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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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范文1

    为了明确全民所有制独立科研机构兴办的科技开发企业投资各方的产权关系,现将《关于科研机构兴办科技开发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你们将实施中的经验、问题及建议等,及时函告我们。

    附:关于科研机构兴办科技开发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民所有制独立科研机构(以下简称科研机构)兴办科技开发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理顺科技开发企业及其投资各方的产权关系,明确投资各方利益,促进科技开发企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科技开发企业是指:科研机构兴办的,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经营科技产品取得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科技开发企业不论登记为何种所有制形式,也不论采取何种经营方式,其国有资产的管理均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科技开发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既要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又要保护其它资产所有者的财产权利和各项利益,有利于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企业经营机制的改革。

    第四条  科技开发企业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暂行规定》界定国有资产所有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会同科技主管部门根据科技开发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实施办法。

    对一时难以界定清楚所有权关系,或对界定资产所有权关系有争议的资产,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处置,由科研机构报各级科委商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研究处理。

    凡新办科技开发企业,必须按本规定明确产权关系,规范产权管理。

    第五条  科技开发企业的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凡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科技开发企业,必须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委托机关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尚未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地方,应向同级财政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科研机构应指定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专管人员,对其兴办和管理的科技开发企业的国有资产,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进行管理。具体管理内容由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

    科研机构管理国有资产的组织机构由主管(院)所长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  科技开发企业的投资各方,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以国有资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出资的,按照国家规定组织资产价值评估。

    第九条  科技开发企业要建立董事会或其它形式的产权代表机构。并制定相应的管理章程。实行股份经营的投资各方应坚持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通过向科技开发企业委派董事或其它形式的产权代表,组成董事会或其它形式的产权代表机构,根据企业章程行使对科技开发企业的产权管理。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和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权对代表国有资产权益的董事或产权代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条  鼓励科技开发企业通过参股、兼并、联合经营、承包、租赁、拍卖等方式,推动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不断提高资产经营效益。

    第十一条  科技开发企业的投资各方相互间的经济关系,应依法签定协议或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同时报送,经批准依法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科技开发企业留用和从费用或成本中提取的资金形成的专项基金,以及资产产权处置收入,按国家规定管理和使用。

    科技开发企业上缴国家的税费和应归投资各方的资产经营收益一经确定,应在规定期限内如数交纳或支付。

    全民所有制投资各方资产经营收益应按国家规定管理和使用。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范文2

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投资及收益、接受馈赠形成的,或者凭借国家权力取得的,或者依据法律认定的各类财产和财产权利。国有资产管理法是调整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过程中因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大致包括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制度、产权界定制度、产权登记制度、评估制度等。

一、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制度?

清产核资,是指依据一定的程序、方法和制度,在既定的范围内,组织各部门、地区、单位对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界定、估价、核实、核销、核定等各项活动的总称。这是为摸清国有资产的“家底”而进行的一项基础管理工作。

(一)清产核资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关于清产核资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正如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1992年印发的《清产核资总体方案》中指出的,在新旧体制转换期间,由于原有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已不完全适应新的情况。因而在经济管理方面存在着国有资产“家底”不清,管理不善,资产价值不实,企业经济效益较低等问题,国有资产闲置、损失和浪费以及被侵占流失等较为严重。这些问题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必将制约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对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巩固和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地开展此项工作,不仅能够摸清“家底”,促进解决占有使用最大化和资产闲置、浪费等问题,而且有利于深化改革,加强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促进提高国有资产经营使用效益,同时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更有利于解决经济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

(二)清产核资要达到的具体目标??

通过清产核资要达到的具体目标是:国有资产“家底”清楚,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资产所有权界定明确,把应归国家所有的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轨道;初步进行占有使用土地的清查,为今后将土地纳入企业资产管理创造条件;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大体相符,努力解决国有资本补偿不足问题;国有资产价值总量真实,为按资本金效益考核企业经营成果提供依据;推动资产优化组合,促进闲置资产有效利用;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促进建立健全各项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扎扎实实地提高国有资产经营使用效益。

(三)清产核资的范围和内容?

1、清产核资的范围包括:各地区、部门所属的各类国有企业和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级国有企业、单位以国有资产为主体投资举办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国内联营、合资等企业和单位;各类国有金融企业,含银行机构和各级政府、各业务部门及企业所举办的信托投资公司、投资担保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证券公司等;各地区、部门和各级国有企业、单位投资举办的境外企业和开设的各类境外机构;各地区、部门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投资举办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各种经济实体;军队、武警及其所举办的企业和事业单位。

2、清产核资的主要内容是:清查资产,摸清“家底”;界定资产所有权,明确国有资产界限;进行资产价值重估,解决价值不实问题;对企业占用的国有土地进行清查估价入账;核实各种国有资金占用量,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建立健全必要制度,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二、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制度

(一)产权界定的含义?

产权界定,系指国家依法划分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及管理权限的一种法律行为。此处所谓产权,系指财产所有权以及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经营权、使用权等财产权,但不包括债权。

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国有资产所有权的界定,即界定哪些财产属于国家所有的资产;二是与国有资产所有权相关的,由国有资产所有权权能分离产生的其他产权的界定,即界定国有资产各类经营、使用、管辖主体行使资产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及依法处分权的界限、范围和关系。?

界定国有资产产权的意义主要表现为:维护国有资产产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便于实现“两权分离”;为搞好国有资产管理奠定基础。?

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应当贯彻“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以及“国有资产依法划转”的原则。

(二)国有企业中的产权界定的办法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布的《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国有企业中的产权界定依下列办法处理:

1、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和机构以货币、实物和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向企业投资,形成的国家资本金,界定为国有资产;

2、国有企业运用国家资本金及在经营中借入的资金等所形成的税后利润经国家批准留给企业作为增加投资的部分以及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润等,界定为国有资产;

3、以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全民单位)名义担保,完全用国内外借入资金投资创办的或完全由其他单位借款创办的国有企业,其收益积累的净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4、国有企业接受馈赠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5、在实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前,国有企业从留利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和“两则”实行后用公益金购建的集体福利设施而相应增加的所有者权益,界定为国有资产;

6、国有企业中党、团、工会组织等占用企业的财产,不包括以个人缴纳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按国家规定由企业拨付的活动经费等结余购建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三)集体企业中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办法

1、全民单位以货币、实物和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独资(或全民单位合资合同)创办的以集体名义注册登记的企业单位,其资产所有权界定按照对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规定办理,但属于无偿资助的除外;

2、全民单位用国有资产在非全民单位独资创办的集体企业(以下简称集体企业)中的投资及按投资份额应取得的资产收益留给集体企业发展生产的资本资金及其权益,界定为国有资产;

3、集体企业享受税前还贷形成的资产,其中属于应收未收的税款部分,界定为扶持性国有资产;集体企业享受减免税形成的资产,其中列为“国家扶持基金”等投资性的减免税部分界定为扶持性国有资产,经核定数额后,继续留给集体企业使用,由国家收取资产占用费;

4、集体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国家借款等借贷资金形成的资产,全民单位只提供担保的,不界定为国有资产;但履行了连带责任的,全民单位应予追索清偿或经协商转为投资;

5、对供销、手工业、信用等合作社中由国家拨入的资本金(含实物)界定为国有资产;

6、集体企业和合作社无偿占用国有土地的,应核定其占用土地的面积和价值量,并依法收取土地占用费;集体企业和合作社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时,国有土地折价部分形成的国家股份或其他所有者权益,界定为国有资产。

(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办法?

1、中方以国有资产出资投入的资本总额,包括场地使用权、无形资产等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2、企业注册资本增加,双方协议由中方以分得利润向企业再投资或优先购买另一方股份的投资活动中所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3、可分配利润及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各项基金中中方按投资比例所占的相应份额,不包括已提取用于职工奖励、福利等分配给个人消费的基金,界定为国有资产;

4、中方职工的工资差额,界定为国有资产;

5、企业根据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按中方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提取的中方职工的住房补贴基金,界定为国有资产;

6、企业清算或完全解散时,馈赠或无偿留给中方继续使用的各项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五)股份制企业中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办法

1、国家机关或其授权单位向股份制企业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现有已投入企业的国有资产折成的股份,构成股份制企业中的国家股,界定为国有资产;

2、国有企业向股份制企业投资形成的股份,构成国有法人股,界定为国有资产;

3、国有股份制企业公积金、公益金中,全民单位按照投资应占的份额,界定为国有资产;

4、股份制企业未分配利润中,全民单位按照投资比例所占的相应份额,界定为国有资产。?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参照中外合资企业的界定原则办理。联营企业中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参照股份制企业的界定原则办理。?

此外,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以及政党;人民团体中占用国家拨款等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六)全民单位之间的产权界定?

1、各个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应按分级分工管理的原则,分别明确其与中央、地方、部门之间的管理关系,并经有权管理其所有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或双方约定。并办理产权划转手续,不得变更资产的管理关系;

2、全民单位对国家授予其使用或经营的资产拥有使用权或经营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在全民单位之间无偿调拨其资产;

3、国有企业之间可以相互投资入股,按照“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企业法人的对外长期投资或入股,属于企业法人的权益,不得非法干预或侵占;

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之间可以实行联营,并享有联营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财产权利;

5、国家机关投资创办的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应与国家机关脱钩,其产权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委托有关机构管理;

6、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经批准以其占用的国有资产出资创办的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其产权归该单位拥有。?

三、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产权状况,依法确认产权归属关系的法律行为。

(一)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分类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分为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两类。前者的法律依据是199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等部门的《关于1992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请示》的通知,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等三部门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试行办法》以及1996年1月国务院正式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后者的法律依据是1995年2月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

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持有国家股权的单位以及其他形式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应当依照规定,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分为占有产权登记、变动产权登记、注销产权登记。同时,实行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制度。占有产权登记适用于所有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企业。变动产权登记适用于:企业发生名称、住所或法定代表人改变的;国有资产占企业实收资产比例发生变化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改变经营形式的;等等。注销产权登记适用于企业发生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情形。?

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制度适用于办理了占有产权登记的企业,其主要内容是:出资人的资金实际到位情况;企业国有资产的结构变化,包括企业对外投资情况、国有资产增减变动情况等。?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主管机关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企业产权归属关系组织实施。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级企业单位的产权登记。对极少数特殊类别的国有资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可委托有关机关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也可分为设立产权登记、变动产权登记、撤销产权登记。同时,实行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制度。其各自的含义与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各类型含义相差不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和资产状况两个部分,前者包括单位名称、地址、单位负责人、开户银行及账号、成立日期、编制人数、单位性质等;后者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国有资产总额、主要财产情况和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情况等。?

四、国有资产评估制度?

国有资产评估是由评估机构根据特定的目的,按照法定的原则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国有资产的现时价格进行评定和估算。国有资产评估应当遵循独立性、真实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原则。国有资产评估的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一)国有资产的评估项目?

1、法定评估情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发生下列情形的,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即法定评估情形:(1)资产拍卖、转让;(2)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3)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4)企业清算;(5)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2、自愿评估情形。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发生下列情形,当事人认为需要的,可以进行资产评估,即自愿评估情形:(1)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2)企业租赁(整体租赁除外);(3)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此处所谓可以进行资产评估,是指发生上述情形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资产进行评估或者不评估,但属于以下行为时则必须进行资产评估:(1)企业整体资产的租赁;(2)国有资产租赁给外商或非国有单位;(3)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占有的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4)国有资产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应当评估的其他情形。?

对于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没有进行评估,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立项、确认的,该经济行为无效。

(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国有资产评估组织工作,按照占有单位的隶属关系,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不直接从事国有资产评估业务。?

国家对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国的资产评估工作。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规定,负责管理本级的资产评估工作。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下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资产评估管理工作中不符合规定的做法,有权进行纠正。?

国有资产评估组织工作,具体由各级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的资产评估立项和评估结果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并对本行业的资产评估工作负责督促和指导。

(三)国有资产评估机构

资产评估机构,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并持有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含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单位。只有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资产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单位,才能从事国有资产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机构是社会公正机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资产评估业务不受地区、行业限制,实行有偿服务。?

国家对资产评估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国资产评估机构的工作,并直接管理中央级的资产评估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经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权的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理和监督本级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1993年修订的《国有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资产评估资格: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有与开展评估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和固定的办公地点;

2、具备一定数量能胜任工作的专业评估专职人员,其中会计经济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不少于10人(其中土地、建筑、机电设备、会计、经济等各类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占50%以上;专职的评估人员不得少于40%,最低不少于8人;资产评估专职人员只能在一家评估机构专职从业;

3、直接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人员必须有30%以上经过省以上国有资产管理行政部门认可的培训;

4、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等机构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应在机构内设立专职的资产评估机构,配备专职评估人员;

5、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以上条件的社会服务机构,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按其所属关系向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资产评估的资格,申请时须提交规定的文件资料。国家或者省一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单位报来的以上文件资料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其自身的条件认真组织审查,通过审查进一步确认申请单位是否具备资产评估工作的条件,对具备条件的机构,发给《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四)资产评估的规则及程序

1、资产评估的规则。根据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应遵守以下规则:(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1)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3)按规定的期限完成评估工作并及时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4)对委托单位提供的数据材料以及评估结果负有保密责任,并应有完善的评估档案保管制度;(5)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如与委托单位或其他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单位或其他当事人也有权要求其回避;(6)资产评估机构在执业中发现当事人和有关单位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反映,否则,视同评估机构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7)资产评估机构应以良好的服务质量赢得客户,不得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承揽业务;(8)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其他有关规定和行业自律性的其他规则。?

2、资产评估的程序。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国有资产评估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申请立项。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发生依法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经济情形时,应于该经济行为发生之前,按隶属关系申请评估立项。资产评估立项原则上由被评估国有资产占有单位申报。资产评估立项申请书,应经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资产评估立项申请书,应由申报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并附该项经济行为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文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资产评估立项申请书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资产评估立项的决定,通知申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超过10日不批复的自动生效,并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补办批准手续,国家决定对全国或者特定行业的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的,视为已准予资产评估立项。?

(2)资产清查。申请单位收到准予资产评估立项通知书后,可以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资产。评估机构依据批准的评估立项通知书接受评估委托,按其规定的范围进行评估,对占有单位整体资产评估时,应在资产占有单位全面进行资产和债权、债务清查的基础上,对其资产、财务和经营状况进行核实。?

(3)评定估算。评估机构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在核实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评估目的和对象,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考虑影响资产价值的各种因素,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选择适当的评估参数,独立、公正、合理地评估出资产的价值。资产评估机构在评估后应向委托单位提交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

(4)验证确认。委托单位收到资产评估报告书后,提出资产评估结果确认申请报告,连同评估报告书及有关材料报其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批准立项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资产评估结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结果的确认工作,分为审核验证和确认两个步骤,即先对资产评估是否独立公正、科学合理进行审核验证,然后提出审核意见,并下达资产评估结果确认书。资产评估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分别情况作出修改、重评或不予确认的决定。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资产评估价值,作为资产经营和产权变动的底价或作价的依据。

(五)国有资产评估的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无论被评估单位、资产评估机构,还是资产评估管理机构,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国有资产占有单位违反规定,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串通作弊,致使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可以宣布评估结果无效,可根据情节轻重,单处或者并处下列处罚:(1)通报批评;(2)限制改正,并处以相当于评估费用以下的罚款;(3)提请有关部门对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并可处以相当于本人3个月基本工资以下的罚款。?

2、资产评估机构作弊或者,致使评估结果失实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可以宣布资产评估结果无效,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对该评估机构给予下列处罚:(1)警告;(2)停业整顿;(3)吊销国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利用职权牟取私利,或者,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并可以处以相当于本人3个月基本工资以下的罚款。利用职权牟取私利的,由有查处权的部门依法追缴其非法所得。?

上述机构和人员违反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谢次昌著:《国有资产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2]吕建永主编:《国有资产管理学》,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版

[3]黄达著:《宏观调控与货币供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国有企业 资产管理

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属全民所有,在经营管理中主要的目的是要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所有者的权益不受损害。因此,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是确保国有企业的良好发展与生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概述

(一)国有资产的含义

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它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或是经授权的其他相关部门、机构,分别代表国家以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经营性国有企业,主要通过经营生产,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与使用,以赢利为主要目的,实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公益性国有企业在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行下,部分资产为社会提供公益性的服务,部分资产经营带来的经济效益用于回馈社会。如国有保安公司,是国有企业中典型的公益性企业,它的社会效益往往要大于经济效益。

(二)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必要性

资产的管理就是通过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整合优化,提高企业的资产利用率,减少企业资产的闲置、流失。资产是企业经营运作的前提,管理是使用企业资产的重要环节。

1.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的必要保证

加强对国有企业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优化整合闲置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率,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是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保值、增值的保证。

2.规范管理的需要

随着法规制度的不断更新、企业的不断发展与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现有的管理制度没有进行更新,存在不规范与管理上的漏洞,已不适应当下的管理需要。加强与规范管理制度的建设,是促使国有企业资产的管理更加规范与切合企业的实际管理需要。

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者的重视程度不

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往往只重视经营业绩,与流动资产方面的管理,而不够重视企业的固定资产方面的管理。经常出现固定资产重复的采购现象,资产日常也缺乏维护与保养,后续管理未落实责任到人,在使用过程中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划分不清,难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从而导致资产因闲置、保管不善等而流失,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

(二)国有企业的管理制度不健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固有的相关国有企业的法规制度已不能有效地结合市场发展需求

国有企业有别于一般企业,它既要遵守一般企业适用的相关规范性的规定,又要遵守国有企业所特有的相关法规,从发现问题到制定政策法规,其过程相对漫长。新的政策法规出台后,新的问题已又出现,周而复始,使得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滞后、不健全。而一般企业可以在《公司法》、《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范围内,根据企业自身经营管理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对策,并建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在国有企业里,由于高层管理者绝大多数是委派的,并不是企业资产、权益的所有者,特别是一些国有企业的高层管理者的薪酬考核在原行政单位,对资产的经营管理观念不足,仍停留在行政单位管理观念上。受委派的管理者在职期间与离任后,未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管理者在任期间不重视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与加强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在固有不健全、不完善的内部管理的基础上,加上部分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执行力不如一般企业的执行力,企业文化也不及一般企业,以及国有企业存在着一些人为的因素。

(三)资产的使用缺乏监管

制度的不健全、体制的不完善,出资人职责与监管的不明确,使得国有企业在现代企业制度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设上先天不足。在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对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存在着不同的监管要求,具有不同特点的监管重点、要点。国有企业的管理与监督往往都是“政出多门”,这一状况必然导致各个政府部门之间、各个政府部门与国有企业之间的权、责、利的行使、承担的混乱。职责与责任的不明确,以致出资人对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使用、处理不能进行有效的监管。

(四)资产的闲置与流失

1.资产的闲置

制度不健全的国有企业,内部控制是存在缺陷、漏洞的。由于这些缺陷的存在,国有企业在资产与物资的采购上是造成资产闲置的主要原因之一。部分国有企业缺乏预算管理,采购存在临时性采购、突发性采购,采购的手续、程序不完善。如国有保安服务企业按受政治任务的临时性大型社会治安安全保卫,往往是突发性的,物资是根据现场安保需求购置。采购后的后续管理跟不上,企业内部信息的传递、协调不畅,资产的在跨部门调动存在责任归属问题,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同难度大,以致造成资产的闲置。

2.资产的流失

制度的不健全给资产的闲置提供了温床,管理上的不力出现管理上的漏洞。资产的保全缺乏监管,维护、保管的不力,造成资产遭受不同程度、原因不明的流失。如上文所述,突发性、临时性采购的物资,往往是使用率不高的,甚至是只有该次任务特定使用的物资、设备、器械。使用收回后,由于企业的保管不善、管理疏忽、管理漏洞,以致该批资产的流失,给国有企业资产造成损失。

(五)考核机制不健全

企业管理者的考核指标往往是业绩指标,资产管理的考核指标往往是被忽略的,或是没有制定资产管理的考核追责制度。在管理者对企业的资产管理不重视的情况下,企业内部的考核机制也相对不健全,没有将资产管理的职责与员工的绩效挂钩进行考核,也没有形成相应的追责制度,从而无法促使企业管理者与企业员工对资产管理的责任心,也无法促使管理者与企业员工对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控制,经常出现资产的重复采购,导致资产的闲置。由于资产管理不善,疏于监管,最终造成资产的流失。

三、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措施

(一)提高管理者资产管理的意识

企业管理者应当对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分类管理,不能偏向地进行管理,特别是实物资产的完全与完整,是出资者对管理者最直接、最显而易见的考评指标。在实物资产较多的企业里,实物资产过多闲置是影响企业发展的一个绊脚石,过多的闲置不能提高资产的使用率,也是直接影响企业盈利的一个因素。管理者应当全盘考虑企业资产的分配,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合理地进行购置,避免造成铺张浪费。

(二)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虽然在大层面上的制度对国有企业有所影响,但企业内部应当根据自身企业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制定适应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

首先,制定国有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组织架构,明确清晰各岗位的职责,也包括受委派管理企业的管理者的职责。其次,完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制度。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办法》。再次,加强会计核算与监督。完善制度建设的同时,企业应当加强资产的日常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设立资产管理台账,完善资产的报废手续与审批程序,完善资产定期盘点的监督机制,明确资产使用人的保管责任,责任部门的责任划分界定。

(三)加强资产监督力度

针对资产的使用缺乏监管、资产的闲置、流失,国有企业除了应当遵守、做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管理监督要求外,企业内部还需要结合法律法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实际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的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首先,国有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内部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的采购环节、领用的手续,做好领出、调拨、借出、回收、处理的登记工作。其次,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加资产实物管理的工作,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与盘点。对检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闲置的资产进行重点管理。再次,加强建立企业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协作,强化企业各部门的相互监督机制。

(四)加强资产的管理

通过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控制,一切问题从源头抓起,严格控制采购环节,避免重复采购造成的资产闲置。实物管理人员做好资产的登记,集中统筹管理,统一调配,提高资产的使用率,减少资产的闲置。对资产使用频率较少,或是大宗大额单次使用的资产,通过对项目的评估,可采用经营租赁的方式解决。加强资产的后续管理与维护,资产的使用人对资产的保管、使用与其绩效挂钩,避免责任不到人所造成的资产流失的损失。

(五)建立健全考核体制

1.建立管理者的考核体系

委派单位应明确派出人员在企业任职管理的各项考核指标,制定管理者对国有企业资产的经营和资产管理的责任状,杜绝管理者在企业的经营管理没有业绩、业绩平庸与效益不高,企业的经营效益与资产管理的好坏与其关系不大,没有责任意识。剥离派出人员的行政职务,管理者作为企业的CEO,薪酬按照企业的考核体系,使其在企业中的责、权、利清晰明确,与业绩挂钩,激励、调动管理者在企业资产经营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其跳出行政管理的思维与管理理念。

2.建立企业内部员工的考核体制

没有考核,再健全的制度久而久之都会流于形式。国有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存在着沟通不通畅、不协调、相互推诿的普遍现象。企业应建立连带责任的考核体制,如资产实物的管理在盘点中发现流失的,追究其保管不善的责任,部门负责人负管理监督不力的连带责任。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与业绩直接挂钩进行考核,不能做好做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

四、总结

综上所述,健全资产管理的制度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必要条件,建立考核体制是资产管理责任落实的推动剂。国有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脱离不了健全的制度与有效的考核体制。

参考文献:

[1]徐传谌,翟绪权.国有企业分类视角下中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研究[J].理论学刊,2016,(5):46-53.

[2]林少芬.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对策分析[J].中国商论,2016,(20):70-71.

[3]樊云丹.浅谈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及措施[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27):152-153.

[4]王东.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应对办法研究[J].中国商贸,2014,(2):30-31.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0-0-01

当前,我国国有资产规模庞大,如何管理好、使用好这些资产,达到保值增值的目标,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审计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必须而且应该发挥好其功能,使其成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的重要工具。

一、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现状

国有资产是指所有权归属于国家的各种财产、物资、债权以及其他权益的综合,这种国有资产既有直接归中央管理的,也有直接归地方管理的;既有归行政单位直接使用的,也有归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直接使用的;既有经营性的,也有行政事业性的和资源性的,这种复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使得管理难度较大,需要充分利用包括审计在内的多种管理手段,以提高管理能力。

1.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制度。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各级政府部门出台了大量的制度,首先,从宏观层面来看,《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中央出台的制度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基础。而各种地方性的制度则为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操作方案,如《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江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等。其次,从国有资产使用主体来看,为强化固定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都制定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如《浙江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

2.国有资产管理的实践。当前,我国国有资产规模庞大,以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为例,2008年达到14.8万亿元,而到2012年则达到36.5万亿元,这些资产中有相当部分为国有资产。基于此,必须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但从实践来看,虽然国有资产管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如通过抽查等方式对国有资产进行审计,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审计署的资料显示,2012年底,中央部门所属企业中有约4000户未纳入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且绩效管理不严格,即使中央部门,2012年开展绩效评价的国有资本约为139.38亿元,仅为部门项目预算的1.5%。

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必须发挥好审计的作用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必须从资产的配置、使用、评估与处置等方面着手,而这都可以发挥审计的功能,更好的维护资产所有者与使用者的权益。

1.审计有利于加强国有资产配置的管理。首先,预算审计有利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在重大国有资产购置之前,一般都需要纳入到年度预算当中,而通过预算审计,则可以分析、了解这种国有资产购置行为是否必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从而可以为国有资产的配置把好关。其次,国有资产购置可行性审计有利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在一些重大国有资产购置之前,如投资各种固定资产、购买大宗设备等,通过对可行性方案进行审计,既可以把握好这种购置行为的可行性,如资金来源是否合理等,避免形成“烂尾”等问题,又可以有效分析是否各种腐败问题,程序是否合理,从而有利于规避国有资产配置中的各种问题。

2.审计有利于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的管理。审计对于国有资产使用的作用渠道主要是通过年度末期的审计活动,可以形成一种监督和检查,从而强化资产管理。首先,年度审计有利于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通过审计活动,可以督促国有资产使用单位规范资产管理,如按照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折旧、每年进行固定资产盘点等,从而有利于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其次,年度审计有利于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通过审计,可以更为清晰的了解当前国有资产的配置情况,分析是否存在资源浪费的问题、未来资源购进的重点领域,从而提高了资源使用效率。

3.审计有利于加强国有资产评估与处置的管理。审计可以规范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在国有资产处置、国有资产使用单位合并等行为中,都要进行资产评估,而审计则可以发现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如是否存在人为的降低国有资产价值的行为等,可以有效的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发挥审计作用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的思考

在国有资产管理中发挥审计的作用,可以从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能力、强化审计结果应用等方面着手。

1.规范审计行为。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审计制度,针对当前国有资产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建议进一步细化、实化审计制度,使得各种国有资产使用、处置行为的审计都有制度可依,有规范的行为模式,从而可以对现实形成有效的指导,避免实践操作中过多的凭借审计人员主观判断开展审计工作,提高审计水平。其次,要加强审计管理,在国有资产审计过程中,总负责人要对审计的目标、审计的方法等内容进行明确,同时对于审计结果,审计人员要签字,以示对审计结果负责,以此强化审计管理,保障审计活动真实有效。

2.提高审计能力。首先,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审计部门要根据国有资产审计面临的新形势、审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活动,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此外,还要加强对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坚定审计人员的职业态度,保持审计的独立性。其次,创新性的引入各种审计方法提高审计能力,除借助财务软件等软件辅助审计活动外,在审计过程中,可以针对具有共性的审计模块设计出相应的软件程序,通过这些程序的运行开展审计活动,提高审计能力。

3.强化审计结果的应用。首先,要推动审计结果的互通互享,在审计活动结束后,除涉及保密的项目外,审计部门可以在系统内部推动审计结果的共享,这样既可以为同类型的审计活动提供借鉴,为下一次审计活动提供基础,也有利于发现审计中的问题,从而推动审计水平的提升。其次,要推动审计结果的应用,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除正常的反馈给国有资产使用单位外,如果存在违法乱纪等行为,要坚决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置,以审计结果的应用保障审计的严肃性,促进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的提升。

参考文献: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范文5

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资产不仅可以克服“市场失灵”,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还可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如何保管好、利用好巨额的国有资产,优化国有资产结构,充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是目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

关键词:国有资产 会计管理 市场经济 可行性

国有资产就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由国家拥有的资产。它是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国家存在的重要保障。在当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资产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不仅可以克服“市场失灵”,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还可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因此,如何保管好、利用好巨额的国有资产,优化国有资产结构,充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是目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国有企业尚未实行两权分离,没有真正的经营自主权,经营绩效非常低。改革开放以后,政府开始进行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国有企业的活力日益增强,对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也越来越明显。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后的今天,经过持续不断的努力,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国有企业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壮大,总体实力不断增强,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国有资产管理成效显著,国有资产占绝对统治地位的状况有了很大改观,国有资产已经有了全面的提升和发展。

然而,从总体上看来,国有企业改革仍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目前许多企业仍然因为改革滞后而难以摆脱经营困境。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仍然具有很强的控制力,国民经济的命脉仍然牢牢地掌握在国有经济的手中。而且国有资产管理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和弊端:国有企业政企不分、产权不清;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严重;国有资产效益不佳、使用效率低下;国有资产的监管制度和相关法规很不健全:高新产业和技术、产品研发投入不足;人力资源流失严重等等。因此必须在现有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机制。

国有资产管理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是理论界研究讨论的热点,并且到目前为止,国有资产管理理论的研究成果已经很是丰富。“国有资产会计管理”是国有资产管理的一种特殊形式,这一概念的提出从根本上实现了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结合以及与财务管理的统一,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理论成果。

1 国有资产会计管理的概念

国有资产会计管理是国有资产管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指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目标和基本任务,运用会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对国有资产及其发变化的过程进行会计管理。这一概念的提出从根本上实现了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结合以及与财务管理的统一,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理论成果。

关于国有资产会计管理的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深理解:

(1)国有资产会计管理归根到底是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国有资产的独特性决定了国有资产会计管理必定有别于其他会计管理。既要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基本目标,还要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职能。

(2)国有资产及其发展变化过程是国有资产会计管理的内容。包括国有资产的使用、处置、评估、监督等等各个方面,根据国有资产发展变化全过程的特点,对其实施会计计划、核算、考核及分析等会计管理方法,最终形成国有资产会计管理的方法体系。

(3)运用会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是对国有资产进行会计管理的手段。国有资产虽然是一种特殊的资产,但国有资产的管理在客观上也需要实现与会计管理的统一,构建形成具有国有资产管理特色的会计管理体系。

2 国有资产会计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2.1 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及问题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经过持续不断的努力,我国的国有资产已经有了全面的发展和提升,国有资产占绝对统治地位的状况有很大改观,国有资产管理的成效不容小觑。但从总体上看来,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仍具有很强的控制力,国民经济的命脉仍然牢牢地掌握在国有经济的手中。国有资产管理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弊端。具体来说,目前国有资产管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有企业政企不分、产权不清。

(2)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严重。

(3)国有资产效益不佳、使用效率低下。

(4)国有资产的监管制度和相关法规很不健全。

(5)高新产业和技术、产品研发投入不足。

(6)人力资源流失严重。

2.2 加强国有资产会计管理的重要性

如前所述,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虽然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从总体上看,国有企业改革仍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因此为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重要作用,必须在现有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机制。然而,要想做好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首先必须认识到对国有资产加强会计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到会计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1)盘点国有资产存量,优化国有资产配置。

(2)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3 国有资产会计管理的可行性分析

国有资产会计管理作为一个崭新的概念,力求从一个全新的视角来思考国有资产的管理问题,进而建立一种全新的管理体系。从会计确认和财务管理的角度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不仅可以有效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同时也为会计管理增添了新的研究内容。国有资产会计管理有其特定的形成依据和形成条件。

国有资产会计管理的形成依据可以大体分为:会计本质方面的主观依据和当前资产管理现状方面的客观依 据。

受托责任是在经济主体的所有者向管理者让渡财产保管权和使用权时发生的,会计从本质上说是有关受托责任的一种管理活动。这样看来,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的会计就是受托责任会计,国有资产会计管理则是一种明显的受托责任关系。

会计在认定及解除受托责任的过程中对体现了对国有资产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即所谓的会计管理。所以会计本质的这种受托责任观念是对国有。资产进行会计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

对国有资产进行会计管理的客观依据是当下资产管理与会计确认和财务管理相统一的局面。全国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会议上曾经指出,“新形势下,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是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努力加强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工作。”这为国有资产会计管理提供了客观依据。

国有资产会计管理形成的现实条件是:现行的国有资产计价核算管理方法。资产计价核算管理属于会计管理的基本方法,有助于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和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实行严格的实物资产计价核算管理,有利于逐步实现与预算管理的衔接和与财务管理的结合。现行的国有资产计价核算 管理办法,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突破,构成国有资产会计管理形成的现实条件。

4 加强国有资产会计管理的具体措施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首先要维护国有资产的完整保值,其次要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最后要实现国有资产的最优配置,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效益。从会计的角度看,加强国有资产会计管理应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4.1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建立和完善包括产权登记制度、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产权收益分配制度和资产评估管理制度等一整套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以确保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到位,做到固定资产家底清楚、产权明晰。具体来说:

(1)完成产权登记,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合理优化资本结构。

(2)全面加快资产评估,提高评估的科学性。

(3)实行政企分开、“两权分离”、分类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4.2 完善责任会计制度

责任会计制度是现代分权管理模式的产物。它是一种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在企业内部建立责任中心,并对各个责任中心分别负责的业务进行控制,从而实现业绩考核与评价。责任会计制度要求建立一个企业内部控制系统。这一系统的建立首先要根据各级单位的权力、责任及业绩评价方式,将企业划分为不同形式的责任中心,还要以责任中心为主体,以权责利相统一为特点,以责任预算、控制和考核为内容,最后通过信息的加工和反馈而形成。责任会计就是要利用会计信息对各个分权单位的业绩进行计量与考核。

4.3 坚持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是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登记收入则意味着资产增加,登记支出则意味着资产减少。如果企业已经承担付款的责任但尚未实际付款时并不登记支出,利润自然高计,资产补偿或保值便做不到。

因此,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坚持权责发生制,按照取得收款的权利和承担付款的义务来登记收入和支出。还要公正合理地确定企业损益,并确保企业收益的合理分配。

4.4 实行稳健性原则和通货膨胀会计

金融危机以后,伴随着中东局势动荡、日本地震等多重因素,全球通胀压力逐步蔓延。2010年以来。我国物价轮番上涨,CPI不断走高,“负利率”倒挂现象愈发突出,通胀形势日益严峻。我们知道,在物价基本稳定的情况下,按照币值不变的假设和历史成本原则基本上能够真实地反映经济情况;但当处于通货膨胀尤其是持续的通货膨胀情况下,历史成本则会较多地背离真实的资产价值,会计信息给使用者带来的并非是真实的数据,在这种情况下,维护国有资产就应该实行稳健性原则和通货膨胀会计。

4.5 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会计工作的基本职能有两个:反映和监督。会计监督职能又称会计控制职能,是指控制、规范单位经济活动的运行,使其达到预定目标的功能。它是全部会计管理工作的核心,与会计核算有着密切联系,具有监督经济活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两个方面。

加强会计监督,有利于保障国家宏观调控所需经济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有助于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和维护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决策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会计不仅要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还要对生产经营的物质基础即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收益分配和处置进行监督。

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需要做到:

(1)完善会计信息质量保障系统。

如果没有符合质量标准的会计信息,会计管理也就无从谈起。

(2)完善会计管理体制,改善会计发挥职能的环境。

为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真正地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除需要企业内部监督之外,还需要政府的审计部门、税务财政部门以及司法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控制,以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监督环境,从而使会计的监督职能能够正常发挥。

(3)实现会计人员的职业化管理。

会计人员在从业前必须要通过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管理,对每个会计人员的从业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考核。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范文6

摘要:本文在对我国国有企业现行固定资产界定进行分析思考的基础上,首先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按新准则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对有关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进行了明确划分,并且细化了国有企业固定资产信息披露的内容。

关键词:国有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核算

国有企业会计制度作为国有企业资源配置、产权制度变革中的一种信息产生和传导机制,无疑应和整个社会变革中其他经济制度变迁相协调,应与国企的改革发展进程相适应。否则,会计信息失真、质量不高,不仅不能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且由此产生的“会计信息危机”,将影响铁路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同时也鼓励其他企业先行实施。实行企业会计准则是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国有执行新会计准则也是未来的必然选择。本文在对我国国有企业现行固定资产界定进行分析思考的基础上,分析了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模式。

1我国国有企业现行固定资产的界定

目前国有企业是按照《企业财务制度》的标准确认其固定资产的。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及以上(另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同时,现行国有企业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对固定资产的确认特殊规定如下:(1)下列资产不论价值大小,均作为固定资产:永久性房屋、建筑物等;陈旧可用的生产设备与设施等;按固定资产管理的互换配件、生产产品、办公用品、辅助材料等;清产核资时评估计价进账的土地。(2)下列财产不论价值大小,均不作为固定资产:临时性房屋建筑物,如临时搭盖的厕所、工具棚、岗亭、茶水锅炉房、简易人行道、围栏、宣传廊、光荣榜、庆祝用牌坊等;容易损坏、更换频繁的生产工具与产品等。

2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分析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一个企业的生产能力规模,在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时极为重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为了使国有企业资源得到最有效的配置和利用,选择一种既符合我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要求,又能起到促进国有企业经济发展的固定资产计价方法,已经成为国有企业目前巫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2.1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计量

固定资产的计量主要解决固定资产的初始入账问题,是指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正确确定企业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是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固定资产处置等工作的基础。固定资产采用原始成本计量,这是国际通行的作法。我国也是如此。根据会计可比性原则的要求,同时考虑到我国统一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准则中对固定资产初始计量的相关规定已经比较详细,计量法比较合理,其原值也要真实、确切的多。因此,国有企业在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方面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规定执行,做到标准规范、口径统一、相互可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账。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是指企业为取得该资产并使之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企业应开设“固定资产”账户反映固定资产原始价值的增减变动,同时为了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价值损耗情况,开设“累计折旧”账户反映企业固定资产己损耗的价值。同时当前国有企业固定资产购置资金可分两块,一部分由单位内部产生,主要按一定比例从支出中提取,还有少量的固定资产报废变卖收入;另一部分是国家财政拨入。对于前一部分,实际上并没有或很少涉及现金的流入,而且期末会计报表反映的修购基金结余数往往是没有对等的现金保证的。因此,对按比例提取的购置资金,可通过设置累计折旧科目核算,根据不同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残值率,按单个资产提取折旧。期末,累计折旧作为固定资产的被减项列示在资产方的固定资产项下,以反映资产随耗用而转移的时间价值。对国家财政专项拨款,仍保留在购置资金核算,收到银行存款时,作为购置资金增加,待固定资产购买入库时,将购置资金基金转入固定基金,同时增加固定资产和减少银行存款。这样,在财务报表上不仅反映了固定资产的原值、列示了已提取折旧、净值,还能准确反映国家对企业固定资产的投入。

2.2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企业的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为了适应新技术发展的需要,或者为维护或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往往需要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维护、改建、扩建或者改良,即发生对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分为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正确区分固定资产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对合理确定企业当期收益和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果把资本性支出按照收益性支出处理了,则会多计费用少计资产价值,导致当期收益降低以及资产价值偏低,造成国家税收减少;相反,如果把收益性支出按照资本性支出处理了,则会少计费而多计资产价值,导致当期收益和资产价值虚增。两类支出的混淆还会造成企业财务信息质量下降,资产价值不实,资产管理混乱,容易出现国有或集体资产的流失。因而,在理论上要澄清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概念,实务中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支出。

2.2.1属于资本性支出的账务处理

在对固定资产发生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时,企业应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发生的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在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在后续支出资本化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其可收回金额的范围内,从“在建工程”科目转让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发生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借款

在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2.2.2属于收益性支出的账务处理

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投入使用之后,由于固定资产磨损、各组成部分耐用程度不同,可能导致固定资产的局部损坏,为了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企业将对固定资产进行必要的维护。发生固定资产维护支出只是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工作状况,它并不导致固定资产性能的改变或固定资产未来经济利益的增加。因此,应在发生时一次性直接计入当期费用,不再通过预提或者待摊的方式进行核算。如对生产用机器设备进行修理发生后续支出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制造费用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付工资等

2.3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会计披露

固定资产价值的变动,使用年限的延长与缩短,对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有显著的影响。因此,国有企业必须重视对固定资产的披露:一方面是由于固定资产在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要性决定的,固定资产披露不仅需要关注其所反映的企业的财务状况,还要关注其所影响的经营成果;另一方面,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披露的信息也应全面。企业外部投资者、社会中介机构及监督管理部门需要了解企业固定资产的有关信息。在我国国有企业当前会计报表中,与固定资产信息披露有关的报表主要包括固定资产表、固定资产无偿调拨明细表、更新改造支出表。但其对固定资产的信息披露极为简单,仅有固定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两项,而且在附注中基本没有相应的披露,这种披露机制与固定资产的重要程度不大相称。基于会计核算的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以及成本效益原则,借鉴国际会计准则与惯例,财政部在《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中对企业在财务会计报表中应当披露的有关固定资产的信息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反映固定资产的全面状况。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披露应包括所有有关固定资产的信息。和原来的国有企业行业会计制度相比,新会计准则增加了披露固定资产减值的内容,而准则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很多披露的内容,包括披露企业制订的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计价方法、使用寿命等内容,以及固定资产调节项目的金额,对固定资产所有权的限制及其金额,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提足折旧而继续使用的和已经退废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等方面的信息。

2.4实行固定资产微机化核算管理

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和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将会越来越多,在企业全部资产中的比重将会不断增加。因此,正确、及时地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管好、用好固定资产,充分挖掘潜力,不断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不仅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国有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

随着计算机的普及,为国有企业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利用计算机能大大地提高管理的效率和管理质量,通过建立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把各责任中心的终端链接起来,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使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对全院的固定资产的分布、使用情况一目了然,从而为医院的管理、发展规划、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同时也避免了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重复购置,实现资产共享,合理调配、有效的使用固定资产,还可以为有关方面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利于成本核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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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徐耀中.浅谈国有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必要性[J].铁道财会,2002,11:58-60.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