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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供应链管理范文1
品牌农产品供应链的竞争优势在于,通过整体的管理,使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更加快捷稳定地贯穿供应链上下游农户和生产企业、零售商及消费者,使物流与客户实际需求同步。品牌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的关键之一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让农民、加工企业、批发零售商以及消费者之间建立协同关系来提升整个供应链的竞争力。在实施品牌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时,当前主要考虑的是物流问题,对信息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本文从品牌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的特性出发,讨论品牌农产品供应链管理中信息流的性质及其控制问题,强调对信息流的管理是品牌农产品供应链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并且认为供应链信息流对品牌农产品的形成具有积极意义。
一、信息流是品牌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的核心要素
(一)品牌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的信息需求
与传统的农产品流通管理不同,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强调供应链节点之间的合作与协同,即节点之间的协同对策,谋求多赢目标。信息共享是节点间协同与合作的基础,能够使供应链中所有成员有效地安排作业流程,促进成员间的相互信任,提高供应链的快速反应能力。
因此,品牌农产品供应链的信息流要求农户、经销商和加工企业等所有的参与主体之间进行有效的信息协调和交换,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大量的信息需求。包括:
1 生产环节与流通环节的信息需求。生产和流通是品牌农产品供应链的基本环节,农户和企业的生产要与市场需求相一致,因此要求为农户和企业提供相应的市场需求信息。例如,向农户提供加工企业、营销企业需要的品种、数量和质量等方面的信息;提供国内外市场价格行情及其变动趋势:同时加工企业也需要了解农户的种植情况、产品的质量和数量及产量预测等信息,以便更好地安排生产与销售。
生产环节与加工流通环节之间的信息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企业的加工和营销能力决定农户的产品能否实现从实物到价值的转换,直接影响着农户下一轮的生产经营;另一方面,农户生产能否满足企业加工和营销的需要,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如果企业的加工和营销需求得不到满足,就会造成一些资源闲置,降低资产利用率,影响企业经济效益。
2 流通与消费环节的信息需求。流通是为了更好地满足消费,同时供应链的核心思想是要对最终顾客需求变化产生快速反应,因此,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对于消费者而言,品种、品质、质量安全等方面信息的及时和准确供给,才能增加消费者的消费信息,提高消费者消费品牌农产品的欲望和安全感;另一方面,对于生产者、加工企业和营销企业来说,产品质量信息的提供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声誉和品牌的知名度,从而促进企业销售的增长和效益的提高,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3 物流与库存信息的需求。品牌农产品生产具有季节性、地域性和区域性的特点,而其消费却不受时间、地域和区域的限制,因此物流和贮藏信息的交流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供应链节点之间建立有效物流与库存信息协调机制,对物流和库存进行合理控制,保证物流和库存信息的有效协调,能提高整个供应链运作效率。
(二)信息流是品牌农产品供应链管理中的核心要素
在品牌农产品的供应链中,物流即农产品是从生产者(最初供应商)流向最终客户,资金流按照相反方向流动,而信息流则双向流动。供应链管理实际上是对实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集成管理。信息流是品牌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的核心要素,与传统农产品流通相比供应链管理具有许多优点,使品牌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更具现代服务业的特征,表现在:
1 供应链信息充分共享。品牌农产品的信息影响大,传播快,有利于帮助供应链企业存储商誉、形象。“品牌就是一个创造、存储、再创造、再存储的经营过程。”在农产品供应链中,借助于计算机网络和信息技术的支撑,品牌农产品信息贯穿于生产,运输、仓储、、配送等环节,将农民、供应商以及批发商零售终端、客户整合起来形成完整的供应链,从而实现对农产品物流各个环节的实时跟踪、有效控制和全程管理,达到资源共享、信息共用。
2 降低农产品流通环节的交易成本。商品流通的交易成本高,据研究,平均而言要赢得一个新客户所花的成本是保持一个既有客户成本的6倍,而品牌则可以通过与顾客建立品牌偏好,有效降低宣传和新产品开发的成本。品牌农产品信息是一种无形资产,它所包含的价值、个性、品质等特征都能给产品带来重要的价值和声誉,良好的品牌形象和知名度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减少了进入市场的障碍,大大降低供应链环节的交易成本。
3 减少农产品流通的市场风险。品牌农产品信息能减少农产品流通的市场风险,促进供应链的管理。农产品由于需求信息的不确定性,造成批发市场价格波动大,不利于农产品的供求均衡。加大了农民的市场风险;对于消费者而言,由于供给信息的不确定性,使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失去了信任,怕买不到自己称心如意的产品,花钱买气受,既担精神风险又担金钱风险。品牌农产品凭借品牌形象和美誉进入流通领域将一路绿灯,信息流将农民、供应商以及批发商零售终端、客户整合起来形成完整的供应链。
4 使农产品种植者、供应商和经销商能获取更大的利润,品牌农产品信息的流动加快了农产品供应链的衔接,使品牌农产品物流从供应地到消费地之间处于畅通状态,降低了在储运、加工和销售等环节中的成本,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品牌农产品不但促进农产品供应链的发展,化解了传统物流无法解决的矛盾,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中找到了出路,还通过新的流通模式使农产品种植者、供应商和经销商能获取更大的利润。
二、品牌农产品供应链管理信息网络的构建与控制
(一)品牌农产品供应链的信息流网络
品牌农产品供应链涉及企业和农户从生产、运输、加工、分销直至最终送达消费者手中的业务流程,是一个环环相扣的“链”。由于相邻节点企业间表现出一种需求与供应的关系,当把所有相邻企业依次连接起来,便形成了供应链,品牌农产品供应链上的节点企业必须同步、协调运行,才有可能使链上的所有企业都能受益,因此畅通的信息流是供应链管理的基础。在技术方面,应通过网络平台和信息技术将企业和农民、供应商以及批发商零售终端、客户联结起来,实现对品牌农产品物流各个环节的实时跟踪、有效控制和全程管理,达到资源共享、信息共用。先进网络信息技术在国外农产品供应链中的使用已非常普遍。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政府监控部门,或者第三方物流公司等,都可以通过
互联网相关信息。信息是品牌农产品物流的神经系统,从农产品的产前、产中到产后的储存、运输、加工及销售,每一个环节的物流信息应作及时处理,才能应对市场变化。
快速发展的信息技术为品牌农产品供应链的信息流网络提供了技术的支撑,借助于电子商务平台,把原本农户居住分散、沟通渠道不畅、许多信息难以收集,传递单向的状况得以改变,构筑起密切联系、渠道畅通、数据丰富、反映迅速的品牌农产品供应链的信息流网络。
(二)品牌农产品供应链信息流的监测与控制
1 重视供应链信息流的监测和控制。随着农产品消费需求关系的变化。品牌农产品供应链信息流日益重要,对其监测和控制应十分重视。宏观上,供应链信息流有利于对品牌农产品满足社会需求的监督管理,实现生产――市场――消费――站式的数字化监控。微观上,品牌农产品供应链连着千家万户,信息反映的是市场的力量,将信息流的监控体系应用于生产,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2 制定品牌农产品信息的相关标准。我国品牌农产品信息存在着标准制定滞后、与国际标准存在差距、标准时效慢、采标率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企业和农民无法按发达国家的标准或国际标准来组织生产,影响了品牌农产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农产品供应链把相关信息形成统一标准,制定统一规范,能够保证信息流快速有效的传递。这样一方面可以让用户的信息行为不越界,另一方面信息遭到滥用可以寻求法律的保护。
3 确保信息流的有效性。品牌农产品供应链信息流面大量广,包括农产品的生产信息、需求信息、价格信息、产品的技术信息、制造工艺方法、项目研究报告、企业供应商、销售商的信息、市场信息、宏观经济政策、技术发展动态、竞争对手情况以及国内外企业可供借鉴的营销策略等,但是用于实现供应链的有效控制的信息在各个节点之间是不同的,要认真筛选,以便集中协调不同农业企业和相关企业的关键数据,包括订货预测、库存状态、缺货情况、生产计划、运输安排、在途物资等数据,以便于供应链各个环节迅速、准确地获得各种信息,进行数据库信息集成。实现科学决策。
农产品供应链管理范文2
关键词:果蔬农产品 直接集中采购 农产品电子商务
0 引言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生活必需品中主要是果蔬类的农产品。超市型的消费渠道自上世纪90年代被引入我国,然后被人们所接受,并成为现代生活的主要消费渠道。其中消费者从超市购买果蔬类农产品的比例相当大且呈现上升趋势。但是果蔬类农产品特有的时节性、地域性及难储存易腐烂变质等特点,外加以往的流通模式链条太长、环节颇多,这就对超市在采购、运输和冷链管理等环节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尤其是中间企业在应对市场价格的变动等存在缺陷,这都导致超市在出售农产品时存在价高、质次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广大居民消费和超市的收益,另一方面也从根本上制约了果蔬种植户收入的提高。
为了稳定市场价格,获取更多的市场占有率,更多的超市类零售商开始将目光转向如何优化农产品物流供应链,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的流通模式、优化整合农产品供应链不但成为企业关注的焦点,而且成为我国政府解决目前“三农”问题的重要任务。本文结合国家提出的“农超对接”工程,在研究目前我国果蔬农产品采购流通环节上普遍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零售企业果蔬类农产品直接采购模式,来探讨保障产品质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的果蔬农产品流通模式,以实现农超共赢的局面。
1 我国果蔬农产品的现状
我国果蔬农产品各地种植广泛,品种齐全,农产品质量良好,可是每年果农的整体收入水平不是很理想。本文对果蔬农产品的现状进行了分析。
1.1 交易环节繁多
如今果蔬农产品的生产多数都是家庭承包经营的小生产方式,这种方式生产规模低,组织化程度不高,基本上属于自产自销型。然而市场行情变化多端,农民由于自身素质等原因不可能直接参与到市场中去,这时一些中间商随之而出,他们以低廉的价格从果农种植户手中收购农产品,以高价转手,从中赚取差价。由于农村没有大的交易市场,果农的选择性就少,以至于最后即使赔钱也只能被迫卖掉,加上果蔬在长远距离的运输途中又会有损失,这些损失又会变相的转嫁到果农身上。
1.2 信息闭塞,透明度低
果农缺乏市场信息,对未来市场没有预见性,对供求信息更是不够了解,从农产品供应链角度来说被排斥在外,成为风险承担者。尤其是新鲜果蔬农产品大量成熟上市时,难免会出现供大于求的现象,这时中间商会抓住果农迫切想卖的心理,趁机压价,加之果农没有专门的设施来存放,只能被动地接受中间商的低价。最后消费地的居民不得不接受高价的果蔬农产品,同样抱怨价格过高,如同2011年出现的多产地蔬菜无人问津,城镇蔬菜价格高昂现象。
1.3 新鲜果蔬农产品没有附加值,流通效率低下
新鲜农产品的最大利润一般经过加工才会产生,而现实中大量新鲜果蔬农产品在采摘后,基本上没有任何包装加工就到达中间商手中,中间商再经中间商,多次后到达销售商手里,销售商经过包装后出售给消费者。虽然消费地和产地的价格差异较大,但在扣除运输途中的损失和一系列相关费用后,中间商的利润也所剩无几。随着商品流通的发展,流通环节越来越多,致使流通渠道不断加长,商品损耗率增加,运输效率下降等因素严重地影响了农产品物流的效率。
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在农超衔接问题上的做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先进物流技术的应用,大型连锁超市在果蔬类农产品流通上一般都会采取定点直采的方式。在我国,零售企业定点采购的流通模式是全新新生力量,虽然起步时间较晚,但是势头却锐不可挡,是我国今后解决果蔬农产品采购环节的一种有效方式。
2 定点采购协议流通模式的建立
基于我国目前果蔬农产品的现状分析,本文就农超对接工程在供应链管理下的采购模式进行研究,提出定点采购协议流通模式。零售企业定点型果蔬类农产品采购协议流通模式主要指经营果蔬农产品的大型连锁超市与农民合作社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协议。此模式中,大型连锁超市是主导,也是整个供应链的核心,主要负责组织和协调农产品从生产、配送、包装到销售的整个环节,对果蔬类农产品流通的信息传递、物流保障等负有重要责任。农民合作社指与大型连锁超市建立长期产销合作的果蔬生产基地,主要是当地农民联合发起的农民组织,其中政府相关部门参与辅助指导。政府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为农民合作社与超市之间的合作提供政策保障和一些优惠补偿措施。
采用协议直接采购方式比传统采购方式更具优势。协议流通体系内的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对果蔬农产品直接集中采购,由于减少了繁多的中间商及存在集中数量优势,从而帮助企业达到降低农产品采购成本,使果农和消费者都能从中得到实惠。
直接采购打破了原有的商品供应关系,将原有的“农户——批发商——供应商——零售商”的供应链简化为“农民联合社——零售商”的关系,这样可以减少许多各种中间流通费用,从而获取价格竞争优势。直接集中采购的优势使采购的数量增加,从而获得价格折扣、优质的货品和良好的服务。目前国内许多一线城市的连锁超市企业都普遍采用直接采购模式,已经收到了明显效益。据报道北京市京客隆集团其水果和蔬菜在生产基地的直采比例已达到93%。家乐福也已在国内各大城市的卖场尝试直采模式,如家乐福南京卖场尝试山东烟台苹果直采模式,直采后当地卖场的苹果价格下降了20%左右。
3 未来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我国的农产品物流环节中采购方式的调整确实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我国的农产品物流发展起步较晚、基础薄弱,尚处于探索阶段,仅仅单靠农民和某个企业是不可能完成整体农产品物流供应链的构建,因此作为市场宏观调控的主导力量,政府应该为其提供财力和政策上的大力支持。
3.1 加强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农村交通环境
“十五”期间国家用于全国各地道路建设的资金达到500亿元,2005年底已基本上实现了东部地区“油路到村”,中部地区“油路到乡”,西部地区“县与县之间通油路”。道路经过长期的使用,需要后期更多的修复,外加现代物流业的发展道路损失严重及对道路提出更高、更多的要求,政府应从长远发展角度来看,加大全国物流网络的投入,尤其是农村道路工程。
3.2 合作社由政府参与建设,对进入的企业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以乡镇为单位的农民合作社,可以采取政府出资和农户集资的方式,市政府可以整合资源,由市政府出资建立大型的物流中心,可以采取收取手续费的方式回收资金。另外在大型物流中心可以增设农产品加工中心,对进入加工中心的果蔬农产品加工企业应给予充分的优惠政策支持,如在税收、信贷上优惠、减免厂房租金等,来实现果蔬农产品的增值服务。
3.3 加强信息沟通,推进电子商务网络建设
目前农村经济相对落后,农民多数不会上网,所以目前信息的传递主要还得依靠政府相关部门完成,包括开设电脑辅导班,让农民学会上网。为更好的建立农超供应链模式,必须建立一个强大的信息传递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农民可以及时了解市场信息,并根据企业的建议调整农业生产,从根本上改变产销不对路、增产不增收的现状。大力发展果蔬农产品电子商务业务也是符合市场需求,为客户提供查询、订货、结算服务,以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增强果蔬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 结语
根据国家近年来的调控方案,国家层面大力提倡发展农产品供应链管理,也鼓励大型批发市场发展农产品连锁超市,使分散的农户有效地与规模化的超市对接,实现农产品生产基地集中采购,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使广大农民从中得到实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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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供应链管理范文3
关键词:长株潭;农产品;供应链;管理风险
中图分类号:f2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3)07-1712-03
长株潭城市群于2007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国家“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十一五”期间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产业一体化、市场一体化)全面推进,与此同时,“3+5”城市群建设成为带动周边城市发展的契机。
2011年3月17日湖南省被正式纳入国家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省建设试点,是继山东省之后的第二个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省。农村农业信息化建设将使农产品供应链管理面临新的机遇和风险。随着湖南省农村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推进,长株潭区域作为湖南省的中心位置,农业信息化程度、农村信息化水平、市场信息化发展都走在全省的前列。研究信息化环境下长株潭农产品供应链管理风险及其防范策略,可为长株潭及相近地区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提供参考。
1 信息化环境下长株潭农产品供应链管理风险概述
信息化环境下长株潭农产品供应链管理风险主要有三个来源:信息化风险、组织协调风险和质量安全风险。
1.1 信息化风险
信息技术的目标就是为了改善市场运作机制、提升市场运作效率,信息化的本质就是市场化。农产品供应链管理中的信息化风险突出表现在计划经济下行政机制推进信息化,传统的政府体制决定了其人员的知识结构、市场化理念、推进的困难程度,行政体制下的信息化推进可能会产生两种问题,一种是传统的内部阻力,不理解、不明白、不接受信息化事务,抵制信息化;一种是热衷于信息化建设,其意图却在信息化本身之外,寻求信息化“权力寻租”。除了政府参与所特有的风险外,信息化过程中的技术性风险是必然存在的[1]。
1.2 组织协调风险
组织协调风险是指供应链节点企业间因缺乏信任存在“牛鞭效应”、道德风险及逆向选择等问题,加大了供应链风险管理的难度。农产品在“种子-食品”过程中存在诸多导致污染、不安全的风险因素,以签约农户为主体的生产经营方式在生产和流通环节中难以从根本上保证农产品安全,致使产品供应链节点成员间缺乏信任与合作,给组织协调带来风险。
1.3 质量安全风险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是农产品供应链风险管理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产品质量关系到企业、组织等各节点单元的信誉和发展,一次安全事故会毁掉一个企业,可能给供应链各节点企业造成致命打击。三鹿的破产、双汇的危机、金浩茶油风波等因产品质量风险给企业带来的沉痛打击,给供应链上游企业带来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
2 信息化环境下农产品供应链管理风险防范
农村农业信息化的目的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让农民、加工企业、批发商、零售商以及消费者之间建立组织协同关系,共同提高整个供应链抵御风险的能力。供应链各节点要素间的互动都是通过信息传递来完成的。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信息不完全和信息的不对称都会导致市场风险,降低市场运作效率,提高交易成本。信息的不对称促使供应链主体行为发生变化,而处于弱势的农户承受的风险更为突出。农业生产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一大障碍,影响着农业战略结构调整。
2.1 政府要积极作为
现阶段湖南省农村信息化正在紧张有序地推进,作为政府主导的农业信息化建设,政府在农业信息化过程中的角色定位十分重要。政府需承担管制、管理、服务三大角色。管制的目的是采取管制或者其他措施限制或控制农业信息化过程中主体承担风险,不能转嫁风险。管理的目的是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服务,从各个层面如战略、政策、规划、项目以及运作层面实施风险管理,充分考虑到风险的因素和风险的后果,进行决策;同时,规范政府行为,做到廉洁行政,不出现类似 “天价内存条”、“天价u盘”、“政府采购特供”等腐败采购,不出现项目实施中大规模腐败事件。
政府作为信息化推进方,在规范行政、廉洁行政、纪检跟进的环境下,通过宣传
教育计划提升社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风险意识和安全意识;通过专门的教育和培训计划,有力推进公务员信息化培训、信息化讲座,培养风险管理、安全管理的专门人才以满足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定期开展电子政务技能竞赛,规范信息化办事流程,杜绝“权力寻租”。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开展风险管理、安全管理的专业人员培训和资格认证。让风险管理充分地整合到组织管理的过程之中,努力使涉及农村农业的各级公务员知农业、懂政策、精业务,成为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的有力推动力[2]。
政府作为信息化规则的制定方,对农产品供应链管理风险规避具有标杆性作用。制定可行的农产品标准化体系,确立各级农产品标准制定责任方,制定检测检验标准,制定信息化交易安全、信息服务标准化流程体系、交易担保机构、相关的支付安全法律法规、电子交易法和电子商务法;建立省、市、县、乡(镇)、村一级的信息化技术安全平台,确保农产品供应链各节点单元技术可靠、信息可信、交易安全。
政府积极作为是农村农业信息化得以顺利实施、有效管理、层层推进的有力保障。也是信息化环境下规避农产品供应链管理风险的重要要素。有效的政府行为、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将是信息化环境下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十分有利的外部环境。
2.2 防范组织协调风险
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在国外已经通过实践证明是一种有效的运作方式。在湖南省农村农业信息化过程中,逐步把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搭建到信息化进程中来,并逐渐形成规模。目前,长株潭农产品市场从“种子-食品”还没有形成规模化的供应链管理模式,没有较为核心的农产品企业建立强有力的组织协调信息网络。企业和经济组织之间、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关系还是典型的市场交易行为,没有达成一定规模的战略合作、签约合作关系。农户在遇到市场疲软时无法有效地寻求企业渡过难关;在遇到市场强势时,农户和经济组织为寻求更多的利润而放弃合作企业,导致企业和经济组织个体没有形成有效的供应链,还停留在松散的合作关系上。 在有效的封闭农产品供应链下(图1),各供应链节点按签约要求组织订单式农产品生产、包装、规范,最后到消费者手中,在信息资源共享、各供应链节点之间信任合同,组织协调成本较低,农产品交易成本就会降低。但事实上因为各节点彼此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各自的利益导向、市场价格、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供应链各节点之间组织协调存在预知的风险[3]。
防范组织协调风险的最有效机制是农产品企业或农业龙头企业在整个过程中应处于核心地位。为保证农产品质量,需要跟踪、调查、检测,严格按签约农产品质量标准和要求,各节点之间需要把共同利益的分配机制尽量完善,企业在逐渐发展过程中可以不断完善“企业+经济组织”的合作机制,逐步实现共同的战略目标,达成战略合作关系。在实施过程中,企业诚信行为将不断强化这种战略合作关系[4]。
2.3 产品质量安全控制
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是整个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最终能否实现战略目标的关键环节。在信息化快速发展的今天,对农产品“种子-食品”跟踪逐步可行。食品供应链逐步运用射频识别(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rfid)技术,俗称电子标签,进行食品追溯。建立有效的农产品安全质量检测、跟踪、追溯制度,以农产品电子化身份卡的方式进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提供质量安全检测与跟踪可查[5]。
农产品可追溯性是解决农产品安全的一种方式,一方面可以对发现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实行召回;另一方面可以对责任企业追究责任。可追溯制度可以规范农产品食品安全管理,减少或杜绝不安全食品、假商标、假标识、假包装等,尽可能地减少其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在源头上对农产品实行上市准入制度,在上市后实行可追溯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严格的安全检测制度和抽检制度是有效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方法。
3 小结
信息化环境下农产品供应链管理风险集中体现政府在推进信息化的过程中能否担当起重要的管制、管理、服务角色;农产品交易主体能否有效地进行组织协调沟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及可追溯制度及信息化系统能否实现监管。预知农产品供应链管理风险是有效推进湖南省农村农业信息化、湖南省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前提。面对社会诚信缺失、道德偏离、政府服务角色缺失的问题,对信息化环境下农产品供应链
管理风险进行分析,并对其提出防范措施,以期对推进湖南省农村农业信息化建设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 夏 英,宋伯生. 食品安全保障:从质量标准体系到供应链综合管理[j].农业经济问题,2010(11):60-63.
[2] 方为辉.基于封闭供应链管理的北京市农产品物流模式研究[d].北京:北京物资学院,2010.
[3] 彭 剑,赵佳荣. 建立和完善湖南省农产品封闭供应链初探[j]. 现代农业科学,2008,15(5):57-58.
农产品供应链管理范文4
关键词:农产品供应链金融;价格风险;风险生成因素;风险管理;途径
一、农产品供应链金融风险生成的主要因素
农产品生产代表农业生产领域,它是自然再生产与社会再生产相互交融的特殊再生产方式。相比于工业再生产,农业再生产的风险因素更多,这主要是因为农产品的培育生成不但具有严谨的系统性也具有诸多不确定性。考虑到农产品种类繁多且与粮食农产品具有替代效应,因此,农产品的市场经济波动也肯定会影响到它的价格波动,进而造成价格风险因素,这也是本文所提出的农产品供应链金融风险主要因素,即农产品供应链的价格风险。作为再生产物质,农产品的价格风险来源于宏观经济变量,它也是造成农产品价格波动系统性的主要因素之一,具体来说,来自于宏观的农产品市场金融价格风险主要生成因素主要包括以下4类:第一类,即宏观经济因素。它就包括利率、国家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宏观货币供应链以及消费指数等等因素。第二类,生产资料价格因素。它就涵盖种子、肥料、饲料、油料等围绕养殖需要所存在的生产资料价格波动因素。第三类,国内市场及国际产品市场价格变化因素。农产品的市场价格是时刻变动的,其中粮食价格变动也会直接影响到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变动,因为二者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农产品品种,所以它们彼此之间的价格变化影响因素会很大。第四类,自然灾害与疫病。这两种因素对农产品的价格波动影响最大,当旱涝灾害或疫病来临时,蔬菜农产品与肉禽农产品都会受到其直接影响。
二、我国农产品供应链金融价格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
首先,要实现对农产品供应链的相互协同效益。农业农产品生产企业应该主动提升自身的实体资产使用效率,从成本节约角度来有效增加销售总量目标,形成互补效应。虽然说互补效应是非常具有经济价值的,但也要注意它易于被其它企业所模仿,让企业自身失去核心竞争优势。所以企业应该在农产品供应与流通方面突出隐形资产作用,即发挥本企业独有的资源及技术优势,让其成为企业源源不断的发展源动力,进而让其它企业所无法模仿复制,确保实现对农产品供应链的相互协同效应。其次,要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满足农产品供求关系,围绕市场探清农产品价格波动现象本质原因,并寻求价格稳定方法,避免由于其价格风险过大而对市场供需关系产生危害。因为它一方面会影响到农民及居民生活收入支出,一方面也会影响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运行。所以应该稳定发展农业生产及物价,确保满足人们对农产品的基本需求。
三、我国农产品供应链金融价格风险的波动趋势研究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产品经济在社会中地位非常关键,这主要来自于人们对农产品的大量需求,是社会安定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件。据我国农业部及商务部近五年的数据统计显示,目前国内农产品供应链尽管不断经历重大自然灾害、食品安全问题以及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但实际上其价格波动于供求环境在本质上并未发生过多改变,供需量基本维持平衡稳定状态,且略有盈余.在我国,农产品是国民日常需求中占比重最大的消费品,也是农民增收的最主要途径。所以有效管理农产品供应链价格风险管理,能够有效满足多方需求,稳定社会金融经济整体健康稳定有序运转,促进国家宏观经济可持续发展。从我国农业部与商务部在过去6年的统计数据来看,国内农产品供应链在鲜水产、鲜蛋、鲜奶、粮食方面价格波动变化不大,鲜肉、蔬菜与水果等价格波动幅度较大,而且它们的年增长量趋势也更加明显,呈现典型的价格周期性波动。这不但是因为水果、蔬菜与鲜肉存在明显的季节性变化趋势,也因为国民普遍对这3种农产品的需求导致生产性更为突出,以下给出2011年~2015年度我国粮食与鲜肉两种农产品价格波动趋势曲线图。
四、我国农产品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的优化途径
1.基于订单融资封闭流转制度的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
农产品供应链金融融资呈现特殊的抵押融资模式,考虑到其订单契约是无法交易的,所以其本身是没有任何价值的,需要通过订单金融融资的方式来实现信用贷款目的。考虑到农产品的自利性适应因素诱惑极大,有可能导致经销商违约,造成农产品流通信息的严重不对称。要巧妙利用农产品现代化电子批发市场,对其进行有效的市场监控融资行为,主要来说本文给出两种金融融资资金封闭流转制度做法。首先,可以采用“一单一贷”做法,该做法通过某个订单来实现一次金融机构融资,但它并不能在同一个金融机构或不同金融机构实现两次或以上次数的融资。所以为此应该首先从电子批发市场发出公告,并与其签约合作协议,通过银行来提供订单融资,以便于直接从电子批发市场获取直接信息与融资申请贷前风险评估报告。对现代农产品流通而言,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与相关制度安排是有必要的,即“一单一贷”技术,因为它能够大幅度提升金融机构的贷前风险评估效率,使农产品供应链价格风险波动降低,确保市场农产品价格稳定,降低供应链大风险概率发生的可能性。其次是“回款锁定”,该做法通过融资者质押订单所涉及的一切农产品,在产品交割以后再获取现金,但现金并非进入融资者所存取交易账户,而是进入只能存入不能提取的保证金账户。这种做法的原因就在于电子批发市场必须用融资者的资金进行金融机构还款付息,然后再将剩余资金汇入融资者交易账户。简单来说,这是一种强制性的农产品供应链金融保险机制,它能够几乎完全杜绝农产品价格波动趋势的扩大,逐渐促进整个供应链的协同风险管理效率。
2.基于不守信惩罚制度的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
农产品供应链与一般独立组织不同,它的内部行政约束手段与制度不够充分,许多契约也不够完备。所以应该根据农产品供应链参与者分散且经营规模小的特点来构建基于不守信惩罚制度的风险管理机制,强制提高交易流通信任制度,确保农产品供应链中各种契约的正确顺利履行。
五、总结
从2003年~2015年间的农贸市场价格指数描述统计就可以看出,我国粮食价格的波动方差高达8.34400,而肉类产品的波动方差为8.683346,相比粮食价格波动幅度更剧烈。它们都严重影响了国内农产品的供应链金融稳定运行,最终导致供应链利益分配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频发。所以,政府目前应该加大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力度,作为供应链管理的市场主导角色出现,主动参与农产品生产行业流通交易活动,做好规则制定者与服务者之间的角色转变,同时在制度、税收、财政与信息方面给予农产品供应链以足够、可靠的后盾支持。
作者:陈启瑾 单位:邓州市第一高级中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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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供应链管理范文5
关键词:农产品;双边专用性投资;供应链;纵向协作
【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287(2012)01-0076-05
一、研究背景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数量巨大,农产品供应链纵向协作关系问题越来越引起相关学者和专家的重视。随着我国农业技术的发展,农产品产量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但是当今农产品在上游的批发价格极低,而下游的销售价格极高,导致农户的收益受到严重侵蚀,农业生产者的利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例如,2011年4月以来,河南省郑州市及周边地区的菠菜、包菜、莴笋等季节性蔬菜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滞销,包菜烂到地里,青菜三分钱一斤还卖不掉。与此同时,消费者在市场上购买蔬菜的价格却是收购价的10倍之多,市场上出现了“种菜难赚钱,买菜不廉价”的怪圈。深入分析该现象出现的原因,我们不难发现,这并不完全是由于供过于求导致的,可能是农户与下游买方合作过程中,下游买方没有充分考虑农户的利益,没有进行专用性投资而出现机会主义行为,导致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户利益受损。如果不能通过有效的机制维护农产品生产方的利益,将会继续恶化农户的处境,最终导致下游买方的利益也受到影响,并将影响整个行业甚至其他行业的正常运行。此问题的解决不能仅依赖于大环境,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农产品生产方与下游买方之间的有效合作。
双边专用性投资是为了交易双方维护合作关系而共同投入的互补性战略资源,这些资源仅用于该交易对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旦交易终止,资源的价值就会大幅降低。进行双边专用性投资的农产品供应链纵向协作双方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自己的机会主义行为,增加双方的互信水平,从而保障农户的利益。同时,双边专用性投资可能有利于双方的共同活动和交流,促进企业的关系学习。例如,农业生产方与下游买方合作过程中,双方可以相互交流市场行情等信息,为农户的生产提供指导,从而提高其收益。
本文运用交易成本理论、社会交换理论和组织间学习理论,研究双边专用性投资中如何通过降低农产品供应链纵向合作双方的机会主义行为、提升信任水平和促进关系学习,最终解决农户和下游买方的合作问题,保障农户基本利益。
二、双边专用性投资对农户合作绩效的作用机制
1.互惠机制
交易成本理论认为双边专用性投资可以通过限制农产品供应链中下游买方及农户的机会主义行为(互惠机制),保障和提高农户的收益。
①双边专用性投资与机会主义行为。机会主义行为是一种在交易中缺乏诚实、诚意,基于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而采取的欺诈行为。交易成本理论认为农产品供应链合作双方进行双边专用性投资会导致“互相抵押”的情况,也叫双边“锁定”。双边锁定的格局使得农户和供应链下游合作者选择继续合作交易,主动减少机会主义行为,加强彼此间的合作,实现双赢。而且农户和下游买方的继续合作会使专用性资产升值,任意一方出现机会主义行为,其投资的资产价值将大幅降低,由此带来的收益也将减少,且资产的专用性越强,在其他用途上的价值越低,投资者退出合作关系的成本就越高。可见,农户和下游买方进行双边专用性投资可以表明维持双方关系的动机,专用性投资遭受损失的风险会使投资方控制自己的机会主义行为,直到投资的价值被回收补偿。通过分析可以得出:
命题1:双边专用性投资有利于降低农户和下游买方的机会主义行为。
②机会主义行为与合作绩效。wathne等根据行为是主动还是被动及环境是否发生变化,把机会主义行为分为侵害、强制重新谈判、逃避和拒绝调整四种类型。如果下游买方发生侵害的机会主义行为(即明令禁止的行为),农户就会产生交易成本,长期看会降低农户的满意度,最终影响合作关系的整体价值。下游买方可能迫使农户进行重新谈判,增加双方的讨价还价成本,甚至可能发生不当调整的成本损失。这种机会主义行为短期内导致合作关系整体价值的重新分配,长期将导致农户和下游买方减少有价值资源的投人,承受相应的价值增值的损失。合作方面对新环境时拒绝调整也是一种机会主义行为,另一方会因此发生不必要的生产成本,短期收益受损。长期来看,由于没有及时调整将导致不必要的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即收益会因为价值资源的浪费而受损。
农户和下游买方合作关系的成功和竞争优势的获得依赖于双方共同努力,任意形式的机会主义行为都有可能限制合作双方价值的创造,导致农户和下游买方合作利益的重新分配,降低企业投资专用性资产的动力,并可能暗中破坏农产品的市场。如果下游买方只顾追求自己单方面的利益,做出机会主义行为,农户的利益必将遭受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农户和下游买方的合作关系不能产生预期的利益或竞争优势。通过分析可得命题:
命题2:农户或下游买方的机会主义行为会降低双方合作绩效。
2.信任机制
社会交换理论认为双边专用性投资可以通过提高农户和下游买方之间的信任水平(信任机制)来提高合作绩效。
①双边专用性投资与双方信任水平的关系。根据社会交换理论,双边专用性投资导致农户和下游买方相互依赖程度增强,农户和下游买方会因此锁定在合作关系中,这会促进农户和下游买方之间信任的产生和维持。农户和下游买方合作中任意一方进行专用资产投资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其对另一方的信任态度,证明自己在互惠的交易过程中是可信任的。农户(或下游买方)进行专用性投资可以作为其愿意承担部分风险的信号,表示他持续合作的意愿,当下游买方(或农户)察觉到对方做这些专用性投资时,他将意识到如果关系结束对方将会遭受经济损失,因此会更加确信对合作关系的承诺,降低不满程度,并增加信任水平,他们相信在投下一定程度的有形证据后,合作更有诚意。而且,随着专用性投资的投入程度增加,合作方对合作的信心也会增强,双方的互信水平也就越高。因此可得命题:
命题3:双边专用性投资有利于提高农户和下游买方之间的互信水平。
②信任与合作绩效的关系。农户和下游买方之间建立的信任机制有利于放松对合作伙伴的警惕心理,增加双方在合作中的合作行为,促使合作关系更加稳定和持久,提高关系的运行效率,农户和下游买方的相互信任也是双方交换交易信息的必要条件,在信任的环境下农户及下游买方可以根据这些信息对市场变化做出及时准确的反应,保证合作关系在动态中体现环境变化的要求,降低“牛鞭效应”所带来的市场风险,这会改善农户和下游买方的合作绩效。此外,相互信任有助于一方对另一方所表现出的模糊行为给出有利于稳定双方合作关系的解释,促使一方在接受对方派出的人员占据其关键职位、考虑采取双方可接受的管理系统等方面做出妥协。在信任的环境下,双方能够为追求长远目标和长期公平,接受合作中局部目标的冲突或短期的不平等,这有利于提高双方的合作效率。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
命题4:农户和下游买方的相互信任水平有利于双方的合作绩效。
3.学习机制
组织间学习理论认为双边专用性投资可以通过促进合作双方之间的关系学习来实现合作目标。据此,农户和下游买家间的双边专用性投资能够促进他们之间的关系学习,实现双方合作的目标。
①双边专用性投资与关系学习。关系学习是一种组织间学习,是合作双方长期互动的一种学习过程,有别于单个企业内部的学习。农户与下游买方之间的合作同样也存在着这样的关系学习。农户与下游买方合作关系中为了协调生产,常常必须投入一定的专用性资产(例如专用的机器设备等),但有时对方更加熟悉和了解如何操作和使用这些设备等资产,从而增加了农户与下游买方之间沟通的机会,促进双方信息的交流和共享,有利于农户与下游买方间的关系学习。双边专用性投资会提高合作企业间的相互依赖程度,促使双方使用关系治理机制,促进双方共同学习。同时,双边专用性投资预示着合作的高效率,能够扩大企业获取、散布和记忆信息的能力,有利于合作双方的共同计划活动,这说明农户与下游买方间高水平的双边专用性投资有利于促进合作双方之间的关系学习。因此得出命题:
命题5:双边专用性投资与农户与下游买方间的关系学习正相关。
②关系学习与合作绩效。大多数关于组织学习的研究均隐含了这样一个假定:学习可以提高组织未来的绩效。关系学习是扩大竞争优势、创造关系收益的重要途径。农户与下游买方的合作可以获得如何合作的知识,了解市场对其农产品的反映以及竞争对手的生产情况等。同时,下游买方可以通过合作获得关于农产品的相关知识以及关于土地特性、适合生产的农产品类型。此外,通过关系学习,农户和下游买方可以建立一系列方法识别并降低多余的成本,改善农产品的质量和对市场的适应性,并且增加合作双方交易的速度及对市场的灵活性,这将丰富双方的管理经验,对合作绩效的提高存在正向影响。农户与下游买方经过关系学习所形成的知识共享的机制有利于促进双方知识的转移与共享,减少了产生冲突的可能,提高了双方互动效率和合作绩效。而且,买卖双方经过长期共同学习后,将会彼此了解双方的资源或能力,或是熟悉双方的关系活动,有利于双方利用所构建的知识创造出具有价值的产出。基于此我们认为:
命题6:农户与下游买方间的关系学习有利于提高其合作绩效。
4.合作企业中强势方与弱势方的机制选择
根据双方依赖程度的大小,相互依赖可以细分为对称性和非对称性。如果双方相互依赖程度类似,关系为对称性;如果一方更依赖另一方,关系为非对称性。在非对称的合作关系中,依赖程度较强的一方为弱势方,依赖程度较弱的一方则为强势方。农产品供应链的纵向协作关系更多是一种非对称的依赖关系,农户更多处于弱势方的地位。但是农户的弱势地位也可能发生转变,例如干旱季节时棉花价格较高,农民囤积棉花不卖,下游受到较大损失。此时,下游转变为弱势方。
实证研究发现合作关系中弱势方较愿意对强势方的要求做出反应,会主动适应对方的交换行为。此外,依赖结构对渠道成员的惩罚有重要影响,强势方不仅更容易对弱势方的惩罚进行报复,而且也会对合作伙伴的违约行为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相对于强势方,非对称关系中弱势方的转换成本较大,竞争优势较低,关系结束后较难找到新的交易对象,因此会更加忠于双方的关系,发生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性较低。合作关系中的强势方更可以从双方利益分配上获取好处,并且不需太担心弱势方的反击,对弱势方有较高的信任水平。
通过分析我们认为,对于强势方而言,双边专用性投资主要通过减少伙伴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增加双方的相互信任水平来提高合作企业的合作绩效。身处非对称合作关系中的弱势方会意识到自己处于依赖对方、易受掌控且无力反击的境地,对强势方的机会主义行为无法控制,更倾向于通过与强势方建立高度的信任水平,或通过向对方学习提高知识优势来实现专用性投资的价值。双边专用性投资对合作绩效的三种作用机制中,农户与下游买方关系中的强势方倾向于以基于交易成本理论的作用机制为主,弱势方倾向于基于社会交换理论和组织间学习理论的作用机制为主。
命题7a:农户与下游买方关系中强势方(主要是下游买方)倾向于以互惠机制和信任机制为主。
命题7b:农户与下游买方关系中弱势方(主要是农户)倾向于以信任机制和学习机制为主。
三、结语
农产品供应链管理范文6
关键词:农产品供应链;优化;评述
一、引言
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农业对外开放的速度加快,在当前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我国农产品产业的壮大与发展来自其整个产业链的整体素质和综合实力,已不单纯是某个农产品生产环节的单一竞争。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成为了这一环境下有效的竞争武器。目前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研究较国外发达国家差距很大,农产品供应链整体水平较低,题有待全面的、系统的、深入的研究,国内的一些相关法规政策也不够完善,有许多关键性的问题有待深入研究。本文在梳理国内外相关农产品供应链的研究和实践基础上,针对相关学者对农产品供应链的问题进行了相关梳理和探究,对农产品供应链及其优化进行归纳梳理,并提出评述与展望,为其他学者的研究提供思路。
二、农产品供应链理论研究的评述
1.供应链与供应链管理
供应链是在美国哈佛商学院迈克尔・波特教授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提出的。目前没有统一定义,各国相关研究机构和学者对供应链的表述也都大相径庭。美国的斯蒂文认为“通过增值过程和分销渠道控制从供应商的供应商到用户的用户的流就是供应链,它开始于供应的源点,结束于消费的终点”。英国的马丁(2010)认为供应链是由相互关联的企业通过上下游的连接,以各种方式联系在一起,最终让消费者享有产品或服务。艾伦(2008)认为供应链是由链上合作的成员构成的整体网络系统,把基础商品加工转化为客户需要的商品,且管理各阶段的利润。我国对供应链管理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的研究从1999年开始,利用CNKI检索表明,国内首篇关于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的文献刊发于2000年。马士华(2006)认为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等相关环节的控制,从原材料的采购开始,制成各类中间产品乃至最终成品,最后由各种销售网络把成品送到消费者手中,这种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网链结构就是供应链。李季芳(2011)还认为供应链网络具有整体功能。
通过上述对国内外学者对供应链的定义,可以概括出供应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供应链的核心是企业。链的起点是从产品的原材料开始。通过对中间环节的控制,制成半产品以及成品。最后利用各种销售通道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这种将原料供应商,产品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连接到终端消费者形成的一个整体功能网络和模式贯穿起来,就形成了供应链。而供应链的管理,就是通过各种方式对链条中各个节点加以控制,以便更好的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满足企业的利益,以实现整个链条收益的最大化。
2.农产品供应链
金廷芳(2011)认为农产品供应链是在农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涉及的所有原材料供应商、产品生产者、中间商以及消费者等构成的网络体系。周静(2011)农产品供应链上所有的生产及销售环节都与农产品有密切的关系。农产品供应链与其他供应链相比还有较大的差别是基于农产品的特殊属性,首先,农产品种类繁多,如蔬菜、水果等果蔬,禽、蛋、水产品、肉等生鲜类,这部分农产品可以无需加工直接进入市场,也可以加工后再进入市场;而小麦、棉花等则必须通过加工这一环节,才能最终进入市场。其次是生鲜类农产品不易储藏,且受天气、病虫等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最后是目前我国农业产业的主要是以分散经营为主,不便于管理。刘秀玲(2006)认为,农产品供应链使农户和企业形成网络结构。游军(2009)认为:农产品供应链是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核心,控制各节点,将各环节连成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通过对上述学者的研究梳理,笔者得到以下结论:农产品供应链是一条以农产品为主体,从原材料的收购、加工、运输、分销直至最终送到消费者手中的链,主体是农产品,而核心仍然是加工企业。
三、农产品供应链优化的评述
当前国内外关于农产品供应链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相关理论分析等方面,研究其形成的原因、发展的过程、现存的组织模式、合作的机理模型及各环节上的利益分配机制为主。
1.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优化评述
生鲜农产品因其品种繁多,且易腐坏、不耐储藏等特性,其消费受地域、气候、文化习俗、消费习惯等因素的影响很大,加上运输成本巨大,一直备受各国政府和相关学者的关注。汤鹏(2013)利用Stackelberg主从对策理论的优化模型,分析得出鲜活农产品供应链的稳定性特性决定了它具有很强的随机性。蒋侃(2006)以主要研究生鲜农产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在对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的优化中提出从服务水平、核心企业组织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协调利益一体的供应链合作伙伴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赵辛(2013)指出管理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就有风险管理,需要依靠政府来制定科学的政策去进行宏观调控,保障鲜活农产品供应链的有效运行。谢若琪(2015)提出建立生鲜配送中心,加大生鲜农产品生产的建设、提升组织成员的素质,提高农民参与率等方式优化农产品供应链。李娇娇(2015)则通过引入实证案例,证明生鲜超市进军生鲜电商不失为农产品供应链优化一个好的机遇。
2.农产品供应链物流体系优化评述
物流是供应链管理的重要部分,精简供应链中物品从供应商到消费者之间的过程,通过控制物流服务、物流信息等合理化管理,尽可能的降低供应链成本,并且高效率的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曾德强(2013)提出了以农产品物流中心为核心企业的农产品供应链流通模式。邱忠权(2010)则构建了可选的供应链物流网络优化模型,并在常温、冷链的此基础上扩展构建了有包装、存储条件可以选择的供应链物流网络优化模型。王蕾(2014)认为区域农产品物流系统优化需要综合考察,其主要从农产品物流体系主体优化、功能优化、平台优化三个方面对农产品物流体系优化进行了构建。李建伟(2011)认为应用物联网技术,能使供应链管理实现高度敏捷性和完全的集成化。
3.农产品供应链信息管理优化评述
对于农产品供应链上的任何节点企业,从产地到销地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对各环节进行管控,无疑是为农产品供应链上信息传递实现了优化。陈永平(2014)指出在农产品供应链优化过程中,信息资源优化成为农产品价值创造能力提升的重点。李梦蝶(2014)分析指出目前消费者对于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终端供应链供应商品并不满意,仍需提高我国农业整体竞争力。孙炜(2004)认为电子商务作为推进和实现农产品流通模式高级化和成熟化的重要手段,可以更好地进行农产品价值创造与转移,并通过不同的方式提出了农产品供应链利用网络信息实现优化。刘助忠(2015)研究指出,“互联网+”致力于“线上线下”优势流程的融合,希望通过集成优化不同地区、不同企业、不同环节的供应链流程,加以融合“互联网+”,是解决农产品供应链流程优化的关键。孙开钊(2015)认为应顺应当前“互联网+”的发展大势,利用当前以电子商务、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新型技术创新供应链发展模式,切实际的给农民、涉农生产企业以及涉农零售企业带来实际的经济效益,才是真正的实现整条供应链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价值增值。
四、结语
目前我国农产品供应链优化研究成果相对丰硕。近年来,农产品供应链在核心期刊、博硕论文等研究成果大量涌现,研究数量越来越丰富,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研究虽然起步晚,但研究成果颇丰。但也有一些局限:第一,研究成果多表现在定性分析,而定量分析少,大多停留在对农产品供应链的定性描述现状和问题、分析过程与机理、设计框架和模式等方面,结论一般为策略和政策建议,对农产品供应链的定量分析的数据和结论相对较少。第二,农产品供应链的理论研究较多,实证研究相对较少。第三,对于农产品供应链管理优化多为理论模型或顶层设计,研究成果有待落实,在底层细节设计、实现系统实施的方面研究较少。第四,对农产品供应链信息管理的研究文献较少。
总之,农业产业是我国经济发展重要的组成部分,加强其农产品供应链优化研究具有广阔的空间和较大的研究价值。基于目前研究成果,顺应当前“互联网+”的发展大势,后续研究要立足于数据,对“互联网+”背景下的农产品供应链优化进行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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