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监管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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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监管

农产品质量监管范文1

为推动和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更好地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行为,按照职能职责规定,要及时组织召开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安排布置2013年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及局属相关单位,结合目标责任和岗位的相关要求,细化全县农产品质量监管目标责任和考核内容,与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和“三品一标”企业签订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通过细化目标责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整治重点目标明确、服务监管对象满意。

二、深入舆论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舆论宣传报道作为监管工作的重点来抓。

1、深入田间地头宣传。深入田间地头服务群众,开展送“法”下乡宣传活动,通过上门宣传,印发宣传资料,发放科普类书籍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群众树立正确的农资消费观念,提高科学使用农资的能力,维护群众自身权益。利用“科技下乡”,结合各乡镇的逢集日,深入乡镇、村组、农户及田间地头,设立固定咨询点,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三品一标”相关知识及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特点和识别方法等,指导农户科学用药、合理施肥,引导有条件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专合组织积极申报“三品一标”。

2、利用重大节日宣传。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会同农业执法队、植保站、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等相关科站在县城区人流集中的广场、部分乡镇、基地设置宣传站,对《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意见》、“三品一标”相关知识等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宣传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荧光增白剂的危害、如何挑选食用菌等知识。

3、开展专项集中宣传。会同植保、执法、经作等方面的专家和企业参与全县“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暨重点监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公开承诺食品安全活动周”宣传活动;组织相关科站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品牌提升”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八周年纪念”宣传活动。主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三品一标”、经济作物栽培技术、食品安全辨别等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进行集中宣传;现场与“三品一标”获证单位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4、开展培训宣传。配合农技校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业执法队开展农资经营知识更新培训,宣传讲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农资经营户业务和政策水平,提高农产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从根本上提高农产品安全意识,把好源头关。

5、利用传媒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三农服务热线,在新闻媒体上大力宣传农资经营、用药知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等,指导群众科学用药,切实提高各门店规范经营,定期农产品安全信息。

三、强化基地建设,组织标准化生产

始终坚持把“创优秀,争先进,真实干,见成效”作为标准化基地建设工作的方针,着重突出规模化和标准化,力求把工作做好、做实。按照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的要求,强化标准化基地创建工作。建成省级柠檬标准化生产示范乡4万亩;省级精品杂柑农业标黄园区5万亩;国家级、省级清见桔橙标准化示范区5万亩;省级杂交、玉米种子标准化示范乡3900亩;国家级抗虫杂交棉标准化园区7.5万亩;核桃标准化示范基地5400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榨菜、辣椒)标准化生产基地6万亩;青菜标准化生产基地10万亩;青花椒、泡椒标准化生产基地5万亩。

四、狠抓“三品”认证,控制安全风险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落脚点就是如何有效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2013年要重点通过抓规程制度、技术指导、申报服务等方式,扩大“三品一标”基地及产品总量,有效促进农产品安全生产。力争组织完成认证无公害农产品5个,绿色食品2个,有机食品1个。

五、强化监督管理,保证产品质量

在抓重要岗位工作中始终要把监管服务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服务与监管并举”的指导思想,在推动“三品一标”发展的同时,多措并举强化监管。

1、建立投入品监管机制。主动联系工商、公安、技监等部门在农业生产关键时期,常态化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综合执法,从源头上严控假劣农资、高毒、高残留、禁用、限用农资流入“三品”生产基地,保证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2、建立生产过程监管机制。严控基地农户外购投入品,结合绿色食品标准化基地创建工作,不定期到田间地头、农户家中明察暗访,严格监控基地农户农资使用情况,年度开展绿色食品生产基地专项巡查不少于4次,对违规使用投入品的基地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发现一户取消一村,发现二村取消一乡(镇)。

3、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机制。继续在绿色食品生产企业超强开展追溯机制试点工作,统一制定生产记录本模版,统一印发到相关企业及基地农户,要求生产上怎么操作就怎么记录,并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督促收购企业严格凭农事记录收购产品,确保产品质量。

4、建立流通环节监管机制。在日常监管中,每月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抽检。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与工商、公安、技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严防问题农产品上市销售。

5、建立企业自律承诺机制。规范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求“三品”生产企业作出在生产中不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安全承诺,并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6、建立基地、市场、企业自检机制。帮助指导农产品批发市场、“三品一标”企业建立检测室,在主要基地乡镇建立快速检测点,培训检测人员,进一步完善相关各企业、业主的产品质量自律检测制度。

7、建立监督抽检机制。除国、省例行监测外,还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区的6个农贸市场、各大乡镇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汇星百货、美好家园、永佳超市等大型超市农产品的农药残留进行监督抽检,全年全县计划共检测蔬菜、水果、食用菌样品700个,通过多方位全覆盖检测监控,确保我县城乡居民农产品的消费安全。

8、建立“三品一标”年检机制。为保证“三品一标”产品质量,维护其品牌形象,对“三品一标”产品开展常态化的年度检查。

六、严格产地准出,深化市场准入

进一步深化农产品市场准入,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和服务,以实现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相关农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农事记录档案和自律性检测制度,做到产品质量可追溯。规范制作产地准出证,印发有关基地乡镇、基地村,并委托其严格按照《产地准出管理办法》向相关企业及合作社开具准出证明,做到产品上市有源可溯,有效杜绝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

农产品质量监管范文2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农业部通知精神,现就做好节日前后全省农产品质量监管和市场供应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监管和市场供应工作。保证国庆前后农产品消费安全和市场供应,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并关系到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各级农业部门高度重视,结合已经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确保节日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和市场供应。

二、强化生产环节监管,确保农产品源头安全。要重点围绕高毒农药、饲料添加剂和水产养殖中违规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药物等问题,依法加大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生产过程等关键环节的监管,推广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强化环境监测与治理,推动农产品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与加工,严把农产品产地准出关。要加大农资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制售、使用禁用药物行为。

三、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采取农产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企业自检与主管部门监管抽查相结合等方式,重点加强流通环节的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把好市场准入关,对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要及时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一律不得上市销售,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特别是要将地级市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组织力量认真开展检测抽查;同时,要指导批发市场认真落实《农业部关于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农市发〔**〕7号),督促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报告制度,提高检测频率,扩大检测范围,严格检测标准,加强对经营户的监督管理,确保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安全可靠。

农产品质量监管范文3

[关键词]“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对策

“三品一标”是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简称,是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三品一标”以标准化生产为载体,在推进农产品生产规模化、基地化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阿勒泰地区高度重视“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地区“三品一标”已由相对注重发展规模进入更加注重发展质量的新时期,由树立品牌进入提升品牌的新阶段,“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必须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工作重点转到质量监管上来,严格审查,严格监管,全力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1“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分析

1.1监管机构存在问题

“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和单位,这就容易导致监管工作开展过程中职能错乱,多头监管的现象。目前,基层“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较少,不能对监管主体进行有效的监督,导致监管机构常常存在违法行政的现象。例如在进行农资监管过程中,国家为了实现对农资产品全面监管的目的,由工商、质监、农业等多个部门进行监督执法,其中在农业部门又设置了种子、畜牧兽医、农产品质监、农业执法和植保等多个部门,尽管监督部门设置较多,但是真正发挥监管职能作用的部门却少之又少,各个部门之间全责不明晰,监管力量不集中,导致了对农资市场监管作用不大,严重影响到农资市场秩序。

1.2没有建立突击监管制度

在农业生产企业没有任何准备的前提下突击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督检查最能够反应出农业生产企业基本现状,但是实际上却做不到这一点。监管部门在检查之前都会通知企业,然后监督部门按照相应的规范要求,对农产品产地环境、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和农产品投入品使用记录以及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等进行进行全面检查,由于事先通知,企业做好了充足准备,生产企业的真实情况往往被掩盖起来。

1.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手段存在局限性

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应该是一个系统化体系的监管,主要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结合第三部门监管、社会监管和个人监管,由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国家工商局等共同进行内部监管,实施一个监管环节有一个监管部门的原则,这种监管模式导致执行效率差,可操作性不强。基层地区监管技术手段和方式方法存在很大局限性,上级主体部门往往具备较强的专业和技术监管优势,基层地区要想实行监督就需要投入巨大人力物力和财力,导致基层政府部门没有能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策

2.1以治理整顿为抓手,坚决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

要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行动,强化蔬菜高毒农药、畜产品中“瘦肉精”和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的整治,集中查办一批制售假劣农资和禁用药物的大案要案,坚决杜绝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坑农害农。要求工作人员热情周到做好服务,指导申报材料的编写,协助申报单位完善相关材料。

2.2以监管示范县创建为抓手,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要先行在“菜篮子”主产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产地准出管理,全面提高投入品控制能力、标准化生产能力、质量追溯和质量监测能力,推动提升监管能力、落实监管责任、保障质量安全。印发“三品一标”相关法律、法规资料,做好基础知识的宣传工作。利用科技“三下乡”、科技入户等工作,进行近距离宣传;开展培训班一期,对企业负责人、合作社社员及种养殖大户进行“三品一标”申报知识普及。

2.3以乡镇监管机构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体系队伍监管能力

按照农业部推进乡镇监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建设进度,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年底前所有涉农乡镇全部完成监管机构建设的硬任务;要加强培训指导,强化岗位练兵,切实提升乡镇农技站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的意识和能力。以检验检测为抓手,积极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执法。要科学界定市、乡二级质检机构的业务分工和工作范围,严格规范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速测工作;要加大对质检机构的考核认可,实施检测人员执证上岗。

2.4以“三品一标”为抓手,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

对“三品一标”要重点加强证后监管,以应急能力建设为抓手,切实做好突发问题的科学处置。要加快完善应急机制,提高信息报送时效性,建立舆情监测制度,健全风险评估体系,通过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和监测评估,实现科学管理、明白生产、放心消费。同时,还要总结推广各地成功经验,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要注重挖掘、收集监管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并从制度机制层面加以总结、提炼和推广,不断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要积极推动责任落实,加强横向配合和纵向联动,积极探索“分兵把守、协调配合”的监管机制,要大力推动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管理,发挥好阿勒泰市场在配置资源、保障质量安全上的激励约束作用。

作者:哈尔丽卡西·胡马尔 单位:新疆阿勒泰地区农村能源办公室

参考文献

农产品质量监管范文4

摘要:文章主要结合铜川市实际,探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认为当前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主要问题是产地环境的严重污染、农业投入品的不科学使用及其监控手段的单一、监管体系的不健全导致从“农田到市场”全过程监管不得力,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意识不足等。文章提出加强产地和投入品管理,控制源头污染;加强技术推广和培训,严格按照标准化组织生产;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等。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对策;铜川市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一个重大的公共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城乡居民的身心健康。近几年,嗑药的多宝鱼、致病的福寿螺、苏丹红红心鸡蛋、瘦肉精致人中毒等农产品安全事件不时发生,使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再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任重而道远。本文主要结合陕西省铜川市的实际,探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建议。

铜川市是典型的城郊农业区,优势农产品特色明显,仅苹果种植面积达60万亩,农民人均1.5亩,80%要靠外销,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但其他农产品(菜、肉、蛋、奶)产量低、自给率差,60%要从外地调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增强铜川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铜川市城乡居民食物消费安全,落实以人为本、构建“和谐铜川”的迫切要求。

一、铜川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现状

当前铜川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主要表现为以下特征:

(一)狠抓农产品质量认证,以认证带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规范化建设

近3年来,铜川市先后认证了20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8个无公害农产品,6个绿色食品,1个有机食品,认证面积占全市农作物面积的40%。通过认证,大大增强了种植业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同时,也增强了本市的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二)农产品市场质量监管有序开展

在全市的重点市场开展了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加强了农产品“从田间到市场”的全过程质量监管。通过严格的农残例行监测,2004、2005、2006年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逐年上升,分别为88.4%、92.3%和94.1%;畜产品中“瘦肉精”检出率连续三年为零。此外,铜川市以“一瘟、二疫、五病”为重点,坚持认真开展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在动物疫病防治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已连续多年未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三)抓源头整治,对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按照农业部《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添加剂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了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监督管理。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行为。近年来,全市共开展农资市场执法大检查55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例172起,查扣伪劣种子3490公斤,没收各类假冒伪劣农药3266公斤,兽药2200公斤,有效地净化了农资市场,确保了农业投入品的安全。

(四)农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初具雏形

2004年,经铜川市编委批准,铜川市农业局率先在全省成立了地市级综合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在四个区县中有两个已成立了县级综合性质检站,在4个重点农产品市场都配备了农药残留快速监测仪器,使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初具雏形。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近几年,铜川市通过多方宣传和建设,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都明显增强。特别地,按照标准化组织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措施,得到了大多数农业生产者的积极响应和有效实施。

二、铜川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铜川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虽然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远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形势依然严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及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产地环境污染严重,增加了安全农产品生产的难度

经调查,不安全农产品通常具有一些共同特点:一是危害的直接性和隐蔽性。不安全农产品通常会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危害,但农产品质量危害的水平或程度仅凭感官往往难于辨别,需要仪器设备进行检验检测;二是危害的累积性。即农药、兽药残留在人体内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后,就可以导致疾病的发生和恶化;三是危害的多环节性。农产品生产的产地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均有可能对农产品产生污染。铜川市是全省乃至全国闻名的能源和建材工业城市,煤尘、粉尘和烟雾等污染非常严重,前些年的地方发展片面注重工业化进程和经济增长速度,忽视了生态环境的治理,导致铜川市经济较发达的南部地区粉尘排放严重超标。由此还导致了铜川市起步较早、规模较大的两个蔬菜基地——耀州区寺沟镇杨河村和董家河镇冯家桥村蔬菜基地一直未能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就是因为大气环境检测未能过关。

(二)农业投入品的不科学使用,影响到农产品质量安全

1、化肥。据典型调查,铜川市化肥施用量近30多年来持续增长。20世纪90年代的人均化肥施用量是70年代的6倍、80年代的4倍;而当前的化肥施用量又比90年代平均增长1倍左右。大量施用化肥减少了传统农业中有机肥的投入,使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质量变劣,从而影响到农产品的质量。

2、农药。近年来农药使用量逐年增多,农药的使用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因管理使用不当给人类的生态环境以及赖以生存的农副产品带来了严重的污染问题。一是一些农民为了达到速效防治病虫害的目的,使用农药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超剂量、超范围使用;二是一些人在经济效益的驱使下,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随意在蔬菜、水果等作物上使用高毒甚至剧毒农药;三是未按国家规定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以上三方面问题的存在导致一些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

3、兽药及激素。一些养殖户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在畜禽治病上使用抗生素,在饲料中添加激素,甚至使用瘦肉精。食用此类动物产品,会使有害残留物质在人体内蓄积,导致对多种抗生素产生抗药反应,产生过敏、畸形、致癌等严重后果。

4、塑料薄膜。近年来,地膜覆盖技术得到了大面积的推广应用。“白色革命”的广泛使用,增加了农产品的总量,满足了城乡居民的食物消费需求。但据调查,现在农用地膜多为不降解地膜,玉米地地膜平均残留量为1.5公斤/亩,蔬菜地的地膜残留量为0.5公斤/亩,大量的废地膜残留在田间不易降解,会使土壤环境结构发生变化,严重影响农作物对水分、养分的吸收利用,导致土壤失去供养能力。“白色革命”最终造成“白色污染”。

(三)农业投入品监控手段单一,“打假护农”亟待加强

按照现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农业部门管源头(初级农产品生产),工商部门管市场(流通),质监部门管加工,看似各负其责,实则形不成合力。铜川市每年在重要农时季节开展的“农资打假”活动,就由于缺少有关部门的强力配合,对发现的假冒伪劣、禁用的农业投入品难以严肃查处,许多案件不是放弃查处,就是久拖不查,导致“年年打假年年假”、“前查后乱”现象不断发生。

(四)监管体系及设备不健全,从“农田到市场”的全过程监管不得力

一是从纵向看,市级虽已成立了农产品质检中心,但这种市场例行监测主要是速测仪器,不能定性、定量监测;在县区一级,虽已成立两个县级质检中心,但人员、仪器设备配备仍未到位,尚不能正常开展工作。在主要农产品市场,虽已配备了快速检测仪器,也培训了检测人员,但仪器真正发挥作用的不多,市场检测只能由市中心进行。二是从横向看,市一级都有一些农业投入品的检测仪器,但分属于种子、土肥、畜牧、植保、饲料等多个单位,利用率低,不能形成合力作用;县区一级检测设备性能差,有的区县还几乎是空白。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铜川市是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之比为1︰1,食用农产品(肉、蛋、奶、菜)相对较缺,大量从外地购进。由于缺口大,因而出现有关领导者追求农产品数量而忽视质量的现象,导致在如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没有切实可行的措施,不能完全按标准化要求组织生产,影响到农产品质量。

三、提高铜川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对策建议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要求各有关部门必须明确各自职责,划清监管范围,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一)落实责任,加强产地和投入品管理,控制源头污染

首先,要抓好产地环境控制,加强城市近郊工业“三废”和生活垃圾的安全管理,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以及病源微生物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其次,要加强对农药、兽药、饲料、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专项整治,依法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无证和擅自更改标签的行为,严格控制禁限用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销售渠道,逐步形成统一有序、协调有效的农业投入品监管格局。

(二)加强技术推广和培训,严格按照标准化组织生产

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媒及多种形式的科技培训,广泛深入地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农业投入品科学使用和限制使用规定、国内外质量标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宣传工作,增强农民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种植业养殖业的安全技术水平,使农民自觉按照标准化、无公害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要按照国际惯例和市场需求,在生产过程中,推行档案记录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积极推行“公司+农户”的管理模式,实施统一标准、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配发投入品,推进产业化经营,生产出安全优质的农产品。

(三)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引导规范生产和科学消费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禁止质量安全不合格农产品入市销售,既能充分保障城乡居民的食物消费安全,更能体现优质优价,有效的引导生产,是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根本途径之一。抓不住市场准入,就抓不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键。要在全市主要农产品市场(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和超市)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经过认证或检测,符合质量卫生安全指标要求的农产品,准许进入市场经营;对未经认证或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禁止进入市场经营销售。

农产品质量监管范文5

为保持农产品强劲的市场竞争力,早在2003年,石门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由县人大农工委牵头成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组委会,“一府两院”参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了依法监管的轨道。

六年来,石门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当作农业升级、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的“牵线”和“保障”工程来抓。一是全面贯彻执行《农业法》、《食品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抓制度建设。县农业、畜牧、蔬菜、质检、商务、工商、供销等部门通力配合,在生产环境监测、种苗检疫、农业投入品准入、产品采收、加工、贮藏、销售各环节严格执法,保持了多年食品安全事故的“零记录”。县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专题视察、调研、督查活动,县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告》、《关于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农业生产投入品管理的通告》、《关于促进农产品流通工作的意见》等行政规章,并成立了专门的县农产品流通工作办公室,全县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仅2008年,县农业局就接受农资质量投诉23起,组织专项检查126天次,普法培训4.7万人次,有效规范了农业生产秩序。

二是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抓源头建设。几年来,石门县先后制定了《石门银峰茶综合标准》、《无公害食品・石门柑橘栽培技术操作规程》、《石门马头山羊养殖加工规范》等技术标准。现阶段,全县无公害农产品达29个共认定基地116.703万亩,绿色食品认证6个面积22.7万亩,有机食品认证10个面积9590亩,三圣乡株木岗园艺场2300亩橘园通过了欧盟GAP良好农业规范认证,蒙泉镇栗树村1000亩柑橘获美国农业部NOP有机农产品认证,46家农产品加工厂获OS认证,注册出口果园29个,注册农产品出口加工厂22家,农产品质量达到了国际国内先进水平。

农产品质量监管范文6

答:随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建设逐步由分散要求走向系统规定,由宏观原则走向具体操作,实现了有法可依、依法监管的重要目标。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农业法》、《畜牧法》和《渔业法》等也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具体规定。此外,《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农产品包装与标识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分别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环节做了细致而具体的规定。各地结合实际也陆续出台了相关地方法规,如《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河北省农产品市场准入办法》等。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范围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一是监督管理的对象,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重点是鲜活食用农产品,如肉、蛋、奶、果、菜、茶、食用菌、中药材,我省特产品人参也在其中;二是监督管理的主体,既包括农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也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者和相应的检测技术机构与人员。在农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中,重点是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监管;三是监督管理环节,既包括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的科学合理使用和农产品生产和产后产地处理的标准化管理,也包括农产品在产地的包装、标识、标志和产地准出管理。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哪些职能?

答: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的行政职能授权,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包括: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规划或计划,依法监督和管理农业标准化、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产品包装标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认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督检查等工作,并依据职责权限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和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包括哪些方面?

答:近年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依法监督”和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重在构建和推进五大监管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体系,包括部、省、地、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加快建设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要依托现有的乡镇农技推广或动植物疫病防控机构,通过明确职能、充实人员和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与办公条件,确保2012年年底全国所有涉农乡镇全部建立服务农产品生产者和履行生产督导巡查与产地准出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二是加快完善标准化推进与“三品一标”认证工作体系,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修订队伍和部省地县农业部门的“三品一标”工作机构;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体系。

5.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有哪些职责任务?

答: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其职责任务主要有四项:(1)定期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2)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推广农民群众看得懂、会使用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普及科学种养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3)承担对种植、养殖过程的督导巡查工作,重点对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防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4)对产地农产品进行快速检验监测,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工作。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指导农资经营门店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受理假劣农资投诉举报。完成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6.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由哪几部分组成?

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的重要技术支撑。经过“十一五”和“十二五”时期的重点建设,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由部级检测中心(包括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中心、部级专业性质检中心、部级区域性质检中心)、省级质检中心、地市级质检中心和县级质检站组成。目前我省已初步形成了以部级中心为龙头、省级中心为骨干、市州级中心为配套、县级站为基础、市场(基地)检测点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基本框架。截止目前,我省共建成10个部级以上质检中心(农产品、参茸、特产、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农环、中小农具、转基因)。建成一批省级质检中心(种子、土肥、农药、农机、环境、农产品、参茸、蚕产品、中小农具)。投资建设了1个省级综合中心、9个市级质检中心、39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全省共有编办正式批准的农产品质检机构73家。

7.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有哪些职能?

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职能有:(1)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工作;(2)承担国家和各地、各部门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质量普查及产品质量认证和市场准入等检验工作;(3)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纠纷的调查、鉴定和评价,承担委托、仲裁等检验工作;(4)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风险评估等科学研究,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修订及验证工作;(5)开展国内外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交流、培训、指导、服务及咨询。

8.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答:风险评估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国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通行做法。它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对动植物和人类或环境暴露于某危害因素产生或将产生不良效应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科学评价,以危害识别、危害描述、暴露评估和风险描述为核心内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就是对农产品安全危害因素的认定、评估、控制和预防,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技术基础,已成为发达国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技术法规的必要手段,也是仲裁国际贸易纠纷的基本准则。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要充分考虑风险评估结果。

9.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答:《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是指为了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对生产或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的活动。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应是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监督抽查的生产经营主体应是农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监督抽查的检测机构,应通过计量认证和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全国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由农业部按年度组织制定和实施,并向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按年度组织制定和实施,监督抽查计划和监督抽查结果及时报送农业部备案。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统一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经核准后方可组织实施,监督抽查结果按规定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公布。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检人收取费用,监督抽查所需费用应当统一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

10.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

答: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是指为了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和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掌控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加以生产指导和过程控制,定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状况和水平进行检验、分析和评价的活动。我国从2001年开始建立并启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2011年,农业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组织开展了4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全年共监测全国144个大中城市5大类产品91个品种91项参数,抽检样品近4万个。监测结果显示,按往年同口径统计,蔬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7.4%、99.6%和96.8%,我省从2005年开始建立并启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2011年省农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组织开展了3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全年共监测全省9市(州)60个县(市、区)3大类产品60个品种38个参数,抽检样品1513个。监测结果显示,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8.1 %,其中蔬菜、水果、食用菌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7.7 %、98.9 %和98.6 %。从全国和全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看,我国及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总体稳定,逐步向好。

11.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答: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措施,整治行动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进一步规范生产者种养殖行为,切实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农业种植业方面重点是对蔬菜、水果、食用菌禁限用高毒农药专项整治,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和实名购药制度,探索建立低毒、生物农药补贴机制;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药生产经营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研发、生产、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市场检查活动和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查处非法添加禁用高毒农药成分的行为;对生产过程中农药的规范合理使用进行相应的技术指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监管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违规行为,根据农作物种类,

加强对用药品种、用药时期、用药量、施药次数、施药时间施药方式的科学指导,特别要告知生产者对作物的采收必须在农药安全间隔期之后。此外,要加强对人的农药施药安全防护和剩余农药、农药包装物的处置指导。

12.《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了哪几个方面的制度?

答:《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制度、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农产品分级包装与标识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七个方面的制度。

13.什么是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准出?

答: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是指农产品产地生产者、收购者,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在销售的农产品上附具产地证明、质量认证标识或者产地检测合格证明,依法需要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还应当附具检疫合格标志或者检疫合格证明,并经当地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准予其产品运出产地销售。

14.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

答: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是指对经有权质量认证或认定机构认证、认定的农产品(包括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以及经检验质量安全卫生指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无公害标准或检疫合格的农产品准予入市经营。对未经认证、认定、检验、检疫或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农产品,不准上市流通,禁止经营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