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的认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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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的认知

电子商务的认知范文1

关键词:创业教育;认知实践;课程分析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9-0121-02

一、创业与创业教育

创业就是创业主体通过对可以调配的资源进行优化整合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创业主体的企业家才能发挥着重要作用,其结果是创造出了更大经济或社会价值。根据杰夫里?提蒙斯(Jeffry A.Timmons)所著的创业教育领域的经典教科书《创业创造》(New Venture Creation)的定义:创业是一种思考、推理结合市场机会的行为方式,它被运气带来的机会所驱动,需要在方法上全盘考虑并拥有和谐的领导能力。与创业主体成功之后的丰厚回报相对应,创业主体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财务、精神和社会方面的风险。

在对创业活动进行判定时,经常与自我就业或者灵活就业相互混淆,在这个问题的判断中,可以通过活动本身是否具备提供就业岗位的能力作为判断标准,简单的说,如果一个主体的经营活动除了满足自我雇佣之外,还可以为别人创造就业岗位,就可以认定为创业,反之,只是实现自我雇佣,则认为是自我就业。

创业教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称为教育的“第三本护照”,被赋予了与学术教育、职业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创业教育是培养创业意识、思维和技能等综合创业素质的一种教育方式。在这个概念中,学术界存在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创业教育就是要培养企业家,通过这种教育方式为社会培养一批可以创办企业、经营管理的人才;另一种观点认为创业教育注重创业精神的培养,通过这种教育方式,可以让受教育者具备自主自信、勤奋果敢、诚信坚毅的品格和勇于创新、善于把握机会的创业精神。美国一项调查显示,美国表现最优秀的上市公司与高新技术企业老板有86%接受过创业教育。

本文认为以上两种观点具有一定的统一性,在不同层次的创业活动中,体现出不同的特点。前者注重创业实践,后者注重创业精神,在实际经济社会中,实践和精神往往是相互影响的,即创业实践可以促成创业精神和品格的形成,创业精神又在理论上指导创业活动的实践,是相互统一、相互促进的两方面,是有机整体。

因此,结合我国教育体制的特点和高职院校的生源结构,在对高职大学生进行创业认知教育中,要注重两者的结合,即通过一定的创业方式,让学生们感受创业实践活动,再通过创业实践活动,帮助同学们培养优良的创业品质和精神。最终的教育目的是通过创业的综合性活动,完成专业与创业的结合、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行为与思维的结合,从而培养一批对市场敏感、了解市场运行规则、具备机会把握能力的综合型创新管理人才。在我院的创业教育实践中,电子商务作为一个重要的平台和实践媒介,帮助一批又一批的同学通过实践掌握理论,并在这个过程中锻炼了品质,形成了优良的创业精神。

二、创业认知课程的基本目标

每一门课程的设定都需要一个教学目标,教学目标的制定可以指导教学实践,使得课程教学的逻辑性、计划性更强,从而帮助学生们通过课程的学习收获更多。在课程目标设置的过程中,要注重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目标定位要清晰,能够体现区域经济发展和学院的教育特色;其次,目标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即对学生的教学要求可以实践,没有可操作性的目标只能纸上谈兵;再次,要注重理论目标和实践目标的结合,可以根据课程设计的具体情况,制定理论和实践的分目标,从而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背靠义乌国际商贸名城,近些年电子商务迅猛发展,学院的创业教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创业氛围浓厚。据此,可以将本门课程的目标定位与电子商务创业相结合,通过课程的学习让同学们了解电子商务创业的一般知识,能够进行电子商务平台创业的一般操作,对电子商务创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具有一定的分析能力,能够为电子商务店铺的网络营销和综合发展提供一定的建议。

三、电子商务创业认知教育的特点概括

(一)创业认知教育是因材施教理念的体现

因材施教是一种经典的教育理念,也是教学实践中重要的教学方法,其含义是在教学中依据学生的不同认知水平、学习能力以及素质特点,针对不同的学生,选择适合的教学方法,以便发挥学生的长处,激发学习兴趣和激情,培养学生的自信心,从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社会培养不同类型的人才。

创业认知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将具有创业思维和头脑的学生甄别出来,为他们的发展提供思路和学习规划。关于创业思维的形成,本文通过教学实践中的观察和思考,分析认为其形成阶段是在高等教育之前的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中形成的。例如相对于北方人来说,南方人更具有经商头脑,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南方的生意人中,绝大部分是没有接收过高等教育或者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创业教育的,但是这不妨碍他们称为经商高手。高等教育阶段的创业认知教学就是将已经具备创业思维和潜力的同学找出来,然后引导他们走创业之路。

电子商务的认知范文2

摘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而以经营网店为主流的网络创业因其成本低、风险小,成为大学生尤其是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创业的首要选择。本文以绍兴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专业为例,就如何实施“22211”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工学结合,培养以网络创业为典型特征的高职电子商务人才实践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 :网络创业;电子商务; “22211”;人才培养模式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处于经济新常态的中国来说,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一是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总数高达近750万人,而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充分发挥大学生创业所带动的就业倍增效应,是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重要突破口;二是培育和促进新的消费需求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是稳定和拉动经济发展的突破口。

2013年,浙江省了《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在该规划中明确提出鼓励企业开展网络零售,支持生产企业到淘宝网及国内其他第三方零售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而同时,以经营网店为主流的网络创业因其成本低、风险小,成为大学生尤其是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创业的首要选择。因此,如何培养网络创业人才是电子商务专业关心和关注的问题。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专业针对学生网络创业的实际需求,实施了以网络创业为典型特征的人才培养计划,把创业教育贯穿在高职人才培养全过程,探索出了一条以创业为典型特征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新路径。

一、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一)明确职业发展方向

通过对电子商务行业、企业的深度调查以及毕业生的跟踪调研,结合网络创业的实际需求明确了学生培养的三个职业方向,从而确定我院的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如表1所示。

(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专业通过实施“22211”人才培养模式,重点构建以“电子商务网站(网店)运营”、“电子商务网站(网店)设计”、“电子商务网络(网店)销售”工作岗位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形成一支由学院专任教师、企业员工等组成的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在专业课程中融入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提高学生的创业素质,以达到“创业带动就业,就业促进创业”的目的。具体改革的内容如下:

1. 通过公共素养课、专业支撑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等四大模块课程拓展学生的知识面,使学生具备一般创业素养知识的同时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为学生的就业创业做好铺垫。

2. 积极搭建平台为学生提供在校创业能力的训练,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学生实现独立创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22211”人才培养模式解读

(一)两个角色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既是学生又是员工。学生通过学习获得与网络创业相关的操作能力、营销能力、经营能力;同时又以员工的身份经营网店或电子商务网站。学生学习的过程就是工作的过程,学生以工作体现学习,以学习体现工作。

(二)两个网站

学生通过学习电子商务运营实务、电子商务网页设计与制作、数据库应用与实训、电子商务网站建设与管理等课程,逐步建设并运营一个网店(如淘宝网的C店、微信的微店、阿里巴巴的速卖通店铺)和一个电子商务网站。同时,学校将网店和网站运营和建设效果作为课程考核的重要依据。

学生通过对网店的运营和电子商务网站的建设,不仅能够增加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还能了解网络创业的基本流程。

(三)两个证书

教师将助理电子商务师(三级)、电子商务运营专才认证等职业资格证书融入电子商务理论与实务、阿里巴巴实训等课程的教学内容中。学生毕业时同时拥有一个毕业证书和至少一个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的推进能够使学生提升职业能力,为创业奠定基础。

(四)一个企业

学生通过电子商务岗位认知实训,实地体验一家电子商务企业或一家网店的组织架构、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岗位要求、规章制度以及企业(网店)运营情况,拓宽学生的视野,为实现成功创业提供参考。

(五)一项专业创业实践活动

学生在校期间需参加一项专业创业实践活动,专业实践活动可以是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也可以是参与技能竞赛。专业实践活动突出学生创业体验,做到知行合一,提升学生创业能力。

三、“22211”人才培养模式实施

(一)构建基于工作岗位的课程体系

着眼培养学生网络创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按照各岗位工作内容、岗位要求以及各岗位发展需求,构建专业课程体系,如图2所示。

(二)建设专兼结合教学团队

电子商务专业加强现有师资队伍的建设,从2011年开始鼓励教师下企业挂职锻炼,提高教师“双师素质”。目前部分教师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如淘宝网、阿里巴巴开设店铺,从事电子商务的经营活动。教师“双师素质”的提升能够帮助学生解决在网络创业过程中的实际困难。

同时,电子商务专业聘请电子商务成功创业者、企业CEO走进课堂参与电子商务创业教育、技能指导,提升学生网络创业的能力。

(三)打造专业创业实践平台

1. 建立校内创业实训基地

学校与绍兴市工商局联手启动了绍兴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项目,创建了校内创业实训基地。学校提供一定的场地与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业教师对学生创业进行指导和监督。企业为学生的创业提品、物流等方面的支持。学生在校企合作搭建的创业平台之上,建立创业团队,采用公司化的运行模式为中小型企业开展产品拍摄优化、店铺设计装修、网店运营、网络客户服务等全程电子商务服务,独立运营,并对运作结果负责。

校内创业实训基地采用真实电子商务企业运营模式,学生在实现创业的同时能够深入了解企业电子商务运作模式及相关工作岗位流程和职责,增强了经营管理能力,提高了就业竞争力和创业能力。

2. 开展电子商务技能竞赛

电子商务技能大赛是课程实践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技能竞赛实现“以赛促学”,帮助学生开阔眼界,创新思路,提升创业技能,增进创业成功的信心。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参加的大赛主要包括浙江省“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全国职业院校创业技能大赛、浙江省大学生电子商务技能竞赛等。

浙江省“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要求学生结合专业确立创业目标,认真研讨、制订创业计划书,使得创业计划更加合理、可行、有效益追求,通过竞赛帮助学生融会贯通所学的创业知识。全国职业院校创业技能大赛模拟电子商务经营过程中的商品管理、网络营销、网站设计、网站运营、客服管理、仓库管理、配送管理、支付等多个环节,提升学生全程电子商务环境下个人的分析、决策以及执行能力。浙江省大学生电子商务技能竞赛是培养大学生在电子商务方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力的重要技能竞赛,通过竞赛提高大学生的电子商务软硬件设计与开发的水平、电子商务管理与市场应用研究的能力、电子商务模式创新意识。

3. 参加电子商务企业的顶岗实习活动

学校与绍兴市多家电子商务企业建立了紧密型的校企合作关系,并安排学生参与校企合作单位的 “双十一”等大型电子商务活动。通过顶岗实习活动,使学生对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和运营环境有了亲身的体验和认识,丰富了他们的网络创业管理知识、经验。

四、“22211”人才培养模式实施结果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专业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就业、创业为目标,深化“2221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并取得了一些成果。

(一)电子商务人才创业就业效果显著

近3年,毕业生平均达到98%以上;专业对口率逐年提升,就业质量逐步提高。100%的同学能够达到双证书,50%的同学可以考取国家助理电子商务师。同时专业出现了以林翔同学为代表的创业典型。2013年9月开始投身淘宝创业的2012级学生林翔,创造了7个月销售总额达125万元的惊人业绩。他的创业事迹多次被绍兴电视台、绍兴日报、浙江教育在线等多家媒体报道和转载。

(二)校内创业实训基地经济效益凸显

2011年成立的校内创业实训基地已为市区10余家企业提供全程电子商务服务,师生经营的“冠冠箱包”、“啊哇塞童装”、“贝斯特男装”、“亚龙羽绒”等10多个网店销售额达100多万元,为企业节省了大量的运营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

(三) 学生参与技能竞赛成果丰富

近三年我专业学生参加技能竞赛成果丰富,共荣获浙江省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4项;绍兴市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绍兴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1项;全国职业院校创业技能大赛一等奖1项、全国职业院校创业技能大赛浙江赛区比赛二等奖1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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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范引娣,贺志洪.高职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初探[J].工业和信息化教育,2013(11):8-11.

电子商务的认知范文3

中图分类号:F06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096(2014)03-0060-07收稿日期:2014-02-10

(一)问题的提出

信任是影响电子商务(以下简称电商)发展的重要因素(Mcknight,1995)。以往人们普遍认为低信任度构成阻碍中国电商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但是,恰恰在中国这样一个相对低社会信任的环境中电商的发展却异常迅猛,增长速度甚至超过了美国和欧洲。2012年中国电商市场交易总额突破8万亿元,比2011年增长31.7%。其中网络零售增长67.5%,约为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的4.7倍,交易规模超1.3万亿元。同期,欧洲电商增长16.62%,达到3022亿美元,网络零售增长17%。美国电商增长率为15.9%,达到2255.4亿美元。由此我们提出本文的研究问题:为什么在低社会信任度的中国情境中电商发展如此迅猛?与此紧密相关的一个议题是:在低信任度的社会情境中企业如何发展电商?后一个问题反映了前一个问题的管理含义或社会实践价值所在。

(二)信任的概念及分类

信任研究是一个涉及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和工程技术等多视角的研究,如Deutsch通过囚徒困境中人际信任实验提出,信任是对情境的一种反应,是由情境刺激决定的个体心理和个人行为。一般地说,信任指一方相对于另一方甘愿处于弱势地位的意愿,这种意愿基于无论一方的监督和控制能力如何,对方都会履行对其非常重要的行动(Mayer et al,1995)。信任又可进一步细分为信任信念、信任意图和信任行为三个构念:信任信念指在既定情境下信任方相信被信任方值得信任的程度,或在相信中感觉有信心;信任意图指在既定情境下尽管可能出现不好的结果,但信任方愿意且感觉相对安全地依赖被信任方的程度。这样,信任信念产生信任意图,信任意图产生信任行为。

经典的信任机制有三:一是基于行动者自身特征的信任,如因家庭背景或族群归属等产生的信任;二是基于交往经验的信任,如因行动者以往的经验或交换行为等形成的信任;三是基于制度的信任,如许可证或规则产生的信任等。许可证、执照和法律等第三方认证,以及第三方保存附带条件的契约,构成促进制度信任的两种主要形式(Zucker,1986)。在这三种信任机制中,基于特征的信任大体对应人际信任中的认知信任,基于交往经验的信任大体对应人际信任中的情感信任,这样,信任机制又可划分为人际信任和制度信任两类。

人际信任是人际交往的产物,基于人际交往关系中的理性算计和情感关联。因此,人际信任由认知信任和情感信任构成。这种分类方式构成目前人际信任最广为接受的分类方式。其中,认知信任是信任方对被信任方的知识、能力、个体特征和可靠性的认知判断,情感信任是信任方与被信任方之间形成的以情感关系为基础的信心(McAllister,1995),如声誉、口碑和评价等。这样,依据人际关系的类型,在家庭等首要群体关系中的信任以情感信任为主,而同事之间等次属群体关系中的信任以认知信任为主(邹宇春 等,2012)。这种具有亲疏远近特征的关系包含了不同信息,形成社会信任中由强至弱的“差序格局”现象,诱发学术界对信任传递或转换的研究。另外一种人际信任的归类方式是将人际信任划分为特殊信任和普遍信任(Uslaner et al,2003),特殊信任指以血缘性社区为基础,建立在私人关系和家庭或准家族关系之上的信任。普遍信任则以信仰共同体为基础的信任。

(三)制度经济学的分析

在交往中缺乏共同价值观时,制度信任是最重要的信任机制之一。在制度经济学看来,制度就是博弈规则,或者说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包括正式规则如法律、产权和契约,及非正式规则如惯例和习俗等。与此相对应地形成制度信任和人际信任,制度信任包括基于契约等的正式规则的信任和基于声誉和口碑等的非正式规则的信任两种形式。其中,制度信任由社会和组织的嵌入型产生,且可以被计算出来;人际信任由于其独有的形式或是持续性和适用性,不依赖于对个人兴趣的计算而仅存在于个人关系中。例如,依靠契约、法律和管制而维持的信任构成基于制度的信任,基于信誉的信任就是当事人在面对未来不确定性时,选择相信基于长远利益的考虑、对方不会采取违反规则的欺骗行为(杨居正 等,2008)。这里,可计算的信任是建立在理性选择基础上,是在经济交易中对得失权衡比较中所产生的信任,当信任方认识到被信任方采取了一种对其有利的行为时,就会产生信任。

(四)电商信任的研究路径

在信任理论研究基础上,电商信任研究主要沿着三条主要路径来展开:一是电商信任的特征与机制,二影响电商信任的前因,三是电商信任的结果。

电商信任由信任倾向、制度信任、信任信念和信任意向四个层面的构念构成。信任倾向影响制度信任,两者又共同影响信任信念,三者又同时信任意向,最后信任意向影响与信任相关的行为(Mcknight et al,2002)。其中,信任倾向是电商消费者表现出的意愿依赖他人的一致的倾向性,包括对人性的信心和信任立场(Mcknight et al,2001),尤其是在不熟悉的全新环境中,信任方主要是借助其基本的信任倾向来相信被信任方不会采取损害自身行为的。制度信任指电商消费者相信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可以促使行为成功的可能性,且制度信任尤其适合于消费者不熟悉网店但存在第三方认证或事实性的第三方认证功能的网络购物环境中。信任信念是电商信任方相信被信任方具有一个或多个对自身有利的特质而形成的认知或情感的信念,包括能力、正直、善意和可预期等。信任意向指无论是否可以有效控制对方,电商消费者当前或未来被信任方以自身名义采取行动的意愿。在这里,电商消费者既可能是个体,也可能是组织或群体,信任倾向对信任具有整体倾向性的影响,制度信任调节信任信念对信任意向的影响。

电商信任的类型研究中大体存在两种观点,一是认为电商信任可以分为制度信任和人际信任两种(Mcknight et al,2002),另外一类观点认为电商信任有其特殊性,应充分考虑信息技术或信息系统对电商信任的影响,由此提出电商信任中的系统信任概念,认为系统信任是电商信任方对所处网络环境的制度保障及安全性的感知或信念(Pizzutti et al,2010)。这样,电商信任通常包括系统信任、人际信任和制度信任三种(Sjau et al,2003;Chen et al,2009)。

影响电商信任的前因研究主要涉及影响信任倾向、制度信任和信任信念三类因素的分析。影响电商信任倾向的因素包括消费观念和生活经验、网络经验或对网络的理解程度、风险偏好,个性倾向、个体认知能力和知识等,如相信网商不能从投机行为中获利等。消费者的信任倾向对电商信任有着直接影响;影响电商制度信任的因素包括对网络渠道安全性的基本信任、隐私保护、第三方服务等;影响电商信任信念的因素包括网站使用体验、声誉或评价、规模、服务水平等。如:良好的网络口碑影响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并提升消费者的信任程度,或者企业处理网络消费者抱怨的能力也提升消费者的信任度。同时,在线声誉与网络管制,或人际信任与制度信任之间构成互补效应(杨居正 等,2008)。此外,社会资本也构成影响电商信任信念及其网商绩效的关键因素之一。

电商信任的结果或电商信任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行动层面,包括行为倾向、忠诚度、满意度、信息分享和实际行动等,如信任如何影响消费者购买行为和忠诚度;二是心理行为层面,包括感知风险和感知价值等,如电商消费者由于信任使感知风险降低而提高购买意向;三是宏观影响层面,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社会资本、社会网络和产业创新等。如网络信任影响电商消费者的社会资本,或者电商信任行为促进了电商数据挖掘等现代信息服务产业的发展等(肖静华 等,2010;邹宇春 等,2012)。

(五)总结性评论

综上所述,现有信任研究成果无疑为电商信任研究提供了较为成熟的理论分析框架,同时电商信任研究又进一步拓展了网络环境下信任的特征与机制、信任前因和信任结果研究的理论视野。其中,三个研究领域的拓展值得深化,一是不仅仅满足于单因素或单向的信任研究,而强调需要从信任的双方互动角度研究信任问题,因为信任双方的信息互动和情感互动等社交互动行为会对信任构成重要影响(Chen et al,2009),对该方向的进一步延伸就是电商信任的演化博弈分析;二是从Zucker(1986)提出的三种信任机制出发,借助Shapiro等从多视角分析信任产生机制那样,综合系统信任、人际信任和制度信任三个层面,从技术、行为、制度和结构等维度综合几种角度考察电商信任的特征和机制;三是现有电商信任研究多单独考虑某一类影响因素对信任的影响,较少影响电商信任的因素与其他变量之间的相互影响后如何作用于电商信任,如信任如何调节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协同演化动态能力的构建等问题,构成未来电商信任研究的重要内容。

二、制度信任、人际信任和技术信任

(一)制度信任的内涵

个体对制度产生信任的基础在于相信这些制度的承诺能够实现(Barber,1983),信任程度的差异在于个体对制度承诺的相关信息的了解程度,以及对这些承诺实现程度的判断,由此出现类似人际信任一样的差序格局(邹宇春 等,2012)。因此,制度信任是降低交易不确定性的重要因素,是个体对保障交易成功的契约、规则等可以有效发挥作用的主观信念。具体地说,制度信任的内涵包括情境规范、结构保证和促进条件三个方面:情景规范(Situational Normality)指通过交易过程中体现的惯例、习惯和规则来判断交易是否可以成功,构成因为情境正常而预期成功的信念,表明不存在可能导致交易失败的异常或危险情形;结构保证(Structural Assurances)指在特定交易环境下是否存在法律规范、担保或管制将影响主体对交易成功与否的判断,包括了Zucker(1986)提出的制度信任的两种形式(Mcknight,1998);促进条件(Facilitating Conditions)指关于行为和目标的共同标准、价值和信念,构成支持交易成功的内在非治理机制,如技术标准等。

(二)人际信任的本质

产生人际信任的一个重要前提,是信任方与被信任方的关系强度决定了信任方对被信任方的信息了解程度,进而影响信任的程度。在直接互动、较为熟悉或关系紧密情境中,个体可以获得充足的特征信息,以及频繁的互动经验,进而形成特殊信任或情感信任。相反,在间接互动、不熟悉或关系疏远情境中,个体对其他对象了解甚少多形成普遍信任或认知信任。可见,信任依赖于信息(邹宇春 等,2012;冯登艳,2012)。因此,信任是一种基于信息的互动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本身又从属于特定的规则系统。信任在互动的框架中产生,既受个体心理的影响,也受社会系统的影响,而且不可能排他地与任一单因素相联系,是用来减少社交活动复杂性的简化机制。这样,除人际信任外,还存在一种系统信任,它与个人特质无关,但与系统的运行机制相关,假定交易各方都会遵循特定的规则。因此,人际信任的建立受系统的有效运行的影响,如对某人的信任一定程度上总是与对系统的信赖有关,本质上是信赖系统的有效运行而非系统本身。

(二)系统信任与技术信任的概念

诚然,Luhmann提到的系统信任并非指信息系统或电商系统的信任,而是泛指规则体系。但是,这种论述为电商信任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例如,对电商平台提供者的能力、正直和善良等的认知信任,以及对电商环境可靠性和安全性的信任等,构成电商信任中的系统信任,且会影响到交易双方信任的达成(Chen et al,2009;潘勇,2006)。同时,人际信任和系统信任之间会在电商环境下形成互补效应。

在电商信任研究中,与系统信任相似的另外一个概念是技术信任,认为电商信任主要由交易伙伴信任和技术信任构成,也有认为电商信任主要由商家信任、制度信任、技术信任和基于经验的信任构成(Siau et al,2003)。较早的技术信任概念似乎与电商环境下的技术信任概念无关。Bidault等提出技术信任和道德信任概念,认为这两种信任都是指对人的信任,即由于被信任方拥有一定的技能或高尚的品德而产生的信任。该技术信任的内涵似乎属于认知信任的范畴。在电商环境中,最初的技术信任被认为是一个多维结构的概念,包括网络的机密性、完整性、身份认证性、不可抵赖性、渠道控制、可用性和最佳商务实践等七个方面,是个体对电商技术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产生的信赖感知(Ratnasingham et al,2003)。这显然是一个从互联网技术角度出发界定的技术信任的概念,本质上与系统信任一样,属于对硬件或软件等基础设施层面的可靠性和安全性的可信程度。因此,技术信任是个体相信技术设施安全和控制机制能按照其期望来促进某个特定交易的主观信念。由于技术信任主要通过技术标准、安全步骤和保护机制来促进交易市场的情境规范和促进条件来发挥制度信任的功能,从而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技术信任指企业或个体本身具有确信的期望(confident expectations),使企业或个体主观地相信技术有能力促进双方交易,并由这种信念产生的信任。显然,这里的信任不是对合作方的信任,而是基于技术本身所具有的特性而产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的信任。一般地,这种技术信任可以逐步演化为跨组织之间的关系信任(relational trust),进而增强组织间的关系,因为信息技术能力与信息技术资源在实现信息技术价值过程中起到了互补性作用。同时,这种互补性通过信息系统支持企业竞争战略和信息系统支持企业核心能力等中介变量间接影响企业的绩效。

技术信任也构成影响个体对电商初始信任的关键因素。如移动商务中消费者对移动商务的信任由技术信任、移动商务供应商信任和制度信任构成。其中,制度信任的影响最强,移动商务供应商其次,技术信任的影响力最低。对于高风险规避者而言,成熟稳定的技术使个体感知风险降低了,进而增强了采纳移动商务的信任意向。随着移动技术和商务环境的成熟,技术信任对消费者行为的影响逐步降低。

由此可见,现有文献将电商环境下的制度信任、人际信任和技术信任视为三种主要的信任机制,并强调技术信任是电商信任中与传统信任不同的主要特征,构成电商信任的基础或前提条件,因而在电商信任中技术信任成为隐含或显著的前提条件之一。

三、技术与制度混合治理下的电商信任模型

(一)三级技术信任的电商信任概念模型

正如信任不是一个单纯的心理学问题或经济学问题那样,电商信任也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管理问题或技术问题,而是既涉及技术又涉及经济管理、社会和心理行为等多视角的问题。本文在前述文献及概念的元分析基础上,聚焦于从技术与制度混合治理视角探讨电商信任的主要特征和形成机制,以此构建三级技术信任的电商信任概念模型(参见图1)。

在电商环境下,尤其在个体缺乏认知或缺乏共同价值观的情况下,信息系统或交易平台最初为交易双方提供的技术可靠性或安全性的信念,使交易双方降低了风险感知,从而促进交易的信任意向。这种源自于对技术或信息系统的信任意向,既不完全是人际的,也不完全是制度,而是综合了技术、人际和制度因素在内的一种混合性的信任,我们称之为初级技术信任或一级技术信任,类似于Ratnasingham等(2003)讨论的技术信任的概念。通常地,一级技术信任对初始的电商信任影响较为明显。随着电商技术基础设施及法律和环境等制度因素的成熟,尤其是随着个体对电商认知和情感的加强,一级技术信任的影响将越来越不明显。这时,一级技术信任就逐步转化为二级技术信任。

二级技术信任是通过信息技术或信息系统的可追溯性和信息共享两大特征构成的信任倾向,分别影响电商的制度信任和人际信任,进而影响个体信任意向的一种信任实现机制。

首先,信息系统提供的信息可追溯性,为电商个体解决了信息不完全或证据不完全的问题,通过增强在线契约签订后的可操作性,部分消除了在线契约的不完全性,进而客观上满足了形成制度信任的第三方认证机制(汪鸿昌 等,2013),由此形成基于信息可追溯的技术信任影响电商制度信任的机制,即信息系统实现的信息可追溯形成的技术信任影响个体的制度信任,制度信任进而影响个体的电商信任结果。

其次,信息系统为个体提供了低成本信息共享的可能,信息共享带来的信息透明较好地解决了交易双方的信息非对称问题,通过提供在线契约签订前的依据,部分消除在线契约的不完全性。因此,当借助电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时,信息系统应用能够提高个体间的信任,而用于控制或监控参与者交换的信息时就会降低信任。或者说,信息系统整合通过信息协同作用可以提升企业间的信任,而通过信息控制作用就会降低企业间的信任,因为电商环境中信息系统可以帮助企业共享知识,支持信息的流通而保证沟通的顺畅和提高信息的利用率,从而增强交易双方的合作和信任,减少功能失调的冲突以及产生关系租,由此形成基于信息共享的技术信任影响电商人际信任的机制,即信息系统实现的信息共享形成的技术信任影响个体的人际信任,人际信任进而影响个体的电商信任结果。

在二级技术信任中,基于信息可追溯的技术信任来源于电商信息系统对交易双方形成的第三方权威性、独立性和技术保障,尤其是信息系统降低了个体交易中的不可契约化程度,构成实现基于制度信任的情境基础或社会环境,或者构成对于在线违规的信任惩罚的可信威胁。同时,基于信息共享的技术信任源于电商系统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实时便捷的信息分享和交流条件,如在线社区、在线口碑、用户点评与网商声誉,以及大量的用户创造内容(GUC),从而实现了对认知信任和情感信任的有效传递。这样,电商环境下的技术信任一方面通过制度信任来实现,另一方面通过认知信任和情感信任来实现。

然而,随着电商技术和制度环境的进一步成熟,二级技术信任与制度信任和人际信任之间将不再是单向的传递关系,而会出现相互交叉影响的协同演化过程,由此形成技术信任与制度信任和人际信任之间混合治理下的技术信任机制。我们将这两种混合治理下形成的技术信任称为三级技术信任。从制度经济学来看,制度信任属于正式规则的信任,人际信任属于非正式规则的信任。这样,三级技术信任既是技术信任与正式规则信任混合治理的结果,也是技术信任与非正式规则信任混合治理的结果。由于广义的制度信任既包括正式规则的信任,又包括非正式规则的信任,因此,我们也可以广义地将三级技术信任视为技术信任与制度信任混合治理下的信任实现机制。

(二)讨论与管理建议

在调适性结构理论(Adaptive Structuration Theory,AST)看来,信息系统或平台具有结构化的功能和无形资产,包括类似于社会资本的内在价值和精神等。这样,对个体和组织的各种软硬件设施要求等结构性要素,可以影响现有的社会和组织的结构和流程,经过一系列信息技术与社会结构的动态调适过程,最终会形成新的社会准则、管理机制和行为模式等社会结果或创新行为(Desanctis et al,1994)。依据AST理论,电商环境中的个体、技术、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等结构性要素之间,以及这些结构性要素与现有社会结构之间存在一个交叉或单一的动态调适过程,最终形成三级技术信任的动态传递结构。

AST理论提供的分析框架较好地解释了电商技术信任如何从一级技术信任传递到二级技术信任,再从二级技术信任传递到三级技术信任的信任发生机制。在三级技术信任形成的电商信任机制中,一级技术信任、二级技术信任和三级技术信任不是一种单项的不可逆的传递关系,也不是简单的并列关系,而是随着电商技术的变革和环境因素的创新而变化的一种社会信任结构。例如,当移动电商技术发展成熟后,一级技术信任的影响总体上逐步下降,但是,当一种最新的移动技术开始流行的初期,一级技术信任的重要性又可能会短暂地显示出来。此外,当社会中大量出现三级技术信任时,可能也大量地存在二级技术信任乃至一级技术信任,只是三种技术信任影响个体电商信任的结构不同而已。

依据图1描述的电商概念模型,可以较好地解释以下两个问题:第一,为什么中国各级政府主导的第三方认证中心均无疾而终?原因是这类中心只为个体提供一级技术信任而无法提供二级技术信任,一级技术信任不会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物决策,在初始信任中它只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而非必要条件。第二,为什么在低社会信任度的中国情境中电商发展如何迅猛?原因主要有五:一是电商平台提供服务的扩展性与中国人口众多等个体特征实现了很好的结构匹配或耦合。二是中国电商系统和平台迅速模仿和学习亚马逊等成功的界面设计和个性化推荐等技术结构要素,在中国消费者中形成一级技术信任的速度高于国外同类企业。三是电商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形成简单易用的正式交易规则,如淘宝网中对品质的预期与天猫商城中对品质的预期形成有效的分离均衡,在商家和消费者中均构成了明确的共同知识或规则,由此形成二级技术信任。四是电商技术及平台提供的大量促进人际信任类的在线信用服务(如等级评价、口碑、声誉、GUC等)有效弥补了公共部门管制不足带来的结构缺陷,相关研究也验证了这一点(杨居正 等,2008;胜 等,2009)。这些在线信用服务与后台技术推荐或数据挖掘分析相互动态调适,形成技术与制度混合治理下的三级技术信任。五是电商个体、技术、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等结构性要素与中国社会结构的二元性形成了较好的动态调适或结构匹配,尤其是公共部门对电商监管能力不足,社会信任度低等社会结构特征,反而刺激电商平台或网商必须依靠自身力量来建立三级技术信任,从而形成了中国电商市场的高度市场化特征。相反,美国和欧洲电商市场受到种种原有管制政策的限制,因而发展速度没有中国那么迅猛。

因此,本文的管理建议是:在低信任度的社会情境中,企业要发展电商既需要进入现有电商平台迅速建立一级技术信任和二级技术信任,也需要通过自建官网和提供各种在线正式和非正式规则的服务承诺来建立一级、二级和三级技术信任,通过动态调适过程,借助在线品牌、口碑、承诺、保证书、退货规则、支付规则和安全保障等正式和非正式电商信任实现机制来提高最终用户的忠诚度和满意度,降低最终用户的风险感知。

四、贡献、局限与未来研究方向

电子商务的认知范文4

关键词:信任 风险 信任机制

近几年,电子商务在国内外迅猛发展,引起了国内外政府、企业和学术界的热切关注。虽然电子商务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降低社会成本、改造传统产业和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国内发展电子商务的软硬件环境还很不完善,再加上电子商务本身的特性,以及网上产品提供商的机会主义行为可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使消费者在电子商务活动时风险加大,不确定性因素增强,从而影响电子商务的发展。有专家认为,诚信、支付和配送是阻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三大“瓶颈”。

目前,在金融支付与企业物流配送方面已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诚信体系的建立还任重道远。在我国传统文化中,诚信是信任的充分必要条件,即自己首先要诚实守信,别人才会信任。但现实生活中,信任是诚信的必要条件,在现实生活中只有对他人有足够的信任,才会表现出充分的诚信。看来信任是解决诚信的关键所在,要解决电子商务的诚信问题,首先得建立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任,依靠信任来带动诚信体系的建立,促进企业与顾客关系(企业对用户、商家对消费者即B2C)的电子商务发展。因此,信任机制对消除消费者的疑虑,降低消费者从事网上交易时的风险是本文首要考虑的问题。

电子商务信任发展综述

信任的解释

信任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社会心理学现象,近几年市场营销、管理学、经济学等领域也开始研究信任问题,而且不同学科领域的学者对信任有不同的理解。但无论学科背景如何,大胆的期望和不设防的意愿是信任定义中的关键词语。1998年,罗素等人提出了一个信任广义定义:信任是建立在对另一方意图和行为估计基础上的不设防心理状态。信任是一个动态过程,从对陌生人或者陌生事物的不信任到半信任,再到基本上完全信任,在这一动态过程中,人们的心理状态在不断地调整以适应环境的变化。这样看来信任不是一种行为或者一种选择,而是与这些行为有因果关系的一种心理状态的动态调整过程。到目前为止大部分学者认为,信任是指对方的行为与承诺和书面协议相一致,即使可以机会主义行事也不利用的这样一种状态。这一定义也适合于B2C电子商务,只是电子商务的协议是电子的或者是隐契约。

以上关于信任的定义主要包括可信赖性和善意两个维度,可信赖性指对方是诚实、正直、可信赖的,善意指被信任方即使有机会实施敲诈或更改协议,但考虑到长远利益而不更改。Borys and Jemison 认为,善意相比于可信赖性具有更高层次,这是因为合作行为不仅是建立在理性计算基础上,而且是建立在善意基础上的。另外,Zucker根据信任的来源将信任分为三类:基于个性特征的信任,包括双方特有的既定关系;基于信誉的信任,双方的信任是建立在长期交往的重复博弈基础上的;基于制度的信任,例如以契约、合同、规则和法律等为基础。在人际信任中,基于个性特征的信任更多一些,而在B2C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信任主要表现为基于信誉和制度的信任。

风险与信任的关系

长期以来,人们对信任和风险界定不清,甚至有人认为信任和风险是矛盾的、相互对立的,其实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我国学者黄孝武副教授、国外学者Nena Lim认为,信任和风险密切相关,信任只存在于不确定性的风险环境当中,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交织的。信任的出现与两个因素密切相关,一个因素是风险,如果商务交易、人际交往中没有风险,即人的行为是确定的时候,那么信任也没有存在的必要,因而风险是信任产生的前提;另一个因素是控制,有效地控制能增强人们的信任。电子商务由于其自身存在匿名性、不确定性、时空分离性和信息不对称性等特征,使得交易主体很容易机会主义行事,从而加大消费者从事电子商务的风险。而根据Mayer的观点,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任在很大程度上能降低网上交易时的风险,促使他们从事网上交易活动。反过来,通过设计一套比较完善的信任机制,从多层次、多维度的角度来防范和降低消费者从事网上交易的风险,则能增强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任。但是,要想以建立B2C电子商务的信任机制来降低风险,就必须找到风险的来源,根据风险来源采取相对应的措施,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近年来,关于电子商务风险来源问题受到许多学者的关注,根据风险是否由技术引起可将其分为技术风险和非技术风险;根据风险是否由制度引起可将其分为制度风险和非制度风险;此外,根据风险是否来自于企业将其分为企业内部风险和企业外部风险,其中企业外部风险主要有制度(法律)风险、政策环境风险,企业内部风险主要有道德风险、财务风险、隐私风险和产品性能风险等。企业外部风险是由企业外部环境引起的,是企业的外生变量,对企业来说是不可以直接控制的,企业只能有效的适应外部环境;而企业内部风险是由企业本身一些因素引起的,是企业的内生变量,在企业的控制与掌握之中。根据Nena Lim的观点,风险的来源主要有技术、产品本身、产品或服务提供商、消费者本人以及制度等因素。

不同的风险来源可能引起不同的风险类别,因而也就需要不同的防范措施和手段。本文吸收现有研究成果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风险来源分为技术、制度法律环境、伦理道德因素、信誉问题等几个方面以此,以此作为建立B2C电子商务信任机制的依据。

国内外电子商务信任研究

关于信任的研究由来已久,它被普遍认为是除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之外决定一国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主要社会资本,由此看来信任在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中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国外关于电子商务信任的研究比较深入,一些理论也比较成熟,其中对B2C电子商务信任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主要侧重于技术引起的信任,例如技术引起的安全认证、隐私问题、网址性能等;另一方面从非技术的角度分析信任,认为影响消费者网上信任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除了技术之外,伦理道德、政策环境、企业信誉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消费者网上信任,甚至还有一些学者将风险与信任相结合分析信任的建立。其中对B2C电子商务信任总结得比较完善的是Sonja Grabner-Kranter等人,他们对1999-2002年消费者从事电子商务信任的一些国外实证文献进行回顾和分析评价后认为,人们对网上信任的理解是混杂的,有时甚至是矛盾的。因而他们试图确立网上信任的影响因素,建立一个宽泛的信任分析框架。综上所述,国外关于B2C电子商务信任的研究较为完善,但多局限在个别点上,没有形成多层次多维度的信任体系。如果从信任与风险关系的角度来分析电子商务信任,通过分析风险的来源,从而采取相应的信任措施来降低网上交易风险,提高消费者的信心,可能会有更积极的效果。

国内对信任的研究起步较晚,并且大部分集中在社会学领域,其中对人际信任的理论研究较多,也比较深入与透彻,体现了我国本土特色。大多数学者认为,中国人的人际信任体现了“差序格局论”,表现为对内部人的极度信任和对外部人的不信任,而且信任程度一般与人们之间的关系高度正相关,同时关系运作中包含着诸多的情感因素。而网络环境下,信任的对象、信任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除了人际信任外,还表现为对网络技术、网上商品提供商、产品性能的信任。国内已有的研究指出了信任对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作用,从而呼唤建立信任机制;有一些学者从纯技术的角度分析网络环境下的信任,并提出了电子商务认证信任模型;还有一些学者从诚信的角度出发,要求建立诚信机制,扩展消费者的信任等。总的来说,国内对B2C电子商务的信任研究还缺乏整体的、系统的观点和有力的理论支持,这也正是作者撰写本文的动因之一。

电子商务信任机制的建立

根据分析可知,风险与信任是相互交织的关系,信任只有在不确定性的风险环境中才存在,风险是信任存在的前提,而信任是解决风险问题的最有效精神方式,信任在降低消费者从事电子商务时的风险、促进网上交易、消除消费者疑虑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本文电子商务风险与信任相结合,将不同的风险来源与不同的信任机制相匹配,主要从技术、制度法律环境、伦理道德规范以及企业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从而建立比较完善的B2C电子商务信任机制。

技术机制的建立

技术被认为是引起风险的主要来源之一,技术引起的风险不是某些具体协议、契约等能避免的,它可能引起隐私风险、安全风险等,因此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方案降低风险,增加消费者的信任。一方面,网上企业可以通过对称和非对称加密技术、防火墙的设置、数字认证、数字签名等措施来防范技术风险,提高消费者网上交易时的安全;另一方面,网上企业可以通过完善的技术设计自己的网站性能,使网站运行平稳、链接速度快,而且网上浏览比较方便,更容易抓住潜在消费者,从而刺激网上消费。消费者在提供个人资料时可能会担心信息外泄,甚至担心有的企业会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赚取利益,这种涉及到隐私权问题,可以通过技术得到解决,例如网上企业可以在网上公开承诺对消费者个人资料的保护情况,使得消费者可以自由处置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个人隐私的安全,并且可以公布网站性能指标及开发网站所采取的技术方案,使消费者放心,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虽然技术在很大程度上能保证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但它并不是唯一的措施,有时很多风险是技术所不能解决的。因此,本文还将采用其它非技术措施建立消费者网上信任机制,促进网上交易达成。

制度法律机制的建立

风险有可能来自于制度的不完善,因此要想解决制度风险,国家应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改善电子商务的运行环境,以增加消费者从事电子商务的信心。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有关互联网发展的政策和规定,但这些法规往往是政策多、监督力度不够。目前,在开展电子商务活动中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隐私问题、电子合同的法律问题、消费者权益问题、信用等法律问题,不同于以往的传统法律,涉及到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和刑法等多个法律部门、多种法律体系,不是某一种法律所能解决的。因此,应加快电子商务的立法进度,设立一个专门的电子商务法律部门以适应电子商务这种新生事务的发展,同时国内的电子商务法律应该与国际法律接轨,这样有利于国际经济的交流与互动。

伦理道德规范的建立

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商作为风险的来源之一,会由于短期利益而忽视消费者的长期利益,从而产生败德行为,引起道德风险。而伦理、道德规范作为一种软约束机制,是人们自律的基础。应通过加强伦理教育,规范产品或服务提供商的道德行为来增强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任。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匿名性、不确定性等特征,伦理的范畴与传统商务环境下的伦理范畴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信息失真、消费者隐私公开、网络信息污染、黑客侵害等方面。这些问题有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调节和约束,但通过伦理、道德来规范和约束将更为有效和持久。边沁曾就伦理与法律的向量做过详尽的阐述,他认为,伦理与法律不是对立的,二者相互支持,相互补充。只有当一个人的行为危害了他人利益,并造成重大损失,且这种损失超过某一临界点时才诉诸于法律,而在达到某一临界点之前,通过道德向量的调节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是可行的。基于此,一方面,要求政府或民间团体出台相应的网络伦理规则,以规范交易主体的行为,若交易主体违背了伦理规范应受到社会舆论的惩罚;另一方面,应在中小学开设有关网络伦理和计算机伦理方面的课程,通过持久、深入的教育,使得网络伦理思想深入人心,从而增强个人的道德责任心,普遍提高国民的道德水准。

信誉机制的建立

一般认为,信誉越好的企业消费者越信任,这就是名牌企业、名牌产品消费者愿意信任的原因。但信誉机制发挥作用也有其条件:博弈是重复进行的,这样可避免机会主义倾向,交易双方愿意为长期利益而放弃眼前利益;交易双方应有足够的耐心,若没有足够的耐心,也不会有稳定的预期,这样很容易产生不信任;交易双方的不诚实行为是可以观察到的;对对方欺骗行为进行惩罚,使得对方由于欺骗带来的收益小于惩罚成本,并且惩罚是可信的,这样企业有积极性建立信誉。因此,在B2C电子商务交易中,鼓励产品或服务提供商建立信誉的同时,也需要获得消费者的支持。就信誉机制的建立而言,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首先,企业应与消费者沟通,例如通过营销策略、广告或者公共关系等为自己的信誉作宣传,这主要从企业的服务机制、退换机制、对安全和隐私等保护方面来考虑,这样会吸引更多消费者的注意力,从而建立网上信任。其次,可以借助于中介机构对企业的信誉评级,通过奖励或者惩罚机制来实现。例如中介机构可以对信誉好的企业加分评级,同时对信誉差的企业扣分予以惩罚,并定期在国家权威媒体上按照信誉等级进行排列和信息,使得产品和服务提供商的好信誉或失信扩展到全社会,从而鼓励或迫使从事B2C电子商务的企业建立信誉。只有中介机构起担保、保证作用,才能消除消费者疑虑,增加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心,从而增加信任。

本文在总结了国内外关于信任的文献后发现:信任能增加人们的交往,降低不确定性和风险,甚至降低交易成本。因此,信任普遍被看成是一种社会资本而得到人们的认可。而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信任在继承了传统信任基本特性的基础上,又有与传统商务不同的地方,因此识别电子商务风险,从而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信任机制是首要考虑的问题。正是基于此,本文将风险与信任相结合来讨论B2C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信任机制的建立,文章突破了已有的电子商务信任框架,从多层次、多维度来研究电子商务信任。

参考文献:

1.杨中芳,彭泗清.中国人人际信任的概念化:一个人际关系的观点[J].社会学研究,1999(2)

电子商务的认知范文5

[关键词]高职院校电子商务 职业资格认证 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549(2010)03-0120-01

互联网诞生至今已20年了,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应用发展迅猛,已经广泛渗透到社会和生活的各个层面,经历了政府主导、网店网商阶段,目前正进入了以大规模中小企业应用为主体的第三个阶段,企业电子商务的应用对人才提出了迫切的需求。高职院校自开设电子商务专业以来,已为社会输送了大量的电子商务人才,但同时也暴露出了高职在人才培养上存在的问题。据统计,电子商务专业应届毕业生就业率远远低于全国大学生就业平均水平。其中原因很多,据分析学生缺乏电子商务就业岗位的实践训练是阻碍学生就业的首要原因。因此,加强高职电子商务专业实践教学是我们教学改革的当务之急。

一、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现状分析

(一)人才培养观念与就业市场需求相脱离

在大多数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观念中,以学生取得毕业证书为培养目标,“重学历证书,轻职业资格证书”的思想观念严重存在,高职教育的“双证制”未进入良性运作状态。培养出的学生往往动手能力不强,缺乏职业能力。不能满足企业对人才的需求,致使电子商务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率很低。

(二)电子商务实验、实训、实习缺乏完整性、科学性

由于资金、设备、场地以及缺乏实习指导教师等多种原因,使许多高职院校的电子商务专业实验、实训、实习达不到教学目标的要求,不是没有电子商务实验室就是缺乏适用软件,使学生无法进行相应的实践教学。

(三)实验课程体系不完善

很多高职院校电子商务实验课程体系不够完善,实验内容脱离企业实际运营过程。实验项目设置不科学,实验环节不具体。实验课变成了学生上网课,老师指导学生简单浏览一些网站或去指导学生进行网上购物。这样的实验只能让学生了解到电子商务交易的网站前台实现形式,对于电子商务的后台业务处理流程以及后台数据库与前台网页之间的数据传递关系无从得知,后台处理等内容也无法接触。

二、职业资格认证对电子商务专业教学的作用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我国目前正处在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对于具有高技术高技能的电子商务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单一具有的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都难以满足社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现阶段如何将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有效结合,培养市场真正所需的电子商务人才,已成为电子商务专业教学目前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因此,将职业资格认证和专业课程教学有机结合,是满足人才培养需求的有效途径。

(一)将职业资格认证引入高职电子商务教学有助于学生明确专业培养目标

职业资格认证的引入,可以使学生在围绕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学习过程中,了解市场对本专业毕业生的要求,明确自己的专业方向和人才培养目标。

(二)将职业资格认证引入高职电子商务教学有助于构建完善的课程体系

构建完善的课程体系是保证教学有效进行的基础,人才的培养离不开科学完善的课程体系。围绕高职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将职业资格认证嵌入专业课程,有助于构建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岗位需要和职业标准为依据、以工作任务为引领的课程体系。按照职业岗位要求,调整课程内容,将职业资格标准中要求的知识与技能,融入到相关课程中;将职业资格证书作为重要的教学目标,可以使学生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过程中完成专业课程的学习,达到岗位所需的职业能力。

(三)将职业资格认证引入高职电子商务教学有助于提高专业师资的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水平

将职业资格认证引入高职教学,打破了以往高职教学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模式,对高职院校的专业教师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都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为了更好地适应现代教学要求,将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培养出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劳动者,必须加强教师的继续教育与职业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

电子商务的认知范文6

关键词:高职;电子商务专业;“双创型”人才;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1-000-01

电子商务产业具有投资小、成本低、盈利快等特点,电子商务行业的快速发展,不仅带动了物流、通讯、金融等行业的发展,还推动了就业。在大学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的情况下,在高职电子商务专业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可以有效缓解大学生就业矛盾,为学生今后的发展打好基础。为此,许多高职院校都在“双创型”人才培养上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高职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现状

前,高职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分别是精通商务知识、信息化水平较高的商务型电子商务人才,精通电子商务技术的技术型电子商务人才,通晓电子商务全局、熟知电子商务理论及其应用的战略型电子商务人才。高职电子商务专业内容主要包括经济学知识、金融学知识、电子商务实务、客户关系管理、网站建设与管理、企业管理沙盘演练等,其中,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方法有网上市场调查、网上开店、营销方案制定等,许多学生都借助专业教学掌握了专业的电子商务知识。但是,许多高职院校在电子商务专业教学中都存在着目标定位模糊、课程设置缺乏针对性、实践条件欠缺等问题,如许多学校子在“双创型”人才培养上采用的主要有学校内部模拟教学软件操作、校外实习等,学生很难真正掌握电子商务活动的精髓,高职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模式改革势在必行。

二、高职电子商务专业“双创型”人才培养模式

1.围绕“双创”开发课程体系

当前,高职院校课程教学体系主要包括电子商务专业理论、经营理论、管理理论和法律理论四方面的内容,这一课程体系虽然包含有电子和商务方面的各种知识,但是它却没有突出创新创业技能训练的重要性。因此,在今后的发展中,高职院校要以电子商务专业定位对应的岗位需求为依据,进一步深化课程体系建设,然后,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为主线,深入分析电子商务各职业岗位的能力需求。在此基础上,借助项目设计,将专业能力点转化成课程内容,同时根据这些能力点在工作中的分布情况,选用典型适用的工作任务为教学载体,对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技能训练。电子商务专业课程体系开发,要以开放型就业导向型学习体系建设为重点,严格开说,开放的学习体系要包括微课、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等多种课程形式。高职务必根据学生创新创业发展需求,在电子商务专业知识体系中增设更多的人文素养培训模块和创新创业知识传授模块,争取通过全方位教学和系统训练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2.构建校内校外实训平台

电子商务专业是一个新兴专业,它涉及的范围极广,电子商务专业运作所用到的知识包括经济贸易知识、管理学知识,还包括物流和法律知识等等。许多高职院校在电子商务专业教学都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错误思想,在课程设置中也是以商务为重、电子为轻。虽然电子商务的本质是商务的,但是其核心却是电子技术这种手段,开展实训课程,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才是电子商务专业教学应该关注的问题。因此,高职院校要加大与软件公司、企业的合作,共建电子商务实验室,构建集互联网创业、项目研究等功能于一体的创新创业活动平台,大力推进电子商务专业的专业建设。如高职院校可以校内创业园为基础,加强校内实训基地建设,为学生提供电子商务创业社场地。当然,高职院校还可以立足于校企合作在企业生产基地建立校企合作基地和学校互联网创业平台,为学生工学交替和顶岗实习提供更多的机会,以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为了提高电子商务“双创型”人才培养水平,高职还要加强“双师型”教学队伍建设,鼓励教师通过在职进修、课题研究等形式提高教学水平,通过参加学术交流、电子商务课题研究和企业实践等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以夯实电子商务“双创型”人才培养的基础。

3.利用学科竞赛和活动激活教学

学科竞赛是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一种,高职电子商务学科竞赛能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也能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所以,因此,以学科竞赛为抓手激活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推动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模式不断向前发展,也成为近年来高职教育的常用手法。如许多高职院校都与地方同类高校联手,组织了地方性的高校电子商务类赛事,为学生通过参与创新创业竞赛提高了创新创业意识。还有许多高职院校还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更多高水平的创业赛事,如阿里巴巴全国大学生网商挑战撒、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大赛等,目的是通过参加高水平赛事锻炼和提高学生的电子商务专业能力。在日常教学管理中,许多高职院校还加强了电子商务创业论坛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引导学生积极通过创业论坛活动和创业交流挖掘创业潜能,走上创业之路,实现创业梦。

参考文献:

[1]陈月波.基于“双创”能力提升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践探索[J].职教通讯,20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