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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发展和城市经济范文1
发展模式――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
按照传统的看法,拥有田园风光的城市是农业社会的典型特征。农业社会很少有大规模的工业和居民集聚的城市,居民分散居住并以就近的田土产出为主要生计。但是,原始的自然经济状态下的社会经济活动必然是发展缓慢、停滞和处于低生产率水平的状况,它无法供养众多的人口和满足现代社会丰富的需求。18世纪工业革命以来的人类经济活动的绩效说明,城市的发展脱离了与自然保持和谐关系的模式,甚至极端地企图“征服”和“改造”自然,最终受到自然的惩罚,有关的经济活动也是不能可持续进行的。
上世纪50年代以来,世界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就开始意识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问题。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一书中就系统地提出了人类未来面临的一系列严峻挑战和世界范围的经济可持续发展问题,反映出经济及社会可持续发展问题已经由罗马俱乐部的研究层面开始向政策层面的实施过渡。目前国际上提出的“低碳经济”概念,其实质是应对全球气候变暖,从消除人类活动的二氧化碳过量排放的角度所提倡的自然和谐和经济可持续理念的具体经济模式的方案。成都市按照自然和谐的经济可持续发展理念,将其未来发展模式定位为“世界现代田园城市”。
实现方式――走与自然和谐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从历史演变过程来看,农业社会的成都曾经是典型的与自然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早在2000多年以前,李冰对岷江水患的治理,即采取了顺应自然和与自然和谐的方式,建成了世界级的伟大水利工程――都江堰。都江堰工程使成都平原成为古代中国最发达的农业生产的区域,丰富而稳定的农产品供给也形成了成都城市经济、文化发展的物质条件。“天府之国”的成都平原及四川盆地农区桑树的普遍种植、家庭养蚕、蜀锦织造和“南丝绸之路”形成了有机的“产业链”,给“锦官城”成都的城市居民带来稳定的收入和财富。都江堰的灌溉、航运、供水的综合功能发挥,使成都以及四川农业社会的经济长期保持可持续的稳定态。但是从传统工业社会的角度来看,农业社会的成都市是一个典型的休闲消费城市,餐饮美食文化誉满全球,但城市居民收入来源却具有明显的非生产性质和收入增长缓慢的特征。
成都工业化的城市发展产生于上世纪50年代,基于对农业消费城市进行改造的基本目标设计,成都城市发展的目标定位为综合性的产业城市。在“一五”、“二五”和“三线建设”时期,国家对成都进行了大量基本建设投资,为城市引入了制造、冶金、化工、纺织等大型骨干企业,使成都市的产业结构和人口结构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成都城市的生产得到比较充分的体现。
但是由于当时的人们缺乏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对“产业”理解的偏差,从而使当时的许多生产经济活动乃至社会活动开始背离与自然和谐的原则。例如,成都工业化的城市布局范式,使传统的宜居环境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城乡全民办工业的模式(城市发展“街道工业”、农村发展“乡镇、村组企业”),使城乡经济资源配置混乱和低效利用;以过量化肥、农药为主的“无机农业”生产方式的推行,使农村的农用土地、饮用水和空气面源性污染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对城乡商业和服务业的限制发展政策,使城市经济功能得不到充分合理的发挥。这些都长期制约了成都的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进程。即使是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传统城市经济理论的限制和缺乏深入的区域发展趋势和比较优势研究,成都在工业化过程中对城市经济发展模式的定位仍然存在不准确的地方,这在前几年的“工业强市”的决策上都仍然有所体现。如将第二产业的比重规划过高,对成都发展以金融、咨询、科技服务等现代高端服务业的地位认识不足,对一些重化工业的非最佳产业选择项目仍然竭力保留和盲目引入等等。
显然,当前成都提出的“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发展模式不是回归到原始的自然经济状态,而是代表成都的市场经济发展模式理念的转变,是对自然和谐的经济可持续发展道路的认识深化的结果。这种城市发展理念的转变,从上世纪90年代成都开展府南河改造工程等城市人居环境整治开始,到提出“三个集中”(人口向城镇和乡村居民点集中;工业向工业集中区集中;土地向产业化经营集中)以及“城乡一体化”时都有所体现。2007年以来,成都市成为全国城乡统筹发展的综合试验区后,对城市发展理念又进一步有所升华。由于有了“建设田园城市”的现展理念,对耕地和绿地、水系等环境资源的保护,自然就成为田园城市发展的理性选择和自觉行动。
思路设计――发展低碳产业,实现城乡统筹
成都在城市发展的思路设计上要建立“后工业时代”的超前意识,不要为了眼前的GDP增长而牺牲长远的利益。其中城市布局的优化和传统产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是目前的当务之急。要在区域分工和优势发挥上从四川、西部、全国和世界的整体上前瞻思考,真正做到与自然和谐的经济可持续发展和跨越式发展。
首先,成都要通过一流的人文、自然一体的田园化的宜居环境的打造,吸引国内一流、世界级的人才,打造人才智力密集型的高科技产业,金融、科技咨询、信息服务、教育等现代服务业的集聚。高端第三产业具有低碳、低污染、高效益和高收入特征,可以大大提升城市的品质和产出效益。成都的生态宜居环境得天独厚在国内处于一流层次,在西部更有绝对的优势和吸引力。因此要按照世界500强的高标准来引进智力密集型企业,同时积极提升成都、四川和西部在成都的本土企业的经营层次,发挥品牌效应。
城市发展和城市经济范文2
河北作为行政划分的限定词,大体与燕赵文化相对应。挖掘和拓展燕赵文化研究,将会为河北省城市经济的发展带来深厚的文化支撑。
从地域文化的研究角度而言,无论何种角度都无法摆脱这样三种要素:历史的渊源,地理的界定,经济的发展。司马迁在《吴太伯世家》、《鲁周公世家》、《燕召公世家》、《管蔡世家》、《陈杞世家》等文章中,详述了每个诸侯国起源、发展以至衰落灭亡的历史。各个地域文化研究追述历史的渊源时,都会以此为基本资料。
最好的研究方法应该使地域文化的研究更上一个新台阶,其关键在于研究者在研究某一地域文化时,要统计已有文化的研究状况,避免过度地重复性研究,浪费不必要的人力物力。在比较研究的过程中,共同联手,打造良好的地域文化网络,在互相交错联结的部分,做深度地挖掘。对于每一种地域文化而言,它们应该以某一个省份为依托进行城市文化研究,因为,任何一个城市的文化打造不可脱离总的文化状态,也就是一个省的文化推进在于以总的文化特征统领地域文化的研究。这些地域文化研究的现实意义在于推进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即任何一种研究应该在基础研究的基础上,为现实的生活带来可应用的成果,比如旅游的价值,第三产业经济的发展。换句话讲,就是将研究成果应用在现实的旅游经济文化开发和第三产业经济的文化内涵拓展上。
二、燕文化基础研究的成果
燕文化研究相对于其他如:楚、秦、齐鲁文化研究有着很大的薄弱性,而且燕文化研究常常依托于赵文化的研究。而作为燕文化载体的北京与易县,前者负载太多的文化内涵,几乎淹没了燕文化的意义,而后者由于城市规模以及资源的限制,不能作为载体来更好地开发燕文化,因此为燕文化的发展寻求一个好的地理环境的载体尤为重要。虽然有着种种的限制,研究者在燕文化的研究领域依然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主要的有以下几点:
1.燕文化的历史研究。主要是对春秋战国时期燕文化的研究:周代燕国考、鲁齐燕的始封及燕与邶的关系、西周早期金文中的召公家族与燕君世系、春秋战国时期的燕都、战国燕墓的非燕文化因素及其历史背景。这些文章重在对燕文化的历史渊源进行深刻阐述。
2.燕文化的承转流变研究。这种承转流变的研究实际上还是在源流界定的基础上进行的历史脉络的梳理。如:杨玉生《燕文化及其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以历史发展为线索,将燕文化划分为先燕文化、姬燕文化、燕文化的延续三个阶段的文化,最后确定燕文化的含义。
3.燕文化的文化特征研究。地域文化特征是一种群体的文化特征,使得这个区域的群体有别于另一个文化区域的群体。如李振纲的《燕赵文化的历史传承和精神特质》探讨了在政治、经济、地理环境影响下所形成的燕赵文化的精神特质,它强调了燕文化和赵文化的共同特征,这种文化特征涵盖了河北省的整个行政区域。
三、燕文化的应用研究
1.燕文化研究与秦皇岛等河北省城市的旅游开发。河北省可以运用燕文化的研究成果,开发可资利用的旅游资源。如秦皇岛作为河北省的一个沿海旅游城市,它并不缺乏人文资源。应用燕文化的研究成果为其旅游经济发展提供进一步拓展的空间,打造文化的城市品牌,将会为河北省的整个经济建设带来巨大的效益。其它城市也可以利用文化研究成果,挖掘旅游资源的价值。提升城市的旅游形象,打造旅游文化名城的效应,吸引更多的游人,推动旅游经济的发展。
2.燕文化与河北省城市第三产业经济的发展。企事业以文化作为品牌,已经是值得借鉴的经验。以研究成熟的一种文化为依托,寻找其与经济结合的成功经验,并寻找利用燕文化作为品牌的机遇,进行区域经济的开发。如:秦皇岛的名人和名人事件很多,有被孔子尊为“古之贤人”的伯夷叔齐、统一六合君临天下的秦始皇派人出海求仙、曾经吟颂“东临碣石”的曹操登临碣石等。只有利用市场机制激活名人文化资源,开发产品,打造品牌,增加名人文化产品的附加值,延伸文化产业链条,获得文化名人产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提高,才能使秦皇岛等河北省的城市经济获得协调、持续性发展,提高河北省的综合竞争力。
3.燕文化与河北省城市文化事业的发展。把燕文化的精华体现在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大学、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应用燕文化的研究成果提升层次。鉴于应用领域的广泛性,对于燕文化的区域研究可以多角度、多视角地进行开展。比如:展开燕文化人物研究、燕文化政治研究、燕文化学术研究等。
城市发展和城市经济范文3
关键词:长三角经济圈;发展趋势;格局
中图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6-0102-02
1 长三角形成和发展
为推动和加强长江三角经济联合与协作,促进长三角经济可持续发展,1992年由上海、杭州、南京等14个市经协委发起、组织,成立长三角十四城市协作办主任联席会,至1996年共召开五次会议。1997年,14个城市的市政府和新成立的泰州市共15个城市通过平等协商,自愿组成新的经济协调组织―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设常务主席方和执行主席方,常务主席方由上海担任,执行主席方由除上海外的其他成员市轮流担任。每两年举行一次。协调会在常务主席方设联络处作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市的协作办作为协调会具体的联络、办事部门。机构就区域内涉及的经济、旅游、基础设施等重大战略问题展开了讨论与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各城市的合作。2003年,长江三角洲经济区扩充为16个城市包括新加入的台州。
2 长三角基本格局
长三角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经济中心。一方面,长三角要成为我国规模最大、国际竞争力最强的经济中心和利用全球化资源辐射长江流域、带动全国经济增长的动力引擎;另一方面,长三角形成以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为核心,与其他城市相配套衔接、以大都市圈为组织架构的15+1综合经济区,长三角成为全球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长三角有明确的城市群功能定位。长三角包括了上海城市群、南京城市群和杭甬城市群。确定上海城市群为核心,南京、杭州城市群为副中心。以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国家创新中心建设为龙头,进一步完善城市等级和规模结构,努力构建分工合理、功能完备的城镇体系,加快城市国际化进程,成为我国最具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目前,长三角已基本形成沿高速公路展开的三条城市发展轴:第一条是沿沪宁高速和沪宁铁路展开的沪宁城市发展轴,聚集了上海、苏州、无锡等;第二条是沿沪杭高速和沪杭铁路展开的沪杭城市发展轴,聚集了上海、嘉兴、杭州等;第三条是沿杭甬高速和杭甬铁路展开的杭甬城市发展轴,聚集了杭州、绍兴、宁波等。三条轴线共同构成了长三角以上海为中心,以南京、杭州为副中心的Z字形城市空间格局。
城市群圈层结构进一步完善,形成四大圈。第一圈指上海这一长三角的中心城市;第二圈指包括苏州、嘉兴、南通在内、距离上海100公里以内的“一小时紧密都市圈”;第三圈指南京、镇江、泰州、扬州、湖州、绍兴、宁波、台州在内的、距离上海300公里以内的“三小时都市圈”;第四圈指包括江苏、浙江的大部分地区,以及逆江而上的安徽芜湖、马鞍山,乃至合肥、九江等。
随着杭州至南京轴线基础设施建设、杭州湾跨海大桥的建成,杭甬发展轴的作用不断凸现,宁波可能与上海、南京、杭州共同构成长三角未来的菱形城市空间格局。在长三角开发过程中,像上海、南京和杭州这样的中心城市充当了增长极,起着扩散作用,而沿沪宁、沪杭、杭甬等Z字形或菱形产业带则充当了增长轴的作用。
3 长三角经济和格局的发展趋势
长三角将逐步在壮大东部地区经济实力、推动长江流域快速崛起、带动中西部加快发展、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引领我国全面参加全球竞争中,发挥核心作用。长三角注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保持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实践区域统筹协调发展,进一步打破行政壁垒。长三角功能定位为: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经济中心、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我国率先跻身世界级城市群的地区。长三角明确重点产业发展布局,做大做强石化、钢铁、电子信息产业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产业;巩固提升装备制造业、纺织轻工和旅游业等传统优势支柱产业;同时加快发展现代生产业和生物医药、新型材料等具有先导作用的新型产业。长三角重大基础设施协调与建设方面,将综合交通和能源为两大重点,提出加快沪宁、沪杭、杭甬、沿长江、沿海和宁湖杭6大重点交通通道建设,及综合运输枢纽建设;同时发展煤炭、油气、液化天然气、电力和新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长三角提出资源配置和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实行差别化土地政策:对沪宁杭沿线,采取严格措施保护优质基本农田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对沿江、沿湾,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对沿海和宁湖杭线及其他沿路发展带,适度安排建设用地;对沿湖地区则控制土地开发强度。长三角确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一类是引导性政策措施,如在区域内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等;另一类是协调性政策,主要是打破行政壁垒,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
长三角地区的发展是以上海为“核心”、以沿长江、沿杭州湾等6个“发展带”为框架的区域联动发展,形成“一核六带”的区域总体布局框架。
一核即强化上海这个核心,充分发挥上海作为国内外交通枢纽、长三角地区要素资源配置中心和文化交流中心以及创新源头的作用,整合利用周边地区的资源优势,增强上海集聚和组织引导能力,以促进区域整体优势的发挥和竞争力提升。
一是优化提升沪宁、沪杭沿线发展带,目标建成具有世界发达水平的都市连绵区域。这一发展带主要包括沪宁杭交通沿线地区,将按照集约、创新、优化的原则,加快高技术产业集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优化城市功能,改善环境质量,成为带动区域创新能力和国际化水平提升、服务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发展的区域。
二是重点建设沿江发展带。根据规划,长江沿线的县市区将发挥“黄金水道”优势,引导装备制造、化工、物流等产业向沿江区集聚;建成特色鲜明、规模聚集、布局合理、生态良好的产业基地和城镇聚集带,成为具有全球影响的长江产业带的核心组成部分。
三是重点建设沿湾发展带。沿杭州湾县市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港口条件,积极发展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的制造加工业和重化工业,建成功能协调的现代制造业聚集和城镇聚集带,带动长三角南翼发展。
四是积极开发沿海发展带,即拥有沿海岸线的县市区,依托临海港口,培育和壮大港口物流、大型重化工和能源基地,发展新兴的临港产业、海洋经济与生态保护相协调的综合经济带。
五是积极培育宁湖杭发展带,拓展长三角向中西部辐射带动功能。宁湖杭沿线县市须考虑区域资源环境开发容量及生态屏障功能,选择与生态经济相协调的开发方向和模式,重点发展高技术产业、旅游休闲、现代物流、生态农业及资源加工,培育城镇集聚区,形成生态产业集聚、城镇有序发展的发展带。
六是引导发展沿湖生态服务带,成为全国性重要旅游休闲带和区域性会展研发基地。环太湖乡镇须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在保护太湖及其沿岸重要生态服务功能的前提下,适度发展旅游观光、休闲度假、会展、研发等服务业和特色生态农业,严格控制用地开发规模和强度,突出开发理念创新和空间布局优化。
近几年,长三角一体化在推进过程中正在发生着质变。几年前,城市间的竞争大于合作,现在合作动力远大于竞争。初期,长三角的发展以投资推动、资源消耗为主,由于资本、资源等的稀缺,以争夺要素为目标的竞争在长三角城市间展开。各地争相出台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制造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快速发展,成为当时长三角发展主要特征。但随着长三角经济快速发展,其资本集聚效应已显现,资本要素对长三角经济发展的限制远不如从前。且随着土地、资源、环境压力日益沉重,资源消耗型的发展模式不再适合于长三角发展。创新,这一发展要素正成为长三角新的限制。长三角各城市发展水平的不同,创新要素――人才、技术、信息的分布和集聚能力有着较大差异。上海作为长三角龙头,无疑是集聚创新要素能力最强的地方。不过,相对于资本、资源等发展要素,创新要素有着共享的特性,由此长三角城市间合作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在《长三角人才开发一体化共同宣言》、长三角科技合作平台建设等不断深化基础上,长三角正通过创新要素流动,深化彼此间合作。
城市发展和城市经济范文4
[关键词]农民工 权益保障 制度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全国13亿人口中农民工就有2亿多,他们为城市繁荣、农村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在目前我国城乡二元体制下,如何承接和消化进城农民工群体,是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而紧迫的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我国文明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保障农民工权益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1.农民工是推动我国城市化的重要力量
回顾所有发达国家的历史,大部分的发达国家都是通过农民破产来实现工业化国家的。没有这个过程,农业国永远富不起来。城市化的推进也是我国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城市化的进程进一步加快。改革开放之前,我们国家城市只有116个,而现在大、中、小城市有667个。21世纪,我们国家面临的最大问题,一个是城市化问题,一个是“三农”问题。要解决“三农”问题,最可行的出路是通过城市化,也包括小城镇化。到2020年,我们国家的城市规模预计达到1500个,每年的城市化增长率是1.5%,大约有1000万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因此,农民工进城是我国工业化前进道路中的一个必然过程,而且这个过程将经历数十年之久。因此,真正重视农民工基本利益的保障,是促进我国城市化进程顺利推进的重要内容。
2.农民工在城市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大作用
农民工的城市化问题,是无法逆转的历史潮流。这不仅有利于劳动力市场的成熟和发展,更有利于劳动力资源在较大范围内的有效配置。他们在工厂、矿山、建筑和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中担当“主角”,成为促进城市繁荣和发展进程中最活跃、最积极、最有潜力的人力资源,甚至于许多城市人的日常生活几乎到了离不开这些农民工的地步。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民工潮的发生和流动既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农村发展和农民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的现实要求。在这样一个客观的历史趋势面前,我们要适应城镇和发达地区的客观需要,在文明城市建设中,使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能够得到社会的关心与公平的对待,消除市民对农民工的偏见,保障农民工群体的基本利益。
3.保障农民工基本权益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如何处理各个社会利益群体关系的和谐,特别是促进农民工与城市中其他社会利益群体的和谐,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当前,全国上下都在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但在我国城乡二元分割的政策环境下进行的城市建设,无论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是在政策选择上,作为城市管理主体的城市政府,还大多从以城市居民为主这一思维逻辑出发,忽略了将农民工群体纳入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之中。2006年初,国务院制定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文件,这个文件明确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因此,把解决好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的问题摆到重要的位置,让农民工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他们渴望的公平的财富分配和平等的权利分享是实现城乡和谐、工农和谐,最终推进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任务。
二、城市中农民工的生活现状分析
中国经过20多年的经济发展,人均收入有了四倍的增长,然而这部分并不是均匀地分配于所有的中国公民。其中得益最少的就是农民。这已经成为中国进一步发展的重大障碍。
农民工已成为社会阶层中的弱势群体,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心理和经济压力。首先,他们与城市居民身份地位的根本不同,使他们在进入城市之前就已经输在了起跑线上,农民工能够做到的只是被动的接受有限的资源和岗位;其次,由于农村基础教育资源的不足和自身的贫困而缺乏谋生技能,很难为自己创造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另外政府管理体制落后,社会救助系统疲软等原因,使得农民工进入城市之后,往往面临着务工技能弱、就业难度大、权益保障差、生活质量低、遭遇社会不公平等众多的问题,各方面的权益得不到基本的保障。
在城市,大部分人群参加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形成了初步的社会保障安全网。但在这张安全网中,却很少看到农民工的身影。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一份最新调研显示,目前我国农民工参保率普遍偏低――在“五大社会保险”中,除工伤保险已有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参加外,养老保险的总体参保率仅为15%,医疗保险的平均参保率为10%左右,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目前仍与绝大多数农民工无缘。
过去许多年中,我国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促进了城市建设的发展,今天我们不应该让这种不合理的情况仍然继续。尊重农民工的劳动,保障农民工的基本权益,给农民工一个平等的生存条件,是构建我国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从制度和机制构建上促进农民工基本利益的保障
在文明社会里,帮助弱者、消除对弱势群体的歧视,运用国家权力切实维护弱者的合法权益,铲除产生不公正待遇的土壤,既是每一个公民的社会责任,更是一个民主政府义不容辞的法定职责。对农民工基本利益保障措施的落实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体制,强化政府服务职能
首先,要清理和改变阻碍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政策,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和非农业的转移。
其次,设置管理农民工就业工作的专门机构,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纳入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轨道中。整合有关政府机构职能,建立专门的组织、管理、协调农民工的机构或部门,专门负责与农民工相关的技能培训、就业管理及相关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
2.建立和完善以劳动合同管理为中心的企业劳动管理机制
应根据当前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按照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规范企业用工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要求,在法律层面上确定和规范农民工与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制定实施细则,严格用工制度,规范劳动关系。实行“凡是用工、务工一律签订合同的用工制度”。
3.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形成健全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
首先要从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定合同抓起,严格把关与监管,探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基金制度,尤其是建筑行业可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出资建立,保障农民工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同时,根据农民工的需求与现实条件,按照分类分层保障的原则来提供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逐步形成健全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
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按时、足额为务工人员交纳工伤保险费,维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同时,应参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为规模就业和职业相对稳定的农民工建立医疗保障。现阶段职业相对稳定、达到政府规定居住年限及有相对固定住所和工作单位的农民工,应纳入所在务工、城镇的养老保险;对流动性较强,但职业比较稳定的正规性用工,应允许其养老金的跨区域流动和养老保险的跨区域接续,对临时性务工人员,可视情况参加原籍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
4.切实加强农民工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农民工进城后都需要一个将原来的知识重新转化和适应新环境的过程。接受一些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和其他的培训,是极为必要的。要切实加大培训经费的投入,应本着“政府拿一点,农民个人拿一点,社会赞助一点”的办法解决培训经费问题。可采取内引外联,内外结合的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农民工的培训工作。
加强对进城农民工的引导和教育,增强他们在城市的生存发展能力,有效提高他们的城市适应性,加快他们融入城市社会的进程。
5.发挥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组织的作用,帮助农民工维护其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工会十四大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发(2003)21号文件精神,应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尽快地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为农民工入会提供法律依据,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教育、管理和服务,构建一种行之有效的维权协调机制。
建立各类法律援助机构,进一步完善对民工权益的法律援助制度。适当简化手续,有针对性地指导进城务工人员对合法权益的保护,帮助农民工处理劳动争议及企业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为农民工在司法诉讼中提供法律援助。
参考文献:
[1]华建敏:切实加强农民工工作,认真解决农民工问题[N].人民日报,2006,11,08
[2]鲍宗豪:城市文明建设任重道远.人民网.省略 2005,09,14
城市发展和城市经济范文5
[关键词]海峡西岸经济区;综合发展水平;因子分析
[中图分类号]F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23-0112-02
1 指标的选取
文章在指标的确定上,从经济社会、城市规模、基础设施三个方面综合考虑,并遵循指标确立的科学性、系统性、全面性、可比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确定指标如下:
11 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指标
X1:工业总产值(万元),X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万元),X3:城乡居民储蓄年末余额(万元),X4:地方政府一般预算内收入(万元)。
1.2城市规模指标
X5:货运总量(万吨),X6:客运总量(万人),X7:年平均人口(万人),X8:在岗职工人数(万人),X9: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万元),X10: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业从业人数(万人)。
1.3 城市公共设施指标
X11:人均居住面积(平方米),X12:每万人拥有公共汽车数(辆),X13:人均城市道路面积(平方米),X14:人均绿地面积(平方米)。
以上14个指标能够全面地反映出一个城市的综合发展水平。文章数据来自《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11》整理的相关数据。
2 本文因子分析的主要步骤
(1)指标的标准化处理。为了克服由于指标量纲不同对结果带来的影响,从而对原始指标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以消除单位﹑数据大小不一致等的影响。
(2)确定待分析的指标变量是否适合因子分析。采用Bartlett球形检验和KMO检验方法来确定是否适合做因子分析。
(3)求解公共因子及因子成分矩阵。利用主成分法提取公因子,根据特征值>1的原则和因子的累计方差贡献率(一般方差的累计贡献率应在80%以上)来选择因子的个数,得到因子成分矩阵。
(4)因子旋转。对所得的因子成分矩阵进行旋转,得到旋转成分矩阵,从而更好地确定和解释公共因子。
(5)因子得分。
(6)根据步骤5的因子得分计算出综合得分及排名,对城市综合发展水平进行评价分析。
3 城市综合发展水平因子分析
(1)KMO检验。通过利用标准化处理后的数据得出KMO值为0686,适合作因子分析。Bartlett的球形度检验给出的相伴概率为0000,小于显著性水平005,因此拒绝Bartlett的球形度检验的零假设,认为适合作因子分析。
(2)基于特征值﹥1和累计方差贡献率在80%以上的原则和计算的特征值及方差贡献率,文章提取了前四个因子,前四个因子的特征值都>1且累计方差贡献率达到了88601%,说明了前四个因子提供了原始指标数据的足够数据。
(3)由旋转成分矩阵得出:因子1在变量X1,X2,X3,X4,X6,X8,X9,X10,X12上的载荷值都在0647以上,其中X1反映了城市工业发展规模;X6、X8、X9是反映城市规模的指标;X10反映了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X2、X3、X4反映了城市国民收入水平;X12是反映城市公共设施水平的指标;因此因子1为反映城市经济﹑规模及公共设施的公共因子,在这个因子上的得分越高,城市经济发展水平越高、规模越大、公共设施越加完善;公共因子2在反映变量X12﹑X13﹑X14上的载荷值比较大,X11﹑X12﹑X13是反映城市公共设施的综合指标,所以因子2为反映城市公共设施的因子;因子3在反映变量X5﹑X6、X7上的载荷值都很大,并且X5、X6、X7为反映城市规模的指标,所以因子3为反映城市规模的综合因子;因子4在X11上的载荷值达到了0953,因此4为反映城市居住条件的公共因子。
(4)评价模型。运用回归分析方法得到因子得分系数矩阵,根据各个公共因子的方差贡献率和各个因子的载荷值构建城市综合发展水平的评价模型:
Fi=046342F1i+017454F2i+015517F3i+09285F4i088601
式中:Fi(i=1,2,…,20)表示城市i的综合发展水平,F1i,F2i,F3i,F4i为城市i在因子1、2、3、4上的得分。
4 结果分析及对策
由因子1、2、3、4的得分,求出了各个城市的综合得分F及排名(如下表所示),由综合得分就可以综合评价城市的发展水平。根据各个城市的综合得分F及排名,把区内的20个城市分为三类,得分大于0的城市为第一组,得分在0~-05的城市为第二组,得分在-05以下的城市为第三组。
第一组是得分大于0的城市,泉州﹑福州﹑厦门﹑温州﹑汕头这五个城市在区内的综合发展水平是最好的。泉州在城市经济﹑规模﹑公共设施方面均位于前列,可见泉州已经成为中心城市;第二的福州在城市经济﹑规模﹑公共设施上得分都很高,但是在人均居住面积指标上的得分为负值,作为省会城市的福州需要加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建设;厦门在因子1、2、4上得分都很大,尤其在因子2上,这说明厦门的公共设施水平在海峡西岸经济区里是最完善的,但是城市规模因子3的值为负,可见厦门要提高整体的城市综合发展水平,就必须扩大城市规模;第四的温州在因子1、3上的得分都显著靠前,而2、4均为负值,这总体说明虽然温州的经济发达,但是城市公共设施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温州可以依托其经济及地理优势,发展城市公共设施;第五的汕头在因子3、4上的得分为正,而1、2为负,说明汕头市的经济需要发展,以提高其综合实力,从而带动周围地区的发展。
第二组是得分在0~-05的城市,赣州﹑上饶﹑漳州﹑衢州﹑三明﹑丽水﹑龙岩。这七个城市在经济因子1和居住条件因子4上的得分都为负值,说明这七个城市的经济发展较为落后,且城市居住条件较差,要提高城市的综合发展水平,首先要发展经济。赣州可以凭借当地的矿产资源和脐橙资源优势,发展当地经济;上饶可以依托其交通枢纽的优势和旅游资源优势发展当地经济;漳州可以依托其后发优势及区位优势(地处厦门和泉州之间)来发展当地经济;衢州是以农业为主的城市,柑橘﹑油茶等农业资源丰富,但发展水平不高,在新形势下可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化水平;三明应大力发展工业企业,淘汰落后企业,促进工业企业产业结构升级,来发展当地经济;丽水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城市化水平;龙岩应发挥其资源优势来发展经济,形成产业集聚,发展循环特色经济,提高其在区内城市的综合发展水平。
第三组是得分在-05以下的城市,莆田﹑鹰潭﹑梅州﹑宁德﹑南平﹑潮州﹑抚州﹑揭阳这八个城市的综合得分排在后面,说明城市的综合发展水平在区内是处于落后的。这些城市在各个因子上的得分大多数为负值,并且在经济因子F1上均为负,而经济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只有经济提高上去了,城市的公共设施及规模才能跟得上去,所以对于区内落后地区,各地应充分发挥其资源﹑区位优势,发展当地经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比如:莆田市应大力发展海洋经济;鹰潭应发展旅游和矿产经济;梅州应发展现代农业和提高其工业基础;宁德应发展工业及贸易;南平应大力发展精细化工、纺织服装、汽车及配件、纸及纸制品、电线电缆、食品加工、竹木加工等七大产业;潮州应发展特色陶瓷经济;抚州应依托向莆的建设发展有色金属资源经济;揭阳应发展玉器、五金、能源产业。
城市发展和城市经济范文6
关键词:环境成本;会计核算;发展趋势
目前世界各国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虽然近几年我国以能源消耗翻一番为支撑,实现了GDP翻两番的目标,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但资源和环境却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因此,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就必须对环境成本进行研究。
一、环境成本的定义与主要分类
ISAR(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在《环境会计和报告的立场公告》中,将环境成本定义为:本着对环境负责的原则,为管理企业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而采取或被要求采取措施的成本,以及因企业执行环境目标和要求所付出的其他成本。
1.环境成本按照不同功能具体可分为:环境污染补偿成本、环境损失成本、环境治理成本、环境保护维持成本和环境保护发展成本。
环境污染补偿成本指企业由于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应予补偿的费用;环境损失成本指企业对生态环境污染或破坏而造成的损失以及由于环境保护需要而勒令某些企业停产或减产而造成的损失;环境治理成本指企业为治理被污染和破坏的环境而发生的各项支出;环境保护维持成本指为预防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而支出的日常维持费用;环境保护发展成本指为进一步发展环境保护产业而投入的各项开支。
2.环境成本按照是否由企业承担分类,可分为:
内部环境成本和外部环境成本。内部环境成本是指应当由企业承担的环境成本,包括由于环境方面因素而引致发生并且已经明确是由企业承担和支付的费用;外部环境成本是指由企业经济活动所导致的但不能明确计量,并由于各种原因而未由企业承担的不良循环后果。
二、环境成本的会计核算
对环境成本的核算,笔者建议应采用分摊计入成本费用的方法。凡是与产品生产有关并能分清成本对象的,直接记入“生产成本”科目,然后分配转入产品成本中去。与产品生产无关的,可计入“管理费用”项下“污染费用”二级科目。
1.对向环境排放废气、废水等有害物质或超标热量、噪音等应收取排污费,应收排污费=排污量×排污收费的标准单价。根据排污量与生产量的关系,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作会计处理:
(1)生产量与排污量成正比或近似成正比,这时的排污成本是一种直接费用,应该与企业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一起归入“污染费用”成本项目,计入产品的制造成本。核算时,在产品生产完工后,借记“生产成本-污染费用”科目,贷记“应付环保费-排污费”科目;实际支付时,借记“应付环保费-排污费”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2)当生产量与污染量不成正比、排污量小、不易确定排污主体,或者排污主体发生在产品固定成本范围之内时,可将其归入“制造费用”科目,然后采取适当的方法在各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发生时,借记“制造费用-排污费”科目,贷记“应付环保费-排污费”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应付环保费-排污费”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分配结转时,借记“生产成本-污染费用”科目,贷记“制造费用-排污费”科目。
2.对于固体废弃物应收取的环保费,按照其有害程度来确定,应收取某种固体废弃物污染费=固体废弃物的重量(或体积)×该种固体废弃物收费标准。
固体废弃物主要分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废弃物两种。工业废弃物中凡是能确定承担费用对象的,可直接计入其成本;凡是不易确定承担费用对象的,可先计入“制造费用”科目,然后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费用分摊。生活废弃物主要指居民在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目前主要是收取垃圾倾倒费。由于垃圾费与生产无关,故应计入交费单位的“管理费用”科目,即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环保费-废弃物污染费”科目。上述应付环保费实际支付时,借记“应付环保费-废弃物污染费”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三、环境成本内部化是发展趋势
随着自然资源过度开采、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破坏日益严重,环境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目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制定了许多与保护环境有关的政策措施,如环境标准和法规、环境标志制度及其门槛的提高、加工和生产方法标准与绿色补贴、包装的环保要求等等。这些政策措施都已经并将继续给中国的出口造成严重影响。可见,环境成本内部化是一种必然趋势。
虽然,目前自然环境所遭受的污染物主要来自企业,但笔者认为,环境问题的解决不能完全依赖于企业自身,而是要靠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采取措施。
1.采取强制性措施迫使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势必加大企业的成本,降低企业的利益。所以,就目前而言,期望所有的企业主动将外部成本内部化是不现实的,必须首先依靠行政力量,由国家开征环保税,把环境污染的外部成本内化到企业的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
2.引入激励机制,促使企业主动将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如果国家只向企业开征环境保护税,而对企业生产的环保产品没有任何奖励,就不会调动企业将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主动性,如企业一般不愿主动地为保护环境而增加环保设备的投资或改进现有设备和技术。因此,国家应当给予这些企业一定的奖励,使企业早期的利润水平有所提高,并在以后的经营中更加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将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以减少或杜绝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作业成本法的应用。环境成本因其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既不能完全将其作为直接费用,也不能一律作为期间费用来处理。环境成本中既有生产性费用也有非生产性费用,特别是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随着研发、设计、营销等非生产性活动作用的增强及非生产性费用的增加,以传统方法计算的产品成本已无法揭示环境成本与产品的联系,从而也不能提供对环境成本进行控制和考核的有效方法。因此,应当采用作业成本法对其进行归集和分配,也就是通过作业成本法下的计量系统,将产品设计、产品生产以及销售各个环节中的成本进行计算与分配。这种方法以作业或作业成本库为间接费用的归集对象,通过作业动因的确认、计量,把作业成本归集到产品服务和顾客中去,这是一种更精确的间接成本分配方法。
4.按照国际环境标准认证体系ISO14000系列标准组织生产。按照ISO14001的要求,企业必须建立环境管理系统(EMS)。这种认证并非强制性的规范,然而企业为了提高竞争力,必然会积极主动地实现其要求。一旦通过了这种认证,外部环境成本必然会降低,而为达到这种标准认证所发生的所有投入就是被内部化了的外部成本。由此我们相信,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开放和与国际接轨,企业外部成本内部化的动因将会不断增强。
参考文献:
〔1〕李玲环境成本的分类与会计核算试探〔J〕财会月刊,2004,(3)
〔2〕耿建新,曹光亮论生态会计概念〔J〕财会月刊,2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