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条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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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条例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条例范文1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管理;信息化管理;制度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生产结构也在逐渐发生变化,土地作为生产资料在遵循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情况下也随之发生自由承包或流转以解放生产力优化资源配置。因此,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档案管理务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办法》为基础和指导,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寻找一种合法、合情的档案管理办法。

一、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档案管理亟须规范化

土地是我国农村重要的生产资料,随着经济结构的变化,农村土地流转现象越来越多,城乡建设频繁征占用农户承包地,农户土地承包状况时常发生变动,这就使得相关合同和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关系到切实维护农民的正当权益,另一方面有助于促进党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落实与贯彻,事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维护保障。

调查显示,由于种种原因,当前许多地方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的管理不够规范化,保护措施疲软,诸如:有的地方不能对相关合同和档案材料及时立宗归档,可能导致信息遗失;还有工作人员变动时对档案资料交接不到位,也容易造成信息遗漏和档案损失;再者就是传统的书面办公中存在的材料填写不规范、笔迹潦草等等。诸如此类显现出当前许多地方的土地流转合同管理没有跟上社会经济的发展步伐,不符合《档案法》的规定,更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的精神相悖,甚至带来实际的消极影响,给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工作带来重大影响。

二、如何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管理工作

各级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规范管理的紧迫性,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探索契合当地实情的管理方式,加强责任意识和忧患防范意识,以期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为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流转和经营中的纠纷、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流转权益奠定基础。

1.普及档案管理法制知识,提升管理能力

档案管理必须全面依循国家的档案管理法制,要注意宣传法制知识。首先,要进行分级培训。对档案管理法制知识的了解要从基本知识到重点知识和案例进行全面化的分级培训,加深大家对《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管理条例》以及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促进各单位依法开展档案工作。其次,要保证档案员能够持证上岗。也就是说要在学习法制内容后进行全面的考核,考核合格后领取《法制培训合格证》,然后才能参加档案管理工作,这样一来就可以将法律学习培训纳入全员岗位培训内容,在综合培训中加强法律知识的培训,以增强全员的法律意识。

2.明确管理责任,严格依法归档

各级单位对土地流转合同档案管理有不同的针对对象和责任,明确管理权限和责任是规范管理的基础,只有这样才能落实依法归档,才能保证档案材料不至混乱、遗失及其责任的相互推诿。比如,签订五年或五年以上土地流转合同的,必须一式五份,县、乡、村、当事人各存一份,还有一份由乡镇管理机构集中向当地综合档案馆移交备份实行一体化管理。另外,土地流转过程中生成的其他档案资料可以由形成单位依法保管,不得遗失。

一般来说,目前土地流转相关归档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农村承包土地调整方案批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土地承包情况汇总清册、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明文件、现场勘界确认材料、公告材料、登记核准文件、登记台账、权属变更登记材料、登记发证原始材料、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备份等交由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归档保存;土地承包工作小组名单、承包土地调整方案、土地承包方案、土地流转委托书等档案材料,由村民委员会归档保存……唯有如此才能对号入座,责任由归,防止管理上越俎代庖造成混乱,杜绝责任追究中李代桃僵等不规范的事情发生。

3.严审档案质量,规范收集整理

传统的档案大多是手写体,其中不乏字迹潦草给工作带来困难者。所以在档案规范管理中,土地流转相关合同务必经过严审确保材料真实有效,要求数据准确、字迹工整、图谱易读,落款、日期及公章签字等清晰明确,具有可标识性和合法性;纸质合同档案要使用不易褪色或消失的中性笔用工整的楷体填写,纸张及装订要严格按照档案保护的要求,不易损坏和失散。

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才能确保合同档案的准确不失。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及时将合同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完成归档。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处理抑或拒纳归档。为了便于检索和查询,合同整理归档后,应编制目录以备查询。

4.注意安全保管,完善信息管理

合同和档案的原始材料一般都是纸质媒介,如果遇到潮湿、水浸、燃烧等就会完全损坏,所以档案管理要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具体做法如下:(1)土地流转档案管理设置专橱,分专人负责,防止人为损坏、遗失;(2)做好各种防范措施,切实做好防虫、防火、防水、防化学药品、防污染等工作,防止非人为的破坏和损失;(3)不具有保管权限的档案盒材料应及时交由相关法定部门进行保管,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单位,应及时完善条件或暂交由上级部门协助保管。比如,县、乡(镇)两级档案须依法在保管一定期限后及时、完整地向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以上是笔者对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档案规范化管理必要性的认识及策略要点。笔者认为档案管理除了科学、合法的管理制度以外,我们还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尤其要加大对乡(镇)和村级档案工作的指导督查力度,防止土地承包档案损毁和丢失。对档案管理不善和违规反纪行为要依法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南京市档案局.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档案管理[J].兰台世界,2010(09).

[2]房山区经管站.“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座谈会”典型材料之一:房山区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加强承包合同规范化管理[N].中国农业信息网,2012-02-01.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条例范文2

关键词: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农村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7-0058-2

1 主要做法

1.1 提高思想认识,把仲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通过几年的实践,特别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后,我们认识到仲裁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重要途径。一是仲裁解决土地承包纠纷最便捷。二是仲裁解决土地承包纠纷更有利解决“三农”问题。三是仲裁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更能维护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基于这三种理解与认识,舒兰市逐渐把土地承包仲裁摆上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当做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1.2 调整和完善仲裁机构,为做好仲裁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1996年,舒兰市编委下发了37号文件《关于成立舒兰市、乡两级农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的通知》。由于仲裁机构建立比较早,人员流动变化大,仲裁工作开展的不好。自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和国家粮食直补政策实施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矛盾更加突出。2004年7月,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由舒兰市编委发文,重新建立了由市农业局副局长兼农经总站站长任主任,两名农经总站副站长任副主任,四名业务骨干任成员的新一届仲裁委员会。2010年初,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十三条的规定,市政府又重新调整了舒兰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由副市长任主任;农业局局长任副主任,监察局、市法治办、市妇联、市财政局、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国土局、林业局、水利局、市农经总站等部门的领导任成员。配备公道正派、业务精良人员为仲裁员,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各乡(镇)街也相继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调解和仲裁工作。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办案需要临时聘任有仲裁资格的人员任职。

1.3 严格仲裁程序,规范运作,依法开展仲裁

1.3.1 案件受理 当事人要以书面形式向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受理,并在5日内送达受理申诉通知书;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全市仲裁案件的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指定一名副主任,专门负责接待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来信来访答询和仲裁案件审查、把关。具体做到六个不受理。一是没有明确的被诉方不受理;二是已向人民法院的不受理;三是行政机关已做出行政裁决的不受理;四是超过申诉时效的不受理;五是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的不受理。

1.3.2 开庭审理 案件受理后,由仲裁委员会,指定一名首席仲裁员和2名仲裁员,一名书记员,组成仲裁庭,负责审理全市仲裁案件。仲裁员实行回避或当事人申请回避制度。对事实清楚的简易案件,指派一名独任仲裁员进行审理。开庭审理时,首先由申请人陈述,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答辩;二是由当事人举证、质证;三是庭审辩论;四是当庭调解等。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调解仲裁法》,规范操作。

1.3.3 裁决和执行 纠纷案件的调处一般采取开庭方式进行。当事人要求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证据材料做出裁决。处理纠纷要遵循先调解后仲裁的原则,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及时下达调解书;达不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及时作出裁决。裁决书的送达由仲裁员亲自送达当事人或用特快专递邮寄送达,并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当事人不接受送达的,由送达人和证明人签字,不影响送达。裁决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形不成明确意见时,由首席仲裁员决定。疑难问题的裁决,提交仲裁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当事人对仲裁庭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逾期不的即发生法律效力。

1.3.4 加强了档案管理 仲裁终结后,及时将仲裁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材料,按类别或时间顺序排列,编写目录、页码、装成册,立卷归档,安排专人,妥善保管,以便案卷的调阅。

1.4 严格把好“三关”,依法公平、公正搞好仲裁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是新事物、新工作。为了使仲裁裁决真实有效,真正起到维护集体和农民利益的目的,我市在仲裁实践中,突出把好三道关口。一是立案关。二是证据关。三是定性关。

1.5 建立四项制度

1.5.1 仲裁员选聘制度 仲裁员选聘主要在从事农经执法工作多年的业务骨干中选聘,而且一律经所在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市政府研究同意后,由编委发文聘任。为了保证仲裁员能够不断地适应工作需要,坚持组织仲裁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等,使仲裁员能够不断了解掌握法律和政策的更新,更好地在仲裁工作中自如运用。

1.5.2 仲裁规范操作制度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调解仲裁法》,研究制定了《舒兰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规则》,规定了仲裁流程。所有仲裁案件必须按程序进行审理,规范操作。

1.5.3 仲裁员培训制度 加强仲裁员的培训,是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和仲裁的基础。为了增强仲裁员自身素质和提高办案质量,每年对仲裁员和合同管理员进行一次培训。重点培训内容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调解仲裁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在集中学习培训的同时,通过实际案例进行现场观模的方法培训。另外积极参加吉林省、吉林市举办的仲裁员培训班,取得仲裁员证书,一律凭证上岗。通过多种形式培训和业务指导,使仲裁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如指掌,对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程序和工作方法轻车熟路,为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奠定了基础。

1.5.4 案件评查及回访制度 仲裁委员会每季度组织一次案件评查会议,邀请法院、司法等部门参加,对仲裁案件进行讨论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总结学习审理案件的方法。同时对到期后无法执行或被法院再审后的案件,都要进行内部通报,便于吸取工作教训。

几年来,全市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632件(次),解答和庭前调解211件,转回乡镇调解处理489件,立案仲裁932件,结案932件(其中:调解503件,裁决429件),结案率为100%,有效地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 体会

2.1 领导重视是仲裁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

省、市农委各级领导非常重视仲裁工作,经常深入基层考察指导工作的开展情况。市政府在仲裁工作开展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无论在人员、场地还是经费方面都给予了非常大的支持,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亲自召开会议,并协调各镇政府,建立了镇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网络,为做好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前期工作,及时调解每一起土地承包纠纷,配合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2.2 法律、法规是仲裁工作的主要依据

随着各级单位和部门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法律的普及程度越来越广,农民对法律的认识越来越深,越来越懂得如何用法,如何依法维权,对我们依法办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应该严格遵循与土地承包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依照司法解释办事,做到有法必依,一定要依法慎重办好每一件案子,以保证顺利开展仲裁工作。

2.3 加强团队建设是有效开展仲裁工作的重要保证

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工作团队的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道德素养,坚持“公正廉洁高效”的办公精神。对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不仅要培训业务能力,也要引导工作人员树立廉洁奉公的工作态度。鼓励工作人员多深入基层,接触最前沿的工作,同时,组织工作人员经常进行工作交流、沟通,以相互督促、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2.4 财政全额拨款是仲裁工作的保障

仲裁场所、仲裁设备、调查取证、档案管理、日常开支都全部由市财政全额拨付,切实保证了仲裁工作的正常开展。

参考文献

[1] 吉林标准化推进农村土地承包仲裁[J].农村财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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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张彬.积极开展土地纠纷仲裁 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J].农村经营管理,2007,(04).

[3] 赵志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几个问题的探讨[A].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高层论坛专辑[C],2006.

[4] 张志鹏.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研究[D].河北农业大学,2003.

[5] 高帆.土地承包农户纠纷的制度原因及其化解路径[J].社会科学辑刊,2006,(02).

[6] 姜再飞.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举措[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01).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条例范文3

实践证明,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利的基础上,实行村级会计委托制,把村级财务委托乡镇(街道)统一核算和监督,是新形势下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有效方式,对于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与监督、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和村级债务增加、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那么,如何提高农村经济管理水平的主要措施和经验呢?

一、加强财经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农经人员素质

我街办针对新形势下农村经营管理的特点,转变思维方式、管理方法和工作作风,结合目前街办村两级财经队伍现状,把对街道村两级财经人员的业务培训作为农经管理工作的重点,贯穿于整个农经管理工作的全过程。2007年在市经管局的精心安排下,我街办78个村及财经统计站6名干部全部进行了系统培训,内容包括新农村建设、阳光村务‘星期一集中办公制度”、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村级“一事一议”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与仲裁、农村会计学基础及会计电算化操作规程等。通过培训,参训人员不仅提高了专业知识水平,也都学会了熟练操作微机。

财经统计站工作人员能够熟练运用电算化软件处理财务,村会计能够通过远程教育设施开展农业病虫害咨询、大棚菜价格查询等,为广大村民、蒜薹贮存户及时了解市场行情提供了方便,为农业信息化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通过培训,提高了街办村两级经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了农经人员综合素质,培养了一支工作责任心强、勇于开拓进取的农经干部队伍,适应了新形势下农经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农经执法水平

为提高农经执法水平,应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山东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在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上下工夫,建立起四项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农经岗位责任制度。要制定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岗位和执法责任制,明确岗位执法责任。

二是建立日常工作规章制度。制定一整套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财务管理的执法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国家各项政策的落实。

三是建立准确及时的信息反馈制度。根据涉及农经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到事发第一线进行调查研究,快速预测和发现问题苗头,及早向党工委、街道办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四是实施“阳光星期一”集中办公制度和村级事务契约化,提高政务透明度。

我街办实行“阳光村务星期一”集中办公制度,每逢星期一,各村村两委成员、两个议事会成员都按时在村委办公室集中办公议事,把各村应该公开的事项如村务收支、土地承包、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等纳人议事日程,扩大了村级民主,深化了村务公开,提高了村干部的办事效率,能够及时化解有关农经不安定因素的各类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级制订并规范实施了村级所有重要事务必须实行民主决策的契约化制度:即所有招标项目和村级承包合同、土地调整和经营活动必须签订正式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报街道财经统计站备案存档。通过村级事务契约化,我街办把大量可能诱发于群矛盾和纠纷的村级事务,用契约化形式约定下来,增慢了于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三、加快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继续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建设,逐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把引进发展龙头企业作为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提升标准化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依托区位交通、农业基础等优势,吸引了瑞士先正达、荷兰安莎、以色列泽文、北京欧阁等2O多家国内外知名农业公司纷纷落户。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设立风险资金、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等,与农户建立紧密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

扶持龙头企业发展,以蔬菜、种子、食用菌等农业一条龙型经济为重点,摸清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发展现状,积极谋划项目,加大扶持力度。抓好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户联接龙头企业、市场的纽带,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载体,也是加快龙型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组织形式,今年要重点抓好我省确定的2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挥典型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