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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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文1

【关键词】项目;工程项目管理;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优缺点;发展

引言

项目管理是一门新兴的管理学科,是现代管理理论、先进工程技术和项目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在发达国家得到广泛应用并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我国近年来在工程建设领域内大力推行项目管理,在提高项目质量、缩短建设周期、节约建设资金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项目的概念和内涵

1. 项目的概念

项目的概念有多种。 ISO10006中规定项目的概念为“具有独特的过程,有开始和结束时间,由一系列相互协调和受控的活动组成。过程的实施是为了达到规定的目标,包括满足时间、费用和资源的约束性条件。” 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给出的概念为:“项目是为了完成某一独特产品或服务而作的一次性努力。”

2. 项目的内涵

项目是指一个过程,而不是指过程终结后形成的成果。例如某个住宅的建设过程是一个项目,而建设完成后的住宅楼及其配套设施是这个项目完成后形成的产品。又例如我单位某一绿化景观的建设过程是一个项目,而建设完成的绿化景观则是完成的产品。

二、工程项目管理的含义

工程项目管理的含义有多种表达,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学会(CIOB)的表达为: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通过项目策划和项目控制,以使项目的费用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其中“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指项目的实施期;“项目策划”指目标控制前的一系列筹划和准备工作;“费用目标”对业主而言是投资目标,对施工方而言是成本目标。

项目决策期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实确定项目的定义,而项目实施期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管理使项目的目标得以实现。

三、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

1. 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的由来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建设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内容越来越复杂,要求越来越高,涉及面越来越广。传统模式日益显示出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各主要环节之间互相分割与脱节,建没周期长,效率低,投资效益差等缺点,既缺乏项日管理的程序和方法又缺乏专门人才、经验和组织机构,因此无法积累经验或吸取教训,造成了建设项目的巨大浪费甚至无效投资。不但难以应对国际化全球化的挑战,而且在适应国内市场方面也日益显露出传统模式的尴尬。同一工程的承包商之间各自为政、互相掣肘,在质量、安全、进度和现场管理以及衔接部位缺乏统一调度和协调。出现质量问题时,互相推诿,难以明确真正的责任主体。例如,江西九江双钟圩长江防洪堤滑塌和浙江宁波某跨海大桥尚未合拢即主梁断裂,发生事故后,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各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似乎谁都无责任。

总承包模式因能提供社会化、专业化和商品化的服务,比传统模式具有更多优势,既合理利用了社会资源又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一方面强化了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分散了项目法人的风险,减轻了项目法人的工作量,克服了设计采购、施工等相互制约和脱节的矛盾,使这些环节有机地组织在一起,整体统筹安排,既节省了投资又提高了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对于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建设目标的实现起到保障和保证作用。

2. 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含义

由于对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相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来说,大多数的业主很难进行管理,必定出现一只懂专业又懂管理的团队受业主的委托代表业主对项目进行管理。例如我单位(园林局)是园林景观专业团队,与政府部门相比,在园林景观绿化上更加专业,所以政府投资的景观绿化工程会委托园林局对其进行管理实施,这就是一种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

所谓项目总承包管理是指业主将建设项目管理的所有任务全部委托给专门从事项目组织管理的单位,再由它分包给若干设计、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并在实施中进行项目管理。其组织结构图为

业主将项目管理的任务全部委托给了项目管理咨询公司,由项目管理咨询公司负责组建项目管理班子对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控制、信息管理、组织与协调等方面全面管理。业主不参与具体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进行决策和确认,提供各种条件。业主的部门可以相应简单化,人员也可以大幅度精简。以本单位为例,政府投资建设一景观绿化工程,它委任园林局对该工程进行全面管理。政府不参与园林局对该景观工程组织的前期策划(主要为施工方案设计)、 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的投资、进度、质量控制、信息管理、组织与协调等管理工作。政府只对施工方案设计进行决策和确认。

3. 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的优缺点

(1)优点 合同关系简单、组织协调比较有利,进度控制也有利。

(2)缺点

(1)由于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是总包与分包关系,后者才是项目实施的基本力量,所以监理工程师对分包的确认工作就成了十分关键的问题。

(2)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自身经济实力一般比较弱,而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大,因此建设工程采用这种承发包模式应持慎重态度。

4. 怎样加快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发展

(1)学习国际先进经验,培养复合型人才。目前,我国的工程咨询公司主要业务是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设计院不负责采购和施工管理,监理公司实际是施工阶段的现场施工质量监督,因此,总承包管理作为一个系统工程以及项目管理作为一种科学先进的工具,还缺乏仔细研究并有待不断总结和提高。要提高我国建设项目管理水平,首先要充分研究美国、日本等国家在总承包管理方面的经验,结合中国特色,苦练内功,努力实践;其次要从三个层次来培养复合型人才:政府重点培养建筑公共管理C—MPA人才;企业重点培养建筑工商管理C—MBA人才;项目部重点培养项目管理C—MPM人才。国家应尽快制定相应政策、制度,大量培养既具备坚实专业业知识水平,又具备很强专业法律知识、文字水平、外语应用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复合型管理人才。

(2)建立和健全法律、法规,逐步规范业主行为。目前建筑市场比较混乱,“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极为普遍。为此必须建立和健全各类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到门类齐全,互相配套,避免交叉重叠,遗漏空缺和互相抵触。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和运用法律、法规手段,培育和发展我国建筑市场体系,确保建设项目从前期策划、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到竣工验收等全部活动都纳入法制轨道;建筑行业应加快制定规范业主行为的制度研究,创造更多的机会、优化更好的环境来实施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

(3)开展项目信息化管理,提高总承包管理企业竞争力。面对项目总承包管理的现状,必须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项目管理信息化已成必然趋势,充分发挥现代化管理手段,既是国际接轨的需要,也是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目前国外项目管理公司已经在项目管理上大量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了项目管理网络化、虚拟化,大量应用项目管理软件,同时还研究开发了大量实用的项目管理软件。

结束语:

项目管理从施工阶段的管理提升到项目总承包管理的过程中,发展了一批工程公司、项目管理公司,扩大了项目管理的领域和功能,为中国建筑业加快国际化进程,在国际承包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出了贡献。总之,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为我们的项目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新的舞台。

参考文献:

[1]丁士昭 工程项目管理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6.5

[2]曹吉鸣 林知炎 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 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 2002.4

[3]丛培经 建筑施工项目管理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3.2

作者简介: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文2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总承包

我国的工程总承包从1982年江西氨厂改尿素工程试点到现在,已经走过了20多年风雨历程。在这期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培育和扶持工程总承包事业的发展,使得工程总承包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2003年3月,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仁200330号文),明确了工程总承包的基本概念和主要方式,规定凡是具有勘察、设计资质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都可以在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这就相当于为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总承包企业从事工程总承包颁发了建筑市场的准入证。该指导意见的颁发促进了勘察设计类企业和施工总承包类企业在工程总承包领域里的发展。

2005年建设部颁发了《建设项目土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一2005)。该规范的颁发更进一步的推进了我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进程,为提高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管理水平,推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与国际接轨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当然,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还是一个新生的事物,在前进和发展过程中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正如建设部王素卿司长所说:工程总承包目前还存在着业主认知度不高、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以及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身能力不足的问题。这些问题在我参与的工程总承包工程中也充分的表现出来。在这里我对工程总承包企业,在施工这个环节上出现的问题进行一下分析。

在分析问题之前,我先就我国目前工程总承包的建筑市场准人和各阶段任务的分配做一下简单的介绍。

1从建筑市场的准入上有二种企业可以从事工程总承包

l)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的工程总承包企业。

2)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工程总承包企业。由于,建筑市场条块分割及专项技术拥有等原因,目前第一种企业在工程总承包市场上占有的份额较高。

2工程总承包企业各阶段任务的分配

l)上述第一种企业,自己完成勘察、设计、采购、开车、竣工验收,将施工任务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

2)上述第二种企业,将勘察、设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企业,自己完成施工.采购、开车、竣工验收。

3工程总承包在施工环节常常出现的一些问题

3.1混淆了工程总承包与施工总承包的概念

一般情况下大家常常习惯把施工总承包单位简称为“总包”。但同时也把工程总承包单位简称为“总包”。由于两者简称的称谓一样,所以大家就常习以为常的将两个概念混用。其实工程总承包是建设工程全过程(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或其中几个过程的承包管理,而施工总承包是建设工程中施工这个环节上的承包管理,这两者承包的范围截然不同。事实上此“总包”非彼“总包”,两者有着天壤的区别。

3.2两个“总包”在建筑工程施工环节中能不能混淆

有一种观点认为:工程总承包的承包范围包含了施工总承包的承包范围,那么在施工环节中这两者还有什么区别呢?其实这个问题要看总承包单位的资质,如果工程总承包单位是具有施工资质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就没有区别,但要是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的而没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就有区别了。在建筑法第二十九条中对这样的情况作出明确的说明:“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由于市场准人的原因,只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的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不把总承包中施工阶段的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实施。这样一来两者承担的责任就不同,在建筑法第二十九条中也对这样的情况作出明确的说明:“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在这样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施工环节中就存在差异了,一个有资质,一个没资质。所以不能将两者混淆。

3.3建设监理单位在施工环节上到底管理谁

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最多的问题就是,建设单位或者其聘请的监理的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是管理工程总承包单位还是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问题。一般情况都是建设单位的合同是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单位只管理工程总承包单位,这是无可非议的。监理单位说我是建设单位聘请来的管理施工的,合同是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的。我们只管理与业主签订合同的承包商,我们与分包单位构不成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我们不监理分包商。这就出现问题了,一个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对一个没有施工资质的工程总承包单位进行施工监理,这明显是不合法的。这也许就是我们相关的工程总承包法律法规不够完善造成的。

4建议

通过上面这些问题的分析我也有一些建议:

l)监理工程师从事的是一份令人尊敬的职业,他在技术领域的地位等同于法律领域的律师,医疗领域的医生。那么在这个职业上就应该追求真理。既然承担了施工监理的工作就应该尊重实际,无论谁承包这个工程,只要他符合市场准入原则就可以管理他们。在施工环节上万万不可管理没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他所管理的施工企业必须是有市场准人资格的。同时也建议建设单位在将工程发包给只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的总承包单位时,在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同时明确一下,监理单位与以后有资质参与该项目建设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要不然监理单位很难对一个没有合同关系的单位执行监理任务。这也是我们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所需要考虑的问题。

2)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具备施工资质)加快培养懂得施工技术和施工管理的人员,参与到施工管理中来,为整个项目目标的运作和决策提供可靠的保证。目前很多具备勘察、设计的单位都有监理机构,在监理机构里面选择适当的人选也许是一种可行的快捷途径。

3)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具备施工资质),加快适应市场的需求;加强施工管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对有资质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合同管理水平;认真研究如何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比如说如何参与到施工管理上来,如何能够发挥和互补各自的优势,勘察、设计单位有设计能力可以优化设计以满足施工简易方便的需求,施工单位有施工技术管理的优势,可以提出设计时尽量考虑的优质快捷的施工工艺的应用,最大限度的解决我国普遍存在的设计、施工相互脱节的现象。从而提高整体的工程总承包水平,为全面推进工程总承包建设方式,加快建筑业与国际接轨做贡献。

参考文献

[l]王铁梦.〔程结构裂缝控制.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7

[2]游宝坤,周建启,侯维红,等.关于混凝土抗裂材料应用的讨论,混凝土,2005,(10):12一15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文3

住建部于2014年7月1日颁发了《关于推动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构建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创新和改进政府对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机制”等指导思想,针对诸多长期困扰勘察、设计、咨询业的重要司题,提出了 系列解决思路及创新举措。

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

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是建筑企业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意见》提出要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要废除不利于全国建筑市场统一开放、妨碍企业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规范建筑企业备案管理,不得设置任何排斥、限制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区的准入条件,不得强制外地企业参加培训或在当地成立子公司等要求,以上规定深受企业欢迎。同时通过加强外地企业准入后的监督管理,对跨省承揽业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建立处理及协调机制,严厉查处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为企业跨地区经营保驾护航。这将会促使建筑市场更加公平合理,又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加强了监管,对供需双方的业务行为进行了宏观指导。

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

《意见》明确指出“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措施,对现有企业资质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这无疑是一项消除和减少建筑市场乱象,促进建筑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多年来,严格的企业准入制度既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维护市场秩序的作用,同时也给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带来了 定的阻力。为了获得更高一级的资质,买卖、挂靠注册执业证书等行为成为行业的痼疾。下放行政权力,宽进严出,将促使企业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提升设计、管理和经营水平等方面,通过人才集聚、诚信经营、提供更好的服务、扩大品牌知名度等方式获得市场认可。在”简政放权,推进审批权限下放”的同时, “注重对企业、人员信用状况、质量安全等指标的考核,强化资质审批后的动态监管”。在资质标准和资质审批方面进一步“放”,在人员执业资格、资质审批后的动态监管方面加强“管”,放管并重,放开了虚的外表治理,抓住了管理的实质性问题。加大了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推行力度

《意见》第十九条提出“倡导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鼓励有实力的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早在1987年,多部委就颁发了《关于设计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总承包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底,国务院取消了工程总承包资格证书的行政审批。2003年建设部30号文《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工程设计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工程设计单位逐步建立对工程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服务体系,解决好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存在的部分问题

我国在建筑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体系建设还不太完善,有待进一步加强。首先建筑业的市场化运作程度不够,不能为发展工程总承包模式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还存在法律效力和推进力度不够、执法不严等问题。例如,对惩治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往往以罚代管,收效甚微;对工程监理、设计、建筑企业资质条块分割,存在严重的政策性壁垒等。

非市场因素干预较多。我国法律规定 具有总承包能力的企业在取得总承包任务后,工程主体结构要独立完成,不允许分包。这种规定使得部分大型建筑企业只能将主体结构工程项目交由下属单位施工,由于企业内部存在行政干预、内部保护等问题,从而制约了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发展。

市场发育不完善。目前大多数建设单位仍习惯于对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分别发包。甚至有部分建设单位因不能充分认识到工程总承包模式在工程建设中所能发挥的积极作用和显著效益,而热衷于将工程肢解发包。同时受制于投资主体和管理体制等问题,建设方也缺少实施总承包模式的推进动力。此外,受传统观念影响,建设方对承包商的能力和资信缺乏信心,信任程度不够,在工程建设中管得过细、管得过于具体,都成为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展的障碍。

关于加快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展的建议

政府部门和建设单位要进 步转变观念。工程总承包模式是工程建设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肢解发包割裂了工程建设的系统性和整体性,不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利于建筑企业的全面服务和协调管理。因此要加大政府部门、建设单位对工程总承包模式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加大对工程总承包模式的特点和优势的宣传,使工程总承包模式逐步得到社会的认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更要做好表率,率先推行。

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政府部门应根据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发展需要,制定适用于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法律、法规,完善相应的政策、标准和制度,积极支持建设单位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从而通过政府引导、行业推动、各方协作的方式,有序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发展。

加强建设单位的行为监管。政府应结合管理现状,全面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切实规避建设单位指定分包、肢解发包等违规行为。促使建设单位认真履行监督和服务职能,对承包商的安全、质量、进度等实施监督,同时强化服务和帮扶职能,为承包商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从而实现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方的利益最大化。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文4

【关键词】EPC总承包模式;发展现状;管理

引言

现如今,我国综合国力越发强大,贸易不断发展,贸易规模越来越大,另外,工程建设项目逐渐增多,以至于建筑市场的竞争越发激烈,最终导致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建筑工程管理模式不断更新,以使用市场的需求,而国外出现了诸多新型管理模式。EPC项目总承包模式作为国际上一种先进的管理模式,对它进行深入的研究以及掌握,可以有助于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工程质量的保证。

一、工程EPC 总承包管理模式概述

工程EPC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的项目承包管理模式。工程EPC管理一般采用以下两种管理模式:1)总承包商为设计单位。总承包商一般由具有独立设计能力且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院或工程咨询公司承担。而项目的施工任务分包给各施工分包商,工程材料及设备中除重要建筑材料和设备由总包商指定(供应)外,其他非核心材料及设备由分包商独立采购使用。2)总承包商为施工单位。总承包商一般由施工能力强、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公司承担。

二、EPC总承包模式的发展现状

EPC总承包模式,即设计(Engineering)―采购(Procurement)―施工(Construction)总承包的简称,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承包建设单位整个建设工程的所有内容,包括整个建设工程的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土建施工等全部内容,并对所承包的整个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等全面负责,最终达到向业主移交一个合约、合法,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的目的。EPC总承包模式作为国际上通用的较为先进的建设工程管理模式,较传统承包模式而言,有它自身的优势;首先,总承包单位就整个建设工程对业主全面负责,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责任主体比较明确,更主要的是能够使总承包单位约束自己保证施工质量,作为建设单位,比较省心省力。其次,EPC总承包模式主要强调和发挥总承包单位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对各个环节进行统筹把握,合理安排,有序衔接,对整个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等方面有一个很好的促进作用,作为建设单位,能够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基于以上EPC总承包模式的优势,克服传统模式的弊端,同时为了与国际相接轨,我国在建筑法第二十四条也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因此,近年来,国内好多较大项目都开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但可以说,在我国推行EPC总承包模式的初期,并没有真正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优势,没能把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掌握,统筹优化,合理分配以达到总承包的目的。另外,由于我国采用EPC管理模式起步较晚,相关的建筑法律还没有完善,导致有时候在EPC管理的过程中无据可依。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相关文件、表格等没有总承包单位签字的一栏,分包单位应该与谁签订合同等问题还困扰着一些企业。总之,EPC管理模式在我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需要相关单位在各个层次上予以完善,逐步健全我国的EPC总承包管理模式。

三、EPC总承包模式的管理措施

1、设计阶段的项目优化管理

在项目管理中,对于传统的模式,设计和施工是分别由不同单位完成的,首先,设计单位要完成设计,然后,业主进行分包,将项目施工承包给不同的施工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又可以把项目分包给各个施工承包商。而在EPC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商可以揽下设计、采购、施工等全程业务。一般情况下,总承包商都是实力雄厚,并且很有资质的公司,而公司中的设计部门则可以完成设计任务,公司把项目的建筑施工、设备制造、设备安装集成调试等工作分包给各分包商,本身则承担设计和部分主材的采购任务,同时,主要材料由总承包商采购,其他材料以及设备则可由分包商采购。此外,监理工程则由EPC 总承包商负责,所以总承包商可以设置监理工程师或委托监理公司对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

2、加强对设备材料采购费用的控制

由于设备、材料费在整个项目造价中所占的比重很大,加强对设备材料采购费用的控制对降低整个工程项目的造价有重要作用,材料设备采购费用控制是EPC 项目费用控制成败的重要因素之一。设备采购成本控制一定要建立好合理的采购流程、采购制度、采购审批制度、采购审批流程、付款制度等,不然再好的方法用起来都会有矛盾,费用控制工程师在选择设备供货厂商时,要认真对其调查,保证价格合理、质量优先、技术力量和应变能力强;在价格控制方面,要货比三家(比价、比质、比距),可能买不到最低的,但应当买到最合理的;在质量控制方面,采购时比质控制(同质同价,高价高质),到货验收要严格控制;最后费用控制工程师还要加强现场材料的台账管理,合理堆放材料,减少材料的二次搬运和损耗,实行施工分包商限额领料,避免返工,减少浪费。

3、进度控制方面管理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不需要等待施工图设计全部完成后再进行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招标,在采用单价合同或者成本加酬金合同的情况下,分包合同的招标也可以提前,这样就有利于提前开工,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在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之后,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也会积极主动的采用一些比较先进的施工组织方式(比如流水施工),或者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以求

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建设工期。

4、EPC 总承包项目风险的管理

加强工程项目产生的风险管理,对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一方面,在应对合同方面产生的风险时,应由专业的人员对合同的各项条款加以拟定,同时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以大幅度提升其管理意识及业务素质。如果在合同管理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无法解决,则需合同顾问专家的密切合作。在财务管理风险方面,为了避免因资金不到位而对工程产生影响,应当在项目落实之前,将所需资金切实准备好,以备不时之需。还可以通过其他筹资渠道进行筹资。另一方面,在法律制度方面,在制定法律法规之前要与电力工程政策制定部门及时交流与沟通,出台一系列合理、规范的政策,而且如果不存在特殊情况,要最大限度的避免更改政策现象的发生。此外,为了降低风险给电力工程带来的损失,还应当建立一套完整的工程变更管理制度,以免因工程的变更而给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带来风险和不必要的损失。

结束语

总而言之,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在我国的建筑市场上还是一种比较新兴的模式,这种管理模式的推广与实施,还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的积极推动以及扶持,在人们适应和接受了这种管理模式之后,这种管理模式也必将为我们的建筑市场,拓展出一条崭新的金光大道。

参考文献:

[1]辛奇.国内建设工程项目EPC 总承包模式发展分析[J].建设科技,2012 年第10 期.

[2]刘羽佳.浅谈EPC 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2 年第01 期.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文5

【关键词】 风力发电 项目管理 质量控制

在当今能源日益短缺,气候急剧变化、环境日益恶化的全球背景下,风能作为可再生能源受到各国的高度关注。开发风能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政策,风电场的开发建设可有效减少常规能源尤其是煤炭资源的消耗,保护生态环境根据最新风能资源评价,我国陆地可利用风能资源约3亿千瓦,加上近岸海域可利用的风能资源, 共计约10亿千瓦。丰富的风能资源让我国的风力发电工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风力发电“EPC总承包”管理的本质是要充分发挥多专业集成管理的优势,需要总承包商拥有强大的融资能力、深化设计能力、成熟的采购网络、高超的工程建造所需资源的集中和组织能力,以及驾驭专业技术精良的分包商并获得他们支持和追随的能力。风力发电“EPC总承包”是整个风力发电工程系统的依托,只有进行规范的项目管理和严格的质量管控,才能充分发挥风力发电的效能。同时科学地进行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可以使工程建设单位在有限的投资中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取得良好的综合效益。

1 EPC总承包管理的显著特点

“EPC总承包”,英文全称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一体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的总承包方式。其优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首先,“EPC总承包”模式是在统一的组织体系和框架下开展运作的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把E(设计)、P(采购)、C(施工)三者结合在一起,在统一的框架下开展运作,可以有效的解决设计与施工的脱节问题,使工程在质量上能比较完整的实现设计意图,也可使施工中方案和设计的实用性、技术性、安全性得到更好的沟通和解决。“EPC总承包”减少了采购与施工之间的中间环节,设计与设备厂家之间经常性的技术交流和长时期的合作远比业主与设备厂家的交流密切,专业设计对设备性能、技术条件的了解也更加充分,在市场环境中这种优势无论在技术上或造价控制上可以发挥到极致。所以,“EPC总承包”可以大幅度提高社会工效。

(2)“EPC总承包”的管理模式可以充分控制工程造价。从经济角度来看,设计是工程造价节约的关键的一环,从设计出发控制投资是降低工程造价的根本途径,这是所有工程技术人员在工程实践中的深切体会。“EPC总承包”的方式可以说是把设计和工程造价紧密联系起来的完美手段,真正将限额设计落到实处,落实到了工程从初步设计到竣工的每一个环节。同时,由于设计单位与各类设备、材料制造商具有长期合作关系,降低采购成本的空间较大,因此在“EPC总承包”模式下承包商具有很强的投资控制优势。总而言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可以使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过程相对简单,投资控制目标容易实现。

(3)用“EPC总承包”方式业主的项目运作费用可以大大降低。在项目建设之初,电厂建设管理人员严重匮乏。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后,弥补了业主建设管理人员不足的困难,使业主在管理技术人员较少的情况下,同时开工建设多个项目或建设大项目成为可能。

(4)业主所承担的风险大大降低。一个项目建设期的业主主要风险来自于设计方案的缺陷和变更、招标失误、合同缺陷、材料设备价格波动、施工索赔、不可抗力、资金短缺、政策法规的变化等。实行“EPC总承包”后,在一个严密的合同框架下,部分风险不复存在,绝大部分风险发生了转移。

(5)“EPC总承包”管理模式为工程管理的优化和创新提供了条件。传统的施工承包是一种分散管理,一个建设项目的成品分别由设计、设备材料供应、施工单位、以及监理与业主等单位对其负责,很难界定责任,不利于激发各参建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符合现代管理理念。实行“EPC总承包”管理模式后,变多头管理为总承包项目经理负责制,有利于形成统一的计划管理体系,有利于推行绩效考核和奖罚,缩短了管理环节,为强化优化管理奠定了基础,有利于工程顺利进行。

2 风力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管理

风力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管理贯穿整个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从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直至建成投产保修的全过程,如何做好“EPC总承包”的管理,是摆在“EPC总承包”管理人员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风力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管理分为勘察设计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费用管理、风险管理等,下面根据我公司在云南、内蒙等地风力发电项目开发的经验来对上述几个方面进行详细的论述。

2.1 勘察设计管理

勘察设计管理是“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的十分关键的环节。在建设项目确定以前,它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在建设项目确定以后,又为建设项目提供实施蓝图。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关系到资源配置是否合理、建设项目质量的优劣和投资效益的高低。因此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应该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做好勘察设计管理工作。

(1)总承包单位要认真组织好初步设计的业主方评审,邀请行业资。

深专家代表业主出席评审,优化设计方案;敦促设计院落实设计为生产服务的措施;协调设计与设备制造厂家的关系,解决好资料提供和接口配合问题。

(2)实行工程设计招标,推行限额设计,把工程推向市场,深入了解其他工程和运行机组经验教训,在工程设计阶段最大限度避免设计失误,减少工程设计通病,工程项目积极采用工艺成熟、性能稳定、经济适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确保设备技术先进、性能可靠。

(3)要强化设计院内部质量管理,加强设计输入、输出控制,认真落实设计评审、设计验证等内部质量保证措施。设计各个阶段都要制定技术组织措施,明确主要设计原则,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控制工程造价的措施。加强专业间接口的管理,使工程设计总体质量达到最佳水平。要认真执行质量体系文件,抓好勘测设计过程中的工序质量控制,认真抓好“事前指导、中间检查、成品校审”三个环节管理,切实保证设计质量。设计院应多深入现场,保证设计的科学性;多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设计交底,及时对施工、调试过程中发现的设计问题做出解释或修改设计。

(4)加强环境保护设计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接受设计任务书后,必须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种措施开展初步设计;认真编制环境保护篇(章)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好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未经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不得进行设计。

2.2 合同管理

(1)树立“EPC总承包”项目管理中一切行为以合同为唯一依据的意识,组织研读合同,熟悉合同内容和业主要求。

(2)根据总承包合同内容和业主要求,研究确定项目管理方式。

(3)积极、慎重、合理并依法处理争端和违约事件。建立工程合同索赔的管理。索赔必须建立在损害后果已客观存在的基础上,以法律或合同为依据,采用明示的方式,不能有任何口头上的承诺;严格按索赔程序操作,说明理由,有依有据,合情合理,并明确在时间上应有的法律概念。

(4)分包合同管理:在总承包合同项下,实施某种分包合同属正常之举,只是需要征得业主同意或认可。

2.3 采购管理

采购质量直接影响到项目建成后运行的好坏。风力发电工程因其特殊性,对所需材料、设备等的技术要求高,质量要求严格,内容十分广泛而复杂,品种繁多而数量不多,且所需资金巨大,材料设备采购是否顺利及时,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能否顺利推进。

(1)设备材料购置实行招标。费用一般不突破执行概算。为了确保材料、设备的采购质量,要制定项目材料、设备质量验收管理制度,材料、设备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法招标。对难以招标的材料、设备以公开竞争方式,进行市场调研,确定合格供应商,择优确定,充分竞争,降低投资。

(2)处理好采购与设计、施工等部门的关系。

(3)督促供货商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技术文件和设备散材,以满足设计和施工的需要。

(4)成立专门的设备监造小组,确保设备散材质量,以避免影响施工进度和投运后的安全稳定运行,做好出厂前的检验。从原材料进货,加工制造中间检验,除锈,强度及严密性试验,整机性能考核试验,油漆包装直至完成出厂前的检验。

(5)大件(塔筒、叶片、机舱)运输要确保万无一失安全可靠的基础上,力求经济的原则。大件运输属非正常运输,须采用专门的运输工具和特殊技术措施,绝不能因一次性、多接口、临时性的特点而疏忽大意。要根据项目总进度计划的安排,和大件制造发运情况,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运输、采买、费用等专业人员,及时做好大件运输的实施计划,分工协作,逐项落实。

2.4 施工管理

“EPC总承包”最显著的特点是在施工管理工程进度比常规的施工承包有极大的提高。就风力发电项目建设而言,影响工期的主要因素有两个,一是设计进度,二是设备交付进度。在“EPC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合同约定了风机投产发电日期和提前或推迟投产的奖罚措施,承包商抢工期、保进度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在“EPC总承包”模式下,在施工管理中缩短项目建设工期不仅具有承包商一方的原动力,而且还有技术、协调方面的客观优势。尤其关键的是采取“EPC总承包”管理模式后,大大减少了施工准备期,在项目核准后,就可开始总承包发包,总承包合同一经签订,承包商就可开始施工准备工作,由于总承包商就是设计者,完全可以做到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准备工作与初步设计同步进行,土方开挖、地基处理与施工图设计同步进行,工程正式开工时间大幅度提前。

2.5 费用管理

费用控制是工程总承包项目费用管理的核心内容。工程项目的费用控制不仅是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的监控和对大量费用数据的收集,更重要的是对各类费用数据进行正确分析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从而达到将项目最终实际费用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的目的。工程项目的费用控制是一个连续、动态、循环的过程,对费用的监督控制要体现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项目部应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和费用计划,优化配置各类资源,采用动态管理方法对实施费用进行控制。

根据各阶段控制估算的要求,采用跟踪、检查、监督、对比、分析、纠偏、预测等手段,以“用户变更”或“项目变更”的具体方法,对可能发生和已经发生的费用变化进行修正和调整。使项目在严格控制下实施。项目费用管理应建立并执行项目费用变更控制程序, 包括变更申请、变更批准、变更实施和变更费用控制。只有经过规定程序批准后,变更才能在项目中实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赢得值管理技术测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进度偏差和费用偏差,进行费用、进度综合控制,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整个项目竣工时的费用进行预测。费用控制部门应不断地对认可的预计费和执行中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评价,即在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各阶段对资源(费用) 的实耗值(ACWP)和已完工作量的预算值(BCWP)定期进行比较,以评估和预测其费用的执行效果。

2.6 风险管理

在项目实施阶段,包括创造项目产品过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和项目控制过程(质量,安全,费用,进度)中,都会有因管理不善或处置失当而出现严重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来自项目管理组织自身。也有的可能来自于业主、分包商、供货商。以及市场。如果业主聘请了项目管理机构,风险也有可能来自于项目管理机构,甚至还有可能来自于主管部门。相关部门要做好以上风险的定量和定性分析,并做好风险应对。

3 风力发电EPC总承包管理进一步关注的关键问题

(1)应把“最优价值工程”理念贯穿在“EPC总承包”工程中。要使一个工程的工程造价、质量与工期均达到最优,而不是造价最低。最低价中标的项目往往会发生“低价中标,高价索赔”,而且在工程质量上往往出现“低质低价”的情况。所以在招标过程中应综合考虑业主与总承包商的双赢,不应一味的追求低价中标。对如何实现最优价值的招投标,还需要通过进一步的实践总结。

(2)切实发挥好监理的专业技术优势和作用。作为工程质量监督主体的监理单位,承担着工程从设计到竣工的全过程监理,在总承包工程中的作用至关重要。然而,目前对监理单位权利与义务的界定、考核和奖励制度不尽完善,监理工作难以到位。有些监理单位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结构不尽合理,内部考核体系不够完善,尤其是设计监理作用发挥普遍不到位。为此,总承包商要改变被动控制质量为主动协调监理单位与承包商的关系,通过制订一整套针对监理单位的考核与奖罚制度,进一步界定监理单位职责,定期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同时,给予监理单位一定的现场奖罚权力,同时对监理单位也要按比例进行奖罚,督促监理单位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

(3)在“EPC总承包”模式下,业主虽然摆脱了大量具体事务,但往往需要解决最为重要的关键性事务,更需要拥有一支协调能力强、业务过硬、熟悉建设程序、有经验、有威信的建设管理队伍。唯有如此,才能实现协调各方、统领全局的作用。

4 结语

本文主要从勘察设计、合同、采购、施工、费用和风险管理等几方面简单的介绍了风电EPC的相关事项,以及应注意的问题。风电“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做好工程建设任重道远,应强化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项目质量和项目进度,控制投资成本,发挥投资项目效益。

参考文献: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文6

【关键词】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F54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最近几年,我国铁路建设的规模空间扩大,从此也给总承包单位带来了新的挑战,同时也给承包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施加了很大压力。所有的合同管理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确保合同管理所采取的原则都合法化,科学化,合理化,效益最大化。所谓的施工总承包指的是建筑单位将所有施工任务发包给具备一定资质条件的总承包单位。

一、铁路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定义

我国实行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时间较晚,建设部的文件指出:工程总承包就是一种组织模式,其以投标或议标为主要形式,受业主委托,以合同规定为依据,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所有施工过程进行承包,并负全部责任。我国铁路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铁道部在2006年颁布了《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其对工程总承包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规定工程总承包采用总价下的节点计价方式。因此,工程总承包模式包含了设计施工图的设计、物资采购、整体施工过程,虽然有效的减轻了建设单位的工作难度及工作量,但同时也增加了承包风险和管理工作内容。与此同时,铁路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变化也很大,所以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必要的分析与研究,从而可以更加明确工程建设中各单位的责任,对合同风险也能起到分担作用,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

二、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特点

首先、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确立签订后,施工方所承担的风险相对于其他参建方的风险要大。其次、合同对于各方参与者如发包人、承包人在对合同事务的处理能力上要求较高。第三、在明确了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时,工程变更的等级如果没有达到I类,那么其风险报酬可以通过风险包干费体现出来,并不会另行计量。第四、业主可以对投资进行更方便的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业主的工作量,但同时也有对施工方在各个层面的管理水平及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五、履行合同时,采取独立计量方式,通常只与工程量清单密切相连。此外,由于合同价款的固定性,因此只要变更未达到I类,就合同价款就是结算价格。

三、施工总承包合同下施工方合同管理的特点

目前,铁路建设项目都存在单个标段管段长、技术含量高、合同管理复杂的特点,因此铁路工程施工方合同管理也具有鲜明的特点,其表现如下:

第一、合同管理的连续性不间断性。由于铁路工程的施工时间长,整体施工方合同都是连续不断的,一直到合同终止。第二、施工方的合同管理存在动态性。铁路工程建设的规模大,过程复杂,对工程影响的因素也极其复杂,因此就使得合同可能随时发生变化。施工方的合同管理也就会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做出相应的调整,不能一成不变。第三、施工方的合同管理通常都比较复杂。项目繁多,合同的文件、条款都非常多,履行过程也很复杂,管理任务繁琐。第四、不确定性。铁路工程建设所涉及的方面多,工期也较长,因此受其影响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很大的风险。第五、涉及面广阔。

四、铁路施工总承包合同存在的潜在风险及预防措施

(一)铁路施工总承包合同存在的潜在风险

总承包合同的作用是约束业主和总承包商之间责任、权利及义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受其直接影响。但是由于铁路建设项目的规模大、工期长、受自然环境的影响较大等特点,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其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潜在性风险。主要表现以下几点:1)法律法规变化风险。由于铁路工程项目的地域跨度较大,时常会出现设计阶段同履行合同阶段之间出现法律条文不符的情况,特别是计价体系的变化,合同中也不会做出明确的展示,这种风险的发生几率较大。2)设计深度变化的风险。铁路工程项目经常会发生设计阶段的设计深度与实际施工不符的现象,特别是地质变化引起的差异,一般情况下这种增加的费用得不到相应的调整。3)同时还存在价格因素变化风险,工程量变化风险,计价方式的审计风险等等诸多潜在风险,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

(二)施工方控制潜在风险的措施及加强合同管理的方法

首先、对潜在风险的防范主要从三面着手,即:加强投标前的风险预估、多与业主进行沟通,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发生、加强对合同风险的控制力度。在合同签订前或者签订的初期组织一个相对专业的团队对合同的不利因素及风险进行预估;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必须充分与业主方进行沟通,通过据理据实的沟通得到业主的充分理解,从而平衡双方的责任与权力,合理的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规避;工作人员要树立风险管理意识,做好风险管理的预案、理解、剖析等,利用合法合规的条款办理索赔事宜等,将风险降到最低;必须要不断的提高企业素质、增强管理能力;提倡全程的合同管理,强化全员配合,做好验证资料避免经济损失。其次、加强合同管理的有效方案。主要从两个方面抓起,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合同管理对企业的经营作用尤为重要:1)完善管理制度;2)加强监督;3)严格执行合同范本内容;4)审批要严格。专业分包合同的管理有:健全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加强合同风险的超前管理。

【结束语】

综合以上叙述可知,铁路工程施工合同与其他常见的合同形式不同,存在很大的风险,因此就必须对合同的特点、风险进行深入的分析,通过加强法制观念,减少履行合同中发生的法律纠纷,从而有利于工程的顺利完成,同时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提高,增强企业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李月英. 铁路工程施工联合体总承包项目的合同管理[J]. 铁路工程造价管理,2007,02: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