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俗文化研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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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俗文化研究

婚俗文化研究范文1

本研究还关注昌吉回族婚礼近60年的发展及变化,将婚礼仪式的考察置于历史发展的脉络之中,突出反映两种文化在同一片土地上此消彼长的互动、角逐及交融的社会文化过程。在两种文化涵化过程中,不仅结婚仪式的各个环节有改变,当地回族居民婚姻观念及婚姻生活也发生了巨大变化。

关键词:昌吉地区;回族婚俗文化原因

新疆昌吉州位于天山北麓,地处亚欧大陆腹地,准噶尔盆地南缘。邻近首府乌鲁木齐市,东北与蒙古国交界。昌吉是古代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中的一站,还是通往中亚,欧洲诸国的必经之路。回族本身有“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所以回族在新疆的分布也较为分散。昌吉作为一个回族的聚集点,回族群体相比比较集中,同时它也是多民族共同生活的地方。因此昌吉地区的回族婚礼仪式的过程,体现了当地文化的多元性和地方性,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目前,关于研究回族婚礼的论文中,包括了对于结婚仪式中宴席曲[1]的研究、婚礼仪式过程[2]的研究、结婚服饰[3]的研究以及婚俗的变迁[4]研究等相关内容。虽然关于回族婚礼的研究不多,但也有不少精彩地分析。其中,曹志斌对比分析我国西北地区的回民社区与东南地区的回民社区的后,认为婚礼这种仪式,它的社会文化整合作用非常突

出[5]。杨文笔分析了云南回族婚礼中的“吃茶”环节,认为这个环节是当地人增强民族认同感的一种方式[6]。刘婷把郑州的回民作为研究对象,认为郑州是伊斯兰文化与中国汉文化融合得较为透彻的一个地区,她从当地回族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从当地婚俗习惯上论证了当地回族文化的地方性与多元性[7]。这类作品从不同角度对回族的婚礼及婚俗变迁做了研究,利于我们从整体上把握回族婚礼的特点,但是鲜有对于结婚仪式的细节的描写以及对地方特色的深入讨论还有待进一步挖掘。

而闫国芳写的关于昌吉地区回族婚礼中“认卧曲利妈”的现象研究,对笔者的启发很大。她认为“认卧曲利妈”的原因在于,这是当地回族在伊斯兰文化与中国文化相互妥协与对话之中所采取的应势之举[8]。笔者认为,回族婚礼仪式中的各个细节,能够体现回族传统文化的丰富多彩和灵活多变。回族文化能够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正是由于这个特点,回族文化才能够植根于中国各个地方,形成“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

本文通过描写一场昌吉地区的婚礼,对仪式的过程,仪式中的文化构成以及婚俗的变迁进行研究。伊斯兰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互动与融合是如何体现在当地回族结婚仪式中的,有助于丰富此类研究的内容和展开地区比较研究。

一、结婚仪式的过程

婚礼,是穆斯林群体一生中的一个重要步骤。回族婚礼大多是按照伊斯兰教规来办的,但是每个地方又会因为当地特色,而有不同。昌吉地区回族的婚礼,就集中体现了伊斯兰文化与汉文化相互融合的特点。

笔者于2011年的6月和7月参与观察了昌吉市的三场婚礼,整理出了三份田野笔记。依据笔记资料,这三个家庭父母的职业分别是阿訇家的女儿嫁人;一位商人的儿子娶亲和还有两位新人父母都是公务员。这三场婚礼的流程都具有昌吉地区回族文化的特色,但是最典型的当属商人家庭的结婚仪式。因为这一家婚礼既不过度遵照伊斯兰教法规定,也不会在婚礼中呈现去伊斯兰文化的趋势。所以笔者以商人家庭婚礼流程主要线索,同时参考其余两家的仪式细节,再根据作者当时做的田野笔记将昌吉市回族婚礼仪式过程整理如下。

(一)结婚仪式前的准备活动

1.提亲即是结婚仪式准备活动的第一步,因为说亲是两人相识的标志。提亲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男女双方通过媒人牵线搭桥,另一种情况是男女双方相互之间先有了初步的了解,再找媒人完成说亲的步骤。因为依据昌吉当地婚俗,男方家需要请一位媒人去女方家里送“落话礼”,确定这对男女之间的恋爱关系,此后两家亲戚也可以随便走动。“落话礼”又称为“四色礼”, 四色指的是冰糖、茶叶、葡萄干和红枣用四种颜色的彩纸包好,这四份食物颜色各异味道甜美,象征着两位新人的相识是甜蜜美满的。女方家长若是不同意这门亲事,则会退回四色礼。但是现在基本上没有人会这样做,因为一般派媒人去送四色礼的行为都是在双方家长都知情的前提下进行的。若是一旦收下了四色礼,那么就意味着这家的女儿已经是送彩礼那家的“准儿媳”了,就不可以再和其他人交往了。所以对于男女双方来说,送落话礼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仪式,是十分重要的。

2.订婚,这时是由男方及长辈和媒人一起,与女方及其家人一起商量彩礼的数量和结婚的日期,还有关于婚礼的其他细节。昌吉地区的聘礼一般为首饰,如钻戒,玉石手镯等。聘金多少没有具体数字的规定,但必须履行这一习俗。聘金交给女方后,即由女方支配,男方无权收回。

(二)结婚仪式正式开始

昌吉地区的回族婚礼一般要庆祝三天,每一天的活动都不同。第一天早上,新娘在家梳妆打扮,在家等候新郎来接。同时,女方家会派出两三个没有成年的小朋友带着红颜色的布,前往新房挂门帘。挂好门帘后新郎就可以去娶亲了,新郎通常会叫上十几位亲戚朋友一起赶往新娘家。这时在新娘家里,新娘坐在卧室里的床上,脚不能挨到地面上。脚不挨地的原因是新娘在这天嫁给别人,意味这从这一天开始她是一个新人了,这一天第一次落脚应在新房里,不能再沾旧房的地。卧室的门由新娘的朋友们把守着,等新郎到了新娘家,新娘卧室的门就会变成一个争夺的焦点。新郎必须要给足红包,新娘的朋友们才可能放行。接着,新娘准备和父母告别,新娘的父母要等到婚礼的第二天才可以再见到女儿。之后新郎抱着新娘上婚车,婚车开往新家。接近达目的时,还有一个“耍公婆”的环节。新郎的父亲母亲把红辣椒、蒜等用粗线穿成一个圈挂在脖子上当项链,有的把脸抹成红色。当打扮好的公婆亮相时,现场的气愤一下热闹起来。大家起哄让这对公婆拉车,把新媳妇拉回家里。到了家门口,新郎把新娘抱上新房,这时新娘的脚才可以落地。

到了新房,就可以举行念“尼卡哈”仪式了。“尼卡哈”意为证婚词,这是整个婚礼的核心环节,一般在新房的客厅举行。按照一般穆斯林的结婚习俗,阿訇坐在客厅最中间的位置,身旁是证婚新郎人和新郎父母,面对着新郎新娘。阿訇在“尼卡哈”仪式中,不仅要念《古兰经》的有关章节,还要询问新郎是否真心愿意迎娶新娘,同时也要询问新娘对这段婚姻的态度。当阿訇确定好两位新的心意时,尼卡哈仪式便算是达成了。但是依照昌吉地区的婚俗,新娘不能出现在“尼卡哈”仪式现场,新娘的心意要指定一个除父母之外的亲人传达。这位传达新娘心意的人物就被称为“卧曲利妈”,通常“卧曲利妈”由新娘的姑姑、姨姨等女性长辈担任。但有的新娘会选择自己的叔叔或舅舅担当这一角色,这时候就把这个称呼改为“卧曲利”。

在新房举行完“尼卡哈”仪式,宾客们就要移步到清真寺内的餐厅、其他饭店或者到新郎父母的家中准备用餐。正式餐前,会先上九个果盘,分别是九种不同的小吃,包括圣女果、瓜子、奶糖等等。正餐的内容每家都不太一样,但是昌吉最有特色的宴席餐是“九碗三行子”。这种宴席餐使用的盘子的大小和样式都是一模一样的,并且要把九碗菜摆成三乘三的正方形。这样,无论从哪个方向看,都是三行,这就是“九碗三行子”名字的由来。这种宴席不仅摆法有讲究,而且上菜的先后也有规矩。一般先上四个角的肉菜,称为“角肉”。然后再上四个边的菜,其中对面的两碗菜,名称要对称,称为“门子”菜。两边“门子”菜的名称必须一致,但是用料和做法可以不同。比如东面摆的是丸子,那么西面的菜也必须是丸子。但是两边的丸子可以用牛肉和羊肉不同的原料和不同的配料。最后上中间的那道菜,一般放凉菜。

用餐快结束的时候,新郎和伴郎一起认女方家的亲戚。新郎的伴郎一起向女方亲戚鞠躬,互道“赛俩目”。随后宴席结束,婚礼的第一天也可以收尾了。

第二天早上,新娘的父母带着在家做好的“睁眼包子”去新房里,见女儿和女婿。之所以要叫“睁眼包子”,是因为按照之前的婚俗,包子里要洒上一把胡椒粉,包子的口感会非常麻,味觉被刺激之后,人也会清醒。但是现在,包的“睁眼包子”基本都是平常的馅儿了,寓意也变成新郎在婚后首次拜访新娘的父母。新郎和岳父岳母互道“赛俩目”之后,这套仪式就算是结束了。

第三天是新娘回门的日子,两位新人带着礼品回到新娘的父母家,一家人坐在一起吃团圆饭。第三天结束以后,这场结婚仪式可以说是彻底结束了。

二、伊斯兰文化与汉文化在仪式中的互动与融合

昌吉回族婚礼中集中展现了当地多种文化的相互融合的特点,其中最能生动形象地反映回族文化与中国文化元素互动融合的仪式环节就是“认卧曲利妈”。

首先,伊斯兰的婚姻制度说到婚姻的全美必须以双方当事人的认可为前提,尤其强调女方的态度,父母不能包办。《圣训》上有记载:“不和寡妇商量就不能和她结婚,不经少女同意就不能和她结婚。”所以,昌吉地区回族婚礼必须要秉承伊斯兰教的婚姻传统。念“尼卡哈”时,阿訇必须要询问当事人的意见,这便是昌吉地区回族婚礼中认“卧曲利妈”习俗形成的伊斯兰文化渊源之一。

其次,认“卧曲利妈”又在另一个层面上体现了以儒家文化为主流的汉文化的内涵,男尊女卑或者重男轻女的思想观念像是这一习俗的另一只手,在潜移默化地控制着这场婚礼。使得新娘在参加念“尼卡哈”时都不能在场,其婚姻大事由父母或者说是由父母指派的“卧曲利妈”全权处理。再加上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思想外化为母亲不能送亲的习俗,母亲不能送亲就刚好给“卧曲利妈”可以在婚礼现场行驶父母权力提供了一个契机。我们可以从中看出伊斯兰文化与汉文化相互渗透、交融的结果就是直接缔造出了一个“卧曲利妈”代替新娘参加尼卡哈的现象。

其实,这种做法并不是与《古兰经》规定的“尼卡哈”仪式相违背,这样做恰恰是符合了《古兰经》与《圣训》的精神。《古兰经》包含着辩证法的精神,它降到要求广大穆斯林履行“天命”时要因地制宜,随机应变。要在符合当地风情的前提下,推广伊斯兰精神。昌吉地区的回族不仅耳濡目染的接受汉文化,又坚持一个穆民的信仰,这两股文化必须在这里共存,所以它们都要做出一定的牺牲。“卧曲利妈”代替新娘出席“尼卡哈”仪式,这样既符合了伊斯兰教义的规定,又规避了儒家文化男尊女卑对新娘参加证婚环节的责难。

另外,在婚礼中,还有一个环节中展示了伊斯兰文化和汉文化的重叠,那就是“彩礼”环节。依据伊斯兰教义规定:穆斯林的婚礼,男方需向女方给一定数量的礼金,这是尊重女权的一份象征物。《古兰经》里讲到:“你们应当把妇女的聘礼当做一份赠礼交给她们(4:3)。”而彩礼在我国汉文化是古已有之。周代是礼仪的集大成时代,在那个时候就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仪礼》中有详细规制,整套仪式合为“六礼”,西周时确立并成为历朝所沿袭的“六礼”婚姻制度,这是“彩礼”习俗的来源。这里所说的六礼,指的就是: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当中的“纳征”就是现在的送聘礼,也就是“彩礼”。结婚时男方给女方给彩礼的仪式一直延续到现在,可谓是历史悠久的中国传统文化。

伊斯兰教义的规定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都规定了结婚时男方给女方家赔一笔彩礼钱。那么,这项仪式就不用再有什么变动了,就是一项硬性规定了。但是彩礼赔什么,赔多少钱,则有男女双方两家协商。

三、婚俗的变迁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进步,人们的对待婚姻的观念和态度也在发生着改变。另外,伊斯兰文化与汉文化在这片土地上此消彼长的较量,一刻也没有停下来过。昌吉地区近六十年的婚俗的变化,也印证了回族文化源远流长的原因,就是回族文化对于当地文化有很好的适应性。

此外,笔者于2013年7月在昌吉二六工军户村进行的田野调查也能够说明昌吉地区近六十年的婚俗变化。在军户村,笔者分别从三位年近八旬的老人那里了解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昌吉地区回族的婚俗特点,再结合2011年笔者参与观察昌吉回族婚礼中的婚俗现象,形成了以下的观点。由于篇幅的限制,笔者只是从两次田野调查的资料中总结出以下五种风俗变迁的现象,并不能完整得呈现出昌吉回族婚俗变迁的全貌。但是从这五点婚俗变迁中,还是能够清晰地看到昌吉地区伊斯兰文化与汉文化的互动与融合。

第一是择偶观念的变化,传统的择偶标准,对男方而言是女方的相貌和料理家务事的能力,对女方而言则侧重男方赚钱养家的能力。另外,还非常看重男女双方的,门宦是否一致。而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个人视野的不断拓展,昌吉地区回族男女青年的择偶观也发生了比较大的转变。对男女双方而言,对方的学历和家庭成长环境成为择偶中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其次,男女双方最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因为有了工作才有经济收入,才能为以后的生活提供保障。最后,能有同样的信仰是最好的。就目前来看,回族和其他民族的通婚情况越来越多。

第二是择偶方式的转变,以前的婚姻大都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桩婚事的确定,全凭媒人从中斡旋,双方的父母都不会面对面商量,更别提两位当事人了。现在的男女青年,婚姻的自扩大了很多。但是在形式上还需要一位媒人,现在媒人再无法掌握两位年轻人的婚姻大事了。

第三是择偶空间范围的变迁,以前由于交通、信息等条件不够通畅,导致择偶的范围比较有限。但是现在不同了,有了网络之后,择偶空间都可以延伸到网络世界里去了。登陆各大相亲交友网站,全国各地的单身未婚人员都可以在网站上注册登陆,在上面找到适合自己的另一半。除了网络世界之外,现在交友的地理范围已经比过去扩大了很多。

第四是结婚聘礼的变化,在伊斯兰教义的规定,穆斯林男女成婚时应有一定的聘礼。按照经典上的规定,聘礼是赠品,数量多少依男方家庭经济情况而定。现在聘礼和嫁妆的种类以及数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生变化。而经济条件的变化反映到了聘礼的质量和数量上,比如高档服饰、黄金饰品、钻戒成为聘礼的必需品。

第五是仪式影响力的变化,以前在没有法律保障人们结婚权利的时候,举办了“尼卡哈”仪式就代表两人已经成为夫妻了。但是现在你昌吉地区回族青年是在婚姻登记之后才举行“尼卡哈”仪式,如果没有结婚证书则不能够举行宗教仪式。现在念“尼卡哈”已经成为回族婚姻的传统民俗行为。

四、结语

仪式是人类学文化研究的一个窗口,是我们了解民族文化、社会文化和宗教文化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我们要研究某个地区回族文化的特点,不得不先考察支撑中华民族文化特点的底座。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谈到,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主流,是由许许多多分散存在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的各具特色的多元统一体[9]。

在这种大的文化背景下,昌吉地区回族的结婚仪式中也显示出伊斯兰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接触、混杂、联结与融合的过程。再加上回族的结婚仪式的目的是既要宣告新生,也要求得真主的许可与祝福。通过本文能够体现出体现回族文化丰富多彩和灵活多变的特点。

本文论述的昌吉回族婚礼仪式的过程,较为全面细致地展现了婚礼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具有一定的地方性色彩,也具有丰富的文化性。笔者通过一系列的解析,展示了婚礼过程伊斯兰文化与汉文化的重叠部分与相互妥协与融合的部分,揭示了当地回族生活与宗教生活相互融合的多样状态。

[参考文献]

[1]汪平.宴席曲《送大哥》在西北回族地区的流变.音乐创作[J],2009(04).

[2]史春燕.浅谈山东张秋镇回族穆斯林的结婚仪式.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J],2012(08).

[3]张继文.两大文化脉络影响下的回族婚服特征探讨.西安工程科技学院学报[J],2007(04).

[4]穆天乐.当代北京牛街回族婚姻习俗变迁研究[D].北京:中央民族大学,2013.

[5]曹志斌.散居回族农村社区文化变迁研究[D].北京:中央民族大学,2013.

[6]杨文笔.宁南山区回族“吃茶“的人类学观察――红岸村田野调查研究.民间文化论坛[J],2010(10).

[7]刘婷.郑州回族婚俗变迁与现代化[D].河南:河南大学,2011.

[8]闫国芳.昌吉地区回族婚礼中的认“卧曲利妈”习俗.昌吉学院学报[J],2004(10).

婚俗文化研究范文2

[关键词]婚俗文化;妇女发展;社会和谐

[作者简介]周健,广西妇女干部学校高级讲师,心理咨询师,广西 南宁 530021

[中图分类号]G13.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8)07―0131―04

妇女发展的命题,涉及到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包含着文化因素,民族婚俗文化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继承和改良的立场,直接导致社会文化对妇女发展的不同作用:妇女获得“积极自尊”,还是被忽略、处于“消极自尊(低自尊)”之中?本文就广西民族婚俗文化“依歌择配”、“不落夫家”传统的传承与保护,从社会性别视角探讨与妇女发展紧密相关的问题。

一、“依歌择配”与男女平等

“依歌择配”,即男女青年以对唱山歌的形式交往,从中选择婚恋的对象。 “不落夫家”是指成亲后,女方并不马上到男方家落户居住,仍回娘家,怀孕或第一个孩子快出生时,夫妻才正式同居,可从夫居也可从妻居。

以社会性别视角透视这些传统,深感其蕴涵尊重妇女的文明因素和性别平等的“积极自尊”,在当代社会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的承传价值!

(一)女性的自主地位

“依歌择配”、“不落夫家”的民族婚俗文化,对女性最根本的支撑是赋予女性与男性一样具有对婚姻自我作主的权利。

纵观我国几千年的历史,主流文化中妇女在社会进入父权时代就处于从属的地位,被列入不具备自利的群体行列;当社会发展到形成“三从四德”的规范要求,更细致地达到对每个女性个体的一生禁锢,即置女性完全附属于男性的地位,于是,基于性别的尊卑等级意识,就成为社会的主体观念,并构建成世代相传的婚姻制度,使得婚俗文化深刻地反映着社会对男女两性角色的固有设定与安排。而位于社会边缘的少数民族,婚俗文化中鲜明的印记却是平等的互动与自由的交往。广西各少数民族“赶歌墟”的历史史实和现实的传承,书写出民族婚俗文化的独特风情:以歌交往以歌传情。男女两性的婚配关系中,“歌墟”起着重要的媒介作用,“依歌择配”演绎着与主流婚俗截然不同的意义。“依歌择配”没有性别先后和优劣的设定,更没有性别贬损和排斥的尊卑主张;只有不断变化的曲调,带出不同的智慧、修养,反映着歌唱人的生活观念、思想见解、劳动积累和情感心得。女性在决定自己婚姻大事的过程,通过“歌墟”提供的平台,既可以等待对方的询问歌声,有选择地回歌作答,也可以主动放歌抛问,联络上自己心目中的异性,约定交往,直至发展到婚配结合。

朱慧珍等学者著述的《融水苗族发展研究》指出:苗家儿女婚前社交比较自由,彼此属意的男女通过各种方式增加接触的机会,增进了解,相互认定可以寄托终身后,便互换信物,不必征询家长的意见。当子女到结婚年龄,家长们都要征询子女是否有属意之人,并托人或亲自出面谋合,使充分尊重子女意愿的婚约,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形式下进行。可见,这一民族婚俗给予妇女的自由交往和自利是弥足珍贵的。

婚后“不落夫家”,妇女从“为人女”到“为人妻”的人生转折,是在娘家度过,比起夫家全新的人际关系,心境要宽松自在。同时,昔日女伴仍可密切来往,初为人妇的感受可以相互交流,丰富作为妻子角色的持家经验。在夫家不熟悉别的女性,不好随便诉说闺房秘密,避免了孤苦无助的彷徨。在生第一个孩子前,“为人妻”的心理逐渐成熟,身心健康得到保证,有利于妇女在处理家庭事务,尤其在抚养子女中,保持温柔贤良的心态,建立和谐的人际环境。

在各种研究“不落夫家”婚俗的评论中,凸现妇女自主地位的论证还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女性不受婚姻的禁锢,可以照常参加社交活动,如覃乃昌等学者的研究:妻子在“不落夫家”期间,社交活动仍与姑娘时一样,跟男子对唱山歌、赶歌圩,社交仍是自由的。二是妇女有退婚的自由,如梁云跃等学者的论证:有了婚约的妇女,在“不落夫家”期间参加社交活动,遇到更合意的对象,或者了解到男方好吃懒做、不尊敬长辈和兄嫂,有不可原谅的过错,就以歌退婚并退回彩礼,另行婚恋。德保八头乡等多民族聚居的地方,村规民约均订有“尊重妇女退婚意愿,男家不得强留”的条文。

尽管“不落夫家”是人类发展由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一种家庭婚姻形式,反映了历史上母系氏族社会制度在遭遇没落之时对父系氏族社会制度的顽强抗争,而遗留下一缕微薄的民俗和边缘的印记;但是,它所蕴涵的对妇女的尊重,维护妇女的自利,与今天提倡男女平等的时代精神是一致的,符合现代文明进步的社会发展需求。

(二)女性的社会支持

少数民族在其发展过程中,呈现独特的社会性别制度,族群事务管理基本沿袭男性权威长者的掌控,在重大祭祀、决策统筹、冲突调解、外交应对、殡葬仪式等社会重要活动中,以男性为主导,女性协助与跟从,似与父权社会的性别等级化、男权中心没有区别。但在民族婚俗文化中却体现性别和谐、以人为本、护佑女性的支持体系。

在笔者走访的瑶族、侗族、壮族村寨,评价妇女时几乎是众口一辞:“勤快”。女性的高矮胖瘦、皮肤黑白与否,并不影响人们对女性的看法;而勤快的妇女普遍获得族群社会的赞扬。在这些民族的生活范围,对女性赞颂和肯定的词语随处可闻。生育女儿的家庭,不会受到嘲笑;生育儿子的家庭也没有必要神气,族群中对男女的接纳是平等的。有些民族对女性甚至还有特别的护佑。

当一个家庭的女儿到了“依歌择配”的年龄,家庭会建立“女儿钱、女儿线、女儿田、女儿牛”的方便女儿住家理财的家庭制度。农冠品、傅慧明、顾风威等学者的研究都指出:广西西部一带的民族,无论贫富均有女儿独自理财的制度,家庭分出田地给女儿耕种,作为她个人收入而不必充公承担家庭的开支;女儿还可以通过喂养、编织、采摘山野等劳作,换取钱物,并在娘家准备好落夫家的用品,如纳鞋、染布等。假如这个女儿一辈子“不落夫家”,理财制度则一辈子持续有效;当女儿要招婿上门,这个制度则扩展到家庭财产和田地的继承分配权利。

根据《广西妇女社会地位调查1990年~2000年》数据分析,对性别问题的态度和观念,少数民族与汉族有明显差异:例如对“男人以社会为主,

女人以家庭为主”的性别隔离观念,汉族女性赞同者达到58%,而壮族女性仅为45%;对贬低女性“没有孩子的女人不是完整女人”的说法,汉族女性的认同者也比壮族女性高出5.3个百分点。由于对性别是平等接纳的,没有刻意进行贬损性对待与间隔,少数民族婚俗文化赋予女性的社会支持显示出独特的人文关怀,体现出民族社会的性别平等关系,性别差异的状况与汉族有所不同。正像《广西各民族经济心理比较研究》中关于“广西各民族幸福感的性别差异”显示的那样:在7个民族中,除了汉族的两性差异达到显著水平(a=0.004)以外,各少数民族的性别差异都不明显,均未达到a=0.005的水平,更未达到本研究要求的a=0.01的显著水平。

“依歌择配”、“不落夫家”的民族婚俗文化,以对妇女的“积极自尊”,建立起两性平等的情感环境和社会支持环境,这在当下妇女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依歌择配”与妇女问题

广西改革开放以来加强对民族婚俗文化的扶持和发掘,壮族三月三歌节由“依歌择配”的“歌墟”,发展成为享誉中外的国际民歌节;瑶族的达努节、苗族的跳月、仫佬族的走坡等与地方经济、社会、文化紧密结合,成为经济开发、旅游招商的品牌。在政治、经济层面,民族文化上升到一定的高度;那么,在社区、家庭和个人方面,民族婚俗与妇女的联系呈怎样的状态?在对民族婚俗的调查中,那坡县城厢镇龙华村、吞力屯与横县新福镇三洲村、三阳村的问卷呈现鲜明的对比。

(一)“依歌择配”与男婚女嫁

调查中的两地同是壮族聚居的村屯,同样有“依歌择配”的传统;不同的是,前者保留了民族婚俗文化,开发成“黑衣壮”的民俗经济文化品牌,后者只保留了民族语言,婚俗文化基本被汉化,“依歌择配”演变成了“男婚女嫁”。

“男婚女嫁”作为中国汉民族的主流婚姻文化,规定着性别在婚姻中的角色和地位,男是娶女进门,为主;女是嫁男上门,是从;这样“男主女从”的婚俗,自然把家庭财产、土地的分配和继承落到了男方的名下。

“依歌择配”的民族婚俗文化,赋予女性与男性平等的自利,可嫁可娶。土地、财产的分配继承权男女无异。

从平均收入来看,横县新福镇高于那坡县城厢镇16%;按照“经济发展自然带动妇女发展”的逻辑,前者妇女应发展得更好。可是,对两地已婚妇女的调查结果并不支持这个推论(表1)。

相比较而言,那坡壮族妇女的凝聚力和生活的乐观态度更突出。应该说,妇女进入婚姻的方式、家庭社区赋予的支持程度,影响妇女的自尊感受。横县新福镇淡化了壮族的传统婚俗,以“男婚女嫁”的模式缔结婚姻,家庭、社区“男主女从”的文化氛围,使妇女囿于家庭的樊篱,大多只能充当家庭人的角色,难以在公共事务中行使社会人的权利,其自尊感相对要弱。

而那坡把民族婚俗文化纳入当地经济、旅游发展,获得一定保护,虽然不可复制“依歌择配”、“不落夫家”的传统,青年男女谋求婚恋的社交功能也已淡化,但保有的是民族性别关系的文明因素和平等精神,妇女参与社会活动形成团体氛围,在村屯开放旅游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这正是民族婚俗文化给予妇女“积极自尊”的结果。

(二)“依歌择配”与生儿育女

婚姻在中国许多地方与传宗接代、养老送终密切相连,生儿育女关系到家族和家庭命脉的香火相传、长者的入土为安,只有男性才有资格承担这些责任。因此,社会形成生男孩的性别偏好,一些农村和山区的群众有着强烈的男孩需求。这种男孩偏好导致出生性别比持续失衡。从1982年开始有偏高的端倪,至今发展到超出国际公认的正常比值约10个百分点。长期人为地造成人口出生的性别比例失调,带来的不仅是婚姻的挤压、正常男性不能正常婚配,更严重的是造成性犯罪、性暴力、性骚扰等危害女性身心健康的社会安全问题。

在广西,汉族地区经济相对发达的城镇、农村,出生性别比问题严重;而民族地区则有差异。同样是上述两地壮族村屯,承传“依歌择配”的民族婚俗文化,与失落这一民族婚俗文化,出生性别比截然不同,后者连年失衡,婚配问题开始成为家庭和家族的头疼问题。2007年横县发生一起三个男生同村女生,致使女生不能及时得到救助而成为植物人的犯罪事件,与出生性别比相关的社会问题再次震扣人心发人深省。

养儿防老、养老送终的观念与男婚女嫁的婚姻结构,规定男女两性在家庭的功能、角色和地位。女儿是嫁出去离开家,不能照顾父母,即“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儿子是娶进门,与父母在一起生活可以养老,即“养儿防老”、“多子多福”。儿女对家庭的功用不同,家庭对男女的评价也就不同。经济困难的家庭因此形成不投资女儿(如受教育,只保证男孩上学),甚至放弃养育女儿(弃婴、溺婴)。性别比失衡的问题,实际上反映的是社会文化隐藏的性别隔离、性别歧视的问题。这样的文化观念,无疑是置妇女于“消极自尊(低自尊)”之中,对妇女的情感家园环境起的是破坏性作用。

三、“依歌择配”与妇女发展

“依歌择配”的民族婚俗文化对生育的性别没有特别的偏好,源于对性别的同等接纳,不设定性别的权力和利益行使分配的贬损性门槛,女儿与儿子同样“有用”的观念深入民心。这也再次显示,“依歌择配”的民族婚俗文化,营造女性“积极自尊”的环境,有利于促进妇女的发展。

在今天重视发掘民族婚俗文化、促进经济发展的战略中,妇女已经成为主力军。广西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壮族妇女的在业率高达93.7%。在重拾“依歌择配”的那坡“黑衣壮”、龙州“天琴组合”、融水“苗寨乐”等民族风情旅游地,男性外出打工,女性留守家园耕种并兼顾旅游服务的情况比比皆是。因此,应当把“依歌择配”的丰富内涵给予多元展现。透过“歌墟”男女对歌的热烈表象和民族风情的奇异绚丽,纵深探取性别平等、人文关怀、家庭和谐的价值元素,有效地清除性别尊卑的隐性分化,使之作为妇女情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课题,纳入社会综合发展规划的范畴。

(一)“依歌择配”与妇女能力建设

“依歌择配”的民族婚俗文化对两性的能力与机会是同等重视的。民族地区的民众从孩提时期起,在家庭、村寨跟从长辈学习“山歌”,是作为生活和劳动的本领,如认识五谷六畜、天地季节、传授种养经验等,不分男孩女孩一律可以学唱;到了“依歌择配”的年龄,双方“对歌”的过程,是男女青年展示能力、学识、智慧的过程,根据情景选择歌调,又根据歌调即兴赋词,问答以对,应和相宜,没有性别的高低与角色的限制。在壮族地区,重大节庆和要事聚集,擂铜鼓的方阵也活跃着女性的身影。著名壮族英雄瓦氏夫人,在通史记载和民间戏剧里,都被描绘成屹立战车擂响大鼓,率领众乡亲英勇御敌的形象。

今天发掘“依歌择配”的民族婚俗文化,应当

透过性别平等的视角,弘扬重视妇女能力建设的精神。妇女的能力是妇女发展的重要基础,妇女的能力建设更多地依靠政府和社会力量提供广泛的资源,如教育、健康、法律保障、政策倾斜等。广西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2000年全区妇女的状况比1990年有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不少问题;60.7%的壮族妇女不满意目前受教育的程度,其中因“家境差、家里需要劳动力”而不能继续上学的占到31.4%;有76.5%的壮族妇女承担着农林牧业超长时间的劳作,需要技能培训机会,也需要医疗卫生保障、社区托幼等多方面支持。由此可见,“依歌择配”婚俗文化透出的人文内涵不应被忽略。

(二)“依歌择配”与妇女介入公共事务

“依歌择配”重要的媒介是族群形成的“歌墟”,是族群营造的公共事务,男女老幼可以同享其中;妇女关注村屯的公共事务,介入与“歌墟”相关的公共事务,普遍受到鼓励和接纳。肯定“依歌择配”民族婚俗文化的积极意义,恢复妇女介入公共事务的良好民风,并引导妇女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与管理,是民族地区促进妇女发展的独特优势。

那坡县“黑衣壮”能够迅速成为知名品牌,得益于充分发动妇女介入公共事务,服务公共事务,管理公共事务。龙华村、吞力屯的妇女100%参加过村屯的会议、大型活动,69%为村屯旅游项目提出过建议,47%参与民族歌舞的编排,村屯管理成员中,女性占23%;关心村屯的公共事务已在妇女中蔚然成风。妇女在社区的自尊礼遇,也大大提升了她们在家庭的地位,能够“与男性宾客同席就餐”的比例达到90%以上,“自己决定”和“与丈夫共同决定”“购买大型家具或农机具”达到71%。妇女参与公共事务,扩展了妇女的能力,也极大地促进着妇女的发展。

婚俗文化研究范文3

【关键词】 中国;德国;婚俗文化

人生大事有四:出生,成年,婚姻,丧葬。其中,婚姻被称为人生首重。自古以来,中国人就将婚礼视为礼的起源和发端,历经五千年历史文化长河的洗礼,中国传统婚俗以其独特的东方含蓄之美在世界文明史上熠熠生辉。中国婚礼讲究的是隆重、热闹与喜庆,红色是婚礼中不可或缺的喜庆元素,无论独具魅力的传统婚礼亦或是如今盛行的中西合璧式现代婚礼,无不寓意着对新人未来美满祥和生活的真挚祝福。而相对比下,德国位于欧洲中部,由于地理、历史、民族与宗教等多方面的原因,其婚礼文化呈现出的却是另一番截然不同的景象,他们的婚礼以白色为主色调,来强调对婚姻忠诚与纯洁的尊崇。

中德两国婚嫁习俗都是在本国长期的历史文化积淀中形成的,因此通过婚俗文化的对比,就能从侧面反映出文化本身固有的差异,有利于使两国的跨文化交流更为有效。

一、 中德婚俗的差异

1、起源差异

中国最早的婚礼传说源自伏羲与夏娃的故事。传说宇宙混沌之初,世上只有两个人,虽然他们以兄弟姐妹相称,但他们已有结合以延续人类血脉之意。所以,古人一直很重视婚礼,将其视为延续保存部族之必须。另一方面也透露着,婚礼不仅关乎将要结合的两人之间的感觉,更多考虑的是如何有利于整个部族的繁荣与昌盛来延续香火,光耀门楣。

而在西方,婚姻是一件浪漫而又神圣的事,每一段婚姻都自有上帝的安排,两人的结合也是为了能更好地侍奉上帝。因此,爱情是自然而又必须的元素,每个人都有追求爱情的权利。最早的婚姻源自《圣经》里亚当与夏娃的故事,上帝创造了伊甸园并安排亚当在那里生活,而后又为了缓解亚当的寂寞而创造了他的伴侣夏娃,但随后他们没能经受住魔鬼的诱惑,偷吃了禁果成为了夫妇,虽然他们被双双逐出了伊甸园,但他们世世代代供奉着上帝,因此西方的婚姻也或多或少带着宗教色彩。

2、婚礼程序的差异

中国传统婚礼仪式自秦朝时便开始施行,作为新郎一方,想要找到合适的双方都满意的新娘这一过程是十分繁杂而又精细的,特别是对于有些实力的世家大族来说。总体来说,婚礼的程序讲究的是“三书六礼”,其中每一个步骤都缺一不可。

“六礼”指的是: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1]首先,纳彩是指最初的一小份登门拜访的见面礼,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待家中子女到了适婚年龄,父母便会委托一位媒人来为自家寻觅合适的亲家,这种媒人的角色通常由当地有名望的妇女担任,媒人的角色貌似只是充当中介人那么简单,但却绝不可缺,俗话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缺其一则婚姻即不够正当,媒人还会帮忙协调双方之间的相关利益纠葛以及缓解一些难以开口的尴尬。如果进展都顺利的话,双方会进入到下一阶段“问名”,即询问新娘的名字与生辰八字,然后男方父母会将双方子女的八字交给一位算命先生,让他来预测俩人的八字是否相合,如果结果不好,男方可能会重新寻觅一位新娘,若测出是好结果则将这一结果通知女方,称为“纳吉”。接下来是“纳征”,即由男方父母选个好日子亲自登门送上正式的聘礼来表达自己的诚意,并确认双方的婚约,女方接受后一般不得再毁约。下一阶段称为“请期”,由男方请女方家长挑选一个黄道吉日,并商讨举行婚礼的有关重大事宜。最后一步称为“亲迎”,由新郎骑着高头大马,众人抬着花轿,吹着唢呐去迎接新娘子进门。相应的“三书”指的是定亲之书“聘书”、过礼之书“礼书”与迎娶新娘之书“迎亲书”。[2]现代的中国新式婚礼虽然简化了不少,还加入了自由恋爱的环节,但是依然继承与保留了大部分的传统。

而德国的婚礼相比之下就简约多了,大体上可以分为四个环节:求婚,改姓氏,选日子以及举行婚礼。不似中国婚礼的热闹与繁杂,大多数的德国婚礼是首先在教堂举行仪式,肃静而又庄严,受邀的亲戚朋友都是最亲近的人,且着正装参加。然后,通常是下午在新娘父母的住宅里举办新婚宴会。婚后的婚房通常是自己挣的,父母一般不承担婚礼的有关费用,讲求年轻人的自立。

二、差异的原因

中国的婚俗突出体现了集体主义,而德国婚俗则渗透了其个人主义文化,这些文化的差异都深深植根于每个民族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

首先是地理因素。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与地理环境息息相关。中国国土面积广袤、地势复杂多样包括平原、高原、盆地、丘陵等地貌,所以自古以来中国是个农业大国,靠种植农作物生存、喜群居,这使得尊崇开疆拓土的祖先成为了一种习惯与信仰,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大陆文化。而大多数欧洲国家靠近地中海或大西洋,内陆面积狭小,因此形成了具有探索、独立精神的海洋文化。两国的文化起源即产生了很大的差异。

其次是由于的原因。基督教始终是西方最具有影响力的宗教,涉及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一个人从出生接受洗礼到死亡时的祷告都离不开宗教,自然它也成为了婚俗的一部分。而中国人所信仰的是无形的,包括佛教、祖先等,所以从表面上看中国人似乎是无神论者,实则不然,中国的婚俗都渗透着对先人的尊崇和对占卜、预言等的信仰,只是缺乏某种固定的程序与形式。

最后是由于婚姻观念方面的不同。中国人传统上将婚姻更多的视为绵延子嗣、维护家庭名誉、增强家庭实力的一种途径,更关注的是集体的利益。而德国人更多的将婚姻视为爱人的结合,更关注个人的幸福与意愿。

三、结语

尽管中德婚俗都已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改变,但从婚俗文化中仍能够很好地窥探中德文化交流的冲突与融合,由于地理、和文化方面的差异,中国婚俗以庆祝自身的繁衍与延续为目的,场面往往热闹而繁杂,而德国的婚姻实质上是当事人双方在上帝面前真挚的结合,往往庄严而神圣,了解这些特点有利于我们实现从感性到理性的飞跃,进而使得两国间的跨文化交际更有效、顺畅;也有助于我们以更开阔的视野透视不同民族间的文化差异,使得不同民族间能更好地进行对话与交流,但对于中德间文化的差异还有待进一步更为细致的研究。

【参考文献】

[1] 鲍宗豪.婚俗与中国传统文化[M].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24.

[2] 完颜绍元.中国婚嫁[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36.

婚俗文化研究范文4

2012年,江津区旅游综合收入达到19.1亿元,同比增长33%;2013年上半年,全区旅游综合收入达到14.7亿元,同比增长35.9%。

“江津走出了一条文旅融合之路。”江津区旅游局局长江永刚说,“我们以文化为魂、旅游为载体,初步构建起一条旅游产业发展链。”

旅游之殇

2005年10月1日,江津区中山古镇。

“这趟出游真不值。”来自重庆主城的游客李燕很是失望。

李燕为何不满呢?

2000年6月,中山镇组建了古镇开发保护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开始对古镇进行旅游开发。投入资金对古建筑维修,并修建旅游基础设施。

“没点文化味。”李燕道出不满的缘由。

对这点,中山镇文化站站长刘栋林深有感触。

“有游客问起古镇的历史文化或者一座建筑的来龙去脉时,镇上很少有人能回答。”刘栋林说。

这一现象在江津其他景点也普遍存在。江津十分重视旅游硬件的建设,对旅游文化内涵的挖掘却关注不够。

“对游客来说,初级阶段看山水,中级阶段看文物,高级阶段看文化。”重庆旅游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罗兹柏说,“没有文化内涵的旅游目的地,只会使绝大多数游客‘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这正是江津旅游不温不火、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

“文化不与旅游结合,就会‘魂不附体’;旅游不与文化结合,就会‘灵魂出窍’。”罗兹柏说,“要像挖掘地下资源一样挖掘江津文化资源,从而让文化资源沉睡的价值展现在游客面前。”

挖掘民俗

2005年12月13日,天还未亮,江津区塘河镇居民何贵银就起床了。

“起这么早?再睡会吧。”老伴说。

“早上6点,迎亲队伍准时出发。”何贵银回答。

这天,镇上翠竹山庄的主人谭福朝22岁的大儿子谭磊举行婚礼。新人选择按照当地濒临消失的“塘河婚俗”举行婚礼。

“塘河婚俗”婚礼场面隆重、气氛热烈,有说媒、做相、开庚、出阁、送亲迎娶、闹房、谢媒等13个程序,具有浓郁的巴渝人文气息。婚俗用品做工考究,出阁“哭嫁”的曲和词颇具艺术价值,婚礼的筵席汇集渝、川、黔菜肴风味,整个婚俗仪式凸显了多种文化的交融。

在这套仪式中,何贵银负责吹唢呐。

如今,随着新式婚礼的流行,很少有新人选择这套仪式——这让方圆十里的村民都跑来“看热闹”。

这一幕让江津区旅游局决策层眼前一亮。“何不将民俗文化嵌入旅游中?”江永刚说。

“成功的民俗表演能够凸显当地文化的精髓,能够拉动当地旅游产业的发展,能够吸引村民的参与,解决就业问题。”罗兹柏说,“应该大力挖掘整理。”

于是,江津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进村入户挖掘民俗文化。

何贵银被请出山参与挖掘“塘河婚俗”仪式,并组建了一支专业的婚俗表演队。

在中山古镇,失传多年的“千米长宴”“打盆绝技”“打钱竿”等传统民俗文化载体也通过搜集整理,得以重见天日。

在江津区白沙镇,“打铁水”的民俗也被挖掘出来。

借力影视

2006年,电视剧《红色记忆》剧组来到重庆取景。

“什么地方能找到老重庆的场景?”剧组一行人四处打听。

“江津白沙镇的朝天嘴码头。”有人说。

于是,剧组派人到现场查看,朝天嘴码头酷似老朝天门码头。剧组一眼相中。

《红色记忆》一剧让白沙古镇从“养在深闺人未知”逐步走入公众视线。

“何不趁势而为?”江永刚说。

“做什么?”有人不解地问。

“发展影视旅游。”江永刚做过一项调查,一部成功的影视作品,在上映一年之内,可以为其拍摄地带来平均75%的经济效益增长。正是因为这样的带动作用,文化影视旅游产业在美国、英国等国家颇受推崇。

其实,江津拥有众多优势资源——白沙古镇有着23处抗战遗址,可以打造成抗战题材影视剧拍摄地;而在中山、塘河、石蟆等镇,有保存完好的古建筑,可以拍摄古装题材和以老重庆为特征的影视剧;江津还有26个自然风景区,可以作为一般题材影视剧的拍摄地。于是,江津推出了“2+N”的方式打造影视旅游。“2”是以白沙和塘河两个古镇为主,“N”是指其他景点,将这些景点结合,提供更多的选择来吸引剧组取景以发展影视基地。除此之外,江津还针对游客需求,设计出从影视基地观光、影视文化演艺秀到影视拍摄体验活动等不同层次的影视旅游产品。

许多剧组闻讯而来。短短几年间,已有《卢作孚》和《雾都》等40部影视剧前来取景拍摄。

这一探索让江津的旅游进一步火爆起来。

演绎爱情

2008年11月,来自全国的旅游业专家齐聚江津,研讨江津旅游发展。

“江津旅游还差一个名片型旅游文化产品。”中国休闲旅游文化研究中心主任贾云峰说。

“随着生活节奏加快,人们婚姻观念改变,忠贞的爱情更为现代人所渴望追求。‘七夕节’于2006年被纳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必能引起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江津拥有独一无二的‘爱情天梯’、传承千年的‘塘河婚俗’等资源,在这方面当有所作为……”贾云峰侃侃而谈。

江津决策层采纳了专家的建议,决定探索市场化办节之路,引导旅游企业参与。2008年8月1日,第一届“七夕东方爱情节”在江津四面山举行,以“爱的见证”为主题,邀请了99对金婚夫妇在四面山风景区举办婚礼。

婚俗文化研究范文5

吹唢呐、打腰鼓、划旱船,在一片喜庆的锣鼓声中,新娘坐着八抬大轿踏上喜程,鸣金奏乐,喜拜天地……

这是湖北乡下的一个小山村,如此传统的民俗婚礼已不多见。摆放在家门口的几十桌流水席中,一位衣着讲究、年近五十的中年男士显得尤为突出。他叫杨海林,湖北监利中学的美术老师,坐在这里的他已记不清是第几次自掏腰包参加陌生人的婚礼了。

为寻素材走百地

首届中国剪纸艺术节不久前在河北蔚县举办,一幅长达22米、记录荆楚地区民间传统婚俗的剪纸《迎亲图》震撼全场,被称为剪纸艺术版的《清明上河图》。这一幕,让参加过无数次陌生人婚礼的杨海林欣慰不已。

从“上头(挽脸、盘发)”开始,到“闹房”结束,22米的长卷上,不同身份、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的人物有上千人,与上百个动物、道具巧妙结合,组成浩浩荡荡的迎亲队伍,场面蔚为壮观。比新娘笑得灿烂的媒婆、故意颠轿的轿夫、嫁妆里的雕花家具……22个不同人物场景的红色画面,如同影片一般将民间传统婚俗一一展现。

“新郎真潇洒,披红骑高马。伴随花轿走,心里乐开花。”“四把靠背椅,四季皆发迹。全家一条心,夫妻永相依。”在每幅剪纸图上,两句简朴明了、充满乡间味道的民谣将蕴含深意的婚俗形态表达无遗。这些都是杨海林历尽艰辛收集而来。“我喜欢民间这种朴素的美,野性的美,贴近生活、贴近自然。”杨海林享受般地畅谈创作初衷。

二十年前,杨海林利用寒暑假下农村寻找素材,看见什么,听到什么就记录什么。“那时遍地都是宝啊,乡间的歌谣、小孩的玩意、生活的用具,可以说琳琅满目,这些可都是千百年来留下来的文化遗产。”采风是不受时间、场合限制的。田间地头、茶坊酒肆都有杨海林执着的身影,“我一住便是一两月,与他们同吃同住。农村人害羞,你不问他们便不会主动说,我就主动出击,先讲个故事、笑话什么的,把大家的兴趣和话题引到我探求的内容上,等七嘴八舌闹腾起来以后,我就不乱插话,只埋着头记录了。”

日子久了,村民一有消息便通知他,“桃花村有喜事,有几百人迎亲呢!”天还未亮,杨海林便起身与筹备婚礼的村民忙碌起来。砌灶生火、抬桌摆糖、贴字拉帘……渐渐地,杨海林从最初的筹备工作过渡到迎亲队伍的关键角色。色彩鲜艳的迎亲服套上身、八抬大轿举上肩,甚至能吹几段唢呐,“迎亲队伍里的角色,可能只有媒婆我做不了。”杨海林幽默地说。

二十年下来,湖北、湖南、四川、重庆,杨海林走了大大小小100多个村镇,参加了自己也数不清的传统婚礼,于是便有了开头那一幕。

千锤百炼迎亲图

谈到多年来印象最深的一个婚礼,杨海林忍不住笑出声来。“在湖北天门,‘叔’字辈的亲戚都要背新娘,被称为‘扒灰佬’,当天公公婆婆都要化妆,公公脖子上挂火剪,给媳妇提示要下厨房,婆婆挂着两个醋瓶子,表示会吃醋。迎亲队到村口,公公就得背媳妇了,直到走上麻袋路。”踩麻袋意为传宗接代,从家门口往村口铺,得有100个,而新娘在这差不多100米的麻袋路上,脚后跟不能着地,只能垫着脚尖走进门,煞是辛苦。这便是婆家人给新媳妇的警告,“入了我们家得小心做人。”

于是,“新娘下轿来,脚下袋接袋。早日生贵子,传宗好接代。”“三天无大小,公公扮丑角。背媳进中堂,亲朋捧腹笑。”这样的场景被杨海林剪进了《迎亲图》。

最初,《迎亲图》只有3米长,三四个场面,几经修改增加到6米。不满足的杨海林带着作品走乡串寨,请村民们指点意见。“迎亲队伍打的灯笼都写字啦,你的没有!”于是剪纸图的灯笼上多了“某府迎亲”;“我们穿的都是三尺腰的裤子,系带后裤腿肥大,可不是小裤脚,这不像我们。”杨海林立即将这样的场景推倒重来;“娶媳妇可高兴啦,可亲朋好友都不笑。”渐渐地,《迎亲图》中出现了腰系红带、喜形于色、欢吹唢呐震长空的热闹场面……不仅如此,杨海林多次在民俗婚姻研究的专家面前虚心请教,使《迎亲图》越发完善。

在漫长的20年时间里,《迎亲图》经大大小小的修改不下几百次,杨海林只记得整幅丢弃重新制作的就有十多次。22个场景,“演员”从几十人扩编到上千人,将“曲高和寡”的戏剧唱腔改为朗朗上口的民谣,荆楚地区的民间婚俗在杨海林的剪刀下留下文化的印迹。“剪纸的保存与流传始终有限,我希望能将《迎亲图》制作成大型浮雕,哪怕历史变迁,也能让后人体会民俗的美好。”

对话

《中华手工》:传统婚俗文化最打动你的是什么?

杨海林:淳朴的民风,从浩浩荡荡的嫁妆足以看出嫁女的重要性。

《中华手工》:在你眼里,传统婚俗最大的特色和价值是什么?

杨海林:嫁妆与一些礼仪所蕴含的美好意义是最大的特色。来源于百姓生活的民间文化是基础,是传承中国博大精深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

《中华手工》:你认为我们现代人该如何汲取传统婚俗的养分?

杨海林:我们应该尽可能多的体现婚礼的人文价值,而不是一味追求婚礼表面的热闹氛围,让婚礼失去真正的意义。

婚俗文化研究范文6

关键词:关汉卿;杂剧;婚俗

中图分类号:I05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10)014(C)-0142-01

“初为杂剧之始”的关汉卿生活于民族杂处、诸种风俗激荡融合最为激烈的金元之际,其杂剧真实地描写了那个时期中原汉地浸染着多种文化元素的婚俗事象:有留着原始印迹的抢婚遗俗,有当时依旧“活”着的女真人婚俗,还涉及了各种特殊的婚嫁习俗。

一、原始非“礼”抢婚遗留

抢婚是原始部落的群婚制向个体婚制过渡时期或部落战争时期强制娶妻的行为。金元时期的北方少数民族均有过抢婚的习俗[1]。朝廷虽以令禁之,但此俗仍在民间流行。从金代初期到部落内抢婚,或在战争中掠夺异族女子为妻妾,都是常见的[2]。金元之际,蒙古人入主中原,现实生活中对于女子行“抢”的心理和行为还时有发生。关汉卿置身于文化冲突的现实之中,以戏剧的方式对此作了“记录”。剧中那些恃强的男子,对弱势一方的女子直接或间接地进行抢逼,没有丝毫心理障碍。

公然的抢妻现象,常由特权人物所为。《鲁斋郎》中权豪势要出身的鲁斋郎,见街上银匠铺里一个好女子,便动了欲念,径直将掳上马背,“抢”到郑州去了。马从长街穿过,恍若游牧“英雄”携带着战利品驰骋在茫茫草原上。其夫告状,巧遇六案孔目张。张但一听“鲁斋郎”三字,大吃一惊:“这言语你再也休提!”后来,这样的不幸也落到了张身上。外出踏青闲荡的鲁斋郎见张妻有几分姿色,强逼张将其送到自己的家中。这情形又似乎是对一个弱小部落的臣服。后鲁斋郎将已玩腻了李四之妻,转手赐给可怜的张[3]。蒙古部落首领有以女人赏赐部下的原始习俗,其在内地建立王朝后,这种人物依仗根脚与权势仍掠夺成性。

还有地痞式无赖式的“抢”。《窦娥冤》中的悲剧正是这种“抢”婚酿成的。戏中蔡婆婆问赛卢医讨银子,被赚到无人处,赛卢医正要行凶害命时,恰被张驴儿父子撞见,救得性命。当得知蔡婆婆的家庭情况后,父子俩便起了歹意,这是光天化日之下的抢逼,无“礼”可言,也没有任何折衷的余地。这类剧作中,戏剧的矛盾冲突是由强势一方的男子对女子的“抢”与“逼”引发的,不同文明习俗间的冲突印迹十分明显。

二、女真、契丹人的婚俗印迹

金元时期,女真、契丹青年男女共同交往,产生情感而私合是十分自然的现象,这是他们本来的婚俗。这种风俗给未婚女子爱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爱情题材的叙事文学作品受此种风俗的影响,关剧中就有不少反映这样婚俗的作品。

《拜月亭》中贵族小姐王瑞兰与书生蒋世隆因逃难相遇,产生感情后私结夫妻。虽有地位的悬殊落差,可瑞兰个人的爱情愿望并没有因父亲的权威而作出让步。当后来阴差阳错,将武状元许配给瑞兰时,她内心有强烈反感,脱不掉与书生间曾经私合的情感影响。此剧虽以书生中状元而大团圆的方式来调和矛盾,但毕竟与纯粹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汉族风俗迥然有异。

关剧《调风月》则反映了当时北方女真与契丹族中流行的另一婚俗。剧中女主角燕燕是金朝洛阳一个贵族家的侍婢,女真人,招待小千户时禁不起甜言蜜语的诱惑委身于他。这一行为发生得自然而然,并没有什么观念上的束缚。剧中发生的男女之情,可以用在女真与契丹族中存在过“遇客婚”习俗来解释[4],指来了上国使者,派到中下户人家居住,其家要以未出嫁女子荐枕陪宿,如遇可以高攀者,主家亦喜撮合。据此可知,《调风月》正是这一风俗舞台艺术化的再现。

三、其他特殊的婚俗

童婚。这是中国古代社会婚嫁上的一种陋习。《窦娥冤》就提供了这方面活生生的实例:七岁的窦娥为抵债来到蔡家当童养媳,至十七岁即与蔡婆的儿子结婚。童养媳名目始见于宋代,至元代已成为民间习俗,被社会普遍承认,并且受到法律保护。正因为有这样的现实存在,作为童养媳的窦娥在张驴儿的威逼下,仍坚守贞节观念也就不足为奇了。指腹为婚。《绯衣梦》剧写汴梁城中的王员外曾与财主李十万两家指腹为婚,王员外之女长到十六岁,到了正式谈婚论嫁的年龄。可是此时的李家已家道消乏被人唤作李叫化了,王员外便想悔亲。指腹为婚在民间由来已久,此风俗在金元时期仍盛行于民间,且所及不止金人,而是民间流行较为广泛的一种婚俗。寡妇再嫁。《望江亭》中谭记儿乃学士李希颜的夫人,夫主亡化已到三年,寡居无事,她内心深深地感到做妇人的没有丈夫,身无所主的痛苦,并无多重的贞节观念。经白道姑的巧心撮合,便在道观中与白士中结为夫妻。看来寡妇再嫁在元时是较为普遍的现象。谭记儿作为官宦人家的妻子尚且如此,在民间贞节观念的淡化也就可想而知了。

总而言之,关剧所涉及的婚俗事象,大大超出了传统婚俗所依的“六礼”之外,客观上不仅为我们展开了一幅幅金元之际丰富多彩的生活画面,给人以奇异的审美愉悦;而且特殊婚俗所造成的戏剧冲突,又给人带来心灵撞击,成为一个个活生生的戏剧故事发生发展的内在动力,这一动力也驱使着伟大的剧作家大胆地直视现实,将封建时代的婚姻爱情主题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作者单位:郑州轻工业学院民族职业学院

作者简介:孙桂丽(1973-- ),河南省南阳人;1995年毕业于四川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郑州轻工业学院民族职业学院讲师,中文教研室主任,主要从事文秘专业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参考文献:

[1]脱脱等.金史.卷七[M].北京:中华书局,1975.

[2]脱脱等.金史.卷九十一[M].北京:中华书局,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