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干部人事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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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范文1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

(一)加大对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监督调整力度,对全体正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考察,重在汰劣

机构改革之前,我局从年9月10日至9月25日,对*名正科所长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考察。考察主要以市局《关于对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认定标准和监督调整暂行办法》为依据,对一名不称职票比例超过60%的科室领导改任一级专业主管,对打分排在末两位的税务所长给予诫勉谈话,对打分排在末尾第3、4名的税务所长进行了重点反馈,对*名科所长进行了岗位轮换。

(二)加大副科级领导职位竞争的力度,全员竞争上岗,重在择优

我局从年11月28日至12月17日,进行了副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此次竞争是在原任副科级领导全免的基础上进行的,共确定了*个职位。竞争工作紧紧抓住了资格审查、知识技能考试、民主测评、演讲答辩、组织考察、拟任公示、局长办公会任命等七个重要环节,从*名报名参加竞争者中,选拔出了22名比较优秀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其中*名同志是原任副科所长竞争成功后被重新任命,另外*名同志是由科员走上了副科级领导岗位。*名同志均是大专以上学历,现在我局副科级领导干部平均年龄为32.41岁,比竞争上岗前降低了3.78岁。

(三)加大科所长与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的力度,全局范围自由选择,重在优化组合

我局从年11月28日至12月23日,在科员、办事员当中进行了双向选择工作。在全局*名科员、办事员中,有*名干部定了岗,*名干部被确定为待定岗员。具体工作分五个阶段:一是学习动员阶段。二是组织调配阶段,对今年新分配的*名大学生和*名军转干部首先定岗,确定了信息化管理科的人员不参加双向选择。三是双向选择第一阶段,参加双向选取择人员填写"工作岗位志愿表",各单位正副职协商确定第一批拟选人员名单,数量不超过实编数的70%(含组织调配人员)。四是双向选择第二阶段,未定岗人员再次填写双选志愿表,由第一次只准填写一个志愿改为可填写一至三个志愿,各单位正副职依据第一阶段选定后的缺编情况,在全局未定岗人员范围内协商拟选第二批本单位缺编人员,数量不超过实编数的90%。五是双向选择第三阶段,各单位正副职既可根据需要在未定岗人员中协商选择缺编人员,又可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不把本单位的编制选满。

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取得的效果

(一)对正科级实职进行考察调整取得的成效

1、对局党组一班人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局党组一班人树立了"以素质论人才、凭实绩用干部"和"干部能上能下都是盘活人才资源"这个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的思想观念,改变了过去对考察对象比较注重定性分析、不够重视定量分析的评价方式,在解决不胜任现职干部的问题上,做到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群众公认、量才使用,从而进一步形成了正确的识人用人导向。

2、调动了群众参与考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了群众监督选择干部的权威性,提高了领导识人用人的准确性。此次考察我局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实现了"两权"与"四权"的统一,即把党管干部的领导权和使用干部的任免权与群众在干部选任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局党组对干部的选拔、考察和调整、使用始终建立在充分发扬民主和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基础之上,有效保证了局党组识人用人的准确性。

3、促进了科所领导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的转变,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树立了进取意识,增强了危机意识。由于我局这次考察科所正职不流于形式,坚决按照市局党组制定的文件规定动真格的,确实做到;优者用、平者诫、庸者下",因而对科所长触动较大。全体科所长思想上产生了压力、工作中有了动力,形成了爱岗敬业、认真负责、扎实工作、积极进取的良好风气。

(二)对全体副科实职实施竞争上岗取得的成效

1、实现了四个突破。

一是从缺位竞争到全员竞争的突破。年初我局实行的副科级领导缺位竞争上岗工作,体现只有上而没有下,而此次是在原任副科实职全免的基础上进行的;

二是从偏重于业务考试到侧重于综合素质考试的突破。考试范围相对较广,不仅考业务知识,而且还要考公务员知识、考写作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及结合当前我局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的考试;

三是从综合平衡分值筛选到实行单关筛选的突破。实行了单关淘汰,使每一位参与竞争者,在每个环节上都要靠实力去拼搏,只有每个方面都优秀的人,才能够取得最终成功;

四是从小范围内的测评扩展到全局范围内测评的突破。在全局范围内按照局领导、正科所长、一级专业主管以下的干部三个层次进行,让群众更多地参与荐贤选能,并且进一步完善了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

2、增强了五种意识

一是增强了积极参与竞争的意识。此次全员竞争,空缺职位多,给予更多人展示才华的机会,我局符合条件的132名干部就有89名同志涌跃报了名,占应报名的68.5%; 【1】 ■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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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增强了全面发展的意识。考核内容广泛,且实行单关淘汰,真正体现了上岗凭竞争,任职凭才干,仅靠单打一的业务素质是不行了;

三是增强了危机意识。在干部使用中建立了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因为有了下,干部的危机意识明显增强。过去那种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思想观念在领导干部中不存在了;

四是增强了自我展现意识。靠实力、能力、素质来参与竞争,以考试来查找自己业务水平的高低,以民主测评来确定在领导和群众中的威信度,以演讲答辩来证明自己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的强弱等;

五是增强了责任意识。使各级领导层层培养人,一级培养一级的职责意识明显增强。认识到作为领导者不但要做好工作,还要创造一个锻炼培养人的良好环境,多出人才。

(三)对一般干部实行双向选择取得的成效

1、充分体现了科所领导的意志,实现了相对优化的人员组合。以前,大多数单位和部门对下一级人员安排和调动都是采用领导研究讨论、人事部门通知的方式,这样造成了下级部门的领导对本部门人员的进出、任用没有较充分的发言权,且心中无数,而我局此次双向选择则消除了上述弊端,充分体现了科所长的意志,所选的人都是自己认可的,也是本单位工作需要的,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工作与人员的有机组合和最佳搭配,为本单位的团结稳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充分体现了一般干部的个人意志,找到了自己理想的岗位。以前,对一般干部来说,自己的调动和安排往往是由组织统一分配、领导让去哪就得去哪,自己根本就控制不了,个人的主观愿望、正当要求很难实现。而通过双向选择,每名干部都有了一个自己做主的机会,都能够结合自己的爱好和特点,选择更适合发挥自己潜力的理想位置,个人的意志得到了较为充分的体现,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也被充分地调动,对本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必然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3、促使每名干部都对自已进行了再认识,明显增强了危机感和紧迫感。此次双向选择对个人来讲,实际上就是一次对自身价值的检验,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大家抢着要,素质一般、能力一般的干部大家选择着要,素质差、能力低的干部没人愿意要。个人在双向选择中没有去成自己的首选志愿单位或没有科所要,这对于他本人来说都是个不小的触动,从而不得不承任自已的不足或与他人的差距,并认真的查找比较,确定今后努力方向,以待下一次双向选择时实现自己的理想。

三、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践的几点思考

(一)一般干部对考察和测评工作的认识还需提高

在对正科级领导干部的测评考察中,部分干部职工在测评与谈话过程中,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态度不够端正,打分不够认真,评价不够全面。如给自己认为比较优秀的领导打分时,每一项都打最高分,没有做到实事求是,评价时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谈优点,不谈缺点,没有做到一分为二、客观公正。

今后工作中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教育,使参与测评与考察者能够切实敞开心扉,认识到对再优秀的领导也要一分为二的看待,评价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帮助上级领导全面准确的掌握科所长的情况,以便今后局领导对科所长有针对性的给予帮助指导、调整使用。

(二)竞争上岗工作中演讲答辩的力度还需加强

从我局的竞争上岗看,演讲答辩阶段总时间为20分钟,其中演讲时间为5分钟,答辩时间为15分钟,由于演讲内容已经有些格式化,雷同的东西较多,不能更多地考察选手,所以答辩的作用就显现得更加重要。我局此次答辩时评委共准备了四套题,每套含四道题目,大部分选手只用了12分钟就将本套题回答完毕,答辩总体效果还可以,但并未充分达到预期的目的。今后再开展这类活动,可以采取下列改进措施,一是可以考虑增加答辩的时间,增多答辩题目,题目类型多样化,以便于更全面地考察选手能力。二是可以考虑改变出题的形式,从使用规定好的套题变为现场抽题,从评委提问转变到现场群众参与提问,从问答式转变为现场模拟式。

(三)双向选择中政工科室被选率不高的问题应引起重视

税务机关,税收业务性很强,多数年轻的干部在选择岗位时首选的是税收业务岗位,愿意到业务科室或税务所,不愿意到办公室、人教科、行政科、监察科、党团办等部门,而实际工作中,这些部门因为是综合部门,往往又需要综合素质较高的干部,这样造成了一边是没人愿意来政工科室,一边是愿意来的又难以胜任,干部们不愿来的原因主要是政工科室工作内容相对枯燥、乏味、工作岗位栓人,转岗的面不如从事业务工作宽。所以为保证正常工作,双向选择中这些科室的人员定岗有时需要组织来协调确定。

针对此问题,今后工作中要想方设法减少干部们在政工科室工作的顾虑,一是要从局领导的层次就开始转变重税收、轻政工的观念,为政工科室人员提供更多的有利条件和发展空间;二是要加大轮岗的力度,对全局干部适时地进行轮岗,注重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为政工科室人员学习业务创造条件,使税收业务岗位的人员也能够全面发展。

(四)对科所的考核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2) ■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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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各科所从班子到队伍结构都实现了优化,可以说税收事业迎来了一个新的起点,但没有监督就不会有约束,没有考核就不会有压力,要想切实发挥各科所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全局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必须加大对各科所的考核力度。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应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要建立内部考核机制,二是要建立外部评价机制。对科室的内部考核可以以市局相关处室的考核成绩为主,对税务所的内部考核可以以各机关科室对其考核的成绩为主,对科室的外部评价主要以科室对科室、税务所对科室进行,对税务所的外部评价主要以纳税人的意见为主,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实行了专业化设置的税务所也需建立起一套与其特点相配套的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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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范文2

  《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是对公务员实行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建设,对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治国理政水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都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空白。《公务员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公务员法》的出台有利于健全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制化。

二是必将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公务员法》将十多年来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新成果,特别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吸收了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最新成果,借鉴了国外公务员制度 的有益做法。这既为公务员管理提供了科学合理的管理规范,又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和各级政权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决定着党和国家的管理能力,决定着党的执政水平和国家的管理水平。《公务员法》强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明确了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对公务员的录用、考核、任免、奖惩、培训等做出详细规定,对包括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内的广大公务员依法进行管理。这将有利于保证广大公务员切实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从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的行政能力。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范文3

一、充分

认识《公务员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公务员法》总结了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经验和教训,借鉴了国外公务员制度中的成功经验,将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改革的经验上升为法律,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公务员管理的内容。对于我们基层人事部门审视干部人事制度发展方向、厉行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四化”干部队伍、提高执政水平和效率有着关键的指导意义。

一是为基层人事制度改革指出了明确方向。《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使干部人事工作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有法可依,为公务员管理活动提供了权威性、规范性、稳定性和普遍约束力的基本法,它适应当前从国家到基层的公务员建设、管理、监督的新情况,吸收了许多公务员制度改革经验和做法,在许多方面进行了制度和机制创新,进一步指明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这对于解决我们基层人事制度建设存在的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执行欠力度等一系列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有利于形成科学合理的全方位一体化、规范化的基层公务员管理制度,提高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

二是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提供了科学保障。公务员队伍的水平和能力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水平、国家的管理能力和整体形象,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尤其是建设高素质的基层一线公务员队伍始终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措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繁荣兴旺、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而公务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都必须以制度、机制建设为保证,《公务员法》建立了公开选拔制度、任职试用期制度、部分职位聘任制度等多项公务员管理制度,又从新陈代谢机制、竞争择优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监督约束机制等四方面进行机制建设,克服了因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制度建设滞后等各种因素带来的公务员概念不明确、管理方式陈旧单一、管理制度不健全、权益保障无力度等基层公务员管理方面的困难,有利于形成统一规范、运转协调、充满活力的公务员制度,建设一支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基层公务员队伍。

三是为基层行政运转提供动力支柱。《公务员法》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对包括党政干部在内的各级公务员进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有利于保证广大基层公务员切实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的政绩观,促进基层政府摆脱因循守旧、观念落后、功效不高的束缚,保持勤政廉洁,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切实做好《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工作

法立于上,教弘于下。公务员法是一部原则强、外延广的带有总章程性的法律。作为基层人事部门,我们是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一线堡垒和重要力量,当前的重要任务就是要在中央省市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下,在深刻认识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意义和战略作用的基础上,结合基层公务员队伍现状,用理论指导实践,以学习宣传促进贯彻实施,用高度的思想认识和务实的学习宣传行动打好《公务员法》贯彻实施的第一仗。

一是明确学习任务,制定学习计划,不断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科学性。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人事部门的作用,先学一步,全面、准确、熟练地掌握《公务员法》的具体规定,作好学习表率,同时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公务员特点,提出不同要求,采取不同方法,制定学习方案,加强学习调研,注重培训提高,围绕熟记条文、吃透精神、找出问题、抓好落实等方面进行系统学习思考,确保学习有目标、有方法、出成效。

二是丰富学习形式,创新宣传方法,不断提高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基层单位、干部和群众有着各自的获知方法和规律,在学习宣传中就一定要把握这些规律,结合实际丰富学习形式和内涵,创新方式和方法,全面发动,广泛宣传,用行动带动学习主动,用热情营造学习氛围,用理论促求实际成效。

三是深化学习理解,巩固宣传成果,不断掀起学习的新、取得贯彻的新成效。加强学习宣传《公务员法》的实效性和长效性,用学习成果推进工作实践,用新的实践成果促进更深一步的学习。围绕公务员制度推行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展开调研,确定解决的办法;围绕实施《公务员 法》可能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探讨贯彻落实的措施和对策建议,真正达到学习、巩固、提高的目的,为《公务员法》在我县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三、不断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在做好《公务员法》学习宣传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还应充分发挥组织人事部门作用,做好基层公务员队伍、政策制度的调研、加紧公务员能力建设等工作,为《公务员

法》的明年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一是加紧调研,充分认识公务员队伍基本情况。结合我县经济实际,加紧对分务员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进行梳理总结,对不适应《公务员法》贯彻实施的各项暂时规定办法进行清理,为公务员管理政策减肥。同时加紧对我县公务员队伍建设进行调研,充分科学地认识我县公务员队伍的基本情况,从而有的放矢,提高《公务员法》在我县贯彻的效率。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范文4

广东江门市以不断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制度为突破口,以“大评委制”选人代替“个别伯乐相马”,以追踪式考核解决干部“只考不用”,以全程监管实现干部“激励保障”,探索出了一条适合自身发展实际的全方位选拔和最大化使用干部的新路子。

首先,突破了干部选拔的体制障碍。江门市在干部入口上勇于打破身份、学历、地域、体制内外的界限,以包容的心态广收天下“豪杰”,以常态化的工作方式,每年拿出近三分之一的重要领导岗位进行竞争性选拔,真正选出了组织放心、干部服气、群众满意的干部,形成了群贤毕至、人才辈出的生动局面。

其次,健全了干部任用考核的制度体系。江门市各级组织部门在干部任用、考核、培训、奖惩、监督等各环节都设置了程序化管理规程,既注重创新,更讲究系统设计。他们将考准考实作为识人用人的第一道闸门,努力规范选拔任用提名制度,推行差额选拔制度,并探索多种类、多形式的竞争性选拔,保证进来的干部经得起时间、实践和群众的考验。与此同时,还设计了一整套配套制度,确保“考”是为了“用”,“用”又与“察”紧密结合。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范文5

第二条本意见适用的范围是市级党政机关中层股级领导职务,市机关所属两级局单位的副职参照执行。

第三条提任中层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二年以上;提任副职的,应当在科员岗位工作二年以上。

第四条中层干部在同一单位同一科室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不得超过8年,在审批项目、资金、证照和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重要岗位任正职的,连续任职不得超过5年。

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个别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可以适当延长任职年限。

第五条中层干部任职实行最高年龄限制,凡男满52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中层干部,一律转任非领导职务。其中,担任中层正职满10年,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经组织考察符合条件的,可明确为副科(局)级;担任中层副职满10年,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经组织考察符合条件的,可明确为正股级。上述级别确认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和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第六条中层干部的任职时间,从任免机关颁发任职通知起计算;实行试用期的,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

任职后实际工作未到职到位的,不得计作明确职级任职时间;非个人原因而中途间断任职的,在明确职级时,采取去中间加两头办法计算任职时间。

第七条中层干部应进行有计划的交流,交流方式主要有在本单位内部进行轮换科室岗位的交流,市级机关之间的交流,市机关与镇机关之间的交流。

第八条同一科室中正职和副职均符合交流条件的,先交流正职,待条件成熟时,再交流副职。

第九条凡男年龄在50周岁、女年龄在48周岁以上,并属于必须交流对象的,一般不再跨单位交流,而在本单位内部进行轮岗交流。

第十条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定等次和不称职的,一年内不进行跨单位交流。

第十一条年度综合测评在本机关中层干部中列末位的,要予以诫勉谈话。连续两年年度综合测评在本机关中层干部中列末位的,不进行跨单位交流,但须在本单位内部轮岗交流。

第十二条实施轮岗交流的中层干部应符合拟任职位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单位内部轮岗交流由本单位组织实施,跨单位交流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各单位(部门)应切实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严格执行中层职务管理意见的各项规定。

第十四条中层干部要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或给予降职、免职处理。

第十五条中层干部的任职、交流工作,应严格执行干部工作回避规定。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范文6

一、膨胀———欲拨不能的困惑

我国现行的政府管理体制形成于建国初期至50年代中期。该体制借鉴了原苏联的政权建制模式,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为前提和基础,以部门管理为主要标志和特点。近40年来,我们党和政府为建立和完善一个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灵活高效的党政体制,先后进行过6次机构改革,即1951年以加强中央集权为中心内容的政府机构改革;1956年以扩大地方自为主体的政府机构改革;1960—1964年以收回50年代后期下放的权力,中央精简以事业单位为重点的政府机构改革;1982年以大幅度撤并经济管理部门,并将条件成熟的单位改建为经济实体组织的政府机构改革;1988年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行三定”的政府机构改革以及1992年以政企分开为中心的政府机构改革。六次机构改革,虽然都有一定的成效,却一直未能跳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政府职能放量扩大。这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长期以来,我国党政职能交叉、政企不分,许多本应由党或企业管理的职能被政府所取代,导致政府职能过多,管理过宽,势必相应增设一些机构,从而使机构进一步膨胀。二是由于我国行政管理水平和质量还不高,随着行政主体的地位、影响和权能的不断变化,政府职能被不断地进行简单的切割划分和调剂配置,越切越细,越分越乱,切出来的新”部分越来越多,职能越来越被人为放大,对设立新机构、增加新人员以便加强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于是不可避免地陷入一种恶性循环。三是二十世纪,政府已经渗透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根据瓦格纳法则,在由农业和自给自足的社会向现代化、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社会过渡时期,许多原来由家庭或私人供给的货物和服务转而由国家和政府来供给,因而产生了对政府绩效更大的需求,并且不断增长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也要求政府进行辅投资。我国自建国以来就处在瓦格纳法则所论述的社会过渡时期。加上一直受苏联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政府的职能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本该由市场取代政府的职能也基本被政府担负了。综合经济管理职能、社会工作职能、行业管理职能等等全部集中在政府部门。政府职能的扩展必然带来机构的膨胀。因为政府职能的实现靠政府机构来完成,政府机构是实现政府职能的主体,依职能而设,随职能的变化而变化。因此,政府职能的扩张是导致机构膨胀的直接的、主要的原因。要转变这种状况,就必须科学界定好政府职能,该归位的要归位,该释放的要释放,既不能把政府办成一个万花筒”式的组织,也不能使政府出现职能空位。当前要重点理顺好以下两种关系,即按照党政职能分开的原则,理顺党的工作机构和政府机构的关系;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理顺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