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共同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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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共同体

医疗卫生共同体范文1

医共体的全称是医疗服务共同体,是以县级医院为龙头,整合县乡医疗卫生资源,实施集团化运营管理。

着力改革完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管理共同体,促进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医共体内人员正常流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合理规范,逐步实现“制度强、服务强”“人民健康水平高、对医改满意度高”的“两强两高”目标。

截至到019年2月,广西共建立县域医共体287个,县域医共体乡镇卫生院参与率51.26%;同时,广西共有385家医疗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已覆盖广西所有贫困县,并逐步向乡镇卫生院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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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共同体范文2

合肥市芙蓉社区的刘女士感到胸闷不适,到社^中心就诊后发现,左心房有较高的收缩压和心律不齐。社区医生征得她的同意后,登录“分级诊疗云平台”,为她预约了合肥市人民医院的心内科专家门诊。让她没想到的是,几分钟后,手机上就收到了转诊提示短信。

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医联体、临床路径、三医联动……作为全国四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之一,安徽大力推进旨在解决看病难与看病贵的全面改革,让改革红利最大限度惠及百姓。

从安徽医改的时间历程上看,从2009年启动基层医改开始,安徽一直是全国的“排头兵”。7年来,安徽医改走过了怎样的路线图?

基层医改“破冰之旅”

让我们把时间拨回到7年前的2009年11月24日,安徽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在这一天召开,标志着改革试点正式启动。时任安徽省政府主要领导说:“安徽的试点在全国率先展开,如同一个探路灯。”

2010年1月1日,安徽省32个试点地区首尝基层医改滋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以彻底取消“以药补医”。与此同时,推进管理、人事、分配、补偿等全方位改革,明确基层医疗机构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性质。

当年的基层综合改革涉及到五大方面:建立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管理体制,其工作重点转向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因事设岗、全员聘用的用人机制,试点县乡镇卫生院编制按照农业户籍人口的千分之一实行总量控制,并分类核定;建立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考核办法,医务人员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取消“以药补医”,实行零差率销售;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尤其是对村医有一定的补助保障标准,按照每1200个农业户籍人口每年补助行政村卫生室8000元。

实践证明,安徽的改革重塑了基层医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反响强烈。试点8个月后的2010年8月10日,在安徽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会议上,安徽省决定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两步并作一步走”,从2010年9月1日起,基层医改扩展到全省所有县(市、区)。

仅仅过了2年,在2012年9月,安徽省政府制定《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等综合改革。

以此为标志,安徽医改推进到县级公立医院。如果说安徽在2009年开始基层医改叫“破冰之旅”;2012年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面实施叫“求是之策”的话,2015年开始的综合医改试点则是“落地生根”。

综合医改“落地生根”

2015年1月,安徽被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列入首批4个深化医改综合试点省之一。相对于基层医改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牵涉更多错综复杂的利益问题,体制性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也更加突出,是改革的深水区。此时的改革,不仅有体制机制的创新,更有对以往改革的提升和完善,主要是在乡镇基层医改的“再改革”上。

从2015年4月起,安徽新医改对基层医疗机构做出重大调整。

首先,叫停了实行多年的基层医疗机构“收支两条线”,全面推行财政经费定项补助。在此基础上,有序调整乡镇卫生院布局,重新规划设置中心卫生院,促进人力资源和设备资源向中心卫生院集中,扶持实力较强的中心卫生院创建二级综合医院。采访中还了解到,安徽力争到2017年,全省三分之一的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

其次,选择15个县启动县域医共体试点,即在一个县域内成立由县医院为龙头、重点乡镇卫生院为主干、普通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为支干、医保定点民营医院加盟的医疗共同体,负责承担辖区内当年门诊和住院,实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努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安徽省将当年新农合筹资总额的85.5%交由医共体包干,超支部分由医共体垫付,结余部分也归医共体自行分配。这样一来,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共同发力,将病人留在基层,减少医保支出。

在县域医共体的体系中,医疗服务可以实现“无缝对接”,重点卫生院能够提供更加安全、更加便捷的医疗服务。“医改的核心是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因此分级诊疗也应该从这一核心出发,让乡镇卫生院有实力、有规模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才能让老百姓自愿去基层看病。”安徽医科大学一位参与医改方案研究的专家认为,安徽新医改正在探索建立一种“中国式分级诊疗体系”。

改革试点县之一的天长市卫生计生委主任杨辅仁告诉《决策》:“医共体是四位一体的区域医疗共同体。具体而言,可分为四个层面,分别是服务共同体、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发展共同体,这四个方面既相互关联又相互影响。”

安徽不仅首创县域医共体,还在全国首创城市医联体。

2014年8月15日,由安徽省儿童医院牵头建立起全省62家成员组成的医联体,打通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绿色通道,让患儿就近、高效享受优质服务,开创了“患儿不动、医生移动”新模式。这是全国首家由专科医院牵头、跨区域的医联体。

根据统计,已有4100多名患儿通过医联体绿色生命通道和“儿童120”转院至安徽省儿童医院救治,康复出院3670人,约有30%的患儿好转后转至当地基层医院治疗,其中合肥市社区服务中心住院患儿下转率90%。

儿童医联体不仅仅整合省内资源,安徽省儿童医院院长金玉莲告诉《决策》:“与北京儿童医院集团合作,成功打通了儿童医联体的国家、省级、市县、乡镇(街道)社区一体化的诊疗通道,基层疑难重症的孩子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省城大医院甚至是全国一流专家的优质诊疗服务。”儿童医联体已成为安徽综合医改中“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一个典型缩影。

综合来看,安徽组建了四种形式的医联体,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一是以三级医院为牵头单位,联合二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栈构,组建城市医联体,推动大医院优质资源延伸到社区,方便患者就近得到高质量服务。二是以城市三级医院为龙头,联合县级医院组建城乡医联体,17家省属医院已与101家县级医院建立了协作关系,搭建双向转诊平台,为疑难危重病人提供转诊、住院绿色通道、专家号源预约等服务。三是以三级医院重点和优势专科为依托,构建覆盖省市县二级以上医院的专科、专病医联体,牵头医院指导专病治疗同质量管理和疑难重症专病治疗,及时下转病情稳定或康复期的患者。四是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龙头,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联合,建立紧密的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每个县组建2-3家医共体,医共体内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实行医保资金总额预付。

“三医联动”

从安徽全省来看,改革效果一方面是创新体制机制,另一方面是提高县乡医疗机构的服务保障能力,方便群众就医看病。

2016年,县域医共体试点县增至40个,覆盖参合人口2891.5万,占新农合覆盖人数的56.3%。统计显示,2016年上半年,首批15个、第二批25个试点县县外住院病人分别同比下降11.87%和8.20%,县内住院病人同比提高11.05%和12.13%,乡镇卫生院住院人次同比增长12.08%和4.83%;40个试点县住院总费用减少6.38亿元,次均住院费用减少221元,新农合资金支出减少4.02亿元。在节约费用的同时,试点县实际补偿住院患者的费用较非试点县提高了6.34%。

采访中了解到,2017年还将有25个县跻身试点县,全省县域医共体试点将放大至65个。

12月初,国家卫计委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代涛在天长市实地调研后认为:“医改到了今天,没有三医联动,没有改革协同,根本就不可能。哪里三医联动得好,哪里协同得好,哪里的医改成效就好。哪里这方面不行,就难以实现预期目标。”作为全国四个县级综合医改示范县之一的天长,通过取消“以药补医”腾出空间,然后再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结构,通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医保管理体制改革配合医疗、医药改革。

代涛分析说:“医疗卫生服务过去几十年的很大问题是服务体系碎片化、防治割裂,不同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同质化竞争,造成基层病人流失。如何构建一个整合型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分级诊疗制度,打造以健康为中心的新型服务模式,而不再是以医疗为中心,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天长医改正是转变卫生发展方式的实践,其特点是上下联动、预防治疗康复联动及三医联动,代表着以健康为核心的新型服务模式和整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方向。因此代涛认为:“如果这轮医改结束的时候,全国所有县域的医改或者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都能够达到天长的水平,那时医改就很成功了。”

放在全国视野中透视,安徽医改聚焦药品价格、过度医疗、无序就医、医保作用、提升效益“五大空间”,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正在实现“患者就医负担不增加、医务人员收入不减少、医疗机构能力得发展”的三赢。

医疗卫生共同体范文3

为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2020年起,我院开始实施“旗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简称“旗域医共体”)试点工作:

一、试点的主要目标

旗域医共体是旗、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新型组织与服务实现形式,是以创新运行机制为核心,通过整合旗乡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实行区域集团化经营管理、建立分工协作机制等综合改革,整体提高旗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提高旗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减少住院病人外流,力争旗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二、试点的基本原则

(一)纵向合作,双向选择。由阿荣旗人民医院牵头旗域内旗乡两级医疗机构组建旗域医共体,民营医疗机构自愿加盟,服务范围覆盖全旗城乡居民。阿荣旗人民医院与拟加盟的成员单位建立纵向合作的医疗服务共合体;我院将根据自身特点,重点发展优势学科,加强学科、人才协作,最大限度把患者留在旗域内诊疗。

(二)稳妥起步,循序渐进。以管理为纽带,以章程为规范。先在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开展试点,建立旗乡医疗机构之间的纵向合作关系,逐步扩大范围,逐步实现全覆盖;以业务整合为切入点,开展对口帮扶和技术合作,新增的医疗收入按项目核算、合理分成。逐步深化合作,形成紧密型旗域医共体,统一调配人力资源、统一核算医疗服务成本、统一成员单位的绩效考核办法、统一管理和分配医疗收入。

(三)权责廓清,强化监督。理顺医共体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体系,科学界定医共体内部管理职能。旗域医共体内各单位原有的机构设置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第一名称不变,增挂“阿荣旗人民医院××分院”牌匾。乡镇卫生院功能不变,继续承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协助卫生执法、管理村卫生室等综合医疗卫生任务,医疗服务之外的收入不纳入旗域医共体核算和分配。各成员单位的财政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不变。乡镇卫生院继续享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补助待遇,财政补助资金不纳入旗域医共体的收入分配方案。医疗收入在成员单位之间的分配由阿荣旗人民医院拟定草案,各成员单位达成初步一致意见后,报旗卫健委、财政局批准后实施,并报旗政府备案。

三、试点的主要内容

(一)推进分级诊疗。按照“基层首诊、急慢分治、双向转诊、连续服务”的原则,一般常见病留在乡镇卫生院诊治;轻度疑难复杂或急性期的常见病,应由阿荣旗人民医院派专家现场指导乡镇卫生院就地治疗;受乡镇卫生院技术条件所限难以诊治的,应转往阿荣旗人民医院诊治。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转来的病人,人民医院应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入院。人民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双向转诊。在人民医院完成难度较大的诊治且病情平稳后,转回乡镇卫生院,人民医院派原经治医生跟踪病人至乡镇卫生院,指导后续诊治工作。

(二)规范医疗行为。乡村医疗机构门诊推广使用标准处方集、住院服务推广实施临床路径,建立质量监控指标体系,规范基础医疗质量。革新医疗服务流程,强化科室之间和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减少不必要的等待和重复检查。采用基于循证医学和成本效果分析的方法,选择适宜的诊疗方案。创新服务手段,开展预约诊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电子病历、医师多地点执业等手段,形成医生和患者合理流动的局面,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绩效管理。

(三)实现资源共享。探索旗域医共体为成员单位统一采购药品耗材等。统一旗域医共体内部用药范围,根据实际进一步探索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招标采购中的参与度。鼓励在旗域医共体内建立统一的检验、影像、病理等中心,实行大型设备统一管理、共同使用。旗域医共体为各成员单位提供统一的后勤服务。人民医院要明确功能定位,加强特色专科建设,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形成优势互补、集中诊疗、有序就医的良好格局,进一步提高旗域内就诊率。

(四)强化信息建设。加快推进旗级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全面优化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旗乡医疗机构的合作。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在旗域医共体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验检查。成员单位之间建立远程医疗合作关系,开展远程视频会诊、远程教学查房、远程病理及医学影像诊断、远程专家门诊等活动。统一建立旗域医共体医疗风险联合防范机制。

(五)完善医保支付。改革医保基金对旗域医共体的支付方式,实行按人头总额预算包干,超支原则不补,结余全部留用。旗新农合办要根据历史运行数据,按照现有的资金支出分布结构,适当考虑门诊和住院的人次和费用的合理上涨,以及开展签约服务等因素,安排下一年度试点乡镇医保基金支出的总预算,新农合按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提取风险基金后的95%作总预算,并将总预算转换成参合人头费(对应辖区每个参合居民),交由旗域医共体包干,负责承担辖区居民当年门诊和住院服务的直接提供、必要的转诊以及医保补偿方案规定的费用报销。旗外住院病人(含大病保险)的报销也从总预算中支付,结余资金由旗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合理分配、自主支配。对旗域医共体之外的旗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的医保病人,由旗域医共体牵头单位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之结算。

(六)开展签约服务。进一步完善乡村卫生服务和管理一体化,优化村医队伍,改善村医服务手段,阿荣旗人民医院须加强对村医的管理和技术培训,推广村医签约服务。通过签约服务和签约转诊,引导旗域居民养成有序就医、履约转诊的习惯,形成逐级转诊制度。试点阶段可实行“软签约”,旗域医共体推出就医绿色通道,吸引居民签约。旗域医共体内阿荣旗人民医院确实无法诊治的疾病,可由阿荣旗人民医院出具转诊单向旗外转诊。

人民医院要通过考察选择若干家旗外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谈判签订协议,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转出病人相对集中送往合作医院,按照本地医保补偿方案与之定期结算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定期评估合作医院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和病人满意度等情况,必要时另选合作医院。

(七)严格考核监管。对旗域医共体实行按人头总额预算管理后,医保经办机构继续履行并加强相应职责:按照全省统一的政策框架,拟定补偿方案,报旗政府批准后实施;强化监管,确保基金安全;继续做好经办服务工作。转变部分职能和管理方式:按季度预拨部分资金至旗域医共体;考核旗域医共体临床路径执行率、病人实际补偿比、旗外转诊率等,并与医保资金年终结算挂钩;帮助旗域医共体做好体外医疗机构的监管和旗外住院病例有关情况的调查核实。

(八)完善组织架构。旗域医共体要成立医共体理事会,作为医共体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医共体所属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资源统筹调配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明确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明确管理措施和合作机制,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达到运行有序、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主要配套措施

(一)提升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依据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扶持实力较强的中心卫生院创建二级综合医院,力争到2021年三分之一左右的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乡镇卫生院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疗技术骨干,经过考核遴选,可定期安排到人民医院工作学习。人民医院要通过定期委派骨干医生到基层成员单位坐诊、巡诊、驻点、定点帮扶等方式,提高基层成员单位的医疗服务能力。

(三)扶持中心卫生院发展特色专科、安排人民医院专家及团队领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具体科室。特色专科可以与人民医院开展合作共建,共同投入人力技术和设备,收益共享。人民医院领办(或托管)中心卫生院或其部分科室。特色专科诊疗项目的价格由有关科室按服务时间、次数等方面制定。

(四)大力推进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依托有资质的全科医生或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若干个全科医生(或乡村医生)服务团队,采取签约服务模式,为辖区内所有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双向转诊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健康管理等全科医疗服务。落实包保责任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团队化服务和家庭医生负责制。

五、试点的组织实施

(一)试点范围

首批试点采取(1+3)模式:阿荣旗人民医院与太平庄、六合镇、三岔河三家中心卫生院组建阿荣旗旗域医疗服务共同体,采取领办或托管乡镇卫生院专科科室的方式探索实行专科联体模式。机制完善后扩大范围。旗内民营医疗机构可与旗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进行谈判,自愿选择加入。

(二)试点步骤

第一阶段:试点筹备(2020年1月)。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文稿经旗政府、旗卫健委等有关部门会审后(实行)由旗政府发文。

第二阶段:试点实施(2020年2月一2020年12月)。启动运行“旗域医共体”试点。旗卫健委、人民医院等相关单位定期组织人员对试点医共体各项工作进行评估,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第三阶段:试点经验总结(2021年2月)。委托第三方对试点工作过程与成效进行系统总结评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阿荣旗人民医院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人民医院各科室主任、乡镇卫生院院长为成员的旗域医共体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旗域医共体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

医疗卫生共同体范文4

[关键词]价值医疗;公立医院;公益性;公立医院改革

1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内涵及实现特征

1.1公立医院公益性内涵

目前,就我国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而言,公立医院无论是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还是经济运营,都占据着主导地位[1],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其发展方向必须符合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一是提供的基本卫生服务要确保公平与可及;二是向民众提供有价值、有需要的卫生健康服务;三是体现其卫生服务的效率和结果[2]。简言之,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在于提供价廉质优的基本卫生服务,提升人民健康素质。

1.2公立医院公益性实现特征

1.2.1多元协同推进

在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要使各利益相关方协同努力,使各项改革政策效能均达到最大化,促进公益性目标的实现。一是政府要发挥保障和支持作用,二是社会群体发挥监督和评价作用,三是各级公立医院及其职工发挥主体效用。

1.2.2发展共建共享

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提出,在绩效考核中应重点关注医疗质量、效率、可持续和满意度等指标,未提及业务成绩,这反映了公立医院未来的发展方向。这一发展方向要求公立医院在医疗资源、医疗技术、医疗信息等方面应注重共建共享,发挥各方合力,建设可持续性和公益性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2.3阶段目标引领

当前,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是检验医改成效重要指标,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是一个分阶段、有进程的发展目标,其推进的过程也就是公立医院不断破除旧机制、逐渐迈入深水区的过程。这就要求公立医院要不断适应形势,制定行动计划,分阶段、一步步达成目标。

2价值医疗的内涵及特征

2.1价值医疗内涵

价值医疗是近年来卫生系统发展研究的热点和重点。价值医疗最早是美国学者迈克尔波特于2006年提出,其理念主要是追求性价比高的医疗卫生服务,即人们以同等或较低的成本取得医疗质量或医疗效果的最大化,卫生经济学界称其为“最高性价比的医疗”[3]。价值医疗强调以患者为中心,在一定成本下创造最优的医疗价值,体现在三个维度:服务成本低、医疗效果优、就医体验好。这恰好契合了公立医院公益性发展目标,因此价值医疗能助推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实现,进而促进我国健康服务事业动能转型。

2.2价值医疗的特征

2.2.1创新性

价值医疗作为一种新的卫生服务模式,对破解我国医疗体制机制的难题有着独特作用。在这种医疗模式下,不再以服务提供为主,而是从需求出发,重视患者体验度和满意度,重视患者与医疗团队的合作性和共同决策,提高患者就医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独特的创新效果。

2.2.2精细化

长期以来,我国的医疗卫生发展主要依靠扩大体量和生产投入来实现,容易出现过度医疗的情况,导致“看病贵”。价值医疗模式下,公立医院从粗放型发展向精细化管理转型,更加注重医疗服务的效果,强调医疗服务的过程,又同时强调医疗结果的有效性。

2.2.3可及性

世界卫生组织研究显示,全世界医疗资源约存在20%~40%的浪费[4]。我国医疗资源闲置,过度医疗和医疗不足现象并存。2017年,全国医院病床使用率85.0%,其中公立医院91.3%,乡镇卫生院只有61.3%[5]。在这样的供需失衡状态下,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问题成为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价值医疗模式能弥补以往只强调服务量而不强调医疗质量和效率的不足,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消耗,从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性。

2.2.4整合性

长期以来,医院实行专科分诊,固然有利于专病专治,但另一方面也会产生医疗服务过程延长或病症的误判。价值医疗的整合性优势区别于以往医疗卫生服务的专科化、碎片化,价值医疗注重医疗卫生服务提供的预防、诊疗、愈后和保健全过程,重视一体化、“一站式”诊疗。

2.2.5信息化

当前,医疗卫生系统对信息化的需求愈加强烈,这也是医疗费用增加的因素之一,同时还易产生信息化设备、技术滥用的情况。价值医疗以信息化为前提,实现临床路径管理和按价值付费,既可以提升诊疗过程和效果,也能规范医院诊疗技术和设备使用科学化。

3价值医疗助推公立医院公益性实现的途径

3.1提供高性价比的医疗服务

一方面,通过价值医疗,患者获得了较好的服务体验和医疗效果;另一方面,医院实现了动能转型,提升了自身发展,把以患者为中心真正落实到医疗实践过程中,对重视医患沟通、减少多余干预的行为进行激励,推广整合和多学科诊疗模式[6],最大程度维护患者利益,助推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实现。

3.2促进和谐医患关系

在以治病为中心的医院发展理念下,医院发展呈现高效益,容易导致“看病难、看病贵”,医患之间难以信任、难以和谐。而价值医疗以患者为中心,医患双方是命运共同体,以促进共同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医疗过程合作化,推动医患之间的和谐关系。

3.3创新医疗卫生相关机制

价值医疗从某种程度上促进各项医疗卫生政策和相关保障机制的酝酿出台。从政府角度来说,提升医疗质量就需要不断予以政策激励和财政支持,如加大对公立医院补助力度,统一疾病诊断编码和病种分组标准,加快实施支付方式改革等。从公立医院来讲,价值医疗促进其内在体制机制的创新,包括制定价值医疗相关政策、探索按价值付费、加强医疗服务技术评估、改善候诊就医环境、丰富医院价值文化等[7]。创新性的价值医疗模式必然会带来众多有利于公立医院公益性发展的转变,这些转变又是实现公益性目标不可或缺的要素。

3.4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公立医院要巩固自身发展,必须建立起以公益性为原则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其次,公立医院要与基层机构合作,推动基层支付机制、服务体系和医药保障体系的创新,发挥基层首诊、上下转诊优势,促进卫生资源的有效性供给。另外,同层级的公立医院之间要加强合作,形成横向利益共同体,助推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实现。

3.5发挥“互联网+”的优势

价值医疗需要信息化和智能化的“互联网+”技术作保障。一方面,不断优化的医疗服务流程、不断完善的医院信息系统、线上和线下医疗服务相结合等,促进了价值医疗的不断优化发展。另一方面,以“互联网+”为手段的智慧医院,可以更好地为患者提供可靠、前沿、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医院发展前景。

4相关思考

公立医院改革进入深水区,医疗公平、服务质量和价格几乎成了无法兼顾的“不可能三角”[8]。价值医疗以医疗可及性、服务高质量和价格可承受为核心,对公立医院实现公益性的作用不言而喻。

4.1学习相关经验,加强标杆分析

从世界范围看,多个国家开展了高效率的价值医疗实践。美国在新世纪初就开始了价值医疗的实践探索,创新医疗服务模式和价值支付方案,实行支付制度改革,例如老年医疗保险(Medicare)形成按价值付费的新支付模式,对医师的付费采用点数法进行改良,并引入了按绩效付费的措施[9]。英国不断更新价值定价(ValueBasedPricing,VBP)方案,通过加权设定阈值,考虑疾病负担和社会效益,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4]。从国内探索来看,我国越来越重视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越来越强调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的控制,各地纷纷开始探索按价值付费[10,11];但是对价值医疗的探索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学习相关经验,利用政策和机制优势,将价值导向贯穿医院工作中,助推医院公益性的实现。

4.2做好政策支持,协调利益关系

实施价值医疗,实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必须以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持为保障。一方面,卫生政策的顶层设计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做好各项卫生政策之间的衔接,各项政策不能自相矛盾或难以兼顾,并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连续性。另一方面,地方各级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分类指导,加强政策引导和保障落实,将改善医疗服务和深化改革同步推进,协调过程中的各相关利益者关系,助推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实现。

医疗卫生共同体范文5

 

关 键 词 医疗保障 全民免费医疗 全民医疗保障 比较 论文下载

医疗保障是关系到全体国民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建立一个覆盖全体国民的医疗保障体制,不仅能够使人人都能享有基本医疗服务,而且对于风险分担和经济发展也有着重大的意义。正因为如此,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逐渐成为我国政府民生保障建设的重要内容。理论上,我国的医疗保障有两种可选择的路径——全民免费医疗与全民医疗保障。全民免费医疗通过税收筹资,为全体国民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医疗服务; 全民医疗保障( 以下简称“全民医保”,注) 则主要通过征收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制度、辅之以其他制度的方式提供医疗保障。这两种体制各具特色,各有利弊。正因为如此,中国究竟应采用何种形式,一直存在广泛的争论。

本文结合我国医疗保障发展的制度环境,从比较分析的角度,指出中国医疗保障发展的正确道路是建立一个公平、普惠、多层次的全民医保体系,而不是建立全民免费医疗体系; 事实上,经过多年的探索,我国的医疗保障体制正在朝这一方向发展,但是,从全民医疗保障的角度与要求来看,目前的医疗保障体制在资金筹集、制度整合、保障水平、覆盖面、公平性、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与难点,这使得我国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文章针对这些问题与难点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与难点,完善公平、普惠、多层次全民医保体制的对策建议。

全民免费医疗与全民医保之比较和区别

    一般而言,全民免费医疗是指免除缴费义务,通过税收筹资,由公立的、或者签约的私立卫生服务提供者向全体国民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医疗卫生服务。全民免费医疗使所有人能够根据治病的需要而非经济支付能力来获得医疗服务。最典型的代表是英国的“国家卫生服务制度”( nationalhealth service,nhs) ,该制度是全世界最大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服务范围涵盖了从预防到康复、从孕检到临终护理、从头疼感冒的小病到心脏搭桥等大病的各类医疗保健服务,一度被英国标榜为“西方最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而全民医保则是一种覆盖全体国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民医保不仅包括以收入为基础、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社会医疗保险这一主体构架,还包括针对少数弱势群体的社会医疗救助制度以及为满足多层次医疗需求的补充性商业医疗保险制度。到目前为止,全世界已有近三十个国家通过构建以社会医疗保险为主体的制度达到全民医保,其中典型的代表国家有德国、澳大利亚、法国等。

在我国医疗保障体制的选择上,人们之所以聚焦于在全民免费医疗与全民医保之间取舍,主要是因为二者都满足我国医疗保障体制的最初构想。无论是全民免费医疗还是全民医保都是为了满足公民的医疗保障权利而做出的制度安排,具有非营利的性质,二者的目的如出一辙: 微观上,都是为了解决全体国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改善人民群众享有医疗卫生服务的条件; 宏观上,医疗卫生是民生大事,免费医疗和全民医保都是为了逐步解决医疗保障问题,彰显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从而让全体国民共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从制度属性来看,免费医疗和全民医保同属于强制性医疗保障,主要依靠国家权威,由政府集中领导和主办,理论上要求将制度规定的人群全部纳入医疗保障的体制之内。区别于自愿性医疗保障制度,二者的保障范围比较广,不仅保大病,而且保小病; 对参保条件没有健康上的特殊规定,无论是健康的人还是患病的人都可以参与; 支付方式一般都是按照个人医疗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偿。纵观世界各国的医疗保障体制,以全民免费医疗或全民医保为代表的强制性医疗保障占有主体性地位,可以有效避免自愿性医保制度因保险费负担过重或个人保险意识缺乏而造成的医疗保障缺失。

然而,全民免费医疗与全民医保各具特色,将二者进行比较,其差别也是显而易见的:

从体系特征来看: 第一,两种体系下的制度类型不同。实施全民免费医疗的国家,医疗卫生制度单一,往往通过建立统一的医疗体系来提供医疗保障服务; 而以社会保险为主的全民医保往往通过建立多样化的保障制度来满足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如,日本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按照不同职业将居民分别纳入到不同的医疗保险组织,整个国家的医疗保险由雇员保险、国民健康保险和老人保健三大部分构成; 德国的医疗保险体系除了包含法定的社会医疗保险以外,还包括私人医疗保险和特殊人群的医疗保险。第二,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两种体系的覆盖范围不同。全民免费医疗体系从制度设计之初便覆盖了全体国民,所有基于国民身份的人群,无论是 60 岁以上的老人、儿童,还是低收入人群、农村地区人群一律享受免费医疗; 而全民医保的制度设计不可能一开始便覆盖到全体国民,其覆盖范围有一个不断扩展的发展过程,通常由某一类群体逐步扩大到不同人群,最终随着体系的完善才能实现全面覆盖。第三,公平性程度不同。全民免费医疗的获得与个体收入无关,只依据医疗需求为国民提供全套建立在公共基金之上的医疗服务,公平性程度高; 而全民医保的主体性制度即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主要依据是否参保来决定医疗服务的提供与否,再加上区域差异、行业差异、收入差异的存在,在进行具体制度设计之时不可避免地会造成制度之间的差距,从而使其公平性程度较低。

从实现条件来看,二者亦有明显的区别。总体上全民免费医疗要求有更为成熟的实现条件。第一,要以雄厚的财政实力为基础。全民免费医疗意味着由国家来提供医疗保障的全部费用,这些费用包括建设医院、引进医疗设施和技术、扩充医疗资源、负担医务人员工资以及全国所有患者的就医费用等,这就要求国家必须有足够的税收以保证全民免费医疗制度的运作。第二,要以良好的医疗卫生条件为保障。全民免费医疗易导致医疗服务与医疗技术缺乏竞争性,为保证良好的医疗服务质量,需要各级公立医院、或签约的私立医院都要具备良好的医疗卫生资源,特别要求作为第一层次的社区诊所拥有为国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第三,要以平衡的国民经济和医疗卫生发展现状为依托。国民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过大,地区医疗卫生资源分配不合理,医疗待遇差距明显等都是全民免费医疗发展的壁垒。比较而言,全民医保也有其特殊的实现条件。第一,全民医保的主体性制度,即社会医疗保险制度需要由“多方买单”,所有具有支付能力的个人和单位都有缴费的义务,从而将国家的财政负担分散到单位和个人。第二,全民医保需要通过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来实现,风险的分担可以在不同阶层、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之间进行,以避免医疗保障职能的缺位。第三,在多样化的制度设计上,既要求根据不同的保障人群而有所区别,又要在整体上相互配合,相互补充,有进一步整合的空间。当然,具体的缴费和支付水平应与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居民的收入相关。

从保障水平来看,根据各国的实践经验,全民免费医疗覆盖面广,公平性高,并且其保障水平整体通常高于全民医保的保障水平。这是因为实行全民免费医疗的多数是发达国家或者福利国家,强大的经济基础和较高的工业化、城镇化水平是其实现全民医疗保险的前提与必要保障。欧洲发达国家如英国、瑞典、瑞士、丹麦等都实行全民免费医疗,2009 年,上述国家的医疗费用支出占gdp 的比重分别为 9. 3% 、10% 、11. 4% 、11. 5% ,可见,发达国家有能力提供一个保障水平普遍较高的医疗卫生制度。与之相比,由于全民医保体系的子制度比较多,各项具体制度的保障水平差距较大( 例如我国的公费医疗制度的报销额度在95% 以上,而新农合的报销额度只有 30% -40% ) ,具体制度之间的差异使得全民医保难以达成一个相对统一保障水平。但可以肯定的是,全民医保经过一定程度的发展之后,其整体的保障水平一定会不断提高。

我国医疗保障的发展之道——“全民医保”

    全民免费医疗在诸多国家和地区实行,这使得许多国人对其心向往之。究其原因,“全民免费医疗”天生就具有对社会大众的“吸引力”———人人都希望国家能够为自己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然而,世界上并没有“免费的午餐”; 事实上,根本不存在完全免费的医疗制度,所谓的“全民免费”是相对的。

一方面,免费医疗与其他医疗体制相比,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医疗费用的来源上。全民免费医疗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国家及地方的财政,这些主要依靠公民纳税的财政资金说到底还是参保人自己缴的钱。因此,可以说,免费医疗的资金是将医疗保险中参保人缴费换成纳税人纳税。另一方面,免费医疗并非意味着公民不花钱即可获得免费治疗。根据《2010 中国卫生统计年鉴》的数据,在全球 193 个国家的卫生费用支出中,个人卫生支出为零的国家一个也没有。那些通常被认为向民众提供免费医疗的国家,如英国、瑞士、瑞典、加拿大、巴西等,2007 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 分 别 为 18. 3%、40. 7%、18. 3%、30%、58. 4% ,免费的只是基本医疗服务,保险目录以外的诸如门诊处方、牙科门诊费以及较高档次的医疗服务仍需自行付费。

除此之外,国内少数地区实行的“全民免费医疗”( 以陕西神木模式为典型代表) 也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全民免费医疗制度”。真正的全民免费医疗体制不用参保,所有户籍拥有者或者所有居民都可以自动享有免费医疗。而根据《神木县全民免费医疗实施办法( 试行) 》,“未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予享受免费医疗。”另外,神木模式也有各种费用控制方式,门诊服务只有在缴纳合作医疗保险费后才能免费享受。住院费设有起付线,也有自费的项目,起付线以下费用由患者自付。事实上,“神木模式”只是一种保障水平较高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鉴于绝对的“全民免费医疗”根本不存在,充分考虑到现阶段的宏观社会经济条件,我国于2009 年颁布的“新医改方案”最终摒弃了全民免费医疗的发展路线,选择了走向全民医保的战略方向。我们认为,这是结合多方经验与现实国情而做出的正确选择。

首先,全民医保更加符合我国的财政现状。一般来讲,实行全民免费医疗的国家,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在卫生总费用中的比重要高于社会保险制的国家,以英国为例,近年来英国医疗开支占gdp 的 9% 以上,用于 nhs 的预算高达 1000 亿英镑( 人均 1980 英镑),可见,全民免费医疗需要依靠雄厚的财政能力为支撑。就目前的国情来看,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国民经济已经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覆盖 13 亿人口的全民免费医疗体系如此庞大,必将造成沉重的税收负担,就像西班牙等部分发达国家一样,易出现财政负担过重,财政赤字高涨,免费医疗体制难以为继的情况。所以说,我国并不具备英、美那样的经济实力,“多方负担”的全民医保体系更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要想在全社会尽可能做到公平的分配,使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只能通过向用人单位和个人征缴社会保险费的基础上,发展多层次的全民医疗保障,从而满足公民基本医疗权利的实现。

其次,全民医保更容易把效率和公平有效地结合起来。按照萨缪尔森的“公共支出纯理论”,如果把全部医疗卫生服务都划归为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那么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搭便车”、高成本、低效率等现象。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实行全民免费医疗看似公平性提高了,但是医疗效率问题已然成为医疗保障建设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个人不付任何费用,肯定会形成大量的资源浪费与低效率,典型的例子是: 英国的医疗服务出现的排长队现象,等待免费住院的患者不断增加,特别是外科病人及慢性病人,有的地区要等待几个月、甚至几年,这引起了广大民众的强烈不满。除此之外,看病不花钱还可能造成小病大养,重复医疗,重病患者得不到及时医治,住院率上升等医疗资源浪费的现象,最终导致医疗体系疲惫不堪。比较而言,全民医保通过多层次的制度设计,将各类人群的医疗保障具体化、明确化,可以更好地把效率和公平两者统一起来、平衡起来,以最大限度的发挥各类医疗保障制度的作用。全民医保有利于在实现公平性的基础上,提高医疗效率,完善医疗服务质量,使医疗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

再次,全民医保更加适应各类人群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过大、收入差距明显、两极分化严重等现象,使得我们不能像英国那样有较为统一的制度环境为社会保险税的征收提供支持。全民免费医疗差异小、层次少,勉强实行很可能会导致两种结果:一是财政负担过重,二是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普遍偏低,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因此,我国在建立医疗保障体系的过程中,必须设计多样化的保障制度来适应全社会各类人群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全民医保在发展过程中允许多种制度的同时存在,即公费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能够各自保障对应的人群。此外,全民医保灵活性较强,各地区在贯彻执行中央总的方针政策的前提下还可以制定符合自身发展情况的制度和政策。事实上,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部分有能力的地区已经直接建立了“二元制”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也有些地区在医疗保险制度以外针对特定人群适当发展医疗救助制度或补充性商业医疗保险。

 

全民医保发展面临的问题与难题

近年来,在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可以说,全民医保的发展方向在我国已经基本确立,我们也正沿着“人人都能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道路不断探索。尽管如此,我国目前仍处于体制发展初期,经验不足,现阶段的全民医保仍然是不完善的全民医保体制。这是因为我国所要实现的全民医保是一个公平、普惠、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制,其真正的内涵不仅在于要无条件地满足全体国民的医疗保障权利,而且要保证医保费的缴纳以及医疗费用的支付只与参保者的支付能力有关,更重要的是基本医疗服务的提供应当主要与病人的基本医疗需求挂钩,以此来实现医疗保障在医疗筹资和服务利用方面的公平性。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现有的体制离真正意义上的全民医保目标还相差甚远,全民医保在进一步发展中仍然面临着多方面的问题和难题。

( 一) 财政投入不足,保障水平低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 2011》,2009 年我国医疗卫生总费用占 gdp 的比重仅为 5. 15%。其中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 27. 2%,医疗费用的个人支付比例自 1978 年以来由 20% 左右提高到 50%左右,政府的医疗卫生财政支出无论是从比重上还是从绝对数上都低于社会和个人的卫生投入。而在欧洲发达国家,医疗卫生费用约占gdp 的 10% 左右,其中的 80% - 90% 由政府负担,可见中国卫生总费用中的公共支出部分在国际上处于较低水平。不仅如此,由于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筹资水平、报销比例都偏低,使得我国相当一部分居民看病就医的个人负担水平仍然较重。个人支付比例过高,医疗保障水平较低是导致民众“看病贵”的主要原因,严重的影响了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可获得性。

( 二) 制度“碎片化”,既有损效率,又有失公平

尽管多层次的医疗保障是必要的,但是医疗保险这一主体性制度之下的多种子制度最终应随着制度的完善而走向整合,形成统一、高效的医疗保险体系。单就这一方面来看,我国各地都有至少四种不同的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公务员免费医疗制度,不同医保人群之间差距明显,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和社会阶层结构。再加上医保统筹层次目前主要还停留在县市级,每一个统筹区域内的医疗保险制度“各自为政”,其具体的政策规定、特别是权利和义务关系都有较大的差异。可以说,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是一种“碎片化”的体系,不仅有损医疗保障的效率,而且将造成统一劳动力市场的障碍,阻碍社会融合,有悖于“公平性”原则。

( 三) 补偿模式与补偿机制设计不合理

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除了常见的报销比例过低,参保人自付比例较高之外,在补偿范围和补偿方式上也存在着弊端。一般而言,常见病的发病率远远高于重大疾病,以“大病统筹”为主要补偿范围的制度设计,不仅对门诊的报销相对较少,而且弱化了对常见病预防和治疗的重视,最终会加重医疗体系的治疗负担。后付制的补偿方式对中低收入群体来说,尤其是在患大病、需长期住院的时候,垫付医疗费用成为一个难题。不仅如此,后付制的补偿方式还会引起报销时手续麻烦,补偿限制过多的问题。具体来说,起付线过高使得报销门槛过高,部分基本医疗风险得不到分担;封顶线使得大部分穷人在患大病时医疗负担仍然过重; 报销药品的目录范围较窄使得多层次的医疗需要得不到满足; 对于异地就医的人群来说,报销程序的复杂更是阻碍了医保的转移支付。种种补偿机制设计上的不合理使得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受益面窄,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 四) 对医疗弱势群体的保护不足

一般而言,收入越低,社会保险的参加率也越低。基于医疗保障制度最初形成的原因和现在遇到的困难,存在着一类“医疗弱势群体”,主要包括: 失业人员、残疾人、孤寡老人、农民工,以及被排除在“医疗体制”之外的人( 即那些从来没有在“单位”工作过,靠打零工、摆小摊养家糊口的人)和较早退休的“体制内”人员。这部分医疗弱势群体大多是位于极端贫困人口之上的大量边缘贫困人口和相对贫困人口,他们在遇到较大的疾病风险时,由于经济能力的限制,很容易陷入极端困难和贫困的境地。我国的医保制度尚不完善,医疗卫生制度建设的目标与方式存在某种程度的偏差,本应最需要医疗保障的“医疗弱势群体”得到的保护却十分有限,这就造成了风险保护的错配。较典型的是农民工群体,一方面新农合的制度设计针对农民工保护不足,在该制度下农民工通常要承担高额的自负费用,且必须向籍贯所在地的县级政府申请补助,不但补助金额很低,而且补助申领程序耗时很长; 另一方面,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易造成漏保,且流动性差,部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非正规就业农民工被排除在制度之外,致使其基本医疗权利得不到保障。

( 五) 城乡二元分割致使医保缺乏公平性

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医疗卫生资源分配不公平。长期以来,医疗资源过度集中在发达地区的城市,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十分薄弱,医护人员、药品供应处于短缺状态,管理手段落后,导致农民医疗的可及性远比城镇居民差。把有限的医疗资源优先满足少数优势群体的需求,这显然是不公平的。第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不公平。据统计,2008 年我国医疗卫生总费用为 14535. 4 亿元,其中城市医疗卫生费用为11255. 02 亿元,占总费用的 77. 4% ,农村医疗卫生费用为 3280. 38 亿元,占总费用的 22. 6%,农村居民在人均医疗费用筹资标准、参保人数和报销比例上远低于城镇居民。从收入分配的角度看,农村医疗保障待遇太低,使得很多参保人群在遇到疾病风险时仍不敢就医,这就导致了社会保险中的逆向收入分配。

完善我国全民医保体系的对策建议

    全民医保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要想最终实现多层次、高水平、广覆盖的全民医保,不仅需要加强政府、医院、用人单位以及个人等多方主体的支持与配合,还需要从整体上完善全民医保的制度设计。根据目前的形势和相关情况,结合上文分析的问题与难点,我们分别从覆盖面、制度整合、政府责任、医疗卫生体制以及多层次的医疗保障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 一) 坚持强制性原则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继续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

由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自愿参保”原则,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部分因经济贫困而无力参保的人,或者因缴费年限不够,制度体制漏洞而被排除在医疗保险的体制以外的人群,这使得全民医保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覆盖。我们要把诸如广大非正式就业人口、破产困难企业的退休职工、老知青以及农村低收入农民等“医疗弱势群体”作为医疗保障扩面工作的突破口,促使政府积极地发挥医疗保障责任主体的作用,不仅要从政策层面上规定所有人群都要强制性参加医疗保障制度,还要有针对性地对低收入人群进行补贴,这样才能有效地解决目前存在的逆向财政补贴问题。总之,要将全体国民都无条件地纳入到相应的社会医疗保障中去,这在目前阶段是可行且必要的。

( 二) 加快制度整合,走渐进的全民医疗保险之路

城乡分割、地区分割、人群分割严重阻碍了我国全民医保的发展,医疗保险逐步从“多元制”或“三元制”过渡到“二元制”,最终实现“一元制”已经势在必行。我国应该选择渐进式全民医保道路,对于城乡经济差距不太大的地区,应优先考虑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这两种制度合并,然后逐渐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接轨;对于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目前则要认真考虑不同制度间的衔接问题,待条件成熟后,再将不同制度合并。具体做法是: 首先消除制度间存在的明显不平等; 然后通过完善制度设计,实现医疗筹资和服务利用方面的公平; 最后要逐渐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促进全体国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增进国民福祉。为此,需要中央出台相关政策,完善顶层制度设计,鼓励条件成熟或基本成熟的地区( 最好是以地市为单位,条件合适时也可以以省市为单位) 进行医保制度整合及医保共同体建设的试点。我们认为,广东省的珠三角地区,江苏省的苏南地区,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等地区可以成为第一批试点地区。这种试点,可以是医保共同体建设的试点,即建立在区内“无障碍”参保与就医的体系; 也可以是制度整合的试点,即将三种制度进行合并,或只先行合并其中的两项制度。总的来说,医保共同体建设的难度相对较少,可以较大范围的开展试点,并不断扩大和联通这些共同体,最终实现全国的统一。目前,国内的不少地区已开展了相关的工作,并取得了不错的进展,但是,还没有形成全国的联动态势。

( 三) 政府承担主要责任,为弱势群体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全民医保并不是说所有的人都必须付出一定费用,事实上,对于家庭收入水平很低、确实没有能力付费的人群,国家应该破除按照市场经济效率先行原则的做法,大力发展医疗救助制度。立足于让所有社会群体公平地享受医疗保障,甚至是优先解决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政府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以低价格辅助贫弱人群获得医疗卫生服务。此外,还可以通过财政制度安排,开办医疗救助医院和福利医院,把医疗弱势群体一次性纳入医疗保障体系之中。总结国外的成功经验,像美国这样的资本主义国家,政府的医疗卫生财政开支集中在关注贫困和老年人口等弱势群体的保障上,而让一般的人群通过商业保险等多种机制得到保障; 法国也专门推出了公共财政共同分担贫困人口的医疗费用的计划,明显减少了专家服务偏向富人的倾向。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更应重视对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建议国家对一定收入标准以下的人群设置较低的起付线和较高的共付比例,减轻他们的负担,减少和防止有病不愿看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发生。

( 四)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可持续的运行机制

医疗保障是一项涉及多种关系、多个部门、多方主体的系统工程,科学合理的医药卫生体制有利于医疗保障效率的发挥,是全民医保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在全民医保的发展过程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也是不容忽视的重点问题。按照中央的决策,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突出“三个重点”: 即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简单地说就是健全医保、规范医药、创新医疗。从这个角度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注意以下方面的问题: 关于“健全医保”,要注意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基金筹集、支付与管理制度,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这样才能在未来建立起国家统一的全民的医疗保障制度; 关于“规范医疗”,一方面要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确保所有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能免费或低价向病患提供“基本药物”; 消除医疗卫生机构开具“大处方”的诱因; 改善招标过程,以取得性价比更高的药品; 另一方面,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推进医药分业,促使基层医疗机构由逐利性转到公益性的运行轨道; 关于“创新医疗”,要继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

医疗卫生共同体范文6

关键词:医患关系;和谐;紧张;伦理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3)17-0269-01

什么是医患关系?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理解。在本文中作者主要从伦理学角度考虑。伦理学者认为,“不论在何种社会背景下,医患关系的本质都是一种‘施助者’(医方)与‘求助者’(患者)的伦理关系,这是医患关系最基本的属性。”因此,医患关系也应该用道德伦理来规范和调试。

那么,医患关系本应是很和谐的一组社会关系,为何会出现紧张的局面?笔者从伦理学的角度分析认为,导致医患关系紧张局面的出现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称

医疗卫生领域各主体之间的关系集中表现为一种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利益各方通过各自的权利诉求和义务履行来保持交互关系的利益平衡。医学的科学价值在于为患者提供有效且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在传统医学和医患关系中过分强调了医生的权利而忽视了患者的权利。随着人民权利意识的不断提高,患者的权利主张日益高涨。由于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没有得到合理的规范和约束,医疗纠纷日益增多,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医疗实践和和谐的医患关系,甚至酿成社会风波,影响社会安定。

2、信息的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理论是由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詹姆斯・莫里斯(James Mirlees)和威廉・维克瑞(William Vickery)提出来的,指在日常的经济生活中,由于某些参与人拥有另外一些参与人不拥有的信息,由此造成的不对称信息下的交易关系和契约安排的经济理论。产生信息不对称的原因,主要是人们的知识水平高低不同和分工与专业化。信息不对称也是客观存在的,在医患关系中表现的尤为突出。

3、诚信的缺失

患者与医者之间活动的展开主要基于诚信,特别是患者对医者的信任。近年来出现一种现象,某些医生为了追求不合理的利益,把成本费用本来较小的疾病通过较大的费用治疗来实现,从而导致患者的诚信预期与医方的诚信回报不对等,这就加剧了医患之间的紧张关系。医方利用患者对于医学知识的信息荒漠,滥用这种从患者方面转移过来的诚信权利,对患者进行欺诈,加大治疗费用,这就是医者诚信缺失的表现。医者的诚信缺失就会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不信任,一旦医患之间这种信任消失,双方的关系就不可能和谐了。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呢?

1、培养医务人员的伦理素养

伦理素养是医务人员解决伦理问题的认识、判断、价值抉择、情感、破解难题的能力。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伦理教育,把培养伦理素质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互相贯通,使医务人员感受到医学伦理素养的多元价值和作用,并在行为上得到强化。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务人员对患者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把解除患者的疾苦放在第一位,公平公正的对待患者,培养自身的人格素质和伦理修养,对患者怀有同情心,用博大的胸怀去关爱患者,以努力提高患者生命质量为最高准则。伦理素养培养的过程以他律为手段,以自律为目的。通过医务人员共同体的道德奖罚和激励机制,让医务人员面对患者,怀有敬畏和敬重之心,最终形成稳定的行为习惯,这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2、加强医患沟通,共建诚信平台

和谐医患关系的前提条件是医患相互信任,以诚相待。医院与患者、医生与患者之间要树立诚信观念,医方要诚、患方要信。医务人员不仅要尊重患者的生命价值,而且尊重患者的尊严和自,充分信任患者,要认真倾听患者意见,仔细分析病情,积极调动和发挥患者的主观能动性,以良好的心态认识疾病,治疗疾病。作为患者也要尊重和信任医务人员,与医务人员更好地配合,为早日康复打下基础。

3、完善医疗制度,凸显制度的伦理性

医疗健康领域中的医疗卫生体制、药品流通体制和医疗保障制度,它们之间相互交错、交互作用。医疗卫生制度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直接关系到医疗保健资源的人群分配和地区分布,影响到患者的健康利益,与医患双方密切相关的医疗保障制度则关系到医方、政府和参保方三方的切身医疗保障利益,是确保患者健康权利实现的保证。从医院管理制度、体制上说,要解决医院的行政化管理体制与商业化经营倾向。所有的制度制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以患者为中心,全方位的服务于患者,凸现医疗制度的伦理性。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