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税法课程的建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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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税法课程的建议

对税法课程的建议范文1

关键词:独立学院 税务会计 教学方法改革 教学质量

立学院是我国现代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工作是独立学院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独立学院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税务会计是一门新兴学科,是融税收法规和会计核算为一体的特殊专业会计,是“税务中的会计,会计中的税务”。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社会分工的精细化,税务会计的作用日益突出。企业急需既熟悉会计业务又精通税收法规和涉税会计业务的应用型、复合型知识结构的专业人才。CJ学院只有强化教学环节,深化教学方法改革,教学质量才能提高,教学工作才能取得新的进展。

一、税务会计课程的特点

(一)内容的时效性。近年来,我国的税制建设进入快车道,如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配套法规的陆续颁布实施,“营改增”的大力推进,资源税与车船税的改革,出口退税政策的改进等。与此同时,我国会计制度建设也有不少新的变化,这些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的改革导致税务会计课程教材内容往往滞后于现行最新税收法规,因此税务会计课程时效性很强,必须与时俱进,不断修改与完善课程内容。这就要求CJ学院学生平时应密切关注最新税收热点、关注税收法规的变化。

(二)知识的综合性。我国现行税法条款繁杂,涉及各个行业。税务会计与税法、经济法、税收筹划、财务会计等学科密切联系。税务会计课程打破了传统的税法教材体系,一方面高度概括、归纳了主要的税法条款,突出各税种税额的计算;另一方面又解决了税法教材和会计教材相互脱节,互不相联的问题,将不同情况下税额计算和会计处理紧密连接在一起。税务会计这门课程的教学目标是使学生具备企业涉税会计方面的知识,具有很强的综合性。

(三)实践操作性强。税务会计课程是一门实践操作性很强的课程,是会计人员必备的专业知识。目前,CJ学院已开设的税务会计课程要求学生兼具较高的动手能力和实务操作技能。在现代社会中,大中企业需要更为专业的会计人才,不仅要具备一定的会计、税收理论知识,还应具有较强的会计、税收实际操作能力。许多大中型企业设置了专门人员负责企业税务会计事项,规范的税务会计实践教学能够培养学生的税务会计核算能力。加强税务会计实践教学,可以使毕业生更好更快地适应社会的要求。

二、CJ学院税务会计课程教学中的不足

(一)课时安排不够。CJ学院税务会计课程教材全称为《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是教学内容涵盖范围宽、知识章节多而且非常厚重的一本教材,全书共400多页。教材分两大部分:1―10章为税务会计部分,主要内容包括:税务会计概论、增值税会计、消费税会计、关税会计、出口货物免退税会计、营业税会计、资源税会计、所得税会计、土地增值税会计、其他税会计(如城建税会计,房产税、车船税会计,印花税等小税种会计);11―12章为税务筹划部分,主要内容包括:税务筹划概述(原理与方法)和税务筹划实务(企业组建税务筹划、企业经营的税务筹划及企业投融资的税务筹划)。教学任务繁重,但CJ学院一般只安排32―54学时,课时安排明显不够。上课时,教师没有太多的时间去解释课程所涉及到的税额计算和会计核算等相关知识,更谈不上采用启发式教学等较为先进但费时较多的教学方法,很难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二)课程安排年级不合适。CJ学院税务会计课程近几年来一般都安排在大学四年级的第一学期上课,课程安排年级不合适。原因为:第一,众所周知,大学四年级的学生即将面临毕业,毕业前需到实习单位进行实习,有条件的学生也可直接就业,按照CJ学院的规定,应届毕业生一般是在第一学期的12月就要结束全部的课程并完成科目的考试,这直接影响了本科目的授课时长及课时安排;第二,在大学四年级讲授税务会计课程时,学生之前学习的会计、税法及经济法知识多半已生疏,或是相关政策已有最新的变化,相关知识无法做到很好的衔接,教师授课时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帮助学生复习之前学习的相关知识点,而用在新知识点的时间相对缩短,大大影响了教师授课的教学效果。

(三)教学方法的单一和教学手段的滞后。目前,CJ学院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还不够丰富。大部分教师在税务会计课程教学过程中,仍然以传统的讲解为主,虽然课堂教学中也会使用一些案例,但只是简单地运用税法计算,并不能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并且由于税务会计大量表格示范和计算的特点,使课堂教学中对于教材的依赖性较强,容易给学生“照本宣科”之感,造成课堂气氛的涣散。此外,由于CJ学院相关纳税申报软件的利用水平不高,学生不能很好地从现代技术中受益。

(四)课程实践教学环节重视不够。税务会计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应用型课程。目前CJ学院税务会计课程教学偏重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环节相对薄弱。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生实际操作的时间少;二是专门供学生进行税务会计实训操作的模拟实验室较少;三是税务会计的实训软件较少。虽然CJ学院在人才培养模式上比传统本科院校能够突出实践教学环节,这主要体现为CJ学院在课程设置方面重视实践课程的开设,学生实习实训课程学分占总课程学分的比例明显高于传统本科院校。但CJ学院对于如何构建真正符合社会需要的实践性人才教学模式仍处于探索阶段,实践教学环节重视不够。

三、CJ学院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建议

(一)合理设置相关课程与课时。CJ学院在税务会计的前置课程中,除有关的会计课程外,应明确将税法、经济法科目列入授课任务中,并区别于一般的选修课、通识课,将税法、经济法作为会计专业的主干课程设置,并针对税务会计有关业务的需要,讲解税法中相关经济业务的税种计算。目前,CJ学院税务会计课程是税务会计课程与税收筹划课程合二为一的一门综合性兼实践性很强的课程,由于该教材知识章节及内容太多,建议将该课程分作两学期讲授;或适当增加该课程的课时,建议安排64―72课时为宜。

(二)合理安排课程所在年级。税务会计是时效性、综合性及实践性很强的一门学科,建议将CJ学院税务会计课程安排在大学三年级较为合适,一方面可以增加授课时长,另一方面可以与其他相关科目同步学习,相关知识点可以做到很好的衔接,并且可以利用各门学科之间的关联性,将相关知识点串联起来,相互促进。

(三)丰富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由于税务会计课程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课程内容繁琐、细碎,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CJ学院应对税务会计课程的教学方式进行创新。(1)丰富教学方法。在授课过程中,教师可以引入案例教学法、直观演示教学法、情景教学法、角色扮演法、经典习题评讲以及小组讨论教学等教学模式,全方面多渠道进行教学方式改革,通过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课堂教学思路,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不仅调动了学生的学习兴趣,锻炼了学生沟通、组织能力,更培养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如利用多媒体课件演示教学、校园网络及网站在线实训,也可以在校内的电算化实验室安装财务软件进行仿真实训等。

(四)强化实践教学。

1.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目前,CJ学院会计专业培养目标为:会计专业依照“能力为重,通才+专才”的培养理念,培养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人文精神、科学素质和诚信品质,具有会计、理财、审计、税务、金融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尤其在会计核算方面有所专长,熟悉有关财会法规和业务规范,掌握财会软件和专业外语,能够在一切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从事会计、理财、审计、税务、金融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CJ学院会计专业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学生操作技能的培训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2.注重应用,强化实验课程。CJ学院应突出应用型本科院校的特点。每门主干专业课都应设有相应的模拟实验课,把一般院校开设的“财务会计模拟实验”分为“基础会计模拟实验”“中级财务会计模拟实验”,还应增加有些院校没有开设的“财务管理模拟实验”“管理会计模拟实验”“成本会计模拟实验”等课程以强化实验教学。

3.加强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CJ学院应与企业、税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等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建立会计实习基地,有计划地安排学生到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参观学习、调查和实习,并与财税人员进行座谈,以便发现理论知识与业务实践间的差异。同时,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CJ学院应将税务会计列入学生的毕业实习计划,组织学生到企业实习,亲自动手进行税务筹划,从而使税务会计真正贯穿于学习过程的始终。通过学期实习和毕业实习,使学生能够接触到企业纳税的实际问题,以提高学生认识和解决税收问题的能力,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S

参考文献:

[1]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4,(08).

[2]陈文芳.基于翻转课堂理念的《税务会计》教学模式改革研究[J].商业会计,2015,(05).

对税法课程的建议范文2

(一)总体教学目标的优化。会计知识已成为财税专业学生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从事相关工作的基础工具,在设置总体教学目标时应充分体现会计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重要性,将总体目标设置为: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备财政、税务、会计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熟悉税收政策、税收与会计实务操作,能够在税务、经济管理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从事税务、税收筹划、企业财务等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性人才。

(二)具体教学目标的优化。(1)会计学课程教学目标的优化:各高校财税专业会计学课程的设置方式存在一定差异,但普遍课时量较少,任课老师的授课重点往往在于具体事项的处理,对基本财务理论以及财务报表的讲述不够深入,。结合专业特点以及后续课程的要求,在制定《会计学》的教学目标时,应加强对财务会计基本理论的讲述,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以基本理论为纲提升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2)税法课程教学目标的优化:本课程的前导课程为《会计学》,通过讲授税收法律知识及中国税收体系,使得学生熟悉税收政策,增强学生税收实务的应用能力。(3)税务会计课程教学目标的优化。本课程的前导课程为《会计学》和《税法》,由于财税专业学生《税法》课时量较多而《会计学》课时量相对较少,因此本课程的教学目标应侧重于会计知识的讲述,以本课程作为会计类课程的有效补充,引导学生比较税法和会计准则的异同点,使学生通过学习熟练掌握各类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4)税务稽查课程教学目标的优化:本课程的前导课程为《会计学》、《税法》与《税务会计》。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掌握税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基本方法。

二、税法与会计类课程教学计划的优化整合

第一,适当增加《会计学》课程的学时。以本学院为例,学生需要在48学时内学习会计的基本原理、簿记系统的构成、基本操作程序以及《企业会计准则》中一般会计事项的具体核算方法和操作方法,课时量难以满足教学要求。建议将《会计学》分为《会计学原理》和《中级财务会计》两门课程,在《会计学原理》中介绍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复式计账、账户设置、会计凭证的填制与审核、账簿登记、试算平衡、调整与转回;财产清查、会计报表简介、财务会计核算程序与组织等,《中级财务会计》介绍企业一般会计事项的具体核算方法以及财务报表。第二,在课程开设学期的安排上应做出优化,将《会计学》作为学科基础课安排在大一下学期开设,之后按照《税法》、《税务会计》、《税务稽查》的顺序,依次安排在不同的学期,保证各门课程知识体系的连贯性。一方面学生能够及时复习前导知识,又可以为后续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出现教师授课时过多介绍与本课程相关但学生尚未学习的知识,后续课程又重复讲授的情况,提高教学效率。

三、税法与会计类课程教学内容的优化整合

(1)会计学教学内容应更具针对性。首先应重视对于财务会计基本理论的讲解,加强学生依据基本理论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在讲解到具体事项时也应引导学生分析具体方法的理论根源;其次,会计学教材对于涉税事项往往做出了简化处理,但是对于财税专业学生而言,涉税事项是学习的重点,因此可以引导学生自行查找税法相关规定,思考若不做出简化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这样既能提升学生学习会计知识的兴趣,也能引导学生预习后续的税法课程;最后,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稽查要点和稽查方法是税务稽查课程的重要内容,因此应加强对会计报表的讲授,使学生能够理解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和各个项目的经济含义。(2)将会计学知识融合于税法教学中,加深学生对税法的理解,提升税法课程的教学效果。(3)税务会计教学侧重于增值税会计和所得税会计,避免与税法和会计学内容重复。现有的税务会计教材主要介绍各税种的税法规定和涉税事项会计核算,有些教材中还介绍纳税申报和调账方法,结合财税专业学生的专业特点和知识体系,应以涉税事项的会计核算为教学重点,主要教学内容包括:增值税会计、消费税会计、出口退税会计、所得税会计及其他税种会计,其中又以综合性最强的增值税会计和所得税会计为教学重点。(4)税务稽查主要讲述税务稽查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技巧,以及主要税种的稽查要点和方法。

对税法课程的建议范文3

【关键词】税法 税务会计 税收筹划 课程整合

目前,高校财会专业税法相关课程设置、教学安排主要分布在《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纳税实务》等课程中,而与税法联系紧密的课程,也是高校常设课程则集中在《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三门课程。与此有关联的教材更是层出不穷、五花八门。已经公开出版发行的有《税法》《企业税务会计》《税务会计学》《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纳税申报与筹划》《税收筹划》《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等。但是,课程体系的交叉、教材的繁杂,造成了学生学而不精、知识架构混乱的局面。这与培养兼具税法和财务管理、会计学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相冲突。因此,整合《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课程刻不容缓。

《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的教学现状

1.课程设置方面

现行国内本科院校财务管理、会计学等经济管理专业对《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等税法相关课程的教学计划安排主要有三种方式:(1)分属于不同学期,先后开设《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三门课程;(2)将《税法》作为先修课程,再将《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整合后作为一门课程选修;(3)《税法》《税务会计》选其一设为必修课或选修课,《税收筹划》作为扩展学习,设为选修课。

2.教材建设与教学内容方面

《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三门课程中,《税法》的教材内容主要包括:以18个具体税种为主的实体法和以税收征管法律制度为主的程序法。但在实际教学中,由于课时紧张,加之程序法内容枯燥繁琐,往往只重点讲授具体税种的相关概念、构成要素、税额计算等,其他内容则一带而过。

《税收筹划》教材的编排基本有两种方式。一种以18个税种作为筹划对象,比如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消费税的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等。这种方式以《税法》中的实体法作为编写依据,有利于学生对《税法》课程内容的巩固和深入理解。另一种则以企业的经营活动作为筹划对象,比如企业筹资活动的税收筹划、投资活动的税收筹划、企业收益分配的税收筹划等。这种方式以企业涉税事项的资金流向作为编写依据,便于学生对企业具体业务操作的理解。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结合税法相关选修课程的内容体系安排、教学大纲的要求、学生的接受程度等方面的因素,因地制宜地选用合适的教材。

《税务会计》教材的编写体系主要囊括了具体税种的计算、账务处理及税收筹划。与《税法》《税收筹划》等课程相对比,容易发现,“具体税种的计算”属于《税法》的重点内容,“税收筹划”是需要单独开设的一门课程,而“账务处理”则是《财务会计》中强调的内容,比如所得税会计。在实际教学中,由于《税务会计》课程的边缘性、综合性,导致无论如何安排《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三门课程都会造成课程内容的重复或缺失。

(1)《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三门课程同时开设时,由于三门课程的边界很难划分清楚,内容存在交叉,势必出现两种教学效果:一种情况是重复讲解,造成课时浪费;一种情况则是“踢皮球”,认为其他课程中有类似内容就省略讲解,造成学生学习内容盲点。(2)先修《税法》,再修《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的整合课程,无法突出《税务会计》的重点,同时由于课时紧张,容易将《税收筹划》变成摆设。(3)《税法》《税务会计》选其一,再修《税收筹划》。只修《税法》,无法让学生理解财税关系,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欠佳。只修《税务会计》,如果不给予足够的课时,则使学生无法熟练掌握税额计算,进而不能理解涉税事项的账务处理;如果给予充足的课时,内容的繁多同样不利于学生对税法相关知识的吸收掌握。

《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的教学整合

1.课程设置方面

目前,有关《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课程整合研究方面的文献相对较少。姚爱科(2009)最先提出将《税法》与《税务会计》整合为一门《税务会计》课程,以税种作为主线,将基本税制要素与会计处理联系在一起,并指出整合后的课程安排有利于知识的融会贯通。苏强(2011)强调采用“多元立体化理念”的教学模式,设计整合后的《税法与税务会计》课程。胡春晖(2014)认为《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三门课程应合并为《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一)、(二)》,提出以18个具体税种为纵线,横向讲解每一税种的税额计算、账务处理、税收筹划的内容。整合课程加大课时后,分两个学期进行讲解。但考虑到教学内容的分量和学生的接受水平,笔者认为,将三门课程整合为一门课程,有其不可避免的弊端:其一,内容面面俱到,易使学生对税法相关课程基本知识的理解杂而不专;其二,学习周期长,容易造成学生学习兴趣的消磨与学习内容的遗忘;其三,内容繁冗细碎,无法使学生对税法相关课程构建完整的知识体系。

综合来看,《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三门课程的整合思路并不是将其简单合并,而应合理划清界限,突出各课程的重点。即《税法》《税收筹划》的内容不变,主要以税额计算、具体税种的筹划为主,而《税务会计》则应取消与《税法》《税收筹划》重复的部分,加入《纳税实务》的实践内容,并强调其与《财务会计》的区别与联系。如此整合可以使学生在《税法》《税收筹划》中掌握税法相关知识,在《税务会计》中理解财税关系,锻炼实务操作能力。

2.教材建设与教学内容方面

(1)教材建设方面

目前,已经出版发行的税法相关教材主要分为两种,一种为考试用书,比如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的应试指导书;一种为高校的教学用书。考试用书由于其应试用途,理论性较强,与本科院校培养复合型人才的目标不符,而教学用书因其编写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需求刚性等因素,导致权威性、时效性欠佳。另外,本科院校的学生对教材的依赖性较强。鉴于此,会计教育界、企业实务界、税收征管界的税务、财务管理、会计人才应联合建立教材编写团队,以高校教育建设为平台,从教学目标、教学安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环节入手,设计、编写与培养目标相匹配、适应学生理解程度的教材。

(2)教学内容方面

整合后的《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三门课程中,《税法》侧重对法律条文的解释,《税收筹划》主要针对不同税种的案例进行筹划分析,《税务会计》则强调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在具体教学操作时,《税务会计》可加入仿真实验课,比如采用与《财务会计》相同的资料,将其中税法与会计准则处理方式不同的涉税事项进行调整,让学生理解税法规定与会计制度的不同。也可以将“纳税申报”部分的实务操作案例转换为更为直观的会计账册与纳税申报资料表,同时练习“电子报税软件”,让学生掌握手工申报纳税、网上申报纳税的具体操作过程。

综上所述,《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课程的整合思路应以人为本,从合理划分《税务会计》与《税法》《税收筹划》课程的边界着手,辅以实务操作内容,区别于《财务会计》,最终达到高校培养复合型、应用型财税人才的要求。

参考文献:

[1]姚爱科:《试论〈税务会计〉课程与〈税法〉课程的整合》,《会计之友》2009年第6期。

[2]苏强:《基于多元立体化理念的“税法”与“税务会计”教学模式设计》,《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7期。

对税法课程的建议范文4

[关键词]创业导向;财务管理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7.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07 ― 0169 ― 02

一、问题的提出

实现物价稳定、充分就业、经济增长、国际收支平衡是一国经济发展的终极目标。创业可以增加社会就业机会,所以倡导创业、特别是在青年人中倡导创业对实现充分就业具有非凡的意义。最早对“创业”一词的解析是法国经济学家萨伊(Jean BaPtistesay),1800年他提出“创业是将经济资源从生产力低的地方转移到生产力高的产出多的地方的过程”。此后不同的理论学家从不同的考察角度对创业一词进行了定义。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比较有影响的观点。一是创业是新企业的创造及过程(代表人物Macmillan,Dess et al.等);二是创业等同于创新(代表人物Peeter F. Drucker);三是创业是捕捉新商业机会的过程(代表人物Shane)等。南开大学创业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张玉利教授(2008)认为创业是开创新的事业。其本质在于把握机会、创造性地整合资源、创新和快速行动,创业精神是创新的源泉。早在2010 年 5 月,为了激励大学生创业,人社部和教育部共同推出了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创业规模”。可见创业早已提升到国家战略层级。作为向社会培养输送人才的普通高校在全民创业的浪潮中如何在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创新思维、提升学生创业能力是值得每一位教育工作者思考的问题。

二、从创业者素质要求看普通高校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按创业的创意来源不同创业可分为复制型创业、模仿型创业、演进型创业和创新型创业四种。复制型创业是创业者对其所熟知的企业经营模式的完全重复与翻版;模仿型创业是创业者对已取得创业成功企业经营模式的模仿。严格意义上讲这两种创业属于生存型创业。演进型创业是创业者以自己拥有的专业特长和技术成果为核心竞争力所进行的创业。这种创业难点在于组织创新,具有风险高收益大的特点,是一种机会型创业。创新型创业是突破传统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有创造性地开发和引导市场以满足顾客现有需求及潜在需求的创业。这种创业同样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但能创造较大的社会价值,是一种开拓型创业。一般来说演进型创业和创新型创业是社会倡导的创业主流,这也决定了普通高校对创业人才的培养应以创新型和开拓型创业人才为主要规格。一般来说创新型和开拓型创业人才应具有冒险精神、首创意识、协调沟通能力、管理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实践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等特质。具体到财务管理专业创新创业型人才还需要具有理财能力、战略规划与执行能力、决策与判断能力等。上述素质能力的特点决定了财务管理专业创新创业型人才应具备较扎实的财务管理、会计、税法、审计、金融证券、工商管理、经济学、统计学等学科知识以及将这些知识转化为实践的能力。按照财务管理专业创新创业型人才需求的素质反观我国目前普通高校财务管理专业教学模式会发现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财务管理专业课程缺乏创新创业知识要素的融和。目前虽然不少高校设立了创新创业教育课,但多是独立课程,并且侧重于理论,从财务管理专业所设置的系列课程看,形式上其与创新创业课是相互割裂的;在内容上其尚未引入创新创业理念,未与创新创业知识要素相融合。

2.课程体系结构以理论教学为主。目前我国不少普通高校在课程体系设计上理论课仍占较大比重,比较忽视实验实践课程的设置。不但实验课程门类少,且所占教学课时也较少。影响了学生对理论的消化理解以及动手能力的提升。

3.教学方式、方法及考核方式过于单一。目前不少普通高校仍沿用传统的教学手段和方法。上课仍以教师为中心采取教师讲、学生听的方法;同时制订严格的教学计划对授课内容及进度加以约束;考核方式仍以考试为主。这些方式方法不利于学生自主学习、规划设计、分析总结、求异思维、创新创造等多种能力的提升。

4.专业教师创新创业实践能力较差。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需要有理论扎实和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强的教师做引领。纵观我国普通高校教师绝大多数受过博士或硕士教育,理论功底较厚、科研能力较强。但是目前绝大多数普通高校教师毕业后直接从事高等教育工作,缺少在企业单位从事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的工作经历,拥有创业经验的更是凤毛麟角,这不利于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

三、以创业为导向普通高校财务管理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

针对前面所论述的问题,结合社会对创新创业人才的需求,建议完善普通高校财务管理专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以提升学生能力为目标重构课程体系及内容

1.围绕提升学生专业素质构建多层次的课程体系

创新创业型人才所需求的知识与能力是多方位的,所以在构建课程体系时应围绕提升学生素质需要区分出不同的课程层次,并按不同的原则加以设置。按创新创业型人才素质要求财务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应是专业理论课程和专业实践课程,以此为中心依次设置专业基础课程、普通教育必修课程和素质拓展课程。在设置原则上专业基础课程为必须;普通教育必修课为够用;素质拓展课则为宽泛并可跨专业。每一类课程又可以区分设置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类。必修课应是财务管理专业学生所必须具备的知识。选修课应具有多样性并充分照顾到学生的兴趣、个性及职业发展。

2.以提升学生创业素质为核心设计课程内容

为了提升受教育对象的创业能力,在课程内容的设计上应注重所传授知识的前瞻性、实用性和深度性。所以建议财务管理专业在设置理论课程时应在现有的初级财务管理、中级财务管理、高级财务管理、证券投资学、项目评估、跨国公司财务、会计学、财务分析与评价、经济法、税法等核心理论课程的基础上可将企业运营管理、工程预算、纳税申报及税收筹划、管理信息系统等纳入到核心课程之中。同时在非核心理论课程中加上常用办公软件、Excel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电子商务、经济应用文写作、职业生涯规划、创业导向及风险管理、创新创造学、大学生创业指导等。为了适应知识不断更新的需要建议设置涉及财务管理、风险投资、电子商务、企业管理、经济法、税法及创业经验等专题讲座课。

3.加大实验及实践课力度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造力

创新创业人才需要极强的动手能力和求异性思维,所以建议各高校应将现有的财务管理实验、会计学实验、ERP、TOP-BOSS、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环节做实做强,在此基础上应增加实验的种类和数量,建议增设投资学实验、项目管理实验、财务分析与评价实验、纳税申报及纳税筹划实验等。为了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建议增设集财务管理、税法、投资学、项目管理、财务分析与评价、会计、内部审计、专业英语、电子商务等为一体的财务管理专业的综合实践。在实验实践教学顺序上依次是课程单项实训、课程综合实训、TOP-BOSS、ERP企业模拟实践等。建议采取交叉方式安排实践课与理论课的课序。即一段理论课后即一项单项实验,理论课结束后即是课程综合实验。全部理论课结束后是专业综合实践。同时建议每学期以上述系列课程为知识基础举办大学生创业赛、创业计划赛、创业知识赛等,将专业知识与创业元素相结合并加以强化,以此强化能力,提升创业潜质。

(二)改革教学执行与考核方式

1.实行弹性教学计划

为了突出教学活动的人性化、提升知识的传播时效和成果,建议在规范教学计划的前提下赋予教师一定调整计划的权利。不但教学时间可以一定的调节,同时教学内容根据最新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可以一定的增减。这样教师才能针对学生的个性特点、接受知识的能力方便采取差异化的教学方式方法;同时也有利于将最新的知识吸纳入课堂。

2.改革教学方式方法

为了提升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创造能力,改革过去填鸭式和教师一言堂教学形式,变教师主体为学生为主体。教师在课堂上应努力发挥好引导和督查作用。在教学中教师可先通过教学目的、教学要求和教学任务的部署让学生课下自主学习,之后在课堂上通过反馈交流、案例设计、实景参与、小组讨论与对抗等形式完成知识的巩固与强化。在教学理念上完成学生从过去知道什么及为什么到运用知识怎样去圆满完成任务的转化。

3.改变考核方式

树立过程考核理念。改变过去一考定终身的做法,学科成绩的评定兼顾期末考试、期中考试等试卷成绩同时重点向学生整个学科学习期间的表现倾斜。如教师布置任务完成程度、解决问题质量、课堂上的活跃度等。同时还要综合学生的综合能力评定,如学生的社会实践经验、发表的相关学科的论文、参加相关学科的赛事、创业经历等。

对税法课程的建议范文5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从而改变了原来的纳税申报体系,而目前财务管理专业的纳税申报实训课程也需要因此做出相应的调整与创新,本文从纳税申报实训课程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

财务管理;纳税申报实训课程体系;创新

2016年5月1号起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从而也改变了原有的纳税申报体系,也充分体现了政府高层对税收的重视。作为培养的财税人才的财务管理专业而言,一方面,增强税收理论的教育;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的纳税申报涉及财务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因此,必须加强财务管理专业纳税申报实训课程体系的建设。

一、纳税申报实训课程目前存在的问题

纳税申报实训作为一门实训课程,一般作为财务管理专业学生的专业选修课而存在,但目前该实训课程在实训教学中存在如下问题:

1.实训教材内容滞后

自2016年5月1日全国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在此日期前出版的纳税申报实训教材均已经严重滞后,无法满足教学和实际的需要,而符合政策的新教材的出版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另外,由于我国税收政策具有不断更新的特点,因此,纳税申报实训课程就具有一定的时效性,从而导致纳税申报教材内容可能出现滞后,并且与现实的税收政策相脱节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纳税申报实训课程的教学质量。

2.教学设施缺乏

纳税申报实训课程作为一门实训类课程,除了相应的教材外,还需要相应的软硬件环境。在目前企业的日常纳税申报中,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直接在税务部门的网站登录相应的纳税申报系统中进行申报,并且每家企业必须配备税务部门认证的CA证书。而在高校的纳税申报实训中,由于无法登录税务部门的纳税申报系统,因此,只能通过下载相应的纳税申报表进行简单的填列,但是单独的纳税申报表无法体现纳税申报的系统性,因此,纳税申报系统的缺失导致纳税申报实训课程的仿真性有所不足。

3.教学考核机制欠缺

当前纳税申报实训课程作为一门实操类课程,尚未形成一套合理的实践教学考核评价体系,如果采用类似于理论课程的考核方式,如论文或者书面考试的形式都无法真正体现学生对纳税申报的掌握程度,因此,目前纳税申报考核机制的欠缺也影响了纳税申报课程的实训效果。

二、纳税申报实训课程建设的建议

纳税申报是企业每个月日常财务处理流程中的必经程序,作为财务管理专业必须掌握的实务技能,而纳税申报本身的特殊性要求在实训课程中又必须将税收理论与税收实践相结合,针对纳税申报实训课程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建立双师型及“双导师”教师团队

在缺乏具有时效性的纳税申报实训教材的客观条件下,笔者建议通过建立双师型和双导师的教师队伍来应对纳税申报实训教材滞后存在的问题。双师型的教师队伍,一方面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务操作经验,能够在纳税申报实训过程中很好地进行理论与实践的教学,由于并未实时在纳税申报的工作一线,难免会存在信息和实训内容的滞后。因此,就需要有“双导师”型的教师参与纳税申报实训的教学,而“双导师”都来自企业或财税部门,掌握了最新的纳税申报的信息和内容,通过“双导师”队伍对纳税申报实训的教学弥补了传统纳税申报实训课程内容滞后的不足,同时积极推进双师型及“双导师”教学团队研发符合学校和学生特点的纳税申报基础教材和实时纳税申报政策读本,以满足教学的需要。

2.加强实训设施建设

由于纳税申报实训课程需要在特定的软硬件环境下进行,因此高校必须投入资金从硬件和软件两个角度来解决教学设施的问题。在硬件方面建设方面,投资建立专门的纳税申报实验室,模拟企业纳税申报的实体环境。在软件方面,为纳税申报实验室安装专门的纳税申报模拟软件,并且模拟税务机关的纳税申报服务器,还原了企业纳税申报的所处的软件环境。通过纳税申报软硬件设施的建设并进行情景化教学,可以在纳税申报实训课程中让学生在实验室中了解和掌握不同纳税人及不同税种的纳税申报的处理,为学生日后就业能够迅速适应企业的纳税申报环境奠定了实践基础。

3.协调专业课程设置

纳税申报实训课程是以中级财务会计、税法、税收筹划等课程为理论基础,因此为了能够使纳税申报实训课程能够与其他的课程很好的衔接,在财务管理专业的教学大纲的设计中,就必须调整相关课程的相关顺序,建议的顺序为先安排中级财务会计、税法、税收筹划等课程,最后安排纳税申报实训。

4.完善课程考核机制

由于企业的纳税申报实训既有理论性又有应用性,因此必须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来对学生进行考核,并且合理分配两部分的分值,通常实践成绩的比重略高,最终成绩为理论考试成绩和实践成绩的总和。理论方面,可以按照常规理论性课程的方式进行的书面考试或者论文考核,而考核的内容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而在实践考核方面,主要在于考核学生是否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纳税申报,因为,在企业实际的纳税申报中,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的时间和纳税申报表的信息填列都有明确的要求,所以,实践成绩将取决于学生通过纳税申报实训课程的学习能否在模拟的纳税系统中按时按规完成纳税申报表的填制,并且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这也是纳税申报实训课程的最终的教学目的。

参考文献:

[1]孙晓宁.关于税务会计岗位工学结合课程开发的探索[J].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2012

[2]管永昊,姚巧燕.“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改革探讨[J].宿州学院学报,2014

对税法课程的建议范文6

一、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法适时变动,教材内容滞后

近几年我国税制改革进入了深水区。个税调整、增值税转型以及“营改增”,我国税法结合经济改革的需要进行不断调整。新税法的出台往往是适时的、不定期的,然而高校教材一般提前一个学期或者一个学年进行征订,这就对税法教材的选择和使用带来了诸多不便。2016年5月我国全面开展“营改增”,但2016年2月-7月的教材仍然是旧税法。即便时效性较强的注册税务师和注册会计师指定教材,也未能及时依据新税法进行完整修订。2016年9月-12月出版的税法教材,仅有少部分结合“营改增”规定作了修订,且仅对新条例进行简单罗列,缺乏相关案例和实践环节的设计,内容晦涩,增加了教学难度。

(二)课程内容孤立,学生不能融会贯通

实务工作中,纳税与会计账务处理密不可分。目前大部分应用型本科院校,税法和财务会计作为两门专业课独立开设,相互脱节。税法课程以税收基本理论和税额计算的讲授为主,几乎不涉及账务处理。遇到涉税业务,学生能够顺利计算出应纳税额,却不能流畅地做出会计分录。即便部分业务的账务处理能够照着葫芦画瓢,对其原理却不知一二。突出表现在增值税视同销售、不得抵扣进项税的几种情形以及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

(三)教学手段教学条件落后,学生缺乏积极性

税法教学大都以教师一言堂的形式,对每个税种按照税法要素顺序逐一讲解。学生在课堂上不停地了解和记忆各种税收法律规定,没有充分的思考空间,始终处于被动学习的状态。加之税法条文多而细,内容枯燥,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导致课堂气氛更加沉闷。高校若无税务仿真教学软件和税收业务实验室,难以安排学生将所学知识模拟实务工作情境,按业务流程进行训练。师生之间缺少互动,又没有实践操作的机会,学生难以获得学习的成功感和成就感,学习的主动性就很难被调动起来。

(四)实践教学体系尚未建立,学生动手能力不强

税法课程教学一直存在着重理论轻应用,重知识轻实践的倾向。多以卷面形式进行考核,注重基础知识的识记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对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不做考核要求。纳税义务的发生和纳税申报,本应属于对学生实践能力要求较高的内容,但由于教学计划学时较短,不能留出足够的实训时间。大多数院校讲授税法的教师,自身缺乏税务相关工作经验,对实务操作的各个环节和容易遇到的问题缺少经验积累。缺少专门的税务实验室,纳税仿真实验不足。校外实践往往由于工作内容涉及财务机密,大量学生集中实践不太容易实现。实践环节的缺失导致学生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脱钩,不利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二、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一)增强师资力量

1.鼓励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高校开始重视培养应用型人才,但究竟如何实现,却是一个现实的困惑。想要培养出知应用、能应用的学生,首先要求教师自身懂应用、熟应用。目前大部分高校教师都是从高校毕业直接走进高校从教,缺乏专业相关的实务工作经验。这部分教师,作为高校理论教学的“作品”,继续沿袭理论讲授为主的教学方法,教出新一代“作品”,教学效果很难提升。因此,在提倡学生培养校企合作的同时,更应该鼓励教师校企合作,并落实在高校人事政策上。让教师在专业相关领域兼职实务工作,积累实践经验,才能更好地提升教学职业素养,从而更好地引导学生?M行应用。

2.引进专业领域高级技术人才,深入课堂提升实践教学。目前很多高校的人才培养方案的设置和课程内容的选择,往往与社会相关岗位人才招聘对应的能力需求不匹配。原因在于高校相对封闭,未与社会相关领域专家和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充分交流。然而这部分专家,因在生产管理一线积累了多年的实务工作经验,对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和难点更能准确把脉解决,能够弥补高校教师理论水平高、应用水平低的先天不足。引进专业领域高级技术人才进高校,进课堂,可以迅速提高教学效果,丰富教学内容和知识结构。

(二)活化教学内容,灵活教学方法

1.教学内容适用够用为原则,不过分追求深、全、细。面向本科的税法教材理论体系完善,税法条例解读深入细致。若要对所有税种逐一讲解,仅理论教学的计划课时数已经非常多。大多本科院校的税法课程计划学时设置为64或80学时,仅够完成理论教学任务,课堂上无法留出充沛时间让学生实训操练。建议采取老师讲授和学生自学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教学。对难度相对较大的流转税和所得税,可以多安排一些理论课时进行讲授。而对于行为税、财产税等难度较小的部分内容,教师发挥指导和检查的作用,安排给学生自学。这样便能够结余更多课时让学生实训,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即便同为应用型本科院校,学生层次、学习能力和就业定位也不尽相同。教师可以因材施教,结合本校大部分学生群体未来就业的工作环境,对使用频率高的税种重点介绍,对接触不太到的税种略讲,或放入选修作为必修课教学内容的有机补充。

2.鼓励教师自编适用的教材。教材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大多数高校选用的高教及十三五规划教材,面向本科层次的教材理论体系非常完整,但案例与实训指导内容不足。实训指导类教材往往是面向高职高专层次。不同院校可以结合人才培养目标,鼓励教师编制具有时效性、实用性的税法教材,尤其是案例集和实训手册,有针对性的提高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甚至可以将部分讲义印刷成小册子,便于随时补充新颁布的税法内容,解决教材内容滞后的问题。

3.搞活教学,丰富教学形式。在理论教学、课堂手工实训等教学方式外,可以?Y合课程进度,带领部分学生到当地国税、地税、税务事务所及企业单位进行参观学习。安排外出参观的学生返校后对其他学生通过照片、PPT等方式进行汇报,帮助学生了解办税流程,感性认知未来涉税工作可能要打交道的部门和办税窗口,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

(三)设置特色培养方案,整合课程资源

税法、财务会计、税务会计、税收筹划等课程,联系密切,部分内容有所交叉。设置培养方案时,可以调整授课顺序和内容,必修选修互为补充,减少相同内容的重复讲授。税法可以作为专业基础课,理论课时适当减少,增加实验课时。一边讲解税收法条一边演示账务处理,课堂上增加税务核算、账务处理和填制纳税申报表的实训。财务会计课程相应的减少应交税费的计划课时。税务会计、税务筹划放入选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