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问题研究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新农村建设问题研究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新农村建设问题研究

新农村建设问题研究范文1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3.2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909(2016)32-56-1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在农民的日常用水方面及农田灌溉上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农业能否健康发展,农民能否稳定增收,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是分不开的,而小型农田水利是保证农田水利建设稳定健康发展的关键性要素。

1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问题

1.1设计问题

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之前,对于当前的施工技术及社会效益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导致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因此出现了当前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超负荷现象。此外,一些农田水利设计单位在进行农田水利设计时,没有充分考虑季节因素,设计方案不够完善,同时由于一些自然灾害的原因,影响了水利工程的建设进程。

1.2施工监督及验收问题

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对于整个工程后期的使用寿命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当前,很多基層水利施工单位对于水利工程的监督较为松懈,仅仅凭借直觉得出较为主观的结论。同时,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一些监控设备较为落后,再加上水利工程监测人员不够专业,导致水利工程的监测不精准。此外,在水利工程的验收环节,由于农田水利工程规模一般较小,资金投入较少,验收人员在验收时往往重视度不够,将其仅仅作为一个形式性的环节,对于某些环节出现的问题也不能及时指出并加以纠正,这样最终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

1.3质量管理制度问题

当前,我国政府及小型农田水利施工单位对于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的投入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但是完善的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并未形成。大多数水利工程在建设中仍旧由于施工管理经费问题停滞不前,工程管理制度等方面不够完善,导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出现工程维护管理不及时的问题,进而导致出现农民农田被淹及饮水渠道遭到堵塞等问题,严重影响当地农民正常的生产生活[1]。

2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对策

2.1完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监控措施

施工过程中,农田水利工程监控科学得当,对于整个工程质量会有大幅度的提升。当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过程中应当强化监控措施,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应配备充足的施工设备,按照严格的监控措施执行施工质量检测工作,同时对施工技术的科学性及执行规章制度的合理性都有严格的论证,保证整个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

2.2建设完善科学的农田水利规划及农田水利法律

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之前,建立科学合理的规划体系尤为重要。编制及规划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时,需要统筹安排,将不同地区的农业发展需求都考虑在内。同时,应结合工程措施及非工程措施,多层次多元化地协调发展。此外,建立健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也是当务之急。不同层级的政府都应对当地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制定出健全完善的法规,保证其运行的规范化。

2.3加大投入,强化后期管理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有专人进行管理。因为专业的人员及组织可以对当地的居民传授一些专业的水利知识,提高农民对农田水利建设的认识,从而科学地对农田水利设施进行有效的维护。同时,还需要对竣工后的水利设施进行科学的管护,以保证用户能够正常使用。

3结语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过程中,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需要重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方方面面,采取更为科学的管理措施,提升整个农田水利工程的质量,为社会水利建设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新农村建设问题研究范文2

关键词:新农村;社会保障;作用

引 言: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概念我国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早已提出,后来在八十年代又提出了实现小康社会,实现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结构就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党的十六大中被重新提起,而且在新时期下被赋予了新的内涵。显而易见,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小康社会的建设是相辅相成、密切相连的重要内容。新农村社会保障的建设既是新时期我国社会发展进步的明显特性,又具体表现出了我国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一、农村社会保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第一,能够表现出社会的公平、正义。在新农村的建设环境中,大家都非常关心公平、正义的相关问题。我国社会在不断发展进步,而贫富差距却在逐渐加大,许多收入偏低的人,他们的生活陷入困境中,整个社会的发展也陷入到一个怪圈――富人越富、穷人越穷。所以,关于保障、改善民生和现实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在党的十六大、十七大上被提出。在我国拥有九亿多人口的农村,能否顺利建成良好的社会保障,其重点就在农村,搞好农村社会保障的建设,不仅是我国社会性质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需要。

第二,有助于促进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继续施行。我国一直以来人口数量庞大,特别是在本世纪中叶,我国人口预计达到最大值16亿,这样一个庞大的人口基数所衍生出的其他问题,将使得目前我国自然资源短缺的现状面临着更加严重的挑战。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难点、重点就是在农村,其执行效果欠佳主要体现在农村。这就需要推动建设农村社会保障的进程,通过为农民解决养老、医疗等问题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因此国家也在积极加快建设农村社会保障的速度,尽量让农民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保障农民基本生活问题,为农民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这样才能可持续的推进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

第三,有助于深入普及教育。国家的进步离不开教育的发展,教育是社会文明的推动器,社会进步就需要教育先行。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的主要力量就是新生代的农民工,但留守儿、空巢老人等社会普遍关注的话题也时时刺痛着我们,农村由于条件的落后使得教育难以深入普及,已经变成社会的现实问题。目前国家在继续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和农村实行免费午餐的政策,这个伟大的民族工程具有其时代意义,然而老人能否有效监管、培养留守儿童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却难以得到保障。新农村社会保障的建设,就是为了减轻农民的生活压力,尽量确保他们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解决他们基本生存问题,同时为他们的孩子进入校园接受正规化教育而提供帮助。

二、新农村建设下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我们需要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现状出发,对当前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展开剖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呈现出了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的格局,这就需要扩大公共福利对农村的覆盖范围,推动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

1.农村养老方式单一,矛盾突出

当前我国大部分地方还是以养儿防老为主的家庭式基本养老,社会救助等方式为辅助,这就使得作为承担养老义务主体的劳动者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影响,导致农村经济的发展进步受到阻碍。在一项对我国农村养老现状的调查中发现,在接受调查的群体中有45%左右的老人与子女分居,5%的老人没有稳定的三餐,90%以上的老人一年到头换不上一件新衣服,这些数字足以证明传统的养老模式受到了严峻的挑战。

2.社会求助机制的不健全

因缺少细分化的贫困和救济标准,就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完整的社会救助制度。一是缺少明晰的标准去确定救助对象,哪些应纳入救助对象,哪些应作为重点救助对象,以直观感觉确定为主。另外,没有规范化的程序,透明度偏低,缺乏完善的动态检测体系、贫困审批制度,造成社会救助机制不健全。因为不完善的社会救助机制,使得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一套专门的社会救助法律体系,造成社会救助工作在农村开展是无法可依,这极大影响了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3.筹集的资金量不足,渠道单一

当今影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发展的首要因素就是社保资金筹集渠道不畅、资金匮乏。透过农村养老保险就能显现,根据相关规定农村社会保险是由政府支持、集体补助和个人出资组成的,政府不提供财力支持只是提供政策上的支持,由于集体经济的大量萎缩,导致农民只能依赖家庭保障,很难成立社会化的筹资机制,然而一直以来农民收入缓慢增长,抗风险能力被极大削弱,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大大降低。近些年因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有所好转,但由于物价上涨过快,导致原来有限的社保资金其实际质量在不断下降。

三、新农村建设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的措施

1.加快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目前我国已经全面开展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新农合制度是往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心。要逐步规范财政补助资金方面的划拨办法,保证地方和中央的财政补助资金能够及时划拨到新农合账户上,并且按照农民自愿原则,探索出一条简单易行、形式多样化的农民个人筹资道路。对医疗费用、医疗服务要加强监管,农村医疗机构需要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自律机制,规范疾病检查、治疗和用药等方面的制度。与此同时,对农村卫生部门的服务行为开展外部监管,对其实行行动态化管理。还要完善社保基金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基金的安全,就需要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综合农民、社会各界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力量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从而提高新农合整体管理水平。

2.在农村加强社会救助制度建设

根据我国人口众多,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需要发挥群众的力量,在社会广泛开展献爱心等活动,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这就需要政府来积极引导。一是加强农村低保救助制度建设,低保是惠民利民的重要政策,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未符合低保标准的人占用了低保名额,而在农村真正收入低、生活极度贫困的人却没有享受到低保,所以国家要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建设,规范对低保的投放程序,打击不正当窃取低保名额的行为;二是加强困难户住房制度建设,统筹残疾人、孤寡老人、灾民等优先顺序,有步骤的解决住房难问题;三是教育救助制度的落实,国家需要对贫困地区的孩子减免学费、提供生活补助等救助,还要建立贫困生救助、助学贷款等制度,鼓励更多孩子读书。

3.增加财政支持,提高农民自身的保障水平

政府不仅需要提供政策支持,还要加大财政支持,没有财力的支持作为后盾,就难以落实政策。所以政府在统筹城乡发展时,需要给农村更多的财政支持倾向,为农民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使家庭式保障的风险降低。同时,农民需要提高自身的保障水平:首先要把农业生产放在首位,通过改进农业技术、调整农业结构、延伸产业链等措施,使农业生产力得到提高;其次大力开发第二、第三产业,提高农民的收入。

四、结论

总之,目前我们从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看,需要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宣传力度,调动社会大众全员参与的积极性,建设适应新农村经济发展的社会保障,为我国社会进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新农村建设问题研究范文3

[关键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

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较好地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它不仅有效地减轻了农民重大的医疗经济负担,而且有利于提高农民的风险意识,真正起到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积极作用。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概况

2003年初,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从2003年起,各地区必须选择2-3个县开展新农合的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此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工作在全国迅速展开。截止2010年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全面覆盖农村地区,参保人数达8.5亿,参保率达90%以上,报销最高限额达到当地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5倍多。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中面临的问题和原因

2.1筹资机制尚未有效建立

我国现行的新农合制度规定农民参加新农合采取自愿原则,其出发点是考虑到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允许农民自愿参保,然后在此基础上逐步纳入规范,但是这一规定有悖于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原则,缺乏强制性,造成筹资成本高、难度大。传统的合作医疗制是以政府大规模的干预替代了以往村社内部的自治机制和集体提供卫生服务的制度,体制外在农村社区的特点也导致了农户对此缺乏信任,政府为重塑在该政策上的公信度不得不加大实施监督的成本,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2.2农民参合意识和积极性不高

农民本身对合作医疗的认识不够,也缺乏对医疗风险的认识,在这方面的投入消费意识还不够高,加之农村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在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的情况下,农民也没有更多的收入来支撑这一方面的消费,造成农民参合积极性不高。而一些基层政府官员对新农合制度的有关政策理解不透彻,不能很好地向农民宣传该项制度,致使大部分的农民只知道有这项制度,但对这项制度的了解远远不够,不清楚自己参合后能得到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

2.3新农合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解决中国农民医疗保障的有效措施,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是按照中央及有关部门的决定、通知、指导意见等开展的,至今尚未有专门法规对有关利益方的具体行为、权利、义务及职责进行规范。由于相应法律保障的缺乏,致使合作医疗的法律地位还得不到明确与肯定,因而在举办形式上,难以摆脱在低水平、低层次上运行。

3.完善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策与建议

3.1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筹资机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通过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等多方筹集组成,由于各出资主体在其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同,因此,可由农民直接到定点医疗机构或委托银行交费,可采取一缴一年与一缴多年相结合的缴费办法,提高筹资水平,建立起稳定、便捷的筹资机制。而政府应加大中央财政对县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确立农村医疗卫生支出在政府财政预算中的法定支出地位,保障政府对农村医疗保障资金的有效供给。

3.2加大新农合的宣传力度

鉴于农民对医疗互助共济的认识不够,而且部分农民在自身经济收入有限及传统观念的影响下,缺乏医疗风险意识,使得他们对新农合的态度不够积极。因此,各级政府必须加大对新农合制度的宣传力度,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增强农民的风险意识和健康意识,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参合的重要性。还应通过发生在农民周围的因病致贫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典型事例的宣传,使农民真正的认识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好处,建立起对农村合作医疗的信心。

3.3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关的立法工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想能够顺利健康地发展下去,就必须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有了专门的法律法规加以保障,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性质就被正确地确定下来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中的作用也就被定位好了,不会产生混乱;同时有了法律法规,各参与方特别是广大农民的权利义务就明确了,农民也不会产生怀疑心理了;此外它也会对资金筹集、运营措施和监督程序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只有将新农合制度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才能更好地推动该项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真正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成为农民群众抵抗疾病风险的坚固防线,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实现全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参考文献:

[1]王秀娟.对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探究[J].北方经贸,2011(3).

新农村建设问题研究范文4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文化艺术建设;问题;对策

农村文化艺术建设,是构建社会注意新农村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影响。但是当前我国的农村文化艺术建设还面临着许多的问题,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来了不利影响。因此,分析我国农村文化艺术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解决,提高我国农村文化艺术建设水平,促进新农村建设,对于加速农村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 新农村文化艺术建设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够

受到先天条件的限制,农民受到的教育水平极为有限,因而对于文化艺术上的理解不深。另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城乡经济差距越来越大,对于农民而言,改善生活水平远比发展文化艺术重要。因此,他们对于文化艺术的接受能力有限,而且也认识不到文化艺术的发展对于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由于认识的不足,导致农民对于农村文化艺术的发展动力不足,对于农村文化艺术建设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2)经费不足

文化艺术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是对于农村而言,经济不发达,各级政府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到文化艺术的建设上来。导致文化艺术建设的基础设施不足,如图书馆、影剧院等。而且由于交通不便、经费不足,也难以留住高素质的人才,不利于新农村文化艺术建设的开展。

(3)各地区之间不平衡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文化艺术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合作,需要长期的努力才能够取得理想的效果。但是,当前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同政府部门领导对于文化艺术建设的认识程度也不同,造成了各地区在文化艺术建设上的重视程度和投入都存在较大的差异,从而造成了各个地区之间的文化艺术建设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2 加强新农村文化艺术建设的措施

(1)加强思想重视程度

农村文化艺术的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当温饱问题解决之后,精神文明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精神文明决定了我们优秀的文化能否顺利传承。但是,农村基层干部对于精神文明的重要性认识程度不够,所以也不能引起他们足够的重视。只有通过上级部门的不断宣传,并将农村文化艺术建设水平作为基层政府部门的业绩考核内容,才能引起他们的足够重视,从而全力以赴的投入到农村文化艺术建设中去。

(2)加强领导和规划

在新农村文化艺术建设的过程中,各级部门领导的执行力对于建设效果有着重大影响。各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要通力合作,将文化艺术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同时,还要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在政府举办重要的文化艺术活动时,各级部门能够共同把工作做好。对于一切新农村文化艺术工作开展得比较好的地区和典型事迹进行发扬和推广。对于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整改。总之,只有加强领导才能保障新农村文化艺术建设的顺利进行。

(3)加大资金投入

新农村文化艺术建设是一项经费需求较大的工作。一方面文化艺术建设需要一定的基础设施,如图书馆、电影院、广播站、艺术馆等,这些基础设施需要的资金量都较大。在完成基础设施的建设之后,还需要添置图书、电脑、音响设备、无线设备等,这些也是一笔较大的支出。另一方面,文化艺术建设需要一些专门的人才,而文化艺术方面的人才由于培养周期长、投入大,他们的薪酬都会比一般劳动工作者的高。由于农村条件较差,平均薪酬本来就比较低,如果没有一定水平的薪酬,难以留住高素质的人才,为文化技术建设带来一定的困难。

但是,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多数地区的农民刚刚解决温饱问题,在奋斗在奔小康的路上,各级政府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持文化艺术建设。因此,一方面国家应该发挥主导作用,在政策和财政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可以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引导社会资本的注入,尤其是一些特色产业,对于社会资本还是很有吸引力的。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为新农村文化艺术建设提供物质保障。

(4)注意平衡发展

不同的市、县、乡镇,甚至不同的村子之间,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先天条件,居民素质,文化传统等各个方面的影响,文化艺术发展水平存在一定的差异是很正常的。但是,各级政府应该努力控制这种差异的扩大化,同时要力争缩小这种差异,以先进地区带动落后地区,促进各地文化艺术建设的平衡发展。一方面,可以在政策及经济上对落后地区倾斜,帮助落后地区完善文化艺术建设所需要的各项基础设施,激发村民追求文化艺术的兴趣。另一方面,组织文化艺术建设落后地区去先进地区实地考察,学习经验,让他们切身感受到两地的差异,加快其文化艺术建设进程。

3 结语

新农村建设问题研究范文5

[关键词] 财政支农 资金 管理体制

我国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开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能否实现政府制定的发展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村经济的发展有赖于国家对农业的支出。因此,财政对农业的支持不仅决定于其支农数量,更关乎其支农效率。因此,本文将从财政支农支出的总量、结构和绩效三个方面来分析财政支农状况,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财政支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更好发挥财政支农的作用。

一、我国财政支农资金状况分析

1.财政支农资金总量分析

自1978至2006年,我国财政累计向农业投入资金达20941多亿元,占同期财政总支出的8.46%。从绝对量上看,我国地方财政支农支出在过去的20多年有了大幅度的增长,由1978年的150.66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3172.97亿元,增长了20.06倍,这为我国农业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分析

国家财政支农资金主要包括支援农业生产和农村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村科技三项费用、农村救济费支出等。我国财政资金支农金额从1978年的150.66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3172.97亿元,平均每年的支出额为722.13亿元。在整个财政资金的农业支出中,用于支援农业生产、农业基本建设、农业科技三项和农村救助的各项费用基本上都在逐年上升。统计数据同时显示,财政用于支援农业生产的资金不仅数量多,而且增幅很大;用于农业基本建设支出除个别年份有所减少外,其余年份都呈增加态势;用于农村科技三项费用和农村救济费两块历年呈低水平徘徊之势,农村救济费略高于农村科技三项费用。计算财政用于农业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可以发现,支农比重波动幅度较大,支农比重最大的年份是1978年,比重为13.43%;支农比重最小的年份是2003年,比重为7.12%,相差6.31个百分点,1978年之至2006年,年支出的平均比重仅为6.24%,国家财政支农支出的年平均增长速度为负。

3.财政支农资金绩效分析

本文分析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于《中国统计年鉴》,分析使用的软件为Eviews3.1。

选取财政用于支农支出、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村科技三项费用、农村救济费支出的费用作为解释变量,分别用X1、X2、X3、X4表示;选取农民人均纯收入为被解释变量Y,对财政支农资金结构与农民收入作回归分析,建立的回归方程为:

Y=645.1802+0.82636X1+2.57128X2-74.13884X3 +10.41249X4

(3.98545)(1.25184)(2.09164)(-0.70845)(1.06739)此为回归系数的t统计值

R-squard=0.68699Adjusted R-squard=0.60579

F=21.5849AIC sta=14.6245

因变量X具有较高的拟合优度系数,拟合度较好。对因变量对应的回归系数进行显著性t检验,对各回归方程进行显著性F检验,均有相伴概率p

回归方程中因变量对应的回归系数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回归系数概率大于0.05,表明该回归方程不具有解释和说明力,通过反复进行变量之间的回归检验,发现拟和优度最好的回归方程为:

Y=698.0747+0.58293X1+2.0756X2+3.61071X4

(5.00905)(2.20428)(2.7962)(2.6971)此为回归系数的t统计值

R-squard=0.90548Adjusted R-squard=0.88367

F=41.5122 AIC sta=14.4721 P=0.0000

可以看出,各因变量具有较高的拟合优度系数,拟合度较好。对因变量对应的回归系数进行显著性t检验,对各回归方程进行显著性F检验,均有相伴概率p

另外,农村科技三项变量,未能进入回归方程,其可能解释是在现有的分税制下,中央和地方财权有了明确的划分,中央政府集中了相当大的财政收入却未能承担对等的公共事务,地方政府在非常有限的财力下,形成了对中央财政支农的非有效利用。

以上的回归计量模型表明,财政支农资金总量对农民纯收入有显著的影响,但是财政支农各项资金中,支援农业生产及农村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农村基本建设支出和农村救济费支出对各自的被解释变量能够发生正效用。

二、现阶段财政支农存在的问题

2004年以来,我国每年全国的财政支农投资规模在2000亿元以上,虽然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我国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长,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财政支农总量虽然呈不断增加的趋势,但总量不足

通常,投资总量可以用投资比较率作为衡量标准来判断。所谓投资比较率是指农业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总额的比重与农业产值占社会总产值的比重之比。根据世界农业的发展规律,在工业化中期,农业投资比较率的值应接近或者超过1。在我国,自1985年至2006年,我国投资比较率均在0.2左右。说明我国农业的投资极端不足,在我国农业总投资中,财政投资占有很大的比重,以此可以的出结论:我国的财政支农总量严重不足。

2.财政支农支出力度减弱,且稳定性差

从总体上看,我国地方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呈下降趋势。1978年~1984年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都在10%以上;1999年~2006年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平均比重为6.24%,下降了4个多百分点,这反映出我国地方财政支持农业的力度减弱。在我国地方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下降的同时,也表现出较强的周期性波动。1978年该比例为13.43%,此后再也没有超过1978年的水平。财政支农的波动性不利于农业的持续发展,也不利于农民收入的稳定提高。

3.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不合理

(1)回归分析的结果表明:在国家财政的支农的各项支出中,农民直接受益或者说农民获益较多的财政支出主要是支援农业生产、农业科技三项费以及农村救济费。而我国财政支农资金分配的现实却是这三项的比重由1990年的47.88%下降到2001年的30.80%,农民得益较少的支出是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和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其比重由1990年的52.12%上升到2001年的69.20%。与此同时,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农业科技三项及农村救济费这三类与农民收入增加直接相关的资金,在国家财政支农的比重上都呈现出下降的趋势。在这些比重下降的同时,却是农村行政事业单位运转费用在不断的提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表明,我国政府农业财政支出中有相当大的比重是用于政府农业行政事业的运转费用,支援农业生产支出和农林水气部门的事业费是财政农业支出的主体,所占比重近年大体维持在70%左右。

(2)财政在科技三项费用和农村救济两方面分配不尽合理。两者在促进农村发展中的作用主要区别在:①就农民增收的问题,促进科技发展可以提高农业产量,进而增加农民收入,是实现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而农村救济只是缓解农民生活困难的应急措施。②从两种资金的受益范围来说,只要农业科技进步就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所有的农民都可以受益;而救济只是针对农村贫困和失去劳动能力的居民的一种补贴,受益范围很有限。③从作用的结果来看,科技的进步不仅可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还可以促进整个农业产业的发展;而救济就不具备这一功效。在促进农村发展过程中,科技的作用远远大于农村救济的作用。但自2000年至2006年,财政用于农村救济费平均为86.51亿元,科技三项费用的平均水平为14.19亿元。足见支农资金在分配上的不合理性。

三、提高我国财政支农资金效果的对策

1.进一步增加财政支农资金投人总量和相对规模,形成国家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我国的农村经济在历史的不同阶段为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农民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远远少于城镇居民。随着经济的发展,不仅要增加财政支农资金总量,要建立稳步的增加财政资金对农业的投入机制,严格按照《农业法》的要求实现国家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促进稳定可靠的财政支农投人保障机制的形成。并吸引社会资金,加大对农业的投入。

2.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结构

首先,要大幅度增加农民可以直接受益的资金投入比重,即增加财政用于支援农业生产和农村救济资金的投入比重,直接受益于农民,增加农民收入。其次,增加农村科技三项费的投入比重,大力支持农业基础科学研究,加强以农业实用科学成果推广、转化;应用为主要内容的科技农业建设。同进行农业行政事业机构调整,控制并减少行政事业单位的事业费开支。可以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惯例将我国众多的农业机构精简,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农业行政管理效率,而且也有利于减少农村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费。

3.完善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体制,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首先,应对现有农业项目、资金进行整合,相对集中。对于目前由不同渠道管理的农业投入,尤其是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资金投入,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统一安排,防止项目重复投资或投资过于分散,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其次,建立规范的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的立项、选择、实施、竣工、后续管理等整个资金运行全过程管理的规范化。第三,健全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的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并完善财政内部监督、审计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财政支农资金监管体系,同时,国家必须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管的立法监督,使其早日进入法制轨道。

参考文献:

[1]王再文李刚: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论研究综述[J].经济问题,2007(2)

[2]黄小舟王红玲:财政支农资金绩效实证分析[J].商业时代,2005(30)

[3]孙健夫:我国财政支农政策的转轨及其制约因素[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41~44

新农村建设问题研究范文6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自身活力。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加快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改善。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推进的新农村。是“三个文明”共同发展的新农村。是体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水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和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

耕地是人类食物的重要生产基地,是广大农民赖以生存最基本的物质基础,在农业乃至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作用。不可再生的稀缺属性,使耕地显得弥足珍贵,大力保护好有限的耕地资源已成为当今世界人类的共识。

二、我国耕地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探析

(一)我国目前耕地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方政府对保护耕地重视不够

一方面受地方经济利益驱动,许多地方政府把主要精力放在非农建设的土地开发上,不重视保护耕地。认为“种粮不如揽项目,搞开发”,“谁保护耕地,谁就是保护落后”。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国家三令五申强调的耕地保护问题在地方个别负责人面前显得苍白无力。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在保护耕地和其他问题发生冲突时,多数以牺牲耕地为前提,换取当前利益,把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抛在一边。这样,不仅在统计耕地面积、耕地占有情况时有文章可作,而且在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时只考虑地方发展,用地方便,划远不划近,划劣不划优,多留建设用地。

2、土地违法现象依然存在,难以监督和查处

目前土地违法行为的主体多数是一些地方政府,涉及的土地面积大,但由于体制的原因,执法部门难以监督。难以查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各地建设条件各异,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情况复杂。

3、保护耕地重数量不重质量,致使耕地质量严重下降

主要表现在:(1)水土流失严重。目前,我国水土流失面积已达36700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38%,而且每年还在增加。每年的土壤流失量约为50亿吨,占世界土壤流失总量的五分之一。(2)耕地沙化、盐碱化严重。我国荒漠化面积达26200万公顷,为国土面积的27.3%。(3)掠夺式经营利用。近年来,由于过分追求单产,农村用地中偏施化肥,少施有机肥,使土壤肥力消耗大,积累少,有机质减少,养分降低,再加上不合理的耕作和灌溉使耕地肥力有所下降。

(二)耕地保护存在问题的根源

1、现行法律对占用耕地行为限制不足

首先,受市场利益的诱导和驱动,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大量进入市场,扰乱了土地市场的正常秩序,加剧了对土地资源的乱占滥用。现行法律对农地转为建设用地只是计划和审批限额上有限制,不足以限制对农地的随便征用。特别是许多非政府投资项目,仍以国家名义征用土地,但政策只是允许农村集体可以以自有土地办企业或与人合作经营,没有明确规划上的限制、兴办企业种类的限制和设立建筑使用权的条件,致使乡镇企业浪费土地,甚至以办乡镇企业为名,占用耕地搞房地产开发的情况十分严重。此外。对于乡镇企业违法用地和农村居民非法占地建房,法律仅规定了拆除或没收,这在农村很难操作。特别是取消了农村宅基地超占费后,农民建房用地管理失控,造成村庄大量占地。

其次。现代化的发展,受市场经济的支配,发展“三高”农业,实行农业结构调整,占用部分耕地是正常的,但是由于农业结构调整随意性很大,毁田挖塘、毁田种果树基本由集体和承包人决定,不受计划与规划控制,只受市场价格和效益的驱动,并且对于这类占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管理监督至今仍无法可依。

2、土地产权制度不够完善,土地管理体制存在缺陷

土地产权的现状是土地所有权名义属于中央,土地收益权、处置权都在地方。这种收益权、处置权与所有权主体不一的产权制度,是导致土地出让过量的根本原因。在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和深化的过程中,土地资产效益日益显化,使土地成为地方城市建设的主要资金渠道。不少地方受这种巨大利益的驱动,为了近期的发展,大量圈占土地,甚至不惜破坏耕地,无节制地出让土地。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乡镇政府和基层集体组织更是靠出卖集体土地来“以地建校”、“以地养路”。而在办理征地手续过程中,未批先用、用而不报、乱占滥用耕地的现象可谓屡禁不止。其结果是一方面非农建设用地指标不断突破,另一方面土地征而不用大量闲置浪费。农村土地产权问题,是集体土地所有制的核心问题。每年有大量耕地被占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村土地产权不清。在农村,由于没有科学界定乡镇、村、村民小组及农民个人所拥有的土地产权权利及其边界,没有明确农民个人既是集体土地所有者的一员,又是承包土地使用权的拥有者,因而导致农民个人缺乏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现行土地管理体制下,各级地方土地管理部门完全隶属于同级政府,在土地管理上只能服从当地政府的局部和短期需要。此外,土地部门执法手段薄弱,被基层喻为有枪无子弹。对于违法用地,既不能像工商部门那样吊销营业执照,也不能像审计部门那样直接从银行上扣款。查封没收也得靠法院的力量,因此不能及时有效地制止违法用地。我国目前乡级土地管理机构极不健全,许多乡镇土地几乎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不完善

在我国目前的规划体制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分别由国土资源部和建设部主管。两者在规划空间上的统一、编制内容上的重叠和管理对象上的交叉,使得这两种规划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进行衔接和协调,而法律地位的平等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并列使这两个规划在实际运作中出现了衔接不够、协调难度大的问题。另一方面,规划的编制往往是在没有“家底”的情况下纸上谈兵,重物质规划轻社会规划,可操作性和时效性差。在实施过程中,规划的法律效力有限,很难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龙头”作用。

三、加强耕地保护的建议

(一)树立保护耕地的理念

耕地保护不是一两个人或者政府的事情,它是整个社会应该共同面对的问题。我们在思想观念上应该进一步强化政府和公众的耕地保护意识,树立耕地保护的全局观念,

首先,要拓展耕地保护的目的。作为一个农业大国,耕地不仅是生产要素和衣食之源,也为农民的生存承担着社会保障功能,耕地保护关系着我国的社会稳定,我国还是一个生态大国。耕地保护为生态建设与改善发挥着重要作用,更是事

关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可见,耕地保护的目的应是一个由实现粮食安全、社会稳定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构成的目标体系。其中,粮食安全是根本,社会稳定是保障,可持续发展是最终目标。

其次,要拓展耕地保护的对象。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物的消费提出了优质化、多样化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转变观念。在更大范围的土地类别中保护土地资源,以确保食物来源及其多样化。因此,耕地保护对象不仅应包括耕地,还应包括果园、养殖水面、部分林地、休闲地、轮换地等可以在未来转化为耕地的潜在耕地资源。甚至还应包括部分海域和一切能转化为上述地类的潜在的尚未开发利用的资源如沙漠、海洋、太空等。

(二)规范地方政府的占地行为,引导土地利用可持续发展

在农村城镇化进程中,有些地方政府注重短期的财政收入和发展地方经济的“政绩”,“以地生财”,通过卖地来增加财政收入,筹措城镇化建设中所急需的大量资金,造成了大量的优质耕地被占用。因此,有必要采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地方政府的供地行为。一要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以约束地方政府的供地行为:二要严格土地出让的审批程序:三要将耕地保护与地方政府政绩挂钩。在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政府的各级领导者也应不断地提高自身素质。提高规划管理城市的水平,同时也要增强全民的可持续发展意识,促使全民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可持续城镇化发展中来,尽量减少城镇化对耕地的占用。

(三)完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要尽快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制度,在规划的内容上,要根据城市所处的阶段和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人口、用地的发展规划。在规划的形式上,由原来城市规划与农村土地规划相互独立改为城乡统一规划。在规划的管理上,由以前的城市、乡村及行业分头管理,改为城乡协调委员会直接管理。同时也要尽快完善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