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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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知识

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范文1

一、地质灾害面临的形势

我市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面塌陷(重晶石采空区塌陷)、地裂缝、崩塌等。其它类型地质灾害由人为因素引发,如非法取土、采砂等。

(一)地面塌陷和地裂缝。地面塌陷主要为采空塌陷。地裂缝主要是和采空塌陷伴生的,在塌陷区周边一定范围内

产生,以重力作用为主。采空塌陷和地裂缝主要发生在柏城镇和柴沟镇的老重晶石矿采空区。采空塌陷具有较强的危害性,对地表建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二)崩塌。采石厂和其他露天开采矿山存在潜在的崩塌隐患,危及作业人员的安全。主要分布在柴沟镇、井沟镇、阚家镇的石料开采矿区。

二、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及措施

(一)防治重点。根据现有资料,初步确定防治的重点为柏城镇、柴沟镇重晶石采空区和阚家镇、柴沟镇、井沟镇的石料开采矿区。

(二)防治措施。各镇街区要搞好日常调查,摸清各自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遇有暴雨天气或连续降雨超过50毫米的情况时,要立即启动废弃矿井周边的撤人预案,除组织受威胁区域人员撤离外,还要在汛期针对灾害种类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地面塌陷和地裂缝。加强动态监测,适当避让。在采空区边界处设立警示标志、网护等设施;采用放顶、回填、恢复植被等工程措施;推广应用充填法填埋采空区(利用矿渣、水泥或高水速充填材料)。

2、崩塌。各镇街区要摸清本行政区域内石料开采企业的现状,尤其对石料开采企业相邻之间形成的界墙、矿区周边出现的裂缝等灾害情况,要及时组织人工清除危险性大的危石、孤石;要组织并督促企业及时对危险处进行护坡处理,采用喷浆护坡等措施加固陡壁。同时,在矿区周边设立警戒线和警示标志。

3、对取土、采砂等形成的废弃矿坑周边的居住区,要派人监测,如遇特大暴雨,应通知周边人员做好撤离工作;组织全体村民,做好群测群防工作;植树造林,加固危险斜坡,修建泄洪道等;修拦挡坝,沟床治理,导流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区要强化属地管理意识,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治理和隐患点治理。自然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市国土资源局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存在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的镇街区、村居应加强群测群防工作。

(二)切实加强隐患点巡查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我市在每年6月以后进入汛期。各镇街区要进一步加强对隐患点的再排查工作,特别是对公路铁路沿线、重晶石采空区、采石区、采砂和取土区、重点建设工程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要重新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迅速做出危险性判断,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易发区,设置相应警示标志,并逐一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监测、报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各项措施。要及时填制、补发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保证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持有“防灾工作明白卡”,受威胁居民按户持有“避险明白卡”。要在存在严重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全天候专人监测,必要时采取应急避险措施。

(三)认真落实预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设立值班联系电话,一旦接到险情报告,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开展防治工作。要指导当地村(居)委会、群测群防人员以及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部门、单位,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和险情巡查,遇强降雨天气情况时,要实行24小时连续监测和巡查,如遇险情要立即报告市国土资源部门,并通知受威胁人员迅速撤离。市国土资源局要及时派出应急分队开展现场调查,预测灾情发展趋势并提出防治建议。市国土资源局、气象局和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应加强信息互通,针对防治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建立联动应急反应机制。

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范文2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十有县”创建,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防灾机制和体系建设,提高我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全力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有组织。市政府成立以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工作。市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

(二)有经费。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地质灾害点监测、治理、避让搬迁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等。

(三)有规划。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汛前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及时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任务,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依据规划做好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有预案。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制定全市1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明白卡),督促所在乡镇、街道发放到位。各乡镇、街道和责任单位负责制作和发放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避险明白卡。在防灾避险明白卡中,必须明确受威胁群众的撤离路线、撤离信号、临时安置方案等。

(五)有制度。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汛期值班、险情灾情速报、应急处置和“三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

(六)有宣传。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通过张贴宣传画、制作宣传标语、举办地质灾害防治培训班、深入重点地质灾害搬迁点进行入户宣讲等形式,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同时,通过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有预报。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气象局共同负责地质灾害的气象预警预报工作,通过手机短信、LED电子屏等方式提醒监测员和防灾责任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八)有监测。每年汛前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工作,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防灾责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更新,及时调整和完善监测网络,确保地质灾害检测网络有效运行。

(九)有手段。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为监测人员配备必要的预警工具,加强信息预警、应急救援等能力建设。

(十)有警示。各乡镇、街道负责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边界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群众注意安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制定并张贴应急预案,让群众知晓警示、应急相关内容。

三、实施步骤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6月1日—7月15日)。通过召开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全面启动“十有县”创建工作。

(二)建设阶段(7月16日—8月31日)。对照实施方案,逐项落实“十有县”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三)自查和申报资料编制阶段(9月1日—9月31日)。按照“十有县”创建标准,查找前阶段工作中的不足,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编制申报资料。

(四)申报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上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的相关资料,迎接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是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需要。做好创建工作,对提高我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作为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明确目标、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创建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加强指导,确保成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的指导,各乡镇、街道要深入调研,制定方案,明确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创建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确保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取得预期成效。

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范文3

关键词:矿山地质 工程灾害 类型 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TD1 文献标识码: A

正文:

在矿山地质灾害当中,其发生的类型相对比较多,我们将其按照灾害的发生与时间的关系分类,可以分为突发性矿山地质灾害、缓发性矿山地质灾害两种,其中突发性矿山地质灾害主要包括矿坑突水、瓦斯爆炸等;而缓发性矿山地质灾害主要包括环境污染、地面变形等。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最为常见的地质灾害类型是根据空间分布与形成原因之间的关系而分类的。

一、矿山地质灾害的几种类型

1、岩土体变形灾害

(1)矿山地面塌陷问题

一般情况下,矿山地面塌陷是由于人们采用井巷开采方式而导致的。如果人们在矿山采空区开采矿产资源时,没有保留足够的矿柱,或者由于矿柱受到损坏,那么这就会导致矿山的地面塌陷,尤其是在地表或平缓的地区,地面塌陷的现象更为明显。而在一些地下较深的矿体资源,人们如果没有没有对采空区进行回填土或者合理的处理,那么就会导致采空区大规模的塌陷。

(2)采矿场边坡出现失稳或者滑坡现象

这种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人们在开采矿产资源的过程中,由于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开采,这就导致失稳、滑坡现象的发生,一般来说,这种灾害往往发生于建材矿山当中。

(3)坑内岩爆现象

当矿产资源开采完毕之后,矿坑与顶部以及底板的围岩会受到地壳运动而导致其压缩,如果人们在开采的过程中消弧线圈的自由面,那么其中的应力就会突然释放,因爆裂而导致岩体出现各种碎片,从而带来巨大的地质灾害。

2、因地下水位改变而引起的地质灾害

(1)矿坑突水、涌水的现象

这种现象是最为常见的一种地质灾害,并且这种灾害产生的后果极为严重。一般来说,人们在开采矿产资源的过程中,由于人们没有对矿坑的涌水量进行分析,往往因为失误而打穿老窿,此时矿坑内就有大量的地下水涌入,导致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2)坑内遗沙涌泥

这种现象一般会与上述突水现象一起发生。在矿产资源开采的过程中,如果遇到蓄水溶洞,一旦将其挖穿,那么就会有大量的泥沙极其岩屑伴随着地下水涌入到坑内,从而导致各个矿坑被堵,机械设备、开采人员都会被埋于其中,情况不堪设想。

(3)环境污染

在矿山开采的过程中,环境污染是地质灾害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在矿产资源开采是,由于采矿以及选矿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废物、废渣,并且没有将其经过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界环境当中,从而导致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的污染。另外,在采矿的过程中还会发生的自然灾害有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

3.岩爆与井下突水

矿山地质灾害中的深部岩爆,即矿山一千米以下深部开采过程中,因高地应力作用,硬岩层会出现严重的岩爆现象。就其机理来说,岩爆实际上是开挖卸荷基础上的岩石自身弹性应变能骤然释放而产生的脆性破裂现象。在此过程中,因爆裂而产生的岩块、岩片等爆裂松脱、剥离、弹射,最终离开母体,对矿山资源开采工作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矿山井下突水,主要是含水层造成的,即在违规作业条件下,到遇到采空区、积水巷以及溶洞等含水体时,很可能会导致隔离岩层失稳,进而引起各种地质灾害。

4.崩塌、滑坡以及泥石流

矿山崩塌和滑坡灾害是矿山资源开采过程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工程性地质灾害,而且其发生率非常的高,尤其是露天矿山开采过程中,会严重影响生产安全。对于崩塌和滑坡等地质灾害而言,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即采空区山体出现严重的滑坡,究其原因是超量开采作业造成的;采矿场出现严重的边坡失稳现象;堆渣场和排土场边坡出现了严重的失稳现象。同时,泥石流对矿山开发危害性也非常的大,不仅会危机矿山资源开采安全,而且对矿山周围居民的生产生活及人身安全也会产生严重的影响。据统计数据显示,除了少数国营矿山企业,大部分个体私营企业在开采过程中,习惯性地将废渣和尾矿等,随选随排,大量积聚于山坡、沟谷之中,一旦雨季来临,很可能会引发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二、矿山地质灾害的勘查方法及防治措施

由于矿山的地质灾害都在深部发生,勘查多采用遥感信息技术与物理勘查方法。目前常用的几种勘查方法主要有:地球信息技术综合方法、地球物理勘查方法、环境化学勘测方法等。根据矿山地质灾害的类型特点可以看出,很大一部分地质灾害都是可以通过采取措施进行预防来避免的,这就为防治矿山地质灾害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即预防处理。笔者多年来的地质工作经验,提出了几点防治措施,具体如下:

2.1 建立和完善矿山开采前的风险评估与环境评估,并制定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划体系。做到开采前严格评估,开产中积极防范,开采后积极恢复,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土地复恳纳入法规,强制推行。

2.2 加强宣传,普及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矿山开采人员素质,增强其对地质灾害的危机感与警觉性。提高矿山生产过程中全员防灾、减灾技能与手段,强化矿山地质灾害的防、险避险、抢险培训。

2.3 开发与应用先进的信息化、地球物理勘查手段、地球化学勘查手段,对矿山地质进行严密监视,对可能发生的潜在灾害施行实时监测、动态监测,建立矿山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实现矿山地质与环境生态动态跟踪与管理体系,避免重大人员财产损失。

2.4 加强矿坑、矿井边坡设计 ,进行边坡监测,坚固挡墙稳固边坡地质构造,开挖后如果出现开裂变形,及时做地质勘察,并做好预防措施。合理建设尾矿矿坝,形成稳定矿场与尾矿库,降低滑坡和塌方风险。

2.5 对于坑道开采,在坑道内一定要做好支护,做到边开采边支护,防止因矿顶坍塌、冒顶等产生的危害,尤其上方有住户处要预防引起上部地面开裂,同时做好坑道的排水设计,以防因矿坑涌水造成危害。

2.6 加强矿山环境监督与检查,进行全面、系统的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影响评估。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小矿、低产能矿场进行坚决关停。对于污染型采矿区,制定科学开采和“三废”排放方案,减少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进行矿场开采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对于可回填的废矿进行积极回填。

2.7 对于闭坑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和生态环境恢复,应该及时进行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与环境综合治理,进行复垦,提高土地复垦率,结合生态措施实施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弃渣场经处理后再敷表土、植草种树。通过上述地质环境恢复工作,减少水土流失,恢复矿山的生态功能,达到生态恢复和维护人类与环境和谐的目的。

2.8 在矿山开采区应严格禁止私采乱挖和越界开采,减少人为扰动,做好植被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积极推行地质环境恢复方案及措施为防止水土流失、恢复植被和景观。监督与制止开采弃渣胡乱堆弃和不加处理排放,强制其必须统一堆放到开采境界线以外的矿山弃渣场内。

3结语

作为最大的一个发展中国家和矿业生产大国,矿产资源的开采与消耗量都非常的大,长期的传统粗放矿业开发模式应用,加剧了矿山地质环境的恶化,甚至部分矿区已经濒临毁灭性状态。为了有效控制矿山的地质灾害,尽可能的降低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就必须要针对不同的地质灾害类型,采取相应的有效手段进行防治。

参考文献

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范文4

年全区发生地质灾害3起,其中地裂缝1起,地面塌陷1起,崩塌1起,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30余万元。年全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78处,其中重要地质灾害点5处、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18处、无隐患(地质物理现象)地质灾害点55处,潜在经济损失2350余万元。年我区未发生地质灾害人员伤亡事故。

二、年全区汛期降雨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区年降雨主要集中在5月至8月降雨量为719.6毫米,从4月中旬开始进入雨季,5月中旬到7月中旬雨水较为集中,多大到暴雨,易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三、年全区重要地质灾害点分布情况

年全区有重要地质灾害点5处。地质灾害点排、巡查出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及相关单位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地质灾害人员伤亡事故。

四、重要防范区域及重点防范期

根据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区地质灾害区划调查》和《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我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为:溪北办事处、清溪办事处、贵筑办事处、、久安乡、燕楼乡、马铃乡、青岩镇、黔陶乡、高坡乡、孟关乡。全区重点防范期为汛期(4月至10月)。

五、防范措施

(一)、实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责任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地质灾害特殊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严格贯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各工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负责本行业、本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工作部门及各企事业单位的行政主要领导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工作部门对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并按照地灾办()1号文《关于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安排意见》落实各项工作。对发生的重要险情和发生的地质灾害须按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并按速报制度的规定报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尽量减少灾害损失。对因造成地质灾害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区政府将按照年终考核目标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工作部门应对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总结,为来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资料,并作好相关准备。

(二)、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门责任制

市国土资源局区分局是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会同区交通、水利、建设等部门编制区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指导、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对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和巡查,在区政府的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对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年度防治方案、应急救援预案、重要隐患点防灾预案的编制及巡查、排查、汛期值班等制度的建立以及监测人员、巡查、排查人员的安排落实)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组织有资质的单位对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认定。

区发改、交通、水利、乡企(煤炭)、教育、旅游、农业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要按照《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门责任制度》(花府办发[]21号)规定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督促、检查本系统所属单位部门因工程建设活动所引发的地质灾害及隐患进行治理和防范;接受市国土资源局区分局的监督和指导,并提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工作计划和落实情况;向区政府报告地质灾害发生情况,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及灾后各项恢复重建工作,确保灾害发生地的生产、生活、教学等秩序恢复正常。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须编制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明确责任人、监测人、报警人、预警信号、撤离路线),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并于4底前报区人民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区分局备查。

区财政局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和《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安排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财政资金,并设立专户,确保我区地质灾害治理及治理项目立项的前期工作的开展。区气象、民政、供电、公安分局等部门负责灾民搬迁,防雨预报,江河水情通报,灾区治安秩序维护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建立汛期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

各乡(镇)、办事处及区建设、水利、交通、发改、乡企(煤炭)、教育、旅游、农业等部门在汛期须组织力量加强对中、小学校、工矿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的巡查和排查,建立完善地质灾害档案,发现险情和隐患及时排除,确保人员和设施安全,市国土资源局区分局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督促检查工作。

六、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及监测、预防责任人

全区78个地质灾害点分布情况,具体分布地点及监测人、预防责任人详见《区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区年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区无隐患地质灾害一览表》。

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范文5

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xx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x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

我县属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地质灾害的类型主要是泥石流、滑坡、崩塌等,造成地质灾害易发的主要因素:一是农民依山削坡建房,造成屋后不稳定陡壁(岩)体;二是劈山修路形成的不稳定边坡;三是水库沿线不稳定边坡;四是不规范采矿形成的高危岩体;五是山洪形成的泥石流及其他因素诱发的其他地质灾害;六是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安置点选址区内依山而建削坡建房可能引发灾害的不稳定因素。

xxxx年下半年,县国土资源部门会同x省环境总站和x省第四地质大队环境保护站的地质专家对全县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认真进行了核实详查,全县共有xx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滑坡xx处、泥石流x处、崩塌x处、不稳定斜坡x处),分布在x个乡镇、xx个村;我县已完成易地扶贫点搬迁xx处,排查出有不稳定因素的移民安置点xx个,分布在x个乡镇、xx个村。重要地质灾害点的具体分布是:

(一)x镇x村仰山殿斜坡。该滑坡体纵长xxx-xxxm,宽xxxm,滑体厚xx-xxm,表层为第四系残坡积粉质粘土夹碎石,下部为志留系新滩组强风化粉砂岩,若遇暴雨,斜坡很可能失稳,出现大规模滑坡,直接威胁坡脚居民楼xx户xx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x镇x村x岭崩塌。xxxx年、xxxx年曾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如遇暴雨冲刷,大面积不稳定危岩体仍有崩塌的可能,山下居民虽已整体搬迁,隐患仍然存在。

(三)x乡x村x坑滑坡。该坡体有二处长xxm、宽x.xm、深约xm和长xxm、宽x.xm、深约xm的裂缝,如遇山洪冲击,坡体可能滑塌,直接威胁山下xx人生命财产安全。

三、重点防范期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xxxx年我县汛期形势较为严竣,“坨子雨”集中。我县地质灾害发生主要跟降雨有关,持续特大暴雨会引发各类地质灾害的发生。汛期(x-xx月)是我县地质灾害易发和重点防范期。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内容。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对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x政办电〔xxxx〕xx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分解任务: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交通沿线因工程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责成有关单位及时治理;县气象部门要加强雨情监测,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工作;县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区)点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县水利部门负责做好水库管理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加强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县住建部门负责城乡在建工程施工和房前屋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督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范文6

一、*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工程建设活动的强度,结合汛期气象趋势,预测今年我市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5月—10月的汛期。尤其是今年,突发性降雨量偏大,当降雨量达到一定强度时,极易诱发泥石流、堆积层滑坡、露天采矿的边坡滑坡、露天开采的掌子面、废弃矿点及施工现场的崩塌、矿山采空区塌陷等地质灾害。6月—9月为主汛期,强降水过程较多,由此引发泥石流、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二、全市主要地质灾害发生区域

(一)泥石流。全市泥石流易发区面积较大,主要在以下三个地段。

1、*区沿山泥石流易发区:主要是*区*等7个乡(镇)。以砂石泥石流为主,夹带有少量的大块岩石,固体物质丰富,暴发频繁,危害严重。暴雨灾害突发性强,成灾快,山区沟道交汇处洪积扇部位堆积物多,预测由此而引发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2、*、*沿山泥石流易发区:主要是*县踏实乡、*市*镇、*地区。以砂石泥石流为主,夹带有少量的大块岩石,固体物质丰富,暴发频繁,危害严重。暴雨灾害突发性强,成灾快,山区沟道交汇处洪积扇部位堆积物多,预测暴发性泥石流的危害性增大。

3、*地区泥石流易发区:主要是金塔县天仓*、白山堂铜矿、M739铁矿、紫山子煤矿,肃北县金庙沟、牛圈子矿区。由于第四系地层松散,植被稀少,堆积物多,遇到暴雨将引发泥石流,矿区采空区周围可能发生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二)滑坡、崩塌。我市的滑坡、崩塌主要发生在阿克塞红柳沟矿区。受采矿规模不断扩大的影响,矿区范围边坡陡立,遇暴雨发生滑坡、崩塌的可能性较大。

(三)地面塌陷。地面塌陷灾害主要发生在金塔县紫山子、肃北县金庙沟、牛圈子等矿区。

(四)地裂缝。我市地裂缝易于发生的区域主要是矿区、水库周边地区。

三、主要预防区段

根据近几年我市地质灾害发生情况,选择部分重点地段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市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见附件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确定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并加强监测。

四、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范围

我市地质灾害危害范围较广,各县(市、区)的县城、村镇、铁路、公路、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天然气输气管道、输电线路、通讯光缆、矿山企业等,均易受到地质灾害的危害。

五、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地质灾害的形成特点和主要诱发因素,确定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重点防范期。

(一)泥石流。泥石流的形成与大雨、暴雨同步。根据我市的降水特点,确定泥石流的主要防范期为5月—10月。

(二)滑坡、崩塌、地裂缝。降水诱发的滑坡、崩塌、地裂缝等灾害具有稍滞后于降水的特点,6月—9月为主要防范期;人为因素和其它自然因素造成的滑坡、崩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情况比较复杂,必须全年防范。

(三)地面塌陷。我市已发生的地面塌陷灾害基本为地下采矿引起的,其发生、发展与采矿的强度、开采规模、开采形式、采空区的大小有关,该类灾害必须全年防范。矿区要加强监测与预报、预警工作。

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各县(市、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政府主要领导要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国土、水利、气象、建设、交通、铁路、通讯、电力、旅游、农牧、林业、环保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并公布于众,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抓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在查清地质灾害现状的基础上,组织国土、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快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报批与工作。

(三)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协助地质灾害多发区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群测群防体系。要组织专门技术力量,开展地质灾害知识的科普教育,加强对群测群防工作的指导,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

(四)加强部门合作,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市、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管部门要与气象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对所辖区域内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作出预报,使政府能够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工作,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广播电视部门要适当增加广播电视播放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的时间,使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地质灾害信息,做好防范工作。

(五)加强汛前险情巡查工作。在汛期来临之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排查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进行巡查。山区要重点巡查具有潜在重大危害的滑坡和泥石流隐患点;矿区要重点巡查地面塌陷、地裂缝、尾矿坝和废渣堆积场等可能因暴雨诱发泥石流的隐患点;公路、铁路沿线要重点巡查高边坡滑坡灾害隐患点;水库周边地区要重点巡查地裂缝隐患点;旅游区要重点巡查可能威胁游客生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对查出的隐患点,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向受威胁的单位、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防灾减灾措施。

(六)坚持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各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随时掌握地质灾害险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汛期要实行地质灾害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出现灾情,要尽快赶赴现场,协助当地政府组织防灾救灾工作。同时,要按照灾情速报制度,立即将灾情上报各有关部门。发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当地政府应立即组织应急调查,确认险情,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七)开展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与治理工作。对稳定性差、危害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组织勘查治理,消除隐患。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各级政府组织治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

(八)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建设用地审批阶段把好地质灾害防治关,为建设项目的施工和运行安全提供保障。

(九)加强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矿区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及环境地质问题,国土资源、安监、环保等部门要互相配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督促并监督采矿权人认真执行《*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制定防灾减灾方案和整治措施,切实做好矿山企业地质生态环境恢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