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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资产管理范文1
安达市是位于黑龙江省中西部的县级市,共有行政事业单位125家,资产原值总额为6.01亿元,其中土地面积126.3万平方米,房产面积25.3万平方米。长期以来,该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房屋、土地等资产地点分散,且大都处于呆滞、低效运行状态;资产处置随意;资产收益被用于单位发奖金和实物;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作抵押为企业贷款导致连带经济责任等。针对这些问题,安达市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方式进行了大胆改革。安达市的做法可以概括为:政府决策、财政部门管理、运营公司集中统一运营。具体措施主要是:
一是授权财政局统一清查、收拢各单位资产。安达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方案》和资产收拢的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市属机关事业单位详细上报所有房屋、土地位置等情况,严格清查附属房产;由财政局国资管理机构制定规范的名录,建立资产管理档案。
二是调整和理顺管理体制。市政府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所有者,拥有资产的最终处置权;行政事业单位为国有资产的使用单位,拥有资产的使用、日常管理等权限,但不具备资产的处置权。市财政局及其内设机构安达市国资办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办事机构,设立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运营工作。
三是规范资产处置程序。安达市明确规定了资产处置要报财政局国资办确认,并报市政府批准;同时,出售前必须对拟出售的资产进行评估,出售时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拍卖行依法公开拍卖;公开拍卖成交后,由售购双方签订合同,分别到土地、房产等有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四是进行资产运营和融资。安达市将125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大部分资产进行收拢,注册设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安达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对收拢资产进行统一置换、拍卖、转让、租赁等。以经营性资产作担保,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教育等公益项目提供融资服务。
五是通过资产置换进行资产整合。安达市把位于市区商贸地段的、与城市建设不相协调的、不方便群众办事的机关事业单位统一迁到新开发区,将其原办公用房置换给开发商。
安达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主要体现为:一是改善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环境,避免了财政重复投入,对城市整体布局及功能提升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安达市通过资产置换盘活资产2500万元,新建办公楼23栋,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入驻28个单位。二是解决了地方财力不足的实际问题,促进了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三是规范了资产处置行为,有效防止了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处置中各种流失现象的发生,也使部分资产免于承担法律连带责任,确保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二、陕西省安康市的做法
安康市国资局撤销后,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被削弱,国有资产管理的弊端日益显现:许多单位对国有资产所有权认识模糊,自行转让、随意出租、帐实不符、资产流失的现象严重。2003年,安康市在认真总结各地国有资产管理经验,深入分析全市国有资产结构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进行了国有资产管理的改革探索。安康市的主要做法可以概括为“统一规划,分类管理,统一处置,统一收益”,即市政府对所辖国有资产和资源统一行使出资人职能;按照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两大类分别设立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局(国经局)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局(国产局),实行分类管理;国产局挂靠财政局,负责对非经营性资产统一处置、统一受益。主要措施是:
一是改革管理体制。2003年7月,市政府正式发文成立安康市国产局,明确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形成了国经局和国产局分别管理企业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分类管理”体制。
二是国有产权实行统一管理。国产局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专司机构,挂靠市财政局,由财政局一名副局长兼任国产局局长,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进行统一管理。
三是建立资产购置预算制度。2003年,安康市在推行部门预算的同时建立了以财政为主体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编制制度和资产购置预算制度。国产局每年根据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核定其资产占用质量和数量的编制定额,按编制核定其当前资产购置及更新改造的预算方案,经同级政府和人大批准后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对于超编、无编资产和未按预算购置的资产视同非法占用国有资产,由国产部门予以没收或调剂使用。
四是资产处置坚持公开透明。在组织国有资产转让过程中,国产局切实把好资产评估关和公开处置关,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委托拍卖机构采用市场方式,公开竞价拍卖,盘活国有资产。达到了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效益最大化的目的,纠正了原来单位分散占有、自行处置国有资产的违规行为,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位“小金库”的滋生蔓延。
五是资产收入实行集中管理。通过统一管理和整合配置,集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对闲置和低效使用的资产和土地,政府收回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国产部门评估后公开处置。将各种形式的国有资产收入全部纳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建设相对集中的办公区域,改善党政机关办公条件。
安康市体制改革的成效主要体现为:一是资产配置趋于合理。安康市通过制定和实施国有非经营性资产整合规划,解决了国有资产配置不合理、闲置浪费和需求不足的问题,使国有资产配置趋于合理。二是办公条件得以改善。通过盘活资产、集中国有资产收入,缓解了财政压力,改善了办公条件,对推进集中办公起到了促进作用。三是资产处置趋于规范,资产收益管理得到加强,资产利用得到优化。安康市国产局成立后,积极盘活国有资产,加大国有资产处置力度,有效遏制了资产随意处置现象,国有资产效益趋于最大化。
三、广东佛山市南海区的做法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近几年来进行了一系列财政改革,但是,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问题上,政府及财政部门无法及时了解资产占有使用的真实情况,各单位资产占用上“苦乐不均”,资产闲置、浪费严重,使用效率低下。为此,2002年,南海区政府做出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南海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可以概括为:采取统一管理的体制,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以规范化管理为基础,运用阳光化管理方式,实现资产的高效运用。主要措施是:
一是改革体制。南海区委、区政府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下大决心把分散在各个单位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回来(把产权证集中),实行统一管理。建立所有权集中管理,其他权能依制分流的体制,打破传统的“单位所有制”。
二是分类管理。按照公建物业的不同特点,分四种类型进行管理:未列入行政办公之用的公建物业实行社会管理;对公益性物业实行部门管理;对纯粹行政办公用的物业,授权各行政部门使用;对空置物业,通过拍卖、委托、租赁、抵押等多种形式进行营运,实行资本化管理,以实现资产的高效再配置。
三是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改革效果,是这次改革中的另一突出之处。开发了南海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南海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数据库,开发了一套公建物业的管理信息系统,通过政务网联通政府和单位,实现实时、动态、在线管理。
四是实行“阳光化”管理。产权集中后,对于收回的资产,南海区有个说法,叫实行不越位的“阳光化”管理,就是政府按照其性质分类,采用比较市场化或比较透明的方式进行资源再配置:对零星的出租或闲置物业,通过评估后向社会公开拍卖,盘活资产、增加财政收入;不能拍卖的资产如行政单位正在使用的物业,则登报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管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资产的维护服务;对专业性较强的资产如运动场,既不能拍卖又不能代为管理的,就委托政府的专业部门进行管理。
五是对闲置资产进行市场化运营。对一些特殊性质的政府资产,如暂时未用的土地,则通过抵押等方式进行资本运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为政府经营城市战略服务、为城市建设融资。
佛山市南海区体制改革的成效主要体现为:一是管理体制趋于合理。打掉了单位之间各自为阵的“篱笆”,增强了各单位之间的相互监督与制约,增强了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的预算约束,有效地遏制了各单位争夺财政预算的冲动,在实现公平的同时提高了效率。
二是基础管理趋于规范。信息系统的运用,使过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资产存量不清,账账不符、帐实不符,帐外资产量大,资产的报损、报废、转让管理跟不上等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改进;也使整个管理过程更加透明,实现了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流程化,有效地克服了违规现象,也从源头上抑制了腐败现象的产生。
三是资产使用效率得到提高。南海区在采用新的管理手段、实行新的管理体制后,对闲置资产实行市场化运作、阳光化管理,矫正了资源配置不合理的状况,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招标采购日常维护服务、运用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处置等管理方式,降低了资产管理的运行及处置成本。
四是遏制了资产流失。通过严格、统一的审批和操作程序,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非转经”行为,遏制了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的发生。
四、广西南宁市的做法
广西南宁市的主要做法是成立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威宁公司),将行政事业单位各自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产权通过市政府、市国资委授权,变更至威宁公司名下,由威宁公司代表市政府拥有国有资产的产权,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从非经营性资产转化为经营性资产。主要措施是:
一是将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转移到威宁公司统一管理运营。2002年4月1日,南宁市委、市政府宣布暂停行政事业单位从事国有资产经营活动,由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统一接收、管理、经营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威宁公司负责上缴国有资产收益,其他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再从事或参与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南宁市财政部门派人参加各单位与威宁公司移交国有资产和经济实体的活动并进行监督。
二是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变为经营性国有资产。南宁市改革了行政事业单位无偿占有和使用办公用房的模式,逐步建立办公用房租赁制度;由各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变为威宁公司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政府将各单位与威宁公司之间的关系定位为租赁关系。
三是构建融资平台,实行资本运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产权变更后,资产已全部变更到威宁公司名下,威宁公司采取了重组、转让、租赁、置换、开发、拍卖等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资本运营,还为政府投融资提供了平台。
四是调剂使用办公用房,统一公务员岗位津贴发放。由于城市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一些行政事业单位面临拆迁,威宁公司对接收的办公大楼调剂使用。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划转威宁公司后,切断了各单位乱发补贴的经济来源,从2003年3月起,凡已移交资产的单位,市财政按月统一发放岗位津贴补助。对事业单位,由单位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自主决定分配形式,搞活内部分配。
南宁市体制改革的成效主要体现为:
一是产权转移顺利完成。威宁公司于2002年4月下旬开始分三批对南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开展接收工作,首批包括市委、市政府等“四大班子”在内的重要部委办局,主要是考虑可以充分利用其示范效应,在“四大班子”等部门的带头示范作用下,其他单位的资产移交、接收工作相对来说就会较容易开展。
二是配置资源优化。市公安局、市交警四大队、市妇联、统战部、市社会文化管理办等12个单位的办公用房因城市建设被拆迁后,都由威宁公司通过调剂予以解决了。调剂总面积达到1.63万平方米,每年为市财政节约经费160多万元,实现了集约经营、优化配置行政事业办公资源的良好开局。
三是提供大量融资担保。威宁公司通过近两年的运作,威宁公司为南宁市“136”城市建设项目累计提供融资担保7.4亿元,公司也直接融资3000万元,用于“大学路”等城市道路改扩建。
五、各地改革做法的比较分析
(一)各地做法的差异性分析
1.管理体制的差异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虽然都是以财政部门做主导,但也存在一定差别。大部分地方是由财政部门直接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主管部门,资产管理专门机构隶属于财政局,安达市、安康市、南海区采取的都是这种做法。安达市的资产运营公司隶属于财政局,在财政局的领导下集中管理、市场化运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康市的国产局挂靠财政局,国产局的局长由财政局副局长兼任,受财政局领导。南海区的公建物业公司也在财政局的直接领导下。个别地方采取的则是,在财政主导下,由国资部门作为主管部门,资产管理公司是国资委下属机构,受国资委的委托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统一经营管理。财政部门负责对其进行监督,以及进行资产预算管理和资产收益管理,南宁市采取的就是这种方式。
2.资本化运营范围的差异
各地做法的另一个明显差异就是进入市场化运营的资产范围不同。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以全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参与市场化经营,既包括经营性资产,又包括非经营性资产,如南宁市将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都作为资产运作的对象,是完全市场化的运营方式。另一种,只以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或闲置资产作为市场化运作的资本投入,参与运营和城市建设,非经营性资产(如政府办公大楼)不参与资本化运营,不作为融资担保或贷款抵押,如安达市、安康市和南海区。
3.使用管理方式的差异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授权拨付式,即财政部门按统一标准、统一调配资产以满足各使用部门的需要,使用部门不需要为此付费,相当于财政直接拨付使用。安达市、安康市、南海区等地采取的就是这种方式。另外一种是付费式,即各使用部门须用本部门的预算资金向资产管理机构支付租金。南宁的行政事业单位对于本单位使用的资产尤其是房产要按照使用面积支付租金,租金的预算体现在各单位年度预算之内,而房产购置的预算则体现在威宁资产管理公司的预算中。
(二)各地做法的共性分析
尽管各地的做法中,管理体制、资产范围、管理方式有所不同,但仔细分析,各地的做法有很大的共性。
1.以财政部门为主导,从改革体制入手
各地做法的一个明显特点就是都把体制改革作为突破口,从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入手,明确职责,加强管理。而各地确定的体制,大部分也是采取了财政部门为主导的形式。安达市在财政局内部设立了国资办,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办事机构。安康市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局则挂靠财政局,并由财政局副局长兼任局长。南海区在财政局成立了资产管理科,并授权公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具体的管理事务。南宁市的威宁公司虽然隶属于国资部门,但也没有离开财政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在南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过程中,对于不配合的单位,财政局采取了停止或暂缓拨付单位预算经费的办法配合改革,财政局还派财务总监进驻威宁公司对其资金流动、财务状况进行监管,威宁公司的利润全部统一上交到财政部门。
2.专门机构负责,产权集中管理
各地改革探索的共同特点是,都成立了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安康市成立了国产局,南海区成立了财政局资产管理科和公建物业公司,安达成立了财政局国资办和安达公司,南宁成立了威宁公司,这些地方的做法都是机构、编制、职能、人员四到位,资产管理公司都具有公司法人的资格。
安达市、安康市、南海区以及南宁市,都是由资产管理机构集中统一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所有权进行产权变更,收归指定部门或公司统一配置、统一调配、统一处置。任何行政事业单位不再拥有原有资产的产权,如要使用房产或其他资产,必须向资产管理机构申请,经资产管理机构审批并办理手续后方可使用。
3.配置有据可依,处置公开规范
对配置和处置环节进行规范化操作是各地改革的另一个共同特点。安康市在资产配置环节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编制制度和资产购置预算制度。市国产部门每年根据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核定其资产占用质量和数量的编制定额,按编制核定其当前资产购置及更新改造的预算方案,经同级政府和人大批准后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安达市则明确规定了资产处置程序:由资本运营公司对拟出售的资产拟定出售方案并报国资办;财政局国资办对拟出售资产的使用方向、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进行确认;然后由资本运营公司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拟出售的资产予以评估;评估后,财政局国资办对拟出售资产的工作方案报请市政府批准;市政府批准后,由资本运营公司委托有资质的拍卖行依法公开拍卖;公开拍卖成交后,由售购双方签订合同,无争议后分别到土地、房产等有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安康市在资产处置中也采取了严格程序、规范运作、中介评估、公开拍卖的形式。南海区在资产处置环节实行了“阳光化”管理,也是采取了公开拍卖的形式。
4.建立调剂制度,均等配置资源
在改革之前,普遍存在部门之间占有资产不均的现象。有的单位占用办公用房过多以致资产闲置或对外出租,而有的单位办公条件很差,办公用房人均面积达不到标准,办公设备陈旧满足不了办公的需要。因资产占用量的差异,各单位自主创收的能力也不同,因而导致部门之间有“冷”和“热”的区分,公务员的收入之间也存在明显差异。改革后,通过产权集中管理和调剂,大大消除了部门差别,财政资源配置趋向均等化。
国资委资产管理范文2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确认的规定〉的通知》(国资办发〔1993〕12号,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确认,现批准青岛市资产评估中心等24家资产评估机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24家资产评估机构名单如下:
青岛市资产评估中心
大连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大连会计师事务所
山东审计师事务所
山东会计师事务所
苏州资产评估公司
德阳市资产评估公司
成都资产评估事务所
西安正衡资产评估公司
陕西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宁波市资产评估中心
天津市中环财务咨询服务公司
羊城会计师事务所
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
河南审计事务所
甘肃第三会计师事务所
厦门大学资产评估事务所
福建省资产评估中心
厦门资产评估事务所
贵阳会计师事务所
长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审计事务所
国资委资产管理范文3
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州办[*]14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建办文[*]21号文件的要求,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增值和发挥应有效益,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现就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二、范围和原则
基本原则为:统一监管、分类实施、规范处置、收益统筹。
(一)统一监管:对纳入首批集中统一管理的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由县财政局统一监管,并由县人民政府授权委托*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经营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挂牌竟价租赁;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兴办的各类经济实体,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结合部门和单位实际情况,由县财政局统一监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采取脱钩转型,面向社会租赁,承包经营等方式,报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交县国资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建立有效营运机制、统一经营管理。非经营性资产由现资产占有单位与资产管理部门,签订使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职责。
(二)分类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分类实施、分步进行。
1、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股权)、出租、出借、兴办的经济实体以及其它国有经营性资产、闲置资产、需处理的资产等)列入这次清理移交、集中统一管理的范围。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类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将非经营性资产列入移交范围。医院和社会福利性质的机构,县政府直属驻外机构暂不列入。
2、对未列入首批统一管理的单位,其国有资产管理仍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待首批单位移交资产启动运行后,根据进展和运行情况,对这类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提出改革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乡镇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方案另行制订。
(三)规范处置: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包括各类国有资产的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捐赠、报损、报废等,由资产占有单位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交财政部门集中统一调剂处置,对能够通过调剂、置换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对需要处置的,由具有资质的中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市场竟价等方式公开处置,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四)收益统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经营管理,所获收入,属财政非税收入,按照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分配使用管理办法,由县财政局牵头拟定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后执行。
三、实施步骤和要求
(一)宣传政策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有关政策,宣传这项改革的意义和要求,争取各单位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资产清查移交
1、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和已到租赁期的资产直接移交给国资公司。
2、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原已签订出租、出借合同,协议的,将合同原件和有关资料等移交到县国资公司,进行移交登记、签字。由县国资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统一的合同,协议文本,明确界定国资公司,资产占有单位和承租方的责任和义务,重新规范办理合同、协议手续。
3、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举办的经济实体,这次清产核资和审计后,由财政部门提出具体管理办法,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统一监管的原则执行。
4、在清产核资和合同、协议移交期间,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不得使用国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不得擅自举债进行基本建设项目;不得擅自变更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经营性国有资产合同、协议或改变国有资产用途;不得擅自转让、出售经营性国有资产;不得将主管部门的国有资产划拨到下属单位;不得借机私分国有资产;不得拒报、拒交合同、协议原件和有关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干扰、阻碍这次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5、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在今年上半年清查资产前,未经审批将其占有使用的国有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铺面等国有资产划拔给下属单位或其它单位使用的,应在本次清理移交工作中全部收回。对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权属不清的,应经县财政等部门进行产权界定;对今年上半年资产清理后,将经管性资产转为非经营性资产的原则上视同经营性资产,特殊情况需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建办文[*]21号文出台后,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擅自签订或延期的合同无效,由相关单位自行收回后交国资公司,并自行处理好遗留问题。
6、对需处置的国有资产,由单位提出申请,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程序办理完毕后,交县国资公司按规范处置原则运作。
(三)资产营运管理
1、国资公司接收的国有资产要建立档案和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做到帐、卡、物相符,跟踪统一管理。
2、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需处置的资产,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利用电视、网站、报刊和电子交易显视屏向社会公告,公告相关信息,提供公平的竞争平台。
3、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需处置的国有资产,经营所获收入,直接进入财政非税收入结算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
(四)工作进度安排
资产移交单位必须密切配合,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年12月中旬组织移交工作,2007年1月1日起,按新的管理模式运行。
(五)严肃纪律,明确职责
1、严肃纪律。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任务艰巨,凡有清理移交任务的单位要加强领导,组建清理移交工作专班,确保政令畅通,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干扰和阻碍改革、违法违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资委资产管理范文4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措施
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是本单位的公共财产,是其履行社会职责的重要基础,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有助于发展社会事业,提高其服务能力。但是我国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都忽视了资产管理和监管,导致资产流失严重。因此,需要制定有效措施,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建设。
一、管理方式集中化
行政事业单位采取集中方式进行资产管理,权力主要集中在财政部门。实施管理方式集中化,需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预算集中化管理。财政部门具有资产预算集中管理权,资产预算需要经过财政部门的审批,通过后才能加以实施,否则无法对部门的资产进行购置,应该从资产入口掌握控制权。
第二,产权独家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产权统一归财政部门独家管理,各单位只拥有资产占有权和使用权。各单位需要进行产权登记,明确产权使用者和所有者,财政部门有权对资金的来源和使用进行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该合理使用资产,禁止擅自处理资产,也不能随意更改资产使用性质。
第三,收益专户管理。对单位购置的资产或政府拨付的资产所产生的收益进行专户管理,采取收支两条线的方式,不能出现坐收、坐支等现象。
二、管理机构专业化
行政部门一般都重视资金管理,忽视了资产管理,即重视财政拨款,忽视了拨款使用;重视资产购置,忽视了资产使用。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行政部门缺乏对资产管理的重视,没有构建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而是由其他部门负责管理资产。因此,行政部门需要改变对资产管理的态度,设置专业化的资产管理机构。
第一,单位资产管理机构。对于部门设施相对较为齐全的行政事业单位可以设置专业化资产管理室,而配置不齐全行政事业单位则可以在总务科中设置专业化资产管理小组。配置的工作人员至少需要本科学历,并熟知一些基础的会计知识、统计知识以及财务管理知识,同时应该熟悉固定资产的相关知识。较大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对资产进行分类管理,较小的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对资产进行综合管理。资产管理主要分为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两种类型。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将使用管理和实物管理结合起来,将财务管理和价值管理联系起来。构建完善的统计报表和台账,建立信息传递管理,定期将单位外部的信息传递到财政部门以及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能:负责资产效率管理、实物管理以及使用管理,将管理信息及时上报,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决策制定的依据。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性,合理配置资产,有效利用资产。
第二,主管部门资产管理机构。行政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也需要设置资产管理机构,其需要负责本部门的资产管理以及系统内部各部门的资产管理。主管部门资产管理机构的职能是:承担财政部门委托的资产管理的责任,合理行使职权;对单位预算进行科学控制,提高资产的实效性,保证预算准确、可靠;了解和掌握相关的资产信息,充分开发资产潜力;对单位资产使用行为进行监督,提高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对资产管理制度的构建工作进行指导,保证其落实到位。
第三,财政部门资产管理机构。财政部门需要设置专业化资产管理室,对国有资产实施统一管理,其职能是合理配置资产,促使各部门对资产实施有效的管理。通过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的利用率。选择合适的配置方式,对资产预算进行控制,综合分析资产使用信息,将非经营性资产转化为经营性资产,监督资产使用和收益等情况。
三、建立国有资产监督体系
各地方应该根据本地实际发展状况,建立一个适合本地发展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结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制定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在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有法可依。打造一支专业素质高的监督小组,其主要是对国有资产管理流程进行监督,提高国有资产使用的规范性和科学性,避免出现资产流失和浪费等现象。如果出现非法使用国有资产的情况,应该及时制止,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并上报给上级政府部门,保证其及时制定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将国有资产的损失降到最低。对于非法、过度使用国有资产的单位或个人,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组织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制定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对国有资产实施严格的监控,防止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政府部门应该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制定配置标准,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实用性、经济性和耐用性为原则,详细记录资产使用情况,便于以后监督部门进行查询。同时,定期在网上公示行政事业单位购置的资产,以便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严禁购置高消费设备或超标准设备,有效利用国有资产。另外,需要建立多部门协调审批办法,对国有资产使用流程进行监管,提高使用流程的透明性和规范性。
四、总结
综上所述,国有资产管理是非常敏感的一个话题,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建设,实施预算集中化管理、产权独家管理、收益专户管理,管理机构专业化,并建立国有资产监督体系,从而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合法化、规范化以及科学化。
参考文献:
[1]辛连伟.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思考[J].财经界,2014,06(18):53-54
国资委资产管理范文5
国资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分层管理的改革思路十分清晰,实践中,很多省市国资委先行一步,成立了专门的国有资产运营平台,对当地重要的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经营和管理,通过控股、参股企业,将优质国有资产投资融资,甚至引入投资者发行股票,影响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效果越来越明显,同时对不良国有资产重组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国有资产分层经营管理,在实际工作中越来越具有普遍的推广意义。
今年4月初,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时间表出炉,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可谓“甩掉两头、留下中间(中坚)”,即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为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目前,国务院对事业单位的改革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事业单位在局部自主改革,是推动事业单位战略转型必然之势。战略转型是一项系统工程,包含体制机制转型。有些事业单位有下属经营实体,经营工作是事业单位工作的一部分,那么经营工作转型是事业单位转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不仅要求经营单位又好又快的发展,同样也要求经营单位在管理思路、管理方式上重新规划科学发展。在这个关键时刻能否实行上述类似管理体制,探索经营性国有资产分层管理,解决制约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发展瓶颈问题,即“事企不分,责权不明”,将事业与企业分开管理,分别按照不同模式和机制运作。也就是说,实现事业管理职能转变使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运营职能相对分离,建立相对独立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组织体系,将以行政方式管理经营单位的旧模式,逐步转变为以产权和资本运营方式管理的新模式,在确保国有资产安全的前提下,将经营性国有资产运营纳入到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如何建立科学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分层管理体系?总的来说,就是通过国有资产剥离、分开管理、健全机构、明确责权等方面的改革,形成三层体系:
一是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获得授权作为国有资产的出资人,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有资产治理方面的法律,制定宏观管理政策,对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对经营单位重大关键事项统筹决策,对所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考核,完善经营单位负责人监督考核,制定合理高效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将管人、管事和管理资产有机结合在一起。
二是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受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委托具体负责国有资产的经营和管理,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投资、运营和责任主体。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授权范围内,主要从事资产经营活动并对国有资产行使投资收益等出资人权利,负责国有资产的具体运营管理、对外投资等,其经营目标是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率和质量,使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
三是经营性国有资产企业。与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之间存在产权关系,接受其对自己行使股东权利。本身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对于战略转型的事业单位,对经营管理认识和经验相对欠缺,落实到具体操作中,可否考虑通过两个阶段分步完成:第一阶段,重组成立高效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改变现有的管理体制中制约发展的不利因素,改变经营单位“婆婆”多,有利益谁都管,没有利益谁都不管,推诿扯皮的现象,管人、管事、管资相统一,确保权责一致、运转顺畅,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经营单位只有一个“婆婆”。第二阶段,对经营单位的管理模式由行政方式转变为产权和资本运营方式,在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下派生出资产经营公司。事业单位就能通过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控股公司享有出资人权利和行使所有者职能。事业单位与控股公司之间的关系是股东与投资企业之间的关系。控股公司统一持有事业单位对经营单位(企业)投资的股权,运营管理经营性国有资产,承担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通过控股公司,事业单位和经营单位实行相对分离,对经营单位资产管理独立于事业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独立建账、分账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与控股公司代事业单位实施对经营单位的全面管理,如对董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实施监督,派出董事、监事参与管理,如收益收缴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评等。
国资委资产管理范文6
资产产权清晰是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高效、高质管理的前提。多年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的管理,就是对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的监管。包括对各项权能的确认以及权利界定,产权从确立、变更到消灭的全过程管理,产权纠纷的调处及责任承担等各项内容。辽宁省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工作成绩显著,但是从个别市县来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工作的水平可谓参差不齐,尚存在很多有待进一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因产权不清和管理薄弱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逐步显现。
一是产权划分不清,产权纠纷频发。由于历史或现实的原因,各级政府个别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土地、房屋原始资料凭证丢失或不齐全,或没有及时办理所有权登记或不办所有权登记,这就使得财政部门的产权登记工作中,缺乏依据和基础,各单位部门间矛盾也逐步显现。
二是产权意识淡薄,缺乏管理观念。个别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产权管理缺乏足够重视,普遍存在着重申请购置,轻资产管理的现象,政府配备的资产,不设立固定资产卡片,甚至取得固定资产不入账,更没有办理产权登记的意识。
三是管理体制不顺,法律法规不健全。由于财政部“两令”对产权管理的规定原则性太强,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指导意见,一旦涉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具体问题就会变得无法可依。地方政府又没有一个完整的关于产权管理的详细法规,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与土地、房产等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政策的衔接与协调问题。
四是资产产权分散,难以形成合力。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分散,各自为战,由于各行政事业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数量不一,苦乐不均,大量占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擅自出租出借,没有或者资产不足的行政事业单位,则由财政出资租借办公场所。
五是配套措施滞后,监管系统不善。目前,辽宁省各级财政,特别是县区级财政,在产权方面的相关配套制度滞后,全方位动态监管系统的不完善、绩效评价制度的缺失,造成资产使用效率低下,资产流失现象严重。
二、建议与措施
1.要依法明确财政部门是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管理主体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形成大部分来自财政预算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置于财政预算管理框架下,虽然绝大多数预算单位认可财政部门的受托所有权人的地位,各级地方政府严格遵守财政部“两令”规定,基本上理顺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即由财政部门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综合监管职责,但仍然有个别单位和部门认识不清,责任不明,必须依法明确财政部门是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管理主体地位。
2.确立、规范和科学界定产权管理对象
从目前辽宁省各级财政产权管理的实践来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主要是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产权管理。低质易耗办公用品,产权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少。车辆由占有、使用单位进行管理,处置需要报财政部门审批,单位需要购置新车,则按照预算采购制度重新配置业已成规,因此,车辆从购置到处置的全过程凭证齐全、产权比较清楚。土地和房屋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规模较大,而且也很少与其他经济主体发生关系。加之各种历史因素的影响,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产权归属及其管理问题就成为产权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资产的产权登记、变更、消灭及其管理也是目前各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