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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范文1
【关键词】总承包模式,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6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模式是指工程委托人将设计与施工全部委托给一家公司来完成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改革开放以后,在政府主管部门政策推动之下,我国建筑业在工程项目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大胆的探索和实践,许多企业在实践中不断改革创新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模式和具体管理方法。
二、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项目管理探讨
1.选择合格的项目经理
项目的成败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项目经理的工作是否合格, 这种依赖关系和项目经理在项目中担当的职责有关, 强矩阵的项目经理担当的职责最大, 依赖性最大, 弱矩阵的项目经理担当的职责最小, 依赖性最小。不管哪种矩阵组织, 项目经理都需要接收和大量的信息, 同时要对横跨多个职能线的活动进行协调和整合。这就要求工程的项目经理首先需要具备较强的沟通和人际交往能力,这样的能力具体表现为: 向高层管理者汇报项目进展及存在问题; 和部门经理协调跨部门的冲突; 和项目成员了解项目信息, 解决项目内部问题; 向业主、监理汇报项目的实际状态, 并最大程度的为项目争取利益。
其次, 总承包模式下的项目经理需要具备较强的逻辑能力,并且看问题能从全局的角度出发,有大局观。站在项目的角度上甚至于某些时候在公司的角度上去考虑问题: 定义项目的完整工作范围, 并按照合理的顺序制定计划, 在问题产生时, 分析给项目工作所带来的影响。另外, 他还必须对公司和工程的流程比较熟悉, 对所使用的技术有一定的了解。而实际上后两者都是为更好的进行沟通、协调而服务的。
2. 项目工程管理中的成本管理措施
(一)在工程投标阶段的成本投标阶段的成本管理工作主要是通过编制施工预算为最终确定投标报价提供依据。预算成本的计算为企业投标提供了可靠的依据,既避免了以过低价格中标,又有利于在竞争中取胜,为企业取得合理赢利奠定了基础。
(二)一是必须要招聘全职的负责合同的管理人员,这些人员应该十分精通经济合同方面的法规以及项目方面的相关规定;二是要不断提高负责经济合同管理的人员的责任心;三是;企业要制作相对固定并且符合标准的经济合同的文本。通过签订合同,从而就可以明确项目工程的施工方与 监理方以及公司总部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双方就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各自履行其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这样就可以确保工程项目按照预定的工期完成。
(三)机械使用费的控制:需要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切实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提高完好率;对于按完成工作量结算的外部设备,要做好原始记录,提高利用率,促使其满负荷运转,对确需租用外部机械的,要做好工序衔接。材料费控制:材料费控制分为价格和数量两个方面。直接从厂家进货,减少中间环节,节约材料差价。通过货比三家把价格降下来,要把好进货关,对用量较大的材料应采取招标的办法。
3. 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措施
(一)项目质量目标
目质量目标是项目质量方面所追求的目的。项目质量目标为工程参建各方提供在质量方面关注的焦点,同时,质量目标可以帮助总承包商有目的地、合理地分配和利用资源,以达到质量策划的结果。因而工程项目首先应按照企业质量方针,根据顾客和相关方的要求,以切实可行、指标先进、可度量为原则,确定明确的项目质量目标。科学合理的质量目标会引领项目实现持续改进,减少质量损失,降低质量成本,有效地实现项目质量控制。严格原材料和各种工程构件,配件的入场机制,对各种质量不达标,不合格的原材料,构件,配件,不准进入施工环节。比如,在水泥和钢筋的入场时候,要对合格证做出细致鉴定,并要在专业的实验室进行质量检测,质量合格才可以投入工程施工。
(二)健全项目组积机构。
健全的组织机构是项目顺利实施的组织保证。总承包项目组织机构,应强化项目矩阵式管理模式,理顺总部和项目部的关系,理顺和业主/监理、分包商的关系,使企业总部与项目部、项目部与项目各参建方质量职责定位清晰,质量职能设置全面。同时,为保证质量监督有效,项目QA/QC组织独立于项目组织,项目QA/QC经理可以直接向企业领导汇报项目的质量情况。
(三)在进行项目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要结合项目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根据不同施工环节的施工特点,在遵守施工合同要求的基础上,要科学编制各个环节的工程质量控制程序。当一个工程的环节完成施工任务之后,施工单位用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控制程序进行工程质量自检,当施工单位的工程自检达到国家规定质量标准之后,要报请工程的监理单位实施工程质量抽样检查,如果抽检达到了质量标准,则可以实施下一个环节的工程施工。
(四)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必须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施工流程中的各个工序进行严格实时监控,对施工单位施工标准作出监督考察,对不合理施工,违章施工作出及时有效的处理,保证整个工程施工的规范化。加强对原材料质量的监理。加强原材料的质量控制监理是项目工程监理中相当关键的一个环节。监理单位必须全程参与到材料的采购,运输,入库,保管,领用等各个环节,确保原材料质量可以达到国家标准,确保原材的选用符合工程的特点并且节约施工成本及施工工期。比如在装修施工完毕后对室内环境进行一次第三方环境检测,合格后放可交给业主入驻。
(五)精确的工程施工测量是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比如在大型公建项目工程开工前,邀请第三方对现场进行测绘,我方相关的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导线点,中间桩和高程点实施科学有效的测量方式,并多次测量,使得测量结果能够达到闭合的标准,同时,要客观公正的做好记录,减小工程测量的误差,保证工程测量的精确性。
4.项目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一)管生产同时管安全。安全问题是第一问题,同时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并对生产发挥促进和保证作用,因此,安全与生产虽有时会出现矛盾,但从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目的,表现出高度的一致和安全的统一;
(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实做好工程施工中安全工作,预防各项危险事故的发生。
(三)工程施工中坚持动态管理。安全涉及到生产的方方面面,涉及到从开工到竣工交付的全部生产过程,涉及到全部的生产时间.涉及到一切变化着的生产因素。因此生产活动中坚持全员、全进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安全管理;
三、结束语
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虽然存在一些现实性的问题,但其前景是非常广阔的,我公司将其应用于公建建设领域,更好的为业主免去所有待办事项,直接交钥匙入驻。这些工程项目以设计为主导、投资额巨大、技术复杂、管理难度大等特点。通过对规划局信息中心综合楼、测绘院改造、总医院老干部保健院装修改造等工程的参建实施,我们清楚地意识到工程总承包市场将是一个规模大、具有很强吸引力的市场,因此我们在实践中必须不断改进管理模式和具体管理方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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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范文2
关键词:设计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际联合研究院处于广东顺德,该项目的建设更好地提升了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国际交流与国际合作,对当地的就业、教育、文化等均产生积极的正面影响。广东顺德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际联合研究院(简称“顺德国际联合研究院”)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0000 m2,规划总建筑面积为41460 m2,项目建设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是指将项目的设计与施工的全部工作发包给一家符合资质条件的总承包企业,由该承包企业同时完成设计与施工工作,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负总责。
1设计施工总承包的特点
1.1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优点
①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是一种简约的工程项目建设模式,即由承包商为业主提供包括项目设计、施工安装直到竣工移交给业主的全过程服务。采用此模式,在工程项目确定之后,业主只需选定负责项目的设计施工的实体总承包商,该总承包商对设计施工及项目完工后试运行全部负责。
② 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业主在完成项目前期的策划、立项工作后,可以把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委托给一家具有设计施工总承包资质能力的承包商完成该项目,从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摆脱了繁重的管理协调工作。
③ 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从无合同关系的双方转化成一个以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为统一目的的共同体――总承包商,设计与施工的有机结合,将大大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
④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一般采用总价包干合同,在确定项目规模、功能、标准后,业主可得到项目可控的成本保证。
⑤设计施工总承包应以设计为龙头,可充分发挥设计在工程建设的主导作用,使总承包具有更大的优势,因为设计贯穿了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是工程建设的灵魂。
⑥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设计与施工自然的结合,避免出现责任不清晰,互相推诿的问题。工程公司负责工程实施过程,将设计、施工、专业分包统一管理协调,减少了管理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1.2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缺点
①业主对最终的设计和细节的控制能力较低。②总承包商的设计对工程造价有很大影响。因此,总承包商承担的风险更大。③建成后工程的功能状况与业主和总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具体要求有很重要的关系。
2总承包商的管理
2.1招投标阶段的风险对应
对于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总承包商需要比传统的承包模式承担更大范围的风险责任。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一般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对于地质情况不明、工程量不易准确确定的工程,签署固定总价合同,总承包商面临的风险更大。因此,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如果双方明确约定出现不良地质情况或未预计到的场地条件等风险由总承包商承担,总承包商应争取充足的时间和机会尽可能详细的对相关资料进行研究分析后再进行报价,并将此风险在报价中体现出来。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就风险的分配进行平衡是最好不过的。一方面业主可以按较低价格签订合同,仅在最终实际发生特殊的非正常风险情况下,才增加进一步费用,另一方面总承包商避免了对此类难以估计的风险进行估价。
2.2合同履行阶段总承包商的项目管理
由于顺德国际联合研究院项目建设总面积大,为了更好的进行项目的建设,工程建设中心设立了项目经理部对项目进行管理,并在设下了多个项目分部组织施工,实行两级管理模式。项目经理部还组织各职能科室编制了项目《管理手册》,通过建章立制、明确工作流程规范对该项目的管理。
①设计技术管理。在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设计与施工间的协调显得特别重要。在联合体这种模式下,为充分体现 “设计服务施工,施工完善设计” 的理念,真正起到动态设计、动态施工,通过设计优化对前期的设计进行完善,为企业创造更大的效益。项目经理部下设了设计技术科,专门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先后进行多次优化设计。通过设计技术科与设计单位联系优化变更设计,满足实际地形及施工需要,此方法解决重大问题时间较长,对施工有一定影响。在以后同类项目中可通过设常驻设计代表解决设计变更优化的问题。
②质量管理。根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应给予总承包商充分的自由,只要最终结果能够满足业主规定的功能标准即可。因而业主对总承包商的工作只应进行有限的控制,一般不应进行干预。当然业主希望了解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进度计划能否实现等关键问题,这就要求总承包商定期向业主提交有关的书面材料。对于总承包项目,一定要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有一套严格的内控体系,务必做到让业主放心,才可能真正建成精品项目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③进度管理。对于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除了确定的合同价格之外,还明确规定了工程的完工时间。总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是充分考虑了工期因素的。工程的按期完工是总承包商能否实现既定效益目标的重要保障。
④成本管理。为控制施工成本,项目经理部下设了预算合约科,对下属的多个分部核定了施工费用,签订了施工任务令。但由于施工过程中设计优化较多,工程量不断变化,导致该施工任务令成了一纸空文,且签订任务令后,各分部为了争取自身经济效益,有时甚至牺牲了工程质量。在以后项目中,可采取只核定各分部间接费用,通过合同审核的方式来控制各分部作业单价,从而控制工程直接费。在工程结束后,根据各分部签订的合同进行最终工程费用的核算。
⑤安全管理。项目经理部下设了安全环保科,通过安全费用专项审核、每月2次的安全巡查、安全专项奖罚等措施,很好的保证了安全投入的到位和各分部对安全工作的重视。
3设计施工总承包商的职责要求
作为设计施工总承包商,是项目中至关重要的角色,总承包商应具备完成工程项目的技术、管理、实施、控制的所有能力。
①总承包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由于总承包商在项目工作中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的全过程,在传统建设模式中的设计与施工是不同的责任主体,设计、施工有互相检查、验证的作用,而设计施工总承包中的设计、施工为一个责任主体,因此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取得建设方的信任,如果缺乏长期良好的企业信誉,将失去成为设计施工总承包商的基础。
②总承包商应具有丰富的建设项目专业知识和经验。工程总承包商要完成从项目设计到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工作,必须对项目中每一个环节的技术要求、技术标准有充分的了解,才能高效率的完成符合建设方要求的合格工程。
③总承包商在工程各阶段应充分与业主沟通,及时理解业主的变更意见,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工程符合业主要求。
④设计施工总承包商应具有一定资金周转能力。虽然设计施工总承包不同于BT建设模式,需要具有强大融资的能力,但仍应具有顺利完成项目的资金周转的能力。
4总结
顺德国际联合研究院项目经过一年的紧张施工,整个工程进展顺利。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对该项目的建设有明显的优势,对设计、投资、管理、工期等方面均有较大的收益。因此,设计施工总承包模 式可以为参与项目的各方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在建筑工程中具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具有推广意义。
参考文献:
[1]于洪亭,于萍.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高速公路的利与弊[J].商品与质量,2011.1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范文3
关键词:EPC总承包模式;项目管理;设计;采购;施工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总承包模式是近年来国际上较为流行的项目管理模式,即设计、采购、施工合同,是包括了设计、采购、施工、安装与调试以及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从EPC模式的本质来讲,其诞生是顺应业主的需求,是一种需求模式。在传统的模式中,设计、采购、施工之间的协调是最突出的矛盾,尤其对于投资额巨大、技术密集的电力工程项目,协调与配合的矛盾愈加突出。于是业主渐渐将EPC三者合在一起,即选择EPC总承包/交钥匙模式将单一的责任转给总承包商,可以显著减少工程项目成本、大幅度缩短项目工期、减少投资风险、在早期即可得到收益。目前,国内以EPC总承包模式建设的电力工程项目尚处于试点阶段,适应国内实际情况的总承包管理模式需要深入探索和研究。为此,文章就电力工程EPC总承包模式下的项目管理进行探讨。
1 EPC项目管理模式
EPC模式项目建设参与方为:设计院(Engineering,E)、设备材料采购单位(Procurement,P)、施工单位(Construction,C)、试运行单位(Test,T)和设备材料供货商(Vender,V)。在EPC总承包模式下,一般由业主、业主代表(咨询工程师、监理、建筑师)、争议裁决委员会、总承包商、设计院、设备材料商、施工单位、试运行等有关方共同参与项目,总承包商是产业链的核心,也是项目管理的核心。
2传统项目管理模式
在传统模式中,业主本身具有项目管理、设备材料采购、试运行职能。该模式下,一般由业主、业主代表(咨询工程师、监理、建筑师)、设计院、设备材料供应商、施工单位等单位共同参与项目建设,业主是产业链的核心,也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因此,业主单位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项目管理,协调项目相关单位,这样导致业主单位的管理压力非常大。此外,项目建成后大量的管理人员无法安置,转换其他岗位需要时间和专业培训,这样导致建设管理部门人员流动频繁,队伍不稳定,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很难精进,最终业主项目管理水平降低。
3两种模式项目管理对比分析
两种模式下的项目管理要素对比见表1,可以看出EPC模式优势明显。
表1两种模式下项目管理要素对比
针对EPC模式的主要优势分析如下:
(1)组织机构规模精简。EPC模式下,总承包商承担了项目管理的绝大多数工作,业主单位可以避免项目部组织结构臃肿、职责繁多,能最大限度地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可以减少岗位人员设置。
(2)招标模式符合实际。由于EPC项目对总承包商的项目管理水平要求很高,符合要求的潜在承包商数量少。为了避免公开招标所带来的口径大、招标周期长、废标、流标等现象,保证合格的潜在承包商能成功中标,EPC项目经常采用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招标方式。
(3)充分发挥设计主导作用。设计处于工程建设产业链的龙头地位,总承包商与设计单位属于同一利益主体,决定了设计单位优化设计的积极性高。
(4)各环节高效配合。设计、采购、施工等环节中,设计院、采购部门、供应商、施工单位紧密配合,实现了设计优化;通过设计与采购环节融合,减少了采购时间;施工环节中各方注重现场实体工程的施工及配合,杜绝了推诿、拖延等常见现象,提高了工程质量、安全性,缩短了整体工期,降低了工程造价。
4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管理
目前,输变电工程EPC项目的实施阶段项目管理着重于中标签署合同后的各环节及各管理要素。其中,主要环节包括: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送电试运行、工程保修等。项目管理控制的主要管理要素包括:安全、质量、进度、费用、现场、合同、资料、风险等方面。因此,项目管理的核心就是在各环节中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及计划目标控制好各项管理要素。
4.1设计管理
目前,国内输变电工程设计大多数按照两阶段进行,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鉴于总承包设计管理还没有成熟和较为统一的流程,现以初步设计为例,提出流程如图1所示。
图1初步设计参考主流程
图1界定了包含业主在内的各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的工作界面及工作程序,不涉及各单位的内部环节。初步设计决定了设计方案的选择和工程概算的金额,方案和概算一经审定,主设备的技术参数就不能随意更改,审定的概算金额也决定了工程造价的上限,总承包商在该阶段承担了很大风险。因此,总承包商在设计及评审阶段要充分与业主单位沟通工程设计要求,各方协商达成共识,并形成经各方签字确认的会议纪要、备忘录等书面材料,作为设计院的重要设计依据。以上措施一方面可以避免业主无理增加要求或提高标准;另一方面也限制承包商无故推诿或降低设计标准,从根源上减少后续设计变更、避免工程造价超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可以参考以上流程,严格按照审定的初步设计为依据,避免或减少扯皮现象发生。但施工图设计阶段,总承包需要融入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建议及意见,发挥三方协同互补的优势。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设备供货商不仅要提供设备本体的技术参数、设备图样等技术资料,同时,更要参与系统设计、辅助设备的选型、不同厂家设备的接口设计。对工程占地面积少、空间要求严格的特殊项目,关键是整合一次、二次设备,优化设计,减少不合理的冗余空间。所有设备图样及相关技术参数,严格履行供应商、设计院双方签字确认和总承包方审批的流程,避免或减少发生责任不清、内部互相推诿,确保设备技术标准满足合同要求及造价不超出概算。
(2)施工单位要对施工图深入分析,结合施工经验及现场实际情况对图样、资料进行可施工性论证。重点参与总平面布置、变电站内道路布局,确保大型设备及施工用吊车等能够顺利进场,保证施工作业面距离及吊车停靠位置。
4.2采购管理
采购管理涉及招标、签合同、重要设备监造、催交、出厂验收、设备运输、到场检验、施工及运行中的现场技术服务等环节。大型设备的采购管理影响整个工程的工期及造价,关系到工程设计及施工阶段的质量。
采购环节的主要控制指标有质量、进度、造价。以下就采购阶段采购形式、签合同、设备运输、现场技术服务等重要影响因素做重点阐述。
(1)采购形式的选择及质量控制要点。设备材料的采购要以国家招投标法为依据,选择合法合规的采购形式,兼顾工程对设备材料的需求计划。设备材料质量是工程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和关键。
(2)签署合同。签署合同要重点明确合同供应范围、质量标准、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进度保证、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风险分担界面。在履行合同阶段,以上几方面是约束供需双方的重要法律文件和履约依据,一方面,可以有效避免供应商随意降低供货标准、供货延迟、技术服务推诿、扯皮;另一方面,约束总承包商或业主单位及时并足额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等工程款。
(3)大型设备的运输管理。目前,国内的特高压输变电工程所配套的变压器、电抗器等大型特重设备运输难度大,设备出厂运抵施工现场沿途的公路或桥梁经常需要加固、加强,个别路径甚至需要新建道路及桥梁,需要协调公路或桥梁单位、政府部门、当地居民等,协调难度大、时间难于准确预测。
(4)现场技术服务。变电站工程中设备种类多、设备间接口复杂、施工现场需要供应商高质量配合工程实体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经调查分析,不同厂家的现场技术服务水平差距很大,直接影响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三个方面。因此,需要通过资格审查、细化合同条款、甚至是降低供应商等级等手段约束供应商提高现场技术服务水平。
4.3施工管理
总承包项目施工管理不局限于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泛指施工阶段对总承包项目部所属职能部门及各单位的管理。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款支付。由于大多数施工单位垫资施工的能力有限,延后支付工程款会增加施工单位的现金流压力,导致对施工单位的管控能力降低、施工积极性降低、施工单位材料采购能力降低,施工单位被动减少施工投入,将会直接影响到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指标的实现。
(2)进度计划安排及实施。施工是检验设计及设备材料质量的重要阶段,施工阶段需要设计、设备材料供应商充分配合施工单位,以施工里程碑计划为依据,合理安排设计、设备材料供货进度及交叉配合节点。设备材料供应进度一方面要满足施工需求;另一方面要考虑减少施工单位的现场仓储保管压力,合理安排设备材料进场时间。
(3)协调管理。该阶段总承包商管控的核心以施工现场工程管理为基准,重点加强设计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与施工单位的配合,设计出图进度要能够满足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要及时得到响应及处理。
(4)技术支持。对于大型重点工程,除施工单位自身的施工技术保障外,设计单位要派长驻工地代表、设备材料供应商要派技术服务联络人员或技术服务人员,全方位保障施工有技术支持。
5结语
综上所述,EPC总承包模式可以显著减少工程项目成本、大幅度缩短项目工期、减少投资风险,但该项目管理模式在电力工程中的应用并不长,国内总承包项目缺少市场培育,政府监管政策及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所提出的流程及方法在实践中需要根据以上因素的变化而进行相应地调整。
参考文献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范文4
关键词: 工程项目;施工企业;管理模式
一、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项目管理的现状
作为劳动密集型的建筑施工企业,尤其是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往往实行“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作业队”的四级管理模式(集团公司为五级管理),管理机构庞杂、管理层次重复、管理职能交叉,项目经理部作为一级核算组织,相对“固化”,责、权、利关系的不明确,严重制约了施工项目管理工作的规范运作,本该归属于项目部的各项职能,经过公司(或集团公司)、分公司的层层“过滤”,到项目经理时已所剩无几,致使项目经理及其他项目部人员难以开展正常的工程管理;项目成本核算的界定模糊和管理滞后,极易造成施工项目的“前盈后亏”或“明盈暗亏”,从而最终导致企业整体亏损;绩效考核工作的缺位或不到位,造成了“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大锅饭现象,项目部人员缺乏责任感和危机感,工作能动性差,极易造成项目利润流失,甚至“项目腐败”。
二、“直属项目经理部”的性质和管理模式
按照国标(GB/T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经理部定义为“由项目经理在企业的支持下组建并领导、进行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特别是集团化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其项目经理都由各分公司自行选派,项目部人员的组成,也多由所在单位直接指定配备,项目部及项目经理对分公司负责。而直属项目经理部的项目经理则是由总公司(或集团公司)招聘或选派,由总公司向其下达“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项目部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对所承接项目的成本核算、财务管理以及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负全部的责任,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是人事管理自。项目部有权自主决定其管理班子的配备,项目经理可以在公司内部人才市场自行选聘所需的各类经济技术人员,并与其签定聘用协议;项目经理有权对项目部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奖惩,对聘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依据聘用协议的有关约定予以解聘。
二是作业队伍选择自。项目部承接施工项目后,可以在公司内部劳务市场,采用招标方式择优自主选择作业队伍。作业队伍选定后,必须先签定用工协议,后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对不能满足项目要求的,项目部有权依据有关约定予以清退。
三是项目资金使用自。各项目部都在公司内部银行设立独立的资金帐户,在保证按“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有关约定完成各项上缴费用的前提下,项目部对其帐户下的工程款拥有完全的自主使用权,公司不得无故拆借、挪用和截留,对确需拆借的,必须通过协商方式,事先征得项目部同意。
四是项目经营自。在公司授权范围内,项目都有权与业主及有关单位部门洽谈施工合同及设计变更、工期顺延、工程索赔等相关事宜;按照《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项目部拥有承建项目的施工生产指挥权、技术质量管理权、施工进度控制权、建筑材料采购权以及项目成本核算等权力;项目部有权自主决定完成各项承包指标后施工项目剩余利润的分配和本项目部成员的薪酬及奖励办法。
三、围绕“直属项目经理部”管理模式,施工企业应采取的改革措施
施工企业要想保证“直属项目经理部管理模式”的有效施行,就必须在企业内部的基础管理工作中,围绕这种管理模式,大力推行一系列相关的配套改革措施,概括起来就是“三个市场、一个中心、一个考核”。
“三个市场”。即一是“人才市场”。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尤其是大中型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各类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均隶属各自单位,由于人员和施工任务在各单位之间分布的不平衡,造成了有的单位因施工任务较多却缺少技术人员,而有的单位因为施工任务短缺人员闲置的局面,既不利于企业施工生产的规范管理,又造成了人力资源的浪费,甚至流失。施工企业可以模拟社会人才市场的运行机制,所有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均进入内部人才市场,其人事关系一律上收到总公司或集团公司,各项目部需用人员时,一律到人才市场招聘。企业内部人才市场的建立,可以彻底改变企业各单位之间人才不均衡、工程项目数量与管理人员数量不协调的现状,打破人才条块分割状况,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这是企业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举措。同时,也是“直属项目经理部管理模式”得以实施的前提,它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直属项目部人员“来”的渠道和“退”的去路,否则,项目部的人员难以保障,工程竣工项目部解体后有关人员又没有归处;二是“劳务市场”。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施工企业都在千方百计降低工程成本,精简机构和人员,实行前方和后方、管理层和作业层的分离,即“两层分离”,绝大多数施工企业已经尽量少招甚至不招工人(特殊工种除外),企业自有作业队伍日渐萎缩,工程项目的劳务作业越来越多地依靠外部分包商来承担。在新的形势下,施工企业要积极转变传统的管理思路,实行自有队伍“市场化”、外协队伍“员工化”的管理模式,选择一些与之合作时间较长、实力强、业绩好、信誉高的分包商,与自有队伍一并纳入企业的管理序列,成立企业内部劳务市场,把两者放在同一个平台上,公平竞争。各项目部需用劳务时,一律采用招标方式,到劳务市场择优自主选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自有队伍)。为保证劳务市场的公平和高效,企业要对劳务市场实行动态管理,随时吸纳好的作业队伍进入市场,同时,对信誉较差不能满足有关要求的,无论是自有队伍,还是外协队伍,一律清除出市场;三是“资金市场”,即企业“内部银行”。资金是一个企业得以正常运转的“血液”,针对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接的施工项目点多面广,部分工程项目资金短缺甚至垫资施工的形势,施工企业可以借鉴社会商业银行的运营模式,成立企业自己的“内部银行”,组建资金市场。各项目部都要在“内部银行”开立专门帐户,项目部对其帐户下的工程款拥有自主使用权。在日常管理中,要正确摆布好“收”与“放”、“堵”与“疏”之间的关系,“收”就是要求各项目部所收取的工程款必须统一收到总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帐户,决不允许项目部私立帐户,私自收款、转款,“放”就是指工程款的使用要切实下放到项目部,总公司(或集团公司)不得无故干涉,“堵”就是采取必要的惩戒措施,堵塞漏洞,防止资金“体外循环”,“疏”就是对项目部短期资金确有困难的,总公司(或集团公司)可以利用自身资本、管理优势,通过内部拆借、贷款等方式,为其疏通渠道,筹措资金,帮其度过难关。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范文5
【关键词】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
1.EPC总承包模式概要
EPC总承包模式以单个总承包企业为主体,将建筑工程的设计环节、采购环节以及施工环节全部交由总承包企业负责,而总承包企业必须以工程合同为依据,严格控制工程建造工期及工程造价,并保障工程质量,从而满足业主需求。
在EPC总承包模式下,业主能够通过相关合同对工程各环节进行约束,包括工程材料供应商资质、工程开工时间及工期、人员调配等,所以能够更好的监控整个工程环节。在这种模式下,即使业主对建筑工程相关环节不够熟悉,总承包企业也能够较好帮助业主了解相关知识,从而有效减轻业主的负担,帮助业主更好的监控工程建设环节。
2.EPC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项目管理
2.1做好设计环节管理
在EPC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项目具体实施中,设计环节是比较关键的一个方面,也是需要重点把关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具体到设计环节中的管理工作来看,其需要重点关注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2.1.1明确设计管理职责。由专业的设计项目经理负总责,在整个的设计过程中合理的调动设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有效地设计,进而确保设计工作团队分工的落实;
2.1.2明确设计目标。要在进行具体设计工作之前切实保障相应的设计目标得到较好的明确,从而更好地提升设计效果,促使其满足于工程项目的各项需求。
2.1.3做好设计限额管理。EPC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项目设计工作还需要重点从限额方面进行严格的控制和把关,目的是保障工程项目的经济性得到较好的控制。一旦出现超预算问题,则需要进行恰当的设计方案修改;
2.1.4加强设计图纸的审核。为了提升具体的设计实效性,还需要重点从设计图纸的审核入手进行严格的把关,要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进行全面的审核,才能够较好的完成由设计环节到施工环节的有序过渡,避免出现任何的遗留问题。
2.2做好采购环节管理
2.2.1明确采购环节管理内容。在EPC总承包模式下的采购环节管理主要涉及到了分包以及具体物资的采购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都需要得到较好的控制和把关;
2.2.2规范招投标流程。对于采购环节的全面管理和控制,首先就需要严格把关分包工作,主要是围绕着招、投标工作的执行进行控制,切实保障招、投标的规范性和标准化,确保所选择的施工单位能够承担起相对应的施工建设责任。
2.2.3做好施工物资的采购管理。物资采购的全面管理和控制主要就是在确保施工材料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压缩价格,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高效实施。当然,对于各类物资的数量及其采购、入场时间进行严格的控制和把关同样是极为重要的一个管理要点所在。
2.3做好实施阶段管理
当项目进入到执行阶段的管理控制,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应特别注重并落实如下重要事项:
2.3.1目标管理: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应该以实现项目的预期目标为依据,避免目标不明确的现象。制定项目目标后,工程总承包项目部经过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实施部门及人员,并应将项目目标通报给所有项目人员。
2.3.2计划管理:项目计划是项目实施的关键和基础,对于项目成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可以指导项目实施、进行项目控制、成本控制、激励项目团队。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中,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人员都应该特别坚持和重视项目的计划管理。
2.3.3组织管理:项目角色和职责在项目管理中必须事先明确,为了让每项工作顺利进行,必须将每项工作分配到具体的部门(或个人),明确不同的部门(或个人)在这项工作中的职责,而且每项工作只能有唯一的部门(或负责人)。在项目实施前期应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人员配备管理计划,做到合理地分配人力资源,节约项目成本,提高项目运行效率。
2.3.4过程控制:科学安排设计、采购、施工进度,合理衔接交叉,有效使用项目资源,确保项目能够按期完成,并降低项目成本。通过项目管理中的工作分解结构、网络图和关键路径、资源平衡、资源优化等一系列项目管理方法和技术的使用。如认真审核设计图纸,了解设计图纸的设计意图和技术要求;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确保能够实现设计意图和技术要求;正确分析设计变更的目的,确保设计变更有利于工程施工的合理性、安全度和可靠性。合理安排各项工作,确保设计目标、采购目标、施工目标的统一性。
2.3.5沟通和协调:良好沟通和协调是保证组织目标顺利实现的关键因素。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从事不同的技术专业或管理岗位,常常来自不同企业或部门、有着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程度加大了项目实施中沟通和协调的困难,因此此项工作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2.3.6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的公开公正: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时,应特别注意根据制定的绩效考核标准和激励的原则,在项目实施中,对勘察设计、采购供应、施工等环节必须纳入考核机制,针对不同人员的劳动强度、个人能力、工作态度、专业知识等进行综合评比,做到公正公开透明,不能有任何的偏袒或轻视。对于不合格或者不适合某岗位的人员要坚决清退。充分激发和调动项目员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2.3.7重视项目总结和项目积累:总结应该包括技术经验总结、管理经验总结、人员评价等。技术经验、管理经验是进一步提高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水平、加强项目管控的宝贵财富,应针对项目人员的能力和特点在工程的各个阶段都要实行专人进行整理和总结,最终这些成果实现共享。
3.结语
基于EPC总承包模式自身的特性,总承包企业须对建筑工程的工程设计环节、工程采购环节、工程施工环节进行全权负责。为了更好地保障工程质量,确保每个环节都能符合合同要求,总承包企业必须对各项目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排除一切不利因素,加强对各环节质量的审核,这样才能更好满足业主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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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范文6
1. FIDIC合同条款中D-B模式与EPC模式风险分担的差异
1.1 在FIDIC合同条款中,阐述D-B模式的是黄皮书《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阐述EPC模式的是银皮书《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该两种模式大致相近,其中最主要的差异在于承发包双方风险分担的方式不同。按17.3款的规定,雇主在D-B模式中比在EPC模式中多承担的风险为:
1.1.1 雇主使用或占用永久工程之任何部分,除非合同可能如此规定;
1.1.2 由雇主人员或雇主对其负责的其他人员提供的工程任何部分的设计(如果有);
1.1.3 不可预见的,或不能合理预期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已采取适当预防措施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1.2 正是因为承发包双方承担的风险不一样,FIDIC建议,有如下情况之一的,应采用D-B模式,不采用EPC模式:
1.2.1 如果投标人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资料,以仔细研究和核查雇主要求,或进行他们的设计、风险评估和估算;
1.2.2 如果建设内容涉及相当数量的地下工程,或投标人未能调查的区域内的工程;
1.2.3 如果雇主要严密监督或控制承包商的工作,或要审核大部分施工图纸;
1.2.4 如果每次期中付款的款额要经职员或其他中间人确定。
1.3 另说明,D-B模式中雇主的风险与我们熟悉的FIDIC红皮书《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是一样的。在此,如果仅从承发包双方承担的风险看,D-B模式更靠近C模式(施工承包)。
1.4 从本文1.1.3可以看出,FIDIC最主要的划分风险的原则(承包商承担风险的范围以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否合理预见为限)在EPC模式中失效。进一步,结合银皮书中的4.12款和5.2款看,实际上,EPC模式要求承包商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风险。
2. 工程总承包企业的界定
2.1 指导意见对工程总承包的界定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的或若干阶段的承包”。该概念界定存在如下问题:
2.1.1 以工程总承包企业界定工程总承包,难免有概念循环之嫌。
2.1.2 全过程承包自然是工程总承包,若干阶段的承包就未必如此,比如,只承包勘察或设计或采购任务就很难被认定为总承包。
2.2 与总承包概念相对的是分承包。实际上,与FIDIC的银皮书、黄皮书和红皮书相对应的承包都是总承包,三者的共同点是承包方承包了施工。
2.3 建设项目展开的阶段一般为:计划、设计、施工、运转。(此处的计划主要指可行性研究,不包括勘察设计。)从此阶段划分看:
2.3.1 EPC模式承包的阶段包括计划、设计、施工;
2.3.2 D-B模式承包的阶段包括设计、施工;
2.3.3 本文1.3中的C模式(施工承包)仅包括施工。
2.4 应说明,总承包概念容易引起的误解是人们喜欢将之等同于建设全过程承包,指导意见亦未能完全避免该误解。若立足于建设全过程,则唯有EPC模式可堪称总承包;若立足于项目的全过程,即考虑2.3中项目的运转,则可能只有BOT及其派生模式可堪称总承包。
2.5 因此,工程总承包的概念宜界定为:承包方受业主委托,按合同约定对项目的诸阶段-计划、设计、施工、运转-之全过程或至少包括施工的若干阶段的承包。除此之外的其他承包可称为阶段或分项承包,但按承包的应有之义,只承担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任务不应属于专项承包。
2.6 与2.5相应,工程总承包企业可界定为:具备相应资质,能对项目的诸阶段-计划、设计、施工、运转-之全过程或至少包括施工的若干阶段进行承包的企业。
2.7 2.5中对工程总承包的界定与指导意见有所不同,按指导意见,不包含施工的承包,比如设计-采购(E-P),也属于工程总承包之列。但是,这种不同不应该影响到工程总承包企业的界定(请参见本文4.2.2)。
3. 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界定
3.1 指导意见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界定为:“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的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的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该概念界定存在的问题如下:
3.1.1 与2.1.1相似的问题;
3.1.2 “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的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并不能与指导意见对总承包的界定区别开来,比如,承担项目的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任务(指导意见中的项目管理承包PMC),到底是工程项目管理还是总承包?
3.2 在指导意见中,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总承包应是相对的,即工程项目管理总是在代表业主对工程总承包(指导意见中的总承包)进行管理。如果我们不这样理解,按指导意见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界定,则工程项目管理完全可以回到业主自营的时代。另外,指导意见已明确同一企业或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两企业不可同时承担一个工程的项目管理和总承包,-这即说明,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总承包之所以相对,是要力求二者互补。
3.3 明确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总承包系相对互补的关系,则按本文2.5的界定,不论是工程总承包或是专项承包,都可需要项目管理的介入。但是,对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则可能构成例外,即,对于包括可行性研究的EPC模式,需项目管理的介入,应不会有过多的质疑,但对于只承担可行性研究的项目管理服务,是否需要另一项目管理企业介入项目管理,则是值得质疑的。
3.4 考虑到项目管理的目的是受托方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按指导意见的陈述),而控制和管理最原初的依据即是可行性研究,因此,0对只承担可行性研究的项目管理服务,应不需要另一项目管理企业介入项目管理。-FIDIC在本文1.2.3中的建议也即是此理。
3.5 有鉴于此,工程项目管理宜界定为:受托方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的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总承包或专项承包进行管理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3.6 与3.5相应,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可界定为:具备相应资质,可对工程项目的总承包或专项承包进行管理并提供相应服务(包括承担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以及做作为可行性研究之必要结果的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企业。
4. 二企业的比较及市场培育
4.1 对比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
4.1.1 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总承包力求一种相对互补的关系;
4.1.2 工程总承包以施工为主导,工程项目管理以可行性研究为主导;
4.1.3 在总承包EPC模式中,工程总承包与工程项目管理在可行性研究方面可能会有所融合(后者对前者更多的是参与而非管理)。
4.2 4.1中的分析不是绝对的,但是,对于目的是要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而言,以此界分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应是适当的。理由如下:
4.2.1 不具备施工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与不具备可行性研究能力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一样,都缺乏核心竞争能力。
4.2.2 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在一个具体的项目上,可能只侧重一二方面任务的承揽,比如,工程总承包企业可能只进行设计-采购(E-P)承包,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可能也只承担设计和采购管理,但具体的承揽任务的方式不应该影响两企业的界定。在指导意见中,之所以会出现2.1.1和3.1.1中的循环,也是出于此种意识。
4.3 以我国目前的现状看,在项目的诸阶段-计划、设计、施工、运转-中,设计与施工都有实力较雄厚的企业来完成,但计划与运转环节则相对乏力。因此,
4.3.1 加强企业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能力几乎既是行业界所期,也是指导意见的一个侧重。在指导意见中,无论是项目管理服务(PM),还是项目管理承包(PMC),可行性研究都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而指导意见将EPC模式作为工程总承包的第一推荐,也无非是要强调可行性研究。人们易于将工程总承包等同于项目的全过程承包,更像是出于这种行业期待。但是,
4.3.2 以目前的情况,培育发展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以加强企业的可行性研究能力为重点,应无可非议,但不宜急于以行政的力量将EPC模式作为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企业的重点,因为这里不仅涉及到一个资源配置的问题,同时,培育发展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可行性研究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是与EPC模式相适应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得以诞生的前奏。
4.3.3 涉及项目运转环节的总承包,比如BOT,只是在EPC模式的基础上再加一个融资问题(FIDIC出版其银皮书的目的之一就是要适用于BOT项目或类似投资模式下的设计采购施工合同),可与EPC模式的总承包一并考虑,并可以此藉市场需要来促进与EPC模式相适应的总承包企业的发展。
4.4 鉴于4.3的分析,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培育发展适应D-B模式的总承包为宜,这可以通过勘察设计企业或施工企业的改造和重组,或通过二者的结合,得以便捷地实现。-在这一点上,指导意见是十分中肯的。但是,指导意见同时鼓励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发展与工程项目管理相应的能力,还需注意两点:
4.4.1 按指导意见,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承接业务的最大范围是项目管理承包(PMC),因此,即便勘察设计或施工企业具备工程项目管理的能力,它们也更愿意承包设计或施工任务本身。另外,勘察设计或施工企业也不能界承包失败之后再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因为一般而言,后者发生在前者之前。
4.4.2 以4.3.2的分析,如果勘察设计或施工企业还没有发展成为与EPC模式相适应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则其在能否发展具备可行性研究能力方面可能会受到局限。如此,按4.2.1的分析,该企业在工程项目管理上必然缺乏核心竞争能力。
4.5 因此,培育发展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宜通过建筑业中的中介机构,比如咨询公司、监理公司等,经整合而完成。但值得强调的是,在此整合过程中吸收建筑师的加入应系十分必要。
4.6 应说明,指导意见的目的之一,是意欲通过建筑行业结构的调整,以使其更加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本文从FIDIC合同条款中D-B模式与EPC模式风险分担的差异入手,分析界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目的就是要廓清二企业在市场中的定位。但是,一种企业能否发展,还需具备制度层面上的发展空间。以本文对二企业的分析界定,届制度空间充分时,二者之间的相对互补关系即可组合成为国际上通行的各种工程管理和承包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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