅游产业要素内某些环节的突破,讲求的是核心竞争优势,即要素在质上的明显优势。可见,三者在旅游产业规划中的配合运用,既能促进旅游业的协调发展,又能形成旅游业的聚集优势和核心竞争力优势,从而实现旅游业量的增长、质的扩张。
旅游产业规划理论的实证研究
20世纪80年代末的桂林旅游业曾一度出现大滑坡,床位增长的幅度超过了客源市场的增长幅度,客源市场的不足导致桂林旅游饭店床位过剩,旅游饭店纷纷采取削价或变相削价等手段争夺客源。依据“水桶效应”理论来判识,交通瓶颈成制约桂林旅游业发展的“短板”,大量的游客进不来,散不开,出不去。20世纪90时代随着桂林两江机场和火车新站的建成,交通“短板”问题得到解决,客源大幅增长。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桂林城市景观和公交容量变成了“短板”,这一问题又在20世纪90年代末以“两江四湖”为代表的旅游城建项目完成而得以解决,自此桂林旅游产业要素又在更高的水平上寻求新的平衡点。当前宜昌旅游产业要素的配套问题与桂林20世纪末的情况类似,游客尤其是入境游客的可进入条件和城市景观建设的滞后,成为宜昌旅游业发展的“短板”,突出表现为旺季出现“一票难求”和城区旅游“空心化”的矛盾,这是宜昌旅游产业要素协调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又如桂林的旅游购物聚集在瓦窑旅游商品批发市场,旅游产品聚集在漓江沿线,旅游饭店及夜间文娱活动聚集在桂林城区。相比之下,目前宜昌旅游产业各要素还没有形成有效的集群,旅游饭店尤其是高档星级饭店还没有在城区得到聚集,难以满足规模稍大的商务会议团队的同一接待规格和水平的要求;环坝(三峡大坝)旅游产品具有聚集的潜质,但聚集优势仍未形成;旅游商品、城市景观、夜间文娱活动等产业要素亟待规划和聚集开发。能否形成有效的产业要素集群是宜昌旅游产业发展的另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
桂林山水甲天下,阳朔风光甲桂林,在山水同构产品的竞争中,阳朔旅游曾一度缺乏竞争力;自从策划并推出“印象·刘三姐”之后,阳朔一跃成为桂林旅游圈中新的旅游目的地,这是因为旅游文化产品“印象·刘三姐”成了阳朔竞争桂林山水风光的核心竞争力产品。在传统的三峡旅游产品中,葛洲坝船闸、三游洞、中华鲟、屈原祠等产品的竞争优势平平,宜昌旅游在产品上还没有形成有效的核心竞争力,使之在与重庆竞争三峡旅游中占居下风。三峡工程建在宜昌,三峡工程实现蓄水通航发电后,三峡大坝是宜昌建设旅游目的地的核心吸引物。离开了三峡大坝,宜昌难以与重庆旅游相抗衡。为此,要举全市之力支持三峡大坝建成宜昌旅游的核心吸引物。但目前三峡大坝还是较为简单的工程观光型产品,缺乏深层次的工程文化的挖掘和展示,游客参与性体验不够,游客实际的体验经历与其旅游期望值存在较大的反差,这是三峡大坝旅游应解决的首要问题。
结论
综上所述,旅游产业规划的三大理论中,“水桶效应”理论解决旅游产业要素的协调发展问题,产业集群理论解决旅游产业要素的空间布局问题,核心竞争力理论解决了旅游产业要素的市场吸引力问题。这三大理论配合运用于旅游产业规划,可以解决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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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文化规划范文6
[内容提要]文化旅游业是传统业态向新兴业态过渡的典型领域,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必将成为引领区域经济增长、区域环境改善的重要抓手。因此,文化旅游发展也将成为各级政府顶层设计的重要领域。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短期应主抓“三项工作”,中期应打造“三大工程”,长期应注重“三大效应”。
[关 键 词]文化旅游;发展路径;规划
文化旅游产业是一种特殊的综合性产业,具有关联性高、涉及面广、辐射性大、带动性强等特点,因而成为当前经济发展中最具有活力的产业,也是全国各地政府部门与文化企业热衷的领域。
文化旅游产业规划需要顶层设计以宏观视角布局谋划。如果从时间线考虑产业的发展路径,依照惯例会划分为短期、中期、长期,每一段时期的长短并没有明确的时间界定标准,而是以达到某种结果而划分的。就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来说,笔者认为,短期应主抓“三项工作”,中期应打造“三大工程”,长期应注重“三大效应”。
一、短期的“三项工作”
一个城市或地区未来是否有发展文化旅游业的想法,必须着眼于本地区的实际。短期内必须要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梳理工作。文化旅游产业必须要有资源支撑,这些支撑可以看作是“相对独立的旅游元素”。梳理工作的主旨在于将区域内具备发展潜力的旅游元素逐一挑选、甚至挖掘出来,摸清家底,形成清单,以备日后整体规划。
旅游资源的梳理工作应该注意一个重点领域――旅游元素的挖掘。民间有很多“深藏不露”的好去处,只因知名度低,人迹罕至,因此被人忽略忘记。如果这样的景点在一定程度上具备开发的条件,就必须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加以重视。同时,在梳理的过程中也不能将目光集中在“自然风光”上,要兼顾甚至格外重视人文旅游元素,质朴的民风,奇特的民俗,古老的文化,绝版的传承……这些都是在未来存在发展可能的旅游元素,应该在最初的梳理工作中呈现出来。
(二)整合工作。区域内具备同一属性的旅游元素,应当在这一环节加以整合和归类。比如自然风光类中,就可以继续细分为山、水、林、花等等,如此划分的目的就是便于整合。将具备同一属性的旅游元素整合到一起就是设计旅游主题。用带有创意性的主题将相关元素关联起来,就形成了旅游项目。比如,某区域有ABCD四处山景,每年的春季,四个地方的山花相继开放,花期有交叉重叠,那么,由A到D的四个地方,就可以用诸如“观花之旅”的主题加以关联。这样,既延长了旅游路线,又带动了全境发展。
(三)优化工作。经过前期的梳理与整合,已经在域内形成了一系列具备发展条件的旅游项目,接下来,要对既有项目进行发展优化。一方面,要把有特色的项目打造成招牌项目、龙头项目和亮点项目,用这些“点”来带动“面”,形成牵动格局和引领效应;另一方面,要对发展不力项目进行改革和调整,做到扬长避短,突出优势。
短期内三项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区域内旅游产业发展筑牢基础。通过一个一个项目打造看得见摸得着的“文化范儿”,比如视觉冲击力、听觉追溯力、触觉感知力和味觉感染力等来让本地文化内涵外在化,底蕴直观化,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吸引游客到此游览度假。因此,短期内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目标就是利用上述直观力量来打造本地“非来不可的吸引力”,聚拢人气,发展旅游。
二、中期的“三项工程”
中期规划应当在短期的基础上侧重文化旅游产业的持久性发展,因此,中期内要重视如下三项工程:
(一)巩固工程。一个旅游项目的启动和运行需要较长时间的准备,需要较多部门的密切合作,可以说成功来之不易。而现实中很多旅游项目往往是昙花一现,也许借助某一次旅游节、一次大型活动将项目“推火”,但活动之后便销声匿迹,从人们视线中淡出。透过这一现象,我们能够看到旅游项目在持续发展问题上还存在惰性和黏性。由此可见,项目的巩固在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是十分重要的。项目巩固不单要完善此前运作中存在的各项不足,还要着眼于未来进行有必要的前瞻性投入与策划。一个项目可以立在那里上百年风雨不动安如山,但围绕项目的思维却不能停滞不前,一旦停止思考,旅游产业便会下滑倒退,甚至被挤出市场。
具体而言,巩固工程细分为两大方面,三个环节――第一方面是供给方的巩固工程,这其中包含两个环节:一个是物化基础的巩固,比如基础设施的改善、硬件环境的改善、配套设施的改善等等;另一个环节是思维认识的巩固,比如发展理念的坚持与完善、运作模式的调整等等。第二方面是需求方的巩固工程,主要工作就在于市场维护环节。一是继续加大市场宣传,巩固市场空间;二是继续维护合作渠道,巩固项目辐射力;三是深入开展客户关系管理(CRM),增加游客对项目的忠诚度。
如果说短期内的准备工作决定了一个项目能不能走下去,那么中期内的巩固工程,则决定了一个项目能走多远。通过不断完善自身的软硬件,不断巩固企业(项目)与市场的关系,一个项目将越发成熟,从而激发游客“再来一次的冲动”,按照市场营销中的1:8:25的原理,市场规模和游客到访将持续增大,项目才可能越做越大。
(二)拓展工程。中期,旅游项目进入了稳定的发展阶段,可以考虑项目的进一步拓展。首先,是项目区域的地理空间拓展。原来的景区向四周扩大,增加景区空间和接纳能力,也有利于进一步添加新的旅游元素;其次是行业的拓展。由单一旅游项目,向综合型项目过渡。当前很多旅游项目都存在内容单一的问题,解决这样的问题,切实做到“四个转变”尤为重要――即,在产业发展上,从行业办旅游向全民兴旅游转变;在产业增长方式上,从单一的“门票经济”向整体的“产业经济”转变;在产业结构上,从单一型向融合型发展模式转变;在产业业态上,从观光游览向观光游览与休闲度假、研学、康体、养生、养老等模式并重转变。只有转变思维观念,才能够有效拓展。
(三)提升工程。巩固拓展两大工程,其落脚点在于项目的外在形式,而提升工程的落脚点则是在项目的内在底蕴。即,提升工程需要将该旅游项目上升到“文化引领”的高度。
对于文化旅游来说,旅游是“形”而文化是“神”。蕴含在旅游活动背后的文化,才是最具影响作用的“软实力”。各地区所拥有的景区、景点以及依托其建设起来的旅游项目,只是一种“文化旅游资源”,而非“文化软实力”。软实力是资源中的精华部分,是经过转化的资源。一般而言,文化软实力的实现需要得到“认同”,而认同的产生,则要经历“好奇―喜欢―欣赏―认同”这一步骤。而做到“认同”则必须通过文化引领来实现。
让游客通过一个旅游项目认同一个地域的文化,其实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这要求旅游项目的策划者要熟悉当地的文化亮点,挖掘项目的文化价值。比如一个项目无论名称、主体景观都与龙相关,那么上升到文化引领的层面,则需策划者深入研究当地龙文化的发展渊源,并且要研究当地民俗中的龙元素以及龙文化在当地的影响力。借助景区的硬件和文化的软件,共同设计出的龙文化旅游项目,才能算作真正的文化旅游项目。由此派生出的文化节、旅游节才能够和当地文化相衔接,一方面强化了景区的地域特色,另一方面树立了项目的招牌,打出了项目的亮点。
综上所述,一个旅游项目的提升工程一定是一个文化创意产生的过程,在景区同质化趋势较为严重的今天,独特的创意无疑会为单一项目打开局面,赢得新的市场。
三、长期的“三大效应”
(一)品牌效应。做旅游产业最重要的就是知名度,有知名度才会有到访率,而品牌是提高知名度的最佳途径。同商品的商标一样,旅游产业的品牌也是一种“强信号”。比如提到西安,人们就会想到兵马俑、大雁塔和羊肉泡馍,显然,上述几种事物已经在人们心中形成了固有印象,是一种“标志性”的事物。这种“标志”会对消费进行一种强势的“指导”和“引领”。所以,消费者心中有了品牌,其消费就有了导向。也正因为如此,文化旅游产业才要求尽快形成特色品牌,以在市场中形成有力的引导效果。品牌的底蕴是文化,因此,文化旅游项目必须注重文化底蕴的培育和挖掘,才有可能在未来的某一个时点以此形成品牌。
旅游项目的品牌大体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景观类品牌,即以独特的景观视觉效果在游客心中形成不可磨灭的印象,比如黄山的迎客松,桂林山水,九寨沟等等,这类品牌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自然禀赋,所以,具备奇观绝景的地区无疑是一种偏得;第二类是行为文化类品牌,这类品牌往往结合了人文的因素,用人的活动和行为,形成一种独具特色的旅游经历,让人久久难忘,口碑相传,最终形成品牌。比如云南泼水节、乌镇水乡、草原那达慕等等。由于人的主观能动作用,这类品牌成为今天各地竞相打造的旅游招牌和旅游核心竞争力;第三类是物产类品牌,即一个地区因为盛产某些物品而带动游客到此观光采购。比如武夷山红茶、景德镇陶瓷、宜兴紫砂壶等等,物产的成名都有久远的历史因素,非一日之功,因此,物产品牌在产品门类众多的今天不太容易形成,但可以与人文品牌一道开发,形成品牌互动。综上所述,无论哪一种品牌,都会起到拉动本地旅游的作用,旅游产业乃至服务业,最终都将依托品牌而生存,品牌战略应当成为各旅游项目(旅游区域)的长期重点目标。
(二)凝聚效应。从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知名旅游目的地的发展轨迹来看,其成功的必然环节便是能够吸引众多的游客和旅游爱好者在旅游期内聚集到该地来,形成凝聚效应。人的凝聚,带来了资金的凝聚,物的凝聚,从而使该地区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商业集散的条件,进而会带动商业投资和其他项目投资。这种投资的加大,又会反过来助推经济的繁荣。人气的凝聚效应,激发该地区进入经济良性循环。分析这种凝聚效应的成因,我们注意到,它其实来源于消费者之间的口碑相传。这种口碑,则源自于消费者满意度,即旅游消费的效用最大化。因此,从根本上说,旅游产业是在做一种服务,其宗旨便是让游客效用最大化,即让游客满意到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