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智慧农贸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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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智慧农贸

互联网智慧农贸范文1

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工作以来,成都市依托“互联网+”理念和技术,利用大数据实现食品安全追根溯源,探索出一条“智慧食安”创建之路。

餐饮店内的电子触摸屏背后,是成都依托顺点科技有限公司打造的食品流通溯源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源本生鲜”,该平台利用大数据,实现了食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

“互联网+溯源+检测,让食品流通千万里、追溯零距离。”成都顺点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徐晓晨介绍,进入该平台的所有农产品需经过严格的安全把关,卖方对自己销售食品实施快检,快检结果自动上传,达标后才能开始配送;同时,平台和政府监管部门还会不定期抽检。

运行1年来,“源本生鲜”平台已经聚集了全市50%的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和农业合作社、60%的农贸市场经营者和90%的学校食堂。目前,该平台注册使用用户超过2万家,每日涉及交易额逾1800万元,交易食材逾3000吨,影响受益人群逾350万人。

互联网智慧农贸范文2

(一)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的互联网思维嫁接模式1、两种思维嫁接的方式:互联网思维的精髓是用户思维,其次是社会化思维,其本质是物质与信息传递,而农业技术创新与推广的过程本身也是信息的传导过程。通过互联网思维方式的嫁接,吸取更大范围、更多资源参与技术创新,实现科技人员之间、科技人员与用户之间、科技人员与市场的全方位互动,促进技术成果的完善。同时大大缩短技术推广的中间环节,体现技术成果转化的简单快捷、直观可视与应用标准化。2、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思维转换:在互联网思维引导下,传统农业科技创新的目标必然要与市场接近,科技创新可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由科技人员、企业、农民提出研发需求,将研发需求放到互联网平台上,打破原有部门、地域界限,在全国甚至世界范围内通过网络,组织相关人士出谋划策,广泛征集创新思路与产业发展意见,让者和其他思维碰撞,让用户参与研发,让未来的成果提前与市场对接。即使在应用基础研究领域,亦能使研究与产业应用更加接近。3、互联网思维下的农业技术推广大布局:一是实现农业技术推广途径的多元化。通过推广体系的技术示范与农民培训、电视频道、科技入户等传统农业技术推广模式,畅通技术推广渠道;二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建立基于互联网、物联网的品种、技术在线展示与自助培训,实行定向推送技术。三是构建线上展示与线下示范的O2O形式的农技推广新模式。强化物联网应用,在有条件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立农业技术云服务平台落地服务站,集中在网上展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实现线下现场观摩与线上展示结合。

(二)互联网思维与传统技术创新推广思维的融合模式1、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的目标与方向。与互联网思维的融合:一是基于互联网思维,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泛团队集群研究为平台,打破部门地域、技术领域界限,体现群策群力的技术创新与推广思维模式。二是基于互联网平台,以技术“物化”创新与推广为导向,以简约化创新与技术标准化信息传递为目标的推广思维模式。三是基于农业物联网与互联网融合,以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网络在线展示与标准化技术在线自助培训推广新模式。四是基于移动互联平台,集成农业政务信息、技术与市场信息、农资产品、农产品配送等功能,建立模块化、菜单化与技术推广定制的农民电商园、智慧农民手机卡的技术推广与产品营销云服务平台模式。2、建立面向农户、农业企业的农业科技推广云服务平台。以互联网思维实现农业技术的泛推广,须统筹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大数据库,建立国家级或省级区域性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云平台。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云平台运作前,必然要回答建立哪些类型的数据库,由谁建?建立后的数据库怎样为农业生产发挥作用?如农业产能数据、农产品市场价格信息、技术创新成果数据、农业生产技术数据等,做好云平台的顶层设计。其次,通过推广服务云平台,解决好农业技术创新与推广的结合点、云平台服务方式与农技人员、农民的结合点以及农技人员与农民的结合模式;第三,要解决技术传播与互联网媒体、微媒体的结合方式,使尽可能多地覆盖更多地区、更多领域、更多农户。3、农业技术创新成果的标准化信息传递与推广。与互联网思维融合的农业技术推广模式,必然要求提供标准化的技术信息。首先,在技术创新的过程中,要想到将农业技术成果变成数字化、可信息传递的网络“产品”,变为农民、企业易于接受的图片、动画视频、标准化文字等。科技管理部门要将提供适合互联网传播的数字化产品与各类农业应用型研究项目的评价考核挂钩;其次,通过平台集聚相关涉农科技成果,建立易于分类、检索与推广的农业大数据库,实行全国范围的农业大数据联网互通;第三,通过线上与线下示范,以及手机推送App、微信平台载体技术,让农技人员、农民知道最新技术成果,实时了解市场行情,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第四,通过农民及农技人员互联网应用后的口碑宣传,扩大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提高农业技术普及率。

二、互联网思维对园艺科技创新与推广的影响与实践探索

(一)互联网思维对园艺科技创新与推广思维方式的影响1、园艺产业技术创新思路转变。农民、农业企业对园艺产业技术创新的要求较高,对园艺产品的市场价格比产量更加关注。对园艺产业技术创新的思维逐步从传统“品种--配套技术--加工”狭义的产业体系技术研究,转变为从生产到餐桌,从农资供应、机械耕作、信息指导到物流配送的广义产业链式研究。根据顶层设计、反向推导、目标公开、底层互动、跨界协作、系统集成、成果物化、迭展的原则,构建园艺产业科技创新大团队、技术集成大平台的互联网创新思维。2、建立园艺技术物化与集成优化网络化推广的思维理念。在园艺生产中,更多的技术成果通过技术物化方式被用户所接受,如种质资源以种子种苗的形式进行物化推广,农业生产资料如新型农膜、基质、新型肥料、生物农药、微生物制剂,以及新型设施装备、新型农机等等本身就是物化成果;对于灌溉技术通过喷滴灌、水肥一体化系统实现,对于授粉坐果技术以提供蜜蜂、熊蜂、生长调节剂进行物化推广;生物防治技术也可通过色板、性诱剂、杀虫灯等进行物化推广。即使对于难以物化的栽培技术,也可通过微电影、视频、图文教材、挂图进行物化推广。园艺产业技术,可以通过不同生产模块,标准化的物化产品,提出不同设施、不同品种、不同区域的系列技术集成优化方案。

(二)构建园艺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大数据平台1、构建园艺产能经济数据监测平台。园艺产业产能经济数据监测平台包括区域内园艺生产产能的监测、生产基地与市场价格指数分析,产业发展分析与产业政务信息等方面,由政府部门相关产业政务信息,加强省、市、县农业部门对区域园艺基地生产运行监测,包括品种结构、种植面积、产能与上市时间等。及时准确、系统掌握区域内园艺生产信息与发展动态。通过监测平台,实现园艺产业发展运行预测预警,准确把握行业走势,及时发现产业发展中的苗头性问题,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为政府宏观决策、指导服务。2、构建园艺产品质量追溯平台。以园艺产品优质优价为导向,与产销对接平台对接,重点引导区域内园艺生产企业、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加强质量产品追溯,并积极加入省园艺产品质量追溯平台。提高上线园艺企业生产的品牌、质量意识。大力发展地理标志品牌农产品,实现产地追溯、品牌追溯、质量追溯。通过园艺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实现优质产品产能监测分析,集中重点宣传展示江苏园艺品牌产品。3、建立联产联销的产销对接服务平台,推进园艺产品消费定制。一是为省内园艺生产者、经纪人、批发市场、集团消费大户提供供需信息的平台,促进产销对接。二是为优质可追溯的园艺产品提供联产联销的云服务平台。通过平台,改变传统“生产基地+经纪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消费者”的营销模式,以产品溯源为切入点,大力发展园艺产品配送企业和城市溯源果蔬联营店,实现优质产品的联产连销,实现优质优价而不超价。三是实现园艺产品从大宗消费走向品牌定制消费。结合部省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在商品化、品牌化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园艺生产基地销售分拣、分级、品牌销售。通过平台,进一步推进云订单、云销售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园艺生产基地,通过物联网技术使消费者在互联网上能够实时看到基地田间生长状况、了解种植过程及投入品使用情况,增加对基地产品的认同和信任,建立定制需求,逐步引导蔬菜生产实现生产溯源。4、构建园艺产业技术创新与技术推广服务云平台。建立区域性园艺生产技术在线培训系统,改变传统面对面的技术培训模式。一是建立园艺技术创新需求互动平台。园艺技术创新需求与创新方向,实现技术人员之间、技术人员与用户之间、研发人员与推广人员之间互动。实现专家在线解答,组织远程视频诊断等;二是建立园艺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的网上示范平台,在安排科技示范任务时,有计划地建立一批线下实体展示点,在网络相关展示信息,并通过物联网技术开辟现场视频展示,成为农业科技云平台的线下落地服务站;三是建立农业技术推广资源数据库。集中国内外园艺科技创新成果,购买、委托制作或网友免费提供园艺标准化生产技术的可视化技术推广课件,如生产微视频,图文电子教材、专家现场培训课件等,供网络(移动互联)在线学习;四是建立园艺技术推广与营销互动平台,开展各种形式的互联网互动方式,如农民学习技术交流讨论,学习分享园地,专家智库等;五是建立集聚农民及生产者关心的农资采购与优选平台。通过各类农资产品的网络展示、现场示范与用户评价,推出一批优质农资产品。通过网络平台,集中推出一批江苏名牌园艺产业、名牌园艺产品品牌、名牌园艺产业基地、名牌园艺技术成果、名牌园艺技术专家,推进园艺生产全程标准化。

互联网智慧农贸范文3

农业借力信息化

早在三年前,无锡在建设智慧城市的同时,就将目光锁定于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制定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智能农业等发展规划,引导一批基地、园区开展物联网技术应用,推动着农村农业生产从粗放模式走向精细模式。无锡市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局信息化推进处张观涛处长在提到信息化应用时,特别提到了信息化对农村农业的作用,“发展信息化是解决农业种养方式粗放、销售信息不对称、农资产品安全供给等问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最有效的途径之一。”

目前,物联网技术已在无锡地区水产、粮食、蔬菜、园艺、畜禽和生物农业等六大现代农业产业展开应用,涉及生产管理、农产品加工、流通等方面:生猪喂养由人工拌食、投喂转向自动化精确投喂,疫情猪的异样状况由原来的人工目测检查转为电脑精确控制,蔬菜赖以生长的土壤、空气状况由原来的凭经验转为传感器检测……在无锡农村农业龙头企业中,宜兴坤兴猪场从饲料投喂、动物防疫到母猪检测环节等全部由电脑自动完成,平均每头猪可节约成本96元;锡山区鹅湖镇农民使用物联网智能控制管理系统养鱼后,千亩鱼塘亩均效益增加1000元以上。物联网在无锡农业领域的应用,不仅注重对蔬菜大棚进行智能化改造,还注重发展网络销售,如今无锡市10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中有86家开展电子商务,帮助一批农户减少了流通环节,节约了成本。据了解,2012年无锡市农产品网络营销额15亿元以上。

农产品质量信息技术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也已广泛采用,在《无锡市智能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重点提及的肉菜质量追溯体系已投入使用。同时,无锡市农业委员会还通过江南农网、12316信息平台等及时发送农业政策、市场等信息,引导农户根据市场调整种养结构,提高种养技能,在今年下半年,涵盖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信息资源的智能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即将投入运行。据悉,无锡市农业信息化服务覆盖率目前已达97%。

一个基地三个平台

“十二五”期间,无锡农业将以率先制定我国智能农业国家标准为目标,以创新为驱动,以应用为牵引,突出核心技术的研发,突出创新示范应用基地建设,突出产业发展模式探索,重点推进智能农业“136”战略,即:建设“一个无锡智能农业基地、构建三大智能农业产业支撑平台,实施六大智能农业综合应用工程”,不断提升农业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规划,无锡智能农业示范基地将形成以智能农业云计算和感知标准化设施应用研发为核心的智能农业信息技术服务综合应用平台,通过现代智能农业信息手段率先搭建以中国“农产品(生长模型)数据库、现代农业科技课题库、农业企业资料库、在线农业专家智库”为核心的全国现代农业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体系。基地将逐步完善地区智能农业领域标准与专利体系,以建立和形成智能农业的的信息中心、产业中心、示范中心,研究以多知识共享的知识表达方式,多数据库协同的数据挖掘方法,多信息融合的智能预测与决策方法为特色,研究农业信息的获取——表达——存储——共享——分析——展现——应用等内在机理,建立与发展无锡智能农业示范区。率先构建我国农业信息化支撑工具与应用平台,开发农业智能决策重大应用系统,并在农业产业规划,订单化生产、优化施肥、节水灌溉、病虫害预测预报等生产决策方面广泛应用。

在智能农业管理控制、农业技术专家远程支撑、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三大平台搭建过程中,也将会加强数据采集、量性分析、生产控制环节,结合多媒体、物联(传感)网、RFID、二维码、条形码等技术手段,优化对现代农业智能决策、远程指导、农产品生产标准与安全质量的管控。

六项工程

在136战略中,六大智能农业综合应用工程将应用建立先进的农产品加工、流通、交易、追溯智能系统,构建精准、集约、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可控的智能农业平台。通过研究农业土、水、气和动植物生长环境信息的先进传感器技术、智能信息变送技术、现代网络通讯技术和一体化工艺技术,联合相关科研院所及相关农业企业开发不同集成度的农业智能传感器和无线测控终端,应用于无锡市水稻、茶果、花卉、水产、蔬菜、畜禽六大现代农业工程。

例如,在锡东万亩优质水稻基地,通过水稻感知示范工程将充分运用现代传感技术,通过传感器节点前端采集设备实现和智能灌溉系统及互联网的联接,实现异地远程控制、水稻生产的全程感知。通过选用不同类型无线传感器网络组网,智能开发水稻作物生长环境信息检测无线传感器节点,可以获取土壤水分、温度、电导率、PH值、病虫害图像等信息,快速地提供水田、土、气立体环境信息和水稻本体生长信息,为实现对无锡及太湖流域水稻精确种植的控制决策提供依据,实现水稻田氮磷钾等营养元素含量分布的准确判断。

互联网智慧农贸范文4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发展目标,从群众需求出发,通过规划布局合理化、设施建设标准化、长效管理精细化、改造投入常态化等措施,补齐短板、完善功能、强化管理、提升品质,实现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和精细化长效管理同步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生活消费需求。

(一)基本原则

1.以民为本,体现公益。把农贸市场提档升级、精细化长效管理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落实公益性保障机制,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积极作用,使农贸市场提档升级、精细化长效管理工作成为关注民情、回应民心、满足民需的民生工程。

2.属地负责,部门配合。负责制定本区域“行动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统筹实施、督查督办的职责,及时解决辖区内农贸市场提档升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市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做好项目推进工作。

3.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以农贸市场主办者建设和管理为主,市、区两级政府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引导社会各投资主体主动参与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建立农贸市场滚动改造机制。

4.建管结合,全面提升。坚持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和长效管理并举,通过建章立制实现管理的精细化、长效化,破解农贸市场“脏乱差”管理难题。加大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投入力度,推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检测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管理专业化水平。

(二)工作安排

1.在全面梳理农贸市场现状的基础上,按照“完善类、改造达标类、新建类”三类,分三年对全市农贸市场进行提档升级,建立健全农贸市场管理和资金投入长效机制,打造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秩序井然、内外整洁、制度健全、管理到位的农贸市场。

2.2017—2019年完成230家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任务。其中,2017年进行调研评估、试点建设,制定“行动计划”,完成81家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2018年全面推进,完成101家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2019年完成48家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并对整体工作进行终期评估,总结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经验,全面落实农贸市场精细化长效管理机制。

3.完善农产品零售终端网点布局规划,探索农产品零售终端建设新模式,建设农贸市场和生鲜连锁超市为主,O2O和其他农副产品零售终端为补充的多元化农产品零售终端市场体系,推进农产品销售进超市、进社区,确保在2018年底每个行政社区平均建有4个以上“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

二、重点任务

(一)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建设改造

1.落实规划建设。根据《市商业网点规划(2016—2030年)》和《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农贸市场规划建设。新建地区必须按照建设标准明确农贸市场的位置和面积;建成区农贸市场未达标准的,应按照规划标准组织改造、扩建;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拆除的农贸市场,应就近选址复建。同时,加强对各类“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的合理布点及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2.加快提档升级。制定《市农贸市场提档升级规范》,明确农贸市场提档升级类别和建设标准。鼓励农贸市场实行信息化管理、统一电子结算,促进转型升级。加快商品交易市场远程信用管理系统应用及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提高农贸市场信息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城管局、财政局、发改委、国土局、建委、卫计委、农委、环保局、公安局、安监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二)推进生鲜超市换代升级及其他农副产品零售终端建设

3.推进商超换代。引导大型连锁超市巩固生鲜经营优势,扩大生鲜经营面积,加快门店升级改造,推进生鲜仓储物流基地建设。推进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延伸服务,在新建小区、离农贸市场相对较远的居民区开办连锁生鲜超市或生鲜农产品直供店(点),便利居民购买生鲜农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商局、农委、公安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4.强化电商应用。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市场主体应用“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技术,建立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交易,通过开设网上商城、实体经营门店等方式,扩大本地农产品销售范围。支持连锁超市、生鲜电商企业、农贸市场等采取网上订购、短距离送货上门、门店取货、自动提货柜等方式发展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实现实体与网络深度融合,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商局、农委,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5.发展社区商业。鼓励和引导农贸市场、新型商超增强服务功能,实现一店多能,积极拓展代缴代购、代收、家政家居、早餐快餐等服务功能,打造社区生活广场、社区邻里中心等模式,为周边居民提供便利服务,实现社区商业集聚发展,满足社区多元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商局、规划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6.加快品牌建设。引导企业提高品牌化发展意识,强化经营主体品牌建设的主体作用,积极培育1—2家大型生鲜农副产品经营龙头企业。支持农贸市场加快转型发展,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和核心竞争力,增强连锁经营能力,培育农贸市场品牌管理公司,塑造农贸市场品牌形象。引导品牌农产品经销企业入驻农贸市场及超市,推进产销对接,提高猪肉、熟食、半成品、豆制品等主副食品品牌企业经营比重,推进产品标准化、包装化、冷链化、品牌化,满足高品质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委、工商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7.创新流通渠道。着力提升农产品流通组织化程度,减少流通环节,提升流通效率。鼓励和支持生鲜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大对集货集配、统购分销、冷链物流等新模式和新技术的应用,完善农产品采购和物流配送功能,引导物流企业建立标准,推动形成行业规范。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的产销对接,注重新模式的农副产品零售终端布点,进一步推动市场业态的丰富和升级,实现服务优质化、个性化、便捷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委、供销社,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三)提升农贸市场精细化长效管理水平

8.健全管理规范。以巩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活动为契机,以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为抓手,对标找差、争先进位。按照农贸市场提档升级与管理提升相统一的要求,抓好农贸市场标准化、制度化、精细化长效管理,建立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和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等级评定制度,推行星级化管理。试点引进、培育有经验和社会责任感的专业化农贸市场管理团队参与农贸市场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形成一套符合实际的科学管理标准,落实“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市工商局、食药监局、城管局、质监局、卫计委,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9.构建食安保障体系。农贸市场要按照《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检室建设实施要求与规范》,建设食品安全快检室,对规定品种、批次进行快速检测,公示检测结果,发现不合格农产品及时进行销毁或退市处理。推广使用智能追溯秤,完善肉菜追溯体系建设,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机制。(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商务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0.增强经营管理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各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由市农贸市场协会对农贸市场开办者、管理人员及经营摊主开展精细化管理培训,提升市场管理人员岗位履职能力和经营摊主规范经营水平。充分发挥农贸市场协会桥梁作用,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准则,开展行业信息统计工作,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据,为农贸市场经营决策提供服务,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工商局、食药监局、城管局、质监局、农委、商务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1.提升信息化水平。强化信息化手段在生鲜超市、农贸市场等农副产品销售终端的应用,提升农副产品经营主体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创新市场监管模式,通过网络实时掌握市场菜价行情、安全检测、追溯管理、内部管理、商户信誉等信息。推进智慧农贸市场建设,城区农贸市场基本实现场内WiFi全覆盖,推广O2O销售技术和方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商局、食药监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设立两个专项工作小组:一是提档升级改造组,由市商务局牵头,主要负责“行动计划”的组织协调和任务推进工作。二是精细化长效管理组,由市工商局牵头,主要负责指导各区农贸市场提高农贸市场专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市各相关部门要指定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落实专项工作小组交办的事项,建立部门挂钩联系制度。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要成立农贸市场提档升级、精细化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建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安监局、规划局、城管局、农委、卫计委、国税局、地税局、供销社、盐务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二)提高思想认识。农贸市场是城乡“菜篮子”商品供应的主渠道和农产品消费的重要场所,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和精细化长效管理提升工作是集公益性和市场性于一体的民生工程。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对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品质、建设“强富美高”新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能,攻坚克难、加快推进,真正把这一民生工程办实、办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建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安监局、规划局、城管局、农委、卫计委、国税局、地税局、供销社、盐务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三)强化舆论引导。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新闻舆论工作,研究制订专项宣传策划方案,突出重点,抓住亮点,把握节奏,针对性开展正面舆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农贸市场新景观、新变化,汇聚正能量,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城管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互联网智慧农贸范文5

1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级分类

1.1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级

在我国,公共服务设施分级与行政管理相对应,成都市将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级确定为四级,即城市级、大区级、居住区级以及基层社区级。本文重点研究的公共服务设施对应的是居住区级和基层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表1)。

1.2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

城市级、大区级公共设施主要为全市服务的大型独立占地设施,其分类包括行政办公、文化设施、教育科研、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商业服务、市政公用和广场绿地9类。诸如市政府、剧院、博物馆、会展中心、体育中心、市属医院、大型广场和公园等等。成都市居住区级和基层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行政管理、社区服务、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市政公用、绿地广场和商业服务业等9类(表2)。

2成都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发展历程

2.1国家标准和规范

在我国,国家层面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和规范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它主要适用于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层面,其内容主要是确定公共设施如大型剧院、博物馆、大中院校等设施的位置和规模。另一个是《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主要适用于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主要是对居住区级和基层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进行规划控制,并确定其位置、等级、规模和服务半径等,以保障城市公共利益,满足居民生活要求和城市规划管理要求。

2.2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某些主要方面以及重点领域的展开和深化,在城市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之间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专项规划的编制目标明确,具有突出和明确的主线,即“需求、体系、标准、布局”(图1)。从21世纪初开始,成都市结合自身发展市情,分层级深化规划编制、加强规划管理,相继涉及了生态环保、产业经济、公共设施、综合交通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五大类型的专项规划,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法定规划的不足。其中,公共设施类包括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市政设施专项规划、综合防灾设施专项规划等(表3)。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如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医疗卫生设施规划、教育设施(幼儿园、中小学)规划、养老设施、社区服务(15min公共服务圈、农贸市场、社区综合体)规划等;市政设施专项规划如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加油加气站等设施,综合防灾设施专项规划如消防、防洪排涝、人防、应急避难场所等专项规划。此类规划重点关注社会公平,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这些专项规划的深化创新,完善了成都市城乡规划体系,促进了规划的“上下衔接”与“落地”,对城乡一体化发展、城市专业化精细化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3规划导则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人民日常生活需求的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与建设实施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为了解决规划编制不利于实施操作、规划实施及后期管理机制不顺等问题,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成都市公建配套导则》。导则从分析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实施的问题及难度入手,优化了公建配套设施的功能,诸如在文化方面增加了青少年活动中心,观演厅等,在体育方面增加了综合健身馆及综合运动场等。在公建配套设施标准上,整合提升了社区服务、交通市政和商业服务等方面的配置要求,规划还提出居住区级公建配套设施采用“6+8”方式即居住区服务中心的6项公共服务设施+需独立占地的8项设施集中设置,基层社区级公建配套设施采用“4+4”方式进行配置,即基层服务中心的4项设施+独立占地的4项设施,以此引导公共服务设施集约复合发展,使公建配套设施规划编制和管理更加标准和规范(图2、图3)。

2.4成都市中心城15min基本公共服务圈规划

2012年,继公建配套导则出台后一年,在落实“立城优城”战略,实现“宜人成都”建设目标,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的要求下,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成都市中心城15min基本公共服务圈规划》。规划对公建配套导则进行了优化完善,在原有居住区级公建配套设施“6+8”项及基层社区级公建配套设施“4+4”项的基础上提出了包含小学、幼儿园、居民健身设施、社区绿地、社区用房、商业服务业用房、农贸市场等8类10项15min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并对接专项规划标准形成一套适合于成都市的15min基本公共服务圈标准体系。

2.5成都市中心城社区综合体规划

2013年,为了落实《成都市中心城15min基本公共服务圈规划》对成都市中心城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使用效率,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为以后新增的公共服务设施预留空间,推动城市基础公共服务及管理的转型升级,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成都市中心城社区综合体规划》,规划结合各专项规划及公建配套导则等有关技术要求,明确社区综合体的概念,功能构成、建设模式及建设标准。评估《成都市中心城15min基本公共服务圈规划》中具有发展社区综合体条件的规划地块,提出布局原则,并将社区综合体所包含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统筹考虑与一体化打造,并针对不同模式制定社区综合体在布局、建设等方面的指引。

2.6成都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存在的问题

纵观成都市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呈现设施多元化、管理精细化、建设集约化的趋势,各规划都有代表了时代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但其自成体系,其间的关系并不明确,各项设施的功能和定义也存在差异,而且标准较多,每个规划根据发展要求都会制定一套新的标准,这就会存在编制时造成使用者不知道应该依据哪个规划的问题。这也是规划工作者们在今后编制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时亟需解决的问题。

3公共服务设施发展趋势判断

3.1公共服务设施发展的形势

近年来成都市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逐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编制与规划管理之间的结合也愈加密切,在这种形势下,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规模与用地布局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预控和相对合理的效果。但随着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的提高,成都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将面临了新的形势和挑战。首先是可达性与均等化的发展趋势。目前,大多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体系及设置标准都比较系统和全面,空间布局上也相对均等,但在具体建设实施时会出现不可达的问题。诸如一所私立学校对于其周边的中低收入群体而言,尽管在空间上是临近的,但却是不可达的。那么,公共服务设施的可达性和均等化不仅仅是一个空间上的概念,它还应该包括时间可达性及人群(阶层)可达性等问题[1]。其次是土地资源的使用和管理由增量向存量发展的趋势。使得公共服务设施需求与供给的矛盾已无法靠扩地建区的方式来解决,城市的功能随着时代的发展也越来越复合和多元,在这种形势下,公共服务设施也存在功能复合、建设集约的趋势。2013年成都市规划管理部门组织编制的《成都市中心城社区综合体规划》即是对土地集约化使用、公共服务设施功能混合的初步尝试。最后人口总量和人口结构的变化,诸如老龄化、婴儿潮等问题的出现以及信息化“大数据”时代的到来,都对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规模、配置方式等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也成为公共服务设施未来发展研究的方向和趋势。

3.2未来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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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内容,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2021年全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

一、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

(一)深度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以城市存量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全面取消不合理落户限制,实行基本条件准入制度。取消除武汉市外全省其他地区落户限制,进一步降低武汉市落户门槛,实行省内户口迁移一地办结机制。推动武汉市全面落实取消进城就业和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等重点群体落户限制条件,改进积分落户办法,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省公安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二)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非户籍常住人口。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动态调整、合理调配教师编制数量,落实全国统一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支持将实际居住的常住人口纳入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积极对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基本实现异地就医备案和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跨省通办”。完善公租房保障制度,扩宽公租房房源筹集渠道,加大商品房配建筹集公租房力度。(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委编办、省医保局、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三)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技能。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等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吸纳农民工较多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结合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和承接产业转移,开展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结合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需求和承接产业转移需要,大力开展针对性就业创业培训。(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四)健全配套政策体系。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切实维护好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农村“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探索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城市人口统计与数据质量评估机制。(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二、提升城市圈和城市群承载能力

(五)大力发展三大城市群(圈)。积极落实长江中游城市群实施方案,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制定并实施“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系列政策体系,更好发挥武汉和襄阳、宜昌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武汉城市圈、襄十随神城市群、宜荆荆恩城市群加快发展,建立常态化协调协商机制,强化产业体系协调合作,促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省委财经办、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六)推进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以武汉、鄂州为核心区,加快武汉城市圈同城化步伐。加快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支持武汉市域(郊)铁路向周边延伸,加快推进都市圈高速公路建设,推动武汉都市圈打造1小时通勤圈。优化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建设一体化综合客运枢纽,促进各类交通方式无缝接驳、便捷换乘。加快武汉枢纽直通线、武汉北站改造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车谷产业创新大走廊、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长江新区建设等四大组团发展先行区,有序推动武汉教育、医疗、文化等优质资源与圈内城市共建共享。(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文旅厅、中铁武汉铁路局集团、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三、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七)支持中心城市加快发展。支持武汉建设“五个中心”。进一步优化空间开发格局,合理控制中心城区建设强度和人口密度,提升中心城区功能,科学发展郊区卫星城。积极探索武汉超大城市治理方法。加快改造提升武汉“两江四岸”,高标准推进武汉东湖高新区等重要片区建设。支持襄阳和宜昌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进一步提升能级。推进襄阳以汽车、装备等领域为突破口,通过与十堰、随州协同联动,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取得实质进展。推动宜昌以绿色化工、生物医药等产业为重点,通过与荆州、荆门联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取得实质进展。(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八)加快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围绕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产业培育等4大领域18项建设任务,实施县城品质提升行动,有条件的地方按照小城市标准建设县城。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积极推进“三百”战略实施,打造一批高质量发展重点县。加大对县城的要素保障力度和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统筹省级财政资金投入,引导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做好10个县城城镇化示范试点工作,建设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示范县市。(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市州有关部门、相关县(市)负责)

(九)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建立全省特色小镇清单,强化正面引导和分类指导,统筹典型引路和负面警示,挖掘推广我省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特色小镇典型经验。持续推进“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积极推进扩权强镇,规划建设一批重点镇。(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体育局、省委编办、市州有关部门、相关县(市、区)负责)

四、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

(十)有序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探索实施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制度,加快构建以保障性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支持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以需定供筹建公租房,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解决困难群众和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问题,鼓励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范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善长租房政策。(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十一)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加快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加强数据资源实时共享和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深化搭建公共资源感知设备,填补化工园区、重要场所以及自然灾害易发区域的监控盲点,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支持城市健康高效运行和突发事件快速智能响应。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交通、公安和水电气热等重点领域终端系统。实施一批智慧城市示范项目。(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应急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十二)增强城市安全韧性。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院前急救体系、基层防控体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平台等“4大体系、1个平台”建设,加快补齐县城公共卫生防控救治短板。提高平战结合能力,确保改建新建的大型公共设施具备短期内改造为方舱医院的条件。大力推进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改造河道、堤防、水库等防洪设施,推广海绵城市建设模式,整治城市易涝积水区段。以“237”应急管理重大项目实施为重点,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完善城市安全风险监测网,全面构建系统化、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确保突发事件科学高效处置。(省发改委、省卫健委、省应急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十三)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设生活垃圾焚烧终端处理设施。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增强污水管网收集能力,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分门别类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善医疗废物和危险废弃物处理设施。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加快城乡绿化。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背街小巷等环境卫生死角整治,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和城市微型公园建设,推进县市区“一场两馆”新建改建工程。(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卫健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体育局、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十四)优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完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休闲绿道等城市慢行系统,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加大支路建设力度,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大力推进武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停车场,完善以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路侧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体系,提升智能化水平。健全大型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支持武汉、襄阳参加国家绿色出行示范城市创建。(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十五)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在旧城区有序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老一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行动。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2021年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2601个。探索将老旧厂区和老旧街区改造成为双创空间、新型产业空间、工业和文化旅游场地。改造提升步行街和特色商业街,打造城市消费名片。因地制宜将一批城中村改造成为城市社区或其他空间。(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自然资源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五、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十六)优化城市空间治理。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有序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推进实用型村庄规划编制。促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建立健全“亩产论英雄”综合评价机制和“密度提升、挖潜增效”政策组合机制,全面推行增量投放与存量盘活利用相挂钩。积极探索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分层开发、立体开发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TOD)等模式。加强城市设计和城市风貌管控。(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十七)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合理设置街道、社区,对规模过大、过小或交叉过多不便管理服务的社区适当进行调整。提升社区网络化管理服务水平。落实社区工作者“岗在网格、重在服务、责在连心”机制和网格楼栋包保责任。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志愿者、驻地企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社区治理。支持老旧小区引入市场化物业服务或推行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等方式,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省民政厅、省住建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十八)改善城市治理方式。全面梳理城市治理风险清单,健全城市安全运行管理机制,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系统。强化资源整合,市设区不再设置单独的“区长热线”。建立市民举报投诉“一号接收”“一口受理”平台,在街道成立社会治理综合执法机构。(省政务办、省委政法委、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六、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十九)引导人才下乡入乡就业创业。研究制定人才加入乡村实施细则和政策措施,允许符合条件的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经常居住地落户并依法享有相关权益。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优化科技人才流动政策环境,鼓励高校院所科技人员以离岗创业、兼职兼薪方式服务省内涉农企业创新发展。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导师队伍,推进返乡创业示范园建设,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吸纳返乡留乡农民就业。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理事长、骨干人员的培训力度,培育更多农村实用人才和致富带头人。(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委财经办、省科技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二十)深化土地住房制度改革。引导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允许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稳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抵押、退出、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探索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完成城中村改造和乡村住房宅基地确权办证,规范小产权房管理。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鼓励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委财经办、省农业农村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二十一)推动公共设施向乡村延伸。统筹规划城乡供电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建设,推动供水供气等重要设施向城市郊区和规模较大的中心镇延伸覆盖。加强乡村垃圾收储转运设施建设,实施城乡统筹的垃圾收集处理。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完善乡村公共交通体系,推进客运站改建迁建和功能提升。支持城郊承接城市专业市场和物流基地疏解,在县乡村合理布局冷链物流设施、配送投递设施和农贸市场网络,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入乡通道。(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二十二)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开展“千企兴千村”活动,引导创业创新主体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推进重点产业、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培育一批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创建一批休闲农业重点县,推介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和美丽休闲乡村,促进农村消费,引导城市居民下乡消费。积极开发地方风味、民族特色、传统工艺等资源,办好农事节庆活动,打造一批农事节庆品牌。(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发改委、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七、实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